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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十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热门3篇】 作文20篇

等待,其实是一种幸福,因为,有了等待就说明有希望,父母等待孩子的成长,学生等待学业的完成,人们等待理想的实现……因为等待,人生才会这样的多姿多彩,绽放光芒。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等待的漫画作文吧。下面是开学吧给你们分享的一些2015年第十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热门3篇】 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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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望江影友联谊会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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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花海·水韵雷池"——望江县首届油菜花系列赏游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引导下,目前已为望江的旅游业打开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为了更好地巩固成果,充分发挥摄影在推广地方旅游文化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配合 2016年4月16日下午举办的“美丽中国·安徽之旅《中国摄影报》走进望江影友联谊会(擂台赛)”活动,《中国摄影报》走进望江影友联谊会现场摄影展将于4月16日在活动会场展出,现向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主题:

反映望江县的油菜花、山水风光为主,以及望江特色的人文纪实作品。

二、征稿时间:

2016年3月31日~4月5日。

三、征稿要求:

1.各地摄友均可投稿,每人投稿不超过5幅。2016年3月31日以前在望江历次展览中展出过的作品不参加这次展览。入选的作品,作者将获得印有作者本人作品的精美画册1本(价值300元左右)。

2.作品创作时间原则上不受限制,但鼓励2016年新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

3.作品采用电子文档投稿,数据文件jpg格式,文件不低于3M。每幅作品文件采用“作品标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4.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协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且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承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投稿邮箱:651773517@qq.com.,联系人:李老师.13909663677

主办单位:望江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望江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望江中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联河米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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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湖北交投“畅美谷竹”高速公路摄影大赛启事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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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通秦楚,脉动鄂西北。谷竹、十房、郧十高速公路湖北省2014年建成通车的重点高速公路项目,它们对实施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两大战略,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改善中西部山区交通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三条高速公路沿线自然环境优美,人文景观遍布,具有鲜明的美学特色。

为展示我省山区高速公路建设成就,树立行业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高速公路的了解和认识,谷竹、十房、郧十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机构――湖北交投谷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十堰市文联、十堰日报社、十堰市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畅美谷竹”高速公路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

十堰市文联

十堰日报社

十堰市摄影家协会

湖北交投谷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拍摄主题、参赛范围

(一)主题要求:以“畅美谷竹”为主题,以谷竹、郧十、十房高速公路为拍摄对象,用光影艺术展现它们穿越天堑、沟通城乡的雄姿,反映交通设施与人文景观共生并存的新型交通文化,展现交通基础设施在改善山区面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标志性的路段、桥梁、隧道、服务区、收费站。

2、收费员、交警、路政等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场景。

3、高速公路给城乡面貌及沿线群众带来的改变。

(二)参赛范围: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一)拍摄的高速公路必须为谷竹、十房、郧十高速公路。

(二)参赛作品为数码、胶片、彩色、黑白照片,作品分为单幅、组照,以电子格式报送,作品为jpg格式,单幅数据不低于3m。

(三)参赛作品必须附文字说明,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品说明、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征稿时间、报送方式

征稿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10月20日。

报送邮箱:******@163.com;*******@qq.com

纸质作品(或光盘)邮寄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环路229号

邮编:442012

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为保证本次大赛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大赛将邀请省内摄影界专家进行无记名评选。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励2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入围奖30名,各奖励100元。

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分期在秦楚网和十堰市摄影家协会网站、湖北交投谷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刊发。

六、相关事项

(一)所有获奖和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各种宣传(非商业用途),不再另付稿费,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二)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三)湖北交投谷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本次比赛和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湖北交投谷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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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第二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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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于2014年成功举办,得到了全国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响应,共收到投送作品7万余幅,评出入选作品135幅。为全面展示中国园林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多元的功能、辉煌的成就、深远的影响,弘扬中国传统园林文化,吸引更多摄影爱好者对园林摄影的关注。中国园林博物馆与《大众摄影》杂志社合作的,在2015年举办第二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从摄影艺术角度解读中国园林。

主办单位:中国园林博物馆

《大众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一、征稿规则

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所有选送作品必须取材于国内的园林(包括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共绿地、建国后新建公园等)照片不包括组照,照片需注明拍摄地点。

3、所有照片通过网络投稿,入选之后调取原文件,不按时提交原文件者或提交的原文件大小低于10MB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4、本次收稿照片必须保留原始图像信息,无图像信息无效。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截稿日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摄影界和园林界专家进行评选。

7、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包括且不限于制作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专题网站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8、所有入选作品将永久收藏于中国园林博物馆。

二、重要声明: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三、作品入选设置:

1、入选等级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5幅、每幅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1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2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3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500元。

2、作品入选的,可累积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

3、获金、银质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5、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网上投稿:www.pop-photo.com.cn 大众摄影网投稿专区,谢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本征稿启示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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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全国青少年宪法大赛观后感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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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活动,集体晨读宪法,学习宪法知识。

追朔宪法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次修改。2001年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吧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此次宪法日为契机,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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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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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鼓励广东散文创作,褒奖优秀文学作品,勉励优秀文学人才,广东省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佛山市作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

一、征稿宗旨

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散文作品;确保评奖活动的正确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鼓励散文创作的艺术探索和创新,尤其褒扬那些具有岭南风格和岭南特色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散文作品。

二、奖项设置

金奖1部(篇),奖金5万元;

