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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无声告白》(汇编20篇)

故事叙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几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人,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团结互助,建立起幸福的生活看下面的相关范文吧,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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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全文共 6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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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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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作文文艺小说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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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你答应过我,在大学的校园里等我。7年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坐在大学的草坪上,一起看着星星……

——题记

ONE。

在小荷已经7个月有余了,在小荷,我很充实,也很快乐。小荷里,我最感谢的一位会员,就是我那和蔼可亲的师傅了。

我想,认识师父,可以算是个巧合吧。

在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我突然脑门一热,就想认个师傅。真巧,QQ列表中仅木头一个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认了一个师傅。

我想,我今天的进步,都要归功于师傅吧。记得初入小荷的我,一直处于云里雾里之间,很迷糊,一直不想发文,逃避发文。

现在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不知不觉,泪以划过脸庞。

也许,师傅出现的那一刻,我的命运注定将被改写……

TWO。

师父彻底改变了我。

我记得她那句:“你还是想玩,即使你上上了网。你还是觉得懒的写文,你想多玩会。”我记得看见这行字的那一刹那,我在电脑前呆了。是的,这不是我一直以来的问题吗?自从那以后,在师父的帮助下,我渐渐的开始努力发文了。

是的,我想,没有那个普通的下午的话,也许,我还一直停留在课堂上,一直滞留着,徘徊着……

师傅跟我讲她和自由的故事。讲着讲着,千里之外的我被感动的热血沸腾。师父说,“我很喜欢看着你们成长,我很高兴看着你们长大……我相信你会像小篮子一样。脱离我,而且超越我……”那一刻,我被这个从未谋面的师父的善良彻底的感动和震惊。师傅,她让我找到了现实世界没有的那一份善良和单纯。

师傅呵,你永远让我骄傲!

THREE。

师傅是小荷第一个可以让我伤心的人。

记得当初自由跟我说师傅的事时,我一下子以为师傅真的是自由说的那个最坏的情况。不知为什么,在电脑前的一向很坚强的我,竟马上地哭了。想起以往师傅对我的种种,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记得那个晚上,我四肢无力地躺在床上,痛彻心扉,听着MP3里师傅唱得那首《靠近一点点》,无声地哭泣着……

凌晨一点,我还是无法入眠,翻看一本很喜欢看的《少年文艺》,想到的却是师傅的那句“不能死读书……”。

师傅,自由说我一旦说到你时,就很矫情。我仔细地想了想,不,只是我心里真的默默地牵挂着你而已。我想,我这辈子也无法忘记你了。

FOUR。

一切都过去了,风平浪静,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师父,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

永远。

……

[作文 文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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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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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我恍惚间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冉……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左风突然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左风走到我身边,对我轻轻地说:“辰,替我陪你哥好吗?”静静地点头,作风便像风一样的走了。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回来。

“哥,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十九年前的今天,宣布我会有一个哥哥;十五年前的今天,你知道了你有一个妹妹。”“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过生日。你总是记得我的生日,却忘了自己的生日。很好奇,你怎么会又这样的记忆。于是,每年的今天我和左风都会为你过生生日。”“你看,今年左风送你的是你盼了好长时间都没买到的‘苜蓿窗’。”“哥,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听到我弹奏的吉他。今天,这是你的礼物。”

取出吉他,轻轻地拨动,淋漓的音律畅快地跳跃。泪,已模糊了双眼——我看到了哥。看到他笑得一脸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看到哥平静地对我说:“辰,我得了白血病,是晚期。”看到哥静静地在器官捐赠书上签了字,看到哥对我笑着说:“辰,我的心脏给左风。”……

“砰!”刺耳的声音,钻心的疼痛——铉断了。

“哥,我走了,再见。”背上吉他,轻轻地数。铉断了,曲终了,哥已经听到了。

转身,风吹来一阵落叶。我突然听到哥的轻语:“辰,谢谢你。”

愕然回首,看到了如风般的左风。他伫于那里,对我灿烂地笑,他好像我哥。他对我说:“辰,叫我一声‘哥’好吗?”

