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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词语解释造句(推荐20篇)

走马观花原形容事情如意,心境愉快。后多指大略地观察一下。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四字词语解释造句,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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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词语的森林现代诗歌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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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上的雨点,

从你的脸上流过。

海边有一座最美丽的坟墓,

没有墓碑,

没有尸骨,

只有一块石头。

时间的孩子,

黎明时出生,

午夜时死亡。

我把你锁在记忆的宝箱里,

你永远都逃不出去。

他是多么的信仰大海啊!

他的尸体与大海沉睡。

在黑色的童年中,

有一面打不破的镜子,

里面倒印着我金色的童年。

黑暗中的一根蜡烛,

能照亮内心最黑暗的地方,

这是太阳无法做到的事情。

盲人把手伸向雨中,

仿佛能够抓住雨的呼吸。

有一朵不起眼的云朵,

怀揣着我思念的雨水。

我见过圣人的眼神,

唯独你的眼神中流露着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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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冬天好的词语

全文共 1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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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虽然没有春天迷人的鸟语花香,没有夏天壮观的闪电雷鸣,没有秋天诱人的丰硕果实,但它也有献给大自然的含蓄的美。下面和大家分享描写冬天的好的词语和句子,希望大家喜欢!

描写冬天好的词语

阳春白雪、冬日暖阳、银装素裹、冰天雪地

白雪皑皑、粉妆玉砌、傲雪凌霜、春冰虎尾

玉树琼枝、漫天飞雪、冬温夏凊、冰魂雪魄

冬日可爱、瑞雪纷飞、万里雪飘、粉装玉砌

雪花飞扬、六出纷飞、白雪茫茫、

描写冬天好的句子

皑皑的雪山,茫茫的雪野,法白的山路,如缎的小河......这就是一个雪的世界.

冬天,这里的天总是阴沉沉的、灰蒙蒙的,太阳好像怕冷似的,从东边向西边一滑就过去了。

冬姑娘是来接秋姑娘的班,秋带走了菊花的金黄,桂花的芬芳,芙蓉的美丽。而冬,却送来了一片洁白的世界。

冬天,是一个迷人的季节,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它像玉一样润,像雾一样轻,随风在天空中飞舞。

冬天到了,寒流也来了,鹅毛般的大雪漫天飞舞,整个世界穿上了白色的外衣。

来到了山北的竹树旁,只见它们毅然挺立在草地上,北风吹过,它们摇了摇头,似乎不怕这冷冷的寒冬。

它们无拘无束地游荡着,大地慢慢地换上了洁白的银装。

雨一停,天空里如泼墨的云,远处是沉郁的蓝;小窗外是一幅凄冷寂寞的冬景。

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色,好象整个世界都是用银子来装饰而成的。

雪后,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下雪了,一片片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不一会儿,地上、树上、房顶上都变成白色的了。

我爱白雪,我爱雪景,我更爱冬天。冬天是心灵的年轮。冬天,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它有着无可比拟的温馨和希望。

送走了五谷丰登的秋天,雪花飞舞的冬天终于来临了。

雪仙子在尽情地挥舞着衣袖;在飘飘洒洒的弹奏中,天、地、河、山,清纯洁净,没有泥潭。

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色,好象整个世界都是用银子来装饰而成的。

雪仙子在尽情地挥舞着衣袖;在飘飘洒洒的弹奏中,天、地、河、山,清纯洁净,没有泥潭。

雪让人的感觉只有一个字——冷。大地一片银白,一片洁净,而雪花仍如柳絮,如棉花,如鹅毛从天空飘飘洒洒。

雪后,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雪,盖满了屋顶,马路,压断了树枝,隐没了种种物体的外表,阻塞了道路与交通,漫天飞舞的雪片,使天地溶成了白色的一体。

我爱白雪,我爱雪景,我更爱冬天。冬天是心灵的年轮。冬天,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它有着无可比拟的温馨和希望。

马路边,白雪给人行道盖上了白被子,被子上又留下了人们一串串的脚印。白雪给树们披上了白披风,使它们变得更加威武了。

落光了叶子的柳树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儿;冬夏常青的松树和柏树,堆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

洁白的雪,我爱你,我爱你的纯洁。你把大地装饰得一片银白,你把大地打扮得多么美丽。

冬姑娘穿着白裙子,带着钢琴,踏着“风雪轮”悄悄的走来了。

冬姑娘羞怯地拂了一下衣裳,却只见天空中无意间下了点白雪。

冬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一会儿摆弄着店前的幌子,一会儿向人们脸上直吹冷气。

我爱白雪,我爱雪景,我更爱冬天。冬天是心灵的年轮。冬天,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它有着无可比拟的温馨和希望。

雪让人的感觉只有一个字——冷。大地一片银白,一片洁净,而雪花仍如柳絮,如棉花,如鹅毛从天空飘飘洒洒。

雪后,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落光了叶子的柳树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儿;冬夏常青的松树和柏树,堆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

隆冬的太阳也似乎怕起冷来,穿了很厚很厚的衣服,热气就散发不出来了。

隆冬,北风凛冽,银灰色的云块在天空中奔腾驰骋,寒流滚滚,正酝酿着一场大雪。

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光秃秃的树木,像一个个秃顶老头儿,受不住西北风的袭击,在寒风中摇曳。

冬,有着脱俗的美。那茫茫的天、地,一切景物都是白色的。偶尔点缀着几朵红梅,更觉得别具一格。无论如何都流露出它那清淡、纯洁的主调。

送走了五谷丰登的秋天,雪花飞舞的冬天终于来临了。下雪了,一片片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不一会儿,地上、树上、房顶上都变成白色的了。

朵朵洁白小雪花,从茫茫的天穹中无声无息地飘落,星星点点地掉在地上。一会儿,雪大了,像鹅毛,像柳絮,铺天盖地,天地相衔,连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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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搞笑的四字词语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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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检查宴收; 随遇而安——随寓而安;

无往不胜——无网不胜; 未老先衰——胃老先衰;

哑口无言——牙口无炎; 一鸣惊人——衣名惊人;

任人唯贤——任人危险; 一往无前——一网无钱,

德才兼备——德财兼备; 独具慧眼——独具贿眼;

前途无量——前途无亮; 县委书记——县喂书记;

天长地久——天尝地酒; 无微不至——无胃不至;

义形于色——一形于色; 兴高采烈——性高才烈;

三中全会——三盅全会; 郎才女貌——郎财女貌;

死而后己——私而厚已; 同病相怜——同病相连;

两袖清风——两袖勤俸; 前途无量——钱途无量;

一鸣惊人——衣名惊人; 随心所欲——随心所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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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表示颜色的四字词语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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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语言中词与词的组合不是任意的,相互之间具有选择性。一个词能与某些词组合而不能与另一些词组合,反映了词语之间的选择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写表示颜色的四字词语,欢迎借鉴!

