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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忘不了作文(经典19篇)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令我难以忘怀的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我永远忘不了作文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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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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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小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我十一年的记忆中,有许多惊喜、悲伤、感动、快乐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事,使我至今不能忘怀。

那是在去年的一节体育课上,对老师安排的体育活动,同学们个个都十分投入,我也不例外。放学回家后我才发现家里的钥匙可能是在体育课上弄丢了,根本进不了家门!爸爸妈妈都在很远的田地里干活,经常是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在门外干着急!

怎么办?我看见屋檐下有个小凳子,先将就着写家庭作业吧。写完作业,我又拿出课外书心不在焉地翻着。夜幕慢慢降临,天色越来越晚,我也越来越着急,爸爸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呀?这时肚子也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天上的星星调皮地冲我眨着眼睛。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屋外,时不时站起来向远方张望,期盼着那两个熟悉的身影快快出现。

“琳伶,怎么啦?天黑了,怎么还一个人在屋外呆着呀?”一个慈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邻居李奶奶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不小心八钥匙弄丢了,爸爸妈妈去田里干活还没回来。”我有些难为情。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一定饿了吧?我锅里正炖着鸡呢,走,去我家吃晚饭。”

李奶奶话音刚落,刚好从这儿路过的黄爷爷连忙说:“要不去我家吧。我家今晚也做了好吃的,去和我家的梦洁做个伴吧!”梦洁也是我平时的玩伴,她家就在我家屋后不远。

我正左右为难呢,李奶奶不由分说连忙拉起我的手说:“还是去我家吧,我家近!”

顿时,一股暖流涌上我心头。温柔的风轻抚我的脸颊,皎洁的月亮挂在树梢。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是啊,人家处处有真情,有这么好的邻居我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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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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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第一次学自行车,忘不了第一次做饭,忘不了第一次写作文,忘不了……这些事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它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历程。其中,有一件事,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受益匪浅,永远忘不了。

那是发生在读小学六年级时的事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去书店看书。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店门,我被琳琅满目的书深深吸引。

我精心挑选了一本作文书,找到一个靠窗的椅子坐了下来,在满屋书香里,心满意足地看起来。读完一篇,正当我暗自夸奖作者的语言优美时,突然,我的手边传来“嘶”的一声,这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听起来是那么的刺耳。我忐忑地朝书的右下角看去,糟了,这一页被我撕了一个洞!看着这完美的一页被我不小心毁了,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愉快的心顿时沉了下来,我显得很不安。坐在身边的朋友,抬起头疑惑地问我:“怎么了?”我连忙用手把那个洞捂住,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快看书吧!”“哦。”朋友脸上显出释然的表情,又低下头继续看书,沉浸在书中。

可是,因为这个意外,我发现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我再也无法静心读书。于是,我站起来,对朋友说:“我肚子不舒服,要先回去了!”“不要紧吧?”朋友关切地问。“没什么,你继续看吧!”我说。“嗯,那好吧!我还要看会儿。”朋友说。

下楼后,我匆忙地跑回家中。

回到家,我尽量不往那事上想,平复了一下心绪,开始做作业。可是,却老是出错。看书吧,却又总是心不在焉。我的心,再也无法安宁。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到书店去,给老板讲明原因,承认错误。但是,如果老板骂我怎么办?罚款怎么办?骂就骂吧,罚款就罚款吧,错了就错了,不能逃避。做错了事,就得付出代价。

我拿出储钱罐,将把平时节约下来的零花钱取了出来,数了数,足够买那本作文书的钱。我揣着钱,立即向书店跑去。

来到书店,书店里的老板,正忙着整理架上的书籍。看见满头大汗的我,亲切地问:“你要买什么书?”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告诉了老板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掏出一大把零钱,歉然地说道:“你看够不够?我赔你。”

老板没有接钱,而是从抽屉里拿出那本作文书,赞许地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你喜欢,就送你了,算是我对你诚实的奖励!”这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我双手接过书,连声说着“谢谢”。

