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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人爱读书的故事(汇编20篇)

十年的时间,孙少平从一个贫苦的高中生成为了一位煤矿工人。十年的时间,孙少安从一个苦苦挣扎的农民成了村干部。十年的时间,曾经的文革已烟消云散,社会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接下来就是小编为你们分享的关于关于名人爱读书的故事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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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风气之先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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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出身于官商家庭。1910 年留学美国,1917 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经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他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开风气之先”的重要地位。他的《尝试集》是中国第一本新诗集;1917 年1 月他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此文标志着“五四”文学革命拉开了序幕。

胡适的父亲胡传曾经担任清廷的“淞沪厘卡总巡”,后调台湾,1894 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不久,病逝于厦门。胡适自小跟着母亲在绩溪老家,母亲是一位普通农家的女子,但也略通诗文,她经常教儿子背诵古典诗词,并且为他请了旧学根底很深的老师。胡适在故乡接受了 9 年的旧式教育,其间广泛接触了中国古代文化典籍,更由于通过阅读大量的明清白话小说,受到了运用白话文的训练,从而也确立了他的文学兴趣。

14 岁这一年,胡适曾经随三哥到上海梅溪学堂求学。他不懂上海话,又未曾开笔写文章,所以就被编到五班,那差不多是最低的一班了。有一次,国文老师在讲解“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的古文时,随口说这是《左传》上的话。来上海已经有 6 个星期了,胡适已大略能听懂上海话,他知道老师讲错了。等到老师讲完后,他轻轻地走到老师的讲桌跟前,低声对他说:“老师,这个‘传曰’是《易经》里的《系辞传》,不是《左传》。”老学究感到十分惊讶,他把花镜向上推了推,“对呀,我刚才是信口说错了。”

他把胡适拉到身边又一次上下打量眼前这位一身乡下打扮的学生,心里不由得暗暗惊叹。他又仔细询问了胡适读过那些书,背了多少东西,胡适都一一回答了。老师又问了他会不会对对子,会不会写文章,胡适当即写了一篇文章。文章完成后,老师更是惊呆了。一篇文章洋洋洒洒,满纸文辞锦绣。他第二大就被升到第二班去了。

在上海,十几岁的胡适还曾主编了《竟业旬报》(白话报刊),他积极称赞维新,也有一定反清革命倾向。15 岁这年,他就发表了自己编写的白话

小说《真如岛》。19 岁那年,胡适赴京参加“庚款”留美考试。试题中有一道“对对子”题目,上联是“孙行者”,这下可难坏了许多考生,一个个抓耳挠腮答不出,胡适却游刃有余,轻轻松松走出了考场。批卷的时候老师看到他答的对子是“胡适之”,不禁拍案惊绝。这一次他的语文成绩是第一名,但是理科成绩却最差,在成绩过关的考生中,他的总分是最后一名。当年 9月份,他踏上了赴美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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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惜时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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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岛之所以成名,却并非由于他的英雄气概,而是由于他的苦吟。人们最熟悉的“推敲”的典故,便是出于此公身上。毫无疑问,写“僧敲月下门”当然比“僧推月下门”的句子要好得多。这几乎已经成了讲究炼字的一个最寻常的例证。可是,懂得这样一些起码的文字“推敲”的技巧,难道就可以称得起是一位苦吟的诗人了吗?问题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否则,成为一个大诗人也太容易了。

贾岛的苦吟,实际上是在炼意、炼句、炼字等方面都用了一番苦工夫。而这些又都是与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时代性分不开的。首先我们看到贾岛非常用力于炼意,因而他的作品具有引人入胜的意境。如果写一首诗而意境不佳,味同嚼蜡,叫人读了兴趣索然,那就不如无诗。有了好的意境,然后还必须保证这种意境能够在字句上充分表达出来。

贾岛的每句诗和每个字都经过反复的锤炼,用心推敲修改。但是到了他写成之后,却又使读者一点也看不出修改的痕迹,就好像完全出于自然,一气呵成的样子。由此可见,所谓苦吟只能是从作者用功的方面说的,至于从读者欣赏的方面说,却不应该看出作者的苦来。

贾岛有许多作品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例如《渡桑干河》的诗写道:“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于水,却望并州是故乡。”这首诗的意思很曲折,而字句却很平易。这样就显得诗意含蓄,使读者可以反复地咀嚼它的意味。如果多用一两倍的字句,把它的意思全都写尽,读起来就反而没有意思了。在贾岛的作品中,象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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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小故事的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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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件乐事,也是一件苦差事。如果是小人书,则雅俗共赏了。鲜艳的插图,引人入胜的故事,小时候经常看的连环画是极有趣味的。如果是厚厚的艰深的书,则不然。定力不足的人看这些书,是要打瞌睡打哈欠的。偶尔翻开看看,也会获得智慧。也是没事做做消遣。看这些书是要耐心也要花掉很多时间的。 Reading is a pleasure and a bitter thing.If it is a villain book, it will be appreciated with elegance.The bright illustrations, the fascinating story, the comic paintings often watched when they were young are very interesting.If it is a thick and difficult book, otherwise.People with insufficient fixed force want to doze and yawn.Occasionally open it to see, and you will also get wisdom.Its also okay to do a pastime.Read these books to be patient and spend a lot of time.

如果有人喜欢看书,那想当然,有人就喜欢藏书,这是他的爱好。有的甚至达到奇异的境界。买来书,装裱起来,放入书橱。看也不看。就像一件收藏品一般,由主人爱护起来。甚至不能染尘。然而如果是顽劣的小孩,喜欢打架。人来疯。则一般把书随地乱扔。

读书是有方法的,有的人浅尝辄止。完全未钻到书中去。不能理解其意思。浅浮着看,就不能理解书中的深意。往往在平白朴实的言语下,会有波澜壮阔,含义深刻的意境。会有大气磅礴,会有心酸与泪水,会有真诚,会有伟大。所以读书是不能一曝十寒,浅尝辄止的。书不是简单的工具。读书是有选择的,我们不应该只看虚华肤浅的书,那是耽误我们的时间,浪费我们的岁月,而得不到半点真正意义上的作用与好处。所以没有意义的书,是完全不能带来帮助和启迪的。

关于读书的态度,尤其是做学问的态度,历来有这么一说,有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第二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古人读书是十分刻苦的,有匡衡的凿壁偷光,有司马迁忍辱编纂成史记,就连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大雪的季节,挨饿受冻,手里却捧着一本书,专心专注地看。丝毫不在乎寒冷艰苦的环境。平常人能够做到吗?

