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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上的光》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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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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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伊索寓言》这本书,它有着丰富的内容,每个寓言都对我有着很大的感触。

《龟兔赛跑》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最终会赢得胜利,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耐力和毅力就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因为坚持就是胜利!《农夫和蛇》告诉我们对恶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金斧和银斧》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才会带来幸福。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向这位年轻的樵夫,学习他的诚实守信,就会换来别人的尊重。《农夫与鹰》告诉我们做了好事,别人一定会回报,因此我们在生活中要乐于助人,就能得到别人的回报。

最使我感触大的是《胆小鬼》,这则寓言主要讲了: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头金色的狮子,他想抬回家卖个好价钱,于是,他回家找家人一起来抬,等家人到了,发现金狮子不见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要拖拖拉拉的。做事一定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都办不好,这就是“一事无成”。要做一个勇敢的人,敢于抓住任何机会。

《伊索寓言》这本书太好看了,让我爱不释手,寓言的情节在我的脑海中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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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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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拿到《王梦》这本书,闻着那书页上的墨香,我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沈石溪写的这本书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使我也置身于故事中。

在我小的时候,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才发觉原来狼也有着爱和梦想。

这本书讲的是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失去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为了生计与猎狗厮杀搏斗。途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狼崽,并努力让它们其中的一只成为狼王,为此,紫岚花了许多的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了跛脚狼。她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的看着爱子们一败涂地,却不伸出援助之手。生命、爱、梦想贯穿了母狼紫岚的整个精神世界。

母狼紫岚在我们看来或许冷酷,但这样的“狼道”却让我懂得了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也是有分寸的。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不会的,总会叫来妈妈帮忙,而妈妈却总让我自己完成。当我通过自己的琢磨、思考后终于完成了,就会感到有一股喜悦涌上心头。也许母狼紫岚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希望狼崽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来赢得胜利,享受胜利的喜悦吧。

母狼紫岚也有着对下一代无限的爱,为了下一代它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想到爱,自然就会想到亲人的爱,老师的爱。这些爱关心我、安慰我、保护我、照顾我,让我更健康地成长。

《狼王梦》这本书其实也像是写人类的故事,这本书我十分喜爱,因为在这本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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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毛流浪记》二年级读后感200字左右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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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小没有父母,四处流浪,他见到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自己却孤苦伶仃,于是他抱起小狗想亲一亲,母狗立刻扑上来,吓的三毛赶紧爬到树上。三毛忍不住了,泪水哗哗往下掉,没妈的孩子好伤心啊!

三毛听说上海有饭吃,于是来到了上海,可是发现来到上海穷人还是没饭吃,三毛为了吃饭,他卖报纸、玩杂技、拉车、擦皮鞋等等,非常辛苦。

我们现在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疼爱,有老师教我们学习,有吃有喝,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辜负家长和老师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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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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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因为,这里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一个人物的性格、命运都是那样深深吸引着我。

今年夏天,我去北京旅游。在天安门广场、天坛、长城都看到了许许多多的游客。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到大观园看一看、瞧一瞧,因为,这里曾经是拍摄《红楼梦》的地方。我真想看一看小姐们住的屋子和花园,体会一下这里曾经发生的故事。

09年的8月14日,我来到向往已久的北京大观园。一进门,就看到了一座巨大的假山,翠绿的爬山虎已经把它全部覆盖住了,看起来这里真是一个绿色的清凉世界。假山周围有一圈花坛,花坛里盛开着五彩缤纷的花朵,把大观园的夏天装扮的分外的多姿。

我首先来到了林黛玉住的“潇湘馆”。她的屋外种的全是竹子,就连她所住的屋子也是由竹子做的,这竹子象征着她刚正不阿的性格。并且,我还发现,这里挂着许多演员陈晓旭的照片。因为这位演员把林黛玉演的很是传神,所以,多少年来人们心目中的林黛玉就成了她的样子。可惜她过早的离去,让人们非常怀念她。在她的屋后,我还惊奇地发现,有几棵梨子树上的梨子已经成熟,只可惜那丰硕的果实都掉到了地上和池塘里。

