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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历史典故大全(实用20篇)

导语:明末清初著名的政治、军事人物。明崇祯时为辽东总兵,封平西伯,镇守山海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则相关的名人故事,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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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割发代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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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三国演义》第十七回。

【释义】割掉头发代替头颅。比喻以身作则,讲诚信。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曹操为了统一中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千方百计拉拢人才。

曹操手下有两个谋士,分别是毛蚧和苟彧。一天,他们为曹操提了两条建议。其一,要利用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这叫“挟天子,令诸侯”;其二,要重视耕种,开荒种田,广积粮。曹操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两条建议。于是,经过仔细筹划,开始实施。

他首先打听到汉献帝的下落,然后亲自去朝见皇帝,把皇帝接到许昌,他自封为大将军,开始了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第一条措施实施了,曹操心中很是高兴,士兵的士气也很高涨。曹操开始实施第二条措施,解决粮食的问题。他派人起草并颁布了“屯田令”,同时,命令军队也要大量开荒地,实行军屯。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不准践踏禾苗,若违犯,就按军法处治。

一次,正是麦熟时节,曹操带兵出征,任务紧急,队伍行军急速。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收割庄稼。曹操得知后,就传下军令,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曹操骑着马,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战马受惊,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当曹操用力将马即刻勒住停下来时,低头一看,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于是,曹操赶紧跳下马,对主管法令的官说:“我的马将麦子踩坏,违犯了禁令,请求按军法议罪。”主管法令的官说:“将军是一军的主帅,怎能议罪?”曹操又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违犯了不治罪,怎么能够服众?”主管法令的官又说:“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您是一军的主帅,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违法,而是出于意外,我看就不必议罪了。”曹操听了,略略沉思一会儿,说道:“既然这样,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说完,他脱下帽子,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用力掷在地上说道:“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曹操割发严守军令的事,很快在全军传开了。全军上下,个个敬畏,人人遵守军令,无一敢违犯。当时,在曹操的屯田基地——许昌,军民共同发展农业,保护庄稼,这样,使被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渐渐恢复与发展起来。这为曹操打败群雄,统一北方,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成长心语】

古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以身作则,实属难能可贵。我们现代的青少年,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的小事上,都应该有从自己做起的意识,以身作则,这样,你就会成为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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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诗人爱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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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诗歌总集《诗经》有许多篇都写到了酒。屈原的辞赋中也同样歌咏到酒。历代诗人莫不与酒结缘。中国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红楼梦》,写饮酒的场面最多,也最精彩。这缘于作者本人也是嗜酒如命,自称"燕市酒徒"。酒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永恒主题。

建安三曹,无一不喜欢饮酒作诗,曹丕在《与吴质书》中,就说自巳是"出则连舆,止则接席……酒酣耳热,仰而赋诗",他的《秋胡行》;"朝与佳人期,日夕殊不来。佳肴不尚,旨酒停杯",表达了他盼望的"佳人"未到,不能举杯尽欢的急切心情。曹植也有"置酒高堂上,亲友从我游","公子敬爱客,终宴不知疲"的诗句。到于曹操,作为政治家他主张禁酒,而作为诗人他很喜欢喝酒。他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表达了他慨叹人生,寄情于酒、于诗的心境。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在《五柳先生传》中自我介绍说:"性嗜酒,而家贫不能恒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各情去留"。他早年作过祭酒、县令等小官,后因不堪"心为形役"而辞官归隐,终生不仕。他生活一直很贫困,但即便断炊,也少不了酒,友人周济他的钱,也拿去买酒喝,就连他的诗作也"篇篇有酒"。

唐代是中国诗歌繁盛的年代,诗人多,嗜酒者也多。李白、杜甫、白居易都是海量、贺知章、王之涣、元稹等个个喜欢,且都饮酒而诗兴大发,创作出不朽之作。有人说:"白乐天多乐诗,二千八百首,饮者八百首"。王安石评李白的诗道:"十句九句妇人、酒耳"。其实,李白的诗除《乐府诗》外,言妇人的少,言酒的多。他一生写饮酒的就有一百七十首,著名的酒诗有《将进酒》、《把酒问月》、《月下独酌》、《对酒》等等。诗人们的许多优秀作品是靠酒激发出的灵感,在微醉中创作出来的,白居易那首脍炙人口的长诗《琵琶行》就是在醉酒之后,听了歌伎裴兴奴演奏琵琶,诉说她的身世后,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共鸣,连夜写成的。李白醉后赋诗的佳话就更多了。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说"李白一斗诗百篇",对诗人创作与酒的关系的理解和高度概括。

酒催诗发,诗助酒兴。酒使人大脑兴奋,使人的情绪和思维进入高度活跃状态。这是酒的魅力所在。对诗人来说,酒能产生异常的创作冲动和丰富的联想,催化出灵感。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这是李白《将进酒》里的诗句。诗仙李白,不但是位诗人,还是一位酒仙。酒成就了他的豪放不羁、洒脱乐观的诗情和张扬自我的浪漫主义情怀,他的饮酒诗歌在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中永远散发着不容忽视的芬芳。

想必,李白当年定是一袭白衣,于青山绿水间,把酒临风,于酒酣之际,引出一首首千古绝唱。起吟之时必是抑扬顿挫,长髯亦随清风摇动。是李白的豪迈给酒增添了几分魅力,还是酒的清冽越显了李白的几分放荡。不饮酒的李白,我无法想象。李白肩负了太多华夏的文明,没有他,便没有中国诗歌的全盛。而没有酒,便没有李白。

李白的一生是矛盾的、也是痛苦的,儒家的用世济时与道家的神游求仙,纵横家的汲汲于功名与侠士的不矜其功,高远的理想与残酷的现实,一对对矛盾左右着诗人的命运,真是“行路难,难于上青天!”也因此,诗人饮酒当歌、对抗命运,这种激烈的碰撞是惊心动魄的。

诗人可以在酒的世界里忘记伤痛,得到片刻满足。于是我们看到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自得;看到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洒脱;更有“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的狂放;然而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与尔同销万古愁”和 “举杯消愁愁复愁”的压抑给内心的苦闷。他知道醉酒之乐是短暂的,于事无补的,可是如果不醉,就连这短暂的快乐也会成奢侈。诗人就这样在理想与现实,酒醉与清醒之间徘徊。

现在马鞍山采石矶风景区内,伫立在江边的李白雕像的位置传说正是李白醉酒后入水捞月亮溺水而死的地方,酒把他浪漫的一生推到了最高潮。他那“大鹏飞兮”的情状仿佛在采摘天上的月亮,又似在“举杯邀明月”。诗人是痛苦的,于是他便在醉酒的世界里,把如月般的理想化为了水中的月亮,他为此付出了生命。

诗人走了,乘着一叶扁舟,荡着满波清流,浩然归去,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如酒般清醇刚烈的诗歌,还有诗人那浪漫如酒的人生传奇。试想,历史的长空中,诗人是不是还在推杯换盏、邀月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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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打赌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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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朱厚照是个爱玩乐的皇帝,闲来没事就爱身穿便服走出宫殿,在京都大街小巷四处转悠游玩。这年科考三年一度的大比之年,各路举子从四面八方赶来,云集京都,家家客栈都住满了待考的举子。那些算命卜卦的相士们,也想借机哄骗这些书呆子们的钱财,就在各客栈附近设摊蹲点,一个个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当街自吹自擂揽起生意来。其中有个自称“邓半仙”的相士,更是伶牙俐齿,把自己吹得水能点燃灯、死人能嚼活,因而生意也特别的红火。武宗爱赶热闹,也混迹在人群中,想看看那“邓半仙”到底有多大能耐。

忽然间,一名举子发疯似地大喊大叫跑了过来,劈胸一把揪住那“邓半仙”的衣领,兜脸一耳光打过去,叫嚷道: “好你个大骗子,耽误了我的功名,我要找你拼命!”“邓半仙”被打懵了,愣了好一阵才回过神来问: “你丢了功名,与我何干?”争着吵着眼看就要厮打起来,武宗分开骚乱的人群,走到他们面前,询问到底为何事争吵?于是,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听得耳朵发麻,武宗总算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举子姓苏,因宋时有个名士苏东坡,今他自恃才高,考中秀才那年,便将爹妈给他取的名废了,改叫苏西坡,发誓东坡、西坡名扬千古。开考前一天,苏西坡找“邓半仙”卜问功名, “邓半仙”见他出手大方,便预言他今科头名状元非他莫属。苏西坡听了异常兴奋,一道而来的那些举子们闻讯后,纷纷表示祝贺,并逼着要他请客。苏西坡得意忘形,不知天高地厚,便提前请客,人家客人没醉,他却喝了个酩酊大醉,不辨白天黑夜,一觉睡过了时辰。待他醒来急急忙忙赶到考场时,却耽误了进考的时间,被守门官棍棒驱出。他认为这一切后果都是“邓半仙”的预言所害,便怒气冲冲找他算账来了。

苏西坡气咻咻道: “如果不是他预言我头名状元非我莫属,人家就不会来恭贺,我也不会喝酒误事。现在一想,世上哪有不考便能中状元的好事?分明是他欺骗了我,耽误了我的前程!”

