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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半命题作文【通用20篇】

拥有却不懂珍惜,失去了,才后悔莫及,人生最令人悲哀的莫过于此!下面小编带来的是______半命题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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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感恩为主题的命题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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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这个词语我们并不陌生,在生活中,每个地方都可以听见这个词语,但我们并没有明白这个词语的真正含意,它并不是要你用巨大的付出来献给别人。感恩就是对养育这么多年的爸爸妈妈的一句:“您辛苦了!”对帮助过你的人的一句:“谢谢!”。爸爸妈妈每天早出晚归的挣钱,来让我们读书,给我们买学习用品,买吃的东西和穿的衣服,我们应该感谢他们,有一件事,是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在快要开学的那几天,我对爸爸说:“爸爸,马上要开学了,我要去买书包和学习用品,有本子、黑笔……等我说完,爸爸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而且第二天就帮我去买。我的心里十分高兴,一点儿也没有想为爸爸省钱。等爸爸买回来以后,我发现爸爸买的书包我不喜欢,便十分不高兴,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不自觉地说出了这样几句话:”你们就是怕我背脏了要洗,所以才帮我买这种难看的书包。“爸爸妈妈也没有说什么话就出去了。晚上,我想了一下我所说的话觉得非常后悔,也很伤心。爸爸辛辛苦苦赚钱,帮我买了这个书包,我不但没有感谢他,反而对他发火,我真是不应该。

今年感恩节,我想为爸爸妈妈每人都准备一张贺卡,而且是我亲自做,写上我想对他们说的话,然后,准备的漂漂亮亮的送给他们。

只要每个人都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他人,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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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生中考半命题作文那份爱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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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没试图想过父母对我十多年关怀的这一份情感,然而在长途汽车上我被这首老歌所打动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拥有的却不知道珍惜。当某一天,某一个音符触动到我们心灵的时候,终于会引起激情爆发。 I never tried to think about the emotion that my parents cared about me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but I was moved by this old song on the long -distance car.In fact, each of us is like this, but what we have, we dont know how to cherish.One day, a certain note touched our soul, and finally caused a passionate outbreak.

记得有一次,我和父亲吵架了,我用极其粗暴的语气回报了他。在一场热战以后,又开始了冷战。我赌气,不吃饭了。那时父亲的脚被扭伤了,可他却走了几公里的路为我买来平常最爱吃的汉堡,而且父亲知道我不吃凉了的汉堡,就放在大衣内的口袋里,用极其平淡的语气说:“吃吧!”当时我的心就像被刀割了似的,我使劲咬着嘴唇不让我的泪水涌出来。我的心有些冰凉,我捧着汉堡,这汉堡还是热的,在这冷与热之间,我才真正的体会到父亲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无私的爱,父亲就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我实在咽不下云这平常最爱吃的汉堡。泪水落在汉堡上成咸的拌着苦涩吞了下去。

那次我本想自己偷偷地溜出动,可被父亲发现了,他硬要送我到车站,在路上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我感到平常那么近的路,现在竟是那么遥远。我真希望快点到车站。

我上了车,本想打开书背课文却在书中夹着一张我和父亲去年去香山游玩的照片,我的眼睛润湿了,我的眼前浮现出在父亲膝下成欢美丽岁月如花一般展显眼前。我赶紧向窗外看去,车已出车站很远了,早已不见父亲的身影。

车厢里有人公放起那首《辇辇鹊歌》。原来离别总是美丽的,即使是眼泪,幼稚和无知也许是触摸不到这种美丽的错误。过去几十年总以为自己长大得足以忽视这种情感。这种的美丽在父亲看来只要它在我就永远是个孩子。父亲无微不至的爱,是这一生中最美好,最最温柔,最最无瑕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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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我学会了为题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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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会了做面条】

在一个欢快的周末。我吃了姥爷做的一碗香喷喷的面条。我吃完之后对姥爷说:“我想和你比试一下,看看谁做的面条技术更高一些。”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拉着姥姥进了厨房。在姥姥的帮助下,我们迅速将厨房变成了面条加工厂。我们拿来一碗面粉,再向里倒了一些水,用筷子不停的搅拌,直到面粉差不多都粘在一起了,变成了一个大面团。之后把面团放到面板上揉了起来。我们大约揉了一分钟。姥姥说现在这个面已经很成型了。接下来我和姥姥将面团揉成了差不多手腕样粗的长条形,它大概有我的小臂那么长。姥姥说:“现在我们就可以擀面条儿啦。”接下来的过程和我本来想就有点不一样了。我们先把这一段长条形的面切成小段,再把小段揉成圆球,压扁后再用擀面杖将它擀成一个大圆饼。姥姥先是擀完的大面饼折了起来。我发现原来和我脑袋一样圆的大圆饼被折成了手掌大小的小面被子。姥姥说折完后再切就可以切出很长的面条了。姥姥一边说着还一边给我示范了一下。姥姥右手拿刀,左手压着面。“当当当……”看姥姥这熟练的刀法,要是在古时候一定是个武功高手,哈哈。

