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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词语解释造句(最新20篇)

走马观花原形容事情如意,心境愉快。后多指大略地观察一下。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四字词语解释造句,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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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女子美貌的词语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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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天香、珠光宝气、金枝玉叶、窈窕淑女、

倾国倾城、小家碧玉、文过饰非、出水芙蓉、

秀色可餐、温文尔雅、姹紫嫣红、钟灵毓秀、

梨花带雨、亭亭玉立、尽善尽美、风华绝代、

秀外慧中、衣冠楚楚、风姿绰约、仪态万方、

楚楚动人、眉清目秀、闭月羞花、婀娜多姿、

香草美人、二八佳人、明眸皓齿、千娇百媚、

冰清玉洁、环肥燕瘦、螓首蛾眉、绰约多姿、

花枝招展、天生丽质、花信年华、如花似玉、

小鸟依人、鲜眉亮眼、眉目如画、才子佳人、

绝代佳人、一笑千金、含苞欲放、冰肌玉骨、

冰雪聪明、倾城倾国、袅袅婷婷、肤如凝脂、

双瞳剪水、一表人才、城北徐公、美如冠玉、

浑金璞玉、天生尤物、貌美如花、白璧无瑕、

琪花瑶草、兰质蕙心、玉洁冰清、粉妆玉琢、

淡妆浓抹、信言不美、靡颜腻理、娇小玲珑、

夭桃秾李、秀外惠中、林下风气、娉婷袅娜、

仪态万千、仙姿佚貌、仙姿玉色、傅粉何郎、

红飞翠舞、袅娜娉婷、姑射神人、章台杨柳、

朱唇皓齿、雍荣华贵、楚楚可人、娉婷婀娜、

宛转蛾眉、粉装玉琢、妍姿艳质、花颜月貌、

仙姿玉貌、玉貌花容、左家娇女、一表非凡、

月里嫦娥、掷果潘安、杏脸桃腮、国色天姿、

捧心西子、文章星斗、雍容雅步、柳腰花态、

齿白唇红、稚齿婑媠、浓桃艳李、远山芙蓉、

曲眉丰颊、温香艳玉、愁眉啼妆、柳亸花娇、

蛾眉皓齿、柳娇花媚、艳色绝世、柳弱花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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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秋凉造句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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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凉造句

1、在秋凉温度步步紧逼之下,鹿角漆树的叶子逐渐变成了鲜红色。

2、生活在这片没有秋季的土地上,炎热的天气却总是无法阻挡心中揣着的那份秋凉,那是心中的千秋结啊。

3、就连抱枕都没变,绸缎的面子爽滑顺手,斜靠在床头,一如那秋凉之夜,他与贝西浴火之前彼此依偎的样子。

4、这样的语言可能会让汉密尔顿在秋凉中感受到一丝温暖,但与主流的声音相比,这实在是微不足道。

5、秋凉的时候,夜里要盖被子了,可是白天却依然很热。

6、恍然间冬天一下子便降临了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让刚刚习惯了夏暑和秋凉的人们不免有点手足无措。

7、秋便是太诚实了,它毫不在意,逊色于夏的花红柳绿,一样摆出夏过秋凉的冷意,直教人感慨四季炎凉。

8、即使到了该断奶的年龄,也要暂缓,延到秋凉后再断奶不迟。

9、黑色平底的山羊皮长靴和羊毛衫让秋凉望而却步。

10、随着风,紫色的浪花翻腾,把一山的秋凉都翻到我的心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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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字开头的词语接龙有哪些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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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愁旧恨 → 恨海难填 → 填坑满谷 → 谷父蚕母 → 母以子贵 →

贵极人臣 → 臣门如市 → 市无二价 → 价值连城 → 城狐社鼠 →

鼠腹鸡肠 → 肠肥脑满 → 满打满算 → 算无遗策 → 策马飞舆 →

新学小生 → 生生死死 → 死气沉沉 → 沉灶生蛙 → 蛙蟆胜负 →

负俗之累 → 累及无辜 → 辜恩负义 → 义海恩山 → 山光水色 →

色若死灰 → 灰头土脸 → 脸无人色 → 色色俱全 → 全民皆兵 →

新陈代谢 → 谢天谢地 → 地广人稀 → 稀奇古怪 → 怪诞不经 →

经史百子 → 子夏悬鹑 → 鹑居鷇食 → 食饥息劳 → 劳而无功 →

功高望重 → 重财轻义 → 义薄云天 → 天灾地妖 → 妖里妖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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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词语解释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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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īng gōng zhī niǎo

惊弓之鸟(驚弓之鳥)

曾受箭伤,闻弓弦声而惊堕的鸟。喻受过惊吓而遇事惶惶的人。语本《战国策·楚策四》:“ 更羸 舆 魏王 处 京臺 之下,仰见飞鸟。 更羸 谓 魏王 曰:‘臣为王引弓虚发而下鸟。’ 魏王 曰:‘然则射可至此乎?’ 更羸 曰:‘可。’有间,雁从东方来, 更羸 以虚发而下之。 魏王 曰:‘然则射可至此乎!’ 更羸 曰:‘此孽也。’王曰:‘先生何以知之?’对曰:‘其飞徐而鸣悲。飞徐者,故疮痛也;鸣悲者,久失羣也。故疮未息,而惊心未去也,闻弦音引而高飞,故疮陨也。’”《晋书·王鉴传》:“黷武之众易动,惊弓之鸟难安。”《石点头·瞿凤奴情愆死盖》:“ 方氏 本是惊弓之鸟,听见官司两字,十分害怕。”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第八章第四节:“ 西太后 、 荣禄 一伙人,屡受外国强盗的打击,早成惊弓之鸟。”亦作“ 惊弦之鸟 ”。《穀梁传·成公二年》“ 齐侯 使国佐如师” 唐 杨士勋 疏:“败军之将,不可以语勇,惊弦之鸟,不可以应弓。”

成语词典已有该词条:惊弓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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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述大海的四字词语

全文共 2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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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一粟:

粟:谷子,即小米。大海里的一粒谷子。比喻非常渺小。

归之若水:

归附的势态就像江河汇成大海一样。形容人心所向。

沧海桑田:

桑田:农田。大海变成桑田,桑田变成大海。比喻世事变化很大。

移山倒海:

搬动大山,翻倒大海。比喻人类改造自然的巨大力量和雄伟气概。

法海无边:

佛教中比喻佛法广大如大海,无边无际。

江南海北:

大江之南,大海之北。形容地域广阔,

浩如烟海:

浩:广大;烟海:茫茫大海。形容典籍、图书等极为丰富。

海晏河清:

黄河水清了,大海没有浪了。比喻天下太平。

山容海纳:

形容胸怀宽广,能象山谷和大海一样容物。

河清海晏:

河:黄河;晏:平静。黄河水清了,大海没有浪了。比喻天下太平。

河目海口:

河目:形状像河一样的眼睛,上下眼眶平而长;海口:像大海一样的嘴,又大又深。比喻相貌非凡。

航海梯山:

渡过大海,攀越高山。指经历艰远的路程

蠡测管窥:

蠡:瓢;管:竹管;窥:人小孔缝隙里观看。用瓢来量大海,从竹管的小孔看天空。比喻见识片面狭窄,看不到事物的整体。

沧海一鳞:

大海中的一片鱼鳞。比喻非常渺小。

恩山义海:

恩爱像高山一样重,情义像大海一样深。形容恩惠深,情义重。

文江学海:

比喻文章和学问似长江、大海般深广博大。

珠沉沧海:

珍珠沉在大海里。比喻人才被埋没。

排山倒海:

排:排开;倒:翻倒。推开山岳,翻倒大海。形容来势猛,力量强盛,声势浩大

众川赴海:

众多的河流都奔赴大海。比喻众多的力量汇集在一起。

百川归海:

川:江河。许多江河流入大海。比喻大势所趋或众望所归。也比喻许多分散的事物汇集到一个地方。

精卫填海:

精卫衔来木石,决心填平大海。旧时比喻仇恨极深,立志报复。后比喻意志坚决,不畏艰难。

东海逝波:

东逝大海的波涛。比喻大势已去,无法挽回。

沧海横流:

沧海:指大海;横流:水往四处奔流。海水四处奔流。比喻政治混乱,社会动荡。

河清海竭:

黄河水清,大海干涸。比喻难得遇到的事情。

涉海登山:

渡过大海,攀登高山。形容旅程的艰苦,也形容行程连绵不断。亦作“涉水登山”。

侯门似海:

