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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的阅读题通用20篇

导语:雪,盖满了屋顶,马路,压断了树枝,隐没了种种物体的外表,阻塞了道路与交通,漫天飞舞的雪片,使天地溶成了白色的一体。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雪的阅读题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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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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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小时候,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听完一个还想再听一个。我很佩服故事里的主人公,他们有的很勇敢,有的很聪明。

有时候,妈妈没空给我讲,我就想:等我上学了,我要读好多好多的书。上了一年级,我学会了拼音和一些汉字,我自己能读故事书了,我非常高兴。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我看书的时候,常常被故事里的情节吸引住了,而忘记了吃饭。我喜欢善良的灰姑娘,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更喜欢聪明的司马光,觉得坐井观天的青蛙非常可笑我觉得读书真好,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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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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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名为《羊脂球》的短篇小说,他的作者是世界的著名文学家莫泊桑。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描写人间事态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风俗画家的才能。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都有独到之处。文字简洁、质朴,却又犀利准确。

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何尝没有这种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反脸不认人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漏出难得的笑脸。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肮脏的思想。羊脂球的身份虽然卑微,但却有着坚定的爱国信念以及善良的心。读完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感悟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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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西游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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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们国家的四大名著之一,和西游记齐名的还有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而我最喜欢以及看得最多的其中一个就是西游记了,也许是西游记的影视作品比较多,有着不同版本的大型电视连续剧,还有着许许多多不同版本的动画片和电影番外篇的`缘故吧,感觉我们大家对于西游记的热情可以说的上是情有独钟,而电视上的一些频道也会经常的去播放一些以前的西游记电视连续剧,这样也让我们有机会可以重温一下经典。

西游记里面最经典的一个角色我认为应该是孙悟空,同时孙悟空也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我觉得孙悟空的性格很像很多的小朋友,那种天不怕地不怕,同时又具有非常强的战斗力,这同时也是我们大家所心驰神往的,我们甚至希望我们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和孙悟空一样,拥有着一根能大能小的如意金箍棒,可以拥有神通广大的法力,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杀妖魔,为降妖除魔保护师傅唐僧出上一份力。

而我最不喜欢的一个角色在西游记里就是猪八戒了,虽然说猪八戒的前身是大名鼎鼎的天蓬元帅,但是他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去调戏嫦娥,最后被玉帝给下放到凡间,但是因为意外,曾经威风凌凌的天蓬元帅就这样无端端的变成了一头猪。猪八戒在取经的路上可以说的上是十分的懒惰一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就想到要退缩,一遇到一些小小的困难的时候就想要放弃,一直口中说出来要散伙这些话,真是太让人失望了。

西游记作为我们国家的文学经典,我希望我可以再更多的时间里去体会和领悟西游记给我们大家带来的知识和乐趣,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可以把西游记的剧情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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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景作文家乡的雪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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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望着窗外的,那是2018年的最后一场雪,瞧,地上的雪花覆盖着大地,把大树装扮的越发美丽,还有一些顽皮的小雪花,并没有投入大地妈妈的怀抱,而是在空中翩翩起舞,玩够了,才轻轻地飘落下来。

这些美丽的身影勾起了我的回忆,在我的家乡————湖北,那里也经常下雪,而且下的很大。

有一次我们回到了家乡,那里到处都有小精灵们的身影,拥挤着从空中落下去,所以雪在地上越积越厚,最终我们走起路来也很吃力。伴着小雪花们的是呼啸的北风,但是这寒风并没有阻挡我出去玩的信念,我和姐姐一起去菜地中,帮助妈妈用小铁铲把菜上的雪扒到一旁,让蔬菜可以茁壮成长。

有时候我会和姐姐在菜地旁堆起雪人来,或者打雪仗。不弄到吃午饭是不会回去的,那一次,我和姐姐在雪地上堆雪人,比一下谁的好看。1、2、3开始!我赶紧抓一把雪,轻轻的放在雪地上,然后握住雪慢慢压,将小雪球压结实了,才开始滚,接着我按照同样的方法做了上身,"看上去不错"我喃喃自语道。可当我回到现实,那雪人已经从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变成一个连站也站不起来的人,再回头看看姐姐的雪人,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这时我将雪人拿了起来,一不小心砸到姐姐的雪人,姐姐一生气便把一把雪往我这一扔,幸好。突然,"啪"的一声,我还没有缓过来,便被打到了,一场打雪仗开始了…...

