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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字的故事作文精品20篇

遇到困难时不要抱怨,既然改变不了过去,那么就努力改变未来。以下是马字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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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故事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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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都是人们忠实的朋友。马和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如在我国艺术和文化史上,马的“影子”随处可见。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1969年,在武威雷台汉墓出土了一匹威武、膘悍的青铜雕刻工艺品――天马。1983年,国家旅游局正式把它取名为“马踏飞燕”,并把它定为中国旅游标志。

有人认为,马是暴躁无常的,不通人性的。而事实恰恰相反,马不仅通人性,而且温柔聪明。有一个关于枣红马的故事,时时感动着我。这匹马,说来令人叫绝,在阳光照射下,闪着一种深紫色的光泽,四条矫健的腿,灵巧的点在地上,卷起淡淡的烟尘,看起来,像是踏着片片轻云,在腾云驾雾一般,似乎是“天马”的复制品,是那样的膘肥体壮、体形匀称。生气时,咴的一声尖叫起来,同时前蹄腾空,整个身子往后立了起来。这匹枣红马曾是担任过国务院副总理的陈云先生的坐骑,它和陈云伯伯一块走过了人类历史上的壮举――两万五千里长征。

在长征中,有一次,部队翻越一座大山,天快黑了,陈云伯伯不小心和大部队走散了。过去了整整一天,陈云伯伯没吃没喝,加上前几天的指挥操劳,晕晕沉沉地骑在马上一摇一晃。走着走着,忽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陈云伯伯本来身体就虚弱,这一摔立刻晕了过去。过了一阵子,陈云伯伯觉得脸上湿漉漉、热乎乎的,一股温馨的气息把他唤醒了。他吃力地睁开眼睛,原来是那马,跪在身边,正用嘴轻轻地触他。正是这马把昏迷中的主人唤醒了。陈云伯伯挣扎着,想爬上马背,可是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成功。看见这光景,那马赶紧往后挪了挪身子,把脖子紧伏在地上。马脖子比马背低得多,陈云伯伯终于爬了上去。走一段路那马就停下来伸着脖子咴咴地嘶鸣着。听见这叫声,寻找陈云伯伯的人很快就发现了目标,就这样,陈云伯伯得救了。可惜,后来这匹马不小心摔死了。当时物资非常缺乏,一般摔死的马,是要剥皮吃肉的。可是,陈云伯伯不忍心这样做,他叫战士们将它掩埋了。从此,那匹神奇的枣红马,就长眠在陕北高原的黄土地里了。

枣红马的故事让我加深了对马的认识:人应该和马做朋友,因为它们不仅威武勇猛,还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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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话作文:马和驴的故事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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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头驴和一匹,他们各自背着一袋盐,沿着山路向上走去。太阳像一个红红的大火球,挂在天空山。那头驴子已经背着那一大包盐走了整整一天,累得不得了。他对马说:“我想把背上的盐给你背一些,好吗?我实在背不动了。”

“我不愿意。”马摇摇头,说。

那头驴子不再说些什么,默默地向前走着。他还没有走到半山腰就倒在地上,死了。主人走上前,把驴背上的那个大盐袋卸下来,全部放在马背上。

现在的马背上背着两大盐袋,艰难地向前走着。他一步比一步吃力,背觉得好像要折断了。他想:要是帮助了驴子,现在就不会那么痛苦了,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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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马首是瞻的成语故事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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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是瞻出自《左传·襄公十四年》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基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 “瞻”是看的意思。这则成语的本意是,作战是士兵看着主 将的马头决定行动的方向。现在用来比喻服从指挥或者乐于追随。

战国时,晋淖公联合了十二个诸侯国攻伐秦国,指挥联军 的是晋国的大将荀偃。

苟偃原以为十二国联军攻秦。秦军一定会惊慌失措。不料景公已经得知联军心不齐,士气不振,所以毫不胆怯,并不想求和。苟偃没有办法,只得准备打仗,他向全军将领发布命令说:“明天早晨。鸡一叫就开始驾马套车出发。各军都要填平水井,拆掉炉灶。作战的时候,全军将土都要看我的马头来定行动的方向。我奔向那里,大家就跟着奔向那里。”

想不到苟偃的下军将领认为,苟偃这佯指令,大专横了,反感他说:“晋国从未下过这样的命令,为什么要听他的?好,他马头向西, 我偏要向东。”

将领的副手说:“他是我们的头,我听他的。”于是也率领自己的 队伍朝东而去:这样一来,全军顿时混乱起来。

苟偃失去了下军,仰天叹道:“既然下的命令不能执行,就不会有取胜的希望,一交战肯定让秦军得到好处。”他只好下令将全军撤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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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语指鹿为马的故事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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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指鹿为,人们常常用它来比喻那些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行为。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汉字】指鹿为马

【拼音】zhǐ lù wéi mǎ

【基本释义】指着鹿,说是马。比喻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贬义词

【出处】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

【近义词】混淆是非 、颠倒黑白

【反义词】是非分明

【成语故事】

秦朝有一个大奸臣,名叫赵高。他出身卑微,其父因犯重罪,不仅自己被处以宫刑,而且也连累其母罚没为官家奴婢,后来其母与人野合而生下赵高。赵高就是在秦灭亡赵国后,作为阉宦被掳入秦的。由于他身体强壮,又粗通法律,很快得到了秦始皇的信任,被任命为中车府令。

秦始皇死后,担任中车府令的宦官赵高,和秦始皇的小儿子胡亥串通起来,并且威胁丞相李斯,伪造遗诏,由胡亥继位,称为秦二世。赵高作为拥戴秦二世上台的头号功臣,理所当然受到了胡亥的宠信,被任命为中书令,身居列卿之位,成为朝中的实权人物。为了堵住众大臣与诸皇室公子对矫造诏书的怀疑与不满,赵高与胡亥对众人展开了残酷无情的诛杀。

后来,赵高又设计杀死了李斯。李斯死后,赵高官拜中丞相,事无大小都由赵高裁决。虽然赵高当了丞相,把朝中的一切大权都把持在手里,可是他并不满足,还想篡权当皇帝。可朝中大臣有多少人能听他摆布,有多少人反对他,他心中没底。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准备试一试自己的威信,同时也可以摸清敢于反对他的人。

一天,上朝的时候,赵高牵来一只鹿,献给了秦二世。他当着大臣们的面,用手指着鹿故意说:“这真是一匹好马呀!我特意把它献给陛下。”秦二世一看,心想:这哪里是马,这分明是一只鹿嘛!便笑着对赵高说:“丞相搞错了,这里一只鹿,你怎么说是马呢?”“这的确是一匹好马,陛下不信吗。请陛下看清楚,这的确是一匹千里马。”秦二世又看了看那只鹿,将信将疑地说:“马的头上怎么会长角呢?”赵高一转身,用手指着众大臣,大声说:“陛下,这是马不是鹿,不信可问问大臣们,它究竟是马还是鹿?”

大臣们都被赵高的一派胡言搞得不知所措,私下里嘀咕:这个赵高搞什么名堂?是鹿是马这不是明摆着吗!大臣们都知道赵高为人阴险狠毒,许多人畏惧他的权势,明明知道赵高说的“马”是一只鹿,但是为了拍赵高的马屁,就顺着赵高说:“是呀,这的确是匹宝马啊!”

一些胆小又有正义感的人都低下头,不敢说话,因为说假话,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真话又怕日后被赵高所害。

有些正直的人,坚持认为是说鹿而不是马。还有一些平时就紧跟赵高的奸佞之人立刻表示拥护赵高的说法,对皇上说,“这确是一匹千里马!”