1、郁郁葱葱:郁郁:草木茂盛的样子。葱葱:草木青翠欲滴、十分茂盛。

2、青枝绿叶:青绿色的枝叶。多指生长茂盛的树木。

3、红飞翠舞:红、翠:指服装的色彩,泛指各种各样的颜色。形容妇女们穿着各种颜色的漂亮衣服,尽兴嬉戏,热闹非凡的情景。

4、山清水秀:清:清幽;幽静。形容山水风景优美。

5、葱葱茏茏:形容草木茂盛。

6、苍翠欲滴:苍翠:深绿。形容草木等绿色植物仿佛饱含水份一样。

7、一碧千里:碧:形容青绿的颜色;千里:辽阔无边。指一片碧绿的颜色,十分宽广。一眼望去全部都是绿色的意思,形容很大的范围内都是碧绿的颜色。

8、绿叶成荫:比喻绿叶繁茂覆盖成荫。同“绿叶成阴”。

9、依翠偎红:指同年轻女子厮混的风流韵事。翠,翡翠一类饰物;红,脂粉唇膏一类化妆品。

10、眷红偎翠:形容对春色的依恋。

11、绿草如茵:绿油油的草好像地上铺的褥子。常指可供临时休憩的草地。亦作“碧草如茵”。

12、绿叶成阴:指女子出嫁生了子女。也比喻绿叶繁茂覆盖成荫。

13、浮翠流丹:翠:青绿色。丹:朱红色。青绿、朱红的颜色在流动和浮现。形容色彩鲜明艳丽。

14、碧波荡漾:碧:青绿色。波:波浪。青绿色的波浪,起伏不定。

15、绿意盎然:气氛、趣味等充溢的样子:鲜花盛开,春意盎然。

16、花红柳绿: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也形容颜色鲜艳纷繁。

17、青山绿水:青;绿:表示明朗,让人看着舒服的颜色。泛称美好山河。形容美丽的河山。

18、红愁绿惨:比喻愁思满怀,容易伤感。

19、绿水青山:青;绿:表示明朗,让人看着舒服的颜色。泛称美好山河。形容美丽的河山。

20、绿草如茵:茵:铺垫的东西,垫子、褥子、毯子的通称。

21、红衰翠减:红:指花;翠:指绿叶。红花衰败,绿叶减少。形容春尽花残或初秋百花凋谢的景象。

22、桃红柳绿:桃花嫣红,柳枝碧绿。形容花木繁盛、色彩鲜艳的春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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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两个字的词语大全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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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憧憬 友爱 团结

合作 愉快 勤奋 刻苦

认真 专注 钻研 踏实

勤恳 潇洒 坚强 美丽

漂亮 自信 干净 壮观

小巧 玲珑 健壮 慈祥

温柔 赞许 欣喜 安详

坦然 腼腆 害羞 优美

努力 爱心 甜蜜 积极

友好 自信 勇敢 坚定

整齐 俏丽 端庄 文静

动人 典雅 豁达 美满

和谐 尊敬 快乐 舒心

整洁 温暖 舒服 称赞

简洁 秀丽 妩媚 可爱

匀称 标致 喜悦 感激

欣慰 甜美 魅力 优秀

幸福 兴奋 英俊 关切

坚强 清净 欢喜 消瘦

细挑 富态 富相 臃肿

丽质 标致 精悍 短小

粗实 粗犷 笨重 黑瘦

彪壮 强健 刚健 单薄

憔悴 纤弱 秀丽 巍峨

高耸 陡峭 聪慧 大方

俏丽 俊秀 帅气 潇洒

迷人 魅力 美丽 可爱

陶醉 吟诵 风铃 悦耳

清脆 动听 优美 消瘦

细挑 富态 富相 臃肿

干瘪 丽质 黑瘦 彪壮

强健 刚健 单薄 憔悴

肥大 耳廓 瘦削 耳轮

耳垂 浓黑 细长 浓重

墨黑 粗长 凤眼 媚眼

杏眼 斜眼 美目 俊目

秀目 朗目 星眸 失望

慈祥 敏锐 呆滞 凝视

眺望 慧眼 秋波 明亮

温柔 赞许 狡诈 专注

深邃 浑浊 关切 坚定

苗条 丰满 丰腴 魁梧

结实 强壮 匀称 标致

精悍 短小 粗实 粗犷

笨重 消瘦 细挑 富态

富相 臃肿 干瘪 丽质

黑瘦 彪壮 强健 刚健

单薄 憔悴 纤弱 秀丽

巍峨 高耸 陡峭 聪慧

大方 俏丽 俊秀 帅气

潇洒 迷人 魅力 美丽

可爱 陶醉 吟诵 风铃

悦耳 清脆 动听 优美

消瘦 细挑 富态 富相

臃肿 干瘪 丽质 黑瘦

彪壮 强健 刚健 单薄

憔悴 肥大 耳廓 瘦削

耳轮 耳垂 浓黑 细长

浓重 墨黑 粗长 凤眼

媚眼 杏眼 斜眼 美目

俊目 秀目 朗目 星眸

失望 慈祥 敏锐 呆滞

凝视 眺望 慧眼 秋波

明亮 温柔 赞许 狡诈

专注 深邃 浑浊 关切

坚定 苗条 丰满 丰腴

魁梧 结实 强壮 匀称

整洁 朴素 合身 适时

合身 俗气 得体 华贵

朴素 大方 整洁 时髦

摩登 讲究 笔挺 春天

早春 初春 阳春 春节

春联 春雷 春季 春意

春蚕 春色 春装 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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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恒星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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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拼音

【注音】: heng xing

恒星解释

【意思】:本身能发出光和热的天体,如织女星、太阳。过去认为这些天体的位置是固定不动的,所以叫做恒星。实际上恒星也在运动。

恒星造句

1、你如何区分恒星和行星?

2、但是当他们寻找其源头时,却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恒星,也没有行星。

3、这意味着它们几乎应该立即脱开恒星,而光子则需要约3小时才能离开。

4、第二,并不是在这个范围内的所有恒星都被我们发现了,虽然尚未发现的很可能只有些非常暗淡的红或褐矮星。

5、不过,估计它们的年龄取决于恒星如何生存与死亡的理论。

6、然而,蓝离散星肯定是古老的,因为它们和星系团中的其他恒星形成于相同的区域,因此在形成时间上是一致的。

7、在此阶段,这个恒星变成了巨大的红巨星。

8、今天早上,我在英格兰的曼彻斯特一觉醒来,就到湖区去参加一个会议,探讨关于像太阳这样的恒星的死亡问题。

9、如果我们想要找到可能支持生命的行星的话,他说,我们应该去关注那些垂死的恒星。

10、天文学家已能够对其他恒星周围的行星测量温度,起初用的是太空望远镜但近来用的是地面仪器设备,就像我的合作者与我所做的那样。

11、摆弄少数几个物理常数,我们最终将会导致没有恒星,或者没有物质,或者宇宙只能持续地存在于极短的一瞬间的结论。

12、“我想找到这些恒星,因为我想回顾过去。”弗雷贝尔说。现在,她在哈佛大学-史密森天体物理中心工作。

13、一颗行星是否能够维持生命取决于它的恒星——即它的“太阳”——的大小和亮度。

14、但是恒星火热的内核吸收了另一颗横行的物质并且在超行星里再次爆炸。

15、这颗行星与其所环绕的恒星如此之近,使得任何一滴水都变成了气体,另外他的大气如此稠密,故而大气压力非常巨大。

16、科学家们把各自研究的星团数据汇总到一台高性能的超级计算机上,并通过追踪每一颗恒星和黑洞的运动计算出它们如何演化。

17、因此伊卡洛斯航天器计划将让我们的视野从太阳系扩展到邻近的恒星,那么该从哪里开始呢?

