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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词语解释造句经典20篇

走马观花原形容事情如意,心境愉快。后多指大略地观察一下。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四字词语解释造句,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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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语挡箭牌造句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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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箭牌拼音

【注音】: dang jian pai

挡箭牌解释

【意思】:盾牌,比喻推托或掩饰的借口。

挡箭牌造句

1、当他听新闻说本拉登让一个妇女当做挡箭牌时,他说本拉登是个懦夫,这是他唯一说过的话。

2、国家主权不能再被用作严重侵犯人权的挡箭牌。

3、那是个意外,Jimmy用他儿子作挡箭牌。

4、这做法让澳洲、加拿大、日本及新西兰可用美国作挡箭牌。

5、这种用壁垒作挡箭牌的做法只会加重经济危机。

6、当有些人向你提出这样的问题时,你需要特别小心你说什么,因为你说的每句话都能变成政治挡箭牌。

7、自省确实重要,但我们会拿它用来作为试验真相的挡箭牌;思考我们是谁没有探索我们是否真正是想象中的自己来的重要。

8、“反恐”沦为布什的万能借口,万能挡箭牌,他否认自己违反了任何法律条款抑或是法律精神。

9、如果改革不能带来增长,而最后欧元区几乎是确保了意大利、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衰败,欧盟就再也没有挡箭牌了。

10、她把父亲和哥哥当成挡箭牌好让我有负罪感。

11、但是,仅仅因为您无法进行精确、详细和长期的预测,并不能作为逃避回答这三个问题的挡箭牌。

12、说来很遗憾,这些事实对那些以杀植物论点为挡箭牌的吃肉的人不起什么作用。

13、马沙在伊朗强硬派中备受争议。内贾德集团和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紧张关系鲜为人知,而马沙是两者之间的挡箭牌。

14、克林顿总统立刻紧抓机遇,指挥发射巡航导弹,未命中,接着众人指斥总统,本·拉登不是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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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楚楚相关词语解释

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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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chǔ chǔ

注音:ㄨˇ ㄨˇ

词性:形容词

结构:AA式

基本解释

◎ 楚楚 chǔchǔ

(1) [tuft]∶草木丛生的样子

(2) [clear;tidy;neat]∶整洁鲜明的样子

衣冠楚楚

(3) [lovely and delicate]∶娇柔纤弱的样子

楚楚可怜

门前垂柳,楚楚可人

(4) 凄苦的样子

引证解释:

1. 鲜明貌。《诗·曹风·蜉蝣》:“蜉蝣之羽,衣裳楚楚。” 毛 传:“楚楚,鲜明貌。” 唐 白居易 《早朝》诗:“翩翩稳鞍马,楚楚健衣裳。”

2. 谓清晰。 清 周亮工 《书影》卷九:“﹝道士﹞则取席上诸拌盂盌盎之类,十五累之,举而大嚼,如嚼冰雪,齿声楚楚可听也。”

3. 蕃茂貌。《诗·小雅·楚茨》:“楚楚者茨,言抽其棘。” 朱熹 集传:“楚楚,盛密貌。” 清 赵翼 《园居》诗之三:“微雨过林端,楚楚出新碧。”

4. 排列整齐貌。 清 王韬 《淞滨琐语·李延庚》:“亭中棐几湘帘,笔牀砚匣,位置楚楚。”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祝培之画》:“箱笼二十,楚楚排列。”

5. 姣美貌。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双灯》:“ 魏 细瞻女郎,楚楚若仙,心甚悦之。” 清 宣鼎 《夜雨秋灯录·王大姑》:“女名 大姑 ,貌楚楚,性敏慧。” 清 俞蛟 《潮嘉风月记·丽景》:“如余所见 潮州 之 竹姑 , 兴寧 之 贞娘 ……皆眉黛楚楚,一笑嫣然。”

6. 形容杰出,出众。《魏书·祖莹传》:“ 莹 与 陈郡 袁翻 齐名秀出,时人为之语曰:‘京师楚楚, 袁 与 祖 ; 洛 中翩翩, 祖 与 袁 。’” 宋 张孝祥 《鹧鸪天·平国弟生日》词:“楚楚吾家千里驹,老人心事正关渠。” 元 无名氏 《碧桃花》第四折:“你道是济济衣冠,楚楚人才。” 清 周亮工 《又与张瑶星》:“先生所钞一则,笔墨楚楚,是此公不多见之笔。”

7. 形容严肃,端庄。 宋 叶适 《故大理正知袁州罗公墓志铭》:“执政惮其楚楚,不敢狎,而亦不能亲也。” 明 丘汝成 《端正好·上太师》套曲:“贯胸襟虎略龙韜,威仪楚楚全忠厚。”

8. 形容忧戚,凄苦。《魏书·高宗纪论》:“既而国衅时艰,朝野楚楚。” 唐 元稹 《听庾及之弹乌夜啼引》诗:“后人写出《乌啼引》, 吴 调哀弦声楚楚。” 元 刘伯亨 《朝元乐》套曲:“懨懨白昼长,楚楚黄昏细。” 清 龚自珍 《洞仙歌》:“平生有恨,自酸酸楚楚,十五年来梦中绪。”

楚楚相关词语

清楚、痛楚、清清楚楚、楚天、一清二楚、酸楚、楚楚可怜、苦楚、楚王、四面楚歌、凄楚、翘楚、荆楚、楚云、楚辞、西楚、楚歌、楚霸王、朝秦暮楚、楚子、织楚成门、众楚群咻、诱秦诓楚、越凫楚乙、衣冠楚楚、一齐众楚、吴头楚尾、巫云楚雨、事齐事楚、北辕适楚、晨秦暮楚、楚越之急、楚雨巫云、楚云湘雨、楚楚不凡、楚歌之计、楚腰蛴领、楚璧隋珍、楚楚谡谡、楚歌四合、楚弓复得、楚材晋用、楚楚可爱、楚囚相对、楚囊之情、楚梦云雨、楚囚对泣、楚弓楚得、楚才晋用、楚馆秦楼、楚舞吴歌、楚楚作态、楚得楚弓、楚管蛮弦、楚腰卫鬓、楚弓遗影、楚腰纤细、楚歌四起、楚水吴山、楚界汉河

楚楚相关成语:

楚楚动人、楚楚可人、晋用楚材、朝秦暮楚、楚楚可怜、楚材晋用、楚界汉河、衣冠楚楚、四面楚歌、楚楚不凡、秦楼楚馆、一清二楚、清清楚楚、凄凄楚楚、楚棺秦楼、楚腰纤细、晨秦暮楚、楚璧隋珍、楚才晋用、楚楚可爱、楚楚有致、楚楚作态、楚得楚弓、楚歌之计、楚弓复得、楚舞吴歌、楚腰卫鬓、楚雨巫云、楚越之急、楚云湘雨、暮楚朝秦、凄风楚雨、青楼楚馆、巫云楚雨、诱秦诓楚、衣裳楚楚、纤腰楚楚、秦树楚天、秦女楚珠、楚馆秦楼、楚天云雨、另楚寒巫、北辕适楚、楚弓楚得、楚囚对泣、楚尾吴头、肝胆楚越、南冠楚囚、天低吴楚,眼空无、事齐事楚、吴头楚尾、织楚成门、越凫楚乙、楚歌四面、楚楚谡谡、楚歌四合、楚歌四起、楚弓遗影、楚管蛮弦、楚梦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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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冬天事物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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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梅花拥有着伟大的精神,他在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酷寒之中,依旧无私的向人们传递着春的气息,这需要何等的精神啊!如果人间能够少一点锦上添花,多一点雪中送炭,给需要帮助的人们送去温暖,这个世界将会更加美好!

2.冬天里的雪依然下着。在这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季节,只有梅花傲然怒放。一朵朵五彩缤纷的小花白的像雪,红的似火,黄的赛金,粉的如霞……在寒风中翩翩起舞,冰心玉骨。馨香阵阵,顿时使人感到心旷神怡……

3.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唯余茫茫,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4. 每当冬季,那"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和绚丽多彩独具特色的关东风情,更令人心往神驰。

5. 或许有千里冰封,或许有万里雪飘,您的圣洁和温暖却使我们相信:生活里没有冬天。老师!我永远感激您!祝福您!

6. 冬季的净月潭滑雪场银装素裹、雪映青松、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山舞银蛇、原驰蜡象,身临其境,您将会体味到真正的北国风光,寻到真正冬天的情趣。

7. 16、《沁园春·酒》北国巿场,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8. 随着“暖冬”的到来,人们甚至开始担心,“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会不会一去不返?北京:创167年来同期最高温纪录。

9. 同时,还可登上燕子垭一览“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神农架冬日风光。

10. 冬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山舞银蛇,原弛腊象",在山上,会呈现长时间的雾凇和树桂景象,使其格外壮观。

11. 可眼下雪灾肆虐、千里冰封,依靠个人的英雄主义和一腔热血,恐怕不仅不利于个人愿望的实现和亲人团聚,反而会给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12.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语文的学习亦是如此,要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积累。

13. 他们夫妻闹到离婚地步;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了。

14. 学习外语应该是乐趣无穷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更加努力地学习,更加勤奋地操练,上帝会让你所付出的一切有所回报的,上帝是很公平的。

15.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不是你从前太过蛮横,今天大家也不会联合起来抵制你。

16. 我们读书人,应该深深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道理,凡事不能急于求成,要脚踏实地才能有所成就。

17.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再接再厉!

