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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精品19篇

请假条是请假的手续,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治安拘留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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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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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革命”要学习浙江“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做法,就是权力清单要瘦身,责任清单要强身,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要明晰,财政专项管理资金要改革,一张网就是提升优化政府服务网的功能。

“行政效能革命”,就是要直面问题,向企业和群众频频吐槽的痼疾开刀,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就是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把握现在,主动作为,用心服务,服务效能不断“提档升级”。这场“革命”,来得很及时,非常必要。

“行政效能革命”,要见诸行动,落脚点是为企业和群众办事,送关心、送服务、送信心,让群众“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解决问题事不过夜、马上就办,上门办、主动办,办得了、办得好。马上就办体现的是我们的决心和态度;上门办、主动办,是满腔热忱,以人民为本、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得了、办得好,就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让群众满意,这是检验“行政效能革命”的重要标准。

“行政效能革命”为的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打造西安发展的最佳软环境。我们要敢于揭丑亮短,用脱胎换骨的方式革除“官老爷”做派,对那些阻碍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和事坚决说“不”。革命是要付出代价的,对企业和群众高高在上,对待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不作为,慵懒闲散慢作为,牟取私利乱作为,轻则被问责,重则掉帽子,这些都是革命的应有之义。

“行政效能革命”必须动真格,无人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观。我们都要立追赶超越之志,鼓锐意进取之气,全速奔跑起来,真正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五星级服务员”,当好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的“店小二”,只见公仆不见官,用一流的投资发展环境、一流的工作效率和一流的服务推动西安发展得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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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习依法行政心得体会最新

全文共 2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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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到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盛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地位。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五十余载的执政实践而吹响的越发成熟的坚锵的号角,也是代表全体中国共产党人的一种强烈心声,一种坚定的信念。

这个纲领性《决定》,既全面综述了中国共产党五十多年执政的成功经验,又针对新时期面临的挑战和情况,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使我们更加看到了中国共产党灿烂辉煌的未来,也看到了中国改革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也使我们每个中国共产党员——执政党员和处于执政岗位的党的干部感到,未来的肩上所赋予的担子更重了。我们不但是面临着未来的任务更远大、更重、更光荣;也更加看清了努力的方向,即做一个合格执政党的一员的努力标准更高。学习这个《决定》,我体会到党在加强和提高执政能力方面做的事太多了,要适应这个新的任务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是当前乃至今后在加强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

一、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

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务必高度重视。

1、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许多规定主要是通过行政机关来执行的,担负着依法治国和确保长治久安的重大责任。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们党领导人民掌握政权,通过立法把党的正确主将和人民的共同意愿结合起来,变为国家的法律,我们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2、坚持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八个字,廉洁是第一位的,所有公务人员都必须廉洁自律;勤政,就是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不能失职;务实,就是要讲实话、办实事,使下情能够通畅上达,中央的政令能畅通,不异虚作假;高效,就是办事讲求质量和效率,不能互相推诿,拖拖拉拉.做到这“八个字”,归要到底就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从严治政。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这“八个字”,是从根本上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于人民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比如,经济成份和经济主体越来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调整促使利益格局也在发生发展变化,等等,这些都比以往更加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要靠政府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杠杆发挥职能作用,以使我们的行为,更加符合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更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二、要切实加强科学化、**化决策.《决定》要求各级坚持“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党内议事和决策制度,这不仅是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推进人民**发展的要求,也是保障重大决策不至失误的有效制度。

过去乃至现阶段,我们的一些党委政府机关,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和政绩、不顾全局和长远利益,不顾社会方面的协调发展,不讲决策方式,不经过决策程序,仅凭少数个别领导的意识决策事项.所作出的决策事项,即使是经不起科学的认证和检验,也被堂而皇之地贯彻执行,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老百姓称这是"瞎指挥,瞎折腾".时间长了,这样的事多了,群众对此要么不关心,因为没有考虑他们的利益或者没有倾听他们的意见;要么意见很大,因为有的直接触及或者侵犯他们的利益。如何确保我们的决策,更加**,更加科学,更加贴近实际,以致不被形成“烂尾工程”和“空中琼楼”。不仅反映了社会的这一方面文明进步程度,更直观体现了我们的执政能力。因此,要使决策的科学化和**化,须从四个方面认识和把握。一是要遵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要从预测性前瞻性和引导性等方面全面调研,衡量决策的可行性。二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根据自身的改革和发展能力进行决策。三是要发扬**和听取群众的呼声,尊重专家的意见。切切实实实行**集中制。四是要讲求决策程序,不搞少数个人说了算。要通过公开和切合实际的决策程序,坚持**监督,将应当决策的事项置于制度化、程序化决策之中。