王公贵族的门庭像大海那样深遂。旧时豪门贵族、官府的门禁森严,一般人不能轻易进入。也比喻旧时相识的人,后因地位悬殊而疏远。

海纳百川:

纳:容纳,包容。大海可以容得下成百上千条江河之水。比喻包容的东西非常广泛,而且数量很大。

拔山超海:

拔起高山,超越大海。比喻力量极大。

东洋大海:

东洋:东边的大海。泛指无边无际的大海。

东海扬尘:

大海变陆地。比喻世事变化很大。

大海捞针:

在大海里捞一根针。比喻极难找到。

海底捞针:

在大海里捞一根针。形容很难找到。

曾经沧海:

曾经:经历过;沧海:大海。比喻曾经见过大世面,不把平常事物放在眼里。

海啸山崩:

大海汹涌呼啸,高山崩裂倒塌。形容来势凶猛急速。

东海捞针:

从大海底下捞取一根针,形容非常难达到目的。

九洲四海:

九洲:指中国;四海:古人认为,中国九州岛之久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此指中国以外的地方。指中国及四周以外的地方。

侯门如海:

侯门:旧指显贵人家;海:形容深。侯门象大海那样深邃。比喻旧时相识的人,后因地位悬殊而疏远隔绝。

春深似海:

春天美丽的景色像大海一样深广。形容到处充满了明媚的春光。

海阔天空:

象大海一样辽阔,象天空一样无边无际。形容大自然的广阔。比喻言谈议论等漫无边际,没有中心。

百川赴海:

百:表示多。川:江河。所有江河都流归大海。比喻众望所归或大势所趋。也比喻许多事物由分散而汇集到一处。

跨山压海:

跨过高山,接近大海。喻势力扩展。

桑田沧海:

桑田:农田。大海变成桑田,桑田变成大海。比喻世事变化很大。

荡海拔山:

摇动大海,拔起高山。形容人的力气非常大。

河涸海干:

河流干涸,大海枯竭。比喻穷尽、彻底,不留余地。

覆海移山:

翻转大海,移动大山。形容力量巨大。

沧海遗珠:

大海里的珍珠被采珠人所遗漏。比喻埋没人才或被埋没的人才。

渤澥桑田:

渤澥:渤海的古称。大海变成桑田,桑田变成大海。比喻世事变化巨大

五湖四海 四海飘零 瓮天蠡海 五洲四海 文江学海

海水难量 海内鼎沸 海内无双 海水群飞 海涯天角

泥牛入海 苦海茫茫 芒芒苦海 闷海愁山 盟山誓海

倒海翻江 愁山闷海 春深似海 醋海翻波 大海捞针

河清海宴 河涸海干 河清海竭 后海先河 胡打海摔

恩山义海 地负海涵 东海鲸波 东海逝波 东海扬尘

东海捞针 荡海拔山 刀山火海 倒山倾海 道山学海

辞金蹈海 沧海桑田 沧海一鳞 沧海遗珠 持蠡测海

众流归海 移山竭海 众川赴海 珠沉沧海 枕山襟海

海角天隅 海沸山崩 海沸山裂 海枯见底 海枯石烂

茫茫苦海 金翅擘海 量如江海 陆海潘江 瞒天过海

海沸山摇 海底捞月 海底捞针 海涵地负 海涸石烂

精卫填海 火山汤海 金鳷擘海 九州岛四海 九洲四海

投山窜海 四海波静 天涯海角 汪洋大海 天空海阔

海屋添筹 海誓山盟 海屋筹添 海啸山崩 韩海苏潮

尸山血海 入海算沙 山珍海错 山陬海噬? 山陬海澨

移山填海 文山会海 移山跨海 移山造海 移山回海

栈山航海 眼空四海 曾经沧海 枕山负海 云悲海思

四海升平 涉海登山 四海承风 四海他人 四海九州岛

鲁连蹈海 江翻海搅 苦海无边 跨山压海 宽洪海量

侯门似海 河目海口 侯门如海 回山转海 火海刀山

架海金梁 宦海风波 江翻海扰 江南海北 搅海翻江

转海回天 义海恩山 钻山塞海 志在四海 铸山煮海

回山倒海 恨海难填 宦海浮沉 江翻海倒 江翻海沸

人山人海 漫天过海 飘洋航海 情深似海 情天孽海

河奔海聚 海晏河清 浩如烟海 河落海干 河门海口

海北天南 翻江搅海 放龙入海 海不波溢 海不扬波

逾山越海 衔沙填海 渔海樵山 冤沉海底 以蠡测海

河溓海夷 航海梯山 河溓海晏 河清海晏 黑风孽海

放鱼入海 东洋大海 堆山积海 法海无边 翻江倒海

海立云垂 海怀霞想 海角天涯 海盟山咒 海市蜃楼

气吞湖海 连山排海 囊括四海 排山倒海 潘江陆海

海纳百川 海阔天高 海阔天空 海桑陵谷 海水桑田

沧海一粟 百川赴海 百川归海 才大如海 沧海横流

挟山超海 四海一家 衔石填海 学海无涯 先河后海

桑田沧海 名扬四海 群鸿戏海 肉山酒海 如堕烟海

海中捞月 海外奇谈 海约山盟 韩潮苏海 河海清宴

山珍海味 擎天架海 山盟海誓 山容海纳 山行海宿

四海鼎沸 山肴海错 时清海宴 誓山盟海 寿山福海

苏海韩潮 石泐海枯 四海升平 梯山航海 四海为家

誓海盟山 山呼海啸 蜃楼海市 石沉大海 石烂海枯

山南海北 飘洋过海 桑田碧海 山包海容 山崩海啸

海沸波翻 福如东海 覆海移山 海沸河翻 海沸江翻

移山拔海 天南海北 扬名四海 移山倒海 血海深仇

碧海青天 挨山塞海 八仙过海 拔山超海 百川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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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比照词语解释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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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bǐ zhào

注音:ㄅㄧˇ ㄓㄠˋ

词性:动词、介词

基本解释

比照bǐzhào

(1) [according to;in the light of]∶按照

我们可以比照其它的计划来制定计划

(2) [contrast]∶对照

两相比照

引证解释:

1. 按照已有的(事例、律条、标准等)。 明 唐顺之 《凤阳等处灾伤疏》:“比照 嘉靖 二年事例,截留十数万石,委官分投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二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比较,对照。《宋史·选举志一》:“命州郡守倅结罪保明,比照字迹无伪,方许帘引注籍。”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庆祝沪宁克复的那一边》:“和‘三一八惨案’时候的议论一比照,我真疑心他们都得了一种仙丹,忽然脱胎换骨。” 叶圣陶 《祖母的心》:“ 定儿 的两颐颇丰满,皮肤洁白而有活色,乌黑的眼珠放射晶莹的光;比照着 静儿 的滞钝的面目,细小的手足,更显得明朗可爱。”

比照相关词语

比较、比赛、按照、照片、比如、比例、相比、照顾、无比、对比、依照、照明、拍照、比重、对照、比分、参照、营业执照、照样、不比、快照、牌照、比喻、评比、护照、照射、关照、日照、比率、照相、剧照、比利时、比武、科比、哥伦比亚、照相机、照亮、执照、照耀、比特、对比度、光照、比拟、好比、照料、无与伦比、百分比、比拼、遵照、写照、比试、驾照、比基尼、照常、照例、比对、证照、映照、比划、比比皆是

比照相关成语

比量齐观、比权量力、比比皆是、比手划脚、福星高照、肝胆照人、回光反照、立此存照、比肩继踵、比上不足,比下有、比翼连枝、比翼齐飞、比翼双飞、肝胆相照、海内存知己,天涯、吉星高照、回光返照、将心比心、今非昔比、朋比为奸、无与伦比、无可比拟、心照不宣、照葫芦画瓢、照猫画虎、照本宣科、寿比南山、硕大无比、比比皆然、心比天高、照章办事、比比划划、比肩而事、照单全收、力大无比、天涯若比邻、比翼鸟、比下有余、比葫芦画瓢、打个照面、灯台不自照、举世无比、留取丹心照汗青、照妖镜、福如东海,寿比南、比物连类、连枝比翼、比肩而立、燃糠自照、千金比屋、无与比伦、比肩迭迹、比肩接迹、比众不同、返观内照、返视内照、返照回光、风行电照、覆盆难照、孤鸾照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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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词语淋漓尽致的解释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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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漓尽致lín lí jìn zhì