18.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成长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先进工艺,完善管理,吉华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未来。

19. 会造成今日的结果,只能说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每一个人在平时就要谨言慎行循规蹈矩。

20.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感情的决裂,也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

21.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局坏到如此,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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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词语造句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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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虚弱,几经折腾,不死也难。策划成功的必胜策略,也要考虑失败的补救方法。

2. 杰出的策略必须加上杰出的执行才能奏效。

3. 创业者,眼睛要看得清目标,脑海要想得到策略,鼻子要嗅得出危险,嘴巴要说得清方案,耳朵要听得进意见,双手要抓得住机遇,脚下要展。

4. 成功的轨迹作为一种策略路线,从一开始就应该走上正轨。

5. 进行推销时,如果不讲策略,不讲方式和方法,那很难成功。

6. 人们都以为,所谓专注开发质精量少的产品策略,代表只需要找出最佳的产品做出来就是了,但那意味着人们只看到表面;事实上这种策略也代表你必须要对另外100个绝佳产品概念说不,这意味着你必须极为谨慎地做出选择。

7. 理论彻底,策略准确。然后以排除万难坚定不移的勇气和精神向前干去,必有成功的一日。邹韬奋

8. 每一笔生意必须挣钱,免费不是一个好策略,它付出的代价会非常大。

9. “吃亏是福”不但是一种人生策略,更是一种生活智慧。吃小亏不但可以赢得人们的景仰,还可学到人生大智慧。

10. 我们的策略是:以质量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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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冬天描写景物的词语

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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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是由语素组成的最小的造句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冬天写景物的词语,欢迎大家的阅读。

白雪茫茫 银装素裹 万里雪飘 千里冰封 白雪皑皑

冰天雪地 寒气袭人 寒冬腊月 冰清玉洁 滴水成冰

瑞雪纷飞 冰封雪盖 漫天飞雪 雪虐风饕 朔风凛冽

寒气逼人 雪上加霜 阳春白雪 冬日夏云 冬温夏清

无冬无夏 秋收冬藏 冬裘夏葛 十冬腊月 冬寒抱冰

雪中送炭 霜露之感 冷暖自知 冷若冰霜 冰寒于水

岁暮天寒 天寒地冻 冰天雪窑 冰山难靠 冰雪聪明

冰魂雪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春冰虎尾

凛若冰霜 雪窖冰天 漫天风雪

【春去冬来】春天过去,冬天来临。形容时光流逝。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天萌生,夏天滋长,秋天收获,冬天储藏。指农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亦比喻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

【冬寒抱冰,夏热握火】冬天寒冷却要抱冰,夏天炎热却要握火。形容刻苦自勉。

【冬暖夏凊】凊:凉。冬天使温暖,夏天使凉爽。比喻适合时用。

【冬日黑裘】裘:皮袄。冬天穿黑皮袄。比喻仅能御寒,不尚奢华。

【冬日可爱】如同冬天里的太阳那样使人感到温暖、亲切。比喻人态度温和慈爱,使人愿意接近。

【冬日夏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云层。比喻人态度温和可亲,使人愿意接近。

【冬日之温】冬天城太阳的温暖。封建时代比喻君主的恩惠。

【冬日之阳】冬天里太阳的光和热。比喻人民所向往的仁政。

【冬山如睡】冬天的山林象睡着了一样。形容冬天山林寂静的景象。

【冬扇夏炉】冬天的扇子,夏天的火炉。比喻不合时宜。也比喻毫无用处的东西。

【冬温夏凊】凊:凉。冬天使父母温暖,夏天使父母凉爽。本指人子孝道。现亦泛称冬暖夏凉。

【冬温夏清】冬天使父母温暖,夏天使父母凉爽。指人子孝道。亦泛称冬暖夏凉。

【冬月无复衣】冬天没有第二件衣服可穿。形容家境贫寒。

【冬箑夏炉】箑:扇子。冬天搧扇子,夏天生火炉。比喻做事不符合当时的需要,费了力气而得不到好处。

【负暄之献】暄:温暖。原指冬天晒太阳取暖当成一种好方法献给国君。后用来谦称自己的贡献很微小。也比喻所献出的东西并不贵重难得。

【葛屦履霜】冬天穿着夏天的鞋子。比喻过分节俭吝啬。

【呵笔寻诗】呵笔:冬天笔凉或冻结,用口吹暖气使之解冻;寻诗:寻觅诗句。用口吹暖气,使笔解冻,然后挥笔作诗。形容冬日苦吟。

【黄绵袄子】比喻冬天的太阳。

【囊萤映雪】囊萤:晋代车胤少时家贫,夏天以练囊装萤火虫照明读书;映雪:晋代孙康冬天常映雪读书。形容家境贫穷,勤学苦读。

【秋去冬来】秋天过去,冬天到来。形容时光流逝。

【秋收东藏】秋天收获,冬天存储。泛指常规的农事活动。

【山寒水冷】冷冷清清。形容冬天的景象。

【暑来寒往】夏天过去,冬天到来。泛指时光流逝。

【暑往寒来】夏天过去,冬天到来。泛指时光流逝。

【汤风冒雪】汤:顶、当。顶着风,冒着雪。形容冬天旅途的艰辛。

【天凝地闭】形容冬天非常寒冷的情景。

【无冬无夏】无论冬天还是夏天。指一年四季从不间断。

【无间冬夏】无论冬天还是夏天。指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同“无冬无夏”。

【温凊定省】冬温夏凊、昏定晨省的省称。谓冬天温被,夏天扇席,晚上侍候睡定,早晨前往请安。表示侍奉父母无微不至。

【温清定省】冬天使被子温暖,夏日让室内清凉,晚间给父母安睡,早晨起来问候安好。形容对父母尽心侍奉。

【夏虫朝菌】意为夏虫活不到冬天,菌类朝生暮死。比喻极短的生命。

【夏炉冬扇】夏天生火炉,冬天扇扇子。比喻做事不符合当时的需要,费了力气而得不到好处。

【雪兆丰年】指冬天大雪是来年丰收的预兆。

【燕雁代飞】燕夏天来温带,冬天归南方;雁冬天来温带,夏天归南方。比喻各自一方,不能相见。

【自同寒蝉】寒蝉:冬天的蝉。自己同寒天的蝉一样不鸣。比喻缄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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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aabc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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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aabc的词语解释

泛泛而谈 一般地浮泛地谈谈。

泛泛之交 交情不深的朋友。

泛泛之谈 泛泛:浮浅不深入。一般化地泛泛地谈谈

沸沸扬扬 象沸腾的水一样喧闹。形容人声喧闹。

纷纷扬扬 形容雪花飘落。

愤愤不平 心中不服,感到气愤。

风风火火 形容急急忙忙,冒冒失失的样子。

哀哀父母 可哀呀可哀,我的父母啊!原指古时在暴政下人民终年在外服劳役,对父母病痛、老死不能...

哀哀欲绝 哀哀:悲伤不止;绝:气绝。悲痛得要气绝,指异常悲痛

安安稳稳 形容十分稳当可靠

昂昂自若 昂昂:气概昂扬,大模大样;自若:象平常一样。形容无所顾虑,从容自如。

嗷嗷待哺 饥饿时急于求食的样子。形容受饥饿的悲惨情景。

白白朱朱 朱:正红色。白的白,红的红。指色彩各异的花木

班班可考 班班:明显的样子;考:考查。指文字记录十分明显,可以考查

比比皆是 到处都是,形容极其常见。

彬彬有礼 形容文雅有礼貌的样子。

病病歪歪 形容病体衰弱无力的样子。

步步登高 步步:表示距离很短;登:上。一步一步地向高处登

步步高升 步步:表示距离很短;高升:往上升。指职位不断上升

步步莲花 原形容女子步态轻盈。后常比喻渐入佳境。

步步为营 军队每向前推进一步就设下一首营垒。形容防守严密,行动谨慎。

草草了事 草率地把事情结束了。

草草收兵 马马虎虎地就收了兵。比喻工作不负责任,不细致,不慎重。

察察为明 形容专在细枝末节上显示精明。

超超玄箸 超超:高超;玄:微妙;箸:通“著”,明显。指言论文辞高妙又明切

朝朝暮暮 每天的早晨和黄昏,指短暂的时间

陈陈相因 比喻沿袭老一套,无创造革新。

侈侈不休 侈:夸大,过分;休:停止。说话没完没了;唠叨

抽抽搭搭 形容抵声哭泣。

抽抽噎噎 形容低声哭泣

楚楚动人 楚楚:洒脱出众的样子。形容姿容美好,动人心神

楚楚可怜 本指幼松纤弱可爱,后形容女子娇弱的样子。

楚楚可人 楚楚:整齐纤弱;可人:使人满意。形容姿容清秀,使人惬意

吹吹打打 指各种乐器的合奏。形容故意渲染,吸引别人注意

蠢蠢欲动 比喻敌人准备进攻或坏人阴谋捣乱。

绰绰有余 形容房屋或钱财非常宽裕,用不完。

绰绰有裕 绰绰:宽裕舒缓的样子;裕:宽绰,宽缓。形容态度从容,不慌不忙的样子

刺刺不休 形容说话唠叨,没完没了。

蹙蹙靡骋 蹙蹙:局促不舒展;靡:无;骋:纵马奔驰。指局促,无法舒展

代代相传 一代一代相继传授、流传

眈眈逐逐 贪婪注视,急于攫取的样子

旦旦而伐 多比喻天天损害或斫丧。

喋喋不休 唠唠叨叨,说个没完。

鼎鼎大名 形容名气很大。

鼎鼎有名 鼎鼎:盛大的样子。非常有名

多多益善 越多越好。

咄咄逼人 形容气势汹汹,盛气凌人,使人难堪。也指形势发展迅速,给人压力。

咄咄怪事 表示吃惊的声音。形容不合常理,难以理解的怪事。

噩噩浑浑 指质朴忠厚的样子。指上古之世

恩恩相报 用恩惠报答恩惠;把有利于人的行为回报给有恩于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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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年级语文上册期末的词语积累有哪些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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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量词

