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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小说侯亮平结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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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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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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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民的名义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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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名义》总制片人、导演李路在接受我采访时表示:“面对这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如果没有文艺作品进行反映和表达,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缺位。当代电视剧作应该也必须有所反映,这是电视剧作为大众文艺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走好人生路,并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还要努力做到“三个始终坚持、一个注重调研”。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展观”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判断、检验是非功过。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系组织重托,心系群众冷暖。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王怀忠、肖作新等被绳之以党纪国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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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谁的青春不迷茫》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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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如同大多数人一样,作者刘同一样有着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期,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他说觉得孤独就对了,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我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于是他把自己写了下来,写进了书中,于是创作出了青年励志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

·内容简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自己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作者所经历的事和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劝解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读者能够从作者身上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文章始终以第一人称述说现在,以当代人为背景亲情吐露的思想。作者刘同带领读者一起正视自己的过去,迷茫一直都在,人们需把握好现在,直面未来。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在大同的世界中,做小不同的自己”。刘同,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因《职来职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偶像和追求的奋斗目标,拥有几百万的微博粉丝,他的励志语录每一条都被疯狂转发。这是一本送给所有年轻人的心灵指南,是送给所有同龄人的成长礼物。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对这十年过往经历的总结,感悟及思考,在时间和空间交错中,用文字搭建一个立体世界,书写属于他的青春。去看一看他走过的路,发生过的故事以及相逢的人。然后发现,我们每个人就是这样成长的,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热泪盈眶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小说结局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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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罪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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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局预告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余罪3第三季什么时候开拍播出 网络剧《余罪》自播出后,一直备受观众好评,张一山的演技简直逆天了,演技受网友好评,那么在看完《余罪》第二季结局后,很多网友表示看不懂结局余罪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是救安嘉璐了还是去穿警服了?这结局是留下悬念暗示余罪有第三季吗?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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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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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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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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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抓紧我》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小说也跟着火热起来。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放弃我抓紧我》热播,开播首日即打破了湖南卫视2016年度新剧开播的收视纪录,昨日仍旧保持一路攀升的高收视率,上线34小时,网络点击量已破3.5亿!频频刷新2016电视收视纪录,台网数据面面开花,出场仅两日的“唯一夫妇”更是凭借超强的CP感引发话题不断,昨日“厉薇薇失忆”话题持续热搜第一。

厉薇薇安厉设计总监厉薇薇(陈乔恩饰演),因为一次意外溺水长时间脑部缺氧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失忆前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现在却变成了热血萝莉女神经。23岁的她不像现在这般富有,却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不像现在这样装作女王在残酷的商战中厮杀。曾经最爱的陈亦度(王凯饰演)成为了她的敌人。身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的发小霍骁(乔任梁饰演)。

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薇薇和陈亦度分手的原因,也是因为两人在追逐事业的过程中,忽视了爱与沟通,在斗气和误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陈亦度误会薇薇和霍骁的关系,最终和她分手。30岁的厉薇薇决定改变现状,她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和对手冰释前嫌,不但找回了爱情,也重拾了初心和梦想。

《放弃我抓紧我》结局陈亦度和厉薇薇应该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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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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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妮宝贝笔下的《七月安生》最后的结局安生给家明生了个女儿,她自己因为难产死了,七月收养了安生的孩子,取名小安,安生和家明结婚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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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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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通过平淡而真实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波折与生活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乔燃爱上了那个内向的方茴,方茴却爱上了那个年少轻狂的陈寻,陈寻后来辜负了方茴,“寻茴恋”并没有美满的结局,乔燃的结局呢,乔燃考上了一所伦敦建筑学院,跟方茴隔了距离,他对方茴的爱始终都是希望对方好,就算方茴和陈寻分手之后,他也没有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方茴需要一个人慢慢疗伤,所以他不打扰,小说中乔燃的结局并不明显,当大家都有自己的归宿之后,他选择了单身,选择了顺其自然,可能他会跟方茴在一起,也可能会遇到更好的姑娘。

乔燃不辞而别去了英国,每个星期给方茴写一封电子邮件,偷偷去澳大利亚找过她,看了一眼又走了;陈寻给他写电子邮件时他只回了一句:你们混蛋;乔燃打过两次架,第一次为了赵烨,第二次是为了郑凯;哭过两次,第一次因为方茴,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和方茴陈寻赵烨林嘉茉五个人;乔燃没有女朋友,只有女性朋友,赵烨结婚的时候给他做了伴郎;乔燃在英国读完本科又读了硕士,最后一个人开了事务所,北京伦敦两地跑;最后的最后 他还是想念她的丁香花 他想见她 即使时光老去 可唯一不变的是他爱她的那颗心。

