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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笔记卡阅读笔记卡(实用20篇)

红岩该书讲述了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这里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我的读书笔记卡阅读笔记卡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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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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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讲述老人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获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但小木偶调皮、捣蛋、贪玩。从而引出了一系列的冒险故事,讲述了一个木偶人由坏变好的传奇经历。

看完这本小说,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皮诺曹的坏毛病我也有一点:我也贪玩,上课有时会开小差,还对爸妈撒过谎,有时还有点自私、任性。从皮诺曹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知错能改是多么的重要。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我也要学它,做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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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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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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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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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路上都是千奇百怪的小虫子,“我”当时有特别的小,所以上课时都在想各种各样的虫子。同时给先生打的日子也是很难过的,先生又特别的严厉但先生自己读书给我们听的时候,我们则又开始做我们爱做的事情。

并且,长妈妈讲的赤炎,美女蛇的故事,所以特别令我我害怕百枣园中的赤炎蛇。

读完后,我觉得鲁迅先生,虽然在回忆自己的往事,但依就写得栩栩如生,表现以前孩子们的淘气,爱玩,天真烂漫的心理,所以十分的吸引,读者的眼球,让人们不由自主的回忆当时自己的童年。又表现出当时人们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情感,不喜欢让父母或别人束博自己。并且童年的那些琐事,也是我们最爱温馨的事,让我们有了,天天欢乐的心情。

所以童年,是我们永远爱回忆的“时间段”。让我们向着自由,向着以前那种温馨感觉,一起去回忆,一起去我们爱的童年,勇敢的去飞,勇敢的去自己的“百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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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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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意大利著名作家卡洛。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盖比希刻了一个木偶匹诺曹之后,匹诺曹叫盖比希爸爸,可是匹诺曹学会走路之后跑了,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五个金币,狐狸和猫想尽了办法把匹诺曹的金币骗走了,后来匹诺曹慢慢的不骗人了,在天使姐姐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不说谎话,守信用的好孩子。只要你变得善良了,就能做真的自己。你曾经做过的让人生气的事儿,大家都会统统忘记,只记住了那活泼可爱,不说谎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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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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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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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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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而激烈的期末考试结束了,我们也放寒假了。寒假里,我必须做的一项任务就是——看书。正好,爸爸妈妈都有时间,于是,我们准备去逛书店。

来到书店,书店里琳琅满目的图书令我目不暇接。我挑了几本书之后,径直走到了杨红樱图书专栏。看到了一本黄色封皮的图书。在这本图书的正中间画着一只憨厚的小猪,他穿着红色的短袖,绿色的裤子,样子十分可爱。后来,我看到了书名《亲爱的笨笨猪》,咦?《亲爱的笨笨猪》?这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却又迟迟没有买的《亲爱的笨笨猪》吗?于是,我快速地把它从书架上抽下来,放进了购物车里。回到家,我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刚看完了一章,我便被那只可爱的笨笨猪迷住了。它好像一块吸铁石一样,吸引着我读完了全书。

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比如说: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为贪吃,把有毒的蘑菇全都吃光了,却因此救了参加晚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

虽然他有时有点笨,有点傻,但他对朋友很热心,有一颗真挚的心,无论是好吃的老鼠还是调皮的七只小鸭,胆小的鹿妹妹还是想改过自新的小灰狼,他都能感动他们,使他们成为自已的好朋友。

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我觉得笨笨猪很可爱,一点也不笨,因为它很乐于助人,我觉得我们小朋友应该像笨笨猪学习,做个心地善良的人,给别人带来快乐,也给自己带来快乐!

读完这本书后,我也应该像可爱的小猪一样,有颗善良的心,能体贴别人,帮助别人,这样才能使自已变成一个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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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阅读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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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合上书,眼前晃动着的是日瓦戈捂着前胸摇摇晃晃地从闷热的电车上走下来,一头栽着地上死去了,拉拉在不远处。那个一生坎坷的女人最后失踪了,被送往了劳动营,可能就消失在了那里。还有远在天边的冬妮娅,痛不欲生的马琳娜,自杀了的帕沙……