18、其次,它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的物理法则会允许生命存在:那些允许恒星存在的要素恰好和那些允许我们这样的生物存在的要素是一致的。

19、尽管其中一些星云酷似行星(因此而得名),但是它们实际上环绕着远在太阳系以外的恒星。

20、一旦我们找到这样一颗行星,我们就要想办法将它的恒星射过来的光线遮暗,这样我们就能彻底“看见”这颗行星,并分析它的大气层。

21、因此当你思考这个问题,你就会发现,我们身体中的所有元素,最初都是来自很多年前恒星中心的原子核反应。

22、它环绕着一颗恒星的白矮星内核运动。

23、在这星际怪物的顶端内部是一颗正在慢慢摧毁它的恒星。

24、相似质量的恒星可能在大小上有所不同,因为它们有着不同的密度。

25、吞并过程中小星系的核是最难“消化”的,可以说:恒星都通过它们的引力牢牢地绑在星系的核上,所以更大的星系很难完全将它们吸引过去。

26、在大小和构成成分上,热木星跟我们太阳系最大的行星类似,但是它们的轨道距其恒星要近得多,有时比水星的轨道距太阳还要近。

27、这个信号来自人马座方向;这个方向最近的恒星也远在220光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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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形容晨曦的词语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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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

意思是早上的阳光刚刚出现,说明时间很早。 晨:早上;早晨 曦:阳光(多指早上的) 初:刚刚 露:出现;

晨:早上;早晨

曦:阳光(多指早上的)

初:刚刚

露:出现;显现

早晨 凌晨 清晨 拂晓 破晓 早上 晨雾 晨风 晨辉

晨炊 晨曦 晨色 晨露 晨星 晨光 曙色 曙光 黎明

天刚亮 天微明 鱼肚白 蒙蒙亮 一大早

天刚破晓 天色微明 天露曙色 东方发白 东方欲晓

东方泛白 晨光绚丽 晨光暗淡 晨曦微露 晨曦初露

天麻麻亮 雄鸡报晓 旭日临窗 红日东升 朝霞满天

金光万道 晨鸟吱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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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表示春天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3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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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景色十分美丽,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表示春天的词语解释,欢迎阅读。

1、绿草:绿色的草。例:“山上绿草茵茵,野花飘香,真迷人啊!”

2、春花秋实: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比喻人的文采和德行。现也比喻学习有成果。

3、春来秋去:去:过去。春天到来,秋天过去。形容岁月流逝。

4、柳暗花明:①垂柳浓密,鲜花夺目。形容柳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春天景象。暗:指树荫蔽日。明:丽。②也比喻突遇到新的境界或形式。

5、燕语莺啼:莺,黄鹂。燕子的话语,黄鹂的歌声。形容大好春光。

6、雪化冰消:冰雪融化,表示春天来临。例:“雪化冰消,万物复苏,又是春到人间。”

7、春色撩人:撩,撩拔,挑逗、招惹。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

8、春色恼人: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

9、觅柳寻花:觅:寻找。欣赏春天的景色。也指狎妓。

10、春事阑珊:阑珊:将尽,将衰。指春天就要过去了。

11、桃李争妍:桃花李花竞相开放。形容春光艳丽。

12、腊尽春回:腊:指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来了。

13、小草:指生长得小的草。例:“刚下过春雨,小草怯生生地探出头来。”

14、新春:春节过后的一二十天泛称新春。如“新春佳节”、“恭贺新春”。

15、季春:指春季的末一个月。

16、五彩缤纷:五彩:各种颜色;缤纷:繁多交错的样子。指颜色繁多,非常好看。

17、孟春:四季节令中的第一个月。春天开头的第一个月。

18、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形容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景象。

19、春联:春节用的对联。

20、桃红柳绿:字面意思桃花嫣红,柳枝碧绿。形容花木繁盛、色彩绚烂的春景。

21、春意盎然:意,指意味;盎然,洋溢,深厚。春天的意味正浓。出处:刘白羽《第二个太阳》三章:“四月的北方还残冬未尽,四月的南方已春意盎然。”

22、桃红柳绿:指桃花嫣红,柳枝碧绿。形容花木繁盛、色彩鲜艳的春景。

23、万紫千红:是形容百花齐放,色彩艳丽。也比喻事物丰富多彩。

24、野草:野生的草,野草的生命力极其旺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25、春华秋实:华:指同“花”。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比喻人的文采和德行。也比喻事物的因果关系。

26、春暖花香:来源于明·无名氏《打韩通》头折:“春暖花香,和风淡荡。我则见东郊上,男女成行,处处闲游赏。”形容春天美丽的景色。

27、雨后春笋:指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比喻事物迅速大量地涌现出来。

28、鸟语花香:鸟鸣叫,花喷香。鸟叫得好听,花开得喷香。形容春天的美好景象。

29、花红柳绿:就像是花一样的红,就像是柳一样的绿。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也形容颜色鲜艳纷繁。

30、草长莺飞:莺:指黄鹂。形容江南暮春的景色。

31、芬芳馥郁:芬芳:是指香气;馥:指香气;馥郁:香气浓厚。形容香气非常浓。

32、韶光:美丽的春光。例,“韶光染色如蛾翠,绿湿红鲜水容媚”。也比喻美好的青年时代。

33、寸草春晖:寸草:指小草;春晖:春天的阳光。小草微薄的心意报答不了春日阳光的深情。比喻父母的恩情,难报万一。

34、妙手回春:回春:使春天重返,比喻将快死的人救活。指医生医术高明。

35、春雷:春天打的雷。如“春雷一声惊天地”,“春雷催耕”。

36、春汛:春天的潮汛。

37、寻花问柳:花、柳,原是指春景,旧时亦指娼妓。原是指赏玩春天的景色。后旧小说用来指宿娼。

38、春光漏泄:原指柳枝泛绿,透露了春天将至的信息。比喻秘密或男女的私情被泄漏出来。

39、春雨如油:春雨贵如油。形容春雨可贵。

40、拔地参天:拔地:是指从地面上陡然耸立。参天:高耸到空中。形容高大和气势雄伟。同“拔地倚天”。

41、国色天香:原形容颜色和香气不同于一般花卉的牡丹花。后也形容女子的美丽。

42、春暖花开:春天气候温暖,百花盛开,景色优美。比喻游览、观赏的大好时机。现在常用来比喻有利于工作或学习的大好形势。

43、春华秋实:华:是指同“花”。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比喻人的文采和德行。也比喻事物的因果关系

44、花枝招展:招展,指迎风摆动的样子。形容打扮得十分艳丽。

45、枯木逢春:指枯干的树遇到了春天,又恢复了活力。比喻垂危的病人或事物重新获得生机。

46、暮云春树:指傍晚的云,春天的树。表示对远方友人的思念。

47、李白桃红:桃花红,李花白。指春天美好宜人的景色。

48、晚春:春之末。

49、春寒料峭:料峭:微寒。形容初春的寒冷。

50、五彩缤纷:表示颜色繁多,色彩绚丽,十分好看的样子。

51、春光明媚:春天的景色鲜明可爱。例:“春光明媚,百花争艳。”

52、熙春:和煦的春天。

53、春山如笑:形容春天的山色明媚。

54、春:春季;一年的第一季。如“四季如春”,“一年之计在于春”。可组成“春景”、“春光”、“温暖如春”等。

55、春去秋来:指春天过去,秋天到来。形容时光流逝

56、春暖花香:春天气候温暖,百花盛开,花香袭人。

57、花红柳绿:①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②形容花木繁茂的样子。

58、青草:指绿色的草。

59、姹紫嫣红:姹,是指美丽;嫣,美好,鲜艳。形容各种颜色的花朵,娇艳、绚丽、好看。也比喻事物繁荣兴旺、丰富多彩。出处:明·汤显祖《牡丹亭·惊梦》:“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野,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60、蝶恋蜂狂:指留恋繁花似锦的春光。

【相关阅读:关于描写春天的句子】

1、柳树舒展开了黄绿嫩叶的枝条,在微微的春风中轻柔地拂动,就像是一群群身着绿装的仙女在翩翩起舞。

2、一天傍晚,我外出散步,忽然觉得自己被笼罩在一种奇丽的景色之中。

3、你瞧,树木像是一个个坚守边疆的卫士,度过了寒冷的冬天,仍坚强地屹立在那里。

4、和煦的春光吹拂着小河,河水忽然被一阵悦耳、动听的笛声所牵动,放眼望去,一群顽皮的小孩子正用垂柳的茎做柳笛呢!