三、要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行政问题的能力。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人民群众在改革和发展中,要求我们各个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办事能力以及标准方面要求更高更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触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有法可依的局面得到很大改观。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和途径,将管理社会事务方方面面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从理论概念上说,法律是体现国家统治阶级意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同时,也是社会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综合社会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宏观规律的体现,尊重这些规律和要求去管理社会各项事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实际工作中不可以违背这些规律和要求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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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湖北行政办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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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政问责办法》全文公布以来,赤壁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从“四个强化”入手,全面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相关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抓好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作为推动部门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学深、学透、学出成效”的活动要求,要求政府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悟实施行政问责制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和增强执行力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强化和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和主观能动性。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政府部门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学习计划,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组织闭卷考试、开设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行政问责相关要求,营造出全员学、人人抓的良好氛围。

强化工作结合,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将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原文和学《准则》《条例》相结合,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边学习和边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将组织学习贯彻活动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正确处理好问责整治与推动发展的关系,形成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学习贯彻长效机制。对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内容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建立高效完备的工作协调沟通、督办检查等内部运行保障制度,促进学习贯彻行政问责方法工作常态化。同时,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把理顺职能、区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启动行政问责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优质、廉洁、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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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第六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征文启事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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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拟定于2015年6月在国家行政学院召开“第六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6月

二、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三、论坛主题和内容:

论坛主题:全面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政府。

在论坛主题下,分设三个专题,分别是:

第一专题 行政权力法治化;

第二专题 简政放权与依法监管;

第三专题 政府自身革命与依法行政。

四、参会人员

届时将邀请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领导同志、部分省市区领导同志、有关学术机构负责人和知名专家学者、企业领导人员以及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的顾问、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会员等出席会议。

五、论坛征文要求

现向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会员以及从事行政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征文,征文要求如下:

1、论文内容要紧扣论坛主题及专题。论文应为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性成果。

2、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论文格式规范见附件),并请在正文最后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地址。邮件主题栏请标明作者名字、文章题目及所属专题。

3、请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将论文电子版文档发至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邮箱。论坛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审,并于5月25日前通知通过评审的论文作者参加论坛。会后主办方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结集出版,并向优秀论文作者发放证书。

六、联系人及电话:

刘 琰:010-68922646 秦韵佳:010-68929219

七、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邮箱:

yjb2013_csoar@126.com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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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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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于2月13日起在10个社区试行错时上下班,实现全年无“双休日”,同时延长单位工作时间,增加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时间。

试行错时上下班的10个社区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延长办公时间,在中午12:00-14:00,下午18:00-21:00时段,分别安排轮流值班,按照真正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做服务居民的“店小二”,增强服务效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找人难、办事难、服务与群众需求时间“断档”、脱节等突出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和贴心周到的服务,实现对群众服务无缝对接,真正成为广大居民朋友的“五星级服务员”。

我们来对比一下,这个做法是不是更人性化呢?错时上下班分别在中午、下午下班时间安排轮流值班,这样的话,坊友们以后去办事最大的问题就解决了:不用向单位请假。解决了这个时间断档问题,实现与群众的无缝对接,这样的服务意识才是提升服务效能的一个典型做法。

长效机制构建新型干群生态关系

回过头来,我们再来看西安市当下掀起的“行政效能革命”风暴,这场风暴到底“革”哪些“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官老爷”做派,对企业和群众高高在上的,对待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不作为,慵懒闲散慢作为、牟取私利乱作为,轻则被问责,重则掉帽子,这些人的“命”都要“革”。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转变行政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开展“效能革命”提供良好环境。让群众“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才能解决问题事不过夜、马上就办。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如何避免这场行政效能革命不成为一阵风?坊叔认为,需要政府坚持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构建“行政效能革命”的长效机制,建章立制,让“革命”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期待,这场革命能如冷锋过境般让不正之风、官僚做派降降温,亦能如暖锋过境般让群众和干部的感情升升温,构建天朗气清的干群关系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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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安市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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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昆仑,才知道什么叫做高峻;目览黄河,才懂得什么叫做壮阔;游览长城,才体会什么叫做巍峨。伟大祖国母亲给予了我们丰厚的物产,以博大的胸怀哺育了勤劳智慧、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同时也赋予了我们廉洁自律、勇于拼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五千年,一次次崛起、一次次振兴、一次次奋发,就因为在我们历史长卷中有优秀的文化传统、有一代代为民族振兴而不懈奋斗的仁人志士、有一种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有一种撼天动地的浩然正气。

在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中,只满足于生存,不求发展,那么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只能被淘汰。交通事业正处在一个摸索中稳中求进的阶段,此时,我们不仅看到了交通事业光明的发展前景和机遇,也看到了机遇背后共存的困难和挑战。在自己的岗位上,必须为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创造者、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和人民群众的服务者而不懈努力。效能建设是基于对现状不满进行的一场革命,而革命是注定要进行彻底的改革。效能建设要求我们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制度,摒弃工作中的陋习和消极因素,主观能动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作为一名交通人,我深深认识到,收费站不但是交通行业的窗口,更是我们树立行业新形象,展现行业新风尚的地方。我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到交通行业的形象。所以在本职岗位上,我们每一位交通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以严明的纪律约束自己,以真诚耐心的服务对待工作。