一个男孩一个早晨一个问题一个世界一个桥洞一个池塘一个铅锤一个瓶子一个商场一个猎人一个信箱一条小路一条狗一条小溪一只猴子一间教室一所学校一种花一张相一张卡片一张笑脸一匹快马一股寒流一张纸一棵树一封信一块巨石一件事一根细苇一把钥匙一把小锁一把长刀一把扇子一盒颜料一枚邮票一排大雁一阵叮咛一阵嘲笑一阵脚步声一曲歌一首歌一阵风一片歌吟一片叶子一朵花一滴汗水一颗谷粒一幅图画一口井一架风车一座宝库一座桥一座山一扇门一乘轿子一簇红缨一片树木一片草地一层鸟粪一处景物一串车灯一颗明珠一面镜子一头狮子一次实验一袋麦子一滴眼泪一簇火苗一枝笔一道金光一块农田一头耕牛一辆电车一家杂志社一架显微镜一架照相机一名少先队员

一位朋友一位教育家一位摄影师一位老爷爷

(二)偏正短语

鲜艳的服装、飘扬的国旗、古老的铜钟、粗壮的枝干、绿色的草地、淡淡的清香、

娇嫩的花瓣快乐的歌声、甜蜜的微笑、欢快的灰雀、亲爱的同志、干燥的空气、

平整的土地、过硬的本领、凛冽的寒冬、炎热的酷暑、严明的纪律、香甜的气味、

丰富的色彩、无穷的奥妙、巨大的宝库、渊博的知识、独特的风俗、巨大的变化、

隆隆的雷声,辽阔的大地、精美的图案、宝贵的遗产、奔腾的江河、澎湃的大海,

辽阔的草原、茂密的森林、宁静的山村、繁华的都市、迷人的景色、彩色的条纹、

庞大的海龟、厚厚的鸟粪、嫩绿的叶子、名贵的药材、美丽的风光、璀璨的明珠、

著名的港口、出色的表演、清澈的池水、明亮的车灯、迷人的风景、雄伟的三峡、

秀丽的山水、神奇的石窟、富饶的物产、危急的关头、轻蔑的神气、厚厚的尘土、

匀称的身段、热烈的掌声、极大的鼓励聪明的头脑、滚滚的波涛、优雅的音乐

著名的地质学家、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乳白色的浓雾超常的记忆力

奔流不息的江河、茂盛的花草树木、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教育家

富饶的西沙群岛、五颜六色的焰火、壮观的秦马兵俑、各种各样的问题

好奇地听着、仔细地打量、勇敢地作战、留心地观察、陆续地开放、悄悄地绽开

拼命地奔跑、用心地观察认真地思考淙淙地流着呼呼地刮过、谦虚地回答

激动地抱起、热烈地讨论诚挚的祝福、羡慕地望着、仔细地看着、流利地背诵

慢吞吞地站、深深地鞠躬、如实地告诉、刻苦地钻研、不住地吆喝小心地走着

正确地对待完整地保存费劲地走高兴地说、默默地坐不停地转、

天真地说傲慢地问得意地转飞快地跑、奇怪地问匆匆地来

匆匆地去忿忿地说用心地学舒舒服服地睡大觉准确无误地回家

不假思索地说欢蹦乱跳地歌唱懒洋洋地蠕动高兴地叫起来、、、、

(三)补语

热得耷拉着翅膀、热得吐出舌头、热得不知如何是好打扮得绚丽多彩听得很认真

显得特别高兴、显得更苍翠显得彬彬有礼累得倒了下去、羞得满脸通红

吓得又踢又跳吓得哇哇直叫、画得多么传神多得数不清看得出神

长得葱葱茏茏、封得严严实实、变得鸦雀无声、讲得很详细

(四)动宾短语

带来快乐、汲取力量、充满快乐、交流感受、散发清香、进入梦乡、投入劳动、发现遗迹

震惊世界、停住脚步、受到启发、练就本领、练习武艺、得到支持、描绘秋天、充满希望

寻找风筝、抖抖手臂、振动翅膀、撒下叮咛、掠过田野、送来歌吟、吹起喇叭、绽开笑脸

舒展花瓣、绽开花蕾、穿过树梢、展示笑脸、结出种子、辨认方向、回到原处、打开纸袋

寻找方向、检查蜂窝、迷失方向、浪费时间、看守大门、阅读书籍、玩出名堂、发现微生物欣赏玩具、打开宝库、拜见老师、研究学问、敬重品行、受到尊敬、感受文化、开展活动

了解文化、参加建造、减轻重量、节省石料、雕刻图案、吐出水花、商量方式、搜集资料

抽出枝条、长出叶子、涨满春水、俯下身子、侧着脑袋、挡住视线、遮住天空、欣赏音乐

积满白雪、没过膝盖、躲进洞里、装上轮子、安上履带、发明坦克、、倒掉泥土、支起耳朵

解决问题、让出座位、伸出双手、落下残疾、响起掌声、镇定情绪、讲述故事、鼓起勇气

面对生活、获得成功、试探心意、准备礼物、养成习惯、涌起波涛、请求援助打开信封

掘开堆积物打招呼读课文找骆驼做买卖走江湖、编故事采花粉

做游戏、看热闹、打哈欠、捉迷藏、叠花篮、守信用、做试验、做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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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形容老女人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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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她虽然徐娘半老,但是风韵尤存。

2. 她虽已徐娘半老,却依然明眸皓齿,光艳照人。

3. 徐娘半老却依然温暖并且令人向往。

4. 拉丽莎40几岁,徐娘半老,既爱喝酒,婚姻也不如意.

5. 望着自己面前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陈嫣,杨树根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将抽到一半的烟按灭在桌布上,下意识的松了松裤带,喉结抖动,干咽了一口唾液。

6. 在这里,孟欢欢认识了自称得过轻度忧郁症,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柳叶眉。

7. 寻见泰定后欠身欲起,悲惨中带着数分袅娜,正是徐娘半老,犹存丰韵,已令人怜惜不禁。

8. 聪明树脸色变了,她虽然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本以为自己的面容在人类中也算得上一个有味道的女人

9. 刚一进门,就见一个身材臃肿,徐娘半老的女人正在筛米。

10. 坐东朝西的是一个徐娘半老的女子,梳着油光可鉴的头发,微微发福的身子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算着账。

11. 里,倚坐着一位容貌秀艳,风姿绰约的娇俏女子,她白衣款款,黛丝柔垂,宛若春雾中的梨花一般雍容闲雅,秀丽可人。

12. 白光敛去,显出一个风姿绰约的白衣女子,头戴珠玉环佩,月白宫装裹体,眉眼清秀,正是那文瑶鱼妖所化的女子。

13. 原先风姿绰约,丽雪红妆的艾琳如同西施捧心,不可抑制的血渍不断从娇躯中渗透出来,染红了蓝白色的布甲。

14. 此时在另个一个地方正有一个面容娇好,仙姿玉质,风姿绰约的女孩子轻轻也在吟唱这首歌。

15. 张致远见馨儿人美如玉,风姿绰约,心里乐开了花,嘴上却推辞道:“这样……是不是太委屈了馨儿妹妹?”。

16. 不过俗话又说红颜祸水,带着这样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逛街,还真是容易惹来麻烦。

17. 这位貌美的皇后,半年前犹冰肌雪肤,风姿绰约,貌若二八,青丝如墨。

18. 在展台上风姿绰约,一站就是大半天,中午也只是领个盒饭蹲在地上吃。

19. 这道风姿绰约的身影,让器破天几乎不会思考了他甚至忘记了向白彤雨询问她有什么事要求助自己,只是呆呆的看着那道惊鸿艳影一步一步的远去,慢慢的消失在他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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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二、形容冬季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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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极冷。例。“深秋已过,严寒的冬天就要到来了。”

刺骨:如寒气侵入肌骨,形容极冷。如“寒风刺骨”。

暴风:猛烈的风。

冷冰冰:形容物体很冷。注意:一般多用于形容不热情或不温和。

冷丝丝:形容有点冷。例:“这屋子没生火炉,窗缝也没糊,给人冷丝丝的感觉。”

冷飕飕:形容风很冷。例:“由于身体太弱。虽然穿得很多,但我还是感到冷飓耀的。”

冷森森:形容冷气逼人。例:“刚走进山洞,就感到冷森森的,不由自主地打了几个寒颤。”

北风:引作冬天的风。例:“北风呼啸,大雪纷飞。”

大风:风力很强的风。

风暴:刮大风而且往往同时有大雨的天气气象。也用以比喻规模大而来势猛烈的事件或现象。

寒冬:泛指寒冷的冬天。如“寒冬腊月”。

寒风:冬天寒冷的风。例:“寒风凛冽,侵人肌骨。”

寒风凛冽:凛冽,刺骨的寒冷。形容十分寒冷。

疾风:急剧猛烈的风。

狂风:狂暴的风。

狂飙:狂风。多用于书面语。

冷风:寒冷的风。也比喻政治逆流a 如“吹冷风”。

烈风:同狂风。

逆风:迎面而来的风。

强风:特大的风。例:“一场强风来临,立时天昏地暗,飞沙走石,路上的人们被吹得东倒西歪。”

顺风:顺着人、车、船行走方向刮的风。也用于友人启程远行时的祝辞。如“一路顺风”。

朔风:北风,表冬天的风。多用于书面语。例:“冬天,朔风呼叫,夹着阵阵雪沙,扑打着人们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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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不字的二字和四字词语组词

全文共 3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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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不 不食 不悉 不体 不显 不终 不弱 不辍 不够 不圆 盍不 不咸 不义 不实