《匆匆那年》乔燃语录

1、再见,其实不是告别,而是一句承诺。

2、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3、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4、成长的路上,总是点缀着各种各样的离别,当时我们坚信,离别是为了重逢,所以说了再见。其实世界太大。

5、我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

6、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7、那天我做了梦,梦见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大概是黄昏吧,天是暗黄色的,大家在操场上跑步,我当时好想就这么一直一直跑下去。

8、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9、你知道她最宝贵的是什么,你就是希望她幸福,哪怕她这个幸福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10、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11、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12、年轻时总是爱做互相伤害的事,最后我们都很绝望,因为我们知道,能拯救彼此的只剩下分开着一种选择。

13、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14、长大了之后总会学不一样的功课,走不一样的路,遇见不一样的人,我们根本避免不了分道而行的命运。

15、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16、不是不重视,只是太在乎。

17、那些当初说着永远不分离的人,一次分开,就可能后会无期,天涯两忘。

18、感情有很多种,对一个人好不一定要和这个人在一起。

19、我不喜欢比赛,我觉得有些东西不在乎输赢,当个爱好挺好。

20、不要道歉,因为一旦说了对不起,就代表一定有所亏欠。

21、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22、没有喜欢就不会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喜欢也不能长久。

23、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24、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

25、窗外的春光明媚刺眼,沉静的校园里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单纯的真心爱慕,只可惜他们不明白那时一切尚早,辗转岁月里再多细腻情思也会最终化灰流逝,暗恋可以支撑起少年时代的所有梦想,却不能抵挡成人以后的微薄现实。

26、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27、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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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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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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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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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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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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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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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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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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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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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1956年出生,江苏徐州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民名义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人民的名义》剧中,陆毅饰演汉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侯亮平,说的通俗点就是查贪污受贿的工作。平日工作极其负责以及有一定的手腕,会与疑似嫌疑对象打太极,故意迷惑对方使得看不清其的底牌。为了深入各阶层展开抽丝剥茧进行调查工作,有时还需要以身涉险,更要与位高权重的贪腐分子斗智斗勇。不光是职位对决,更是正义与邪恶的终极对决。

在剧中除了侯亮平单打独斗之外,还有其妻子由赵子琪所饰演的钟小艾鼎立相助。人民的名义侯亮平结局是什么 侯亮平最后是不是还活着揭扮演者资料

检察业务精英侯亮平临时受命,被调配到边西省任职副检察长任职副检察长,与此同时兼任反贪局长,就此着手调查汉光公司土地血案。随后与边西省检察院反贪局一处处长,由柯蓝所饰演的陆亦可,一起合作进行调查事件原委。而其妻子钟小艾表明是以照顾家庭生活为名义,但就随着调至分配至边西省任职,实则是受纪委调查组委派,并暗中调查胡玉贵贪污腐败问题。在经过了各种磨难以及挫折后,终于在侦查中,逼近了真相。

终于将血案背后涉嫌受贿的以省委常委、省市委书记李大康的妻子,银行行长欧阳菁和省委副书记胡玉贵的情妇胡小琴等为首的事件查清,把一批腐败分子送上了审判台。最后,侯亮平应该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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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结局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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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据说胡八一和雪莉杨在一起了,两人结婚还生了胖小子,胡八一这一行,不仅探索了奥秘还抱回了一个媳妇也是值了。

作者简介

张牧野天下霸唱,本名张牧野,天津人。2006年,天下霸唱这个名字首先在网络上蹿红,随之出版的悬疑探险小说《鬼吹灯》系列成为读书界持续5年的畅销神话,天下霸唱从此成为国内最畅销最令人瞩目的作家之一。此后,《谜踪之国》系列与《贼猫》相继出版,又以他天才般的非凡想象力及驾御文字讲述故事的完美技巧与文字张力,持续畅销热销并受到海内外千万读者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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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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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了原著小说,书中其实是明里暗里设了这么几对矛盾对手来展开的。

一个是侯亮平和同校同系学长祁同伟之间的暗战。祁同伟是一个贫苦出身的官员,为了升官发财,热衷权钱交易,翻云覆雨,心狠手辣,是这部小说中最强的反派,他代表着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官员,搞特殊化、小圈子、利益链等,他视人民为对立面。

一个是沙瑞金和高育良之间的空降干部与本土政治势力的角逐。高育良是典型的学院派干部吗,理论知识丰富,引经据典,擅长诡辩,是那种笑面虎和深藏不露的政客,他可能不屑金钱和美色,却重派系,搞平衡,旁敲侧击,滴水不漏的打击政治对手。唯上不唯实。他的腐败是那种“雅腐”,是善于玩弄权术的大老虎,他视人民为理论武器。