忽然泪如泉涌:“哥,原来你一直都在……”

[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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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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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乔伯年出现的那里了,看到这里,感觉在这片黄土高原上出现了一丝希望了,比起前面大家在对本村与外村的人进行的政治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了。

看到在孙少安遇到自己与润叶的爱情不能如意的时候,虽然是因为家庭背景的问题,他也没放弃自己,还是在外乡找到了一个爱自己的人,他是多么的平凡,而这样的平凡是很可贵的,还有在他向大家提出要改革他们村的生产方式的时候,是对当前的形势了解的很彻底,看的很远,这是他与别人很不相同的地方,也是这个人物的特色。他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做事了,还处处为家里人着想啊,在那个时代的小孩子必须要承受的,就像少平读完高中之后,就只有回家务农,不过不久就去村里教书了。虽然这些在那个年代是很普通的,但是作者在他们之中通过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将人们那可贵的平凡很好的描写出来了。

在他哥哥与润叶没有结果之后,少平还是鼓起勇气与田晓霞好好交往,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友情,但是他也没有顾及那些,这就体现了他的与众不同。还有在他在之前喜欢的那个郝红梅,虽然之前她为了追求本版那个有地位的男生,对少平做了很多很过分的事,但是在她遇到偷东西被抓到之后,少平还是没有计较以前的事,将她救出来了,他是多么的大度与宽容,还有他对自己所在的那个时代会发生这些事已经不会感到吃惊了,但是他自己却没有被改变,还是保持自己的本色。

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润叶与李向前结婚,不喜欢但是还是为了她的二爸的仕途,但是因为润叶还是没将少安放下,自己就离开家,自己一个人到外地去工作,期间过的很辛苦,但是在她身上有不想就此放弃自己,让自己随波逐流,这是对自己的爱护与保护。

还有关于田福堂是一些“伟大事迹”,在他们村发生旱灾,而且到了很严重的时候,他为了加强自己的威信,自己组织本村的人去偷挖河坎,结果发生了人命案,还有为了“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的天怒人怨,这些事将他彻底的打垮了,身体也变得比以前差了好多,这个就是现在很多走上仕途的人的原型,体现了他的好大喜功与没有远见,考虑事情不够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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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鬼吹灯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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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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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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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是一位体验型、情绪型的作家,她的作品自传性很强,融进了其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情绪记忆。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萧红小说诗意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萧红是一位极富才华的现代女作家。她的一生命途多舛、多受磨难、饱受情感的困惑、一生被寂寞和孤独的牵绊。萧红的小说创作似乎就是写她的悲惨的人生,写她不顺当的人生旅途。她以自己悲剧性的人生感受和生命体验,痛快淋漓地流露在她所创作的小说中,她一生不幸的遭遇,使她的性格忧郁,因而也注定了她的作品具有忧郁深沉的基调,她用自己独特的感受去抒写着她的情感和对人生的深沉思考,她用自己独特的语言,独特的创作手法去构筑她的小说内容及框架从而使其小说获得一种独特而丰厚的文化内涵。总之,独特的个性,使萧红的小说创作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

一、清丽新鲜、纯朴自然的语言

二、散文化的小说结构

三、诗化的叙事手法

萧红小说语言特点:

一、读萧红的小说,最初最直接的感受便是她超常规的文体语言。她并不是按照常人的思维循规蹈矩地写,而是以一种极自然的陌生语言去描写她所熟悉的一切,借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非常的生疏,又非常的新鲜”(《九一八致弟弟书》)。比如《王阿嫂的死》中的首段文字:

“草叶和菜叶都蒙盖上灰白色的霜。山上黄了叶子的树,在等候太阳。太阳出来了,又走进朝霞去……

这里,不说霜覆盖了草叶和菜叶。而说草叶和菜叶都盖上霜;不说山上的树黄了叶子,而用一个修饰语来修饰中心词“树”,让它去“等候”太阳;不说太阳被朝霞挡住,而说它“走进朝霞去”。显然,前者都是日常的语言,而后者则多少都超乎规范了。这就给读者带来了一种生疏感和新鲜感——一种“明丽和新鲜”。 萧红的小说语言的新鲜、生疏不但表现为直率、自然,而且那种超常规的文句蕴含着一种稚拙浑朴的美,一种独特而醇厚的情调。再看《呼兰河传》“尾声”里的几段话: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这里,单调而重复使用的句型,复沓回荡的叙述方式,透出儿童的稚拙和朴实,娓娓道来,节奏徐缓,却又内蕴深藏,浑朴醇厚。作家絮絮叨叨地叙述祖父年龄与自己年龄的变化,流露出对祖父的熟稔、热爱。年龄的排列之间,省略了许多具体内容,表现出祖父一生的平常。“主人不见了”,“死了”,“逃荒去了”,稚拙平淡的语言和口气中蓄积着深厚的沧桑感、失落感。萧红的这种语言表达方式形成了独特而鲜明的个人风格,它同一字千钧、惜墨如金的精粹风格,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境界,但却同样具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语言经由‘组织’不只产生了‘意义’,而且产生了超乎‘意义’之上的东西。”

