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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中寻找为话题写一篇作文合集19篇

导语:我想,“大国工匠”诠释出的“工匠精神”应该成为“中国制造”的内在支撑,这样才能让我们国家制造的产品释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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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为话题写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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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但是,在我们班,又有几个同学认认真真的读这些书呢?

那么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述一下我阅读书的经历吧。当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要把书拿上看。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了——《安徒生童话》拿回家里看,爸爸就说:“好儿子,你真不愧是书迷啊。”我笑眯眯地说:“哎哟,老爸,你不嫌害羞,人家可好害羞的啦。”爸爸说:“好,我以后放低调一点总行了吧。”我说:“这还差不多。”

还有一次,我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刚回到家里,我就躺在我的床上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就叫我说:“快过来吃饭,”我说:“哦,马上就来了。”我看着看着,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大声的对我说:“你到底吃饭不吃?”妈妈刚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妈妈问我说:“不是你的错,而是这本书太感人了。”我刚说完,妈妈就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与书为友的我。我猜,现在大家一定会喜欢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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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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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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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寻找春天的话题年级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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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立春一个月多了,我却还不曾知道,我才刚刚发现。天气变暖了。春天悄然而至。 It has been more than a month since spring, but I never knew, I just discovered.The weather warms.Spring is quiet.

这些天,当我还穿着毛衣毛裤时,路上的人都有穿短袖衬衫了。一天下来,我的身上全是热汗。我当时还想:现在的人,真开放。不怕冷呢!诸不知,是我自己闹了笑话。看着天气变暖。我终于认识到,一个新的季节早来了,只是我不曾注意。

“一年之际在于春”,立春了,意味着春天来了。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春天来了,春雨也许还未感受春天的气息,竟没有来凑热闹。春天的风是温暖的,没有夏天那么热烈,没有秋天那么凉爽,没有冬天那么寒冷。这样的风,配上这样的天气,也太适合出去走一走了。

春天的歌声轰走了寒冷的冬天,唱绿了石缝中的小草,唱红了草地上的小花,唱来了南飞的大雁,唱醒了沉睡中的青蛙……唱出了一个多彩多姿的世界。也唱出了我们新的精神,新的希望,新的活力。

我喜欢春天,它不像夏天那样炎热,不像秋天那样冷清,也不像冬天那样寒冷。春天是一个生气勃勃,充满活力的季节。以往的这个时候,抬头便能看见孩子们放的风筝。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我们每一个人,这样的季节值得我们去为这个大地,这个天空去装点,去赞美。

春天了,走出房门,放下电脑,去看那复苏的生物吧,用不同的眼光认真看一看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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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是甜的话题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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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是甜的。”这句话可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每每捧起书,我总会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妈妈总说我一看书就变成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了。

幼儿园时,我喜欢童话故事中各种公主的角色,每天幻想着与小公主们一起唱歌跳舞;上一年级了,我便与小豆豆、小朵朵为伴,与他们一起忐忑,一起欢愉;慢慢地,我看上了《三国演义》,开始敬佩赵云的智勇双全,孔明的神机妙算,刘备的礼贤下士……

这个周末,我又和妈妈一起兴冲冲地走进新华书店。哇,书店的人可真多呀!有的正走来走去找书,有的已经津津有味地看书,还有的正捧着书心满意足地离开……

我东找找西看看,穿过一排有一排的书架,终于找到了一本我喜欢的书——《小公主和矮爸爸》。要知道,这是我期待已久的书籍。记得前些日子,大姐姐借给我这套书的最后一本,让我至今回味无穷。这次,我又看到了前两本,怎么会不让我激动呢!我迫不及待地拿了一本书,席地而坐,一页又一页地翻起来。我看得可专注了,耳边的吵闹声,音乐声,叫喊声……所有的声音我都听不见了,就连妈妈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看书我都不知道了。这本书真有意思,一位只有九岁的小女孩丝丝有两个爸爸,一个是富有的教授,另一个却是低贱的侏儒。丝丝并不因为;另一个爸爸是侏儒而不喜欢他,相反,她和矮爸爸生活的日子里学会了坚强。我放佛成为了丝丝的朋友,和她一起哭,一起笑。羡慕她有一只会说话会走路的小熊,又同情她在教授爸爸去世后受到“巫婆”的虐待……“小雨,小雨,该回去了!”妈妈的叫声猛地把我从书中拉回了现实。我从书架抽了一本书向收银台走去……

