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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的读后感【实用20篇】

溪水静静的流淌着,它是那么的可爱,又是那么让人喜欢,那么我们该怎么对溪水进行生动描写呢?下面是溪水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接下来就是开学吧给大家收集的一些关于溪水的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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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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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本书,我了解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科学家与书画家等等,最让我难忘的是牛顿,他是一位英国人,1643年出生,他是一位著名的物理学家,他从小就是一位爱思考、做事认真的人。

有一次,牛顿请朋友到家里吃饭,可是当牛顿把饭菜摆放好时,朋友还没有来,于是牛顿心想,他们还没有来,我去做做实验吧。他飞快的跑到实验室,开始工作。过了一会,他的朋友到齐了,朋友也不忍心打扰他,便自己吃起来,饭菜全吃光了,可是牛顿还没有出来,朋友只好离去。到了晚上,牛顿的实验做完了,肚子也咕咕叫起来,牛顿走到桌前,看到被吃过的骨头,拍拍头说:“原来我已经吃过呀!”他早把和朋友吃放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要向牛顿学习,学习他那珍惜时间的精神,更要学习他做事的专心。更能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认真,当我平时随便写一下作业,随便看看书,这都不叫认真,真正的认真是为了一件事而努力去做,做到最好,任何外界事情也干扰不了。生活在当今时代的我们更要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专心,这样才能学到真正学到知识,将来才能有所成就,才能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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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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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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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毛流浪记》二年级读后感200字左右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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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叫三毛的小孩儿,他很可怜,他吃不到饭,也喝不到汤,只能在湖边喝点水,他走呀走,走呀走,他碰到一只老母鸡,还看见他的孩子,老母鸡用翅膀保护自己的孩子,不让三毛抓他们他看见一只母狗为自己的小狗,一只漂漂亮亮的身子白白的,感觉像一个棉花糖的小狗,三毛抱紧他,母狗汪汪的叫起来,三毛赶紧爬到一棵粗壮的老树上,母狗不会上树,三毛又看见了一只乌鸦和乌鸦宝宝,乌鸦还是扇动着翅膀保护自己的孩子 他用双手抓着两个树杈就嚎啕大哭起来,觉得那些动物太幸福了,觉得自己太可怜了,所以,他继续流浪。

他走到湖边,他自己想找一件衣服,他看见了一套衣服,他在湖中走呀走,还没走到湖中间,就掉到湖里了,有一位胡子多多的老渔夫把三毛就了上来,老渔夫收留了他,第二天,老渔夫和三毛坐船,看见两路大兵跑了过来了,正好一个从东来,一个从西来,他们想坐老渔夫的小船过河,等老渔夫正忧郁的时候,东大兵和西大兵碰碰两声把老渔夫,打下了小船,三毛失去了老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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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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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春趣》节选自清代曹雪芹的《红楼梦》第七十回。《红楼梦》一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三角恋情纠葛为主线,描绘了一群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闺阁女子的生活百态。书中的许多故事,在我国广为流传,而《红楼春趣》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犹如观看书中人物游玩休闲的日常Vlog。

《红楼春趣》讲述了宝玉、黛玉等人在大观园里放风筝的故事。说起黛玉,她是最受我青睐的金陵十二钗之首。她——善良却又常常变身“柠檬精”;聪明却又常常因一点与自己不相关的小事涕泪俱下、哭湿罗帕。正如薛宝钗说的那句话“黛玉真是叫人恨也不是,喜欢也不是”。但是在《红楼春趣》这个片段中,她却让我刮目相看。

比如:当紫鹃、探春和宝玉因为竹梢上的风筝要起争执的时候,黛玉笑着说:“把我们风筝也拿出来,也放放晦气。”这样不动声色的打圆场,可真是个双商高的小宝贝!还有后边宝玉因为风筝飞不起来而生气时,她笑道:“那是顶线不好。叫人拿去换好了,就好放了。再取一个来放罢。”犹如和风细雨般的安慰,让宝玉的心情舒缓,又有了和大家一起玩的兴致。还真是印证了那句诗“心较比干多一窍”。

