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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文左右(最新20篇)

今天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2024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直播结束了,大家看完之后有什么心得体会呢?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20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直播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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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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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人人有责”,谁听了这句话谁肯定会想到法律,是的,法律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他无处不在,他像一位卫士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生活。

法律有太多种了,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商标法》、《刑法》等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大法,它有着至高的效力。

在电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法庭审判,我知道了法庭审判的几个阶段: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六个阶段,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合理。法庭是执行法律的场所,那里的气氛是庄严而神圣的。代表着正义的法律之剑能压倒一切邪恶。

我们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是我们的保护伞,我们无时无刻不再受到它的保护。我们要遵守法律,因为法律让我们安居乐业,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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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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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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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资料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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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意义:

《决定》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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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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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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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宪法同行征文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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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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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影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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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毛泽东杀黄克功比成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大错特错。马谡失街亭,违背作战部署,导致诸葛亮第一次北伐失败,斩他,是军法。黄克功的死,和战场毫不沾边,他是泡妞不成,起杀心,属于桃色事件,毙他,是刑法。马谡就算霸占民女,也罪不至死,你看吴宇森的《赤壁》,曹操雄兵百万,为的就是一个叫小乔的妞,且还是人家周瑜的妞。只能说黄克功走背,被竞争对手盯上了,上了国民党的《中央日报》,这就好比小三在微博上实名举报贪官,你说办还是不办?

马谡死时38岁,古时这个年纪可以当爷爷了,黄克功死时不过26岁,可能还是个处男,至少连个婆姨都没娶上。 电影里的黄克功,脸上多了一块疤,依旧难掩帅气。而黄克功案是我DANG一块伤疤,边区法庭办得再漂亮,它也帅不起来的。如今这道疤被人从故纸藉里翻出来,当众揭开,拍成电影,委实出人意料。不少人畅想,这才是主旋律影片的未来。主旋律片的未来该是什么个样子,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领导干部加桃色,一定好看。

桃色主旋律要开山?

不知77年前是夜的延安下雨了没,从电影的角度来说,下点雨总是好的。雨夜、女尸、桃色、谋杀、干部,几个关键词组装在一起,就是一枚制导炸弹。这事就算放在资讯爆炸的今天,也能直指今日头条,何况是在1937年的延安。对于平头百姓来说,死个村姑算不了什么,顶多骂几天也就忘了,毕竟人家官大,而且还是功臣,想娶你那是抬举你,简直不识好歹。对于国民党来说,那可了不得,好不容易逮着我DANG桃色事件,不做足文章岂能善罢甘休。于是“封建割据”、“无法无天”、“蹂躏人权”等词汇终于找到了血淋淋的栖身之所。

其实最令毛泽东挠头的,不仅只是国军舆论,你张灵甫杀妻不也照样加官进爵吗?头疼的是,死的并非普通村姑,而是投奔延安的进步学生。当时延安的处境微妙,这不正以抗战之名忙着招贤纳士,填补元气,好不容易有刘茜这样的进步青年穿越层层封锁,投奔而来,结果却死在领导干部的抢下。那会没有微博,投奔延安的青年个个堪比大V,弄不好人心尽失。再说了,你军官泡妞不成就可以杀了,你让剩下那些个豆蔻年华的女生怎么睡的着觉。

除了部分毛泽东情节的简化,影片对历史事件进行了高度还原。包括毛泽东的犹豫,贺子珍的痛心,胡YAO邦的稚气,雷经天的为难等,影片都有尝试性的涉猎,这在过往主旋律影片中,鲜见。当然,故事的落幅一如大众所知,黄克功被毙,冤魂得以安息,我DANG的司法制度顺势登台亮相。也正是此正能量落幅,让这个桃色事件得以涉险过关。从某种意义上说,《黄克功案》是当代桃色主旋律的开山之作,但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会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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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优秀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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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觉得法离我们很遥远,觉得法是高高在上的,是虚无缥缈的。但法却时时刻刻地保护着我们。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觉得你很舒适,那是因为有很多的人在默默地服务;如果你很安全,那是因为有很多人在默默地保护着你。而法也正是如此。