“邓半仙”也红着脸唾沫星四溅地辩白道: “明明是你贪杯误考,怎么冤枉我?”

武宗见这样争吵下去没个结果,便好奇地笑着问“邓半仙”道: “假如有人把这位举子送进考场,你认为他能中头名状元吗?”

众目睽睽之下, “邓半仙”哪能砸自己的牌子?他牙一咬,斩钉截铁地说: “能!我‘邓半仙’从不夸海口,算一个准一个,不准不要钱!”

武宗又问: “如果他不中状元,你该受什么处罚呢?”

“邓半仙”硬着头皮拍胸道: “如果他中不了,你把我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不过,我要说中了,客官你又怎么办?”

武宗道: “你要真说准了,我送你200两白银!”

就这样,武宗和“邓半仙”较劲打起了赌,并叫人取过纸笔,立下了赌约。随后,武宗又写了一张纸条,解下身上佩戴的玉玺,一并交给随身太监,命他把苏西坡送进考场去。其实武宗从他们的争吵中,已看出“邓半仙”徒有虚名;苏西坡也不过是个平平之辈而已。他叫人把苏西坡送进考场的目的,是想让他二人出出洋相,明白吹牛皮最终是要穿底露丑的!

那太监带了苏西坡赶到考场,见大门紧闭,忙击鼓呼叫: “圣旨到!”守门官立即打开门,忙不迭地恭迎那太监和苏西坡直入公堂。那些监考官俯首聆听了圣旨,山呼万岁后,御史即启封试卷,带苏西坡入号开考。虽时令初秋,但考场内仍较闷热,加之苏西坡一路跑来气喘未定,额角上汗水直淌。有个溜须拍马的监考官怕苏西坡热晕在考场上,特地取来一把芭扇,站在他身后,轻轻地给他扇着凉风。

再说太监宣读圣旨时,当时主考大人不在场,他肚子痛在茅坑里蹲了好一阵。解完手在考场前散步时,见了监考官那一不同凡响的举动后,感到非常的惊讶!悄悄一询问,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在批阅试卷时,主考大人便格外留心苏西坡的试卷。他见苏西坡的答卷并不出色,有些文句尚欠稳妥,如果是一般人的答卷,只怕早弃之一旁了。也该苏西坡时来运转,主考大人考虑到此公乃当今圣上推荐而来,自然不敢轻视,于是提起笔,帮他改动了一些字句,再读起来就顺畅多了。嗣后各位考官在复议中,也都异口同声地说: “苏西坡既是皇上推荐的贤能,非同小可,就给他定个头名状元吧!”

考毕,主考官进殿向武宗复命。武宗念念不忘与“邓半仙”打赌之事,忙抢先问起那个苏西坡的考试情况。主考官见皇上如此关心此公,便小心翼翼极力夸奖道: “我主圣明,那苏西坡才华出众,在众考生中击败群雄,一举夺魁。此等奇才,必将成为我朝的栋梁之材。这都是圣上慧眼识英才呀!”

武宗听了主考官的禀报后,暗忖这些官员误解了自己的本意,悔不该把苏西坡送到考场来,让他拣了个大便宜!他悟出自己弄巧成拙,主考官言不由衷地拍马屁,又怎好责备他把关不严呢?再一想,不管怎么说, “邓半仙”能算出苏西坡是状元,肯定知道他有贵人搭救,不然怎么那么巧,自己一去他们就争斗,一争斗自己就主动插手管这闲事呢?既然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朕说话一言九鼎, “邓半仙”的那200两白银还得派人给他送过去。

岂料那送银的太监去了“邓半仙”的住所,那家伙早跑得无影无踪了。

原来, “邓半仙”与武宗立下了赌约之后,他心里不踏实,打听到那位打赌的客官是当今皇上时,当即就吓得溜出了城,逃回了老家去。他知道,算命卜卦是骗人的鬼把戏,这下骗到皇上头上了,犯了欺君之罪,肯定死罪一条。与其让皇上派人来斩杀,倒不如自己了断留个全尸,就找根绳子往门外的一棵歪脖树上一挂,上吊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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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战国四大公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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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陵君-魏无忌

信陵君无疑是战国四大公子中最杰出的一位,他排在第一位也是毫无争议、当之无愧的。

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是四大公子故事中最闪耀的一个,这个故事流传千年,信陵君此次急人之困,千里赴义,以及前面礼贤下士的铺垫,都让这个故事有了足够的传奇性。这个故事因为流传广,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信陵君窃符救赵后,因为担心魏王忌恨,就让军队回去,自己在赵国客居了十年。后来秦国听说信陵君不在魏国,就屡次派兵攻打魏国,魏国屡屡落败。后魏王派人请信陵君归国,信陵君经门客劝说后决定火速归国。回到魏国后,魏王任信陵君为上将军,信陵君派使者向各国求救,各国听说信陵君为将,都纷纷派兵救魏。信陵君率燕、赵、韩、楚、魏五国联军再次大败秦军。此次合纵攻秦的胜利,再次显示了信陵君的杰出军事成就,也从此声名大振,名冠诸侯,后有《魏公子兵法》传世。

信陵君性格沉稳机智,能真正做到礼贤下士,而且有侠义之心,两次败秦则是他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信陵君后因魏王猜忌郁郁而终,十几年后魏亡。

简评:四大公子中,信陵君沉稳机智,综合能力最强,也很爱国,所以排第一。

战国四大公子排名谁最强?

(毛遂自荐-是平原君的代表故事)

二、平原君-赵胜

平原君赵胜,我觉得自身能力一般,而且气量显小。对于平原君有一件事挺经典的,一次,有个跛子门客经过平原楼下,平原君的小妾看到,大笑起来。第二天,跛子到平原君面前,跪着请求杀了这个小妾。平原君答应之后,却认为这个要求太过分而没有理会,他的门客因此走了一半。经过查问之下,才知道原来门客们认为平原君重女色,轻士人,于是平原君杀了这个小妾,亲自登门向跛子道歉,门客才陆陆续续的回来。

跛子门客的要求的确过分了点,但平原君思虑不周就贸然答应,答应后又不做也不做解释,等门客走了又再去做以挽回人心,平原君处世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平原君虽然水平一般,但可取之处是忠君爱国,长平之战后,赵国困守孤城邯郸,平原君带领自己的门客发挥了顶梁柱的作用,出面组织军民抗敌,联合魏、楚,终于大破秦军,解了赵国之围。

简评:四公子中,比较而言能力一般,但忠君爱国之心从未动摇过,综合而言,排第二。

三、春申君-黄歇

春申君黄歇为人比较仁义,算是勤政爱民吧,曾经在江苏一带治理水患,广施仁政,深得民心,现在上海简称“申”,就是纪念春申君而命名。军事上春申君曾经带领楚军,会同魏、赵,共同破秦,这也是信陵君、平原君、春申君三大公子唯一一次联手演出,演出成功。后来春申君还带兵灭掉了鲁国,援赵灭鲁是春申君的主要军事成就。春申君还有一次带领六国联军共同抗秦的经历,但在函谷关下被全力出击的秦军击败。

之后春申君就做了件不太地道的事,楚王无子,春申君听从李园建议,把怀有自己孩子的李园妹妹送进宫去,想将来自己儿子就是楚王了,之后又不听门客劝阻,反被李园暗算,不得善终。

简评:春申君平常为人不错,挺仁义的,能力肯定不如信陵君,比平原强些,我个人觉得也要比孟尝君强些,但没孟尝君心狠手黑有枭雄本色,就是最后这件事做的既不道德,也很弱智(不听门客劝告),就排第三吧。

战国四大公子排名谁最强?

