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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欢会策划书作文(汇集20篇)

春暖花开,阳光明媚;莺歌袅绕,繁花似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植树的倡议书,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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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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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

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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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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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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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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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馆、阅览室、课堂教室,成千上万的文人、学者、教师、学生都在孜孜不倦、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求知学问,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这一大群人中的一份子。一个新一代的读书人,充满幻想,志存高远,在这个追求知识,求取学问的大环境中,我们除了学好课本应有的知识外,还需要博览群书,增广见识。那么就必须要有好书作伴。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曾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大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有人曾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却永远是新的…在哈佛大学的图书馆里就有这样一则标语“此刻打盹,你将做梦;此刻读书,你将圆梦。”由此不难看出读书求知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了。

我是一个把书视为伙伴的人,我热爱读书,尤其喜欢读好书,因为好书能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我们做事要勇敢机智,不畏艰难;知道了我们要有一颗自信顽强的心;明白了我们要讲文明懂礼貌,令我通过读书学习到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给予我无穷的智慧,无尽想象的翅膀,让我陶醉在我的半亩方田,迷醉在书的海洋中,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乐。

所以说只要是好书,就会开卷有益;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只有与书作伴,思想才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舒展。就让我们与书为友吧!做到与好书同行,成功地实现梦想,铸就精彩的人生!我希望和大家一起,以好书为伴,读好书,做好人,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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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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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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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是我的老师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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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没有性别。

它不会说话。

它不会做表情。

它,性格很多。

它得过各种奖项,长得方方正正,没有四肢。

而它,却是我的“老师”。

有一次,在我闲暇之时,这位“老师”便开始给我讲课,讲的是文学名著《草房子的故事》。老师,虽然不会说话,但我似乎看见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跟我分享这个有趣的故事。等这位老师读到洪水把房子淹没的时候,我似乎看见老师心情失望,情绪低落,不开心的下巴都快有三丈长了,我也忍不住抱怨不平,道:“太可怜了,上天太不公平了!”

还有一次,老师似乎又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课了。这回,他讲《三国演义》。讲到关羽立功时,我和老师开始高兴得手舞足蹈,可过了一会儿,又到关羽败走麦城时,我又差点没掉眼泪……

对,你们没猜错,我的这位老师就是——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可以让我了解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让我知道天涯海角的故事,我喜欢这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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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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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的神圣和精彩!而我,仿佛天生就和书紧紧捆绑在一起,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其他孩子还在玩泥巴和积木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不知怎么的,我对汉字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深深的吸引着我。我翻遍了家里当时能看的书,还是看不完。每次和父母出去,看到不懂的字,一定要问父母答案。直到爸妈烦了,我还是停不下来。

就这样,我上幼儿园班的时候,已经认识了1000多个汉字。从此我就天天缠着爸爸陪我学习,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原来,我家所有的书柜里都放着我父亲的作文书。自从我开始读书,大书柜里有一半都是我的书!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半个柜子里还有几本书。

小学二年级后,开始接触小说。沈先生西施的动物世界让我思考;杨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情与美好。虽然我当时没有做笔记的习惯,但是那些精彩的段落和句子还是经常被我记住,至少让我在作文里有话要说。书带给我的好处不止这些。多看书,人就会安静,气质就会不请自来。书还能开阔人的视野,让人看得更高更远

鸟儿想在扇动翅膀之前高飞。人们在阅读之前努力进步。书在我身边。我愿意一直陪着书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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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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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来自平桥一小三年级三班。我是一个很文静的小女生,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个子不高不矮,瘦瘦的。头发长长的,经常扎个马尾辫,因额头前面有些碎头发,出去时不得不戴一个发卡。脸尖尖的,别人都说是瓜子脸。柳叶眉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大葡萄,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女孩儿,大家都叫我“小书虫”。有一次我在看乐多姐姐写的《女生心事薄》,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忽然大声说:“欣欣看好妹妹,我去买点菜。”我应了一声,头也没抬,好像没听见似的,只听见妈妈出去了。过了一会,妹妹突然说想上厕所。我说:“自己去卫生间。”又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见妹妹的裤子是湿的,妹妹妹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因,妈妈生气的走到我面前把我批评了一顿。

就是我,你们喜欢爱看书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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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自然是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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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丰富多彩,让人无限向往。它像一本,能教你知识,也能让你放松身心。

如你在大自然中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许多有趣的现象,如像捕蝇草,只要昆虫触动它光滑内壁中的感觉毛,就会把它牢牢“咬”住,并把它消化吸收,做完这一切后,就会再次打捕虫夹,等待下一个猎物。再比如说蚂蚱交配完后,雌蚂蚱必须把雄蚂蚱吃进肚子里,你们知道它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吗?因为它们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更健康,不惜代价。

