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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在路上第一集心得体会(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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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蝴蝶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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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光,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地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教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渗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飞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教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烫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来,人潮涌向马路和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空着白净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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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永远的姥姥命题的作文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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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姥姥说她等不到你了,走了……”

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眼泪布满了脸颊也毫不知情。终于等到放假,即使知道已经于事无补,但还是匆匆买了最早回家的班机,云层之上,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我却再也无法见到你了,我深爱的姥姥。我的思维麻木着,依然无法相信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竟是阴阳两隔。

下了飞机,家乡的风已微寒,就好像姥姥一样,一如既往地明白我的心思。3200 公里,我在心里默念,我终于回来了,回来了。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死亡的意义,就是天涯海角,你便再也见不到。再也见不到,那个因为想我,走十多公里一路把我抱回家的你。再也见不到,那个夏天,在我熟睡时,自己热得不行,却为我扇风的你。再也见不到,那个冬天,在灯下一针一线为我缝棉袄棉裤的你。再也见不到,那个总把最好的东西偷偷藏起来留给我的你。再也见不到你……

三个月前,你被查出患了胃癌晚期,当我拿到化验单的那一刻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胃癌,这个听说了多少遍的词汇,没想到会在我最亲近的人身上发现。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如何才能治疗好,应该注意什么,怎么做才能延长寿命,治疗期间如何才能不痛苦……却发现都只不过是徒劳罢了。眼看着你吃进去的东西又马上吐出来,直到渐渐地完全吃不下东西,病床上的你脸色越发苍白,本就消瘦的身躯瘦到只剩下一把骨头,只能靠胃管维持生命。小时候我摔倒了你都会心疼得不行,而现在你如此痛苦,我却帮不上一点忙。此时的我是恨自己的,恨自己没有多一点时间陪你,恨自己会经常惹你生气,恨自己没有对你再好一点,恨自己当初没有学医,恨自己不能替你疼,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用!

临行前,你对我说:“莹莹,出去要好好工作,不用惦记家里,去那么远自己要好好照顾自己。我没事,等你十一回来了,包你最爱的饺子给你吃。”却没想到,这一别,却是永恒。我想都不敢想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我终究还是没能见到你最后一面,还是没能送你最后一程。我总是以为,死亡离我很远,却不曾想它就在我身边。我总是以为,爱我的人会一直在我身边,却不曾想他们随时都可能会离我而去……小时候我们总是期盼着长大,但却忽略了,伴随着我们成长的父母和长辈们却在慢慢老去,他们不会始终拉着我们的手。

“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 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生命都是按照自己既定的路径一步步轮回,死亡不过是向彼生的过渡。多希望时光你能慢慢地走,我只想留住陪伴我走过最美时光的你们。然而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流光辗转,我不求它安分守己,只求它能在我生命里留下温度,姥姥的爱转化成我的思念,回溯到儿时的小木桌前,我仿佛又看到姥姥温暖的笑脸,听我用稚嫩的嗓音背诵:“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以永远的姥姥命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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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永远的牵挂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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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环绕,碧波粼粼,炊烟袅袅,小桥人家——这是一个理想中的境界,我永远牵挂的地方——故乡。

车窗外的环境由陌生到熟悉,进而转化为亲切。两旁的景物不断更替,我的心情也跌宕起伏。一想起回家就有一种难以掩饰的激动。随着车子的前进,我童年时美好的记忆也一点点凝聚。由景到人,由人到事,终究化为对故乡的无限眷念。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是一个长方形,小时候,我就沿着它的边缘爬呀爬,最后长成了一个少女。外婆家住在长方形的角上,其他的边上都住着亲戚,最北的那条边上住着大爷和大婆。小时候这里几乎是我最爱的“旅游胜地”。我喜欢缠着大爷让他给我讲好多故事,每当他困时,就找个借口打发我走,他总说:“不好意思啊,我的故事掉到田里了,蚂蚁们说要拿它盖一个五彩的房子。”于是,我信了,就真的上田里去找。我仔细找了一个下午,却毫无踪影。我很聪明,得到一个结论——大爷是一个既可爱又狡猾的老头。至于大婆呢,她胖胖的,说话声音尖尖的,乡里人有什么新消息,她总像个大喇叭似的把消息传给每一个邻居。总之,她也是个有趣的老太太。我每次串门,她就将我放在腿上,说当年是如何如何看着我从一只一寸长的“小老鼠”长成半个人的。我不服气。第一,凭什么英勇的我小时候是只小老鼠?第二,凭什么我只算半个人?于是我就挠她痒痒,她最怕痒,我总要挠到她笑得打嗝才收手。

我还是一个好动分子,一到种菜时节,田园里也有我跳跃的身影。玩累了,就戴上外婆为我用树枝编的草帽,一边儿凉快去了。不大一会儿,我又回来了。“外婆,外婆,这儿有满汉全席”。我一脸发现新大陆似的欣喜。外婆笑着说:“孩子,饿了吧?回去给你做好吃的。”“哎呀!不是!”我急得跳起来,蹦到小土丘上,大声说:“你们看,那边的山,圆圆的,还包着一大片绿树林。绿树林是酥肉皮,那些山就是超大块儿的酥肉。”我得意地说。“有道理啊!”邻居都夸我有想象力。我又接着说:“山下有条长满青苔的小河,那是一碗海鲜汤。再看那片树林,那是一盘炒青菜。到了冬天,树木都没有了叶子,光秃秃的,只有些树梢,所以那是份泡凤爪。”“那我们呢?”有人问。“当然是厨师了,而我是吃饭的人。”于是,田园上又增添了许多欢声笑语。

下车了,依然是旧时的光景。我看着那有着黄色木栏杆的小木楼,看着一直延伸的小路,高喊一声:“我回来了!”我一路奔回家门,外婆惊喜地搂着我说:“可把你盼回来了!”我轻轻把头放在外婆腿上说:“当然了,这是我永远牵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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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永远的偶像初一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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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天上那闪烁的星光,彷佛光彩夺目的星辰,点缀着无垠的苍穹;他们,使生命,发光发热,使平凡,转换成奇迹;使累积的失败,在无形中转变为成功!这些偶像,永不畏惧失败,而选择勇往直前;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而抉择做自己。

她——是德蕾莎修女,她同时也是我崇拜的偶像。毅然决然地走出那座高墙——那贫困与贵族的界线。这一边,是贵族——另一边,却是最穷的贫民们。她,选择了走向那一边——象征着贫民们,充斥着贫穷,充斥着人性的丑恶,就是那一个声音,那促使她的原动力,天母的那一句话:“德蕾莎,去牺牲奉献自己吧!”她省悟了!避开从中阻挠的人群,这是——她的厉害!

