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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中寻找为话题写一篇作文(汇编20篇)

导语:我想,“大国工匠”诠释出的“工匠精神”应该成为“中国制造”的内在支撑,这样才能让我们国家制造的产品释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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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写篇小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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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屋子的藏都黯然无声了,为了主人的转身离去,为了赏识的失落,为不得志的忧愤,为同道者的孤寂的无奈。

谁还不会为一本书的命运挥一把热泪,谁还会为一本书的寻觅而走遍天涯海角,现在的人们早已抛弃了以印刷为主的书本,随着电脑的迅速普及,数字技术的摧成拔寨,赶走的不仅是读者,还有一大批呕心沥血的写手,笔耕似乎早已落伍,软盘与光碟有声有色何乐而不为呢?键盘与遥控器随手随心所欲,何不一用。

而假书籍被路人随手一仍,你不要太见怪了,因为它只是物质之一,就像美酒喝完,瓶子就可以仍了,这就是一次性消费的游戏规则,顺应时代潮流的表现就是读得快扔得下,别进得去出不来。

爱书的人,在这个时代变的越来越可悲,书籍所给予你的回报真的太少太少了,可怜兮兮地嚼着面包,正襟危坐地捧书夜读,不是一幅先锋画家的当代艺术作品,就是尘封的记忆中的惊鸿一梦。

幸福的呼唤偷偷老去,遗憾的感叹接二连三,书籍的沉默成了书本的良知,不鸣也罢,哀愁也代表了 一种正义的姿态,也许书本的寂寞是与生俱来的,它的命定的寂寞,就像慧质兰心的少女独守空闺这种滋味不是门庭若市的人所能咀嚼的。

同样是印刷品,报纸的命运就好多了,即使消费,被当场热卖,那么潇洒的流布在大街小巷,风光被其抢尽,故事被其说透,书籍落寞了吗?假如这就是时代的进步,我看不出其中的美妙,毕竟报纸红颜易老,再美的女人在历史牌里也只有一天的寿命,你根本不可能渴望它会被珍藏被重复翻阅。

而回眸书籍,此时的自我感觉又好多了,它不奢求现在的繁华,也不梦寐短暂的虚荣,它只追求永恒的喝彩与长路尽头的温馨,那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效果,一路冈尘一路歌之后,漫漫旅途终于蹦甩在后面,最后一面的风景告诉你坚持的魅力。

[以书为话题写篇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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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寻找为话题作文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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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渍渍的瓶身,瓶身顶端开了个洞,还有那近乎全黑的外表面,呵,原来是个爷爷辈的老古董了。我捻着这个从爷爷家柜底翻倒出来的玩意打趣道。

我拎着它来到爷爷面前,爷爷眼前一亮,仿佛见到多年的老朋友似的抚摸起它来,嘴里还念念有词道:“原来是那盏煤油灯。”

那盏煤油灯,哪一盏?我有点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盏灯爷爷到底给了它多少耐人寻味的故事。爷爷微微地笑了笑,坐在身后椅子上,点上了一根烟,一缕青烟绕上半空,撩弄出多年前的日子。

那时村里扫盲,大多数人都是文盲,这其中也有爷爷。村长说了,现在是文盲没关系,但从现在起,你们要努力地识字,不再做文盲。这样毫无艺术可言的话语却在那个年代激起了一个又一个渴求知识的心。

于是那么多个日夜中,爷爷点亮了这盏煤油灯,借着微弱的淡黄的光亮,努力的辨识出一个个陌生而又让爷爷感到欣慰的汉字。灯光照亮了屋子,也照亮了爷爷童年那不再孤单的心,照亮了少年认真识字时俊美的轮廓,照亮了一个个跳跃的字符。有时那跳跃的字符也会激起少年一声声清脆的吟诵,一字一字空灵的吟诵也引起了一片虫鸣的附和。于是静谧的黑夜中只剩下那一盏煤油灯散发着星点的光芒,只剩下那个少年还借着微弱的光,沐浴在一片虫鸣中不能自拔地吟诵着一个个跳跃的字符,一声一声,分不清哪是虫鸣,哪是吟诵声。星星点点的夜空也被这个声音刺穿地愈来愈大,越来越静。