(鸡鸣狗盗-就是不择手段的枭雄孟尝君了)

四、孟尝君-田文

提到孟尝君,一般都会先想到“鸡鸣狗盗”这个词,孟尝君一次去秦国回不来了,一个门客去秦国国库偷了件狐皮裘衣送给了秦王的宠妃求情,秦王于是放了孟尝君,后又反悔派兵去追孟尝君,孟尝君逃到函谷关时天还没亮,当时函谷关是鸡叫开关,情急之下,有个门客擅长学鸡叫,叫了几声后,周围的鸡都跟着叫起来,于是顺利出城。

从这件事粗略可见孟尝君是个做事不择手段的人。孟尝君归途中经过赵国,平原君贵宾之礼招待。回家路上,赵国人听说孟尝君大名争相围观,看到后都说:原以为孟尝君是魁梧的大丈夫,没想到却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呢。孟尝君听到后勃然大怒,跟门客一起动手杀了几百个人,毁了一个县走了。

孟尝君的小故事应该是四公子中最多的,他还有一个替他烧毁借据,收买人心的超级好门客冯谖。

孟尝君广招门客,有好客知名,在后世几乎是“讲义气”的代名词,是江湖好汉们的精神偶像,小时候看《兴唐传》,里面说秦琼的外号是“赛专诸,似孟尝”,就是说秦琼为人孝顺像专诸,对朋友讲义气像孟尝君。

本来孟尝君处世果断,心狠手黑,有枭雄本色,虽然军事上没什么大成就,但也不至于被排在第四,论知名度和能力也比春申君和平原君强,但一件事就可以把孟尝君牢牢钉在老幺的位置上了。----后来齐湣王灭了宋国后,十分骄横,想杀孟尝君,孟尝君于是逃到魏国为相,竟然联合燕国、赵国、魏国、楚国、秦国几乎灭了齐国,要不是齐国田单大摆火牛阵,齐国就玩完了。

齐王虽然想杀孟尝君固然不对,逃走也就算了,竟联兵报仇,自己的国家差点被他给毁了,这点太过分了。

简评:能力是有,做事果断,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说好听点是枭雄,不好听点是大流氓。能力再强,没用在正道上,那也白搭,孟尝君排第四一点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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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春秋时期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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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诗经》本只称《诗》后又以"诗三百"为代称。著名篇目《关雌》《氓》、《伐植》、《硕鼠》、《七月》。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录了从周初到春秋时期的诗歌305篇,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开创我国文学现实主义传统,列为"五经"之一。

2、孔子,名丘,字仲尼,又称尼父、圣父,鲁国人,儒家创始人。书为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成。主要作品为《论语 》20篇,各取篇中开头二字为篇名,如《学而》、《为政》等。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代表了孔子的基本思想。诸子哲理散文,语录体,列为四书(《论语》、《孟子》、《中庸》、《大学》)之一。

3、左丘明,鲁国史官。主要作品为《左传》,全称为《春秋左氏传》,又名《左氏春秋》。传为解释经书的文字。《曹刿论战》、《崤之战》、《烛之武退秦师》等选自此书。我国第一部叙事详备的(编年体)史书,历史散文。记载春秋时期史实,富有文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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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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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陽人。祭遵虽然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公元24年,刘秀攻打颍陽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刘秀发现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祭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死得太妙了,他一个该死的人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陽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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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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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之战,项羽破釜沉舟,誓死灭秦。最后,断绝了秦军的通道,杀死苏角,活捉了王离,涉间不肯投降楚军,自己烧死了。这时,楚兵为诸侯军中最强大的,诸侯军没有一个不恐惧的。

项羽击败秦军,英名远播,威震六国。为表彰有功将士,在巨鹿郡建造了一座“封爵观”,对立功将士论功行赏。封爵观落成之日召见诸侯国将军,诸侯国将军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对项羽畏惧恭维之情溢于言表。

从此,诸侯国尊项羽为上将军,统领诸侯国军队抗击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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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名气害了荆轲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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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一直想成为名人,他不明白名人其实就是个人名。如果荆轲听了可能会反驳,我出名了也会这么说。

当时要想出名路子很窄,没有“武林风”“星光大道”这样贴近大众的出名平台,这让草根荆轲很为难。

但这并没影响他想出名的热情,荆轲采取的第一种方式是傍大腕。他游历到邯郸,与象棋大师鲁勾践下棋,又跑到榆次与剑术高手盖聂论剑,可大师们个个眼界高,都不带他玩。

看来此路不通。荆轲到了燕国,转而搞行为艺术,与一个擅长击筑的乐师高渐离混在一起。天天酗酒,喝高了,高渐离击筑,荆轲发酒疯飙歌,经常唱着唱着旁若无人地哭起来。

想起现在许多人通过搞怪曝丑赚名气,鼻祖可能就是荆轲了。姜太公在渭水边“钓”到了文王,荆轲也有收获,“钓”到了燕国的太子丹。太子丹认为荆轲了不起,想让他担当刺秦王的重任。

于是太子丹对荆轲进行拉拢,封他为上卿,珍宝、车马、豪宅、美女,要多少给多少。从街头流浪歌手一下子就大红大紫,荆轲是出名了,可刺秦的棘手活儿也非接不可啊。

荆轲心存侥幸,原计划先答应下来,再想办法拖,最好能拖到燕国玩完,自己既享受了荣华富贵,也不用去玩命。可时局并未按照荆轲预估的发展,秦军火速灭了赵国,把军队驻扎在燕国的国界线上,却没有进一步攻打燕国。

太子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再不去刺杀秦王,就等着做亡国奴了。荆轲这时提出要地图、人头,他以为这些拿不来,事情还可以缓一缓。没想到人头和地图很快就送到了他面前,连淬有毒液的匕首都准备好了。万般无奈,荆轲只得出发。

荆轲自知胜算不多,面前还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到秦国后玩“人间蒸发”;二是跑到秦国后把太子丹搞谋杀的事儿给抖出来,谋求政治庇护。

荆轲不是傻子,这两种方式他早就做过评估,其危险系数更甚于直接刺杀秦王。第一种结果,荆轲家人被太子丹所杀,荆轲本人被太子丹派去监视的大批高手所杀;第二种结果,荆轲被秦王所杀(秦王留他有什么用呢?),荆轲家人被太子丹所杀。只有刺杀秦王,无论成功与否,都能赚得名气,保全家人。

后来的事就不用说了,这个速成的名人活儿干得一团糟,但对爱名气的荆轲来说,他还是赚了,他的侠义情怀至今仍被许多人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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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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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个叫支公的人,非常喜欢仙鹤。他常爱到仙鹤出没的地方,远远地欣赏仙鹤吃东西、散步时的一举一动,简直看得入了迷。他常常想:要是能有仙鹤长久为伴,那该多好啊!

终于,在支公搬到剡(sh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n)溪东峁(m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o)山居住的时候,一位深知支公爱好的老朋友给他送来了一对仙鹤。支公高兴极了,像对待自己的儿女一般对待仙鹤,给它们吃上好的食物,细心照料它们的起居,高兴的时候,支公还常把仙鹤搂在怀里跟它们说话。仙鹤的活泼可爱也使支公的晚年一点都不寂寞,它们给支公作伴,跳舞给支公看,时间久了,支公和仙鹤的感情越来越深厚。

时光飞逝,仙鹤的羽毛很快长齐了,它们天天扑棱着翅膀,想飞到属于它们的遥远的地方去。支公实在是舍不得仙鹤离开,犹豫再三,还是用剪刀把仙鹤的翅膀剪短了。

这下子仙鹤真的没有办法飞起来了。它们总是先扑打一阵翅膀,然后又回头看看,接着就沮丧地低下头,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仙鹤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欢叫起舞了,没有了活力,没有了生气,连眼睛都一天天地暗淡下去了。

支公对这一切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后悔极了,告诉自己说:“既然仙鹤有直上云霄,去见识更广阔的天空的志向,我又怎么能强行把它们留在我跟前,只供自己观赏呢?”

