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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人爱读书的故事汇总20篇

十年的时间,孙少平从一个贫苦的高中生成为了一位煤矿工人。十年的时间,孙少安从一个苦苦挣扎的农民成了村干部。十年的时间,曾经的文革已烟消云散,社会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接下来就是小编为你们分享的关于关于名人爱读书的故事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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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四寸膘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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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黑道故事,是我在农村插队时吃肥肉的故事。

那年头,中国的最大特色就是折腾。农村自不能例外,每逢冬季农闲,从生产队往上,层层兴修水利,农民叫扒河;而公社及至县里组织的大工程,叫扒大河。往往是前任书记开渠,后任书记便筑堤,所以年年不得消停。扒大河很苦,指标是硬的,通常每人每天两方土,不是从河底取土挑到河岸上,就是从平地取土挑到堤顶上,非强劳动力不能胜任。至于风雪交加、天寒地冻之类,都不在话下了。如我辈之无依无靠的知青,年年争着去扒大河当民工,并非因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改造好了世界观,而是扒大河不用自带口粮,一天三顿全吃公家的,节省下一冬的吃食,可以留着开春后填肚子。物质决定意识,口粮短缺决定了我们的奋不顾身。

扒大河工地上,不但可以放开肚皮吃饭,而且工程胜利结束时,还有一顿大肉作为庆功宴,这就归到我们的正题上来了。总在头十天前,民工们就开始兴奋,收工后躺在窝棚里馋涎欲滴地讨论,今年的这顿肉,会是“四寸膘”还是“五寸膘”,也就是肥肉,农民叫白肉,厚度起码得在四寸以上。熬了一年的肚皮,早已没有半点油水,非此不能杀馋。然后便是催促火头军,趁早到公社食品站去看好猪,生怕肥膘肉让别人抢了去。其实伙夫同样心急,天天吃晚饭时都会向大家汇报,今年杀的猪,毛重几何、膘厚几寸。

终于有一天,伙夫把肉背回来了,所有人都围上去,看、摸、掂、嗅,叉开手指量,四寸五还是四寸八地计较,性急的索性伸出舌头去舔一口,冰碴子把舌头划出血痕,还自以为捞到了油水。本队的看饱了,还要派代表溜到邻队的伙房里去,与人家的肉做比较。得胜的一方,在工地上可以自豪地取笑对方,从白肉的厚薄,攀扯到对方的工程进度、个人的气力大小,直至性能力的高低。失利的一方,不免要埋怨本队的伙夫技不如人,明年怎么也不能再用他,并赌咒发誓,明年的白肉,一定不能再输给别的队。总之,肉还没吃进嘴,精神上的享受已经丰富多彩了。

吃肉的日子终于到了,那是比过年还要激动人心的时刻。须知过年是吃自己的,而现在是吃公家的,公私不能不分明。傍晚时分,整个工地上都弥漫着猪肉的浓香,人人都沉醉在即将到来的幸福之中。验工结束了,工具收拢了,行装打好了,天色黑尽了,只等吃完肉就可以上路回家了,吃肉的庆典也就开始了。全队十几个民工,人手一双长竹筷、一只大海碗,在桌边团团围定。伙夫将煮好的肉连肉带汤地盛在一只大瓦盆里,端到桌子中间放好。闪烁的煤油灯下,切成巴掌大的白肉,油光闪亮,浮在汤面上,微微旋动,虽是寒冬腊月,也可见热气腾起。

队长放开喉咙大声吼:“看好了?”

众人齐声应和:“看好了!”

重复三遍,队长一声令下:“吹灯!”伙夫“噗”地吹熄了煤油灯。

灯熄就是无声的信号。十几双筷子一起插进了肉盆。只听得噼噼啪啪、叮叮当当、稀里哗啦,也就三分钟的时间,便只剩下筷子刮过瓦盆底的嘶啦声了。那是意犹未尽、心有不甘的人在继续奋斗。待到一切都静了下来,队长才开始问:“都吃好了?”话音里带着心满意足的慵懒。

七零八落的声音回复:“好了。”

“上灯!”

煤油灯点亮,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落向盆里,大伙都不相信黑地里能把肉块捞得那么干净。但事实胜过雄辩,盆里确实只剩下了清溜溜的油汤。

每个人都表示自己吃得十分痛快,至少大家的嘴唇上都有油光。这就是黑吃的妙处了。如果是在明处,你快了我慢了,你多了我少了,必然生出矛盾,埋下怨怼,公家花了钱还落不了好;就是让队长去分,也会有大小、厚薄、轻重的计较,免不了抱怨他偏心。当时的中国,不患寡而患不均,而绝对平均是神仙也难办到的。这顿庆功宴要想吃得皆大欢喜,黑吃无疑是最好的办法。汤足饭饱之后,嘴闲下来了,民工们会忍不住夸口炫耀,说自己吃了几块又几块,谁也不会承认自己比别人吃得少。因为在完全相同的条件下,你吃少了,吃不到,只能说明你无能。而按他们报出的数量,肯定远远多于队里所买的那块肉。

当然,黑吃也是有技巧的,初次参加的人,一块肉都吃不到也是常事。这技巧就是,下手的时候,筷子一定要平着伸进汤盆,因为肥肉都浮在汤面上,一挑就是几块;如果直着筷子插下去,就很难夹住油滑的肥肉。一经点破,相信大家都能明白。