我捧着书,如释重负,满心欢喜地走出店门。

这件事虽小,却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深深明白:犯错不可怕,但要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诚实是道德之本,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本书,至今还放在我的案头。那页被我无意撕破的洞,我精心地进行了修补。我常常翻开它,让它提醒我,怎样对待自己的错误和别人的错误,诚信做人,宽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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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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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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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忘不了_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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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无情岁月,匆匆流逝。忘不了,年复一年,光阴即逝。20xx的结尾,迎出崭新一年。在此欢呼:我们又大了一岁。

忘不了,父母沧桑脸庞,皱纹横纵交加。黑夜中,颤微微的为我们递过来一根细小的蜡烛,温暖刹时弥漫而开。

忘不了,早晨饭桌上的豆浆油条,甜美的豆浆喝在嘴里,暖在心里。油条的酥脆,是所有爱的总叠。

忘不了,曾经干枯岁月,年复一年,埋头苦读,只为一鸣惊人,只为名中高榜,辛苦付出,终究会换来成熟的果实。

忘不了,曾经的过错,踩着搓衣板,往楼梯下滑动。哐哐~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紧接着,便是一顿臭骂四散开来,抱着头,开心的笑着,往着远边的天际逃跑开来。

忘不了,曾经一切的一切,光阴不留人,留给我们的,只有记忆中的小小一丿。今天火红的太阳,明天沉甸甸的乌云,嫣然回首,全是浮云。

一切的美好,只能永恒的留在记忆中,美,只是短暂,好才是现实。告别20xx,我们永远忘不了你。

[忘不了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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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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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的庭院,明丽的妃嫔,沉寂的粉蝶,慵懒的梳妆。一切仿佛都是那么无聊与寂寞。一位名叫王昭君的俏佳人,在百无聊赖中憔悴。

寂寞无聊犹如蛇一般,死死地纠缠着她那颗孤独的心;犹如宝马香车的车轮,在她心里缓缓碾过,令她窒息,令她心碎。

进宫已有时日,却迟迟不见皇帝的影子。珠玉金钗,散落一地,铜镜里再也不是少女明丽的笑靥了,一腔愁绪,再也掩埋不上。

昏暗迷茫的灯光下,一只单薄的飞蛾竟一头撞向欢快跳动的灯焰,继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昭君拔下鬓发上的玉钗,挑动灯芯,试图将蛾儿救出来。

这时传来和亲的消息,如春日里的一声惊雷,划破了天空,昭君两手猛烈地颤动着,那坚强的小精灵毫不畏惧烈焰,从摇曳的火光中振翅高飞,如离弦之箭一般,但又很快地摔在了地上,烈火将它粉嫩的外衣烧得疮痍斑斑,却没有击垮它不屈的意志,它挣扎着,努力扇动着残缺的双翅,歪歪斜斜地飞向高高的宫墙,飞到属于自己的天地。

看着它,昭君惊呆了,这一夜昭君独对孤灯无眠,她想到了后宫的阴森、猜忌、倾轧,也想到了异域的寂寥、冷清、孤独……这一切如一道寒光的匕首刺向她的胸口,让她心痛,想到和亲后,两国和睦相处,百姓安宁……不知不觉,昭君的香帕被浸湿了,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第二天早晨,黄门奉旨来召选和亲的嫔妃,他们一遍遍地陈说着皇帝的厚赏:以公主的身份出嫁,有华贵的嫁妆……可是,当嫔妃们想到戈壁大漠的风沙与凄凉,远离故土的孤独,不禁个个噤若寒蝉。黄门失望地将要回复皇帝,却迎面走来了一位淡妆素面的少女,浅浅一笑,一如当年明丽。

昭君出塞,留给后人一座青冢和无限的遐思,且将尘封的记忆碾碎,蘸着历史的露水,解读昭君的心事……

北国风光,万里雪飘,千古以来,也许人们会将你遗忘,但我,却依然忘不了你。而被封存已久的芳香,也不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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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忘不了盛夏的那天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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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温暖的阳光洒在大树上,斑驳的碎影映在青石小径,一阵柔风让树枝在空中摇曳,荡起了盛夏的那天。