我一边仔细观察着姥姥的每一个动作,一边用心记着。转眼间,姥姥已经切完了大部面条。她把面前成堆面片拿起来一抖。哇!它们瞬间变成了无数个像小泥鳅一样的小面条。

我已经看得热血沸腾了,激动地对姥姥说:“剩下的我来。”于是迫不及待的拿起一个大面饼,学着姥姥的样子将它折了三折。姥姥对我这些动作还算满意。可当我拿起刀时确发现,我越是躲着刀,刀就越是对着我的手指使劲呢!姥姥一看赶紧过来指导我,让我把手指蜷起来,用手指关节顶着刀就不会切到的手了。

我按照姥姥的指导,一步一步精心的操作。虽然没有姥姥切的那么快那么好,但是也不赖嘛。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带着一头的汗水和得意的笑容把所有的面片都切完。它们在面板上站的整整齐齐的,像是等你我检阅的士兵。

20多分钟后,厨房里传出香喷喷的面条的味道。我似乎感觉这味道里好像还夹着不少劳动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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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自画像四年级命题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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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教室里看到一个浓眉大眼、又瘦又小的男孩子在扔水瓶子或在“追杀”几个同学的话,那就是我了。

我有一头乌黑的寸发,黑发下面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的眉毛很浓,也很黑。在右边的鼻子和脸上有一颗痣。我的个子不是很高,只有1。37米,我的皮肤偏白。

同学和老师提起我,都会想起我的标志——大嗓门。有一次,我去交数学作业,碰到语文老师。语文老师让我去检查一下语文作业。我一回到教室,就大声吆喝:“拿出语文作业,要检查了。”因为声音太大,就连在隔壁办公室的语文老师也听得一清二楚。

我有一个朋友,它日夜陪伴着我,形影不离,它就是——记忆力好。

有一次,老师抽查背古诗文。全班几乎全军覆没,连班长也“光荣牺牲”了。只有我,单枪匹马地“杀”出了重围。老师表扬了我,我觉得这除了和我记忆好有关,我觉得的聪明和爱看书让我占有极大的优势,因为它们常让我快速地消化了老师讲的古诗知识。

虽然背古诗让我在同学面前很自豪,但有时却让我觉得很孤独。我真心希望大家都能把古诗背出来,因为这是我们中国的经典。

虽然我记性好,可是家人都说我早在一年级,就和粗心这个坏东西杠上了。我希望以后我能把粗心的坏毛病改掉。

这就是嗓门大、粗心、记忆力好、爱看书的我,您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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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原来我也很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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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到三年级时,我无功无名。什么赞扬都没有,比赛也最多进了初赛,就无功而返了。

有个日子,改变了我对自己的看法。

数学老师宣布:“我们班数学比赛,有我,小张,小李等人参加。

在比赛前,我在一张纸上倒计时。

到了比赛前半小时,我一遍一遍检查铅笔盒,工具是不是带齐了。翻着笔记本,看了公式。心里默背公式,虽然平时记得很好,现在反而不行了,一定是比赛的问题,我尽力不去想比赛,依旧还是一团乱。

“请五年级同学进401教室,403教室考试,通知播送完毕”一声清脆的声音后,我便忐忑地走向考场。

我心里很惧怕,也充满期待。

一张试卷发下来了,一张四面卷,题量不多,可不能轻题,题少则越难。单题分数越高,错一题扣很多分,我心想。

我一步一步做到了计算题。一只拦路虎挡道,我突然想起方程。便迅速把拦路虎解决了,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啊。

我做完了整张卷子,看了看手表,还有20分钟,可以好好检查。

心想:“这卷子也没多难吗!”瞬间,为了验证我话的正确性,硬生生让我查出了2个错,我打消了念头,又认真的检查了试卷。

到了交卷那一刻,心里怦怦跳。生怕自己考差,丢了全班的脸,“无颜见江东父老。”

一出了考场,便和同学们扎堆一起,我说了我有几题答案,同学们没一个说话的,真让我心惊胆战啊。

直到发奖状那天,我一等奖,我才知道,原来,我也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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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三命题作文:毕业的我们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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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已至,光阴流水,又是一年毕业季,还有多少话语在心头,口难开,记忆无需粉饰,光阴从未虚度。

总觉得,因文字而相逢即为人世间最美好际遇。若人生是一场初相遇,素年锦时,你我共一场胭脂醉,不醉不休,不停不止。或许我们不必追问彼此可以陪伴走进一个怎样的未来,又会经历怎样故事情节,或许,再多的情深意重都抵不过岁月的脚步匆匆。又一次回首我们曾走过的路,那时的欢笑还有那时的泪水,那时的一切早就深深印刻在你我的脑海里,不曾忘却,只因记忆里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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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他怎么了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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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是一个可爱、顽皮、勇敢的小男孩,他的笑容像阳光般灿烂。