书,不但使我学会了知识,更让我收获了快乐和美德。在课余,捧一本书尽情阅读,是一件多么美妙惬意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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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从书中寻找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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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时与它不经意的一次邂逅,便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使我干涸的灵魂得以自省和浸润。

晴朗的早晨,微风从窗边习习吹来,将身边的书一页一页吹起。我将书拿起,走近泰戈尔的《新月集》,去品味那份纯洁的童真。思绪飘回了我的童年,一个撒娇的孩子拉着母亲的手执拗的摇着;一群淘气包东跑西窜;一个个片段,如同那本书将回忆一页一页的打开……我的内心仿佛有一股清泉,在流淌着,流淌着……她说:想起爱吧,想起曾属于你的那份爱……

温和的午后,轻啜一口桌上的果汁,阳光照在脸上,这时便停止了手中的一切,拿起一本《情感读本》,将要去寻找那比果汁更能滋润干涸的宝藏……看着,看着,眼前仿佛蒙上一层白雾,不知道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在心中荡漾,他在调皮的拨弄着你的神经。是的,这些故事,如同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所有,你的任性,你的自私,你的冲动便像幻灯片似的在脑海中放映,历历在目。那种感觉在说:自省吧,你可以去弥补,你可以创造爱……

黄昏,夕阳斜射着大地。回想起这一整日的忙碌,感叹着、思索着、惭愧着。这时,翻开那本苦心孤诣的教子篇——《傅雷家书》,去感受那潺潺的父爱,感受一对父子间的尊重与呵护。就在刚才,你和父亲顶了一句嘴,就在前几日,你还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与父母生闷气。这时,《傅雷家书》便会对你轻语一声:你的父母爱你,你也爱他们……是的,那一刻,我懂得了傅雷作为一个父亲的苦心孤诣。

书,好比一片蔚蓝的天,每个人都能从中寻找出一些什么,或许是知识,或许是灵感,或许是精神宝藏。我习惯从书中寻找爱,一种真实的富有感情的爱,一种像云朵那样纯洁无暇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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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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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不仅仅只是营养品和阶梯它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从小就是从浓浓的书香中长大。家里有许多藏书,大的、小的、薄的、厚的······记忆中最早与书认识还是在妈妈那温暖的怀抱里,手里拿着一本似懂非懂的《漫画书》听妈妈讲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往往故事的精彩片段还没讲完我就早已进入甜甜的梦乡了。

伴随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我渐渐的长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终于能自己看书了,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不仅能自己看书了,也了解了不少名人对数的迷恋与热爱。还领略了自然的神奇;深海之处的美丽;宇宙的奇妙……在书的世界里,我自由飞翔,尽情陶醉。和我的益友一起享受。

现在的我,已经拥有了一架子书了,每当我站在书架前这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像公主一样富有。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像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爱书的人是渴望与书交朋友的,因为无声的书会告诉你有生的世界是怎样的精彩。时间在不断流失,而朋友却会一直陪伴着我成长,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让我们以书为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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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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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

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

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

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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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寻找我爱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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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中我读过不少,其中我最的要数《草房子》。