爷爷站起身来,关掉了电灯,用颤抖的双手点亮了那盏灯,微弱的灯光下,爷爷的鬓角已白,淡黄的光照清了爷爷布满皱纹的脸,爷爷看着那淡黄的光,眼睛里映衬着月光照耀着湖水时的明晃,爷爷微微地叹了口气,轻轻地吹灭了它。

后来,我经常在睡不着的夜晚,偷偷地起身点亮这盏灯,也借着微弱的光亮看书。可是,却没有听见周围虫鸣的附和。迷迷糊糊的我仿佛看见我的身旁坐着一位少年,他一字一顿地吟诵着桌子上的书,周围仿佛也响起一片虫鸣的歌语。我看着这盏破旧的煤油灯,心中荡漾起一阵一阵的涟漪。

原来我寻找的一盏灯是渴求知识的心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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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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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是的,书可以带给你欢乐;书可以带给你知识;书可以陶冶你的情操;书可以教你做人。

书启蒙了我这个小男孩的智慧,也开启了我丰富想象力的大门。我床边书柜的好几十本书统统装进我的小脑袋瓜后,我那颗不安分的心开始跃跃欲试了:长大一定要写出一部部属于自己的书!

说实话一直利用各个节假日及空余时间沉浸在书海里,我真的感到受益匪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教我如何用乐观的方式面对生活,认会因病失去了视觉和听力的海伦·凯勒,但她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以极乐观的方式面对生活,她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却为世界带来了光明和希望。还有《爱的教育》叙述了主人公一年之中的所历、所闻、所见和所感。全书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以及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每章每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每一次看完这些书后,我的心总是久久不能平静。

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有一个精彩的世界!

[有关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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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为话题写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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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论哪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读经历,我也有,下面,我就现身说法说说自己的经历吧!

那天,天气晴朗,我早早地到学校,一放下书包,沈琦就来叫了:“潘展烨,等会儿下午去民乐团排练,不能不来。”说完,她就走进了自己的班级。我边做值日边想:“真是太倒霉了,如果下午去的话,哎……`。”所以,我上午的课听地特别专心,作业也做地很快,可惜,作业还没做完,时间就到了,只能说我运气差了,我到了哪里,还以为是教新的歌曲或是合奏,没想到只是再熟练一下,一下午就这么白白浪费了,心里真有些过不去。回家时,我一直闷闷不乐,一直想着如何对爸爸妈妈说,如何面对作业,哎,我该怎么办呀?

回到家,我从书包里拿出作业做起来,有时还趁爸爸妈妈出去时看会儿数学书,这几道题才被我解决完,于是我起身交给爸爸,爸爸一脸严肃地改着,而我却一直注视着那枝红笔,哎呀,爸爸的红笔停在了一道应用题上,我的心咯噔一下,爸爸看了看我,我更加害怕了,连作业本也不想看,等爸爸改完后,我的心跳又加速了,只见爸爸慢悠悠的坐下,对我说:“再仔细看一下吧!”错了一道应用题,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我终于做好了。

我想,既然要去民乐团的话,那还不如上午认真听老师讲课,这样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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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寻找我爱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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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中我读过不少,其中我最的要数《草房子》。

说起来,这本书有点陈旧感了,被我翻了无数遍的书页已经微微泛黄,每次拿起这本书,那淡淡的墨香,那沉甸甸的厚重感,让我感觉仿佛又回到了儿时无忧无虑的时光。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桑桑小朋友的小学生涯。他与校长爸爸、蒋老师以及班上同学之间发生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所有的恩恩怨怨,所有的不快甚至是仇视,在最后即将离开学校的时候,都消散了。我最爱这本书是因为,与桑桑相比,我们如今的生活不知幸福了多少倍,童年是我们人生的开始,也是最幸福美好的时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每天勇敢、乐观地为自己的未来努力。