骄阳洒下,如唯美的屏风增添了些朦胧,小叶被阳光洗得苍翠欲滴,绿得发亮;溪水欢快地流淌,被阳光那么一打磨,便甩起一串串耀眼的珍珠,谱写下一支支动听的乐曲……

"哈哈……“笑声充盈了整个教室,气球彩带,咦?今天是什么日子?六一儿童节!同学们正热火朝天地装饰教室。

直至今日,我还清楚地记得:论游戏,不管是“抢凳子”“击鼓传花”……玩得都叫一个好,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啊。论节目,同学们的文艺细胞无懈可击,什么“喜剧”啊,“小品”啊等等,都让人大为惊叹,更是笑得前赴后继。真是想想,都会令人感到流连忘返。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

年复一年,每年盛夏都有同样日期的一天,但终究不是那一天,那天的欢乐太多。

后来我们都会忘了青春有多长,试卷有多难,盛夏有多美,但总会记得那天风有多轻柔,阳光有多暖,笑声有多欢。同学,总是留在记忆深刻;校园,总是那么美好。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多么美好的一天。阳光仍暖,溪水仍清,风仍轻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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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一次久久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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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了,树叶悠悠落下,有的却不服气,在空中飘飘忽忽,始终不肯落下。天地间一片沉寂。

“好疼,好疼呀!”一个女孩双手捂着腮帮子,痛苦的呻吟着。这个女孩就是我。原来在不久前,我的一颗虫牙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于是,妈妈“大义凛然”的把我“连哄带骗”的拉到了医院。要知道我最怕钻牙了!望着“牙科”这两个字,我的双腿彷佛都颤抖了起来。见我又想打退堂鼓,妈妈拉住我的手,一下把我拉了进去。

不容我多想,那名医生指着一把专门用于看牙的躺椅,对我说:“来,坐上去!”见我迟迟不做出反应,妈妈一把把我推到躺椅跟前,对我小声说:“快,坐上去。”霎那间,我竟然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医生在我嘴里用各种奇怪的仪器反复折腾了老半天。之后随手拿起令我万分恐惧的小钻子,天哪!要钻牙了!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张开嘴巴,眼睛死死地闭住。而医生却轻轻松松的在我牙上用钻子“跳舞”。万幸万幸,不疼。可是,如果下一会疼怎么办?唉——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强迫自己先平复心情,心里默默念叨:“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果真,被我视为:“妖魔鬼怪”的钻子马上就离开了。没等我喘口气,医生又取出清洗牙的工具,对那个钻开的大洞猛得一喷——“啊!好痛呀!”我急忙一口吐出冷水,像鱼一样用嘴呼吸。“没关系,一下子就不疼了。”医生安慰道。万幸万幸,我只要把炎症消下去之后,就可以把大洞补住了。

回家的路上,天晴了,太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将雨过天晴。

那一次,久久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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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忘不了父母情优秀作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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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溪水般流逝,转眼间已过去了十四个春秋,我在父母的悉心照顾下,从一个蹒跚学步,呀呀学语的婴儿,已长成了坐在学堂里学习的少年,在我的成长的路途上,父母为我洒下了多少心酸的汗水。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乖孩子,从小,我调皮,喜欢与爷爷村子里的那些男孩子一起去捉蚂蚱。往往把身上干干净净的衣服弄的全是泥巴。可是母亲总是在一天的劳累后,无怨无悔的为我洗衣服。那时,我还是一个三四岁不懂事的小孩子。

在我上了小学后,身体总是不舒服,大大小小的医院都跑遍了。后来,爸爸每天就陪着我跑步,锻炼身体。我是不愿意出去跑步的。可是,每当看到父亲疲劳的神情却又装作很轻松的样子,我不忍心拒绝父亲的一片苦心。终于,在父亲的陪伴下,我坚持了下来,身体也健康了起来。

父母为我付出的太多太多,我已经无以回报。可是,如今回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不懂事与父母冲撞的场面,想起父母那惊愕的神情。这时,我才发现,我已亏欠父母的太多太多……

一次,我翻箱倒柜的找一本书时,看到了一个小箱子,回想到母亲平日里小心翼翼保管的神情,觉得里面定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当我打开时,却让我大失所望。里面不过是几张我小时候为母亲亲手做的生日卡片。我一张一张的翻开瞧着,那上面一个个幼稚的图画,一句句现在觉得肉麻无比的词句。而就是这些在我看来应早已遗忘的东西,却被母亲保存得如此精心,视如珍宝。瞬间,我明白了父母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不过是儿女的一点关心,一点理解……仅此而已,父母就觉得已足够。明白这些,我已泪流满面。