德蕾莎修女的坚毅精神,我永志不忘。她,是那颗明星,是那颗钻石,是那善良的慈悲天使;她的爱,是不朽的;她的情操,是亘古的。德蕾莎的坚强,早已深深烙印我心。在遭遇了许多的失败后,她坚持着,将一切的失败化作垫脚石,将失败的悲愤化作迈进的动力,将人性的温暖呈现于世人。她,是坚强的象征。

她,面临过无数次的失意,从中阻挠的教会使她不知所措,但,她勇敢地做出决定。她,想要做自己,帮助那些人;她,想要造福世人,将爱递送给寂寥;她,渴望走出教会的禁锢,找到属于自己的梦想。这便是她——德蕾莎修女,那勇往追梦的勇者。

德蕾莎修女,你是我心中永垂不朽的那盏明灯。失意时,你总是点醒我,告诉我,人生中有许多的不如意,别畏惧。因为有你,我坚强、我刚毅;你那亘古不熄的坚持,早已深刻地转印于我心;你的不朽,将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你的爱,将——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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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永远的回忆作文4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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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日子每个人都有,而你还记得么?——题记

难忘的日子里有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回忆,而这些美好回忆对我来说却是沉甸甸的。

而那段回忆中最重要得一个人就是我的妈妈,在那段日子里,你细心照顾我,让我忘记了害怕。您在我生病时那言语和动作使我记忆犹新,让我感觉其实生病也是快乐的,不过说起这些不禁让我想起那一天——

天空中下着小雨,我和你走在小路上,在路灯黄色昏暗的照应下我们走着走着,好像是我淋雨了,突然感到头晕,害怕让你担心,本来想回到家中来说的,可不知道我的身体却那么不给力啊!

我无可奈何只好头晕目眩的对你说:“我头好晕。”你急忙摸我的头,头好像真的很热我感觉,连忙带我飞奔回家,骑着车带我去医院。在医院,人有些多,好像都是淋雨发生的,你立即给我拿了个温度计,看着那么多人,你很着急的在我的身旁细心的照顾我,5分钟后,才发现我烧的很高38摄氏度。终于到我了,你对医生说:“我的孩子发烧了,可不可以让他吃药。”我在一边躺着,仔细的听你说的每一句话,当听到这里时我很感动,因为我害怕疼,但那个医生却说:“不行,必须打针。”

最后我不得不打针,而你在一旁为我加油,不让我害怕,在你的加油和鼓励下我克服了疼痛。

后来我连续发烧了一星期,当然也就打了七次针,病魔也远离我了,我终于好了。但是你在我后来的几天都一直悉心的照顾我。然而我曾经对你说过这件事,而你却说什么时候的事情啊?

就这一件事成了我难忘的事,那几天成了我最难忘的日子,沉甸甸的在我的心中。

那段难忘的日子我依然记得,而你呢?还记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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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亲情永远绿色的春天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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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事业是海上的漂泊,亲情则是港湾的宁静;如果说事业是烈日的灼烧,亲情则是微风的吹拂;如果说事业是战场的拼杀,亲情则是桃源的安逸,纵然事业是名利的阶梯,是地位的保证,是智人的拥戴和追求,然而亲情才是最珍贵的典藏,才是永远绿色春天

人会放弃事业,却割舍不了与生俱来的亲情,表面千般万般的掩埋,永远藏不住内心流露出来的那份对亲情的依恋。

麻雀在夏天是很常见的,每次黄昏,成群的麻雀总喜欢站在房檐上叽喳不停,是在感叹落日的唯美,亦或是在享受家人团聚的幸福,而每值此时,妹妹总会缠着父亲上屋顶的鸟巢掏小鸟玩,这次运气很好,不用掏鸟窝,一只笨雏鸟不知怎么就撞进了屋里,或是累了,不多挣扎便被父亲抓住了,父亲又照常在它的脚上系上一根绳,便交给妹妹玩了,望着妹妹活蹦乱跳的背影,父亲不禁呵呵乐起来,俨然慈父的模样,突然,父亲的眉头一皱,忙起身,我才发现是妹妹摔倒了,父亲自然是急着去扶妹妹了,尔后,“受宠”一时的鸟儿被冷落了——拴到瓜棚的小木条上了。

不知为何,周围的鸟叫声变得刺耳起来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又听见熟悉的鸟叫声,全然没有早晨的宁静,本觉得没什么异常,可一想,此时的鸟儿不都该在捉虫子吗?偶尔听见几声清脆的鸟叫,难道今天虫子特别的多吗?可我却听不出半点收获的喜悦。

打开门,惊讶的看到成群的麻雀从瓜棚中窜飞出来,飘落几根棕色的鸟毛,显眼的红绳映入眼帘,走近看才发现是昨天父亲系鸟的绳子,而此刻,绳子的另一头却系着一只死鸟,安静地躺在碧绿的草丛中,露珠顺着草一颗、一颗汇到草尖然后落下,是为死去的小雏在落泪吗?还是……

一下全明白了刺耳的鸟叫声是动物间可贵的亲情爆发的力量,多么强烈,每一声都像针一样刺着人的耳朵,都像一句不舍回荡在春深夏初绿的发凉的早晨。

是的,为了亲情麻雀放弃了寻食的时机,一天的挨饿,对于鸟来说或许生命就此终结。但出于亲情的留恋与追求,它们还是如此义无反顾。

我发现,不管父亲有多忙,每个周末也总会换班来陪我们,他抓小鸟,也只是为了妹妹开心。

眼前的树木在这深春的早晨绿得耀眼,是回首的不舍,是离别的痛楚,是延绵的情啊!铺展在永远绿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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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永远的童心作文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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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别出声,我现在正在寻找童心呢!嘿嘿,发现目标!聊天神马的靠边站,我先走啦!