支公从此更加精心地饲养两只仙鹤,让它们的翅膀很快又长齐了。于是支公就带着仙鹤来到野外,把它们放到地上,依依不舍地对它们说:“仙鹤啊,快飞吧,到远方去实现你们的理想去吧!”仙鹤拍打着翅膀飞上蓝天,鸣叫着在支公头上盘旋了几圈,好像在感谢他的恩情,然后自由自在地向遥远的天边飞去了。

支公虽然舍不得仙鹤,但他理解仙鹤的志向,最终放了仙鹤,这才是真正的爱鹤。同样道理,真正爱惜有才能的人,就应该给他们施展身手的空间,不要把他们规定在狭隘的小圈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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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龙潭沟真龙显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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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沟原名叫三叉沟,位于郑州西南李江沟村西隅。该沟大约30丈宽,10余丈深,五六里长,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平时水深数米。它东临李江沟,西接贾鲁河,南至段庄,故名三叉沟。该沟为啥又叫龙潭沟呢?据附近老农李荣建、冯广彦等言传,在很早以前,有一年,郑州西郊久旱无雨,禾苗枯焦,人们万般无奈,只得成群结队抬着白龙王庙的“龙王爷”,敲锣打鼓来到三叉沟南的一个水池前,欲敬神求雨。但是池四周尽是泥浆,无法近前,只得派人挖去淤泥。大家正挖时,突然从泥浆中跳出两条大泥鳅,人们误认为这是龙的化身,就虔诚地捧起这对活宝,放进水池中,意在放龙回潭。于是人们在水池前放好“龙王”,然后烧香摆供,叩头祷告,祈求龙王早降甘露,普救万民。不久,碰巧天降大雨,沟内水波荡漾,人们欢喜异常,更加相信那对大泥鳅就是“龙王爷”。“龙王爷”显灵普降大雨,人们为感恩,在白龙王庙前集会唱大戏庆祝。就将那个水池称为“龙潭”,沟名改为“龙潭沟”。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扫盲教育,人们提高文化知识,破除迷信、愚昧,解放思想,人们不再信什么“龙王爷”了,因此龙潭沟逐渐被遗忘,人们习惯称此沟为三叉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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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平沙落雁》背后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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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平沙落雁》是近三百年来流传最广的古琴曲,现存的琴谱就达五十余种。与其他名曲不同,《平沙落雁》的背后,并无脍炙人口的掌故。

《平沙落雁》最早的版本载于明代崇祯七年(1634)刊印的《古音正宗》。《古音正宗》这样解题《平沙落雁》:

“盖取其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借鸿鸪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也。……通体节奏凡三起三落。初弹似鸿雁来宾,极云霄之缥缈,序雁行以和鸣,倏隐倏显,若往若来。其欲落也,回环顾盼,空际盘旋;其将落也。息声斜掠,绕洲三匝,其既落也,此呼彼应,三五成群,飞鸣宿食,得所适情:子母随而雌雄让,亦能品焉。”

按说崇祯七年的时代,正是明朝饱受内忧外患困扰的时代。朱明王朝王祚将尽,天下有识之士无不忧心忡忡。此时刊印《古音正宗》,也许作者另有深意。上面的解题文字意趣昂然,并无半点忧天悯地的情绪在内。也许“借鸿鸪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也”两句,正是中心点题之句,以示儒家倡导的“贫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

逸士即隐士,指隐居山林的读书人。孔子云,“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易》曰:“天地闭,贤人隐。”从现实急流中退却下来的文人,在山林、田园中找到了最后的栖身之所。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说法。中国历代文人及其作品,受中国隐逸文化影响甚深。逸士虽“处江湖之远”,但社会影响力有时并不弱于“居庙堂之高”者。

最早的隐士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商朝的伊尹曾隐于市肆,周朝的姜尚曾隐于山野。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隐士层出不穷。汉代以后,隐士的身份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指那些不与朝廷合作而又具有一定文化影响力的人。三国魏晋时代是隐逸最盛行的时代,士人“以高隐为贵”,诸葛亮、陆机、王猛、谢安等历史名臣都曾有过隐逸的经历。

真正的隐士应该“只钓鲈鱼不钓名”,但是,渐渐地,自魏晋以降,隐逸却有极端化、世俗化的倾向。隐士中的一些人,他们不但“钓名”,而且“钓利”。他们把隐逸做为获取名誉和功利的手段。也有的当权者,为获得礼贤下士的名声,刻意逢迎隐逸山林的士人,有的甚至不惜以“假隐”充“高隐”。

《晋书·列传第六十九》记载,隆安二年(399年),东晋权臣桓玄(桓温之子)发动叛乱,把持了东晋朝政。自魏晋以来历代都有隐士,偏偏当时却一个也没有。桓玄觉得很没面子。为获得礼贤下士的名声,他赶紧派人找来了西晋著名隐士皇甫谧的六世孙皇甫希之。先让皇甫希之隐居山林,由桓玄资助各种费用。然后桓玄下召将皇甫希之征为著作郎,但又指使皇甫希之故意推辞不接受,然后桓玄下召封皇甫希之为“高士”。此事传为举世笑谈,时人戏称这种隐士为“充隐”。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见于唐代刘肃编的《大唐新语·隐逸》。唐时的卢藏用考中进士后,特地隐居终南山中,但他身在山林,心在朝堂。与当时的朝士交往密切,后果以高士名被召入仕,授官左拾遗,时人称之为“随驾隐士”。另一个隐士司马承祯尝被召,将还山,卢藏用指着终南山曰:“此中大有嘉处。”司马承祯慢慢道:“以在下看,这是仕官的捷径啊。”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终南捷径”。此时隐逸已成为一条做官捷径了。

士人的隐逸,根据其价值取向,大致可分为儒之隐和道之隐。前者有一定的功利色彩,天下有治则进,天下无道则隐。儒之隐者大都抱有“兼济天下”的抱负。而道之隐则无任何功利目的,通过遁世来使心灵获得最彻底的明澈和宁静。对于那些既有从政经历又有隐逸经历的人来说,其隐逸分为仕前隐和仕后隐,即先隐后仕和先仕后隐。《平沙落雁》所表现的“逸士心胸”中的逸士,虽身处隐逸之地,犹胸怀“鸿鹄之志”,应属于儒之隐和仕前隐。

真正做到彻底的隐逸,谈何容易。自古以来,象陶渊明、谢灵运一样纯正的逸士少之又少。古代大多数的逸士,或为世情所困,或因言获罪,最终归隐山林,潜居幽庐,也许不过是为世人做出的一种姿态而已。他们表面上超脱,但内心里也许从未平静过。

从这个角度来看,《平沙落雁》的曲中之音和曲外之意,包涵了对怀才不遇而欲取功名者的励志,和对因言获罪而退隐山林者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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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姽婳将军的由来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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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姽婳将军:明朝末年人。林四娘原本是秦淮歌妓,后又成了衡王朱常庶的宠妃,虽然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争,却因此而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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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明成祖迁都北京

全文共 1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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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成祖迁都北京,是指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从南京迁往北京,是具有中国历史重大意义的事件,其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造成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朱棣在南京做皇帝,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军事与政治根据地北平。当年,他就改北平为北京,作为陪都,并着手迁都北京的工作。

北京在辽和金代都做过都城,元代称为大都,更成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虽然在元朝末年,北京城市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口减少,但是北京在政治、军事上的重要性却更突出了。当时,威胁明朝安全的主要力量,仍然来自退守到关外的元朝残余势力,他们一直想打回北京,复辟元朝。将明朝的京城迁到北京,将能更有效地组织力量,抵抗元朝残余势力的侵犯。明成祖就曾多次从北京出发,征讨瓦剌等蒙古贵族。

明成祖在北京镇守过二十多年,既熟悉那里的一切,又有盘根错节的势力和深厚的感情,建都北京,自然更能巩固他的统治。

早在永乐元年以后,明成祖就多次命令将江苏、浙江、山西等九省大批富足的居民迁到北京;又在昌平营建他的陵墓。

公元1416年,他命令文武大臣讨论营建北京城的方案。第二年,任命泰宁侯陈为营建北京的总指挥,前后从全国各地招来二十多万工匠,上百万的民,还有难以计数的军队。建城所需材料来自全国各地。百年以上的珍贵木材,是从湖广、四川、贵州等地采伐,经过千山万水运送到北京的;城砖与墙砖,则在山东日夜烧制;宫内铺地的“金砖”(大方砖),则烧制于苏州。

