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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棋之仇的历史典故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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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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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历史的故事,其运用是为更好传达思想情感的,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春秋)左丘明《左传·桓公十三年》。

【释义】

趾高: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气扬:意气扬扬。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的样子。

【历史典故】

公元前701年春,楚国掌管军政的莫敖屈瑕率军在郧国的城邑蒲騷(今应城西北)与郧、随、蓼等诸侯国的联军作战。由于对方盟国众多,屈瑕准备请求楚王增派军队。将军斗廉认为,敌方盟国虽多,但人心不齐,只要打败郧国,整个盟国就会分崩离析,他建议集中兵力迅速攻破蒲騷。屈瑕采纳了斗廉的建议,果然大获全胜。

屈瑕本就是个看重外表,且无自知之明的人,有了这次的胜利,他就骄傲起来,自以为是常胜将军,从此任何敌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过了两年,楚王又派屈瑕率军去攻罗国。出师那天,屈瑕全身披挂,威风凛凛的。

送行的大夫伯比返回的时候,对给他驾车的人说:“我估计屈瑕这次出征一定要吃败仗,你看他走路的时候脚抬得那么高,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还能冷静地、正确地指挥作战吗?”

伯比越想越不妥,就去求见楚王,建议楚王给屈瑕增加军队,但楚王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回宫后,楚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夫人邓曼。邓曼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子,她听了楚王的话,认为伯比说得很有道理,也建议楚王应该赶紧派兵去援助,否则就来不及了。

楚王听了夫人邓曼的话,这才恍然大悟,立即下令增派部队前去支援,但是已经晚了。屈瑕到了前线,不可一世,武断专横到了极点。楚军来到罗国都城时,对方早就整军待战,而屈瑕则一点也不做戒备。结果遭到了罗军与卢濡的军队的两面夹攻,楚军死伤惨重,屈瑕也因战败而自杀身亡了。

【成长心语】

要想获得成功,应保持谦逊。缺乏这样的素质,没有这样的准备,就难以成就大业。骄傲的人,往往眼高于顶,往往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易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遭人厌弃。如果是身居高位的人目中无人,必定会因其地位而给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谦逊的人,平易近人,尊重别人,别人乐于跟他打交道。谦逊是一种极为难得的美德,它能够促使人不断地进取,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才干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谦逊是成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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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抱佛脚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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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ào fó jiǎo

【出处】垂老抱佛脚,教妻读《黄经》。 唐·孟郊《读经》

【解释】比喻平时没联系,临时慌忙恳求,后比喻平时没准备,临时慌忙应付。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慌忙应付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反义词】防患未然

【同韵词】累世通好、饮噉醉饱、兔头獐脑、金银财宝、钉是钉,铆是铆、遗黎故老、江翻海倒、忘年交好、一鳞一爪、锦衣绣袄、......

【年代】古代

【英文】claspBuddhasfeet-professdevotiononlywhenintrouble

【其它使用】

◎ 事到临头,你只好去抱佛脚了。

◎ 这种画风所要求的写实功力,使得画家们临时抱佛脚地日夜练着基本功。

典故

当时,有一个信仰佛教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事事都主张以慈悲为怀,就连犯死罪的人也可以尽量免除一死,于是才朝廷上便作了一个规定,凡是犯了死罪要被杀头的人,只要走进寺庙,抱住佛脚真心实意地忏悔,并且把头发剃光,留下来当和尚,就可免罪,不再追究。后来人们便用抱佛脚来比喻平时没有准备临时慌忙应付的人和事。

典故二

宋朝时期,王安石与客人闲谈,偶然谈到佛经,他感慨地说:“投老欲依僧”,表示想与和尚去做伴。旁人加上一句“急来抱佛脚”。王安石不悦,那人说古诗对谚语,如改成对联则成为“老欲依僧,急来抱佛”,头脚相对。

[历史典故: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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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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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香,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黄香公孝顺父母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黄香公简介:

黄香(约68年-122年),字文强(一作文疆),江夏安陆(今湖北云梦)人。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他年方九岁时,便知事亲之理,名播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香"。后任郎中、尚书郎、尚书左丞。又升任尚书令,任内勤于国事,一心为公,晓熟习边防事务,调度军政有方,受到汉和帝的恩宠。后出任魏郡太守,于水灾发生时以自己的俸禄赏赐来赈济灾民。不久被免职,数月后在家中去世。其子黄琼、曾孙黄琬,都官至太尉,闻名于天下。

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典故

黄香9岁那年,母亲生重病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黄香悲痛万分。在母亲的遗体前,他下决心要好好孝敬父亲。从此父子俩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早晨一起床,黄香便到父亲床前请安。吃,先请父饭时亲入座,自己再坐,有好菜总请父亲先吃。寒冬腊月,房间里温度很低,晚上,黄香没有马上去读书,竟先钻到父亲的被窝里去睡觉。父亲看到了,吃惊地说:“香儿,你怎么那么早就睡到我的床上了?”

黄香笑笑说:“父亲,天气这么冷,孩子睡在您的被窝里,将席子温暖一下,待您睡觉时,不致于太冷。”这就是弟子规里:冬则温一说。

夏日炎炎,他为父亲摇扇驱蚊解暑,直到父亲入睡,方才回墓庐学习;严寒冬日,黄香总是先用自己的体温把被子焐热后,再请父亲入睡,唯恐父亲受凉。

这就是弟子规里:夏则清一说。

正如那句著名诗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百善孝为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黄香公孝顺父母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的孝敬最爱我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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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闭门羹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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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们为了办一件事情,需要朋友帮忙,如果对方不表态或者拒绝相见,这样的情况,你常常会听到求助者笑着说:“吃了闭门羹啦!”

我们知道,羹在古代是指羊肉制成的糊状食品。后来慢慢的素食也作羹。凡是将粮食、果品和蔬菜煮成有浓汁的食品,都可以称为羹,如我们吃过的粟米羹、莲子羹等,到如今人们连普通的浓汁食品也称为羹了。

“闭门羹”是什么样的“羹”呢?其实,这不是什么特殊种类的食品,而是从古代闭门拒客的一个故事中流传下来的掌故。

相传在我国唐代,宣城女子史夙长得如花似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于是很多年轻的男子,便慕名纷纷来拜访她,希望与她成为朋友,但是不少人却因为很难见到她,而不能如愿。

为什么很难见到她呢?因为她会客时,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她首先要求客人献上一首诗,她看中诗文后,才愿意与客人一见,然后才有可能谈到交朋友。

如果客人不会作诗,或者献上的诗文不被她看中,她就叫家里人在门口以一碗羹相待,婉言拒绝会客。

天长日久,来访的客人们见了羹,也就心领神会,便主动地告辞了。

以羹待客就是拒绝会见的意思,所以人们便把这羹,称为史夙的“闭门羹”。这个故事流传下来之后,人们便把“闭门羹”作为拒绝的代名词,只取“闭门”之意而无羹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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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王莽赶刘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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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末年皇帝暗弱,外戚王莽专权,独揽朝政,暴行逆施,残害忠良,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对上篡政刘汉江山,对下欺压贫苦百姓,对于反对他的派系和农民起义进行血腥的镇压,尤其是对汉室宗亲的大肆屠杀更是惨不忍睹。当时的刘秀也是汉室宗亲,并且对王莽政权构成的威胁最大,是王莽的心腹大患。王莽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他,满天下的贴出告示捉拿他,悬赏重金和权位要取他的脑袋。刘秀就四处逃窜,躲藏,官兵就四处的追杀。时间长了,于是就留下了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

有一回,不知道是谁告了密,王莽得知了刘秀的下落,于是就亲自带了重兵去捉拿。刘秀得知王莽带兵来杀他,慌忙之下,也不带一兵一卒,就自己一人骑着马落荒逃窜,他顺着大道向下跑去,后面追兵紧随其后,喊杀声一片:抓住刘秀,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情况万分火急,他自己心里琢磨着,这下坏了,说不定难逃此劫了。他快马加鞭的疯跑着,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就顺着大道一直跑,跑了很久很久。由于王莽兵多,跑的比较慢,渐渐的喊杀声越来越小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是越拉越大,可是刘秀可不敢松懈,保持着原来的速度,飞奔着,又过了很久,眼看着快到中午了,喊杀声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也不知道把王莽甩的有多远。这时的刘秀才把心放下,放缓了速度,急促的呼吸着。