优秀奖10部(篇),奖金10000元/部(5000元/单篇)。

三、评奖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成立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评奖组织委员会和评奖会务办公室。并邀请省内外著名作家、评论家担任初评委、终评委。

(一)初评:电子邮箱的投稿由会务组定期分发给各位初评委审读。初评投票产生进入终评的候选作品,候选作品可多于获奖作品数,但不超过获奖作品数的50%。

(二)终评:投稿截止后,终评委在认真阅读初评委评出的全部入选作品的基础上,参考各界反馈意见,经充分的协商与讨论,最后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为避免遗珠之憾,对在初评中未获入选的参评作品,经三名以上终评委提名,由终评委投票有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者可以进入终评。

(三)公示: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统一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作家颁发奖励证书、奖品。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广东省籍作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粤作家(须有推荐单位证明)。

五、推荐名额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参评作者可向以下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意向:

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推荐名额为3-4部(篇);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省作协检察分会、省作协司法分会、省作协地税分会、省市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等专业团体机构推荐名额为2-3部(篇)。

六、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24点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七、投稿要求

在评奖年度内(即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散文均可参加评选(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参评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

八、注意事项

(一)请参评者认真填写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注明真名实姓、所在单位、详细的通联、作品详细信息(结集参评作品请注明出版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等,并连同参赛作品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cyb510635@126.com。

(二)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报名表纸质版一式叁份连同参赛作品请寄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2号广东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邮编510635)。

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大赛组委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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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1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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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5日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2、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5、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集约用地,科学发展

9、坚持科学发展,规范土地市场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规范土地市场,保护土地资产

12、土地市场要坚持公平、透明、规范和法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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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首届“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4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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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17年“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高校始终是中国文学新生力量的重要发生地。百年之间,中国文学已走过一段辉煌的历史,产生了无数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次次文学浪潮的兴起往往与视野开阔、思想敏锐、勇于担当的大学生密切相关。在当代中国,高校学生群体的文学创作日益繁盛,高校的文学氛围也愈加浓厚,大学生的文学探索在高度、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呈现出蓬勃而恢弘的写作气象。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创作风貌,鼓励他们进行不懈的文学探索,复旦大学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研究中心在胡嘉润先生的支持下,决定设立“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现面向全球所有高校在读大学生,就华语的新诗、旧体诗词、散文、中短篇小说、戏剧、文学翻译等六个类别进行首届征稿

本文学奖将邀请数十位华语文学界的著名作家、诗人、评论家、翻译家与学者担任顾问和评委,他们大多长期深入地关注高校的文学创作环境和青年的写作状态,对当代文学有着独到的视角和见解。评委们将本着公正、专业、独立、理性的原则,在关注作者个体独特的写作经验和精神气象、文本设计与结构延伸的同时,亦坚持审慎、开放的文学价值立场,以期评选出当下高校环境中最优秀的华语青年写作者。

一、奖项设置

首届“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设置奖项如下:

1、新诗奖

拟评定4名获奖者,不分等级,每人奖励奖金5000元及奖牌一面。

2、旧体诗词奖

拟评定4名获奖者,不分等级,每人奖励奖金5000元及奖牌一面。

3、中短篇小说奖

拟评定4名获奖者,不分等级,每人奖励奖金5000元及奖牌一面。

4、散文奖

拟评定4名获奖者,不分等级,每人奖励奖金5000元及奖牌一面。

5、戏剧文学奖

拟评定4名获奖者,不分等级,每人奖励奖金5000元及奖牌一面。

6、翻译文学奖

拟评定4名获奖者,不分等级,每人奖励奖金5000元及奖牌一面。

二、组织机构

1、顾问团

叶嘉莹(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教授,加拿大皇家学会院士)

陈思和(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王安忆(作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上海市作家协会主席)

严歌苓(作家)

孙甘露(作家)

欧阳江河(诗人)

西川(诗人,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教授)

2、组委会

主任:陈思和(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委员:王宏图(作家,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刘志荣(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刘莉(复旦大学外联处副处长)

周晔(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晶(复旦大学出版社总编辑)

侯体健(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金理(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张定浩(诗人,评论家,《上海文化》副主编)

黄德海(评论家)

木叶(评论家)

甫跃辉(作家)

肖水(诗人)

洛盏(诗人)

徐萧(诗人,澎湃新闻文化记者)

康凌(评论家,翻译家)

秘书长:肖水(诗人)

3、召集人

总召集人:王宏图(作家,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新诗奖召集人:肖水(诗人)

旧体诗词奖召集人:侯体健(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中短篇小说奖召集人:刘志荣(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金理(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散文奖召集人:张新颖(作家,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黄德海(评论家)

戏剧文学奖召集人:梁燕丽(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翻译文学奖召集人:戴从容(翻译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复旦大学文学翻译研究中心主任)

4、终审评审团

(1)新诗奖评委会

欧阳江河(诗人)

陈先发(诗人)

韩博(诗人)

张定浩(诗人,评论家,《上海文化》副主编)

肖水(诗人)

(2)旧体诗词奖评委会

刘永翔(华东师范大学古典文学教授)

程章灿(南京大学古典文学教授)

裕锴(四川大学古典文学教授)

张海鸥(中山大学古典文学教授)

侯体健(复旦大学古典文学副教授)

(3)中短篇小说奖评委会

朱天心(台湾作家)

郜元宝(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走走(作家,《收获》编辑)

刘志荣(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金理(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葛亮(作家,香港浸会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4)散文奖评委会

