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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事的作文的读书笔记(汇编20篇)

古人读书有“三味”之说,“读经味如稻粱;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百家,味如醯醢”。我无法感悟到如此精深,但也痴书切切,非同寻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事的作文的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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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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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的是《老人与海》,这是一部小说,是无障碍导读版。它的作者是欧内斯特。米勤。海明威。

读了《老人与海》让我知道了要耐心才能做好事情。老人每天都出去耐心打鱼,这是为了打到鱼能够养家糊口。好心人知道老人的辛苦,便送给了他很多东西。这样,全家人就能生活下去了。

老人对鱼很熟悉,儿子很喜欢老人的鱼,老人也喜欢自己的鱼。老人必须去打鱼。老人每天独自划着小船去捕鱼,前四十天里还有一个人和他一起捕,但一条都没有收获。他没有灰心,终于在八十天左右,就捕到了一条很好很好的鱼。

老人喜欢飞鱼。他们喜欢吃鱼,老人很爱儿子,儿子也爱老人很多种鱼的名字。老人和鲨鱼进行了五次战斗,鲨鱼吃光了老人所有的战利品。有一个人说:“老人杀死那条登多索鲨。”鲨鱼大概每次来袭击,老人都可以打准他们。战斗开始时,老人知道任何努力都是白费的。所以,老人就更加努力的捕鱼了。他是古巴圣地亚哥的老渔夫。

老人不打鱼,家就更没法支撑了。所以老人还是出海打鱼……

我敬佩老人的坚持,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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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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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降魔除妖终于去西天取得了真经。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要数孙悟空了!悟空很调皮,但它本领高超,身怀绝艺,这一路上,它不管妖精有多么的狡猾,它都一一把它们打败。那胖嘟嘟的猪八戒呢?它一出场就让我兴奋,它是悟空的好帮手,如果《西游记》里没有猪八戒,那《西游记》就不好玩了。因为猪八戒是师徒四人当中最搞笑的角色。沙和尚总是做一些平凡的小事,忠诚、老实的挑着担保护着唐僧,从不临阵脱逃。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路上不管遇到多少磨难从不言弃,最终取得真经。

在《西游记》里有两个我最喜欢的故事。一个是三打白骨精,另一个是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主要讲的是,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所以就想方设法去抓唐僧。第一次白骨精伪装成一位孤苦的女人,第二次伪装成一位卖苹果的老婆婆,第三次伪装成寻找妻子的老公公。三次的伪装都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认了出来,最终逃不过要吃金箍棒。但是心软的唐僧误认为悟空兽性大发,不分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于是上演了一场师傅赶徒弟的感人片段。随着悟空被赶走,白骨精不费吹灰之力把唐僧抓获,这时唐僧才知道自己错怪了悟空,后悔莫及呀!就在白骨精等众妖准备召开品尝唐僧肉盛宴时,神通广大的悟空知道了一切。悟空它不顾前嫌,一个跟斗云就飞到了白骨精面前。白骨精哪里是悟空的对手,几个回合就打败了白骨精,救出了唐僧。

三借芭蕉扇的故事也是这么的精彩。当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路过火焰山时,就象在烤炉中,寸步难行,忘却止步!要征服火焰山唯有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如能借扇一用才能顺利通过。可是芭蕉扇那是铁扇公主的宝物,不容易借。为了能赶快去西天取经,悟空还是想着法子去向铁扇公主借扇。可是出师不利,悟空第一次借扇时就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得无影无踪。后来虽然灵吉菩萨给了悟空定风丸,但是铁扇公主见扇不动悟空,就躲在芭蕉洞里不出来。第二次借扇时悟空想了个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小虫子,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铁扇公主的肚子疼得要命,便答应借扇给悟空。哪里知道狡猾的铁扇公主给了一把假扇悟空,悟空在火焰山越扇火越大,最后不但火没有扇灭,还把自己烧得遍体鳞伤。第三次悟空汲取了教训,它从牛魔王下手。首先把自己变成了牛魔王的模样,轻易的就骗取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哪里肯罢休,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打斗。最后悟空在八戒、沙僧和天神的帮助下,把牛魔王降服,用芭蕉扇把火焰山的大火扇灭,师徒四人继续向西取经。

