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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人爱读书的故事最新20篇

十年的时间,孙少平从一个贫苦的高中生成为了一位煤矿工人。十年的时间,孙少安从一个苦苦挣扎的农民成了村干部。十年的时间,曾经的文革已烟消云散,社会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接下来就是小编为你们分享的关于关于名人爱读书的故事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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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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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得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只有大量的阅读,我们才能获得滋润,愉快地成长。

我九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木偶奇遇记》、《笨狼的故事》、《中国神话故事》。那天晚上我一回到家,就见到了我的新朋友——那三本书。晚饭后我二话不说放下书包,走进自已的房间,准备深入的了解一下我的“三位新朋友”。我首先选择了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因为这本书我以前在爸爸手机里听过,才听了一半,我急忙打开书,找到了我没听到的过的一些故事,看着看着,终于把它看完了,我咽了口唾沫,好像把全部的知识吞了进去。抬头望了望墙上的时时钟,已是九点钟了。没想到我竟然一口气看了快三个小时,爸爸让我赶紧去上床睡觉,我马上洗漱完爬到了床上,哇!躺下才感觉到腰变得好酸,但是我很高兴……不知不觉我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匆匆忙忙地吃完早饭,就继续看起书来,我看得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连妈妈说带我去超市买零食,我都忍住了诱惑。我时而为匹诺曹伤心,时而为他感到自豪。当我全部读完,还兴致勃勃地写了一篇读后感呢!妈妈夸我是个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朋友,让我们尽情地享用这份精神大餐——来一起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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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飞卖肉的名人故事_1600字

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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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少年时就好吃肉,酗酒,更好打架斗殴。到了青年时,爹爹希望他有点儿营生能维持生活,也省得总酗酒惹事,便问他:“你喜欢做什么?”张飞一听便说:“我喜欢卖肉。”

于是,爹爹便拿出小本金,让他开了个肉铺。

张飞卖肉与别人不同,宰杀过牲口之后,先要用锅煮上,煮好之后便大酒大肉地吃喝起来。在他喝酒的时候,是绝不卖肉的,就是来了顾客也不搭理,直到喝得醺醺大醉才卖肉。还不让顾客说了算,得他给你砍哪块你就得要哪块,他给你砍多少,你买多少。有一次,涿州的一个姓史的豪绅要招待客人,派人来买五斤肉。来人说要瘦肉,张飞把眼睛一瞪说:“娘的,什么叫瘦肉?要吃瘦肉,去吃你娘的肉吧!”

来人见他瞪起环眼,怪害怕的,肉不买了刚转身要走。张飞急了,从肉案子上跳将过来,将来人一把抓住:“你想溜?不买肉就蹲笆篱子吧。”原来,在他的肉铺前,有一口五百多斤重的大铜钟。他一手将钟提起来,一手把买肉的人扣进大钟里了。主人待客等着肉吃,派人来看,来一个让张飞给扣钟里一个。史豪绅在家等急了,怎么派去的人只去不回来?只好自己亲自出马了。来到张飞肉店问:“我派来买肉的人呢?”“来买肉的人都偷懒,钻到钟里歇着去了。”史豪绅不信,张飞说:“你不信,我把钟提起来,你看看就知道了。”

张飞到门前故意把钟提起一个缝儿,让史豪绅趴下身子往里看。史豪绅刚一趴到钟边,张飞就一脚把他也踢进钟里扣上了。然后通知史豪绅家:“不买俺吃剩下的肥肉,就不放人。”史家扭不过他,只好送来银子把肉买了,史豪绅和仆人们才被张飞放出来。

从此涿州的人谁也不敢到张飞肉铺买肉了。张飞眼看着肉卖不出去,急得又叫又跳,一瞪眼又想出了办法:凡是从他门前路过的人,他都让人来提门前的大铜钟,要是提不起来,就得买他的肉。要是能提起来的,他白送三十斤肉。可谁能提起来他的五百多斤重的铜钟?时间长了,人们都知道张飞太霸道了,谁也不从他卖肉的这条街上走了。肉铺门前变得冷冷清清,张飞再也想不出办法了。

一天,涿州城来了一个红面汉子,长着卧蚕眉丹凤眼,刚一踏上张飞卖肉的这条街,便有一个好心的老者扯住他,说:“客官,看来你是外乡人,你可不能从这条街上走呀!”接着,便把前后事情说了一遍。那红面汉子一听笑道:“我正饿得慌哪,正好去白吃他的肉。”说着便向张飞的肉铺门前走去。

张飞正在门前一见红面汉子走来,心里可高兴了,跨步上前,拦住去路,说:“朋友,从这里走,必须要提一提这口铜钟!”红面汉子问:“这是为何?”张飞便把提起来和提不起来的条件,向红面汉子说了。红面汉子一听,说:“你先供我一顿酒肉吃,吃完了之后,我要提起钟来,便天天到你这来白吃你的酒肉。要是提不起钟来,从今以后,你肉铺里的肉,我全买了。”张飞不相信这外乡人,能提起这口大钟。于是,便进屋中给他拿来五斤肉,搬来一桶酒。那红面汉子吃了五斤肉,喝了半桶酒,还没吃饱,又让张飞给拿五斤吃了,还没吃够,再让张飞给拿五斤肉。红面汉子吃过十五斤肉,喝了一桶酒之后,就到张飞门外举铜钟。红面汉子拍了拍手又拍了拍钟,先问张飞:“你叫我提它,你能提得起来吗?”张飞说:“当然我能提得起来。”说着便走近铜钟,双手一提,便把铜钟提起一尺多高,然后很得意地看了看红面汉子。红面汉子摇了摇头说:“太低,太低,我只要一只手,就会比你的提得高。你拿两条木杠,一条粗绳和一把锹来。”

张飞不相信他有这样力气,便把东西找来了。红面汉子把一条木杠埋在地下做撑木,把另一条木杠一端拴在钟环上,然后把钟环上的木杠担在撑木上。他一只手轻轻一压,那大铜钟就被提起有三尺多高。张飞哪里懂得这是杠杆作用啊,以为红面汉子真有这样神力,纳头便拜,忙把红面汉子请进屋里喝酒吃肉。

这个红面汉子是谁?他就是在蒲州为打不平杀死县令逃出来的关羽关云长。从此以后,关羽与张飞成了至交朋友,以后又遇上了刘备刘玄德,三人结拜为生死弟兄,这就是人人皆知的桃园三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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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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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

——题记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它是一个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好处的朋友,它也给我带来了无比的乐趣和终身的幸福!它是一个我们不得不交的朋友,我们都可喜欢和它一起玩,因为我可以从书获取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比如科学知识、生物、历史等等,因为我看书,所以我比别人知道的多,大家喜欢我讲故事,这更加使我喜欢阅读。

记的有一次,放学回家看见转角处一家新开业的书店,我想进去转一下也无妨,进去一看,一排排整整齐齐,花花绿绿的书,有《文学类》、《科学类》、《古代类》、《现代类》、《神话故事类》、《故事类》……经不住书诱惑的我,什么都不顾拿了一本《三国演义》看了起来。

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店里的钟敲了两下,我这才从书的王国里走出来,慢慢的抬起了头,一看表,下午6点整,这可把我吓坏了,立即站了起来,拿上书包问了一下书多少钱?23元,我立即放下书,跑在回家的路上,我一路狂奔、狂跳,可最后还是晚了一步。爸爸说:“你今天干什么去了,那么迟才回家。”我说:“我去书店看书了!”爸爸的声音如同大雨一样,一下子爸爸的脸变得和蔼可亲了,他说:“原来是这样啊!一本多少钱?”我说:“23元。”爸爸给了我50元说买两本吧!

