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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茶代酒的历史典故合集2篇 作文题目(汇集20篇)

我们现在很多人都在进行写作,很多人也都通过了写作改变了自己,而且加上写作平台越来越多,很多人觉得写作不仅是一项技能,更是成功的标配。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4的八年级期末作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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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蒙白衣渡江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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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懿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刘备和孙权两家虽然结了盟,但是矛盾很大。鲁肃在世的时候,是主张吴蜀和好,一起对付曹操的。后来鲁肃死了,接替他职务的大将吕蒙,就和鲁肃的主张不同。

吕蒙是东吴名将。他从小就练得一身好武艺,年青时候立了不少战功,受到孙权的器重。

有一次,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责任重了,应该抽时间读点书才好。”

吕蒙说:“在军营里事务那么多,哪儿还有时间读书呢?”

孙权笑着说:“我并不是要你像博士(官名)那样精通经书,只是要你多浏览一些兵法,懂得一点历史罢了。你说事情多,总比不上我多吧!我自己就有这个经验,读了一些兵法、历史,对自己很有帮助。你不妨试一试。”

吕蒙听了孙权的劝告,一有空就认真读书。

鲁肃刚代替周瑜当大将的时候,经过吕蒙的驻地,看望吕蒙。当时鲁肃以为吕蒙不过是一员武将,没有什么雄才大略。这回,他和吕蒙谈话以后,听到吕蒙议论风生,见解精辟,十分佩服,说:“你现在的才能胆识,跟当年吴下(即吴中)阿蒙,大不一样了。”

吕蒙自豪地说:“对一个人,三天不见就应该另眼看待(文言是“刮目相待”)。您可不能用老眼光看人哪!”

吕蒙接替了鲁肃的职位以后,率军驻扎在陆口(在今湖北嘉鱼西南)。他认为关羽有兼并东吴的野心,向孙权上书要求出兵对付关羽,说:“刘备、关羽君臣,都是反复无常的人,不能把他们当盟友看待。”

孙权也觉得关羽狂妄自大。孙权曾经派人去向关羽求亲,希望关羽把女儿嫁给他儿子。关羽不但不答应,反而把使者辱骂了一顿,使孙权气得要命。这次,孙权接到了吕蒙的信,更觉得非把关羽除掉不可。

正好在这个时候,曹操派使者来联络,要他夹攻关羽。孙权马上复信,表示愿意袭击关羽的后方。

关羽也听说吕蒙厉害,他虽然亲自率大军进攻樊城,但对在他背后的吕蒙这一头,可并没有放松防备,在蜀吴交界一带,布置得严严实实。

吕蒙本来经常有病。这一回,他就装作旧病发作,而且说是病得很厉害。孙权也正式发布命令,把吕蒙调回去休养。

另派了一个年青的陆逊去接替吕蒙。

这个消息很快传到樊城。关羽听到吕蒙病重,又听说陆逊是个年青的书生,心里暗暗高兴。

没过几天,陆逊从陆口特地派人拜见关羽,关羽接见使者,使者献上了书信和礼品。信中大意是说,听说将军在樊城水淹七军,俘获于禁,远远近近哪个不称赞将军的神威。这次曹操失败了,我们听得也高兴。我是个书生,很不称职。今后还得靠将军多多照顾呢!

关羽看了陆逊的书信,觉得陆逊态度谦虚、老实,也就放了心,把原来防备东吴的人马陆陆续续调到樊城那边去了。

陆逊把关羽人马调动的情况,随时报告给孙权和吕蒙。

这时候,关羽在樊城接受了于禁的投降兵十几万人,粮草供应发生了困难,就把东吴贮藏在湘关的粮食强占了。

孙权得知湘关的米被抢,就派吕蒙为大都督,命令他迅速袭击关羽的后方。

吕蒙到了寻阳(今湖北黄梅西南),把所有的战船都改装作商船,选了一批精锐的兵士躲在船舱里。船上摇橹的兵士扮作商人,一律穿上商人穿的白色衣服。就这样,一列又一列商船向北岸进发了。

到了北岸,蜀军守防的兵士一看都是穿白衣的商人,就允许他们把船停在江边。没想到一到晚上,船舱里的兵士一齐出来,偷偷摸进江边岗楼,把蜀军将士全部抓住,把岗楼占了。

吕蒙大军神不知鬼不觉地占领了北岸,进军公安。留守公安、江陵的蜀军将领本来对关羽很不满意,经吕蒙一劝降,都投降了。

吕蒙进了城,派人慰问蜀军将士家属,并且吩咐东吴将士严守纪律,不许侵犯百姓。有一个东吴兵士,是吕蒙的同乡,因为天下雨,拿了老百姓家的一顶斗笠遮盖铠甲。吕蒙发现后,认为这个兵士违犯了军令。虽说是同乡人,但是犯了军令不能不办罪,就把他杀了。这样一来,全军将士都震动了,谁也不敢违反军令。

这时候,曹操派去的徐晃率领的援军,已到了靠近樊城的前线。徐晃把孙权答应曹操夹攻关羽的信抄写了许多份,射进关羽营寨里。关羽得知吕蒙袭击后方的消息,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徐晃发起进攻,打败了关羽,使关羽不得不撤去对樊城的包围。

关羽派使者到江陵去探听情况。使者一到江陵,吕蒙派人殷勤招待,还叫使者到蜀军将士家去看望,这些家属都说东吴的人待他们不错。使者回到自己的军营后,兵士们向他探问家里情况,他就照实说了。大伙儿一听东吴人好,就不愿意再跟东吴打仗,有些兵士甚至偷偷地逃回江陵去了。

关羽到这时候,才知道对东吴的防备太大意,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只好带了人马逃到麦城(今湖北当阳东南)。

孙权进军麦城,派人劝关羽投降。关羽带着十几个骑兵往西逃走。

孙权早已派兵埋伏在小道上,把关羽十几个骑兵截住,活捉了关羽。孙权知道关羽不肯投降,下令就地把他杀了。

曹操认为孙权立了大功,把孙权封为南昌侯,到了曹丕即位称帝以后,又封为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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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目不见睫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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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楚庄王想出兵讨伐越国。杜子听说后,去问楚庄王:“听说大王要攻打越国,是真的吗?”楚庄王回答:“是。”杜子又问:“您有成功的把握吗?”庄王说:“现在越国政治混乱,兵力不足,不堪一击。”杜子听了楚庄王的话,笑着说:“大王,您想错了。我虽然见识不多,但我知道,人的智慧往往就同人的眼睛一样,能见百步以外的东西,却看不见自己的睫毛。请您仔细想一下,我们楚国自从败给秦国、晋国后,失掉了几百里土地,难道这不是楚国军力虚弱吗?而国内又有庄矫这样的大强盗无法铲除,这难道不是政治混乱吗?因此我觉得楚国的乱和弱并不在越国之下,而您却自以为比越国强大,还想去讨伐它,这不就像眼睛看不到睫毛一样吗?”楚庄王听从了杜子的劝告,放弃了攻打越国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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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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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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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辽东豕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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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liáo dōng shǐ

【成语故事】

东汉大将彭宠跟随刘秀打天下,并没有得到重用,他不服幽州长官朱浮的调遣想起兵反叛,朱浮写信给他,说有个辽河农夫因为生了一头白头猪就想去进献给皇帝,可走到辽东一带发现那里都是白头猪就只好打道回府,你就像那个农夫一样。

【出处】往时辽东有豕,生子白头,异而献之,行至河东,见群豕皆白,怀惭而还。若以子之功论于朝廷,则为辽东豕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朱浮传》

【解释】比喻知识浅薄,少见多怪。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少见多怪

【结构】偏正式

【近义词】井底之蛙、蜀犬吠日

【押韵词】将门无犬子、犁牛之子、不得其死、朱唇榴齿、不入兽穴,安得兽子、珠沉玉磒、忘生舍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原来如此、迷金醉纸、......