家乡的雪是令人难忘的,要是什么时候这里也可以下一场大雪,那该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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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们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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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社会里,阅读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阅读就像一个百宝箱,人们总能从阅读中获得新知识。在我们小学生眼里,阅读已经是我们一天的生活中必须要做的事。

经过我的一番调查,我发现同学们的家里都有书柜,书柜里挤满了书,有的书甚至装不下了。他们对我说,他们就像陈寿说的那样:“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一天不看书,心里就痒痒,做什么事都有气无力的。是呀,我们班大部分的同学都十分爱阅读,正因为阅读,才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高。看来阅读对我们的帮助还不小呢。

我们班的同学爱看书,老师也爱看书。每天早读,老师都陪我们一起读书,有时候下课了,老师还不知道呢。每当第二节下课,我们做完广播操,老师给我们十分钟的阅读时间,老师也就拿起书津津有味看起来。我们的班主任时刻影响着我们,我们以他为模范,渐渐养成了看书的好习惯。老师对我们爱阅读的行为呀,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就准备买一个书柜,再让同学们把自己最喜欢看的书籍捐出来,放在书柜里,供全班同学阅读。这样,那些不爱阅读的同学,也被阅读的魅力所牵引了,就慢慢爱上了阅读。

阅读已经进入了我们的心里,就让阅读一直伴随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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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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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如果没有它,就像鸟儿没有翅膀不能自由翱翔。所以孙中山说过:“我一天不读书便不能生活?”就是这个道理。

空闲时,我最爱看书了。每当一翻开书,整个大脑都在的海洋里了。在书海里慢慢领略书的奥秘,和苏轼一起陶醉在望湖楼;和大画家齐白石一起观察虾的一举一动;和李白一起送行汪伦……各种各样的书籍让我爱不释手有时候入迷了,就会废寝忘食,也就胡乱扒拉几口饭。阅读增长了我的知识。虽然读书友谊身心,但是可不是白读的——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运用,这才叫读书。否则要变成“假读书”了!写作时都派上用场了,真是腹藏诗书气自华!

记得有一次,一下英语好的我,竟然破天荒考了89分!我很失望,因为差一分就难,爬上来了。可惜还是掉下来了。一分可以上好几名呀!回到家,随手拿起一本书,垂头丧气地看着。谁知,一看便痴迷了,犹如背书团团围绕着,和书作伴,打开心灵的钥匙。书像一位美丽的天使,安慰、抚媚我的心灵,使我陶醉在其中。没想到!书也有成为自我的力量!我已经将它作为我唯一的“知己”了。原来伤心和困难都是拦路虎,我们像武松一样,将它打倒了,战胜的却是自己!阅读使我快乐,它像一把钥匙,叩开我们心灵的大门;它像一盏灯,照亮我们所有的道路……

人活在世上都得读书,因为它不仅能开阔知识面,还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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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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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一个人,静度闲暇。

最初我是并不喜欢阅读的,总是笑着闹着,奔过撒满阳光的田野、充满欢笑的操场和繁华热闹的街市。

后来逐渐喜欢上了童话,梦游在爱丽丝的仙境,玩耍在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小屋,幻想着得到一张睡美人的床。

再大点便喜欢看微型的杂志,小说,看一个个唯美的故事,感受着一次次的悲欢离合。

尽管现在我所能拥有的闲暇时间并不多,但我依旧热爱阅读,并尽我所能的去阅读。

于是,每个周末,节假日,或是生机盎然的清晨,或是暖暖的正午,又或是清静的黄昏,都习惯性地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一个人。任微风轻轻的拂过发丝,在书页间调皮的舞蹈,任风来也随风去。