事后,赵高暗中对不承认是马的大臣加以迫害,将他们投入监狱。此后,大臣们对他更畏惧了。

后来,就连秦二世对长期专权的赵高也产生了不满。坏事做尽的赵高害怕二世追究他的过失,决定先下手为强,利用自己掌握的宫内外大权派亲信强迫秦二世自杀,然后操纵政局,欲立秦二世之子公子婴为秦王。

秦王婴认识到赵高的险恶用意,经过周密的策划,在赵高督促其到宗庙受玺的时候,令早已埋伏好的手下人挥剑杀死了赵高,结束了赵高罪恶滔天的一生。

成语“指鹿为马”就是从这个历史故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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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纸条成就爱马仕哲理故事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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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埃米尔·查尔斯·爱仕新婚后不久,即搬入了代表继承人资格的爱马仕家的老屋。

整理房间的时候,他在祖父蒂埃里当年的卧室里,发现了一本尘封的日记。当他拿起它准备放进盒子保存时,从里面掉落一张泛黄的纸条。纸条上潦草地写着:“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满足卡洛尔所有愿望,这会让我不带任何遗憾离开!”卡洛尔———正是埃米尔祖母的名字。

埃米尔一直在看祖父留下的日记,里面被提及最多的是“萨克”这个名字,祖母卡洛尔则只在最末几页被提到。从日期上判断,这本日记是蒂埃里晚年所写。萨克到底是何许人也?埃米尔带着疑问去找母亲。

原来祖父曾从邻居的皮鞭下救下一匹马,并给它起名“萨克”。萨克来后,蒂埃里的生活里全是它:他热衷于给萨克修剪鬃毛、洗澡、嬉戏、为它量身定做马具,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有一次萨克生病,蒂埃里竟睡到了马厩去照顾它。卡洛尔很失落,但是她很快就调整好心态,和蒂埃里一起精心地照顾萨克,两个人的话题常常围绕着萨克进行,直到她因为肺病去世。

埃米尔听完母亲的讲述后很是不解。祖父母相处依旧完美,为什么蒂埃里会写下那句话?

不久,埃米尔的办公室里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威尔士的王子,他要求爱马仕为自己制作皮质衣服。

埃米尔信守爱马仕只为马儿制作皮具的原则。他找借口称:爱马仕的匠人只会制作马具。送走王子后,一位老匠人不服气地告诉埃米尔,在蒂埃里晚年,曾经心血来潮地制作过一只皮包。据说那只皮包的工艺和样式,是世界第一的!

这让埃米尔感到好奇,在母亲的指点下,他在保存完好的萨克的马厩里找到了那只皮包。他惊奇地发现,里边还有一封信,密密麻麻地写着一些字迹。

埃米尔一直苦寻的秘密竟然就在这张纸上。这是当年重病中的卡洛尔写给蒂埃里的。卡洛尔和蒂埃里只有过一次大的争吵,那就是在这个皮包做好后,卡洛尔惊讶于它的精美。她要求蒂埃里为自己制作一个,可是被拒绝了。之后,卡洛尔再也没提过这个要求,这成了她一生的遗憾!

结合日记来看,痴心于马的蒂埃里在卡洛尔去世后,终于发现自己实在对卡洛尔亏欠太多。他后悔,但又不愿意面对自己的过失,直到病重,才含糊地表示,想满足亡妻的愿望。

埃米尔轻轻地把书信放回了包里。他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回荡———为最爱的人,制作最好的东西。既然这是祖父的遗憾,那么,就让自己来替他弥补吧!

埃米尔将爱马仕工场更改为爱马仕皮具公司。一年多后,爱马仕首款皮包制作成功。

这款皮包,爱马仕只制作了四个,埃米尔没有让它上市。他把其中一个作为爱马仕公司制作皮具的标杆。如果今后爱马仕的产品无法达到这个标准,那么它唯一的归宿就是被销毁。另外两个,他赠送给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最后一个,永远地放在了卡洛尔的墓地。

如果不是那本日记和那张掉落的纸条,爱马仕也许还只是一家制作马具的工场。一丝遗憾,穿越了时空,造就了爱马仕的崛起。——《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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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语故事2:老马迷途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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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齐恒公率军出征,却在途中因大雾迷失方向,找不到出路,靠一匹老才能平安回国。从此,齐国上下对这匹识途老马倍加宠爱,渐渐地,老马迷失了自我。它常这样想,原来我有如此异能,我可是匹宝马啊!老马陷入了自我陶醉中。

过了一个月,齐恒公再次出征,为了防止迷路,齐恒公又带上了这匹老马。老马得意极了,把头抬得高高的,连正眼也不瞧那些战马一眼。不出齐恒公所料,途中又遇大雾,只好就地扎营。因大雾久久不散,粮食也吃完了,齐恒公只好率人回城取粮,又把老马牵了出来,让它带路。老马心想:我有异能,肯定能带大王回去。于是,老马随便选择了一条路,扬蹄前行,不料走了几个时辰,却发现是条死路。齐恒公怒极之下,一刀杀了老马。原来老马太骄傲,没有在沿途做下标记,因此迷了路。

老马刚醒悟,已是含泪于九泉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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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马条,一个中年摇滚歌手的人生故事

全文共 5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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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北京22年了。来北京之前,我是一个石油工人,干过修井,干过测井工。在新疆克拉玛依的油田单位,你只要有工作,什么都不愁。比如说你结婚了,他会根据你年龄的大小,给你分配一套房子,年轻小就小一点,年纪大就大一点,只要拿结婚证就给你钥匙。

1991年,我刚好20岁。有一天晚上,没吃饭,喝白酒。从晚上八九点开始,喝到半夜三四点,喝醉了就睡着了,睡了几个小时,就疼得不行了。到了早晨天快亮的时候,实在疼得受不了去医院。医院一诊断,胃有一个针眼大小的孔,还没有完全但上就要穿透。救护车就拉走了,拉到更大的医院然后直接管子一插。那次住了20天左右,出院的时候,签字就行了,不需要付一分钱。这不算事,我们那儿喝胃穿孔的人一大把。新疆那边,民风就那样。

后来我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事,我这一辈子就完了,拿工资,干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一个工作。比如说测井工,3天就学会了,但我要干一辈子。

那时候我就喜欢音乐,我们有一个乐队叫穿山甲,加我5个人,我是这个乐队的主唱。我喜欢唱歌,但不会弹吉他。我觉得弹吉他太酷太帅了,得骗多少小姑娘,所以想学吉他。

1994年,我带了5000块钱来北京。好多朋友劝我,别去了。我说,我去吧。当时想,学会了我就回去单位。

到了北京,我就去王府井买了把吉他。买吉他的时候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哥们,我跟他聊,我说,哥们你是玩摇滚的吧?他说,是啊。我说,那太好了,我是新疆人,我刚到北京。你们家那附近能租到房子吗?他说,有,我们家那附近有房子。我说,我在你们家附近租个房子,咱们一块玩音乐吧。我就背着吉他到他家附近,他帮我找了一间30多平的小平房,两间屋子带院子,一年的房租是2000块钱,我直接付了他一年的。我买一电炉子,小碗,小盆,每天煮点面,买一包花生。那哥们没事干,我们俩就喝酒,聊天,开始生活了。

我想我得学吉他,我报了一个班,借他的自行车,从姚家园骑到北二环的北太平庄,跟一个老师学吉他。学了一堂课,我发现他不好好教,学生太多,他给你比划比划就完了。我觉得不划算,自己在街上随便买了本教材练。结果一练我发现这东西很简单,就是数学题,不到半年我就弹得很好了。我当时特别生气,一堂课80块钱。

我每天练8个小时的吉他,太快乐了。虽然每天吃面条,但是你可不知道,当新的东西你去掌握去驾驭了以后,那种刺激是特别特别兴奋的。那时,我觉得自己太充实了,然后开始尝试写歌,用几个和弦,写点歌词,觉得可美了。现在听那些歌,特别烂,全是破流行歌,里边很多别人的痕迹。比如听齐秦听得比较多,包括唱腔都有点像齐秦的。

我到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在安定门外。有一个叫韩尚楼的石锅烧烤,吃完饭以后,可以到一个钢琴走廊里面喝点酒,听听音乐。客人可以随便点歌,点首歌,我们就给他伴奏,他唱。

最早我弹吉他,后来那个钢琴手弹累了,说我教教你吧,我累的时候,你可以帮我一下。我说,好。我就会弹了。后来我总让他休息,总是我来弹伴奏。钢琴上有一只高脚杯是放小费的,一晚上,差一点挣五六百,好的时候一两千,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呢。在那里我干了一年多。

我挣了钱,晚上就到酒吧里把它喝掉。我的朋友在魏公村开了一家叫“栗正”的酒吧。晚上一两点,我下班,打一车就到那喝酒去了。玩高兴了,冲上去唱歌,然后下来接着喝酒。

我喜欢那个感觉,基本上天天醉,多飞,活到自己一个世界里面。我倒没想过今天我不要去喝醉了,我也从来没去规划。我是一个比较随性的状态,当下最重要,只要是快乐的就行,我不去想以后怎么样。你把当下的每一时每一刻过好了,那你这一生其实都是很快乐的。