一次,妈妈让我和弟弟去买菜。我带着弟弟出了小区来到超市,我在挑菜时弟弟就在旁边的零食区走来走去。我选好菜后说:"余泓瑾,走了,我们回家了。"可他还在那里无动于衷目不转睛的看来看去。我知道了弟弟想要买零食,于是我计算了一下价钱发现还剩下5元钱,便走过去对他说:"你可以选一样不超过5元的东西。"他听了眼睛立刻眯成了一个弯月亮,两边嘴角上扬,还拍着小手转了一圈说:"姐姐,你真是个好姐姐。"眉开眼笑像一只开心的小兔子去选零食了。他边跳边看,双手如同小猴子一样在零食区扒来扒去,头也上下左右地转动着,边选边说:"姐姐,你真好,我肯定选一样好吃的给你吃。"突然,他的眼神停在了一包土豆片上,踮起脚尖,指着说:"我要这个土豆片!"我看了一下3元钱就说:"好,那我们买吧!"弟弟笑得眼睛眯成两月亮抱着土豆片跑到收银台,冲阿姨呵呵笑。付钱时弟弟抱着我又说:"姐姐,你真好,我会分你吃的。"付完钱后我提着菜,弟弟抱着他的土豆片蹦蹦跳跳地在旁边欢快地唱着一首小曲。

回到家,我紧张地把菜和剩下的2元、账单给了妈妈。妈妈看了账单问:"你怎么买了一包土豆片呢?我是让你去买菜的。"弟弟见状,笑嘻嘻地拿着土豆片递给妈妈,妈妈也被逗得哈哈大笑。"好吧,下不为例,下次不准买了,不是妈妈不给你们吃,是这个东西不健康。"弟弟笑容满面地伸出小手,朝我比了一个"V"字形的手势,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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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什么让生活更美好半命题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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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一种不会凋谢的花朵,那是微笑。它不分四季,不论南北,只要有人群的地方都会开放。越是高洁的心灵,微笑之花越美。

微笑,就像它的字眼儿一样,着实令人喜欢。当你感到无助和寂寞时,意外的收获一份微笑,你会发觉世间的温情无处不在;当你陷入困境,需要理解和支持时,一份微笑就是一份特棒的礼物。收获微笑是幸福,赠人微笑同样也是幸福,当每一次微笑在你的脸上绽开时,你会感到分外的简便,愉悦,正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生活中的微笑太多了,然而最特殊的就是母亲的微笑,这是任何笑容都无法比拟的,它包含了母亲对女儿纯洁无私的爱,受伤时,这微笑会给我无限的关怀,抹去我的伤痛,脆弱时,它又给我信念,使我坚强,让我信心百倍的应对生活。无论何时,母亲的微笑都是我心中一抹永远的阳光。

其实,只要用心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有微笑,微笑的内涵也所以多了起来,课堂上,教师的微笑是对学生的鼓励和表扬,是教书育人的一种快慰,打谷场上,农民的微笑是最灿烂的,是丰收的喜悦,也是对来年的期望;交际中,微笑就是礼貌,是对对方的理解和尊敬。微笑就是生活的五彩屏上最亮的色彩。

晨练中遇到过这样一次微笑。早晨我在林阴路上跑步,遇见一个小女孩,也许兴趣相投我俩交谈起来,说话间,她的小脸总是洋溢着一朵灿烂的微笑,我问她为什么,她的回答很简单:“教师说了,微笑是给人的最好礼物。”是啊,我怎样没有想到,为什么每次应对别人时,不能送一份微笑呢?于是回家路上,每遇到晨练的老人,我都向他们投以热情的微笑,我发现每个人都送我一份同样的微笑,原先一份微笑会带来无数的欢乐。

如果你很苦恼,我愿意送你一份微笑,抹去你的忧伤,带给你欢乐,如果你遭受了挫折,人愿意送你微笑,给你信心和勇气。

微笑,如春雨一般凉爽,如彩虹一般绚烂,像春花一样可爱,像冬雪给一惊喜。朋友,笑一笑吧,把微笑送给别人,迎接你的会是无数张笑脸,这也就是微笑的美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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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别了,___》半命题中考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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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我的竹蜻蜓》

别了,我的竹蜻蜓。

最近有些心烦,常常想起儿时玩的一个竹蜻蜓,一个我认为的最特别、最有趣的竹蜻蜓。

那个夏天很热,常有暖风相伴。每天中午都有一个小推车从门前走过,上面有卖竹蜻蜓的,大多都是荧绿色纸棍,粉红色飞饼的,但我买的那个与众不同。它的棍子是金黄的,飞饼呢,则是橙色的,在小伙伴们当中,我的最独特,也最让我骄傲。

那天,竹蜻蜓在空中努力飞得高高的,想要让太阳公公给它戴上有成就感的光环。我傻傻地抬着头,看着它在空中打转。就在那一撮橙黄色与太阳重合时,我打了个响亮的喷嚏,接着又是第二个、第三个。在那一瞬间,我下定决心放飞它。我用力狠狠一转,一松手,它头也不回地奋力飞起,一直飞向远方。

我一路小跑,却没能跟上它,只能看着它越飞越远,直到后会无期。后来想想,我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给它取一个属于它的名字,再跟它告别呢!