在创新机制的大环境下,海安的变化很大。诚然,“效能建设年”主题活动是促使形成“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思想和“服务企业、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现代理念。XX年的中国,注定不会平凡,改革开放30年、北京奥运会,对世界而言,XX意味着中国走向世界。所以,XX年是推进中国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将在进一步在简政放权、精简审批、政务公开等方面大胆突破,研究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建设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机关“效能革命”深入、扎实、持久开展下去。“优化工作服务流程,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创新工作运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培养选拔机制,建立一支与‘效能革命’相适应的机关干部队伍;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监督与考核机制;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以创新的举措和务实的工作,主动融入到效能建设中来。

这使我深深感受到,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提升效能是何等的重要,效能建设是何等的紧迫。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践行“xxxx”精神、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提升效能已经成为我们每一位交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只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才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效能建设是治疗我们机关工作人员疾病的灵丹妙药;是斩除我们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毒瘤的锋刀利剑;是打开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之门的万能钥匙。海安交通局已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全系统 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工作,这是针对我们机关工作作风举行的一次义诊,是高悬在我们头顶的一个警钟,是为我们做好每一项工作设定的一个标的,它时刻都在告诫我们,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交通战士,如何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好公仆。我深知,我们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交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是桥梁下的中流砥柱,应是无数条纽带中的一根红丝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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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全文共 7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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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5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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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家税务总局:14项税务行政审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将不再保留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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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13项为根据国务院决定取消,“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不予登记的退税审核”1项行政审批事项为税务总局主动取消。而纳税服务规范2.1版,是在省、市税务机关推行的纳税服务规范基础上,吸收纳税人和各地税务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的新服务规范。下一步将分期分批提出拟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拟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同时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逐步探索推行网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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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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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革命,就是以最小的行政投入,获得最大的行政效益。从组织来讲,还是要把作风建设当做头等大事,真正把改进作风作为组织对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从干部来说,提高行政效能,,要以身作则,敢作敢为敢当,要以廉洁自律作为基本的行为规范;从群众来说,提高行政效能对干部的要求,应该是在法制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现有规定。

行政效能革命就是要直面问题,向企业和群众频频吐槽的痼疾开刀,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把握现在,主动作为,用心服务,服务效能不断提档升级。

通过行政效能的革命,我们的干部要充分地认识到自己职责的重要性,不能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通过权力清单的瘦身和责任清单的强身提高我们的行政效能,是行政效能革命能落到实处,而不是留在口头上。因此通过几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西安的行政效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我们的群众和服务对象也会有很大的获得感,同时也为我们大西安的建设各自作出应有的贡献。

1.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2.2017机关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3.有关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4.西安市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5.王永康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6.关于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7.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8.2017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9.推行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0.西安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1.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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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习湖北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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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政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主动担当和重大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全面、正确、及时履行职责意义重大。省教育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以实施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科学确责是前提。理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是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如果责任不明确,落实责任就成为空谈,问责也缺乏依据。一是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两轮行政权力清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完成了“权力清单”制定工作,省教育厅行政权力事项由114项精简为55项。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完善了“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特别是将以往一些分散在多个处室(单位)的管理职能,归并到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对外负责,避免出现职能交叉和“大家都负责,到最后大家都不负责”的情形。二是科学确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能力席位标准”理念,强调一个岗位就是一种“能力席位”、就是一种责任担当。对全厅近120多名公务员,逐一明确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哪个人该做什么事,哪件事归谁负责”,具体明确,一目了然。三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要求广大干部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正确行使权力,用权切不可任性。明确提出了“五事”要求,即“善谋事、勤做事、做成事、好共事、不出事”,要想人生“出彩”,首先不能“出事”,并特别强调不履职、不做事就是“出事”。

二、正确履责是核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的目的是为了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我们将开展教育厅机关、处室和干部个人三级联创,努力创建法治单位、效能处室和“两为”干部,全面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是强化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逐一项目化、条目化,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完善机关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施工作目标进展月报制和月例会制,加强督办落实,突出过程管理和考核,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二是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对省教育厅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逐项再造运行流程,使流程中各个岗位的责任无缝链接,工作程序简明严密,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同时,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由行政审批事项扩大到全厅所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三是坚持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修订完善机关处室(单位)和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制度环境,营造谋事、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把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作为评先表彰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考核时,重点考核拟提对象近三年履职尽责、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用那些人品正、干实事、勇担当、敢破难的干部,引导机关干部争做“两为”好干部。