1994年,黄燎原办了一场新民谣新歌试听会,是中国首届“不插电”流行音乐会,在北京展览馆。我写了一些歌,参加了演出。李延亮是某一个乐队的吉他手,我就认识李延亮了。我觉得他吉他弹得太棒了,他也觉得我的音乐不错,而且我们都住在鲍家街43号。他帮我录小样,带我去老狼家让老狼听,老狼一听,牛逼。那时老狼住在军博,和我隔一条马路,我和老狼认识了。那时校园民谣特别火,老狼挺红的,他介绍我去几家唱片公司,包括红星生产社,大地唱片,但是很不幸,他们都没看上我。

95、96年那会,舌头来北京。有一个朋友告诉我,这个新疆乐队特别棒,可以认识一下。然后跟他们认识,都是老乡,聊得特别好,没事在一块烂喝。吴吞那会还是这个样子,走到哪儿不爱说话,闷着的那种,你一说就点点头,也不知道是真对还是假对。

当时,北京有很多地下酒吧。一到周末,我到里边看演出,哇,太刺激了,都是顶级的乐队,那会儿的状态太好了。我看的最多的是舌头,现场太棒了。到现在我也认为,没有几支乐队能够超越舌头,他们的表演形式、节奏、设计、思想,超越这个时代太多了。比如说我超越个十年,那他们至少超越了一百年。

1995年的一个晚上,我睡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一下明白什么是摇滚了,摇滚是一种信仰。第二天我把之前写的所有烂歌,全撕碎全扔掉。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一个傻逼,一个土鳖,俗得他妈不行了。那天晚上什么也没发生,就是睡了一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是傻逼。

在这之前,我关心的是外边的人喜欢什么,忽视了自己的感觉。从那以后,早上起来,我问自己的灵魂两遍,你到底要什么。慢慢地,改掉了很多装逼的东西,变得真正的所谓的真诚吧。我开始写每一个作品都一定是我内心真实想表达的东西。

1998年,李延亮介绍我认识麦田的几个人,宋柯什么的。我给他们听小样,他们觉得还不错挺有意思的,给我很多鼓励。我把自己的歌整理整理,花了一年时间,录了六首歌,因为我自己花钱录的,没钱了,我想算了六首就六首吧,拿给唱片公司听一听。我就寄了麦田一份卡带。

过了几天,宋柯给我打电话,说我听你的东西了,你来公司吧。那时麦田在亚运村,我就去了。去了以后,老宋说,你的歌我听了,我觉得非常非常好。我这有一份合约,你看看,你要觉得合适,咱们就签吧。我说,我不懂这个。他说,那你把合约拿走,找个律师看一看,有什么你觉得需要改的,我们可以改可以商量。我说,好。哪有什么律师,我拿合同去找我一哥们。我那哥们根本没看合同,说,你傻逼,赶快签,多好。那时麦田有朴树,叶蓓,音乐总监是高晓松。当时给我的条件特别好,你只要签了,给10万块钱。那会儿,10万可是个钱。

当时老宋跟我讲,他有一个项目叫红蓝白,法国有个电影《蓝白红》三部曲,都是爱情电影特别浪漫的,老宋看完这个电影,想搞一个组合,红蓝白是朴树,叶培和尹吾。他觉得尹吾不太适合,我刚好是适合这个。就是我一张唱片,朴树一张唱片,叶蓓一张唱片,分别是红蓝白,是一个系列的。

签约以后,宋柯陪我把后面的5首歌全部录完,录完以后就准备出片了。但是这时候突然出了一件事,耽搁了一年多。直到2001年6月,我再去找宋柯。当时我穿了一拖鞋,大裤衩,去朝阳门的华纳总部。那会儿宋柯把公司给卖掉了,叫华纳麦田。我推门进去,老宋说,这样吧,你这个事,现在不好弄,我现在都在打工,你的唱片先等一等。然后给了我一笔钱叫我买身衣服去。好吧,那算了吧,我就走了。

到了2002年,唱片也不发,钱也花光了,女朋友也跟我分手了。她看我不行,没戏了。当时我们一块在通县那边买了套房子,首付一块付的,月供1500,连房贷都还不起。我想,算了,房子我也不要了,给女朋友吧。

2003年春天,我去了广州。我一个哥们在那边,也是搞音乐的。我在广州前前后后待了两年半,接散活,干一些户外秀。

在那儿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大学生,挺好的,特别干净,跟我颠沛流离到处跑。我自己有原创音乐,便宜点的几千,一万的演出,也去接也去做,带着乐队坐着火车这种。去过新疆、云南、大连,好多地方。后来我回北京,我跟她讲,你来北京嘛,她不来,她离不开广州。没办法,分手了。

但是在广州我也没丢掉我的原创音乐,我告诉那帮人,我有好多歌,咱们排练排练,这些歌很有价值,但是没几个人听我的。我在广州也挺颓的,跟一帮人在一块喝酒,但是大多数时候我跟他们格格不入。在广州的那帮音乐人只想着怎么去挣钱,没有理想,我不一样,我只不过暂时换个地方,换个心情,换个环境,骨子里是热爱艺术热爱音乐的。他们看我觉得这人是一个疯子,想法非常不切实际,但我也无所谓,他们觉得我有病,我觉得他们有病。我经常跟他们在一块喝着喝着,摔门而去,我说你们就是一帮傻逼,走了。这没什么,他们就是傻逼,我只不过说了句实话而已。

2005年,我在广州录了一张唱片。录好了以后,我想广州我待不住了,广州的音乐氛围不好。它是以流行歌,粤语歌为主。整体的文化氛围一点都不先锋,很保守,我不喜欢。我告诉哥们,我回北京,你跟我一块回北京吧。他说,我不去那个地方,到了那个地方,人会饿死的。我说,那好吧。我买了张火车票,自己就回来了。

回北京反正还是挺亲切的,但感觉满目疮痍。这个城市是个工地,天天都在盖,到处尘土飞扬的,跟刚打完仗一样。可能你离开很久了,你回来再看就跟废墟一样。这个城市盖了三十多年了,从我94年来就开始拆,到现在还在拆,还在盖。

狼哥知道我回来了。回来以后我找老狼,我给老狼听了一下那张唱片,老狼听了以后说,你还成了。我说,怎么了?他说,你看这歌多好。里边有《花》,有《封锁线》这些歌。他说,太牛逼了。我说,真的吗?

老狼是我的伯乐,他特别懂音乐。这个家伙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文艺中年,他不爱喝酒,不爱参加那些局,爱看书,听音乐,这是他最大的爱好。

有一天晚上老狼给我打电话,他说,马条,今天晚上万晓利发唱片,咱们一块去。我就认识卢中强了。老狼介绍我,说这是马条,你要把他签了,你就齐了。老卢当时签了苏阳和万晓利,老卢说,行,那你明天到公司来吧,我听听你的歌。

第二天到公司,我给他一个CD,他听了半首没听完,啪关了,咱们签约吧。我说什么?他说,咱们签吧。我说,我得把太合麦田的约先解掉,我的约还在宋柯那呢。因为后来老宋给我打电话,说我们现在叫太合麦田了,不叫华纳麦田了,你回来吧,给你发唱片。回来了以后,还是不发唱片,按兵不动。那会是2004、2005年,李宇春最火了,他说李宇春赚钱,又做李宇春。

我跟老宋说了。老宋说,那好,不好意思,这么多年,把你也耽误了,赶快跟别人合作吧。2007年,我和卢中强签约。签了十三月以后,演出就多了,演出多了以后,乐迷慢慢就多了。有人开始听我的歌,比如《封锁线》。做民谣,卢中强是第一个,他是一个拓荒者。“民谣在路上”演出,我们是一帮音乐民工,挑着乐器,坐着火车,除了西藏,新疆,剩下的地方都去过了。一周演两次,一年五十多场这么演,很辛苦但是很快乐。有一次在西安一个音乐厅,老狼压轴,唱《恋恋风尘》,万晓利冲上去跟他一块跳舞,俩人抱在一块。我在台下看,当时也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卢中强是一个有理想的文艺型老板,有情怀,也爱喝酒。我,万晓利,苏阳,那个时候在一块状态差不多,现在都有一些变化了。万晓利现在就是一个快成仙的状态。苏阳是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算是对自己人生有些规划,变得更理性一些,而我可能因为家庭这些,我是这三个里边可能最世俗的一个。