我去买了我最喜欢的《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我可喜欢这两本了,我还可以将绿林好汉一个个背的滚瓜烂熟呢!我天天在家看,天天看,看完再买,买了再看,继续这样子下去!

读书,所以我也爱买书,我家的藏书很多。每天,我做完作业就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那些书,徜徉在书给我们带来无比的乐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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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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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我想大家都各有己见吧!“快去读书!”这句话一定时常伴随在你的耳边,就像爸爸妈妈的复读机一样,耳朵都快听起茧子了。我也不例外,刚开始我对读书百般头疼,万分抗拒,可后来我发现,读书是一件趣事。

“没事就去看看书吧!”这不,妈妈又开始催促我了,读书可真叫我苦不堪言啊!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中,“读书”这两个字可是老师和家长每天必不少说的话,在一次又一次的“威逼利诱”下,我不得不读书。我只好随口应了妈妈一声,就不情不愿地回房间看书了。虽然我的手中捧着书,可心思却不在书上,脑海里还不断想着电视剧里的画面,书根本看不进去。古人都懂“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可妈妈为什么不懂呢?只会把我死死地“拴”在书上。

正当我想得出神,妹妹随手拿起一本书递给我说:“姐姐,你看这本书上的女孩多漂亮呀!”我随意瞥了一眼,看到封面上的女孩长发飘飘,身姿优雅,确实美丽极了!一看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就开始浮想联翩——作者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要光明做什么呢?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一连串的问题一一从我的脑海中浮现,我心里一阵欢喜,接过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看完导读,我得知作者是海伦?凯勒,上天无情地夺去了她的双眼,夺去了她的听力,甚至夺去了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她独处黑暗。即使这样,她仍然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强地活到了88岁,并成为一名名扬四海的作家。就这样,我不知不觉地融入了书的世界。我发现读书首先要产生兴趣,然后用心阅读,边读边想,其实读书并不难。读书使我的写作能力大大提升,并提高了我的想象力,光凭这些,我怎能不好好读书呢?

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苏轼也曾说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是啊,古代的文人志士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都在读书,而我们当今生活幸福,条件优越,怎能不捧书畅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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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读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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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听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却不明白进步的方式比比皆是,为什么非要读书

我带着这个疑问去接小贝。小贝微笑的指着她家的大书架:“好书不过三两本,你要的答案就在那本好书里!”

我谢过了小贝,却仍不懂“好书不过三两本”的玄机。欲再问时,小贝已不再答言。默默离开了房间。我打开大书架,一本本的翻看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直至我翻遍了整个书架,也没有找到一本“好书”——要么就是情节老套的故事书,要么就是些味同嚼蜡的老书。我顿感索然无味,将这些我粗读过的书扔在了桌上,告别了小贝,无趣而归。

过了几天,我在门口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封信——是小贝写给我的。信中没有寒暄的话语,只有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讲的是新婚的女子思念远征违规的新夫发出的感叹“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的痛苦,悲凉。

不知不觉间,好的灵魂似乎附在了我的身上。我与女子一同思念者,悲叹着,哀怨着,惆怅的在凄冷的房中,等待远征未归的丈夫。在故事结尾的那一刻,我不觉潸然泪下。

意犹未尽的我急切地翻过纸页,慢慢的欣赏附着在纸后的那首名曰《子衿》的小诗。真奇怪,一贯看不懂的古诗词尽显的如此简单,迷人。如一块美丽的宝地,令人流连忘返。

后来,几乎每天我都可以收到小贝写的信。而每每读起小贝写的信,我都会享受其间,流连忘返。

我再次见到小贝时,已是对她充满了感激,急切地问她故事的来源。

小贝将书架打开,抽出了那本被她翻的破了边的《诗经》。

我一怔,原来这就是无趣的“老书”啊!原来这看似枯燥的文字背后,竟有这么多美秒的故事啊!

窗外雨打芭蕉,一片雨声,屋内却泛着书墨之香,十分温暖。多年后的我轻吟《子衿》,默默回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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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青春的单车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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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聪明而又美丽的少女,他是一位英俊而又憨厚的少年。她与他住在美国芝加哥南部一个贫民窟里,他们是邻居。他常常用一辆单车载着她,一起上学,一起玩耍。

她热情浪漫、富有幻想。她常常坐在他的单车后面,用双手搂住他的腰,把自己的身子贴在他的脊背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在心里激荡起一道道涟漪。她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与他的甜蜜恋情:头上是蓝蓝的天,脚下是金黄的沙滩,远处是波光粼粼的大海。他牵着她的手,一边奔跑,一边欢笑……当她正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时候,学校到了。他停住了车,看到她的脸上飞满了红晕,关切地问:“你怎么了?”她从单车上拽过自己的书包,飞快地走了。

她什么也没有说,留给他的只是一阵风,还有夹杂在风里的少女香氛。他是一位诚实本分的男生,一直把她当自己的亲妹妹。可是,当他看到她羞涩的眼神,他忽然感到,她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位跟自己一起玩过家家的小妹妹了。她已经长大了,她的身上洋溢着一种美丽而迷人气息,这种气息令他心猿意马。他看着她的背影,深呼吸,幸福地笑了。

她爱他,他也爱她。可是,她没有表白,他也没有表白。她与他的恋情就像是那辆单车,她是后轮,他是前轮。他们一起手挽着手,可是,两个人却始终走不到一起。不过,那种情愫在她的心里越来越膨胀。最终,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她决定主动出击。

这天放学,他用单车带着她一起回家。她还是坐在后面,还是用双手搂住他的腰,还是把身子贴在他的身上。到了家门口,她终于鼓足了劲,对他说:“你今晚有时间吗?”他看了看她,疑惑地问:“你有事?”她红着脸,说:“我问你有时间没有!”他说:“有呀!”她说:“那好,今晚8点在公园里见面!”她说完,一溜烟儿地跑了。他看着她的背影,惊讶得张大了嘴。

那晚,月很圆,夜很静,天很冷。为了这次约会,她特意穿了一套裙子。可是,她来到约会地点,才知道自己错了。她冻得浑身直达哆嗦。他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她的身上。她顺势拥入他的怀里,抱紧了他。她感到很温暖,很幸福。

她的家庭虽然很不富裕,但是她前卫,追求新潮。高中毕业那年,学校要举行一次舞会。这次舞会要求参加的人自带舞伴。她坚决地报了名,并且动员他当自己的舞伴。他答应了。那天,她第一次穿上了高开衩丝绸礼服,而他也按她的要求,穿上了一件黑色礼服。

华丽打扮的两人骑着单车出发了。来到舞会,时间还很早。她便邀请他一起拍一张照片。她要他搂着她的腰,可是舞会上么多人,那么多眼睛看着他们,保守而又拘谨的他害怕了。最终,她坐在一只藤条椅子上,而他则拘谨地站在她的身旁,仿佛是她的保镖。