日瓦戈是个典型的俄罗斯知识分子,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和深受舅舅的宗教文化熏陶,他抱着以基督福音为基础的历史观、博爱和自我牺牲的思想以及“勿以暴力抗恶”的原则,经历了革命前后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1905年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国内战争、新经济政策和社会主义建设等等。外部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瓦戈却始终不改初衷,一颗赤子之心愈挫愈坚。他保持着精神上的独立自由,用自己的原则去审视社会历史的变迁。

我敬佩这个一生诚实正直,忠于自身信仰和满怀人道主义精神的医生,在那个动荡不安的纷乱时代,在种种苦难和厄运的残害下,日瓦戈仍然能坚守着自己的本心,坚定自己的信念,不曲意迎合时代风尚、追赶浪头,从他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他对人类精神自由的一种崇高的追求。但是,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理想化的精神追求,他的命运注定以悲剧结局。他既肯定革命的正义性,却又否定革命的暴力手段,他想逃避现实,走一条回避战争的中间道路,想寻找到精神上的世外桃源,却忘了:任何游离在社会之外、独善其身的做法都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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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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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学期间就经常听到《苏菲世界》,跑了几次图书馆都一落而空。这么抢手的书,难怪会这么热,尽管不知道这书是关于什么方面的内容,但还是想一睹它的庐山真面目。

碰巧,在入住华农宿舍期间,我刚好看到的堂妹的书架上有这本书……

《苏菲的世界》可以说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她用深入浅出的文字想我们每个读者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这本书记述了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苏菲每天都会收到这种神秘的信,她在信中的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走进了哲学,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拂络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仍不断接受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前展开了。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和后天所积累的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找到答案。

《苏菲的世界》无疑给我们中国的很多不畅销的哲学著作敲了钟,或者是指明了路。很多研究哲学的学者自身都认为“哲学”就应该是生涩的、非一般人可以理解的高深理论,并以自己能用艰涩的语言描绘为荣。

哲学所要解决的都是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的问题——诸如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秩序与自由等。我认为哲学不是科学,因为它没有什么精确的公式来计算、来衡量。哲学是对未知事物或不确切认识的事物的假设性解释,是追求真理的开路先锋。在我们的这个世界,仅有科学而无哲学,仅有事实而无洞察力和价值观,是不能使我们免于浩劫和绝望的。科学给予我们知识,然而只有哲学才给予我们智慧。

在这部小说里,塞进整部西方哲学史,对追求速度的这一代而言,本身就极具魅力。除了追求知识的流行趋势之外,一般人也多少觉察到当今教育上的缺失,我们的教育并未提供有关人生和其意义的必要知识,而这些答案正隐藏在哲学的奥秘里。

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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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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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蚯蚓的日记》故事书。

从前,有一只蚯蚓,它写了一篇日记,我来给你读一下:妈妈说我应该永远记住三件事:1.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2.我们钻地道的时候,也同时帮忙照顾了的地球 。3.绝对不要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烦它。它有时候教蜘蛛钻地,但是没想到蜘蛛的脚卡到泥土了,后来蜘蛛又吞了一堆土。有时候蜘蛛也教蚯蚓怎么倒立走路,但是它不会倒立,因为它没有脚。有时候它的日记写的是,秋天来了,蚯蚓们的家搬到地的最底下去。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认真地写日记,是个好孩子。我还知道蚯蚓的生活,也学到了很多自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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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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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好几遍《蚯蚓的日记》这本书,现在我来给你们说一下吧!

《蚯蚓的日记》是由美国人写的,是推荐给全球小朋友的十大绘本之一。这本书写了一位蚯蚓小学生的故事,包括它的成绩单、它的评语、它的好朋友蜘蛛以及为它做的蜘蛛网、它的第一条地道、和爸爸一起渡假的情景、第一天上学的情景、被蜜蜂蜇、找到很炫的叶子、自创的漫画等等 。上面写了它几乎每天的日记。

我觉得第一篇和最后一篇日记写的是最好:“地球给了它需要的一切,同时它也帮忙照顾了地球。”这就是相互帮助的情况,就像《探索地理》中写的,食物是条链的道理一样。最后一段总结写得也很好:“有的人忘记它们的存在,但是地球永远不会忘记它们!”