古人也有其读书的方法,其中的一种是这样的:读书须知出入法,所当求所以入,所当求所以出,见得亲切,此为入书法。用得透脱,此为出书法。盖不能入得书,则不知古人用心处,不能出得书,则又死在言下。则知出知入,得尽古人之法也。古人也有读书的态度,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不为微小的惊扰所烦忧。不能一曝十寒,不能浅尝辄止,不能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主见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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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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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在我看来,书,不但是阶梯还是用来净化灵魂的“净化器”。

小时候,我常常听妈妈讲书里的童话故事。那时,带有彩色插图的童话故事书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在上学后,我渐渐有了独立看书的能力。我也开始阅读其他方面的书。这些书在我的面前展开了一个更开阔、更斑斓的世界。

比如,《巅峰战役》中的库尔斯克会战讲述了德军由于战术上的失误导致了德军损失惨重,主动权被苏联夺取。并为纳粹德国日后的覆灭打下基础。在书中,我仿佛来到了当时的库尔斯克,看到几百几千辆苏联的坦克配合着飞机大炮和步兵一起像洪水一样像曾不可一时的德军发起了摧枯拉朽的进攻,打得德军节节败退并从些一蹶不振只至走向毁灭。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有关历史的书。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下起了大雨但我并没有在意也将妈妈出门前和我讲要收被子的话忘得一干二净。当妈妈回来时发现被子已经全湿了,十分生气,把我训斥了一遍又看向被子说:“辛苦洗的被子又脏了。”

是的,我看书,在我看书的时候我就像一个饥肠辘辘地铺在食物上。无视一切。

啊!书,你真像一位良师,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让我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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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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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当“小偷”,我这个“小偷”有点特别,不偷吃,不偷喝,就喜欢偷知识,在哪儿偷呢?当然是在书里啦!

小时候,我就喜欢看图画书,模仿图上的动作玩得不亦乐乎。再大一点,认识的字渐渐多了起来,开始看那些图文相间的书,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也不觉得累。后来,我喜欢上了各种小说,因为情节很长,往往都是走马观花。而现在,我不再局限于哪一种类的书了,科技、历史、小说、散文……我都喜欢。

有一次,爸爸给我买回来一本《昆虫记》,我很喜欢,可是现在老师布置的作业非常多,每天只能用下课的几分钟还有做完作业吃完饭的那一丁点时间看一看,一天下来也只能看个五六页,这么厚的书要何年何月才能看完呀?

一天晚上,我趁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拿起手电筒躲进了衣柜里,在里面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大约半个多小时,爸爸把衣柜的门打开了,用一副要吃人的表情看着我。后来才知道是我找到书和手电筒后,却忘记了关灯,所以才被爸爸发现了。

我是个“书海神偷”,在数不尽的书本里偷知识,我喜欢当个这样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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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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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对读书特别不感兴趣。一次作文课上,我的作文因离题被老师要求重写,当时,我十分沮丧,不知如何是好。偶然间,我得知读书也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我想,反正读书也不是件坏事,看看也无妨。就这样,我尝试先读一些容易理解的书,经过一段时间的日积月累,读书让我的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并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读书不仅让我提高了写作兴趣和写作水平,而且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消逝,我读的书也一天天的增多了,而且每本书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和了解。《童年》让我仿佛置身于俄罗斯下层人民的黑暗生活中,悲惨而充满憎恨;《卖火柴的小女孩》使我深感对小女孩的冻死街头的同情;《昆虫记》让我遨游于昆虫们千姿百态的生活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却常常将我给迷惑住了,那一宗宗离奇血案的破解无不让我产生对福尔摩斯的佩服之情……

当然,不仅是读课外书,读我们学习中的课本也会有许多不同的益处。读历史书让我见证了唐朝的辉煌到衰落,了解到了人类进化历程;读语文书让我学会了如何更好地去理解课文,翻译文言文,也从中学会了许多生活哲理;读英语书让我学会了如何与外国人礼貌地交谈,也了解到了外国人与我国截然不同的饮食习惯和风土人情;读地理书让我知道了各国的地理位置和关于地球的一些知识……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对于学习,我们也要掌握一些方法——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应当积极地请教老师和同学,不要囫囵吞枣,张冠李戴;我们可以采用默读的方法更快捷更有效率地读书,这样既可减少读书的时间,也可快速理解。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学习上,我们不应该盲目地学习,而是要利用读书去开拓我们的视野,提高阅读水平。正因为有了书,我们又学会了读书,才可以逐渐地进步,为造就成功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常读常新。即使读了千百遍千万遍,你也会从中有不同的发现。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翱翔于书香的海洋吧!我相信,书将会成为你的良师益友,而读书,将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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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古代名人读书故事100字

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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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读书是指获取他人已预备好的符号、文字并加以辨认、理解、分析的过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古代名人读书故事1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匡衡,字稚圭,西汉东海(汉郡名,今江苏省邳县以东至海,连山东省滋阳县以东至海地区)人。他出身农家,祖父、父亲世代都是农民。传到匡衡,却喜欢读书。他年轻时家里贫穷,白天给人做雇工来维持生计,晚上才有时间读书。可是家里穷得连灯烛也点不起。邻家灯烛明峦,却又照不过来。匡衡就想出个法子,在贴着邻家的墙上凿穿一个孔洞,偷它一点光亮,让邻家的灯光照射过来。他就捧着书本,在洞前映着光来读书。

2.汉朝有个叫孙敬的人,从小勤奋好学,他每天晚上学到深夜,为了避免发困,他用绳子的一头拴柱头发,一头拴在房梁上。战国时,有个名叫苏秦的人,想干一番大事业,便刻苦读书。每当深夜读书时,他总爱打盹。于是,他就在自己打盹的时候,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以提精神。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感动了后

人,人们用悬梁刺股来表示刻苦学习的精神。

3.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可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内容,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起,借它们的光不就可以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4.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从小写的诗、赋文字,下笔就有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5.在中国元代时期有个叫宋濂的人,他酷爱读书,由於家中贫寒,只得借书博览,随著书越读越多,宋濂越觉得需要老师指点,於是他当掉衣服,千辛万苦来到城中,考上学馆,不料学官的脾气古怪,宋濂历经曲折,最后终於苦学成才。