不忿 不就 不借 不典 不瞒 不化 不党 不男 不销 不造 无不 不打 不并 不协

不恪 不挑 不瑕 不天 不消 不采 不上 不丹 不刿 不孕 胡不 不徇 不律 不世

不该 不悟 不偷 不度 不名 不凡 不亮 不止 不齿 不哲 不双 不亿 不乏 不美

十不 不时 不谓 不题 不贤 不雅 不辱 不昌 不给 不豫 好不 不器 不依 不若

不诓 不姜 不归 不的 不用 不错 不是 不毂 不期 不在 须不 不安 不涯 不挠

不封 不君 不紧 不吊 不磨 不怀 不伐 不愆 不效 不则 不售 不伦 不啻 不信

不渝 从不 不算 不登 不取 不加 不省 不耻 不修 不震 不嗣 不正 不康 不请

不腐 不退 不蜩 不逗 不礼 不靖 不介 不须 不宾 不彰 不衰 不恙 不恶 不逞

不符 不徒 不师 不定 不壹 不节 不解 不行 不栉 不斩 不数 不扬 不得 不臣

不愧 不疚 不暨 不第 不理 不广 不资 不毛 不让 不皂 已不 不辰 不友 不孝

不敷 不容 不禁 不调 不然 不回 不辜 不惬 不许 不择 不殊 不昧 不贷 不形

不妇 不稳 不通 不渎 不类 不尔 不觉 不怿 不察 不照 不甩 不宜 不而 不媚

不伏 不沙 不堪 不掉 不鲜 不会 不轨 不穰 不言 不曾 不淑 不耐 不逮 不淫

不甘 不准 不无 不迪 不巧 不彀 不了 不报 不纯 不臻 不顺 不衷 不离 不侔

遮不 不庄 不试 不滔 不禄 不悛 不矜 不谊 不称 不聿 夫不 不满 不羞 不敬

不快 不住 不走 不腆 不一 不侈 不升 不恭 不拟 不宰 再不 不营 不瓤 不诬

不匮 不精 不几 不弟 不剌 不孤 不下 不花 不情 不凿 以不 不便 不以 不阕

不孚 不识 不令 不迭 不想 不惑 不好 不象 不异 不扎 不熟 不怕 不戴 不应

不亏 不洁 不患 不等 不致 不烦 不唯 不关 不遣 不咱 牙不 不拔 不亚 不孥

则不 不尽 不王 不特 不勤 不谖 不日 不拜 不格 不遇 敢不 不佞 不恤 不融

不干 不夕 不文 不断 不牧 不公 不聊 不治 不传 不斟 不爽 不赢 不分 不瞑

不揆 不经 不极 不敌 不力 不苟 不问 不合 不倾 不臧 哑不 不比 不要 不栖

要不 不字 不抟 不忒 不凭 不桡 不竞 不殖 不当 不育 呒不 不乃 不朽 不倦

不克 不手 不惜 不悌 不享 不周 不糁 不大 不顾 不允 侯不 不详 不由 不使

不有 得不 不宿 不段 不亲 不集 不审 不成 不幸 不振 不祀 不整 不端 不奈

不肯 不祧 不坠 不忝 不卸 不尝 不舍 不到 不来 不韵 怕不 不已 不论 不为

不敢 不足 不速 不抵 不切 不慧 不少 不卜 不兴 不枕 不瞬 不悖 不牢 不那

不愉 鄂不 不遂 不可 不像 不羁 不失 不词 不逊 不争 不俗 不支 不利 不屈

不服 不释 不善 不顶 不携 不迹 不假 不谢 不盈 不沾 不树 不屑 不单 不表

不匡 不赘 不纲 不德 不易 不揣 不式 不共 不平 不再 争不 不值 不人 不率

不苦 不望 不子 不殄 不药 不尘 不甚 不根 不赖 不杂 占不 不亦 不洽 不违

险不 不暇 不施 不帑 不拉 不趋 不拣 不验 不测 不虞 非不 不亢 不休 不阶

牢不可破 财不露白 目不识书 苦不可言 手不应心 手不停挥 罚不责众 目不见睫 惨不忍言 心不在焉 狐不二雄 心不由主

饥不择食 坐不垂堂 目不忍睹 计不返顾 食不兼肉 生不逢时 得不偿失 摸不着头 罪不胜诛 瑕不掩瑜 海不波溢 心不两用

风不鸣条 夜不闭户 力不能及 魂不着体 情不自已 怒不可遏 爱不释手 力不从心 夜不成寐 死不足惜 曾不惨然 死不旋踵

道不拾遗 喜不自胜 人不自安 贵不召骄 目不苟视 名不虚传 各不相谋 强不知以 胁不沾席 一不扭众 行不更名 义不生财

兵不由将 恬不为怪 目不斜视 读不舍手 门不夜关 满不在乎 法不徇情 目不窥园 亡不待夕 行不由径 话不相投 言不逮意

积不相能 坐不重席 默不作声 计不反顾 食不遑味 生不逢辰 辞不达意 民不堪命 足不逾户 卧不安席 寡不胜众 邪不犯正

高不可攀 衣不完采 满不在意 行不副言 人不为己 泣不成声 百不一存 了不长进 义不取容 俗不可医 道不掇遗 恬不为意

汗不敢出 语不惊人 日不我与 饥不遑食 赏不逾日 日不暇给 各不相让 巧不可阶 语不投机 一不压众 行不苟合 议不反顾

毫不讳言 誉不绝口 食不重肉 饥不暇食 赏不逾时 日不移晷 间不容息 食不果腹 远不间亲 百不获一 俭不中礼 朝不保暮

间不容发 百不当一 身不遇时 间不容砺 食不终味 食不甘味 呼不给吸 如不胜衣 理不胜辞 赞不绝口 机不可失 再不其然

罚不当罪 邪不压正 骂不绝口 毫不利己 目不忍视 漠不相关 百不失一 了不可见 心不由意 俗不可耐 得不酬失 天不绝人

果不其然 瑜不掩瑕 手不释书 魂不负体 三不拗六 情不自禁 苦不堪言 誓不两立 永不磨灭 兵不厌权 刻不待时 寿不压职

海不扬波 愚不可及 神不收舍 魂不赴体 赏不当功 穷不失义 华不再扬 锐不可当 瑜不揜瑕 朝不及夕 机不容发 贞不绝俗

魂不守舍 罪不可逭 面不改容 急不择途 食不充口 身不由己 惨不忍闻 美不胜收 足不出门 痛不欲生 奋不顾命 亡不旋踵

话不投机 朝不虑夕 事不有余 机不旋踵 神不守舍 弱不好弄 居不重席 势不两立 指不胜偻 必不得已 决不待时 死不悔改

动不失时 下不为例 漫不经意 毫不介意 目不忍见 漠不关心 兵不血刃 马不停蹄 心不应口 天不作美 敌不可纵 恬不知羞

盖不由己 衣不蔽体 目不暇给 行不从径 人不犯我 迫不得已 法不阿贵 目不交睫 以不济可 行不胜衣 河不出图 言不达意

刻不容缓 兵不污刃 马不解鞍 口不二价 势不可遏 事不师古 傲不可长 力不胜任 乐不思蜀 驷不及舌 得不偿丧 谈不容口

计不旋踵 百不一贷 名不虚立 间不容瞬 食不暇饱 时不再来 臭不可闻 面不改色 乐不极盘 文不对题 高不可登 邪不敌正

供不应求 义不容辞 手不停毫 行不履危 日不移影 寝不安席 溃不成军 手不释卷 谊不敢辞 词不达意 刻不容松 愧不敢当

兵不厌诈 天不假年 食不累味 道不相谋 忙不择价 蛮不讲理 急不可待 时不我待 歪不横楞 敖不可长 间不容缕 书不释手

唇不离腮 文不加点 食不求甘 格不相入 渺不足道 妙不可言 急不暇择 时不我与 邪不伐正 百不为多 间不容瞚 数不胜数

臭不可当 位不期骄 事不关己 福不盈眦 名不虚得 密不通风 结不解缘 史不绝书 笑不可仰 逼不得已 迥不犹人 书不尽言

脚不点地 卑不足道 目不别视 渐不可长 市不二价 食不厌精 词不逮理 民不聊生 辞不达义 恶不去善 贵不可言 邪不干正

爱不忍释 死不瞑目 食不餬口 辞不获命 理不忘乱 利不亏义 祸不旋踵 深不可测 死不改悔 坐不安席 几不欲生 足不履影

猝不及防 席不暇暖 势不可当 贵不期骄 目不给赏 名不副实 举不胜举 事不关己 邪不胜正 兵不接刃 军不血刃 乐不可支

祸不单行 罪不容诛 贫不学俭 急不择言 食不二味 身不由主 愤不欲生 目不邪视 足不窥户 言不由衷 毁不危身 言不及行

蝉不知雪 万不得已 神不附体 忿不顾身 民不畏死 门不停宾 虎不食儿 入不敷出 武不善作 朝不保夕 机不可失 战不旋踵

奋不顾身 仰不愧天 食不充肠 魂不守宅 迫不可待 目不转睛 悔不当初 少不更事 言不由中 自不量力 急不可耐 祝不胜诅

防不及防 言不及义 事不过三 话不虚传 目不知书 目不识丁 今不如昔 势不可挡 言不二价 鞭不及腹 居不重茵 思不出位

口不应心 兵不雪刃 力不自胜 口不择言 势不两存 事不宜迟 安不忘危 力不能支 嫠不恤纬 四不拗六 得不补失 素不相能

秤不离砣 微不足道 食不兼味 愤不顾身 名不符实 靡不有初 疾不可为 时不可失 瑕不揜瑜 坐不窥堂 计不旋跬 书不尽意

敢不承命 衣不解带 食不知味 行不贰过 人不聊生 迫不及待 坚不可摧 食不重味 义不反顾 百不一遇 间不容缓 乐不可言

必不挠北 岁不我与 泣不可仰 敌不可假 漫不加意 路不拾遗 锋不可当 能不称官 恬不知愧 妖不胜德 魂不著体 杳不可闻

惨不忍睹 恬不知耻 矢不虚发 恩不放债 门不夜扃 漫不经心 箭不虚发 食不下咽 亡不旋跬 败不旋踵 脚不沾地 词不逮意

慌不择路 指不胜屈 食不充饥 急不及待 十不当一 弱不胜衣 魂不附体 少不经事 骤不及防 足不出户 急不择路 自不待言

防不胜防 言不尽意 谩不经意 毁不灭性 万不失一 目不暇接 悲不自胜 令不虚行 言不顾行 素不相识 道不举遗 恬不知怪

寡不敌众 艺不压身 生不遇时 行不逾方 若不胜衣 情不可却 缓不济急 弱不禁风 谊不容辞 朝不谋夕 鸡不及凤 忠不避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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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春天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3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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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可喜欢春天了,因为这美丽的春天,给人以新的开始,新的收获,新的生命,新的希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春天词语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NO.1 春生秋杀::春天万物萌生,秋天万物凋零。