三、严格问责是保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将把《办法》的实施作为厅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法治单位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办法》的学习教育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使教育厅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不正确履责将被问责,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根据《办法》的最新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实际,研究制定《湖北省教育厅干部问责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问责情形,明确问责的方式和程序,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有效发挥震慑作用。同时,要建立“容错”机制,宽容“探索性失误”,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氛围。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明察暗访的力度和频率,重点对机关干部履职状态、工作成效、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修订完善《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全面排查风险点,紧盯重点权力事项,紧盯重点审批岗位,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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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政文员实习周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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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知道我是在校实习生,所以在这周他带我参观了联运物流公司的仓库,客服等地点,跟我讲述了很多物流的流程,我很感谢他对我关怀。虽然只是在短短的实习,但是让我经验倍增。

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雄厚的综合实力,公司与长沙远大空调、三一集团、白沙集团、湖南丽臣、梦洁家纺等省市重点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得知联运物流有限公司是以大型货运为主的物流公司。

社会上的工作经验是难得的,是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工作之后,眼界更宽,看得更广,不再局限在小小的象牙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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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湖北行政办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5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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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面对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展,加之行政内部监督固有的局限性,有限的监督部门和零散的内部制度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不能达到全程全方位监督的效果。与“危机时刻”一次次掀起的“问责风暴”相比,我们更期盼长久有效的“制度问责”。建立这样的机制是为了提升和增强官员的责任意识,约束和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日常行为,时刻激励官员清楚认识和勇于承担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责任,从而减少和避免因为不作为或不当作为,因为失察、失职或渎职而辞职或被免职,甚至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发生。因此,在“两个责任”落实的要求下,探索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预防为主导,以行政问责制为主体,以相关配套制度为辅助的“制度问责”,即预防式“制度问责”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一、夯实问责基础,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中国古代讲为政之道,唯有得人。用人好坏是国家发展的关键。[1]选拔优秀的人才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中,并引入竞争机制,从根本上打牢事业的根基,解决有人办事和由能人办事的问题,是“制度问责”机制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之举。

(一)进一步改进党的用人标准。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党的用人标准改变的轨迹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导向。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体推进中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通过这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三次重大时期党的用人制度的变化,可以看出,每次都强调德才兼备,但侧重点不同。党的的干部路线经历了一个“实绩突出――注重实绩――以德为先”的变化,开始特别看重实绩,之后注重实绩,现在强调以德为先。

(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竞争机制。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提名环节开始就有必要强化民主与监督,进而全面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职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强化公开监督,开展选拔任用干部满意度民意调查,可以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快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制度。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对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都有着明显的预防效能,可重点推行。在组织工作实践中,将这些制度有机结合,形成统一顺畅的民主竞争机制,就构成制度问责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应该运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评价方法,对领导干部做出正确客观的评价,为问责制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应注意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纵向评价与横向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显绩考核与潜绩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价与奖惩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公务回避、考核预告、考核公示、等次反馈、结果复核、奖优惩劣等制度,确保考核评价工作为制度问责的预防机制打下坚实基础。洛江区工商局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与各股室所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中召开半年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年底召开述职述廉会,区局班子和工商所领导分别向社会各界、市场主体以及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进行测评考核,保证“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进一步强调了干部退出机制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职务任期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措施。可建立跟踪机制,妥善处理,合理安排,既不能不讲原则,迁就照顾;同时,也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被问责”者以出路,尽量关心其今后的工作与生活,有个基本的保障。[2]

(五)建立健全被问责干部复出制度。行政问责体现的是国家对出现失误或错误官员的一种惩罚,既是官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紧箍咒”,更是官员头上高悬的一把“利剑”。因此,应严把“问题官员”复出关,按照时限要求、业绩条件、任用程序,在社会大众、组织机构和制度机制的监督制约下,真正让那些素质高、能力强、实绩突出、心系群众、对党忠诚的干部重新任用到新的工作岗位。而且,问责干部复出后即得到同级任用,显然对公众缺乏说服力,因此,应对付出官员的降级任用做出规定,使得他们能够在新的岗位上重新开始,做出业绩。这样,既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也能解除被问责者的后顾之忧,减少行政问责制度实施的阻力。

二、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提高机制

(一)定期开展全党范围内的学习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干部素质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宏大工程,是减少问责惩处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我党始终把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连续开展了多种高规格、大范围的学习教育活动。这是在新形势下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又一次富有成效的实践。洛江区工商局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力求自选动作有特色。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提升学习教育实践效果。组织观看一批红色经典影视,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群众路线”祭扫烈士陵园活动;组织到惠女水库参观学习弘扬惠女精神。