我肯把这个技巧透露给大家,是相信那个时代绝不会再回来,藏着这屠龙之技,也无用武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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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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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中,总会发生许多故事,有些人读书时很快乐,因为能从书中找到有趣的东西,有些人很烦躁,因为觉得书很无聊,有些人很开心,因为他很爱看书,有些人又很难过,因为他不喜欢看书。下面我来说一说我的读书故事。

每次一要读书,我就很烦躁,因为我觉得书有什么好的,那么多字,烦死了。可是一次偶然的机遇,让我爱上了书,喜欢上了书,记得那一次,我去上兴趣班,老师就问我:“裴俊哲,所有同学下课都在那里津津有味的看书,为什么你一动不动呢?”“因…因为我不喜…欢…看书。”老师听了这番话耐心的对我说:“对,书虽然字很多,读起来也很枯燥,但是你有没有认真去读过一本书,认真体会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道理和有趣的地方,虽然你不能把老师的话全吸收进去,但你可以试着做一做。”我听了老师的话,回家后认真的看了一本书,没想到书竟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呀,就从这一次起,我从今往后爱上了书。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想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有趣的东西,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在书中发现乐趣!

第二天早上,我果然起晚了,但我读书的快乐仍让我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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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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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良师益友,是一杯回味无穷的浓茶,是一缕春风……我读书

上小学时,我就与书结缘。当时我缠着妈妈给我买《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等一些童话书。等到长大一点儿,我又爱上了杨红樱的一系列书。她的书有种说不出的独特魅力,使我看了还想看。她写的《淘气马小跳》《男生日记》等作品我都看过。在我们班,杨红樱的大名可以说是人尽皆知,好多同学心目中的偶像都是她。

现在的我愿意看一些探险、解密、刺激的书。如《查理九世》中查理带领着四人去探险,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查理和墨多多发挥聪明才智,成功渡过难关。

书,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还丰富了我的感情。《红岩》中江姐的丈夫在战斗中壮烈牺牲,头颅被敌人割下挂在城门上示众。江姐路过城门时突然看到这一情景,心如刀绞,但为防旁边的敌人发现,还要表现出镇定。我对江姐的遭遇深感同情,对敌人无比痛恨!

读书,的确是一个让文明人增长知识、提高修养、丰富情感的极为重要途径。书,的确是一扇神奇的大门,只要你走进这扇大门,就不会空手而归。书既是我的良师,又是我的益友。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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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简短的名人读书的故事例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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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霍金小时候的学习能力似乎并不强,他很晚才学会阅读,上学后在班级里的成绩从来没有进过前10名,而且因为作业总是很不整洁,老师们觉得他已经无可救药了,同学们也把他当成了嘲弄的对象。

在霍金12岁时,他班上有两个男孩子用一袋糖果打赌,说他永远不能成材,同学们还带有讽刺意味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爱因斯坦.谁知,20多年后,当年毫不出众的小男孩真的成了物理界一位大师级人物。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随着年龄渐长,小霍金对万事万物如何运行开始感兴趣起来,他经常把东西拆散以追根究底,但在把它们恢复组装回去时,他却束手无策,不过,他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责罚他,他的父亲甚至给他担任起数学和物理学教练.

在十三四岁时,霍金发现自己对物理学方面的研究非常有兴趣,虽然中学物理学太容易太浅显,显得特别枯燥,但他认为这是最基础的科学,有望解决人们从何处来和为何在这里的问题。从此,霍金开始了真正的科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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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爱读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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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它是深山中流出的一缕清泉,能滋润你我的心灵;书,它是冬日里的一丝阳光能驱散你我的寒冷;书,它是人生的阶梯,能让我们更上一层楼……

曾经的我,为睡美人被坏女巫施下巫术而伤心;为坏王后毒死了白雪公主而愤怒;为小美人鱼化成泡沫而流泪;为青蛙变成帅气的王子而激动……

一二年级,我迷上了小说。汤素兰的《笨狼的故事》里憨厚可的笨狼令人发笑;罗素的《兔子坡》里乔治无比的勇气使我难以忘怀;杨红樱的《杨红樱童话》里神奇的仙女蜜儿教会了我们许许多多。在文学的世界里,小说就是那一棵棵大树。

三四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几本散文书。朱自清笔下的波兰,河水是那么的清澈,那么的透明;他笔下的荷花,在月光的照耀下是那么的楚楚动人……散文就是文学世界的鲜花。

渐渐地,我开始读“四大名著”。当我把《红楼梦》看到了黛玉离世时,不禁留下眼泪。我多么想让宝玉和黛玉在一起啊!《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感到心悦诚服。《水浒传》里108位英雄好汉的故事,值得我们学习。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古诗词的世界里:“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我感到了杜甫的悲愤;“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知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畅游在书的海洋里,我能领略到海伦的不幸,夏洛特为朋友而牺牲的精神感染着我们……

书,像那带着朝霞的蓓蕾,更像那闪着七色光芒的彩虹!