说起来,这本书有点陈旧感了,被我翻了无数遍的书页已经微微泛黄,每次拿起这本书,那淡淡的墨香,那沉甸甸的厚重感,让我感觉仿佛又回到了儿时无忧无虑的时光。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桑桑小朋友的小学生涯。他与校长爸爸、蒋老师以及班上同学之间发生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所有的恩恩怨怨,所有的不快甚至是仇视,在最后即将离开学校的时候,都消散了。我最爱这本书是因为,与桑桑相比,我们如今的生活不知幸福了多少倍,童年是我们人生的开始,也是最幸福美好的时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每天勇敢、乐观地为自己的未来努力。

这本书是我在一次班级读书交流会上发现的。同学们一个又一个走上讲台推荐自己喜爱的书,一个男生举起这本书介绍时,我一下子就被它的“外壳”吸引了,封面上几个孩童正在金色的草房顶上玩耍,这一定是本有意思的书,同学的介绍引出了我肚子里无数条读书的馋虫。后来,只用了三天,我就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啊!作者曹文轩用细腻的语言、形象的比喻,向我展现一个令人向往美丽乡村景象,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塑造了一群个性鲜明的人物,并且把人物的欢喜、忧伤、不快、愤怒展现得尽致淋漓,让我们这些同龄人颇有共鸣,有的情节让我忍不住大笑,有的让我咬牙切齿,有的让我眼眶泛红。这本书我已经读了至少有六遍了,但对我来说依旧像一块最爱的糖果,含在嘴里久久不化。

对于爱吃的我来说,一本好书如同一道美食,总让人心心念念、寻寻觅觅,当你幸福地享用时,你会细细品味它的内涵,一番品味之后,便让你回味无穷、久久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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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作文450字

全文共 2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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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一本好,如乘一叶扁舟弄潮于知识的浪巅,纵然惊、险、奇、难,然而纵横于天地之间,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方铸成一把金闪闪的钥匙——开启智慧之门。

圣人曾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也!打开书页,开卷有益,搏击浪花,击起智慧的水珠,映出七彩的霞光。读《水浒传》,感叹武松的豪爽;阅《红楼梦》,感受宝黛的才情;看《冰岛樵夫》,赞渔人的坚强。

“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读书如同一位位先哲圣人促膝谈心。大义的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无畏的鲁迅说:“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更有那视死如归、凛然就义的君子谭嗣同,对你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书给了人太多,太多。让你那张没有色彩的白纸,有了坚强的红色,不拔的蓝色......所以才有了“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的读书境界。

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读古书,感叹勾践亡国后,壮心不已,卧薪尝胆,终破吴而归。孔子周游列国,四处学习,才成为一代圣人。看今朝,张海迪身残志坚发奋苦读,荣登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位。“有志者,事竞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读书可以建立信心。信心是成功的催化剂。在当今时代,信心的力量更不可忽视。读书,你可以知道,要存鹰之志于高远,取鹰之志于凌云。你可以知道“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你更可以知道“星星之火,就足以燎原。”所以你不会绝望,不会放弃。面对困难,你永远是一颗蒸不烂、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

书是美景,读书是饱览美景。足不出户,你可以遍游于千山万水,徜详于长江黄河之间,看“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胜景,感“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景,更有那鱼水之乐“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书是美。不仅是外表的美,更是内心的美。外在的美是一种现象,它的极致是有我——舍我其谁?内在的美是一种境界,它的极致是无我,超脱世俗,物我合一。

书是世界,读书是看世界。析世事浮沉,观人生百态。书是生命,读书就是阅读生命,体验人生真谛,塑造感性自我。

蓦然回首,虽往事沧桑,但有书为伴,才有了现在、将来。手握如此宝贵的金钥匙,才能打开智慧的大门,步入智慧的圣堂,充实自我,升华自我!