——对天空微笑老天爷今天似乎受了什么打击,哭得特别厉害,咆哮得特别凶猛。

一个看似七八岁的女孩却一点儿也不害怕,任凭妈妈怎样呼唤,她还是在雨中忘怀地舞蹈。忽然,天空一阵巨响,一道亮光闪过,小女孩居然抬起头,对着天空微笑。就这样,反复如是。我异常的惊讶,经后来调查,原来是小女孩在书上看见了一个小故事,文中的主人公在雨天打雷时,把头抬起对天空微笑,当做是老天爷再给她照相。于是,小女孩心血来潮,便跟着学了起来。哈哈,真是天真的孩子!我立刻拿起笔记本和铅笔记录了下来。什么?你问我还要去哪里?哎呀,当然是继续寻找童心咯,只收集了一个哪儿够呀!好了,别拽着我了,收集完了再慢慢和你聊天,我先走一步啦!——来自蝴蝶的吻触哇哦,又发现目标!

咦,这不是之前那个小女孩吗?貌似现在长大了呢,正值十二三岁青春年华,她还有什么样的童心呢?总之,先躲起来吧!女孩正和她的朋友在校园的操场上奔跑着,原来是在追逐蝴蝶。女孩笑着,跑着,追着,企图抓到它,但是每次都扑了个空。不久后,女孩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眼里充满数不尽的失落。后来,她不放弃希望,继续追着蝴蝶。这时,蝴蝶居然像读懂了她内心的愿望后掉转头来,朝女孩飞去,身子轻轻的在女孩的右肩上点了一点。女孩便惊喜地跳了起来,朝天空做了一个大大的“耶”的手势。她到底在做什么,期望什么,高兴什么呢?经过我再一次调查发现,原来,女孩和她的朋友读了一篇文章《来自蝴蝶的吻触》,她们便去追逐蝴蝶,也期望得到蝴蝶的吻触。哈哈,真是童心未泯啊!我不禁又拿出笔记本和铅笔记录了下来。……

——梦醒“起——床——啦!”随着一声巨吼,我赶紧跳下床,揉揉眼睛,只看见妈妈转身下楼的背影。

咦?我在家里?我环望四周。我不是在收集童心吗?恍惚瞟见书桌上一个小本子,哦,那是我的日记本。翻开,不经意间看到一篇小时候写的日记,几排歪歪扭扭的字迹映入我的眼帘:今天,老天爷给我照了好多好多相片哦。他什么时候会把相片送给我呢?好期待哦!看完后,我不禁微笑。又翻,是一篇近来写的:哈哈,我今天和好朋友在操场上追蝴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得到蝴蝶的吻触了,好开心啊……霎时,我恍然大悟,原来,我是在梦里以旁观者的身份回味了自己的童年!原来,那个女孩就是我啊……

——尾声我轻轻地合上日记本。

一切准备好后,我背着书包出门了。路上,我忽然抬起头,看着蓝蓝的天空和飞舞的蝴蝶,我的嘴角轻轻扬起,笑容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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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永远的车灯作文

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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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就想要写下这篇文章给我初中语文老师了。记忆中的你有点瘦,很儒雅,和蔼可亲,很喜欢笑,偶尔也会捉弄一下我。

毕业时在本子上给每位任课老师留言,我把他们比喻成各种动物。物理老师是位很憨的老者,所以他是熊猫;政治老师很狡猾,走路都没有声音,所以他是狐狸。想了很久,最终把你和猴子对上号了。

第一次上你的课是初二夏天,从那节课后我便十分佩服你,至于原因嘛,那是因为你骂人都可以那么文雅,不带半个脏字。对此,烘托,排比……那些写作手法被你用得那么顺畅,一气呵成。虽然被你骂的那个女生是我,但我还是很厚脸皮地对同桌说我喜欢你。

后来你对我的态度变好了,其实我也不坏,只是偶尔有些小淘气。那次愚人节在彭同桌的背上贴了一张“王八蛋”的纸条,还附带一只乌龟,乌龟是我画的,字是莎莎写的,为什么只对我一个人进行“爱的教育”?我很憋屈!早自习上骂完了你十辈祖宗。

下午过道上你在我面前走,我发现要迟到了,立马冲到班去准备上课,你在后面叫住我问了我一个很莫名其妙的问题,你说:“戴桐啊,今天你还‘愚’了谁?”我连忙摆手摇头,“没有,不敢了,绝对没有。”我边跑边回头,还要回答你的问题,结果跑过了,然后又回来冲到位置上,在进门的瞬间我看到你贼兮兮地笑着。

你知道我胆小所以故意点我起来回答问题,脸红过几次就没有再红过了,同桌说我被你弄成了“死脸皮”。但他们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做一个“天下无敌”也未尝不可。

我发现我和你越来越有默契了,你每次点我回答问题之前我总会有些预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不点自通吗?

我总会记得那个夏天你为我和聪照明前进的路。

关于那件事我只能说,都是好吃惹的祸。临近中考前,我和聪洗完澡在屋里啃苹果,突然心血来潮想出去散步。

不得不说夏夜真的很美好,我们吃着冰棒谈天说地。走着走着觉得肚子叫了两声,聪投来好奇的目光然后傻兮兮地笑着说:“我也饿了,要不我们去买点夜宵吧!”我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那时已经很晚了,十一点左右,我们买了点面包,在回去的路上被烧烤的香味所吸引,烤了两串东西。

烧烤摊位旁的桌子上坐着几个没穿上衣的社会小青年,我不由地和聪在小声嘀咕。那几个人不怀好意地对我们笑着,看着心里直发毛。

这时救星来了,你跨着辆摩托车从我们身边驰过又转回来,一开始我们还没有认出你。你询问我们这么晚还在干嘛,我指指正在烤着的玉米肉串,你马上会意。

当你准备离开时,你眼睛盯着那些小青年,没过几秒就又回来了。你看了看手机,等我们烤好离开再走。

就当我们走了三十多步时,摩托声再次响起,我惊恐地向后看,你说:“你们这小日子过得舒服,赶快回去,你们出来和周老师说了没有?”我们点点头。

我们在前面走,你在后面开着车灯随我们慢慢前行,三人一车组成了和谐的画面。

你一直送我们到巷子口再离开。我问聪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会碰到你,她说你应该在办公室备课,每晚你办公室的灯一直到深夜才熄。

从那以后我一直记得你车灯的亮度与温度,那一次真的把我深深的感动了一把。

上学期去学校找你聊天,我们聊了很久,我在你面前说着高中生活多苦多累,数学试题多么变态。有时还会激动地拍桌子,跺脚。你在一旁笑着开导我,告诉我你以前读高中的经历。

聊了两个多小时,然后去想想以前别的老师。我突然意识到——直到现在你还为我开着车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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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永远的信仰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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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那天周一,升旗仪式时,我负责升降旗。排练了很多次,正式场合我却紧张得心不在焉。定定地站立着,低着头,不敢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底下多少个人我压根没有勇气望一眼。只余光微侧,一片黑漆漆的人、似乎挤满了整个操场,像爷爷烧鱼时总能烧焦的铁锅,由锅底慢慢铺席而上的黑色不知名气体冲出,或是滚滚浓烟肆意侵占我的鼻腔、吞噬般压抑着。