6:范仲淹二岁的时候死了父亲。母亲很穷,没有依靠。就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范仲淹)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生世,含着眼泪告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没有曾经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范仲淹)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7.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8. 朱熹在幼年时异常聪明,刚学会说话时,父亲指着天空告诉他:“这是天。”朱熹问道:“天的外边是什么?”父亲朱松感到非常惊讶。就学时,给他《孝经》读,他读完后,就在书上写出这样的话来:“如果做人不孝顺,就枉为人了。”

一次,他跟着一群孩子在沙地上玩耍,朱熹一人端端正正地坐着,用手指在沙地上画来画去。别人走近一看,原来是神秘的八卦。

9.黄世臣,字起白,号觉虚,素龙镇上池冈人。世臣家贫嗜学,少年时养鸭为生, 在田里放鸭期间,经常手不释卷,边放鸭,边读书。

由于勤奋好学,明万历三十五年,考进“岁贡”,并被委任为江南婺源县县丞。由于政绩显著,以后世臣又先后被提为云南易门县知县、寻摄昆阳州篆、云南通安州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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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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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我的同学们爱好广泛。有的爱好是看电视,有的喜欢跳舞,有的热爱画画……而我的爱好是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读书能让我快乐,每周末我都会到图书馆去看书,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这是我一周中最快乐的时光了!在这里我了解到马良的遭遇,明白了神笔为什么会这么“神”;我还知道聪明的爱迪生用镜子救了自己的妈妈。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物,了解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觉得读书能让我感受不一样的人和事,让我体会到快乐。

我读书常常闹出很多“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在图书馆读书的时候很入迷,把所有的事情都忘掉了,后来图书管理员来了,轻轻地拍了我肩膀一下说:“小朋友,你该回家了,我们要下班了!”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在这里已经待了四个小时。还有一次妈妈把我送到图书馆后,说好了让我十二点在门口等她来接我,结果由于我读书痴迷,竟然忘记了时间。害妈妈多等了半个多小时,让妈妈哭笑不得!

你们看,这就是我的爱好,我要坚持下去,成为一个腹有诗书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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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半途而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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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而废是一个成语,形容半路上停下来不再前进。比喻做事有始无终。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些名人也有半途而废过。

尤斯图斯·冯·李比希,德国著名的化学家,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农业和生物化学,他创立了有机化学。因此被称为“化学之父”。

李比希曾经试着把海藻烧成灰,用热水浸泡,再往里面通氯气,这样就能提取出海藻里面的碘。但是他发现,在剩余的残渣底部,沉淀着一层褐色的液体,收集起这些液体,会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他重复做这个实验,都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这种液体是什么呢?李比希想,这些液体是通了氯气后得到的,说明氯气和海藻中的碘起了化学反应,生成了氯化碘。于是,他在盛着这些液体的瓶子上贴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氯化碘”。

几年后,晋中之窗李比希看到了一篇论文——《海藻中的新元素》,他屏着呼吸,细细地阅读,读完懊悔莫及。原来,论文的作者,法国的青年波拉德也做了和李比希同样的实验,也发现了那种褐色的液体。

和李比希不同的是,波拉德没有中止实验,他继续深入研究这褐色的液体有什么样的性质,与当时已经发现的元素有什么异同。最后,他判断,这是一种还未发现的新元素。波拉德为它起名“盐水”。

波拉德把自己的发现通知了巴黎科学院,科学院把这个新元素改名为“溴”。

春秋末年吴越战争中,吴王夫差为替父阖闾报仇,富国强兵,终于一战败越,本来已经要灭了越国了。却半途而废,后来放虎归山,自己则贪图享乐,不再励精图治。而越王勾践知耻后勇,卧薪尝胆,坚持不懈,终于20年一举灭吴,夫差身死国灭。

你知道第一部电话机是谁发明的吗?不错,是英国的科学家贝尔。

当贝尔宣布他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电话机,轰动了当时的整个科学界。不料,就在贝尔申请这项发明专利后,科学家莱斯却向美国最高法院对贝尔提出控诉,声称电话机的发明权应该归他所有。

事关一项重大发明的发明权和当事人的名誉权,法院不得不进行认真严肃的调查

并请有关科学家对贝尔和莱斯各自的申诉进行鉴定。

调查和鉴定结果证明,在贝尔之前,莱斯确实已研制成功一种利用电流进行传声的装置,这种装置能把声音传到1000米以外。但是这个装置仅能单向传送,不能双方互相交流。对此,莱斯确认不讳。于是:法院和科学家都断定,这种装置还不能被称为电话机。

贝尔面对法院和科学家调查组,也直言不讳,他曾借助过莱斯的实验。但他比莱斯更加细心,他发现了莱斯装置的不足。他将莱斯装置所用的间歇电流改变为连续的直流电,这就解决了话声短促多变的问题。

然后,他又将莱斯装置上的一颗螺丝往里拧了半圈,仅仅5丝米,于是话声就能互相传递了。仅仅这5丝米,就使电话机诞生了,这种结果使莱斯瞠目结舌,使科学家震惊万分。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法院最后判决是莱斯败诉,电话的发明权归贝尔。贝尔感到他利用了莱斯的实验,同意发明专利为他和莱斯共有。莱斯感慨地说:“我在离成功5丝米的地方失败了,我将终生记取这个教训。”他坚决拒绝与贝尔共享专利。

我们为贝尔的多一点耐心,多一份坚持,多一份认真,多一份努力,最终获得成功而庆幸。我们为莱斯的少了一点耐心,少了一份坚持,少了一份认真,少了一份努力,最终半途而废,与成功失之交臂而深感遗憾。

是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有时失败与成功的距离仅在咫尺之间乃至毫厘之间。功亏一篑,功败垂成。人类每一努力的领域中,有些微小的差距,便把赢家与输家分别出来。

赢家之所以赢得这些微小的差距,往往不是决定于天才、资源或者脑子,而在于用心度的深浅。在探索的征途上,往往再多加一把劲,再多走一步路,就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跃上成功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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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和校长的一面名人故事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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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点了,准备从图书馆回去,就在四楼那里等电梯,突然走来了一身穿军装的人也来等电梯,这不是我们的邱校长吗?还没等我说话,他对我笑了笑,好像还说了一句你好,我叫了一句“邱校长”,以前只是在学校的屏幕上看到他,今天这么近距离的看见他,反倒有点不太确定,但还是觉得就是,所以叫了那句“邱校长”。