【年代】古代

【示例】如井底蛙,如辽东豕,如夜郎之不知汉大,如匈奴之自谓天骄。 清·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

[历史典故:辽东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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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于张骞通西域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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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初年的时候,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汉武帝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一点西域(今新疆和新疆以西一带)的情况。他们说有一个月氏(音yuè-zhī)国,被匈奴打败,向西逃去,定居在西域一带。他们跟匈奴有仇,想要报复,就是没有人帮助他们。

汉武帝想,月氏既然在匈奴西边。汉朝如果能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这不是等于切断了匈奴的右胳膊吗?

于是,他下了一道诏书,征求能干的人到月氏去联络。当时,谁也不知道月氏国在哪儿,也不知道有多远。要担负这个任务,可得有很大的勇气。

有个年青的郎中(官名)张骞(音qiān),觉得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首先应征。有他一带头,别的人胆子也大了,有一百名勇士应了征。有个在长安的匈奴族人叫堂邑父,也愿意跟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就派张骞带着一百多个人出发去找月氏。但是要到月氏,一定要经过匈奴占领的地界。张骞他们小心地走了几天,还是被匈奴兵发现围住了,全都做了俘虏。

匈奴人没有杀他们,只是派人把他们分散开来管住,只有堂邑父跟张骞住在一起,一住就是十多年。

日子久了,匈奴对他们管得不那么严。张骞跟堂邑父商量了一下,瞅匈奴人不防备,骑上两匹快马逃了。

他们一直向西跑了几十天,吃尽苦头,逃出了匈奴地界,没找到月氏,却闯进了另一个国家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

大宛和匈奴是近邻,当地人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交谈起来很方便。他们见了大宛王,大宛王早就听说汉朝是个富饶强盛的大国,这回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很欢迎他们,并且派人护送他们到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再由康居到了月氏。

月氏被匈奴打败了以后,迁到大夏(今阿富汗北部)附近建立了大月氏国,不想再跟匈奴作战。大月氏国王听了张骞的话,不感兴趣,但是因为张骞是个汉朝的使者,也很有礼貌地接待他。

张骞和堂邑父在大月氏住了一年多,还到大夏去了一次,看到了许多从未见到过的东西。但是他们没能说服大月氏国共同对付匈奴,只好回来。经过匈奴地界,又被扣押了一段时间,幸好匈奴发生了内乱,才逃出来回到长安。

张骞在外面足足过了十三年才回来。汉武帝认为他立了大功,封他做太中大夫。

张骞向汉武帝详细报告了西域各国的情况。他说:我在大夏看见邛山(在今四川省,邛音qióng)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当地的人说这些东西是商人从天竺(就是现在的印度)贩来的。他认为既然天竺可以买到蜀地的东西,一定离开蜀地不远。

汉武帝就派张骞为使者,带着礼物从蜀地出发,去结交天竺。张骞把人马分为四队,分头去找天竺。四路人马各走了两千里地,都没有找到。有的被当地的部族打回来了。

往南走的一队人马到了昆明,也给挡住了。汉朝的使者绕过昆明,到了滇越(在今云南东部)。滇越国王的上代原是楚国人,已经有好几代跟中原隔绝了。他愿意帮助张骞找道去天竺,可是昆明在中间挡住,没能过去。

张骞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他虽然没有找到天竺,但是结交了一个一直没有联系过的滇越,也很满意。

到了卫青、霍去病消灭了匈奴兵主力,匈奴逃往大沙漠北面以后,西域一带许多国家看到匈奴失了势,都不愿意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公元前119年,张骞和他的几个副手,拿着汉朝的旌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带着一万多头牛羊和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礼物去结交西域。

张骞到了乌孙(在新疆境内),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送了他一份厚礼,建议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乌孙王只知道汉朝离乌孙很远,可不知道汉朝的兵力有多少强。他想得到汉朝的帮助,又不敢得罪匈奴,因此乌孙君臣对共同对付匈奴这件事商议了几天,还是决定不下来。

张骞恐怕耽误日子,打发他的副手们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大月氏、于阗(在今新疆和田一带,阗音tián)等国。

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

这许多副手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先送张骞回到长安,他派了几十个人跟张骞一起到长安参观,还带了几十匹高头大马送给汉朝。

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了乌孙王送的大马,格外优待乌孙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张骞派到西域各国去的副手也陆续回到长安。副手们把到过的地方合起一算,总共到过三十六国。

打那以后,汉武帝每年都派使节去访问西域各国,汉朝和西域各国建立了友好交往。西域派来的使节和商人也络绎不绝。中国的丝和丝织品,经过西域运到西亚,再转运到欧洲,后来人们把这条路线称作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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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髀肉复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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髀肉复生表示虚度光阴,无所作为。小编整理了髀肉复生历史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释义】髀:大腿。因为长久不骑马,大腿上的肉又长起来了,形容长久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虚度光阴,无所作为。

[语出]晋·陈寿《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荆州豪杰归先主者日益多,表疑其心,阴御之。”裴松之注引晋·司马彪《九州春秋》:“吾常身不离鞍,髀肉皆消;今不复骑,髀里肉生,日月若驰,老将至矣。

成语造句 因见己身~,亦不觉潸然泪下。(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三十回)

近义词 髀里肉生

成语英译 having put on flesh again on the thigh

成语用法 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形容虚度时光

【历史典故】

刘备在与曹操作战中失败后,丧失了地盘,只得投奔汉皇族刘表。刘表对刘备的为人处世很满意,所以就给刘备一千人马,叫他驻守在新野(现在河南省南阳市)一带。刘备在新野又开始养精蓄锐。

曹操一心想统一北方,不久,挥师北上,进攻袁绍。刘备连忙劝刘表去袭击曹操的老巢——许都。但刘表图安逸,没有接受刘备的建议。后来,曹操消灭了袁绍,又回师许都,刘表很后悔。对此,刘表从内心很佩服刘备。

几天后,刘表请刘备喝酒聊天。席间,刘表对刘备说:“上次没有听您的话,失去了一个好机会,真可惜!”刘备安慰他说:“如今天下分裂,天天有战事。上次失去机会,怎么知道今后不能再碰到呢!机会是没有尽头的。已经过去的事,就不必再后悔了。”两人交谈得很投机,又商量了以后的打算。过了一会儿,刘备起身上厕所,他摸了摸自己的大腿,发现大腿上的肉又长起来了,不禁掉下泪来。回到座上的时候,脸上还留着泪痕。刘表见了很奇怪,问他道:“怎么,您是不舒服还是有什么心事?”

刘备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我以前一直南征北战,长期不离马鞍,大腿上的肉精壮结实,到这里来后,一晃就是五年,闲居安逸,用不着骑马,髀上的肉复长,又肥又松。一想起时光过得这么快,人都快老了,复兴汉室的功业一点也没有建成,因此心里非常难受。”

后人,便从这段故事中概括出“髀肉复生”这一典故,用它来表示久居安逸的环境中,虚度光阴,无所作为。

【启示】

一寸光阴就像一寸长的黄金那样珍贵,但是即使你有一寸黄金也无法买回自己流逝的一寸光阴,这句俗语正说明了时间珍贵。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时间,因为它一去永不回头。刘备正是感到时光飞逝、虚度光阴才伤心落泪,我们青少年一定要记住“时不我待”这句古训。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珍惜时间是要从一分一秒做起,不是只在口头上说说,而是要付诸实际行动。

[历史典故:髀肉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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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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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的历史典故大家清楚吗?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关于牛郎织女传说的典籍记载,最早见于《诗经·大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皖彼牵牛,不以服箱。”其二为《诗经·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神女,不可求死。”这些记录只是牛郎织女传说的雏形,这几句话描述了织女没有织布,牵牛不拉车,显然,此时描绘的织女星和牵牛星主要还是作为带有农耕文明和家庭手工业文明的象征的两个星宿出现,并没有出现传说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相互关系和相关情节,这时的织女与牵牛并没有产生男女关系。后来的《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牛郎织女才开始有了隔河相望的相思形象。到了东汉时期,演绎成织女七夕渡鹊桥的传说。东汉应劭的《风俗通》记载:“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桥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淮南子》“乌鹊填河成桥而渡织女。”《史记》里也有记载:“四星在危面,匏瓜。牵牛为牺牲。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天官星占日: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牵牛一名天鼓,不与织女值者,阴阳不和。”到曹植的《洛神赋》里,才确定了牛郎织女的夫妻关系。而作为夫妇的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故事,大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当时的《荆楚岁时记》记载:“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迁。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

