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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推荐一本书》的作文(热门20篇)

想象类作文表达的大都是作者的理想,理想是现实的折光,它是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或能够实现的。不妨看看。以下仅供参考!现在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一些关于写一篇《推荐一本书》的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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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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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爱看,一开始是妈妈读给我听,每晚睡觉前,我挑好自己喜欢的书拿给妈妈,妈妈便面带慈爱的微笑,一字一句念给我听,幼小的我便在这书声中寻觅快乐了。最初只是因为妈妈太忙没有太多时间念书给我所,我就摸索着自己品读,学会了搭音以后,我就能够自己读注音版了,又学会了查字典,我能够看“大块头”的书了……我一步一个脚印,徜徉在这知识的殿堂。

当然,我读的书也是越来越深奥,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很多书初读时不觉着有什么特别,多读几次,就能与你的思维碰撞出火花。如《红楼梦》中的黛玉,我赞美她敏捷才思。可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她。

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就买了回大名著给我,当然是精简版,薄薄一本,那里面的黛玉优柔寡断,尖酸刻薄,不合群……我更爱圆滑的宝钗。可后来偶然读到原著,我在书店整整待了一天才看完,推翻了我之前的很多想法和观念?黛玉的小聪明、小性子都那样可爱,尖酸不过是她保护自己的武器,我爱上曹公笔下的这个女孩儿了。尽管,她依旧有缺点。

我更爱的是这本书,作者曹雪芹的身世经历更让我感同身受,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为黛玉默哀,这是书的魅力。

我与书,与其说是主人与物品,不如用朋友来比喻更为恰当。每一次与书的交流,都让我收获满满。这个奇妙的朋友向我描绘外面的世界,从此我知道了“迪士尼”“自由女神雕像”“巴黎圣母院”“泰山”等景点,知道了中华五千年博大精深悠远的历史,知道了抗日战争中先烈的殊死斗争,彰显了多么伟大的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书向我介绍了鲁滨逊,桑提亚哥等好多朋友。书向我勾勒了一个美丽的世界,非洲不止有饥荒,它其实也很迷人。

我曾为了读书闹过笑话。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做啊做,写到最后一题时,题目是问短文阅读选自哪里的,我松懈了些,想着妈妈给我新买的书——《小妇人》,就直接填了小妇人。一分就这样没了。一分!不要紧吧?要紧得很!就因这小小一分,我错失第一名宝座……当然是被老师狠狠批评——想什么呢?你呀……

回家后,我也进行了深刻反省。妈妈勒令我面壁思过,过了很久,在房间做完事的她猛然想起我,怕我哭,忙出来找我,却见我拿着《小妇人》——害我领罚的“罪魁祸首”看得入迷呢,跟没事儿人一样,妈妈的火气已烟消云散还哭笑不得呢……

这是我与书的故事,这样的有趣,你也快捧起书,去寻找属于你的“黄金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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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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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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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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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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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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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众多“营养品”中,我最想向你们推荐的是罗贯中所写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也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文中英雄人物的性格特点栩栩如生,如:刘备的重情重义、孙权的能谋善断、曹操的奸诈多疑、诸葛亮的足智多谋……都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在文中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是蜀国的丞相,对蜀国的主公刘备忠心耿耿,为主公出谋划策,对蜀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诸葛亮这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

而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便是“草船借箭”!有一次诸葛亮在吴国被周瑜所刁难,周瑜要求诸葛亮三日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并且立下了军令状。在场众人皆知,三日内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可是诸葛亮不慌不忙地答应了。

快到了交十万支箭的时候,吴国的人来看十万支箭做得怎么样了,可发现诸葛亮一支箭都没做,吴国的人很着急,觉得诸葛亮马上要被按照军令状处罚了。但是诸葛亮毫不慌张,让军队派许许多多的草船向曹操的大本营前进。原来,诸葛亮早就算到会起大雾,而曹操生性多疑,必会向草船射箭。果然,草船归来时,全都插着成千上万的箭,这些箭全都交给了周瑜,所有的人都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