法时时刻刻在你身边。

就比如说,我们不论家境,如何都能上完初中,这就是《义务教育法》条例;阻止父母,老师对我们实施体罚,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别人不能随意看你的信件,这是《宪法》条例;别人不能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你的名誉,这是《民法通则》条例……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会替你斩除一切对你造成损害的事物。如果你触犯法律,法律也不会留情。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法制的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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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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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我们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遵纪守法,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7月16日,我报名参加了太仓日报组织的法治夏令营,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

本次夏令营历时半天,以体验式普法教育为主。我们先是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聆听了著名律师关于宪法知识的讲座,了解了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和服务大厅的智能机器人进行了问答互动,大家轮流上阵,各个斗志昂扬……我们在赞叹高科技的同时,又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紧接着,我们整队驱车前往双凤黄桥村,走进全省首家法纪教育基地。筑牢防线,培厚信仰,门口的八个大字彰显着这里的宗旨。跟随讲解员的节奏,我们浏览了展厅预防职务犯罪的资料和图片。古典元素和现代声光电科技的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腐败案例和一个个催人警醒的反面典型,让我们真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犯罪的畏惧,在我们在灵魂深处敲响了警钟。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名为《毫厘》的微电影,讲述了一名国家干部在切身利益面前坚持原则和底线,严厉拒绝亲属贿赂的故事。差之毫厘,定会失之千里。片中的主人公虽然急需一笔资金用于置办女儿的学区房,但他深知若接受了亲属的贿赂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最终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不知不觉到了返程时间,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同学们,让我们牢记今天的所见所闻,从小树立知法守法意识,传承法制精神,弘扬道德品质,共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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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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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法在我身边》一书。看了它,使我深有感触。

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章是第一章的第四课:《你不能拿我的人格开玩笑》。它在开头讲了一个小故事,讲的是六(1)班几个同学在踢毽子,有一个小男孩不礼貌地喊了张同学的外号:“胖妞”。张同学刹那间脸红到耳根,觉得无地自容,扭头跑回了教室。

看了这段,我忽然想到一个古训:“君子不失色与人,不失口与人。”意思是说,有道德的人待人应该彬彬有礼,不能态度粗暴,也不能出言不逊。小男孩就不礼貌。

他心直口快地喊出别人难听的外号,有没有想过张同学的感受?一定没有,如果有的话,他就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喊出同学的外号了。叫别人外号时要先想想,如果别人叫你难听的外号,你心里舒服吗?你不舒服别人又怎么能舒服?正如俗话所说:“礼到人心暖,无礼讨人嫌。”

不要以为叫一声好玩,其实,你伤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陷害。—《宪法》第38条。

看了这个,你知道叫别人的外号是犯了人格权吧?虽然是很小的事情,但这也是不对的。

那个故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它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同学,不给同学起“外号”,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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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有关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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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家的根本大法。同学们也许会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们是没满十八岁的公民,法律和社会称我们为未成年人,赋予我们特殊的权益,并加以保护。比如我们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益。也就是说,我们来学校上课,保证我们正常的学习、系统的接受教育,都是宪法规定的。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宪法的约束,我们的成长与宪法息息相关!

说起宪法总会给人以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宪法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多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人类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宪法的存在人们的权益才得到了保障。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宪法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制国”已不在是美好的梦想,而是被写进了宪法,是多么的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如何做到与宪法同行?可能会有人说,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不吸毒,宪法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其实宪法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宪法的人是没有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我觉得这是多么可悲呀!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的现象不断上升,据来自公安部门的一则数据表明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犯罪无疑是永远威胁着我们的安定生活,但是我坚信宪法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漏洞。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制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制的正义性并捍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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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高考作文素材:宪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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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高考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以修正案形式与时俱进修改宪法

现年83岁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廉希圣是1982年宪法起草的参与者之一,此后还多次参与宪法修改工作,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宪法应当是稳定的,但同时又必须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廉希圣说。

32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4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