竹蜻蜓飞走了,似乎把我的沉重心情也带走了。我告诉自己,迈开腿,用力向前跑,一切还来得及。只是,如果你没有经受住生活的考验,属于你的光芒、你的高光时刻不会回头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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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考优秀的半命题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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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高山,高山无语,怀着心事静静驻立;风缓缓的柔情地拂过花园,花儿怀着心事摇曳生姿;风带着满心期待吹过总总流水,流水怀着心事幽咽回旋,风带着疑惑与不解吹落了枯叶,枯叶怀着心事轻舞飞扬无忧无虑的风终也怀着心事吹,吹动了我的心弦,吹乱了我的心绪,吹起了我的心事。

静夜,浴风的窗台上,我抱膝而坐。

闪烁的霓虹,高耸的大厦似乎渐行渐远。

白天里蓝蓝的天像被谁涂了浓浓的一层墨,除了月边不见一点明朗的色调。

就是这样,我一直喜欢这样的夜,朦胧迷茫,全无白天的嘈杂,庸碌。

在这里,我拥有一切,宛若天马行空,驰骋于浩瀚苍穹。

没有任何牵拌,我可以在微风中,抖落满心的疑惑,可以对着明月倾吐深深埋藏的心事。

柔柔的月光洒落一身,腕上那条红色布艺手链,带着我穿越时空,飞到童年。

已无法记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了,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大概上在妈妈怀中。

印象蛇的是五岁的初夏,河岸边的野花盛开,金黄色一片,覆盖在绿色的河岸上。

小河上晨雾没有散尽,宛如我想象中那些随风飘舞的林中仙女,蒙上一层面纱,那么神秘那么美丽。

薄薄的雾笼罩着对岸,他和我并坐在岸边,双脚轻轻拍着水,河水清凉而且有小鱼时不时蹭着我的脚,痒痒的。

“哥哥,对岸好美呀!”

晚风拂过,吹乱了我的散发,也吹动了我的思绪。

多年后,“嗨,好久不见啦,”他的语气透着阳光与活力,却全无儿时的亲切感,埋在心头的种种在见他的第一秒如初春冰雪融化般苏醒,而这句话令万物再次冻结,飞一般的冻结。

我礼貌地颔首微笑。

“是呀”然后在转身的同时,轻轻将他带在我腕上的红手链取下,悄悄塞入口袋。

月光更加朦胧了。

我们儿时的约定还萦绕在心头。

不是说好一起长大吗?不是说好永远做好朋友吗?童言无忌难道是童言无“记”?还是我太认真理不清了。

迷茫中,我回到魂牵梦萦的故地,儿时的乐园。

我是你远游而归的京华倦客,我为你翻山越领,为你风餐露宿,我为你带回的是满满一箱的思念!疲惫和着眼泪猝然而落,裹着我的激动,我的欣喜,我所有所有用语言和文字都无法表达的感慨,还有你的呼吸和我的心跳。

尔后,凝成一枚精致的琥珀,抨在手心,晕晕荡痕宛然可见。

在晚风中,我张开双臂,拥抱着这美丽的夜任散发和裙裾随风飞扬。

心事被抖落在夜色这,愿它随风飞扬,飘至天涯海角。

人生就是一次远行,带着幼稚和天真,带着好奇与渴望,带着惆怅与心事,我勇敢的踏上征程。

旅途中会倏然落泪,会感动不已,辉惆怅迷惘,我的心事与我同行至此,它曾经虽令我疑惑令我忧伤,但在这个成长驿站,它已被放下,我会更加成熟更加理智地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新的道路,走向辉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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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幸福类中考命题话题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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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生活在美好环境中的人,不知道什么是幸福;遭到不幸的人,或许会知道。 Maybe people who live in a beautiful environment do not know what happiness is; people who are unfortunate may know.

置身于幸福中的人,可能觉得自己并不幸福,因为他们都过着幸福的日子,对于陌生的幸福已适应了,就变得没有特殊的意义。渐渐地被遗忘,渴望自己拥有更多与众不同的幸福,渴望会一直延伸下去的。这时幸福的魅力又重现,不过这一切都会变得平凡、平淡、平静。

相对来说,置身于悲惨中的人,他们是多么的渴望幸福啊!一种强大的力量在他们的身后推使着。假如有一天,幸福降临到他们的身上,他们会多么的激动,感谢上帝体恤他们那颗弱小的心灵。享受着这幸福的时刻,同时也学会了珍惜。而他们的生命会因此改变了,变得非凡、生动、充实。

我出生于幸福的家庭之中,家人对我宠爱有加,照顾得我无微不至。我却身在福中不只福,只要遇到一点儿不如意的事情就发起雷霆万火。不过我现在才懂得父母的用心,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我要学会克制自己,做错了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虚心听别人指导。以后,我要报效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对国家有益的人。

穷乡僻壤里的孩子,懂事以后都会明白一个道理:只有顽强拼搏地学习,将来才会有出头之日。所以他们比城市人学习更加努力、更加勤奋。而城市人认为天塌下来有父母撑着,总不担心将来的事。但现在不同了,毕业的大学生都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只能去做蒜皮鸡毛的工作,何况是考不到大学的学生。不论是村里人还是城市人都得去勤奋学习。将来是否幸福就要看你努力奋斗的结果了。

生活在两种不同环境的人,对幸福的渴望都有所不同。幸福来自双手,汗水是幸福的证明。通过双手创造的幸福,没人不认同,也能让自己得到最大的满足。得到幸福的过程是艰辛的,好吃懒做的人是不会得到幸福,相反不懈努力、敢于拼搏的人,幸福最终会降临在他的身上。

我不是最帅气的男孩,却是最开心的男孩。一张普普通通的脸,一双纯真的眼,不因微黄的肤色而懊悔。笑看镜中的我:白衣黑裤,朴素自然,长发下垂,依偎在头上,非常也蕴意温和,同时也宣告叛逆大胆。我是快乐的使者,哪里有我,哪里就有笑声。

