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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为了自己话题作文(精选20篇)

导语:不会从失败中找寻教训的人;他们的成功之路是遥远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读书为了自己话题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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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经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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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精神世界最重要的一件东西,古今中外的风云人物都很喜欢读书。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代诗人刘向也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也很喜欢读书,就给你们讲一讲我的读书经历吧!

我最开始读书是在我大约五岁的时候,妈妈在去姥姥家的路上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把书放在桌子上,就把它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妈妈看到了,很生气,说:“为什么不看我给你买的书?”我说:“这本书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了。”我一打开书的封面,就被里面丰富的内容吸引了。我吃饭也看,睡觉前也看,就这样,这本厚厚的书不长时间就被我看完了。也使我爱上了阅读。

从此以后,家里的书刊报纸全部被我那贪婪的求知欲望给“扫荡了”。那时候我还非常小,认识的字不多。所以一碰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去问妈妈。妈妈被我问烦了就不告诉我。这个时候我只能看其他书,这样读书的进度就很慢。当然,我读书最多的时间是上学以后,以前那些时间都读的很少。

上学后,我读的书种类多了起来,从四大名著到科学杂志,再从文学报刊到长篇小说,我都看。因为这个,我跟书的感情就更加深了。每天一回到家,我都要先看十五分钟的书再去写作业,上床睡觉也要先看会书再睡觉。就连上厕所的几分钟里,我也从不把它白白的浪费掉。书也告诉了我许多人生的道理,成了我精神世界中的一座灯塔,在漫漫的知识海洋里指引着我前进。

古人说过:“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们一定要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让书成为我们心中的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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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话题作文:读书成就未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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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假如没有了书:瓦特的蒸汽机就无法飞速地转动,更别说工业革命地爆发;如果没有了书,居里夫人将无法发现镭的存在,那么也就没有今天反射性物质对癌症等疾病的治疗;如果没有书,毕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又有何用?,可见,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

我下面就给大家讲一个关于读书改变命运的故事吧:美国以前的总统林肯小时候家庭非常贫穷,由于他的家庭环境太贫穷,迫于生活,父亲没有办法供他读书,他连一年级也没有毕业。他每天跟着父亲一起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林肯自幼勤奋好学,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由于没有钱买书,所以他每天东奔西跑,向富裕的人家借书来看。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总是抱着一本书,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晚上,常读书读到深夜也不肯上床睡觉。林肯不断地读书,不断吸收书中的精华,最后成为了美国第十六人总统,还深受人们的爱戴和尊敬。

同学们,现在你们知道了吧,读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时间,让我们学到更多知识,同时也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林肯不就是如此么?有些同学可能会说“我们现在很幸福啊,不需要改变。”可是,你们好好想想,对于那些农村的孩子,他们没有钱,甚至连吃穿都是问题,如果他们不通过读书走出农村的话,那么,他们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农村了,林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啊。

所以,同学们,多读书,读好书,吸取书中的精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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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感悟九年级话题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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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最美的季节,于春?于夏?于秋?于冬?

在我眼里,读书最美的季节于秋。

春,万物复苏之季。细柳折腰,雨落河堤生碧。黄鹂歌于枝头,剪尾翔于青天。此乃一年中大好之季,万事欣欣向荣,生机勃勃。但此中似有一丝缠绵之意,昏昏然,如痴如梦。“春眠不觉晓”,诚然是也!

夏,金乌当空之季。炎炎烈日,挥汗如雨。池中蛙声不绝,林间蝉鸣不休,令人难以安心。如此季节,令人着实难以恭维。

冬,一年最末之季。皑皑白雪,寒气逼人。天地一色雪,草木尽枯萎。冰寒刺骨,雪冷杀人。可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如此宁静之季,死气沉沉,天地亦为之鼾,实有一种莫大的空虚。

以上三季,于我看来,皆非读书最美之季。惟独一秋,读书最美。

秋,五谷丰收之季。金穗飘香,麦浪层层。更兼秋高气爽,枫叶叠嶂。当秋之时,秋风瑟瑟,确实可人。

若将一年比作一日,为春则朝日鲜明之时,为夏则烈日迎头之时,为秋则夕阳西落之时,为冬则月明星稀之时。恰如有人喜爱黄昏,吾独爱秋。当秋之时,捧书一卷,清茗一杯,其中自有无穷滋味。凉风拂面,携书香入鼻,伴秋声入耳,如饮美酒佳酿,怎能不令人陶醉?

秋独具之纯厚与凝重令千古骚人词士为之扼腕,此之为“悲秋”,而抚卷怀想,追溯时空,吾亦为之心颤共鸣,甚为凄然泪下亦有之。我独钟意读书于此悲伤气氛之环绕中。吾惯于用“悲”之目光去读书,并会因此从中发掘更多的东西。浑浊的轻风一带而过,枯叶随之而落。于赏悦秋色之时,人已入书,入书则已会意,会意乃读书之本旨。读书至此,不管手中之书或身外之秋,皆美也。既美已至,何不享受?

春夏秋冬乃自然之时令,亦人生之一种境界,一种心情。

读书最美的季节,于春?于夏?于秋?于冬?