[释义] 淋漓:尽情;畅快;尽致:达到极点。形容把事物的一切情态充分地刻画、表现了出来。

[语出] 明·李清《三垣笔记·崇祯补遗》:“叙次大内规制井井;而所纪客氏、魏忠贤骄横状;亦淋漓尽致;其为史家必采无疑。”

[正音] 致;不能读作“zì”;尽;不能读作“jǐn”。

[辨形] 淋漓;不能写作“琳璃”;致;不能写作“至”。

[近义] 酣畅淋漓 痛快淋漓

[反义] 理屈词穷

[用法] 含褒义。多用于对事物状态的充分表现或对本质的充分暴露。一般作定语、状语、补语。

[结构] 联合式。[例句] 鲁迅以笔做刀枪;~地揭露了辛亥革命的弊端。

[英译] most incisive与“淋漓尽致”

相关的成语:

酣畅淋漓   慷慨淋漓   痛快淋漓   狗血淋头   酣嬉淋漓   酣痛淋漓   头破血淋  兴致淋漓

酣畅淋漓   慷慨淋漓   痛快淋漓   餔糟啜漓   餔糟歠漓   酣嬉淋漓   兴致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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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描述春天的词语

全文共 3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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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生秋杀:春天万物萌生,秋天万物凋零。

2、春光:春天的景色。如“大好春光”。

3、漏泄春光:原指透露春天的信息,后比喻泄露男女私情

4、春山如笑:形容春天的山色明媚。

5、春色满园:园内到处都是春天美丽的景色。比喻欣欣向荣的景象。

6、春光明媚:春天的景色鲜明可爱。例:“春光明媚,百花争艳。”

7、三春:古时,以农历正月为孟春,二月为仲春,三月为季春,简称为“三春”。如孟郊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诗句。

8、韶景:美好的景色。如“滇春好,韶景媚游人”。

9、雪化冰消:冰雪融化,表示春天来临。例:“雪化冰消,万物复苏,又是春到人间。”

10、春华秋实:华:同“花”。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比喻人的文采和德行。也比喻事物的因果关系

11、百卉含英:卉:草的总称;英:花。各种各样的草都含着花朵。形容冬去春回,花草争妍的景色。也用以比喻太平盛世多有才识的人纷纷显露才华,大显身手。用法:作谓语、定语;指春天。

12、春光漏泄:柳枝泛绿,透露了春天带来的信息。喻指秘密或男女的私情被泄露出来

13、春风:开春后吹的风。如“春风解绿江南树”。

14、红情绿意:形容艳丽的春天景色。

15、寻花问柳:花、柳:原指春景,旧时亦指娼妓。原指赏玩春天的景色。后旧小说用来指宿娼。

16、触手生春:一动手就转成了春天,富有生机。形容技术高明神奇。

17、春意阑珊:阑珊:将尽,将衰。指春天就要过去了。

18、花香鸟语:鸟语:鸟鸣如同讲话一般。形容春天动人的景象。

19、春兰秋菊:春天的兰花,秋天的菊花。比喻各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20、百草权舆:权舆:草木萌芽状态。指花草萌芽,春天到来。

21、新春:春节过后的一二十天泛称新春。如“新春佳节”、“恭贺新春”。

22、春意盎然:春天的气氛浓厚。例:“鸟啭莺啼,花红柳绿,到处春意盎然。”

23、花明柳媚:形容春天绿柳成荫、繁花似锦的景象。

24、鸟语花香:鸟叫得好听,花开得喷香。形容春天的美好景象。

25、春耕:春季的耕种。如“春耕时节”。也作“春事”。

26、小草:指生长得小的草。例:“刚下过春雨,小草怯生生地探出头来。”

27、春草:春天的草。例:“春草初露;大地已经泛青了。”

28、万古长春:万古:千年万代,永远。永远像春天一样,草木翠绿,生机勃勃。比喻人的精神永远像春天一样毫不衰退或祝愿好事长存。亦作“万古长青”、“万古常青”、“万古常新

29、春深似海:春天美丽的景色像大海一样深广。形容到处充满了明媚的春光。

30、嫩草:初生而柔弱的草。例:“嫩草油油,充满生机。”

31、沂水春风:沂水:河水名,在山东省曲阜县境内,孔子出生地。春风:春天和暖的风,比喻良好的熏陶和教育。来自沂水的春风。比喻深受孔学的教育与熏陶。

32、春意盎然:春意:春天的气象。盎然:丰满、浓厚的样子。形容春天的气氛很浓。

33、仲春:孟春之后阴历二月为仲春。

34、李白桃红:桃花红,李花白。指春天美好宜人的景色。

35、春去秋来:春天过去,秋天到来。形容时光流逝

36、柳暗花明:垂柳浓密,鲜花夺目。形容柳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春天景象。也比喻在困难中遇到转机。

37、春回大地:好象春天又回到大地。形容严寒已过,温暖和生机又来到人间。

38、双柑斗酒:比喻春天游玩胜景。

39、春雷:春天打的雷。如“春雷一声惊天地”,“春雷催耕”。

40、孟春:四季节令中的第一个月。春天开头的第一个月。

41、与春意关联的词:春意盎然春意正浓春意阑珊春事阑珊

42、春风雨露:像春天的和风和雨滴露水那样滋润着万物的生长。旧常用以比喻恩泽。

43、青阳:春天阳光温和明媚,因而又有“青阳”之美称。如:陈子昂诗云:“白日美不归,青阳时暮矣”。

44、莺歌燕语:黄鹂歌唱,燕子呢喃。形容春天的美好景象。

45、春暖花开:本指春天气候宜人,景物优美。现也比喻大好时机。

46、芳草:香而鲜的草。例:“春回大地,芳草天涯。”

47、寸草春晖:寸草:小草;春晖:春天的阳光。小草的心意难以报答春天的恩惠。比喻子女报答不尽父母养育之恩

48、春意:春天的气象。如“树梢发青,已显春意”。

49、阳春:泛指春天而言。例:“阳春三月好风光。”

50、春晖寸草:春晖:春天的阳光;比喻父母对儿女的慈爱抚养。寸草:一寸长的小草;比喻子女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无限感戴心情。

51、虎尾春冰:踩着老虎尾巴,走在春天将解冻的冰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52、和风:春天的温和的风。一般只用于指温和的风,含有宜人的情味。如“和风拂拂”;“和风吹拂,杨柳依依”。

53、初春:春季开头的时节。例:“初春之风仍有凉意。”

54、秋月春花:春天的花朵,秋天的月亮。泛指春秋美景。

55、绿草:绿色的草。例:“山上绿草茵茵,野花飘香,真迷人啊!”

56、春光融融:春天的景色使人感到温暖、舒畅。例:“春光融融,杨柳依依,情意绵绵。”

57、和风细雨:和风:指春天的风。温和的风,细小的雨。比喻方式和缓,不粗暴。

58、漏泄春光:①透露春天的信息。②指密传消息或泄露男女私情。

59、杏雨梨云:杏花如雨,梨花似云。形容春天景色美丽。

60、雨后春笋:指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比喻新生事物迅速大量地涌现出来。

61、满园春色:春色满园,四处都是春天的景象。例:“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62、满园春色:整个园子里一片春天的景色。比喻欣欣向荣的景象。

63、春暖花香:形容春天美丽的景色。出处:明·无名氏《打韩通》头折:“春暖花香,和风淡荡。我则见东郊上,男女成行,处处闲游赏。”

64、春笋怒发:春天的竹笋迅速茂盛地生长。比喻好事层出不穷地产生。

65、芳春:春天气温渐暖,百草萌发,万木滋长,奇花异草斗芳菲,于是春天又有“芳春”的美称。如:陆机的笔下有“烈心厉劲秋,丽服鲜芳春”之句。

66、艳阳天:明媚的春天。如“九九艳阳天”。

67、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天萌生,夏天滋长,秋天收获,冬天储藏。指农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亦比喻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

68、柳绿花红: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

69、杏花雨:春雨。例:“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70、春冰虎尾:踩着老虎尾巴,走在春天将解冻的冰上。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71、着手成春:着手:动手。一着手就转成春天。原指诗歌要自然清新。后比喻医术高明,刚一动手病情就好转了。

72、春暖花开:春天暖和,花儿开放。表示春天来临,春景优美。例:“春暖花开,香气四溢,游人如潮。”

73、柔风:春风。例“时逝柔风戢,岁暮商Y飞。”