(二)充分发挥各类院校的载体作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是培养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应充分发挥他们培训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培训形式、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改进现有的培训形式,积极探索组织调训和自主选学相结合、大课制和小课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创新教学手段,在现有理论学习、学员论坛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案例教学、异地远程教学、领导岗位模拟训练、应对突发事件模拟训练等;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洛江区工商局邀请区检察院领导和市委党校教授分别为全体党员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和整肃“四风”专题辅导报告。局领导也带头为全局干部职工上党课,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撰写心得体会。

(三)营造问责氛围,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我国是一个有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传统的国家,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民主法治意识一直比较淡漠,对权力的敬畏和官员的依赖意识还很强。而且部分官员责任意识缺失,是制度问责的障碍。针对这一情况,为了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了提高民众的参政意识,监督意识,通过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来营造行政问责的氛围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调整行政职责,明确政府责任

目前我国行政体制中的权责不清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重要障碍,表现在党政之间、政府不同层级之间、正职副职之间的责任等难以确定。凡事都要“一把手”负责,然而管事与管人又相脱节,出了事故,“板子”往往又打在行政领导人身上,实在是难以弄清。在现实中出现许多“经过集体讨论”的政绩工程、“拍脑袋工程”、腐败工程,“决策失误”、“选人失察”等问题,以及为数不少的所谓“四拍干部”,即先拍马屁升官,再拍胸脯打包票,然后拍脑门作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3]即便后来被查出,最终因为职权不清,而很难追究具体人的责任。因此,要明确划分行政责任,为能顺利问责、准确问责铺平道路,为建立高效的行政问责制奠定基础。

(一)努力打造有限责任政府。应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公民、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和整个社会的活力与效率,从而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合环路。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职责,明确划分行政首长与其他人员的职责权限,准确界定有关人员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强化异体问责,建立健全多元化的问责机制。西方国家的问责实践证明,政府良好的治理有赖于公民的积极参与,只有公民积极参与,才会使政府负起责任,不敢消极懈怠;只有公民积极参与,才可以使政府具有合法性、透明度、回应性、有效性,才能实现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良好合作,达到“善治”状态。乔•萨托利认为,只有当受治者同治者的关系遵循国家服务于公民而不是公民服务于国家,政府为人民存在而不是相反的原则时,才有民主制度存在。

(1)权力运作透明化。加强信息公开和健全监督是深化多元化问责的前提,是落实党政官员问责的关键,是使问责不成为“内部解决问题”的姑息行为的有效举措。真正的问责制不应当是强化官僚制,而是要强化官员对人民的服务质量与责任。对我国来说,有必要把以下的权力运作过程如实公开,让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置于社会的问责之下。2014年以来,洛江工商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五项制度,建设透明工商,通过各种渠道共发布各类党务政务公开信息80余条。倾听群众诉求,公开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对工商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群众的咨询和投诉进行一一答复、整改和反馈。将受理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增强权力机构问责监督的力度。根据我国现有的制度安排,应进一步强化人大对政府及其组成人员的监督,完善权力机关的责任追究机制。我们要通过立法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多项刚性监督问责手段的运用,如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投不信任票等。为此,各级人大对于政府和政府工作的监督问责权力必须细化、具体化。这里所讲的细化和具体化是指要通过法规制度使这样的监督问责范围明确、渠道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人大机构所拥有的对政府行为监督问责的直接作用——审查权、建议权和否决权,必须明确规定其应用方式和运作机制。

(3)加强新闻媒体问责监督。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逐渐推进,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问责,已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并打造出了一批像“焦点访谈”那样的名牌栏目。很显然,在中国如果缺少公正的新闻舆论问责,就很难引入真正的行政“问责制”。在媒体作为权利主体监督问责行政权力方面,目前亟须规范的是新闻媒体监督,用法律法规赋予媒体的问责权利。要建立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机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要赋予新闻机构独立的新闻报道权和调查权,保证新闻宣传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健全司法机关问责监督。现代法治要求一切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司法审查程序予以追究处理。应进一步加强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力度,扩大司法机关的受案范围;完善行政侵权赔偿制度,加大法院对政府的侵权赔偿责任的惩处。特别是要将行政问责与司法追究结合起来,司法介入追究法律责任是推进行政问责的有效措施,有助于解决我国问责过程中司法介入落后于行政处理以及用行政处理代替司法处罚的现象。在实行行政问责制的过程中,要防止以行政责任追究替代法律责任追究,即不仅要追究政府官员的行政责任,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使行政问责、纪律追究、法律追究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追究体系。

(5)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应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责任监察,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做到行政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问责就落实到哪里。可通过修改《行政监察法》,明确效能监察和责任监察是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并对开展效能监察和责任监察的程序、依据的标准等作出相应规定,推动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不依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和行为,应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可以将行政问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同时完善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向人大直接报告的制度,完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三)以网络为载体,建立高效便捷的问责信息平台。要促使公民参与问责,就必须构建公民参与监督问责的制度平台,但对中国这个有着二千多年封建集权制基础的国家来说,实现这个目标会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笔者认为,政府或个人应更多的关注网络信息,注意搜集、分析网络舆情,既可通过信息校正自己的言行,也可为问责相关政府及人员提供信息,用网络服务于我们的问责制度。