还有一个是陈岩石和赵立春之间的老革命和大老虎之间的对立。陈老是革命理想主义者,为了党和人民,可牺牲,同样,也可以和贪官作斗争,他可以说是一种化身,痛心疾首腐败给党和国家、人民带来的危害,又亲力亲为的坚持反腐,天不怕地不怕,正是这样的人,带给人民一种期望和希望。而赵立春,便是那种被权力腐化的最严重的干部,他的作风让整个汉东省的政治生态腐烂不已,官商勾结、派系对立、懒政成风。他视人民为上升的阶梯。

在这三组较量之外,更是描画了一种另类的干部:京州市市委书记李达康,这种强势干部政绩斐然、能力突出,是不可多得实干型干部,同时又是反腐意识薄弱的干部,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组织建设,以致于让身边的下属成为腐败的常客和懒政的温床。

可谓是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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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伪装者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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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已经准备撤离的明楼等人,也因此暂缓了计划。但明台的转移却是刻不容缓,明楼吩咐明诚让黎叔尽快安排。但明诚前脚刚走,藤田就到76号带走了梁仲春。

重刑之下,梁仲春招认明诚曾暗示过自己他是国*党,但自己手上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藤田希下令枪击了梁仲春,又到政府办公厅若无其事地将此事告诉了明楼。明楼意识到桂姨的死已经让他们完全暴露,但他仍不动声色地与藤田进行周旋。

藤田表示他即将前往南京述职,并提出要顺路护送明镜前往苏州安置明台的骨灰。明楼无力拒绝,只能表面上应承了下来。很快,明公馆便被宪兵队包围了。美其名曰保护,实际上却是监视,防止明楼安排明镜潜逃。程锦云的表姐苏太太也是中共地下小组的一员,她火速将消息告诉了黎叔。他们知道藤田强行要求明镜同行是为了引出明台,所以他们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明台,但明台还是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上级的命令是锦云负责带明台转移,黎叔等人则对明镜进行营救行动。黎叔强制命令明台服从上级安排与锦云离开上海,明台最后还是只能顺从。明楼不愿让大姐孤身犯险,他知道藤田一定不会放过他们。他想安排明城掩护明镜撤离,但深明大义的明镜却拒绝了。她表示藤田只是想引出明台,只要明台不出现,那么他们就都还有一线生机。其实明镜十分清楚这一次极有可能有去无回,她哽咽着祝福明楼要好好照顾自己和两个弟弟。姐弟俩在明家含泪话别,他们都清楚此行的凶险。夜间,明城护送明镜到火车站与藤田一起离开。但藤田却不肯就这么走,而是提出再等一等,说不定能等到他和明镜都想见到的人。

黎叔已经带着人马包围了火车站,营救计划势在必行。但锦云却在此时加入了战斗,并表示明台已经逃跑,绕过了火车站要去救明镜。明台持枪出现,藤田竟然挟持了明镜作为人质,要求他缴械投降。正当明台无计可施之时,藤田身边的一名宪兵突然被枪击身亡。

趁混乱之际,明台解决了藤田身边的宪兵队,而明楼和明诚也紧接着出现了。为了他们三个共同的大姐,哪怕三要卸下伪装以身试险,他们也义无反顾。

一对三,藤田知道自己毫无胜算,但他却想拉着他们三个其中一个人同归于尽。在说话间他突然一把将明镜推开,欲趁乱袭击明楼。被推开的明镜却挡在了明楼的身前,藤田射出的子弹残忍地穿透了她的胸膛和腹下。明台和明城立刻击毙了藤田,反应过来的三兄弟急着要将明镜送往医院。

明镜的伤势已经无力回天,她阻止了几个弟弟的冲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将最疼爱的明台推开,呵斥他离开上海。明楼也意识到如果明台继续留下来,大家都会死。他吩咐明台搭乘火车与组织的同志一起将车上的火送往根据地。

明台悲痛欲绝,不愿离开,但最终还是被明诚忍痛拖开送走了。这件事最后被装饰成了共党武装袭击火车站,新政府官员家属不幸罹难。明楼和明诚依旧潜伏在新政府内,执行着暗无天日的伪装任务。

不一样的是,从前一直对他们耳提面命的大姐明镜现如今已然只是一张笑容温婉的照片。而调皮捣蛋的小少爷明台也与未婚妻锦云顺利抵达了北平,开始了他的双重伪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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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色康乃馨小说结局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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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琪提供的光碟揭开了大华犯罪集团惊人的内幕--在KH收购过程中,所谓的竞争对象德国A集团,竟然是罪犯预设的海外内线,借以制造虚假的国际竞争态势,将收购价“合理合法”地推上极致后,与售出方达成密约,将超额部分的2亿6千多成资金流向大洋彼岸,营建为个人享受的海滨别墅。在这题为“金色晚年” 的高智商罪案中,李建国、杜其规等只是在计划中被抛出的替罪羊,以掩盖真正的幕后人蓝思红和裴振庆。而善于钻法律空子的杨源辉、莫名,则为利益所趋。