74、开春:春初(一般指农历正月或立春前后)。例:“开春农村又将是一番繁忙的景象。”

75、大地回春:冬去春来。例:“大地回春,阳光普照,山河无限美好。”

76、春色撩人:撩:撩拔,挑逗、招惹。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

77、春风宜人:春天的和风使人感到舒适温暖。形容春天可爱。例:“春风宜人,鸟语花香,正是旅游的好季节。”

78、春季:一年的第一季,我国习惯指立春到立夏的三个月时间,也指农历“正、二、三”三个月。

79、雨丝风片:形容春天的微风细雨。

80、阳春:我国江南一带,人们给春天以“阳春”或“阳春三月”的美称。李白诗“阳春召我以烟景”是对春天绝妙的写照。在我国民间,人们根据节气、农事等又分别正月称“早春”,二月称“酣春”,三月称“晚春”、“暮春”与“末春”。

81、春令:春季。例:“严冬已过,春令已到。”注意:春令,也表示春季的气候。如“冬行春令”。

82、早春:初春。如“早春二月”。

83、春:春季;一年的第一季。如“四季如春”,“一年之计在于春”。可组成“春景”、“春光”、“温暖如春”等。

84、东风:春风。例“孟春之月,东风解冻。”

85、九春:春季三个月为九十天,十天为一春,称为“九春”,如阮籍的笔下有“悦怪若九春,馨折似秋霜”之句。

86、春天:春季。例:“明媚的春天,万物充满了生机。”

87、花明柳暗:垂柳浓密,鲜花夺目。形容柳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春天景象。也比喻在困难中遇到转机。

88、春风和气:春天和煦的春风吹拂着人们。比喻对人态度和蔼可亲。

89、有脚阳春:承春:指春天。旧时称赞好官的话。

90、野草:野生的草,野草的生命力极其旺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91、杨柳风:春风。如“吹面不寒杨柳风”。

92、惠风:和风。书面语。例:“惠风和畅,拂人脸颊,使人感到无限舒服。”

93、韶光:美丽的春光。例,“韶光染色如蛾翠,绿湿红鲜水容媚”。也比喻美好的青年时代。

94、枯木逢春:枯干的树遇到了春天,又恢复了活力。比喻垂危的病人或事物重新获得生机。

95、暮春:晚春。如“暮春三月”。

96、酣春:春色正盛。例“劳劳胡燕怨酣春”。

97、春光明媚:明媚:美好,可爱。形容春天的景物鲜明可爱。

98、腊尽春回:腊:指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来了。

99、春花秋月:春天的花朵,秋天的月亮。泛指春秋美景。

100、春雨:开春下的雨。如“春雨绵绵”。

101、莺歌燕舞:黄莺在歌唱,小燕子在飞舞。形容春天鸟儿喧闹活跃的景象。现常比喻革命和建设蓬勃兴旺的景象。

102、韶晖:明媚的景色。例,“织恨凝愁映鸟飞,半旬飘洒掩韶晖”。韶华:美好的时光,常指春光。例,“迎得韶华入中禁,和风次第遍神州”

103、傍柳随花:春天依倚花草柳树而游乐的情调。比喻狎妓。

104、东风送暖:东风,春风。春风送来暖意,表示春天来到。例:“东风送暖,春回大地。”

105、春蛙秋蝉:春天蛙叫,秋天蝉鸣。比喻喧闹夸张、空洞无物的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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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数造句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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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一的行情属于全线抛盘,所有十大经济板块全部下跌,下跌家数与上涨家数之比超过2比1。

2、素季女士先前被拘禁在家数年,直到最近才获准解禁,行动比以前更自由,甚至可以会见外国访客。

3、公营银行与民营银行在催收款比率、资产报酬率、流动比率、消费贷款比率和分行家数等五项财务变数和其他变数上有显著差异。

4、纽约证交所下跌与上涨股票家数之比约为14:1.Nasdaq市场股票跌涨比约为7:1.(完)

5、纽约市场,上涨股票与下跌股票家数之比约为19:11.Nasdaq市场该比例为13:12.

6、纽交所涨跌家数比为4比1,汇总量为53亿股,相对于周一的66亿股。

7、纽约证交所涨跌股家数之比约为5:16,Nasdaq市场约为逾1:4.

8、此外在违约比率相同的情况之下,放款家数较少的银行其区别力指标会较高,但指标也较不稳定。

9、实证结果发现,转投资家数与外资持股比率呈现正相关。

10、这“鬼怪”会在出人意料的时候找到他,这时这位哲学家数小时站立不动,目视前方。

11、瑞穗证券驻纽约首席美国投资策略师CarmineGrigoli亦指出,标普500指数中涨跌成分股家数差距拉大.

12、周二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Nasdaq股市下跌与上涨家数之比约为8:5.

13、纽约证交所上涨股和下跌股家数比约为3:1,Nasdaq市场上涨与下跌股数比为2:1.(完)

14、近年来中医院所家数逐年增加,中医医疗服务市场越趋竞争,中医院所遂积极向自费医疗服务市场发展,以期达到良好的经营绩效。

15、新银行与旧银行在催收款比率、消费贷款比率和分行家数等三项财务变数和其他变数上有显著差异。

16、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针对非洲蛇咬的抗蛇毒素生产厂家数显著减少。

17、涨跌股数量差距不大,科技股权重较高的Nasdaq市场上涨股票家数仅略多于下跌家数.

18、纽约证交所上涨和下跌股票之比约为2:7,Nasdaq市场的涨跌股家数之比为1:3.

19、纽约证交所上涨与下跌股票家数比约为1:5,Nasdaq市场为1:3.(完)

20、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中国股市迎来了一个大牛市,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数量和公司家数也随之大幅上升。

21、但目前还完全没到这种地步。他指出,近期申请IPO的家数明显低于近年来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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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冬天的风冬风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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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风,我国处于北温带,冬天多吹北风。例:“北风呼啸,大雪纷飞。”

朔风:北风,我国冬天的风多从北边的西伯利亚吹来,所以称冬风为朔风,多用于书面语。例:“冬天,朔风呼叫,夹着阵阵雪沙,扑打着人们的脸颊。”

寒风:冬天寒冷的风。例:“寒风凛冽,侵人肌骨。”

冷风:温度较低的冷空气,吹在人身上会感到寒冷,所以称为冷风。也比喻以冷言冷语打击人的热情,“吹冷风”。

寒风刺骨:寒冷的风冻得骨头疼。形容天气风寒。例:“北方冬天的清晨,滴水成冰,寒风刺骨。”

寒气逼人:非常冷,多形容天气。例;“数九以来,朔风吹,寒气逼人,这又是一个奇冷的冬天。

雪虐风饕:风雪交加。形容严寒。

寒风怒号:怒:愤怒,发怒;号:号叫。寒冷的风刮得像发怒一样号叫。

寒风呼啸:呼啸:,发出高而长的声音。寒冷的风吹着树木等发出尖利的声音,形容天冷风大。

北风凛冽:凛冽是严寒刺骨的意思。北风凛冽形容冬风带来刺骨的寒冷。 冬天描写风的词语

北风:引作冬天的风。例:“北风呼啸,大雪纷飞。”

寒风:冬天寒冷的风。例:“寒风凛冽,侵人肌骨。”

朔风:北风,表冬天的风。多用于书面语。例:“冬天,朔风呼叫,夹着阵阵雪沙,扑打着人们的脸颊。”

寒风:寒冷的风。多指冬季的风。

冷风:寒冷的风。也比喻政治逆流a 如“吹冷风”。

逆风:迎面而来的风。

顺凤:顺着人、车、船行走方向刮的风。也用于友人启程远行时的祝辞。如“一路顺风”。

暴风:猛烈的凤。

大风:风力很强的风。

风暴:刮大风而且往往同时有大雨的天气气象。也用以比喻规模大而来势猛烈的事件或现象。

疾风:急剧猛烈的风。

狂飘:狂风。多用于书面语。

狂风:狂暴的风。

烈风:同狂风。

强凤:特大的风。例:“一场强风来临,立时天昏地暗,飞沙走石,路上的人们被吹得东倒西歪。”

微风:轻微的风。

小风:风力弱小的风。与“大风”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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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收集描写冬天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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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是部分地区一年四季中的第四季,由于天气转冷(赤道地区除外),在很多地区都意味着沉寂和冷清。以下小编为你收集描写冬天词语,希望给你带来一些借鉴的作用。