感受到了王维的闲情雅致;“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我领略到了李煜的亡国之恨……古典文学就是文学世界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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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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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风敲柳叶;屋内,泛着红晕的光,捧一本好书,望一片书的花海,独守一个璀璨的星夜。我这一夜中,我如一只小鱼遨游在书的花海,自由自在,如一只小鸟翱翔在书的天空,毫无拘束。那红晕的光把小屋衬托的更加温馨。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那本书相遇,它就是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我还记得,当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被它的题目所吸引,想着他应该很刺激吧!当我翻开第一章,就被主人公鲁滨孙的冒险精神所吸引。他第一次偷偷跑出家去航海,结果就遇到了风险,可是鲁滨孙不畏艰难险阻,继续他的梦想。最后,战胜了一切,保全性命,在一个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时间。经过无数的艰难险阻,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小岛打造了一派属于自己的家园。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跟随主人公鲁滨孙一起冒险,一起航海。有时会随着主人公惊心动魄;有时会随着主人公风平浪静;有时会随着主人公忐忑不安。就这样,我就慢慢地爱上了阅读。

书如一个朋友,在我失意时,给我帮助;书如一个路标,在我迷茫时,给我指明方向,书如父母,在我困惑的时候,给我一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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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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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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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被人需要胜过被人感激名人故事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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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让别人依赖你,并听命于你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别人感到需要你,或是少了你,他的计划就无法运作,他的生活就难以正常进行。一旦建立了这样的关系。你的地位就会变得不可代替。

美国励志大师卡耐基说过这样的话:“别指望别人感激你。因为忘记感谢乃是人的天性。如果你一直期望别人感恩,多半是自寻烦恼。”西方一位学者说过,感恩是极有教养的产物,不可能从一般人身上得到。如果你想通过施恩于人来获得他的依赖的话,那你就错了。

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对别人的“忘恩负义”深有感触,让我们看看他的故事

1929年10月,美国爆发了经济危机。这一危机一直持续到1933年。在这一期间美国工业生产下降了55。6%,国民生产总值从1044亿美元下降到410亿美元,失业人数在1929年5月是150万人,到1932年时达到1283万人。从1933年到1939年,罗斯福总统通过实行新政。为对付与缓和经济危机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法律措施,这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罗斯福新政”。

在“新政”的初级阶段,美国的大企业主们都暂时被迫接受罗斯福的方案。然而。当危机有所缓和后,他们就开始反击罗斯福了。1934年8月,大企业支持的右翼组织“美国自由同盟”在迈阿密开会,反对“罗斯福新政”,目标集中在反对劳工立法、税收立法和社会保险立法上。“美国自由同盟”的后台是杜邦家族、通用汽车公司、太阳石油集团以及华尔街的律师们。报纸上也连篇咒骂罗斯福是向富人敲竹杠,说罗斯福天天都吃“烤百万富翁”。总之,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在大危机面前是怎样束手无策、惊惶失措的。

罗斯福对于这种忘恩负义感到吃惊,更感到气愤,因为“新政”的最大受益者正是这些大企业主。为了反击这些大企业主,罗斯福在1936年的一次演说,中做了生动的比喻:

“1933年夏天,一位戴着丝绸面礼帽的体面的老绅士不小心失足落人码头边的水中,他不会游泳。他的一位朋友,看到情况紧急,和衣跳入水中,把他救了起来。可是珍贵的礼帽被水冲走了。老绅士安然脱险后,他对朋友的救命之恩感激不尽。今天,3年过后,这位老绅士却大声责骂朋友,原因就是丢失了丝绸礼帽。”

被罗斯福讥讽的这些企业家,正是忘记感恩的典型,是人性弱点的突出体现。所以,要记住:被人需要胜过被人感激。与其让对方感激你,不如让他有求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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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创业励志故事_名人故事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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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与书

美国一出版商有一批滞销的书久久不能脱手,便给总统送去一本,并三番五次地征求总统的意见,忙于政务的总统没有时间与其纠缠,便随口应了一句:“这本书不错!”出版商如获至宝般地大肆宣传:“现在有总统先生喜欢的书出售。”于是,这些滞销的书不久就被一抢而空了。

不久,这个出版商又有书卖不出去了,他又送给总统一本。总统上了一回当,想奚落他一下,便说:“这本书糟透了。”出版商听后大喜,他打出广告:“现在有总统讨厌的书出售。”结果,不少人出于好奇争相购买,书随之脱销。

出版商第三次将书送给总统的时候,总统接受了前两次的教训,不置可否。出版商却大作广告:“现在有总统难以下结论的书出售!”居然又一次大赚其利。

送2/3地皮给政府的精明商人

美国某城30英里以外的山坡上有一块不毛之地,地皮的主人见地皮搁在那里没用,就把它以极低的价格出售。新主人灵机一动,跑到当地政府部门说:我有一块地皮,我愿意无偿捐献给政府,但我是一个教育救国论者,因此这块地皮只能建一所大学。政府如获至宝,当即就同意了。

于是,他把地皮的2/3捐给了政府。不久,一所颇具规模的大学就矗立在了这块不毛之地上。聪明的地皮主人就在剩下的1/3的土地上修建了学生公寓、餐厅、商场、酒吧、影剧院等等,形成了大学门前的商业一条街。没多久,地皮的损失就从商业街的赢利中赚了回来。