我读了《西游记》后,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从师徒四人身上学到了很多,孙悟空不屈不饶,唐僧助人为乐,沙僧忠诚老实,猪八戒乐观向上。这些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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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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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传奇的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炉火纯青的语言艺术描绘了北宋年间的社会生活画卷。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里面有许多盖世英雄,他们个个武艺超群、计谋卓越、个性鲜明。例:谦恭仁义的宋江、粗中有细的鲁达、勇猛率性的武松、鲁莽胆大的李逵。我特别喜欢里面的武松,他非常厉害,在景阳冈,他赤手空拳就把屡屡伤人的猛虎给打死了。如此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从这些英雄们的身上,我还懂得了男子汉做事要敢作敢当,光明磊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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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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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忙,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下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我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自我从来都不帮大人做一点事,在宽敞明亮的教师却不好好学习,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么大应当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我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我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那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我也想到了自我,在平时我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同学们吵起架来,甚至还大打出手,搞得我们不欢而散。还有在大街上看到了有人在街边上乞求别人给他一点钱,我不仅仅没有献出自我的爱心,还大声的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一点。”这是多么不应当的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21世纪的领导者,让我们一齐保护弱者,让我们献

出一点爱心,让人间充满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像鲁滨逊一样乐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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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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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仅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而,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然而有些人却坚定得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占少数,但他们往

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题记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便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鲁滨逊。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时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

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

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在困难出现时,看着鲁滨逊的经历,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克服困难的熊熊烈火……

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做每一件事时都精益求精。

在书中鲁滨孙还多次提及到“鲁滨孙相信上帝赐予了他的第二次生命”这也许是让鲁宾孙坚持活下来的精神支柱吧。

无论我们碰到多么恶劣的遭遇,都不能灰心。因为你并没有死亡,比起不在人世的,你是多么幸运啊!把握现在,珍惜未来,不去浪费一分一秒,这是我们所能做到的。相信自己,便离成功更进一步!

此书精彩的部分我认为不外乎两点:一是在书的前段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篇幅来介绍鲁滨孙在航海前对于是否要出海、是否不听父母的劝戒,而是听从心灵的指引,这些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作者描述得淋漓尽致;二是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将主人公近三十年的生活生动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的面前,让我们眼前好似真的浮现出一个青年的生命历程。《鲁滨孙漂流记》是让人看了之后都认为最原始、最本我的书籍,不只在于它的剧情精彩,还在于它给我们这些现代人的启示。

我发现它不单单是一本描写历险的书,而是一个生命、一个人生抉择。在我们人生中,会遇到许多人生的交叉口,是通向光明还是黑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做出抉择的。鲁滨孙选择的是航海,一条让他有家不能回,无人陪伴的生活,但在其中他也有收获,学会了生存,得到了友谊,可是代价是浪费近三十年的生活,或许有人认为他不值得,但又有谁能说他这样不幸福呢?人生是一道永远没有答案的难题,所以就要我们在选择人生道路时大胆而又慎重,做出真正的抉择。

我很感谢笛福先生,因为他的这本书为我们今后在人生的抉择上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正如《圣经》上所说“等候上帝,要刚强勇敢,坚定你的意志,等候上帝!”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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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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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孩子。安拉,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在信仰之中。----------------葬礼悼词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资料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她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立刻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构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能够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资料却又交错扭结的感情杯具,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己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透过自己的努力,选取了和他师傅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期望。并有了感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以前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用心、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样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己的姑妈所代替,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感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关于回族,我明白的也很少,只明白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就应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此刻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就应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就应学会的是放下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下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个性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以前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

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好处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

常常出现这种状况,每当人们在看完一部小说后,而置身于故事人物其中,情绪也久久受故事人物的影响,这也许就是作者在用自己的心,或自己的生命去写的缘故吧。他们并不是为了赚别人的眼泪,那也是他们自己的情不自禁。一个好的作家在写作时,并不急于下笔,而是经过想当长地一段“孕育”之后,他们应对文学,有着宗教般的虔诚,写作在他心中就应是神圣的,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做势,也容不得肮脏和居心不良。因为一颗丑恶的心是写不出真善美的好文章的,也不会让人泪流满面的。难道你不是这样认为的吗?