5、果园里,报春花开的一簇一簇的,桃花杏花樱桃花竞相开放。它们争奇斗艳,红得如火粉得像是霞黄得赛金白得似雪。果园到处散发着迷人的清香,令人陶醉。

6、春天的江南就是美丽的,风很柔和,空气很清新,太阳很温暖。

7、春天就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季节,这也是一个美丽、神奇,充满希望的季节。

8、都说春天就是花的海洋。粉色的淡雅,白色的端庄,红色的热烈,紫色的深情,泼泼洒洒,浓浓烈烈。一朵朵花,把春天的朝气蓬勃都开出来了。

9、佝偻了整整一个冬季的腰板挺直了,欢快的笑脸充满着希望。

10、柳树抽出了细细的柳丝,上面缀洁了淡黄色的嫩叶。

11、春天像是童话中的仙女,所到之处,万物复苏,树木抽枝发芽,鲜花张开笑脸,大地披上绿色的新装。

12、晴天里,暖洋洋的阳光照在身上,软绵绵的春风拂在脸上,既温暖又舒服:在下雨天,时不时炸响一阵阵春雷,既惊险又刺激。

13、一群群蝴蝶和蜜蜂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采着花蜜,蝴蝶采着花粉,忙碌极了。

14、春天就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里鸟语花香,春天里充满生机。难怪许多诗人和作家会赞美春天,画家会以手中的画笔来描绘春天。这真的是一个春天!这样的春天怎么会不令我们赞叹呢?

15、春雨沙沙地下着,有如绣花针,有如牛毛。河面的雪融化了,雪水汇成小溪,淙淙地流着。河水中,一只只小蝌蝌顽皮地游着,就好像是在找它的妈妈,可爱极了。

16、你看,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来来往往地穿梭着忙碌的身影,乡村的田地里,农民们在播洒着希望的种子。

17、春季的歌洋溢在每一个角落里,从幽静的乡村到沸腾的城市,看看那厂房与街道,春季煞就是惹人喜爱。你看,街心花园中,百花争艳,姹红焉子,竞相开放,可真的是美不胜收呀!淡雅的色彩和芳香诉说着春季的情怀。

18、你瞧,旭日正在升腾,春姑娘就要翩翩来了,你快举起双手去拥抱着美丽的春天吧。

19、春天,我们感觉到春风吹来,吹过耳边,就像是有一个人摸着你的耳朵,就有一股温暖从身体流入心中。我们又感觉到春天的天气,春天的天气很暖和、舒服。

20、柳树的枝条向下垂着,这就像是一条条线挂在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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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人物心情四字词语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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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心情的描写能更好地突显人物的性格,而描写人物心情的四字词语又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描写人物心情四字词语,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一、激动

悲喜交集 悲愤填膺 百感交集 感人肺腑 慷慨激昂 动人心弦 情不自禁 心潮澎湃 激昂慷慨

二、感激

感激涕零 感恩戴德 谢天谢地 没齿不忘 感同身受

三、懊丧

垂头丧气 灰心丧气 心灰意冷 心灰意懒 万念俱灰 自暴自弃 黯然销魂 大失所望

四、悲痛、哀悼

心如刀割 切肤之痛 哀毁骨立 悲天悯人

五、愤怒

怒不可遏 怒形于色 怒火中烧 忍无可忍

六、欢喜

欢天喜地 欢欣鼓舞 喜从天降 大喜过望 兴高采烈 兴致勃勃 乐不可支 心花怒放 手舞足蹈 拍手称快 皆大欢喜

七、忧愁

愁眉不展 愁眉苦脸 愁眉紧缩 忧心忡忡 忧心如焚 心急如火 郁郁寡欢

八、烦乱

坐立不安 局促不安 忐忑不安 方寸大乱 心烦意乱 六神无主 七上八下 神魂颠倒 心神不定 心乱如麻 若有所失 惘然若失 长吁短叹 度日如年 如坐针毡 火烧火燎 抓耳挠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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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述青春的词语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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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青春词语

1、朱颜绿发:指青春年少。

2、人生朝露:形容人生短暂。

3、锦瑟华年:比喻青春时代。

4、志高气扬:志气高昂而自得。

5、岁月不居:居:停留。指时光流逝。

6、事往日迁:指事情和时光都已过去。

7、齿少气锐:指年轻气盛,锐意进取。

8、朱颜翠发:指青春年少。同“朱颜绿发”。

9、兔缺乌沉:犹兔走乌飞。形容光阴迅速流逝。

10、驻颜有术:有方法保持青春,形容容颜不老。

11、似水流年:流年:光阴。形容时间一去不复返。

12、良辰媚景:美好的时光和景物。同“良辰美景”。

13、凌云之志:凌云:高入云霄的志气。形容远大的志向。

14、驻红却白:指保持青春,延迟衰老。红,红颜;白,白首。

15、禹惜寸阴:指禹勤于治水,爱惜光阴之事。——描写青春的成语

16、热情奔放:充满热情的,充满活力、首创精神或应变能力的样子。

17、发愤图强:发愤:决心努力;图:谋求。决心奋斗,努力谋求强盛。

18、多姿多彩:形容颜色形态多样。也可以用来形容青春生活的多姿多彩。

19、青春不再:再:两次或第二次。青春过后就不会再来。形容青春时光宝贵。

20、意气风发:意气:意志与气概;风发:形容俊伟豪迈。形容精神振奋,气概豪迈。

21、朝气蓬勃:朝,早上;蓬勃,旺盛的样子。朝气蓬勃,形容充满了生命和活力的样子。

22、软香温玉:形容年轻女子身体洁白柔软,散发着温馨的青春气息。——描写青春的成语

23、情窦初开:窦:孔穴;情窦:情意的发生或男女爱情萌动。指刚刚懂得爱情(多指少女)。

24、豆蔻年华:豆蔻:多年生草本植物,初夏时开淡黄色花。比喻处女。指女子十三四岁时。

25、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光阴和一寸长的黄金一样昂贵。比喻时间十分宝贵。——关于青春的成语

26、活力四射:活力,旺盛的生命力;四射,向四面射出。整体概念即是向四周射出的旺盛生命力。表示热情活力非常丰富,感染周遭。

27、挥斥方遒:挥斥,奔放。《庄子·田子方》:“挥斥八极”。郭象注:“挥斥,犹纵放也。”遒,强劲。挥斥方遒,是说热情奔放,劲头正足。

28、金色年华:金色年华是一个形容词,专指人们英年焕发的美好时段,俗话说:谁没在那十八、二十三的时候度过,这段时间就是我们常说的金色年华。

29、风华正茂:风华:风的意思是指风采、才华;华的意思是时光,时间段;茂的意思是旺盛。正是青春焕发、风采动人和才华横溢的时候。形容青年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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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落后词语的意思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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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lu hu

注音ㄨㄛ? ㄏㄡ?

词性动词、形容词

基本解释

落后luòhòu

[fall behind;lag behind; drop behind] ?不上,落在后头

一个小孩子跟着大孩子们走,但落后一点

工作中他落后了

◎ 落后 luòhòu

(1) [backward;under-developed]∶不先进、技术落后

(2) [at last]∶最后

不知费了多少唇舌,落后我急了,要带他回官

(3) [later]∶而后;后来

引证解释

1. 在行进中落在同行者后面。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 红娘 你且先行,教小姐权时落后。”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一:“每行军必争前锋,耻落后。” 杨朔 《木棉花》:“落后的人们慌慌张张向前奔跑,害怕耽误火车。”

2. 不如人。 元 关汉卿 《谢天香》第四折:“原来是三年不肯往 杭州 ,闪的我落后,有国难投。”《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元来 焦大郎 固然本性好客,却又看得 满生 仪容俊雅……料不是落后的,所以一意周全他。”

3. 迟慢;拖延。 元 宫天挺 《范张鸡黍》第三折:“你为甚不肯上坟?,枉教那一二千人都落后。” 元 本 高明 《琵琶记?牛相派人接伯喈家眷》:“这一封柬子,外有金银钱米与你作盘缠,休要落后了。”

4. 怠慢。 元 本 高明 《琵琶记?五娘劝解公婆争吵》:“?可饿死奴家,决不将公婆落后了。”

5. 指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上。 周恩来 《关于和平谈判问题的报告》:“ 中国 太落后,现代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只占百分之十左右,需要用极大的努力,才能使国家现代化。” 周而复 《印第安人》:“殖民统治的结果,留下的是死亡、贫穷和落后!”

