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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 作文怎么写(精选20篇)

书籍除了带给我们知识之外,还会带给我们快乐。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五年级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 作文怎么写,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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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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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翻阅《红楼梦》,那是一本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的著作,让人时常落泪,里面的诗词之多,令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红楼梦》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生活和长辈对于晚辈婚姻的纰漏,可笑的是“指腹为婚”甚至第一次相见就是在婚礼上。可想而知在那时生活的不自主。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读者们有没有想过呢?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在那时,贾母是她唯一的亲人,而贾宝玉和他的爱情,就像林黛玉唯一的依靠一般,她很害怕失去,所以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保护自己。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我曾想过,如果她出了家,又会是怎样的一生呢,我想那仅仅只剩下一捧清水的淡然,并不可能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可是最后第结局却永远那么苦涩,但我想黛玉并不后悔自己的抉择,我相信如果她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她还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如今那苦涩的结果。而如今的她,也解脱了,不是吗?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

《红楼梦》中散发的那股悲凉,让我思考了很多,或许,时间根本就不存在完美一说,事事不能符合人意,不能得到完美,人同样如此。

#180439《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精选六 #180439 "Dream of Red Mansions" Reading 600 words Selected 6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由盛到衰的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知道性格率真、聪明伶俐的晴雯,有着一种纯真无邪的美;我知道内慧外秀、温柔娴静,行动似弱风扶柳的林黛玉,有着一种病态的美。

林黛玉天性喜散不喜聚,只因她清醒地知道,聚时欢喜,散时岂不更冷清。冷清则添伤感,倒是不聚的好。而贾宝玉只愿人生常聚,唯怕筵散花谢,悲伤不已。其实贾宝玉内心亦是醒透的,世间万物遵循自然规律,又何来朝暮花好月圆。他曾对袭人说过:“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

大观园散了,曾经在春天里艳丽的仿佛空气都为之烧灼的花败了,曾经争妍斗艳的群芳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来不及道一声珍重。再无莺歌燕语,觥筹交错,再无诗词对答,嬉笑咿呀。多少功名恩情,清浅如风。冷雨敲窗,繁华过后,总是冷漠登场。

记得在家庭聚会上,大家都是热热闹闹,笑容挂上了每个人的脸,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然而聚会总有结束的时候,结束了,人也走完了。看着原来热热闹闹的屋子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不免有些伤感。

突然明白什么:人生就像一场华美的筵席,纵算你是最后一个离场,亦改变不了它散落的命运。人生犹如过客,一世繁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

林黛玉的命运,我为她感到可惜。只因为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她清新脱俗不染污尘。但她的自卑情结是性格使然,也筑成了她红绡香断的悲惨命运。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大观园就像一场梦,但却表现出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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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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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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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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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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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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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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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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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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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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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老师让我们观看了粤剧版的《红楼梦》,因为之前‘百家讲坛’中评论过,因此这一次的观后感慨颇多。

曹雪芹费尽心血,历经十年完成了这部旷世之作,用巧妙的文笔描述了荣国府由鼎盛走向了衰败的过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曹雪芹一生艰难坎坷的缩影,并且也体会到了作者对当时封建社会黑暗的不满与愤怒。

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美若天仙、体质赢弱的林黛玉,她有与那个时代少有的自由恋爱的精神,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令她在贾府中显得特立独行,他没有王熙凤那么深的城府,也不像其他姐妹那样阿谀奉承,如盛夏的一朵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最让我欣赏的是她的多才多艺,有她的篇章中必有一些能让我们眼前一亮。

但让人惋惜的是她的红颜薄命,早早的离去让读者实在是很难受,并且为林黛玉的死去而感到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仔细想一想,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的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

看完《红楼梦》有种人生如梦,亦幻亦真的感觉。在他们那个年代可能只有洗尽船华,看破红尘,才有可能享受到真正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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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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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皇帝新装》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

这本书介绍了一位愚蠢的国王,他非常爱穿漂亮的衣服。来了两个骗子,说能做出世上最美丽的衣服,愚蠢的人看不见国王穿上了这种衣服。国王信以为真,给两个骗子许多钱财。两个骗子装模作样地做衣服,其实什么也没做。后来,皇帝穿上他们做的“衣服”在大街上游行,一个小男孩揭穿了骗局,皇帝出尽了洋相。