当时正值夏天,大大的太阳照着大地,热气腾腾。刘秀还在顺着大道跑着,速度越来越慢了,刚才的他除了逃命,脑子里一片空白,现在才渐渐的清醒过来,他四处的张望着,不知道这是到了什么地方了,这里很是荒凉,除了这条大道和道边两行稀疏的大树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他慢慢停了下来,跑了大半天了,浑身的滴着臭汗,感觉是又累又饿又渴,浑身酸痛,骨头像散了架一样,那匹马也累得浑身的大汗,呼呼的喘着粗气。他心里想着要是有水就好了,可是这里哪会有那个。他实在是跑不动了,想下来休息会,等缓过劲来再接着跑,心想着追兵一时半会的也赶不过来,于是就下了马,把马拴在道边的大树上,解开衣服,蹲在树荫下休息。

等心神稍稍安宁下来,他蹲在那四处张望着,希望有什么奇迹出现,忽然他发现大道对面的树上挂满了银白色的一串串花,在太阳的照耀下泛着银白色的光芒,感觉好奇怪,不知道这是什么树,结出的花好奇怪。他好奇的站起来走到近旁摘了几朵放在鼻子旁闻了闻,一股清香带着丝丝的甜味向他扑来,他感觉好舒服,灵机一动,心想要是能吃就好了,又加上饿的难耐,于是就随手拿了几朵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嘴里感觉冒着香气,还甜甜的,很是欣喜,心想真是天不绝我,这花居然能吃,还那么可口。于是他就大把大把的捋下来大吃了起来,还给他的马整了一堆,那马也吃了起来,等都吃饱了,也都缓过劲来了。欣喜的他居然把逃命的事早忘得一干二净,感觉好困,就靠着大树想睡一觉,坐下之后他迷迷糊糊指着对面的大树欣慰的说:是你救了我一命,等我刘秀以后若是做了皇帝,一定封你为树王。他这一指给指错,指着那树旁边的一颗大树身上了。结果呢,还真灵验,自打那以后,旁边的那颗树就成了树王了,也就是大椿树,由于得此荣耀,有些椿树慢慢的变得香起来,成了香椿树,也能够食用了,而不都是以前的臭椿树了。它的生命力开始变强,长的是又高又大,又直又盛,就算把它的头给砍下来,也不会死,也能长出新枝,而那棵救了刘秀一命的大树就是刺槐树,它没有成为树王,很委屈的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普普通通的,像其他树一样,不过它的花子能够食用的美名一直流传了下来,人们把它的花做出很多种吃法,美味极了,吃过的人一定知道吧。刘秀呢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第一个尝试者了。

后来呢有老人说,刘秀是天子命,说话是很灵验的,不能随便乱说话的,这也许是他们杜撰的,不过也怪怪的,似乎跟真的一样。

依着大树朦胧的刘秀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睡了有多久了,正在做梦的他突然感觉手上疼了一下,就惊醒了,低头一看原来是只小虫子咬了他一下,感觉很是气愤,就顺手抓起那虫子,两手一扯,把它的头跟身子扯为两段。正在这个时候,从远处又传来喊杀声,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这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在逃命,要不是那只小虫子,自己就完了,他便迅速的站起来要走,突然想起来那条救命的虫子,早被他扯为两段,还在地上挣扎呢,他感觉很懊悔,可是已经晚了,该怎么办呢,于是他又突发奇想,干脆给它一个脖子好了,想到这里他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子,掐来一小段,捡起那虫子的头跟身子,连了起来,然后说了一句,愿上天保佑你能活过来,然后匆匆放下那虫子,急忙跳上马,飞奔着逃命去了。后来呢,奇怪的事又发生了,那虫子果真活过来了。也就是现在的蝼蛄,不知道有细心的人发现过没有,蝼蛄的脖子就像一根草棍,连着头和身子,听说那就是当年刘秀连的。上天满足了他的这个愿望。了。

听老人说皇帝就是天子,命是很大的,有神仙会暗中保护的,遇到危险时都会指派一些东西来帮助他的。后来刘秀做了皇帝,开创了一个新的王朝——东汉帝国。他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光武帝。

还有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就这样,一个跑,一个赶,到最后,王莽打死也没想到,他赶呀赶的,却赶出了一个新的王朝,把自己赶进了地狱,实在是可笑,这就应了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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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百折不挠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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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这则成语出自汉代蔡邕《蔡中郎集·太尉桥玄碑》:“高明卓异,为众杰之雄,其性庄,疾华尚朴,有百折不挠、临大节而不可夺之风。”

典故:桥玄是东汉时期一位性情刚毅、嫉恶如仇的人。汉灵帝时,桥玄担任尚书令。那时太中大夫盖升仗着自己与灵帝有私交,而大肆收受贿赂、搜刮民财。

桥玄于是上奏汉灵帝,要求免去盖升之职,并抄没他的家产。然而,灵帝非但没有查办盖升,反而升了盖升的职。桥玄非常气愤,便以生病为由,辞职回了老家。

桥玄在京城任职的时候,有一天,他十岁的小儿子在家门口玩耍。三个强盗劫持了孩子,并想以此勒索桥玄的财物。消息传出去后,校尉阳球同河南府尹、洛阳县令马上率兵将桥玄的家包围起来,但是却不敢进攻,担心把强盗逼急了他们会伤害孩子。桥玄大声喝道:“强盗如此猖狂,难道要为了我的孩子而纵容他们的罪行吗?”并催促阳球等人进攻。

结果,强盗全部被捕获,但他的小儿子却因此死去。他的这种刚毅果敢、勇往直前的精神为人们所称道。故东汉蔡邕为他写下了《太尉桥玄碑》,赞扬他“百折不挠”的英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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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贺龙和林彪结怨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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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出版社最近出版了《贺龙与共和国元帅》,叙述了贺龙南征北战的戎马一生,再现了贺龙与周恩来、朱德、叶剑英、刘伯承、聂荣臻、彭德怀等共和国元帅共同革命、并肩战斗的一些经历,展现了他们的高风亮节。同时也披露了贺龙与林彪结怨的一些内情。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贺龙和林彪结怨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贺龙和林彪结怨的历史典故

1942年初,贺龙到延安不久,因感情不和,与骞先任离婚了。许多热心的老同志对他的生活很关心,纷纷给他当红娘。有一天,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联防军的几位领导在一起开会议事完毕后,大家一起聊家常,有人谈到了林彪同女子大学的叶群谈恋爱的事。贺龙对林彪与叶群谈恋爱的事早有耳闻,还听说叶群把林彪写给她表达爱情的信给别人看,以抬高自己的身份。贺龙很为林彪打抱不平,认为叶群这样做,有损林彪的威信和声誉。现在又听到大家议论此事,就很不高兴地说:“这些小知识分子不像话,轻浮,用损害别人的威信和声誉来抬高自己,应该好好地训她一顿!”

西北局组织部长陈正人是个热心人,有意要为贺龙当月老。于是,他就灵机一动,趁机向贺龙介绍说:“老总啊!我给你介绍一个人,她认识叶群。此人叫薛明,河北霸县人,天津的女学生。参加‘一二九’运动,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开始后,一直从事抗日群众工作。她带了一支青年女子抗日宣传队,从北平、天津经山东、南京,一路作抗日宣传工作到江西。1938年,经新四军江西办事处介绍来到延安,先后在中央党校和女子大学学习,后来去清涧工作,成绩突出,曾被选为县参议员,后调到中共延安县任组织部部长,是咱们西北局重点培养的妇女干部,据说她对叶群比较熟悉和了解,老总是不是和她见一见?”

贺龙听他们一说,想了想,认为能动员薛明去批评批评叶群,帮林彪一把也是件好事,于是就默认了。

1942年春的一个星期天,贺龙在高岗和延安县委书记王丕年的陪同下,来到薛明的住地。王丕年说:“贺龙司令员来看望我们来了!”高岗趁机向贺龙介绍说:“这就是薛明同志。”

薛明不明白贺龙的来意,有点拘束,轻声地叫了一声“贺司令员!”贺龙点点头与薛明握手,说道:“今天是星期天,我同高书记到这儿来转转,问点情况。”

高岗说:“薛明,贺老总问什么情况,你就如实汇报!”

