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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总20篇】

春暖花开,阳光明媚;莺歌袅绕,繁花似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植树的倡议书,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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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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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各式各样,有扑朔迷离的《名侦探柯南》,幽默搞怪的《爆笑校园》,包罗万象的《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讲述了一个首尔的小男孩到乡下上学,离开了妈妈的照顾发生了许多状况,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记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在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结果被表妹批评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原来是妈妈不在身边的缘故。以前妈妈会帮他检查备齐该带的东西,自己睡觉或是去上学的空当,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他感到愧疚。

想到我自己,我的妈妈不也是我的佣人吗?她每天帮我洗衣服,洗裤子,我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都是她为我清洗的,而我有时却还要挑剔妈妈选的衣服不好看,给我打扮得不够帅气,现在想来真是惭愧。而我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更是离不开妈妈的悉心照顾,妈妈天天给我做饭,每一餐饭都用心准备。从选食材,到烹饪,再到考虑我的口味,不仅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营养均衡,吃饭挑三拣四的我真是对不起妈妈的用心良苦;妈妈每天都帮我检查作业,分析错题,每次考试她比我还紧张,生怕我有什么知识点没掌握,怕我犯了粗心大意的老毛病;妈妈还帮我整理房间,帮我准备好每一天上学要用的东西……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妈妈的细心呵护。

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今后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完成。不挑剔穿着,不挑食,要认真对待学习,自己检查作业,整理书包,准备每天上学要用的东西,养成良好的习惯。

文章语言流畅,写出了自己看完《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后的真情实感,你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不仅如此,你在看书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得,这真是难能可贵,你懂得了妈妈的辛苦,说明你已经长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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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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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一头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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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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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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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植物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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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着一盆青翠欲滴的绿萝。

绿萝苍翠欲滴,看起来生机勃勃,使人神清气爽。绿萝生长在一个白灰色的小巧精致的花盆中。它的叶子密密麻麻的堆积在一起,像一个绿色的生命城堡,又像一顶绿油油的帽子。绿萝上方有着一个雪白的弯钩,弯钩伸出三条细细的白色的“爪子”,将花盆抓住,这样既方便人们提着上下走动,又为绿萝增添了几分幽静,真是绿得可爱。

绿萝十分茂盛,叶子就像一只只牛的耳朵挂在枝头。绿萝下面的叶子最大,约有手掌大小,是深绿色的,像一把把小小的绿宝扇,扇来凉风;又像一块块漂亮的翡翠。叶子越往上越小,也越来越嫩,有的呈现出黄色,像是涂了蜡一样油光闪闪,有的还是卷起来的呢,像一个个薄薄的号角,很讨人喜欢

绿萝的茎是圆柱形的,有的粗,有的细,还有的有着分叉。茎用手摸起来硬硬的,脆脆的,十分光滑,上方还有着一条细细的凹痕。绿萝的茎靠近叶子后开始变小了,渐渐地,延伸到了叶子上,成了叶子的主叶脉,主叶脉又向前方长出许多的小叶脉,像一张渔网似的将更小的叶脉分散出去。茎为浅绿色,比叶子的颜色要浅许多,而且还有着一些结。绿萝的茎再往下几厘米就是绿萝的根了,根深深地扎进了土里,是深棕色的像一条条绳子,在绿萝的编织下成了一张交叠着泥土的蓬松的“地毯”,在白色石子的装饰下,显得更加可爱柔软了。

绿萝虽然没有花,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却用自己的绿色为人们奉献着。绿萝对环境的要求并不高,它是喜阴性植物,没有阳光都可以茁壮成长。它的生命力很顽强,它去掉泥土只要四周有水分就能够生存,即使它的身体被毁坏,只要它的根能得到水,就可以重新长出一株。它可以吸收甲醛、二氧化硫等等有害的化学物质,并吸收二氧化碳呼出的新鲜空气,还能吸附灰尘呢!而且有一种绿萝在煮熟后还能成为一种营养的食品呢!