回过神来,老师庄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话筒通过无数人身旁流动的气体扩散,四周的音响像个吞洪猛兽席卷上来。随即升旗声不由分说的冲撞着耳腔,紧接着视线里出现了一双脚,直立着,卷起的红旗平躺着端放在男生手里。他见我愣着,一只鞋子暗戳戳的点了点我的脚。我恍惚过来,伸出双手,轻轻地接过,却没想到有些分量,颤抖着双臂下滑了些。看不清他的神情,尤见那一刹那他原打算后退至身旁的脚又如拔军刀似的迅猛往前冲,厚实的双臂稳稳托住我颤栗的双手。

扶住了。他恍如隔世的咳了两声,像蚂蚁清脆的叫吼。又身子微微抬起,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然后中心落在后脚跟,往左侧后退,站立、肃穆。我看着手中的五星红旗,借以展开旗帜的时候,仔仔细细地观察着。

这似乎不像其他的颜色。不似白色的纯洁素雅,犹如百合带诗意情调的温婉;不似神秘低调的紫色,却显得高昂、有激情。这红色,像有着生气、像人熊熊燃烧的生命色。带着中国式习俗传承下来的颜色。

忽然明白那男生一系列保护这厚重旗帜动作的意义了。这不只是颜色上的绚丽。这是一种中国红,象征着中国,象征着一个时代的更古不变,是无数人挥洒下热血的见证人,是一个如母亲般伟大的、的巨人,日日夜夜伫立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胸膛上。五角星就如一双双明亮放大的双瞳,一直且永远的注视着所有华夏子民。

当拉着绳子快到杆头时,我微微颔首,望着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着,就像是个骄傲从容的巨人,守护着这方水土。

音乐停,我收回了目光,深深的望了一眼那个男生,然后自豪的挺直腰板,目光灼灼的平视着前方。

遥远的那里,我望见繁星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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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永远的微笑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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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上我又看到了普希金的伟大诗篇《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在阴霾的日子,反复吟咏,它给我激励,让我鼓起冲破阴去的勇气。那句名言: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阴郁的日子需要镇静/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将来临。永远永远打动着我。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苦中有甜,笑中有泪的。甜时并不为人知觉,以为理所当然;而苦时,却要哭天抢地,怨气冲天。你看,面对折磨,有些人沮丧悲观,心灰意懒。于是,他们永远也尝不到生活的甜美了。而那些知难而进的人,穿越了生活的盘丝洞,尝到了苦中有乐队滋味儿!

所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捉弄了你,不要放弃,读读普希金的诗吧!

它会给你力量,帮你摆痛苦,给你希望。

我们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历史,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许多的优秀子孙,他们忍受着命运的捉弄,有的受着胯下之辱,有的受着煎熬之苦,但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追求。民族英雄于谦就是这样一个人。当瓦刺军人侵明帝国,直逼明五朝的就京城时,他愤然而起,带领部队奋力抗击,并以非凡气概击败了瓦刺军,立下了大功。但是,凯旋的他却受到了奸臣的暗算。那个昏君听信谗言,使于谦蒙受了不白之冤。这对他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一连好几个晚上他都没有好好入睡。他反复思考着,该怎么办呢?最后,他想明白了,他奋笔写下了名传千古的《石灰吟》,以表达自己的心志。“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铿锵有力的七方绝句,曾经激励过许许多多的有志之士,今天的我们更应该发扬前辈的精神。当遇到挫折时,读读普希金的这句名言,鼓气战胜挫折的勇气,向着新生活前进。我相信:真正的人生,将属于为明天而奋斗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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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永远的偶像语文作文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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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一位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的教师,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已育已的父母……而我的偶像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地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的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他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和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回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活,中午回到家给猫狗做午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画几幅画,拿着这些作品去各个小巷叫卖。有时候生意还不错,但有时候,连一幅都卖不出去。到了傍晚,他又会急匆匆地跑回家给猫狗做饭,有时家中已无食物,他就会把仅有的食物先给猫狗吃,自己饿肚子,晚饭过后,他还会和猫狗一起去散步,就这样他们过着既充实又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偶像,虽然他失去了双臂,但也拥有一颗无人能比的爱心和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我永远崇拜他,他也永远是我的偶像。

[永远的偶像语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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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永远的鲁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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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创者。他笔下的孔乙己、阿Q等等都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形象。

儿时,从大人们口中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只是觉得他很厉害,长大后想成为他;上小学后,读了他的文章,觉得写得好而已;现在,为了更好地了解他,我将他的文章细细“剖析”才发现——鲁迅原来像光那样坚不可摧。

一袭长袍,披在身上,他将自家之事抛在身后,全身心致力于事业,一只秃笔,写出了对国家的爱。那种爱是那么坚不可摧。

他又是那么至仁至义,收留了作家萧红,给与她最大限度的关爱,让她生活在一个“温馨、美好的家庭”,给她最贴心的照顾,使她成为神一样的作家。

他将毕生心血放在了文学事业上。有人说人他是天才,他却这样回答:“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工作上。”

多么脍炙人口的人生格言啊!

好一个鲁迅,他为现代文学的殿堂推开了第一扇窗,用铁骨成就了气节。而天妒英才,鲁迅积劳成疾,永远离开了人世。

鲁迅,现在依旧撼动千万人的心。鲁迅,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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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永远的陪伴就够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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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不要,有你永远陪伴,就够了。——题记

林朵,是一条非常漂亮的缘鱼,她有一群缘鱼朋友,她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彩灵海的最深处,直到有一天……

女巫·手链·人类世界

这天,林朵浮出水面,看见了一艘船,船上是一群举行舞会的人们,林朵真的好羡慕们们,他们有漂亮的脸蛋儿、纤细的手臂、修长的腿,还有精制的手套、华丽的衣服……啊!多么美好的世界!她决定去找海底女巫,她要变成人类!