在很多人心中,林黛玉就是多愁善感的代名词,但《红楼春趣》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个不同的、善解人意的黛玉。就像在生活中,我们不能轻易给别人贴标签,因为,人的性格可能是多面的。这就是阅读带给我们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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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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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开这本《狼王梦》前,我一直对用两足或四足行走的动物怀有歧视之心。为自己是个有手有脚,有头脑的人感到自豪。当我看到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时,不由得想:难道我们强大的拥有无穷智慧的人类没有什么实际可以被描写被歌颂了吗?为什么要描写那些低级没有“文明概念”的动物们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书。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想把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他只有寄希望于狼孙。并为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对狼改变了态度。没错,狼凶恶、狠毒嗜血成性。但在严酷的自然法则下。她们别无他法。就例如有狼吃奶的野蛮来讲,人有温情狼也有,但摆在狼面前的“生存问题”固然比温情重要。想到这里。我又想到我们—文明的人类。是的,我们进化了,我们有思想,有能力。从茹毛饮血、刀耕火种到鸿雁传书,马上相逢,再到电子游戏,抹去亲情,这,就是“文明的进化”吗?如果我们“高级的人类”能够被手中方寸屏幕剥夺奇亲情,那么为何不会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呢?

我们不需要再茹毛饮血,因为我们“征服”了自然法则,我们不需要再鸿雁传书,因为我们“拥有”信息世界。但是,我们需要放下手机,离开电脑,去感受自己身处的时代的幸福,去反思,那辈祖先自豪记载历史书上的“进化史”……让动物撕开我们“文明”,让动物重教我们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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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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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爱不释手,读完后,我心里总是想着里面的内容,鲜活的人物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又黑又冷的大年夜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没有卖掉一根火柴而不敢回家,最后冻死在街头。

小女孩穿着破衣破鞋,躲在街上的一个角落,缩成一团,被寒风吹得直打哆嗦。她实在没有办法,一边划起了手中仅有的几根火柴取暖,一边幻想着美味的烤鸭、亲爱的奶奶……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心里不由得再一次为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叹息。和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在家里,我是爸爸妈妈的宝贝,让我吃好的,穿好的,还给我许多零花钱;在学校里,我是老师的好学生、同学的好伙伴,他们都非常关心我。

小女孩如果生长在现在,她一定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快乐地跟小朋友玩耍,愉快地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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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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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中外名人故事》,从中又认识了许多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艺术家、经济学家……比如才能全面的科学家张衡,他在天文、历法、文学、地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是一个罕见的全才式人物。

张衡生活在东汉时期,他发明的地球仪整整领先了欧洲1000多年,他还发明了可以测定风向的候风仪,可以自己运行的自行车,能够自己飞的木鸟;在数学方面,他计算出圆周率是3。162;在地理方面,他绘制的一幅《地形图》流传了几百年;在艺术领域,除了写文章外,他还擅长绘画,是东汉时六大画家之一。

我还从中吸取了一些政治家治理国家的思想,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中外名人故事》时时提醒我要有志气,又要刻苦努力和团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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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二年级作文200字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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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真想随尼摩船长一起探索海底的所有秘密,可惜没有阿龙纳斯教授那么的好运。

故事起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还有很多船因此而沉没。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上战船“林肯号”追逐怪。谁知与同伴一起落入海中,尼摩船长告诉我们这是一艘潜水艇叫“鹦鹉螺号”,他的外壳是用钢铁做的,它的一切来自电。鹦鹉螺号与外界毫不相干,它里面有许多奇珍异宝。教授阿龙纳斯、鱼叉手尼兰德、以及仆人和尼摩船长在海底漂流冒险。他们在海底狩猎过、被冰层盖住过等许多稀奇的事。

我真佩服作者,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作者的想象力也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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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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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买了一本《小王子》在暑假准备将它看完。终于我看完了,虽然《小王子》的篇幅不长,但是它用纯真的语言写出引人深思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