在我眼里,读书最美的季节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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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学会读书话题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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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蔚蓝的夜空中出现过一颗耀眼的星星,那就是我,曾经以为我能够永远为黑暗提供光明,为星海留下辉煌的一页,可我错了,我早想到天门不会为我们这种骄傲的人而开,更不会是天长地久了。

自从小学开始,我的命运就意味着我现在终将以失败告终,那也许是自己还没能够真正战胜自己罢了,此时心中的那颗星还是很闪耀,因为童年的心是纯粹的,没有奢望,没有挫折,就如夜空上的星星,没有乌云飘过的那一刻,是如此的洁白,如此的明亮。

意想不到的灾难还是降临,已微懂事的我怀着好奇的心上了初中,那里环境很幽雅,就连吸进鼻子里的空气也会变得如此的清爽,就有“心有喜事精神爽”的感觉,可是命运之神永远妒忌心无忧虑的人,成绩已没有了曾经的辉煌就如大灾难降临到我的心头,压的我喘不过气来,那也许是老天爷对我的尝试,探索我是否有真实材料,我输了,我竟然败在命运之神的手上,我挣扎,可始终无法摆脱,后来初中毕业后留给我一个沉重的打击,属于我的那颗星已不再明亮,不再引人注目,不再有以前那般的骄傲,它正乞求自己能够重来,能够再辉煌一次。

已临破粹的心还是支撑着,终于高中的那一天到来了,哎!终于可以到我盼望已久的地方--高中,学校的环境比初中的更不错,最起码是高中,那里没有童年的你追我赶,没有初中时的幼稚,那是一个成年人的学校,就如现实社会一样,只不过缺少颗追求金钱的心罢了,有的只是面临着不聊的高考,还有那无聊的书本,整天努力着,想成为社会的梁拄,整天埋头读圣贤书。

不过对于一败涂地的我来说,考上大学那也是个可望不可及的梦,现在我我好象已对书反感,没有了曾经的激情,只知道玩,不只哪年哪月。

我累了,我真的无法再支撑下去了,那颗星已被污染了,它不再灵活,不再发光,它正等待着时间末日的到来,可又有谁可以唤醒它呢?也许还是可没有实现的梦。

等它彻底醒悟时,那就是面临大学时,我真的希望属于我的那颗星达成了它的愿望,战胜自己,又是一片蔚蓝的天空,那里的空气清爽得让人感到欣慰,没有曾经的污浊,它在另一片天地再次放荡辉煌,再次燃起心中喜悦的火焰。

看,天空远方的那颗星,它属于我的,虽然它很黯然,但是它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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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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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读书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自有颜如玉。读书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以前,我不爱读书,嫌那些书太多字,我看起来就觉得好烦。但我喜欢听故事。我每天都听故事,好像一天不听故事,生活就变得枯燥乏味。妈妈想到一个办法,可以令我喜欢上读书。他从一本小说中引出一个故事后,讲给我听,我觉得很有趣。当妈妈说,这是从小说中引出的故事时,我惊呆了。我想:小说中有这么好听的故事,如果我经常读书,不就经常可以看到这些故事了吗?因此,我就迷上了书。

一有空,我便沉醉于书香之海中。书中的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常常使我热泪盈眶;书中对真理的追求常常使我热血沸腾。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拟比的。书就像人的精神粮食,缺少了它,生活必定有缺陷。记得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人没有了知识,就像一个缺少营养的人一样。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知识的宝库,一篇好文章就像一盏指路灯。书,是它给我知识,是它教我做人,也是它使我能够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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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自己的与别人的_话题作文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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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只老虎,住在笼子里三餐无忧,却羡慕草地里老虎的自由;住在野地里自由的老虎也羡慕笼中的老虎,因为它觉得笼中的老虎是安逸的,自己却得不到,后来两只老虎换位置,按理说两面只老虎应该会安逸快乐而又幸福地活下去,可事情并非如此:两只老虎都死了。

原因何在?其实很低简单:从笼中里走出来的老虎获得了自由却没有获得捕食的本领;而走进笼子里的老虎获得了安逸却没有获得在狭小空间生活的心境,最终都命丧黄泉,故事生动地告诉我们:许多时候人们往往对自己的幸福看不到,而别人的幸福却很耀眼,也许别人的幸福不适合你;也许别人的幸福也是自己的坟墓,懂得领取自己的那一份,才是真正的幸福。

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他们大多眼高手低,不能给自己正确定位,正像材料中的中的两只老虎,人从都希望生活潇洒走一回,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我们也该有自知之明,不要忘了适时审视一下,看自己究竟适合干什么,以便找到准确的位置,实事求是,领取自己的那一份,才是真正幸福,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已经太迟了,领取自己的那份,是对生命的提升,对自我的升华,它所折射出的是人生智慧的光芒,陶渊明领取了自己的那一份,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消遥与自在,而曾有意归隐的谢安在重新领取自己那一份后,不又成为了一位名载史册的宰相?懂得领取自己那一份,实际上是对生命个体一自我的领悟。