在读书中寻找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说:“即使那次我死了,我也决不后悔,我等待着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去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我难道不为这一个个消防战士充满敬意吗?读《北大有多远》让人感到不仅母爱是无私的,父爱也是伟大的……

读书要自己融入到书里面才能读懂书中的含义,理解书里人物的喜怒哀乐。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读书,那你就得看看《做时间的主人》这篇了,它告诉你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书可以随身携带,既可以让你学到知识,也可以大大增加你的风度,让人一看就觉得你是个有知识的人。既然可以随身携带那就可以从空闲的一分一秒抽出时间,比如等人时看一看、休息时看一看都行。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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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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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盏黑夜里的启明灯;也是沙漠里的一片绿洲;是一位知识渊博的智者;也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中,有许多的故事教导我们做一个善良、正直、有担当的人,当然书中也有许多丰富多彩的故事为我们增添生活的情趣。

后来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我慢慢的懂得了一些字词的含义。那时的我迷恋上了童话类的书籍。

再后来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面有个故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丑小鸭》。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现在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在为你未来的辉煌打“地基”,不要觉得累,因为你在走上坡路,努力后的胜利远比一帆风顺来得更为珍贵!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长大了,字词认识的越来越多,看的书也越来越有深奥的道理。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对海伦·凯勒的敬佩之情发自内心的油然而生。她使我明白,倘若一个人在艰苦逆境中还能的顽强活下去,而且活的精彩快乐,那么那个人的生命之花一定,比没有为自己生命努力过的人的生命之花要更众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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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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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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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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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生活的记载,也是人们传播知识的载体。没有书,我们后人无法知道历史的真相,也无从晓知人类文化的璀璨。正因有书的记载,我们懂得了历史,我们知道了科学的进步。同时也看到了一代一代人吸取前人的经验,大胆开创新时代的技术。也就是说,书是我们生活中必备的工具。离开了书,就像盲人过路,盲人摸象,前方一片漆黑,看问题只能看到局部。

正因有书,我们的生活才有了方向,在前进中才能获得进步。难怪人们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有书,不用愁!书,不仅能给我们解决问题,而且还能给我们带来光明。你困惑了,就找书;你失意了,就寻书。书会给你指明方向,书会给你带来愉悦的心情。古人有句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一大宝库,里面纷繁而精彩,烂漫而有趣。想要什么尽情地拿,尽情地享受。虽然现在是网络时代了,电脑替代了书,实质上也是书在发挥作用。只不过网络比书较快捷方便而已。

说起书,记得小时候,我特别爱看书。虽年龄小,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不太懂,但色彩斑斓的画面,人物的语言行为深深吸引着我。就算是看红火热闹也爱不释手。经常翻阅古时的旧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那个年代,大人们忙着干活,让我做点小事,经常是边看书边做活。有时,拉风箱也在看;吃饭时,嘴里吃饭,眼在看书。惹得大人好几回生气了,水开了还不知道,别人吃完饭了,自己还在书里啃着。不能一心一意做事,反而成了书迷大王。

正因对书的喜爱,我对文字情有独钟,在上学时作文频频提高,老师经常在班上朗读。就在初中还没有念完,又翻出爷爷保存的{野火春风斗古城}、{苦菜花}、{烈火金刚}----等书籍,便开始通读起来。虽是古书,有些字还不认识,但那热爱劲并没有减弱。那时,文字的引力就已深深地牵挂着我的心。后来,我对文字就产生了兴趣,对写作也有了爱好!尽管文笔不是很好,但一有时间,就想写文。经常模仿小说中的口气,吸取文中的精华。古书的保存,说明爷爷先前也是对书酷爱有加!以致于父亲和我同样也产生了对书浓厚的兴趣。直到我上高中后,才依依不舍地从那些古书中走出来,又投入了紧张的课本学习中。

书,是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是我们慧眼的明珠。有书,才使我走到了今天;有书,才使我心明眼亮;有书,才懂得了世态炎凉;有书,才让我奔涌向前。喜欢书,就是喜欢文字。文字给了我力量,书给了我前进的光芒。多年来,以书为伴,以文字为恋人。失去它,心灵就感到空虚,灵魂就感到乏味。书,确实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精神食粮,也是人生的一大强心剂。