一、有关冬季的称呼

1、冬天:冬季。

2、冬季:一年的第四季,我国习惯指立冬到立春的三个月时间,也指农历十、十一、十二等三个月。

3、冬令:冬季。注意:冬令,也指冬季的气候。

4、初冬:冬季的开头。

5、残冬:冬季的末尾。例:“残冬已过,春天来到了。”

6、隆冬:冬天最冷的阶段。

7、孟冬:冬季的第一个月。

8、仲冬:冬季的第二个。

9、季冬:冬季的第三个月。

10、严冬:冬天特别冷的时节。

11、十冬腊月:指农历十月、十一月(冬月)、十二月(腊月),天气寒冷的季节。也称为“寒冬腊月”。

12、数九寒天:数九,从冬至开始每九天是一个“九”,从一“九”数起,数到九“九”为止。形容特别冷的冬天。

二、形容冬季的词语解释

1、严寒:极冷。例。“深秋已过,严寒的冬天就要到来了。”

2、刺骨:如寒气侵入肌骨,形容极冷。如“寒风刺骨”。

3、暴风:猛烈的风。

4、冷冰冰:形容物体很冷。注意:一般多用于形容不热情或不温和。

5、冷丝丝:形容有点冷。例:“这屋子没生火炉,窗缝也没糊,给人冷丝丝的感觉。”

6、冷飕飕:形容风很冷。例:“由于身体太弱。虽然穿得很多,但我还是感到冷飓耀的。”

7、冷森森:形容冷气逼人。例:“刚走进山洞,就感到冷森森的,不由自主地打了几个寒颤。”

8、北风:引作冬天的风。例:“北风呼啸,大雪纷飞。”

9、大风:风力很强的风。

10、风暴:刮大风而且往往同时有大雨的天气气象。也用以比喻规模大而来势猛烈的事件或现象。

11、寒冬:泛指寒冷的冬天。如“寒冬腊月”。

12、寒风:冬天寒冷的风。例:“寒风凛冽,侵人肌骨。”

13、寒风凛冽:凛冽,刺骨的寒冷。形容十分寒冷。

14、疾风:急剧猛烈的风。

15、狂风:狂暴的风。

16、狂飙:狂风。多用于书面语。

17、冷风:寒冷的风。也比喻政治逆流a如“吹冷风”。

18、烈风:同狂风。

19、逆风:迎面而来的风。

20、强风:特大的风。例:“一场强风来临,立时天昏地暗,飞沙走石,路上的人们被吹得东倒西歪。”

21、顺风:顺着人、车、船行走方向刮的风。也用于友人启程远行时的祝辞。如“一路顺风”。

22、朔风:北风,表冬天的风。多用于书面语。例:“冬天,朔风呼叫,夹着阵阵雪沙,扑打着人们的脸颊。”

三、常用形容冬季的成语解释

1、大雪纷飞:形容雪很大。

2、滴水成冰:水滴一落下来就成了冰。形容天气非常寒冷。例:“北方的天气十分寒冷,滴水成冰。”

3、寒风刺骨:寒冷的风冻得骨头疼。形容天气风寒。例:“北方冬天的清晨,滴水成冰,寒风刺骨。”

4、天寒地冻:形容天气十分寒冷。例:“他抡起大镐来象旋风似的,尽管是天寒地冻的十冬腊月,还是满头大汗。”

5、鹅毛大雪:形容状如鹅毛般大而轻的雪。例;“狂风过后,便下起了鹅毛大雪。”

6、白雪皑皑:形容雪很洁白。白雪皑皑是冬天的景象。

7、冰天雪地:形容冰雪漫天盖地。

8、飞沙走石:形容风刮得很猛烈火情景。例;“顿时狂风大作,昏天暗地,飞沙走石,路人掩面。”

9、天寒地冻:形容天气特别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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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暖和的词语造句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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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和拼音

【注音】: nuan he

暖和解释

【意思】:<轻>(1)(气候、环境等)不冷也不太热:北京一过三月,天气就~了|这屋子向阳,很~。(2)使暖和:屋里有火,快进来~~吧!

暖和造句

1、她偎依着他来暖和自己的身体。

2、他把女儿裹在一个暖和的毯子里。

3、为暖和的日子所陶醉,孩子们做白日梦。

4、马匹在暖和的春天气息中四蹄翻飞。

5、我喜欢这块布给我的感觉,它摸上去毛茸茸的很暖和。

6、我没有暖和的衣服,在伊斯坦布尔的时候我把多余的衣服都寄回家了,所以我们三个人到村里去租衣服。

7、但过了一会,那粪便开始使他暖和,他就忘了他所有的愤怒。

8、不管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坐在火炉旁,依偎在爱人或者宠物的身旁,躺在毛毯上,喝一杯暖和的饮料让自己保持温暖。

9、这就是他们的乐趣!争执着该谁抱那堆暖和的软毛,而且两个都开始哭了,因为两个人争着抢它之后又都不肯要了。

10、因为被太阳直接照射着,水非常暖和,但这样的水还很令人愉快的。

11、在暖和、多风的日子里,我总是会想起米歇尔,想象着她跑着穿过云层,一只风筝在她头顶上飘荡。

12、而我呢,我则愿意呆在暖和的地方。

13、孩子们穿上了一些暖和的衣服。

14、冻僵的小鸟躺在这堆牛粪里,便开始有了意识,渐渐的意识到躺在那里有多暖和。

15、如果你生活的地方气候暖和,那么就在他们的树上挂上你的问候。

16、酒精让你觉得暖和、让你的脸跟猴子屁股一样红是因为酒精使得血管膨胀。

17、有了下面的几条在寒冷天气下锻炼的小贴士,你可以在天气转冷时保持健康、积极和暖和。

18、都是这鬼天气闹的,早上还阳光灿烂挺暖和的,这会儿却下雨了,阴冷阴冷的。

19、为了使你在遛狗的时候也能感觉足够暖和,那就读读“怎样在冬天让狗感到温暖”吧。

20、这一家人只是希望在一个暖和的地方度过圣诞节,我们真诚地满足了他们这家人身体方面的需要,我们团队一起努力达到了他们的需求,并且比他们的预期做得更好。

21、北方的许多房子在冬天很暖和,因为它们都作了隔热处理,使热量不致散失。

22、但我们所有人都受益于它,因为它减慢了全球变暖和生态破坏的步伐。

23、在暖和的日子里打开房间所有的窗户,让你的房间充满新鲜的春天的空气。

24、老年人冬季需要暖和的衣服。

25、她把艾利乌方法自己的胳膊上,把他带到了暖和而舒适的厨房。

26、这样做的目的是保持身体暖和,减少出汗,防止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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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词语别具一格造句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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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别具一格造句前,建议你先学习别具一格的意思。

他别具一格的演出赢得了观众们热烈的掌声。

他的广告创意别具一格。

这是一部别具一个的电视剧,看得我们热血澎湃!

要想使演出别具一格,只能请他来编导了。

小明的发型可谓是别具一格。

看了这场别具一格的演出,我受益良多。

这种别具一格的装修风格,我真的很喜欢。

他的演讲铿锵有力、别具一格。

这栋新建筑显得别具一格,给城市一角添加了一抹华丽的云彩。

这个国家拥有一套别具一格的法律,反而使得这个国家更加安定、和平。

他的谈吐,在他想取悦对方的时候,真是说得娓娓动听,别具一格。

看了他们别具一格的比赛,我从中获得了不少认识。

米开朗别具一格的绘画风格,使得大家看了都拍手叫好。

这样的美食,在当地称得上是别具一格。

她的舞姿别具一格。

这只国外品种的羊羔在羊群里显得别具一格。

她的穿着别具一格,很远就知道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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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述青春的词语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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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青春词语