这本书是我在一次班级读书交流会上发现的。同学们一个又一个走上讲台推荐自己喜爱的书,一个男生举起这本书介绍时,我一下子就被它的“外壳”吸引了,封面上几个孩童正在金色的草房顶上玩耍,这一定是本有意思的书,同学的介绍引出了我肚子里无数条读书的馋虫。后来,只用了三天,我就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啊!作者曹文轩用细腻的语言、形象的比喻,向我展现一个令人向往美丽乡村景象,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塑造了一群个性鲜明的人物,并且把人物的欢喜、忧伤、不快、愤怒展现得尽致淋漓,让我们这些同龄人颇有共鸣,有的情节让我忍不住大笑,有的让我咬牙切齿,有的让我眼眶泛红。这本书我已经读了至少有六遍了,但对我来说依旧像一块最爱的糖果,含在嘴里久久不化。

对于爱吃的我来说,一本好书如同一道美食,总让人心心念念、寻寻觅觅,当你幸福地享用时,你会细细品味它的内涵,一番品味之后,便让你回味无穷、久久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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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书为话题写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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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中,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的道理。

小时侯,我并不爱看书,一见到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我的脑袋就发晕,可自从经过那件事以后,我对书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玩,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时,妈妈突然接到一个紧急电话,她就让我一个人在书店等她,不要乱跑,说完,就急匆匆地走了。我就坐在那里闲得无聊,顺手拿起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渐渐入了迷。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仙人掌为什么在沙漠里也不会死掉,因为仙人掌的本身就含有水分,如果你在沙漠里口渴了,可以割开仙人掌的“身子”,水就会从仙人掌的“身子”里流出来,你就可以解渴了。

看完这本书,我见妈妈还没来找我,又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我为《海的女儿》里的小美人鱼而感到伤心,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而感到悲哀;我被《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逗得捧腹大笑……当我看完这本书,合上书一扭头才发现妈妈已坐在我旁边老半天了。

从那时开始,我已爱上书了,并且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连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

以前我是一个着名的“电视迷”,可现在的我呢,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啃书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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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寻找我爱的书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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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阳光就像一根根纵横交错的金线,和棉花糖似的白云、海水一样的蓝天一起构成了一幅美丽无比的图画。

去年暑假在爷爷家里,就是这样艳阳高照的好天气。邻居家的哥哥姐姐带着我在树林里、草丛中、小河边玩耍,豆大的汗珠像珍珠一样一滴滴滚落,闪耀反射着我好奇兴奋的目光。

我的心情十分雀跃欣喜,就像走进了一个新的世界,我找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虫子,众多虫子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瓜虫”。哥哥姐姐们告诉我它的学名叫做潮虫,它有着肥溜溜的身体,用手指一戳,它就会缩成一团,像一个亮晶晶的紫葡萄,十分可。整个暑假我都沉浸在虫子的海洋里,与虫子相伴。

欢乐的时光总是十分短暂,一个暑假很快就在我们的打闹中度过。分别的时候我泪如雨下,吃饭的时候也无精打采,整个人都郁郁寡欢,整个世界仿佛都变成了灰色的。在这个时候,妈妈拿出了一本《昆虫记》。那一刻,眼前灰色的世界一下子变得五彩斑斓了,我仿佛看到我奔跑在一片花的海洋,鼻间满溢着花朵香甜的气息。翻开的扉页,我便像辛勤采蜜的小蜜蜂一样,不停歇得翻了一页又一页。

《昆虫记》描述了一个奇妙生动的昆虫世界,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至极,书中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我如饥似渴地扑在了书中,为一个个有趣的昆虫故事捧腹大笑。如松毛虫会探测挖土、蜘蛛懂科学织网、螳螂是冷酷杀手……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狼蛛的“杀手锏”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知道了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知知道了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这本书带给我的也不止有这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还有法布尔的科学精神。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会一直细致入微地观察世界,走进昆虫的生活,我更会将这种精神带入到学习中去,对待学习更严谨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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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寻找我爱的书作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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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籍在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当然,我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与书的故事当然也不少,现在,请听我细细道来。

星期六,太阳公公微笑着看着大地,我写完了作业,来到书房的大书架前,兴致勃勃地左看右看,寻找“意中书”。突然,一本名叫《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成功吸引我的注意,我飞快地抽出它,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畅游在书的海洋。