穆斯林的葬礼,埋葬了无尽的爱恋,又给世间生出了多少痴痴的思念?在这一刻,一切都渐成虚幻,只留那淡淡的影,轻轻的声,徘徊飘荡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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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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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是一个从小就爱冒险的人,在他18岁之后的某一天,他瞒着他的父亲,去航海。在一次航海的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浪,只有他才幸存了下来,过着野人般的生活。

他用沉船的桅杆做成了木筏,一次又一次用木筏搬运着所需的生活用品,开始在荒岛生活。

他开始在岛上面种植大麦,还有稻子,自己制作木臼,木杵,筛子等生活用品,加工了面粉,从而烘焙出了粗糙的面包。他还捕捉了野山羊,让它繁殖。他还制作了许多陶器,从而保证了自己的生活。

鲁滨孙独自在岛上生活了17年后的一天,他发现岛边的海岸上都是人骨,还生过火,原来岛的外围有一群野人曾经在这里进行过人肉宴。鲁滨孙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怕有野人会来攻击。后来鲁滨孙救下了一个土人,将他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孙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一次偶然的事,鲁滨孙和“星期五”救下了一位西班牙人还有“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一条英国的船在岛的附件停泊。船上的水手在闹事,把船长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孙带着“星期五”帮船长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等人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坚强有勇气的人,不会放弃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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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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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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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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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词:

引以为傲 余辉 疲惫至极

纱织 杂乱无章 陪嫁

完整无缺 溜达 摇摇晃晃

懒惰 忙忙碌碌 炮仗

惋惜 干涉 光泽 偏僻 金辉

稀疏 坚决 滑稽 开辟

硬邦邦 冷冰冰 水盈盈

天才 关怀 精灵

鼎鼎有名 不可思议 采访

贫穷 有名 荣幸 昂

切换 祈求 催问 纱网

平平安安 排水 大开眼界

好句:

米太太家的客厅里充满了阳光,它把米加放在窗口,让温柔的阳光隔着纱质的窗帘照在他脸上。

月亮总是很圆,有时候还会躲进云里;云总是很轻,有时候还会遮住月亮。

太阳照在水面上,放出很耀眼的光芒,小鼹鼠们棕色发亮的毛上挂着水珠,在阳光下面显得格外漂亮。

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王一梅写的《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令人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米加,米加是黑色得,有着尖尖的鼻子,眼睛亮亮的,很瘦小。

这本书讲的是:鼹鼠米加出生后,在美丽偏僻的月亮河旁,搬来了鼹鼠尼先生一家,他们的皮毛是灰色的,小鼹鼠尼里负责全家的洗衣任务,有一天,米加和尼里遇见了,两人便成了朋友。米加觉得它太累了,便想制作洗衣机给尼里。

因为洗衣机的材料不够,所以米加拿上尼里送他的月亮石去了城是里赚钱,遇到了魔法师咕哩咕,米加跟他一起学魔法,一起演出赚钱。有一次,咕哩咕不小心把他变成了一只乌鸦,米加开始了乌鸦的生活,他和乌鸦们一起挖地洞预防老鹰铁嘴。咕哩咕来到了黑森林,终于找到了魔法书,把自己变到了米加住的乌鸦坡,寻找米加,把老鹰铁嘴变成小鸡。最后米加变回了月亮河,造出了洗衣机并送给了鼹鼠尼里。

我们要学习米加一样有一个坚持不懈的心,有爱和宽容,勇敢地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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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陶宣凯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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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小说《格列佛游记》,它以清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妙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杂乱的社会。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格列佛的惊险。

当然,其中肯定有一波三折的情节,是我感觉心惊肉跳,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巨人国所经历的故事。

曾在生机勃勃的巨人岛上,那里生活着比我们人高几倍的巨人。主人公留在了岛上,被一个农夫发现了,就把他带回家。巨人们从没有见过这种生物,所以很好奇。巨人想:“如果让这个小东西去街上表演,那肯定能挣不少钱。”而经过几天的折磨 ,主人公瘦的就像一个骨头,巨人以为他要死了,就把他送进王宫。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起我进了王宫会怎么样。因为进了王宫,别人肯定会给你贵宾式的服务。

这部游记所表现出的,是一种与我脑海里完全不同的世界,虽然主人公在大人国过得很好,但这并不是自己的家园。而这部游记就是写那浑浊,无情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社会在千变万化,科技的技术在一步步地提升,从古老的马车到现在的汽车,从古老的渔船到现在的军舰,我们要共同努力,为世界创造美好的未来,让科技更大量地在我们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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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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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咳咳,一听便是很有深度的作者。