1、朱颜绿发:指青春年少。

2、人生朝露:形容人生短暂。

3、锦瑟华年:比喻青春时代。

4、志高气扬:志气高昂而自得。

5、岁月不居:居:停留。指时光流逝。

6、事往日迁:指事情和时光都已过去。

7、齿少气锐:指年轻气盛,锐意进取。

8、朱颜翠发:指青春年少。同“朱颜绿发”。

9、兔缺乌沉:犹兔走乌飞。形容光阴迅速流逝。

10、驻颜有术:有方法保持青春,形容容颜不老。

11、似水流年:流年:光阴。形容时间一去不复返。

12、良辰媚景:美好的时光和景物。同“良辰美景”。

13、凌云之志:凌云:高入云霄的志气。形容远大的志向。

14、驻红却白:指保持青春,延迟衰老。红,红颜;白,白首。

15、禹惜寸阴:指禹勤于治水,爱惜光阴之事。——描写青春的成语

16、热情奔放:充满热情的,充满活力、首创精神或应变能力的样子。

17、发愤图强:发愤:决心努力;图:谋求。决心奋斗,努力谋求强盛。

18、多姿多彩:形容颜色形态多样。也可以用来形容青春生活的多姿多彩。

19、青春不再:再:两次或第二次。青春过后就不会再来。形容青春时光宝贵。

20、意气风发:意气:意志与气概;风发:形容俊伟豪迈。形容精神振奋,气概豪迈。

21、朝气蓬勃:朝,早上;蓬勃,旺盛的样子。朝气蓬勃,形容充满了生命和活力的样子。

22、软香温玉:形容年轻女子身体洁白柔软,散发着温馨的青春气息。——描写青春的成语

23、情窦初开:窦:孔穴;情窦:情意的发生或男女爱情萌动。指刚刚懂得爱情(多指少女)。

24、豆蔻年华:豆蔻:多年生草本植物,初夏时开淡黄色花。比喻处女。指女子十三四岁时。

25、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光阴和一寸长的黄金一样昂贵。比喻时间十分宝贵。——关于青春的成语

26、活力四射:活力,旺盛的生命力;四射,向四面射出。整体概念即是向四周射出的旺盛生命力。表示热情活力非常丰富,感染周遭。

27、挥斥方遒:挥斥,奔放。《庄子·田子方》:“挥斥八极”。郭象注:“挥斥,犹纵放也。”遒,强劲。挥斥方遒,是说热情奔放,劲头正足。

28、金色年华:金色年华是一个形容词,专指人们英年焕发的美好时段,俗话说:谁没在那十八、二十三的时候度过,这段时间就是我们常说的金色年华。

29、风华正茂:风华:风的意思是指风采、才华;华的意思是时光,时间段;茂的意思是旺盛。正是青春焕发、风采动人和才华横溢的时候。形容青年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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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七月流火词语解释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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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我国江南经历了持续高温的天气,“七月流火”这个词在这个季节的使用频率也特别高。

其实用“七月流火”来形容7月的炎热是被误用了,一些人以为“七月流火”是个极为文雅的形容天气炎热的词,写稿信手拈来,编辑又不详察,于是报纸、电台、电视台频频使用,比如“七月流火,何处觅清凉?”,“此时小城显得那么精神抖擞,小城熬过了七月流火”等,就连气象预报员也反复说“七月流火,持续保持高温天气”、“七月流火,酷热难耐”……

其实,“七月流火”不是表示天气炎热,而是表示天气变凉。《诗经?幽风?七月》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这里的七月是指农历的七月,“流”指向下运行,“火”是一星名,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又称“大火”,每年农历六月的黄昏时刻,出现于正南方,位置最高,七月以后便渐渐偏西向下沉落,所以叫“流火”,这时酷热开始减退,天气渐渐地凉了起来。

对“七月流火”不求甚解,望文生义造成错用者恐怕不在少数,奉劝那些望文生义者平时多学习,免得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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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描写心情的四字词语

全文共 1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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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是我国历史文化的精髓。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词语,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1、朽木死灰:枯干的树木和火灭后的冷灰。比喻心情极端消沉,对任何事情无动于衷。

2、神清气爽:①形容人神志清爽,心情舒畅。②形容人长得神态清明,气质爽朗。

3、黯然神伤:黯然:心情抑郁沮丧的样子。情绪低沉,心神忧伤。

4、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淡泊:恬淡寡欲;宁静:安宁恬静;致:达到。不追求名利,生活简朴以表现自己高尚的情趣;心情平稳沉着,才可有所作为。

5、体贴入微:体贴:细心体谅别人的心情和处境,给予关心和照顾;入微:达到细微的程度。形容对人照顾或关怀非常细心、周到。

6、求贤如渴:慕求贤人,如渴思饮。形容求贤心情十分迫切。

7、面如死灰:死灰:冷却的灰烬。形容因心情沮丧或受惊吓而脸色灰白。

8、意懒心慵:懒、慵:怠倦,消沉。心情怠倦消沉。亦作“意慵心懒”。

9、春晖寸草:春晖:春天的阳光;比喻父母对儿女的慈爱抚养。寸草:一寸长的小草;比喻子女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无限感戴心情。

10、饮冰茹檗:茹:吃;檗:俗称黄柏,味苦。喝冷水,吃苦味的东西。比喻处境困苦,心情抑郁。也形容生活清苦。

11、惊魂未定:指受惊后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

12、碧海青天:原是形容嫦娥在广寒宫夜夜看着空阔的碧海青天,心情孤寂凄凉。后比喻女子对爱情的坚贞。

13、澹泊明志,宁静致远:澹泊:不追求名利;宁静:心情平静沉着。不追求名利,生活简朴以表现自己高尚的情趣;心情平稳沉着,专心致志,才可有所作为。

14、挖耳当招:人家用手挖耳朵,却以为是在招唤自己。比喻希望达到目的的心情非常迫切。

15、悠然自得:悠然:安闲舒适的样子;自得:内心得意。形容神态悠闲、心情舒适。

16、倚门倚闾:闾:古代里巷的门。形容父母盼望子女归来的迫切心情。

17、心广体胖:广:宽广,坦率;胖:安泰舒适。原指人心胸开阔,外貌就安详。后用来指心情愉快,无所牵挂,因而人也发胖。

18、废然而反:废然:沮丧失望的样子。反:返回。怀着失望的心情而归来。形容因消极失望而中途退缩。亦作“废然思返”、“废然而返”。

19、安心乐意:指心情安定,满意,很愿意如此。

20、感激不尽:感激的心情没有穷尽。形容非常感激。

21、新亭对泣:新亭:古地名,故址在今南京市的南面;泣:小声哭。表示痛心国难而无可奈何的心情。

22、满腹牢骚:牢骚:抑郁不平之感。一肚子的不满情绪。形容心情极为抑郁,很不得意。

23、悲喜交集:悲伤和喜悦的心情交织在一起。

24、掀拳裸袖:高举拳头,卷起衣袖。表示心情激动。

25、喜上眉梢:喜悦的心情从眉眼上表现出来。

26、愁多夜长:因心情愁闷而夜不成寐,感到时光悠长难遣。

27、泣血稽颡:稽颡:古代一种跪拜礼仪,屈膝下跪,以额触地。指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向前来致哀的宾客哭拜并致以谢忱。

28、凤狂龙躁:形容心情烦躁,精神失常。

29、屏气慑息:暂时止住了呼吸。形容心情紧张或注意力过于集中的情状。

30、心平气和:心情平静,态度温和。指不急躁,不生气。

31、谢天谢地:表示目的达到或困难解除后满意轻松的心情。

32、语重心沉:言辞恳切,心情沉重。

33、欣然自得:心情舒适、自觉得意貌。

34、挂肚牵心:牵:牵挂。形容忧虑不安的心情。

35、徒乱人意:意:心情。只会扰乱人的心情,起不到别的作用。

36、归心如箭:想回家的心情象射出的箭一样快。形容回家心切。

37、孜孜汲汲:心情急切、勤勉不懈的样子。

38、人逢喜事精神爽:人遇到喜庆之事则心情舒畅。

39、闷闷不乐:闷闷:心情不舒畅,心烦。形容心事放不下,心里不快活。

40、黯然魂销:黯然:心神沮丧的样子;魂销:灵魂离开了躯壳。形容心情极其沮丧、哀痛,以致心神无主的样子。

41、归心似箭:想回家的心情像射出的箭一样急。形容回家心切。

42、痛定思痛:指悲痛的心情平静以后,再追想当时所受的痛苦。常含有警惕未来之意。

43、捏一把汗:因担心而手上出汗。形容非常紧张的心情。

44、闲情逸致:逸:安闲;致:情趣。指悠闲的心情和安逸的兴致。

45、澹泊寡欲:澹泊:恬淡;寡:少;欲:欲望。形容心情恬淡,不图名利。

46、襟怀洒落:襟怀:胸怀;洒落:洒脱。心情坦率,光明正大。

47、吐气扬眉:形容受压抑的心情得以舒展而感到快意。

48、心焦如火:内心焦躁得如着火一般。形容焦灼难忍的心情,亦作“心焦如焚”。

49、赏心悦目:悦目:看了舒服。指看到美好的景色而心情愉快。

50、惘然若失:惘然:失意的样子。心情不舒畅,好象丢掉了什么东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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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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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1、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图解】