我正看到书中的精华:主人公小米受不了爸爸妈妈过于周到的伺候:作文帮她写,阅读心得帮她写,吃饭喂小米吃,衣服帮小米穿……且小米的每次考试,她的妈妈帮她复习重点内容,甚至比小米自己还要用功。小米没考好的话,妈妈就十分自责,怪自己没帮小米复习好。这都给小米很大的压力。

一次,班里转来一个转学生:韩智律,小米受到什么事都自己做的智律的影响,也想妈妈爸爸请求开始“自动自发”生活。

我正看得起劲儿,沉迷于作者笔下生龙活虎的情节时,妈妈在一旁展示她的独门绝技“虎啸功”:“澄子,快和我出去!”虽然我很沉迷,但妈妈那大嗓门成功的把我拽出书中,我不情愿的准备收拾,但一个法子突然闪过我的脑袋,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你先下楼,我马上来。”我趁着她下楼的空档,悄悄把书塞进上衣里,嘴角划过一丝微笑。

下了楼,我装作不经意抓住上衣,好挡住藏在里面的书。妈妈骑着电动车带我出去,车一发动,我便迫不急待的翻开书,一头扎进书中。

不知何时,妈妈的电动车停下了,正当我终于走出“书迷宫”时,抬头一瞧,哈,妈妈正微笑着看着我呢,真让我羞红了脸。但看看妈妈的身后:“哇啊,新华书店耶!”我一看到那金光闪闪的四个大字,忍不住兴奋地大叫。妈妈看看我那书呆子样,笑了:“小书虫,我就知道你喜欢‘啃’书,就特地带你来了新华书店。惊喜吧?”

“恩!”我惊喜地回应着,顺着书香走进了新华书店。

是啊,我们离不开书,书在生活中给我们快乐,给我们惊喜。这是我与书的故事,这是我的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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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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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在我来说,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觉,就是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不生气的智慧》了。

被称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的屠格涅夫说:“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只要不因愤怒而夸大事态,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气的了。”这话不假,因为唯有巧妙地浇灭或利用这团怒火,才能让生命在拥有宽度的同时也收获了长度。有人说:“怒气会让人愚蠢,闲气会让人失神,怒气会让人灰心,坏脾气会害死一个人。”

我们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时也会存在着缺陷。开心的背后会有难过;消极过后会积极;失去一个美好的,你会得到个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气,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去翻翻我的挚爱《不生气的智慧》,这本书就像一个灭火器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马灭掉;这本书就像一个有魔力的风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头上的愁云都赶走了,简直是我的心灵鸡汤一样。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书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导着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是一盏灯,能照亮我们前进的路。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们卸下心中的枷锁,让一颗自由快乐的心伴我们前行!因为:不生气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绪,不随便制怒、发怒,才能拥有健康平和的心态,才能过一种不生气、不纠结、从容、豁达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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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是甜的话题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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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认为就是白纸黑字,顶多加上几幅插图,可是,我却认为书是甜的。    当孩子周岁生日时,犹太人家庭就会举行这样的仪式:母亲翻开《圣经》,滴一点蜂蜜在上面,然后叫孩子去吻《圣经》上面的蜂蜜。这种犹太人家庭的仪式的用意不言而喻:书本是甜的,知识是甜的,读书是甜的!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每当我拿着一本新书,总是欢天喜地的,然后回到家,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经常看到很晚,才放下它。有时,我也会翻翻以前看完的旧书,每当这时,就像时光倒流,第一次看这本书时的喜悦,仍未忘记。每次我沉浸在书香中时,总会感到十分轻松、愉快。    让我闻到浓浓书香的书,是《别让生命太为难》。

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方刚写的《动物哲学》中的一篇——龟,它控诉了人类那贪婪的欲望和自欺欺人的心理。是啊,人类那么贪婪,对物质的需求永无止境,又怎配和龟一样长寿呢?这浓浓的书香从字里行间窜入我的心田,让我对“书”更加感兴趣了。    书,是春天那娇艳的花朵,充实着柔和的春天;书,是夏天可口的冰激凌,给我们带来舒畅的感觉;书,是那秋天火红的枫叶,即使飘落在地也一样引人注目;书,是那冬天温暖的阳光,照亮我们每个人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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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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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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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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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懂事起,我就常常依偎在妈妈怀里,听妈妈给我讲《海的女儿》、《白雪公主》等故事《龟兔赛跑》。当我长大了,觉得妈妈讲的故事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了。