《小王子》主要写了:主人公,一个幼小的外星人小王子与地球人“我”的交往与友谊,他们的相遇与相处,就像邻家的小孩与邻家的叔叔伯伯在一起时那样平淡而感人。特别是相互鼓励、相互帮助,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成为生死之交。他们最后分手告别后,他们相隔千万里他们仍然互相思念。

《小王子》有许多令我感动的画面。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时,我为他们坚持不懈而感动。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分手告别 时那种悲壮时,我感动得差点哭了,我觉得这种悲壮才是真正牵动人心永久不渝的友谊。每当我读到小王子回到自己的星球相隔这么远他们仍然能互相思念,互相关心,互相相望,这一刻,我觉得在浩瀚的太空里,无垠的宇宙里,都充满了他们之间感应的电波,永久不渝的珍贵友谊。

我要向小王子与“我”学习珍惜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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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夏洛的网》的读后感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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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E.B.怀特被称为“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美国随笔作家”,除了他终生挚爱的随笔之外,他还为孩子们写了三本书:《精灵鼠小弟》、《吹小号的天鹅》、《夏洛的网》。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蜘蛛和小猪的故事。主要内容讲的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夏洛蜘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任人宰割的命运了,可是,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来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些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是,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做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似乎懂了些什么,人和人之间有友谊,动物和动物之间也有友谊,文章最令我感动的不是夏洛为威尔伯织了几个字,而是文中最后几句话:“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读到这,我鼻子酸酸的,因为我被夏洛为威尔伯的付出而感动,为威尔伯记住夏洛而感动,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情而感动。对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是不能取代的,是不能比拟的。夏洛的那句话:“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些有意思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几件事:有一次妹妹写作业的时候遇到一些对于她们来说的难题不会写,就问:“姐姐,这题怎么做?姐姐,这题怎么做?”我说:“你烦不烦?”,接着,我接过本子一看,好简单的题目!这是,我才想起来我在做口算,计时器上的时间哗哗哗的往后走,我放下她的本子,把计时器按到零,拿起橡皮,啪啪啪地擦起来。“这么简单的题目,你竟然不会?再想想!”我现在有点后悔,为什么不叫她呢?一只蜘蛛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都能帮助朋友,难道我连一只蜘蛛都不如吗?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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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海底两万里》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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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书籍是精神的食粮,这不,今年暑假,我又翻开了著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三部曲之二——海底两万里

可以翻开这本书,我就放不下了。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跟随美国军舰“林肯号”去捕捉闹得沸沸扬扬的“怪物”,却被尼摩船长意外“俘虏”,进而开始了一段神秘而又令人难忘的海洋之旅。

记得那次他们被困在南极的大冰障下,本意是万分危急、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而尼摩船长却依然保持着镇定。即使在严重缺氧的状况下,在完全封闭且与外面隔绝的冰障中,在南极季度寒冷的环境里,尼摩船长依旧保持着镇定,一如既往地沉着地指挥着船员们做着打破冰障的努力。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冰障终于被打破。我也开始敬佩起尼摩船长来:如果不是尼摩船长而换作他人,恐怕早已经不知所措了吧?尼摩船长的这种精神不也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

我们也同时缺乏那宝贵的进取精神,不敢想自己会让世界做出改变。而凡尔纳在这部小说里所“预言”的在当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却都得到了实现,这难道不是在向我们说明,人类的潜能与创造的能力是无限的吗?这也是在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只有不敢想的事情。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分,几百年前所想象的事情在今天已经成为了事实,那我们现在为什么不去思考如何使我们自己的梦想实现呢?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努力为自己崇高的理想而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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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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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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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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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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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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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贾家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

读完红楼后,我觉得有无奈和悲伤,为黛玉而伤,为宝钗而悲。她们的悲和伤,看上去似乎都是宝玉造成的,但谁又能说不是当时的社会间接造成的呢!倘若没有世俗羁绊,黛玉又岂会在无数个夜晚哭泣?黛玉内心所有的伤,所有的不安,都是为了这段情。