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共分23章共552条修改条文近100处

5、解读:最新民诉法司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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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反切造句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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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反切注音,就是现在“茶”字的读音。

2、该文认为合理的反切方式应该是无量纲准则数XJ为1左右时的配风工况。

3、结果表明,利用反切和贴壁风技术可有效减轻高温腐蚀。

4、通过实体锅炉冷态等温试验,表明上二次反切风能较明显地减小实际切圆直径,对消除炉膛出口残余旋转效果显著。

5、研究发现,体例上,有很多的一致之处,都是以韵为纲、四声相承、注明反切等。

6、通过数值模拟的方法,对炉内一次风反切角度对炉内高温腐蚀的影响做了进一步的研究。

7、运用湍流理论和多相流动理论对不同二次风反切工况下炉内气流、煤粉颗粒运动进行了数值模拟。

8、吴的《五声反切正均》是近代汉语语音史研究中不可忽视的一本书。

9、在发展一个三维计算程序的基础上研究了二次风反切对大容量切向燃烧锅炉烟气偏差的影响。

10、部分二次风反切能够改善水平烟道内速度分布的不均匀程度,但需综合考虑炉内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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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春天的词语及解释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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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好像春天又回到大地。形容严寒已过,温暖与生机又来到人间。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天的词语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月旦春秋:用来比喻评论人物的好坏。

2、秋菊春兰:秋天的菊花,春天的兰花。用来比喻各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3、春暖花开:春天气候温暖,百花盛开,景色优美。用来比喻游览、观赏的大好时机。

4、姹紫嫣红:姹、嫣:娇艳。形容各种花朵娇艳美丽。

5、春色恼人: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

6、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形容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景象。出处: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7、花团锦簇:形容春天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

8、秋实春华:用来比喻德行与才华。

9、春回大地:好象春天又回到大地。形容严寒已过,温暖与生机又来到人间。

10、寻花问柳:花、柳,原指春景,旧时亦指娼妓。原指赏玩春天的景色。后旧小说用来指宿娼。

11、春与景明:春光与煦,风景鲜明艳丽。

12、春风雨露:像春天的风与雨滴露水那样滋润着万物的生长。旧常用以用来比喻恩泽。

13、雨后春笋:指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用来比喻事物迅速大量地涌现出来。

14、绿草如茵:绿油油的草好像似地上铺的褥子。常指可供临时休憩的草地。

15、五彩缤纷:五彩:各种颜色;缤纷:繁多交错的样子。指颜色繁多,非常好看。

16、春风风人:风人:吹拂人。与煦的春风吹拂着人们。用来比喻及时给人教益与帮助。

17、东风人面:指一年一度的春风依旧,而当年邂逅含情之人却不得重见。

18、春光漏泄:原指柳枝泛绿,透露了春天将至的信息。用来比喻秘密或男女的私情被泄漏出来。

19、百草权舆:指花草萌芽,春天到来。

20、暮云春树:表示对远方友人的思念。

21、绿暗红稀:形容暮春时绿阴幽暗、红花凋谢的景象。

22、春暖花香:形容春天美丽的景色。

23、落花流水:①落下的花随流水漂去。形容暮春景色衰败。②后常用来用来比喻被打得大败。

24、莺歌燕舞:黄莺在歌唱,小燕子在飞舞。形容春天鸟儿喧闹活跃的景象。现常用来比喻革命与建设蓬勃兴旺的景象。

25、春色满园:春日的景色充满家园。形容生机勃勃、繁荣兴旺的气象。

26、落花流水:①落下的花随流水漂去。形容暮春景色衰败。②后常用来用来比喻被打得大败。生机勃勃形容自然界充满生命力,或社会生活活跃。

27、红情绿意:形容艳丽的春天景色。出处:宋·文同《约春》诗:“红情绿意知多少,尽入泾川万树花。”

28、春色撩人:撩,撩拔,挑逗、招惹。春天的景色引起人们的兴致。出处:宋·陆游《剑南诗稿·山园杂咏五首》:“桃花烂漫杏花稀,春色撩人不忍为。”

29、草长莺飞:①江南暮春时节景象②形容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景象。

30、春生秋杀:春天万物萌生,秋天万物凋零。

31、花团锦簇:锦,有文彩的丝织品;簇,丛聚。形容五彩缤纷,十分鲜艳多彩的景象。也形容文章辞藻华丽。

32、春蛙秋蝉:春天蛙叫,秋天蝉鸣。用来比喻喧闹夸张、空洞无物的言谈。

33、万象回春:万象:一切景象。指各种事物都出现了生机。形容春天万物复苏,一片生机的景象。出处:宋·朱熹《道德经注释》第四章:迨一元方兆,万象回春,道发散于天地人物之间,而无从窥测,修士欲明道体,请于天地将开未开,未开忽开而揣度之,则得道之原,而下手不患无基矣。

34、东风入律:春风与煦,律韵协调。常用以称赞太平盛世。

35、满袖春风:衣袖飘曳生风,形容十分得意。

36、春色恼人:春日美好的景色,反惹人烦恼。

37、春风中坐:像置身于春风中一样。用来比喻良师的教诲。用来比喻受到良好的教育。

38、桃红柳绿:字面意思桃花嫣红,柳枝碧绿。形容花木繁盛、色彩绚烂的春景。

39、腊尽春回:腊:指腊月,即农历十二月。腊月过去,春天又来了。

40、文如春华:华:同“花”。文章词藻像春天盛开的鲜花争奇斗艳。形容文章词汇丰富华丽。

41、笔底春风:形容绘画、诗文生动,如春风来到笔下。

42、春意阑珊:春天的景象衰败凋残,指春天就要过去了。阑珊:将尽,将衰。

43、春山如笑:形容春天的山景如微笑般明媚动人。

44、百花争妍:妍:美、艳。形容繁华盛开,生气勃勃的景象。

45、春意阑珊:春意,春天的气象;阑珊,将尽、将衰。形容春天就要过去了。

46、满面春风:用来比喻人喜悦舒畅的表情。形容与蔼愉快的面容。

47、万古长春:万古:千年万代,永远。永远像春天一样,草木翠绿,生机勃勃。用来比喻人的精神永远像春天一样毫不衰退或祝愿好事长存。

48、春晖寸草:春晖:春天的阳光;用来比喻父母对儿女的慈爱抚养。寸草:一寸长的小草;用来比喻子女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无限感戴心。

49、春来秋去:去:过去。春天到来,秋天过去。形容岁月流逝。

50、春意阑珊:阑珊:将尽,将衰。指春天就要过去了。

51、芬芳馥郁:芬芳:指香气;馥:香气;馥郁:香气浓厚。形容香气非常浓。

52、虎尾春冰:踩着老虎尾巴,走在春天将解冻的冰上。用来比喻处境非常危险。

53、细雨与风:细雨:小雨;与风:春天的微风。温与的风,细小的雨。用来比喻方式方法温与而不粗暴。

54、花红柳绿:①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②形容花木繁茂的样子。

55、春暖花开:本指春天气候宜人,景物优美。现也用来比喻大好时机。

56、姹紫嫣红:①指各种娇艳的花朵。姹、嫣:娇艳。②形容各色鲜花五彩缤纷、娇艳美丽。

57、寸草春晖:寸草:小草;春晖:春天的阳光。小草微薄的心意报答不了春日阳光的深情。用来比喻父母的恩情,难报万一。

58、含苞欲放:指花骨朵将开而未开,形容花苞还在叶片里,很快就要开放出来。意思是:花未开的时候包着的花骨朵的小叶片。

59、桃李春风::用来比喻学生受到良师的谆谆教诲。

60、燕舞莺歌:燕子飞舞,黄莺歌唱。形容春光明媚。

61、桃李争妍:桃花李花竞相开放。形容春光艳丽。出处:明·无名氏《万国来朝》第二折:“春花艳艳,看红白桃李争妍。”