我爱。有时,我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小老鼠,经常偷东西。我偷过关公的忠肝义胆、偷过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偷过牛顿的刻苦钻研、偷过老葛朗台的吝啬贪婪……这些都是从知识的海洋—我的书房中偷来的。

我尤其爱夜读。当夜深人静、晚风轻拂之际,坐在自己的书房里,拧开小台灯,捧起一本书,心便进入了一种超然的意境。白天的紧张与劳累忘却了,处世的烦恼与愁绪消失了。没有暄闹与打扰,独自神游在字里行间——刀光剑影、风雪飘飞、艺术的美妙、人生的感叹都奔涌在眼前。读到会心之处,或击掌而笑、犹如与古人交谈;或临窗而立,看星月移动、听树影婆娑,更是乐在其中。温馨朦胧的春夜、烟云缭绕的夏夜、潇洒倜傥的秋夜、静谥严峻的冬夜,都赋予夜读以丰富多彩的诗意。

有一次,我在家读书。妈妈从街道回来,没带钥匙,再大的声音也没能叫开门。直至电话铃声不断响起,我才起身开门。

如果我的世界没有书,就如太阳失去了光芒,变得暗淡;就如地球失去绿色,变成沙漠;就象人们缺少了四肢,难以行动。

在我的世界里,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畅游。书是我的朋友,、老师、亲人,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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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寻找为话题的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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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青云展翅,翱翔千里,去寻找理想,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帆船来风破浪,扬帆万里,去寻找理想,寻找理想,寻找属于自己的海岸;小溪豪迈奔放,满怀激情,去寻找理想,寻找属于自己的大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理想,只是迷途的他们,没有放心梦想的翅膀,助你寻找理想,追逐你理想的彼岸。

就在出生的那一刻,上帝无情地折去了,她寻找理想的翅膀,夺去了她宝贵的视觉,她就是海伦凯勒。这个本已被认为没有希望的小女孩,在安尼老师的悉心教导瑕,寻找理想的翅膀羽翼渐丰。她,凭着心中的翅膀,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理想,最终创下不朽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二十一岁,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幸的年龄。在他二十一岁,上帝把他前途的门锁上了。他得了萎缩症,身体就仅剩下两个手指头可活动。但他心中寻找理想的火焰像照不熄,为自己打开一扇窗,从窗口飞往自己的理想里,以自身的努力,创下《时间简史》,站在广大相对论与宇宙进化论的前端。他,就是家喻户晓的史蒂芬·霍金。

清朝落榜才子蒲松龄,愤世嫉俗,而对官僚压迫无能,政府腐 。颇具才华的他扇动心里的翅膀,寻找理想,决心写作以讽刺清政府。“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千三越甲可吞吴”的决心,使他心里的翅膀带来无限动力,留下《聊斋志异》。

如今的我,奋战考场,寻找属于自己的理想,寻找自己的目标,取得好成绩。

雄鹰、帆船、小溪,也许不能寻找到理想,不能寻找属于自己的归宿,但我相信,它们绝对无悔今生。因为,它们曾经寻找过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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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寻找春天的话题年级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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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立春一个月多了,我却还不曾知道,我才刚刚发现。天气变暖了。春天悄然而至。 It has been more than a month since spring, but I never knew, I just discovered.The weather warms.Spring is quiet.