由此可见,对牛郎织女二星的歌咏,从周末经春秋战国,再由汉初至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流传数百年间,才提到七月七日相会。而那时候的七月七日已经是规模不小的岁时节日了。

七夕起源很早,刚开始时只是作为一个节令。从历史文献来看,七夕节起源时间至少在三四千年以前,其起源与星象、物候密切相关。

据说七夕的节日在战国时期可能就已经有了。据明代罗颀《物源》记载:“楚怀王初置七夕。”但因作者与所载时间相隔太远,恐不足信。关于七夕乞巧风俗最早的记载当数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文中记载:“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中时,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缕相羁,谓之‘相爱连’。” 又载:“汉丝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开于襟褸。”这两条记载都可以说明,西汉初宫中过七月七日的盛况,而汉代这些风俗活动中都不见有关牛郎织女故事的记载。由此可见,七夕并非是牛郎织女传说所衍生出来的岁时节日。

关于七夕节的起源,我们可以从七夕风俗中去探寻。

“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星神,也就是对自然的崇拜。《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东晋周处《风士记》:“七月初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祈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此处的河鼓和织女,指的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牵牛星是视为谷物神,织女则传说是天帝之女桑蚕神,谷物神和桑蚕神都是我们这个农耕民族的先民极为重视的神袛。那时的人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星宿。至于在七夕拜牵牛和织女二星,是因为两星的运行七月显得最为突出。

“七夕”也来源于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据《太平御览》记载:“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麋为珍。”“七月七日为良日”,所以把它作为庆贺秋收的吉庆日子。汉魏时把这一天作为集会游乐的日子。这一天还是天宫神仙们聚会的日子。《续齐谐记》记载:“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七数在民间表现为时间上的阶段性,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完满。因此,在七夕风俗里,有乞巧乞福乞情等风俗,都是源于七月七日是良日,以此祈求丰收美满之意。对时间的崇拜,也延伸到对生命的崇拜上。在七夕风俗中,就有乞子和祭祖的风俗。杨琳在研究七夕节的起源时,结合民俗学相关原理、结合类书、文人笔记、地方志等相关记载资料,对七夕节的起源问题作了详细的辨析:七夕节的成因在于“七在古代文化中是个具有生殖魔力的数目,古人将七月七日作为节日是崇拜七这个神秘之数的结果,其实质是对生殖的期盼和膜拜。”因而,在古代,很多女性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在七夕节这天往往会进行乞子的活动。

七夕节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与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结合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时期,百姓长期处于战乱之中,追求幸福安定的生活愿望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于是便向传说中的人物去乞求。此时牛郎织女的故事进一步完善,并与七夕节相互融合,七夕节成为普遍的节日。除了乞巧的习俗外,七夕节在此期间还多了乞求富贵、长寿、生子的习俗,牛郎织女的坚贞爱情也成了人们的情感寄托。由于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较低,在封建社会又通常被视为繁衍后代的工具,生下男婴因而成为女性为提高社会地位的方式之一,求子也因此而成为七夕节民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分别对牛郎织女神话传说和七夕节的探源可见,七夕节的起源主要来自古代人民对星辰、对自然以及时间的崇拜,其起源与牛郎织女的传说是毫无关系的。但随着牛郎织女神话故事的发展演变及其故事中传达的人类情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逐渐融合交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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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夸父追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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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候,在北方大荒中的一座叫“成都载天”的大山上,住着夸父族的人。据说他们是大神后土的子孙,个个都身材高大无比,力量惊人。他们性格勇敢坚强而又诚实笃厚。

有一个夸父族的巨人,看见太阳每天从东方出来,又向西方隐没下去,然后就是黑暗无边的长夜,直到第二天的早晨,太阳才再从东方出来。巨人夸父心想:“每天晚上,太阳躲到哪里去了呢?我不喜欢黑暗,我喜欢光明!我要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让它固定在天空中,让大地不分昼夜一直都是光辉灿烂的。”

于是他提起长腿,迈开大步,在原野上如风地奔跑,向着西斜的太阳追去,瞬息间就跑了一两千里。

他这一追,一直把太阳追到禺谷。禺谷,就是虞渊,也就是太阳沉落的地方。

还不等太阳落下去,长腿善跑的巨人夸父就已经追到了。一团红亮的火球就在夸父的面前,使他周身完全处在大光明的围绕之中,他情不自禁地举起两条巨大的手臂来,想把当前的太阳捉住。

就在这时,他喉咙里忽然感到一种极其烦躁的口渴,使他简直无法忍受。这当然并不奇怪,因为他这样近距离地被酷热的太阳烤炙着,加上奔跑了很长时间,实在有些筋疲力尽了。

他只得暂时放弃了想要追捕的太阳,俯下身子来,去喝黄河、渭水里的水。经他这么咕嘟地一喝,霎时间两条大河的水都被他喝干了,可是即使是这样,仍然没有解决那烦躁而难受的口渴。(神话故事)

他继续向北方跑去,准备去喝大泽里的水。那大泽,又名“瀚海”,在雁门山的北边,是鸟雀们滋生幼儿和更换羽毛的地方,纵横有千里宽广。那倒是一处好水泉,可以给寻求光明的巨人解除口渴。可惜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在中途渴死了。

他高大的身躯颓然地像一座大山一样地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这个巨人的倒下而发出轰然的震响。这时太阳正向虞渊落去,把最后几缕金色的光辉涂抹在夸父的脸颊上。夸父遗憾地看着正在西落的太阳,“唉——”地长叹了一声,便把手里拄的杖奋力往前一抛,闭上眼睛长眠了。

到第二天早晨,当太阳又从东方升起,用它的金光来普照着大地的时候,就发现昨天倒毙在原野上的夸父,已变成了一座巍峨的高山,山的北边,有一片绿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林,那就是夸父的手杖变成的。

他把这些滋味鲜美的果子,送给后来追寻光明的人们解除口渴,使他们一个个体健口润、精神百倍、勇往直前,不达到目的,决不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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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李冰锁龙的历史典故,伏龙观的来历故事

全文共 2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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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时候,四川的成都平原附近经常发大水。秦昭王于是任命很有治水才能的李冰到蜀郡去担任郡守,主持治理那里的水患。

原来,这岷江里面有一个江神,是一条作恶多端的孽龙。它稍有一点不高兴,就会兴风作浪,下起大暴雨,淹没两岸的庄稼和村庄,祸害百姓。它要求当地的老百姓在每年的六月二十三日,选出一个最漂亮的童女给它作媳妇,并且还要每家每户集结巨资给它举行热热闹闹的婚礼。要是哪里有一点不遂它的心意,它就会发大水危害百姓。当地的老百姓每年为了给江神办婚礼的事,弄得家家户户,一个个人心惶惶。深怕自己的女儿会受到江神的残害,同时也承担不起那给江神办婚礼用的资费。许多的人家为了躲避江神的悲惨迫害,不得不拖儿带女远走他乡,这样,致使岷江一带渐渐土地荒芜,人烟渐渐稀少了很多。

李冰到蜀郡上任后不久,他就弄清楚了这里的情况,并且决定不惜自己的性命也要治一治这条孽龙。

眼看一年一度为江神娶媳妇的日子又到了。那些替江神主办婚事的人正在商量着如何给江神筹集钱财,以及选定谁家的姑娘时,李冰找到了他们,对这些人说:“今年的钱资就不用筹集了,新娘就选定我家的小女,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你们就不要再多费什么心思了。”百姓听说李冰郡守如此的舍已为人,都感激涕零,同时也为李冰担心。他们担心李冰会出什么事,他们也不愿失去这样的好郡守,都希冀他们的郡守能够战胜这条孽龙,消除祸患。