母爱如海,细腻,温柔。父爱如山,沉厚,温暖……

我与父母,如大树与小草,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如赶路的人与灯,父母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忘不了父母情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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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忘不了情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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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般的坚强是您的性格,傲雪的梅般的一枝独放是您的缩影。您没有玫瑰般的艳丽灿烂,也没有牡丹般的雍容华贵。母亲呵,您就是那么的质朴,却包容着女儿的春天和冬天,喜怒哀乐。

然而,透过您坚毅质朴的性格,我更看到了作为一位母亲您那伟大无私的爱。

一直以来,您为了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为了女儿的艰苦成长,而日夜操劳。寒冬,您抵过了飕飕寒风的刺骨冰凉;炎夏,你抵过辣辣烈日的灼烤,然而,您却不曾说过一个“累”字。记得有一个晚上,女儿心疼地在耳边问您累不累时,您抚摩着我的头,温柔地对我说“不累!”母亲啊!难道您真的不累吗?

那年夏天,也是我小学毕业前夕。繁重的学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每当我发泄起来时,你总是心甘情愿地做我的受罪羔羊,事后,还安慰我,劝戒我要好好学习。而我那时根本就不曾理会过您的感受。其实,您的老毛病早就又犯上了,但您依旧没跟我们说,默默承受,还一直包容我的一切。

那天放学,很意外,您不像往常在校门口等着接我,我突然有种伤心的预感。我飞快地跑回家了,一进家门,家里静悄悄的,我跑进卧室,发现您瘫在床上,很痛苦地捂着肚子睡着了。现在才发现。母亲,您老了,您原先乌黑亮泽的头发已有了无数的银丝,皱纹也在不知不觉间爬上了您的脸。这些都是为了女儿我操劳所致啊!而我……这时泪水夺眶而出,哽咽的声音惊醒了您——母亲!

望着泪流满面的我,您惊慌失措,不停地问我什么事,谁欺负我了。并向我问询,是否是因为她没有去学校接我放学。我不停地摇头,说:“妈妈,我饿了,您饿了吗?今天我来做饭吧!”心理这时却暗暗发誓,以后不要再让妈妈担心了。

母亲啊,在生活的道路上,您哺育我健康成长,您教会了如何以春风待人。千言难表孤雏情,寸心自报三春晖,您的恩情,我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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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永远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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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岁生日会那一天,当主持人李卓衡说:“有请黄泓伟”上台为我们来讲他与妈妈之间成长感人的故事吧!掌声有请!”台下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此时此刻,我激动万分,听说黄泓伟的作文写的很好呀!真想快点听到他的作文。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接下来由我来讲述我和妈妈之间感人的故事吧!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一句话还没说完,黄泓玮就已经热泪盈眶了。忽然他跑下了台就抱着妈妈痛哭,看到黄泓玮哭了,台下的家长和同学,以及曹老师都哭成一片了!他妈妈对他说:“没事的啊!泓玮,你就把这篇文章,当做平时读作文一样读出来就好了!乖!别哭了!”黄泓玮点了点头,就再次勇敢地站上了台,可是没说多少,他又下台扑到了妈妈的怀里,哭了好一会才上台,可没多久他又哭了。“这么一点小事,还要哭啊!照着读不就行了么!”我心想。

曹老师看到他又哭了就连忙上台去安慰他。黄泓玮妈妈,看他哭的那么伤心欲绝,就连忙跑上台抱着黄泓玮,他才断断续续的把作文读了出来。

在他朗读的过程中,我哭了。“妈妈!我好想你啊!”台下的同学和爸爸妈妈们也哭了。当黄泓玮又一次哽咽的读不下去时,台下的同学们纷纷给予热烈的掌声,给他力量,鼓励他继续读下去。

此刻的黄泓玮一直紧紧的抱着他着妈妈,没松开过。要是我妈妈能来该多好啊!我好想她!如果妈妈没生病多好啊!