我们在四楼等,原来电梯还在升去五楼,校长摁那个按钮,觉得奇怪它怎么不在四楼停,后来恍然大悟,其实,以前我也有过这样的困惑,原来五楼没人按按钮,它还是会上去。又来了一个人,大叔级别,我们三个人就一起从四楼开始坐电梯,那大叔对校长很热情,让校长先上先下电梯,我却不然,我倒第一个进了这个电梯。

二楼停了,进来个小伙子,校长问,你学什么专业的?他好像说是了,广告设计,然后还问他大几了,邱校长说,四楼那里在弄一个面试还是什么东西,说这个同学等下可以坐电梯上去看一下,说他的专业可能会被需要,还说到了那里,说是邱校长介绍我来的。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电视里的那些画面,我应该借这个机会,好好跟校长沟通,说我是什么专业的某某,因为一般电视情节就是这样的,我没有选择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明白太多话会是客套,明白我还没到那可以自荐的地步。

接着二楼又停了下,是两个女生,我敢保证,她们肯定不认识眼前这个人是校长,而校长,也正和那个小伙子一路都在交流。

一楼到了,我们都下去了,校长走到了图书馆左侧的咖啡厅,说着这里要怎样摆放的事宜,那时候我在想,要是等下一起出门,我会说一句再见,那是一种礼貌,礼貌而已!

突然想起我们现任的一个老师,她说她以前看见领导就躲,胆子特别小,后来自己慢慢克服了这个,现在看到领导会打招呼,因为其实那些客套寒暄的话,其实很重要,毕竟我们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那种寒暄的本领需要,它不是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它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了。

我们不需要自命清高,也不需要去刻意讨好,只是需要把握好这个度,不容易,尤其是踏入社会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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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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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一本好书,在微风中,在阳光下,在记忆中……

小时候喜好诗词,但并不喜欢平仄平仄的读。相反,我认为每一句诗,每一首词中,都有一个浪漫的故事

当然,要论诗词,必然要从《诗经》说起。

细读《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贤良淑德的美女,正是君子的理想追求,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再读《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带着憧憬与梦幻,为得伊人可跨江海,追逐而求之,使人开始对爱情虔诚并信仰。但我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子衿》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你青衣长发出现在我的眼前,又转身离去,那青色的身影却深深萦绕在我的心间。记忆中,可同《关雎》相提并论的还有《击鼓》中的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比起我们总说的“一生一世”更为生动与真实。它非常直朴地表达了与爱人的相守不离。“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生死都不再重要,一生路尽,只有回首时的无限眷恋。“人间别久不成悲。”不知别多久才算上久,是否用余生,都用来悲?

自古至今,中外名著可谓数不胜数,但偏偏我遇见了它。

我小时候喜欢海,机缘巧合吧,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它和“海”有关,便引起了我的注意,《老人与海》这个书名是我永远都无法忘却的。当然,这个书名也引起了我的思考,“老人”和“海”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我看第一页书就深深沉迷在其中了。书中非常详细地描写了老人和大鱼的斗争场景,全书并不长,但令人回味无穷。尤其那句“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不可以被毁灭”令我沉思了很久。“杀死”不等于“毁灭”,而“毁灭”却必要“杀死”!这么矛盾的事情,真是困扰到年幼的我了。

喜欢坐在樱花树下看书,樱花总是默然落下,风起,花飞,飘落。似乎在不经意间的恍然大悟,杀死一个人的肉体,却无法毁灭灵魂。正如花一样,花会枯萎,但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化作春泥更护花”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生存呢?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城市里,有太多的人面临着死亡,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的死亡。而读书,又是另一种升华。

因为喜欢海,所以喜欢漂流,这便又让我沉浸在另一个故事中。

我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本书,通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讲述了一系列的生存故事。为了生存,鲁滨逊在艰难的条件下开始探索。他做的一点一滴都被细致的刻画了,我是不敢相信的,需要怎样的意志才能做到荒岛生存。至少,我是做不到的。但读一本好书又何尝不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呢?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沉浸在鲁滨逊的每一个决策,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思考中。这是一种享受,是来自心灵的共鸣。

兜兜转转,不兜不转,陌上花开,物是人非……

书的作者不知离去多久了,那是无数个花开花落,甚至沧海桑田。然而,在流逝的时间中,这一个个故事,都成了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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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王与线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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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愚蠢的国王,经常在那些外国使者和哲人面前胡言乱语,使周围的那些丞相和官员时常感到窘迫和难堪。他们为了摆脱这种窘态,把阿凡提请到王宫,请求他给国王当顾问。

“当顾问可以,可我有上个条件。”阿凡提听了国王对他的要求后说:“我要从您坐的垫褥底下秘密地穿一根线,一头系在您的脚上,一头摄在我的手里。如果您说的活没错,我就不动,假如说错了话我就拉一下线,请您就立刻停口。”

国王同意了阿凡提的条件,一天,从国外又来了三位使者,国王迫不急待地向他们提问:“贵国的猫、狗之类都很肥壮吗?”

阿凡提一听,赶紧把线拉了一下,国王立即住口不言语了。然后,阿凡提对使者们解释说:“我们国王的问话寓意深刻,他说的猫、狗肥壮是指贵国人民安居乐业、牛羊肥壮之意”

使者们一听,都信服了这位国王。可国王却对阿凡提喊道:“阿凡提,你是一个愚蠢的顾问,我说出了这么寓意深刻的话,你为什么还拉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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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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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向爸爸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聪明多智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英勇杀敌的关云长——关羽。可是妈妈不让在床上看书,我把灯光调掉最低,放在床上,躺着看。当我看到三英战吕布时,恨不得也上战场。此时的我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时因为书中的场景让我激动,惧怕是因为害怕被妈妈发现,收到了严厉的训斥。很不巧的是刚说完就被妈妈看见了,就开始训斥我了。

我的读书经历是丰富多彩的,有快乐,有喜有忧……我爱看书,看完了我的读书经历,我盼望见到你的读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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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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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被喻为我们的"无聊之宝"……书可以学习知识,让我们多读书,多做阅读笔记,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书的用处是很多的。