62、花明柳暗:垂柳浓密,鲜花夺目。形容柳树成荫,繁花似锦的春天景象。也用来比喻在困难中遇到转机。

63、春色满园:春日的景色充满家园。形容生机勃勃、繁荣兴旺的气象。出处:这句话出自南宋诗人叶绍翁的《游园不值》。

64、秋月春花:春天的花朵,秋天的月亮。泛指春秋美景。

65、春回大地:①春色降临到广阔的大地。如:“四月,春回大地,万紫千红”。②也形容严寒已过,温暖与生机又来到人间。如:“落实政策同欢庆,春回大地喜安居”。

66、百花齐放:百花,指各种花,齐放,一齐开放。指春天到来时各种花开放的景象,常用来用来比喻艺术上的不同形式与流派自由发展。

67、春去秋来:春天过去,秋天到来。形容时光流逝。

68、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天萌生,夏天滋长,秋天收获,冬天储藏。指农业生产的一般过程。亦用来比喻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

69、时雨春风:及时的雨,春天的风。泛指能使万物生长的雨与风。用来比喻良好教育的普遍深入。用来称颂师长的教诲。

70、春花秋实:春天开花,秋天结果。用来比喻人的文采与德行。现也用来比喻学习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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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心情的四字词语及其解释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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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描写心情的四字词语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1、恩重如山:恩情像山一样深重。

2、侧目而视:斜着眼睛看(人)。形容对人鄙视、憎恨或畏惧。

3、大惊小怪:形容对不足为奇的事情感到惊讶。

4、抵足而眠:脚碰脚地睡眠。形容双方情谊深厚。

5、麻木不仁:肢体麻痹,失去知觉。比喻反应迟钝或情绪淡漠。

6、打情骂俏:相互假意打骂,借以调情。

7、急不择言:急得来不及选择语句。形容心情急切或形势紧迫时没有把话说清或说对。

8、借花献佛:比喻拿别人的东西做人情。

9、不动声色:话音和表情不因外界的影响而有所变动。多形容冷静、镇定。

10、从一而终:始终如一。多指感情专一,不三心二意。封建社会还指一女不事二夫,夫死终身守寡的封建教条。

11、甘之如饴:甘:甜,引申为情愿,乐意;饴:麦芽糖浆。像饴糖似的甜美。比喻甘心情愿受苦或就死。

12、耳鬓厮磨:鬓:面颊两旁的头发;厮:互相。形容亲密相处的情景。

13、不情之请:不近人情的请求。常用作向人求助的客气话。

14、楚楚有致:整洁鲜明,富有情趣。

15、黯然神伤:情绪低落,精神沮丧,心情忧伤(黯然:心神沮丧的样子)。

16、侧隐之心:同情遭受不幸的人而引起的怜悯的心理。

17、魂牵梦萦:在梦魂中还在牵挂萦绕。形容思念情切。

18、楚楚动人:鲜明整洁,洒脱出众,使人觉得生动可爱(楚楚:鲜明整洁,洒脱出众的样子)。

19、楚楚可怜:原指幼松丛生柔弱可爱,后形容姿态娇美妩媚,令人怜爱。

20、甘极如饴:像饴糖似的甜美。比喻甘心情愿受苦或就死。

21、济济一堂:形容很多人情意融洽在聚集在一起(堂:大厅)。

22、愁眉锁眼:双眉紧锁,眼皮下垂。形容忧愁苦恼的表情。

23、礼轻人意重:礼品是很轻微,情意却很深厚。参“千里送鹅毛”。

24、怅然若失:心中迷离恍惚,没有了主意。形容神志迷乱,心情忐忑的样子。

25、慷慨激昂:精神振奋,正气凛然,情绪激动,意气昂扬(慷慨:精神振奋,充满正气;激昂:情绪激动,昂扬)。

26、含饴弄孙:嘴里含着饴糖逗小孙子(饴:麦芽糖)。形容老年人的闲情乐趣。

27、忽忽不乐:忽忽:心中空虚恍惚的情态。形容若有所失而不高兴的情态。

28、语重心长:话语恳切而有分量,情意深长。

29、桀骜不驯:性情倔强暴烈,不顺从人,不服管教(桀骜:性情倔强暴烈)。

30、冷若冰霜:冷淡得跟冰霜一样。形容人不热情或不温和。也比喻态度严厉,不可接近。

31、藏头露尾:形容遮遮掩掩怕暴露真情。

32、班荆道故:班:铺开;荆:黄荆,一种落叶灌木;道:谈说;故:过去的事情。用黄荆铺地,坐在上面谈说过去的事情。形容朋友途中相遇,共话旧情。

33、荡气回肠:形容文笔生动,表演动人,有时也形容感情强烈,情绪激昂。

34、不上不下:上不去,下不来。形容进退无着落,事情不好办。

35、冷言冷语:从侧面或反面说含有讽刺意味的冷冰冰的话。讽刺讥笑的话语。

36、疾言厉色:言语急迫,神色严厉。多形容发怒或发窘的情态。

37、暗送秋波:指女以目传情(秋波:秋水清澈明净,比喻明亮的眼睛),喻指献媚取宠,暗中勾结。

38、呼天抢地:呼喊苍天,以头撞地。形容极度悲伤的情状。

39、痴男怨女:沉醉于情爱中的青年男女。

40、口惠而实不至:惠:给以好处。口头上虚情假意地答应给别人好处,而在实际上却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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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太阳的词语解释

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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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伞高张:火伞:比喻夏天太阳酪烈;张:展开。形容夏天烈日当空,十分炎热。

2、赫赫炎炎:形容势焰炽盛。

3、风和日丽:微风和畅,阳光明丽。

4、日陵月替:指逐渐衰落、弛退。

5、日乾夕惕:形容自早至晚勤奋谨慎,不敢懈怠,乾乾,自强不息貌;惕,小心谨慎。

6、落日余晖:就是太阳落山以后,并不是马上天就黑了,照样能够发一些光和热。

7、日薄西山:西山:泛指西边的高山。太阳快落山了。

8、不见天日:看不到一点光明。

9、日月如流:时光像流水一样迅速消逝。

10、晨曦初露:太阳快要升起来的时候。天边刚露出晨曦。

11、晨光绚丽:早晨的阳光绚烂美丽。

12、日月交食:指日蚀和月蚀;比喻彼此争斗,做了冤家对头。

13、朝晖满地:早上太阳的光芒洒满大地。

14、日和风暖:风很平静,阳光暖人。

15、日月重光:重光:重放光芒。太阳月亮重放光芒。

16、日丽风清:阳光明丽,清风送爽,形容天气晴和。

17、白虹贯日:白色的长虹穿日而过。

18、日炙风筛:日晒风吹。形容长途跋涉之苦。

19、日以为常:经常做某件事,成了惯例常规。

20、狂犬吠日:疯狗对着太阳乱叫。

21、日月其除:日月流逝。指光阴不待人。

22、日薄西山:薄:迫近;西山:泛指西边的高山。太阳快落山了。

23、日薄桑榆:犹日薄西山。比喻老年的时光。

24、日落西山:太阳快要落山。

25、日丽风和:和风习习,阳光灿烂,形容晴朗暖和的天气。

26、日堙月塞:一天天堵塞,不通畅。

27、日益月滋:一天天一月月地增添、加多。

28、烈日当空:炎炎的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比喻天气炎热。

29、日月丽天:丽:附着。象日月悬挂在天空。比喻永恒不变。

30、烈日中天:炎炎烈日中正好处于天空的中央。

31、日中必移:比喻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同“日中则昃”。

32、金乌西坠:太阳向西边落下。

33、艳阳高照:灿烂的太阳高高挂在天空普照大地。

34、重见天日:比喻脱离黑暗的处境,重见光明。

35、参辰日月:参、辰,二星名,参与辰,日与月相对立,故用以比喻互不相关或势不两。

36、冬日可爱:如同冬天里的太阳那样使人感到温暖、亲切。

37、红日三竿:指天已大亮,时候不早。

38、日昃不食:太阳已偏西还不吃饭;形容专心致志,勤勉不懈。

39、道远日暮:暮:太阳落山;道路很遥远,而且太阳西沉了。

40、阳光充足:就是阳光充足饱满的意思吧。

41、日不移晷:日影没有移动;形容时间极短。

42、朝晖满天:早上太阳的光芒布满天空。

43、日无暇晷:晷:日影,指时光。形容没有一点空闲的时候。

44、殆无虚日:殆:几乎;虚:空。几乎没有一天空着。

45、日往月来:形容岁月流逝。

46、红日高照:红色的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也用作祝福的话.祝福别人红运当头。

47、日出三竿:太阳升起来离地面已有三根竹竿那样高。

48、骄阳如火:强烈的阳光好像烈火一样;形容天气炎热。

49、日中必彗:彗:晒干;太阳到中午正好晒东西。比喻做事应该当机立断,不失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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