买我的马戏票免费赠包花生

美国宣传奇才哈利十五六岁的时候在一家马戏团做童工,负责在马戏场内叫卖小食品。但是每次看戏的人不多,买东西吃的人则更少,尤其是饮料,很少有人问津。

有一天,哈利突发奇想:向每一位买票的观众赠送一包花生,借以吸引观众。但是老板坚决不同意他这个荒唐的想法。哈利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做担保,请求老板让他一试,并承诺说,如果赔钱就从他的工资里面扣:如果赢利了,自己只拿一半。老板这才勉强同意。于是,以后每次马戏团的演出场地外就多了一个义务宣传员:“来看马戏喽!买一张票免费赠送好吃的花生一包!”在哈利不停的叫喊声中,观众比往常多了几倍。

观众进场后,哈利就开始叫卖起饮料来,而绝大多数观众在吃完花生之后觉得口渴都会买上一瓶饮料。这样一场马戏下来,营业额比平常增加了十几倍。其实,哈利在炒花生的时候加了少量的盐,这样花生更好吃了,而观众越吃越口渴,饮料的生意自然就越来越好了。

一批小树拯救旅馆

美国纽约州有一家三流旅馆,生意一直不是很景气,老板无计可施,只等着关门了事。后来,老板的一位朋友指着旅馆后面一块空旷的平地给他出了个主意。次日,旅馆贴出了一张广告:“亲爱的顾客,您好!本旅馆山后有一块空地专门用于旅客种植纪念树之用。如果您有兴趣,不妨种下10棵树,本店为您拍照留念,树上可留下木牌,刻上您的大名和种植日期。当您再度光临本店的时候,小树定已枝繁叶茂了。本店只收取树苗费200美元。”广告打出后,立即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旅馆应接不暇。

没过多久,后山树木葱郁,旅客漫步林中,十分惬意。那些种植的人更是念念不忘自己亲手所植的小树,经常专程来看望。一批旅客栽下了一批小树,一批小树又带回一批回头客,旅馆自然也就顾客盈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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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盘子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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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提请依麻目、喀孜、麦曾等人士到家做客时,用抻面拌过油肉款待了他们。依麻目望着香喷喷的过油肉抻面,一连吃了两大盘子还想吃,但不好意思开口,只是连连点头赞美说:“夫人的手艺真不错,这面抻得跟她的头发丝一般细,菜做得跟她的容貌一样鲜。”

“阁下,你过奖了,请您再享用一盘吧!”阿凡提说。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这样的美味不多吃一点真是太可惜了,就是撑破肚皮也值得。”依麻目说道。

于是,阿凡提用他的空盘子盛了一盘子土端来放到依麻目面前,说:“请用吧,依麻目阁下!”

“阿凡提,你这是什么意思?”依麻目不解地问。

阿凡提说:“阁下,我想起了您前些日子给我们讲经时说过的一句话。”

“是哪一句话?”依麻目问。

“贪婪者的欲望只有进了土壤中才能填满。”阿凡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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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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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事事都离不开书,无聊的时候,烦闷的时候,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它能逗我们开心,它会陪我们度过快乐的童年。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每当我放学回来的时候,我会先写完作业,然后再看一会儿书,常常会被书中的故事所迷,也常常废寝忘食。

一次中午,爸爸妈妈下班回来了,我在房间静静地看书,妈妈在厨房做饭,爸爸在沙发上看电视,妈妈做好饭叫我,我被书迷住了,根本没有听见,妈妈只好去吃饭,爸爸妈妈吃完饭去休息时,我感到有点儿饿,便去找妈妈。我问妈妈:“今天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去做饭?”妈妈说:“我和你爸爸早就吃了,叫你你看书不回答,你这个‘书呆子’”。我冷笑了一声,便回了房间。

还有一次,妈妈和我在书店里买书,那么多的书,好像我进入了一个海洋里,而且是书的海洋,我看完了这本又看那本,妈妈说:“别看了,咱们走吧!”我根本没有听见,妈妈过去拍了我一下,便说:“你别看了,要是想看的话,我们把它买下来吧。”

回到家里,我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掏出书来看,从下午三点左右,一直看到傍晚七点左右,一口气便将这本书看完了。我不感到一点疲劳,闭着眼还想着这本书里面的内容,真是让我回味无穷。

我爱读书,走进书屋,你就会发现许多你不知道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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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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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悠闲的午后, 慵懒的阳光下,我靠在椅边,手捧一本散文集,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我在这泛黄的书页里,品味作者细腻的情感,我也在作家的回忆中,想起了我快乐的童年。

小时候,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捧着一本绘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两只小猪的深刻友谊,国王与小女孩的承诺,有时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有时又会因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哭泣,一本本有趣又美丽的绘本串起了我(如诗)如画的童年。当幼儿园的午休铃响起时,许多小朋友都会抱着洋娃娃入睡,而我,则会怀抱一本未看完的绘本进入梦乡。