这是她与他唯一的合影。这张合影成为他们多年后回忆自己初恋的唯一证物。

那天夜里,他们玩得非常开心,非常快乐。她用自己的开朗和热情感染了他。他们在一起跳舞。跳了一曲,又跳一曲,一直跳到曲终灯亮。

舞会散场后,他又用单车带着她回家。他把她送到家门口,两个人站下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她用期待而又鼓励的眼光看着他,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他知道她的心思,可是,他始终没有勇气。他在心里挣扎了好一会儿,终于用颤抖的手,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吻了吻她的唇,然后,就羞涩地逃跑了。这是他的初吻,也是她的。

她叫米歇尔,现在成了美国第一夫人;他叫大卫·厄普丘奇,现在是一家企业的客户代表。这是他们初恋中的第一次亲吻,也是唯一的一次。高中毕业,米歇尔立志要考大学,而大卫则选择了职业学校。就这样,米歇尔与大卫结束了短暂而又甜蜜的初恋。

如今,虽然两个人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那段单车上的甜蜜初恋却深深地埋在两个人的心底,种下了甜蜜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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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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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叙来漫长。从吴承恩神魔西游八十一难轰轰烈烈到鲁迅先生朝花夕拾无数篇章回忆时光,从爱丽斯梦游记到哈里波特,成长路上书总与我如影随形。至今,仍象一只书虫,沉迷之中,却仍免不了一次次心随书中情节而悸动。

与书最初的记忆是在那个金黄的秋天,银杏叶染黄了窗外的绿篱。那年,是我五岁生日。品尝美味后,母亲从房间拿出一个盒子,神秘兮兮地望着我:“看,这是你今年的礼物。”我的心情再一次激动,打开盒子,我愣住了!迎接我的不是美丽的衣服,也不是新奇的玩具,在那时的我看来,只是两块硬硬的木头。我的失落涌上心头,吵着嚷着哭闹起来,脚步耷拉着在客厅徘徊。为此,我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又是一个安静的夜晚,母亲走进了我的房间,关上灯坐在床边,双手捧着什么,随即传来她的声音。我坐了起来,并仔细聆听,哦,原来那是公主的童话世界,小红帽的森林奇遇。不久,我开心地轻轻合上了眼睛。于是,以后几年的夜晚都有妈妈声音的陪伴,我第一次甚为满足,好似遇见了熟悉的陌生人。

我渐渐长大,该上小学了。老师常常捧起《西游记》,眼角上扬,唇角微翘,绘声绘色为我们讲述孙悟空大闹天宫,斩妖除魔。大家眼中满怀激动,渐渐爱上了一本又一本,真心的朋友。

二三年级,我的柜子中,绘本都没了踪影,而是厚厚几沓写满了文字的。在一个周末,我挑出一本《鲁宾逊漂流记》,跃过生字,含糊磕绊着走进了海上那片岛屿,探寻着主人公的智慧与旁人的议论,心中满满的是喜悦。于是,我常常叫来父母,将书中的故事分享给他们听,他们极力捧场,夸奖我时,成就感像一颗种子,慢慢开出了花。

又过了几年,我准备小升初了,时间总是紧促而短暂。于是,我与书疏远了一段时间,那些日子,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像缺了点什么。一天,我早早写完作业,准备与“老友”叙旧,心中又有了初见的激动。坐在阳光下,重捧《城南旧事》,讲到“爸爸的花儿落了”,我的心也随着主人公林海音波动不停,仅仅13岁的她,失去挚亲,不禁也使我心酸,眼中也竟泪光闪闪,我又找回了曾经的感觉,我喜欢这熟悉的情节。

现在,我上了初中,我也拥有了满满一书架的书,我还刻制了自己的藏书印章。有时候我还会走进图书馆、书店,找寻更多的朋友。我依然会随着书中的人物而乐、而悲,让它们滋养我的心灵,升华我的情感,而我就这样在书的陪伴下慢慢长大,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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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小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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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我非常喜爱读书,自然让我收获了不少“黄金”。书中的世界是无穷无尽的,可以让我张开想象的翅膀,飞翔在书的世界了。

记得有一次,老师奖励了我一本《林汉达历史故事》,这是我最喜欢的课外书之一,所以我十分高兴,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看了起来,一开始看,书里的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故事情节的跌宕曲折,人物的悲欢离合,使我很快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把我带进故事里,想象自己成为了故事中的某个角色。仿佛穿越到了战国时代,看到了战神白起的势如破竹,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和范雎的远交近攻……,越想越投入,我不禁模仿起了士兵战场的动作,一不小心打到了桌子,“哟,真疼,不过没关系,过几天就不疼了。”我接着看,一下又穿越到了汉朝,从汉高祖创立基业,到汉武帝发愤图强,到霍光辅佐汉光帝,后因外戚政权太大,最后被王莽夺了位。看到这里,我心中替汉高祖惋惜,好不容易才创立的基业,却一下就全没了,真是遗憾呀!下一秒又穿越到了三国时期,刘备、诸葛亮等一行人一路坎坷,好不容易才打下的基业,由于阿斗的无能,被他拱手让给了司马炎,最后司马炎统一了天下……,这基业要费多少经历和心血啊!我总是情不自禁的说道。还会想象如果我成了一名大将,历史会不会被改写。

“儿子,吃饭了!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了,把我从想象中唤回到现实,摸摸肚子还真饿了,赶紧去吃饭啦!

书,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快乐;书,传授给我灵魂的精华;书,是我的一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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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故事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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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鲜明的告诉我们: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2、科比是一个在篮球界让人畏惧的男人。他在接收记者采访时,记者他为什么能如此成功,他反问道:“你知道洛杉矶凌晨四点钟是什么样子吗”科比挠挠头,继续说:“满天星星,寥落的灯光,行人很少。”“每天洛杉矶早上四点仍然在黑暗中,我就起床行走在黑暗的洛杉矶街道上。一天过去了,洛杉矶的黑暗没有丝毫改变;两天过去了,黑暗依然没有半点改变;十多年过去了,洛杉矶街道早上四点的黑暗仍然没有改变,但我却已变成了肌肉强健,有体能、有力量,有着很高投篮命中率的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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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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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一本好书,在微风中,在阳光下,在记忆中……

小时候喜好诗词,但并不喜欢平仄平仄的读。相反,我认为每一句诗,每一首词中,都有一个浪漫的故事

当然,要论诗词,必然要从《诗经》说起。

细读《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贤良淑德的美女,正是君子的理想追求,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再读《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带着憧憬与梦幻,为得伊人可跨江海,追逐而求之,使人开始对爱情虔诚并信仰。但我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子衿》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你青衣长发出现在我的眼前,又转身离去,那青色的身影却深深萦绕在我的心间。记忆中,可同《关雎》相提并论的还有《击鼓》中的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比起我们总说的“一生一世”更为生动与真实。它非常直朴地表达了与爱人的相守不离。“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生死都不再重要,一生路尽,只有回首时的无限眷恋。“人间别久不成悲。”不知别多久才算上久,是否用余生,都用来悲?