捧着奶茶,手心能感受到它暖暖的温度,抿上一小口,它的香甜在味蕾中回荡。偶有细碎的阳光,透过叶隙,洒在心上,恬静的,唯美的,编织着一个个美丽的梦。就是这优美的舞蹈,暖暖的奶茶,斑驳的树影,跳跃的阳光,还有那幽幽芳草,让我似乎留住了这绚烂的青春年华。

也许,不同的人对于阅读的滋味,各有感受,有人说:“书是一把钥匙,它开启了智慧的大门,令我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或许是吧,一本书,总能把我们引进一个新的世界,而我也能从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但这并不是我最初阅读的理由,最初我没有太多复杂的想法,只是单纯的,因为喜欢。喜欢那阅读所带给我的,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的,却偏偏温暖恬静的滋味,这滋味引发我无限遐思,伴我走过花样年华。

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享受着阅读中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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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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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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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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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这样一个仅有的、宝贵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呢?与孩子最亲近、相处最多的是父母,我们会给与他们什么样的童年呢?王璐的《蹲下来和孩子交流》一下子就吸引了身为母亲的我。

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父母心中所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这种情感就是父爱和母爱,父母是孩子心中最仁慈的法官、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父母的爱如火焰照耀并温暖着孩子们的心灵,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父母之爱如此之伟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发现很多孩子对父母之爱往往不以为然,甚至常常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抱以“敌视”态度,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答案就在于父母没有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他们的爱,没能同孩子进行正确有效的沟通。

那么:父母应该如何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正确地去爱孩子呢?这无疑是让很多为父母者头痛的话题。孩子淘气不听话,不爱学习,不懂礼貌,性格害羞,爱撒谎,屡教不改······如此种种,让父母难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无名火起就对孩子动辄以打骂,或者变相的体罚,经过这样一翻“教育”,自以为孩子能悔过自新,却成想适得其反,孩子愈加的反判,甚至对你阴奉阳违,以至造成大错,

这样的父母这“爱”无疑是失败的,那么如何才算是正确的教育之法?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呢?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这一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最应该做到的有以下几点之一:一、要放下权威的架子,蹲下身子平等地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的权利。二、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适当时放弃那双充满“爱”的手,让孩子健康自由的成长。三、父母要以身作则,要知道单纯的“言传”往往很难让子女发自内心地完全地接受你的教育,只有父母做出了榜样,孩子才能真正的信服。四、要能疏导孩子的情绪,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积极耐心地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五、教会孩子沟通的本领,让孩子主动说话并能正确的表达。

这其中,教会孩子自信是最为关键也是首要的一步。六、常识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赏识只要掌握了尺度和方法,那就是最能激发孩子潜能,最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教育方法。七、掌握批语和惩罚的方法,批语和惩罚固然不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但如果用得好,也是非常具有效果的。八、给孩子一个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充分体会你的爱,这是家庭教育最为根本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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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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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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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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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你可能会想“绿山墙”是一堵墙,那面墙后面住着一个人,她,叫安妮,他也许很贫穷,也许被人抛弃,也许她一个人生活着。也许跟另一个家庭生活着。也许讲述的是漂亮的安妮一帆风顺、幸福的一生,也许是相貌丑陋的安妮跌跌撞撞,坎坷,还又酸甜苦辣的一生。她最后也许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也许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

这本书是蒙哥马利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蒙哥马利是否和安妮有同样的经历?安妮是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出身不久,父母双亡,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六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被送到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这个农庄的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她。安妮天性开朗,她的天真和爱幻想使她闹出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因为要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她只好放弃学业,留在家乡当小学教师的故事。

安妮活泼可爱,调皮善良,是一个充满之后的小女孩。安妮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但她想象出来的东西却都非常美,她的心灵更是极其的美。真正的美不是看外表,外貌的美不代表人善良,但安妮是一个非常善良,单纯,天真浪漫的人。虽然她的想象力让她惹出的事也不少,但对于她这个从小缺爱的孩子来说想象会让她的生活更有趣,她可以想象出别人有而她却没有的东西,以此来安慰自己,他对生活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对她十分敬佩。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有吃的有穿的还有父母的宠爱,从来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得到想要东西。而安妮那样的生活她还能过得如此有滋有味,我们不更应该向她学习,热爱生活,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安妮一样,遇到了挫折要自己爬起来,经历了风雨以后才会变得更强大......