贺龙问:“听说你和叶群是朋友?”薛明点头答道:“是朋友,但现在来往不多了!”

贺龙从薛明回答中证实了她与叶群“是朋友”,便提高声音说:“要是真正的朋友,你就应该拿出做朋友的样子来。”薛明不知原由,便疑惑地问:“怎么了?”贺龙说:“林彪喜欢叶群,给叶群写信,这本来是正常的吆。”“叶群的态度可是不好啊!她把林彪的信拿去给同学、同事们看,还这么一散,说我不在乎,你们看吧!这是林彪给我写的情书,你说这样做对不对?”薛明肯定地说:“不对!”贺龙接着说:“那么你是不是可以去告诉她,喜欢林彪,就和林彪结婚,不喜欢就不要写信,不要张扬,明确表态拒绝。你告诉她,这是我说的。老革命,南征北战,出生入死,好不容易想讨个老婆,又遭取笑戏弄,不道德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好就是好,不好就拉倒,你认为怎么样?”

薛明很认真地说:“我同意贺老总的意见,这件事我可以办。”

贺龙笑着说:“我要说的就这么多。我知道你在清涧工作做得不错。”

高岗接过话茬说:“这里的工作也搞得不错么。薛明,把你的工作汇报汇报。”于是,薛明汇报了延安的组织工作和妇女工作。王丕年招待大家吃了午饭。临别时,贺龙对薛明说:“听说你是天津人?”薛明答道:“离天津很近,霸县胜坊镇人,在天津上学。”

贺龙说:“我有个厨师,会做天津狗不理包子,你可以去尝尝,看像不像!以后有空到我那儿去玩。”高岗语带双关地对薛明说:“熟悉了,以后可以常去老总那里看看吆!”

薛明遵照贺龙的意见,专门找叶群谈了一次,转达了贺龙的看法。

贺龙同薛明认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和了解,8月1日正式结婚。任弼时、林伯渠、高岗、陈正人、张帮英等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领导,以及王震、李井泉等老部下前来祝贺。几天后,毛泽东在贺龙的陪同下,来到贺龙驻地接见“战斗篮球队”队员时,也向贺龙和薛明表示热烈祝贺。

1942年2月中国共产党开始开展“整风运动”。在运动期间,薛明和叶群发生了矛盾与激烈的冲突。

叶群,原名叫叶敬宜,后改名叶瑾,福建省福州市人。与薛明是天津市三八女中的同学。抗日战争爆发后,跟随天津第二批南下学生来到南京,经亲戚介绍,到了国民党的中央广播电台当播音员;后来参加青年战地服务训练班,与青训班的国民党军官关系暧昧;她还参加了“三青团”举办的“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讲演比赛,并不断向国民党CC系特务组织办的名为“战斗”的壁报投稿等等。因此,党组织派薛明同叶群作了一次谈话,对她上述表现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在薛明和其他同志的帮助下,1938年她们一起从江西南昌来到延安。到延安后,叶瑾改名为叶群。1942年与从苏联养病回延安的林彪相识,他们就谈起了恋爱。

林彪原先有两次婚姻:1927年,由父母包办娶了一房妻室,举行婚礼后的第三天,林彪就离家了;林彪在长征到延安后,出任抗日军政大学校长时,认识一个女学员叫刘新民(后改名刘梅),他们结婚后,1938年冬林彪去苏联养病,刘梅陪同前往,他们生有一女叫林小琳。后来因感情不和离婚了。林彪1942年初从苏联回到延安,认识了当时在延安女子大学的叶群,同年7月1日两人结婚,这是林彪的第三次婚姻。

1943年春,延安整风运动进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薛明因对叶群比较了解,她出于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有一天,把叶群约到家中,诚恳地对她说:“我是共产党员,你也是共产党员,现在正是整风的审干时期,我希望你主动地把履行没有履行入党手续,介绍人是谁,在南京时的种种表现,以及同国民党教官和丰城县县长等人的关系,如实地向组织讲清楚……”

叶群一听,立即翻了脸,尖声大叫道:“你要干什么?你们趁林彪不在家,你们把我打死好了!”接着又哭又闹,甚至满地打滚撒泼。

薛明本来想好好劝说叶群主动把自己的历史问题向组织讲清楚,一看她这个样子,也就来了气,说道:“好,你不愿意谈,那就跟你到组织部谈,党员对党组织该谈吧!”于是,就把叶群拉到了中组部,王鹤寿出来接待。

叶群一见王鹤寿,装得更伤心,哭得更厉害了,大声嚷道:“她说我好多坏话,造谣。”

薛明理直气壮地说:“不是造谣,我这里写了揭发材料,都有哪些问题,请组织上看。”说罢把材料交给了王鹤寿。

由于叶群是林彪的妻子,王鹤寿不便轻易表态。他接过信,慎重地对薛明说:“我看过信后,还要向上级报告,你先回去吧!”

这件事惊动了贺龙和林彪。贺龙从前线匆匆赶回,冲着薛明发火道:“你搞什么名堂?谁叫你抓了叶群?”薛明很冷静,向贺龙详细地汇报了叶群历史上的问题。过了一会儿,贺龙的气也消了,对薛明说:“这么大的运动,有怀疑,揭发出来也是对的。已经这样了,光明正大,没啥大不了的,让组织去调查吧!”

林彪对这件事则看得很重,十分恼火,也从前方急忙赶回延安。叶群一见林彪,装得非常委屈,添枝加叶地向他哭诉了一番。一贯内向的林彪也动了肝火,高声骂道:“他妈的,老子在前线流血打仗,你们在后方搞我的老婆……”他把这件事迁怒于贺龙,与老婆叶群记下了贺龙和薛明这笔账。

此外,贺龙到延安出任联防军司令员后,毛泽东曾同他谈起林彪历史上的一些事,包括抗战初期不愿意留兵延安的事,林彪在洛阳蒋介石接见时的表现等。这件事,后来不知怎样被林彪知道了,成了他的一块去不掉的心病。从此,林彪与贺龙两家结下了解不开的疙瘩。这也成了林彪后来利用“文化大革命”运动,要把贺龙置于死地的主要历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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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阳颛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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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顼相传为黄帝的曾孙。他的祖父叫昌意,生下他的父亲叫韩流。韩流的相貌奇形怪状,脖子长长的,有身体的一半长;耳朵又极小,从外面看上去,就只是一个小孔;他嘴巴像猪的一样,不过鼻孔离嘴唇又很远;他满身很粗糙,长着像麒麟一样皮肤。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两条腿是连在一块的。颛顼的出生很奇怪。他的母亲女枢晚上出去看月亮,只见从月亮中射出一道瑶光,像一道美丽的彩虹划过天空,隐入女枢的腹中。这样,女枢就怀上了颛顼。

颛顼从小还是很讨人喜欢,常常能想出大人都没有想到的办法,因而最得他的叔父少昊的喜爱。颛顼也因辅佐少昊治理天下有功,很早就被封到了高阳这个地方,因为当时候的人常以地名为姓,所以人们称颛顼为高阳氏,或是高阳颛顼。

颛顼长大之后,就登上了中央天帝的宝座。由于他的聪明能干,做了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派遣大神重和黎把天与地之间的通路隔断,进而把天地分开来。本来,天地之间是有道路相通的,就是传说中的“天梯”,这天梯就在昆仑山上。天上的神仙,通过天梯可以随便到地上来。以前的蚩尤本已成了天山的神,可是后来却寻得机会偷偷遛到地上来争夺中央天帝的位置,为此人间遭受了惨重的灾难。人间那些有智慧、充满勇气的人也可以通过天梯爬到天上去。颛顼为了不再让天上的恶神到凡间来扰乱,他就最终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大神重和大神黎遵照颛顼的命令,各自伸出他们那毛茸茸的硕大无比的手臂,一个奋力往上把天向上托,一个尽力把地往下摁。这样一来,天梯被折断了,天与地的距离也相隔得越来越远了。这下,天地之间就再也没有了相通的道路。天上的天神不能再随便就到地上来,地上的人就更难以到天上去了。