由于一生对书喜爱,从小对书保管得很好,生怕别人给弄丢了。有几次,别人来借书,说实话,不是不想借给,而是怕别人给丢失了。几次叮嘱也难免就传的没了,特别是对我学习有帮助的书,丢失了,心很痛,但出于面子,又不能说什么,只好将泪水咽在肚子里。大概喜欢书籍的人都有这种感觉,不是小气,而是对书的珍贵!不仅我是这样,而且我的孩子下来,对书也是如此珍惜!一次,同学弄坏了他的书,便大哭一场。平日里,自己将书保存得完好无损,不让有一点点污染。

后来,我参加工作后,又看到学校里将积压的旧书要以废物处理掉,我还觉得很可惜!毕竟那是人类文化的结晶。说不定,有时会用得着。于是,我便从一堆旧书中检出了几本对我学习有用的书,谁知当时有人就嘲笑我,要那书有啥用?不如按废纸处理掉还能卖点钱。这话,出乎我的意料,好一个文人的话!还出于教育后代的嘴里。难道不懂爱书人的心理吗?难道不懂文字的重要吗?在业余时间,我利用这些书,努力钻研知识,逐步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使我的思想觉悟也有所提高。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尽管搬过几次家,但书从未丢失。书,也是人们前进的灯塔。拥有书,心灵脱洒,聪明伶俐;拥有书,智慧超凡,花开满园;拥有书,文人遍及,技术发达!拥有书,人际和睦,天下温馨!就让我们珍惜爱护书吧!从书中走出自己的精彩!从书中走出自己的浪漫!

书是我们人类的传承,书是我们劳动的结晶!书中有宝,宝中寻方。让我们在书中大放光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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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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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坚强,坚强得足以认识自己的弱点;你要勇敢,勇敢得足以面对恐惧;你要自信,自信得让一切卑微远离;你要堂堂正正,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能昂首挺胸而不是卑躬屈膝;你要能够面对掌声,在成功时能够谦逊而不趾高气扬……”

母亲喜欢看,她总是对我说我是上帝赋予给她的最宝贵的一本书,所以我从小就在母亲的谆谆教诲中成长。她总是喜欢在书中寻求新的知识领域和思想,而这种思想传给了我。

那时总是不明白母亲为什么那么的喜欢看书和对书的爱护远远超过了我,而我知识一味的去捣乱和破坏,可能是年纪太小的或是不够成熟的原由吧,于是我也忘了去考虑这看似平常的意见事。

在闲暇的时候,也去试着看过和听过许多写母亲的故事,也许是我太想知道这个原因吧,我总是试着去寻找,在那样的故事里能寻找出母亲的影子。

那样的情节中母亲扮演的角色,我们都不曾了解和知晓,那时感觉自己太没有良知和人性的根本,只知道从母亲那获取却忘了母亲的疲惫。

不知何时才想起母亲的爱,他给我的爱就像她写的一篇小说一样注入了她毕生的心血,那种爱永远都是天使的翅膀无论是狂风暴雨都会紧紧的抱着我,直到每个黎明的破晓。

一次和朋友的闲聊,不知是巧合还是灵感的触碰,我们都谈到了母亲这个平常而又伟大的话题,总以为朋友对母亲的了解不如自己,毕竟自己总是和母亲呆在一起,可是我想错了!朋友说,他的母亲因为爱她而永远的离开了他,原本我们都是一样都生活在母亲爱的天堂里去不知母亲的心,现在才明白,有些东西失去了就会与我们永远的分离,永远不会再回来那包括母亲的爱。

听到至此,我没有继续的问下去,只是有一点身理的表现,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不懂母亲的心呢,我想母亲永远都是他的支柱和灵魂,母亲的爱永远在天堂的某个角落为他指引道路前行的方向。

可能真如朋友所说,在母亲爱的天堂里,你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从不需要担心和害怕什么,如果一旦你离开这个领域一切就会明白母亲的爱有多重。

大学了,将要离开爱我的母亲了,总感觉自己是一只即将远行的小船,离开爱的港湾。那些天母亲总是在她的书房中看书看得很晚,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也没有过多的去询问。

离开的那一天,母亲放下了工作直言要送我,她说,“我是她生命中最珍贵和最有意义的小说而现在这本小说就要出版了,她一定要“修改”一下!”其实,我知道母亲是舍不得我离开她,他怕我照顾不了自己。母亲的爱总是那样无微不至。

诗,永远是她对我的爱!