接下来,我又来到了薛宝钗住的“蘅芜苑”。她的屋外没有奇花只有异草,真是奇妙!她屋里的书籍非常多,书桌占了很大一部分位置,这说明,她是一位饱读诗书的小姐。最后,我来到了花花公子贾宝玉的住所“怡红院”,他屋子的牌匾上写的是“怡红快绿”四个字,他的屋子很大,里面的丫环很多,屋子里香气扑鼻,体现了他浓重的脂粉气息。

我在这里看到的景物,与在书上看到的似曾相识,仿佛真的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里,我想:读书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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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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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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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年级作文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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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中“睡懒觉八戒巡山”这一集。故事讲的是,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一座山下,孙悟空要八戒去巡山,猪八戒不愿意,又怕挨棍,只好拖着钉耙慢吞吞地去了。孙悟空变做一只小虫,叮在他的耳后。 My favorite is the episode of "Sleeping the Eight Rings of the West" in "Journey to the West".The story is that one day, the four monks and apprentices came to a mountain. Sun Wukong was going to patrol the mountain. The pig Bajie was unwilling, and he was afraid of taking the stick.Sun Wukong turned into a little bug and dangled behind his ears.

猪八戒走了四五里,嘟囔起来:“你们倒好,在那边自在,为什么让我老猪去巡山?”说着,他找到了一个平坦的草丛,呼呼大睡起来。悟空着急了,变做啄木鸟啄了一下八戒的嘴唇,八戒生气了,站起来又走了五六里路,他找到了三块青石,对他们行了个礼。原来猪八戒把三块青石当成唐僧、悟空和沙僧,朝他们演戏,他编了一段谎话,然后回去了。

悟空都看到了,急忙跑回去告诉师傅。八戒回来,说:“这里是石头山,山上有妖怪,洞是石头洞,门是钉着铁叶的门……”悟空说:“后面一句我替你说,上面有几个钉子,老猪心忙记不清。”悟空揭穿了八戒撒谎。大家原谅了八戒,八戒连忙磕头。唐僧罚他再去巡山,他扛着钉耙继续巡山去了。

这个故事非常搞笑,表现出了八戒的懒惰和可爱,我一读到这个故事,就忍不住想笑,所以我最喜欢它。

我觉得《西游记》这本书,非常有趣,可以让我学到许多的很好的词语。唐僧因为没有火眼金睛,看不到妖怪,经常误会悟空。沙僧和猪八戒都帮助悟空打妖怪,但是他们本领都不高强,而且八戒很懒,也好吃,我觉得猪八戒应该改名叫“猪懒戒”。孙悟空本领非常高强,我相信这一趟旅行,孙悟空付出的最多。

悟空、八戒和沙僧都是奇怪的和尚,他们一起保着一个正常的和尚去西天旅游,这就是《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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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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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很多人都读过的一本书,这次会看也可以说纯属巧合,翻开后却根本停不下来,恨不得一口气读完,真心推荐,很不错的很值得回味反思的一本书。

像这种反英雄主义色彩的作品,多数时候开头是不易于为人所接受的,再加上很多浮夸的表达方式,我不得不说,起初不太喜欢霍尔顿这个人物,觉得他性格怪异、负面消极,可读着读着,这样的既定形象逐渐被颠覆——

开篇到结尾,其实整个故事也不过是发生在三天两夜,却被作者塞林格描写得那么细致入微、丰富多彩,简直就是写出了一个社会那么大的故事。

故事主人,也就是我说的那个负面消极的霍尔顿,他仿佛厌恶身边的一切,并且这一切还都是肮脏不堪的。我肤浅的的认为是他的心中不够明亮,所以我不喜欢。然而,渐渐地,我认识到,他的这份格格不入并不完全是他的错,从客观上来说,是那个世界,抑或是这个世界,太过世俗太过污秽,他不过是坚持了心中的那份纯洁,不愿同流合污罢了,他想要反抗,却深感无助。他总是嘴上咒骂着,心中却发出了相反的声音,正如他厌恶的这一切,却被他在结尾重提而如此总结,“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起每个人来。”难道这不正是霍尔顿内心最真实的潜台词吗?