当流星划过开边,虽然只在瞬间,但它却美得精致而富有幻想,恒星闪烁在深遂而宁静的夜空,铸成了一道永恒,当生命个体认识到自身的独特并去领取它时,才会知道什么是美好,小时候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同一件事物,别人的似乎好很多,现在懂了,别人的幸福总是很耀眼,在那炫丽的光环下我们根本无法发现自我,千古美女西施,花枝招展,俏丽美丽,东施便去学,闹了个“东施效颦”的千古笑话,“人无完人”,每个人也有自己的优点与不足,也许与别人相比,我们不像“邯郸学步”不但学不成,反而失去了自我的本色,这也是许就是不懂珍惜的悲哀吧!我们不能看着别的筷子,丢了自己的碗,因为有时候,别人的幸福正是自己的坟墓,在他人无知的评价中,找到自己的路,认真而有恒心地走上去,不只是因为他人的看法,不只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走自己的路,领取自己的那份,不就那么简单吗?“莫因身在最高层,遂渐浮云遮望眼,”生活的执着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人的一生是不可能为逃避责任而存在的,拔开那些令人窒息的重重乌云,领取自己那份,做真实的自己!一条坦荡的大路,就在脚下。

懂得领取自己的那一份,你便领取了现在和未来!

[自己的与别人的_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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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你有属于自己的光芒话题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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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对年轻的生物学家夫妇到原始森林考察,在山坡上遇到了一只老虎。眼如铜铃的老虎显得饥饿凶猛,向他们小跑过去。妻子吓得脸色苍白,老虎越跑越快,丈夫突然喊了一声,自顾自的飞快跑开了。奇怪的是,快跑到妻子面前的老虎突然改变了方向,朝丈夫扑去。随着一声惨叫,丈夫死在老虎口中,妻子却平安到家了。

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活该!”。可他们都错了。身为生物学家的夫妇都知道,老虎会攻击逃跑的人。丈夫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为了我,一定好好活下去,记住我爱你。”

看到这儿,我们会真心佩服爱情的伟大。“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是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是爱情最纯正的灵魂。自古男男女女两情相悦卿卿我我的故事多如繁星。从牛郎织女到梁祝化蝶,从《牡丹亭》到《紫钗记》,一段段惊天绝唱,无不拨动少男少女的心弦!《诗》中“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展现了一幅佳人美景的绝美画卷,抒发了人们对爱情的向往追求。

穿越生死的爱恋固然动人,体会到这的人也毕竟在少数。但倘若我们细细观察,会发现我们身边的爱情也能像三棱镜,在平凡中折射出绚丽的光彩。爸妈的婚姻并没有什么一波三折,轰轰烈烈,只因普通的男欢女爱走到了一起,然后一直相伴着看过了已经十几个春秋冬夏。奶奶说,爸妈这十几年吵架的次数不到十次,动手更是没有过。他们的日子,平静得像一面湖,波澜不惊。爸妈在我们面前,既不过分嬉笑,又不严肃沉默,他们的爱才对的上“和风细雨”“两情相悦”。甚至家里买了好吃的,我们也会按的比例分配(我还有一个弟弟),若他们中有一位推辞,另一个绝不饶恕,非要把吃的塞到他(她)嘴里;到了游乐园,爸妈也会让彼此成为“小孩子”。

楼下住的,是一对老年夫妻,他们的儿女在外工作,老人们过得却不孤独,我经常看到他们晚饭后携手散步,边谈谈天,脸上溢着笑,十分自在。老爷爷因病不能做工,老婆婆在离家较远的服装厂做清洁工作。老爷爷放心不下老伴儿,每天傍晚都推着自行车去接她,夕阳下,总是映出老两口快乐的身影。有一回下雨,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我分明看到老婆婆将伞不断向前倾,她的浑身已经湿透了,为此老爷爷还叨唠了好一阵子呢。

或许我还小,不能完全理解爱情的海誓山盟,忠贞不渝,也不能理解那份断肠或幸福,但生活中别人的这些细节,我还是能从中感受到的爱情的。真正的爱情,或许不是乘舟泛于海上,一路惊涛骇浪,波折刺激,像童话那样神奇;而是像春风,虽是淡淡的,却也能嗅出芬芳。

喜欢这本书,带给我影响终身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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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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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时候的我,不但已经爱上了读书,而且很快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在书的怀抱里成长。

最初的故事内容,是妈妈讲给我听的。那时的我也时不时地自己翻开书看一看,虽然看不懂,但是我从图画中领会到了快乐与悲伤。

随着我渐渐地长大,已经可以自己阅读一些简单的图画书了。我会大声地朗读出来,不过有时也出闹出一些笑话,比如说把“大”说成“太”啦,把“明”说成“朋”了,常常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但就是这样也阻断不了我读书的热情。我印象最深的书是《海的女儿》,原来我还天真地以为所有的泡沫都是美人鱼变成的,直到长大我才明白,不是这样的。

而如今的我,已经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我慢慢懂得了书中蕴含的知识,不仅心情开朗,还会因为多读书而感到心里踏踏实实,不再焦虑。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它主要围绕着柜子精、扫帚精和笔记本精这三个妖怪来写。它们从无礼、调皮、贪婪,变得有礼、不贪婪、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都是因为它们爱读书。这本书让我下定决心,更加发奋努力读书!