廉希圣回忆说,1987年党的十三大后,党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研究对现行宪法作第一次修改时,就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为改革服务;二是,修改宪法,只只限于不修改就会妨碍改革的条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问题采取宪法解释的办法去解决。

“这样做,有利于宪法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的稳定。至于修改宪法的方式,经过慎重研究,确定采取修正案的方式,这是借鉴美国修改宪法的方式。美国宪法制定于1787年,200多年来宪法原文一直未动,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18次,共27条,它比法国、苏联和我国过去采取的修改宪法的办法要好。八二宪法历次修改,都是遵循了同样的原则,采用的都是修正案的方式。”廉希圣说。

4个宪法修正案,共31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肯定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等。

“对宪法所作的这些重要修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又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深化,从而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宪法的稳定,也没有因此而损害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廉希圣指出。

不过,廉希圣也指出,1982年宪法毕竟是在计划经济形势下制定的,后来经过修正案,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内容,但是,经过修正宪法就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吗?还有哪些规定与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不够协调?这些都还需要认真研究,不断完善。

宪法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连

“1982年现行宪法通过之时,我正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念本科二年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回忆说。32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学校宣传栏几乎贴满了宣传宪法的文本和图片。课堂上,老师一条一条地给我们讲解宪法文本,点燃了我们学习的激情。”

韩大元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应当充分发挥宪法作用,让宪法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2009年,他主持的课题组曾经对1300多名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做过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大部分人认为宪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而认为宪法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加在一起才三分之一。

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宪法意识,导致了种种乱象:有的拆迁案件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还有一些地方,用土政策对抗国家法律。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的价值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韩大元说。他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一个具体举措。应当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宪法宣传和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保障宪法的全面实施。

27年的宪法学教学与研究生涯中,韩大元经常有机会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每当看到一些国家的宪法纪念馆,整理留存宪法发展过程中的文献和资料,他都心生羡慕,因而在各种场合呼吁建立我国的宪法纪念馆。他还倡议在公共场所放置宪法文本,免费发放给公民,公民特别是公务员要携带宪法文本,培育宪法文化,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韩大元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展望未来,应通过宪法的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他认为:“宪法的实施不只是一套技术,更是一种价值和理念。通过宪法的实施,要构建一种公共生活,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宪法的实际意义,能够在宪法的阳光下获得尊严的、体面的生活。”

让宪法成为每一个人的信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从年轻时代就开始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20世纪80年代末,林来梵东渡日本学习宪法,一去就是8年。

“我本科在福建师范大学学的是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宪法学关系密切,所以逐渐就对宪法学产生了兴趣。20世纪80年代有一个氛围,学术界、思想界都在讨论中国该向何处去。选择宪法这个专业,完全出自自己的兴趣,也可以说是读书人的情怀。”林来梵说。

留学日本期间,曾有老师提出,希望林来梵改学民商法学。他半开玩笑地回答:“民商法是齐家的学问,而宪法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更喜欢后者。”

林来梵回忆:“那时候一边学习,一边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宪法不只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普通老百姓

手中的法宝。只要制度齐备,灵活运用,宪法就能成为每个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作为战败国家,日本的和平宪法是当年盟军主导制定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日本人接受了这部宪法的理念,平时可以看到街头巷尾,很多普通的日本人都在谈论宪法上的问题,这给林来梵留下了深刻印象。“原来宪法是这么生动活泼、平易近人,与每个人的关系如此密切。”他说。

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成为法治建设史上一个里程碑。但随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宪法和法律被束之高阁,导致了惨痛的教训。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回到正轨。

“宪法一方面制约公权力,一方面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列宁有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林来梵指出,当前宪法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是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必须解决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林来梵认为,加强宪法监督,追究和纠正违宪行为,是推进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

“是不是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目前社会各界的共识还不够。但是加强宪法监督有多重路径,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通过强化宪法解释来推进宪法实施,这也是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林来梵说。