从学校打架离开后的两天两夜,霍尔顿经历了流落街头、滥交、打架、酗酒……各种萎靡堕落的生活,看尽人间百态,更尝尽世态炎凉的滋味。而这么多也不过是发生在两天三夜,尤其是那两个夜晚,仿佛两个世纪那么漫长。其实,他不过是难过了孤单了想要找个合适的人陪他喝一杯,听听他的倾诉。却始终没有那么一个人。他想要找隔壁的阿克莱,却敷衍他;想找琴,却始终没有勇气;想找菲苾却碍于父母发现;找到萨莉却是个不能懂他的人。这份踟蹰在电话亭里二十分钟打不出一个电话的孤单,在那样的夜晚,恐怕是快要把他吞噬掉了吧。

霍尔顿的这份孤单,并不是外在的身体孤单,更是心灵上的。面对这个功利的社会,所有人的价值观仿佛都是朝向一个方向,每个人都走在相似的路上,好的学校好的工作好的交际好的人生都是一个标准,毫无生气机器般的生活,大家却都乐在其中。而那些躲藏在光鲜背后的虚伪人性则更令他无法忍受,他选择嗤之以鼻选择敬而远之却不被人理解。

然而,有趣的是,他讨厌每个人每件事,却惟独喜爱弟弟艾里和妹妹菲苾,不难看出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他们,尽管艾里已不在人世,霍尔顿依然在最孤单的时候会与他对话。对于弟弟妹妹,霍尔顿的这份喜爱是在任何其他人身上都没有的,他总是会想起他们,每每想起都会变得特别温暖美好,相反的他可能不太喜欢哥哥D。B。,当然,他应该只是讨厌他世俗的一面吧。我就在想,是不是霍尔顿觉得这世上只有孩子才会有纯洁的心灵,所以他才会有做个悬崖边守望者去保护那些孩子的理想呢?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霍尔顿带菲苾坐旋转木马的那一幕,在雨中,他肆意淋雨,也许,他依然还在纠结着,要不要逃离这样的一个社会而去到乡村装聋作哑。然而,看着菲苾乐此不疲,一圈圈的玩着旋转木马,他突然觉得“真他妈的快乐”,多美的画面,在霍尔顿眼里,菲苾一直就像天使一般美好。所以,在霍尔顿濒临崩溃边缘之际,是妹妹菲苾拉回了他,是她的纯真、善良、执着和爱拯救了他。

真的很想说,作者塞林格借用霍尔顿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这个社会最最现实的一面,那么鲜活刺眼、发人深省,其实我们谁都免不了俗,人性的缺点每个人都会有,但并不代表每个人都会变得那么肮脏,因为我们可以选择内心纯洁,执着于己念,同样可以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却不与其同流合污。

最后想起一句话,“生活,是每个人走向自己的地方,在自己愿意的心情中去做事情。”这份随性或许很多人难以做到,做回自己真是这世上最难的事情,可是,我们还是应该努力地去摸索。希望每个人都能做自己麦田里的守望者,坚守住内心的纯真!

PS,我有时挺庆幸的,庆幸自己没有像这些伟人般的洞察力,没有那么跌宕起伏的经历,也不会去走火入魔看到那么多背后的事情。我不思考过多的哲理,不追求过高的灵魂,我只做简单的我,所以,我眼中的世界才会依然那么温柔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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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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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是我们常常见到的一种昆虫,它们在我们眼中,可能是一种讨厌的害虫,因为它会偷吃我们好吃的零食,有时还会在我们手上叮上一个红包,人们看见蚂蚁,先是轻蔑地看着它,然后一脚踩死,然后若无其事地远走高飞去了。

以前,我也是这样的人,可自从看了《查理九世之沙海迷国》之后,我受益匪浅,它让我知道要用一颗真诚、平等、尊重的心去对待别人,对待动物,对待大自然,那么,我们一定会从对方那儿得到同样的力量,这个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