倘若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宝钗怎会被一段金玉良缘所负,误了一生。在袭人拜托湘云做鞋子,宝钗知道湘云银子少,所以将哥哥铺里的螃蟹拿给湘云请客。这些无不能看出宝钗心思之细腻令人不得不服。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大家伙行令时,黛玉只顾怕罚把《西厢记》《牡丹亭》中的句子说了出来。事后宝钗找黛玉谈话,表示理解她,从此宝黛成了知心姐妹。再有就是尖酸刻薄的赵姨娘因为宝钗送了些东西,都称赞她,人好又大方,会做人。所以说,她本不应是依靠谁而活着的女子,是封建礼教迫害她一步步成为了有私心的人。尽管如此,她也从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情,她只是明哲保身。所以不论别人如何黑化她,我都坚持认为她仍是那个在大观园中豁达大度、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

一部红楼,浩浩荡荡成百上千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忘不了功名富贵,忘不了爱恨情仇,正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嚷。”

红楼中令我浸湿眼眶的是,黛玉形容憔悴,躺在潇湘馆的病榻上,万念俱灰时,留下一句不完整的遗言“宝玉、宝玉,你好……”之后,浑身冷汗,气若游丝,最后一点余温亦消失殆尽。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的恨离开的人世,她不恨宝钗不恨贾母,只是恨宝玉没有遵守承诺。又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昔日的山盟海誓去往的天国。“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也许她已经预感到了一切。但不管怎样,她的离开并没有引起轰动,说是悄悄的也不为过。我心痛,却无能无力,也许黛玉之死,是一种解脱。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终有曲终人散之时。

曹雪芹在小说开篇便说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真的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看完这本书,感觉像是一场梦,但这场梦太真实,似乎我经历过那些恍如昨日的故事,也似乎懂得那些岁月里的谈笑。红楼人物之多,像是浓缩了世上每个人的影子,总能在这或者那里看到自己,那里有人间百态,世间万象。

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给人看。所以,《红楼梦》的悲剧美,才会在一旁观看的我们感到震撼与悲痛,和无法自拔的深深陷入。(谢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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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白雪公主》读后感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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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白雪公主的故事,这个故事对我的印象最深刻。我最喜欢白雪公主,最讨厌恶毒的王后王后有一面魔镜。新王后想害死白雪公主,第一次是让猎人把白雪公主杀死,再把白雪公主的心和肝带回来给新王后看。但是猎人不忍心杀死白雪公主,就把白雪公主放了。就杀死了一头野猪,把野猪的心和肝带给王后看。她问魔镜世界上的女人谁最漂亮,魔镜回答说是白雪公主最漂亮。她想了三个办法。她办成了一个老太婆,分别用了丝带、毒木梳和毒苹果,但是都没有把白雪公主毒死,反而让白雪公主跟王子结了婚。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耍小聪明是不行的,总有一天会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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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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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中,我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令我最难忘的章节是可怜的采珠人,我禁不住沉思起来。

对于采珠人的悲惨生活,我感到他很可怜,他拥有的是残酷的现实,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幸福的现实生活。

早上四点,采珠人潜到海底后,迅速跪下,将随手抓到的小文贝都塞进口袋里,不到三十秒完成一次工作,每次大约摸到几个珠贝,而且还不知道这些贝里有没有珠。而我,每天一觉自然醒,从没被睡觉的感觉困扰过!

他没有快乐,只有痛苦。每一次都冒着生命的危险和老板的骂声下海;而我,在家长的悉心照料下快乐成长,有时还甚至不想做作业!

最后,采珠人差一点就丢失了性命——遇上了鲨鱼,幸好船长及凡尔纳用匕首杀死了鲨鱼才幸免于难。采珠人也有爸爸妈妈,如果采珠人丢失了性命,但他的父母却很无奈,没有办法。采珠人是多么可怜啊!而我呢,全家对我的关怀是无限的!