二 、萧红在本质上是一位自传型和情感型的作家,她认为“一个题材必须要跟作者的情感熟悉起来,或者跟作者起着一种思恋的情绪”。正是基于这样的审美意识,自传式叙事方法才成为萧红自觉的选择与追求。在她的小说中,这种自传式叙事方法主要体现在下述的两个方面:

首先,是自传性的怀旧笔调。

萧红最成功、最富艺术魅力的作品,大多是那些融进她个人生命体验和生活经历的自传体小说,如《后花园》、《家族以外的人》、《呼兰河传》、《小城三月》等,它们均无一例外地运用了自传性的怀旧笔调,通过回忆的方式,“以我观物”叙事记人,写景状物。萧红非常重视“思索的时间”。正是这种心理距离,使她有充分观照和反思的时间,从而为她深入地揭示生活以至人生的真实底蕴创造了条件,她的自传性怀旧作品因此获得了巨大成功。

其次,是第一人称限制叙述。

从总体上看,萧红小说的叙事角度是多样的,有全知叙事角度(《生死场》、《马伯乐》等),也有旁知叙事角度(《王阿嫂的死》等)。然而,她的大部分小说名篇(如《家族以外的人》、《牛车上》、《呼兰河传》)则重点运用了第一人称“我”的限制叙述角度。萧红小说中的“我”,实际上都有作家自己在不同时期的影子,作品中的“我”决非是强加的旁观者和局外人,而是作为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作为生活的见证人而存在。萧红是一个“感情胜过理智”的自传型女性作家,只有这种角度才深深地契合于她的天性,才使她的情感和话语得以充分地表达正是第一人称叙述角度的运用,给萧红小说带来了强烈的情感效果;而且这种角度所特有的叙事功能,也使她的作品增加了内容含量。

三、情境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萧红非常重视对情境的创造,在她的小说中,其特定情感的抒发常常与适当的景、境相联系,并使二者达到了完美融合的和谐境界。

对氛围的渲染同样重视。在她的小说中,氛围主要体现为一种浸透了创作主体自身情感色彩因而具有浓郁抒情气氛的环境与背景——茫茫东北平原上的风土人情、文化习俗、地理环境、历史变迁。萧红常以满蕴情致的笔调情深地描绘这些浸润着作者主体情思的氛围,其中,她最着力也最具特色的是她对东北地区风俗习惯的描绘。

情境和氛围是萧红小说中富有情致的片断和背景。而使这二者融为一体的则是意味,它是贯穿萧红小说的内在的情理线索。而这种意味浸润着萧红整个作品,我们能随时感觉得到、体察得到:

王阿嫂死了,她的养女小环“坐在树根下睡了。林间的月光细碎的飘落在小环的脸上”(《王阿嫂之死》)。

耿大先生被炭烟死了,“外边凉亭四角的铃子还在咯棱咯棱地响着。”“因为今天起了一点小风,说不定一会功夫还要下清雪的。”(北中国)

异乎寻常的平静、冷淡的语调叙述死亡,让人体味到的正是那比死亡更令人窒闷的生的悲凉。

萧红小说的诗情意蕴不仅表现在情境、意味等中,还常经由诗歌的抒情形式直接传达。如《呼兰河传》第二章: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如此悲凉。

跳到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的鼓啊,个个都打得漂亮!

若是一个阴雨的夜啊,鼓声更加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

这里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抒情,它不但有诗的意境,连语言、韵律、节奏也都诗化了,整段文字不是在叙述故事情节,也不是在进行情景描绘,而是创作主体悲凉心理情绪的流动,直接感染着读者。此外,萧红还常用诗歌惯用的“回环复沓”的艺术手法来抒情。如《呼兰河传》第四章:“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我家是荒凉的……”,语句段落的重复,造成一种回环往复的音乐感,强化了小说诗的情感和氛围,读来荡气回肠,富有韵味。

丹纳说:“真正天才的标识,他的独一无二的光荣,世代相传的义务,就在于突破惯例与传统的窠臼,另辟蹊径。”正如鲁迅找到了杂文这种文体,充分地显示了作为一个思想家兼文学家的才能一样,萧红根据自己的秉性、气质、个性和才能,创造了一种介于小说、散文及诗之间的独特的“萧红体”小说,从而打破了传统的严丝合缝的结构章法,赋予小说以诗的神采和散文的风韵。从这个意义上说,萧红是一位天才,她那极富个人魅力的小说创作促进了现代小说观念的更新,使小说获得了另一种独特意义的存在。在文学观念已发生重大变革的当今,我们研读萧红的小说倍感亲切,更能体会到其重要的文体意义和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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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谁欠她一份深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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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是金庸小说《神雕侠侣》中赤练仙子李莫愁出场的主题曲,在观众看来,这个邪恶狠毒的女人每一次出场都会是血淋淋,令人闻风丧胆。她,怎么会有爱心?