查理、墨多多、虎鲨、浮幽、婷婷一行人接受大西洋船王的邀请,来到了“死亡之海”——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沙漠风情展”参观,他们在那里遇见了沙漠绿洲矿业公司总裁安德鲁·巴特,在安德鲁的带领下,他们参加了沙漠的调查活动,顺便搜索失踪多年的昆虫学家——奥尼尔。他们在“死亡之海”意外发现了一名溺死的男人,于是,他们和安德鲁分成两队前进,在调查线索的过程中,墨多多一行人见到了顶级掠食者——暴风巨鄂蚁,在跟随它们的路上,婷婷竟然被一道红光掳走!悲痛欲绝之下,他们经过千辛万苦,他们来到了失落多年的曷劳落迦古城,在这里,他们见到了因辐射而畸形的曷劳落迦怪人,在变异白蚁——血蚁与暴风巨鄂蚁打斗之时意外发现了指挥血蚁的奥尼尔!正当医生们找到古城的时候,小伙伴们已经被血蚁包裹成了“茧”,截然不知奥尼尔这是在为他们治疗“空气栓塞症”,但当安德鲁出现时,一切真相大白,原来曷劳落迦古城是一座宝石之城,一切都是用珍贵的宝做成,贪财的安德鲁疯狂地挖掘宝石,却引来了血蚁的攻击,恶毒的他扔了毒气弹,眼看血蚁们正在垂死挣扎,曷劳落迦人竟然奋不顾身地上前解救血蚁,毒气已经进入了他们的血液……更多的曷劳落迦人倒下了,他们激动地呜咽着,将血蚁们往外推,面对死亡的时候,曷劳落迦人和血蚁,彼此都毫不犹豫地将生存的希望给了对方……血蚁们不再凶残可怕,怪人们不再丑陋粗鲁,他们之间那种跨越种族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伙伴们,也深深地感动了我。

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眶红了,在我们现在的世界,我们都只会踩死蚂蚁,虐视蚂蚁,讽刺残疾人,虐视残疾人,但是,在这本书里,蚂蚁和怪人们竟然建立了超越种族的友谊,这让我深刻意识到,生命是平等的,大自然给我们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不要因为个体强大而虐视其他的种族,其他的动物,他们都有感情,他们都有生命!

当看完这本书的同时,我就决定,从现在起,要用真诚、平等、尊重的心去看人,看物,看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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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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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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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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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终于拜读了自己心仪已久的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作者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里面的故事都非常精彩,把人物的形象描述的唯妙唯肖。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小气妒忌的周瑜,赤胆忠心的赵云,义薄云天的关羽,仁义爱人的刘备,爽直的张飞,阴险的曹操和耿直的鲁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东汉末年,朝政腐败,靠镇压黄巾起义的曹操经过多年的征战,逐步统一了北方。赤壁一战,曹操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就此构成。吴国孙权杀了关羽,攫取荆州,刘备报仇但大败而归。之后刘备,诸葛亮相继病死,司马氏控制政权,并灭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全国。

在《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我最崇拜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忠心耿耿。他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斗华容道、巧摆八阵图、火烧博望坡、智取成都、骂死王朗、空城计……诸葛亮的智慧真是前无后无来者啊!

全书写了上百种不一样的战争,从单枪匹马的厮杀,到千军万马的混战;从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到营账里的用计投谋,写得有虚有实。小说不但写出了战争的壮烈,而且在雄姿英才的争斗中,又不时交叉描写大江明月、饮酒赋诗、山林贤士等场景,从而使故事有紧有驰,扣人心弦。

读完《三国演义》,让我晓得历史故事、人物和战略、战术,还要学习诸葛亮的机智冷静,刘备的“谦虚”和鲁肃的“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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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后感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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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漏出的年少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正同于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在中年写下的回忆录。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艳,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虽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现实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动物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生活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十分无趣。这就是读《朝花夕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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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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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知道《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当我拿到这本名著后,就如饥似渴地读完了。

这本书讲述了从东汉灵帝元年(公元184年)黄巾起义开始,直到武帝太康元年西晋统一,期间近百年的历史故事。展现了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的发生与被镇压的过程,集中描绘了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夺取政权,统一中国而展开的政治,军事,外交斗争。

书中描写的人物众多且十分生动形象,个个鲜活的人物都打动了我,我挺喜欢张飞的,他高八尺,豹子头,圆眼睛,满腮钢须,他的声音亮如洪钟,威势如奔马,书中描写张飞曾在战场上大吼一声,震倒敌方一员武将,可见张飞的勇猛。

除了武将张飞外,我也喜欢关羽。他九尺高,丹凤眼,两条卧蚕眉,胸前长须飘飘,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一张红脸,就想红枣一样。据说关羽开始的时候并不是红脸,有一次他受了箭伤,华佗为动手术为他刮骨疗毒,他一边下棋,一边疗伤,直至最后手术全部做完,由于古代麻醉技术不好,关羽忍痛绷脸时间太长,从此就变成了红脸。

小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又叫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执羽扇,飘飘然,犹如神仙下凡般。他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