自古至今,中外名著可谓数不胜数,但偏偏我遇见了它。

我小时候喜欢海,机缘巧合吧,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它和“海”有关,便引起了我的注意,《老人与海》这个书名是我永远都无法忘却的。当然,这个书名也引起了我的思考,“老人”和“海”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我看第一页书就深深沉迷在其中了。书中非常详细地描写了老人和大鱼的斗争场景,全书并不长,但令人回味无穷。尤其那句“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不可以被毁灭”令我沉思了很久。“杀死”不等于“毁灭”,而“毁灭”却必要“杀死”!这么矛盾的事情,真是困扰到年幼的我了。

喜欢坐在樱花树下看书,樱花总是默然落下,风起,花飞,飘落。似乎在不经意间的恍然大悟,杀死一个人的肉体,却无法毁灭灵魂。正如花一样,花会枯萎,但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化作春泥更护花”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生存呢?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城市里,有太多的人面临着死亡,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的死亡。而读书,又是另一种升华。

因为喜欢海,所以喜欢漂流,这便又让我沉浸在另一个故事中。

我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本书,通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讲述了一系列的生存故事。为了生存,鲁滨逊在艰难的条件下开始探索。他做的一点一滴都被细致的刻画了,我是不敢相信的,需要怎样的意志才能做到荒岛生存。至少,我是做不到的。但读一本好书又何尝不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呢?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沉浸在鲁滨逊的每一个决策,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思考中。这是一种享受,是来自心灵的共鸣。

兜兜转转,不兜不转,陌上花开,物是人非……

书的作者不知离去多久了,那是无数个花开花落,甚至沧海桑田。然而,在流逝的时间中,这一个个故事,都成了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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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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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行走书中,有的人品读历史变迁,有的人体味岁月流年。而我最注重的,却是一场“走心”的旅程。

尚记得我第一次合上《致青春》的最后一页,心中涌动的是对那个年代友谊的向往与对青春不朽的追求。透过那似乎泛着黄的纸面,我的眼前浮现起上世纪70年代人的青春记忆。

人们常说:“书籍给了文字想象的空间,电影赋予文字具体的画面。”果真,透过电视屏幕,我凝视着那些年轻气盛的面庞,纵然相隔着时间的脚步,我却觉得我的心与他们是那样的近。翻开书本,书中的场景在我眼前是那样的真实,我似乎听得见他们青春不朽的呼喊。那一幕幕的场景连同文字一起,就如同用相机定格,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也刻在我的心中。

“妈,你和我爸的青春是怎样的呢?”

妈愣住了,许是离青春太远,她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她跑上楼,下楼时手里多了一样东西——一本英语字典。我翻开字典,扉页上写着“刘德华”,再往里面翻,是密密麻麻的注释与松散的书页……爸妈的青春许就是这样度过的,他们一同奋斗在生命最美好的年华,将汗水注进了生命的长河里。

我侧耳倾听爸妈的讲话声,那声音似是一个个音符,编织成一曲青春的乐章,流进我的心田。我停下了,注视着眼前的照片:男人虽不英俊却也精神抖擞,女人虽不美丽却也明眸皓齿。

我抚摸着粗糙的照片,它像是一匹岁月的绸缎,我望着身旁的人,光影的变迁中,他们或许身体老去,但记忆永载青春。他们嘴角的细纹似乎模糊了,耳边的银丝似乎柔和了……我想起书中说的“青春不朽,岁月不老”,其实不就在我身边吗?岁月能将人的棱角抚平,却无法带走刻在心中的痕迹。

许是提起远去的岁月有些激动,爸爸在杯中灌上了啤酒,说是要回味青春的味道。我望着眼前泡沫翻滚的液体,那涌动着的更是心中青春的热情与活力。抿酒入口,舌畔生茬,记在心中苦涩却又回香的是岁月的味道,是青春的味道,是记忆的味道,更是品书的味道……

读在眼里,记在心中,在生活中追寻痕迹,跨越文字与生活的体会,便是我“心”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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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爱读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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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像一叶扁舟,带我遨游世界各地;书像一位良师,领我探索未知奥秘;书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知识宝库。

书就像一位亲密的伙伴儿,伴随着我长大。是书让我游览了景色优美的颐和园,是书让我领略了大自然的奇花异草,是书让我感受到了山的险峻,水的清澈。

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拓展了我的想象力。每当我如获至宝地捧着书,如醉如痴地享受读书的乐趣时,我的心中总是会出现许多疑问。比如:孙悟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保唐僧取经?猪八戒为什么会来到凡间?诸葛亮为什么不培养几个好徒弟?……许多数不清的问题迷惑着我、吸引着我,让我忍不住去猜想,忍不住去细细品读。

每当读书读到兴致浓时,我便会身临其境,难以自拔。当我读到齐天大圣上天入地,腾云驾雾,降妖除魔时,心里羡慕不已,高兴地手舞足蹈,仿佛自己也成了齐天大圣。当我读到白雪公主被狠毒的皇后用毒苹果毒死的时候,气愤地诅咒皇后不得好报;当我读到《红楼梦》里林黛玉气愤而死的故事时,我心中是那么的惋惜,竟然泪落如珠。是书让我时而欢欣鼓舞,时而义愤填膺,时而多愁善感,时而伤心不已。

书的生动有趣,爱书的千变万化,爱书的豪情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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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青春的故事_名人故事作文4800字

全文共 4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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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敬悬梁

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着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2、苏秦刺股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3、董仲舒三年不窥园

董仲舒专心攻读,孜孜不倦。他的书房后虽然有一个花园,但他专心致志读书学习,三年时间没有进园观赏一眼,董仲舒如此专心致志地钻研学问,使他成为西汉着名的思想家。

4、管宁割席分坐

汉时,管宁与华歆二人为同窗好友。有一天,两人同席读书,有达官显贵乘车路过,管宁不受干扰,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出门观看,羡慕不已。管宁见华歆与自己并非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便割席分坐。管宁其后终于事业有成!

5、李密牛角挂书

隋朝李密,少年时候被派在隋炀帝的宫廷里当侍卫。他生性灵活,在值班的时候,左顾右盼,被隋炀帝发现了,认为这孩子不大老实,就免了他的差使。李密并不懊丧,回家以后,发愤读书,决定做个有学问的人。有一回,李密骑了一条牛,出门看朋友。在路上,他把《汉书》挂在牛角上,抓紧时间读书。此事被传为佳话。

6、匡衡凿壁偷光

西汉时期,有一个特别有学问的人,叫匡衡,匡衡小的时候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凿通了邻居文不识家的墙,借着偷来一缕烛光读书,终于感动了邻居文不识,在大家的帮助下,小匡衡学有所成。在汉元帝的时候,由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推荐,匡衡被封郎中,迁博士。

7、车胤囊萤夜读

车胤,字武子,晋代南平(今湖北省公安市)人,从小家里一贫如洗,但读书却非常用功,“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照书,以夜继日焉。”车胤囊萤照读的故事,在历史上被传为美谈,激励着后世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

8、陈平忍辱苦读书

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9、陆羽弃佛从文

唐朝着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习冲茶。在钻研茶艺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撰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10、少年包拯学断案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11、万斯同闭门苦读

清朝初期的着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着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12、唐伯虎潜心学画

唐伯虎是明朝着名的画家和文学家,小的时候在画画方面显示了超人的才华。唐伯虎拜师,拜在大画家沈周门下,学习自然更加刻苦勤奋,掌握绘画技艺很快,深受沈周的称赞。不料,由于沈周的称赞,这次使一向谦虚的唐伯虎也渐渐地产生了自满的情绪,沈周看在眼中,记在心里,一次吃饭,沈周让唐伯虎去开窗户,唐伯虎发现自己手下的窗户竟是老师沈周的一幅画,唐伯虎非常惭愧,从此潜心学画。

13、屈原洞中苦读

屈原小时侯不顾长辈的反对,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躲到山洞里偷读《诗经》。经过整整三年,他熟读了《诗经》305篇,从这些民歌民谣中吸收了丰富的营养,终于成为一位伟大诗人。