其实,她又何尝不是一个为情成魔的傻女人。只是,这情深到了极点,被生生的辜负,就变成一种嗜狂。

我是不愿意去追寻她的故事,一定很心痛。然,小说中明确有渊源。本性善良,貌美如花的莫愁姑娘倾心于一个叫陆展元的人,不顾男女之嫌为其疗伤。后被师傅逐出古墓,本想与情郎天长地久,怎料找到陆展元的当夜,竟然是他和别的女子的新婚之夜。一无所有的她,坏了名声没了家,更没了憧憬和向往。

爱恨一念生。这无异于葬送了一个妙龄女子的一生幸福。从此,美女成魔,令人发指。

半生颠沛流离,爱无所寄,还有一身绝世的武艺,仇恨在拂尘下“挥霍”,温柔在岁月里愈走愈远。谁还给她一份深情,免去她的悲苦,拯救她罪恶的灵魂?身种情花之毒,被火烧死的时候,她眼前依旧有他的幻影。

这爱,这么刻骨,你叫别人怎么承受?他一走,世界都变凉。她又付出了整个世界。所以,她的血液开始变凉,变冷……

“我姓周,名叫周芷若。”当年的汉水,周芷若初遇张无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诗经》之《汉广》预言了他们的命运,多年后的重逢开启了人生的纠葛。

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还好,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也不是无情,只是多情。爱情,多一个人参与,是那么的痛苦不堪。既然十年前汉水有意,何必再有郡主赵敏的惺惺相惜?说到底,月老的红线太复杂,打了结再解开,却还是伤了人。

寂寞的峨眉山上,充斥着仇恨的禅房,周芷若苦练《九阴真经》,走火入魔让一张白皙的脸瞬间面目狰狞,唇红齿白开始发紫发青,活脱脱妖魔在世。当“新郎”在婚礼上被情敌牵走,她看到了天下人的嘲笑,她听到了师傅的诅咒,她不再是汉水边一朵清水芙蓉花。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细碎的情节像藤蔓一样缠绕了我一个午间,让我心跟着颠沛,跟着跌宕,跟着起伏。我想我之所以放不下,就是太感性。

烟花三月,十里长亭,都是我向往的明媚。才子佳人,红袖添香,更是我倾心的良辰美景。我不愿撩开那层悲戚戚的面纱,我宁愿相信爱情的国度里都是岁月静好,都是花好月圆。然,她们的被辜负又激起了我心中的层层波。我无异于指责谁,只是惋惜。

人生尽出是荒凉。

一个安静的女人,爱得很静很静。若不是他的名字叫鲁迅,世人谁知道她的名字:朱安。安,多好。安静,像湖面,没有半点涟漪。

斑驳的时光叠叠错错。先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阳光,她以为只要靠近,就会有温暖,哪怕只有一点点。为得是一世安稳,得你,不幽怨。然而,阳光也会凉了一地。先生的眉间从来不曾有过微笑,直到一个叫许广平的女孩子出现,她才看到了先生眉山目水间的情意展延,是自己从未见过的温暖。

有人说:“青春是一阕流光溢彩背后本能的张皇,有女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可她,不战而屈。

“你名朱安,家有一女,即是安。”风陵渡口的初相逢,一个少年对她淡淡的说。她安静了一生,却贴近不了他“半壁江山”,别说一个温暖的吻,就是一个拥抱都不曾施舍。三十年的孤灯夜下,她守着女儿身入了坟墓。

她像一只蜗牛,费力爬行,到最后,力气用尽,却还是没有靠近他的臂弯。

终究,时光只能在辜负中苍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流光早已把她抛。

我暗自落泪,在一笺光阴里把这些残字片段铺平,让灯光洒满故事的每一个角落,袅娜出万千感慨,膨胀着本就多愁的心。那景,那情,那人,还在心中颠沛流离,隔着墨痕,杂乱无章。

当世人皆以赵四小姐和张少帅的爱情为佳话纷纷“引经据典”时,谁可想到在美国因为乳腺癌疼痛的于凤至。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期盼的重逢是遥遥无期。自从嫁进张府的那一天开始,她打算用温柔贤淑侍奉丈夫一生,知书达理,端庄大方,然而所有的努力终究败给一个十四岁就步入舞池而后私奔的丫头。

她懂得他的悲喜。又能怎么样?她成全了别人的旷世奇恋,自己却孤老终生。她像一只笼子的鸟,被人掐死却无法着声。张,是她一生等不回的梦。

辜负,只是一个轻而易举说出的词语。执子之手,却未能偕老。这份情,谁来还?