这本书不仅人物描写得好,故事情节也设计得很好。我最喜欢描写赤壁之战的章节了。赤壁之战分三个环节写的:“草船借箭”“周瑜打黄盖”“火杀赤壁”。周瑜火烧赤壁,张飞和关羽围追堵截,曹操拥兵几十万最后只剩三百,足见当时战争的惨烈。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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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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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中福清和孩子的对话里,我可以看出父爱的伟大。

傅雷家书中可以看出,傅雷看待傅聪不仅是儿子更像是朋友,和他来往的书信写出了傅雷对傅聪的一次次困难的选择都做了引导。

其中有一篇说傅聪因为贝多芬第29首和第10首哪个更重要吵了一架,最后傅聪离家出走。

这里可以看出傅聪对艺术的追求,以至于和傅雷吵了一架,升至离家出走。

服从遇到困难是,弗雷也总是告诉他谁也是这样过的,让她心里好受一些可以渡过难关。所以在后来一场比赛里,虽然服从的天赋不如别人,但却因为弗雷德知道然他在比赛时不紧张得到了第三名的成绩。所以这场比赛的得奖可以看出傅雷的教育方式对傅聪的成长有恒大的帮助。

傅雷曾对傅聪说过,久算在谈恋爱最火热的时候他也认为,学术第一,艺术第一,真理第一,爱情第二。而如果是别人在这种时候坑定认为爱情第一。所以他对傅聪极其严格,但同时它也是爱他的。

傅雷对傅聪说行中的字不要太大,不然会被邮票该注意缴或少去移交。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傅雷是个星系的人,而傅聪是个粗心大意的人。

这小小信封的事情,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应该做事仔细认真不粗心。傅雷也告诉傅聪钱不能乱花,做人也不能太吝啬,然他自己要好好理财,也提醒了我们因该要好好理财。还有就是交友很重要,自己要和朋友多联系,不然别人会觉得你冷漠,还有就是有些人的内心是热亲的但是在变面上他无法表达出来,所以需要长时间的接触才能发现这些,才能表达出来这些真的内心品质。有些人表面上很好但实际上是想利用你,这也同样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所以交友横重要,只有接触一段时间之后才了解他。

所以,傅雷家书不仅说了父爱很伟大也然我们明白了衡多道理,给了我们恒多的启发还有更多的发现要我们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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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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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军事方面的节目了,但是阅读《三国演义》,却让我体会到了另一番军事天地。《三国演义》中有许多侠人义士,作者极力地歌颂了他们的忠肝义胆,他们豪情满怀,为了朋友,为了正义的事,他们可以放弃一切,甚至是生命。

《三国演义》中对于许多战争情况的描写,作者注重战争前期智慧的碰撞和谋略的较量,具有较高智慧的人,运用高超军事谋略,有时不费一兵一卒便能让强大的敌人退却,就像孔明运用空城计吓退司马懿一样,集中体现了智慧和力量。

我们现代化的战争,运用了许多高科技武器,而且在战争中,这些高科技武器占据了主要地位。而人力则好像只占了一个配角的位置。三国时代,智慧的角逐演变到现在,便变成了科技与生产力的角逐,但是在我们现代化的战争中,是不是也可以多多发挥智慧的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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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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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和老师、同学们共读了一本书——《成语故事》,这本书有七十九个成语,每一个成语之后都有一个发人深省的历史故事,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我特别喜欢读。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大。“程门立雪”讲的是尊师重道的故事,表现了杨时和游酢学习的刻苦及对师长的尊重。也告诉我们,在学习上一定要谦卑、刻苦,只有这样才能学到真本领。“对牛弹琴”则告诉我们,跟不同的人说话应该采用不同的方式,要因材施教,对症下药。“负荆请罪”讲了廉颇故意在人前羞辱蔺相如,但蔺相如为了国家利益,所以避开廉颇。廉颇后来明白蔺相如的良苦用心,负荆向其请罪,最终两人结为生死之交的故事。它启示我在集体中生活应该顾全大局,做了错事要及时改正。

“高山流水”让我明白知音难觅的道理。如果在学习生活中能遇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岂不是一件快事?“覆水难收”更让我明白做决定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口出狂言,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也让我明白人无完人,不能将不如自己的人全盘否定……

成语是多么美妙又是多么深奥,我希望我以后能学到更多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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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读后感启发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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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妇孺皆知的作品。今年暑假,我拜读了这部作品,书中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令我流连忘返。