我觉得这本书即风趣又幽默,非常好看。让我明白地球上每个生命都是值得尊敬的,包括渺小的蚯蚓和蚂蚁。这本书也是我送给好朋友的礼物,我要爱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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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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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青铜葵花》后,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里处处充满了爱,但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对葵花的爱。因为青铜家里穷,只能供一个人去上学,所以青铜放弃了自己的多年的上学梦,把上学的机会给了葵花;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片,青铜顶着寒风卖芦花鞋;青铜家里没有灯,葵花写作业看不清字,青铜捉来萤火虫,自己给葵花做了一盏灯……虽然青铜为葵花做的都是一件件的小事,但是,这是一个哥哥对妹妹深深的爱!葵花也没有辜负,哥哥对自己无私的爱。她不嫌弃青铜是哑巴;因为没钱供青铜上学了,所以葵花一放学,就教青铜写字,她把青铜当成了他的亲哥哥!有一句话刚好可以用在这儿“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现在,我们的生活都非常优越,有许多的的玩具和零食。有的家庭里有两个孩子。可是那两个孩子呢,整天在一起争夺玩具,争抢零食。哥哥没哥哥的样,姐姐没姐姐的样,都不懂得谦让弟弟或妹妹。现在,能像青铜葵花那样相处的,兄弟姐妹已经少之又少。而我们这样的独生子女,一个个都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这也惯出了我们自私,爱耍小脾气的坏毛病。虽然我们没有弟弟妹妹,但是我们的坏毛病在学校里就可以看出来。和同学们相处的时候,有的同学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争吵起来,甚至还大打出手。伤害了我们同学之间的感情,也破坏了我们原本和平的“大家庭

”。

同学们,假如你有弟弟或妹妹,一定要谦让他哦,做一个好的哥哥姐姐,和弟弟妹妹和睦相处;在学校也要和同学团结互助,向青铜、葵花学习,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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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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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又一次重温了这部我从小看到大的经典《西游记》。

我四五岁时,第一次看西游记的动画片,就被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英雄形象所迷住了: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脚底藕丝步云履,手提如意金箍棒。龙宫夺宝,大闹天宫,偷蟠桃,盗仙丹。在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时,一路上斩妖除魔,极力保护唐僧,最终成了“斗战胜佛”,活脱脱一个超级大英雄的形象。

五年级时,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学生版的《西游记》。我这时却觉得我心中那个孙悟空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像个好斗的土匪、流氓。又因为本领高强,悟空也自傲,对帝王权贵毫不尊敬,见玉皇大帝也只是“唱个诺”,经常扯着土地的胡子恐吓。他又极度好面子,听说弼马温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就感觉受了愚弄和侮辱,打下南天门。蟠桃会没请他,他搅翻了蟠桃会,跑回花果山。他还动不动就“俺乃齐天大圣孙悟空!”

前不久看了一篇对《西游记》分析的文章,叫做《唐僧为何死活都不让孙悟空打杀白骨精》,内容虽有些胡编乱造,但也实实在在地引发我对《西游记》的又一次兴趣,让我对孙悟空又一次的改观了。我觉得孙悟空像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

首先,他有很强的学习力。拜菩提祖师为师后,孙悟空因为他的天资聪颖与勤奋,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长生不老等法术。他学神通的时间很短,在学习中多半是自主学习,可见他学习能力的强大。

其次,脾气暴躁、爱用暴力,这点在大闹天宫、龙宫寻宝等章节中也可见一斑了。但是,人总有一个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年轻时的他血气方刚,给人一种暴躁、好斗的印象。

但是,悟空的成长从被压在五指山下开始了。五百年的光阴磨去了悟空鲁莽的棱角,但他执着、勇敢的个性却没变。

取经路上,最值得说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悟空没做错却被冤枉,八戒挑唆唐僧念紧箍咒时的幸灾乐祸,唐僧赶走孙悟空时的无情,悟空都看在眼里,但他却仍跪谢师傅一路来的照顾,还让师弟们保护好师傅,这时,我真的觉得悟空成熟了,他已经是一个有担当有孝心的好青年了。

最终,悟空成就了“斗战胜佛”,完成了对人生的升华。看完书的我们,是否应该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出选择,是做脱胎换骨的“斗战胜佛”,抑或是整日嬉戏抱着手机无所事事的弱者,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让我们携手并进,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435456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6 #435456 Read Wu Chengens "Journey to the West" reading notes 6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其中,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吴承恩爷爷在这部名着中塑造了四个人物形象:唐僧-向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向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向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向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正义大胆的孙悟空了。因为这其中有一件事,让我来和你说说吧!