盘根错节,我无法逐一计算。故事的情节像一根银线缠住我的锁骨,疼痛阵阵袭来。到底是谁欠她们一份深情?无法定论。因为故事的背面,又是另一个故事。

我不是你的窗前月,亦不是你的朱砂痣。所以,你会忘记我,对吗?爱了一个人到深刻的时候,几乎是没有理智。我辗转反侧,把你生生的挡在时光的门楣之外,从此阳光碎了,我的城空洞了。其实,我是爱你的。深爱,才会怨恨,灵魂才会凌乱。

岁月清寒,阴冷就在屋外蔓延,那时的光阴终究被你谅解,而在我若即若离之后,还可以庆幸幸福一直在灯火阑珊处。

而她们呢?笔尖僵硬,哽咽着落下:谁欠她一份深情?

[小说谁欠她一份深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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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经典的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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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王蒙向百花园杂志社推荐了一篇小说,是北京一个初中生写的《不灭的绿意》。后面还附了一段点评。作者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内容更是不知道,也不是因为时间长忘了,而是当时看了几遍,根本就没看懂。以前我总认为自己虽谈不上聪明,但也绝不是太笨。除了诗歌看不懂外,像小说,诗歌这样的东西看上个一二遍还是基本会懂的。现在才发现以前的那些认为全是错误的,一篇千把字的小说看了几遍除满脑子充满了绿以外,其它全不知所云,看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网络可真是个好东西,帖子一贴出来,像这些笨人看不懂的东西,聪明人立马就把它夸成了经典,佳作,就差没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看来以前“两个凡是”的方针政策历经几十年现在还能用。也对,名人嘛,凡是名人推荐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凡是名人说好的东西我们要始终不渝地拥护。假如要是换成我推荐,保准会被骂成垃圾。

现在我才发现当今的名人也有当今领导的功能。领导说是,下面肯定一群人也跟着说是,不是也是,领导说不是,这群人肯定会比光速还快的改口说不是,是也不是。鹿能当成马,那肯定猪也能当成牛,同理把狗当成驴也不足为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我们又多了几个成语用。厉害吧,名人就有这种功能,这正好也符合英雄人物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个哲学道理。名人说什么是经典,那肯定不是经碘,名人说什么是垃圾,那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般情况下,经碘不会变成经典,但有名人参与那就不一样了,经碘只需名人经(过一)点,立马“点石成金”就变成了经典。

这篇《不灭的绿意》如果是单纯的,经碘——经点——经典,推荐给百花园杂志社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根本不是小说而是散文,散文怎么能上小说刊物呢,就算后门比前门的威力大,能上,那也应该注明它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啊。记得以前看武打片,但凡是武林高手就经常说,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难道对文学作品认识的最高境界是把散文当成小说,或把小说当成诗歌。

大家都知道是金子才会发光,看来会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碘也会,只是光的颜色不同罢了。金子发的是黄光,碘发的是白光。你要知道这年头白的比黄的贵,不信你拿白金和黄金比一下就知道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最喜欢那些看不懂的东西,以至评出的东西连好多作家都看不懂。我就想啊,如果把这篇看不懂的散文当小说投过去,保准那些评委目瞪口呆找不着北的称其为经典。这样一来说不定一下就打破了中国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纪录。到时候,咱也可以自豪的说,中国是文化大国,我是中国人,我们写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你们看都看不懂。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事,你们可不能笑话我没出息。刚看到这篇被大师垂青被网友称为经典的《不灭的绿意》,要不是朋友劝,我差点就惭愧的撞豆腐自杀。后来想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有机会,说不定哪天哪个名人看走眼,咱写的那些经碘作品经点也能变成经典。以前只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现在又知道了个经典是怎么炼成的,经典是经过名人(点)众人(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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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爵迹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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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爵迹》大结局是怎么样的?各个角色结局如何?对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爵迹》部分角色结局。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电影《爵迹》银尘是谁演的最后结局是什么

《爵迹》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银尘由吴亦凡扮演,曾加入韩国sm娱乐公司,担任EXO-M队长。2014年回国后开始涉足演艺圈,这两年连续参演了七部电影,而《爵迹》就是其中一部。早前郭敬明曝出了吴亦凡饰演银尘的定妆照,一头银发,剑眉星目,十分帅气。相信银尘这个角色可以让吴亦凡的人气大增。