天地分开之后,颛顼进而派大神重分管天,大神黎分管地。这个大神黎,后来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噎”,他帮助重和黎管理日月星辰运行的时间,以及先后的顺序,使得天地的运转变得有条不紊。噎也因此成为神话中的时间之神。

颛顼做的第二件大事,是规定人间的礼法。据说他定下这样的一条规矩:妇女在路上碰到了男子,就一定得给男子让路。如果,这个妇女不给过路的男子让路,那么,这个妇女将受到惩罚。她将被拉到十字路口去,并叫来巫师围着她做三天的法事,祛除她身上的邪气。做完法事之后,还将受到其他的处罚。这样,妇女以后在路上一见到男人就会远远的躲开,掉头就跑。颛顼同时还规定,兄妹不能结婚。据说那时候有一对兄妹偷偷的结了婚,作了夫妇。这件事情被颛顼知道了,他在盛怒之下,便把这对无视他权威而乱伦的男女关到了崆峒山上一个深山老林的山洞里,并用一个很大的石头死死地堵住了洞口。这兄妹两饥寒交迫,紧紧地抱在一起取暖,最后饿死在深山穷谷里。后来偶然飞来了一只鸟,这是一只神鸟。它看到这对夫妇死得这样可怜,就去衔来了能让人复活的不死之草,把他们救活了。可是他们的身子已经完全粘在一块,怎么也不能分开了,他们成了一个有两个头、四只手和四只脚的怪人。他们的子孙也跟他们一样怪模怪样,这些怪人组成一个新的部族,人称“蒙双氏”。

高阳颛顼是个沉着、聪慧、渊博而又有谋略的人,除了做了以上的大事之外,他还根据不同地域的不同地理条件,发展不同的农业。更重要的是,他能观天象,通晓日月星辰的变动规律,和四季的更替,便制定了“颛顼历法”。颛顼历将一年定为三百六十天,以现在阴历的十月为起始月,以九月为末月,这在当时是相当科学的历法。

颛顼有很多的子女,不过大多都不肖。起先的三个儿子,生下不久就死掉了。一个到了长江边上,变成了疟鬼,专门在发洪水的时候散布疟疾病菌到人间,让人们害上寒热病,打摆子。一个跑到了若水边上,变做魍魉,这个魍魉眼睛是红色的,而且通体透明,没事可做,便模仿人的声音来骗人害人。还有一个变成了小孩鬼,经常出来惊吓人间的小孩。这三个,都是害人的东西。人们为了祛除他们,在每年的腊月初八这一天,人们敲打着腰鼓,制作出各种金刚和罗汉的纸马,让一个头戴鬼脸谱的壮汉带领,在村里来回游行做法,把这些带给人们疾病和灾祸的妖魔鬼怪驱赶出去。

颛顼还有一个叫穷禅的儿子,是每家每户敬奉的灶神。每年到了腊月的二十三,就要到天上给玉皇报告人间的各种事情。人们怕他到天庭说坏话,都会在这一天供奉各种果品、鱼肉和斋物,好生招待他。

颛顼有一个女儿,后来变成了一种怪鸟。这头鸟长有九个脑袋,所以就叫九头鸟,也有叫做夜游女的。这种鸟,白天一般不会出来,只是披着羽毛躲在一个没人的地方。但是到了晚上,它就褪掉身上的羽毛,变成一个女人,攫取别人的孩子来当饭吃。

颛顼在位有七十八年,升天时已经有九十多岁了。传说他死去后,天地间发生了很多奇怪的变化。每当到了冬天,凛冽的北风从北方吹来时,地下的泉水会因为大风的吹刮而涨出地面,地上便会清水四溢,洞里的蛇被迫爬到地上来,就变成了一种怪怪的鱼。此时颛顼的灵魂,就趁着蛇转化成鱼的当儿,附在鱼身上,从而由死变活。复活的颛顼,一半身体是鱼,一半是人身。人们称这种奇怪的动物叫“鱼妇”,大概是说这变化的鱼做了他的妻子,并救活了他的性命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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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李白蔑视权贵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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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六十一岁那年,宠爱上了年轻的杨贵妃。据说,杨贵妃是个少见的美人,而且生得聪明伶俐,懂得音乐。唐玄宗把她的两个哥哥都封了官,三个姐姐都封为夫人。杨贵妃有个远堂兄弟杨钊(音zhāo,后来改名杨国忠),在蜀中穷得过不了日子,听到他堂妹封了贵妃,就带点礼物到长安找杨贵妃。杨贵妃在玄宗面前说了几句好话,杨国忠就当上了一名禁卫军参军。

唐玄宗早把政事交给了李林甫。有了杨贵妃以后,他更是经常留在宫里寻欢作乐,连每天例行的早朝也懒得出来了。杨贵妃想要什么,他就总想方设法给她办到。杨贵妃爱吃新鲜的荔枝。荔枝是南方出产的果品,长安在西北,哪来的荔枝?唐玄宗为了讨杨贵妃的欢喜,专门下命令叫岭南官员派人骑着快马拼着命赶送,像接力棒一样,一站一站把荔枝运到长安。荔枝到杨贵妃手里的时候,还又红又香,味道没变哩。

唐玄宗、杨贵妃每天饮酒作乐,少不了叫人奏奏音乐,唱唱歌曲,但是宫里原来的一些老歌词都听腻了。他想找人来给他填点新歌词。

有一个官员贺知章在唐玄宗面前说,长安新来了一个大诗人,名叫李白,是个天才,无论做诗写文章,都十分出色。唐玄宗也早就听到过李白的名声,就吩咐贺知章赶快通知李白进宫。

李白字太白,是唐代最著名的大诗人之一。他出生在碎叶,上代是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人,从小博览群书,性格豪放,除读书之外,还练得一手好剑。李白二十多岁起,为了增长见识,到各地游历。他不仅到过长安、洛阳、金陵、江都许多大城,还到过洞庭、庐山、会稽等许多名山胜地。由于他见识广博,加上才智过人,因此,他在诗歌写作上有了杰出的成就。

李白是个有政治抱负的人,他生性高傲,对当时官场上的腐朽风气很不满意,希望得到朝廷任用,让他有机会施展政治上的才干。这一次到长安来,听到唐玄宗召见他,也很高兴。

唐玄宗在宫殿上接见了李白,和他谈了一阵,觉得他的确很有才华,高兴地说:“你是个普通人士,但你的名字连我都知道了。要不是有真才实学,怎么可能这样出名呢?”

接见以后,唐玄宗就把李白留在翰林院,要他专门给他起草诏书。

李白爱好喝酒,喝起酒来,还非喝到酩酊大醉没有完。进了翰林院之后,他改不了这个习惯,空下来,还是找一些诗友到长安酒店里去喝酒。

有一次,唐玄宗叫乐工写了一支新曲子,还没填上歌词,就命令太监去找李白。太监们在翰林院和李白家,都找不到李白。有人告诉太监,李白上街喝酒去了。

太监们在长安街上找呀找呀,好容易在酒店里找到李白,原来李白喝醉了酒,躺在那里睡着了。太监把他叫醒,告诉他皇上召见他。李白揉揉眼睛,站起了身,问是怎么回事。太监们来不及跟他细说,七手八脚把李白拉进轿子,抬到宫里。

李白进了内宫,抬头一看是唐玄宗,想行朝拜礼,身子却不听使唤。太监们见他醉得厉害,就有人拿了一盆凉水,洒在李白脸上,李白才渐渐醒过来。

唐玄宗爱他的才,也不责怪他,只叫他马上把歌词写出来。

太监们忙着在他面前的几案上放好笔砚绢帛。李白席地坐了下来,忽然觉得脚上还穿着靴子,很不舒服。他一眼看见身边有个年老的宦官,就伸长了腿,朝着那宦官说:“请您帮我把靴子脱下来!”