来到一个黑石洞前,林朵敲了敲门,女巫早就预料到她来的目的,丢给她一串手链,还有一句话:“注意时间,每次带上手链只能维持一天,手链上蓝贝壳变红后就要浸到海水里,第二天才能接着变为人形,切记!手链在海水里不能见光,否则,法术将会失效,永无作用,懂吗?”说完,甩上了门。

林朵迫不及待地戴上手链,眼前有束光,一闪而过,自己的鳍变成了一只白皙的手臂,手上松松地缠着一串手链,真是好看:用珍珠的银丝串成的手链,散发出微弱的光芒,上面点缀着几块小贝壳,一块是淡蓝色的。林朵向岸边游去,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人类世界。

上学·女孩·朋友

林朵走进一所中学,隐身走进校长室,把电话装上变声器,学着校长的话:“喂,***老师,今天将转来一位新同学,林朵。”“哦”回话的老师是林朵从桌上的电话簿中随便找的。

就这样,林朵背着刚上街买的书包,来到初三(16)班。“报告!”“请进”“请你做一下自我介绍,林朵同学”结束了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她被安排到最后一排的一个女孩子旁边。”哎呀,林朵居然和她坐在一起,完了,林朵完了”“怎么了?不可以吗?”“哼,她妈跟别人跑了,爸爸天天喝酒,又拉回来一个女人,这种家庭,没人和她做朋友。”“那是她的父母,又不是她”,林朵不服气地说:”那个女生见林朵快生气了就不再说话了。

旁边的女孩带着哭腔对好说:“谢谢!我叫澜洛”林朵送了澜洛一枚贝壳。

那枚贝壳,林朵也有一个,那是每条缘鱼生来就有的,两枚都是紫色的,只有缘鱼获得意外机会变成人类,才能用到的。它们很奇特,因为这是缘鱼和人类闺密或是第一个碰见的朋友才能各有一块的,它们能拼成一块紫色的爱心,心灵感应。

意外·现形·真想

林朵和澜洛成了最好的朋友,她们形影不离,正当林朵以为一切太平时,殊不知背后有一双眼睛正盯着她。那是李非拉——一个内心邪恶的女孩,原来她发现林朵不但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本来是全班中心的她,被林朵抢去了光环,变得孤独,于是有一天放学,她跟着林朵来到彩灵海边,眼看着林朵解下手链放进彩灵海里,变成了一条鱼,跳时海中,她决心得到这串手链!

一天,林朵和澜洛在校门口分手后,又向彩灵海走去,却被一只口袋蒙住了脸,被一个人带向一个地方,走了一会儿,眼前一片光明,口袋子被拿去了,李非拉狰狞笑着坐在她面前,过了一会儿就出去了,她再回来时身后多了一个人——澜洛!

李非拉领着澜洛来到林朵面前,说林朵在她面前说澜洛的坏话,她的父母、成绩……澜洛不信,拉起林朵就走了,只留下李非拉在原地干瞪眼。

后来李非拉又对澜洛说出了真相,并在澜洛的林朵都在公园散步时,抢着解下了林朵的手链,林朵猛地缩小了,变成了一条缘鱼,澜洛赶紧把手链抢了回来,给林朵戴上,林朵又变成了少女,却头也不回地向彩灵海跑去,她,真的完了。

决裂·误解·生命

虽说澜洛一点也不想信李非拉的话,但渐渐的,她开始疏远林朵,因为李非拉,在上回已经跟她说过了,她要杀了林朵,所在这里太危险了,澜洛想让林朵快点回到大海,忘记所有的一切,安全地生活在彩灵海中。

林朵也发现了澜洛疏远自己,好想和澜洛谈谈,这天放学,教室里就她们俩,林朵叫住了澜洛,“你为什么疏远我了,洛?”“因为我发现你太虚伪了,原来一开始你到我们班后帮我,是假的,假心假意的人,我不想和你做朋友!拿上你用法术换来的好成绩,走远一点!”说着,把紫贝壳往地上一摔,林朵的心绞痛着,她跑向彩灵海,永远不想再出来了,殊不知,身后的澜洛正抽泣着小心地拾起贝壳,爱惜地捧在手里,望着她的背影响,由抽泣变成了大哭。

李非拉只是在吓唬澜洛,她原来只是想赶走林朵,现在却转化为恨意,她不杀林朵,但她要杀了澜洛,让林朵痛苦!她趁着一个周末,用上次“请”林朵的方法把澜洛带到郊外,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步步向澜洛逼近。林朵此时正在海底睡觉,贝壳却发出了警报,她被吵醒了,澜洛有危险,她根据贝壳的定位,找到了澜洛,她狠了狠心,澜洛紧闭双眼,等待匕首落下,却没有想象中的疼痛,她睁开眼,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面前倒下,倒在一片血泊中。

结局

李非拉被告警察逮捕,林朵却……,这时女巫出现了,她一路都在跟踪林朵,看见刚刚那一幕,让她想起了许多年以前,她唯一的一个朋友,她流泪了,林朵竟然奇迹般的复活了,要知道,女巫的眼泪是很贵的,回到彩灵海底,女巫拿出了她最珍惜、唯一的神药,变类水,倒在林朵身上,林朵彻底变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

澜洛欣喜若狂,“我为了表达对你的歉意和感谢,我决定把我的零花钱全给你,以后再也不跟你发生矛盾,以后会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留给你……”“不,我什么都不要,有你永远的陪伴,就够了!”林朵微笑着,像怒放的花朵。

许多年以后,林朵把澜洛拉到彩灵海,大声告诉她:“告诉你个秘密,缘鱼的缘福语是只有缘鱼自己和同类才知道的,是:不离不弃,宁静专一,一旦遇见有缘的,就不会放弃,会坚守在一起,永远陪伴着那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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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永远的丰碑作文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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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灵被深深的震撼了,刘胡兰是多么伟大啊,小小年纪就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3岁啊,正是人生中最灿烂的时候啊,她却在军营里到处忙活,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们现在正直13岁,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的是清闲、舒适的日子,我们怎么能跟刘胡兰比呢?