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战胜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赞扬了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可贵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究竟是什么精神使得师徒四人最终修成正果呢?没错,是坚持!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战胜白骨精吗?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智取芭蕉扇吗?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在比丘国救出婴儿吗?如果他们没有坚持不懈,能智取红孩儿吗?师徒四人明白,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有这样的例子。就拿我来说吧,在我五岁的时候,学过书法的妈妈的一手好字让我赞叹不已,于是我心血来潮,报名参加了书法班的学习。可想练就一手好字哪有那么容易啊,我每天都要闻着臭烘烘的墨汁,练习后还要搓洗脏兮兮的手掌,别提有多难受了!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这时,书桌上的《西游记》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想到了《西游记》里的唐僧师徒,一路上风餐露宿,历尽了多少艰难险阻,但是他们依然坚持不懈,最终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我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不能碰到一点困难就知难而退,要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我恍然大悟,打消了退缩的念头。于是,我加倍努力,认真练习书法。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写了一手好字,圆了我的书法梦。

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总会想到唐僧师徒坚持不懈的精神。是他们,成为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是他们,给了我勇气;是他们,给了我力量;是他们,让我学会了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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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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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得是有趣的,有得是悲伤的,但是其中有我最喜爱的也是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是由明代作家吴承恩编写,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唐僧奉命从东土大唐到西天取经,取经途中解救了孙悟空收复了沙僧和猪八戒,孙悟空三人为了报答唐僧一路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修得正果。

在师徒四人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嫉恶如仇、本领高强还把自己封为齐天大圣,与玉帝平起平坐,他对唐僧忠心耿耿,尤其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第一次白骨精变化为美貌的村姑来引诱唐僧,可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当头一棒白骨精只好扔下假尸首逃跑,师傅非常生气要惩罚悟空,在悟空哀求下原谅了他。第二次白骨精又化作一个七旬老太婆,来寻找女儿,可还是被孙悟空识破,并杀死她,唐僧以为孙悟空误伤他人性命,气得直念紧箍咒,悟空疼得直打滚。在猪八戒与沙僧的劝阻下,才饶了孙悟空。最后白骨精又变成白发老公公,孙悟空在众神的认证下终于打死了白骨精,师傅却毫不领情,认为悟空滥杀无辜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可悟空却一点也不恨师傅,还让师傅保重身体,由此可见孙悟空对唐僧的忠心之大。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孙悟空嫉恶如仇、忠心耿耿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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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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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这本书,从中获益不少。

这是一部天才之作,作品是如此精美又如此质朴,如此深刻又如此平易近人,从内容到形式都几近于完美,宛如一块浑然天成的美玉。

这是一本哲理童话,大人小孩都可以看。文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如果你对他们说:‘我看到一幢漂亮的粉红色的砖房,窗上摆着绣球花……’它们怎么也想不出有多漂亮。必须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价值十五万法郎的房子。’他们才会大叫‘这是多么漂亮啊!’”是啊,因为我们眼中的大人就是这样的,他们爱好数字,爱好我们试卷上的“100”分这三个数字。他们不重视孩子的兴趣爱好,回到家里孩子除了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完成大人的作业。在他们的心目中100分是孩子唯一的选择。

文中还有许多精辟的句子,犹如天上的星星璀璨夺目,例如:“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使她变得如此名贵。”“使沙漠变得这样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井。”可是,这样的句子摘不胜摘,而要使它真正属于你,你就必须自己去摘取。

让我们把这本书当做一朵玫瑰,在她身上花费 你的时间,且把它当做一片沙漠,在它里面寻找你的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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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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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讲述了追捕海怪的故事。这是发生在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桩离奇的怪事情,到现在都无法解释的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来说给你们听听。