大自然不仅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放松身心。漫步在森林,觉得心旷神怡。如果你很伤心,融入大自然,心情自然也会好很多,它仿佛是治愈心灵的良药,总是让人们极端的情绪得到缓解。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自然也渐渐变得不那么纯洁了。它被污染,人类的过度砍伐让它千疮百孔,它被破坏,再也不生机勃勃了。

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这本“书”,这本书是我们最初的老师,也是我们最初的朋友。所以,我们如果过度破坏它,我们将会面临生存危机,我们是离不开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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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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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贺知章三十七岁中进士,在此挥泪别乡,贺曰:“今日之别,何时再见?”

在异乡贺知章一做就是43年,贺哭曰:“日长43年,回家探乡,不知故人可好?变化可大哉!吾年逾八十,弃官回乡,不知伙伴可好?叶落归根,吾定要回乡!”

言罢,登上马车,扬长而去。

贺老两鬓已白,看到自己已踏上乡土,不免有些兴,有些衰。乡音并无改,但乡景却大有所改,乡屋大了、宽了;乡道清洁了,广了……贺老笑曰:“吾乡巨变,吾离乡多年,又悲又兴,但又重返故乡,亦是吾一大欣慰之处也!”

贺老踏在乡路上,两个小孩正兴致勃勃地玩儿弹珠,见贺老走来,不免有些陌生,一顽童便笑曰:“不知贵客何来?”贺老也笑曰:“吾乃本乡人。因离乡多年,在外做官,又喜又悲哉!”另一顽童曰:“悲之何处,喜之何处?”贺老曰:“悲之吾离乡多年,今日见乡,想起日夜思乡便催人泪下哉;喜之吾总算重返故乡,叶落归根,又见巨变之乡景,又闻熟悉之乡音,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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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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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就教育我说:“像一双千里眼,让我们了解世界,书,又像一个时空隧道,带我们回想远古想象未来,书更像一位慈祥的知识老人,把深奥的知识传授给我们。每一本好书,都像一位启蒙老师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

虽然这些大道理,我不是很懂,但是妈妈每天陪我读书,使我养成了喜欢读书的习惯。在妈妈的帮助下,读了很多书,这些书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很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让我们在人生的航行中奋勇前进!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让我懂得了不能用外貌判断人的美和丑!头悬梁锥刺股中的主人公苏秦激起了我勤学的火花,将来报效祖国!爱的笑语,让我懂得了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古今中外的名人轶事,让我肃然起敬,祖国的大好河山,让我尽收眼底。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孔子首部试卷才有纬编三绝的故事,中国才有这位大名鼎鼎的教育家和思想家!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人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生命的延续,而不段延伸。是妈妈我养成了阅读的习惯,从而让我走进了这知识的海洋!书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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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摩擦力拉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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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节课我们来玩游戏。”今天,老师笑嘻嘻地说。同学纷纷议论起来:“玩什么游戏啊?”“到底好不好玩呢?”……

“俞黎杰,你去拿两本厚。”王老师说。许多同学跟着去,俞黎杰拿了两本厚书递给老师。老师让同学看看书里有什么东西,我们看啊,翻啊,摸啊,闻啊,普普通通的。于是,老师把两本书穿插在一起,像是在洗扑克牌,嘴里还默默地念着我们听不懂的,像是在念密语过了很久,才把书插好,最后重重地压了一下。

老师拿着书问:“谁愿意来拉?”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起手,原本安静的教室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老师叫女汉子吕婉颖来拉,吕婉颖拿着书,只是轻轻地往外拉,就放弃了,因为她怕用的力气过大把书给掰破了。

老师又叫班里的大力士丁翃和张元昊上去,他俩咬紧牙,使劲地拉着,可是不管怎样用力,书就是不分开。这时,又来了两位同学,他们四个人用力拖拉,脸都涨红了,可书还是没有被分开,我们都看懵了。

“增援部队,全部上!”全班同学上来,一起拉了起来,像一群狼在分食一只羊,可是,这书像涂了胶水一样紧紧地贴在一起。

“看来就是来两辆卡车也拉不动啊!”同学们感叹道。我拿起书一页一页地翻着,仔细地观察着,思考着,想不出一个知乎所以来,难道这两本书是被双面胶粘在一起了吗?可刚才摸没发现啊。