刘胡兰出生在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小小年纪,便对黑暗的旧社会产生了强烈的不满。从此,她开始逐步了解“人总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道理,积极参加村里的抗日儿童团。

有一回,八路军把敌人的一个团给包围了,县妇女部长奉命组织民兵担架队支援前线,刘胡兰和几名妇女想到前线去帮忙,队里的首长奉劝她们说:“前线正在打仗,很危险,还是不要去的好。”刘胡兰她们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她们毅然要求到前线上去支援:“那些战士们为了国家,都把生死置之度外,他们不怕,我们也不怕!”首长说服不了她,只得让她们去帮忙。在战场上,她们不仅救死扶伤,还帮战士们运送炸弹,表现的一点也不比那些战士们逊色,一直忙到天黑才撤军回营。那时,她才13岁。

后来,刘胡兰当上了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她就发动群众与日本主义者斗争,她经过重重的困难,在1946年6月时终于正式被中央批准为中国共产党的候补人员。那时,她才14岁。

1947年1月12日那天,刘胡兰被国民党军和地主武装抓捕了。面对敌人的威胁,她临威不惧的对敌人说:“怕死不当共产党!”敌人看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样子,把刘胡兰和逮捕的6位革命人士当场铡死。革命事业必胜的信念永远的占据着她的心,所以她才能从容的躺在侧刀的下面,她那永垂不朽、坚贞不屈的精神依然在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勇往直前。

1947年3月下旬,毛泽东带领着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转战陕北途中,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纵队司令员任弼时向毛泽东述说了这件令人悲愤的事。悲就悲在刘胡兰这么小的年纪就英勇的牺牲了,愤就愤在国民党反动派连这么小的小孩都要残杀,实在是可恶!毛主席听完后,悲伤的问:“她是共产党员吗?”“是啊,她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共产党员啊!”任弼时动情的说。毛主席触景生情,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感慨,挥笔写下“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是啊,刘胡兰在她青春年少的时候,把她的一切都贡献给了革命,贡献给了人民,贡献给了正义!我们为中国有个这样的英雄豪杰而感到高兴,她的名字将永远留在人们记忆的深处,她的品格将永远撒拨在那些正义人士的身上,她短暂而又悲哀的青春年华谱写了一首流传至今的伟大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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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永远的牵挂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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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那年,在一个叫作什么湖的地方,我遇到了你。我俩是同年,你优异的成绩,随和的个性,娟秀的字迹,让我一下子产生了好感。因为我是理科初转文科,历史、地理学起来就异常吃力,于是你就不失时机的给我点拨帮助,让我由衷的感激。

那时年少的我总喜欢做纯情的梦,总想着,茫茫人海,你我成了前后桌,并且说话又那么投缘,我想这一定是上天的恩赐吧。你不遗余力的帮助,让我度过了最难熬的理科转文科的适应期,这无疑是上天的护佑,是天赐的缘分。于是那一年,我便在对你的关注里萌生了那份朦胧的期待。只是那时候,我只悄悄地将这一份期待泊在了自己的心海,从未曾表示,就这样一直朦胧地期待着。

20岁那年你进了大学的校门,而我却名落孙山,你给我写了一封简短的信,告诉我你还会和以前一样地待我。遗憾的是在你离开家乡到异地求学前,我没有给你回信,也没有和你作最后的告别。于是我想,我朦胧的那份期待连同想象中的那份缘,也许会由此而终结,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终结了。

不料,进补习班的第二周,我就收到了你的来信,你鼓励我要好好学习,争取来年考上大学。你在来信中还告诉我一些学习的办法,而后你的信便很及时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男男女女的缠绵,我却读出了你的关心和鼓励。渐渐地我知道,原来人的心底还可以有这样一种感觉,渴望着通过一些文字来了解对方的一切,我把这种感觉叫做牵挂。我就是如此在你每周一封的信里,阅读着关于你的消息,悄悄地牵挂着你,也在精神上依赖着你。

有一天你突然来信说:学习紧张,以后将不和我写信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有了一种巨大的疼痛,甚至有种被抛弃的感觉,继而有一种想大哭一场的冲动,但是我忍住了,只是躲在无人知道的角落里,让任性的眼泪悄悄的滑落……

第二年高考我又落榜了,并且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和我断绝书信来往。我抿抿嘴,甩甩头,弄明白确实是自己太少女了,本来就没有任何的约定和承诺,我又怎能怨你恨你呢?

第三年,我终于进了你所在的同一所大学的校门,在我们别后两年我们又终于见面了,报到的那一天刚好是中秋节,你安排了一个小范围的同学会,虽然没有多少热闹,但却消除了我对异地的一份陌生感。我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你,就像对待其他同学一样。我惊异的感到对你我竟能如此坦然。之后,我一直小心地和你保持着一份同学情,对你心怀感激,对你淡然处之。

有一天,你突然约我散步,在同一条路上我们来来回回绕了两圈,没有尴尬,没有羞涩,有的只是坦然。我分明感到在身边的你就是我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没有性别,没有隔阂。你告诉我,你和恋人有了危机,我没有意外和惊讶,只是以一颗女儿心告诉你该如何挽回你和恋人的关系。与你挥手告别的那一刻我才懂得,原来我真的已经可以这么和你相处了。

接着你就毕业了,和你的那个恋人结婚了。我没有心痛、没有流泪、没有追问,完完全全地释怀了,我想我再也不会对你有什么额外的牵挂了,对你的那份特殊的牵挂也该就此结束了。

工作后,你我偶尔也有书信联络。但是纯粹的同学情。后来我们又都有了孩子,家庭的重担使我们不再那么轻松。于是很久都没有彼此的信息。

那年春天,因为你很讲义气地帮了我哥哥的一个有失原则的忙,了解到你因此将被处分时,我心间立时被一种感觉填满,不是内疚,不是亏欠,而是那份曾经的牵挂,它又一次在我心底真实起来,但得知你终于没有处分时,紧张的神经才松下来。你说因为是我的哥哥,就等于是帮我,为我做事怎样都值。我心里的那份感动被再次撩起,原来你我还一直都保存着那份特殊的牵挂呀:当对方有需要时便会不顾一切。

如今的我们都已为人父为人母,你妻贤女孝,我家庭和睦,于你我来说这便是一份最大的幸福。你告诉我你妻子开的那个厂生意很是红火,年利润达200多万,我知道她是你家的顶梁柱呢。马上就是情人节,我能想象得出你那如花一般香气四溢的甜蜜生活。

同年的你我而今生活在两个遥远的城市,遥远的你我都在平凡而真实的生活着。曾经的记忆早已幻化成了一份独有的美丽,曾经的牵挂说来也真是一种美好的感觉,这感觉于我,确是一份抹不掉的缘,不经意间打开来,竟如一曲悠然的歌,长长久久,真真切切,永永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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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永远的冬至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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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世的太姥爷享年九十三岁。他生前结交了许多朋友,他们经常到太姥爷家串门儿。