2012年,就是跟一个姑娘待着还可以吧,顺其自然,结婚了。她是中央美院的老师,教设计。2013年,小孩出生。做父亲对我改变太大了,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不行,觉得一定要给孩子创造特别好的氛围,一定要给他留些什么。性格也软得一塌糊涂,见到小猫小狗都怜爱得不行,见不得任何虐待动物或者对小孩、老人不尊敬。音乐上也是,变软了。

2014年,我参加中国好歌曲。导演找过我好几次,我犹犹豫豫的。我怕去了以后,以前喜欢我的那些人觉得我怎么样怎么样的。说白了,这个圈子挺抵触上电视这种。在他们看来,只要你上了,就是投降妥协了。所以我特别犹豫。

后来我儿子出生了。我脑袋一下就变了,我要给他留下一些什么,哪怕是种纪念,我想干嘛顾虑那么多呢?孩子我都敢生,有什么不敢做的。

我们这种人是拎着皮箱想跑的。有两次冲动,都到那了,拎着箱子准备走。我有一个朋友叫王凡瑞,他也参加这个节目,他劝我不要走,我就留下了。参加节目之前,我说,导演,如果这些导师都没有转身,千万不要播,不要有任何宣传。导演说,如果你没被转身,我一定不会播。

去了以后,没想到挺幸运的,反响挺好的。在那里,我认识了好多新生代的音乐人,非常棒。参加完这个节目,反倒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我觉得好的秀是能够锻炼自己的,再找我我一定去的。为什么不去呢?给你一个机会,让你锻炼锻炼自己,你干嘛要拒绝呢?

1994年,我到北京,想好好做自己的音乐,有一天站在舞台上尽情地把它释放出来。一年后,我就彻底断了回家的念头,我想,来北京来得太对了。虽然很苦,我学到了新的东西,对我的刺激很大,我的整个思想、灵魂都在燃烧。

我想我60岁的时候,一定会火遍天下的,不着急。60岁,我老老的,穿个花衬衣,见了小姑娘,飞个媚眼,多牛逼。一张口是那种很低沉的,特别范。这是我喜欢的一个目标,所以在走的过程中,无论多么艰难和辛苦,对我来说都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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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人生的哲理故事:你汽车里有100匹马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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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有一个老印第安人,一夜之间发了财,他上买来了一辆超豪华的旅游轿车。每天四处闲逛,去看老伙计,以看以前小镇子上的老邻居。

那时候轿车有两个备用胎,可是老印第安人为了更加引人注目,又装备了四个备用胎,这样他的车在个小镇是最长的了。即使他不能看到每一个人,也会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到他。

有一次雨后他又开始出行,不小心误进泥塘,怎么也上不来。路边不时有人停下脚步,好地向这边张望,g甚至有人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什么。老印第安人非常恼怒,他叫住旁边一个小伙子:臭小子,快过来帮个忙!

小伙子走过去,也不着急,而是走到老印第安人的面前,比划着。

老头嘟嘟囔囔着,从裤子深深的兜口掏出一把快生了锈的钥匙,小伙子把钥匙轻轻插进汽车的锁孔,汽车开动了,很容易地就开出了泥塘。

原来,老印第安人这辆轿车是用两匹马来拉动,他从来也没有开动过。汽车的发动机完全正常,而他从没有学会把钥匙插进去启动打火。怪不得过路人在笑,他们笑老印第安人,他的汽车里有100匹马准备就绪,昂首待发,可他只用外面那两匹马!

相信外在的微弱的火星儿,而忽视自身可以燎原的火把,其实这样的错误我们又何尝没有犯过?当我一个朋友遇到一点坎坷,不惜百里之外云找算命先生以图改变运程,突然就想到了这个故事,他汽车里的100匹马是不是也在哀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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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马的寓言故事:人马牛狗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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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因为严寒交迫,非常痛苦,便请求人给他们庇荫和保护。人亲切地接待他们,生起火来,让他们温暖,也毫不吝蔷地给马饱吃燕麦,又给牛喂足稻草,同时拿出他自己桌上的肉给狗饱餐一顿。他们感激得很,就决定尽各自的力量,来报答人的厚恩。因此,他们三个各自将自己特异的本质赠送给人。马选择最早的初年并将自己的特性送给人们。所以每个人在青年时代总是乐观上劲,积极进取;牛选定第二个时期,因此入在中年时代,都是埋头工作,勤俭积聚自己的资财;而狗的特性就奉献给人最後的一段时光了,於是老年人较重情义,守家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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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成语寓言故事:心不在马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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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故事是文学体裁的一种。含有讽喻或明显教训意义的故事。它的结构简短,多用借喻手法,使富有教训意义的主题或深刻的道理在简单的故事中体现。

【心不在

赵襄王向王子期学习驾车技巧,刚刚入门不久,他就要与王子期比赛,看谁的马车跑得快。可是,他一连换了三次马,比赛三场,每次都远远地落在王子期的后面。

赵襄王这下可不高兴了,他于是叫来王子期,责问道:“你既然教我驾车,为什么不将真本领完全教给我呢?你难道还想留一手吗?”

王子期回答说:“驾车的方法、技巧,我已经全部教给大王了。只是您在运用的时候有些舍本逐末,忘却了要领。一般说来,驾车时最重要的是使马在车辕里松紧适度,自在舒适;而驾车人的注意力则要集中在马的身上,沉住气,驾好车,让人与马的动作配合协调,这样才可以使车跑得快,跑得远。可是刚才您在与我赛车的时候,只要是稍有落后,你的心里就着急,使劲鞭打奔马,拼命要超过我;而一旦跑到了我的前面,又时常回头观望,生怕我再赶上您。总之,您是不顾马的死活,总是要跑到我的前面才放心。其实,在远距离的比赛中,有时在前,有时落后,都是很正常的;而您呢,不论领先还是落后,始终心情十分紧张,您的注意力几乎全都集中在比赛的胜负上了,又怎么可能去调好马、驾好车呢?这就是您三次比赛、三次落后的根本原因啊。”

赵襄王赛车时心不在马,终致失败的教训说明: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专心致志,集中精力,掌握要领,不计功利,努力将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过于患得患失,为名利所累,往往会事与愿违,把事情的结果弄糟。

【各有所长】

甘戊出使齐国,前去游说齐王,走了几天来到一条大河边,甘戊无法向前,他只好求助于船夫。

船夫划着船靠近岸边,见甘戊一副士人打扮,便问:“你要过河去干什么?”

甘戊说:“我要到齐国去,替我的国君游说齐王。”

船夫满不在乎地指着河水说:“这条河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缝隙而已,您都不能靠自己的本事渡过去,您怎么能替国君充当说客呢?”

甘戊反驳船夫说:“您说的并不对呀。您不了解世上的万事万物,它们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规律,各有各的长处,也各有各的短处。比方说,兢兢业业的人忠厚老实,他可以辅佐君王,但却不能替君王带兵打仗;千里马日行千里,为天下骑士所看重,可是如果把它放在室内捕捉老鼠,那它还不如一只小猫顶用。宝剑干将,是天下少有的宝物,它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可是给木匠拿去砍木头的话,它还比不上一把普通的斧头。就像你我,要说抡桨划船,在江上行驶,我的确远远比不上你;可是若论出使大小国家,游说各国君主,你能跟我比吗?”

船夫听了甘戊一席话,顿时无言以对,也似乎长了不少知识。他心悦诚服地请甘戊上船,送甘戊过河。

若只是拿自己的长处去指责别人的短处,那就太片面了。

【打草蛇惊】

南唐时候,当涂县的县令叫王鲁。这个县令贪得无厌,财迷心窍,见钱眼开,只要是有钱、有利可图,他就可以不顾是非曲直,颠倒黑白。在他做当涂县令的任上,干了许多贪赃枉法的坏事。

常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王鲁属下的那些大小官吏,见上司贪赃枉法,便也一个个明目张胆干坏事,他们变着法子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巧立名目搜刮民财,这样的大小贪官竟占了当涂县官吏的十之八九。因此,当涂县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个个从心里恨透了这批狗官,总希望能有个机会好好惩治他们,出出心中怨气。

一次,适逢朝廷派员下来巡察地方官员情况,当涂县老百姓一看,机会来了。于是大家联名写了状子,控告县衙里的主簿等人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种种不法行为。

状子首先递送到了县令王鲁手上。王鲁把状子从头到尾只是粗略看了一遍,这一看不打紧,却把这个王鲁县令吓得心惊肉跳,浑身上下直打哆嗦,直冒冷汗。原来,老百姓在状子中所列举的种种犯罪事实,全都和王鲁自己曾经干过的坏事相类似,而且其中还有许多坏事都和自己有牵连。状子虽是告主簿几个人的,但王鲁觉得就跟告自己一样。他越想越感到事态严重,越想越觉得害怕,如果老百姓再继续控告下去,马上就会控告到自己头上了,这样一来,朝廷知道了实情,查清了自己在当涂县的胡作非为,自己岂不是要大祸临头!