NO.2 百花争艳:各种花草树木竞相开放出艳丽的花朵。

NO.3 花红柳绿:指花木繁茂的样子。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

NO.4 一场春梦:比喻过去的一切转眼成空。也比喻不切实际的想法落了空。

NO.5 漏泄春光:原指柳叶首先透露春天到来的信息,后比喻男女私情泄露,或秘密被察觉。

NO.6 皮里春秋:指藏在心里不说出来的言论。

NO.7 腊尽春来:腊:指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回来了。

NO.8 细雨和风:温和的风,细小的雨。比喻方式方法温和而不粗暴。

NO.9 春意阑珊:春意,春天的气象;阑珊,将尽 将衰。形容春天就要过去了。出处:南唐·李煜《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

NO.10 寻花问柳:花 柳,原指春景,旧时亦指娼妓。原指赏玩春天的景色。后旧小说用来指宿娼。

NO.11 春和景明:春光和煦,风景鲜明艳丽。

NO.12 春风雨露:像春天的风和雨滴露水那样滋润着万物的生长。旧常用以比喻恩泽。

NO.13 雨后春笋:指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比喻事物迅速大量地涌现出来。

NO.14 绿草如茵:绿油油的草好像似地上铺的褥子。常指可供临时休憩的草地。

NO.15 五彩缤纷:五彩:各种颜色;缤纷:繁多交错的样子。指颜色繁多,非常好看。

NO.16 春风风人:风人:吹拂人。和煦的春风吹拂着人们。比喻及时给人教益和帮助。

NO.17 东风人面:指一年一度的春风依旧,而当年邂逅含情之人却不得重见。

NO.18 春光漏泄:原指柳枝泛绿,透露了春天将至的信息。比喻秘密或男女的私情被泄漏出来。

NO.19 百草权舆:指花草萌芽,春天到来。

NO.20 暮云春树:表示对远方友人的思念。

NO.21 绿暗红稀:形容暮春时绿阴幽暗 红花凋谢的景象。

NO.22 春暖花香:形容春天美丽的景色。

NO.23 落花流水:①落下的花随流水漂去。形容暮春景色衰败。②后常用来比喻被打得大败。

NO.24 莺歌燕舞:黄莺在歌唱,小燕子在飞舞。形容春天鸟儿喧闹活跃的景象。现常比喻革命和建设蓬勃兴旺的景象。

NO.25 春色满园:春日的景色充满家园。形容生机勃勃 繁荣兴旺的气象。

NO.26 落花流水:①落下的花随流水漂去。形容暮春景色衰败。②后常用来比喻被打得大败。生机勃勃形容自然界充满生命力,或社会生活活跃。

NO.27 红情绿意:形容艳丽的春天景色。出处:宋·文同《约春》诗:“红情绿意知多少,尽入泾川万树花。”

NO.28 春色撩人:撩,撩拔,挑逗 招惹。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出处:宋·陆游《剑南诗稿·山园杂咏五首》:“桃花烂漫杏花稀,春色撩人不忍为。”

NO.29 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形容生机勃勃 万物复苏的景象。

NO.30 春生秋杀:春天万物萌生,秋天万物凋零。

NO.31 花团锦簇:锦,有文彩的丝织品;簇,丛聚。形容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也形容文章辞藻华丽。

NO.32 春蛙秋蝉:春天蛙叫,秋天蝉鸣。比喻喧闹夸张 空洞无物的言谈。

NO.33 万象回春:万象:一切景象。指各种事物都出现了生机。形容春天万物复苏,一片生机的景象。出处:宋·朱熹《道德经注释》第四章:迨一元方兆,万象回春,道发散于天地人物之间,而无从窥测,修士欲明道体,请于天地将开未开,未开忽开而揣度之,则得道之原,而下手不患无基矣。

NO.34 东风入律:春风和煦,律韵协调。常用以称赞太平盛世。

NO.35 满袖春风:衣袖飘曳生风,形容十分得意。

NO.36 春色恼人:春日美好的景色,反惹人烦恼。

NO.37 春风中坐:像置身于春风中一样。比喻良师的教诲。比喻受到良好的教育。

NO.38 桃红柳绿:字面意思桃花嫣红,柳枝碧绿。形容花木繁盛 色彩绚烂的春景。

NO.39 腊尽春回:腊:指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来了。

NO.40 文如春华:华:同“花”。文章词藻像春天盛开的鲜花争奇斗艳。形容文章词汇丰富华丽。

NO.41 笔底春风:形容绘画 诗文生动,如春风来到笔下。

NO.42 春意阑珊:春天的景象衰败凋残,指春天就要过去了。阑珊:将尽,将衰。

NO.43 春山如笑:形容春天的山景如微笑般明媚动人。

NO.44 百花争妍:妍:美 艳。形容繁华盛开,生气勃勃的景象。

NO.45 春意阑珊:春意,春天的气象;阑珊,将尽 将衰。形容春天就要过去了。

NO.46 满面春风:比喻人喜悦舒畅的表情。形容和蔼愉快的面容。

NO.47 万古长春:万古:千年万代,永远。永远像春天一样,草木翠绿,生机勃勃。比喻人的精神永远像春天一样毫不衰退或祝愿好事长存。

NO.48 春晖寸草:春晖:春天的阳光;比喻父母对儿女的慈爱抚养。寸草:一寸长的小草;比喻子女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无限感戴心。

NO.49 春来秋去:去:过去。春天到来,秋天过去。形容岁月流逝。

NO.50 春意阑珊:阑珊:将尽,将衰。指春天就要过去了。

NO.51 芬芳馥郁:芬芳:指香气;馥:香气;馥郁:香气浓厚。形容香气非常浓。

NO.52 虎尾春冰:踩着老虎尾巴,走在春天将解冻的冰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NO.53 细雨和风:细雨:小雨;和风:春天的微风。温和的风,细小的雨。比喻方式方法温和而不粗暴。

NO.54 花红柳绿:①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②形容花木繁茂的样子。

NO.55 春暖花开:本指春天气候宜人,景物优美。现也比喻大好时机。

NO.56 姹紫嫣红:①指各种娇艳的花朵。姹 嫣:娇艳。②形容各色鲜花五彩缤纷 娇艳美丽。

NO.57 寸草春晖:寸草:小草;春晖:春天的阳光。小草微薄的心意报答不了春日阳光的深情。比喻父母的恩情,难报万一。

NO.58 含苞欲放:指花骨朵将开而未开,形容花苞还在叶片里,很快就要开放出来。意思是:花未开的时候包着的花骨朵的小叶片。

NO.59 桃李春风::比喻学生受到良师的谆谆教诲。

NO.60 燕舞莺歌:燕子飞舞,黄莺歌唱。形容春光明媚。

NO.61 桃李争妍:桃花李花竞相开放。形容春光艳丽。出处:明·无名氏《万国来朝》第二折:“春花艳艳,看红白桃李争妍。”

NO.62 花明柳暗:垂柳浓密,鲜花夺目。形容柳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春天景象。也比喻在困难中遇到转机。

NO.63 春色满园:春日的景色充满家园。形容生机勃勃 繁荣兴旺的气象。出处:这句话出自南宋诗人叶绍翁的《游园不值》。

NO.64 秋月春花:春天的花朵,秋天的月亮。泛指春秋美景。

NO.65 春回大地:①春色降临到广阔的大地。如:“四月,春回大地,万紫千红”。②也形容严寒已过,温暖和生机又来到人间。如:“落实政策同欢庆,春回大地喜安居”。

NO.66 百花齐放:百花,指各种花,齐放,一齐开放。指春天到来时各种花开放的景象,常用来比喻艺术上的不同形式和流派自由发展。

NO.67 春去秋来:春天过去,秋天到来。形容时光流逝。

NO.68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天萌生,夏天滋长,秋天收获,冬天储藏。指农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亦比喻事物的发生 发展过程。

NO.69 时雨春风:及时的雨,春天的风。泛指能使万物生长的雨和风。比喻良好教育的普遍深入。用来称颂师长的教诲。

NO.70 春花秋实: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比喻人的文采和德行。现也比喻学习有成果。

NO.71 月旦春秋:比喻评论人物的好坏。

NO.72 秋菊春兰:秋天的菊花,春天的兰花。比喻各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NO.73 春暖花开:春天气候温暖,百花盛开,景色优美。比喻游览 观赏的大好时机。

NO.74 姹紫嫣红:姹 嫣:娇艳。形容各种花朵娇艳美丽。

NO.75 春色恼人: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

NO.76 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形容生机勃勃 万物复苏的景象。出处: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NO.77 花团锦簇:形容春天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

NO.78 秋实春华:比喻德行和才华。

NO.79 春回大地:好象春天又回到大地。形容严寒已过,温暖和生机又来到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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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秋天的四字词语造句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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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花秋月,是诗人们歌颂的情景,可是我对于它,却感到十分平凡。只有你嵌着梨涡的笑容,才是我眼中最美的偶象。

2.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李煜

3. 书让你走人生路途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书让你在浩瀚海洋中尽情畅游;书点燃希望,让你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道路的终极。

4. 他虽已年届古稀,但春花秋月,七世同堂。

5.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春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李煜

6. 我踟蹰于垒垒荒冢,看遍了春花秋月不同的风景,抛弃了一切名利虚荣,来到此无人烟的旷野,哀吟缓行。我登了高岭,向云天苍茫的西方招魂,在绚烂的彩霞里,望见了我沉落的希望之陨星。

7. 回忆我们过去的生活,当时只觉得春花秋月、良辰美景全是为我们而存在的。

8. 春花秋月何时了,节日知多少?圣诞节现在又来到,快乐祝福不能少。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堆节日过不休。也罢,随大流!圣诞快乐,祝你幸福。

9. 春花秋月最动人,花丛赏月度诗魂。天上明月只一轮,人间才子满昆仑。月中桂树飘香来,墙里桂花墙外开。男儿本色有点坏,行为操守不能卖。得闻三秋桂子香,今宵诗情画意长。君有雅意出西厢,奴家怎会不起床!