《爵迹》男主角银尘,是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是一个温柔、腹黑,重感情的人。对他的形容:“你是冰雪的王爵,你是末世的苍雪;你是绝望的暗夜,你是甜美的无邪。万千呼唤,你终于赴约。“

银尘个人资料

中 文 名:银尘

其他名称:七度王爵

生 日:8月26日

年 龄:24

性 别:男

血 型:A型

身 高:179cm

体 重:60kg

星 座:处女座

魂 兽:雪刺

魂 器:细长刺剑发光的镜子女神裙摆等

喜 好:看古书,炫耀自己丰富的知识、收集各种遗落的魂器

《爵迹》银尘喜欢谁呢?不管是在小说还是电视剧,这都是观众们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大家都希望银尘和鬼山莲泉是一对,不过看过小说的小伙伴们都表示,看不出来银尘喜欢鬼山莲泉,倒是觉得他喜欢吉尔伽美什和麒零。但也有人提出银尘对麒零仅仅是对使徒的呵护,对吉尔伽美什是单纯的忠诚。

麒零是银尘的使徒(七度使徒)的同时,他的真实身份是零度王爵,也就是白银祭司所制造的完美容器。因为麒零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在驿站中当店小二。但自从遇到了银尘,他的一切都改变了,他开始感受到被人关心的幸福,麒零非常的信赖、喜欢银尘,并且希望可以成为让银尘骄傲的使徒。

银尘虽然表面对麒零冷漠,但实际上十分的关心麒零,对麒零很好,曾为了麒零在天束幽花面前下跪。而且在银尘死的时候,麒零也不惜被白银使踩在脚底,恳求他们让他去救银尘。可见他们之间的羁绊是很深的…在郭敬明小说《临界爵迹2》中银尘的结局是死了,爵迹风津道中吉尔加美什找来没有灵魂的银尘的躯壳,让冰帝(艾欧斯)用摄魂的天赋从原来的银尘的尸体中取出灵魂,植入那个躯壳,使银尘复活。后来银尘用湮灭幻化的那七把巨枪组成黄金骑乘枪阵帮助吉尔加美什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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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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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概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恶梦…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然而,在寒假里,我翻阅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读后感《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终于,我发现,它的一些感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我的心灵深处。

孙少平,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之前的理想也不过是想跳出农村,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用当时的话来讲,便是做个城里人。关于城乡这种区别,如今的人看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在那年那月,却是很难迈过的门槛。尽管不算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孙少平的理想。凡是能够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总是叫人尊敬的。更何况,在寻找的过程中,已不仅仅是对理想简单追求。确切地讲,他寻找的是一个真正的生活,寻找的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更高尚的灵魂。原来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达到一种令人仰望的高度。

孙少安,一个也曾经是像他弟弟一样有很多梦想的人。但在艰难的生活中,他终于选择了扎根土地。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并终于也得到了灵魂的满足。两兄弟,两种不同的人生,却是同一精神。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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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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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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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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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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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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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杨幂、黄轩、高伟光、周奇奇主演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以下是“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亲爱的翻译官小说结局是什么

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是一部职场爱情电视剧,讲述的是法语系女硕士乔菲,从小就想当一名翻译官。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上,她邂逅了翻译天才程家阳,而乔菲为了躲避前男友高家明,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和程家阳结下了梁子。但是在一次翻译面试上,考官证实程家阳,于是两个人带着误会开始了一场较量。

最终乔菲通过不懈努力,得到了程家阳的肯定;而两人在历经种种波折后, 也终于确认了对彼此的感情。正当乔菲事业、爱情都如沐春风时,一场变故突袭而至,高家明也在此时再次介入乔菲的情感生活。种种现实和猜忌令乔菲与程家阳矛盾丛生,最终不得不分手。

乔菲此后远走他乡进修法语,程家阳亦接受事业上的新挑战。两人各自历经成长,面临生死考验后,最终涅磐重生。乔菲终愿直面自己的感情,追求更高的职业理 想;程家阳也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但在最后程家阳不仅爱情事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惜在一次出差到非洲时遭到绑架,最终客死异乡,而乔菲伤心过度差点崩溃,但为了忘记程家阳死去的噩耗而远走他乡。

男主帮女主要到去法国留学的机会,女主就走了,男主也试着接受那个女主播(那是男主不知道主播干的事)和她交往,女主在法国也遇到了一个男孩,是那个欧德的弟弟,但没有交往吧。男主到法国办事,想见女主,女主去了,结果遇见了那个女主播,又走了,骗男主说有事没去,在火车站遇到那个男孩,男孩为救女主和其他人而死,菲很愧疚,后来就回国,和男主一个单位。