结束语。研究领导干部“制度问责”机制是建设高效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研究价值。文中从行政问责制过渡到“制度问责”机制,谈论古今,研究国内外,努力探索一种全方位,多角度,实用且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前的行政问责强调的是事后追究机制,有亡羊补牢之感,而我们追求的是“不战而胜之”的最高境界。目的是努力打造一套无缝隙的政府问责体系,把原有行政问责只注重事后结果追究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多重教育约束机制,把惩前和毖后有效地结合起来,努力强化问责制的监督、预防、教育等功能,把问责贯穿于各级领导干部施政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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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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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西安市政府“效能革命”,蓝田县政府成立“马上就办办公室”接收并督促落实上级批示件、查办件以及群众、企业投诉咨询事项及各类媒体反映曝光事项。

“马上办”的成立,表明了政府的态度。长久以来,机关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总能成为媒体和民众的“吐槽点”,不仅影响党政机关威信,也让“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难以落地生根。对这个问题,蓝田县政府并没有遮遮掩掩,反而积极应对,“马上就办办公室”的出现,体现了政府不护短、改作风的“自我革命”意识,值得肯定。

从部门职责来看,“马上办”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对老百姓而言也是好事一桩,但长远来看,仅仅靠成立一个办公室,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工作效能低下的问题。

政府的组织构架是一个纵横交叉的系统,在职能上,“马上办”无法做到大包大揽,顶多也就起到一个督促和传达的作用。仅靠“马上办”促进“效能革命”,暴露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限性,治标不治本。此外,在人员和编制难以大调整的前提下,成立一个新的办公室,难免存在人员交叉使用、职责相互重叠的问题,长久下去,恐怕又会引发新的效率低下,导致积重难返。另一方面,为什么其他科室的事需要“马上办”督促落实?难道除“马上办”,其他科室就可以坐等催促,继续“拖着办”?外力的刺激永远不如内在的自觉,“效能革命”缺的不是机构和组织,而是完善的制度设计和与之匹配的细则,是政府一抓到底的决心和行之有效的多项措施,是上级和相关部门长效的监督机制。

虽然“马上办”不能祛除“慵懒散”作风问题的病灶,但它的出现,却把关于“效能革命”的问题与思考再一次提上日程。问题出现的地方,就是政府未来工作的重点: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迫在眉睫。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厘清责任、强化考核、层层夯实;提升政府人员素质,增强办事能力,改善办事态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创新办事的方式方法,把改革决心落实到行动的方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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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产假申请书要怎么写吧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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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XXXX年XX月怀孕,预产期为XXXX年XX月XX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XXXX)与工作单位(XXXX)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XX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特此申请 !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XXXX年XX月XX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15天(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XX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85********。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上述经验有部分内容是参考了权威的数据,因为,我感觉这是请产假的妈妈们,应该了解的。怀孕的妈妈们,看完这些产假申请书的范例之后是不是心里都有底了呢,做好一切分娩前的准备,孕妈就可以放心回家休养了。想一想是不是心里特别激动呢?

如果您感觉阿友老师的经验能帮到您,您可以给阿友老师投一票,有问题也可以联系阿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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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小治安巡逻员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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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的下午,我正在家里闭目养神——午休时,一串匆忙的脚步声惊醒了睡梦中的我,我睁眼一看,嘿!原来是爸爸。他连话都顾不上说,就“连跑带拖”地把我拉进了车里,弄得我一头雾水。

一晃眼,到了南门广场的十字路口,爸爸停下车来,径直向一位阿姨走去,从她手里拿来了两块写着“治安巡逻”的红布。啊,原来是让我当“治安巡逻员”呀!我飞快地把它别在我的衣服上,一霎间,那严肃的神情就定在我的脸上了。可是,没过几分钟,我就累趴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突然,一辆摩托车从我身旁飞驰而过,呀!又一个闯红灯的!我以风一样的速度追跑上前,大声叫道:“叔叔,您闯红灯是很危险的!”车始终没停下来,我气哼哼地说道:“难道摩托车之类的小型车子就可以闯红灯吗?两个轮子的也是车,到马路上行驶就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呀!”远远的另一个红灯处,那车停了下来,我想他应该是听到我的话后,感到羞愧了吧!

经过3个小时的巡逻,我发现闯红灯最多的还是摩托、电动车,哎!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就这么赶时间?他们就不怕闯红灯撞上迎面开来的大卡车,害人害己!……下岗了,两轮车依旧是闯红灯的“第一名”,我想呼吁这些“勇士们”:“生命不是儿戏,比什么都重要!”