让我最感动的书是《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夏洛为了救它的朋友威尔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深深地被它感动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珍贵的,要好好的珍惜!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爱上读书的我已经从书中感受到了快乐,学会了很多道理,我一定会更加勤奋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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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介绍自己话题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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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倪天纯,是琅小三年级(6)班学生。我是一个兴趣广泛,思维活跃的女孩,游泳,滑板,羽毛球是我的至爱,而读书和写作更是我的最爱,这一切均缘于兴趣和习惯。我从小就养成了睡前读书或听故事半小时的习惯。在幼儿园的时候,以爸爸妈妈读给我听为主,有时听完后他们会让我再复述一遍,或者口述一个故事,由妈妈记录。在幼儿园中班时,我的《猎人与鹿》的故事就在《早期教育》上发表了。这次发表,大大激发了我的编故事,讲故事的兴趣。

到上小学之前,我已基本听完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今天我是升旗手》、《我要做好孩子》、《中华上下五千年》、《上学就看》等书,天文、地理、历史大大开阔了我的知识面,词汇量也日积月累,不断丰富,这些都为我以后的习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进入小学后,我学会了拼音和认字,可以自己看书,我觉得自己看比听别人读更有味道,更好玩。一年级时,我开始尝试着把自己经历的和有感触的事情写成文字,开始时只有短短四五十字,语句和章法也不很规范,但童言稚语、童真童趣。过段时间,回头看看,我不禁会“哈哈”大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写的东西也就慢慢地开始有点样子,字数多了,对事物的描写和人物心理的刻画比较到位,也开始懂得文章的立意和整体架构的重要性,并且努力去赋予文章以美感。到二年级结束时,爸爸妈妈帮我汇编的第一本作文集——《浪花朵朵》已经是厚厚一本,我自己看着也感觉小有成就,喜滋滋的,对作文也就越感兴趣。进入三年级后,有了正式的作文课,我的作文屡屡能获得万老师的精彩评语以及表扬和肯定,还在《少年文艺》,《金陵晚报》,校刊《小主人》杂志上发表呢!这更加给了我写作的热情。

总结作文心得,我觉得作文不难,只要写出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作文不是凭空捏造,也不是无中生有。所以,在学习之余,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并且能多思考、读懂书。总之,我觉得作文这件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家长和老师的也应该以不断地赏识来提高我们的兴趣。说到此,我要向我的班主任—月亮姐姐万茜老师真诚地道一声谢谢,如果没有万老师对我缺点和不足的宽容和鼓励,我相信我对作文的兴趣不会如此的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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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自己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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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时候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好没劲啊”!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接龙比赛,接到金字了,该我说成语,我思量片刻后,说道:“金蝉脱壳(ké)”,这个成语是我以前在书上看到的。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成语字典里,到底读什么。”我翻开成语字典一看,“噢!原来是‘金蝉脱壳’!”我恍然大悟。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更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着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好处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二)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特别喜欢读课外书。每当妈妈给我带课外书回来,我都是拿了书就进书房看,连句“谢谢”都没来得及说。这一进书房,没个二、三小时,连拉都拉不出来,除非老妈亲自来抬我,否则谁也别想把我从书房拉出来。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百无聊赖,正好今天妈妈要去超市买东西,我便跟着一起去。东西买好后,我们又到了书店。书店里的书多得让我眼花缭乱。我精心挑选着,结果看中了一本《水浒传》。我想让妈妈给我买,可妈妈不同意。经过我的苦苦哀求后,妈妈终于同意了。到了家后,我立即用光速把书拿进书房,看了起来。光阴似箭,转眼间到了吃饭的时间,我却一点也没要吃饭的意思。晚饭做好后,妈妈高兴地来叫我吃饭,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待会儿”。过了十五分钟,妈妈有点生气地说:“怎么还不好?”我还是心不在焉地回答:“马上就好了。”整整过了半个小时,妈妈非常生气,立马冲进书房。我感到大祸临头了,头上一片昏暗,要下倾盆大雨了。妈妈把我拉进书房后,没说一句话,只要我看看钟。我看了看,发现已经七点了。我知道妈妈这样是为了我好。但我不能放弃读课外书,所以还让妈妈多多体谅我。

我读了许多书,总结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不但要看自己喜欢看的书,还要看自己不喜欢看的书,这样才能取长补短。

(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我对书那是如痴如醉。比方说因为看书我忘了睡觉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东西,我看到了新华书店,(.)便向妈妈请求到新华书店去看书。在我的裤苦苦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了。可要求是在三点以前回家,我为了读书顾不上那么多了,只好答应妈妈的要求。我兴高采烈地跑下书店,在跑过去的时候就心想:上次那本《世界历史》读哪了?它好像在文类书籍地二排第五行,对了!这是我已经跑到书柜前了。我用我那双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哦!原来它在这里,这已经不是上次的地方了。我把书捧在怀里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了起来每次读一本书,我首先会看它名字,作者为什么要去这个题目,这个名字有没有和内容有关,然后,我会看这本书的作者资料和书本的介绍,最后我才去看那本书

我津津有味地读那本书,根本没有在意一分一秒的过去。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边:“*,书店关门了,回家去了吧”我一看,原来是书店的叔叔,我一看时间,啊!六点多了呀!我急忙回了家、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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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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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味有着双重药效的药,对于爱书的人是一种致命的良药,对于不爱书的人是一种致命的毒药。读一本好书等于交到了一位知心的朋友。