14、范仲淹断齑划粥

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15、司马光警枕励志

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

16、玄奘苦学佛法

玄奖是唐代一位高僧,为了求取佛经原文,玄奘从贞观三年八月离开长安,万里跋涉,西行取经,终于到达印度,历时十七年,着有《大唐西域记》,为佛教和人类进步、世界文明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17、岳飞学艺

民族英雄岳飞生逢乱世,自幼家贫,在乡邻的资助下,拜陕西名师周桐习武学艺,期间,目睹山河破碎,百姓流离失所,萌发了学艺报国的志向,克服了骄傲自满的情绪。寒暑冬夏,苦练不缀,在名师周桐的悉心指导下,终于练成了岳家抢,并率领王贵,汤显等伙伴,加入到了抗金救国的爱国洪流中。

18、厉归真学画虎

五代画虎名家历归真从小喜欢画画,尤其喜欢画虎,但是由于没有见过真的老虎,总把老虎画成病猫,于是他决心进入深山老林,探访真的老虎,经历了千辛万苦,在猎户伯伯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真的老虎,通过大量的写生临摹,其的画虎技法突飞猛进,笔下的老虎栩栩如生,几可乱真。从此以后,他又用大半生的时间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见识了更多的飞禽猛兽,终于成为一代绘画大师。

19、沈括上山看桃花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读到这句诗时,沈括的的眉头凝成了一个结,“为什么我们这里花都开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始盛开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沈括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实地考察一番,四月的山上,咋暖还寒,凉风袭来,冻得人瑟瑟发抖,沈括矛茅塞顿开,原来山上的温度比山下要低很多,因此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来得晚呀。凭借着这种求索精神和实证方法,长大以后的沈括写出了《梦溪笔谈》。

20、徐霞客志在天下

有一天,江边发生了一件怪事,很多人在打捞落水的石狮,却怎么也找不着。这时,一个叫徐霞客的小孩说,只要溯江而上,就能找到石狮。果然石狮找到了,大家都赞誉这个聪颖的小孩。原来他就是长大后成为伟大地理学家、旅行家的徐霞客。

21、李晟练成神箭手

李晟的父亲是一员威武的大将,李晟希望长大成为父亲一样的人。可是,父亲却总是说他年纪小,不能习武。李晟不甘心,偷偷学习射箭,终于练成了百发百中的神箭手,让父亲刮目相看。

22、陆游书巢勤学

南宋诗人陆游他从小就刻苦勤奋、敏而好学。他的房子里,桌子上摆的是书,柜中装的是书,床上堆的也是书,被称作书巢。他勤于创作,一生留下了九千多首诗,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大文学家。

23、刘勰佛殿借读

夜深了,佛殿里忽然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小和尚们吓坏了,以为里面有鬼,立刻报告给老和尚。于是,老和尚带领小和尚捉鬼,没想到“鬼”原来是一个叫刘勰穷孩子,他在借佛灯读书呢。刘勰经过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伟大的文学家。

24、阎若璩口吃成大器

着名的考据学家阎若璩小时候是个口吃的孩子,常受到大家的嘲笑和欺负,在母亲和老师的鼓励下,阎若璩凭着勤能补拙的精神,刻苦读书,付出别人几倍的努力,赶上了正常的同学,此后,阎若璩仍旧凭着这股好学肯吃苦的精神,成为了着名的学者。

25、顾炎武读破万卷书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童年非常不幸,天花病差点夺走了他的生命。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在母亲的教导和鼓励下,顾炎武勤奋苦读,以过人的毅力手抄《资治通鉴》,终于成为一代大学者。

26、欧阳修刻苦练字

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自幼天资过人,但是由于家境贫寒,家里无钱买纸买笔,欧阳修的母亲郑氏为了让儿子习文练字,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用荻草代替毛笔教小欧阳修写字。欧阳修勤奋刻苦,练成了一手好字,成为远近闻名的神童,而这种刻苦精神也影响了他的小伙伴李尧辅,将李尧辅带上好学之路。

27、蒲松龄草亭路问

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路边搭建茅草凉亭,记录过路行人所讲的故事,经过几十年如一日地辛勤搜集,加上自己废寝忘食的创作,终于完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划时代的辉煌巨着《聊斋志异》。

28、贾逵隔篱偷学

贾逵,字景伯,出生于公元30年,东汉人,是有名的经学家、天文学家。他是西汉名家贾谊的九世孙。父亲贾徽也是一个大学问家。贾逵深受家庭的影响,从小聪慧过人。为了能够读书,贾逵小时候隔着竹篱笆,偷听老师讲课的故事。

29、孟柯改过勤学

孟子是战国时代的着名思想家、政治家。但是,孟子并非是一个天生就有学问的人,他幼年的时候非常贪玩,不喜欢读书。后来,孟母为了教育他,三次搬家,还剪断布匹开导他。终于,孟子明白了要想成才,必须努力勤奋的道理。

30、宋濂冒雪访师

明朝着名散文家、学者宋濂自幼好学,不仅学识渊博,而且写得一手好文章,被明太祖朱元璋赞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宋濂很爱读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总要刨根问底。这次,宋濂为了搞清楚一个问题,冒雪行走数十里,去请教已经不收学生的梦吉老师,但老师并不在家。宋濂并不气馁,而是在几天后再次拜访老师,但老师并没有接见他。因为天冷,宋濂和同伴都被冻得够呛,宋濂的脚趾都被冻伤了。当宋濂第三次独自拜访的时候,掉入了雪坑中,幸被人救起。当宋濂几乎晕倒在老师家门口的时候,老师被他的诚心所感动,耐心解答了宋濂的问题。后来,宋濂为了求得更多的学问,不畏艰辛困苦,拜访了很多老师,最终成为了闻名遐迩的散文家!

31、陶弘景菜园求学

古代的时候,对自然界产生很多误区,人们相信螺赢是将螟蛉变成自己的儿子这个荒唐的传说,还把领来的儿子叫做“螟蛉子”。陶弘景对此表示怀疑。他在村边的菜园子里找到一窝蜾蠃,蹲在菜地里聚精会神地整天观察。陶弘景发觉它们有雄也有雌,经过许多天细致的观察,陶弘景终于揭穿了蜾蠃衔螟蛉的秘密:原来蜾蠃也有自己的后代,螟蛉是被衔到窝里给幼虫当食物的,根本不存在“螟蛉义子”这回事!从此,陶弘景更感到,凡事最好亲自观察,绝不能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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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神话故事读书日记6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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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流传下许多栩栩如生的神话传说故事,有众所周知的《盘古开天辟地》,有脍炙人口的《女娲造人》,还有《嫦娥奔月》等很多美丽的神话传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神话传说,我最喜欢的要数《盘古开天辟地》了,下面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传说吧!