王鲁想着想着,惊恐的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他不由自主地用颤抖的手拿笔在案卷上写下了他此刻内心的真实感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写罢,他手一松,瘫坐在椅子上,笔也掉到地上去了。

那些干了坏事的人常常是做贼心虚,当真正的惩罚还未到来之前,只要有一点什么声响,他们也会闻风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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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话作文:马和驴的故事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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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贞观年间,有人开了一家磨坊,并从集市上买来一头驴跟一匹,把它们关在家中一个不见天日的小磨坊里。这人让驴子跟马做自己的苦力,天天驱赶着它们绕着石碾子没日没夜地转。

面对这种遭遇,驴子彻底失望了,它想,完了,完了,自己的余生注定要在这里度过了,于是,它不断伸长脖子,发出刺耳哀鸣。磨坊主是个脾气暴躁的人,每当听到驴的叫声,就会冲进磨坊用棍子或鞭子对着它一顿猛抽。磨坊主的态度让驴子更加悲哀,时间不久,它就变得骨瘦如柴了。

马却不然,虽然它跟驴子干着一样的活儿,但它从没忘记自己的理想,在日复一日的机械运动中,它一直告诫自己,只要能够吃苦耐劳、不偷懒、不断努力,自己就一定能够冲出这小黑屋,重新走进广阔的天地纵情驰骋。于是,马在黑暗中卖力地工作,整日的操劳不但没有把它拖垮,反而使它更加膘肥体壮、四肢矫健。

终于,机会来了。一心向佛的唐王下定决心,让玄奘到西天取经,并下旨在百兽中为其选一坐骑。后来的事情想必大家都知道了,经过千挑万选,最后,玄奘选择了那匹膘肥体壮、吃苦耐劳的马。于是,唐王下诏,将马赐予玄奘,封号白龙马。马随玄奘西去,一路历经坎坷,取得真经,获如来佛赐金身。而驴子仍旧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小磨坊里,日复一日地围着石碾不停地转啊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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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猫、狗和马之间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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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富翁家里养了一只和一只,还有一匹。每天晚上猫都会捉老鼠吃,而狗则在家门口看门,一有小偷来就叫。马每天早上一早要去送货。

一天晚上,猫按时在家捉老鼠,马在安安静静地睡觉,准备明天早上去运货;狗在家门口看着。突然,一个黑影鬼鬼祟祟地向家门走来,狗立刻叫了起来,狗的叫声把老鼠吓回了洞中不敢出来;猫吃不到老鼠感到很饿,就去找狗。马也被狗的叫声惊醒了,根本无法入睡,也去找狗。猫对狗说:“你刚才的叫声让老鼠不敢出洞,我就没饭吃了!你说怎么办?”“嗯。”狗还在想办法时,马也说道:“你的叫声把我惊醒了,让我睡不着觉,明天怎么有精力去运货?”“那。”狗实在没办法,只好说:“以后晚上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叫了,不打扰你们总行吧?”“好吧!”猫和马答应了。

第二天晚上,又来了一个小偷,这次狗说什么也没叫,小偷便静悄悄地把富翁家的钱偷了一半,家里的粮食也被偷光,老鼠都没吃的了,猫根本添不饱肚子,狗也吃不到几块肉,马被主人就要卖了,因为没有货可运了。

终于,猫、马和狗知道要顾全大局,才能幸福相处!可惜,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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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马有关的成语故事

全文共 4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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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是代步工具,不仅能够上场杀敌,还长得十分英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与马有关的成语故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马首是瞻

春秋时,晋国联合齐鲁等国一起伐秦。晋国大将荀偃任三军统帅,指挥联军。联军人多心杂,到了泾水边谁也不肯先渡河。后来鲁军带头泅渡,联军才随后跟上。

秦军为了阻止联军渡河,悄悄在河里投下毒药。联军饮了河水,大批士兵中毒身亡。于是,人心惶惶,联军乱作一团。几天后,联军才渡过泾水在榆林扎营。

荀偃下令道:“明天鸡鸣出兵,唯余马首是瞻!”联军说:“干吗都要跟着荀偃的马头跑呢!”荀偃哭笑不得,只好随他们各行其是。

(二)老马识途

公元前663年,齐桓公应燕国的要求,出兵攻打入侵燕国的山戎,相国管仲和大夫隰朋随同前往。齐军是春天出征的,到凯旋而归时已是冬天,草木变了样。大军在崇山峻岭的一个山谷里转来转去,最后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归路;虽然派出多批探子去探路,但仍然弄不清楚该从哪里走出山谷。时间一长,军队的给养发生困难。

情况非常危急,再不找到出路,大军就会困死在这里。管仲思索了好久,有了一个设想:既然狗离家很远也能寻回家去,那么军中的马尤其是老马,也会有认识路途的本领。于是他对齐桓公说:“大王,我认为老马有认路的本领,可以利用它在前面领路,带引大军出山谷。”齐桓公同意试试看。

管仲立即挑出几匹老马,解开缰绳,让它们在大军的最前面自由行走。也真奇怪,这些老马都毫不犹豫地朝一个方向行进。大军就紧跟着它们东走西走、最后终于走出山谷,找到了回齐国的大路。

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熟悉情况,能在某个方面起指引的作用。

(三)马踏飞燕

马踏飞燕为东汉青铜器,形象矫健俊美,别具风姿。马昂首嘶鸣,躯干壮实而四肢修长,腿蹄轻捷,三足腾空、飞驰向前,一足踏飞燕着地。一匹躯体庞大的马踏在一只正疾驰的小燕子背上,小燕子吃惊地回过头来观望,表现了骏马凌空飞腾、奔跑疾速的雄姿。其大胆的构思,浪漫的手法,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令人叫绝。

艺术家巧妙地用闪电般的刹那将一只凌云飞驰、骁勇矫健的天马表现得淋漓尽致,体现出汉代奋发向上、豪迈进取的精神。

该作品不仅构思巧妙,而且工艺十分精湛;不仅重在传神,而且造型写实。按古代相马经中所述的良马的标准尺度来衡量铜奔马,几乎无一处不合尺度,故有人认为它不仅是杰出的艺术品,而且是相马的法式。

(四)马马虎虎

宋代时京城有一个画家,作画往往随心所欲,令人搞不清他画的究竟是什么。一次,他刚画好一个虎头,碰上有人来请他画马,他就随手在虎头后画上马的身子。来人问他画的是马还是虎,他答:“马马虎虎!”来人不要,他便将画挂在厅堂。大儿子见了问他画里是什么,他说是虎,次儿子问他却说是马。

不久,大儿子外出打猎时,把人家的马当老虎射死了,画家不得不给马主赔钱。他的小儿子外出碰上老虎,却以为是马想去骑,结果被老虎活活咬死了。画家悲痛万分,把画烧了,还写了一首诗自责:“马虎图,马虎图,似马又似虎,长子依图射死马,次子依图喂了虎。草堂焚毁马虎图,奉劝诸君莫学吾。”

诗虽然算不上好诗,但这教训实在太深刻了,从此,“马虎”这个词就流传开了。

(五)塞翁失马

东汉班固的《通幽赋》,有一句“北叟颇知其倚伏”的话,即提示了它的寓意。靠近边塞的地方,住着一位老翁。老翁精通术数,善于算卜过去未来。有一次,老翁家的一匹马,无缘无故(大概是雌马发情罢)挣脱羁绊,跑入胡人居住的地方去了。邻居都来安慰他,他心中有数,平静地说:“这件事难道不是福吗?”