那个老宦官原来是唐玄宗宠信的宦官头子高力士。他平时仗着皇帝的势,在官员前作威作福,现在一个小小的翰林官居然命令他脱靴,简直气昏了。但是唐玄宗在旁边等着李白写歌词,如果得罪了李白,让唐玄宗扫了兴,也担当不起。他忍住气,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笑嘻嘻地说:“唉,真是喝醉了酒,拿他没办法。”说着,就跪着给李白脱了靴子。

李白脱了靴子,连正眼也不看高力士,拿起笔来龙飞凤舞地写起来,没有多少时间,就写好了三首叫做《清平调》的歌词交给唐玄宗。

唐玄宗反复吟了几遍,觉得文词秀丽,节奏铿锵,确是好诗,马上叫乐工演唱起来。

唐玄宗十分赞赏李白,但是那个给李白脱过靴子的高力士却记恨在心。有一次,高力士陪伴杨贵妃在御花园里赏玩景色。杨贵妃很高兴地唱起李白的诗来。

高力士装作惊讶地说:“哎呀,李白这小子在这些诗里侮辱了贵妃,您还不知道吗?”

杨贵妃奇怪地问怎么回事。高力士就添枝加叶地造了一些谣言,说李白写的诗里有一句话,把杨贵妃比作汉朝一个行为放荡的皇后赵飞燕,是有心讽刺她。

杨贵妃听信了高力士的话,真的生了气,后来在唐玄宗面前一再讲李白怎么怎么不好,唐玄宗渐渐对李白也看不惯了。

李白终于看出在唐玄宗周围,都是一些像李林甫、高力士那样的趋炎附势的小人;他留在唐玄宗身边,不过帮他解闷散心,要想政治上有所作为是不可能的。到了第二年春天,就上了一道奏章,请求辞官还家。唐玄宗顺水推舟批准了他的要求,为了表示他爱才,还赐给李白一笔钱,送他回家。

李白离开长安以后,重新过着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有的时候隐居读书,有的时候周游各地。在这些日子里,他写下了许多讴歌祖国壮丽山河的诗篇。

有一次,他从白帝城出发,乘船经过长江三峡,到江陵去。一路上他即景生情,写下了一首诗: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李白的许多诗篇表现了他豪放的气概、丰富的想象和热烈的感情,成为我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名作。

正当李白热情地讴歌祖国山河的时候,由于唐王朝的腐败,中原地区遭受了一场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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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后羿射箭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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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后羿射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后羿射箭:平常心下的百步穿杨

【出处】(前秦)苻朗《苻子》。

【释义】后羿:史上留名的,共有两位后羿。一位生于尧帝时代,一位生于夏朝时代,本文中指后者。

【历史典故】

神射手后羿练就了一身百步穿杨的好本领,箭箭都射中靶心,从来没有失手过。人们争相传颂他高超的射技,对他非常敬佩。

夏王也从旁人那里听说了这位神射手的本领,也目睹过后羿的表演,十分欣赏他的功夫。有一天,夏王想把后羿召入宫中来,单独给他一个人演习一番,好尽情领略后羿炉火纯青的射技。

于是,夏王命人把后羿找来,带他到御花园里找了个开阔地带,叫人拿来了一块一尺见方、靶心直径大约一寸的兽皮箭靶,用手指着说:“今天请先生来,是想请你展示一下精湛的本领,这个箭靶就是你的目标。为了使这次表演不至于因为没有竞争而沉闷乏味,我来给你定个赏罚规则:如果射中了的话,我就赏赐给你黄金万两;如果射不中,那就要削减你一千户的封地。现在请先生开始吧。”

后羿听了夏王的话,一言不发,面色变得凝重起来。他慢慢走到离箭靶一百步的地方,脚步显得相当沉重。然后,后羿取出一支箭搭上弓弦,摆好姿势拉开弓开始瞄准。

想到自己这一箭射出去可能发生的结果,一向镇定的后羿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拉弓的手也微微发抖,瞄了几次都没有把箭射出去。后羿终于下定决心松开了弦,箭应声而出,“啪”地一下钉在离靶心足有几寸远的地方。后羿脸色一下子白了,他再次弯弓搭箭,精神却更加不集中了,射出的箭也偏得更加离谱。

后羿收拾弓箭,勉强赔笑向夏王告辞,悻悻地离开了王宫。

【成长心语】

后羿平日射箭,不过是一般练习,在一颗平常心之下,水平自然可以正常发挥。可是当射箭的成绩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时,他就无法静下心来充分施展技术。患得患失、过分计较自己的利益是我们获得成功的大碍。我们应当从后羿身上吸取教训,面临任何情况时都应尽量保持平常心。在学习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在平时学习时的成绩很好,但到考试时却发挥不出应有的水平,其实是因为过于注重考试的结果而无法集中精力于眼前的考试而导致的。所以,在面临重大的事件时,拥有平和的心态对于一个人来讲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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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杜康造酒醉刘伶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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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村里,有这么个酒店,门口挂着一个酒幌,上边写着:“喝上三碗醉三年,不醉三年不要钱。”这个卖酒的是谁呢,口气这么大?他的名字叫杜康

说来也怪,有一个非常爱喝酒的人,他名字叫刘伶。这一天,他从酒店门前路过,一看那酒幌就来气了,心想:什么好酒,一醉醉三年,我进去看看。他刚刚进屋,杜康急忙迎上前来问道:“喝酒来啦?”刘伶气乎乎地说:“废话,不喝酒难道上你这来喝茶?”杜康笑呵呵地说:“火气还不小,你喝多少?”刘伶冷着脸说:“先来三碗尝尝。”杜康一听,说:“客官,喝三碗可要醉三年呢,还是少来点吧!”刘伶气乎乎地说:“喝死我愿意,喝酒我给钱,该你啥事?”杜康一听,说:“好样的,你喝三碗吧,你喝完三碗你就走,我三年以后再去你家要钱。”说完就端给了刘伶三碗酒。刘伶也没管那套,端起来“咕嘟咕嘟”地一扬脖就喝进肚去了,喝完把碗一扔。杜康说:“快回家吧,等三年以后我去要酒钱。”刘伶看了看杜康,一转身真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刘伶一头倒在了炕上。媳妇一见这样,就问:“怎么了,闹病啦?”刘伶说:“没有,我喝了杜康三碗酒,就觉着有点困。”说完话,他就躺在炕上睡过去了,一直睡了多少天也没醒过来。

转眼过了三年。这一天,杜康背着钱搭子找上门来说:“这是刘伶家吗?”刘伶媳妇见外边有人说话,说道:“是呀,快到屋里坐。”杜康进屋一看刘伶还睡着呢,便来到炕边推了推刘伶,说:“兄弟起来吧,三年都过去了,我要钱来了。”刘伶躺在炕上蒙蒙胧胧地说:“什么?三年,真到三年了吗?”他媳妇说:“那还有假,三年都多啦。”刘伶这才爬起来翻身说道:“好酒,果然是好酒。”杜康接过话来说:“既然是好酒,那就给钱吧。”刘伶听见说话人是杜康,急忙拉住他的手说:“哎呀,我的好兄弟,你的酒太好了,我还得喝。”杜康说:“算了吧,三年前喝的酒你还没给钱呢。”刘伶这才想起,急忙拿出钱来,如数还清了酒帐。

杜康收完了钱以后,说:“这回行了,你说吧,这次你要喝多少都行。”刘伶说:“好,来吧!”