到了六月二十三日这一天,李冰把自己的女儿打扮得风姿绰约、美艳绝伦,一同来到江边。主祭人登上祭江神坛祭奠完之后,坛下锣鼓冲天,钟乐齐鸣。三鼓过后,江面上突然波涛涌起,水柱冲天有十余丈高,这就是江神来迎接新娘的仪式。这个时候,人们本应把新娘送入水中。可是,李冰连忙制止了他们,说:“不用着急。我这次能与江神结为姻亲,真是荣幸万分,然而江神的尊颜,我李冰很想能够目睹为快,还请江神早点现身,不要误了这好时辰。”说完,亲自斟满了一杯酒,走上祭坛举起奉上。

可是过了很久,就是不见江神的影子。李冰见到如此情景,知道江神在戏弄百姓,不由勃然大怒道:“你这作恶多端的孽龙,残害百姓,致使民不聊生,今天我李某为了使百姓的能够安居乐业,情愿以性命与你拼搏,你就快点现形吧!”说着,就提上宝剑,奋身跳入江中。这时,江上的水柱不见了,好像变得风平浪静的样子,只是隐隐觉得有些地动山摇的感觉。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狂风大作,烟尘蔽日,恍恍惚惚之中,人们看到江边有两条青黑色的犀牛在拼命地激烈争斗,甚是难解难分。不一会儿,这两条犀牛便消失了。当在岸边观战的老百姓正在疑惑时,只见李冰气喘吁吁地从水中跑上来。他对自己随从的武士说:“这条孽龙本事很高,尤其是力气特别大,我跟它战了很久也不能取胜。现在上岸来,是要求你们助我一臂之力。”

李冰手下的武士说:“我们刚才看到两头犀牛在河边搏斗,知道是您跟孽龙在激战,只是两头犀牛一模一样,我们也分不清哪一头是您变化,也就不好来助战。”李冰于是就把一条雪白的绶带缠在腰间,对他们说:“现在我腰间系有白色的丝带,这样,我再去跟它争斗时,那头腰间是白色的犀牛就是我变的,你们记住这点就行了。”说罢,就又跳到水里去与孽龙激斗。这样一来,当两头犀牛再出现的时候,李冰手下的武士就一个个手执兵器,纷纷拥上前去,帮着李冰一同战斗。这些武士拿来起手里的武器对着那头身上没有白色的犀牛一阵奋力砍杀,最终把那头孽龙变成的犀牛杀翻在地。

孽龙倒在地上之后,很快显出了自己的原形。李冰赶紧吩咐百姓将早已准备好的粗大的铁链,严严实实地把这条孽龙捆缚起来,牢牢地锁在江中的一个深水潭中。

可是,李冰在用铁链锁这条孽龙的时候,他的身边有人担心这样还会锁不住,就向李冰问道:“李大人,孽龙还会逃脱吗?”李冰随口说道:“它要想逃脱掉,除非铁树开花!”可是事情又太凑巧了,后来有几个小孩在李冰锁孽龙的潭里洗澡,有一个调皮的孩子,把红帽子挂到了锁孽龙的铁柱上,远远看去,就真像是铁树开花一样。孽龙于是抓住这个机会,挣脱了铁链,又逃到水里去作怪。

李冰和他的儿子二郎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在众百姓的帮助下,再一次套住了孽龙,并且把它再次押回到伏龙潭锁了起来。为防止它再把铁链扯断,李冰就发动百姓在伏龙潭的旁边修起一座锁龙桥。这样,孽龙彻底被锁住,再也没有逃走。当地的百姓也再不受水患的祸害了。

在以后的几年里,李冰双带领蜀中的老百姓,在灌县南面的玉垒山下一带,修建了分水鱼嘴、金刚堤、飞沙堰、平水槽等到多处水利工程,这些水利工程统称为都江堰。李冰修筑的这一创世的伟大水利工程,不仅从根本上治住了水患,还变患为福,这项水利工程灌溉良田万顷,泽被世世代代的蜀中人们。从此,蜀郡沃野千里,富饶丰足,被称为“天府之国”。李冰也因此被后人尊称为“川祖”,受到世代蜀人的爱戴和敬仰。

后代的人们为了更进一步纪念李冰,在李冰降伏孽龙的地方建了一座观,取名为伏龙观。进了观,抬眼便见一尊李冰石像,它气宇轩昂,须发微微飘动,深邃的目光中透出一种大志和才气,这种非凡的气质,让人们不得不为之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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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晁错削地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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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也像文帝一样,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决心把国家治理好。景帝当太子的时候,有个管家的官员叫晁错(音cháoAcuò),才能挺不错,大家把他叫做“智囊”,汉景帝即位以后,把他提升为御史大夫。

汉朝实行的是郡县制,但是同时又有二十二个诸侯国。这些诸侯都是汉高祖的子孙,也就是所谓同姓王。到了汉景帝那时候,诸侯的势力很大,土地又多,像齐国有七十多座城,吴国有五十多座城,楚国有四十多座城。有些诸侯不受朝廷的约束,特别是吴王刘濞(音bì),更是骄横。他的封国靠海,还有铜矿,自己煮盐采铜,跟汉皇帝一样富有。他自己从来不到长安朝见皇帝,简直使吴国成为一个独立王国。

晁错眼看这样下去,对巩固中央集权不利,就对汉景帝说:“吴王一直不来朝见,按理早该把他办罪。先帝(指文帝)在世时对他很宽大,他反倒越来越狂妄自大。他还私自开铜山铸钱,煮海水产盐,招兵买马,准备叛乱。不如趁早削减他们的封地。”

汉景帝还有点犹豫,说:“好是好,只怕削地会激起他们造反。

晁错说:“诸侯存心造反的话,削地要反,不削地将来也要造反。现在造反,祸患还小;将来他们势力雄厚了,再反起来,祸患就更大了。”

汉景帝觉得晁错的话很有道理,决心削减诸侯的封地。诸侯大多不是荒淫无度,就是横行不法,要抓住他们的罪恶,作为削减封地的理由,还不容易!过了不久,有的被削去一个郡,有的被削掉几个县。

晁错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从家乡颍川(今河南禹县)特地赶了出来。他对晁错说:“你当了御史大夫,地位已经够高的了。怎么不安分守己,硬管闲事?你想想,诸侯王都是皇室的骨肉至亲,你管得着?你把他们的封地削了,他们哪一个不怨你,恨你,你这样做究竟是为的什么?”

晁错说:“不这样做,皇上就没法行使权力,国家也一定要乱起来。”

他父亲叹了口气说:“你这样做,刘家的天下安定,我们晁家却危险了。我老了,不愿意看到大祸临头。”

晁错又劝了他父亲一阵。可是老人不体贴晁错的心意,回到颍川老家,服毒自杀了。

晁错正跟汉景帝商议要削吴王濞的封地,吴王濞先造起反来了。他打着“惩办奸臣晁错,救护刘氏天下”的幌子。煽动别的诸侯一同起兵叛乱。

公元前154年,吴、楚、赵、胶西、胶东、甾川(甾音zī)、济南等七个诸侯王发动叛乱。历史上称为“七国之乱”。

叛军声势很大,汉景帝有点吓了。他想起汉文帝临终的嘱咐,拜善于治军的周亚夫为太尉,统率三十六名将军去讨伐叛军。

那时候,朝廷上有个妒忌晁错的人就说七国发兵完全是晁错引起的。他劝汉景帝说:“只要答应七国的要求,杀了晁错,免了诸候起兵的罪,恢复他们原来的封地,他们就会撤兵回去。”

汉景帝听信了这番话,说:“如果他们真能够撤兵,我又何必舍不得晁错一个人呢。”

接着,就有一批大臣上奏章弹劾晁错,说他大逆不道,应该腰斩。汉景帝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竟昧着良心,批准了这个奏章。

一天,中尉来到晁错家,传达皇帝的命令,要他上朝议事。晁错还完全蒙在鼓里,立刻穿上朝服,跟着中尉上车走了。

车马经过长安东市,中尉忽然拿出诏书,要晁错下车听诏。中尉宣布了汉景帝的命令,后面一群武士就一拥而上,把晁错绑起来。这个一心想维护汉家天下的晁错,竟这样莫名其妙地被腰斩了。

汉景帝杀了晁错,派人下诏书要七国退兵。这时候吴王濞已经打了几个胜仗,夺得了不少地盘。他听说要他拜受汉景帝的诏书,冷笑说:“现在我也是个皇帝,为什么要下拜?”