想知道里面人物独特的性格吗?想知道三国这近百年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吗?想知道这段历史最后的结局吗?那赶快来读这本人类文学的结晶——《三国演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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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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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叫做《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他从事写作几十年,他一共写了包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在内的十八本书,深受小朋友的喜爱。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了一位巧克力制造商,发明家威力·旺卡先生要在全世界范围内邀请五位小朋友来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座工厂号称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它非常的神秘,没有人看见有工人进出,那么巧克力究竟是谁生产的呢?通过获取巧克力中的金色邀请券,主人公查理和来自俄国的奥古斯塔斯、英国的维奥莉特,爱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来自美国的麦克五位小朋友将一起去参观这座神秘的工厂。

工厂门前,一位头戴黑色高顶礼帽,身穿桃红色天鹅绒燕尾服,手拿一根金色的手杖的人在门口迎接他们,他就是工厂的主人威力·旺卡先生。大家跟随他一起参观工厂。小朋友们被工厂里的景象所震惊,有牛奶糖堆成的山,巧克力瀑布,棕色糖浆流成的河,还有向小精灵一样的奥帕伦帕人。在参观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因为不守规则,贪吃,奥古斯塔斯掉进了巧克力河,因为任性,不听劝告维奥莉特变成了蓝莓,因为不讲道理,骄纵维奥莉特滑进了垃圾槽,因为不谦虚,自以为是的麦克被电视机传送成了手掌大小的小人。

最后只有查理留下来了,参观完了整个工厂。同时,因为他善良,聪明,讲文明,守规矩,谦虚自律。旺卡先生把这座工厂赠送给了他。我们都要向查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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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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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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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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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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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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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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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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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给大家推荐一本——《三国演义》。这本书真的是写的。是关于古代战国时期的。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刘备,关羽,张飞。这三个人很好,是一对兄弟。

三国之中,关羽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他不仅擅长武术,而且善于与人交往。打曹操的时候因为带了二嫂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想找到刘备,保护二嫂。当他得到一只“赤兔马”时,他立即骑着“赤兔马”去找刘备。当他在山脚下遇到二嫂时,他没有忘记带二嫂回来。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英雄。代曹下汉,单骑数千里,五关斩六将,削于古城,后放曹操于华容道。他忠于他的老主人,因为失败而失去了敌人。然而,一旦他听到他的老主人的消息,他不知道如何寻找它。我觉得关羽是败敌之后回来的。他不仅忠诚,而且是一种难得而可贵的忠诚。

我们很容易看出他们性格的重要性。性格与成功有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诚实而不是忠诚。如果你没有诚信,人家不信任你,在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我相信你不想成为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之门,用永久身份证面对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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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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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几个月前,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好——《雪岗历史故事集》。

这本书记录了中国古代的故事,从西晋讲起,一直讲到了清末隆裕太后退位。作者就是现代作家——雪岗。书里讲述的历史故事生动,人物鲜明,引人入胜。比如爱斗富的王恺、石崇,把国家治理地顺顺当当的隋文帝、唐太宗、康熙帝等。其中我最佩服的便是杨业、岳飞和文天祥了。这些人对宋朝死心塌地,绝不投降,杨业是因为被王侁、潘美陷害,岳飞被古代大__臣秦桧陷害而死,文天祥做了元朝俘虏,元军主帅劝他投降,但被文天祥一口拒绝,文天祥知道国家灭亡了,伤心欲绝,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名句,他被关在地牢里受尽折磨,最终死在元朝,虽说没能恢复宋朝,可他在气节上已经赢了。

这本书的故事有好几百个,清末时我们中国受尽了外国欺负,一个个《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不公平的条约层出不穷,“火烧圆明园”、“庚子大难”等故事更是让我们忘不了那时的耻辱。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武昌起义”了,那时所有人都看透了清政府,于是孙中山等人开始了起义,各地人民纷纷响应,终于清朝招架不住,断送在隆裕太后手里,中国也开始了发展的新道路。

总之,这本书内容非常丰富,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推荐也去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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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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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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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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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好

暑假里,我就看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我。今天,我要把它推荐给你们。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8岁的小豆豆因为十分淘气,一年级就被退了学,来到了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学校。一进校园,小豆豆就对整个校园十分好奇。巴学园有矮矮的树做成的门,有由电车做成的电车教室。在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细心的教育和引导下,渐渐地,小豆豆学会了怎样应该关心别人,学会了和同学们打成一片,一起玩耍,并知道了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巴学园”里,每个孩子都保留了属于自己的童真;每个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一心想为别人做一些好事;这里没有歧视和嘲笑;这里是孩子们自己的乐园!