文章一开头以一只类似于鲸鱼的“怪兽”为开头,使得坐船的人群人心惶惶。然而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却不惧危险。要将谜底揭开,忠心的仆人康塞尔也一直伴随左右。后来船还是被撞翻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被一位不明国籍的尼摩船长所救,在船上,教授先生完成了他的研究,并增长了学识,还认识了一位擅长捕鱼的加拿大人。后来阿龙纳斯先生,康塞尔和加拿大人,决定逃出这艘船——鹦鹉螺号,谁知遭遇险境,还好三人成功逃出。

对于文中的人物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尼摩船长。他和他的船员都充满着神秘的气息。文章到最后还是没有交代尼摩船长来自哪一个国家,为什么对军舰有着如此深的仇恨。宁可自我毁亡。但是文尾对于尼摩船长看着那照片的表情,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位表面冷酷无情,无血无肉的冷酷船长,在深深的心底还是有着赤子般的跳动的心。

文章通过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向我们显示了人们反压迫的力量,那是一种骇人的力量,我个人觉得文章通过加拿大人间接性的告诉了我们这种反压迫的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对于爱的渴望,对于家人的思念,对于爱的尊重与信仰。但是我觉得作者也不忘揭示下自私的想法,记得文中这样写到过:加拿大人想这么多的珍珠,无法带到陆地上,而是在海中,那要他们有什么用?

同是海底那美丽的“奇观”,也同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章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在探索着神秘的海底。有巨大的乌贼,神奇的海底猎场,等等等等。海底是一个神秘而又诱人的奇境,但是它又无不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警告人们不许轻易接近它。

《海底两万里》在向我们介绍海洋的时候也在告诉人们这其中的个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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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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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接触雷雨是上高中时,课本上讲的,当时听老师讲了那么多还是不能从中有所感悟。直到最近我右一次读它,才真正从中思考分析。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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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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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世界著名的连环漫画集。这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好书,希望会赢得大家的喜爱。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 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是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 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 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 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 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 《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 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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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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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19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家科洛迪的代表作,被誉为“意大利儿童读物的杰作”、“意大利儿童读物中最美的书”。它讲述了一个生动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块木头,杰佩托把它雕成了一个既会翻跟头又会跳舞的木偶,并取名叫皮诺曹。皮诺曹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到处乱跑,他爱搞一些恶作剧,做一些坏事,还爱撒谎。调皮的皮诺曹一不小心把脚放进了火盆,结果把脚烧没了。他爸爸杰佩拖又给他做了一双脚,皮诺曹非常高兴,答应爸爸以后一定要好好上学。杰佩托为了皮诺曹好好学习,不再贪玩,把自己的上衣卖了,买了识字课本送给匹诺曹。皮诺曹却把识字课本卖了换成木偶戏院门票,接着皮诺曹又遇到坏蛋狐狸和猫,差点被它们吊死,幸亏好心的仙女救了他,他答应仙女以后不再说谎。可是,皮诺曹还是管不住自己,和它的好朋友灯芯一起到了玩具国。因为皮诺曹非常贪玩,最后它变成了一头驴,在商人手里卖来卖去。最后他还是想办法逃走了,不幸的是他却被一头鲸吃了。在鲸的腹中,遇到了爸爸杰佩托,后来他们一起想办法逃了出去。遭遇了这么多事情以后,皮诺曹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做个好孩子,就不能自私、不能撒谎。在学习上我以后不能像皮诺曹一样贪玩,要好好学习,确定一个目标努力去实现。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孩子。以后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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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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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就是对一切人的尊重和爱敬之情,把人当作是具有平等人格的人而对待,即”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颜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子路》)。

“仁”字在上古时代已出现,意为二人以上的人与人之间亲密友善的关系。孔子继承了仁的基本内涵并作了重要发展,明确指出仁的基本精神是爱。“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比如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回来,曰:“‘伤人乎?’不问马。但是孔子的仁爱与教会的博爱、墨家的兼爱又有区别,不是不分亲疏远近、一律平等的爱,而是有等差的爱,要遵循亲亲、尊尊的原则。亲亲、尊尊是西周宗法社会的原则,其本质就是礼。礼是血缘法则、道德法则和阶级法则的综合体。人的行为不仅要遵守仁,也要符合礼。