在最后,让大家最感动的是,黄泓玮说:“爱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语言,在402小叶子十岁生日会之际,妈妈,让我用一个深深的拥抱,来表达我对您的爱吧!”

说完黄泓玮和他的妈妈深深拥抱在一起!台下的同学、爸爸、妈妈和老师们都哭了,并用热烈的掌声欢送黄泓玮。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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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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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忘不了的不一定是日出日落的壮美,不一定是百年一见的奇观异景,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不一定是激烈的场面!

永远忘不了的,也许只是夜空中闪烁的一点儿星光,照亮你回家的路也许只是吹拂过的一缕清风,撩去你眼角的泪水也许只是一份无言的默契,告诉你成功的路在何方也许只是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帮你从失落中重新站起。

一位老年人永远忘不了在一家商店门口一位年轻妇人替她推开沉重的大门,当她道谢时侯,那位年轻的妇人轻轻拥住她说:“我也有一个和您年纪差不多的妈妈,我也只是希望有人也为她开门。”

一位儿子永远忘不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父亲背着生病的他吃力地趟过冰冷的河水往医院奔去。他一向瞧不起自己的父亲,因为父亲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从未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现在他忽然觉得父亲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这就是伟大的父爱,他永远忘不了在闪电的映照下父亲那张疲惫而苍老的脸,永远忘不了父亲身体的温度。作文

一个女儿永远忘不了……

一个妻子永远忘不了……

一个母亲永远忘不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永远忘不了的事,永远忘不了的人,不管等到何时,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时间是无情的,它使昨日依稀,面影模糊,它把黑发染成白发。时间却又是有情的,它不会埋没一切,它把人生中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化成永恒的回忆。当我们在回首的时候,又会觉得那些“平凡”却是那样的美丽。

记忆是奇特的,许多曾经认为是轰轰烈烈的大事,被时间所淹没,没有留下痕迹。许多平平淡淡的小事却让人难以忘怀,往往是极其普通的一件小事,极其朴素的一句话,极其平常的一个眼神,却能叩开我们的心扉,并且留下深深的痕迹,正是这点点滴滴的痕迹,连缀着我们美好的人生。

需要记住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但有的人记住的却是灾难,仇恨,却忘记了幸福,它并不是与财富,地位,声望同步,它只是你心中的一个小匣子,所以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也能够骄傲地说我是幸福的。因为在小匣子中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瀑布,那是那些永远也忘不了的回忆堆砌起来的美好世界。

会忘记的总会忘记,纵然是写在纸上,刻在石头上,也会随着时间一起消磨掉,从记忆中抽掉。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即使不经常念起,也可以深深地留在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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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忘不了的舞台剧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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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这个舞台,更忘不了在这个舞台上的这场舞台剧。因为它的成功,凝聚了我们的汗水!

上周四,徐老师大声说到:“这篇课文《‘三颗纽扣’的房子》我不讲!”同学们抓了抓脑袋,有的在议论纷纷、有的在沉思、有的还没有回过神。“安静!”徐老师继续说到:“这篇课文是让你们用舞台剧的形式来表演!”顿时,欢呼声、尖叫声响成一片……接着,徐老师宣布:“下面开始分组和选导演!第一大组为一组,导演为朱韵翰;第二大组……;第三大组导演为杜政熹;第四大组……”

叮铃铃下课了,杜政熹大声喊到:“三组的分角色了,三组的分角色了!”我噔噔噔地走到杜政熹面前激动地说:“我演什么,我演什么?”“不要着急,我来安排。”杜政熹不慌不忙地说。“走!到六班门前的小操场选角色。”我跑到小操场,杜政熹组织好大家:“何奕乐当……徐嘉孜当助手。”“Why?”我疑惑地问。“可以让我当其中一个孩子吗?助手连说话的份都没有!”我委屈地说。杜政熹不耐烦地说:“那你就当守林子的。”“唉,连说话的份都没有,如果当守林子的会被大家笑的,因为那个角色是男生演的,只有听导演安排了。”我伤心地说。