汉军营里有个官员名叫邓公,到长安向景帝报告军事情况。汉景帝问他说:“你从军营里来,知不知道晁错已经死了?

吴楚愿不愿意退兵?”

邓公说:“吴王为了造反已经准备了几十年了。这次借削地的因头发兵,哪里是为了晁错呢?陛下把晁错错杀了,恐怕以后谁也不敢替朝廷出主意了。”

汉景帝这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后悔已来不及。亏得周亚夫很能用兵。他先不跟吴、楚两国的叛军正面作战,却派一队轻骑兵抄了他们的后路,断绝了叛军的粮道。吴、楚两国军队没有粮食,自己先乱起来。周亚夫才发动精兵出击,把吴、楚两国的兵马打得一败涂地。

吴、楚两国是带头叛乱的,两国一败,其余五个国家也很快地垮了。不到三个月时间,汉军就把七国的叛乱平定了。

汉景帝平定了叛乱,虽然仍旧封了七国的后代继承王位,但是打那以后,诸侯王只能在自己的封国里征收租税,不许干预地方的行政,权力大大削弱,汉朝的中央政权才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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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秦始皇灭六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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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嬴政(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嬴姓赵氏,故又称赵政,汉族(当时称“华夏”),生于赵国首都邯郸。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战略家,首位完成中国统一的秦朝开国皇帝,秦庄襄王之子,十三岁即王位,三十九岁称皇帝,在位三十七年。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地方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把中国推向了大一统时代,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创了新局面,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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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感恩老师》历史典故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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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道获得诺贝尔奖之后,给他得老师写了一份信,全文如下:

大猷师尊鉴:

科技界通知,杨振宁和我合得1957年物理学诺贝尔奖金。至今以后的感觉很多,一方面当然觉得是一种光荣,可另一方面深深感觉自己的常识有限,希望在将来继续努力。

现在的成就大部分是源于在昆明时您的教导,假如在46年您没有给我这个机会,那就根本不可能有我今天的光荣。

生政道

李政道作为全球知名的科学家,和其合作者的人生态度、价值取向有很大区别,是一个道德非常高尚、饮水思源的人。做人一定要饮水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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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结草报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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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景公正打算乘着楚国人回去的时候,发兵到宋国去尽一尽霸主的本分,临近的潞国出了事,潞国的国君潞子婴儿[婴儿,是潞子的名]来了信,请他主持正义,帮助他去平定内乱。晋景公也不推辞,立刻拜荀林父为大将,魏颗[魏?的儿子]为副将,发出大军前去征伐。

潞国是赤狄的一族,潞子婴儿是晋景公的姐夫,所以赤狄和晋国有亲戚关系。潞子婴儿虽说懦弱无能,可是有这个小舅子做他的靠山,列国诸侯跟临近的部族全不敢太为难他。就因为婴儿太老实,国家大权全在相国酆舒手里,自己反倒受了他的牵制。以前狐射姑逃到潞国的时候,倒帮了潞国不少忙。一来狐射姑有能耐,二来他是晋国的大臣,所以酆舒也怕他几分。狐射姑一死,酆舒可就横暴起来了。

他叫潞子婴儿脱离晋国去跟秦国交好。秦国也打算利用赤狄去牵制晋国,挺看得起酆舒。酆舒既然逼着潞子婴儿去跟晋国绝交,就说夫人伯姬[晋景公的姐姐]怎么怎么不好,加了一个罪名,把她杀了。晋国对这件事没有什么表示,酆舒就更胆大了。

有一回,君臣二人比赛弹弓。酆舒失手,打伤了君主的眼睛。他还打着哈哈,说:“我打得不准,情愿罚酒一杯!”潞子婴儿受了侮辱,只好揉揉受伤的地方,把眼泪咽到肚子里去。他想,自己既然不能对付家奴,倒不如求求别的国替他出口气。他就偷偷地送信给晋景公,叫他发兵去拿酆舒。

晋景公把原来打算去搭救宋国的军队派去攻打赤狄。他不但杀了酆舒,而且把潞子婴儿也逮来了。不但逮了潞子婴儿,一顺手把潞国也并吞了。从此以后,赤狄成了晋国的一部分。晋景公因为荀林父征伐赤狄有功,赏给他狄人一千户。这一千户狄人就做了荀家的奴隶。

荀林父留下魏颗守着潞国的地方,自己率领着一部分军队回国去了。不料秦国不肯罢休,派了大将杜回赶到潞国来跟晋国人拼个死活。

秦桓公[秦康公的孙子]原来打算把潞国当作秦、晋两国之间的一个缓冲地带。这时候一瞧晋国人杀了酆舒,逮住了潞子婴儿,就打发杜回去争那一块地盘。那个杜回是秦国有名的大力士,魏颗不是他的对手。不说别的,杜回那一把开山大斧就有几十斤重。他带着三百名勇士冲到晋国兵营来,上劈将士,下砍马腿,直杀得晋国人东奔西逃,横蹦乱跳。魏颗只好下令,全军向后退了几十里。晋国人连夜堆起土垒,打算死守。第二天,杜回和他的刀斧手又来挑战。晋国人只是缩着脑袋躲在土垒里。秦国人一连气骂了三天。魏颗始终不敢露面。他正在那儿慌手慌脚的时候,本国又派来了一枝人马。大将是魏颗的兄弟魏遄。魏遄对他哥哥说:“主公怕赤狄连合秦国跟咱们为难,特地派我再带些人马来。”魏颗说:“赤狄倒无所谓。秦国的大将杜回可真了不得。我这儿正想请求救兵呐!”魏遄撇着大嘴,说:“怕他什么!明儿个我去瞧瞧,非逮住他不可。”

太阳刚一出来,露水还没干呐,魏遄就要出去叫战。魏颗拦着他说:“好兄弟,你先别忙。你昨天才来,多少也得休息一天,先商量商量怎么去对付他那大斧子。”魏遄不信大斧子会比长矛厉害,他勉强耐住了性子,听他哥哥的话,呆在营里。没想到杜回又来叫战。魏遄可真沉不住气了,带着那队兵马,就向秦国的军队冲过去。杜回这群刀斧手好比是一群小鹿给打猎的惊散了似地,四面八方乱跑。魏遄一想:原来都是不中用的家伙,就下令叫士兵们分头去追。突然一声哨儿响,杜回的三百名刀斧手立刻又排成了队伍。魏遄的队伍可早已乱了。杜回和这一班魔王大刀阔斧地乱杀乱砍,又是一个大旋风。魏遄的兵车哪儿有杜回的步兵那么灵活。乱了队伍的兵车三转弯两转弯,彼此相撞,反例作了碍事的东西。大家伙儿只好扔了车,各自逃命。幸亏魏颗救兵来得快,总算没有全军覆没。

那天晚上,魏颗左思右想,闷闷不乐,简直一点主意也没有了。忽然士兵们领着一个糟老头子来见他,说是跟将军是同乡,来献计的。魏颗挺恭敬地说:“老大爷您有什么高见?”那个老头儿说:“他们那边全是步兵,您这边全是兵车。您就从这点不同的地方想主意吧!”魏颗说:“我想不出好主意来。老大爷您说说吧!”老头儿说:“离这儿十里地,有块荒地叫青草坡。将军您可以先在那儿埋伏下将士,跟着再引杜回的步兵进入青草坡。到那时候,我自有办法帮助你们。”魏颗点了点头,说:“不妨试一试。”老头儿说:“我还得去准备准备。”他就回去了。