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已内在地包容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血缘关系和阶级关系。仁学包含了道德上的人格平等和尊严等内容,这一点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命题中表现的很明显。他既承认人是目的,且承认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人人都有道德上的尊严。这里并无贵贱、高下之分,只有君子、小人之分。而这同当代社会的人权思想有着共同的契合点。孔子对子夏说,“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就是从道德实践上说的,并不是从地位或职业上说的。

孔子还要求统治者的行为要端正,“政者,正也。子率而正,孰敢不正”。

为官者道德的高低是政治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其次,选拔官吏要以道德为标准,孔子认为,如果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在没有道德的人的上面,那么人民就会信服;如果没有道德的人的职位反而在有道德的人的上面,则民不服。再次,他主张推行教化,反对统治者的杀戮政策,“子欲善而民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意思是说就像草随风动一样,为官者的言行影响着老百姓,以此要求统治者发挥身教作用,引导天下风气向善。“爱人”表现在政治上便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采取合乎民情的便宜措施以促进生产,使人民富足。

孔子还非常挑食。

颜色难看,不吃;气味难闻,不吃;烹调得不好,不吃;不合时令,不吃;切割得不好,不吃;没有合适的酱,不吃。我想,现在最挑食的小孩,恐怕也只有他的三分之一罢了!

读完《论语》,我不仅对孔子的敬佩更进一步,而且更多了一种亲近感。孔子并非什么高不可攀的“至圣”,他也是一个有优点、有缺点的普通人。他似乎从书上一跃而下,成为我的一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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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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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是戏剧性的,也是震撼的,他的生命证明了他对哲学的定义:爱智慧!我喜欢那些坚持一些纯粹的东西的人们,那些太专注于世界上有意义的事情而不在意其他事情的人们,那些乐于向肉体无法超越的雨宇宙中发起挑战,提出问题的人,那些能够真正快乐的人。

苏菲跟着哲学老师游览了雅典的山城,甚至还有过去的雅典。柏拉图问了她几个问题,马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吗?某种程度上是的啊,他们有相似的基因,尽管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遗传学,孟德尔还未曾和这群人交流过,他们的提问,也已经触摸到了真相的边缘。

那么是否可以推论,其他的一些猜测,如同其实摸到了当年不知道的遗传学的边缘一样,我们也摸到了宇宙的真相的边缘?人类的灵魂真相的边缘?这样想想,尽管仍然不自知答案是什么,但有生之年能知道,有一定的几率是对的,接近对的,该有多么快乐。

起码我现在就很快乐,一方面因为共鸣,一方面因为阅读这件事本身。

我喜欢阅读,只因为它让我快乐,和成功学,或者乃至于积累知识这种诉求没什么关系。我既不寄希望于阅读让我走向成功,也不等待阅读增加我可以炫耀或者运用的知识量。

我只是单纯的享受阅读,可能我读的方式并不如何好,也没有记住一长串的希腊人名地名,但阅读的过程中我确实获得了精神的愉悦。这种开始前的期待,期待www.simayi.net进入书的世界,和进入后的快乐,在书的世界里好像灵魂暂时探出了现实的一方天地,来到了别的世界经历奇妙的旅程,这种体验感才是我所享受的,也可以说是我阅读的目的。

那么说,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有什么区别吗,我觉得只是爱好不同,无高下之分。不喜欢阅读的人不是不会去读书的人,他们也会读书,只是读书并不作为爱好,并不通过对其的喜爱获得快乐。

喜欢阅读的人大多和喜欢阅读的人才能交流阅读,因为这是双方所感兴趣的。那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交流,就是他们之间其他的共同爱好,比如舞蹈,绘画,音乐等等。这样想想,阅读之于我就像音乐之于我,以获取快乐为最大目标,不过不同人追求爱好的方式不同,也可能其他人的阅读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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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许翰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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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书是《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格列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无意中到达了小人国。格列佛成为了这里的奴隶,在小人国他就是“人山”。而小人国的居民却只有格列夫的十二分之一。

由于小人国国内起了内乱,格列佛便逃离了小人国,回到故乡英国。却又在一次航行中取淡水时误入了大人国,被一位农夫发现并带回了家。格列佛用办法进入了皇宫,得到了皇后的宠信。有一次小保姆,把装在小箱子里的格列佛放在海滩边,却不幸被一只鹰连箱子带人一块拎到空中,又重重的摔倒了海底,最终被一位船长给收留,从此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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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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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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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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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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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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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拇指姑娘》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有一个女人,她想要一个袖珍姑娘,她就向女巫要了一粒特别的种子,这个种子可以种出你想要的东西。她把种子种在花盆里,花开了,里面坐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姑娘,人们叫她拇指姑娘。