一天,一位与太姥爷关系很好的朋友来到他家。他们坐在炕上聊天,聊着聊着,那位朋友就半开玩笑地问:“老爷子,你啥时候死呀?”不想,太姥爷对这个玩笑还挺认真,他思索了一会儿,一脸严肃地说:“我今年冬至那天死。”那位朋友被太姥爷的“幽默”给“逗”乐了,大伙儿也都以为太老爷在开玩笑,哈哈地笑成一团,谁也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儿。可是太姥爷却没有笑,他还是一脸严肃,一言不发地坐着。

一转眼,天气变凉了。冬至前两天的晚上,太姥爷坐在炕上,眼睛呆呆地瞅着前方,许久,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明儿就是冬至了。”大家都听到了,可是没人吭声。尽管他们都知道,后天才是冬至,可他们想,人岁数太大都会犯糊涂,而且哪一天是冬至也不重要。显然,他们都已经把那个“玩笑”抛到了九霄云外。

第二天(也就是冬至的前一天)早上,太姥华考|zk168爷没有像以前一样,起个大早去浇菜地。大伙儿都觉得奇怪,进屋一看,太姥爷躺在床上,正呼哧呼哧地喘气,眼睛死死地盯着天花板,一动也不动。大家赶紧围过去,四姨赶紧摸了摸太姥爷的手——冷得像冰一样!大家十分惊慌,显得不知所措。这时大伙才恍然想起那两句话,他们后悔没有重视这两句话,可现在什么都晚了。

那天下午四点,太姥爷离开了我们,哀哀的哭声在房间里长久地回荡……

在这长久回荡的哭声里,我们仿佛看见了太姥爷在田间劳作时滚滚的汗水,仿佛听到了太姥爷教诲我们如何做人时谆谆的声音,我们脑海中像过电影似的播放着太姥爷辛劳清苦的一生……

唉,太姥爷终究死在了自己选定的日子里。这事说起来真是有点儿奇怪,太姥爷怎么会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呢?难道真有什么神呀鬼呀之类的东西托梦给他不成?可惜这些我们已无从考证了。尽管我们都知道太姥爷死的那天不是冬至,可是从那天起,每年的那天成了我们的冬至,永远的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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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愿它,永远雄姿英发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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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爱不时望一望它——学校转角处的黄桷树。时光多么会打扮它呀!一条又一条围巾围在它的身上,一片又一片嫩叶别在它的发间……六年如白驹过隙,我的身边变化了太多太多,可唯有它,依旧雄姿英发。我愿它永远这样,因为它是我与她的友情见证……

嫩叶初绽

在微风渐暖的开学之季,我们相见了。在满树新绿下,我们手牵手,止不住欢快的心情,上蹿下跳。够白云、挥蝴蝶、逐微风,玩得大汗淋漓。我们一屁股坐下,仰望耀着新绿的嫩叶,那么充满生机,恰是我俩幼嫩的友谊。那会儿是一年级。

绿叶荫浓

迎着夏的明媚,我们拿一根短绳,奔向黄桷树。一个、两个、三个……我俩数着数着,也记不得跳了多少了,便索性将绳一扔,唱起歌谣。头顶茂密的绿叶为我们遮阳,幼稚的歌声回荡。那会儿是二年级。

黄叶飞舞

寒冷的秋风不断击打着我,但都比不上你冷冷的话语带给我的创伤:“你太不顾及朋友的感受了,让我在秋风中等了你半个小时!绝交!”因为那次失约,我们的友谊分裂了。伤透了心的我不知不觉中走到了黄桷树。你也在那儿!黄叶飞舞落下,擦过你被泪水洗刷的脸颊。我牵了你的手,相视、笑了。那会儿是四年级。

寒绿高挂

顶着凛冽的寒风,我依然牵着你的手,走向黄桷树。树的绿叶多么顽强,在冬的进攻下仍高挂枝头。我不由得想到我们的友谊,它即将面临分别,它抵挡得住吗?我们视线相遇了,无数话语涌到嘴边……想说出,说不出,一切尽在眼神中交流……终于,相视一笑、重重点点头。黄桷树在冬日依然生机勃勃,我们会永远是好友的!那会儿是六年级,我们即将分别。

学校转角处的黄桷树——直至今日,它仍挺拔笔立、雄姿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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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永远的朋友作文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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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和一个写《红楼梦》的大作家同名同姓,但却不同性。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有着似黑瀑布般长长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而有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只小巧玲珑的鼻子,像樱桃般的小嘴,看起来还挺可爱的。

她虽然在全班每个同学心中,普普通通,成绩永远是最差,但她却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在她身上我学到了不计其数的道理,她就像我的知己一样,可以敞开心扉地和她谈心,就像一支蜡烛照亮我心灵每一个幽暗的角落。

在她身上我学会了乐观、坚强。有一次,我数学考砸了,才89分。在回家的路上我心神不定,像灵魂出窍似的,我无精打采的走着,而她却一副十分开朗的样子。我十分奇怪,便问:“曹,你不伤心吗?这次,你我都考砸了,回家咋么跟爸爸妈妈交待呢?我最怕听到我爸爸的叹气声了。”“孙,其实,也没关系的。考都考了,还管这多。考的好是过去的事了,考得不好也是过去的事了,何不用笑容来面对每一天,自暴自弃是没用的。现在这个时候最不可以对自己没有信心,要乐观、坚强起来。以后更加用功,好吗?开心点。”听了她像母亲般慈祥的安慰,我豁然开朗,并决定,以后要加倍努力,“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句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了。

她不仅面对挫折乐观、坚强,而且被人遇到困难时总是是尽心尽力去帮助他。

有一次,我忘记带了黑笔,而且又急用,怎么办呢?这时的我像热锅上的蚂蚁—记得团图转。曹雪芹,好像读过通心术一样,一下子把我的心看透了,笑着对我说:“你是不是没带黑笔?我借你把。”说完,边递给我一支黑笔。我连声说“谢谢”,而她却说:“朋友之间,这是应该的,还谢干吗?”顿时,一股暖流便涌上心头。