想着想着,我仿佛想到了采珠人幸福的生活是由自己劳动得来的,而我,我们的父母给与了我们幸福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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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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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圣诞节,夜空里挂满了一闪一闪的星星,地面上人多人满。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她又矮、又饿、又可怜、身上穿着一件破裙子、头山带着一个破围巾。她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儿了。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爸爸生病了。她外什么要卖火柴呢?因为呀,为了养活生病的爸爸,只有她能出去打工。

但是很多人都从她身边走过,小女孩轻轻地坐在墙角。小女孩儿点燃一根火柴,光线照亮了旁边的墙,这时,小女孩儿面前突然变出一个火炉,她刚伸出手要去暖暖她的小冷手的时候,一阵寒冷的大风吹过来,火柴灭了,火炉也不见了。

小女孩儿又点亮一根火柴,眼前又出现一桌美味可口的食物,还有一盘香喷喷的烤鸡,这时,烤鸡站了起来,向小女孩儿跑去。小女孩儿刚刚伸出冻僵的小手。又有一阵风吹来了,火柴又灭了,烤鸡也不见了。

小女孩儿又点亮一根火柴,这一次,小女孩面前出现了一颗又美丽、有庞大、上边还挂着好多礼物的圣诞树。小女孩刚刚伸出小手的时候,火柴又灭了,圣诞树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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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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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很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有的名人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的则是一开始就是在贵族家庭出生并受到良好教育的。

我喜欢“经天纬地,旷世奇才——诸葛亮”。诸葛亮一生博闻强记,深谋远虑,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是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他很小的时候便父母双亡,于是他便和叔父流落异乡。后来,诸葛亮的叔父客死他乡,他便在襄阳隆中定居下来。接下来,又有了三顾茅庐的故事。他死去后,留给后世的只有神话一般的人物和机智。

我最喜欢的是“软件大王——比尔盖茨”。比尔盖茨是第一个软件大王,世界首富。他从小精力过人而且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当他15岁时,他的电脑才能已远近闻名了。

这本书收纳了很多名人的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坚持不懈,不可以半途而废,这样才可以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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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读后感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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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朝花夕拾》,鲁迅先生和我们一起分享了他的童年时代,清晨掉落的花,傍晚才拾起,夕阳的余辉使她多添几分韵味,一起都是那么美好,令人回味无穷……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朝花夕拾》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翻开《朝花夕拾》犹如打开了鲁迅先生童年的大门,沿着他成长的足迹,我仿佛置身于趣味横生的百草园,耳畔传来油蛉蟋蟀优美的琴音;走进三味书屋,枯燥刻板的学习之余,折腊梅寻蝉蜕一样也是乐事,我惊讶的发现:一向严肃认真的鲁迅先生,童年时也和其他孩子一样,以虫草为友,以自然为伴,向往自由快乐,无拘无束的生活。这位平日不苟言笑的老人好像一下子变回了当年那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留恋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想想小时候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最爱在下雨前看小蚂蚁搬家忙碌可爱模样;最爱在宁静的夏夜独自一人参加虫子的音乐会;最爱下雪天和伙伴们一起玩耍,打雪仗,堆雪人,一玩起来就忘了时间,忘了回家。如今,童年已成为逝去的风景,只留下无数怀念。

“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人在风雨之后,时光的背影如此悠悠,往日的岁月又上心头……”朝花夕拾,拾起的是童年的欢乐,拾起的是美好的记忆,拾起的是温馨的画面,拾起的是对往事的怀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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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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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去书店里买书,有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书中《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是发生在丹麦一个寒冷的大年夜,卖火柴的小女孩在街上卖火柴。她又冷又饿,于是点燃了第一根火柴,出现了一个大火炉;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出现了一只烤鹅;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出现了一棵圣诞树;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出现了慈祥的奶奶;她又把全部的火柴点燃了,但还是惨死在寒冷的大年夜。

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太可怜了!大年夜全家人应该在家里围成一桌,坐在火炉边,吃着香喷喷的烤鹅,她却在大街上卖火柴。她亲爱的奶奶和妈妈已经离她而去了,家里只有一个凶狠的爸爸,她有家不能回。小女孩多想穿上自己喜欢的衣服,头上扎两个蝴蝶结,穿上暖暖的棉鞋。可是她太穷了,只能穿破旧的拖鞋。

卖火柴的小女孩太可怜了,和她比我太幸福了,我要珍惜现在幸福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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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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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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