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多发挥想象力,这样会发现身边不同的风景,还会给生活增添一些情趣,再伤心难过的时候想象一些美好的事情,会让心情好点。

不知不觉,我就这样看完了这本书,合上书,闭上眼睛。哇!绿山墙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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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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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

其实,我认为情节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前70回是以宋江、晁盖为首,渐渐吸纳江湖四方的豪杰上梁山。在这些好汉中,有自愿上山的,有的是被贪官污吏逼得无处可走的地步才上山的,还有的是受到感召而上山的。但不论如何,这些人聚集梁山的目的是替天行道,反抗当时那朽败的政治。在这一时,那些梁山的英雄们也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杀得贪官污吏心惊胆战,令人大呼痛快。而作者也有意借此发泄他对当时社会朽败政权的不满。后50回描述的是梁山好汉们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为国家效力的过程。他们北征辽国,剿灭虎田、王庆,众头领尽皆无损,威枕四方;南讨方腊一役,却使梁山英雄们损兵折将、七损八伤其生存者并未因此而获得合理、应得的回报,反遭奸臣迫害,梁山好汉们几乎没有一个善终,表现出了忠心报国的无奈。

所以说《水浒传》也同时反映出了北宋的政治和社会的朽败、混乱。因此在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官员贿赂和压迫百姓的事实,表现出了当时百姓的有苦无处伸张的现象。而宋江等人和当朝政府官员对抗,替百姓出怨气,就又表现出了此书的又一个中心思想:揭竿而起——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此外,书中的主要任务有一百多个,他们的性情也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特性,语言、举止都和其身份、地位紧密配合。而读者们更可以从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深刻地感受到他们的独特个性。

虽然水浒中的人物大多都较粗鲁,但作者写人的粗鲁更是使人称奇:如鲁达的粗鲁是性急,不容得半点怠慢、史进的粗鲁是任性、李逵粗鲁是蛮横、阮小二的粗鲁是悲愤无说处,而焦挺的粗鲁是本身的气质不好……在这本书上还至少出现了十一二个个性鲜明的形象,这些形象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书中的人物在这“替天行道”的旗帜下,好似作者也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的人民的反抗、复仇行为。比如说:武松为兄长伸冤,却告状无门,于是他拔刃血仇,最后被张都监陷害陷害后,血涧鸳鸯楼;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逼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索回他们射沙的一只老虎,被毛太公送入死牢,从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可以说,人民的反抗和复仇权力,在《水浒传》中得到了有力的伸张。

梁山好汉是传奇式的理想化人物,他们或勇武过人,或智谋超群,或身具异能,而做事光明磊落、敢做敢当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因为《水浒传》中的这些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读者来说是吸引人的,所以《水浒传》才这样广受读者们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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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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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昆虫记》,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科学、自然向来都是严谨、枯燥的,但法布尔竟将它们写的如散文一般,文笔优美,令我爱不释手,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难怪法布尔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侯选人啊!