6. 犹后来,最后。《元朝秘史》卷二:“房里、车里、?下都搜遍了,落后搜到载羊毛的车上。”《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八:“只见一?人落后走来,望着员外妈妈施礼。” 郁达夫 《她是一个弱女子》:“ 吴一粟 更觉到了他自己做得过火,所以落后倒反向她赔了几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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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形容气势的四字词语和解释

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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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势指人或事物 表现出来的力量、威势; 民族解放运动的磅礴气势。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形容气势的四字词语解释,欢迎阅读。

1、盛气凌人:盛气:骄横的气焰;凌:欺凌。以骄横的气势压人。形容傲慢自大,气势逼人。

2、鲸呿鳌掷:呿:张口。鲸鱼张口,海龟腾跃。比喻诗文气势雄伟奇特,意境荒诞虚幻。

3、一泻千里:泻:水往下直注。形容江河奔流直下,流得又快又远。也比喻文笔或乐曲气势奔放。也形容价格猛跌不止。

4、虚作声势:假装出强大的气势。指假造声势,借以吓人。

5、笔走龙蛇:形容书法生动而有气势。

6、盘空硬语:硬:指行文遒劲有力。语言遒劲有力像能在空中盘旋一样。形容诗文气势磅礴,矫健雄浑。

7、气势熏灼:熏灼:用烟熏,用火灼。拿气势压制人家。形容气势极盛,威逼他人。

8、唐哉皇哉:形容规模宏伟,气势盛大。也用于贬义,形容表面上庄严体面的样子。

9、气吞斗牛:斗、牛:牵牛星和北斗星。气势可以吞没星斗。形容气魄宏大。

10、摇山振岳:岳:高大地山。把高山都振动了。形容气势很大。

11、跌宕昭彰:跌宕:放纵不拘;昭彰:昭著,明显。指气势放纵不拘,文意显明。

12、凤翥龙翔:翥:鸟向上飞;翔:盘旋飞翔。龙飞凤舞,形容气势非凡。

13、笔扫千军:形容笔力雄健,如同有横扫千军万马地气势。

14、称斤注两:形容只注重小节而没有气势。

15、笔底龙蛇:犹言笔走龙蛇。形容书法生动而有气势。

16、见棱见角:有棱有角。喻人的气势,个性表现很强。

17、声势赫奕:声威气势盛大显赫。

18、龙蛇飞动:仿佛龙飞腾,蛇游动。形容书法气势奔放,笔力劲健。

19、欱野歕山:欱:吮吸;歕:同“喷”,吹气。吮吸原野,吹动山岳。比喻气势盛大。

20、望风披靡:披靡:草木随风倒伏。草一遇到风就倒伏了。比喻军*毫无斗志,老远看到对方的气势很盛,没有交锋就溃散了。

21、硬语盘空:硬:遒劲有力的语句;盘:盘旋。遒劲有力的语文盘旋在天空中。形容文章的气势雄伟,矫健有力。

22、英雄欺人:拿杰出人物的名声和气势吓人。

23、左旋右抽:旋:回旋。左边的御者旋回车马,右边的勇士拔刀刺杀。形容作战时的气势。

24、徜徉恣肆:形容文章挥洒自如,气势豪放。

25、声张势厉:指声威气势盛大显赫。

26、风樯阵马:樯:船上用的桅杆。风中的樯帆,阵上的战马。比喻气势雄壮,行动迅速。

27、阵马风樯:樯:船上用的桅杆。风中的樯帆,阵上的战马。比喻气势雄壮,行动迅速。

28、潮鸣电挚:极言气势大、速度快。

29、函牛之鼎:函:包含,包容。能容纳一头牛的大鼎。形容气势宏大。

30、杀气腾腾:杀气:凶恶的气势;腾腾:气势旺盛的样子。形容充满了要杀人的凶狠气势。

31、红旗招展:招展:飘动。形容气势壮大,场面热烈。

32、笔力独扛:扛:用两手举。形容文笔雄健,文章的气势极大。

33、气冲志骄:指气势冲盈,高傲自大。

34、龙骧豹变:比喻书法气势壮盛而善于变化。

35、势如破竹:势:气势,威力。形势就象劈竹子,头上几节破开以后,下面各节顺着刀势就分开了。比喻节节胜利,毫无阻碍。

36、乘酒假气:乘:就着;假:利用。借着酒醉的气势。

37、锋不可当:锋:锋芒,指刀剑的刃和尖;当:阻挡、承受。锋芒纯利,没有东西可以承受。形容气势极盛,不可阻挡。

38、大气磅礴:磅礴:广大无边际的样子。形容气势浩大。

39、如火如荼:荼:茅草的白花。象火那样红,象荼那样白。原比喻军容之盛。现用来形容大规模的行动气势旺盛,气氛热烈。

40、壮气吞牛:形容气势雄壮远大。

41、望风而遁:远远望见敌人地踪影或强大气势,即行遁逃。

42、来势汹汹:动作或事物到来地气势很厉害。

43、志冲牛斗:牛斗:牵牛星与北斗星。形容人地气势很盛。

44、声势烜赫:形容气势盛大地样子。

45、气壮理直:指理由充分,说话有气势。

46、遮天盖日:遮蔽天空和太阳。形容事物体积庞大、数量众多或气势盛大。

47、下笔风雷:形容书法或绘画运笔迅速,气势浩大。

48、云垂海立:使云端下垂,使海水立起。比喻文辞雄伟,有压倒一切的气势。

49、助我张目:张目:睁大眼睛,比喻张扬气势。比喻得到别人的赞助,声势更加壮大。

50、气势汹汹:汹汹:气势盛大的样子。形容气势凶猛。

51、雄辞闳辩:指说理充分,气势宏大的言词。

52、声势显赫:显赫:指权势很盛。形容名声很大,气势逼人。

53、气吞山河:气势可以吞没山河。形容气魄很大。

54、气壮胆粗:气势壮、胆量大。形容无所畏惧。

55、气焰熏天:气焰:气势。形容盛气凌人,十分傲慢。

56、长江大河:指长江和黄河。形容气势磅礴,奔腾不息。

57、浩然正气:正大刚直的气势。

58、郁郁葱葱:形容草木苍翠茂盛。也形容气势美好蓬勃。

59、剑拔弩张:张:弓上弦。剑拔出来了,弓张开了。原形容书法笔力遒劲。后多形容气势逼人,或形势紧张,一触即发。

60、笔力扛鼎:扛:举起。笔墨之间所表现出的力量能举起千斤之鼎。比喻行文气势雄健有力,气魄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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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神态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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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桃李精神:形容妖艳娇媚的神态