《盘古开天辟地》讲的是在远古时期,天地一片混沌就像一个大鸡蛋,天地还连在一块。就在这时,一位伟大的巨人,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终于醒来了,他醒来后看到天地一片混乱,一片漆黑,感到非常生气,不知从哪里捞来一把板斧,使劲一轮,只听“喀嚓”一声,天地竟这样被他抡开了,轻飘清白的东西不断上升,成了蓝天,沉重浑浊的东西不断下降,成了大地。从此宇宙有了天地之分,盘古头顶蓝天、脚踩大地,他长高一丈,天地也长高一丈,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的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也成了九万里长的大巨人,又过了许多年,天地都长结实了,可是盘古也筋疲力尽了,他像大山一样倒下了,左眼变成了光芒四射的太阳,右眼变成了明亮皎洁的月亮,身躯成了高耸的山川,血液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湖海,他的肌肉变成了肥沃的良田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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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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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橱,一共有六层,上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格林童话》、《绿野仙踪》、《拇指姑娘》……小朋友到我家里来玩,看到我书架上的书都会惊叹一声:“哇,你有这么多书啊!”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上了书。小时候妈妈每天晩上都会给我读书,妈妈给我读过《拇指姑娘》,拇指姑娘是从一颗种子里长出来的小女孩,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了,被癞蛤蟆给偷走了,小鱼把她救上了岸,住到了田鼠家,后来小燕子把拇指姑娘带到了花王国,嫁给了花王子,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终于,我长大了,会认字,可以自己读书了。我最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它使我懂得了交朋友非常重要,互相帮助也很重要。有一次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本叫《绿野仙踪》的书,我刚吃完蛋糕就迫不及待的跑进了书房,津津有味的读起了《绿野仙踪》。它讲了小女孩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吹到了别的地方,她听说奥兹能帮她回到叔叔和婶婶的身边,于是开始了她的奇妙旅程,在路上她遇到了要寻找脑子的稻草人、寻找心的铁皮人、寻找胆量的狮子。最后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还读过《夏洛的网》、《海底两万里》、《中华上下五千年》……《夏洛的网》是我最着迷的一本书,记得那是一个周未的中午,我正在书房里读书,妈妈端来一盘水果,放在我旁边说:“小雪,你边看书边吃水果哦。”我连眼睛都没看妈妈一眼,嘴里说了一个“嗯”字。我看得实在是太入迷了,随手拿了一个东西就往嘴里放,只听我大叫了一声:“啊!”妈妈赶紧跑到书房里,看到我放在嘴里的是一块橡皮,妈妈笑弯了腰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虫呀!”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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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马湘兰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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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1548—1604)明代女诗人、女画家。据《秦淮广记》载,她名守真,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称“四娘”。她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画兰竹,故有“湘兰”着称。她相貌虽不出众,“姿首如常人”,但“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马湘兰在绘画上造诣很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栋亭集》里。《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是“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氏的兰花册页,发着独异的光彩,她的绘画在国外一直被视为珍品。在文学上马氏亦颇具才华,曾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另有传奇剧本《三生传》剧本。已佚,《群音类选》中尚存若干曲文。马氏多才多艺,还通音律,擅歌舞,并能自编自导戏剧。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戏班,能演出“西厢记全本”,随其学技者,备得真传。

马氏生长于南京,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但她为人旷达,性望轻侠,常挥金以济少年。她的居处为秦淮胜处,慕名求访者甚多,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她给王稚登的书信收藏在《历代名媛书简》中。在王稚登70大寿时,马氏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前往苏州置酒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归后一病不起,最后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年57岁。马氏死后葬在其宅第,今白鹭洲公园的碧峰寺附近。

在日本东京博物馆中,收藏着一幅中国明代的“墨兰图”,此画并非出自名家大师

之手,而是明神宗时期的秦淮名妓马湘兰所作,却被日本人视为珍品。“墨兰图”上题着这样一首诗:

何处风来气似兰,帘前小立耐春寒;

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偶然拈笔写幽姿,付与何人解护持?

一到移根须自惜,出山难比在山时。

马湘兰虽然谈不上是诗画名家,但她的兰花图和兰花诗却堪称一绝,是当时文人雅士争相收藏的宠物。马湘兰之所以能把兰花描绘得出神入画,栩栩如生,全赖于她的爱兰、知兰,她不但将院宅里种满各色兰花,日日勤加灌护,而且凭着自己的兰心蕙质,能深悟兰花清灵清雅的气韵,所以才能将兰花的品态展现于画笺和诗笺上。而她自己的品格,因受兰花的熏陶,也化成一种如兰的圣洁;她的一生,则象一株空谷幽兰,吐芳于世,却又遗世独立,痴心恋系情郎王稚登,终又未成婚嫁,正如题画诗中所述=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马湘兰本名马守真,小字玄儿,因祖籍湘南,又酷爱兰花,所以常在画幅中题名

”湘兰子“,所写的两卷诗集,也命名为《湘兰集》,因而人们渐渐称她为马湘兰,真名反而被人淡忘了。谁也不了解马湘兰的身世底细,只听说她本是湘南一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为何只身流落到金陵,在秦淮河畔高张艳帜、卖笑为生,则不得而知。

当时的秦淮河一带,楼馆画舫林立,红粉佳人如云,是金陵的烟花柳巷之地。马湘兰算不上是个绝色美人,她纤眉细目,瘦弱如柳;却也皮肤白腻,娉娉婷婷。凭着她这只是中等的姿貌,能在步步美人的秦淮河畔崭露头角,主要得力于她清雅脱俗的气质和出类拔萃的才华。她除了能吟诗作画外,还善谈吐,与人交谈,音如莺啼,神态娇媚,依依善解人意,博古知今,每能引人入胜。就这样,她在秦淮河畔渐渐成为红人,门前宾客穿梭如织,而且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文雅客人。

靠着客人的馈赠,马湘兰也积蓄了一些钱财,便在秦淮河边盖了一座小楼,里面花石清幽,曲径回廊,处处植满兰花,命名为”幽兰馆“。马湘兰出则高车驷马,入则呼奴唤婢,虽为青楼女子,却有着贵妇人一般的气派。马湘兰是个仗义豁达的女性,自己挥金如土,左手来右手去,对别人也十分大方,曾周济过不少无钱应试的书生、横遭变故的商人以及附近的一些老弱贫困的人。

送张迎李、老友新客,她的生活看上去多姿多彩,热闹非凡;然而,在别人心目中,她究竟是一个飘若浮萍的烟花女子,以客人的身份,多是来去匆匆,少有深交者,所以马湘兰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寂寞难言的。细雨轻寒的暮春午后,庭院寂寂,花落遍地,客人一时绝了踪影。马湘兰独对满院残春,平日里压在心底的孤寂之情涌了上来,结成一阕”蝶恋花“:

阵阵残花红作雨,人在高楼,绿水斜阳暮,新燕营巢导旧垒,湘烟剪破来时路,

肠断萧郎纸上句!三月莺花,撩乱无心绪,默默此情谁共语?暗香飘向罗裙去!