故事中的皇帝太愚蠢,爱虚荣,整天想着穿华丽的衣服,什么事也不管。骗子太狡猾,利用皇帝的弱点骗取钱财。大臣们也太虚伪,为了讨好皇帝不敢说真话。只有小男孩最勇敢,大胆地揭穿骗子的骗局,他是最诚实,最聪明的人。

由此,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该有虚荣心。在学习上更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勇敢地面对自己的缺点,不断地改正,才能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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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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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眼前仿佛又是那片凄凉。我真的被这细腻的文字,曲折的情愫感染了,说到情,就不得不说到为情所生的她——— 林黛玉。

林黛玉似乎钟爱花,其实,她就像是一朵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永远是那么清高脱俗。想来,黛玉并不是小心眼的,总是疑神疑鬼,其实她的自尊心在提醒她,她无比寂寞,刻薄与多疑是在体现她对在贾府地位的担忧,所以才以至于,别人的一种口气也会让她彻夜难眠。

她的敏感总是让自己痛苦,葬花时,那凄凉的景象,她把泪水涂抹在了残余的花瓣上。黛玉是为爱而生吗?我认为不是的,黛玉更体现了一种宽厚纯真的性格,表面上与人谦逊,只不过是过分担忧罢了。

黛玉之所以深入人心,不是美在外表,而是美在内心。她是那么柔弱,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柔弱,更有内心,如一泓清泉,清澈脱俗,与世无争。她忧郁在寄人篱下的痛苦里,内心的波澜,使得她咏出“花谢花飞花满天”的绝句,她的智慧无人堪比,诗,体现出了她的悲愤,她的坚毅,她的自命不凡。林黛玉留给人们的,是柔弱的一面,但她的内心,其实是坚毅的。

林黛玉,多美的名字,曹雪芹正是赋予了她美的象征,而最后的最后,曾经的“贾不贾,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不是都同样由盛转衰吗?黛玉在其中,不正是以一个主基调出现的吗?最终黛玉泪尽而死,她的坚毅只是化作泪滴了吗?

通过《红楼梦》一书,曹雪芹为世人展示了清王朝灭亡的征兆,那些肮脏的、可怕的贪婪、愚蠢,是无可挽救的!而在现在的社会中,80、90后再一次印证了曹先生的“预言”,奢侈之心不可有,否则到了最后,又怎奈何如黛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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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谢易展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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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上学期就展开了“经典阅读”活动比赛,教室里就多了一个书柜,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最吸引我的那本书就是《皮皮鲁外传》了。里面的主人公是皮皮鲁,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

他的胆子很大,大的像个馒头似的,很爱冒险,什么事都敢做,都想尝试一下。在同龄人都不敢放的烟花他都敢放,他最喜欢玩“二踢脚”,还敢在二踢脚上面飞上天。

有一次,他带着几个小伙伴出去玩,他们看见别人在开车也想去尝试,刚好他们遇见了皮瓜帽叔叔,于是请皮瓜帽叔叔教他们学开车,可谁也不敢第一个站出来,这时皮皮鲁勇敢的站了出来说,我先来吧,他不但胆大,而且还很聪明,不到十分钟就学会了开车。

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事情要胆子大,要勇敢的去尝试。有一次老师把别人的名字报成我的名字了,我都不敢跟老师说,最后被罚了,通过了这件事我要好好的学学皮皮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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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卢舒旸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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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虽然一个字都没有,但它的内容非常有趣易懂。

“可疑的螺旋形”是《父与子》这本书中的一个小故事,讲述了儿子和父亲去动物园玩,儿子把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形了,站在远方的父亲看到了这一幕很生气,去追打儿子。这时小象痛苦的叫了几声,父亲回过头来轻轻将小象的鼻子还原。这时儿子在“螺角山羊”旁玩耍,父亲赶到时发现山羊的角是螺旋形的,破口大骂。

如果我是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又看见了螺角山羊,父亲又骂我不懂事时,我会说:“爸爸,这不是我做的,你看,‘螺角山羊’它的角本来就是这样的。”如果我是父亲,在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起来,又看到了螺角山羊,我会想:儿子不会做这事吧,山羊角也是山羊无法支配的。