他还表示,已有的一些制度也需要激活。比如立法法第90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条文相抵触时,可以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法院在受理具体案件时,遇到合宪性问题,可以先中止诉讼,逐级将问题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他把这个做法称为“合宪性审查优先移送机制”。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对宪法的信仰。我认为,一是要把立法法等现有的制度规定用足用好,二是要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让大家都参与进来,从宪法实施过程中尝到甜头,自然而然就能形成对宪法的信仰。”林来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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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宪法的作文:法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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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有关宪法的作文:法在我心中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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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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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四、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要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院教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在全院教职工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使全院教职工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院的管理,真正做到依法治院、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努力把学院各项工作做好。

六、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声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七、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 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 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提供了宪法保障。

八、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 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 水平。

九、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宪法的贯彻实施。深刻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严格依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 的全面实施。坚持以宪法确认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院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353”战略目标,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抓好发展这一要务,立足解决我院改革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得到更多实惠,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定不移的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1.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2.2015年教师寒假学习心得体会

3.2015年两严学习心得体会汇编

4.2015年教师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5.2015教师寒假学习心得体会

6.2015教师寒假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7.教师学习2015全国两会精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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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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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我,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这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我。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终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终老头理解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可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必须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我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齐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透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我,就必须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必须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理解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我,学好法制知识,从此刻做起,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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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我与宪法同行的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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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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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宪法征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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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学生,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宪法,在高中我们就学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次,我们还要了解宪法的历程,了解她的辛酸与不易。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一八四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从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到现行的宪法,无数人的贡献,无数人的期盼,带给中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翻天覆地的变革。

如今,在我们这个法制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们生长在法制社会,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从小处说,我们放眼看去,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大处说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的确,宪法意义重大,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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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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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法律,人们首先便会想到“公平”、“公正”这两个词。因为法律既像一把尚方宝剑能斩断一切罪恶,又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看清一切善恶。

而所谓的法律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也分为宪法、经济法、刑法、医药法、民法、海洋法、行政法、劳动法等。

而其中民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则需要我们去重点了解和学习。它主要强调和说明了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对孩子做出那些保护,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在社会、学校和家庭该如何理性的保护自己。

其中的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一条我就觉得很好,因为如果公开,那个犯法的未成年人就可能因觉得丢脸而自杀,或者因气愤而不专心悔过,又或者他因此受到歧视而永远抬不起头……

尽管法律是严酷的,但从这十几条中便可以看出国家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因为大多数都是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着想。所以,我们要学习和牢记法规,让法律伴我们成长,成为我们成长路上的保护伞。

把你的“尚方宝剑”磨好吧!把你的“火眼金睛”擦亮吧!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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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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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现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依宪维权的社会氛围。强化全体公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让国家公职人员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

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宪法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职能作用。保证宪法实施,前提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以宪法为依据,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又一职责。我们将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全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努力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尽力做到应援尽援。

近年来,全区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演讲、法律征文等社会化、情景化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生对法律知识还缺乏相对系统的学习和掌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要求,以“法律进学校”为抓手,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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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读宪法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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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决定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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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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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天色有些暗的午时,学校组织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间。可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陽光下享受完美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并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悲痛: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坚持冷静,不能冲动,异常是在交友方面,更要细心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明白,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我终身遗憾。并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忙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充满了礼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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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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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的发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了学员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据介绍,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培养全校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让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进程。

“我向宪法宣誓”仪式中,法学专业全体学生紧握右拳在国旗下进行庄严宣誓,将法治意识深深植入在场每位学员的心中。在樱花园内主干道两旁,法学专业利用展板呈现了“宪法是国家政治基石”、“宪法推动经济发展”、“宪法完善选举制度”、“宪法保障公民个人财产”的内容。心愿墙给予了大家抒发自己对法律的崇敬和期许的机会,同学与老师们在小卡片上写上自己对法律的所思所想,并粘贴在心愿墙上。有奖竞答现场挤满了参与活动的同学,一问一答的形式加强了宪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权威。

现场活动聚焦当代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让学员们深深领悟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气氛十分热烈,吸引了不少留学生到现场观摩、参加活动。

学员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通过认真学习法治理论知识,牢固树立坚定的法制观念,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的总要求,才能为以后依法履行职责使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迎接庆祝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的同时,也让同学们在实践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定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信念,激发同学们为实现法治中国的伟大“法治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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