2、意气自若:自若:不改常态,还像原来的样子。神情自然如常。比喻遇事神态自然,十分镇静。亦作“意气自如”。

3、扼腕抵掌:用手握腕,击着手掌。表示很激动、振奋的神态。

4、扼腕长叹:用手握腕,长声叹息。形容情绪激动的神态。

5、神清气朗:形容人心神清爽。形容人长得神态清明,气质爽朗。

6、伸头缩颈:形容在暗中察看的神态。

7、戟指怒目:指着人,瞪着眼。形容大怒时斥责人的神态。

8、如醉如痴:形容神态失常,失去自制。

9、屏声息气:抑制着呼吸使不出声音。形容恭敬畏惧的神态。

10、咆哮如雷:形容人暴怒喊叫的神态。

11、大摇大摆:走路时身子摇摇摆摆。形容自以为了不起的傲慢神态。

12、搔头摸耳:抓抓头皮,摸摸耳朵。形容一时无法可想的焦急神态。

13、神清气爽:形容人神志清爽,心情舒畅。形容人长得神态清明,气质爽朗。

14、愁眉苦脸:形容人的神态非常的痛苦,脸和眉头都非常的难看。

15、灰头土面:满头满脸沾满尘土的样子。也形容懊丧或消沉的神态。

16、望尘而拜:指迎候有权势的人,看见车扬起的尘土就下拜。形容卑躬屈膝的神态。

17、爽然若失:爽然:主意不定的样子;若失:象失去依靠。形容心中无主、空虚怅惘的神态。

18、形输色授:谓以举止、神态传递倾慕之情。多以形容男女相悦。

19、投袂而起:投袂:挥动袖子。形容精神振作,立即行动起来的神态。

20、不动声色:声:言谈;色:脸色。在紧急情况下,说话、神态仍跟平时一样没有变化。形容非常镇静。

21、舒眉展眼:神态舒适,无忧无虑的样子。

22、妄尘而拜:指迎候有权势的人,看见车扬起的尘土就下拜。形容卑躬屈膝的神态。

23、雍容雅步:谓神态从容,举止斯文。

24、悠闲自在:自在:无拘无束。形容神态从容,无拘无束。

25、扼腕兴嗟:扼腕:用手握腕;嗟:感叹。用手握腕,长声叹息。形容情绪激动发出叹息的神态。

26、怆地呼天:怆:悲伤,凄楚。悲痛地呼天喊地。形容极其悲痛绝望的神态。

27、似醉如痴:犹如醉如痴。形容神态失常,失去自制。

28、怆天呼地:悲痛地呼天喊地。形容极其悲痛绝望的神态。同“怆地呼天”。

29、满面春风:形容人的神态非常得意,就好像春天的风一样温和。

30、舌桥不下:形容惊讶的神态。

31、意气自如:比喻遇事神态自然,十分镇静。同“意气自若”。

32、夷然自若:指神态镇定,与平常一样。

33、行色匆匆:行色:出发前后的神态。行走或出发前后的神态举止急急忙忙的样子。

34、义形于色:义:正义;形:表现;色:脸色。伸张正义的神态在脸上流露出来。

35、搔头抓耳:抓抓头皮,摸摸耳朵。形容焦急的神态。

36、雍容闲雅:谓神态从容不迫,举止文雅大方。

37、低唱浅斟:低唱:轻柔地歌唱;斟:喝酒。听人轻柔地歌唱,并自在地慢慢饮酒。形容一种安乐自在的神态。

38、如痴如狂:形容神态失常,不能自制。亦指为某人某事所倾倒。同“如醉如狂”。

39、高情逸态:高情:高雅的情致。逸态:安闲的神态。高雅的情致,安逸的神态。

40、丰度翩翩:丰度:风采气度。翩翩:洒脱的样子。形容神态举止文雅优美,超逸洒脱。同“风度翩翩”。

41、岸然道貌:指严肃的神态。

42、耳不旁听:两耳不往旁边听。形容专心致志的神态。

43、老气横秋:形容老练而自负的神态。现形容自高自大,摆老资格。也形容缺乏朝气。

44、飘飘欲仙:飘飘然将要飞升成仙。比喻人的神态、动作轻盈飘忽如同神仙,也形容人的感受轻松爽快、沾沾自喜。

45、神清骨秀:形容人长得神态清朗,气质秀美。

46、如痴如醉:形容神态失常,失去自制。

47、舌挢不下:挢:翘起。翘起舌头,久久不能放下。形容惊讶或害怕时的神态。

48、眄视指使:形容骄傲的神态。

49、悠然自得:悠然:安闲舒适的样子;自得:内心得意。形容神态悠闲、心情舒适。

50、杀鸡抹脖:形容心里着急而无法可想的神态。

51、大义凛然:大义:正义;凛然:严肃、或敬畏的样子。由于胸怀正义而神态庄严,令人敬畏。

52、道貌岸然:道貌:正经严肃的容貌;岸然:高傲的样子。指神态严肃,一本正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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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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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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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形容长江的四字词语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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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长江天堑、大江南北

吴头楚尾、波澜壮阔、波涛汹涌

河山带砺、黄河水清、东南半壁

气势磅礴、源远流长、惊涛骇浪

汹涌澎湃、大浪淘沙、一望无际

浩浩荡荡、风平浪静、风急浪高

山水相连、混水摸鱼、海水群飞

交淡若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镜花水月、蛟龙得水、积水成渊

近水楼台、水波不兴、水波粼粼

风平浪静、碧波荡漾、水趣盎然

波光潋滟、清澈见底、悠悠烟水

碧波浩渺、琉璃千顷、溪流淙淙

山穷水尽、山水相连、水天一色

如鱼得水、一衣带水、高山流水

一潭死水、马山楚水、行云流水

望穿秋水、拖泥带水、穷山恶水

落花流水、跋山涉水、晴蜓点水

蛟龙得水、双瞳剪水,以石投水

山清水秀、水清无鱼、清澈透明

碧波荡漾、波涛汹涌、风平浪静

山穷水尽、水涨船高、万水千山

污泥浊水、饮水思源、逆水行舟

流水不腐、细水长流、顺水推舟

混水摸鱼、萍水相逢、覆水难收

车水马龙、似水流年、万水千山

滴水成冰、滴水穿石、杯水车薪

源远流长、砥柱中流、俟河之清

海晏河清、河山带砺、海晏河清

河山带砺、黄河水清、砺山带河

波澜壮阔、砺山带河、波澜壮阔

气势磅礴、波涛汹涌、一泻千里

水花四溅,铺天盖地,翻天覆地

惊天动地,动人心弦,大吃一惊

大跌眼镜,目瞪口呆、波澜壮阔

气势磅礴、一望无际、波涛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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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巧发奇中四字词语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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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释义】指毫无价值。

【成语出处】明 毕魏《三报恩 骂佞》:“最可悲年少科名,弄得一文不值。”

【感情色彩】中性

【成语结构】紧缩式成语

【成语用法】作谓语、定语、状语;指无用的东西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近义词】一钱不值

【近义词】价值连城

成语例句

〖示例有时说自己的作文的根柢全是同情,有时将校对者骂得一文不值。 鲁迅《而已集 读书杂谈》

相关成语

一牛鸣  一旦一夕  一板一眼  慌做一堆  一树百获  一倡百和  一把手  一场空  一嚬一笑

英语释义

not to be worth a hair [farthing;

stiver;

penny;

groat

网络英语释义

1. worthless

2. dog food

3. not worth a fig

4. not worth a hill of beans

双语例句

1. He realised that their money was useless in this country.

他意识到他们国家的货币在这个国家一文不值。

来自《柯林斯例句》

2. At the moment these shares are worth zilch.

现在这些股票一文不值。

来自《柯林斯例句》

3. He described her book as absolute rubbish.

他说她的书一文不值。

来自《柯林斯例句》

4. She had been hoodwinked into buying a worthless necklace.

她受骗买了条一文不值的项链。

来自《《权威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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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用词语米粒造句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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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mi li