当小小治安巡逻员看起来挺威风的,其实真不容易,但我下次还要当!我要尽小小的力量,给大家敲醒生命的警钟: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成为自己的监护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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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调标前行政套房价格如超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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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经理称驻京办可“暗补”

干部出差住宿如何预定?叶青介绍,干部出差大都是自行寻找住处,如果去到不熟悉的城市,也会找邀请方帮忙预定宾馆,但一定要在补贴范围内,“例如我们去国家统计局办事,大都住宿在国家统计局附近,都是在补贴范围内自己找的宾馆。”一名政府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也告诉北青报记者,普通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或者由邀请方在补贴价格范围内指定宾馆,或者自行寻找宾馆预定,一般而言交通便利是首要选择标准,“比如处级以下工作人员的标准是500元,我们入住邀请方指定的宾馆,用公务卡结账,开发票之后回单位报销。如果发现邀请方指定的宾馆高于500元的标准,我们就得另寻酒店,因为超过标准无法报销。”

但北青报记者在实际探访中发现,干部的住宿却另有“门道”。以记者探访驻京办驻地的某家酒店为例,服务生介绍其省领导住宿的行政套间的价格分别为1380元和1280元,即便是按照酒店与政府的协议价格,也需要九百多元。按照财政部的《通知》,明年住宿标准上调至1100元之后,这个价格不会超标,但按照现行的800元标准,这样的行政套间明显超标,部级干部如何入住并报销?

该酒店经理向北青报记者透露,对于此类情况,多出住宿标准的价格,大都会由驻京办来补齐。对此,湖北省统计局局长叶青表示,驻京办补足超出住宿标准价格的行为属于明显违规行为,但是会有“打折价”,打折价在补贴范围内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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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行政前台实习周记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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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

在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学习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熟悉整个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程通过实践学习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验证培养灵活运用书本知识能力并且学到许多书本上学不到东西增长和扩充知识面增加对社会接触为在毕业后能快速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二、实习

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三个月

三、实习单位

博兴县文化馆

四、实习内容

实习刚开始时我指导教师根据我专业特点给我分配了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初步学习会计实践从学校到社会大环境转变身边接触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

在这巨大转变中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环境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眼神和言语

很多时候觉得受到领导重用所干只是一些无关重要杂活应该从小事做起一步脚印逐步积累起经验“在

大学里学不是知识而是叫做自学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理论知识用到很少很少我负责办公室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电话处理文件几乎没用上所学专业知识

就连以前学过会计基础知识也应用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

由于现在还住校所以每天7点不到就得起床去挤公交车就算再寒冷再差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必须克制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时候可以逃课自由许多

每日重复单调繁琐工作久了容易厌倦象我每天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也马虎必须具备坚忍不拔个性遭遇挫折时绝就此放弃犯错遭领导

一直以来都是依靠父母收入而有些人则是大手大脚花钱也许工作以后才能体会父母挣钱来之不易而且要开始有意识地培养理财能力

五、实习体会

踏上社会与形形色色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象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因此刚出校门很多时候无法适应

影响人工作态度每天只是在等待着下班早点回去陪家人生病时轻轻一句慰问都有助于营造齐乐融融工作环境

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效率高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看到职场险恶公司里同事之间是非我想我能做“多工作少闲话”且在离毕业走人仅剩几个月更加珍惜与同学之间相处

我是学管理在书本上学过很多套经典管理理论

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即使在办公室中也很难处理一些令人措手不及事情转贴于

也许等到真正管理公司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谈判案例似乎轻而易举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能力欠缺和知识匮乏

实习这两个月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残酷而更多是希望在工作中积累各经验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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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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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革命,就是要运用各种科学管理的手段、制度和载体,调动各级各单位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提升为企业、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当前,三门峡正处在转型发展的新时期,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市上下正在尽最大努力改善发展软环境,凝聚谋发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的强大正能量。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个别干部在岗在位却不在状态,主动出击少、被动应付多,开拓创新少、按部就班多,与推进转型发展的任务还不相适应;有的干部因循守旧、消极畏难,不敢正视问题;个别部门在为企业、群众服务时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导致相关项目进展缓慢,群众满意度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作风建设的成效,损害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还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努力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必须深入开展效能革命。

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要求我们必须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在岗在位就要在状态,履职尽责必须敢担当。效能革命,剑指庸懒、重锤问效、铁腕追责,就是要把机关作风好坏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尺度,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干”起来、“动”起来、“实”起来,通过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规范机关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加快转型发展。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等落后思想,轻则降低部门的效率,重则影响全市的转型发展。开展效能革命,就是要解放思想,彻底打破落后的思想观念束缚,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因循守旧、作风涣散、怨天尤人等问题,及时更新观念、转变思想、改变状态,树立“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意识,以效率的提高、效能的提升为我市转型发展增添动力。