几个月后,那匹丢失的马突然又跑回家来了,还领着一匹胡人的骏马一起回来。邻居们得知,都前来向他家表示祝贺。老翁无动于衷,坦然道:“这样的事,难道不是祸吗?”老翁家畜养了许多良马,他的儿子生性好武,喜欢骑术。

有一天,他儿子骑着烈马到野外练习骑射,烈马脱缰,把他儿子重重地甩了个仰面朝天,摔断了大腿,成了终身残疾。邻居们听说后,纷纷前来慰问。老翁不动声色,淡然道:“这件事难道不是福吗?”又过了一年,胡人侵犯边境,大举入塞。

四乡八邻的精壮男子都被征召入伍,拿起武器去参战,死伤不可胜计。靠近边塞的居民,十室九空,在战争中丧生。惟独老翁的儿子因跛脚残疾,没有去打仗。因而父子得以保全性命,安度残年余生。所以福可以转化为祸,祸也可变化成福。这种变化深不可测,谁也难以预料。

(六)指鹿为马

秦二世时,丞相赵高野心勃勃,日夜盘算着要篡夺皇位。可朝中大臣有多少人能听他摆布,有多少人反对他,他心中没底。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准备试一试自己的威信,同时也可以摸清敢于反对他的人。

一天上朝时,赵高让人牵来一只鹿,满脸堆笑地对秦二世说:“陛下,我献给您一匹好马。”秦二世一看,心想:这哪里是马,这分明是一只鹿嘛!便笑着对赵高说:“丞相搞错了,这里一只鹿,你怎么说是马呢?”赵高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请陛下看清楚,这的确是一匹千里马。”秦二世又看了看那只鹿,将信将疑地说:“马的头上怎么会长角呢?”赵高一转身,用手指着众大臣,大声说:“陛下如果不信我的话,可以问问众位大臣。”

大臣们都被赵高的一派胡言搞得不知所措,私下里嘀咕:这个赵高搞什么名堂?是鹿是马这不是明摆着吗!当看到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两只眼睛骨碌碌轮流地盯着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两只眼睛骨碌碌轮流地盯着每个人的时候,大臣们忽然明白了他的用意。

一些胆小又有正义感的人都低下头,不敢说话,因为说假话,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真话又怕日后被赵高所害。有些正直的人,坚持认为是说明书而不是马。还有一些平时就紧跟赵高的奸佞之人立刻表示拥护赵高的说法,对皇上说,“这确是一匹千里马!”事后,赵高通过各种手段把那些不顺从自己的正直大臣纷纷治罪,甚至满门抄斩。故事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

成语“指鹿为马”比喻故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七)伯乐相马

传说天上管理马匹的神仙叫伯乐。在人间,人们把精于鉴别马匹优劣的人也称为伯乐。

第一个被称作伯乐的人本名孙阳,他是春秋时代的人。由于他对马的研究非常出色,人们便忘记了他本来的名字,干脆称他为伯乐,一直到现在。

一次,伯乐受楚王的委托,购买能日行千里的骏马。伯乐向楚王说明,千里马少有,找起来不容易,需要到各地巡访,请楚王不必着急,他尽力将事情办好。伯乐跑了好几个国家,仔细寻访盛产名马的燕赵一带,辛苦倍至,但还是没发现中意的良马。

一天,伯乐从齐国返回,在路上,看到一匹马拉着盐车,很吃力地在陡坡上行进。马累得呼呼喘气,每迈一步都十分艰难。伯乐对马向来亲近,不由走到跟前。马见伯乐走近,突然昂起头来瞪大眼睛,大声嘶鸣,好像要对伯乐倾诉什么。伯乐立刻从声音中判断出,这是一匹难得的骏马。

伯乐对驾车的人说:“这匹马在疆场上驰骋,任何马都比不过它;但用来拉车,它却不如普通的马。你还是把它卖给我吧。”驾车人认为伯乐是个大傻瓜,他觉得这匹马太普通了,拉车没气力,吃得太多,又骨瘦如柴,于是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伯乐牵走千里马,直奔楚国。

伯乐牵马来到楚王宫,拍拍马的脖颈说:“我给你找到了好主人。”千里马像明白伯乐的意思,抬起前蹄把地面震得咯咯作响,引颈长嘶,声音洪亮,如大钟石磐,直上云霄。楚王听到马嘶声,走出宫外。伯乐指着马说:“大王,我把千里马给您带来了,请仔细观看。”

楚王一见伯乐牵的马瘦得不成样子,认为伯乐愚弄他,有点不高兴,说:“我相信你会看马,才让你买马,可你买的是什么马呀,这马连走路都很困难,能上战场吗?”

伯乐说:“这确实是匹千里马,不过拉了一段车,又喂养不精心,所以看起来很瘦。只要精心喂养,不出半个月,一定会恢复体力。”楚王一听,有点将信将疑,便命马夫尽心尽力把马喂好,果然,马变得精壮神骏。楚王跨马扬鞭,但觉两耳生风,喘息的功夫,已跑出百里之外。

后来千里马为楚王驰骋沙场立下不少功劳。楚王对伯乐更加敬重了。

(八)青梅竹马

李白是唐朝最有名的大诗人,他有一首诗,是描述男女孩子彼此玩得很投机的情形;其中有两句是这么说的:“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青梅竹马”这句成语,就是从这两句诗中得来的。它的意思是说:小孩子们聚在一起,感情很好,很少发生过打架、吵架的事情。

小朋友,当我们在引用这句成语的时候,还应该注意到描述的对象是谁,如果是同一个家庭的兄弟姊妹,或者是已经成年的知己朋友,就不太适合了。

那么,“青梅竹马”到底用在什么人身上最适合呢?它通常是指男女各一人,在孩童时代就已经奠定很好的友谊,等到双方都长大了,由于常有机会接近的缘故,自然而然的,就发生了情爱的事情。

这句成语,也可以用来追述两个成年人以往的感情,虽然他们都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因为是追述他们的童年往事,所以,仍然可以引用。

其实,广泛一点来说,这句成语对于人数和性别,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例如:有一群小孩子,大家聚在一块儿,彼此都很好,这样就可以说是“青梅竹马”,而不必特别去理会是男是女,或者是人数的多少了。

(九)走马看花

唐朝中期,有位着名的诗人孟郊。他出身贫苦,从小勤奋好学,很有才华。但是,他的仕途却一直很不顺利,从青年到壮年,好几次参加进士考试都落了第。他虽然穷困潦倒,甚至连自己的家属都养不起,但他性情耿直,不肯走权贵之门。

他决心刻苦攻读,用自己的真才实学,叩开仕途的大门。唐德宗贞元十三年(公元797年),孟郊又赴京参加了一次进士考试,这次,他进士及第了,孟郊高兴极了。

他穿上崭新的衣服,扎上彩带红花,骑着高头大马,在长安城里尽情地游览。京城美丽的景色使他赞叹,高中进士的喜悦又使他万分得意,于是,他写下了这首着名的《登科后》诗:

昔日龌龃不足夸,

今朝旷荡恩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首诗把诗人中了进士后的喜悦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成为千古名句。

(十)车水马龙

“车水马龙”这则成语是从马太后诏书中的话简化而来,它形容车马往来繁华热闹的场景。

这个成语来源于《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问起居者,车如流水,马如游龙,仓头衣绿,领袖正白,顾视御者,不及远矣。

东汉名将马援的小女儿马氏,由于父母早亡,年纪很小时就操办家中的事情,把家务料理得井然有序,亲朋们都称赞她是个能干的人。

十三岁那年,马氏被选进宫内。她先是侍候汉光武帝的皇后,很受宠爱。光武帝去世后,太子刘庄即位,就是汉明帝,马氏被封为贵人。由于她一直没有生育,便收养了贾氏的一个儿子,取名为刘旦。公元60年,由于皇太后对她非常宠爱,她被立为明帝的皇后。

马氏当了皇后,生活还是非常俭朴。她常穿粗布衣服,裙子也不镶边。一些嫔妃朝见她时,还以为她穿了特别好的料子制成的衣服。走到近前,才知道是极普通的衣料,从此对她更尊敬了。

马皇后知书识理,时常认真地阅读《春秋》、《楚辞》等着作。有一次,明帝故意把大臣的奏章给她看,并问她应如何处理,她看后当场提出中肯的意见。但她并不因此而干预朝政,此后再也不主动去谈论朝廷的事。

明帝死后,刘煌即位,这就是汉章帝。马皇后被尊为皇太后。不久,章帝根据一些大臣的建议,打算对皇太后的弟兄封爵。马太后遵照已去世的光武帝有关后妃家族不得封侯的规定,明确地反对这样做,因此这件事没有办。

第二年夏天,发生了大旱灾。一些大臣又上奏说,今年所以大旱,是因为去年不封外戚的缘故。他们再次要求分封马氏舅父。马太后还是不同意,并且为此专门发了诏书,诏书上说:“凡是提出要对外戚封爵的人,都是想献媚于我,都是要从中取得好处。天大旱跟封爵有什么关系?要记住前朝的教训,宠贵外戚会招来倾覆的大祸。先帝不让外戚担任重要的职务,防备的就是这个。今后,怎能再让马氏走老路呢?”