到了第二天,魏颗照着老头儿的办法布置好了,自己带着一队人马向青草坡退下去。秦国人果然追过来了。魏颗一边抵挡,一边向后退,把杜回一步一步地引到青草坡。忽然鼓声震天,埋伏的士兵全出来,把杜回团团围住在青草坡里。他可一点不害怕,抡着开山大斧,横砍竖剁,只想杀人。魏颗一瞧他在草地里来回跑跟在平地上差不多,不由得慌了,心里说:“老大爷的主意吹了。”他正在那儿出神的时候,就瞧杜回一步一摔,地上立不住脚。这下子可把魏颗瞧愣了。细一瞧,原来那老头儿正蹲在地上把青草打好了扣。他一清早就偷偷地把尺来长的草互相结着,已经把大部分的青草坡编成了地网。这时候还在那儿打扣呐!杜回压根儿也琢磨不到为什么草会扯住他的腿。他还以为有什么冤鬼来捉弄他呐。这么一想,立刻就害怕起来,急急忙忙地跑吧!谁想到不跑还好,一跑就给青草绊了个大跟斗。爬起来再跑,又给绊倒。魏颗、魏遄一瞧他立不住脚,就驾着兵车赶到那儿,双戟一块儿下去,把那个大力士活活地戳死。剩下的刀斧手一瞧主将死了,就四散奔逃,大半全给晋国人杀了。那老头子也受了重伤,看看活不了啦!魏颗把他抱到车上,带回营里去。

魏家哥儿俩非常感激那位老大爷,对他说:“全仗着老大爷出力,真叫我们感恩不尽。”他喘着说:“不,不!是我来报恩的。”魏颗说:“这话打哪儿说起?我对您老人家有什么恩?”老大爷已经不能再开口了。他挣扎着用最后的一口气说:“我……我就是祖姬的父亲哪!”说完了这句话,就断了气了。魏家哥儿俩一听说他是祖姬的父亲,大家全哭起来了。

原来这哥儿俩的爸爸就是当年帮助晋文公打天下的那位大名鼎鼎的魏武子魏?。祖姬是魏?最宠爱的姨太太。粗鲁的武人可很懂得爱情。他曾经吩咐过他儿子魏颗,说:“祖姬是我最心爱的人儿,我每回出去打仗,老是抱定有去没回的决心。我要是给人打死了,你得叫祖姬另嫁别人,可别叫她年轻轻地守寡。她有了安身之处,我就是死了,也可以放心了!”后来魏?得了重病,临死的时候,改变了主意。他对魏颗说:“祖姬是我心上人儿,我死了以后,你们把她跟我埋在一块儿,让我在地下也有个伴儿。”说完了话,就死了。魏遄打算把祖姬殉葬[殉葬,一种古代社会的风俗,就是把活人和死人埋在一块儿]。魏家的人当然赞成,一来是老头子的遗嘱,二来夫人一方面老把姨太太当作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抓个碴儿去了她。祖姬好比是屠夫手下的一只小绵羊,叫也叫不出来,流着眼泪,直打哆嗦。魏颗可反对这么办。他说:“父亲一向叫咱们把她再嫁出去。临死才说要她殉葬。可是我们应当知道父亲平常说的话是明白人说的明白话,后来说的话是病人说的糊涂话。咱们做儿子的应当听从父亲的明白话,那种糊涂话,何必听呐!”大家伙儿一听大公子这么说,落得顺水推舟地奉承新主人。魏颗就把那个年轻的姨娘嫁出去了。祖姬的父亲因为这个,非常感激他,老打算报恩。这回真是天从人愿,帮助了魏颗在青草坡杀了杜回。这就叫“结草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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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韩湘子吹萧会龙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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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湘子在八仙中是个风流俊俏的书生,他手中的神篇名为紫金萧,是用南海紫竹林里的一株神竹做的。据说,韩湘子这支神萧还是东海龙王的七公主送他的哩!

有一年,韩湘子漫游名山大川,到东海之滨,听说东海有龙女,善于音律,精于歌舞,很想会她一会。因此,他天天到海边去吹萧。这一日,三月初三,正是东海龙女出海春游的日子。夜里,龙女听见海边传来一阵悠扬悦耳的长萧声,听得惊呆了。

韩湘子的萧声扰乱了龙女的心,那声声妙曲把它的魂勾去了似的,便身不由己地向海边走来,化作一条银鳗来会吹萧郎。韩湘子一曲吹罢,大湖退去十里远。这时,他发觉滩头上有一条误了潮的搁浅银鳗,正泪光莹莹地抬头望着他。看她的神情似乎还陶醉在乐曲声中,韩湘子又好气又好笑说:鳗儿呵鳗儿,难道你也懂得其中的奥妙?你若是个知音,请把我的情意传到水晶龙宫去吧!

鳗儿听了,连连点头。

韩湘子十分惊异,出于好奇心,他又吹起了玉屏萧。想不到,银鳗深通人性,居然在明媚的月光下婆婆起舞,跳起神奇的舞蹈。舞姿之优美,神态之奇异,世上罕见。连闯荡江湖游遍名山的韩湘子也愣住了。

那银鳗在月光下不停地闪腰,盘舞,旋转速度越来越快,节奏越来越紧,突然银光一闪,鳗儿不见了,只见月影中站立着一个天仙般的龙女,柳叶眉,杏花脸,玉笋手,细柳腰,金纱披身,莲花镶裙。舒腰好似嫦娥舞,起步赛过燕掠水,把个韩湘子也弄糊涂了。

龙女边舞边唱:

寂寞龙宫呵闻萧声。使君一曲呵凤求凰,妾应伴舞呵到天明。

歌舞声中,月儿渐渐西坠,潮水慢慢回涨、天快亮了。忽然,一个浪头扑来,鳗儿、龙女都不见了。这样情景,一连发生了三个晚上。

这一天,韩湘子又来到海边吹萧。不知什么缘故,吹了大半天,龙女就是不出海来。难道玉屏萧失灵了?气得他把心爱的玉篇摔断,龙女还是没有土来。

韩湘子正沮丧地往回走,忽闻背后有人喊他。回头一看,却是个陌生的老渔婆。老渔婆朝韩湘子道个万福说:

相公,公主感谢你的美意,特地差我出来传话。实不相瞒,前几夜在月下歌舞的乃是东海龙王的七公主。因事情??露,被龙王关在深宫,不能前来相会。今天她叫我奉献南海普陀神竹一枝,以供相公制仙萧之用。望相公制成仙萧,谱写神曲,以拯救龙女脱离苦海!

说罢,老渔婆递上神竹一枝,便化成一阵清风不见了。

韩湘子将神竹制成紫金萧,从此断绝了在尘世??混的念头,进了深山古洞,日夜吹萧谱曲,果然练出了超凡绝俗的本领。

后来,八仙过海,韩湘子神萧收蛇妖,妙曲镇鳌鱼,大显仙家神通;而东海龙女呢?却为了偷送一枝神竹,被观音大士罚为侍女,永远不得脱身。

傅说,东海渔民至今还常常听到海上有深沈的萧声,那是韩湘子想念龙女,心中烦躁,在天上吹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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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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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南宋豪放派词人、将领,有“词中之龙”之称。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辛弃疾壮志难酬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与陆游同时期的辛弃疾,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词人。他和陆游一样,是一名坚定的反投降、反妥协斗士。

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山东济南人。辛弃疾出生时,北方大片地区已成为金朝的统治区。辛弃疾自幼丧父,他是由祖父辛赞抚养长大的。宋朝廷南渡时,辛赞因受家口拖累,只能留在北方,并且担任了金朝的开封府知府等职。但辛赞“身在曹营心在汉”,念念不忘的是大宋政权。他常带领子孙们登高望远,放眼山河,希图恢复中原。他对辛弃疾寄予的期望尤其殷切,曾两次让辛弃疾去金都燕京参加科举考试,乘机侦察、了解金人的形势。

在祖父的培养教育下,辛弃疾不仅诗文写得好,剑术高超,而且从小就立下了抗金爱国的大志。他曾豪迈地说:“我要用词骂尽天下的贼,用剑杀尽天下的贼!”