读着《昆虫记》,我不禁疑惑:这还是我讨厌的,不断嚣张鸣叫、丑陋的昆虫吗?我感觉他笔下的昆虫并不是那么讨厌甚至还有几分可爱,昆虫们似乎都是他的宠物,语言之生动诙谐,让我身临其境。我必须要重新面对这些我原来厌恶的小生灵们,他们的生活也教给我们许多道理,他们也是人类之师:蚂蚁的辛勤劳作告诉了我们要团结一致;石蚕幼虫的小鞘告诉我们要善于利用身边的一切来保护自己。

法布尔出生于一个穷苦的家庭,本来连饭都吃不饱,父母都不喜欢昆虫,也反对他研究这些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布尔依旧乐此不疲的观察着他的小宝贝们。究竟是什么,让法布尔为这些小虫子奉献了他的一生一世,呕心沥血的观察、写作呢?我读完《昆虫记》和作者简介终于找到,是法布尔对昆虫的兴趣,使得他对昆虫十分痴迷,也正是兴趣,使得他成为一代昆虫学家。

我们也应该向法布尔一样,多多培养自己的兴趣,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兴趣是的老师,有了兴趣,我们才会乐此不疲地研究,对学习充满了动力,效率也会提高很多。也只有兴趣,才能使我们获得启发和激励,百折不回的顽强奋斗精神。你去喜欢它,你才会去做好它!从法布尔身上,我们发现:兴趣是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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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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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是由老舍所著。他的代表作还有《家》、《春》、《秋》和《金粉世家》等重要作品,十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人民与社会当时的生活状态。

老舍开门见山解释“骆驼祥子”,便提到了车夫“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血汗滴在马路上”,这已经十分惨烈了,前面再配上一句“他们渐渐知道自己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点明了他们早有先见之明,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这条死亡之路,是因为他们无从生计,才咬咬牙,狠下心来干这行的。这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见当时的老百姓的生活十分穷苦难过与艰辛。

祥子是挺神气的,高等车夫呐!而祥子在挣钱买车时可是历尽了磨难!做车夫难,做自由的车夫更难,想凭着菲薄的收入买车更是难上加难!但单凭着祥子的节省,虎妞的帮助与他那股倔强的干劲就买上了一部物有所值,七八成新的私车。而他因大胆地试着闯了一次正在捉车捉人的禁区,便被一齐擒了过去。祥子自然是要思念他的车了,那可是他花了多少血汗省下来、挣回来的呀!

祥子还是带着信手拈来的骆驼逃去了。但他之后的日子还是那么的艰辛,甚至比拉车时更痛苦。嫁给了虎妞却还要忍受着刘四爷的压迫:钱还扣在那儿呢!不过,经虎妞赞助后,又买了一辆。但在虎妞去世时,为了出棺材钱又把车买了,正如文中所说“钱就像流水一般”。是的,车能卖几个钱。在那之后,祥子就拖着把仍硬朗的老骨头去给人送殡送葬。他甚至已经迷茫了,没有了思想似的。整日无所事事地捡着烟头抽。他似乎是一条死鱼,只有鼻翼在翕动着,只是仍然是那么脆弱罢了。

真的,不知何时他会把这一切都埋掉,包括他这个社会病胎中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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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雪的写景的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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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下了20__年的第一场

前几天,天气暖和得很,我们还没有感觉到冬天来了。可是昨天上午,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天空灰蒙蒙,阴沉沉的,刮着风。下午风渐渐小了,接着下起了雨。我想都11月份了还下雨,真奇怪。可是雨还越下越大,最后下起了倾盆大雨。夜晚雨慢慢小了,我也像雨一样白天活泼,晚上休息。

第二天,因为是星期天,所以我早上很迟起来,我突然听见扫把扫地的声音,我想昨天下雨,今天路上很湿还要扫院子吗?真奇怪。我睁开眼睛往外看,啊!白茫茫的一片,我不由地唱起了刀郎的名歌:“20__年的第一场雪,是来自北庭镇……”

为了能及早领略到壮观的雪景,我衣服还没穿好,手套还没戴好,就往出走。嗬,好一个粉壮玉砌的世界!地上像铺了一张柔软的白色地毯,一幢幢房屋像一个巨大的冰箱。天地一色苍苍茫茫。近处,一棵棵树的枝条上都挑上了一串雪花,真是“忽如一夜冬雪来,千树万树白茫茫”啊。

我被这银装素裹的景色陶醉了。此时此刻,寒冷仿佛飞到了九霄云外。我怀着惊喜而迫切的心情,在覆满白雪的大地上踏下了第一个深深的脚印,地上的雪那么松软,那么纯洁!