米粒解释

【意思】:(~儿)米的颗粒。

米粒造句

1、兽医可以在几秒钟之内把一个米粒大小的无线射频识别标签(RFID)注入到动物体内。

2、他可以在米粒、板栗种子甚至还能在人的头发上写字,此外,他还发明了各种必要的微型工具去完成的佳作。

3、眼镜镜框上装有一个米粒般大小的摄像机,由电线连接至配戴者随身携带的小型计算机。

4、然后,Miller又展示了一些比较陌生的东西:一抽屉的展足蛾成虫,它们只比米粒大一点点。

5、偿试着去和一个小孩解释说为什么你突然间不可以再吃那些夹着蛋黄酱的脆脆的米粒的墨西哥卷的三文治了,你就知道我意味着什么了。

6、人们熟知的围绕在太阳黑子周围的不规则米粒组织是由太阳内部喷发的炽热气体形成的。

7、米粒含有大量糖份并在高温中被蒸煮,这使糖份变成晶状并形成空洞结构。

8、肉几乎比米饭还多,一些米粒闪着亮亮的油光还带着些鸡肉的味道。

9、一个比米粒还小的、柔软的东西通过导管被送入到输卵管内。

10、钾高效基因型在低钾胁迫下谷壳和米粒中具有较高的钾相对含量,其米粒中的粗蛋白相对含量也较高。

11、超米粒组织元的生存时间大约是一天,而不象米粒组织那样为几分钟。

12、方法:选择已经培养的常见皮肤浅部真菌菌落,分别取一小米粒大小菌块直接移植到药物培养基表面,如生长则测量菌落直径。

13、觉得雨像粒大米饭,那种刚蒸熟的米粒,具有强大的粘附力。

14、太阳有两种主要的对流环——宽约600英里(1000公里)的米粒组织和直径约20000英里(30000公里)的超米粒组织。

15、在同样的这次考察中,伊利弗小组还发现了两个新品种的小蠕虫,每一种比米粒还要小。

16、像稻穗一样,米粒越饱满,垂得越低。

17、大概是由于这些磁场的作用,精细网络完全改变了米粒组织的结构。

18、新婚夫妇离开教堂时,雨点般的米粒打在了他们身上。

19、尤其是在米粒托拒绝他们而加盟巴萨上,同时斯图加特已经拒绝了很多次尤文对梅拉的报价。

20、她把米粒从碗里磕了出来。

21、近十几年来因磁粒的制程进步到奈米化,因此现今相关的医学研究是利用磁奈米粒到人身体内做所谓的肿瘤热疗。

22、如果你能对一个火焰,一个米粒或者其它物质进行冥想,为什么不能在你正在做的一个体式冥想呢?

23、加入米饭,拌炒至米粒脱皮及开始焦黄。

24、最近在对该陨石进行检测时,科学家观测到了一种奇怪的物质,它看起来像是一枚有裂纹的鸡蛋,大小跟一颗大米粒差不多。

25、对300颗同一品种的米粒进行实验,结果表明,本方法的检测结果与人工检测结果高度一致。

26、每年春茶上市时,父亲都会买上十几斤,够喝上一年的,那茶米粒般大小,毛茸茸的。

27、并且这种基因的表达在米粒的铁积累方面也有积极作用,同时可以使铁含量是最初品种的六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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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计量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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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拼音jì liáng

注音ㄐㄧˋ ㄧㄤˊ

词性动词

基本解释

◎ 计量 jìliàng

(1) [measure and calculate;estimate]∶把一个暂时未知的量与一个已知的量作比较,以计算大小、长短、轻重等

(2) [estimate]∶计算或估计数量

不可计量

引证解释

计算,度量。《管子·宙合》:“天淯阳,无计量;地化生,无泮崖。” 戴望 校正:“ 丁 云:‘阳当为养。叚借字。’”《佛说月明菩萨经》:“如来无所著等正觉,饶益於世间不可计量,积累功德,欲度一切故。” 唐 沉亚之 《表医者郭常》:“ 常 曰:‘夫贩贾之人,细度而狭见,终日誉集(一作希售)榷买,计量於毫銖之间,所入不能补其望。’” 明 袁宏道 《答陶石篑书》:“此何异牛肚中虫,计量天地广狭长短哉!”又如:计量标准。

考虑,打算。 叶圣陶 《浏河战场》诗:“你兀坐在这里作什么计量?是否想招回前此的家庭欢乐?”

计量相关词语

设计、质量、计划、数量、计算机、力量、大量、统计、计算、估计、容量、会计、预计、尽量、能量、重量、总计、流量、含量、测量、审计、产量、累计、商量、销量、产品质量、打量、会计师、变量、批量、合计、衡量、少量、共计、计划生育、热量、限量、适量、较量、计画、音量、海量、程序设计、计较、计算机网络、计费、定量、分量、伙计、过量、千方百计、计数、放量、工作量、无量、计数器、计价、剂量、增量、倒计时

计量相关成语

比量齐观、比权量力、不计其数、从长计议、海水不可斗量、较短量长、斤斤计较、计日可待、计上心来、将计就计、量才录用、没计奈何、百年大计、不可限量、不自量力、车载斗量、大计小用、等量齐观、反间之计、功德无量、诡计多端、国计民生、缓兵之计、计日程功、计深虑远、计无所施、骄兵之计、宽宏大量、量入为出、空城计、锦囊妙计、量力而行、量小力微、量体裁衣、眉头一皱,计上心、七次量衣一次裁、黔驴之计、千方百计、权宜之计、三十六计,走为上、数米量柴、寿元无量、无计可施、言听计从、一心一计、阴谋诡计、自不量力、走为上计、不知自量、长久之计、鬼计多端、海水难量、计功受赏、计尽力穷、计穷力尽、苦肉计、美人计、神术妙计、言听计用、一年之计在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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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动漫饰品加盟最新方法被发掘即刻揭晓的词语方法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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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饰品加盟,最新方法发掘,即刻揭晓!不断被火爆气氛充斥的卡通动漫行业将会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行业!70年代、80年代,到如今的90年代生的人,无疑都成为了动漫的消费人群.

新时期,毛绒玩具已不是单纯的小孩玩具,同时被定义为"温馨"的代名词,他有了更为广阔的市扯??纹芳用酥挥邢氩坏降模?挥写鸩涣说摹,为适应市场竞争、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按照"诚信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原则,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以"管理创品牌,品牌促发展,诚信赢顾客"的工作思路,和"追求卓越,力臻完美"的经营方针,设计时尚新品,做出最好,最前卫的毛绒玩具以及家装,车载饰品动漫饰品加盟,如何利用优势你知道吗?

饰品行业集中体现了女人的消费特点,在经济繁荣、消费能力趋强的年代里,饰品业尤为发达选动漫饰品加盟,成就财富人生.女人爱美、经济发展成熟、加上中国人口众多,这客观上就形成了中国饰品市场的有利空间日前,超级女生时尚联盟(中国)总部选择女性需求作为切入口,精心开发制作饰品,开发出了一个国内饰品行业最具人气的超级市场 据中国权威机构对中国女性饰品市场的调查,女人占据饰品消费市场的最大份额世界四大时尚之都以及汉城、东京、香港等城市的饰品年贸易总量近1000亿美元创业百事通告诉你,动漫饰品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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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表示春天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2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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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草权舆:形容花草萌芽,春天到来。

2、百花齐放:百花,形容各种花,齐放,一齐开放。形容春天到来时各种花开放的景象,常用来形容艺术上的不同形式和流派自由发展。

3、百花争妍:妍:美、艳。表示繁华盛开,生气勃勃的景象。

4、笔底春风:表示绘画、诗文生动,如春风来到笔下。

5、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表示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景象。