公元1161年,金国的海陵王完颜亮率兵大举南下,想灭亡南宋,统一江南。但这时中原地区的百姓因不堪金朝的压迫,纷纷起义。当时二十二岁的辛弃疾,也毅然率众起义,组织了有两千多人的队伍。后来他又带领起义部队,投奔了在山东影响最大的农民起义军领袖耿京,受到耿京的器重,让他掌管全军的文件和大印。

1162年,完颜亮被杀,金世宗完颜雍即位。他对起义部队采取了劝降诱降、分化瓦解和调集兵力、严酷镇压相结合的政策。耿京领导的起义军,是他们重点镇压的目标。

面对这样的形势,辛弃疾力劝耿京取得南宋朝廷的支持,接受南宋朝廷的领导,与宋军配合作战。耿京即派辛弃疾等十一个人为代表,去和南宋朝廷联系。宋高宗在建康接见了他们,并任命耿京为天平军节度使,辛弃疾为天平军掌书记。

辛弃疾等人回山东复命,走到海州(今江苏东海附近)却听到了一个坏消息:耿京的部下张安国、邵进等人在金朝的收买下,杀死了耿京。起义军大部分溃散了,一小部分被张安国带去投降了金兵。张安国也被金兵任命为济州(今山东巨野)的知州。

辛弃疾既愤怒又悲伤,他立即约海州统制王世隆,带了五十名精锐人马直奔济州,捉拿张安国。到达济州的那天晚上,张安国正和金朝的将领在中军帐中喝酒。辛弃疾率众出其不意地闯进有五万金兵的大营,活捉了张安国。他还向金兵宣称:宋军十万人马即将开到,劝他们赶快投降。军中不少将士都是耿京的旧部下,听辛弃疾这么一说,当场就有上万人投到了辛弃疾一边,跟着他南下。张安国后来在临安被斩首示众。

辛弃疾的壮举在南宋朝野引起极大震动,不仅军民们非常敬佩,连宋高宗也连声赞叹。

此后,辛弃疾便留在了南方。他被朝廷派往江阴做官。江阴虽靠近前线,但在主和派的势力下,辛弃疾的抱负和才能根本无法施展。宋孝宗即位后,重用主战派的张浚,南宋王朝第一次主动出击。但张浚在符离大败,宋金签订了“隆兴和议”,主和派又占了上风。

尽管如此,辛弃疾仍向宋孝宗上奏了他的著名的《美芹十论》(又称《御戎十论》)。在文中,他分析了当时宋金双方的形势,从而提出了恢复中原的大计和克敌制胜的战略战术。但他的主张、建议都没引起朝廷的重视,这使他感到了极大的悲愤和苦闷。这时期他写了不少词,大都是抒发自己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不平和悲愤的。

从1168年起,辛弃疾先后到建康府、滁州等地任职,后来又当过江西、湖南的安抚使,成了职位颇高的“封疆大吏”。可是主和派当道,他职位再高也实现不了杀敌报国的志向。他只能花力气整顿地方政府,并创办准备北伐的“飞虎军”。这却又给主和派们抓到了把柄,公元1181年,他被主和派排挤,罢官回江西上饶的带湖闲住。

十多年后,直到宋光宗绍熙年间,他才又被起用,担任过福州知州、福建安抚使等职。不久又被罢官。公元1203年,他再度被起用,担任了绍兴知府、浙东安抚使等职。

在绍兴期间,他特地去拜会了年近八十的陆游。这对文坛骁将、抗敌志士喝酒做诗,相见甚欢。这年底,宋宁宗召辛弃疾去临安,征求军国大计。临行前,辛弃疾又去向陆游告别。陆游特地写了一首七言长诗《送辛幼安殿撰造朝》,为他壮行。诗中有“稼轩落笔凌鲍谢”,“青史英豪可雄跨”的句子,这是陆游称赞辛弃疾的词作超过南北朝的著名诗人鲍照、谢灵运,并且具有非凡的才能,可以超过历史上的英雄们。陆游对这位文坛后起之秀,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公元1205年三月,辛弃疾被任命为镇江知府。正当他积极备战时,朝廷却以他所推荐的官员有不法行为而把他连降两级,后来又把他罢了官。公元1207年,宰相韩侂胄(tuozhou)在北伐失败后,又召辛弃疾等人去挽救局势。可是辛弃疾已重病在身,于当年九月十日与世长辞,终年六十八岁。

辛弃疾去世后,留有词集《稼轩长短句》,后人辑录的有《辛稼轩诗人钞存》,存词六百多首,数量为宋代词人之冠。他的词继承苏轼的风格,以慷慨豪放为主,是南宋词人中豪放派的杰出代表,在文学史上与苏轼并称为“苏辛”。他的作品内容丰富,有写自己的报国心声的,有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的,也有揭露主和派投降丑行的,也有吟咏大好河山的。但作品的中心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抗金御敌,恢复中原。

此外,辛弃疾的文章也写得很好,特别是政论文,和他的词一样大气磅礴,充满激情,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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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不食无主之梨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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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食无主之梨的历史典故告诉我们做人要有原则,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不食无主之梨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食无主之梨:为原则而生的人

【出处】《元史·许衡传》。

【释义】不吃无人看管的梨。比喻一个人能排除外界的干扰和诱惑,恪守自己的行为和操守。

【历史典故】

南宋末年有一个年轻人名叫许衡,因聪明勤奋而在当地颇为知名。一次,许衡独自赶路,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天,烈日像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许衡由于长时间赶路而汗流浃背,口干舌燥。走着走着,他遇到了几个商贩在一棵大树下乘凉,那帮商贩也都又热又渴,但却没有水。

这时,远处走来一个人,他怀里捧着一堆梨子说:“前面有梨树,大家快去摘来解渴。”商贩们一听,赶忙收拾东西去摘梨,许衡却没动。

有个商贩奇怪地问:“你为什么不去摘梨呢?”

许衡问道:“梨树的主人在吗?”

商贩们都说:“梨树的主人不在,但天气这么热,摘几个梨解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许衡认真地说:“梨树现在虽然没有主人看管,难道我们自己的心也没有约束吗?我心有约束,不是自己的东西,又没经主人允许,我是绝不会去偷的。”

商贩们不理会许衡,纷纷去摘梨。许衡见状,只好无奈地独自走了,他忍着炎热和口渴继续赶路。而那些吃到梨的商贩们则纷纷讥笑他是个愚人,不懂得变通。

许衡恪守自己的原则,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坚持刻苦学习,终于成为宋末元初著名的学者。

【成长心语】

人需要自律,需要有原则。一个没有原则的人成不了大事。人只有时时检讨自己的行为,约束自己的欲望,才能在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中获得对自己有价值的东西,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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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司马昭之心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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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早年随父抗击蜀汉,多有战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司马昭之心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可是,曹髦空有皇帝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连任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大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谋略过人。司马昭刚刚坐上大将军的宝座,镇东大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讨伐,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诈,他认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武器的护卫前呼后拥,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皇帝,他对司马昭大权独揽,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平日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出事先写好的讨伐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独揽,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讨伐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来历。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头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讨伐?如果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患更大。还请陛下慎重考虑,从长计议!”