记得在四年级放暑假时,我爸爸带我去文化广场的鬼屋玩,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便迫不及待地跟着爸爸一起去。到了鬼屋,我的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听到那恐怖的鬼叫声,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拉起爸爸的手,说:“老爸,我还是不去了吧!”爸爸听了,说:“不怕,世界上是没有鬼的,要相信科学,就算是鬼,那也是人假扮的!”老爸还说了一句“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的心里经过百般纠结,终于决定了要去。之后,我给了票,和老爸一起进去。刚到门口,就有个没有头的人慢慢地像我们飘来,我见了,情不自禁“啊”的大叫一声,马上拉着老爸跑进里面去。这时,地面慢慢地陷了下去,我和老爸又马上爬了上去,继续往前走,在深处,我看见有个闪着红光的骷髅人在牢笼里,说着,我们便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虽然心里害怕,但我想着爸爸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鬼,更何况我没有做亏心事。”终于,我们到达了出口。我似乎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了……

读完《西游记》,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唐僧师徒一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冷静下来想办法。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同时,这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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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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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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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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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弟子规》的书,《弟子规》被称为我国的国学,是我国清代非常流行的一种启蒙课本,用三字一句的方式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其中有几句是这样写的: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叫你,应该及时答应,不要拖延;父母要求你做的事,要认真去做,不要拖拉偷懒”。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同龄孩子非常贪玩,不听父母的话,做事拖拉,学习不肯用功。

“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自己穿着和饮食不如人,你也用不着心里难过悲伤。”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孩子们有了攀比心理,我觉得父母赚钱不容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要做到知足常乐。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互相关心爱护,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我们小学生不管成绩好坏、家庭条件如何,从小就要养成谦虚谨慎、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优秀品格,团结一致,长大了才能为国家做贡献。”

《弟子规》这本书上的好句很多,意义也非常深刻,值得我学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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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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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滑的夜行动物,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温馨和有梦想的。

在广阔的孕玛尔草原,有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为了肚子里的小狼崽,冒着生命危险去养鹿声偷了一只小鹿崽,但给狗给发现穷追不舍。后来产下了四只小狼崽,并安全回到了洞内。紫岚尽心尽力的培养小狼,想让他们继承王位。但悲剧只是降临,老大被鹰吃了,老二被夹死老三也意外死了,另一只老四是母狼,不能当王,于是希望放在下下代。紫岚自己身亡前与吃掉老大的鹰同归于尽。

也许你会觉得这太不可能,但是现实生活也是这样,不要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架、斗嘴,比起那种小事,妈妈的爱大多了。

《狼王梦》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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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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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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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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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总让人有一种“暖气熏得学子醉”的感觉。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有睡意,我总要在学习到有点乏意的时候随便找一本书来看看。这一天下午,《茶馆》跑到了我的手里。

应该是上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看到舞台戏剧演出。学校的两大话剧社团——“梵音”和“黑白”的给力演出也让我对这一艺术形式有了更多的兴趣。细数上大学以来,看过《称心如意》、《太阳城》、《忠孝两全》、《借我一个男高音》、《求是魂》等剧。

其中《称》看过两版,觉得最赞的是《忠孝两全》,最近才看的是《求是魂》——还是两家社团的合演,也着实不错。每每看剧,都会让我有一种正能量传递过来,一方面是演员们演出的成功和看剧的缓解压力,更重要的方面我觉得还是演员的热情,这种热情总能打动我。我想我还会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吧,渐渐地让这也发展成为一种兴趣,也挺好的。

还是说回《茶馆》吧。要说最大的感受,那无疑是认识到看剧本和看表演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经历——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编剧、导演和演员。如果没有很好的舞台感受天赋(例如我),很难把这样的文字转换为舞台的东西。当然了,更难的是把舞台的要表达的东西凝聚在纸上面,这就是编剧的能力所在啊。

老舍的《茶馆》让他成为了不仅仅是一名出色的小说家,更成为了一名懂得多种艺术形式的作家——就像他把小说转换成话剧,一种舞台感更强的事物。他自己也说过:自己曾经把舞台剧剧本写得一团糟。当然我们知道所谓的一团糟不是没有生活性、艺术性、深刻性,而是一种舞台感。