唐诺(台湾作家)

张新颖(作家,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舒飞廉(作家)

周毅(作家,《文汇报·笔会》主编)

黄德海(评论家)

(5)戏剧文学奖评委会

蔡锡昌(编导,香港新域剧团长,香港戏剧工程艺术总监)

焦桐(台湾戏剧学者)

李伟(评论家,上海戏剧学院教授)

喻荣军(剧作家,导演)

梁燕丽(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6)翻译文学奖评委会

何刚强(翻译家,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上海翻译》主编)

黄灿然(翻译家,诗人,香港《大公报》国际新闻翻译)

王家新(翻译家,诗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海岸(翻译家,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副教授)

戴从容(翻译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复旦大学文学翻译研究中心主任)

5、初审、复审评委

初审、复审评委名单将陆续公布。

6、协办团体

复旦大学学生会

复旦诗社

复旦大学古典诗词协会

北辰文学社

复旦大学中文系写作硕士班(MFA)

燕园剧社

复旦大学中文系奇境译坊

三、参评对象

1、本文学奖面向全球的华语新诗、旧体诗词、散文、中短篇小说、戏剧写作者和翻译作者,要求参评对象在征文截止日时为高校在读学生(专、本、硕、博均可)。

2、同一作者可以参与本文学奖的多种类别奖项的投稿。

四、参评要求及方式

参评作品须独立完成,杜绝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本次大赛只接受电子来稿(word文档),所有电子来稿均须采用附件形式,并将文档名称命名为参评人姓名。请在来稿的word文档最开始段落处注明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学校、院系、年级、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参评任一奖项的稿件如包含多篇(首),须整理为一份word文档。不符合参赛条件及资料未写清楚的稿件将不予受理。

各奖项具体要求及方式如下:

1、新诗奖参评

(1)参评诗歌作品仅限华语新诗;

(2)参评者提供的诗作限在200行且10首以内(即不得超过200行和10首);

(3)请参评者将作品发送至xsj@jrprize.com,邮件主题:“新诗奖参评”+“大学名称”+“姓名”。

2、旧体诗词奖参评

(1)旧体诗词奖分诗、词两项,作者可同时参加两项,最终取诗组获奖者2名,词组获奖者2名;

(2)诗组参评者需提供3篇作品,其中至少1首七律,古体诗不超过20韵;词组参评者需提供3篇作品,其中至少1首长调(91字以上);

(3)参评作品内容、主题、韵部不限,诗歌用韵严格遵守《平水韵》,词作用韵严格遵守《词林正韵》,词谱依《钦定词谱》正体(不取“又一体”);

(4)参评作品尽量不采用序文、自注,如有序文、自注内容,总字数应不超过80字;

(5)请参评者将作品发送至jtscj@jrprize.com,邮件主题:“旧体诗词奖参评”+“大学名称”+“姓名”。

3、中短篇小说奖参评

(1)参评者需提交1篇华语小说,字数不超过3万字;

(2)请参评者将作品发送至zdpxsj@jrprize.com,邮件主题:“中短篇小说奖参评”+“大学名称”+“姓名”。

4、散文奖参评

(1)参评者需提交3篇华语散文,内容、主题不限,总字数不超过5万字;

(2)请参评者将作品发送至swj@jrprize.com,邮件主题:“散文奖参评”+“大学名称”+“姓名”。

5、戏剧文学奖参评

(1)参评的戏剧文学作品仅限华语戏剧,接受包括话剧、戏曲等各种形式在内的原创剧作

(2)参评者提供的剧作字数不限,内容、主题、格式不限,但要求剧作完整。剧作如按幕划分,则需不少于一幕;

(3)不得抄袭、模仿、套作

(4)请参评者将作品发送至xjwxj@jrprize.com,邮件主题:“戏剧文学奖参评”+“大学名称”+“姓名”。

6、翻译文学奖参评

(1)本届“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翻译文学奖”面向特定的“英译汉”作品;

(2)组委会将提供诗歌、散文、短篇小说等三类文体的英文原文各1篇,共3篇(现附于征文启事之后,或详见官方网站:jrprize.com)。参评者需同时提交以上3篇英文作品的中文译文;

(3)请参评者在大赛截稿之日前妥善保存参评译文,请勿在书报刊、网络等任何媒体公布自己的参赛译文,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请参评者将作品发送至fywxj@jrprize.com,邮件主题:“翻译文学奖参评”+“大学名称”+“姓名”。

五、评审规则

首届“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征稿自2016年7月15日起,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仅接受自荐。

1、评审总则

(1)评审工作以“促进青年写作,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

(2)各分奖项评委会均分设独立的初审、复审、终审评审团;

(3)评审工作开始前,所有参评稿件均经匿名编号处理;

(4)各分奖项评委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可向组委会提出评审细则修订申请,通过后即可进行局部调整;

(5)评审过程中,秘书处协调各分奖项评委会,记录评审过程,并在评审结束后公开相关资料,接受监督。

2、初审细则

(1)初审环节,各分奖项最终分别评选出50份稿件;

(2)各分奖项评委会分别设初审评委6位,从中各选出1位担任其所属分奖项初审主持人;

(3)各分奖项参评稿件分别均分为6组,随机分配给每位评委进行评审;

(4)为避免因稿件质量分布不均匀而导致的分配不公正,各分奖项初审均经历两个阶段:

A.每位评委按“7+3”的模式选稿。评委首先从自己分配到的稿件中选出10份,其中,前7份直接进入复审,后3份由主持人负责汇总进入初审第二轮。第二轮采用投票制,每人须投8票,票数最高的8份进入复审。最终共选出42+8=50份通过稿件。

B.质疑环节。在初审第二轮投票过程中,如果有评委发现自己分得的参评稿件整体质量严重低于或高于平均水平,可主动提出质疑,主持人须协调个别评委互审对方稿件,从中重新选取通过稿件。

3、复审细则

(1)复审环节,各分奖项最终分别评选出20份稿件

(2)各分奖项评委会分别设复审评委4位,从中各选出1位担任其所属分奖项复审主持人;

(3)复审采用评委实名投票制,各分奖项复审均经历两个阶段:

A.每位评委各自从50份初审通过稿件中选出20份,并统计得票情况。票数为三票以上者(是否包含三票视票数分布情况而定)直接进入终审;

B.其余稿件进入复审第二轮,由复审主持人主持继续评审,视情况采取打分或合议制。

4、终审细则

(1)终审环节,各分奖项最终分别评选出4份稿件;

(2)谨慎起见,终审采用评委两轮匿名打分制,两轮打分过程中每位终审评委均须以每份最高20分最低5分的标准(含0.5分)为作品打分。第一轮打分结束后,得分结果作为参考反馈给各位终审评委,每位终审评委继而进行第二轮评审、打分,并以第二轮打分得分结果为有效的评奖依据。为解决各位评委评判标准差异带来的结果偏差,评审打分原始分数将根据一定算法转化为标准分处理;

(3)最终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并统计得票情况,各分奖项最终得分前四位者为获奖人。

六、颁奖礼

首届“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获奖名单将于2017年8月公布,本届文学奖所有顾问、召集人、评委、获奖者,都将受邀参加2017年9月在复旦大学举行的首届“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颁奖礼。复旦大学出版社还将出版本届文学奖的获奖作品集。

七、活动进展

首届“嘉润·复旦全球华语大学生文学奖”的最新动态,将在复旦大学嘉润文学发展基金官方网络平台实时更新,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嘉润文学”,或者访问大赛官方网站:www.jrprize.com

复旦大学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研究中心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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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屈原诗歌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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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语文迷小编给广大朋友们带来一则第二届“屈原诗歌奖”征稿启事,欢迎阅读!

宜昌是著名诗人屈原的故里,为了充分发挥宜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赋予宜昌诗歌之城更多的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展示宜昌新形象,为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文环境,在成功举办“首届屈原诗歌奖”基础上,中国诗歌学会与宜昌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屈原诗歌奖”。评奖结束,将邀请获奖者参加颁奖典礼。

一、奖项名称设置

1、总冠名:“屈原诗歌奖”,作品在全国范围内征集。

2、“屈原诗歌奖”下设诗歌作者奖“桂冠诗人奖”、诗歌作品奖“优秀诗歌奖”、以及“诗意宜昌”全国征文特别奖等三种奖项。

“屈原诗歌奖”每两年举办一届,本届为第二届,凡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在国内各出版社出版或在全国各大报刊公开发表的诗歌作品,都可参加评选。参评作者只能申报一部诗集、诗论集或一组诗作(首数不限,总行数150行之内)。已经获国家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3、“第二届屈原诗歌奖”,“诗意宜昌”全国征文特别奖于2016年3 月由中国诗歌学会在中央一级报刊、网站刊发征稿启事,面向全国征稿,既欢迎各省、市、自治州文联、作协推荐和申报作品,亦欢迎作者自荐。中国诗歌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最终评审。

二、评委组成

由中国诗歌学会聘请当代诗坛具有广泛影响的诗人、诗评家、编辑家组成评委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三、名额及奖金标准

1.“桂冠诗人”1名(奖金10万元)。

2.“中国优秀诗歌奖”10部(篇)(奖金每部(篇)2万元,共20万元)。

3.“诗意宜昌”全国征文特别奖3篇,凡与宜昌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有关的现代新诗,首数不限,总行数限150之内,皆可参赛。奖金每篇1万元,共3万元。

四、稿件征集

时间: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25日

体裁:自由体新诗

投稿方式

1、参评诗集6本,请寄至 100044 北京市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中坤大厦16A 中国诗歌学会· 屈原诗歌奖组委会

电话010—64072207(办公电话,快递用)

2、应征诗作请发至大赛指定邮箱quyuanshige@qq.com,诗作以附件发来,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姓名+屈原诗歌奖”,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并取消参评资格。

※为保证大赛的公正与庄严,中国诗歌学会工作人员及亲属不得参赛。

五、颁奖

“屈原诗歌奖”评选结束后将进行网上公示,中国诗歌学会、宜昌市人民政府将在“端午文化节”期间,邀请获奖者参加“屈原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端午诗会。

中国诗歌学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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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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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是有韵的诗歌,校园歌曲是记录梦想与激情的乐章。优秀童谣、校园歌曲能滋润孩子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增强审美情趣,塑造开朗人格,培养美好情感,养成文明习惯,传承中华美德。通过征集和推广一批优秀童谣、校园歌曲,目的是让孩子们在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联主办;江苏少儿出版社、江苏省音协教育委员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协办;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承办。

一、参赛条件

童谣创作,面向6-18岁未成年人征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文学艺术爱好者投稿。校园歌曲创作,年龄不限。