曹髦激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还有什么可怕的?何况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清楚地知道曹髦根本不是司马昭的对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以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刻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密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遇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难道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胆小的甚至想转身逃跑。贾充见这情形,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平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难道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还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大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当场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马上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非常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天下人会怎样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谢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盘算着这事如何处置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下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轻易地掩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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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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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589年-665年2月26日),原名咬金,后更名知节,字义贞,济州东阿(今山东东平西南)人。唐朝 开国大将,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程咬金打劫单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罗成是前去为姑妈(秦琼的母亲)祝寿的。程咬金见马背上驮着包裹,马上的人穿戴光鲜整齐。心想金银财宝少不了。他跨上马手挥车轮大斧,拦在路上。

隋唐十八好汉之一的罗成,当然不会惧怕这山匪蟊贼,于是手操银枪指着程咬金问:“你有何干?”程咬金说:“我要你快把金银留下,如若不然,叫你尝尝爷爷大斧的厉害!”程咬金说到做到,三板斧下来,砍下了罗成头巾上插着的绒球,让罗成吃惊不小。等程咬金再次重抡一遍三板斧。罗成知道“就这两下子”,于是挥舞银枪向程咬金刺去。

罗成本来打算一枪把他扎死,但又想拿个活口,待给姑妈拜寿完毕,再去捣毁贼窝,为民除害。于是决定戏耍程咬金,先后在他的腿上、肩上等部位扎了十三个眼,罗成的枪名叫五勾神飞枪,枪缨里暗藏五把钢钩,每扎一枪往回一带顿时鲜血直流,伤皮不伤骨。程咬金每挨一枪都疼得“哎呀”一声。最后被扎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程咬金决定逃跑,虚晃一斧,往罗成身后一指:“那是谁?”趁罗成回头一看之机,程咬金拨马逃命。一直跑到十里开外的乱坟岗子上,才放心下马,擦了擦身上的血迹,包了包伤口。银子没劫着反而被人戏耍得遍体鳞伤,感到无地自容。别说去给秦母祝寿,这般狼狈相何以见人?于是决定继续截道。

正巧遇上秦琼的好友赤发灵官单雄信的人马,带着金银财宝来给秦母送寿礼。程咬金横在路上,挥舞着板斧:“呔!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身为山东绿林总瓢把子的单雄信,心想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劫我的道?定睛一看程咬金那血迹斑斑的惨状,心想:这个人好像在哪儿打了败仗,这副模样还敢出来截道?黄天虎用绿林暗语和程咬金对话,程咬金根本听不明白。单雄信就说:“朋友!我看你不像干这个买卖的!”程咬金说:“我干这个买卖我愿意,你少废话,趁早把东西给爷爷留下,要不然小心你的脑袋。”说着抡起大斧朝单雄信劈来,三板斧下来,把单雄信的头巾砍掉了,单雄信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我就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大能耐。

谁知几招过去之后,程咬金露馅了。单雄信知道程咬金只有这三招半,便挥动金槊,使出绝招频频出击,程咬金招架不住,只想逃跑,单雄信一槊拍在他屁股上,使他从马上摔倒在地……

幸亏前来找程咬金的尤俊达,和单雄信是拜把子兄弟,才救了程咬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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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一日曝之,十日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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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游说之风,十分盛行。一般游说之士,不但有高深的学问、丰富的知识,尤其以用深刻生动的比喻来讽劝执政者,最为凸出。孟子也是当时的一个著名辩士,在孟子的告子上篇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孟子对齐王的昏庸,作事没有坚持性、轻信奸佞谗言很不满,便不客气的对他说:王也太不明智了,天下虽有生命力很强的生物,可是你把它在阳光下晒了一天,却放在阴寒的地方冻了它十天,它那里还活得成呢!

我跟王在一起的时间是很短的,王即使有了一点从善的决心,可是我一离开你,那些奸臣又来哄骗你,你又会听信他们的话,叫我怎么办呢?接着,他使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下棋看起来是件小事,但假使你不专心致志,也同样学不好、下不赢,奕秋是全国最善下棋的能手,他教了两个徒弟,其中一个专心致志,处处听奕秋的指导;另一个却老是盼着有大天鹅飞来,准备用箭射鹅。两个徒弟是一个师傅教的,一起学的,然而后者的成绩却差得很远。这不是他们的智力有什么区别,而是专心的程度不一样啊!

这是一个很有教学意义的故事,我们要学习一样东西、做好一件事情,是非专心致志、下苦功夫不可的。若是今天做一些,把它丢下了,隔天十天再去做,那么事情怎样做得好呢?求学、做事的能否成功,这也是个决定因素之一,故后来的人便将孟子所说的一日曝之,十日寒之精简成一曝十寒一句成语,用来比喻修学、做事没有恒心,作辍无常的一种说法。例如一位同学,对于求学很是随便,学习的时间少,荒废的时间多,我们便说:他这种一曝十寒的作法,那里能学到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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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鸿鹄之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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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于比喻志向远大。《史记·陈涉世家》其中“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意思是“那燕子、麻雀怎么能知道天鹅的志向呢”。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士容》和(西汉)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释义】鸿鹄:天鹅,叫声洪亮,飞得很高;志:志向。天鹅翱翔于天空的远大志向。比喻志向远大和有抱负的人。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统治者昏庸无道,不断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仅要交纳沉重的赋税,还要服繁重的徭役,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时,有一个人名叫陈胜,字涉。他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以替别人耕种为生。他深刻地体会到下层人民的疾苦,也为当时社会上所存在的严重的贫富差异而愤愤不平,于是,他便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变这种局面。

一天,他和别人一起在地里劳作,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们谈起了现在过的苦日子。陈胜因失望而叹息了好长时间以后,对同伴们说:“假如以后谁发达了,一定不要忘记曾经一起受苦的人啊!”同伴们都觉得他是异想天开,笑着回答他说:“我们都是被人雇来耕地的农民,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哪里谈得上富贵啊?别做白日梦了!”陈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燕子和麻雀又怎么会知道天鹅凌空飞翔的远大志向呢!”

胸怀大志的陈胜,后来揭竿而起,成为秦朝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

【成长心语】

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是一个人成才的基础。舒尔茨说:“理想犹如天上的星星,我们犹如水手,虽然不能到达天上,但我们的航程可凭它指引。”从古到今,大凡有作为的人都是有崇高理想的。吴王夫差灭了越国,越王勾践怀着复国之志,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了吴国。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青年时代就树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远大志向。他以此为目标,奋斗终生,实现了他的抱负。让我们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向着远大的目标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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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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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情(wū niǎo sī qíng) 成语。古时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晋代)李密《陈情表》。

【释义】乌鸟:古人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

【历史典故】

李密,名虔,字令伯,武陽人,西晋文学家。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六个月就死了父亲,四岁时舅父又强迫母亲何氏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李密以孝敬祖母而闻名。相传,祖母生病的时候,李密痛哭流涕,每天晚上衣不解带,守在祖母的身旁,侍奉其左右。所有的食物、汤药,一定要先自己尝过,然后才给祖母进食。

蜀国灭亡后,晋武帝准备让李密做太子洗马这个官,郡县不断催促他前去任职。这时,李密的祖母已九十六岁,年老多病,李密舍不得离开祖母,于是,就上书给晋武帝,陈述家里情况,说明祖母年老多病,需要人侍奉,这就是著名的《陈情表》。李密在《陈情表》中恳切地说:“如果没有祖母就没有今天的我,今天祖母需要我,否则就不能安度晚年。据说乌鸦都知道喂养衰老的母鸟,人岂能不如鸟呢?况且陛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许多官员都受到您的垂怜,何况我比他们更加特别。我请求陛下准许我奉养祖母,让她安度晚年!”

《陈情表》言语恳切,委婉动人,晋武帝看了,为李密对祖母的一片孝心所感动,赞叹李密“不空有名也”,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嘉奖他孝敬长辈的诚心,赏赐奴婢二人,并指令所在郡县,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成长心语】

孔子说一个人有没有学问,就在于这个人能否对父母尽孝,对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乃至陌生之人是否友爱。“人不孝其亲,不如禽与兽。”语句直白而深刻。孝是一切道德和爱心的根源,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根本,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其实,孝敬父母,不需要作出多伟大的事业。每天早晨,让我们用一句关爱的话语、一个亲热的动作,或任何一个微小的进步,就可以表达我们对父母的爱与孝心。最重要的是,当父母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父母的爱。

[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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