在老舍刚开始接触这一艺术形式的时候,正是宣传抗日、宣传思想的重要时期。他深深明白“演”的重要性,虽然一开始“小说味”太浓是最大的舞台败笔,后来老舍也成功写出了像《龙须沟》的成功话剧。也正是有了老舍的努力,才有了与《雷雨》齐名的《茶馆》。

其实说句实在话,我还真看不懂《茶馆》经典在哪里,不知道是少了时代体验还是艺术细胞还有待训练。事实上,我在看完纸质版后,更希望有机会到剧场看舞台表演去。就像老舍说过的那样“演员也是艺术家”。就让这些艺术家来给我解惑吧。在此之前,我还是先写作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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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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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孔子的第一得意门生颜回。他在生活上几乎没有什么要求,而是一心用在学习上,用在完善自身品行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如此恶劣的环境,人人都无法忍受这样的艰难困苦,可是颜回却以苦为乐,坚持读书学习,追求真理,实在令人敬佩。孔子表扬他“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早死”,“其心三月不违仁”,在弟子三千中,孔子认为颜回最好学,只有他的高尚品行达到了“仁”的标准,多次在公开场合进行表扬,并以他为榜样要求弟子们学习。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他的好学精神值得我好好学习。“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因为学无止境,所以不要觉得向比自己差的人请教问题是一种羞辱;“温故而知新”也是颜回的优点之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反复温习学过的知识,就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和收获。可是我在学习中满足于一知半解,读书往往走马观花,常常造成错误百出。有的题目老师还没讲完,我早已得意洋洋地在心里说,这么简单还用讲吗?可是做题的时候才发现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搞不明白,只好再重新去翻书或者请教老师和同学,学习效果大大下降。在与爸爸妈妈讨论作品中人物的时候,好几次张冠李戴,把《水浒传》里李逵的故事说成张飞的,为此没少让爸爸笑话,他批评我读书不用心,没有深度,太过于浮躁……想来实在令人羞愧。颜回“闻一知十”,善于举一反三,能将老师的学说不断发展下去,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也应当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我最要学习的还是颜回的“不迁怒,不贰过”,他从来不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不仅人与人之间要不迁怒,国家与国家之间也要这样,得互相尊重,不能动不动就发动战争,导致两败俱伤,给老百姓造成灾难。“德不孤,必有邻”,让人民幸福的人,定有许多人亲近他。

与颜回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太优越了,可是我却还不知足,动不动就发脾气、耍小性子。学习表现好了,要求爸爸妈妈给买好吃的、买礼物,如果饭菜不合胃口,就气嘟嘟地把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与“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读《论语》让我学习了许多新的东西,懂得了很多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与方法,尽管现在学得还很肤浅,但我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让他滋润着我不断成长、进步,成长为一个品德、学识与修养都优秀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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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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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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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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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1942_1944),战争境况对德国纳粹来说越来越紧迫,同时,他们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也在不断加剧。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

1942年7月,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只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在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一般人总是将《安妮日记》与控诉德国纳粹的暴行或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联系起来,但是不仅仅如此,在密室中发生的一切,“正当恶劣的环境像山一样压在人们头上的时候,我们看到,特别是成年人,是立刻调整自己的行为,想方设法顺应环境,还是在这种调整中以环境压力作为放弃理想与原则的借口?”就像万达安先生在和平时期还能帮助初到荷兰的弗兰克先生,为什么在这种绝境下却表现出极端的自私去偷孩子们的食物?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而13岁的安妮呢?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平和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

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她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比这更愉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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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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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曾读过《海底两万里》?当我读完这部作品时,我的感触颇深。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尼德,误进“诺第留斯”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而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气。

凡尔纳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巧妙地将科学与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得淋漓尽致。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冲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我赞叹不已!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资料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走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让我看了感到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诺第留斯”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十分巧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林,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使人“跌到”,但是,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应对困难,我们就要像阿龙纳斯一样,绝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还要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那么就是成功的开始。

《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极其惊险的氛围,给我们以视觉上的享受。这真的是一部值得我们阅读的作品,有兴趣的人能够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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