营建北京,主要是建设宫城(紫禁城)和皇城(包括祭坛和官署)。明代的紫禁城建在元代皇宫大内的旧址,但略向南移,南北方向上则扩大了许多,长九百六十米,东西宽七百六十米。周围城墙高十多米,在东西南北的正中分别有东华、西华、午、神武四座城门。午门南面是皇城的南门,称承天门,就是今天的******。皇城外有宽五十二米的护城河。紫禁城中的宫殿分前后朝。前朝(外朝)有皇极、中极、建极三大殿,后朝有乾清宫、交泰殿、保宁宫三大殿。六座大殿都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布局非常严整。

营建北京的工程中,明成祖重用了一个能工巧匠蒯(kuǎi)祥。蒯祥是苏州人,出身于木工世家。他父亲主持过南京城宫殿木工活的制作。蒯祥也学得一手好手艺,建房造屋,估计尺寸,量度长短,布置间架结构,与设计不差分毫。他还精通泥、石、漆、竹等手艺。据说,他能够双手各拿一支笔,同时画两条龙。画成后,两条龙龙身可以完全重合在一起。

蒯祥隶属于工部管辖。紫禁城开始修建后,他被明成祖召到北京,担任“营缮所丞”(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紫禁城的布局,多出于他的巧妙设计。他还常常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据说,有一次,一个木工锯皇极殿宫门门槛时,不小心将木料锯短了一尺。这根木料是缅甸进贡的珍贵巨木,这个工匠立即面临杀身之祸,吓得没了主意。蒯祥来看后,端详了一会,说:“没有关系,可以补救。”他让闯了祸的木工将木料的另一头也锯短一尺。那木工却不敢下手。蒯祥便接过锯来就锯。锯完,按尺寸另外雕刻了两个口中含珠的龙头,用活动头装到锯短了的门槛上。再把门槛安装到门上,尺寸完全吻合,而且便于拆卸。这种装置,被称为“金刚腿”。

还有一次,宫殿上梁时,一端的头怎么也投不准,在场的工匠毫无办法,又请蒯祥来解决。他爬到梁上,看准位置,猛一斧头,两根梁木就服服帖帖地吻合到一起了。蒯祥因此被人称为“蒯鲁班”。他后来做到工部尚书(负责建筑、制作的最高长官)。直到明天顺年间,明朝宫廷内的所有营缮、建筑,都还由他负责。

经过多年的修建,北京宫城与皇城终于基本建成。明成祖于公元1420年,正式将京城迁往北京。原京城应天府,改为南京,作为副都。

明成祖在北京,还让他的大臣姚广孝为他建造了两口青铜巨钟。人们推测,这是因为明成祖在“靖难”之役中屠杀过的人太多,心里恐惧,而希望建造这样两座充满法力的大钟,来保佑他的心灵的平安。这两座大钟,现在还剩一口,重四百多公斤,高七米,外径三米三,上面铸满二十多万字的经文,成了北京的传世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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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王羲之写字换鹅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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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马共天下”的东晋时期,王氏是高级的士族。王导、王敦家族的子弟,都当上了大小的官员,他们大多数是庸庸碌碌的官僚,但在他们当中,也出了一个我国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他就是王羲之(羲音xī)。

王羲之从小喜爱写字。据说他平时走路的时候,也随时用手指比划着练字,日子一久,连衣服都划破了。经过勤学苦练,王羲之的书法就达到很高的水平。

因为他出身士族,加上他的才华出众,朝廷中的公卿大臣都推荐他做官。他做过刺史,也当过右军将军(人们也称他王右军)。后来又在会稽郡做官。他不爱住在繁华的京城,见到会稽的风景秀丽,非常喜爱,一有空,就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游览山水。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朋友在会稽郡山阴的兰亭举行宴会。大家一面喝酒,一面写诗。最后由王羲之当场挥笔,写了一篇文章纪念这次宴会,这就是有名的《兰亭集序》。那幅由王羲之亲笔书写的《兰亭集序》,历来被认为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珍品,可惜它的真迹已经失传了。

王羲之的书法越来越有名。当时的人都把他写的字当宝贝看待。据说有一次,他到他门生家里去,门生很热情地接待他。他坐在一个新的几案旁,看到几案的面又光滑又干净,引起了他写字的兴趣,叫门生拿笔墨来。

那个门生高兴得不得了,马上把笔墨拿来给王羲之。王羲之在几案上写了几行字,留作纪念,就回去了。

过了几天,那个门生有事出门去了。他的父亲进书房收拾,一看新几案给墨迹弄脏了,就用刀把字刮掉。等门生回来,几案上的字迹已经不见了。门生为这件事懊恼了好几天。

又有一次,王羲之到一个村子去。有个老婆婆拎了一篮子六角形的竹扇在集上叫卖。那种竹扇很简陋,没有什么装饰,引不起过路人的兴趣,看样子卖不出去了,老婆婆十分着急。

王羲之看到这情形,很同情那老婆婆,就上前跟她说:“你这竹扇上没画没字,当然卖不出去。我给你题上字,怎么样?”

老婆婆不认识王羲之,见他这样热心,也就把竹扇交给他写了。

王羲之提起笔来,在每把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五个字,就还给老婆婆。老婆婆不识字,觉得他写得很潦草,很不高兴。

王羲之安慰她说:“别急。你只告诉买扇的人,说上面是王右军写的字。”

王羲之一离开,老婆婆就照他的话做了。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军的书法,都抢着买。一箩竹扇马上就卖完了。

许多艺术家都有各自的爱好,有的爱种花,有的爱养鸟。但是王羲之却有他特殊的癖好。不管哪里有好鹅,他都有兴趣去看,或者把它买回来玩赏。

山阴地方有一个道士,他想要王羲之给他写一卷《道德经》。可是他知道王羲之是不肯轻易替人抄写经书的。后来,他打听到王羲之喜欢白鹅,就特地养了一批品种好的鹅。

王羲之听说道士家有好鹅,真的跑去看了。当他走近那道士屋旁,正见到河里有一群鹅在水面上悠闲地浮游着,一身雪白的羽毛,映衬着高高的红顶,实在逗人喜爱。

王羲之在河边看着看看,简直舍不得离开,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这群鹅卖给他。

那道士笑着说:“既然王公这样喜爱,就用不到破费,我把这群鹅全部送您好了。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请您替我写一卷经。”

王羲之毫不犹豫地给道士抄写了一卷经,那群鹅就被王羲之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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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征历史典故:顽强的夫人团

全文共 3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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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四年十月的一天,红一方面军要实施转移,离开革命之都瑞金。战士们含着泪告别了那深深依恋着的土地和人民。由三十名女同志组成的队伍,也夹在其中。

她们一步三回头,深情地回望那为之流血牺牲、奋斗多年的根据地。许多人的父母双亲,挚爱儿女,都因为革命工作需要而留在这里,她们怎么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呢?