当我能识更多的字后,母亲便买来许多的拼音图书,一字一句地领着我读,那白纸与黑字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文学的神圣感,每一个字都渗入我的心里,每一个标点就像一次深呼吸,带来下一段的更多乐趣。我在朗读中寻找主人公纯洁的心灵,海蒂的善良,爱的教育里许利亚的孝顺,许许多多的小人物用他们点滴的真情感动着我,引导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当我到高年级后,浅显易懂的故事书并不能再引起我的兴趣,当爸爸将一套《纳尼亚传奇》放在我面前时,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从此我便迷上了魔幻小说,从《哈利波特》到《魔戒》,每一本小说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有时偷偷藏一本小说在被窝中,被母亲发现了她便狠狠责骂,但我仍会偷看小说,即使那小说页角已翻得起皱了,我还会沉醉于哈利在魔法学院的奇特生活,能言马与男孩的深刻友谊。我在故事中寻找虚幻的美好。

而如今,我的书柜里满是素雅清新的散文集。读毕淑敏的《非之爱》,我读懂了亲情与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读迟子建的《寻石记》,我感悟到了志向的坚定不移。这一篇散文作品,是给读者内心最柔软却最心动的触摸。我在散文中读到作者生命最深刻地感悟。

我生活中一段段的悠长时光,被那一张张泛黄的纸页,被那一段段优美的文字而占据了,我的思绪回到眼前————阳光依旧,闲适依旧,回想了我的读书生活,也觉颇有趣味,也难免有流年逝水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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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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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四糖故事

陶行知有这样一则教育学生的故事:有一个男生用泥块砸自己班上的男生,被校长陶行知发现制止后,命令他放学时到校长室去。放学后,陶行知来到校长室,男生早已等着挨训了。可是陶行知却笑着掏出一颗糖果送给他,说:“这是奖给你的,因为你按时来到这里,而我却迟到了。”男生接过糖果。随后陶行知高兴地又掏出第二颗糖果放到他的手里,说:“这是奖励你的,因为我不让你打人时,你立即住手了,这说明你很尊重我,我应该奖你。”男生惊讶地看着陶行知。这时陶行知又掏出第三颗糖果塞到男生手里,说:“我调查过了,你用泥块砸那些男生,是因为他们欺负女生;你砸他们说明你很正直善良,且有跟坏人作斗争的勇气,应该奖励你啊!”男生感动极了,他流着眼泪后悔地喊道:“陶校长,我错了,我砸的不是坏人,而是同学……”陶行知满意地笑了,他随即掏出第四颗糖果递过来,说:“为你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错误,我再奖给你一块糖果,我没有多的糖果了,我们的谈话也可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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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读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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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书是一位老师,教会我很多的知识,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书是一位朋友,给我带来很多很多的乐趣,让我的童年充满笑声。

我的书玲琅满目,有漫画书,有侦探小说,还有名著……我经常看到忘我的境界,有时还会闹出点小笑话。

记得有一天晚上,天灰蒙蒙的,像是被一个孩子用水彩笔涂上去的一样。妈妈今天要去帮她的同学过生日。于是,她匆匆地把衣服挂在了阳台,又草草地化妆。这时,我正悠闲地躺在躺椅上看书。

看着看着,这本书好像富有魔力,把我牢牢地吸在上面,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又像极了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扑在面包上,一页、两页、三页……我读得如醉如痴,好像全世界都停止了,变成透明的一样,只有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书好似我的朋友,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陪伴我。书好似一首小曲,陪着我一起快乐地成长。时间像流水般流逝,不知不觉中竟过了三小时。

顿时,“轰隆隆”“轰隆隆”空中下起了雨,可是中了魔法的我却浑然不知,还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吱……”的一声门开了,妈妈回来了。突然,妈妈冲了出来,一把抢走了书,大叫:“佳瑶,看看你干的好事!”“糟了,衣服还没收呢!”我忏愧地低下头。后来,我被妈妈训斥了一顿,说看书要有分寸,不能因为看书而忘记了所有事情。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爱书,爱它的博大……爱它的一切,我要继续和他们无忧无虑、快乐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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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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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有情,流水无意。在梦里我曾颂扬过你的名字。与此相欢。花开倾城,以此不败,不曾与你分离,容我唤你之名:书。——题记

时光蹉跎,往事如烟。画面反转,那是与你第一次的相遇。

我并不知道这无聊的世间竟还有你这般有趣之物。

从小,我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孩,调皮捣蛋全有我当头目。身为一位语文老师的女儿,我却并没有母亲那么才华横溢,知书达理。恰恰反之。由于我闯祸过多,母亲忍无可忍,把我关在家里,让奶奶把我管住,不准我出去。当时的我,望着窗外那湛蓝的天,渴望自由。就在那无意间我瞟向了奶奶的书房,便屁颠屁颠的跑进去。

打开门,一股书香扑鼻而来,古色古香的书柜吸引着我,这是奶奶发现了我一直盯着书柜,就对我笑着说:“童娃,你如果能在今天读一本《儿童阅读》,我就给你做你最喜欢的蛋炒饭。”当时的我对奶奶做的蛋炒饭已经垂涎许久,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谁料,缘生,红绳相缠。

我在那古色古香的书房里不知待了多久,看着那布满图画的《儿童阅读》,有趣而生动。“这可比出去玩有趣多了。”我在心里想着。当我把书读完了交给奶奶,并汇报读了什么故事的时候。奶奶欣慰的点着头,转身去给我做蛋炒饭。虽然拿到了梦寐以求的蛋炒饭,但我并不是那么开心。