二、投稿期限

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童谣、校园歌曲创作内容:(1)围绕在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创作反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容的歌谣;(2)围绕加强未成年人“八礼四仪”文明礼仪养成教育,重点创作反映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礼”内容的歌谣;(3)围绕学习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重点创作反映青少年尊师孝亲、勤学创新、自强励志、团结助人、诚实正义等道德闪光点的歌谣。

2、童谣作品创作要求: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朗朗上口,体现童心童趣,时代感较强,适合幼儿园、小学生诵读传唱。

3、校园歌曲创作要求:词曲风格朴实明快,清新爽朗,展现青少年蓬勃朝气和健康阳光气质,适合所有未成年人传唱。

4、已在全国、省获奖的作品不再申报。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1、作品采取实名制报送,同一作者的童谣作品、校园歌曲各限报一个。请在作品最后注明姓名、年龄、学校或单位(含省市全称)、年级、联系方式(家长或老师电话)、指导老师。

2、投稿一律用word附件发送,每个作品限1个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姓名”,发电子稿至专用邮箱tsldzg61@126.com。同时,校园歌曲简谱或五线谱均可,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寄送,有条件者同时寄送歌曲录音小样CD一份。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学艺术促进会(南京大学出版社内);邮编:210008。联系人:张锋,手机:13951075263,电话:025-83594833;马如俊,手机:18118998765,电话:025-88802692。

五、活动流程

1. 投稿: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2. 初评:2015年11月10日—11月19日。

3. 终评:2015年11月20日—11月30日。由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儿歌专家、作曲家、词作家等组成终审评委会,通过个人评审和集体讨论两个评审阶段选出优秀童谣100首,其中,青少年组、成人组分别评出优秀童谣一、二、三等奖;评出最佳校园歌曲20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省文明网、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官方网站、各协办单位网站等刊登公示。组委会根据参赛及获奖作品数量、质量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

4.颁奖仪式:2016年1月,在“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江苏南通)举行颁奖仪式,邀请全国著名儿童文学、儿歌作家、词曲作家和获奖学生、老师、学校代表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广电总台优漫卡通卫视频道录制播出。

5.宣传推广:汇编出版《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优秀作品选》,制作最佳校园歌曲CD,入选者免费获赠。组织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征评结果,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传播获奖作品。同时,利用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组织,青少年诵读和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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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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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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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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篁岭因晒秋而美丽,晒秋因摄影而闻名。为答谢广大摄影人及游客对篁岭的关爱及惠顾,同时,为全面、艺术地展现篁岭、传播篁岭,透过摄影人的镜头,进一步提升篁岭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婺源县乡村文化有限公司决定在篁岭景区正式开放周年之际,举办“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全国摄影大赛

一、征稿要求:

征集篁岭风光(篁岭晒秋)、篁岭古建、篁岭民俗、篁岭人物、篁岭农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只要是发生在篁岭的点点滴滴、美丽瞬间,无论单反、手机拍摄,均可参赛。

作品必须取材于篁岭景区内,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有时代感,并能最佳展现篁岭特色,具体形式和数量不限。违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一律以电子档网络上传方式投递。规格:上传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照片只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和电脑合成创意。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

二、投递方式:

采取网络投稿的方式,仅收电子版作品。

注册会员时,请完善个人资料,以便获奖联系。上传作品,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单反图片分辨率为300dpi,手机图片分辨率为72dpi,同时配简短文字描述(不超过50字)。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手机摄影和单反摄影两项。

1、单反组设奖: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入围奖10名,100元手机缴费。

2、手机组设奖: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 200元手机缴费;入围奖10名, 50元手机缴费。

四、评选方式:

由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共同评选,专家、网络权重各半。每位评委都对获奖作品提出独立评语,大赛组委会将这些评语进行公示,确保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本次大赛做到公平、公正,获奖作品将在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

大赛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与作品入选者联系,届时作品入围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者入选、获奖资格。

为彰显本赛事的公平、公正,严格规定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本次赛事评委(及其两者的直系亲属)均不可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评选、入选、获奖资格。

五、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

六、特别说明: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将拥有其著作权,可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再支付稿酬。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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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滁州市“好新闻好图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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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我市民生工程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深入开展,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形成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合力建设美好滁州的良好局面。为充分展现我市民生工程工作实施成果,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滁州日报社共同举办2015年“民生杯”滁州市“好新闻图片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一、新闻作品

(一)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文体为新闻作品,取材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反映我市2015年以来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新闻作品每篇字数不超过2000字;

2.投稿作品篇数不限。作品应注明“征文”字样和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3.征文作品将推荐在《安徽日报》、《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网、滁州市政府网、民生工程信息网刊登或发布。

4.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将在《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网、民生工程信息网公布。

5.本次征文不收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活动评委的作品不参评;

6.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络非商业性宣传以及印制有关非商业性资料等,使用时不另付稿费;

7.所有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8.凡选送作品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参赛规则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各奖励6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4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2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颁发证书)

另:各类来稿总数如不超过本类等级奖项设置数的三倍,将酌情缩减该类等级奖比例。

(三)投稿须知

1.征稿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起至11月16日止。

2.征文以电子文本方式投寄,稿至征文活动专用邮箱: msbhxw@163.com

(本次征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比赛主办方)

联系电话:滁州日报社0550-2175603

市民生办0550-3216517

二、摄影作品

(一)征稿要求

1.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市民均可投稿,参赛人群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反映2015年以来滁州市实施民生工程内容的摄影作品,且未在其他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