绿萝默默的为人们奉献着,却不求利益,不求虚名,尽自己的一份力为人们做着贡献,我也要做一盆“绿萝”。

[我喜欢的植物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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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生作文:我最喜欢的动物——小兔子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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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小白兔,因为它的样子很可爱,

放暑假了,爸爸就从花鸟市场给我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我真是太高兴了。

小白兔的嘴是“丫”字形的,好像合不拢,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它的耳朵又大又长,只要听见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唰”地一下竖起来,但它的尾巴却很短,可有意思了。

傍晚,我带着小白兔到草坪上去玩。小朋友们看见了,纷纷跑过来争着为小兔喂青草,小兔子却吓得直往后退,

我想把小白兔从兔笼里放出来,可小兔就是不肯出来。没办法,我只好拎起它的耳朵,把它拉了出来。刚开始,小兔还小心翼翼地吃草,过了一会,看到满地都是碧绿碧绿的小草,小白兔才大胆地吃了起来。我想这样吃下去,小白兔肯定会变成一只大肥兔了。

等小兔吃饱后,我就带着它玩起了“跷跷板”和“太空漫步”。小兔子咧了咧嘴,好像玩得很开心呢!

这一天,小兔子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越来越喜欢这只可爱的小白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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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二年级英语作文:我喜欢哈尔滨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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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snow and ice everywhere and you are always in a white world. You must wear warm clothes.

The most exciting thing is playing with snow. Skating is also very interesting there.

I will always remember Harbin, for the snow, the ice and all the beautiful things. I love Har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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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荷花的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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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樱花我爱你,樱花

今天我要写的是樱花,它美丽可爱。

樱花树不高,也不粗,每年阳春三月就开出美丽可爱的花,一团,一簇簇、一层层在暖和的春光下如雪似玉,洁白无暇像个温柔女人,这里还有一个传说呢,原来世上没有樱花,一点也不美丽,有一位叫樱花的女神,她想要把大地打扮漂亮些,就在大地上撒一种粉色的花瓣,不久,地上长出了美丽的花,二樱花女神因犯了天规而被关进天牢,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女神,就把这种花起名:樱花。现在,大家都说樱花是那位女神的化身。

樱花的叶子边缘是锯齿状的,仿佛要用它保护柔嫩的樱花。

每当樱花盛开的时候,花繁艳丽,满树烂漫,如云似霞,春风徐徐吹拂,谢落的花瓣随风飘扬,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又似天女散花,真是美极了!

我爱你,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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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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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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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不喜欢冬天小学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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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冬天,因为它它没有春天一片新绿,没有夏天的温暖,没有秋天的丰收。有的,只是那一层一层从天上来到地上的白雪而已。但是,雪是冬天最好的礼物,雪是纯白无暇、是纯净 、美丽的象征。在我的记忆里,下过许多雪。有鹅毛大雪 ,也有零散的小雪。小时侯,可能是因为小吧,特别喜欢吃雪,在雪地里滚雪球 堆雪人。

再大的一些时候,我们打雪仗,在雪地里互相追逐,记得那时是那么快乐,无忧无虑。而现在呢!只能看雪,看雪在满天满地的飘舞着。 放假了,作业写完了,真的想出去散散心,一个人在雪地里,听到走路踩到雪咯咯的声音,我拨起了几个熟知的号码,他们都在家不愿出来,算了,自己在外面吧!突然眼前一亮,又下雪了,那洁白的雪花从天而降,大街上没有几个人,他们并没有去观雪,只是匆匆忙忙的回家了,只有我与雪同感,同感到现实。现实总是叫人出呼意料的,雪在飘着,雪在流淌着,雪在下着……我的心也跟着飘着,也跟着流淌着,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与你去飘荡、去流浪,去忘记现在在心中所有的苦恼、悲伤、委屈、不愉快,把它们统统忘掉,我就象你纯洁而神圣的雪一样。