他这回可就喝开了,你看他左一碗,右一碗,一口气一连喝了一百零八碗。他媳妇一看,哎呀,这不是完了吗?她知道这酒真就一碗醉一年那,这一百零八碗就得醉一百零八年呢,可抓瞎了,这可怎么办那?这时候杜康说话了:“嫂子,我看你也和他一样,多喝点和他一块睡吧,要不然将来姑娘儿子们都死在你前边,那可就没人管你啦。”刘伶媳妇一听也对,喝就喝吧,她也喝了几十碗,不一会,两口子就全都睡着了。

杜康一见两口子都睡过去了,便找来了他们的姑娘儿子商量说:“你们二老这一睡就得一百零八年,将来你们都要死在他们前边,不如趁着现在,你们就把他们老两口子埋了,也省得以后麻烦。至于一百多年后,我想会有人来救他们的。”孩子们一听这也是个理,就和杜康一起,把父母双双埋进地里,还立下了一个墓碑。上面写着:刘伶之墓。

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一天,杜康蹓蹓跶跶地来到了刘伶的坟上,拿锹把土挖开,打开棺材,推了推刘伶说:“兄弟,快起来吧,又该还账了。”睡在棺材里的刘伶,这一下睡了一百多年,酒劲也真过了,听见有人喊,急忙翻身起来一看是杜康,就说:“兄弟,这回可不给你钱了,这一百零八年就这么快?”杜康说:“果真是一百零八年了。”刘伶说:“算了吧,你唬人。”说着话一看,哎我怎么还在棺材里呢?再一看老婆也在棺材里。这时候,他老婆也醒过来了。两口子爬出来以后,杜康说:“你们回去打听打听,要是够了一百零八年,你们就拿钱给我;要是不够,你们就不用给钱。去吧。”刘伶一想也对,就和媳妇回家了。

来到家里一看,早已面目皆非,院里出来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刘伶见出来人了,走上前去深施一礼说:“老先生,这可是刘伶的家吗?”老人说:“是啊,是刘伶的家,他是我的祖太爷,早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我这还是小时候听我爷爷说的呢。”刘伶一听完了,心想这可去找谁要钱呢,怎么和孩子们张嘴呢?最后就跟媳妇合计说:“算了吧,咱们的重孙子都比咱们老了,这个家咱怎么呆?酒钱咱又还不上,干脆咱们俩还回去就真死了吧。”媳妇一看也没有法,只好走这一条道了,又来到了坟上。。夫妻二人也没啥可恋心的事,双双撞在石碑上。本来应该什么也不知道了,可刘伶却见着有人在他后背拍了一掌。回头一看是杜康,刘伶说:“我们两口子还不起你的酒钱,双双都撞死了,怎么你还不算完?”这时杜康哈哈地笑着说:“你两口子回头看看就明白了。”刘伶回头一看,哎哟,原来他和他媳妇二人的尸体都躺在了墓碑下。

杜康引着刘伶和他媳妇飘飘遥遥地脚踏祥云走了。从这以后,杜康就成了酒神,被造酒人供奉为师祖。而刘伶呢,也变成了品酒大师,所以民间才流传着这么一句佳话,就是“杜康造酒刘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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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牛羊肉泡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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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馍"的历史沿革众说纷纭,来自于"泡馍"故里--西安穆斯林坊上的说法也不统一。在众多的说法当中,"泡馍"源自"西域"的说法最为盛行,也最能服众。中国史学界和伊斯兰学界倾向认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在唐高宗永徽二年,即公元651年。迄今为止,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已经1350年。公认的史料记载,唐永徽二年,唐天子在长安接待了一个来自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唐时称"大食"的代表团。以此为标志,当时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和唐王朝就开始有了较为频繁的互动接触。也以此为标志,学界认为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先知穆罕默德曾说过:"学问既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也是中阿交往的佐证。种种翔实史料不一而举。当时的唐王朝和被称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有过官方和民间的多层面交往。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商"让长安"西市"盛极一时。著名的"丝绸之路"连接起了"丝绸之路"起讫点的两种璀璨文明,各民族的交往、互通使"丝绸之路"繁荣无比,沿"丝绸之路"出现了无数大中城市。

唐玄宗天宝14年,历史上暴发了"安史之乱"。在广平郡王做、名将郭子仪的拥戴下,唐肃宗在今宁夏灵武即位。次年,即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唐王朝向"大食"借兵,联合反攻"安史之乱"的叛军。"大食"军队和唐军一道平息了"安史之乱","从凉鄯而收两京。"平息"安史之乱"后,在唐王朝天于的恩准下,部分"大食"士兵获准驻兵长安。今天,西安市莲湖区小学习巷内仍有一座名叫"营里寺"的清真寺。中国穆斯林的许多习惯都和这支"大食"军队及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人"、"胡商"有关。

部分"大食"兵获准驻兵长安后,他们的日常生活仍要遵从伊斯兰习俗。唐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也最开放的都市之一,大量的"胡人"、"胡商"生活在长安。为了表明他们的伊斯兰特性,这些"大食"兵经常用他们在军营里的"腰牌"向周围的人说明他们的饮食禁忌。久而久之,有些"胡人"和当地商人专做"大食"兵的生意。为了让"大食"兵看得更清楚,他们就把"腰牌"放大并悬挂在门庭,"腰牌"的内容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把"汤瓶"。伊斯兰教规定每天要五次礼拜,每次礼拜必先沐浴。"汤瓶"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所以,以"汤瓶"为标志的"腰牌"后来发展为一种标志,穆斯林大众称之为"清真牌"。清真饭店悬挂"清真牌"的习俗也一直延续至今。

行军打仗要备干粮,一种类似"馕"的食品很适合携带和保存,阿拉伯语称之为"饦尔木"。随着"大食"兵和当地人的交往日甚,"饦尔木"的制作方法也从军营传播到市井,久之就形成了今天西安穆斯林群众的主食之一"饦饦馍"。行军打仗旷日持久,士兵携带的"饦饦馍"也会变干变硬难以下咽。"大食"兵有吃羊肉的习惯,干硬的"饦饦馍"加上羊肉和羊肉汤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而且味道鲜美。这种饮食是他们的民族食品之一,阿拉伯地区称之为"穆勒格",伊朗地区称之为"阿卜古什"。在今天的阿拉伯国家和伊朗各地,仍可以发现这种酷似西安牛羊肉泡馍的食品。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很多的"大食"兵和"胡商"乐不思蜀,久居长安,他们的饮食习惯也慢慢溶入市井百姓之中。

行军打仗的饮食追求简单、快捷、方便。和平时期的饮食习惯,人们又追求色、香、味、形等,所以西安的泡馍方法很多。以就餐时间论分为早餐水盆羊肉、午餐泡馍、晚餐小妙。水盆羊肉要求鲜汤、热馍。泡馍要求肉烂、馍筋。小炒要求 肉、加醋以利消化。以烹调方法论可分为干泡、单走儿、口汤、水围城。以泡馍内容论可分为牛羊肉泡馍、萝卜、豆芽儿、白菜丸子、韭菜、韭黄、葱芽等蔬菜泡馍。为避免泡馍中的牛羊肉脂肪腻口,习惯上可佐以糖蒜。为了让泡馍看起来有层次,又加入了粉丝和大葱或蒜苗。我们今天习惯见到的泡馍形式就这样形成了。

历史发展到今天,牛羊肉泡馍已成为市井百姓久吃不衰的美食。在西安的大街小巷,经营牛羊肉泡馍的饭店星罗棋布,使这一美食充分得到了巩固和发扬,特别是知名品牌坊上人饭庄的牛羊肉泡馍被原国内贸易部、中国烹任协会认定为"中华名小吃",使泡馍一跃披上了"国字号"战袍,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纵观泡馍的演变史,我们不难发现,在历史的长河中,泡馍始终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大潮中,饮食的花海更加灿烂,我们期待着这一历史的"食粹"有更精彩的演出。

因为,历史就是创新,创新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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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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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句俗话的由来,还有一个典故

传说古时候有个名叫朱耀宗的书生,天资聪慧,满腹经纶,进京赶考高中状元。皇上殿试时,见他不仅才华横溢,而且长得一表人才,便将他招为驸马,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他。

“春风得意马蹄疾”,循惯例朱耀宗一身锦绣新贵还乡。临行前,朱耀宗奏明皇上,提起他的母亲如何含辛茹苦,如何从小将他培养成人,母子俩如何相依为命,请求皇上为他多年守寡、一直不嫁的母亲树立贞节牌坊。皇上闻言甚喜,心中更加喜爱此乘龙快婿,即准允所奏。朱耀宗喜滋滋地日夜兼程,回家拜见母亲。

当朱耀宗向娘述说了树立贞节牌坊一事后,原本欢天喜地的朱母一下子惊呆了,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来,欲言又止,似有难言之隐。朱耀宗大惑不解,惊愕地问:“娘,您老哪儿不舒服?”

“心口痛着哩。”

“怎么说痛就痛起来了?”

“儿呀!”朱母大放悲声,“你不知道做寡妇的痛苦,长夜秉烛,垂泪天明,好不容易将你熬出了头!娘现在想着有个伴儿安度后半生。有件事我如今告诉你,娘要改嫁,这贞节牌坊我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娘,您要嫁谁?”