这些天,当我还穿着毛衣毛裤时,路上的人都有穿短袖衬衫了。一天下来,我的身上全是热汗。我当时还想:现在的人,真开放。不怕冷呢!诸不知,是我自己闹了笑话。看着天气变暖。我终于认识到,一个新的季节早来了,只是我不曾注意。

“一年之际在于春”,立春了,意味着春天来了。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春天来了,春雨也许还未感受春天的气息,竟没有来凑热闹。春天的风是温暖的,没有夏天那么热烈,没有秋天那么凉爽,没有冬天那么寒冷。这样的风,配上这样的天气,也太适合出去走一走了。

春天的歌声轰走了寒冷的冬天,唱绿了石缝中的小草,唱红了草地上的小花,唱来了南飞的大雁,唱醒了沉睡中的青蛙……唱出了一个多彩多姿的世界。也唱出了我们新的精神,新的希望,新的活力。

我喜欢春天,它不像夏天那样炎热,不像秋天那样冷清,也不像冬天那样寒冷。春天是一个生气勃勃,充满活力的季节。以往的这个时候,抬头便能看见孩子们放的风筝。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我们每一个人,这样的季节值得我们去为这个大地,这个天空去装点,去赞美。

春天了,走出房门,放下电脑,去看那复苏的生物吧,用不同的眼光认真看一看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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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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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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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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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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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为话题600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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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看书,就像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能从中获取智慧。但是,一本好书往往会被人排斥。这时,有人感叹了:看书干嘛?多浪费时间啊!还不如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哪!那个感叹的人就是我。我从前也是一个非常不爱看书的人,可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书迷了。你想听听我转变的故事吗?

我的爸爸非常清楚我不爱读书,为此,他想尽了办法,可都没成功。最后,他还是觉得硬道理最行得通。

一天中午,我的爸爸和蔼可亲地对我说:“儿子,累了吧?我带你出去玩一玩,休息一下吧。”我想:有点不对劲,我的爸爸怎么这样对我说话,看看吧,是不是真的骗我。于是,我就来了个将计就计。

到了,我一看路就不对,果然不出所料,真的把我带到了书店来了。我一个劲的想要拒绝,可还是逃不了我爸的手掌心。只好进去买几本了,反正回去我也不会看的。他给我买了两本书,是《全解作文》和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买回家后,我依旧打开了电视机,没看多久,我爸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立刻关上了电视,把书拿到了我的面前,并严厉的对我说:马上看书!我只好听从命令,将书翻到了第一页,是密密麻麻的字,真叫人眼花缭乱。翻到第二页,我就像被关在了一个四周没有缝隙的地狱,叫人难以呼吸。我想逃避文字,可是我爸却坐在了我的旁边监视我,我无路可走。只能默默的在那边看书,没想到,时间一长,我已经习惯了,逐渐走进了书的世界里。从此,看闲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那时,我成为了书迷。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们应该爱它,看它,最重要的,是要记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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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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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真对。读书,不但可以从中学到知识,还可以使你忘记所有的烦恼。

在我八岁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整天贪图玩耍的毛小子。那时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书。在我生日的那一天,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封神榜》……当我出去玩累了之后回来的时候,看见桌子上的书,就拿起来看,寻找其中的奥秘,所谓的奥秘,就是我想要的快乐。那时我也奇怪,一向来喜欢“拆”玩具的我,今天竟对书这么温柔起来。我在书的海洋里自由遨游。《三国演义》中,那一个个精彩的战争情节吸引这我;《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个好汉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在各路神仙的帮助下,斩妖除魔,最终取得了真经,成了佛……从那次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我啃着一本《包青天》,我真佩服黑脸包公的公正不阿、铁面无私。我深受包公的教育,我那时决定,要向包公学习,做个公正不阿的小包公。

刚好在那天的次日,我们组就有一个同学写欠作业,作为组长的我,决定记他的名字。顿时,他想离了弦的箭,冲到学校门前的小卖部,用他的零花钱买了一大堆零食。等他到了教室的时候,偷偷地把零食塞给了我,但被我公然拒绝了,说:“好啊你!你敢行贿于我!错了就要改,你自己留着吃吧!”那一次,我记了他的名字,他也受到老师的批评。要知道,因为那一件事,我还得罪了许多同学。在第二个星期选组长的时候,我落选了。但后来又像书里所说,因为皇上的清明,坏人被杀,包公又官复原职了。在老师的了解之下,我又当上了组长。