但依恋归依恋,由于革命需要,这些女红军必须跟着部队转移,在卫生部和休养连开展工作。这些女战士都是不畏艰险,勇于向前的典型,这么艰巨的任务,她们不会因为一己之私而后退的。

出发时,王泉媛、钟月林、危秀英、陈慧清、李桂英、刘彩香等几名女同志被分在卫生部。贺子珍、康克清、邓颖超、蔡畅等,都是几位领导的夫人,另在一起。

加起来有三十名女同志。

当时的转移叫战略转移,出于领导们的要求,卫生部带的物品特别多,有药箱、担架,连X光机也要抬着出来,行动非常迟缓。而且,由于这次转移属于秘密行动,白天不能赶路,只能夜间行进。

天公也不作美,连着几天都阴天下雨的,同志们衣服都湿透了,贴在身上特别难受。泥泞的道路,非常难走。

同志们搬着沉重的器具,常常摔倒。那根本不是走路,只能说是在泥水里连滚带爬。

走了一个多月,才来到湘桂边境。由于多次与敌人遭遇,打了好几场仗,队伍中的伤员越来越多,卫生部的任务就越来越重,有几位妇女同志被调到担架连,负责抬担架和照顾伤员。原本就十分沉重的行李,分派到剩余的几位同志身上,更是举步维艰。

随着战争的继续,考验这些女同志的困难一个接着一个。

一次,在翻越一座大山时,部队遇到敌人飞机的轰炸。一个抬担架的农民吓得扔下担架就跑了。把那副担架孤零零地放在路边,暴露在敌人的视野下。另一个抬担架的农民在担架旁急,却没有办法。

恰好一位卫生队的女同志,看到了这幅场景,她想:不能扔下伤员!于是不顾危险地冲上去,抬了担架就跑。

山势十分陡峭,为了保护伤员,女同志只得跪着爬行,膝盖上磕破皮,流了不少血,肩膀也磨出了血,钻心地疼。

但她知道不能停下,就算再累也得跟上队伍,不然伤员无法得到很快的救治。跌跌撞撞地,终于下了山,女战士把担架放到安全地带,再也支持不住了,趴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吐起血来。

原来她本身就有病在身,身体非常虚弱,自己都很需要人照顾。另一个担架员和担架上的伤员再也看不下去了,说:“女人不能干这个,还是找个男人来抬吧,不然你要吃不消的。”

但荒山野岭的,上哪儿找男人去?女战士吐完血,用袖子抹了一下,抬起对她来说重于千斤的担架,继续追赶队伍。在长征路上,像这样抬担架的女同志,还有好几个。她们完全忘了自己是女人的事,只是在有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照顾伤员是这些女同志的主要任务,但这也是一件很难办的事。由于部队行军中缺医少药,许多伤员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女同志们以特有的细心和耐心,精心地护理伤员。但也就只能帮他们擦洗伤口,换药,喂饭吃。有些受伤轻些的,能拄着拐棍自己走一段。但有的重伤员必须用担架抬着。例如英雄钟赤兵,就是被女战士们抬着走完长征的。

女同志们十分细心,她们知道,由于部队缺少药品和粮食,伤员同志除了要忍受伤痛的折磨,还常常忍饥挨饿。所以,她们除了要护理好伤员的伤口,还要关注他们的心情,让他们尽量保持愉快,并且要四处找粮食。

这些工作让三十个女性来完成,实在是太艰巨了,但坚强的女战士们硬是坚持下来了。

长征时,她们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病痛:邓颖超在江西苏区时就患有严重的肺病,她的身体极度虚弱,是被担架抬着走上长征路的,一路上吃了不少苦。但她仍然亲切温和,坚强地与病痛抗争着。

吴仲廉同志是一双小脚,这是旧社会带给她的磨难。

但她爬山走路从不落后,休息时还帮忙照顾其他同志,她是用一双小脚走完二万五千里的,其中的艰苦想一想就知道了。

还有几位女同志,在长征路上经历了怀孕生子的痛苦折磨,这也是夫人团的长征路走得倍加艰辛的一个方面。

周子昆的爱人曾玉,是第一个遭受这种不幸的女红军。她是怀着孕偷偷跟上长征队伍的。等到队伍发现时,再让她回去已经太危险,就放到干部休养连,让女同志们好好照顾她。谁知道她根本不用别人照顾,还抢着去照顾别人。

夫人团的女战士们还是精心地看护她,因为她是第一胎,很容易出危险。她就这样挺着个大肚子,跟着长征队伍走。在翻越著名的老山界时,一向活蹦乱跳的她,走得很吃力。有一位女同志搀着她。她还是很不舒服。

“怎么样?肚子疼吗?要不休息一会儿?”

“有一点儿,没事儿,等过了山再休息吧。”曾玉忍着痛笑一笑,坚持着爬过了山。下山没多久,她就生了。当时生了好久,她的脸都疼得扭曲了。

生完孩子后,她很虚弱,当时部队里没有吃的,女战士们就采来豌豆苗,熬成汤给她喝。蔡畅知道后,说:“不能饿着孩子,也别让大人落下玻”然后把自己仅剩的一点小麦面拿来,放在豌豆苗里一起熬面糊糊,给她们母子俩喝。这位坚强的女性,就是在长征途中的艰苦条件下,经历了她人生中的重要环节——分娩。

在长征路上生产的还有贺子珍和陈慧清。在离开瑞金时,根本不知道怀孕了,就这么跟着队伍走上了长征的道路。长征开始不久,她们先后发现已经怀孕了。

陈慧清生产时难产,她经受了非人的折磨。那时中央红军正在急行军,成千上百的敌人正紧紧追在身后,红军必须尽快通过贵州境内的一个山口。正在此时,二十六岁的陈慧清却要分娩了。

走是不能走了,战士们把她被抬到了路边的一个草棚里,焦急地守候在一边。但陈慧清因为难产,在草棚里疼得直打着滚。派去拦住敌人的红军寡不敌众,耳听着枪声越来越近,跟着守在一边的董必武对警卫员说:“去,告诉董振堂,这里在生孩子,让他必须把敌人顶住!”

董振堂把三十九团团长吴克华叫来说:

“生孩子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多长时间,就给我顶多长时间!”

三十九团的红军战士,在距离陈慧清生产的草棚不到一公里的地方,与敌人展开了殊死搏斗。他们用简陋的武器拼杀中,硬是阻住了敌人的进攻。战斗中,不断有战士跑过来问:“生了没有?还要多久?”

整整两个小时之后,孩子终于出生了。此时的陈慧清早已昏迷不醒,来不及看他的孩子一眼。董必武立刻让人把她抬走了。看着这个刚出生的孩子,年近五旬的老红军连连叹气,他掏出一张纸条,在上面恳切地写到:收留这个孩子的人是世上最善良的人。

然后他把纸条放进包着孩子的衣服里,把孩子轻轻放在了依然硝烟弥漫的路边。

陈慧清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孩子,或者说,陈慧清从来没有见过她的孩子。这位坚强的女战士,在清醒过来之后,就面对了失去了孩子的残酷现实,这给她的身心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最受苦的就是贺子珍,她在山间生下了她和毛泽东的第四个孩子,但孩子不能跟着行军,她见大家为难,就主动说:“把孩子送走吧,跟着我他也长不大。”

警卫员抱起刚出生的孩子,翻过山去寻找人家。回来后,对贺子珍说:“是个老太太,长的挺和善的。”贺子珍听了,半晌没有声音,然后,一直没有掉泪的她突然“哇”的一声,嚎啕(háotáo)大哭。

长征路上,她们与千千万万的红军战士一样:抬伤员,爬雪山,过草地,冒酷暑,涉江河,吃野菜,啃树皮,历尽千辛万苦,经受了生与死的考验。许多女战士都从鬼门关之前过了几次。

在翻越第一座大雪山———夹金山时,环境酷寒,满山遍野全是雪。脚下踩的是厚厚的冰层,又硬又滑,一不小心就会滑倒,摔入万丈冰崖之下。女战士们背着卫生用具,有的还抬着担架,常常走一步退两步。

山上空气稀薄,呼吸不过来的时候,憋得脸发青,许多战士倒下去就再也没站起来。而女战士们一路跌跌撞撞地跟着队伍,用自己病弱的身体与严酷的大自然抗争。

过草地也是如此。草地像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变化多端的气候,深浅不知的草甸。

它时而哭,时而笑。一会儿晴空万里,碧空如洗,天高云淡,骄阳似火;一会儿天低云暗,乌云密布,狂风怒吼,阴雨绵绵;一会天公大发雷霆,电闪雷鸣;一会瓢泼大雨,倾盆滂沱(pānɡtuó)……那里的水像生了一层红锈一样,散发着腐臭的气味。

不知道有多少动物的尸体,曾陷落在里面。

而为了不步那些动物的后尘,走路要非常小心,要不然陷进泥潭,很快就会被吞没。救也救不上来。女战士们一边忍着饥饿,一边背着过重的行李,在草地上小心翼翼地走了一个星期,才走出了草地。

这样看来,她们又与千千万万的红军战士不同:她们以病弱的身躯,明显小于男性的力气,甚至是不利于远行的生理条件,坚持不懈,顽强拼搏,最终和大部队一起走出了草地,走完了二万五千里长征。

她们的伟大,在于她们敢于去承担,在困难面前,冷静地想办法。整个行军过程中,她们发挥互助友爱,团结合作的精神,不轻易放弃一个同志,坚持跟着大部队不掉队。谁也没有想到,长征中会遇到怎样的困难,但在困难来临时,她们一件一件都克服了。

长征艰苦的生活,恶劣的环境,考验了她们的信念,也磨炼了她们的意志。这三十名女同志,除了三名同志,途中留在当地开展革命工作外,其余二十七人都走完了二万五千里长征。

在外界看来,她们是柔弱的,但就是这些柔弱的女红军战士,在战斗中以大无畏的精神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更显示了她们的力量与伟大。她们不愧为二十世纪中国女性的杰出代表。有力地向世人表明了中国女性的坚强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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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典故《猎户失弓》_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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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有一个猎户,一天上山打猎回来,发现自己的弓丢了。家人催促他赶快上山找回来,可猎户却若无其事地说:“算了,楚人丢了,楚人捡,还去找什么?”