时间过得飞快,到周一要表演了,不幸的是黄振宇没有带我用的道具,我无语地张大了嘴巴望着黄振宇。我又把这件不幸的事告诉了杜政熹,杜政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对我大吼:“快去做呀,让黄振宇画。”我叫黄振宇用本子画了太阳和乌云,课间十分钟在我们三个忙碌制作道具中结束了。徐老师一个组一个组地询问准备好了没有。我们组杜导演最自信,所以我们这一组先表演。我们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贴在胸前,大家看到我的角色不禁笑了起来,悔不当初呀!演了一会儿我举着道具的手发酸了,弯下手来休息一会儿吧!但为了演出效果我只好右手紧抓左手,直到演出结束!雷鸣般的掌声震耳欲聋,接着一个组、两个组……上台表演了。

下午还举办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呢!虽然我们组只获得了第三名,但这次的舞台剧让我最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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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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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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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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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过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忘记,我怎么会这样,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意料之外。

不想自己停下来,可是每次都在自己闲暇我的时候有那么多的回忆,人生真的需要那么多 回忆吗?

我在想,如果不是冰,我想我早就离开了,回到那个我认为自己该去的地方,上天喜欢作弄人,把不该留的留下了,不该离开的离开了,我不知道该对冰说什么了,20年里我三次面对死亡,20年里我四次面对死别,20年里我又了一些自己永远都忘不了的事,20年里我遇到的人只有两个知心朋友,可是当我们约定一起走完人生的时候,两位好友已经不再了。

没想到是现在的我是那么喜欢听忧伤的歌,我觉得那些歌背后都好像有一个故事在述说。

我忘了我以前是个快乐的人,我会笑的对朋友说,世上无难事,万事皆可,我忘了我喜欢交朋友,喜欢和那些朋友开玩笑,喜欢偶尔捉弄他们,喜欢在他们背后吓他们,可是现在我已经看不到以前的那个我了。难道这个就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吗?难道我回不到以前了吗?

我没了以前那种热情,不再想去交朋友,不再想去理会以前的事,我甚至一个朋友我都不想要。孤僻了,心也定了。

想做点什么?想抓住点什么?想改变点什么?想能不能回到过去?现实回答我,无能为力了,是无可救药了。

哎,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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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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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吟诵着这首诗,我的思绪又飘回了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天,碧蓝;云,无痕;风,狂野。阵阵裹挟着青草气息的狂风拂动着纯白的窗帘,窗帘在空中飞舞,释放出无比的热情,感染着这个世界……

正看着飞舞的窗帘发呆,你拿着两只风筝跑到我身边,你的脸上脏兮兮的,汗珠不停地从额头上滚落下来。你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姐姐,我们去放风筝吧!”看着你充满期待的双眼,我不忍拒绝。

你拉着我的手来到附近的公园。公园里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你将我拉到一片空旷的草坪上,然后举起线轴绕着草坪奔跑起来,你累得满头大汗,风筝依旧没有飞起来,你却一点都没有泄气,拖着几乎着陆的风筝玩得不亦乐乎。

性格内向的我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你快乐地玩着。出生几个月后,忙于工作的爸爸妈妈便把我送到保姆家生活。陌生的环境,再加上缺少亲人的关爱,我的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很难在他人面前露出笑容。

过了一会儿,你回到我身边,睁着那双灿若星辰的双眼问道:“姐姐,你怎么不跑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你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紧紧抓住我的手飞快地跑起来。刚开始,我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很快就被你的热情所感染,罕见的笑容在脸上绽放。我完完全全地放开手脚,徜徉于花海之间。

你塞给我一只风筝,教我放飞。也许是运气好,我只试了一次就将风筝放上了天,你羡慕得要命。过了一会儿,你的风筝也放上了天。你我互不相让,你那张稚嫩的小脸上透出的是不服输的坚定。一会儿你的风筝领先,一会儿我的风筝领先。急于求胜的我一下子放出好长的线,纤细的线没有经得住狂风的考验,断了。我急忙伸手去抓,可一切都是徒劳的。看着渐渐消失的风筝,我不禁有些落寞。