10.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11. 春去秋来,凉爽的秋风已徐徐来到,树木都光秃秃的成了光杆司令,站在高处,放眼望去,大地一片金黄色。

12. 春去秋来,在此之后的十年当中,孙鼎新除了每年在药园呆上一个月之外,其余时间就是回到愚禽峰修炼。

13. 春去秋来,转眼之间一年已经过去,一片片浓厚的白雪轻轻柔柔的遮盖在天地之上,此刻苏府内早已经有了过年的味道,到处张灯结彩。

14.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春去秋来,寒暑更易,转眼之间,楚轩已是十八岁的小伙子。

15. 春去秋来,转眼过去十二个春秋,龙城还是一片繁华,只不过这十二年中,龙城除了一个城主之外还多了一个龙城小恶霸。

16. 那株奇花依旧保持了它原本的模样,不过是春去秋来,更替了不知几次的花朵果实。

17. 春去秋来,转眼间,三个月逝眼而过。

18. 春去秋来,光阴似箭,已经七岁的罗峰很是乖巧,经常去村子的各家帮忙干活,并不像同龄人那般胡乱打闹,村里的人看其乖巧懂事也都很喜欢他。

19. 春去秋来,转眼间,一个十年过去了。

20. 修行无岁月,春去秋来,转眼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有关于描写秋天词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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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表示心情的词语解释大全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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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开眼笑 眉头舒展,眼含笑意.形容高兴愉快的样子.

春风满面 春风:指笑容.比喻人喜悦舒畅的表情.形容和霭愉快的面容.

和颜悦色 颜:面容;悦:愉快;色:脸色.脸色和霭喜悦.形容和善可亲.

赏心悦目 悦目:看了舒服.指看到美好的景色而心情愉快.

陶情适性 陶:喜,快乐;适:舒适,畅快.使心情愉快.

心旷神怡 旷:开阔;怡:愉快.心境开阔,精神愉快.

怡情悦性 怡:和悦愉快;悦:高兴,愉快.使心情舒畅愉快.

怡然自得 怡然:安适愉快的样子.形容高兴而满足的样子.

娱心悦目 娱、悦:使愉快.使心情愉快,耳目舒畅.

安心乐意 原指心情安宁,情绪愉快.后多指内心情愿,十分愉快.

开眉笑眼 高兴愉快的样子.同“开眉展眼”.

神怿气愉 形容欢欣愉快.

爽心悦目 指景色美丽,令人心情愉快.

眉飞色舞 色:脸色.形容人得意兴奋的样子.

神采飞扬 形容兴奋得意,精神焕发的样子.

抚掌大笑 抚:拍.拍手大笑.形容非常高兴.

喜笑颜开 颜开:脸面舒开,指笑容.形容心里高兴,满面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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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表示笑的词语及其解释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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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表示笑的词语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1、谄笑:谄媚地装出笑容。

2、微笑:1、略带笑容。2、不出声、不显着的的笑。

3、笑逐颜开:笑得使面容舒展开来。形容满脸笑容,十分高兴的样子。

4、狂笑:纵情大笑。

5、嘻嘻哈哈:形容嬉笑打闹欢乐的样子;也形容态度不严肃、不认真。

6、冷笑:含有轻蔑、讥讽、无可奈何、愠怒等意味的笑。

7、破涕为笑:一下子停止了哭泣,露出笑容。形容转悲为喜。(涕是眼泪的意思)

8、前仰后合:字面意思为身体前后晃动。形容大笑或困倦得直不起腰的样子。形容站立不稳的样子。示例:众人听了,越发哄然大笑的前仰后合。

9、笑容可掬:笑容满面,形容人很高兴的样子。

10、嬉皮笑脸:形容嬉笑不严肃的样子。与笑逐颜开、嘻嘻哈哈同义。

11、巧笑倩兮:指女人笑得美,笑得迷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12、呵呵大笑:形容笑得很大声。

13、惨笑:为掩盖内心的苦楚和烦恼而勉强装出的笑容。

14、偷笑:形容人不出声的笑,多用于于不怀好意的笑。

15、莞尔一笑:微笑的样子(多指女性),微微一笑。

16、嘲笑:用言语笑话对方。

17、哈哈大笑:形容开怀的大笑起来。形容非常开心。同义词有:开怀大笑、捧腹大笑。

18、哄堂大笑:形容全屋子的人同时大笑。同义词有:捧腹大笑。

19、媚笑:讨好别人,而故意敷衍的,还可形容妩媚的笑。

20、奸笑:狡诈地笑。

21、耍笑:开玩笑;戏弄。示例:要放暑假了,同学们下课后一起在回家路上耍笑。

22、怪笑:惊怪,嗤笑或奇特的笑声。

23、笑眯眯:形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24、嫣然一笑:嫣然:笑得很美的样子(指女性)(www.lz13.cn)。含褒义,形容女子笑得很美。

25、痴笑:傻笑。

26、嗤笑:讥笑。嘲笑。有讽刺之意。

27、捧腹大笑:字面意思为用手捂住肚子大笑。用来形容笑得不能抑制。

28、笑嘻嘻:形容微笑的样子。示例:他为人开朗,总是笑嘻嘻。

29、谈笑风生:有说有笑,兴致高。形容谈话谈得高兴而有风趣。近义词:谈笑自若。

30、讪笑:讥笑或指羞惭而尴尬地笑。

31、含笑:面露微笑。

32、笑哈哈:内心感到喜悦总是有说有笑。

33、欢笑:因欢乐而产生笑声。示例:野炊时听到同学们阵阵欢笑。

34、狞笑:凶狠恶毒的笑。示例:日本鬼子狞笑着朝我军冲来。

35、笑里藏刀:形容对人外表和气,却阴险毒辣。

36、讥笑:冷言冷语地嘲笑。

37、失笑:忍不住发笑,不自主地发笑。

38、苦笑:心里很不高兴而勉强做出的笑容。

39、干笑:勉强做出的笑。

40、皮笑肉不笑:字面意思为不自然地装出一副笑脸。用来形容心怀恶意或虚伪的样子。

41、嘻笑:强笑;张口大笑;嗤笑;欢笑。

42、满脸堆笑:形容满脸带笑的样子,面容舒展开来。

43、窃笑:1、表示暗中讥笑2、压抑地内心轻笑。

44、眉开眼笑:字面意思为眉头舒展,眼含笑意。形容高兴愉快的样子。

45、解颐:开颜欢笑;欢笑。

46、暗笑:暗地里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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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诚信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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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执其中 允:诚信;执:持;其:代词,那个;中:不偏不倚。真诚地坚持中庸之道。比喻真正做到恰到好处。

出处:《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论语·尧曰》:“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比喻一言为定,决不翻诲。

出处:宋·释道原《景德传灯录》卷六:“快马一鞭,快人一言。有事何不出头来,无事各自珍重。”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一句话说出了口,就是套上四匹马拉的车也难追上。指话说出口,就不能再收回,一定要算数。

出处:《论语·颜渊》:“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 《邓析子·转辞》:“一言而非,驷马不能追;一言而急,驷马不能及。”

季布一诺 季布:人名,很讲信用,从不食言。季布的承诺。比喻极有信用,不食言。

出处:《史记·季布栾列传》:“曹丘至,即揖季布曰:‘楚人谚曰:“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足下何以得此声于梁楚之间哉?’”

季路一言 比喻信用极好。

出处:《左传·哀公十四年》:“千乘之国,不信其盟,而信子之言,子何辱焉?”

君子协定 双方不经过书面签字,只以口头承诺或交换函件而订立的协定,它与书面条约具有同等的效力。本用于国际事务间,后亦用为事先约定的套语。又称作“绅士协定”。

啮血沁骨 形容极端诚信。

出处:清·顾嗣立《元诗选·丁孝子鹤年》:“先是生母冯阻绝东村,病死……啮血沁骨,棺敛以葬。”

千金一诺 诺:许诺。一个诺言价值千金。指守信用,不轻易许诺。

出处:《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

脩辞立诚 原指整顿文教,树立诚信,后多用以指撰文要表达作者的真实意图,不可作虚饰浮文。

出处:语出《易·乾》:“脩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孔颖达疏:“辞谓文教,诚谓诚实也。外则修理文教,内则立其诚实,内外相成,则有功业可居。”

一诺千金 诺:许诺。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

出处:《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

一诺无辞 一口答应,没有二话。

出处:清·张南庄《何典》第四回:“再没有再荐便宜的了,如何不肯?一诺无辞,就同六事鬼去拣了一个黄道好日。”

一言九鼎 九鼎:古代国家的宝器,相传为夏禹所铸。一句话抵得上九鼎重。比喻说话力量大,能起很大作用。

出处:《史记·平原君列传》:“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胜不敢复相士。”

一言千金 一句话价值千金。常用以形容所言之富有价值。

出处:汉·袁康《越绝书·外传纪策考》:“故无往不复,何德不报,渔者一言千金归焉。”

一言为定 一句话说定了,不再更改。比喻说话算数,决不翻悔。

出处:元·纪君祥《赵氏孤儿》第二折:“程婴,我一言已定,你再不必多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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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词语搭配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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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219教室里怎么这么热闹呢?哦!原来是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正在玩一个有趣的“词语搭配”游戏呢!