这件事传到了鲁国,孔子说:“如果去掉一个‘楚’字,成为‘人丢了,人捡’,就更有意义了。”

后来,老子也知道了这件事,他说:“如果再去掉一个‘人’字,成为‘丢了,捡了’,其意义就更大了。”

素材解读:

猎户、孔子和老子三人,表现了三个层次的胸襟,三个层次的胸襟体现了三种思想境界。猎人面对损失,想到只要是国人能从自己的损失中获利就不是损失,这是胸怀全国的思想境界;儒家的祖师爷孔子的思想境界更高,他认为只要有人能从自己的损失中获得利益,都不是损失,这是胸怀世界的思想境界;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的思想境界最高,他认为自己的损失无论能使任何东西获利都不算损失,这种境界已经超出人的范围了。无论哪一种境界,这都启示我们:一事当前,应当抬高视野,尽量把目光投得更远些;拉宽心境,尽量把心胸放得更宽些。这样,我们的内心也就更加宽松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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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成语围魏救赵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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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魏救赵是三十六计中相当精彩的一种智谋。它的精彩之处在于:以逆向思维的方式,以表面看来舍近求远的方法,绕开问题的表面现象,从事物的本源上去解决问题,从而取得一招致胜的神奇效果。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围魏救赵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公元前354年,魏惠王想一解丢失中山小国的苦闷,便指派当时受宠的大将庞涓前去攻打。

这中山原本是东周时期魏国北邻的小国被魏国收服,后来赵国乘魏国国丧伺机将中山强占了,魏将庞涓认为中山不过弹丸之地,距离赵国又很近,不若直打赵国都城邯郸,既解旧恨又一举双得。

魏王从之,欣欣然似霸业从此开始,即拨五百战车以庞涓为将,直奔赵国围了赵国都城邯郸。赵王急难中只好求救于齐国,并许诺解围后以中山相赠。齐威王应允,令田忌为将,并起用从魏国救得的孙膑为军师领兵出发。

这孙膑曾与庞涓同学,对用兵之法谙熟精通。魏王用重金将他聘得,当时庞涓也正事奉魏国。庞涓自觉能力不及孙膑,恐其贤于己,遂以毒刑将孙膑致残,断孙两足并在他脸上刺字,企图使孙不能行走,又羞于见人。后来孙膑装疯,幸得齐使者救助,逃到齐国。这是一段关于庞涓与孙膑的旧事。

且说田忌与孙膑率兵进入魏赵交界之地时,田忌想直逼赵国邯郸,孙膑制止说:“解乱丝结绳,不可以握拳去打,排解争斗,不能参与搏击,平息纠纷要抓住要害,乘虚取势,双方因受到制约才能自然分开。现在魏国精兵倾国而出,若我直攻魏国。那庞涓必回师解救,这样一来邯郸之围定会自解。我们再于中途伏击庞涓归路,其军必败。田忌依计而行”。

果然,魏军离开邯郸,归路中又陷伏击与齐战于桂陵,魏部卒长途疲惫,溃不成军,庞涓勉强收拾残部,退回大梁,齐师大胜,赵国之围遂解。

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围魏救赵”的故事。

又后十三年,齐魏之军再度相交于战场,庞涓复又陷于孙膑的伏击自知智穷兵败遂自刎。

孙膑以此名显天下,世传其兵法。这个典故是指采用包抄敌人的后方来迫使它撤兵的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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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毛泽东《七律·长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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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长征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十二个月光阴中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察轰炸,地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说不尽的艰难险阻,我们却开动了每人的两只脚,长驱二万余里,纵横十一个省。请问历史上曾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没有,从来没有的。长征又是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告,红军是英雄好汉,帝国主义者和他们的走狗蒋介石等辈则是完全无用的。长征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产。长征又是宣传队。它向十一个省内大约两万万人民宣布,只有红军的道路,才是解放他们的道路。不因此一举,那么广大的民众怎么会如此迅速地知道世界上还有红军这样一篇大道理呢?长征又是播种机。它散布了许多种子在十一个省内,发芽、长叶、开花、结果,将来是会有收获的。总而言之,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引自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

这首诗首联是全诗的统领,一开场就道出红军不怕艰难,视万水千山的漫漫征途为小事一桩。在此不仅写了红军不惧自然界的困难,也明显地暗示了围追堵截的敌军更不值一提,对于红军来说,他们只是等闲之辈,不堪一击。

接着颔联、颈联四句从首联所营造的浩大的外在与内在的空间中脱颖而至,进入具象的细部勾勒,诗人从容地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万水千山”。诗人开始习惯自然地运用他精湛的典型毛氏诗艺的剑法,优美而具神奇效果的地理名称以及动词。连继出现“五岭”、“乌蒙”、“金沙”、“大渡桥”这一连串的地理名词递进(毛诗特点,前面论及,此不赘述)不仅是交待了故事的递进,也交待了心理感受所引起的层层情绪递进。艺术造型上也显得极为工整,从山再到水。是什么山呢?“逶迤”、“磅礴”之崇山高岭,但在诗人的眼里却如小小细浪以及小小的泥丸,不足挂齿也,其实质是艺术地再现了红军不屑于万般艰难险阻,视之为小事。这个再现的艺术过程中通过行云流水般的对比及夸张来达成的,得来并不费功夫,全仗经年历月的生活观察及艺术修养。那么又是什么水呢?金沙江水拍打温暖的悬崖,意境美妙绝伦,风景本身就如诗如画,作者在此没有正面描写巧渡金沙江的战斗,因当时情况亦是紧急的。1935年5月3日,中央红军干部团在后有强大敌军的追击下在云南禄功绞车渡,仅用七只小船,经过九天九夜偷渡过了金沙江,全歼对岸守敌,甩掉了追兵,突破了重围。对于这次如此惊险的胜利,诗人运用象征主义的通感艺术手法把严酷的战斗隐了下去,却把寒冷的江水写得温暖如春,它正怀以从容不迫的欣喜之气缓缓拍打着夹江的悬崖,诗人得以在江畔流露出胜利的宛若春水般的欢悦。紧接着是冰冷的铁索桥横跨在大渡河上。红军抢夺泸定桥是长征中最英勇、最不可思议的激战,虽不是大规模的人海战,却是显现单独个人的天才精兵之战,铁血亡命之战,旋风般的理想之战,真正堪称红军之鹰飞过了泸定桥。那时,红军刚过了金沙江,“跳出了数十万敌人围追堵击的圈子,取得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刘伯承《回顾长征》)。随即而至的强渡大渡河谈何容易。连太平天国时的一代名将石达开也身败于大渡河,竟是英雄末路,可悲可叹。但红军在大诗人毛泽东的率领下,一举冲桥成功,那就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十八勇士全身武装,攀踏着悬空的寒冷铁索,拿了敌人的桥头堡。后继部队才得以跟进踏桥过了大渡河。对于这一次惊天动地的恶战,诗人仅用“铁索寒”三字便已使场面栩栩如生、英勇激烈了。这二句中的一“暖”一“寒”二字,含有不尽之意味,张弛奔竞,起落生姿,不露拔工而又有天然之光辉。

最后二行(即尾联),诗人终于发出出自肺腑的赢得长征胜利后的喜悦之情,二万五千里转战的目的地已经到达,三军大会师近在眼前,全军上下都在喜笑颜开。按毛主席1958年12月21日的批注:“三军:红军一方面军、二方面军、四方面军。不是海陆空三军,也不是晋国所说的上军、中军、下军的三军。”