我不是最聪明的男孩,却是最乖巧的男孩。父母劳累回到家,我早已准备好热茶,浓浓的香气弥漫在空中。恰如儿子深深的牵挂。虽然一天的功课使我疲乏,歇歇也无人责罚。我忙碌着,心甘情愿把汗挥洒;在学校,我在努力,只想尽心尽力,不为虚荣,只为展示才华。做一个好男孩、好学生,努力走好人生的路。

我不是最淘气的男孩,却是最善良的男孩。单纯意味着简单,不能洞察世事,左右逢源。当今世界日新月异,科技飞速发展,没有智慧,难以立足世界。虔诚地祈祷人人平安、健康,世界和平安定。

我不是最柔弱的男孩,却是最坚强的男孩。大风刮不走我,大雨吓不倒我,我自有根扎土中,勇气充溢在胸膛。别人的赞美鼓励,我会暗自欣喜;他人的无意责备,我会黯然伤心。但我不会骄傲,也不灰心流泪。感动在瞬间,弱中透强,让人生多一分内在的坚强。

我不是最专一的男孩,却是最执着的男孩。固执己见不是我的本性。如果发现犯了错误,我会及时改正。朵朵白云,是我寒冷时的被;浩浩天穹,是我寂寞时的家。风雨兼程,一路泥泞,为的就是这一路执着的信念。

我是幸福的,为快乐、乖巧、善良、坚强和执着,为生我养我的父母,还为呵护我的朋友。秉性赋予了我乐天的性格,父母为我传达亲情,朋友伴我走过十一岁的童年。

幸福是一种感觉,不用去说,高兴就好。但更重要的是要懂得热爱生活,善于发现生活中平凡的美,你就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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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可爱的小狗命题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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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舅舅送我一只小。这只小狗,长着一张又大又圆的脸,一双机灵的耳朵,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机灵的鼻子,加上一张红嘟嘟的嘴巴,凑成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

这只狗才出生几个月,我又没养狗的经验,妈妈只好把它交给我和姐姐一起饲养。

姐姐说:“应该给小狗去一个名字。”

我说:“好,就叫‘红红’,不,还是叫‘布布’。”

姐姐说:“‘布布’,这名字好听,不错,那以后我们就叫它‘布布’吧!”

我摸着它的头说:“‘布布’,你真可爱。”

我又把‘布布’交给了姐姐。

今天,我去看‘布布’,发现‘布布’现在已经是一条活泼健壮的小狗了。

它还认识我,见了我就不停地摇尾巴。

布布我带着‘布布’去玩,一只小虫从他面前飞过,‘布布’的毛发熟了起来。

马上就要走了,我真舍不得‘布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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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如此地热爱___》半命题中考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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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颗单纯的心,怎么也看不懂世俗的眼神,我有一颗爱人之心,怎么也记不得背叛我的灵魂,我有一颗执着的心,想拽也拽不回的拧,我有一颗浪漫的诗心,天真又热情。

——题记

热爱诗,我想当一个诗人,我喜欢诗如河流般地奔放,大海般地汹涌,彩虹般的绚丽,花儿般的柔美。

我热爱诗简洁隽秀,就如我热爱英俊和肌肉,我热爱诗的刻薄辛辣,就如我爱吃的剁椒鱼头,我热爱诗的短小精悍,就如我热爱着的窈窕可人儿。

其实我更爱我的生活能如诗一般的浪漫,诗一般的激情,我也爱如散文一样慢慢诠释诗里的情,画中的境,所以诗和散文都是我的热爱。

散文犹如一个门面,走进里面你会发现有许多的东西,而诗就是最惹眼的那一样物件,它停留在那里,等着你去发现。

散文是少林正宗,四平八稳,而诗则是草莽英豪,宁可抛头颅洒热血,也要亮一下手中的剑,散文和诗都是长在一颗树上的果子,却是两种味道。

我本有一怀疯癫之情,嘻笑怒骂适合我的本性,还是你们想找也找不回的童真,所以我更爱诗,更爱生活中的诗。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诗人,只是可能你是诗人的时间只是那么一瞬间,就如女人在床上的呻吟,虽然是念给蚊子听的,可是她也想念的好听,你能说她不是诗人吗。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这名诗句是出自桃花庵主的桃花庵歌,这位闻名历史的才子之首,用他最最辛辣的诗句对世俗的鉴赏力一个嘲讽,就让我也有大话西游般的梦境,游离于这个尘世的虚拟和现实之间。

我不需要老谋子“英雄”那般的鉴赏力,我只需群众的心声,我要把我生活中深刻的瞬间,放进诗坛里发酵,等到酿成一坛香,再拿出来与人分享。

我热爱诗,我自诩为诗人,只因为我有一颗诗一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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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往年高考命题作文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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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大学一位讲古诗的教授以其幽默另类的讲课风格而成了“网红”。但是,他的讲课方式也受到了一些专业人士的批评和质疑,专业人士指出,他的幽默感含有错误的认识,甚至还消解了诗歌本身的美。因此,我并不认同他这种独特的教学方式,因为弘扬传统文化必须首先保证其内涵的正确性。