三年级暑假的时候,妈妈拿来了一堆书对我说:“要多看书才能写好作文啊!”我看得目瞪口呆,那可是一堆书啊,要我在仅剩的二十几天内看完,还不要了我的命啊!看着妈妈”亲切”的目光,”温柔”的笑容,我就恨不得暑假提前结束。在妈妈的温柔招式下,我不得不一本一本读起来。刚开始时,我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可是后来,渐渐发现,每一本书都是那么的精彩。让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十几天过去了,妈妈给我的书也就只剩下没几本了。原来,看书一点也不累,反倒让我置身于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中,去遨游,去思考。

暑假在书的陪伴下很快就结束了,新学期伊始,我已经无法与书分离了,只要一有空余的时间。我就会捧起心爱的书籍,如痴如醉地啃起来。

每天回家,我都会用上三、四个小时来看书,等书看完了,才能做其他的事情,这已经是我雷打不动的习惯了。我想,我会这么一辈子持守的。不知不觉,三年过去了。很多身边的同学都知道我有这个嗜好,戏称我是书呆子。而我依然与书形影不离,如书一般,静静地,静静地陶醉在知识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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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相信自己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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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樱花特别好看,我却无缘再见到它们咯.我就要远离这个世界了.永远的睡着了,但我还不想呢,也不愿就这样结束我的生命,我还有大把的事没有做呢.父母为我操劳那么多,我还要去挣大把的钱给他们过好日子,还有,还有我和他的海誓山盟才刚刚开始,难道就这样曲终人散吗?我还没有向我朋友告别呢,他们找不到我肯定寻找我的,一定会的,还有.这一切的一切如果我没有生命是永远办不到的.想到这里我终于有一丝丝力量挪动自己的身体咯.但实在是伤的太厉害咯.我真的好想大声叫出来啊,但我已没有余力去叫咯.我只有用尽全身的力气去逃离这快魔地.挣扎了好一会儿我看到了白光,近了,近了.是的,没错那是希望之光啊,或许是求生心切,越接近那里我的体力越加充沛.出来了,哈哈我出来咯.我终于从鬼门关出来了,我没有掉眼泪一滴也没有有.呵呵,我又自由了,那片烂漫的樱花好象是为我而开,好漂亮啊.真的.我好象从来都没有如此幸福过,因为这个生命是自己找回来的.真的,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信念在生活中的作用是无可限量的,他可以将一个人从死亡的边缘解救出来,也可以加快你死亡的脚步.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心中应该有个信念:相信自己,我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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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年级读书的快乐的话题作文题目

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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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书,特别是闲书,如:《西游记》、《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等。可我妈妈不让我看闲书,说要影响正课,我却不这样认为,继续看我的书,你们不让我在家里看,我拿到学校去看,你们总没有办法了吧。可我还没真正过足了书隐,似乎妈妈就开始注意我了,时不时就查看我书包,过不了几天,我的窃读方法就被识破了。 I love to read books, especially leisure books, such as "Journey to the West", "Green Fairy", "Isso Fables" and so on.But my mother did not let me read my leisure books, saying that I wanted to affect the main class, but I didnt think so. Continue to read my book. You dont let me read it at home. I get it in school to read it. You cant help it.But I havent really suffered from the book, and it seems that my mother started to pay attention to me. From time to time, I checked my schoolbag. After a few days, my stealing method was broken.

而我还不服气,绝对要想出一个最万无一失的方法,让妈妈发现不了,这样我就两全其美了。几天下来,我毫无头绪,一想起没办法就不能看书,我已经与书好几天不见了,想起原来与书天天准时相会,可真怀念,现在几天不见像过了好几年,想着想着我叹了一口气,“对了,有办法了。”我一下子有了办法。那天,我早早地准备睡觉了,进屋后却没睡,在门边听门外的动静,“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自由了。”我笑着说。接下来是自由时间,我翻开书就读,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

那天,我过足了书隐,似乎把几天没学到的知识,一下子都补了回来。一星期后,妈妈似乎觉得我有些不对劲,又开始“侦查”我了。我也加大警觉了。每天晚上,我不再坐在书桌边读书了,而是在门边读书了,为的就是以防万一妈妈突然冲进来。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我的腿真酸啊!如果可以光明正大地看就好了,不得不靠在门边以求暂时的休息。当然,这种办法也撑不了对久。

很快,我被妈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她把我的书都藏了起来。不过,我也有办法。周六,妈妈前脚刚走出门,我后脚就开始我的搜索计划,大规模开始找书,一小时后,还是毫无收获,绝望的心情笼罩了我整个幼小的心灵,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再一次寻找,结果还是一无所获。一想起今天还见不到我的书,心也沉到了谷底。

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不让我看书。书是精神食粮,也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只有它才能有钥匙让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也只有它才能带领我们继续前进,走向书的世界,去知识的王国尽情地遨游,走向世界成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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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读书我快乐一年级话题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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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长河,在这条长河中有多少有意义的事情值得我们去做,这条路可望不可即,有多少人因遇到挫折而放弃这条路,使自己无法再走下去,这条路叫做----勤学读书路。 Life is like a running river, how many meaningful things in this long river are worthy of us.People abandon this road because they encounter setbacks, so that they cannot go on. This path is called ---- to learn the way to study.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出自我国唐代着名诗人、哲学家韩愈的治学名联,苏东坡年轻时自以为无书不读,便书一联:“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后经一老翁指点,改成:“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四库全书》的总纂纪晓岚写有一副对联:“浮沉宦海为鸥鸟;生死书丛似蠹鱼”。

联中把自己比喻成“蛀书虫”,热爱读书,由此可见。这些脍炙人口的千古对联不知道鼓舞了多少中华子女发愤苦读。我们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便是读书,人只有发奋读书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读书不是强迫的,而是发自内心的去感受到他的美,这便是最高境界!