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要求我们必须提升服务,改善投资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良好的发展软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本,在做大增量的同时优化存量,有利于我市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就是要拔掉“门好进、脸好看、事却不办”的“软钉子”,锤炼“马上就办、立说立行”的“硬作风”,深入企业和群众,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真抓实干,务求取得突破,以服务的提升带来投资环境的改善。

效能革命,剑指庸懒,催生活力。全市上下要振奋精神、提高效率,以“干”凝聚人心、以“干”推动发展、以“干”赢得荣誉、以“干”重塑形象。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开展效能革命,真正硬起手腕抓、凝神聚力推、脚踏实地干,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让企业、客商、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全面展现出机关作风新气象、干事创业新活力、改革发展新作为,为转型发展凝聚更强更大的动力。

1.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2.2017机关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3.有关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4.西安市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5.王永康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6.关于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7.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8.2017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9.推行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0.西安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11.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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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浅谈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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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省委常委、西安市委王永康书记关于“用追赶超越之力,解民生问题之难,建品质西安之城”精神,有力落实行政效能革命要求,为全区行政效能大提升,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一是紧跟新节奏,聚焦中心重谋划。紧紧围绕王永康书记提出的“在这个最好的位置上,历史上谁干的最好?我是不是在这个最好的位置上干的最好?换另一个人,会不会在这个最好的位置上比我干得更好?”“三问”要求,坚持抓整改、抓落实、抓督查、抓作风、抓问责,迅速成立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部署行政效能革命的督查举措,制定出台《关于“媒体曝光反映问题”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7种问责情形和8种问责方式,提出连续被媒体曝光2次的从重处理,曝光3次的给予免职处理,并取消被问责公职人员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资格,做到聚焦政治合格,聚焦担当作为,聚焦发挥作用,助推行政效能提升,为行政效能革命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二是把握新特点,担当有为严执纪。及时调整作风督导检查工作重心,着力对“乐做店小二,争做五星级服务员”要求落实情况,“路长制”、“所长制”、“院长制”执行情况,“大学习、大讨论、大作为、大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正行政效能低下、工作落实不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已持续开展监督检查185次,检查单位200余个,开展督导提醒谈话82次,指出纠正问题37起。针对《每日聚焦》、《电视问政》等媒体曝光问题,按照“事不过夜马上办”的要求,迅速启动问责程序。目前,已对媒体曝光6个问题单位的2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是对标新要求,正身律己强素质。号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以“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警醒自己,做到正人先正己。先后制定出台《新城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和《新城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规定,严密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考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大力开展“重作风、严纪律、强技能”主题活动,不断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努力锻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新城纪检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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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深圳禁摩限电细则出台首日拘留322人

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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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早之前深圳就开始试行禁摩令了,但是昨天又开始实行限电的决策。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相关消息,欢迎参考。

深圳禁摩限电首日行动共查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406辆,拘留322人,非法营运人员采集107次

深圳市禁摩限电联席会议决定,从昨日起到6月底,在全市开展禁摩限电源头治理行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等区域聚集非法拉客的,一律拘留;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的,4月1日起一律拘留。

市公安局将组织各区公安、交警,从3月21日至4月底,集中开展6次整治行动。

一是狠抓生产、销售及维修门店源头,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对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达标的,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积极配合市交委等部门,对维修门店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二是狠抓兜客拉客聚集源头。每次行动组织300个以上的整治组,对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兜客揽客的“乱点”,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通过治安、交通监控摄像头取证,或派便衣拍摄,对经常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人员,进行前期取证。

三是狠抓拉客居住地及限行区域的源头。对拉客车辆集中停放的城中村、聚集地及限行道路、区域,开展“合围”联合整治行动,对“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出入口设点查车。

四是狠抓使用单位的监管源头。目前,交警局已向相关单位和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快递、送水、送气等行业建立源头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不得使用电动三轮车运送物品,并对正在使用的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主动置换,对于拒不整改的,将削减该单位的相关配额;从4月1日开始,交警局对仍继续使用电动三轮车的,一律对相关驾驶人予以拘留。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警方将采取“四个一律”措施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拉客乱象。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直接视为情节严重,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从4月1日起,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无论是正常或残疾等其他人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深圳交警局禁摩限电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一方如存在违法及违规现象的,交警将依法追究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责任;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经检测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将依法追究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及门店的连带责任。

关于涉摩涉电的相关处罚,交警部门表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六款之规定,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一款,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四款之规定,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

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火车站、机场、长途客运站、公交汽车站、大型商场、公园、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兜揽乘客,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现场查获并且证据充分的,将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此外,记者还获悉,深圳交警从即日起到4月底会集中开展6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3月22日至3月23日开展为期48小时的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中,首日行动共查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406辆,拘留322人,非法营运人员采集107次。

【相关新闻】

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目前,深圳光明交警正联合各部门开展行动,注意!下面四类情况一律拘留: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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