诏书接着说:“马家的舅父,个个都很富贵。我身为太后,还是食不求甘,穿着简朴,左右宫妃也尽量俭朴。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下边做个样子,让外亲见了好反省自己。可是,他们不反躬自责,反而笑话我太俭省。前几天我路过娘家住地濯(zhuo)龙园的门前,见从外面到舅舅家拜候、请安的,车子像流水那样不停地驶去,马匹往来不绝,好像一条游龙,招摇得很。他们家的佣人,穿得整整齐齐,衣眼绿色,领和袖雪白,看看我们的车上,比他们差远了。我当时竭力控制自己,没有责备他们。他们只知道自己享乐,根本不为国家忧愁,我怎么能同意给他们加官进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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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马的成语故事三:汉血马经典故事

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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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以前脖子流出的汉有红色物质,像流血一般,故称之。中国古代称为 「大宛马」、「两极天马」,现称为「阿哈马」。 二千年前,世界马种处于原始土种状态,中亚土库曼斯坦干旱少雨的沙漠绿洲中,已曾有十分优秀的快马——汉血马。

张骞出塞发现了汉血马。当张骞向汉武帝汇报大宛马后,武帝便命张骞带百余人的使团去了大宛国(今土库曼斯坦)求马,带一尊黄金马的模型,希望以此重新换回大宛马。结果大宛国不允,归途中汉使被杀,金马遇劫,大宛国是一封闭小国,并不知中国的强大,此种行为使汉武帝大怒,逐作出武力取马的决定,从此爆发了两次大宛马战争。

李广利将军率兵数万人首次惩罚失利,第二次大获全胜,大宛国献出三千匹马给汉朝,二次战争始得大宛马,可见汉朝重视马匹到何种程度。当今纯血种中含有百分之二十多的汉血马血统,而今汉血马是最长寿马,可活到二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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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诚信故事:陈尧咨偿值取马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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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翰林学士陈尧咨很喜欢养,家里也饲养着很多马匹。后来,他买了一匹烈马。烈马脾气暴躁,不能驾驭,而且踢伤咬伤很多人。

有一天早晨,陈尧咨的父亲走进马厩,没有看到那匹烈马,便向马夫询问,马夫说:翰林已经把马卖给一个商人了。

陈尧咨的父亲问:那商人把马买去做什么?

管马的人说:听说,是买去运货。

陈尧咨的父亲又问:翰林告诉那商人这是匹烈马吗?

管马的人说:哎,老爷,要是跟那个商人说了,这匹马又咬人又踢人,人家还会买吗?

陈父很生气地说:真不像话,竟然还敢骗人。说完就气呼呼地转身走了。陈父找到儿子就问:你把那匹烈马卖了?

陈得意的说:是啊,还卖了个高价呢!

父亲生气地说:混帐东西,你身为朝廷重臣,竟敢骗人。

陈说:爸,我又没强迫他买,马是他自己看中的,他愿意买,我就卖了。这哪里是骗他。

父亲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这是匹烈马呢?

陈尧咨嘟囔着说:马摆在那里让他随便看,他自己看不出这马性子烈,这可不怪我。

父亲更生气了:你这么多年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难道你没听说过《不欺买主》的故事吗?

儿子摇摇头。父亲说:都是我的过错,你小的时候,我光顾着教你读书诵经,很少教你怎么做人。现在我就给我补补课,教你如何做人。唐朝在武则天执政时,有一位宰相叫陆元方,他想卖掉东京洛阳城里的一所房子,一切手续都办好了,只等着买房子的人来交钱。买房的人来交钱时,陆元方说,这房子哪里都好,就是没有出水的地方,那个人听了,立刻就说这房子他不买了。买主走后,陆元方的儿子和侄子们都埋怨他,而他却说,你们也太奇怪了,难道可以为了钱欺骗别人吗?

儿子听了很惭愧地低下了头。父亲又接着说:你手下那么多驯马的高手都管不好那匹马,一个到处流动的商人怎么能养得了它?你不把事情告诉他,这不明摆着是在欺骗人家吗?

陈尧咨听后羞愧地说:爸,您别生气了,我知道是我做错了,我这就去把买马的商人找回来。

于是陈尧咨亲自找到那个买马的商人说明了原因,把钱退给了买马的人,自己把马牵了回来,一直把那匹马养到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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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成语故事之四: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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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时,丞相赵高野心勃勃,日夜盘算着要篡夺皇位。可朝中大臣有多少人能听他摆布,有多少人反对他,他心中没底。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准备试一试自己的威信,同时也可以摸清敢于反对他的人。

一天上朝时,赵高让人牵来一只鹿,满脸堆笑地对秦二世说:“陛下,我献给您一匹好。”秦二世一看,心想:这哪里是马,这分明是一只鹿嘛!便笑着对赵高说:“丞相搞错了,这里是一只鹿,你怎么说是马呢?”赵高面不改色心不慌地说:“请陛下看清楚了,这的的确确是一匹千里好马。”秦二世又看了看那只鹿,将信将疑地说:“马的头上怎么会长角呢?”赵高一看时机到了,转过身,用手指着众大臣们,大声说:“陛下如果不信我的话,可以问问众位大臣。”

大臣们都被赵高的一派胡言搞得不知所措,私下里嘀咕:这个赵高搞什么名堂?是鹿是马这不是明摆着吗!当看到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两只眼睛骨碌碌地轮流盯着每个人的时候,大臣们忽然明白了他的用意。

一些胆小又有正义感的人都低下头,不敢说话,因为说假话,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真话又怕日后被赵高所害。有些正直的人,坚持认为是鹿而不是马。还有一些平时就紧跟赵高的奸佞之人立刻表示拥护赵高的说法,对皇上说,“这的确是一匹千里马!”

事后,赵高通过各种手段把那些不顺从自己的正直大臣纷纷治罪,甚至满门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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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秦琼卖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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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末年,在济南府当差的山东豪杰秦琼受命来潞州办事,不幸染病于店中,所带盘费俱已耗尽。无奈之中,牵着他心爱的坐骑黄骠到西门外的二贤庄去卖。

秦叔宝将黄骠马拴在庄南大槐树下。 单雄信听说有人卖马,便去相马。秦叔宝早在山东就听说单雄信是一条好汉,只是眼下穷困潦倒,羞于颜面,难以通报真名实姓。偏偏单雄信听说卖马人是济南来的,便请他到府上吃茶,还顺便打听仰慕已久的山东好汉秦叔宝。秦叔宝谎称:“员外打听的人正是小弟同衙好友。”雄信闻知他与叔宝是朋友,随即修书一封托交叔宝,并付了马价纹银三十两,外加程仪三两,不在马价数内,还取潞绸两匹相赠。

却说秦叔宝瞒得了单雄信,却在潞州酒楼上邂逅了另一条好汉,他叫王伯当。王伯当告知了单雄信,害得雄信到处寻找秦叔宝。后来两位英雄终得相识,单雄信盛情款待,让叔宝在二贤庄精心养病八个月。离别时单雄信为其黄膘马配上了金镫银鞍,并以潞绸、重金相赠,从此二人结下莫逆之交。随后二人在推翻隋王朝的农民起义中同仇敌忾,为起义军创造了不可磨灭的业绩。唐朝兴起后,秦琼终身保唐,单雄信则抗唐到底。尽管单、秦二人后来分道扬镳,但患难中结下的兄弟情谊始终如故。《说唐》中的“秦琼建祠报雄信”,说的就是秦琼闻得擒了雄信,飞马来救。走到跟前,头已落地。叔宝抱住雄信的头,跪在地上,悲痛欲绝。后将雄信夫妻合葬在洛阳南门外,起造一所祠堂,名为“祠堂”,以报潞州知遇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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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马的故事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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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远古时期冷兵器时代,它是驰骋在沙场的英雄,有很多英雄因为有了它才流芳百世,让世人而传颂,它在战争为这个国家社稷做出不可磨灭的功勋,有句俗话说:“路遥知力,日久见人心。”我们都知道它的名字——马!

它是草原上的英雄,它是人类的朋友,对它的赞美有很多。

在远古时期冷兵器时代,它是驰骋在沙场的英雄,有很多英雄因为有了它才流芳百世,让世人而传颂,它在战争为这个国家社稷做出不可磨灭的功勋,有句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都知道它的名字——马!