生活中,我们做事情前要了解情况才能入手,不要冒然行动,不然会造成笑话。

比如有一次我帮妈妈倒酸奶。“舒旸,帮妈妈倒碗酸奶,左边第一个碟子里是白糖,不要把盐当做糖放,再加一些蜂蜜……”,真啰嗦,我心想。我把酸奶做好后,勺了一碗给妈妈,放了三勺糖。然后拿给妈妈来品尝,“难吃,舒旸,你把盐当糖用了吧,都说过多少遍了!”妈妈皱了皱眉头。 你看,因为我自以为都知道,不认真听妈妈讲话,最后白白浪费了十八元牛奶钱。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您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告诉我们做事之前先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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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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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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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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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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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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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意大利著名作家卡洛。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盖比希刻了一个木偶匹诺曹之后,匹诺曹叫盖比希爸爸,可是匹诺曹学会走路之后跑了,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五个金币,狐狸和猫想尽了办法把匹诺曹的金币骗走了,后来匹诺曹慢慢的不骗人了,在天使姐姐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不说谎话,守信用的好孩子。只要你变得善良了,就能做真的自己。你曾经做过的让人生气的事儿,大家都会统统忘记,只记住了那活泼可爱,不说谎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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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下册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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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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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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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和不满6岁 的孩子一起欣赏了德国幽默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孩子,有时也会耍耍家 长的威风,但他不失善良,乐于助人,有一颗强烈的爱子之心;故事中的儿子有着所有孩子的共性,聪明善良,但有时也会调皮甚至恶作剧。但正是这对不完美的父 子,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历经将近百年,依然备受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 环画,情节非常简单,漫画中,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我们平常人一样,但每一个平凡之中都饱含着温情,充满着欢乐。尽管有的故事常常意味深长、令人掩卷深思,孩子不懂深意,但还是被里面的诸多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趴在地上像儿子一样托着下巴津津有味读书的情景。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 在。再比如“孩子吵架大人闹”这一章,讲了两个小孩打架,两家大人都认为自己孩子受了委屈怒气冲冲去找对方,结果话不投机两家大人大闹起来,拳打脚踢,而 两个孩子在旁边早已和好如初,又开心地玩游戏的情景。使得孩子在捧腹大笑的同时,又给我们成人上了多有教育意义的一课。

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泯灭人类对 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温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使得每一个喜爱漫画的孩子绝对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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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下册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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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很多本课外阅读书籍,其中有我喜欢的沈石溪写的中篇小说《骆驼王子》,每天我完成作业后就抽时间看一会。书中介绍了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一起来到日曲卡雪山古驿道,路途中沈石溪看到了两只云豹在追逐五匹野骆驼,骆驼簇拥在一起,一直不分散开来,原来它们中间有一只半大的小骆驼。骆驼们这样团结友爱簇拥在一起,沈石溪还是被野骆驼团结友爱的精神打动了,忍不住要救援这群野骆驼。后来这群野骆驼和沈石溪的关系越来越来越密切了,沈石溪来到它们的身边,它们也不会惊慌。而且沈石溪还还为它们取了名,首领光脖子,另一匹雄骆驼叫歪峰雄,另外两匹母骆驼分别叫杏眼雌、秋草母,和最小的骆驼王子。

在自然界,动物之间战争和追杀随时都会发生,这是无法避免的。比如:光脖子首领被云豹给吃了,歪峰雄病死了,由于骆驼王子从小被宠坏了,依靠成年骆驼,现在还不会独立生活。并且骆驼王子不懂得如何与周围的兄弟姊妹友好相处,所以得不到别的骆驼的帮助,它一下饿了三天三夜,它只好去找沈石溪求助。后来它知恩图报,帮沈石溪运东西。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都懂得要与自己周围的朋友团结互助,有困难时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而如果一味的以自己为中心,处处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大家最终都会离自己越来越远。因此我以后也要学习它们这种友好相处、团结互助的精神,对同学朋友做到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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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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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有感今天,我读了《红楼梦》这一本书。这本书是清朝的著名作家曹雪芹的一部历时10年写成的辉煌巨著。