游戏开始了,范老师发给了同学们每人一张纸,第一组写名字?

第二组写在哪里?第三组写在干什么?范老师一声令下,我们便奋笔疾书起来。“沙、沙、沙……”教室里真静啊,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我想了想,写下了“打篮球”三个字。老师把我们写好的纸条也分成了三堆。第一个同学上去抽了,他抽到的是:方艺菲在教室里跳广场舞。没等这位同学念完,全班同学就哄堂大笑了。

第二次我被老师叫上去抽,我抽到了:蓝李豪在臭袜子里吃山珍海味。我想:这也太离谱了吧!在这么臭的地方怎么吃得下山珍海味呢?我真佩服某些人的想象力了。我故意清了清嗓子,拉成声音地读了出来,大家笑得前仰后合,眼泪水都快出来了。范老师宣布,大家要抓紧时间,还有两三次就结束了!老师叫胡锦程来抽签,胡锦程抽到了“丁一明在操场上洗澡”。我想,在公共场合洗澡,你不害羞吗?教室里又是一阵笑声。最后老师请了方红上来,方红抽到的是:朱薇在超大微波炉里跑步,我们哭笑不得……

“词语搭配”的游戏真好玩,它不仅给我们带来快乐,而且还让我们懂得了词语不能乱搭配的道理,真是一举两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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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述女人雅致的词语

全文共 2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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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蛾眉曼F:曼F:明亮转动的眼睛。形容女子的眉目秀美有神。

2、貌美如花:女子长相美,像是盛开的鲜花,娇艳,柔弱。

3、眉清目秀:眉、目:眉毛和眼睛,泛指容貌。形容人容貌清秀不俗气。

4、仪态万方:仪态,容貌姿态,万方,多方面多种多样,形容千姿百态,非常美好。

5、远山芙蓉:远山:形容女子的眉毛像远山一样青翠。芙蓉:比喻女子的脸色像芙蓉花一样美丽。比喻女子貌美。

6、人见人爱:形容人长的好看、可爱,人人见了都会喜欢。

7、沉鱼落雁:鱼见了沉入水底,雁见了从天上落下。形容女子容貌极美。

8、朱唇粉面:形容女子貌美。亦指美女。

9、莺声燕语:多比喻女子说话声音柔和悦耳。

10、尽善尽美:极其完善,极其美好。指完美到没有一点缺点。

11、丰容盛C(shi):丰,丰润,容,面容,C,下垂的鬓发。也泛指头发,丰润的容颜,密而长的头发,形容女子健康美丽。

12、韶颜稚齿:指年轻而容貌美好。

13、闭月羞花:闭,躲避,羞,害躁,使月亮见也躲避起来,花儿见了也自觉羞愧,一般用来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14、齿若瓠犀:瓠犀,瓠瓜的子,牙齿像瓠瓜的子一样方正洁白。

15、丽质天成:形容容貌漂亮,就像天造的一般。

16、沉鱼落雁:鱼见之沉入水底,雁见之降落沙洲。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17、温文尔雅:温文:态度温和,有礼貌;尔雅:文雅。形容人态度温和,举止文雅端庄。

18、秀色可餐:秀色:美女姿容或自然美景;餐:吃。原形容妇女美貌。后也形容景物秀丽。

19、含情脉脉:比喻女子情意满怀。形容女性想倾吐爱情,但又害羞得说不出来的用语。

20、珠围翠绕:比喻妇女们装饰华贵美丽,或形容侍候的美女众多。

21、冰雪聪明:比喻人美丽动人,聪明非凡。

22、丰姿冶丽:冶丽,妖冶艳丽,形容女子容貌姿态妖冶艳丽。

23、娇艳欲滴:娇嫩艳丽得好像要滴下来了。形容植物色彩美丽。一般是用来形容花,也喻女子容貌姣好美艳。

24、秀外惠中:容貌秀美,资质聪明。

25、人间尤物:容貌艳丽的女子、特别漂亮的女人

26、天姿绝色:形容女子长相漂亮。

27、袅袅亭亭:形容女子体态轻盈柔美。

28、秋波微转:形容美女的眼神。凡美貌的女子看人,都可用此语形容。

29、明眸皓齿:亮的眼睛,洁白的牙齿。形容女子容貌美丽,也指美丽的女子。

30、品貌端庄:品德高尚,容貌端正,形容人由内到外都很优秀。

31、天生丽质:天生:天然生成。丽质:美丽的姿容。形容女子妩媚艳丽。

32、窈窕淑女:比喻女子秀外慧中,凡女子外貌美内心聪明可用此语赞美。

33、嫣然一笑:巧笑的样子。凡女性美妙地一笑,用此语形容。

34、娇艳如花:形容女子娇容艳丽,貌美如花。

35、才貌双全:学识和相貌都很好。(多用于称赞女子有才能、样子长得美丽)

36、出尘脱俗:多用来形容一个人气质好长相好有仙女感觉什么的形容女人较多。

37、国色天香:原指牡丹花色俱佳,后又指女子才貌出众。形容女性的美丽。

38、闭月羞花:闭:藏。使月亮躲藏,使花儿羞惭。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39、花容月貌:如花似月的容貌。形容女子美貌。

40、体态轻盈:女子身材窈窕,婀娜多姿。只适用于形容身材苗条的美丽女子方面。

41、秀外慧中:外表秀美,内心聪明,常用于形容女子美丽而聪明。

42、月貌花容:如花似月的容貌。形容女子美貌。

43、天生尤物:比喻艳质女子,宛如上天特别赐予的特殊的人。尤,特别,专用于形容艳丽媚人的女子。

44、惠质兰心:惠、兰,香草名,比喻女子心地纯洁,温柔雅静。

45、楚楚可人:形容姿容清秀,使人惬意。

46、美艳绝伦:一般是形容女人非常美貌,无人能比。

47、婀娜多姿:形容姿态柔和而美好。

48、鲜眉亮眼:犹言眉清目秀。形容容貌漂亮。

49、如花似玉:像花和玉那样美好。形容女子姿容出众。

50、白璧无瑕:洁白的美玉上面没有一点小斑。比喻人或事物完美无缺。

51、千娇百媚:比喻女子或花朵姿态娇媚人见人爱,专用于形容女子或花朵的风度仪态。

52、梳云掠月:指妇女梳妆。“云”指发髻之形,“月”喻妇女容貌。

53、惠心纨质:纨,洁白的细绢,形容女子姿质美好,心灵纯净。

54、美若天仙:美若天仙就是用来形容一个人长得很漂亮,像天上的仙女一样。

55、风姿绰约:风:风度;绰约:女子姿态柔美。形容女子风韵姿态柔美动人。

56、玲珑剔透:玲珑:精巧细致;剔透:孔穴明晰。形容器物精致通明,结构细巧。也比喻人精明灵活。

57、倾国倾城:比喻女人美丽之极,专用于称赞绝代美人方面。

58、百媚千娇:媚、娇:美好。形容女子姿态美好。

59、绰约多姿:柔弱美丽,仪态万方。多用于形容女性的姿态美方面。

60、窈窕淑女:窈窕:文静而美好。淑女:温和善良的女子。指美丽而有品行的女子。

61、倾国倾城:原指因女色而亡国。后多形容妇女容貌极美。

62、含苞待放:形容花朵将要开放时的形态。也比喻将成年的少女。

63、风华绝代:风华:风采才华;绝代:冠绝当世。意思是风采才华为当世第一。

64、国色天香:原形容颜色和香气不同于一般花卉的牡丹花。后也形容女子的美丽。

65、玉骨冰肌:形容女子苗条的身段和洁白光润的肌肤。

66、冰清玉洁:像冰那样清澈透明,像玉那样洁白无瑕。比喻人的操行清白(多用于女子)。

67、秀色可餐:美丽的容貌或秀丽的景色可以当饭吃,形容女性容貌美丽动人或景色非常美,让人入迷忘情。常用来形容女子容貌美丽。

68、眉目如画:形容容貌端正秀丽。

69、玉软花柔:形容女子娇嫩柔弱,如花似玉。

70、齿若编贝:牙齿佝编排起来的贝壳,形容牙齿洁白整齐。

71、亭亭玉立:亭亭:高耸直立的样子。形容女子身材细长。也形容花木等形体挺拔。

72、丰韵娉婷:丰韵,风韵,娉婷,姿态美好。形容女子丰润标致,姿态美好。

73、珠光宝气:珍贵华丽的服饰等,多用于形容妇女服饰华贵,穿戴饰物光耀夺目。

74、林下风气(致):林下幽静的境界,风气,风致风度,比喻女子闲雅超逸的气度。

75、羞花闭月:形容女子貌美,使花亦羞愧,月亦隐藏。

76、出水芙蓉:芙蓉:荷花。刚开放的荷花。比喻诗文清新不俗。也形容天然艳丽的女子如出水芙蓉般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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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用词语审议造句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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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shen yi