在《翻译官》小说中,乔菲和程家阳说了一段话:“我们两个,曾经有过一个小孩子,还是在我没有出国之前,我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跟你商量,我 自做主张的把他拿掉了。手术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家阳,我可能没有机会再有小孩子了。”不过最后结局程家阳收养了一个黑男孩,叫卡赞。

在原著中,乔菲去了法国后,男主角程家阳腿受了一枪。他打电话给乔菲,说回来后就结婚,因为乔菲不能生育,程家阳还领养了一个当地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名字叫卡赞,是青草的意思,和女主角名字的意思一样。一向坚强的女主角感动的哭了,觉得很幸福。

大家看了上面的剧情介绍之后,是不是对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大结局是什么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小编认为这部电视剧的结局一定是有喜有忧,最后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就已经是喜大于忧了,至于编剧在改编这个翻译官的小说中,乔菲会不会怀孕了,又有没有堕胎,那就只能去看这个剧情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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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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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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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说的知识点介绍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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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 2、情节

3、环境(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 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 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 说明、 抒情、 议论。

A、叙述: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 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

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

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 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三、分析人物形象

1、分析人物的各种描写,准确把握人物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

2、抓住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谐相处),分析人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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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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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轰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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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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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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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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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该反省,我做了什么?很少有时间看书,很忙,无厘头,不过还是要分享这本书。王小波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看懂的,他的性格也很独特,大概就是某个老师说的他是个有个性的人!

看到了一个新名词——“行货感”,这是我们会有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能说明的就是:人家那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什么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王小波给出的解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不是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王小波给出这个名词是为了引申到中国的文化现状,那我想,大的文化方面先不说,就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很能说明这样的现象。

高校中非常普遍,借用某个老师说的一句话说,“高校的学生干部是社会最大的腐败的毒瘤。”这句话我认为,大部分我是赞同的,具体为何,我也就不一一道明了,相信能明白的人就自然会明白,不能明白的说了怕是要举报我了。这种事在中国古代就存在,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变化,不知是“奴性”还是什么因素。

说到“奴性”,王小波也没有直接道破,而是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的洋鬼子见到中国男人唯唯诺诺,妇女裹足,中国人给人跪地磕头等事时倍感兴奋的故事。看了这一篇章,我确实有被恶心到,但是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现在,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不多吗?别说身边的人了,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吧!当然可以说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但同时,我们确实也不能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关于真实,王小波如是说,在“真实”这个论域里,假如你让我说话,假如是,我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绝不乱说,《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多说一句,就是出于那伪善者。自我反省一下,毫不避讳的说,我就是个伪善者,这点我做的很差。

就比如说,今天有很多要我做的事(这个时候又能看出我的“行货感”了),我累的睡着了,醒来被消息轰炸,我一一回复,还加上了自己解释的理由。很可能,别人不需要我的理由,可我却说了我自以为要说的很多。这点,我该多加注意,别人问起缘由我就说,不问就不说。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想提到的,“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大概可以理解为强迫性的一种方式,只是被现在的文人们美化了说法,不过确实也不是可以称得上是思想自由的方式,文人不是也该打脸了!按照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来说,知识分子就算得上是有些过分了。

很多自以为优秀的文人(包括大学生)都不自觉有种感觉,比如说,人家不知道鲁迅、郭沫若了,就把这些人归为无知一类。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知道鲁迅、郭沫若呢?而且,知道这些人,但是也仅仅只是知道,又有什么样的用处吗?知识分子自命不凡,喜欢踩着弱势上去。这大概也是自以为是,只知道用自己的标准评判别人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一点,我也同样需要反省。

说了这么多,但也只是《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小部分。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是这么恶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更该关注的就是“人性”。这本书,我建议每一个文人、知识分子都好好看看,吃一吃里面的见解,反省反省,自己是不是条条中招。我想,多少是有些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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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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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一头平头,一双小小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扁扁的鼻子。要提到他,真是让我感到哭笑不得。这不,他背着书包来上学了。

上课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异味。正准备搜索“360°”,没想到只搜索了“90°”就发现了“军情”:“妈呀”,一条长长的鼻涕从同桌里流出来,还差那么一点点,就要流过嘴里了。我看

着看着,差点呕吐了。我说:“上学的时候,你怎么不带纸呢?”他摸了上衣又摸裤子,两手一摊:“对不起,我忘了带了。”我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妈妈为我准备的餐巾纸放在他手里。说老实话,这

纸很精致,我都舍不得用呢。过了几分钟,我转头看时,他的居然把我给他的纸折成了小飞机,鼻子上还是老样子,我生气了。由于是在上课,所以我把火埋在肚子里,不敢发泄。终于下课了,我正准