记得小时候我天天都在玩儿玩具,直到有一天我觉得:没意思了,想干点别的。所以妈妈就给我买了几本《熊出没之熊熊乐园》和《植物大战僵尸之秘密武器》等许多本书。我看的浮想联翩、津津有味、哈哈大笑。我也从中学到了好多知识。只不过那时还没能理解银河星系和河外星系,冥王星是不是行星等等,但这些对我没有很大的关系,因为结构太复杂啦,小时候没有具备思考力,所以忽略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五岁,我上幼儿园中班,已经开始学习知识了,妈妈也给了我买了好多书,我也越来越喜欢读书了。那时,我看了几本图书,觉得没多少意思,就从书包里拿出了连环画和漫画看。开始还觉得好玩儿,让我哈哈大笑,可是看完了怎么办呢?我就借其他人的书看,虽然只看漫画好玩儿,但是也能学到知识,只不过很少很少。因为,那时也没理解太阳系里有彗星,行星等银河糸。读书多空闲时,跟同学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玩玩游戏,我很开心,你喜欢和同学们玩儿游戏。

但上了一年级,我就更看图书了。不过,小时候的看的书和现在的看的书截然不同,现在大多是学校里的课本儿,看一些知识性的课外书,读书能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

我爱书,因为它也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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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爱读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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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妈妈常叫我”书虫”,周围人叫我:“小才女”。

我天生好像就对书产生着兴趣。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爸爸妈妈经常读书给我听;我一岁的时候,我的耳边常响起妈妈的读书声,于是我开始自己翻阅绘本看图片;当我读小学后,我学了拼音,我开始读一些带有拼音的书籍;当我认得字越来越多,我开始读无拼音的书。我很喜欢和爸爸妈妈共读的幸福时光,特别小时候,很多书我都能够倒背如流。如《地铁工程开工了》一书我很喜欢,地铁没有造好的时候,妈妈带我去看那些施工地和大机器,杭州地铁1号线刚开通时候我们全家专程去体验了下,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会背其中复杂的工程介绍。在今天,世界读书日,我也要向大家推广阅读,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认为书就是玩,我经常翻阅一些立体书,它们是很有趣的玩具。出门时我都会带一本“口袋书”,我会指认这些书上的事物。现在我对书有了新的认识,书不仅让我认识动物植物,还用来记载历史和重大事件,更是一种美丽事物的创想与记录,书也可以寄托着理想和梦想。长大后我想当一个作家,期待有很多人喜欢读我写得书。

一本好书经常能够吸引住我,我经常走路看书,上厕所看书,吃饭看书,还有时候忘记吃饭。妈妈为这些事情很烦恼,提醒我不能忘记了自己正在做得事情。走路看书,容易摔跤,也容易撞到别人,太不安全了!吃饭看书对胃不好,还容易弄脏我们的书籍好朋友。经过多次母女战斗,我和妈妈达成协议,做好作业,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尽情看书,如果有事情,先列好时间表格,上好闹钟提醒自己,这样读书和生活和谐相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明了书的重要,我们多和书做好朋友吧,你也来讲讲你和书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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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爱书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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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时,拿破仑到了巴黎的布里恩诺少年军校读书。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16岁的他不得已中途辍学,当了一名炮兵少尉,从而开始了艰苦的自学生活。

他寓居在瓦朗斯城的一座咖啡馆内的小屋里,常常一个人坐在闷热的房间,两眼紧盯着书本,废寝忘食刻苦读书。(名人读书的故事

咖啡馆附近正好有一家出租书籍的铺子,这为他广泛阅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他在租书的铺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完全顾不上老板的白眼。

1798年,拿破仑调任法国远征埃及军总司令,在“东方号”旗舰上,他设立了一所小小的图书馆,所藏书籍全都是他亲手挑选的。40多天的海上航行,由于晕船,拿破仑无法读书,他就躺在床上,让人为他大声朗读。当1807年法俄之战处于相持阶段,拿破仑曾因在前线无书可读而大发雷霆,他写信质问巴黎有关人员,命令他们把所有新出版的书籍和新书预告迅速送来。拿破仑一生指挥了近60次战役,几乎每次都带着一个随军图书馆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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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樱桃树是我砍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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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个庄园主家里。

一天,庄园主从外面带回一把小斧子。他随意一放,就又出门去了。

庄园主有个不满十岁的小儿子,看到闪闪发光的斧子,非常喜爱。

究竟快不快呢?他想试试,于是拿着斧子,跑到了樱桃园。

他选中一棵小樱桃,学着大人砍树的样子,挥动斧子用力砍下去。只听得“咔嚓”一声,小树拦腰折断了。

闯祸了,孩子赶忙把斧子送回原处,躲进屋里,忐忑不安地捧起一本书读了起来。

过了几个钟头,庄园主回来了。他走进樱桃园,发现最心爱的那棵樱桃树被砍断了,心疼欲裂,大发雷霆,并指使果农一定要把砍树者追查出来。

躲在屋里的孩子坐不住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大胆地走出来,低着头对父亲说:“爸爸,这棵樱桃树是我砍的。”

父亲问明情况,不但没有责备他,还把他搂在怀里,意味深长地说:“孩子,我为你的诚实高兴,要知道,做人首先要诚实,这比一百棵樱桃树还要宝贵。”

小读者,你知道这个诚实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吗?他叫乔治·华盛顿。长大后,他率领起义军,打败了英国殖民者,实现了美国的独立,当了美国的第一任总统。现在美国的首都就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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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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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源泉,是进步的阶梯,是生命的摇篮,是打开精神宝库的钥匙。生活中没有书籍,犹如生活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闲暇之余,一个人静静地坐着,读一本好书,饮一杯暖暖的花茶,可以想想,该有多惬意!

阅读《安徒生童话》,我感受到了快乐:与丑小鸭一起漫步原野;与白雪公主一起打扫屋子;与骑士大战怪兽……偷偷去城堡看优雅的睡美人;为小美人鱼化成泡沫的情景感到悲伤……童话是我幼时最的书,它有着我对生活充满的希望与期盼以及童年的纯真幻,它让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

阅读《长袜子皮皮》,我感受到了神奇:性格真挚的皮皮让我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她总是有很多奇遇,让我也想去一探究竟。皮皮也交到了两个朋友,杠米和阿妮卡,他们有趣的故事似乎永远停不下来。我所向往的,全部都在这。《长袜子皮皮》让我得到了放松,满足了我的猎奇愿望。

阅读《红楼梦》,我感受到了凄美:那首著名的《葬花吟》让我有些伤感,花开花落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再美的花终会落,而林黛玉给了那些落花一个好归宿;多情的宝玉似乎让人猜不出他的真心;晴雯刚烈的性子让我十分敬佩;薛宝钗的知书达理让我欣赏。书的结局却不是想象般那样美好,林黛玉含恨而终,贾宝玉看破红尘。《红楼梦》让我明白了封建社会的残忍,再繁华的事物也终究会过去。

转身,我又流连于“三国”之中,我从中感受到了豪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诸葛亮;乱世之中的权臣曹操,英勇善战的赵云,诚实守信的鲁肃,有点小气的周瑜……我似乎目睹到那精彩的征战,每个人都大展身手,我不禁感叹,他们都是真英雄!《三国演义》让我更加意气风发、豪气万丈!