置身繁华之中,却独品落寞滋味,灯红酒绿的陪伴下,马湘春却绝少知心人儿;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认识了一位落魄才子——长洲秀才工稚登。相传王稚登四岁能作对,六岁善写擘窠大字,十岁能吟诗作赋,长大后更是才华横溢。嘉靖末年游仕到京师,成为大学士袁炜的宾客。因当时袁炜得罪了掌权的宰辅徐阶,王稚登受连累而未能受到朝廷重用;心灰意冷地回到江南故乡后,放浪形骸,整日里流连于酒楼花巷。

王稚登偶然来到”幽兰馆“,与马湘兰言谈之中,颇为投缘,深交之下,都叹相见太晚。于是,王稚登经常进出”幽兰馆“,与马湘兰煮酒欢谈,相携赏兰,十分惬意。

一天,王稚登向湘兰求画,湘兰点头应允,当即挥手为他画了一幅她最拿手的一叶兰。这种一叶兰图,是马湘兰独创的一种画兰法,仅以一抹斜叶,托着一朵兰花,最能体现出兰花清幽空灵的气韵来。画上还题了一首七言绝句:

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

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

诗中描写了兰花的幽寂无依,其实是马湘兰在倾诉自己的心曲,并以试探的口吻,隐约表达了以身相许的心意。画毕一叶兰,马湘兰意犹未尽,又醮墨挥毫画了一副”断崖倒垂兰“,上面也题了诗:

绝壁悬崖喷异香,垂液空惹路人忙;

若非位置高千仞,难免朱门伴晚妆。

因马湘兰是欢场中人,最怕王稚登把她看成是一个水性杨花,并无真情的女子,所以特地作了这副图,表明自己决非路柳墙花,而似悬崖绝壁上的孤兰,非凡夫俗子所能一睹芳泽。

王稚登是何等聪明的人,他当然明白马湘兰诗画中的情义,然而他却顾虑重重。他觉得自己三十七岁的人了,依然无位无职,前途茫茫,却壮志不灭,不知何时还要赴汤蹈火,拼搏一番,如此一来,便很难给马湘兰带来庇护和幸福。他深知湘兰是个明敏多情的女人,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甚至毁灭她,不如早早就不作什么承诺,交往起来还能轻松些。因此,王稚登故意装作不解诗中情怀,随意地收了画,客气地表示谢意。马湘兰只以为他是不愿意接受自己,暗自伤心不已。但她又无法忘却王稚登,于是两人仍象好朋友一样密切交往,再也没谈过嫁娶之事。

不久后,京都大学士赵志皋举荐王稚登参加编修国史工作,王稚登以为幸运降临,意气风发地准备登舟北上,去奔前程。心里还盘算着:等到在京城有所发展后,再回来接马湘兰同享此生幸福。马湘兰心情复杂地为他设宴饯行,她既为王稚登的离别而伤悲,又为他的得意而欢喜,悲喜交加,不知所以。王稚登稍稍透露了一些将来要与她共荣的心意,但马湘兰限于上次的隐伤,没敢接口把事情挑明,只是暗暗在心中种下了希望。辞行席上,马湘兰百般叮嘱,依依不舍,并即席赋了一首”仲春道中送别“诗相赠:

酒香衣袂许追随,何事东风送客悲?

溪路飞花偏细细,津亭垂柳故依依;

征帆俱与行人远,失侣心随落日迟;

满目流光君自归,莫教春色有差迟。

送走王稚登后,马湘兰竞然悄悄地闭门谢客,以期静待王郎仕途得意而归,自己也好相随左右,从此脱离这迎张送李的青楼生涯。独守寂寞,百无聊赖之际,马湘兰也曾想借酒消愁,举杯却慨然而叹:”自君之出矣,不共举琼扈;酒是消愁物,能消几个时?“

春去秋来,寒意渐浓,迟迟不见王郎的音讯,马湘兰却在”幽兰馆“中牵挂着他的冷暖,吟一首”秋闺曲“,聊寄情怀:

芙蓉露冷月微微,小陪风清鸿雁飞;

闻道玉门千万里,秋深何处寄寒衣。

不料这次王稚登进京并不得意,因宰辅徐阶手下一批文人的排挤,他虽然参加了编史工作,却尽派给他一些打杂的事,他忍气吞声,日子很不好过。勉强撑到岁末,看到实在无什么前程可言,索性收拾行装,铩羽而归。

王稚登回江南后,不愿再面对一片痴情的马湘兰,索性把家搬到了姑苏,以绝与马湘兰相守终生的念头。

两人虽不能成为同林鸟,马湘兰却依然是一往情深,打听到王稚登失意而归,连忙赶到姑苏去安慰王稚登。也许是两人那种朋友似的相知太深,反而无法结为夫妻,王稚登定居苏州后,马湘兰每隔一段时日,总要到姑苏住上几天,与王稚登畅叙心曲,却始终没有发展到嫁娶那一步。不知情的人都不理解他们那种特殊关系,只当他们兄妹之类的亲戚,许多人还把马湘兰误认为姑苏人氏。

岁月便在这种清淡如水的交往中流逝着,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三十余年。这三十年的日子,马湘兰除了偶尔去姑苏作客外,便是这样度过的”时时对萧竹,夜夜集诗篇,深闺无个事,终日望归船。“

年岁渐老,华颜日衰,门上宾客也愈来愈少,天天陪伴着马湘兰的是落寞和凄怆,正如她的一阕”鹊桥仙“词所记:

深院飘梧,高楼挂月,漫道双星践约,人间离合意难期。空对景,静占灵鹊,还

想停梭,此时相晤,可把别想诉却,瑶阶独立目微吟,睹瘦影凉风吹着。

就这样,马湘兰为王稚登付出了一生的真情,自己却象一朵幽兰,暗自饮泣,暗自吐芳。王稚登七十寿诞时,马湘兰抱病赶到姑苏,为他举办了隆重的祝寿宴会,宴会上,她重亮歌喉,为相恋三十余年的王郎高歌一曲,王稚登听得老泪纵横。在姑苏盘桓了两个月后,马湘兰返回金陵,已是心力交瘁,油残灯将熄。不久的一个午后,已有预感的马湘兰,仔细地沐浴更衣,然后端坐在”幽兰馆“的客厅中,悄悄地走完了她五十七岁的人生,临终前,她命仆人在她座椅四周,摆满了含幽吐芳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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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读书的我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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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曹璐川,今年9岁,我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孩,每次无论干什么事我就想做别人没想到的事。比如,有人写字,有个爱唱歌,我就爱读书

我记得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完课堂作业就可以上自习。我用了几分钟就写完了课堂作业,那时我没事干,我一心想干一件事,突然想起我带来了一本课外书,于是我拿起了课外书看,我看的专心致志,这本书就是我的宝贝,第看到这本书,我都默默地读上几遍。我要把书上的好词佳句背下来,我对它念念不忘,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我以后要多读书,这样我就不怕写作文了。不过,我也有缺点,我的缺点是看书看得太认真,经学忘了时间。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的入了迷,我连吃饭都忘了。以后我知道了,无论干什么事,我就要仔细地干那件事。

你看,这就是爱读书的我,读得太认真了,结果连吃饭都忘了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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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自救之道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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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部根据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的生平拍摄的电影《弗里达》里,我忽略了作为影片主干的那些情事,却紧紧盯着她作画的那些场面,手指都快要抠进椅子的扶手里去。

她18岁那年遭遇了一场车祸,使她的脊柱、锁骨、肋骨断裂,骨盆破碎,右腿11处骨折,病痛从此就成为高悬在她头上的利剑,时不时召她回去接收警讯。她一生中大约经历了30次手术,到1954年离世,始终被疼痛困扰,她就带着疼痛作画,躺着画、半侧着画、趴着画,把画框悬挂在头顶上画,以各种能够使疼痛减轻一点的姿势画。

不画可以吗?不,不画,她就活不下去。生命如此短促,生活如此凡庸,终于找到突围之路,就要紧紧抓住。疾病已经不可能逆转,生命的终点遥遥在望,谁人的苦痛都不能分身为亿,让全世界都同感同受。躺在床上,却有时间流走的声音如此惊心。画画,是唯一的。甚至那些近乎癫狂的性事也是。