[关于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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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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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良师益友,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世界上每一本书都有令人值得发醒的知识一本本好书犹如一个个阶梯,通向成功的道路。

读书里面的哲学很多,其中分三个层次,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会读书的哲学是最多的,会读书不仅仅是识字念出来,更要从内心感受每一段、每一句、每个词的含义,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还要学会从各个角度领悟字里行间里留露出的快乐、悲愤、懊悔……。会读书也要会从中认识生字生词,不会的一定要查,了解段落大意和文章的主旨。还要收集其中的优美词句。明白其中的道理和启发。但是,如果你读书不专心致志。那么你就不会积累好词好句,也不会从中体会出文章的道理和启示,那么你就白读了这篇文章。费时费力。

好读书就又不同了,字面意思是喜欢读书,既然喜欢读书就要读有成就,不可读过以后就像没见过一样但总的说,自己喜欢阅读,也并不是坏事。

读好书便是指一种给人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心理状态,好书随处可见,好书如友,一本好书就像你的朋友,会教你明白许多人生的道理和哲学。

读书亦有苦乐,即分苦读和乐读,苦读虽苦,但苦尽甜来,俗话说的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要会吃苦,方可成大器。而乐读的人群,则是看的很开朗,认为读书并不算什么,因为书中有大量的知识。所以此类人并不悲观并不消极。反而高兴。

读书是一种享受,让书中的知识净化心灵,体验知识带给你的快乐,因为有了知识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因为有了知识才会造出一批又一批的辛辛学子,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在此我的感受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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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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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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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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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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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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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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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为话题600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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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看书,就像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能从中获取智慧。但是,一本好书往往会被人排斥。这时,有人感叹了:看书干嘛?多浪费时间啊!还不如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哪!那个感叹的人就是我。我从前也是一个非常不爱看书的人,可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书迷了。你想听听我转变的故事吗?

我的爸爸非常清楚我不爱读书,为此,他想尽了办法,可都没成功。最后,他还是觉得硬道理最行得通。

一天中午,我的爸爸和蔼可亲地对我说:“儿子,累了吧?我带你出去玩一玩,休息一下吧。”我想:有点不对劲,我的爸爸怎么这样对我说话,看看吧,是不是真的骗我。于是,我就来了个将计就计。

到了,我一看路就不对,果然不出所料,真的把我带到了书店来了。我一个劲的想要拒绝,可还是逃不了我爸的手掌心。只好进去买几本了,反正回去我也不会看的。他给我买了两本书,是《全解作文》和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买回家后,我依旧打开了电视机,没看多久,我爸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立刻关上了电视,把书拿到了我的面前,并严厉的对我说:马上看书!我只好听从命令,将书翻到了第一页,是密密麻麻的字,真叫人眼花缭乱。翻到第二页,我就像被关在了一个四周没有缝隙的地狱,叫人难以呼吸。我想逃避文字,可是我爸却坐在了我的旁边监视我,我无路可走。只能默默的在那边看书,没想到,时间一长,我已经习惯了,逐渐走进了书的世界里。从此,看闲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那时,我成为了书迷。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们应该爱它,看它,最重要的,是要记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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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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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掀开窗帘,投进洁白的月光,我靠在姐姐的身边睡意朦胧。因为爸爸妈妈出去有事了,让我晚上跟姐姐睡。我躺在床上渐渐闭上眼睛。