读书籍,我的精神得到了充实,我的人生更加快乐,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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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些钱不能赚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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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上午,胡雪岩正在客厅里和几个分号的大掌柜谈事。谈到最近的几笔投资,胡雪岩绷着脸,教训起其中几个在投资中获利甚微的大掌柜,告诉他们下次投资时必须分析市场,不要贸然投入资金。

胡雪岩话音刚落,外面便有人禀告,说有个商人有急事求见。前来拜见的商人满脸焦急之色。原来,这个商人在最近的一次生意中栽了跟头,急需一大笔资金来周转。为了救急,他拿出自己全部的产业,想以非常低的价格转让给胡雪岩。

胡雪岩不敢怠慢,让商人第二天来听消息,自己连忙吩咐手下去打听是不是真有其事。手下很快就赶回来,证实商人所言非虚。胡雪岩听后,连忙让钱庄准备银子。因为对方需要的现银太多,钱庄里的不够,胡雪岩又从分号急调大量的现银。第二天,胡雪岩将商人请来,不仅答应了他的请求,还按市场价来购买对方的产业,这个数字大大高于对方的出价。那个商人惊愕不已,不明白胡雪岩为什么坚持按市场价来购买那些房产和店铺。

胡雪岩告诉商人说,自己只是暂时帮他保管这些抵押的资产,等到商人挺过这一关,随时来赎回这些房产,只需要在原价上再多付一些微薄的利息就可以。胡雪岩的举动让商人感激不已,他对着胡雪岩深深作揖,含泪离开了胡家。

商人一走,大家问胡雪岩,有的大掌柜赚钱少了被训斥半天,可这笔投资赚钱更少,而且到嘴的肥肉不仅不吃,还主动给对方多付银子,这倒底是为什么。

胡雪岩喝着热茶,讲了一段自己年轻时的经历。“我还是一个小伙计时,东家常常让我拿着账单四处催账。有一次,正在赶路的我遇上大雨,同路的一个陌生人被雨淋湿。那天我恰好带了伞,便帮人家打伞。后来,下雨的时候,我就常常帮一些陌生人打打伞。时间一长,那条路上的很多人都认识了我。有时候,我自己忘了带伞也不用怕,因为会有很多我帮过的人为我打伞。”

说着,胡雪岩微微一笑:“你肯为别人打伞,别人才愿意为你打伞。那个商人的产业可能是几辈人积攒下来的,我要是以他开出的价格来买,当然很占便宜,但人家可能就一辈子翻不了身。这不是单纯的投资,而是救了一家人,既交了朋友,又对得起良心。谁都有雨天没伞的时候,能帮人遮点儿雨就遮点儿吧。”

众人听了之后,久久无语。后来,商人赎回了自己的产业,也成了胡雪岩最忠实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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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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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个人一生的伙伴,也是一生的益友。它为你开启了智慧的大门。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有了书,人的智慧才得以传承。因为有了书籍,人类的心灵才得以自由。

书可以让人的心很快的平静下来。记得有一次考试,考的很不理想,我的心中倍感沮丧。回到家后,我马上拿起一本书,不一会我就沉醉在书的世界,在书中我看到孟子的名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它让我明白了败了并不可怕,只要勇往直前,终将赢得胜利。这让我再次振作起来。

伟大的领袖主席曾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我每天都要读书,我每都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中采集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主人公海伦·凯勒坚强,乐观,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在书中,我看到了陶渊明的诗——《饮酒》,其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让我开始想象:夕阳下的小院中,一个人独饮美酒,欣赏满园的菊花,多么怡然自得!我梦想有一天也能像陶渊明那样做一个隐者,夕阳西下在小院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书是明灯,能照亮未来的道路;书是小船,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火把,能指引前进之路;书是你的最好伴侣,与你共度美好时光。

书是一抹烟花,点缀了我生活的星空。让我的生活不在平淡无味,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学海无涯让书成为我们的伙伴,成就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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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曾是个疯狂妈妈名人故事

全文共 4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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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9月初,由宁财神导演、编剧的《龙门镖局》展开新一轮播出浪潮之际,剧中女主角、盛秋月的饰演者袁咏仪接受了笔者的采访。利落短发、一身素黑衣服,没有化过妆面容却几无瑕疵,年过四十的袁咏仪,依然不负她“靓靓”的美称。

普通话说得很好,笑起来很大声,兴致一高就会和第一次见面的人勾肩搭背,看谁不顺眼也会立马指出来。笔者面前的袁咏仪,还有那个嚷嚷着“一刀斩到你桃花开”的盛秋月的影子。问现实中的她,和盛秋月是否有相似之处?袁咏仪沉静片刻后大笑:“我可是公认的绝世好妈妈!”顿了顿,她说,“但是,我刚当妈妈那阵,倒是也像盛秋月一样疯狂和彪悍。”

20xx年,袁咏仪生下了和张智霖的爱情结晶:儿子张慕童。经受十月怀胎的种种艰辛,而且还因此身材爆肥的袁咏仪,曾多次向张智霖抱怨高龄怀孕太辛苦,咬牙切齿说,孩子一生下来,她就马上减肥然后去拍戏。但儿子出生后不久,经纪人去医院看她,袁咏仪却说:“从此以后,我的工作就是当妈妈,一分一秒也不会离开儿子,别想我给你挣钱了!”为了儿子无限期休假不再拍戏,袁咏仪差点和经纪人解约。

当然不演戏对袁咏仪来说没什么,因为张智霖答应会养她和儿子。只是,让张智霖做梦都没想到的是,生下孩子后的袁咏仪性情大变,让他无法忍受,以至于主动提出了离婚。

虽然信心满满要带孩子、陪伴孩子长大,但生完孩子后,身材爆肥、天天待在家里足不出户的袁咏仪,变得特别敏感多疑,得了产后抑郁症。张智霖开玩笑说“你好肥”,换作以前,袁咏仪会一笑而过。但是现在,她却暴跳如雷,悲哀地想东想西,然后对张智霖抱怨:“我这么肥是为了什么?你怎么能嫌弃我?”诉苦、责骂、哭泣地闹腾半天,如果张智霖有半句反驳,她的坏情绪就会卷土重来。

袁咏仪是剖腹产,生完孩子后在床上躺了一星期。让张智霖把孩子抱给她看,可他却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根本不敢抱。他对她解释道:“突然多出个孩子,我很不适应,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番话,自然又会遭到袁咏仪的一通责骂。她把儿子视为宝贝,可以一天一夜不睡觉地看着他。可老公却对自己说:孩子是“多出来”的,他很不适应!从那以后,张智霖只要说到“儿子”,袁咏仪会马上挤兑他:“是多出来的,你还是别管孩子好了!”