这时,你抓住我的手,认真地说:“姐姐,风筝飞走了,也带着烦恼飞走了,你以后要多笑,你笑起来很美的!”那一刻,手中的温暖还有你真诚的话语深深地感动了我;那一刻,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挣脱了枷锁,远离我而去。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那个蜕变的下午,我永远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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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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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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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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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毕业了,回首这六年来风雨同舟走过的日子,我们有欢笑,有泪水,有争吵,但最后总有最真挚的道歉。六年来,我们经历过许许多多,友谊也越积越深。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不经意间的动作,都可以让你彻彻底底地猜出他/她在想什么。六年来,虽然我们也会打打闹闹,为一些小事而不顾一切地说:“绝交!”,但过了几天,又会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铁”到一起来。

六年呀!我最舍不得的,最忘不了的就是你们这些同学,风风雨雨,暮暮朝朝,花开花谢,潮起潮落,不经意间,我们走过了六年的小学生涯,都使我那样难以忘怀,六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却要开始准备行囊,带着憧憬,踏上即将出发点新旅程,在我与你们友好相识、真心相知后,我们却要各奔东西了,因为远方还有更美的景致等待着我们。

我的心情异常复杂,我害怕你们有了新的知己,而忘了与你们六年相伴的我,我更害怕我会渐渐淡忘了你们……我虽然口头上总是单调地重复:“你们男生惹不惹人讨厌啊!烦死人了!”但是我却害怕,没有了你们,我的校园生活没有太多乐趣,不会这样丰富。虽然我表面上讨厌你们给我取这样那样的外号,但我无不每一个都记在心中,我认为你们给我取外号是关注我,我可以从中知道我的缺点,好从一个一个方面改正。

在同学录上,大家写的最多的几句就是:“千万不要忘记我啊!”“Donotforgetme,forever。”同学们,我也一样,我最忘不了的就是你们,在同学录上,我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翻阅着你们对我的留言,爱啰嗦的郭叮叮,玲珑的玥玥,善良的琪琪,可爱的绮雯,外国佬李睿康,“小女孩”江天行,体育健将饶俊鹏……你们的面容都刻在我心中,我永远也忘不了!

人生就是这样聚散离合,来去匆匆。回首一起走过的日子,苦中有甜,累中有乐,我们互相欣赏,彼此信赖,最忘不了你们,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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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忘不了门前的竹林初二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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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成长,渐渐事情多起来,再不能像儿时那样无忧无虑地玩耍了,心中不免有一些失望,但看看儿时最熟悉的地方,心中又是一阵甜蜜、亲切。

门前高挑的竹子正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那里不只有竹子、小溪、石子路,还有一些野花、小昆虫,它们都是我最可爱的伙伴。

春天,门前的几丛竹子陆陆续续抽出了新叶子,嫩嫩的、绿绿的、清新的气息充盈在鼻间,那总是让人心旷神怡。这时,我抱着枕头唤上小狗,一起到竹林下早已铺好的凉席上睡觉,微风带着自然的气息吹拂而过,竹叶摇晃在风中起舞,伴着自己新学会的歌,声音在竹林中回荡,渐渐便睡下了……

夏天好玩得就多了,扁竹叶开花了,一朵大大的,蓝白相间的花朵,盛开的一片翠绿之中,还有笋子虫(竹象虫),我觉得它好坏,每次都会把刚长出来的笋子钻出一个洞,而这个笋子不久之后也会死掉,打它,它也不下来。于是,我便找一些手套,戴上用手去抓,抓下来喂狗,反正狗狗也喜欢吃,刚开始的时候,狗狗怕它脚上的钩,后来便不怕了。如果吃腻了,就用脚刨个坑,把它扔进去,然后看着竹子快快的成长,我心里也高兴。

秋天和夏天交接的时候,竹子的脚下还会长出很多蘑菇,把这些蘑菇拿去炒或者煮汤都很香,只用简单放些盐就很好吃了。

秋天和冬天没什么好玩的了。小溪里的螃蟹也走了。于是,我便抬一个小椅子,放一些好吃的在兜里,把水果皮、落叶都放在竹子的根部。听说,这些东西可以让在冬天沉睡的竹子醒过来陪我玩耍,好期待。

其他的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觉得,我现在也可以抽时间去陪它,找回我丢失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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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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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翻开相册,看到自己曾经在乡下的那些生活照,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而其中最让我忍俊不禁的,当然要数妈妈偷偷拍下的我和哥哥一起抓小龙虾的相片了。