正当我快进入梦乡的时候,忽然传来姐姐的嚎啕大哭声:“啊,啊,太可怜了,啊啊,太可怜了……”我连忙坐了起来,钻进姐姐的怀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姐姐看吵醒了我,连忙说:“没事了,没事了,姐姐在看呢。”我望了望姐姐拿着的书,突然觉得有点可怕。姐姐看了看我,说:“我给你读读这本书吧!”于是姐姐一边读,一边还擦着眼泪,我也跟着姐姐一起感动着,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与书中的主人公产生了共鸣,只是觉得书并不像刚才那样可怕了。后来我知道了,当时姐姐读的是《我有友情要出租》。那年,我才三岁。

自从听姐姐读故事以后,我就天天缠着妈妈读故事,每天晚上不听完就睡不着觉。

随着好奇心的增强,单凭妈妈晚上的读故事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我有一种强烈的想自己接近书的欲望。于是我在生活中开始识字,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我会对妈妈说:“妈妈,天是无边无‘标’的。”妈妈愣了很久,哈哈大笑着说:“儿子,天是无边无‘际’的。”爸爸带着我去建设银行取钱,我会问:“爸爸,建设银行就是‘箭’射过来,射过来的银行哦?”爸爸又哈哈大笑,不知怎样回答我。就在爸爸妈妈的哈哈大笑中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字,开始了独立阅读。那年,我五岁。

从此,书成了我每天的伙伴。我的体质较弱,爸爸妈妈总喜欢我静静的,可是我总是那么好动。于是,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的书。只要拿起书我就会安静下来。从图文并茂的绘本《暖暖心绘本》、《彩虹鱼》、《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到文学类的《彩乌鸦系列》、《老鼠记者系列》;从科学类内容短小,语言通俗易懂的《从小爱科学系列绘本》 读到藏有深奥科学知识的《神奇校车》;从《数学小子》读到《幻想数学大战》。从书中我结识许多的好朋友,也收获了许多的惊喜。最大的惊喜就是参加叶圣陶杯读写大赛荣获市级三等级奖以及我写的诗歌《六一,我们开出的花朵》在我们学校的校刊上发表了,同时我也被评为永嘉县级读书之星。那年,我八岁。

现在我11岁了。我与书的交情已有九年。在这八年里,它时而让我开怀大笑,时而让我嚎啕大哭,即使奶奶说我是小疯子,我也乐此不疲。在这八年里,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在家或学校,不管是旅游外出,甚至是课间短短的十分钟,我都舍不得放下它,即使同学叫我“书痴”,我也欣然接受。

有书作伴,真好!与书为友,真好!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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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是甜的话题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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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大人们不在家,我独自坐在沙发上,冷风从窗中吹入,窗帘随风飘动,我看见“寂寞”做着鬼脸来到我身边,“无聊”也笑着向我招手问好。我猛地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想找些事做。突然,我的目光被桌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吸引了,我拿起第一集,兴冲冲地跑回客厅看了起来。

退役军人华生结识了一位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的青年,转折了他的人生,两人一同开始了新的旅途。

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件件离奇的案子,我看得如痴如醉。“寂寞”与“无聊”对视了一下,哭丧着脸从门缝中挤了出去。我以前只是对“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有所耳闻,可看了这我惊讶不已。我惊讶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他从一顶帽子推断出一个人的长相、生活习性、身体状况、家境等;我惊讶他的断案能力,《红发会》、《绿玉皇冠案》,以他的头脑应对各种奇案;我惊讶他的机智勇敢,他以英雄无畏的姿态面对犯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最好的证明。看完这本书,在我脑海中闪现最多的,应当数感叹号了。

不知不觉,残留在天边的一抹斜阳已慢慢消失,家人也早已回来,可我却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爷爷叫我吃饭,我才好不容易回过神儿来。这时,一种满足感从心底油然而生,那是精神上的满足。

书是甜的。这甜,不象糖果那样娇媃造作,也不象泉水那样清甜可口,而是以一种独特的滋味呈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用心慢慢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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