啊!雪花你像天使的翅膀一样洁白,像婴儿的心灵一样纯净。你铺天盖地而来,无私地覆盖万物,你悄无声息地孕育着白色的冬天!你纯净,你无私,你厌恶一切肮脏。纯净,洁白的雪花啊,我衷心的赞美你!

我不禁默默地沉思,做人不也应该这样吗?像雪一样纯净如雪一样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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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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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

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浸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堕落,成为了一个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于是对自己以前的生活产生了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最终,他向玛斯洛娃忏悔,并求得她的原谅。玛斯洛娃也在涅赫留朵夫的感召下,改正了多年养成的恶习,她那颗被苦难折磨得麻木的心开始复苏了。她明白了,生活的本质在于宽恕。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并且改正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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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江南的雪作文

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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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雨软如丝,淅淅沥沥的雨丝温柔得像蚕丝一般润滑,落在水里,飞到头上,都是那样小心翼翼地无声无息。东风夹着阵阵春寒在空气里肆虐,让人冷不防打上半个寒颤。悄悄走进向往已久的梅林,探访那神秘面纱后羞涩而冷傲的冰魂。

满园春色犹未见,惟有暗香扑鼻来。层层廊栏走尽,方见“梅园”二字。梅花的倩影还未见到,风里早有阵阵醉人的花香直扑过来。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上一口,似乎觉得正个人都飞了起来。在见到梅花的那一刻才发觉,古人写了那么多刻画梅花的诗词,我又写了那么多关于梅花的诗,直到自己站在梅花面前的时候,才发现,她的神韵,她的气质,是用任何文字都描绘不出来的。

走进园子的时候,发现腊梅已经谢了,一树树黄色的腊梅上挂满了枯萎的花朵,已被雨水浸得透湿,只有枝头,还留有淡淡余香。腊梅不比红梅艳,却比红梅香更远。所有的梅花中,腊梅是最香的,也是香味飘得最远的。即使是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焉能与其相比呢。岁末的时候,百花寂寥,只有腊梅偷偷绽放,不争春色不争时,默默地散发全身的香味,静静地迎春天的到来。

在腊梅,渐渐逝去的余香,红梅,绿梅,白梅也悄悄绽放,走在湖边,置身于梅花的世界里,渐渐平息了心头的激动与兴奋,只有陶醉与感动,早春依然寒意侵人,江南的早春似乎比冬天更冷。在寒风里,人都不勉微微颤抖。而放眼望去,一树一树的梅花却开得那么欢,在这个世界里,我似乎听到了她们的欢笑声。

红梅是最多的,也是开得最闹的,全然不顾寒雨的侵袭,梅花不与东君管,东风还在进行着催醒万物的工作的时候,红梅早已笑立在这个寒冷的春冬时节。踏着淅沥的雨声,听着梅花是呓语,似乎走进了传说中的蓬莱岛。曲径通幽,处处闪烁着神秘,,却又总是柳暗花明,在每一个转弯的地方,红梅会突然迎上来,带着灿烂的笑容。那阵阵幽香,又如同从远古飘来的古乐曲,一声一声的弦响,在我心头缓缓拨动。雾纱笼树,远远望去,那笼罩在雾里的红梅,就像刚刚妆扮好的新娘,浅浅的羞涩中却又带着一种自豪。她在笑,是的,她笑了,我听到她在唱:老树浑台,横枝末叶,青春肯误芳约,背阴来返冰魂,凌梢已含红萼,佳人寒怯,谁惊起,晓来梳掠,是月斜,窗外栖禽,霜冷竹间幽鹤。云淡淡,粉痕渐薄。风细细,冷香又落,扣门喜伴金樽,倚阑怕听画角。依依梦里,见半面,浅窥珠铂。问甚时,重写红笺,去访旧时乐隔。不醉酒,却被深深地醉在这梅花的世界里。