教授采用幽默的教学方式确实可以给课堂增添几分乐趣,但其前提条件是要保证所教的东西都是正确的,否则,过程是有趣的,结果却是无知的,甚至是有害的。

教授用“接地气”的幽默为古诗讲解增加了许多不寻常的现场感,这确实是有创意,但却把诗歌原有的意蕴、意境改变了,消解了诗歌本身的美。这不仅是对诗歌的误解,更是对诗人的不尊重。如果诗人或是在穷困潦倒时愁苦伤感,或是在国破家亡时悲痛欲绝,或是在官场失意时忧郁愤懑,而教授却以开心快乐的幽默的方式来讲解,这样不仅不能走进诗歌去感受作者真实浓郁的情感美,甚至还有幸灾乐祸之嫌。

像教授这样因追求形式上的新颖独特而损害传统文化内涵和本质的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常有出现。一是将经典名著改编成影视剧或短视频,譬如有人让《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骑自行车与穿泳装打球的林黛玉一见钟情,卿卿我我。二是在文娱节目中恶搞优秀传统文化,譬如有喜剧演员贾某用花木兰形象去一味地迎合观众低俗的趣味追求。

三是利用图片或绘画扭曲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形象,譬如有人把孔子、老子搞成穿上西装、打起领带的衣服品牌的代言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人为了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或点击率,赚取足够的流量,获得可观的商业利益,极尽标新立异之能事,严重地损害、亵渎了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核,极大地误导了国民。

好在还有不少人仍在认真严谨地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他们将传承的独特方式与文化内涵有机地结合起来。央视剧组用电视片《舌尖上的中国》传承中国传统美食文化;央视节目《中国诗词大会》《经典咏流传》用比赛、演唱的方式来传承中国古诗词文化;综艺节目《上新了,故宫》通过制作一些契合故宫文化内涵的精美物品来传承中国传统建筑文化……这些人用独特的方式正确有效地弘扬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广受国民的肯定、喜爱和追捧。

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稳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我们应该好好地尊重它,弘扬它。我们不需要只有独特的传承方式、却没有正确内容和美感的文化。

我们身为21世纪的青年,更要严谨行事,不要只去追求光鲜亮丽的外在形式,更要注重内在的东西,正如那位教授讲古诗一样,不可为了幽默的有趣而将错误传授给他人。传统文化需要正确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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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在什么中考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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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给我的爱数也数不清,道也道不完。 My mothers love for me is not clear, and the Tao is endless.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还在甜蜜的梦乡中,闹钟在“答答答……”的走着,一声熟悉的叫喊打破了我的梦乡,我迷迷糊糊的看见妈妈站在我的床前,只见她双手插腰,笔直得站在那,我便懒洋洋的说:“干嘛呀,还早着呢,你看才6点半。”“什么6点半,是9点半。”妈妈气呼呼地说。听后我赶紧从温暖的被子里爬起来,妈妈一出房门。

我长叹一口气说:“不就是10点半有节课嘛!用得了这样吗?”我又露出了做事慢悠悠的本性。经过漫长的“旅途”,我终于来到了我的目标—厕所,我才到达时,妈妈又开口了:“陈志逸,你好了没?”她似乎不耐烦了,我随口答了一句:“好了。”我迅速洗完脸,刷完牙,便一看表:“呀!怎么这么晚了?”我又迅速整理好包,准备出门,妈妈又说:“你水瓶不要啦?”我气急败坏地说:“不要了,我要来不及了。

”说完,我便匆匆出门了。终于在辅导班熬过了一节课,可是,我却由于刚才飞奔到学校,除了一身汗,所以口渴难忍,嘴里都快冒烟了,我心想:唉,我真是不听大人言,吃亏在眼前,就在这是我看见教室门口有一个人手里拿着水在四处张望,我仔细一看,是妈妈。

我跑了过去说:“妈妈你怎么来了?”她将水瓶递给我,我接过后大口大口喝了起来,这水可真甜呀!妈妈看着我说,“看吧,你不带水,渴死你了吧。”我胡乱回答了声:“哦!”又喝了起来,没到5分钟,一瓶水喝光了,我抹抹嘴说:“谢谢你妈妈。”虽然我脸上表情没变,但我的心里已经在流感动的“泪”了。

这就是妈妈给我的唉,她是在唠叨中给我了爱。

我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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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活需要什么半命题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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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要担当

我缓缓地走上讲台,大胆地承认:“老师,是我!”

在四年级的一天下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们正趴在书包柜上等待值日生打扫完教室。突然,后面黑板报上美丽的手工作品被我蹭了下来,但是此动作隐蔽得几乎没有任何人发觉,包括我旁边的荆翊桓。我心想完了完了,那可是盛老师与几位女生的倾心之作,花了好长时间才完成的!当盛老师抬头发现精致的手工作品躺在地上时,便愤怒地问是谁,同学们都把目光放在荆翊桓身上,他脸涨得通红,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呀!

盛老师一见又是他,气不打一处来,怒目圆瞪,双手叉腰,鼻孔中喷出粗气,但一句话都没说。荆翊桓委屈得快要哭了,最事,盛老师丢出一句话:“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承认”。这句话像一根针,扎了一下我的心,心情久久不可平复。看着荆翊桓一副比窦娥还冤的样子,我应该主动认错?对,男子汉大丈夫,我再不认错,岂不是错上加错了吗?那时的我,决定下课就向老师道歉,承认错误,不再隐瞒真相。不,不能等到下课,就现在!