那是炎夏里的一天,我没事做闲的发慌,看到我烦躁的样子,哥哥提议:“要不,我们去河里抓龙虾吧!”听到这个好主意我一蹦三尺高,连忙换好衣服,拿起“装备”,牵着妈妈的手赶忙向小河边飞奔。

到了河边哥哥说:“我们来比谁抓的龙虾多吧!输的一方负责今晚的家务活。”兴致勃勃的我等了半个小时都没抓到一只,偷偷看下哥哥的桶:“好家伙,居然都抓了大半桶了!显然他胜券在握”。不甘心就这么输了,我赶紧向哥哥讨教经验:“你是怎么抓的这么多的啊?”“是你动静太大把小龙虾都吓跑了。”“哦!原来是这样……”

于是我放轻了动作,沉下心来慢慢摸,突然碰到个长长的,滑滑的东西“水蛇啊!”我一甩老远,哥哥在旁边早已笑得直不起来腰了,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根水草。惊魂未定的我对哥哥翻了个白眼,又接着去找小龙虾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不远处水草上那个红红的东西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小龙虾吗。我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前,没想到小小的龙虾力气居然这么大,它那细细的钳子死死地夹着我的手指,我只好上下摆动手拼命想把小龙虾甩出去,可是我越用力,它就夹得越紧,还好哥哥赶来,帮我把小龙虾弹开了。

我对着流血的手指吹了口气,心想:“我今天非抓到小龙虾不可。”这回我来了个“声东击西”—在岸上拿起一块大石头向小龙虾的东北方向砸去,等小龙虾转过身时我就到小龙虾背后抓住了它,我脸上满是胜利的喜悦,再抬头看看天空已经渐渐暗了下来看看比赛结果,40:1,显然哥哥取得了绝对的胜利。

虽然有点不甘心,但这件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这不仅仅是相册里的回忆。更是我美好童年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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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留恋那个忘不了的微笑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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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时光匆匆岁月变迁,也许再聚首时已是多年,无论光阴流转季节改变,我都不能不怀念,你微笑的美。

——题记

我时常仰望天空,看着淡白的云儿,飞翔的小鸟,蓝蓝的天,一点一点的构成你的鼻子你的眼睛,然后变成一张微笑的脸,这个时候,眼泪就会扼制不住的流了下来。

你的笑是那么的甜美,让我不由心动。第一次见到你,你朝着我微笑。当你笑时,你亮晶晶的眼睛便会弯成一对可爱的月牙儿,两个小酒窝仿佛盛上了一弘泉水,荡漾在每个人的心中,带来无限的清爽,洁白的牙齿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像光彩夺目的钻石。每当看到你的笑我的心中不免就会泛起一微涟漪。

你的笑是那么的快乐,让我不再孤单。文静的我遇上了你,一切便仿佛变了个样,你喜欢抢走我的课本,迫使我去追逐你,然后好笑的看着我气得直跳脚的“傻样”(这是你说的,不过我可没承认)你喜欢逗我玩,顽皮的笑容,总会时不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你教会我打球,和同学一起玩橡皮筋,你打开了我心中的大门,让我的生活,充满了色彩。

你的笑是那么的耐心,让我感到愧疚。很多时候,我的脸上都布满了乌云,是你,用你的笑将乌云驱走,我不开心时,你笑着陪在我身边,和我说话,我冲你发脾气时,你也不会将我舍弃,而是默默的陪伴在我身边,等我情绪好转后逗我玩,讲笑话给我听,在我跌倒和放弃时,你也会不断地给我鼓舞和支持,因为有你,我的生活装满了阳光。

你的笑是那么的自信,让我充满勇气。还记得,学校举办了一次演讲比赛,我很想参加,却没有勇气,深怕自己失败而被嘲笑,是你,紧紧握住我的手,微笑着对我说:“我相信你,加油。”你帮我调整好演讲姿势,一次又一次的纠正我的错误,站在演讲台上,当热烈的掌声响起,我清楚的看见,你微笑的打了个OK的手势,今后的路都将信心满膛。

你的笑深深的烙进我的心,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力量,无论多久,我都记得你的笑,就像现在,望着天空,思念着你微笑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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