裴振庆、莫名等即被行被捕。当检察官出现在蓝思红面前时,她殷勤伺候11年的“植物人”丈夫正被催醒素激醒,生离死别的情景,让人吹嘘不已。继后,宗鸣的稽查报告分析了蓝思红从一个积极投身改革,并敬夫育孤的优秀人物而最张蜕变成罪犯的过程,揭示了领导干部思想改造的重要性,并对建设和健全强有力的企业管理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

蓝思红、裴振庆被判死刑,莫名和杨源辉相继受到法律制裁。

周若冰怀着对阿琪这们特种兵出身的女孩由衷赞赏和敬意,送上了一朵永远的红色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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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人民的名义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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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曾经的基层工作者,我只想说,编剧的案头工作做的太棒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剧中大风厂的拆迁工作,基本就是我们拆迁工作的真实写照,党委书记带头,各部门领导干部负责,人民的工作不好做,人民干部难当,我只想说一句剧中的台词,有时候有图也不一定有真相。

另外,看到今天李达康追问市长去哪里了,部下回答市长去北京党校学习了,我实在忍不住笑了。编剧你不要太懂!一定是个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青年。

最后我想说,这个国家,纵使她曾满目疮痍,饱经沧桑,但总有一部分人为她作出更多的事情,总有人在为她默默努力着,尽管前路漫漫,道阻且长,但她一定会越来越好…

4.8更新……

剧中说处级以上干部因私护照都必须上缴,我们这里实际情况是副科级以上干部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都统一归组织部管理,因私出国要经过一级级审批,极其麻烦繁琐,如果你是出门旅行的理由现在基本很难报批成功。还有科普一下,银行从业人员,税务系统所有人员护照也不能在自己手上,出行一趟真的不易。至于年假,来基层工作三年多,国家法定节假日都得值班无法得到保障,压根不知道年假是什么概念,更不用说24小时随时待命,随时都有会议或者汇报工作了。很多时候,很多工作并没有外表看过去的那般风光。大家都各自体谅下吧,祝所有人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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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太子妃升职记小说:杨严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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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不仅火了太子盛一伦和太子妃张天爱,九王的小跟班杨严凭借逗比耍宝的性格,和剧中暗着恋明着恋太子妃的“超级云备胎”九王之间过于亲近的行为举止,让不少少女粉直呼好暧昧好粉红。有不少网友就开始好奇杨严的结局是什么,杨严和九王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吗?杨严喜欢九王吗?

杨严或许真的能拯救可怜的小备胎九王满足少女粉们的幻想吗?

剧中杨严的扮演者是在未出演太子妃升职记之前,就已经在网上小有名气的“国民校草”郭俊辰。在未出道时,郭俊辰因其清秀靓丽的长相就受到了主流平台的关注,这次在剧中郭俊辰他一改往日清新活力的十八岁阳光少年形象,在太子妃升职记中化身的逗比耍宝的九王小跟班,杨家将军之子。

郭俊辰的喜剧潜能分分钟就被发挥出来,在与太子妃的对手戏处处体现逗趣可爱的一面,收获了不少少女粉的喜爱。郭俊辰因自带可爱表情包的搞笑天赋被称新一代萌神,超高颜值被网友称:嫩得掐出水来。有的网友评论:杨严的招风耳很可爱、现代装比古装帅、清奇可爱、好帅,嫁给我吧!

据悉,《太子妃升职记》是郭俊辰的第一部作品,杨严这个角色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剧中杨严逗比耍宝的角色形象与平日里本人的生活形象截然不同。郭俊辰饰演的杨严不仅轻功了得,和女主还是非常投缘的吃货CP,两人间的台词雷翻观众,两人一起深夜吃桂花糕,翻墙爬树等桥段中,郭俊辰表现抢眼,搞笑十足。

在最新播出的剧集中杨严更是为了满足太子妃张芃芃想吃鸭脖鸭翅鸭架的心愿,大半夜冒险潜入太子妃的宫中,为太子妃千里送鸭脖,两人蹲坐在椅子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吃特别辣的鸭脖,辣得杨严和太子妃张芃芃又蹦又跳,这一幕逗笑了不少观众,观众直呼:杨严太仗义了!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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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蜗居小说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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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的emai1。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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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天眼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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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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