“奶奶,你的书我下次还能看吗?”我小心翼翼的问,期待着奶奶的答应。

“当然可以。”奶奶笑着,正如清风透过了青帘一样舒爽。

不知是喜欢奶奶的蛋炒饭,还是单纯的喜欢那些书,我在书房里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随着年龄的增长,奶奶的身体也渐渐不好。直至那古色古香的书房里只有我一个人静守,我最终还是失去了我的第一位带领我遨游读书海洋的人,是的,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我最亲爱的奶奶去世了。我和父母也搬出了那座房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再次踏入书房,已经上初一了,柜子上已经蒙上了灰,我看着那些有些发黄的书,落下了眼泪。忽然,我看见了一本没有封皮的厚本子,带着好奇心,我轻轻地打开了它。上面赫然写着:“给我最亲爱的孙女童娃。”

本子上一篇篇美妙的古诗文,一段段优美的古风句子吸引着我,我如痴如醉的读着,不过此刻我的身旁没有了奶奶,但我终于又一次踏入了书的海洋,不知这次书等了我多久。

那天,我一口气把奶奶留下的本子上写的句子全部读完了,我累得昏昏沉沉。冬阳透过西栅,我都没有发现。便憨憨的枕着书本睡着了。

我与书的故事,太多太多,在记忆的长河里并不是那么清晰了,但我与它的相遇和最后重逢却让我永远难以忘怀。

时光荏苒,奶奶虽已离开许久,但我相信,奶奶肯定是像我从前一样调皮,和我玩着捉迷藏,藏在每一本书的角落里,等着我去找她呢。或者说,她把自己的灵魂注入了那本赠给我的本子呢?不管如何,我一直相信,奶奶并没有离开,她化作书陪伴着我。灯火星星,人声沓沓。路无归、霜满天。

曾几何时,有美人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风飞翱翔兮,四海求凰。奏琴啸,不得于飞兮,是我沦亡。书,可否与我相伴?携手相将,往后之路一起走,可好?你与我的故事永远是未完待续,永远没有句号。

我与书的故事,不曾在话下,也不曾少,只是惊鸿一瞥,溅起阵阵微波,恰似一只蜻蜓点水。恍若间,步入书的圣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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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个爱读书的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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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怡,今年12岁,是我们班的副班长还是我的好朋友。小小的脸上戴着一副圆圆的眼镜,她那迷人的小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亮,别提有多可了!提起她第一印象就是——小书虫。她常常跟我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快乐。”

她每天几乎都在看书,我们去图书馆的时候,她像老鼠看见大米一样,一下子就扎进了书的海洋,立马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书。我们有些人在说话,有些人自顾自的玩,只有她在看书,连下课铃响都不知道。

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大课间。“叮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了教室,有个男生说:“哥们儿,出去一起玩儿吧。”有一个高个子女生说:“娜娜,我们出去跳绳吧。”“好啊,好啊。”娜娜高兴地说到。几乎教室里的所有人都玩的玩,吵的吵,教室里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这时,我去叫“小书虫”一起玩,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小书虫’一起出去玩儿吧。”“小书虫”说:“别打扰我看书,等会儿再和你玩。”说着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白象家族》。她双眼聚精会神地看着书,连眼睛都不肯眨一下。过了10分钟,我拍了拍她,她都没有察觉,还在出神地看着《白象家族》,有时“咯咯”地笑,有时双眉紧锁一脸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感觉到我在拍她。就这样大课间不知不觉地结束了。“叮零零”上课铃响她都没有察觉,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最后是我提醒她,她才回过神来,开始上课。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她每天与书为伴,肚子里装满了知识,所以,她作文写得很好,语文成绩名列前茅。她一直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快乐。”我也要向她学习,让读书融入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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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成语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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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跟我们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首先我们说话就会经常说到成语、其次就算是做游戏也有像成语接龙这样的游戏,举个例子守株待兔、兔死狐悲、悲痛欲绝等等。中华成语千千万,我最近通读了一本叫《成语故事》的书,受益匪浅。

《成语故事》这本是顾名思义就是由许许多多成语故事组成的,给我印象深刻的就有几个,如掩耳盗铃、老马识途、亡羊补牢等。我觉得真正能让人理解意思悟出道理的又通俗易懂的应该是它们几个。

“掩耳盗铃”从表面意思来看,应该是捂着耳朵去偷铃铛。他讲了一个人去偷一个大户人家的铃铛,他以为把自己的耳朵捂住,别人就不会听见,他真是太笨了。可是在我们面对许多没有做好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常会本能的选择逃避,选择隐瞒,但“自欺欺人”是不对的,这会让我们养成撒谎的习惯。久而久之,我们就会成为一个坏孩子。

“亡羊补牢”讲的是,一个人他一天丢了一只羊,这只羊被狼吃了,他却没有把羊圈修好,第二天他又丢了羊,这才把羊圈修好。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看到了自己的错误,就马上改正,不要知

错不改,并且还要听从别人的建议,并立刻改正。

快乐的成语故事的遨游就到此结束了,我希望大家成为有理想,有抱负的人,而不是去做那个“掩耳盗铃”的人,“亡羊补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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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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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昨天的电脑上不去网,所以推辞了一天,希望老师原谅。