在漫山遍野的梅花里,白梅如星星般点缀在其中。一树一树的白梅开得并不比红梅逊色,洁白如玉的白梅更为高洁,让人不敢轻易去碰它。满树散发出来的是一种高贵的气质,在这种气质的笼罩下,站在她面前,认真只有举步高瞻,却不赶冒然前行。正棵树,在这种光辉的照耀下,她身边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绿梅是最为羞涩的。在红梅的笑声里,绿梅才浅浅地绽出她的芳萼,似乎还在偷窥着这个世界。满树只开了那么两三朵,开得那么勉强,如同刚从深闺里出来的小姐,羞而娇。迎着寒风细雨,花瓣上还挂着晶莹剔透的小水珠。梨花带雨羞含泪,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让人无法不心疼,无法不去怜香惜玉。然而,绿梅虽然看上去那么羞答答,而骨子里却与红梅白梅一样,有着一种坚强的傲气,在春寒里绽放着另一直光芒。

当桃花,杏花还在沉睡中的时候,梅花已经笑着把春天迎来了。梅花迎春,桃花闹春。当百花把整个春天闹腾起来的时候,梅花却早已悄悄隐去。鸟雀蜂蝶在花间起舞的时候,它们又何曾知道,更香更美的花早已离它们而去。静静地走在梅林小径上,心里更对陪自己漫步梅林的人充满感激。曾在《问梅》中写道:“欲问疏枝因底瘦,心同红豆也相思?”梅花是那样的矜持与冷傲,她又怎么会告诉别人她在思念着谁呢。我问梅花人笑痴啊。离开了尘世的繁华,或者才能够找人生的真谛。可是,人生又几世才能够修得到梅花呢?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尽头,从另一个大门出来,当大门在身后轻轻关闭,才发现,又回到了这个尘世中来。刚才走的路,却如同做了一场梦。久久难以回过神来。我知道,我的心已经留在了那个梅花的世界里。下一世,如果真的有下一世的话,我决定,一定要做寒梅,那怕只是一朵小小的梅花,过一个寒冬,我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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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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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美国大百科全书》认为它是“一部具有丰富资料和光辉思想的神话小说”。

这本书前七回主要介绍了小说中心人物孙悟空的出世、求道、闹龙宫、搅冥府、闹天宫,直至其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为中心故事的展开埋下伏笔;八至十二回写小说中另一重要人物唐僧的身世,兼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太宗入冥,玄奘奉诏取经,交代取经缘起,在结构上与前七回并列,同为展开中心故事做准备;十三至一百回是西天取经正文,中心故事之所在,其间包括41个具有相对独立的中短篇故事,主要写取经途中的各种矛盾斗争,包括取经人和妖魔之间的斗争,取经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斗争,以及取经人内部的矛盾斗争,在结构上以取经人物的活动为中心,依次展开又互相照应,离奇曲折,悬念不断,至经历八十一难,矛盾最后解决,斗争最后胜利,取经理想实现。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用法力压在五行山下,幸天灾满足,归于释教;并且他隐恶扬善,在途中炼魔降怪有功,善始善终,成为了斗战胜佛。而猪八戒原先是天河水神,天蓬元帅。因为他在蟠桃会上酗酒戏了嫦娥,被贬下界投胎,身如畜类。幸亏他在路上保护圣僧,却又有顽心,色情未泯。因为他挑担有功,做净坛使者。沙悟净本是卷帘大将,先因蟠桃会上打碎玻璃盏,贬他下界,落于流沙河,伤生吃人造孽,幸皈佛教,诚敬迦持,保护圣僧,登山牵马有功,为金身罗汉。

觉得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值得我学习。孙悟空本领高强、正直勇敢,对师傅也十分忠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害怕危险;唐僧坚持不懈,意志坚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放下;猪八戒虽有些懒,可为人十分忠厚老实,我要向他学习,诚实守信;沙僧话虽不多,但却吃苦耐劳,不喊一声“累”,我要向他学习,肯吃苦,不怕累,更加勤奋。

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坚持不懈,值得我学习。一路上,他们翻过了多少山,走过了多少片树林,打败了多少妖精,这是多么艰难的一路啊!可他们却没有放下的念头,从来都没有过,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吗?想到这儿,我不禁低下了头,他们那么困难,都挺过去了,还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呢?我遇到的困难与之相比,不是显得太渺小了吗?