在这个乐园里,有身患残疾的泰明和高桥君,有活泼可爱的美代,有精通英语的宫崎君,有爱欺负人的大荣君,还有懵懂机灵的小豆豆。虽然,他们有的很顽皮,有的有身体缺陷,但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身上有着别的孩子所没有的东西。

从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小豆豆曾经想过要做一个了不起的芭蕾舞演员,要做让人崇拜的宣传艺人,要做朴实平淡的售票员,要做机警聪慧的间谍,但是这些“梦想”最终却都没有实现,但她仍然为自己感到高兴,这就是乐观、可爱的小豆豆。

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就是想让更多的人和我一起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欢乐,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悲欢离合,也是让大人们更加能理解孩子生活中的一切充满着童真的行为。请大人支持我们,理解并包容我们的小错误,这样才能成就一个个善良的孩子那颗纯真无邪的心。

相信你,一定会爱上这本《窗边的小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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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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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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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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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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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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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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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范文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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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被称为“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和书的故事又是什么呢?

我看书的范围很小,只爱看童话故事。有一个周末,我在友谊书城发现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故事书,它的作者是日本著名的作家黑柳彻子。我觉的它很好看,可却不够钱。只好每个周末都来看。一天又一天,我终于看完了。书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真实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了“巴豆园”,这是一所用废弃电车组成的学校,教室连一张桌椅都没有。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指引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成为了好还子。

因此,我爱上了故事书,也爱上了故事中的人物,因为它们能让我得到非同凡响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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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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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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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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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感觉最深的嘛,那就是——《巨蟹座:追梦的水晶鞋》。

这本书中写的是单亲家庭中的女孩——方圆圆,她的父母离婚后,上下学都被别人跟踪,后来还是妈妈孙美芽把他拽上了通往北京的火车才逃过了一劫,后来见到了妈妈年轻时候的男友——谢航,在困难中,方圆圆逐渐收获了友谊和亲情,还登上了自己梦想的舞台——模特。丑小鸭终于成为了天鹅。

这本书给我很大的感悟,我在生活中是一个娇小但是自尊心很强的女生,方圆圆14岁比我矮一点点,但是她对梦想的追求是我们每个巨蟹座女孩都难以想象的,我也是巨蟹座,方圆圆在危险时刻可以有很大的力量,我在游泳害怕的时候也会有很大的力量从我的身体里进发,巨蟹座的女生都是这样子的,方圆圆虽然矮小而且皮肤还很黑,我比她好一点点,为什么不可以勇敢的走上梦想的路呢?她的梦想是模特,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我非常喜欢写作——在我感兴趣的作文上我可以写的很好,但是我没有兴趣的作文偏偏要写时我就会写的很无趣,这就是巨蟹座女孩的特殊功能吧。

而且方圆圆还很自信,我也是巨蟹座的我为什么不能自信?但是,自信也要有个境界,不能因为太自信而自大。

自然美才是人的本性美,当然,在打扮自己外表的同时也要把自己的心灵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外表美和心里美是没有可比性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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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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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认识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是书,让我明白了外面的精彩世界:是书,让我学会掩卷沉思,让我玲珑剔透。

渐渐地,我喜欢到那古色古香的旧书铺里淘书。

每次进去,都有世界原本是灰暗变成澄亮的感觉。当我看到那套《战争与和平》时,心底里的微微触动令我一时“冲动”地买下了这套书。

也许是巧合吧!当我拿到它们时,摩挲着发旧却干净的封面,扉页上有几个蝇头小字——“慧·__年藏书”,我的眼睛一热,一种莫名的感受在心底涌动。

这成为我读书的一种动力,用一个个夜晚去攻读它们,直到真正把它读懂为止。我跟随作者的脚步,用那带着真诚和批判的眼光去看文章。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并不平坦,可是他却用不停挪动的笔尖写下了震惊世界的名著《战争与和平》,同时也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

看到这儿,眼睛有点疲劳了,我轻轻地放下书,走到阳台上看着那皎洁的月光。不知怎的,我的思绪一下子跟着书回到了那硝烟弥漫的战场,托尔斯泰在对人物塑造的同时,抒发了尊重女性权力的呼吁,希望能够感染更多的人消除性别歧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每一次取得的小成绩,都是源于那粒小小的书种,你灌溉它,它就会破土而出;果实的美味,花朵的芬芳,一定都会成为你源源不断地在书中汲取营养的动力。手捧好书,一路芬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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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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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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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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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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