6、姹紫嫣红:①形容各种娇艳的花朵。姹、嫣:娇艳。②表示各色鲜花五彩缤纷、娇艳美丽。

7、姹紫嫣红:姹、嫣:娇艳。表示各种花朵娇艳美丽。

8、春风风人:风人:吹拂人。和煦的春风吹拂着人们。形容及时给人教益和帮助。

9、春风雨露:像春天的风和雨滴露水那样滋润着万物的生长。旧常用以形容恩泽。

10、春风中坐:像置身于春风中一样。形容良师的教诲。形容受到良好的教育。

11、春光漏泄:原形容柳枝泛绿,透露了春天将至的信息。形容秘密或男女的私情被泄漏出来。

12、春和景明:春光和煦,风景鲜明艳丽。

13、春花秋实:春天开花,秋天结果。形容人的文采和德行。现也形容学习有成果。

14、春晖寸草:春晖:春天的阳光;形容父母对儿女的慈爱抚养。寸草:一寸长的小草;形容子女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无限感戴心。

15、春回大地:①春色降临到广阔的大地。如:“四月,春回大地,万紫千红”。②也表示严寒已过,温暖和生机又来到人间。如:“落实政策同欢庆,春回大地喜安居”。

16、春来秋去:去:过去。春天到来,秋天过去。表示岁月流逝。

17、春暖花开:本形容春天气候宜人,景物优美。现也形容大好时机。

18、春暖花香:表示春天美丽的景色。

19、春去秋来:春天过去,秋天到来。表示时光流逝。

20、春色撩人:撩,撩拔,挑逗、招惹。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出处:宋陆游《剑南诗稿山园杂咏五首》:“桃花烂漫杏花稀,春色撩人不忍为。”

21、春色满园:春日的景色充满家园。表示生机勃勃、繁荣兴旺的气象。出处:这句话出自南宋诗人叶绍翁的《游园不值》。

22、春色恼人: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

23、春山如笑:表示春天的山景如微笑般明媚动人。

24、春生秋杀:春天万物萌生,秋天万物凋零。

25、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天萌生,夏天滋长,秋天收获,冬天储藏。形容农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亦形容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

26、春蛙秋蝉:春天蛙叫,秋天蝉鸣。形容喧闹夸张、空洞无物的言谈。

27、寸草春晖:寸草:小草;春晖:春天的阳光。小草微薄的心意报答不了春日阳光的深情。形容父母的恩情,难报万一。

28、东风人面:形容一年一度的春风依旧,而当年邂逅含情之人却不得重见。

29、东风入律:春风和煦,律韵协调。常用以称赞太平盛世。

30、芬芳馥郁:芬芳:形容香气;馥:香气;馥郁:香气浓厚。表示香气非常浓。

31、含苞欲放:形容花骨朵将开而未开,表示花苞还在叶片里,很快就要开放出来。意思是:花未开的时候包着的花骨朵的小叶片。

32、红情绿意:表示艳丽的春天景色。出处:宋文同《约春》诗:“红情绿意知多少,尽入泾川万树花。”

33、虎尾春冰:踩着老虎尾巴,走在春天将解冻的冰上。形容处境非常危险。

34、花红柳绿:①表示明媚的春天景象。②表示花木繁茂的样子。

35、花明柳暗:垂柳浓密,鲜花夺目。表示柳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春天景象。也形容在困难中遇到转机。

36、花团锦簇:锦,有文彩的丝织品;簇,丛聚。表示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也表示文章辞藻华丽。

37、腊尽春来:腊:形容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回来了。

38、漏泄春光:原形容柳叶首先透露春天到来的信息,后形容男女私情泄露,或秘密被察觉。

39、落花流水:①落下的花随流水漂去。表示暮春景色衰败。②后常用来形容被打得大败。生机勃勃表示自然界充满生命力,或社会生活活跃。

40、绿暗红稀:表示暮春时绿阴幽暗、红花凋谢的景象。

41、绿草如茵:绿油油的草好像似地上铺的褥子。常形容可供临时休憩的草地。

42、满面春风:形容人喜悦舒畅的表情。表示和蔼愉快的面容。

43、满袖春风:衣袖飘曳生风,表示十分得意。

44、暮云春树:表示对远方友人的思念。

45、皮里春秋:形容藏在心里不说出来的言论。

46、秋菊春兰:秋天的菊花,春天的兰花。形容各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47、秋月春花:春天的花朵,秋天的月亮。泛形容春秋美景。

48、时雨春风:及时的雨,春天的风。泛形容能使万物生长的雨和风。形容良好教育的普遍深入。用来称颂师长的教诲。

49、桃红柳绿:字面意思桃花嫣红,柳枝碧绿。表示花木繁盛、色彩绚烂的春景。

50、桃李春风::形容学生受到良师的谆谆教诲。

51、桃李争妍:桃花李花竞相开放。表示春光艳丽。出处:明无名氏《万国来朝》第二折:“春花艳艳,看红白桃李争妍。”

52、万古长春:万古:千年万代,永远。永远像春天一样,草木翠绿,生机勃勃。形容人的精神永远像春天一样毫不衰退或祝愿好事长存。

53、万象回春:万象:一切景象。形容各种事物都出现了生机。表示春天万物复苏,一片生机的景象。出处:宋朱熹《道德经注释》第四章:迨一元方兆,万象回春,道发散于天地人物之间,而无从窥测,修士欲明道体,请于天地将开未开,未开忽开而揣度之,则得道之原,而下手不患无基矣。

54、文如春华:华:同“花”。文章词藻像春天盛开的鲜花争奇斗艳。表示文章词汇丰富华丽。

55、五彩缤纷:五彩:各种颜色;缤纷:繁多交错的样子。形容颜色繁多,非常好看。

56、细雨和风:细雨:小雨;和风:春天的微风。温和的风,细小的雨。形容方式方法温和而不粗暴。

57、寻花问柳:花、柳,原形容春景,旧时亦形容娼妓。原形容赏玩春天的景色。后旧小说用来形容宿娼。

58、燕舞莺歌:燕子飞舞,黄莺歌唱。表示春光明媚。

59、一场春梦:形容过去的一切转眼成空。也形容不切实际的想法落了空。

60、莺歌燕舞:黄莺在歌唱,小燕子在飞舞。表示春天鸟儿喧闹活跃的景象。现常形容革命和建设蓬勃兴旺的景象。

61、雨后春笋:形容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形容事物迅速大量地涌现出来。

62、月旦春秋:形容评论人物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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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勇敢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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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发音:勇敢[yǒng gǎn]

勇敢的词语解释:勇敢就是人们有勇于敢为人先的精神或气质。

勇敢的反义词:怯懦、胆怯、懦弱

用勇敢造句

1、看着老师慈祥的微笑,我一下就勇敢了起来。

2、面前涛天大火。消防队员们丝毫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投入了灭火的工作。

3、我们每个人都要勇敢的面对横在我们面前的重重困难。

4、我相信你会勇敢的面对一切!

5、在面临生命威胁时,勇敢和智慧往往比逃避和莽撞更安全。

6、消防队员们勇敢地投入了灭火的工作。

7、做一个勇敢的人,不再懦弱。

8、勇敢就是做正义的事而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多一分勇敢少一分遗憾。

9、我们要勇敢的面对自己所遇到的艰难困苦。

10、勇敢是需要一步步锻炼的。

11、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要保持一颗勇敢的心。

12、勇敢就是做正义的事而不在乎别人的目光!

13、面对困难,我们不应该胆小的逃避,而应该勇敢的面对。

14、失败并不可怕,我们应该勇敢地站起来。

15、你是个坚强的孩子,相信你能勇敢地闯过这一关。加油!

16、勇敢可以拂去心头的乌云,发现掩藏在背后的彩虹

17、勇敢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18、我是一个勇敢的人,什么事都难不到我。

用勇敢的反义词造句

怯懦:每次考得不好,回家后见到爸妈我都会心里怯懦。

胆怯:当我们面临困难时,不要胆怯,要勇敢的面对。

懦弱:爸爸教育我懦弱的人一生都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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