于是,我终于鼓起勇气,默默地走到讲台上,忐忑地对盛老师说:“老师,对不起!是我把手工弄下来的,我会想办法把它复原。请您原谅我吧!”当我说完这句话,心中一个沉重的包裹仿佛也落地了。本来我以为会被老师一顿批评,就等待着五雷轰顶……停顿了几秒钟,我又抬头望了望老师的脸,发现原来的愤怒已完全消失。突然她微微一笑并带头与同学们为我的勇气鼓掌……

在日常的生活中,谁没有犯过错误,重要的是我们要有担当,敢于认错,勇于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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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他怎么了半命题作文500字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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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是个书虫。

他平常大多数时间看的是电子书,当然也看纸质书,喜欢读小说,历史书籍,可惜大多数我都看不懂。

老爸的书房里,架子上、书桌上、地面上都满满的堆放着书。老爸已近四十,但读书时的样子看起来却像小孩般如痴如醉。作为一位语文老师,一名知识分子,他是真喜欢读书。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读书可以拓展视野,丰富精神世界。我似懂非懂。

有一天晚上,我在看书,爸爸却无精打采地坐在沙发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突然门开了,妈妈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个快递,说:“这是谁的书呀?”爸爸一听,顿时两眼放光,“嗖”的一声从沙发上弹了起来,紧接着施展轻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的一下飞到门前抢过书,转身就向书房奔去,进了书房,反手一掌把门合上。那时,在沙发上的我被老爸这一连串的动作惊得目瞪口呆。我心想:真是个书虫,看到书就像得到宝贝一样,他该有多爱看书啊!

晚饭时,我见爸爸不出来吃饭便也不去叫他。吃到一半了,他还没出来。我有点生气了,悄悄地打开书房。我站了一会儿,只见他双手捧着书,脸上时喜时悲,偶尔还像梦游一般自言自语,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或者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我走近他,伸出手挡住他的视线,他一把推开我的手。我用双手擒拿住他的书,他五指齐下泰山压顶,我竟毫无还手之力。几分钟后,妈妈破门而入,大吼一声,这才把他擒回饭桌。走出书房,他还双手捧书边走边看,似乎书里面又美食似的津津有味地品着。

第二天早晨一起床,他就兴奋地跑过来跟我说,他把那本书看完了。我为之一振:怎么可能,那么厚的一本大书!仔细一问,他竟熬夜看到凌晨四点多才睡觉。

我很纳闷,书真的能那么让人入迷吗?不过看到老爸那样子,估计真有这个神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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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考优秀的半命题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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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路过那一条美食街,我的内心总被那一只只鲜红的龙虾勾引着,一阵阵鲜味扑鼻而来,望见那“忆口香”龙虾店门口那些顾客正坐在圆桌津津有味的啃着穿骨香的龙虾,我似乎也有一种身不由己的感觉。

今天,不知怎么的,爸爸也开始怀念起那永久美味的龙虾来,好几次都嚷嚷着要品味一下,妈妈劝不过爸爸,只得由着他去,一路赶到了菜市场,只为了一个目的,买龙虾,现在的龙虾越来越贵,每斤卖到了15元,我偷偷往里一瞄,嗨!

这龙虾的脑袋真大,难怪它在同伴的背上爬上爬下,相互纠缠着,好像为什么事而闹不合似的,谁也不放过,它们就在这里三抓两挠,缠在了一起,等爸爸把它们一快儿夹上来。

我原以为爸爸会只买一斤就好,一斤对他来说足够了,犯不着用这个来扫我们大家的兴,结果他用30元钱买了2斤。

兴高采烈的回到家里,吃完晚饭,爸妈都在商量着着怎么做龙虾,最终决定由爸爸下厨。

我靠在房门静静的瞧着,只见他倒下一堆油,烧红稍后放下一大堆洋葱,一小丁点大蒜和生姜,还生一点小米椒等配料,放在锅里爆炒,直至鲜红发黑。

不一会儿,爸爸端着一大盆鲜红的龙虾来到我面前时,我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哇噻!今天是我阳历的生日!6月2日,正是这个吉利的数字,我们全家坐在餐桌旁也像他人一样津津有味味儿的啃着,就算是在空壳龙虾,我也会细细的品尝,因为这里面有一股特别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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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值得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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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去追求的梦想,往往取决于内心的选择。遵从于内心的声音与呼喊,会让你有意料不到的精彩。

我的梦想是做一名白领——一名白领,具有天生的统治欲,大家都服从于你的安排,你的一道指令。一名白领,是辛苦与劳累的,但,当你看到成功时,你会认为自己的辛苦与汗水没有白费。一名白领,是一名忙碌的人,就像陀螺,转来转去。却又很充足。我知道,做一名白领,很难需要有很大的勇气,需要面对上司的批评与同事的眼光……但,我不会放弃,因为,那是值得我去追求与努力的!有勇气,才会有尝试,有尝试,才会有成功!