3.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风格与体裁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为组照(3-6幅),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谢绝经电脑后期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一律采取电子投稿方式,作品应注明“民生工程摄影大

赛”字样和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将作品上传到组委会指定邮箱里。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8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400KB以内。

4.组委会将对拟获奖作品统一进行影像鉴定,如鉴定结果与本次赛事要求规定不符,则取消该奖项。所发生的奖项空额也一并空缺,不再另行替补。

5.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用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络非商业性宣传,以及印制有关非商业性资料;有权在举办非商业性展览、出版图书和画册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将在《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网、民生工程信息网公布。

7.本次征文不收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活动评委的作品不参评;

8.所有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9.凡选送作品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参赛规则;

(二)奖项设置

业余组: 一等奖5名,各奖励6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4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2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专业组: 一等奖5名,各奖励6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4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2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对以上所有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颁发证书)

另:各类来稿总数如不超过本类等级奖项设置数的三倍,将酌情缩减该类等级奖比例。

(三)投稿须知

1.征稿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起至11月16日止。

2.征文以电子文本方式投寄,稿至征稿活动专用邮箱:msbhtp@163.com

(本次征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比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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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国高中生创造性想象作文征文启事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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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首届“恒民杯”全国高中创造性想象作文大赛,希望大家踊跃报名!

想象是创造的翅膀,没有想象,就没有创造。为了配合我校教科研课题《农村高中作文教学创造性想象能力培养策略与方法研究》实验研究的扩展和延伸,推动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进而促进作文创新水平的提高,由田恒民老师部分稿费资助,特举办“恒民杯”全国高中生创造性想象作文大赛。

一、主题:“教科研课题实验活动—— 创造性想象作文大赛”

二、参赛对象:全国范围的高中生 (含职高生)

三、组织主办:安徽省固镇县石湖中学

协办: 固镇县作家协会 安徽省固镇县教体局教研室

承办:安徽省石湖中学教务处 语文教研组课题组 校报校刊编辑部

四、参赛时间:2016年2月28日——10月28日。12月底颁奖。

五、评奖安排:

10月28日后,请专家评委按照具体的标准,评分、评奖。

联想想象有创造性,丰富生动形象妙趣横生者,可多加5—10分 。

六、投稿细则

(一)投稿方式:限投电子稿件,谢绝纸质稿。电子邮箱:tianhengmin@sohu.com

(二)投稿要求:投稿时在主题栏标明稿件须注明“恒民杯”全国高中生创造性想象作文大赛征文字样。在邮件内留下姓名、学校、年级、班级和联系地址。

(三)欢迎广大教师投指导文章及下水作文,推荐习作注明指导教师,校报校刊将择优发表。

(四)高三学生须注明家庭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获奖后奖金证书的寄送。

(五)题材自选,立意自定,题目自拟。不少于800字。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100元

优秀奖10名 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作文择优发表

八、附加说明

(一)凡获奖作品,石湖中学拥有作品使用权。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九、创造性想象作文大赛组委会

顾 问: 陈 锐 安徽省作协会员 固镇县作协主席

周化俊 固镇县教研室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吴诚信 固镇县教研室副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主 任:陈德明 固镇县石湖中学校长、书记,中学高级教师

副主任:年夫怀 固镇县石湖中学 副校长 ,中学高级教师

秘书长:田恒民 中学高级教师,安徽省作协会员

成 员:蒋 勇 石 路 陈 帅 孟庆余 李建洲 刘体平 安太美 华 艳 徐永翠

(课题组成员均为中学语文高级教师)

首届“恒民杯”全国高中生创造性想象作文大赛组委会

安徽省固镇县石湖中学 固镇县作家协会 固镇县教体局教研室

石湖中学校报《弘毅》校刊《钟阳文苑》编辑部

补充 全国高中生 创造性想象作文大赛投稿备用邮箱:2764652328@qq.com 4966330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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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武汉印象·2024》丛书征稿启事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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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内容:以“武汉,每天不一样”为主题,以文学艺术特有的形式,讲好武汉故事,传递武汉声音,树立武汉形象,展现中国梦引领下武汉城市风貌日新月异、经济发展新突破的生动景象。

来稿体裁:以散文、摄影、书法、美术作品为主。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投稿方式:投稿邮箱统一为whwlwhyx@sina.com(此邮箱向参与征集活动的市属媒体开放)。咨询电话027-82627408,联系人:林梓、南卿 。投稿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书法、美术作品除发送电子版外请将原件分别邮寄到武汉书法家协会、武汉美术家协会(邮编:430010,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4号)。

稿件要求:

散文:要求文字优美流畅、情感真实真挚、构思新颖独到,字数不超过3000字。

摄影:每人限投稿2张照片,照片每张不小于3M,不能任意增加或删减照片内容。

书法:每人限投稿2幅书法作品,作品大小不超过4尺整张。

美术:每人限投稿2张美术作品,作品大小不超过6尺整张。

武汉印象·2016》编委会将对征集的作品组织评审评选,其中的优秀作品将入选《武汉印象·2016》丛书,公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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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6月,我为大地写首诗”征稿启事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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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我为大地写首诗”是《大地文学》一年一度的重要诗歌活动,历年征稿过程中好诗倍出,2017年我们一如既往地诚征天下好诗。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2、主题思想:书写人类与土地的永恒牵绊,倡导和谐的土地伦理关系。