“你的恩师张文举。”

听了娘的回答,好似晴天一声炸雷,毫无思想准备的朱耀宗顿时被击倒了,“扑通”一下跪在了娘的面前:“娘,这千万使不得。您若改嫁,叫儿的脸面往哪儿搁?再说,这‘欺君之罪’,难免杀身之祸啊!”

朱母一时语塞,在儿子和改嫁之间无法做到两全其美。

原来,朱耀宗8岁时丧父,朱母陈秀英强忍年轻丧夫的悲痛,她见儿子聪明好学、读书用功,便特意聘请当地有名的秀才张文举执教家中。由于张文举教育有方,朱耀宗学业长进很快。朱母欢喜,对张文举愈加敬重。朝夕相处,长年累月,张文举的人品和才华深深打动了陈秀英的芳心,张文举对温柔贤惠的陈秀英也产生了爱慕之情,两人商定,待到朱耀宗成家立业后即正式结婚,白首偕老。殊不料,这桩姻缘却要被蒙在鼓里的朱耀宗无意中搅黄了,出现了这样尴尬的局面。

解铃还须系铃人。正值左右为难之际,朱母不由长叹一声:“那就听天由命吧。”她说着随手解下身上一件罗裙,告诉朱耀宗说,“明天你替我把裙子洗干净,晒一天一夜。如果裙子晒干,我便答应不改嫁;如果裙子不干,天意如此,你也就不用再阻拦了。”

这一天晴空朗日,朱耀宗心想这事并不难做,便点头同意。谁知当夜便阴云密布,天明下起了暴雨,裙子始终是湿漉漉的,朱耀宗心中叫苦不迭,知是天意。

陈秀英则认认真真地对儿子说:“孩子,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天意不可违!”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朱耀宗只得将母亲和恩师的婚事如实报告了皇上,请皇上治罪。皇上连连称奇,降道御旨:“不知者不怪罪,天作之合,由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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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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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明月夜半无人,长生殿前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虽是浅语低诉花前月下,但天上的比翼鸟听见了,地下的连理枝也知道了,于是,一段情爱成了千古绝唱。

历史辗转了千年,那段情爱的绝唱随风而逝了,人们却真切地记住了以肥硕为美的杨玉环。

杨玉环(719——756),号太真,蒲州永乐(今山西省永济)人,蜀州司户杨玄琰的女儿。唐玄宗李隆基的贵妃。

杨氏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734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纳为玄宗第十八子寿王李瑁的王妃,时杨氏年16岁,李瑁也年约16岁。737年,玄宗宠爱的武惠妃死,后宫数千宫娥,无一能使玄宗满意。高力士为了讨玄宗的欢心,向玄宗推荐了寿王妃杨玉环。740年,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至寿王宫召杨氏,令其出家,号太真,住于太真宫。745年,另立左卫中郎将韦昭训的女儿为寿王妃,玄宗册封杨氏为贵妃,“父夺子妻”,成为唐朝宫闱的一大怪闻。

杨贵妃有三位姐姐,皆国色,也应召人宫,封为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每月各赠脂粉费十万钱。虢国夫人排行第三,以天生丽质自美,不假脂粉。杜甫《虢国夫人》诗云:“虢国夫人承主思,平明上马入金门。却嫌脂粉宛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杜诗详注》卷二)乃为事实之写照。

美人,三千宠爱集于一生,衣袂飘动,暗影浮光,《霓掌羽衣曲》的旋律,淹没历史的钟鼓。

杨贵妃靠一身姿色赢得重宠,她的兄弟均赠高官,甚至远房兄弟杨钊,原为市井无赖,因善计筹,玄宗与杨氏诸姐妹赌博,令杨钊计算赌账,赐名国忠,身兼支部郎中等十余职,操纵朝政。玄宗游幸华清池,以杨氏五家为扈从,每家一队,穿一色衣,五家合队,五彩缤纷。沿途掉落首饰遍地,闪闪生光,其奢侈无以复加。杨家一族,娶了两位公主,两位郡主,玄宗还亲为杨氏御撰和彻书家庙碑。

真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有一次,杨贵妃恃宠骄纵,得罪了玄宗,被玄宗谴归娘家。可是,贵妃出宫后,玄宗饮食不进,高力土只得又把她召回来。750年,贵妃偷了二十五郎的紫玉笛,独吹自娱。事发,以忤旨又被送出宫外。贵妃出宫后,剪下一绺青丝,托中使张韬光带给玄宗,玄宗大骇,又令高力士把她召回。张祜《分王小管》诗云:“金舆还幸无人见,偷把分王小管吹。”(《中晚唐诗叩弹集》卷五)就是咏此事的。杨贵妃知道玄宗没有她,便寝食不安,更为骄纵,杨家“出入禁门不问,京师长吏为之侧目”。时人有“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之谣。(《杨太真外传》))李肇说:“杨贵妃生于蜀,好食荔枝。南海所生,尤胜蜀者,故每岁飞驰以进。”杜牧《过华清宫》绝句有证:

长安回望绣城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一代帝王被几颗“妃子笑”迷倒,那才是历史的真正悲哀啊!

渔阳的鼓点惊醒一夜春梦,马嵬坡、早就为《长恨歌》填上了一个苍凉的休止符。古藤老树昏鸦,有幸与千载难逢的凄美拴到一处。

天宝中年,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立过边功,深得玄宗宠信,令杨氏姐妹与禄山结为兄妹,杨贵妃则认禄山为干儿子。禄山以入宫谒见干娘为名,竟明目张胆地调戏起杨贵妃来。

这些是为安禄山后来造反奠定了基础,杜牧《过华清宫》诗:

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

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

万国笙歌醉太平,倚天楼殿月分明。

云中乱拍禄山舞,风过重峦下笑声。

755年11月,安禄山反,玄宗仓皇入川,次年途经马嵬驿(今陕西省兴平县西),军队哗变,逼玄宗诛杨国忠,赐杨贵妃自尽,时年38岁。白居易的《长恨歌》,就是叙玄宗与贵妃的悲剧故事。

杨贵妃能诗,《全唐诗》收有其《赠张云容舞》一首云:

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枭枭秋烟里。

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拂水。

杨贵妃写女入的舞姿,比之秋烟芙容,若隐若现;复比之岭上风云,飘忽无定,人生无常,更比之柳丝拂水,婀娜轻柔,衬以罗袖动香,可谓出神入化。

李白的《清平调词》三首,其:“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旅”名句(《李太白全集》卷五)更成为千古绝句。贵妃死后,玄宗人蜀,“行至扶风道,……又至斜谷口,属霖雨涉旬,于栈道雨中闻铃声,隔山相应。上既悼念贵妃,因采其声为《雨霖铃曲》。”(《杨太真外传》)这就是后来宋词《雨霖铃》词牌的由来。

一条丝巾怎能悬住生命的沉重?

一代帝王啊!你不是万人之上吗?却护不住自己柔弱的爱妃;你不是一言九鼎吗?却眼睁睁看着落鱼沉雁闭月羞花的容颜伸向死神的白绫。

把一场战争的罪过,加到妩媚的女人身上,这是男人莫大的悲剧。

红颜祸水?坐在龙椅上的帝王,你这样说吗?