它与《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是书中的佼佼者。它现在已经是一门学问。它是以贾府的盛衰为线索,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为主要内容.其中有许多很好看的故事,比如《刘姥姥三进大观园》《黛玉葬花》《初进贾府》,都是一些脍炙人口的名篇。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它形象的写出了当时社会穷人和富人的区别。穷人就得挨饿,穷人就得被别人瞧不起,穷人就得没有地位。而富人却是什么都有,有钱财,有名利,有地位,还有很多普通人望尘莫及的东西。在这篇文章里,刘姥姥是个十分贫穷但却十分乐观和开朗的人,她在贾府的时候,第一次虽然被别人看不起,但她却不在意,到了第三次进大观园的时候,她被贾母发现了被邀和她一起游览大观园,发生了一些滑稽可笑的事情,但她却毫不在意。从她身上,我学到了对待任何事都要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人虽然在人格上市平等的,但是人的身份高低贵贱,都是由金钱和名利决定的。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应该以平等的心态去看待别人,不能因为钱财的多少和名利的高低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别人。我们人就是应该好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然后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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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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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中贫困,买不起书,便偷偷的在书店里看书,并描写了作者在窃读中感受到了惧怕与快乐。文章中有在雨天装作不喜欢雨,却在心里想让雨下得更大以便我光明正大的看书;当然也不免做白日梦了,因自己的家庭的贫困而买不起一碗热热的面条,一张舒服的沙发;只能咽下口水,靠着书柜,抹起眼睛看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说“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和“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可以体会出来作者虽然很累,但很快乐,作者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书本上了,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读书和吃饭一样,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

在我们周围几乎没有像作者这样非常贫困的孩子了,这样便体现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现在有许多孩子家里的书都快堆成山了,可有的瞧都不瞧,更别说抱着书看到腿脚发酸了,却只是捡着好玩的而对学习无用的书看。和作者林海音相比还不如换一换,这种人真是浪费了这宝贵的看书时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林海音在又惧怕又快乐的复杂心情窃读,在这里,我想到了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有书读吗?他们能看到这么多中外名著吗?或许他们连窃读的机会都没有吧!

食物是人们的物质需求,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心灵的需求。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一生都与好书“谈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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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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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以后,我觉的丑小鸭很痛苦。因为,第一次丑小鸭来到一块沼泽地,一只猎狗跑过来,猎狗看到丑小鸭却又扭头跑掉了。太可怜了,连猎狗看见它都没有胃口。

第二次丑小鸭跑到一户人家,一位老人养了一只猫和一只母鸡。可是猫和母鸡都看不起它,都嫌它长的丑。它委屈的离开了这个家。经过艰辛万苦,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学到了:做人不要娇气,遇到困难要坚强,做什么事情要坚持到底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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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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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四个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无数次挫折和困难,最终取得到了经文的故事。

我喜欢孙悟空。因为,他为了寻找神仙求学武艺,寻找了八,九年,孙悟空这样对学习本领是多么的渴望,坚定不移。体现了孙悟空对学习的执着精神。当找到神仙,神仙只教他写字,焚香,养花修树……这样,又过了六七年。神仙这才教他本领,七十二变,长生不老的秘诀,驾筋斗云……当我面对难题时,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而是变得害怕了,不想做那么可怕的难题,我也不去问难题怎么解,就是写简单的题目。

我将要鼓足勇气对付难题,像孙悟空一样不怕挫折,把对于自己简单的题全征服了,做难题的层次也就提高了,那么所谓的难题,也就不难啦。

在求学的道路上,只要坚持走下去,总会遇到隆重的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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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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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奇怪,蚯蚓是怎么写字的?一听说有《蚯蚓的日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去买这本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马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内容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搞笑……

我最喜欢的就是蚯蚓教蜘蛛挖洞,蜘蛛教蚯蚓爬树。蜘蛛哪会挖洞呀!两个好朋友真是太可爱了。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那篇“我姐姐觉得自己美极了!我告诉她,不管花多少时间,她的脸永远长得跟她的屁股一个样。蜘蛛觉得这真好笑。妈妈可不这样想。”

我最羡慕的就是蚯蚓的三大好处,永远不必看牙医,永远不必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太搞笑了。特别是当看到蚯蚓非常有礼貌的给蚂蚁问早安时,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和妈妈都笑翻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蚯蚓不停地挖洞,帮助地球呼吸,它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蚯蚓的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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