那是唯一的自救之道。就好像凡·高一定要画,临死前的一年,一天一张作品;就好像肺结核肆虐时期的音乐家一定要写,越是死亡逼近越要加速燃烧,三五年的作品总量超过后世音乐家半生所为;就好像,伊迪斯·皮亚芙一定要唱,她说“不唱,我就活不下去了”,还一定要在知道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后,抓紧时间开始巡回演唱;就好像,路遥一定要吐着黑血写作,不写,他就更加活不下去了;就好像,我的表叔,一定要在癌症的终末期,挣扎着站上讲台讲课——他有个曾经震动华夏的名字,他叫蒋焦影。若非身临其境,你一定当那是种不可理喻的刻苦姿态。但只有身在其中才知道,让剩下的时间尽量丰盛起来,让生命的密度尽量瓷实一些,是唯一的自救之道,是对抗人生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的唯一方法,是抵消茫茫宇宙自身如此渺小感觉的唯一路径。

就好像席慕容写过,她向别人请教如何能让植物花开得更加茂盛,得到的回答是:“在根部砍上几刀,再在伤口撒上几把盐。”她这么做了,那个夏天,花开得近乎疯狂。任何物种,在遭遇危机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繁衍,竭力开花结果。要对抗冰雪,就用花朵;对抗刀斧熔浆,就用花朵;对抗时间,就用花朵。此时此刻,唯一能做的,唯有开花结果。尽管他们告诉我,宇宙生灭轮回,不留痕迹,一切华美都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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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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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名人故事》,让我了解了八十三位名人以及他们的八十八个名人故事。当我一翻开它,就好象走进了名人的世界里,阅读它时,就好象在跟名人们对话……

在这么多的故事里,让我最受感动的是:马寅初为了读书而宁愿放弃经营家业,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终于成为著名的经济学家。他的这种不读书,宁愿死的精神让我感动。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学生,更应该向他学习,长大对社会做出一些贡献。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更让人敬佩。大禹为了黎民百姓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历尽艰辛,吃苦受累了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让我铭记在心,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将来一定也要为国家出一份菲薄的力量。

正所谓“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境地”,小故事能给人启发,明白道理,它如同一抹云彩,照亮了美好的人生。书中还有许多这样的名人故事,朋友,你如有兴趣不妨一阅。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定能让你大开眼界,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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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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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的一天,我待在家里无事可做。好容易熬到妈妈回来了。她手捧五本书放在书柜里,说:“听别人说,这几本书很好看,你看一下吧。”说完她便走了。

我大喜过望,拿了一本书出来。书名“三国”十分显眼。这不就是改写之后的《三国演义》吗?有什么好看的?然后,我在“三国”旁边找到了作者。我大吃一惊——作者居然是个日本人!我想:罗贯中都写得这么好了,他还能写出什么来呢?更何况他还不是中国人。想了想,我把书放了回去。很快便开学了。阅读时间里,有的人拿起了自己带的书。

有的人跑去图书架借书,而有的人却连一本书也没有——那个人就是我。此时,我不愿去图书架借书,试着找出一本我想看的书。书包、抽屉都找遍了,只找到几本刚发下来的课本。可是现在是阅读时间,我怎能看课本呢?看着大家每人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我想起了家里的《三国》,也只有它可以试着看一看了。于是我决定这星期五把它带回学校。

终于到星期五了。回到家后,我首先把那本受到冷落的《三国》放进书包里,也不管它是不是真的很好看了,从下星期开始,我将会阅读这本《三国》。回到学校,我拿起了这本书。仔细观察,“三国”二字采用了行草的字体,赫然印在纸上。粗犷而又有灵气的字体,仿佛就是三国时期的一个缩影,这是这本书封面的亮点,为这本书增添了一些神气。

我先看作者介绍。原来此书作者是吉川英治,是个日本文学泰斗,历史小说大师。书上说:其文清新隽永,如行云流水般流畅,又如陈年好酒般历时愈久而愈见醇香。这时我想:我能否接受日本人改写的《三国演义》呢?我开始阅读正文。起初,我还有些抗拒:中国人和日本人是文化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既然不是同样文化的人,在文化上就必定或多或少存在着差异。

没准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到了吉川英治手里回炉重造后,就变了味了。可是我看了一会儿,就感觉自己的思想我这本书融为一体了。我发现,这本书除了小细节上没有照搬原著,主要事件与其一致,而且内容更详尽,文字更隽永,道理也更深刻。书中刘备对黄河的思考令我陷入了思绪;为母亲买洛阳茶使我思考孝道;送张飞宝剑让我看见江湖义气。不知不觉,时间的脚步已从这头走到那头。我放下书,满足地走出了教室。

常言道: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没有书,世界就像是一片空空如也,长满野草的田地。读书越多,耕耘也越多;庄稼多了,野草就少了。这庄稼,是读书时的入迷;是读书后的思考,是思考后的满足。可纵使庄稼再多,野草总还是有的。

于是我们渴望从书中汲取知识。读书越多,乐趣越多;读书越多,思考越深;读书越多,眼界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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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的故事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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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非常的清楚,爱是一个眼神、爱是一个动作、爱是一句温柔的话语。父母对我们的关心、陌生人对我们的帮助,朋友对我们的安慰,这些都离不开一个字“爱”。大家对我们的爱,在我们的心中就驾起了一座桥,桥的一头通向我的心,而另一头通向他人的心。生活中处处都有爱,我们更应该去发现不是吗?下面来听一听这爱的故事吧!周六中午,无如愿以偿的往往奶奶家走去,此时正是中午,车流量非常的多,再加上昨日刚下了一场雪,地上的雪化成了泥,所以车一飞驰过去,天空就扬起了一场“泥水雨”。

我按照妈妈下的指定买了一大袋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哼着小曲儿在路上走着,听说今天要去见奶奶,我特意穿上了新衣服,新裤子,高高兴兴地往奶奶家走去,我根本不知道过一会会发生什么,可是有的时候,你越不想遇到什么事,她却来的比风还要快,我正在等红绿灯时,一辆奥迪像风一样从我的面前驶过,一下子扬起了泥水雨,散落在了我们这些路人的身上,大家纷纷议论起来:“什么人啊,这还是不是人呐”。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只见那辆车行驶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停了下来,从车上跑下来了,一个小女孩,他手里拿着一个手帕,匆匆忙忙的从车那边跑过来,一脸不好意思说:“各位叔叔阿姨们对不起,我爸爸开车不注意,对不起。”说完,她在我们身上擦了起来,我们连忙说,不用了,可是小女孩儿不听我们的话。他的父母一下子下车说:“芳芳,快走吧。”,说完给我们说了一句对不起,还给我们塞一点儿钱说:“给,给,给,赶快走吧”。我们用鄙视的目光看着那两位父母,让女儿说:“是我们的错,我们应该用爱来弥补,难道不对吗”。他到父母接下来的话让我们大吃一惊,芳芳,快走吧,就算爸妈,求你了好不好,你高烧40度,赶快走,我们一下子楞住了,纷纷把钱给了那两位父母。

小女孩儿还是在继续擦,我们一下子躲开了,看见小女孩那真诚的样子,我们一下子被感动了,对着小女孩儿说说:“你还会去看病吧,你的做法是对的,我们不会对你们有多大的不满,你是真诚的,快去看病把”。小女孩沉思了一会儿对我们说:“对不起各位”。然后微笑着走了,看着远去的车,我顿时觉得那辆车里面充满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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