[我不喜欢冬天小学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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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雪小学作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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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的一天,天气预报说会下,晚上,天果然下了一夜的鹅毛大雪,早上起来一看,我不禁叫起来:“好大雪啊!”只见山川、田野、屋顶、马路、草地上都铺上了一层白絮。

天地浑然一体,连路旁的槐梢、柳枝都裹上了一层水晶。我们走在树上,脚下发出吱吱的响声。

“叮铃铃”,下课了,张老师笑着对我们说:“同学们,今天可以尽情地玩雪了。”心里早已痒痒的我们欢蹦乱跳地下了教学楼,高兴地在大雪中的操场上——打雪仗、堆雪人、滚雪球。我和小敏几个人一起来到一块厚厚的雪地,七手八脚地忙碌开了,我们先扫起一堆雪,做了一个雪的身子,接着又滚了一个大雪球,做了雪人的头,再精雕细刻雪人脸部,我们用一个红萝卜做雪人的鼻子,用两个木炭做雪人的眼珠,用半截玉米做雪人的嘴,这时不知是谁插了一句说:“不如把这个雪人叫‘三毛’吧。”既然叫三毛,那位同学就从雪地里找了三根蒜叶插在雪人头上,做了三毛的标志。

下午上学时,我们还看着三毛对我们笑眯眯的……

晚边,走在放学的路上,我听见一位老农说:“好雪,好雪,瑞雪兆丰年。”是呀,大雪会冻死害虫,农民伯伯们明年定是有个好年景。

喜欢雪,不仅因为雪天可以堆雪人,还因为瑞雪会为农民伯伯带去好收成啊。

[我喜欢雪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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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妈妈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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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妈妈,因为她既严厉又温柔。

妈妈今年37岁了,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个头比较高,干起活来特别认真、麻利。

我的妈妈在古田二小教科学,工作很忙,但仍然能抽空为学校集体做了许多事情,就是家里的家务事几乎都是她干的,她真能干,真忙。

她对我可严厉了,特别是当我不听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总是瞪的圆圆的,锐利的目光像一把利剑,在我的身上扫来扫去。我每次犯错误都逃不过她的目光。有一次,她不在家,只有我一个人在家,于是我就去做手抄报,终于做完了,但涂改了几个字,妈妈回来后看见了涂改的地方,于是又拿来一张8开的纸叫我重新做一遍。

当然,我喜欢的是她温柔的一面。每逢节假日,我们一家人都会一起去郊外玩,她会亲切耐心地指导我观察景物,教给我一些野外战胜困难的办法,会和我一起踏青采集标本。那时我觉得妈妈是多么温柔呀!每当我身体不适时,妈妈对我的关心更是无微不至。记得有一天晚上,我突然发高烧,妈妈发现了,她一夜都没睡,好几次都把我叫醒叫我喝开水,她说:“喝了开水就会降温的。”第二天早晨,妈妈又急急忙忙地抱我到医院挂点滴。她还想方设法挤时间为我补课,给我讲故事,和我玩许多游戏,一直陪到恢复健康能去上课为止。这时只见她脸色发黑,瘦了许多。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既让我快乐成长,又教我如何做人、做事,虽然有时很严厉,但我还是很喜欢她,也很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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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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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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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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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喜欢读书,喜欢读一些包含文化内涵的书。《水浒传》就是这样一本书。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白话长篇小说,也是我国最早一部描写农民起义和战争的章回小说。它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杰作,为中国人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

《水浒传》以磅礴的气势,描写了中国历史上一次农民起义,塑造了一大批起义军的英雄人物,它的成就就是前所未有的。

《水浒传》写了108位梁山好汉,其中的主要人物更是呼之欲出。如:宋江――既是仗义疏财,济困扶危的江湖义士,又是满口忠孝的腐吏。鲁智深——酷爱自由,嫉恶如仇,心地朴质。

《水浒传》描写了一支农民起义队伍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分散而汇合,由盲目行动而变为有明确的行动纲领,以及最后受招安,彻底失败的全过程。

《水浒传》中我最敬佩的一位好汉——智多星吴用。他沉着、冷静、足智多谋。有一首诗曾这样描绘过他“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水浒传》这本书告诉我对朋友要有“情”,对君主要有“忠”。

让我们一起感受《水浒传》中的金戈铁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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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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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首先我要问几个问题,你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幸福的生存吗?你能在巨大无比的风暴中逃生吗?你能在一个全是野兽,并且有野人的孤岛上抵抗敌人吗?