森林里的小动物都非常喜欢她,有一次青蛙看见漂亮的拇指姑娘,想把拇指姑娘嫁给它的儿子,青蛙怕拇指姑娘跑走了,把她放在了荷叶上,小鱼看见拇指姑娘不想嫁给青蛙,便使劲把荷叶的根咬断了。金龟子看见了,把拇指姑娘带到了田鼠家,鼹鼠来田鼠家做客,看到了拇指姑娘,也想和她结婚。一只燕子来到了田鼠家,拇指姑娘对燕子说她不想和鼹鼠结婚,想让燕子把她带到花丛里,在花丛中,她看到了一个花王子,拇指姑娘对花王子说:“原来你就是我的意中人啊!”花王子答应了拇指姑娘。 他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拇指姑娘现在就是花皇后了。

看完《拇指姑娘》我有很多感想,我看到拇指姑娘有很多朋友帮助她,我觉得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重要,我也要帮助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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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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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作家老舍写的一篇小说,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人力车的悲惨命运。

本书的主要人物是祥子,祥子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十八岁的时候进了城里,他喜欢拉车,拼尽自己的力量奋斗了三年买了一辆车。可不幸的是,他的车因某种原因失去了两次,而虎妞却与他纠缠不清,最后却不幸因难产而死。他们的小女儿小福子被祥子逼迫无奈买身为娼,最后祥子终于在绝望中走向毁灭,终于被那吃人的社会吞没了。

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那样的社会上生活是很不容易的事,而且还让我们知道了生活中必定会遇到困难,所以我们要知足常乐,也不要因为一些苦恼的事情而放弃生活。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4 "Camel Xiangzi" Reading 4

我看了一本老舍写的小说《骆驼祥子》。

这本书以北平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行踪为线索,以二十年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通过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的生活遭遇为线索,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背景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的图景。

我敬佩祥子,因为他坚强他敢于有梦想并去追求,我也替他感到惋惜,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战胜社会,被黑暗的社会打到了。

祥子有梦想但他生活在旧中国不允许他去实现,反而改变了他,我们生活在新中国,我们有条件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所以我们应当趁早树立梦想,努力奋斗去实现它。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5 "Camel Xiangzi" reading notes 5

主人公祥子本生活在农村,十八岁时,不幸失去父母,便跑到北平来做工。生活迫使他成为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他咬牙苦干了三年,凑足了一百块钱,买了一辆车。不久,乱兵抢走了他的车,他面对了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挣扎过但一切都是徒劳。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之火。

祥子拉起车来跑得很稳,使做客感到又快又安全。不论在跑的多么快的时候,大脚只要在地上轻蹭两蹭,就站住了。他身体结实健壮,不怕吃苦,是同行中的佼佼者,还十分诚实。虎妞是刘四的女儿,三十八岁,长得虎头虎脑,性格大胆泼辣,是个办事的好手,她贪吃懒惰、好逸恶劳。小福子是一个美丽、年轻、要强的姑娘,她与祥子之间有一种纯真的感情,但却终未能成眷属!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6 "Camel Xiangzi" Reading 6

放下《骆驼祥子》,祥子从老实、健壮、坚忍、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变成一个麻木、潦倒、自暴自弃的一幕幕在我的脑海里像翻电影似的,不断地重播着。经过了三起三落,丢失到拥有,拥有又到丢失后,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拥有梦想、要强的祥子了。

蜘蛛织网,总要经过许多次的失败才能成功,网织了一半或者差不多织成了,不是下雨把网冲烂,就是被其他动物破坏了。难道它没付出努力,没付出心血吗?难道它不伤心吗?它和祥子一样努力,也一样悲伤,它也继续织网,织了一次不行,两次不行,三次还是不行。经过了无数次,它终于成功了。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又会被雨冲烂。

当遇到困难时,难道怨天怨地怨命不好吗?虽然“骆驼祥子”只是祥子的外号,但我还是希望看到那个像骆驼一样拥有梦想,顽强地面对困难的祥子。但愿祥子能走出那个悲伤的沙漠。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7 "Camel Xiangzi" reading notes 7