3、体裁:现代诗。每人限投1至3首,每首不超过50行。

4、投稿时请在邮箱主题栏写明“6·25诗歌征稿”字样,并在作品后附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邮编。

5、本次征文只接受电子稿件。投稿邮箱:dadiwenxuesg@163.com。

6、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过。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7、征集作品择优在《大地文学》6月号上刊发,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微信平台进行同步推介。

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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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延庆区2024年短篇小说大赛征文启事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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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延庆区文学爱好者的创作水平,同时给本区文学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提高写作能力和鉴赏水平,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延庆区文联与延庆广电中心联合举办延庆区2016年短篇小说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文主题

讲述百姓故事,品味社会人生

二、征文要求

贴近生活,内容健康,视角独特,故事性强,有现实意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字数3000——4000字。

三、征文对象

延庆籍作者、作家和生活、工作在延庆的作者、作家。

四、征文时间

2016年7月1至2017年4月30日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5名,价值300元纪念品一份。

(同一作者作品分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只发最高奖,不重复获奖)

六、投稿方式(只接受电子稿,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qzx2016@126。com)

地址:延庆区西街1号区文联 邮编:102100

联系人:孙国强 联系电话:69186426

主办:延庆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延庆区广电中心

承办:延庆区作家协会

《延庆报》编辑部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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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关于“我的驻村故事”征稿启事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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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喜迎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进一步发掘驻村工作先进典型,讲述驻村干部精彩故事,展示驻村干部风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自治区强基惠民活动办公室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在《西藏日报》开辟“我的驻村故事”专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述我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以来干部驻村的故事(含第一批至第四批驻村干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我的驻村故事”征集活动截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以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为背景,讲述自己的驻村亲身经历、所思所感。

2、作品摘取驻村过程中的一件具体事情去挖掘展现、提炼感悟,要力求故事性强、条理清晰、语言精炼、通俗易懂、生动感人,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启发性。

3、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贴近群众生产生活,贴近驻村工作实际,突出思想性、时代性、鲜活性、典型性、成效性、感召性,传递正能量。

4、作品题材不限(诗歌、理论文章除外),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为本人原创,或自己讲述请他人代笔撰写,内容要真实可考,严禁抄袭编造。

四、活动要求

1、各地(市)强基办、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参与讲述、撰写驻村故事,安排专人负责稿件的收集整理、加工润色、审核选送。自治区强基办将在各地(市)和区(中)直各单位选送的基础上,筛选优秀作品在《西藏日报》“我的驻村故事”专栏刊发。

2、各地(市)强基办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数为每个县不少于4篇,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数不少于4篇。

3、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上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配有图片的,图片要清晰,为JPEG格式,附文字说明。

4、请各地(市)强基办、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于截稿日期前陆续将选送的驻村故事电子版,发送至1835267184@qq.com邮箱,电子邮件名请写“XX地区(市、单位)驻村故事”。

5、自治区强基办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特等奖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发给奖金和获奖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武、杜鹏飞

联系电话:0891—6198215

自治区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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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标语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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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定于2015年9月14至20日开展第18届全国推普周,2015年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下面是今年推普周的推荐宣传标语

1.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2.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用语用字规范化

3.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4.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5.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6.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

7.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8.讲好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9.让标准的语言充满家园;让正确的文字流行身边

10.新闻媒体是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的榜样

11.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12.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3.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14.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5.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国民文化素质

16.大力推广普通话,共塑城市新形象

17.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18.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9.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20.中国娃,说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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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干部谈读书”征稿启事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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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 2015年12月16日 05 版)

人的一生只充一次电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成为一块“高效蓄电池”,进行不间断地充电,才能持续释放能量。“为政之道,务于多闻。”领导干部要提高执政水平,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领悟人生真谛,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读书修德,并知行合一,付诸实践。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题中之义。

为此,本版推出“干部谈读书”栏目,为广大干部提供读书交流的平台。在这里,您可以谈谈读书的心得体会、阅读的人生感悟,也可以说说您如何在繁忙公务中学以修身、学以资政、学以经世。期待你们的精彩声音。

来稿请寄:rmrbpl@163.com或传真至:010—65368684,请标明“干部谈读书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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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文明旅游随手拍”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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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旅游,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泉州市旅游局、泉州市文明办即日起联合组织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公益活动暨摄影大赛,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相机、手机拍摄记录,褒扬文明旅游行为,曝光旅游不文明行为,号召社会关注文明旅游,推动提高游客文明旅游意识。欢迎积极参与投稿。

一、征稿时间

征稿日期:2015年7月—2015年10月31日

二、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征集的作品分为两类:分别反映文明旅游以及不文明旅游的图片。拍摄者可从宣扬的角度,正面反映相关的内容;也可以从曝光的角度,发挥警示和监督作用。作品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拍摄角度:

1.反映游客行为的角度:

游客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文明监督员、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工作,游客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遵守禁烟规定、禁止拍照规定,不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不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或者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等。

2.反映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角度:

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旅游企业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时,附送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旅行社认真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的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导游领队利用入关、乘车、入住、用餐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禁忌和相关法律;旅游途中开展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动议和行为。

3.反映工商、公安、外事、交通、外交、出入境等相关部门的角度:

加强对出游者的教育引导;运用图文、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在岗位上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文明旅游服务工作等。

4.反映社会风貌的作品:

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努力,共树新风。面对有损国家、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勇于监督和劝阻,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三、评选及奖项设置

设传统摄影组和手机摄影组佳作奖和优秀奖。

传统摄影组:佳作奖15幅,奖金各8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奖金各200元、证书。

手机摄影组:佳作奖15幅,奖金各6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奖金各100元、证书。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享有作品专著权及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展作品中的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四、征稿规则

相机组、手机组(手机或平板电脑)两个类别分别征集单幅、组照作品。

(一)作品规格

参展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相机组作品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3m,手机或平板摄像头不低于500万像素。

(二)征稿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选者本人拍摄,本年度拍摄为佳,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2.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彩色、黑白不限。每位参赛者投稿单幅、组照合计不超过10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图片。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可作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

4.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请作者保留作品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以便调用、核查,若作者无法提供原稿的,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选资格。

5.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文件夹文件名上标注:a或b、标题、作者名。文件夹内单列文本文档(txt格式)“作者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注:a为相机组,b为手机组)

提交的作品须以文本格式(txt格式)撰写文字说明,注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单幅作品文字说明以一句话为宜,组图作品的文字说明以简短为佳,字数在800字以内。单幅图片作品与对应文字说明文本文档采用同一个文件名,格式为:“a(或b)作品题目”;组图图片的文件名格式为“a(或b)作品题目序号”,组图的文字说明包括总说明和分说明,统一在一个文本文档中,文档文件名上注明“文字说明”。手机组作品请在文字说明文档末尾处注明拍摄所使用的手机型号。

投稿作品请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连雅玲*******。邮件标题注明“文明旅游随手拍投稿”。投稿作品将择优在泉州市旅游局官网、微信公众平台(“泉州市旅游局”)、泉州文明网展示,并择优推荐参选国家旅游局与中国新闻社共同组织开展的“文明旅游随手拍”公益活动暨摄影大赛。

(相关版权要求和征集相片使用情况详见泉州市旅游局官网网站http://www.qzt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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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1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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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坚守文化追求,树立正确创作导向,用更多更好的文学作品讲好中国 故事、反映时代进步,继续推动我国原创幻想儿童文学的发展与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儿童文学作者,支持和鼓励为“保卫想象力”创作更多的优秀幻想儿童 文学作品,促进儿童想象力的培养和激发,大连出版社携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中心、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白鲸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 同主办的2016“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启动。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征稿对象

以中文创作的未经发表的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作品均可投稿。

二、征稿范围与要求

1.征集作品须是未曾公开发表和出版过的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作品(包括科学幻想、人文幻想、童话幻想、神话幻想等),严禁抄袭和剽窃。

2.征集作品可以是长篇或中短篇续集,篇幅以不少于5万字、不超过8万字(word查盘字数)为宜。原则上,每位投稿者的作品不多于3种。

3.投稿即视同作者本人认同征集条例(查阅《征集条例》)。如果入选优秀作品,作者同意授权由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其入选作品,同时将入选作品的影视、动漫、游戏以及衍生产品开发权等专有使用权授予活动组委会指定合作机构。

三、优秀作品等级设置及稿酬标准

坚持专家和读者评审相结合,从征集作品中选出四个等级的优秀作品,具体等级设置及稿酬标准如下:

钻石鲸作品(1部):首付版税15万元(含税)

玉鲸作品(2部):首付版税5万元(含税)

金鲸作品(3部):首付版税3万元(含税)

银鲸作品(10部):首付版税1万元(含税)

所有优秀作品作者均获得由“大白鲸”优秀幻想儿童文学阅读与创作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四、投稿方式及征稿日期

1.投稿方式

参与作者需提供征集作品的电子文档、作品简介、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号码、座机号码、QQ号码、邮箱账号),并按要求认真填写《2016“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作者及来稿信息表》,上述材料一并发送至投稿邮箱:dbjsjb@sina.cn,来稿请注明:给“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投稿。

若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详情可咨询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

满苑

0411-83620726 13624246171 QQ:664528421

初晓

0411-83620772 13478668114 QQ:574136713

韩丹

0411-83620722 13504248751 QQ:244521094

2.征稿日期

“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每年举办一次,2016“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的征稿日期为2016年1月5日至10月8日。截稿日期之后收到的稿件,自动进入下一年度的作品征集活动。

五、征集标准及程序

1.征集标准

“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征集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一的原则。征集作品应呈现出思想上的正能量,有利于提高少年儿童思想品 德、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有利于提高少年儿童想象力的培养和激发,富有艺术魅力,注重艺术上的创新性:同时具有比较明显的服务儿童的意识,注重可读性与儿 童情趣,为广大少年儿童所喜闻乐见。征集活动重视作品的文学品质,倡导民族文化元素,提倡题材内容、艺术风格的多样化。

2.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分四步。评审全过程实行“匿名评审”,以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初审

由活动办公室对征集作品进行审读,凡不符合出版导向与征集要求、不属于幻想儿童文学的征集作品不予推荐。

(2)小读者审读

由从全国各地招募的小读者评审团参与审读,充分征求小读者意见。

(3)专家复评

由活动组委会聘请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教育家、阅读推广人组成复评专家组评审。

(4)专家终评

由活动组委会聘请知名儿童文学作家、科幻作家、评论家组成终评专家组集中评审。

六、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书稿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2.凡参与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3.本启事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大连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中心

大白鲸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圣亚旅游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大白鲸”优秀幻想儿童文学阅读与创作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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