几年前的我只以为自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觉得日子过得十分美好,丰衣足食。可父母并不是永恒的,他们不可能一直陪伴着我们,我们也不可能一直依赖父母,我们还必须自立自强,发奋苦读,凭自己的努力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而那天的我终于明白了读书的意义。

那天,我悠闲的在广场上散步,突然我听见一阵喧闹声,“你在干什么呢?偷懒吗?”,一位油光满面的老板愤怒地指着一位给自己打工的消瘦的小伙子说。“不,老板,我没有。”小伙子委屈地回答道。“你还狡辩,小心我报警说你是贼,把你给炒鱿鱼了。”老板顿时大发雷霆。“老板,我求你了,不要开除我,我家还有残疾的母亲急需治疗,求你了!”小伙子跪着对老板说。

“那你承不承认。”老板理直气壮地说。“我错了,我错了,我承认。”小伙子的脸显得很无可奈何。当时在场的人都十分愤怒,我的内心也被深深的震撼了!从今以后我立志发奋读书,因为我想改变我的人生,我不想被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淘汰掉。在这个社会中,我们只有发奋读书,把握自己的命运,才能创造出一片光彩,使自己能够在社会上立足!

这就是我心中最有意义的事情,我会继续努力下去,凭自己的努力创造出一个闪亮的舞台,放出辉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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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介绍自己话题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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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昱雄,是妈妈和爸爸给我起的,我猜是妈妈叫我像英雄一样的给力,昱一定是让我幸福。

我的身体大约高1·35米,在学校里我坐在中间,因为还有比我高的,我的体重是40公斤。我十分瘦,因为我不想吃饭,别人都叫我竹竿子,我的皮肤有一点点黑,也有一点点白,老师说是美国的健康肤色,但我想了想,我也不是美国人啊,我又不会说英语,只会说中文,我怎么可能有美国人的肤色呢?

我的瓜子脸,下巴尖尖的,别人都说我像小恶魔,可我自己不觉的,我的眉毛十分特别,远看没什么,可我的眉毛是可以和我的表情相容,我一笑,它就像月亮一样弯,我一生气就往上翘我还有很多表情都没说呢!所以我的眉毛变化很多。

我的眼睛像一个活人一样,有重要事或一定要看什么东西的时候眼睛睁的很大,我不愿意看东西或不想看的时候眼睛就十分小,真是千变万化呀!

我的鼻子像一座大山山顶上有一点点的平,不是太尖,也不是太平,我的山下还有两个小山洞,可能一个是进,一个是出,可里头会不会有狼呢?

我的耳朵这么大,别人说耳朵大有福气,可我不这么觉的。

我的头发像一个个的小火箭,直往上飞,可怎么也飞不上天,还像一个小刺猬,别人都叫我小刺猬,难到我就这么像小刺猬吗?我真纳闷。

我的爱好是打游戏,因为我是游戏迷。

我也爱学习,每次上快乐大作文课,我就高兴得像狐狸一样。我长大想成为科学家,因为我在学科学时十分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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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动作为话题的作文:给自己一个拥抱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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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一回头,呀!花园里的花都开了。风吹动着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它们的笑声此起彼伏。不知风说了一个什么笑话,把它们惹笑了。

躺在草坪上,跟野花絮絮低语,风儿时不时也来窃听我与花儿的小秘密。小草们左右摇摆,哦,它们在开舞会呢!看,它们周围的那朵花,笑开了脸,脸上还有两个小红圈呢!转过身,只见一朵小红花悄悄绽放,与我目视,小花见了我,扭扭捏捏,害羞地看着我,我笑了,在无人的地方,我笑了。我拥抱着大自然的一切。

平日里活得太严肃,每天匆匆地来往于两个站点——家与学校。在学校里,上课听老师讲课,下课也没出去玩,在教室里做着作业,每天都是如此。我承认,这种生活太累,被太多的思想,铸就了我的斯文。

我喜欢坐在冬日下,望着广阔的天空,不时飞过一只飞鸟。这时,一只飞燕落到了电线杆上,呢喃着。树叶沙沙地飘落,踏着落叶,跳出一个个音符,组成了一首快乐和自由的歌。暮色开始四合,冬日的余霞落到了我的脸上,我梦见我化作一只飞鸟,翱翔于广阔蓝天,与太阳打招呼;我梦见了我变成了一匹骏马,在草原上驰骋……

我来到山谷前,对山谷打了招呼:“你好吗?”声音缓缓飘出幽谷:“你好吗,你好吗……”这短促的呼喊回荡着,与轻风流水应和着,在青山绿水间悠荡,犹如一首多情的歌。我喜欢听这回音。倘若我太寂寞,也许这一首歌,可以带给我一丝的安慰。