寒假里,我认真拜读了我国著名的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想颇深。不仅为老舍先生朴实、传神的语言功底所震撼,更为主人公祥子的悲惨命运而打抱不平。

这本书向人们揭露了旧时代老北京人力车夫的悲惨遭遇,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怵目惊心的、具有浓郁旧北京风情的人物画与世态图。祥子是一个乡下青年,为了生活来北京找活干。他干过所有的体力活,最后把拉车当做他的职业。刚开始时,他勤奋苦干,节俭,就是为了他心中的一个理想——有朝一日能买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经过三年的刻苦努力,他终于买了一辆属于他的车。可是买车后没多久,他的车就因为战乱不让通车而被缴收了,他本人也被抓进了兵营。后来他牵着几匹骆驼逃脱了,而骆驼只卖了三十五块大洋,这与买一辆车还相差甚远。后来他把钱放进闷葫芦罐里,后来被乱兵连长孙侦探给敲了去。紧接着,他又嫁给了虎妞,用虎妞的钱买了辆半新的车,后来又因为虎妞难产而死卖掉给虎妞埋葬。

在著名语言大师老舍的笔下,一个本有着正直的理想的青年——祥子变成了旧社会的缩影,成为了一个贫穷,没有理想,巡警眼中的“渣子人物”。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十分悲痛,思绪万千。不止为祥子的悲惨命运而叹息,更为祥子所处的时代而感到痛恨,同时也对祥子的命运若有所思:到底是什么原因使祥子堕落到了如此地步?这其中不仅有旧社会迂腐、势利的原因,也有祥子自己本身的原因。纵使社会、生活那么不尽人意,但是祥子自己的表现也着实够差劲。三次买车失败后的祥子,并没有振作起来,继续赚钱买,而是对自己放松,麻木不仁,没有一点上进心,连最起码支持人希望的理想都没有了。他开始变得松松垮垮,对自己要求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严格了,觉得混过一天是一天,也不管能挣多少了。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祥子终究走向了堕落的道路。

无理想者不成,理想是支撑一个人生活的最高信念。只有怀着崇高的、正直的理想,并为它而不懈奋斗,才能够有所作为,才能够自强不息,不至于被世俗和时光的潮流所淹没。这或许就是《骆驼祥子》这本书真正想告诉我们的道理。

无理想者难成事。让我们以祥子为诫,拥有属于自己的崇高理想,并为他们不懈奋斗,从而开辟一片属于自己的理想天地!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8 "Camel Xiangzi" Reading 8

在书中,老舍塑造了一个不怕吃苦、善良纯朴、热爱劳动的人物形象,完完全全写出了一个劳动人民的优秀形象。

祥子总是固执地用车去赚钱。因为他没有一个远大的理想,他有的仅仅是一个劳动人民所拥有的小理想。有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车,凭本事挣钱,然后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

老舍这样写,不仅不会令人觉得祥子是一个劳动人民,不仅增加了读者对内容的信服度,海增加了可读性,让人有种想继续读下去的欲望,不得不说老舍不是浪得虚名。

但如果祥子一直都是一个优秀的形象,那么前文所增加的可信度于可读性就会消散。老舍明显注意到了这点。所以前文所写的新车被抢,积蓄被诈,委屈娶了虎妞,虎妞身死、小福子被卖所产生影响被老舍完全激发,使祥子变得懒惰狭隘、极端自私、爱耍无赖。

这一做法不仅不会使读者厌恶,却再一次带来了一系列好处,使故事内容变得真实起来,毕竟社会本来就有善恶,在极端条件下人格就有可能发生巨大转变,老舍就抓住了这一点,并进行了描写。

老舍的《骆驼祥子》可以说成就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十分真实叶十分残酷,而祥子便是这个世界的真实写照,他是这个世界中活生生的人或例子。

而《骆驼祥子》的核心,便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故事,这也是为什么《骆驼祥子》看起来那么像生活中的东西的原因。

对于题目为什么是骆驼祥子,我总结了两点,医师祥子如同骆驼的精神,二是祥子当人力车夫,拉车的他的地位就是骆驼祥子。

祥子的经历与他由好变坏的过程让我感觉心痛,但是现实生活中恐怕也有这样的例子,我便觉得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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