其实,一开始,我是认为白领,很累很苦,不愿意去追求。可,当看到许多白领是让大家仰视,尊敬时。我认为,一名白领并不是那么累,只要真正爱上自己的工作,你会每天开开心心上下班的。人最初的梦想,总是感觉遥不可及。但,拼搏,追求之后,你会认为它值得你去追求,值得你去拥有它。如果梦想很美好,那就用心把它变为现实,让它值得被我们拥有。

有梦想,就应该有想法与行动。如果想去追求它,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用心读书。2。多学一些课外知识与社会知识。3。增强自己的数学水平(要不然数错了小数点……亏大了)。4。多学外语知识(以便跟别人交流)。5。交多一些朋友(提高人际关系)这一些,如果能做到我想,终有一天,梦想会成真的。其实,值得自己追求的梦想,很少,想要找到,那请遵守内心的选择。倾听内心的声音。梦想,其实需要一定的基础,就像有扎实的根,才会有美丽的鲜花。一名白领,在公司叱咤风云,让所有人倾听你的方案,你的建议,那其实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梦想,往往那么美好,但,如果光有梦想,没有行动,那也没有用的。

有勇气,才会有尝试,有尝试才会有成功。既然有值得自己去追求的梦想。那就冲吧!不做到,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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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自画像四年级命题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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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普普通通的男生,身高1。5米,体重只有70斤,爸爸着急的不行,天天说我太瘦了,揭了皮就是骨头。妈妈则说我上辈子是只松鼠,两颗门牙比门还大。

我特别要面子,每天早晨都起得挺早,就是想着能早点到学校。可是有一次,因为我那可爱的弟弟,到学校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几分钟,打开车门,我就往学校跑去,此时我的心情,用心急如焚这个词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跑到教室坐下来,急的我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下课了都不想出去玩。

我呢,有两大爱好,一是看书,二是打篮球。

我特别喜欢看历史和古诗类的书籍。爱看书到什么程度呢?有好几次,我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然后一直熬到爸爸妈妈都睡了,再打开灯,小心翼翼的把放在枕头下的“藏书”拿出来,跑到上铺津津有味地看起来,都忘记了时间。

我也喜欢打篮球,一见篮球就有一种“别拦我,我要拿到它”的冲动。一听学校有篮球队,我马上报名去参加选拔。上篮球课时,老师让我和一个老队员单挑,比赛开始,我率先发球。谁知刚开场对手就如出山猛虎一般扑向我,但我反应快,运球躲开了,他又扑上来,挡住了我。我运球前进,一个合理冲撞,把他扛开了,然后一个后撤步投篮,耶!进了!我赢了,老师把我选进了篮球队。

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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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这件事告诉我半命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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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窗外石墙上那一根根互相缠绕的藤蔓和蔓上那一朵朵素净淡雅的金银花,我不禁又一次对这顽强的生命肃然起敬,生命的伟大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说出的。

几年前,我去同学家玩,回来时,带回几粒同学赠与的金银花种子,妈妈不以为然地把它们随手扔在院墙墙角,胡乱覆了点土便没再管它。我也从一开始的天天观看到逐渐把它遗忘——看来花草能从我手中活下来只能是一个传说了……

种下花种的那天正是初秋,不久的霜降便把大地冻了个结结实实,又过了几天,如约而至的大雪便把世界变成了一片银白。我对金银花能够成活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几个月后,冰雪溶化,春天来了。我开始像往年一样打扫这荒废多时的院子。不过,与往年不同,在我打扫墙角时,几点绿色引起了我的兴趣:“这是什么呀?”就在我问出这句话的同时,突然想起金银花,没错!这是金银花的种子发芽了!我立刻高兴地跳起来,手舞足蹈。但很快,春天的姹紫嫣红又让我把它忘记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都没去管过它。任它在那石墙根下自由生长。因为从不给它浇水,它的根扎得极深,一次毫无征照的狂风,把其它种在院里的花草都连根拨了出来,只剩这墙角的金银花。

我有点关注金银花了。但因为学习任务比较忙,我没有太多时间去看它。

又过了几个月,当初那几株小绿苗已经长得藤蔓繁茂。

一天我去看它,却没忍住,一下子笑了出来:“哈哈!我还以为会有多好看呢!没想到是这样一堆丑东西!”我看它的眼神里充满了嘲讽。确实,这些金银花远看没什么,但一离近了,就会发现:深绿色的藤蔓上有数不清的小勾勾,看上去皱皱巴巴,细纹密布,像一张老人的脸。我越看越觉得它丑,索性就不再看它。

秋天来了。

一天早晨,正因成绩而烦恼的我去开窗透气,忽然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感觉一切烦恼都离我而去。

我急忙睁大眼睛搜索香味的来源。

只见不远处的院墙上,在那深绿色的藤蔓上,多了这一点那一点的金色和银色。

是金银花开了!我急忙冲出去细细端详。

只见在那老丑的蔓上,开着零零星星的金银花,晨露还未完全退下去,却显得金银花更加美丽。几片绸缎般富有光泽的花瓣,敏感地轻颤着流苏般柔软的花穗,细密地遍布着雪乳般滋润的花粉。它们凝然静立,却在晨露的衬托下闪烁着宫殿般辉煌灿烂的光芒。

那一瞬间,我呆住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花。那一瞬间,我明白了生命的坚强与伟大。

我为我曾经的浅薄感到惭愧。

现在,我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这一片金银花,心里对生命的伟大而感到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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