这几天我的情绪已经和以往差不多了,在家里过年时的野心收回了不少,没有那无人管教而疯狂的玩。现在已读起了《名人传》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听别人说读《名人传》时候,我还愣了一下怎么还要读《鸣人传》,让我纳闷,当我看见是《名人传》的时候松了一口气,我还一位学校疯了,让人读漫画,呵呵。

此传记里的三人,虽然一个是德国的音乐家,一个是意大利的雕刻家、画家、诗人,另一个是俄国的作家,各自处于不同的领域,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一读我还是发现没意思,虽说是罗曼。罗兰这个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我还以为就写这样,当我马上放弃的时候,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当读到《米开朗琪罗传》的时候马上吸引了我。当我往后读的时候才发现往后越来越精彩,原来《贝多芬传》是一盘开胃菜。我越来越喜欢上了这篇小说,这个作者也让我感到欣慰。

当我读到《米开朗琪罗传》时,发现米开朗琪罗这个人很可怜,他的性格影响因素竟然是人生的残暴与精神的孤独。他对于他的国家,并无达。芬奇般的微笑的冷漠。远离了菲冷兹,就要为思乡病所折磨。又因为他是菲冷兹的故族,故他对自己的血统与种族非常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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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马尔康·坎培尔爵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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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的赛车选手,最热衷的兴趣是找寻宝物。提及美国空军最杰出人物艾迪。里肯贝克,就不禁令我想起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某次的晚餐会上,我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他们的态度是那么的沉静,说话的语调也极为温和,但他们却都深深地沉迷于速度的魅力之中。

当初里肯贝克所以成为不怕死的赛车选手,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坎培尔又是为了什么呢?坎培尔是属于富豪之士,根本毋须为赚钱而劳心卖命。

那么他为何选择充满危险的赛车选手呢?是为了名誉、名气?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纯粹只是为了享受才这么做的。”于是我转问艾迪。里肯贝克:“你看过马尔康。坎培尔爵士以彗星般的速度开快车的情形吗?”曾参加过200次以上赛车的里肯贝克的回答,着实令我大吃一惊。

“说实在话,我从未看过,而且将来也不打算看,以那种速度开车,死亡率将高达80%.”

在当时的晚宴上,没有一个人的开车速度及得上马尔康。坎培尔爵士,其时速高达300英里,等于每分钟跑5英里,从纽约到旧金山只要10小时就可跑完全程。在纪录上,时速超过200英里的曾有4个人,也就是塞古雷伯。洛克哈特、基奇及拜柏--这4个人都因速度太快而去世,目前还活着的只是坎培尔而已。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是个宿命论者,所以从不作多余的担心,当比赛结束步下车子时,他的态度冷静得就像刚从公司下班归来似的。

坎培尔爵士在16岁时,就决心要成为脚踏车赛的选手,他父亲知道后,马上把他送到伦敦着名的罗德保险公司上班,希望打消他这个念头。

据他本人说,在他服务的两年期间,一分钱也没领到,直到第三年才有一点收入,但今天他已是世界有名的罗德公司董事。

他以报社为对象,推销破坏名誉保险--这个构想是他19岁时想到的。在英国,有关破坏名誉的法律比美国严格,所以马上获得英国大部分报社的签约。21岁时,他已是极富有的资产家,不多久,就买了好几辆摩托车和汽车,开始参加竞速比赛。他用在这方面的钱超过5万英镑以上--换算成美金,约值25万元。这一切都是为了打破速度纪录。

为找寻可供最高速度飞驰的道路,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例如丹麦、撒哈拉沙漠、南非、佛罗里达州等;终于发现最优秀的赛车跑道,地点是在美国犹他州,那儿有数万年前就已乾涸的上古湖泊的遗迹,湖底含有相当的盐分,因而显得既平坦又坚固,犹如冰面一般。

有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时速高达140英里,途中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怪音,车子的前轮竟然脱离车身,直飞到观众席上,打死了一个男孩,然后又跃过观众的头上,弹到一英里外处才停下来。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本人感觉最刺激的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空战。当时他担任战斗机驾驶员,经常越过英法海峡在西部战线上空飞行。有时也驾驶着从未驾驶过的机种,飞向陌生的地方,在那儿也许完全看不到地面,而又必须降落在无法辨别东、西的地上。在此当中,也可能遭逢突然从云中冒出的德军战斗机机枪的攻击,但在4年期间,他从未受伤过。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最大的冒险却是在印度洋可可斯岛的寻宝。他将当时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书上的记载,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找寻海盗所隐藏的一笔财宝。地球上可能没有一个地方像可可斯岛这般寂寞,在那儿看不到一栋房子,也找不到文明人的影子,当地的土着是从前以文化及财富夸耀一时的印加族后裔,他们白天都躲在山中,直到日落之后才悄悄地潜至海边,他们的行动比海边的椰子树影更为安静,所以白人很难察觉。在海边的岩岸及砂地上,有许多蜘蛛、螃蟹、蜈蚣、蚂蚁等,除此之外,还有苍蝇、蚊子在上空飞行,岛四周的海边则有鲨鱼在大肆活动。