楚汉之争的霸王项羽有匹跟随他南征北战的宝马,他自刎乌江时,也跟随他死了,也就是马对自己主人的忠心是永不改变的。

人们对马有了几千年的认识了,古人类时就有驯马的人,说明人类的文明与马是不可分割的。我们要学习马的坚韧不拔的意志。35作文网

记得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被仇家追杀所有的兄弟都死了,只有自己活着,但是仇家还不放过他,把他追杀到一望无际的沙漠。他在沙漠中走了三天三夜,终于在饥渴难耐中昏倒了,第二天他醒来时竟奇迹般地发现自己没有死去,原来是他的马用他的匕首划破自己的蹄子,用血为他止渴。

马的精神是高贵的,特别是他那坚贞不渝的品格,让这些美好的精神和品质在我们心中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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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马有个故事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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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认识,马是最老的交通工具,马也是十二生肖之一,马还能帮人们干活,所以马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很高。 我家也有两匹马,一匹马身上的毛是白色的,另外一匹身上的毛是黑色的,白马是爷爷留下来的,黑马是买的。我最喜欢白马,因为它比黑马忠心,还能看家呢! 有一天晚上,我们刚刚睡下,就听见黑马和白马在叫,叫声还很急迫,还有蹄子刨地的声音,“嗒嗒嗒”,爸爸以为马的缰绳开了,急忙跑出去看,一推开门就看见有两个人从墙上跳下去,原来是小偷,马发现了他们,挣开了绳子,用他们的蹄子吓跑了小偷。 还有一次,爸爸妈妈去山上抓蚕,白马的绳子开了,我又不敢靠近它,便在屋子里看电视,看着看着,我好想上厕所,可去厕所要经过马棚,马蹄我怎么办呢?就在我着急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拿着一把青草放到马的面前,可无论我怎么把草靠近它的嘴边,它就是不吃,而且还一副准备打架的样子,哼!真是不知好歹,我把草使劲往地下一,气呼呼的准备回屋,刚一转身,呀!上院的狼狗在我身后,我最怕它了,这下我可完了,我死定了,我呆呆的站在那里,这时只见马加快了速度“嗖”的一声和我擦肩而过,像狼狗奔去,我一下子晕了过去,我醒来后看见白马正在舔我,白马看见我醒了,就到处跑好像很高兴,我把草都给了它,这下白马开心的吃起来,从那以后,我和白马成了一对好朋友。寂寞时,我会和白马玩耍,空闲时,我帮白马挠痒痒,伤心时,我会和白马说说话,我爱你,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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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马钓鱼王500字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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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年的夏天,村子里都会有比赛钓鱼的。要参加钓鱼的选手可真不少呀:小狗、小兔、小猫……。报名时间快要结束了,小熊猫裁判要收拾东西回家了,这时小急匆匆地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说:“我要报名,我要报名!小熊猫说:“你先在五天之内,钓上一条大鱼来,我要是看见你钓上一条大鱼来,我会让你参加比赛的!”小马高兴地说:“没问题! 小马回去就开始练习。一只小鸟落了下来,问小马在干什么,小马说:“我参加了钓鱼比赛,所以正在练习呢!小鸟开始为小马加油,但是小马没有一次能钓上一条大鱼,它伤心极了。于是到了晚上,小马拿了两根棒棒糖去和大象伯伯换了一条最大的鱼。

到了早上,小鸟看见了小马钓上了一条大鱼,高兴地说:“小马你真棒,钓上了一条真么大的鱼。但是作者没拍到这样的场景,真遗憾!”这时,小熊猫裁判和小鸡记者来了说:“一点也不遗憾,昨天晚上我一直盯着你呢,你是不是真的捉到鱼,我录的可是一清二楚,你只能参加明年的比赛了!”小马红着脸低下了头,小鸟对小马说:“你别伤心,你一定能成功!”小马说:“我一定能钓到大鱼的!” 小马因为这次作弊,去掉了比赛资格,但是小马没有放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小马在第二年的比赛中,钓上了一条大鱼,获得了“钓鱼王”这个称号!

[小马钓鱼王500字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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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张汶祥刺马的故事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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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张汶祥为什么要刺杀新贻?说来话长。让我们了解一下这段历史吧!

1870 年 8 月 29 日,有一顶八人抬的蓝呢大轿从江宁府衙门抬出,轿中坐着两江总督马新贻,轿前有一队兵丁,手执武器,沿路喝道。

两江总督的大轿为什么从江宁府衙门抬出?以前的两江总督府在太平天国时期是天王府,太平天国失败后天王府被清兵烧毁,一时修复不起来,新上任的两江总督只好暂借江宁府衙门作为总督行辕。清朝规定,每月初将校兵丁以练习骑马射箭作为月课,今天是农历初三,总督大人要到校场去检阅。

大轿走出衙门后不久,忽然从路旁人群中冲出一个老人,头顶状纸,大声喊冤。

清朝政府有明令,地方官员遇到拦路喊冤的人,必须停轿接状,以示关怀百姓疾苦,所以大官外出,遇到拦路喊冤的人是常事。轿前的护卫人员接过状低,递给总督。马新贻摘下墨晶眼镜把状纸草草看了一遍,叫兵丁将喊冤人带回衙门。轿子刚要抬起,突然间也不知从哪里跳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手执四寸匕首,落地站在轿前,将匕首从马新贻胸膛刺入,断骨穿心,马新贻惨叫一声,倒在轿里死了。

护卫人员、一阵大乱,刺客本可趁乱逃走,但他没有逃,站着对护卫人员说:“我叫张汶祥,刺杀马新贻与这位拦路告状的老人无关。”

张汶祥为什么要刺杀马新贻?说来话长。

这张位祥是安徽合肥人,出身农家,从小就喜欢练武术。十八岁那年参加太平军,属侍王李世贤的部下。经过南征北战,成了侍王一员骁将。

1860 年,清兵掘壕围困天京,太平军总部告急。太平军各路将领挥师救天京。侍王李世贤主攻天京城东小水关,张汶祥率先攻破清军江南大营,乘胜追击清将张国梁,张国梁逃到丹阳时落水身亡。由于这次战功,张汶祥被提升为左营主将。后来战争形势对太平天国越来越不利。

1864 年天京陷落,天王洪秀全自杀,宣告太平天国灭亡。这时候,张汶祥已随侍王的军队从湖州入江西,一路转战到福建,部队已所剩无几。张汶祥与结拜兄弟曹二虎、石锦标商量,决定离开队伍回安徽,投奔捻军首领张宗禹。当时张宗禹的部队驻扎在安徽的西阳集,从蒙城到涡阳都属于张宗禹的势力范围。

捻军是太平天国的一支友军,后来归属太平天国,但仍保留了自己的军事结构特色,由几十个人组成一组叫“小捻子”,一二百人一股叫“大捻子”,集合起来就叫捻军。

捻军首领张宗禹十分欢迎张汶祥等三个人的到来,立刻给予重用,委派他们三个人各领西部捻军下属的五百人的大股。

张汶祥、曹二虎和石锦标所领的三股捻军都驻扎霍丘。霍丘与合肥交界,张汶祥的部队经常与安徽巡抚唐松下属马新贻的军队交战。

马新贻曾经做过合肥知府,后来合肥被太平军的翼王石达开攻陷,马新贻被革职。巡抚唐松体察旧情,委派他担任各乡团练,改编了地方的地主武装,归他统辖。这些部队根本就没有战斗力,与张汶祥几次交战都是屡战屡败。张汶祥掌握了马新贻的底细后,决定活捉他。

合肥属平原地区,战败后便于逃走,不容易将马新贻活捉。张汶祥决定,以后与马新贻交战时佯败,引他追击,乘机把他引到霍山、六安一带崇山峻岭之中,一举生擒。马新贻得胜气骄,以为捻军粮草已尽,丧失了战斗力,所以一直追入深山,这时突然金鼓齐呜,张汶样率领一支人马断了马新贻的后,经过一场恶战,果然活捉了马新贻。

张汶祥坐在石头上,两名捻军把马新贻押到。张汶祥喝道:“马新贻!你狗胆包天,就凭几个鸡零狗碎的乡勇也敢与本军交战,今日被擒,你要死要活?”

马新贻说:“本府不幸中计,唯死而已,不必多说。”

张汶祥哈哈大笑:“你不过是个团练,什么‘本府’,你那个知府早被你主子革掉了。好吧,既然要死,那我就成全你!”说完抽出刀架在马新贻的脖子上。

[张汶祥刺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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