有一段时间以来,出海的航船会遇到“海怪”,这个海怪长得像一个长条形的纺锥,身体还会放射出奇异的光芒。体积很大能超过鲸鱼,速度更是比鲸鱼快的多在海上神秘出没。从此以后,海上不少的船只出了事故,但是原因都不清楚,大家都觉得是海怪做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北美合众国发表了声明,宣布成立清除海怪的远征队。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之后,故事的主人翁——巴黎自然科学史博物馆教授,不小心掉落到海水中,这样他惊奇的发现原来海怪其实是一艘时间绝无仅有的巨大的潜艇。随后,教授给带到了潜艇中,这样教授认识了尼摩船长,还知道了这艘潜水艇叫“鹦鹉螺号”。还和潜水艇一起在海底遇到各种各样的奇异事件,如海底有能通到地中海的通道,还能抵达南极等等。最后一次教授在“鹦鹉螺号”与别的战舰开火时,教授和他的朋友们,从潜水艇中逃走了。教授获救了,但是“鹦鹉螺号”怎么样了,教授希望知道这一切,但是这些已经成为一个谜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有人都要好好保护我们的海洋,认识海洋对我们的重要性,珍惜海洋里的所有的生物,这些都是我们珍贵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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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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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治的文字有一种特殊的颓废坠落的感染力,在你静默思考时,如利刃一般刺入你的心灵。

他生活在社会制度变革的时代。小时候家中富裕,却因为战前的日本所奉行的家长制与长子继承制丧失了社会地位和经济来源。作者最终选择自杀,留下了这本广为知晓的《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是他丧失作为人的权利的一种无奈。主人公表面上是个彬彬有礼,幽默风趣惹人喜欢的一个人。可毕竟,人是多变的,为了适应社会被迫衍生出很多性格,而这每一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样强做的幽默欢笑,就是为了掩盖他痛苦的内心。

他对生活是充满希望的,他渴望生命,但是他发现现实与自己所想大相径庭时,他的价值观开始动摇,不知该如何做才好。一方面,他高尚的品格让他觉的这人间充满了肮脏与不堪。而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自己如此嫉恶如仇愤世嫉俗便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于是他又小心翼翼的讨好迎合。

是啊,他既没有认清自己,也没有看清这个世界。他不知道自己爱什么,他的一生都是依附于别人而活,在面对与理想截然不同的世界时他选择了伪装,竭尽全力的融于世界。这使他一步步走向堕落,自我毁灭。这不是他出于本性的行为,却成为他自认为的人格的最后评价与人类介入的唯一方式。身心灵的挣扎、救赎、最后只有毁灭这一条路可走!也好,他这般活着实在太累!

忽而想到我自己,偶尔为赋新词强说愁,不太明白“欲语泪先流”的悲戚,也不太明白“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痛彻心扉,总在想,哪载不动的愁苦是为哪般。还好,我愿意用心去读,去品,从伤感中寻找希望,在绝望中发现柳暗花明。悲苦的作品中的眼泪启示我清醒的爱着自己,爱着这个世界。

读完这本书,回归到自我,要明白我们所有的痛苦丧失,丧气失落都不孤单。社会让我们在群体中拥有了共同的认知感,结成集体获得认同。当我们感到痛苦,应该继续坚持,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自己的一切。存在都是合理,不应该逃避残酷的现实与自己的不足,应在苦难中找到心的安宁。在低谷时我们该直面困难,找到内心深处完全安宁的地方。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愿我们不要沉浸在彻底的痛苦与温柔的偏激中,捧一卷书,在阳光下,嘴角含笑,眼里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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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读后感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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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书中的克拉拉是个乖孩子,但有时候也会有调皮的时候。比如偷吃妈妈招待客人的樱桃巧克力蛋糕,一定要问个明白小孩子到底怎么来的,给爸爸妈妈擦皮鞋,想证明自己是勤劳的好孩子,可他们不但没把皮鞋擦干净,还弄得地毯上都是鞋油,每次都要被爸爸妈妈骂得狗血淋头。

在这二十几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哭笑不得》这个故事。故事中的克拉拉和“我”为了以后能上天堂,在玩耍之前要做一件好事。克拉拉想着想着说:“我们可以捐献衣服给穷人。”我想:“这主意不错。”我们就随手拿了个塑料袋,把“我”的裤子和克拉拉的上衣,还有爸爸的毛衣和妈妈的绿色外套、四双鞋。然后,我们印上了红十字章,就放在了门口。大事不好,爸爸发现自己东西不见了,就气冲冲地问:“你们把我们东西放哪儿了?”我们说:“我们把你们的东西都捐给穷人了。”爸爸妈妈愣了一会,最后还是大笑一场。这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不能不加思考就做完了,否则就闯祸了。

我觉得克拉拉和弟弟虽然每次做的事最后都变成坏事。但他们都是善良的好孩子。小朋友们,我们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善良的好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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