朋友,放下手中的笔,与我一起去大自然中驰骋吧,给大自然一个拥抱,给自己一个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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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做最好的自己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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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一句古训:高处不胜寒。一个人所达到的境界越高,世人对他就越严格越挑剔,一些原本无关痛痒的小毛病也就不得不接受公众的评论和批评。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在得知自己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惊喜而惶恐。在荣誉面前,“惊喜”是人之常情。而“惶恐”又是从何而来呢?莫言说,他之所以惶恐是因为有了这层光环后,会有人盯着自己找毛病,为难自己。

诚然,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普通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是很正常的,都可以被人们理解和接受。而那些文学界的作家、娱乐界的明星、科学界的人才等公众名人却是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错误或瑕疵。一批又一批的记者总会跟在明星大腕后面,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只要他们的言行稍有欠妥或过失,就会被舆论利器大肆渲染,以吸引观众和读者的眼球。

在这巨大的压力面前,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做最好的自己。做到最好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不管自己是不是站在高处。虽然一个人不可能完美,但是一定要拥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自己发现自己的错误,再改过来,这样就会越来越接近完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无论是谁,面对自己的过失,只要敢作敢当,勇于改正,就不会有人再对你的过失感兴趣,相反会有更多人欣赏你坦然面对错误、勇于改正缺点的人格魅力。

做到最好的前提就是要做真实的自己。一个人要有自己的坚定立场,而不是随波逐流。我佩服那些引领时尚的人,因为他们有着强大的人格魅力,他们可以走在世界时尚界的前端,说明他们也是有这惊人的能力。但是我不屑于那些盲目追求时尚的人。一张口就是网络流行语言,衣着打扮紧跟潮流,为人处事高高在上,这是时尚吗?不是,绝对不是。这些人只是时尚界的门外汉,是一群对时尚一窍不通却追随时尚潮流的人。

就拿穿着来说,那些自称时尚达人的人又是否知道服装设计师的用意,又是否知道看似夸张随意的色彩与造型的内在关联?一个对时尚什么都不懂的人却要把自己伪装成时尚达人。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损失的是那个原本的自己。

也许一个人原本喜爱古典文学,却因为追求时尚而大量阅读潮流小说。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会失去属于自己原本辉煌的未来。

一个人或许原本喜爱宁静的生活,却因为追求时尚而终日在超市、商场里逛荡。在这个过程中终将失去自己舒适安逸的生活。

既然喜爱时尚,那么就应当努力奋斗,去引领属于自己的时尚,舒舒服服地做真实的自己。

只要努力了,奋斗了,无愧于自己,不管你是一个普通人或是一个公众人物,都无须太在意别人的议论和挑剔,关键要做最好最真的自己!

[以做最好的自己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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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欣赏自己为话题中学生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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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人都喜春天,不错,那些个日子里,天虽说时不时地阴着,但总伴着连绵的小雨。那细细密密的雨,痒酥酥的点在面颊上。落得让人欢喜。

既然如此爱春,何不好好欣赏冬季?

冬季里光秃秃的树,在晚秋也能见着,可在白茫茫一片的雪里,就显得格外扎眼,仿佛它本不该属于这个季节似的,每每破坏冬天本就少的美丽。是冬造就了它,历练了它。冬不怕那枯藤老树破坏它的美,似乎还乐意的很。

我欣赏冬的伟大,它不畏丑陋与骂名,只是一心一意的,让万物在它的怀中沉睡,生长,在春天萌发。这样,春日被所有人喜爱,被赞颂,被爱怜。而冬却默默无闻,其实它才是万物之源。

一朵迎春被一个可爱的姑娘捧在手心里,她瞅着那朵可爱的花儿,眼里满是笑意,眉眼弯弯。此时一个老者在远处默不作声地望着,眉目间尽显慈祥与安宁。那姑娘回眸一看,那人影恍惚不见了,只看到一小片春天未消融尽的冰雪。

那冰雪,又何不让人心生欢喜?

寒冷的早晨,拉开窗帘,擦去窗户上细密的水雾。一眼望去四处尽是一夜间遗留的冰雪。雪上还有零零星星的脚印,对于我这样稚气未脱的孩子而言,这确实是一个十分令人激动的场景。

我欣赏它给我们带来的欢喜,因为我最不能忘记同学在雪中打闹时脸上最最真实的快乐。

除了欢乐,我也欣赏冬赋予我们的智慧和历练。

天已经很黑了,我行走在无人的,冰冻了的大街上,冷冷清清。见得前方一个孤零零的旅者,他的大衣上还有没融尽的冰雪。破烂的旅行包紧紧攀附在他的身上,背影稍显佝偻苍老。他的步伐很慢很慢,已经疲惫极了的模样,我想冬日已经让他尝尽了最苦的日子,他若能够走过去,那等到了来年,他会迎来最好的春天。

不仅仅是他,我也是如此的,回家的路途总是寒冷的,这小小的锻炼,也给我带来了更多的领悟与道理。

年级大会上听得秋冬,是要收敛的,只是为了春夏的蓬勃发展。如此想来,冬季,便也更值得欣赏了。

我欣赏冬季,它带给我们的,从不表面而肤浅,那些稍深刻些的领悟,更是我们有所需求,有所或缺的。

不畏路途寒冷遥远,又布满冰雪。尽情欣赏,深藏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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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读书我快乐二年级600字话题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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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乐趣。你们说是吗?我想你们一定有和我一样的见解,是的读书就是一种乐趣。 I think reading is a pleasure.Do you say yes? I think you must have the same opinion as me, so reading is a kind of fun.