帝王啊!爱江山也爱美人的帝王,江山已失,美人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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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孝女缇萦救父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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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期,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受了不少苦。

那时有一道这样的刑罚: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是指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也就是一个人犯了法,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被逮捕治罪呢。

公元前167年,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医术非常精湛。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五个女儿看着披枷戴锁的父亲哭哭啼啼,淳于意无端蒙冤,心中已十分窝囊,看到五个女儿只会哭。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制定出有关的法令!”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缇萦不仅救了父亲,还因此废除了肉刑。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百姓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刑事案件逐年减少。据说,当时全国一年里的刑案不过四百件。当时人纷纷称赞缇萦的胆识与勇气,东汉著名的史学家班固还专门写了一首长诗称赞她,其中有两句说:“百男何馈馈,不如一缇萦。”意思是说一个缇萦远远胜过一百个平庸的男子,批评长期流行的重男轻女的偏见。

(汉文帝废除肉刑虽是件好事。但也有不少弊病。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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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人墓“九千岁”魏忠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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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 “九千岁魏忠贤虽然被镇压下去,但是打那以后,东厂的特务看到了群众的力量,再不敢窜到各地乱抓人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魏忠贤杀害了杨涟、左光斗后,掌握了朝政大权。他把迎合他的官员和徒子徒孙统统提拔起来,担任朝廷要职。有的帮他出谋划策,有的专门干特务杀人的勾当。民间给他们起了一些绰号,叫做“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

魏忠贤权力大得不得了,无论是朝廷和地方的官员,要想保住位子,就得向他奉承。魏忠贤出门的时候,排场苞皇帝一模一样,大家也把他当皇帝看待。封建时代把皇帝称做“万岁”。魏忠贤不是皇帝,不能叫他“万岁”。有个官员把魏忠贤称作“九千岁”,魏忠贤听了很高兴,重赏了那官员。打那以后,魏忠贤就成了“九千岁”了。还有个浙江的巡抚,为了讨好魏忠贤,给魏忠贤造了个祠堂。一般祠堂都是为纪念死去的人造的,魏忠贤还活着,就造起祠堂来,所以叫做“生祠”。这样的怪事一出来,就有人反对,魏忠贤把反对的人革了职。各个地方官怕得罪他,纷纷造起魏忠贤的“生祠”来。

那个时候,朝廷上下都是阉党和迎合阉X的官员,稍微有点正义感的人不愿意跟他们同流合污,都辞了职。有个官员周顺昌,看不惯阉党横行,请了长假回苏州闲居。公元1626年,魏忠贤又一次大捕东林党,兵士押解了一个东林党官员路过苏州,周顺昌替他摆酒席送行,在宴席上指名道姓大骂魏忠贤。押送的兵士回去,报告了魏忠贤。魏忠贤大怒,命令东厂派出兵士,由南京巡抚毛一鹭带领,到苏州捉拿周顺昌。

东厂到苏州抓人的消息一传开,轰动了苏州市民。二十多年前,苏州市民在葛贤的领导下,曾经跟税监斗争过。现在魏忠贤的特务又到苏州来抓人,怎么不激起大家的气愤。再说,周顺昌为反对阉党遭到迫害,大家也都同情他。所以到了东厂兵士到苏州的那天,苏州成千上万市民拥上街头,声援周顺昌。

大家拦住毛一鹭的轿子,推了几名秀才向毛一鹭请愿,要求取消逮捕周顺昌的命令。毛一鹭见群众声势浩大,吓得满头大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旁边的兵士着急了,他们把手里的铁镣往地下一扔,厉声吓唬说:“我们是东厂来的,谁敢阻挡!”

铁镣发出“当啷”的声音,市民们被激怒了。有人站出来责问兵士说:“你们不是说奉皇上的圣旨抓人吗?原来是东厂搞的鬼!”

兵士还来不及回答,群众都高叫起来:“原来是东厂来的奸贼!”大伙一面叫,一面向毛毛一鹭和兵士冲过去,声音像山崩地裂一样。这些平日仗势欺人的兵士吓得东奔西窜,想逃出群众的包围。愤怒的群众赶上去,把他们揪住,劈头盖脑地痛打。一个兵士被击中了心窝,倒在地上滚了滚,就断了气。其余的兵士也被打得头破血流,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市民们痛打了兵士,一不做,二不休,要找毛一鹭算账。毛一鹭还算乖巧,早钻出轿子,趁人群乱轰轰的时候,脱了官服,从一条小巷里溜出去,正见到前面有一个粪坑,也顾不得体面,钻到臭气熏天的粪坑角落里。直到市民群众散去,随从们才从粪坑边把吓昏了的巡抚拖了出来。

东厂特务逃回去后,立刻向魏忠贤哭诉。魏忠贤哪肯罢休,命令毛一鹭派兵到苏州镇压。他们把那天带领市民x动的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五人抓进监牢,加上一个煽动叛乱的罪名,把他们定了死罪。

当五个人被押到刑场就义的时候,他们神色自若,还指着魏忠贤、毛一鹭的名字大骂哩!

他们牺牲之后,当地人民出了钱,从刽子手那里领回尸体,把他们安葬在虎丘东边的山塘上。后来,还立了墓碑,碑上写着“五人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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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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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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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中国历史典故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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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看过不少历史典故,其中一个我最喜欢,印象最深刻的典故就是《曹冲称象》。

曹冲很小的时候就善于观察,人人都很喜欢他。有一天,孙权给曹操送来了一头巨象。曹操见那头巨象身强体壮,四肢粗壮,十分罕见。为了想知道这头巨象的重量,曹操特地聚集了众大臣一起来商议,大臣们纷纷各抒己见,有的说:“拿个称来称一下。”有的就说:“这要造个多大的称,还是把它宰了切成块儿称吧”。当大家都在绞尽脑汁,争执不下的时候,曹冲走了过来。他弯腰低头靠近曹操的耳朵,轻声细语地说了一通。只见曹操听了点头称是,连连叫好。

曹操按照曹冲说的方法,叫家丁们准备好一条船,把巨象带到了河边,赶上船,当船下沉稳定后在船舷齐水面的地方划上一条线。然后宰把巨象赶下船,再往船上装石头,直到船下沉到那条线的位置才停止,最后用称称出船上石头的重量,这样巨象的重量就测算出来了。

曹冲的这个办法不仅不用宰大象,而且还很轻松的量出它的体重。这个办法“啧啧”让大家称赞,众人们立刻竖起大拇指直夸曹冲的聪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典故,它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冷静地分析,多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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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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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米养亲,是一个成语典故,选自《二十四孝》,讲述了一个子路为了赡养父母双亲,常常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背回米来,尽到自己的孝心的故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孔子家语·致思》。

【释义】借米以赡养父母,形容人非常孝顺。

【历史典故】

子路,春秋末年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要求了吗?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楚王非常敬佩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石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子路常常怀念双亲,感叹说:“真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孔子赞扬他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成长心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皋鱼在父母死后发出的叹息。这与子路的心态不谋而合。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然而,今天的很多孩子缺乏尊重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尊重的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学生?长大后,他怎么能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怎么能担负起家庭和社会的重任?“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子路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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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南郡杀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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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晋朝的时候,社会上盛行斗鹅。

当时,有一个叫桓南郡的小孩子,他那时年纪不大,不太懂事,却也参与到了这一活动当中来。

他养了一只鹅,平时经常和他家里的叔伯兄弟们斗。但是,每一次都鹅,桓南郡的那只鹅总是输给别人,很少获胜。

桓南郡心里便忿忿不平,很不甘心。他要想一个办法报复一下。

这天晚上,他拿了一把尖刀,悄悄地摸到鹅栏,将叔伯兄弟们养的鹅全部都杀掉了,然后,就溜回了自己的房间。

天才蒙蒙亮,一个家人去喂鹅,发现鹅全部都被杀死了,就大叫起来:

"家里出了妖怪了,妖怪把鹅全部都给杀死了!”

有人把鹅全部被杀死的情况告诉了桓南郡的父亲,他的父亲说道:

“胡说!不会有什么妖怪,大概是因为南郡因为自己斗鹅失败了,一气之下,就把所有的鹅都杀了。”

于是,他派人把南郡叫过来一问,桓南郡不得不承认了是这样的。

父亲告诫桓南郡说:“斗鹅,只不过是一种大家之间的小消遣罢了,输赢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你失败了,说明你养的鹅比较恶劣,没有别人的好。你应该选择优良的品种,精心驯养,用光明正大的手段去谋求以后的胜利。怎么可以暗中把别人的鹅全部都杀掉呢?在这种小事上面就采用这样不光明正大的卑劣手段,是玷污一个人的品格的。你以后千万千万不可以再这样啊!”

桓南郡默默地点了点头,把父亲的话牢牢地记在了自己的心上,也深深地记得了这个教训。

后来,他注意改正,努力鞭策自己,终于成为了一个很有名望和道德修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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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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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无疑是一个煽情催泪的故事:赵家遭遇奸臣灭门,孤儿侥幸死里逃生,八位义士前仆后继,血海深仇终得昭雪。

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赵氏孤儿:感天动地的历史真相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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