儿子一个多月大时,袁咏仪去冲奶,让张智霖把儿子从小床上抱起来。他踌躇了半天,弯腰去抱孩子,但一不小心,儿子却从襁褓里掉了出来,幸好小家伙掉在床上并无大碍。但袁咏仪却疯了似的跑过去,一把推开张智霖,然后抱起了儿子,说:“张智霖,你以后再也不能碰我的儿子了!”张智霖既委屈又惊讶:“儿子也是我的,再说我也没摔着他!”但袁咏仪手一挥对他说:“滚出去!”

她不仅不让张智霖碰儿子,双方的家人和朋友,谁也不能碰儿子。“直到有一天,我妈说我的世界里,好像再也装不下其他任何人了。装不下自己的父母没关系,但是不能把爱人完全踢出去。”可那时的袁咏仪根本不当回事,哪个女人做了母亲不是像她这样,疯狂地爱着保护着自己的孩子?

除了不让别人接触儿子,在教育问题上,袁咏仪也坚持自己的观念。她想起自己小时候,犯错后,妈妈会从书包里拿出所有的书,让她双手托书,平举15分钟;她贪玩看电视,妈妈就会让她背对电视,把她喜欢的节目开得很大声。母亲的这种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到袁咏仪对儿子的教育。儿子6个月大时,她已经安排他“上学”了,请了专门的家教,每天55分钟给儿子讲故事、放音乐。张智霖说:半岁的孩子就“上学”太夸张了。袁咏仪却坚持:“半岁的孩子也是人,我希望把他培养成一个优秀的男人,你不要管!”

从此,袁咏仪把张智霖从儿子的世界里完全排斥出去,也把他从自己心里踢了出去。儿子8个月大时,张智霖对袁咏仪说:“我们分手吧。你现在的样子让我害怕,而且,你已经不爱我了”。

“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我不爱你,会和你恋爱那么多年,还为你生孩子吗?”袁咏仪歇斯底里,想起两人这些年走过的风风雨雨,哭得不能自抑。

袁咏仪与张智霖是香港娱乐圈的模范夫妻。1992年,两人在北京拍摄《边城浪子》,感情从戏里走到了戏外。恋爱多年一直感情甜蜜,袁咏仪认定了张智霖就是携手一辈子的人。但转眼两个人都30岁了,张智霖却从未提过结婚。袁咏仪忍不住,上演了“女求男”的戏码,2001年某天突然问张智霖:“我们俩谈了这么久的恋爱,是不是该结婚了?”张智霖想了想,说:“我不想结婚,哪里有时间结婚?”

这个回答让袁咏仪委屈尴尬,朋友见她很受伤,就建议她,好好想想,是否要离开这个不愿娶你的男人。她想了几天后,说:“离开他,我也未必会再恋爱,即使再恋爱了,也未必能结婚。那就再等等看吧。”但她并没有等太久。

因为袁咏仪并不知道,这一次她“求婚”时,张智霖其实正考虑结婚。当时他说没时间结,是想看看袁咏仪的失望表情。不久以后,她去新加坡探班,张智霖在浴缸里撒满了玫瑰花,然后突然拿出一个小盒子。袁咏仪激动地打开盒子,却发现里面只是一对珍珠耳环。失落可想而知,袁咏仪不情愿地说了“谢谢!”

张智霖问:“不开心吗?”袁咏仪不看他,说:“哪有。”“那这个可以吗?”他再次递来一个盒子,打开,是一枚戒指。“但他没有下跪,也没有求婚,他本来就是个一点都不懂得浪漫的男人。但有戒指就够了,况且他一直包容我的坏脾气,重要的是,他很帅!”担心自己嫁不掉的袁咏仪,很爽快地答应了张智霖的求婚。

不久,两人在美国登记结婚。婚后的日子和结婚前没什么两样,两人都忙着事业,聚少离多,难得见上一面。但是每天,袁咏仪都会给张智霖打电话、发短信,叮咛、问候,诉说想念。两人在一起时,制造浪漫气氛或者小惊喜的,也多是袁咏仪。常常有人说,张智霖之所以一直逆生长,成为香港演艺圈的“不老神话”,是因为他有一个像妈妈宠着、爱着他的妻子。

但是为什么,当她做了母亲,就突然变成了一个眼中只有儿子,完全将丈夫置之度外的“疯狂”妈妈了呢?正是因为袁咏仪眼中只有儿子的疯狂和不可理喻,让张智霖对爱情产生了失望和畏惧。他提出“离婚”让袁咏仪震惊又难过,从相识到孩子出生,两人在一起携手走过了15年风风雨雨,期间袁咏仪提过分手。这一次,是张智霖头一次提出分手。

哭过之后,袁咏仪突然在心底问自己:“还爱他吗?”答案是肯定的,她当然还爱他。这个处处包容自己,每次她大吵大闹都在一旁沉默不语地看着她的男人,袁咏仪不想放手。想到这里,她把孩子托付给母亲,然后约张智霖出去坐坐。“对不起,老公,我错了。我有很多问题,但是,你也有你的问题。我们从今天起,好好地一起解决我们的问题好吗?”袁咏仪说,她知道夫妻要维系感情,最重要的是沟通、理解和相互宽容。妈妈告诉过她:“只有好太太才能成为好母亲。”袁咏仪还对张智霖保证,从现在起,她会一一改正自己。

袁咏仪改变的第一步,是开始让家人接触儿子。她手把手地教依然还不敢抱孩子的张智霖,只要他有空,就拉他一起陪孩子玩。“只要你用对儿子说话的语气和我说话,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张智霖对她说。袁咏仪突然豁然开朗,把老公也当成孩子来对待,不就两全其美了吗?