一本好书,能够影响人的一生,《西游记》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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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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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也读过很多书,比如《不放手的构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三十六计》、《三百六十五夜国学》等。我通过读书,提高了智力,学到了知识,陶冶了情操。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悄悄地躺在被窝里读《城南旧事》,读得津津有味,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泪荡如珠,一会儿又苦思冥想……。就这样读着,读着……一转眼已经到了深夜。突然间耳畔响起了妈妈的叫声:“还不睡?明天不上学啦?”。我这才“清醒”过来,赶紧放下书,很快进入了睡梦中。

这次深夜读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多读对自己有益的好书,就能提高个人素质,读书会让人出口成章、见多识广、博古通今,但读书也不能太废寝忘食,不然就会损害身体。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幸福和智慧。书,像一位高尚的老师,与她“对话”时,我感到很快乐,也很舒服;书,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母亲,与她“对话”时,我感到失败后的挫折感消失了,难题解决了。书让我会学习了,书让我爱学习了,书也让我进步了……。

既然读书对我们很有用,那我们热爱读书吧,用大量的时间去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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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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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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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海明威《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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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最喜爱的书,我也不例外。正所谓“一百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同样,抱着不同的心态去看同一本书,也会看出不同的哲理。

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渔夫,一条普通的大鱼,在这平凡的海洋上发生看似平凡并不平凡的故事……

或许,没有了大海,那可能就没有了这篇不平凡的故事。正是因为有了大海,才让这位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鱼,他在海上搏斗了三天三夜,才把它杀死了,但是,途中遇到了鲨鱼的袭击,那条大鱼成为了一个没有躯体的骨架,一堆毫无意义的骨架。

所有的人和物在书中都是无义的,只有精神是有形的,可以隐藏在人的内心里一动不动,也可以一触即发。

回想起书中老人说到:“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意思是一个人的肉体即使被打败了,但是人的精神却不能败。没有一个人,一出生就会走路,要通过不断的锻炼,在锻炼中不断摔倒但又站起来,而且只有经过摔倒的人才能会真正的走路,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就要看那一个人面对失败的态度。

有些人因为害怕自己会失败而不敢追求成功,那其实是“懦夫”的行为。他们长期生活在所谓的“失败”的阴影之中,有的还给这阴影给吞噬。但是我相信每一个人希望成功的人,都不想希望自己是“懦夫”,那就应该变成强者,因为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没有中间人给你选择。作为强者,就不应该消极的面对失败,而应积极以对,即使被打倒,也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目标,走向堕落的世界。强者在失败之中,都会得到成长。越国曾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被俘。但他没有放弃自己,每天吃饭、睡觉前都要一尝苦胆的滋味,最后越国终于打败了吴国。如果越王受不了这样的失败的话,会有这样的结局吗?《老人与海》中的主人翁——渔夫,圣地亚哥,在八十四天里,没有打到鱼,但他没有放弃,他还坚持不懈的在第八十五天里打到了鱼,虽然最终得到的只是一副鱼骨架,但是却让这位强者成长了,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如今的青少年,每当遇见学习或生活上的“失败”,就毫不犹豫地放弃学业,放弃自我,甚至最终放弃生命。他们缺少的不就是像越王和圣地亚哥一样的精神吗?其实,生命中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只要我们在精神上立于不败之地,勇于面对失败,那我们就可以无坚不摧,无所不能。请记住,精神上的强者永远是无敌的。这就是《老人与海》让我喜爱它的原因,希望你也喜欢,当你认真品读这本书,你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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