这时,老师揭开了秘密:“如果用放大镜看纸面,你会看到一个个小疙瘩,小疙瘩咬在一起,这样会产生摩擦力,是摩擦力让书本黏在一起。”我听后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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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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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畅销全球的书——《长腿叔叔》。

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韦伯斯特写的,是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长腿叔叔》被媒体评价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被欧美15所著名大学评为“影响我成长的十本书之一”。《长腿叔叔》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美国最脍炙人口的文学经典,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畅销全球。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乔若莎在孤儿院长大,对孤儿院的生活感到厌倦,渴望美好的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一位匿名董事的资助上了大学。乔若莎没有见过这位董事,只是偶然看见董事修长的身影,并戏称他为“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了杰夫。平来顿时,她又向“长腿叔叔”倾诉,正当她考虑一下向杰夫·平莱顿表达爱意时,这位长腿叔叔露面了……

《长腿叔叔》是中英文对照,按照书信格式进行创作的。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了乔若莎对杰夫·平莱顿的爱慕之情,知道了乔瑞沙明白长腿叔叔是谁的那种心情。这本书用诚挚的情感提醒了生活在爱中的人们,在享受幸福和快乐时,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论是获得还是给予,要心怀感激之情。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语言优美生动。《长腿叔叔书》中写了76封信,但是长腿叔叔一封回信都没有写,充满神秘感。

你想知道长腿叔叔到底是谁吗?你想知道信中称谓有什么不同吗?你想知道书中有趣、曲折的故事吗?那就打开《长腿叔叔》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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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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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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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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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我先说说肥猫吧。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

》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

,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

,“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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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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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陶醉在的海洋里,一种奇妙的感觉总会充斥我的内心。我仿佛听到了由衷的赞叹:“读书真好!”

书是我的好朋友。只有当我热爱阅读时,我的知识才会丰富,我的生活才会充实。书和我的导师一样,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让我在学习中获得乐趣。

当我失败了,有困难的时候,看书会告诉我,困难和失败并不可怕,只是我们缺乏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这句话唤醒了我的心灵,让我们振作起来,重新创造成功。是的,困难和失败没有什么可怕的。失败放弃甚至化为乌有不是更可怕吗?阅读就像春风吹散你心中的乌云。当我成功的时候,看书会告诉我:成功只能说明你过去做得好,但不能代表我现在,也不能代表我未来。读书,像初升的太阳,驱散你头顶的迷雾。

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好,什么是美,什么是假,什么是好,什么是美。读书,让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读书让我获得知识和智慧,推动社会前进。

读书的时候,我会为灰姑娘哭泣,为白雪公主欢呼,为拇指姑娘高兴,为丑小鸭骄傲。我在书里徘徊。杜甫曾经说过,你读一本书,就会像神一样写一本书。我现在真的真实了,实体会体会到它的意义。

没有书的生活是无聊的,孤独的,枯萎的。有书的生命。很精彩,丰富多彩,营养丰富。

读一本书,它会给你快乐、美丽和知识;阅读,它会给你智慧、正义和勇气。

同学们,让我们在书里学习,在书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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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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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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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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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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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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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姚楚渝

妈妈煮了儿子最爱吃的红烧牛肉,父亲准备吃,结果被妈妈说道:“这是给我宝贝儿子吃的,你去叫儿子出来吃饭。”

于是,父亲往儿子的房间走去,父亲一打开门,看到儿子在专心致志地看,父亲口里叫着:“妈妈煮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牛肉,快去吃呀!”儿子回答说:“好的。”谁知道儿子刚刚走出门口,父亲瞄了一下儿子的书,觉得很有趣,决定在这看一会儿。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旁,可是,父亲又不见了,妈妈对儿子说:“去叫一下父亲,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儿子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原来父亲也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刚才的书,父亲居然迷上了这本书,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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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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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书是你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是补助我们写作文的好帮手。

在以前,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海伦·凯勒写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为我印象深刻。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又聋,又盲,又哑,但是,她会是乐观的面对生活,从没感到过自卑,好好的利用生命,绝不让它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因为她知道:不管哭多少天,流多少泪,都不能使自己和普通人一样,那哭又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乐观的面对生活呢?

其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这本《笑死你绝不偿命》。读了这本书,能让我们从学习的压力中走出来,让己放松一下,使自己的心情变得开朗。

最近,我在看一本叫《上下五千年》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大事。所以,我明白了:书不光可以提高语文水平,还能记录历史文采,我一下觉得,书的本领可真大!

书有许多分类,比如说:智益,童话,校园小说分类。我最喜欢童话分类,因为童话可以带我们走进一个童真般世界。所以,我最喜欢童话。

书,你真是一个全功能机器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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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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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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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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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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