备发火,同桌他说:“你有纸吗?”我的天哪!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我回答说:“没有。”一句简单的话使他傻笑起来,我无可奈何地又一次“送”给他纸。

又有一次,在画画课上,教师叫我们自己随便画。画着画着,他说他的橡皮没有带来,让我借给他用一用。我犹豫不决。想起有一回:我找他借橡皮

,我把橡皮刚碰到纸上,他就说:“哎呀,

用这么多,下次不借给你了。”这次,我到底借不借给他呢?看着他那可爱的脸蛋,心又软了,谁让我们是同桌呢?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等到下课我收拾东西让他还我橡皮,我呆住了:刚才

还是火柴盒大小的橡皮经他一折腾,现在和一截小拇指相差无几了。顿时,我哭笑不得。

就是他,每次考试在全年级都名列前矛。就是他,被全校通报“批评”,因为他把捡到的2000元钱还给了失主。就是他,身上脏兮兮的,因为老爱去疏通臭水沟。就是他……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妈妈望子成龙,取了个名字叫汪成龙。你们说,他能成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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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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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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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伪装者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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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已经准备撤离的明楼等人,也因此暂缓了计划。但明台的转移却是刻不容缓,明楼吩咐明诚让黎叔尽快安排。但明诚前脚刚走,藤田就到76号带走了梁仲春。

重刑之下,梁仲春招认明诚曾暗示过自己他是国*党,但自己手上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藤田希下令枪击了梁仲春,又到政府办公厅若无其事地将此事告诉了明楼。明楼意识到桂姨的死已经让他们完全暴露,但他仍不动声色地与藤田进行周旋。

藤田表示他即将前往南京述职,并提出要顺路护送明镜前往苏州安置明台的骨灰。明楼无力拒绝,只能表面上应承了下来。很快,明公馆便被宪兵队包围了。美其名曰保护,实际上却是监视,防止明楼安排明镜潜逃。程锦云的表姐苏太太也是中共地下小组的一员,她火速将消息告诉了黎叔。他们知道藤田强行要求明镜同行是为了引出明台,所以他们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明台,但明台还是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上级的命令是锦云负责带明台转移,黎叔等人则对明镜进行营救行动。黎叔强制命令明台服从上级安排与锦云离开上海,明台最后还是只能顺从。明楼不愿让大姐孤身犯险,他知道藤田一定不会放过他们。他想安排明城掩护明镜撤离,但深明大义的明镜却拒绝了。她表示藤田只是想引出明台,只要明台不出现,那么他们就都还有一线生机。其实明镜十分清楚这一次极有可能有去无回,她哽咽着祝福明楼要好好照顾自己和两个弟弟。姐弟俩在明家含泪话别,他们都清楚此行的凶险。夜间,明城护送明镜到火车站与藤田一起离开。但藤田却不肯就这么走,而是提出再等一等,说不定能等到他和明镜都想见到的人。

黎叔已经带着人马包围了火车站,营救计划势在必行。但锦云却在此时加入了战斗,并表示明台已经逃跑,绕过了火车站要去救明镜。明台持枪出现,藤田竟然挟持了明镜作为人质,要求他缴械投降。正当明台无计可施之时,藤田身边的一名宪兵突然被枪击身亡。

趁混乱之际,明台解决了藤田身边的宪兵队,而明楼和明诚也紧接着出现了。为了他们三个共同的大姐,哪怕三要卸下伪装以身试险,他们也义无反顾。

一对三,藤田知道自己毫无胜算,但他却想拉着他们三个其中一个人同归于尽。在说话间他突然一把将明镜推开,欲趁乱袭击明楼。被推开的明镜却挡在了明楼的身前,藤田射出的子弹残忍地穿透了她的胸膛和腹下。明台和明城立刻击毙了藤田,反应过来的三兄弟急着要将明镜送往医院。

明镜的伤势已经无力回天,她阻止了几个弟弟的冲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将最疼爱的明台推开,呵斥他离开上海。明楼也意识到如果明台继续留下来,大家都会死。他吩咐明台搭乘火车与组织的同志一起将车上的火送往根据地。

明台悲痛欲绝,不愿离开,但最终还是被明诚忍痛拖开送走了。这件事最后被装饰成了共党武装袭击火车站,新政府官员家属不幸罹难。明楼和明诚依旧潜伏在新政府内,执行着暗无天日的伪装任务。

不一样的是,从前一直对他们耳提面命的大姐明镜现如今已然只是一张笑容温婉的照片。而调皮捣蛋的小少爷明台也与未婚妻锦云顺利抵达了北平,开始了他的双重伪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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