“更喜”二字用得好,有婉转回肠之意,喜上加喜之概;“三军”用得妙,这个词语本来就是自然带有古汉语之美,加上按前面毛主席自己的说法是指当时的红一、二、四方面军,这古意盎然的“三军”又凭添了当代汉语之美,岂不是难能可贵,羚羊挂角获了一个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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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长征中战友被冻成“石头”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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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提到雪山草地,几乎每一位经历过长征的老人,都用了一个“苦”字。

爬雪山、过草地,今天已成为人们体验长征精神的重要方式。然而,70多年前红色大军的雪山草地之行,却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悲壮的死亡行军。

夹金山下的硗碛村,红军翻越夹金山纪念碑矗立山间,与远处的夹金山遥遥相望。

主峰海拔4950多米的夹金山,被当地藏族同胞视为“连鸟儿也难以飞过”的神山,也是长征中红军翻越的第一座大雪山。

1935年6月12日,中央红军1师4团作为全军先遣队来到夹金山下,拉开了长征路上最为悲壮的行程的序幕。

“那天是农历五月初四,他们从山上下来时,穿的衣服五颜六色,什么样式都有。人都很瘦,差不多皮包骨头了。”回忆起红军到达四川小金县达维镇的情景,92岁的张绍全至今记得很清楚,“来自南方的红军战士身着破烂的单衣,打满血泡的脚上缠着干树皮……”

“实在冷得不行,大家就人靠人挤在一起。继续行军时,总有一些战友再也不能起来。”当时只有19岁的郝毅说。

有一天,郝毅实在走不动了,朦胧间看见前面有一块大石头,就把小包袱放在上面,想坐下来歇息一会儿。谁知,刚一坐下,大石头就歪倒了——原来是前面部队牺牲的战友,身子已经僵硬了。

老红军刘承万提起过雪山,仍忍不住悲痛的泪水:“好多战友一坐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许多人冻僵了,滑倒后像炮弹一样飞出去,在冰崖下没了踪影。”

党岭山是长征路上红军翻越的海拔最高的雪山。当时,老红军刘洪才刚满21岁。

“党岭山,党岭山,上下总有二百三,终年积雪无人烟,十人上山九不还。”刘洪才跟着部队走到山下,好心的藏族同胞前来劝阻:上去的人不是陷在冰穴里活活冻死饿死,就是被“山妖”抓去连尸体都找不到……

夜幕降临,刘洪才和战友们挤在雪洞里,用体温相互取暖,极度疲劳的他们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了,只有副班长还躺着,一动不动。我喊了两声,他也不理。”刘洪才过去一推,才知道副班长已经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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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马革裹尸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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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有一位能征善战的将军叫马援,扶风茂陵人(今陕西兴平东北人),字文渊。有一次,马援在外作战凯旋回京,许多人前来欢迎慰劳。在这些欢迎的人中间,有一个叫孟冀的,也随同众人向马援道贺。马援说:“我总以为你要和我说什么大事,怎么也这样随波逐流地一味夸奖我呢?”孟冀笑了笑,没说什么。马援说:武帝时代的伏波将军路博德,开拓了七郡的地方,不过封了几百户的侯爵。我现在倒封了这样大的地盘,赏过于功,能够保住长久吗?现在匈奴、乌桓还不时侵扰北方边境,我想自告奋勇前去讨伐。作一个好男儿,就应当准备把生命牺牲在疆场上,用马革裹尸而归,怎能躺在床上死在妻子、儿女的身旁!

孟冀听了马援的话,不胜佩服,说:“这不愧是一个大丈夫呀!”后来,马援担任了陇西太守一职,率军击破先零羌,并一直在军中征战,直到六十三岁,病死军中,实现了他“马革裹尸”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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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陆游临终留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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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孝宗刚刚即位的时候,决心改变屈辱求和的政策,很想做一番恢复中原的大事业。公元1163年,他任用了一名很有名望的老将张浚(音jùn)做枢密使。

张浚决定出兵北伐,并请朝廷发布诏书,号召中原人民奋起抗战,配合宋军收复失地。当时枢密院有个编修官陆游,很有文才,张浚就派陆游起草这份诏书。

陆游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浙江山阴人,幼年的时候,正是北宋灭亡的年代。金兵在江南抢杀掳掠,陆游从小就尝够了国难的痛苦,也看到、听到江南军民抗击金兵的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滋长了对祖国、对民族的深厚感情。

少年时代的陆游,由于勤奋学习,能写一手出色的文章。二十九岁那年,他参加两浙地区的考试,被取为第一名。恰巧奸相秦桧的孙子秦埙(音xūn)也参加这次考试。秦桧在考试前就暗示考官,要让秦埙得第一名。考官没买他的账,还是秉公办事,让陆游中了第一名。

这件事使秦桧十分恼火。到了第二年,陆游到京城临安参加考试。主考官发现陆游的文才,又想让他名列前茅。秦桧得知这件事,更是生气,蛮横地命令主考官取消陆游考试的资格,还要追究两浙地区试官的责任。打那以后,秦桧对陆游怀恨在心,不让他参加朝廷工作。直到秦桧死去,他才到临安担任枢密院的编修官。

陆游热情支持北伐。可是担任统帅的张浚缺少指挥的才能。张浚手下的两名主将又相互猜忌,发生摩擦。宋军出兵没有多久,就在符离(今安徽宿县北)打了一个败仗,宋军全线溃退。

北伐失败,一贯主张求和的大臣在宋孝宗面前对张浚大肆攻击,还说张浚用兵,原是陆游怂恿出来的。后来,张浚被排挤出朝廷,陆游也罢官回山阴老家去了。

宋孝宗在金兵的威胁下,抗金决心也就动摇起来。第二年又跟金朝订立了屈辱的和约,打那以后,再也不敢提北伐的事。

差不多过了十年,负责川陕一带军事的将领王炎听到陆游的名声,把他请到汉中去,做他的幕僚。汉中接近抗金的前线,陆游认为到那里去,也许有机会参加抗金战斗,为收复失地出一份力量,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任命。到了那里,他曾经骑马到大散关边,观察金人占领的地区。在王炎衙门里,他常常亲眼看见金军占领区的老百姓,冒着危险给宋军送来军事情报。这些情景使他对抗金前途充满了希望。

他经过详细考察之后,向王炎提出一个计划。他认为恢复中原一定要先收复长安,要王炎在汉中积蓄军粮,训练队伍,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可以进攻。但是,当时临安的南宋朝廷并没有北伐的打算,川陕一带的将领大多骄横腐败,王炎对他们也没有办法,更谈不上按照陆游的意见出兵。陆游满怀希望又落空了。

不久,王炎被调走,陆游也被调到成都,在安抚使范成大部下当参议官。范成大是他的老朋友,虽说是上下级关系,却并不讲究一般的官场礼节。陆游的抗金志愿得不到实现,心里气闷,就常常喝酒写诗,来抒发自己的爱国感情。但是,一般官场上的人看不惯他,说他不讲礼法,思想颓放。陆游听了,索性给自己起了个别号,叫“放翁”。后来人们就称他陆放翁。

这样一过又是二三十年,南宋王朝又换了两个皇帝——宋光宗赵惇(音dūn)和宋宁宗赵扩,南宋王朝始终没有决心收复失地。陆游长期过着闲居的生活,他把满腔爱国热情寄托在他的诗歌创作上。

公元1206年,韩侂胄(音tuōzhòu)担任宰相,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北伐。这使陆游十分兴奋。但是韩侂胄的北伐,并没有充分准备,加上朝廷内部矛盾重重,使最后一次北伐又失败了。宋宁宗和一批投降派大臣杀害了韩侂胄,把他的头颅献给金朝,订立了屈辱的和约。

陆游一生渴望的收复失地、统一祖国的强烈愿望,始终没有实现。他只有用他的诗歌来表达他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民族的忧虑。他一生辛勤创作,一共留下了九千多首诗。在我国历代诗人中,他的创作是最丰富的。

公元1210年,这位八十六岁的爱国诗人病重。临终的时候,他还念念不忘恢复中原。他把儿孙们叫到床边,念了他最后一首感人肺腑的《示儿》诗:

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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