一切皆有可能,鲁滨逊就经历过这些不可能中的不可能。

小小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暴风雨的袭击,漂到了一个孤岛上。每一次他都在不可能中的不可能中实现了自己的计划,最终,克服种种困难,回到了家乡,过上非常快乐的生活……

每一次成功都来自鲁滨逊的心血,比如:鲁滨逊打一个双层木栏用了两年的时间;鲁滨逊用一年的时间造地窖却被一次地震而毁掉;鲁滨逊的那瓷罐是经历无数次失败才造成的。

今天,我们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偶尔遇到风风雨雨就一蹶不振,如果我们能像鲁滨逊那样,能有什么可以被摧毁?又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呢?

指导:阳泉卓尔教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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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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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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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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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这句话说得真好。的确,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精读的;一本好书,也像一碗心灵鸡汤,灌溉我们的灵魂,使我们茁壮成长;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业余生活,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了,她著名的书有《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非常老师》等一系列丛书。最近一段时间我又有幸品味了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女生日记》。

这本书用日记的形式,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杨红樱阿姨的笔下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帅气、不同凡响的舒老师,聪明的莫欣儿,漂亮的沙丽,温柔的冉冬阳,假小子南柯梦,喜欢装酷的小魔女,没有缺点的赫佳,艰难生活的梅小雅和在美国生活的林淑媛……把女孩们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的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的快乐和烦恼。

主人公冉冬阳在好友梅小雅的身上懂得了坚强和勇敢,当梅小雅没有钱开小店时,她和吴缅一起攒钱帮助梅小雅;在莫欣儿的身上体会到别人体会不到的无。冉冬阳在快乐幸福中逐渐成长,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少女,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可她却是一个自信、快乐、人见人爱的女孩儿。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一个玩具,两个故事》。那是冉冬阳和莫欣儿第一次一起回家,来到礼品店钱,莫欣儿一眼就看中了那套“松鼠之家”毛绒玩具,对它爱不释手,于是她俩以“松鼠之家”为题,各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在莫欣儿的故事中,我能看出冉冬阳和她们班别的同学觉得她和幸福,但只有她自己明白,其实她并不幸福,反倒是很孤独寂寞。她很向往像松鼠之家一样的幸福的家庭。作者通过“一个玩具,两个故事”,清晰地为我们展示了冉冬阳和莫欣儿的内心世界。

《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读过了一个快乐的寒假。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书中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都那么宽容、有爱,我就会快乐起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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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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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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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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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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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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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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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秋天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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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阳光明媚,蓝天白云的夏天;我喜欢大雪纷纷,一片白茫茫的冬天;我喜欢生机勃勃,万紫千红,细雨蒙蒙的春天。但我更喜欢秋高气爽、五谷丰登的秋天

走进农田,第一眼看到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金黄色,本来是绿油油的田野,现在变成了金灿灿的。风轻轻吹过,金色的稻田像大海一般,泛起金色的海浪。白菜田上,白菜像一群白胖胖的娃娃。

到了果园,刚走进去就有一阵瓜果飘香的香味。我看到桔子树,挨挨挤挤的,风吹来,桔子个个摇起来,好像在给我打招呼。香蕉树的香蕉都长了出来,好像一个个小小的船。农民伯伯正在摘枣了,一筐接着一筐,枣子好多啊!

秋天真是美啊!我喜爱这美丽芬芳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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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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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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