书,她是老师,之所以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给予我知识,同时也给了我精神和力量。我和书的故事将持续到永久,做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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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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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他是19世纪着名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曾写过《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等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英国绅士斐利亚·福克和他的朋友们打赌,要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福克先生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他经过严密的计划和规划,认为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有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阻挠进程。

比如,在旅行开始时,他就不幸被误任为是抢银行的大盗,被密探菲克斯一路追捕,阻挠进程。他们还遇到了风暴,印第安人抢车……但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克服了艰难险阻,一路跋山涉水,遇到困难或机智脱险,或狼狈逃脱,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旅途可谓是精彩纷呈。

他应该在当天晚上8:45到,当他踏入大厅,与众人见面时,时间正好是8:44:59……福克先生凭着他的机智,冷静,沉着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作品人物表现得鲜活灵动,叙事简洁流畅,每一个故事都写得详细生动,引人入胜。在这本书里,你也会和他们一起着急一起伤心一起生气……当你看到这每一个充满着危险的冒险故事时,仿佛这些故事就发生在你身旁。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跟随主人公脚步,游历全世界。福克先生一行人途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了印度、新加坡、美国、日本……你还可以领略到各国的风俗习惯,比如到印度寺庙里要脱鞋,不然就违反了宗教规则;婆罗门僧侣会在老土王死了以后用他的妻子殉葬……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冷静、沉着,处理问题是要有毅力。这是一本值得我们一读再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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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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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起,我还有两个小小的故事呢。

那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一份礼物——两本厚厚的作文书,每一篇文章还划出一些优美的语句要我背诵。她还要求我看了一篇文章后,要仿写一篇作文。那时候,我对作文并不感兴趣,看起作文来头就疼,写起作文来呀可真是枯燥无味极了。后来,我看多了,写多了,也就是上了路。一次测试,作文是我曾经仿写过的作文,我很快就写好了。这篇作文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从此,我对书就产生了浓厚兴趣。

有一次,老师选中我去参加作文竞赛,老师叮嘱我回家要多看作文,多背作文,摘抄好词好句。当作文竞赛那天,我的脑袋就像一个奇妙的仓库,仓库不是装着什么粮食、什么金银珠宝,而是装着文章好词好句,等到写作文时,把他们全搬了出来,写在试卷上。这次作文竞赛我居然得到了全校第三名,我高兴得不知怎么形容。自从那两件事,以后我与书更是一对非常亲密的好朋友了。

由于我天天刻苦学作文,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地提高了。书给了我知识和力量,它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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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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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挚友如异性同心。”生活中,你一定结交了很多好朋友吧?比如高大帅气的体育健将,文质彬彬的小绅士,能言善辩的外交官我的挚友就是

最近,我迷恋读曹文轩的书,曹文轩的小说语言特别美,我能从他的语言中看到画面,他的每一篇小说,都能呈现出一种宁静的诗意美,妈妈也很喜欢看呢!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曹文轩的《痞子八哥》这本书。这本书收录了曹文轩经典长篇小说《皮卡》中的六个作品,分别是《八哥》、《背叛的门牙》、《草环》、《杜夏老师》、《矮鬼》和《鬼蜻蜓》。本书围绕着小男孩皮卡的成长故事展开,他善良、纯真无邪、机智、想入非非、极容易对一些事情或事物发生兴趣,而一旦发生兴趣就非常专注。

读这个故事让我忍俊不禁,甚至都“咯咯咯”笑出了声。皮卡与李哲之间“亦敌亦友”的竞争关系让人激动,皮卡与草环的深情厚谊是那么真挚感人,皮卡对杜夏老师的喜爱让我觉得像自己,皮卡和“矮鬼”的故事读来心酸,皮卡和他的蜻蜓朋友可能有着剪不断的思念

记得有一段特别逗:皮卡带八哥马鸣参赛时,有人想让八哥学他说话,这人和颜悦色地对八哥说话,八哥心不在焉,半天不理他。突然那人不耐烦了,生气地对八哥龇牙咧嘴地怒吼:“天要下雨啦。”这时只听八哥对他说:“滚蛋!”气得那人直翻白眼看到这时我不禁捧腹大笑。哈哈原来动物也是能从人的表情看出善恶呀!

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想读一读《痞子八哥》这本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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