【意思】:审查讨论。

审议造句

1、你们此次将审议的一个项目涉及世卫组织的筹资前景。

2、这些实验室的专家将在协商会期间介绍他们的结果供审议。

3、你们将审议一项全球免疫远景和战略,而且在这次开幕式上,你们将听到有关“疫苗十年”的更多情况。

4、你们将审议的报告涉及这些机会中的两个:根除脊髓灰质炎和根除麦地那龙线虫病。

5、我知道你们将认真加以审议。

6、执委会在以前的会议上审议过关于卫生工作人员国际移徙和关于女性生殖器切割的项目。

7、大会将审议执行委员会就这些以及其他问题建议的若干决议草案。

8、你们将审议的一份报告涉及减少有害使用酒精的战略。

9、在这一长时间的审议期间,大法官们始终愿意听取不同意见,而一位大法官改变其对某一案件的意见并不足为奇。

10、专家会议将审议关于气候变化含义的讨论文件。

11、你们将审议关于加强卫生系统的报告,其中介绍了当前的趋势、挑战以及由世卫组织在国家级并尤其在政策级提供支持的需求。

12、然后,他进行不公开的审议。

13、自条约于1970年生效以来,每五年举行一次审议大会,评估条约的运作与执行情况。

14、美国将审议现行政策,以确保我们能尽一切努力促进人道主义组织的工作,这些组织面临着来自缅甸政权的明显阻力。

15、本次专家会议将审议气候变化和减轻和管理灾害风险之间的跨部门联系,尤其着重于对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

16、为了加强美国、欧洲和全世界的安全,本届政府正在审议有关计划。

17、我们现在需要审议对预算的影响和实际问题。

18、最近,成员国在日内瓦举行了磋商,为公开辩论这一问题提供了机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目前仍在审议这一问题。

19、食品法典会议还将对中东地区三种区域性食品的最新质量标准进行审议。

20、白宫官员在前往巴格兰的飞机上说,这次审议不包括任何主要政策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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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为所欲为词语解释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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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周纪威烈王二十三年》:“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耶?何乃自苦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乎?”《隋书·天文志上》:“所以准验辰历,分考次度,其于揆测,唯所欲为之者也。”以下是为所欲为词语解释,欢迎阅读。

【成语】: 为所欲为

【拼音】: wéi suǒ yù wéi

【解释】: 为:做。本指做自己想做的事。后指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出处】: 《资治通鉴·周纪威烈王二十三年》:“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耶?何乃自苦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乎?”《隋书·天文志上》:“所以准验辰历,分考次度,其于揆测,唯所欲为之者也。”

【举例造句】: 他们满以为有了如此强大精良的武器,就可以在别人的国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峻青《不尽巨涛滚滚来》

【拼音代码】: wsyw

【近义词】: 随心所欲、胡作非为

【反义词】: 安分守己

【用法】: 作谓语、宾语、状语;指随心所欲

【英文】: get away with blue murder

用为所欲为造句

1、在父母宠爱下的我,总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夺走了小伙伴的玩具,对长辈不理不睬,甚至故意地搞破坏。

2、每个人都是国王,都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嚣张跋扈为所欲为。

3、如果一个人过于为所欲为,那也是不行的,这样只会使人更加放肆,在社会必然没有立足之地,我不想这样。

4、这帮可恶的强盗,在中国的领土上任意破坏为所欲为。

5、宪法赋予了公民权利,并非让我们为所欲为,而是提供一个最高的行为准则。

6、小时候,总认为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我是理所应当的,总跟父母又吵又闹;渐渐长大了,以为翅膀硬了,可以为所欲为就更加放肆。

7、现实世界中,往往存在这么两种国家,一种是耀武扬威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出尔反尔式的,一种是尊重他国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言而有信式的。

8、公路上,车很少,几乎没有人可以在公路上四处行走,为所欲为。

9、自己深知某些事情深深刺痛了她的心,可自己还是为所欲为,全然不顾。

10、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

11、这老鼠兵团在仓库里为所欲为。

12、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无恶不作、为所欲为,这个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13、这帮可恶的侵略者,在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真是丧心病狂!

14、自己曾一而再、再而三的与父母顶撞,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意愿为所欲为。

15、因为受游戏的影响,我变得为所欲为。

16、所以我爱刮到哪儿,就到哪儿为所欲为。

17、到最后,日本更是大肆进攻我们国家,在我们的国土上为所欲为杀人放火抢劫无恶不作。

18、意思是,无论做什么事都都要按照一定的要求规则去做,决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19、如果人人都为所欲为,那世界不就全乱了吗?

20、法鲁克在位的表现,就象一个被宠坏了的小孩子,一切为所欲为叫人伤透脑筋。

[为所欲为词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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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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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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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形容美好心情的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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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美好心情词语你能说出几个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形容美好心情的词语及解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心满意足:足:满足、满意。做了某事或得到什么事物等,自己心情很愉悦高兴,让自己觉得满意。

2、扬眉吐气:扬起眉头,吐出怨气。形容摆脱了长期受压状态后高兴痛快的样子。

3、眉飞色舞:色:脸色。形容人得意兴奋的样子。

4、欢欣鼓舞:欢欣:欣喜;鼓舞:振奋。形容高兴而振奋。

5、幸灾乐祸:幸:高兴。指人缺乏善意,在别人遇到灾祸时感到高兴。

6、喜形于色:形:表现;色:脸色。内心的喜悦表现在脸上。形容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7、喜逐颜开:逐:追随;颜:脸面,面容。形容十分喜悦,满脸笑容。

8、喜眉笑眼:喜在眉梢,笑在眼里。形容面带笑容、十分高兴的样子。

9、冁然而笑:冁然:笑的样子。高兴地笑起来。

10、心花怒放:怒放:盛开。心里高兴得象花儿盛开一样。形容极其高兴。

11、欢呼雀跃:高兴得象麻雀一样跳跃。形容非常欢乐。

12、春风满面:春风:指笑容。比喻人喜悦舒畅的表情。形容和霭愉快的面容。

13、欢声雷动:欢笑的声音象雷一样响着。形容热烈欢乎的动人场面。

14、神采飞扬:形容兴奋得意,精神焕发的样子。

15、抓耳搔腮:形容焦急、苦闷,生气时想不出办法的样子。也形容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的样子。

16、悦目娱心:使眼睛高兴,使心里快乐。形容使人感到美好快乐。

17、心痒难耐:指心中有某种意念或情绪起伏不定,无法克制。形容高兴得不知如何才好。

18、兴高采烈:兴:原指志趣,后指兴致;采:原指神采,后指精神;烈:旺盛。原指文章志趣高尚,言词犀利。后多形容兴致高,精神饱满。

拓展:形容心情的句子

一、张爱玲曾说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但,在这千疮百孔、满身疲惫的夜晚,空对一身莫名的悲凉与刻骨的孤单,仍期待有人,能许我们一室温暖的幸福,有人在刚要开始时,却选择践踏我所有的骄傲,所以请许我尘埃落定

二、不敢说出口,因为我胆小,因为如果你拒绝,我以后就不能够再见到你了,宁愿默默的爱着你,不能让你知道,直到,直到你投进别人的环抱。

三、没有什么忘不了的,时间可以让我们忘记一切,总会忘了你,先忘了你的样子,再忘了你的声音,忘了你说过的话,现在不行,以后也可以。

四、你当我是个风筝,要不把我放了,要不然收好带回家,别用一条看不见的情思拴着我,让我心伤。

五、其实我一直在你身边守候,等你靠在我肩上诉说,会不会有那么一天,你的温柔都属于我,我不会再让你难过,让你的泪再流。

六、人的一生非常短暂,不要给自己留下了什么遗憾,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该爱的时候就去爱,无谓压抑自己。人生的苦闷有二,一是欲望没有被满足,二是它得到了满足。

七、人生苦短,应该辉煌的活着,而不要灰黄的卧着;惊喜就是双黄蛋,绝望是双黄连;人生在世,活得要像向日葵,即使沮丧也朝着阳光。人生苦短,应该辉煌的活着,而不要灰黄的卧着;惊喜就是双黄蛋,绝望是双黄连;人生在世,活得要像向日葵,即使沮丧也朝着阳光。

八、人生最遗憾的是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九、如果不幸福,如果不快乐,那就放手吧;如果舍不得,放不下,那就痛苦吧!

十、如果爱上,就不要轻易放过机会。莽撞,可能使你后悔一阵子;怯懦,却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

十一、如果有一天,不再喜欢你了,我的生活会不会又像从前那样堕落,颓废,我不想再要那样的生活,所以,在我还没有放弃你之前,请你,至少要喜欢上我。

十二、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如果它流动,它就流走;如果它存著,它就干涸;如果它生长,它就慢慢凋零。

十三、忘记那个人,不如忘记自己,告诉自己,不是怕他忘记,而是怕他有一天重新把你想起。岁月带走的是记忆,但回忆会越来越清晰。真的有一天,他回过头来告诉你,他一直在惦记你,千万不要相信,因为,他已经不是原来的他,而你,也不再是过去的你。

十四、为何,这遍地盛开的鲜花却更让我感觉颓废,她们的灿烂仿佛在嘲笑我的沮丧。草依然青翠,树依然屹立,可我的快乐却没有在这明丽的景色下升起,心中膨胀起的,依旧是灰心。

十五、我放下了尊严,放下了个性,放下了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你。

十六、我们的生活有太多无奈,我们无法改变,也无力去改变,更糟糕的是,我们失去了改变的想法。

十七、我们都这样离散在岁月的风里,回过头去,却看不到曾经在一起的痕迹,尽管,曾经那么用力的在一起过。

十八、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以彼此为不可替代;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哭了出来。

十九、我们总是受伤,可我们没有放弃坚强;我们有时迷茫,可总会坚持原来的方向;我们也会逃避,可从来没有过放弃!

二十、我知道,忘记是件轻松的事情,只要不看着,不想着,不记着,就忘记了,就像,烟火过后的天。

二十一、现在终于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他比我先走,我反而觉得有点欣慰。这样的悲伤,迟早会让我们其中一个人单独体会,就让我来承担好了。

二十二、一个人失去了自己。不知还有没有要在追的可望。

二十三、一直固执的以为面对什么事情我都能够坦然的微笑,可是,终于在你转身决定离去的一刹那,我泪如泉涌,不可抑制。这是,过往的幸福嘲笑着心中的疼痛,原来,世界上最痛的痛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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