朋友!有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人说过;"书是全人类的精神粮食"我都赞同这些说法,但我最想说的是:"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乐趣。"想知道为什么吗?那就听我慢慢道来。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冰心奶奶说过的话。

想知道读书的乐趣,必须先学会读书。有人会问:"读书有什么好学的?"那我要告诉你读书要学的可多了。"我告诉你在读一本你自己喜欢的书时,你要把自己当做书里的主人公,那样的话你就能在书的王国中自由的飞翔。这是读书的乐趣之一。还有要注意重要词句,看完一篇文章后,在后面写上自己的体会,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这也是读书的乐趣之一。

要"多读书"把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通通看一遍,用文章来陶醉自己,说不定你还能当场写下一篇作文呢!读书要像吃饭一样"细嚼慢咽"而不是"狼吞虎咽",这样你就找不到乐趣了。要慢慢看!

还要学会选择,选择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书,不要尽看那些笑话书。漫画书。只能偶尔看一下下。要多看一些中外名著,如:《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名著和《茶花女遗事》。《爱的教育》。《呼啸山庄》等外国名著。看完一遍再看一遍直到自己完全理解后你就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与书融合,让故事与人融为一体,让自己喜欢上读书。用书来陶冶自己的情操。把自己训练成一个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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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相信自己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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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自己,满怀自信!不要听信他人的言语,不要轻信花言巧语!做好自己,相信自我,带着梦想前进!!!

任何人都应该有自尊心、自信心、独立性,不然就是“奴才”。

今天,我犯下了一个“滔天的大罪”——自己写对了的题目,却听信了他人的言语,把对的改成了错误的答案!

下午上完体育课,我们一窝蜂地跑回教室,“笔走龙蛇”地写数学作业,我因为作业偶尔会“射死人”所以我写作业的时候小心翼翼,写完了还要找周洁认真地对下答案,突然,我发现有两大题和周洁的答案不同,我只好重新计算,可算来算去还是我的正确,只好喊来周洁一起讨论,周洁看了一会也点点头,觉得我的答案是对的,我心里很高兴。“不过”周洁语气一转,“平时我的作业正确率比你高,这次不会是巧合,应该是你算错了。”我听了这话,顿时像只泄了气的皮球摊在座位上,再次计算了起来。我越算越觉得我的答案对,可是,不自信让我陪着笑脸对周洁说:“唉,真是我算错了,对不起啊!”周洁有些赌气地“哼”了一声。

可是(可悲的是),这两大题,自己明明写对了,却被周洁的错误答案所“迷惑”了。那是整整两大题啊!知道自己写错后,我的眼泪“哗哗”地流着,汇聚成了一条“眼泪河”。

我不难过做错了题目,也不怪周洁。我怪我自己,是我自己没有自信,没有相信自己。经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只要你觉得是对的,你就要一如既往地去做,要相信自己,提高自信心,不断再学习!!!

要相信自己,有时候失利的不仅仅是10分那么渺小,有时候可能会令你“大敌如临”。

相信自己,人总会有失败的时候,总会有失望的时候,总会有不满意的时候,但是请你记住“相信自己”就是他们最大的天敌。

有时候每个人都是刘翔,生活就是那一道道栏,等着你去跨越,而“相信自己”就是你脚上最好的耐克跑鞋。

要相信自己,自尊心、自信心、独立性必不可少,你只要把握住了自信,你的生活就会变得充实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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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写给未来自己一封信小学话题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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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还好吧。

成绩有没有进步?现在这个时代啊,一定要有知识,才能融入社会。而且不光是为了你自己,就算是为了家人,也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了他们的期望。还有,不要老是很晚睡觉,对身体不好。还会影响到第二天上学的效率。所以,早睡早起,才最好。你一定要多喝水,你有贫血,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家人担心,因为你也觉得让人担心是一种特别不负责任的行为。

其实你挺孤单的。没有人陪你玩。即使有,可能也不是真心的。现在我告诉你,没人陪就没人陪。不要胡思乱想。好朋友也不是一辈子的,没有人能陪你到最后。只有自己陪自己。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你是怎样就是怎样。不要为了别人改变自己,只要活出真实的自己才是最快乐。和别人相处的时候,拿出平常的一面,不要在别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懦弱,也不要哭。更不要让别人抓到你的把柄。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大家好像都针对你。不要担心,好好学习。专注在自己的世界中做自己喜欢的事。事情的对错,用心去感觉。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看问题,你会发现很多,也会学到很多。有时候,不要老是主动去找别人,少惹是生非。不要无理取闹。有些事情自己知道了就好,不要老是说出去,那样会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有,永远不要冲动,在你要发火的时候,从一数到20。再好好想下,后果是什么。生活要自律,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一定要明白。做事情低调一些,会方便很多,简单最好。要被动一些。

说了这么多,一定要记住。好好努力,你一定会更棒更完美的!加油!

人: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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