在袁咏仪的悉心调教下,张智霖很快就会带孩子了,而且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牙牙学语、蹒跚学步,一天天地更像他,张智霖自己也变成了特别黏儿子的爸爸。孩子一岁半时,身材已经恢复到怀孕前状态的袁咏仪,趁张智霖休假在家的空当,接拍了电视剧《沧海一粟》。在横店拍了两个多星期,袁咏仪开始疯狂地想念儿子。剧组同事常听到她拍戏之余念叨“很快的很快的”,原来是在安慰自己:戏很快就拍完了,可以回家看儿子了。一个月后回到家,看儿子张开双臂朝自己跑过去,不停地叫着“妈妈、妈妈”,袁咏仪的心都要化了。

那一刻,她突然问张智霖:“接下来,我可以不再拍戏,直到孩子不需要我吗?好戏年年都会有,孩子的童年却只有一次。”张智霖说:“但是,我希望你是个理智的妈妈,同时也不要忘记这个家还有个男人叫张智霖。”

袁咏仪的父亲是警官,从小对她和哥哥、姐姐都很严厉。所以她在儿子面前也是“严母”,做错事就惩罚、吃饭必须自己来而不能让大人喂、不能用哭闹要挟大人等等,决定做全职妈妈的袁咏仪给儿子列了很多规矩。

但是,张智霖对儿子却严格不起来。“儿子做错事了,我让他去教训,他会蹲下身来,轻声说:不能这样哦。我教训儿子时,提醒他配合一下,但结果是我对儿子发飙,他依然温柔地说:不能这样哦。”袁咏仪说,儿子一点都不怕爸爸,因为爸爸一点原则都没有。“比如我每周日都会替儿子安排,周一到周五每天都要做什么,我老公有时就说想带儿子去玩,儿子就问我能取消吗?我说不行,这是你早就答应妈妈要完成的责任,所以一定要去做。”

在儿子眼中,妈妈严格得让他畏惧,爸爸才是永远不发脾气的温暖港湾。所以,袁咏仪和张智霖吵架时,儿子总护着爸爸。但让她欣慰的是,儿子平常黏爸爸,但碰到害怕的事,总是第一个找妈妈。对儿子而言,妈妈就是保镖,是小小的他能找到安全感的保护伞。

听到家人和朋友夸赞儿子时还夸她:“你很了不起,培养出一个很好的儿子!”袁咏仪也会“谦虚”:“其实我老公也有付出,在教育儿子方面,他唱白脸我唱黑脸,他是慈父我是严母。没有他的付出,儿子不会这么优秀懂事!”

她一天天陪伴和见证儿子长大的同时,自己也改变了很多。做妈妈之前,袁咏仪的性子很直,对谁有意见就会直言不讳,因此得罪了很多人。但现在的袁咏仪婉转、玲珑了许多。以前她喜欢到处旅行、购物,尤其喜欢买车,但做了母亲后,袁咏仪非常“抠门”。她不再喜欢购物,而是很有计划地存钱,为儿子将来留学、谈恋爱和结婚做准备。袁咏仪和很多普通妈妈一样,希望能为儿子多攒钱,让他的未来可以幸福无忧。

袁咏仪说,如果没有经历张智霖提出分手那件事,她可能永远都不会意识到:做了母亲后,不能忘了身边还有个男人。为了不让张智霖吃醋,觉得自己被妻子忽视,每隔一段时间,袁咏仪都会专门“讨好”他:带他出去吃好吃的、给他买一样他早就想买的价值不菲的东西。而原来总觉得老公不浪漫,也不轻易被感动的袁咏仪,现在会觉得,张智霖开车带她和儿子去吃个大排档,也是很浪漫快乐的事。

在袁咏仪的精心陪伴和照顾下,慕童渐渐长大了。他开朗乐观、聪明礼貌,而且小小年纪就非常有爱心和责任心。比如袁咏仪曾叮嘱他:“和妈妈出去时,有人拍照你要用手挡着脸。因为拍照的叔叔都是坏人。”但是后来有人拍,小家伙却主动面对镜头,人家照完还说“叔叔拜拜!”他对妈妈说:“他们不是坏叔叔,他们都有对我说‘拜拜’。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坏人!”从那以后,袁咏仪不再刻意让儿子躲避镜头,也不再为了儿子被拍和记者吵架。

转眼,儿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他开始不再那么黏妈妈,有时会因为要和朋友聚会而不愿意和妈妈在一起。“我渐渐地显得多余了,和儿子也没有了之前那么多的共同语言。这让我开始考虑,是不是可以重新做自己了。”袁咏仪说,在亲自为儿子物色了不错的小学后,她决定复出。

朋友说:“儿子成长中的最重要阶段,你都没有错过,是时候继续追求自己的梦想了。”袁咏仪对经纪人说,接戏有两个条件:剧本好、喜剧。当了母亲后,不能再去接那种整天愁眉苦脸、哭哭啼啼的戏了,袁咏仪担心自己会把坏情绪带回家让儿子看到。她希望儿子看到妈妈演的戏是正面的、开心的,而等他慢慢长大了,完全看得懂电视和电影了,再考虑去接其他的角色。而这,也是袁咏仪最终接拍《龙门镖局》的主要原因。

《龙门镖局》热播时,慕童已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了,在学校,他是公认的英俊聪明、善良又有爱心的孩子。袁咏仪欣慰地说:“我从没有想到我这个疯狂妈妈,会把儿子培养得善良和大气。而我作为妈妈的任务,也终于完成了大半。”

问现在的袁咏仪,最大的幸福是什么?她脱口而出:“和儿子在一起的时光。不是,是和儿子、老公在一起的时光。”尽管,一家三口在一起时,儿子和老公常常会联合起来“对付”她。换成以前,袁咏仪肯定会委屈、落泪甚至大哭大闹。但现在,她觉得幸福满满。在她眼中,丈夫和儿子都是她的孩子。而一个人管两个“儿子”,像《龙门镖局》里的盛秋月一样,靠疯狂和发飙是做不来的。理智、智慧和耐心,是袁咏仪的“妈妈经”。

《龙门镖局》热播时,7岁的儿子慕童天天都会上网追着看。看完后他问妈妈:“妈妈你是不是很有名?你是不是拿过很多奖?”袁咏仪告诉他:“我和你爸爸,常常会去演某个人,然后以那个人的形象出现,是我们饰演的某个人很有名,我们只不过从事了一份常常会上电视的职业。当然,妈妈也拿过一些奖,但是,你才是妈妈最好的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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