据说,只要沿着溪流上溯,用铁锹插进一块大岩石的裂口,把大岩石敲开,就能找到海盗所藏价值数百万的黄金及灿烂无比的珠宝,就像“天方夜谭”阿拉丁所发现的珠宝一般。

岛上的所有溪流,坎培尔都曾沿溪上溯,甚至连已经干涸的溪流遗迹,他也不放过。在繁茂密林中,他曾敲开过无数的岩石,但始终不曾见到那些传闻中的珠宝。

有一天,他费力地拨开密生着的有刺草,希望在繁茂的草丛中开出一条进路,他突然发现这时吹的是北风,而他正要朝北方前进,如果放一把火,就能将那些挡路的野草烧光,而轻易地前进。他擦了一根火柴,密林立即以猛烈之势燃烧起来,5分钟后,四周变成一片火海,犹如置身于赤热的熔炉中一般。

眼看着火舌窜向四方,若再不逃跑,将会被烧成焦炭了,于是一行人就像被死神追赶般,没命地逃离这片密林。

终于逃到海边,但因为已被烟薰得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支撑不住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回头看密林那端,只见熊熊的火焰几乎冲到云霄,四周的空气显得燥热无比,但又不能跳进海中,因为海中有许多食人鲨鱼在游动着;幸好,岸边绿油油的椰子树含有丰富的水分,不容易烧起来,才算保住这群人的生命。

为找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财宝,吃苦耐劳地奋斗三个星期,所得到的却只是血迹斑斑的脚、磨破皮的手指及被火烤得红肿的背部而已,这位英国富翁如今就像狱中的犯人一般。他实在太累了,而且又罹患热病,在希望破灭之后,只好狼狈地回国。但他说,迟早还要再到可可斯岛走一遭,如果真的有财宝,他一定要把它们找回来。

“只要有冒险的机会,即使需绕地球半周,我也会不计一切地勇往直前,这就是我的个性。”他以他惯有的沉静态度说道。

〔补注--虽未有明显的记载,但马尔康。坎培尔的确是生于英国、死于英国的英国人。于1923年以赛车选手身份创出时速137英里的纪录后,又于1935年在美国犹他州创造时速300英里的纪录。两年后,因视力障碍而放弃赛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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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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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书一只小船,我就是努力划桨的船工;假如书是一座高山,我就是勤奋的登山人;假如书是海洋,我就是海洋里遨游的一条小鱼。我书到了忘我的境界。

昨天,我在奶奶家吃饭,妹妹拿着一本书过来,我让妹妹给我看一会儿。妹妹把书给了我,我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爷爷叫我吃饭也没听见。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想起去吃饭,吃完饭马上又回来看书,看完书,我发现妹妹已经睡觉了。我非常爱读书,这样看起书来废寝忘食的事,说起来有许多呢!

我常常读起书来能到忘我境界,是因为我觉得读书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古人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行万里路,破万卷书。”读书能使一个思想狭隘的人变得豁达,能使一个行为粗暴的人变得文雅,能使一个性格脆弱的人变得坚强,能使一个目光短浅的人变得追求高远。读书能充实人的头脑,陶冶人的情操,能净化人的灵魂。书是神奇的,因为书能够把我们带到浩瀚的知识天地。攀登知识的高峰,让我开阔眼界;遨游书的海洋其乐无穷。

读书的作用非常大,通过读书,我增长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阅读历史,我了解古代的风俗和文化;阅读科幻想象小说我增长了想象力;阅读生活常识的书让我提高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读书的好处真多啊!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一定继续多读书,增长自己的知识,以后为祖国的建设发展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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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热爱读书的故事7、巴金的读书方法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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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名作家巴金读书方法十分奇特,因为他是在没有书本的情况下进行的。读书而无书的确算得天下一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巴金说:“我第二次住院治疗,每天午睡不到一小时,就下床坐在小沙发上,等候护士同志两点钟来量体温。我坐着,一动也不动,但并没有打瞌睡。我的脑子不肯休息。它在回忆我过去读过的一些书,一些作品,好像它想在我的记忆力完全衰退之前,保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

原来他的读书法就是静坐在那里回忆曾经读过的书。这样有许多好处:

1、不受条件限制,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巴金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列宁格勒长期被德军包围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在日记中写着“某某型,安娜·卡列尼娜”一类的句子。当时没有电,也没有蜡烛,整个城市实行灯火管制,她不能读书,而是在黑暗中静坐回忆书中的情节。托尔斯泰的小说帮助她度过了那些恐怖的黑夜。另一个例子是他自己在十年内乱中的亲身经历。

他说:“‘文革’期间要是造反派允许我写日记,允许我照自己的意思写日记,我的日记中一定写满了书名。人们会奇怪:我的书房给贴了封条,加上锁,封闭了十年,我从哪里找到那些书来阅读?他们忘了人的脑子里有一个大仓库,里面储存着别人拿不走的东西。”这两个事例说明,在一切不具备正常读书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读书”。

2、温故而知新。通过回忆,将过去读过的书拿出来一点点地咀嚼,就象牛反刍一样,能进一步消化吸收。每回忆一次都会有新的理解,新的认识,新的收获。

3、能够不断地从已读过的书中吸取精神力量。巴金说:“我现在跟疾病作斗争,也从各种各样的作品中得到鼓励……即使在病中我没有精神阅读新的作品,过去精神财富的积累也够我这有限余生消耗的。一直到死,人都需要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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