我们现在六年级了,再过两个半月就要毕业考了,我们就要分开了,想起还真有点舍不得。以前,我们下课一起促膝谈心,一起倾诉自己内心的烦恼,一起快乐地玩耍、嬉戏,就连上洗手间也是形影不离的。她就像我的亲姐姐一样照顾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光是我最美好的记忆,也是我永生难忘的,和她分别的这一天要是永远也不会到来,那该多好哇!想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曹雪芹,一个平平凡凡的女孩,但在我的一生中,她那面对挫折毫不气馁、乐观开朗,在别有困难时,乐于助人的品质影响着我,我为有这个朋友而感到骄傲。“世界上的人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不要骄傲,也不要气馁。自己心里要有一个目标,然后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会成功的。”这个道理我想让她永远记住。

她是我永远可以相信、依靠的朋友。长大后,我也希望我们可以再次相见,再次在那棵曾经让我们有过欢笑、有过美好记忆的大树下,一起分享这人生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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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永远的童年初中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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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生活的小匣子,敞开心扉,让自己去寻找那永远闪光的童年

——题记

“表哥,跟我们一起捉迷藏好不好?”“我们玩老鹰抓小鸡吧,表哥。”“要不玩123木头人也好啊,亲爱的表哥。”小表妹眨动着黑宝石似的明眸,那双眼里放射的光芒如同泉水般纯洁。她脸上的微笑如阳光般灿烂,令人感到温暖。更重要的是——我从她的目光与笑容中,找到了遗失的童年。

童年的我,可以毫无顾忌地生活,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父母身体健康,姐姐成绩优异,而我,过得快快活活。

童年的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身边的世界是个无垠的空间——一会儿到沙地去,光着脚丫,让它沾满金闪闪的沙子;一会儿到河边去,坐在河岸,让调皮的河水吻吻我的脚趾,痒痒的感觉;以一会儿又到宽阔的空地去,狂奔着,狂叫着,童年的我可以忽略一切。

童年的我,可以常偎依在父母怀里撒撒娇,“妈妈,给我讲《七个小矮人》的故事。”“爸爸,你要给我买好多好多的玩具。”

童年的我,不用做那些繁琐的作业,只管让姐姐拿着小棒教我“1+1”,然后我就大声自豪地回答:“等于2!”我笑了,姐姐也笑了……

可惜,我没在童年留下什么,也没带走什么。至多,只是那星星的回忆。欣喜的是,回忆可以永恒。

我们需要童年!用一颗童心去看世界,你会抛掉一切烦恼,脸上泛起一个幼稚而圣洁的微笑;用一颗童心去生活,你不会觉得学习或工作的忙碌,而会体现忙碌的快乐!给我一颗童心,因为我要珍藏这永远的童年;给我一颗童心,因为我想幼稚一下,玩耍一下,欢乐一下,疯狂一下!

致所有的小朋友:请热爱那至真,至纯的生活!用你们那童稚的心为岁月写下永远的童年!

后记:关上生活的小匣子,敞开心扉,让自己去享受那永远令人陶醉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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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永远的太阳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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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太阳是炙热的,因为太阳将大地烘烤,叶儿不停地呻吟着,知了不停地喘息着;有人说太阳是残酷的,因为太阳是无情的,每天都不辞而别,使一切都变得冰冷与黑暗;也有人说太阳是温暖的,它给人们带来冬日里最和煦、最温暖的一缕阳光……

我刚刚来到这个世间,我看到你闪着惊喜的光芒,咧着嘴笑个不停。我却无知地摆动着双手。我无力地叫着,或傻傻地笑着,却全然不知我这一个小生命对于你而言是何等的重要。

慢慢地,我开始长大,渐渐地,我从爬到走,到含糊地叫着你“妈妈”,并开始屁颠屁颠地学会了跑步。后来我上了初中,初中的生活使我很不习惯,中考的科目压着我,使我一天到晚稀里糊涂。

第一次考试,我失败了,从前成绩不错的我一下子退步十多位,你看着我憔悴的神情,带我去了湖北,我哥的老家,那儿有山有水,城市的喧嚣被隔绝在千里之外,我痛痛快快地在那儿玩了5天。在回来的火车上,你用你那瘦弱的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湖北与城市里相比,差得实在太多了,没有钱,没有店,没有电脑,没有电话,你却可以快乐。现在的你,在初中正如在湖北一般,只要你用心感受,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即使没有时间逛,没时间上网,也一定会十分充实。”我点点头,从那以后,我听你的话,认真学习了,又经常请教老师和同学问题,我的成绩慢慢回升了,对上课也慢慢地产生了兴趣。

初三那年,是最艰苦的一年了,不但作业多,而且我身体不好,365天,几乎天天感冒,却总因时间不够而忘记了吃药,你发现了,每天早上与我同起,看着我把药喝了,才上去睡。

6月1日,我收到了5中的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你比我更兴奋,手舞足蹈,也不顾人家笑,认为你疯了,你还兴高采烈地告诉邻居,女儿被5中录取了,晚饭时,你还高兴地说,你要看着我读名牌大学,读硕士、博士。我知道这是你对我的期望,虽然我并不聪明,但是看着你坚定的眼神,我在心中狠狠地下一次决心,我要实现这愿望。

妈妈,你是温暖的,是轻柔的,是迷人的,是我永远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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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永远的永远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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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知到现在,已过去了好多年。那时还很傻,一有空,在家旁的草丛里捉蛐蛐,就可以在土地里玩闹着,也许这是小时候最快乐的时光吧!

一天,无意中翻开了一本相册,看见了以前的照片。呵!多好玩!突然我发现时间变得很仓促!我放下相册望着外面,以前从没感觉到这里是多美!从小,我非常喜爱家乡,这里花木都是人们种的,而温州市区的花花木木,都是强栽的,没有家乡的那种自然。

以前,温州对于我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也许说在小学书包里没放几本书,轻松自如,而到了中学,不但书多,科目也繁多。对着黑板密密麻麻的数字就会想起家旁边的梅花大概也开花了吧!可惜时光留不住。再见!永远的再见。安静时风在朗诵着诗歌,时光静静地从我身边溜过,我却没把握住。每周只能回来一次,每当夕阳洒落时,我便回头望望家乡,小巷深处都是旧旧的围墙,给这里披上了一件古老的纱衣。

又听到了下课的铃声,就马上抓起书包赶回家之路,日复一日,对家乡的深情留恋。许多小孩子喜欢在草丛里捉蛐蛐在土地里玩闹着。童年的时光一去不复还了,在草丛里捉蛐蛐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我是多么想念家乡的景色和人物啊!默默地,也是不知不觉中写了这篇小文,慢慢地,默默地写,耳边又听见小孩们在草丛里捉蛐蛐的欢叫声,童年重临我心头!童年永远地消失在了无声之中!

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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