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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 作文怎么写(精品20篇)

书籍除了带给我们知识之外,还会带给我们快乐。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五年级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 作文怎么写,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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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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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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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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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经久不衰的世界名著,也是我们儿童喜爱的一部科普著作。它语言优美,是散文、是诗歌,更是虫子们生命的歌唱。它记录着虫子们一段段奇异的探险。

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昆虫打交道。他热爱这些神奇的小生命。法布尔对这些小昆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对每一种小昆虫都毫无吝惜溢美之词。下面就让我们聆听这些虫子的生命赞歌吧!

这本书介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有在地底下同黑暗斗争四年,才爬出地面,用生命歌唱一个月就会死去的蝉,它无怨无悔;有看起来呆头呆脑,却百折不挠搓粪球的蜣螂,它有一个很神圣的名字叫圣甲虫,它也有一个有点俗的名字叫屎壳郎;有外表温柔、优雅,内心却无比残暴的螳螂,它们不但自相残杀,甚至会咬断自己丈夫的头,一口吞进肚子里,其实你误会了,她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更多营养,为了小宝宝更健康,螳螂爸爸甘愿作出的牺牲;有卑鄙的、霸道的、不劳而获的、掠夺黑蚂蚁作为自己奴隶的红蚂蚁;有尾巴挂着小灯笼、晶莹可爱却凶猛残忍的萤火虫,它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昆虫啊;有能预报天气、能建造防水又保暖帐篷的松毛虫;有聪明的节腹泥蜂;有防不胜防眨眼间就能用毒牙杀死猎物的狼蛛……

各位同学,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领略各种昆虫的奇特本领?这本书里昆虫的奥秘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赶紧翻开这本“昆虫语言学”,遨游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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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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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是吴承恩写的,解述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凡出生的事情。

《西游记》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回和第二十三回,第二回讲了孙悟空去斜月三星洞拜见菩提祖师,并在上课理解暗号,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等通天本领。第二十三回讲了唐僧八戒生孩子,喝了河水怎么会生孩子呢?后来孙悟空和沙僧去和如意真仙大打一番后取得泉水才消除胎气。

虽然孙悟空法力高强,但是西天路上每个人都有功劳,尽管如此《西游记》真的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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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三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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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红楼梦》,感觉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样样俱全。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无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黛玉和宝玉彼此相知相爱,为何最终落得不尽人意?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命中注定?

每天宝玉及宝钗众姐妹游玩嬉戏,时而举办诗社,彼此展现才华,弹琴吟诗。可体弱多病的黛玉却时常独自一人呆在潇湘馆中,每每想起往事,便会潸然泪下。可这虚弱多病的女子哪能经得起这般煎熬呢?值得庆幸的是,宝玉时常来探望她,关心呵护她,让她总是由悲转喜,给了她温馨的安慰。

起初,黛玉似乎不喜欢任何人,唯独对宝玉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些许是前世的“木石前盟”吧。即便如此,善良美丽的宝钗像对待亲人一样去呵护他,用她的爱去感染黛玉,使黛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至此,彼此相知相诉。可老天似乎都在玩弄她们,给了他们一个坎坷的命运。

贾母及王熙凤等人爱惜宝玉的身体,决定让他与宝钗完婚。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们怕宝玉对黛玉的过分痴情,从而悔婚,竟欺骗宝玉。黛玉闻之,在宝玉完婚之夜吐血病死,真是天意弄人。

为何要让宝钗与宝玉完婚?为何要拆散这对相知相爱的人?为何要在黛玉病故之夜,让宝玉完成终身大事?一个枉自嗟叹,一个空荡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有多少泪儿?怎经得起秋流到冬尽看,春流到夏?

再叙荣国府和宁国府,由盛转衰,这是为何?因为自己家人做了太多的错事,导致外人的乘虚而入,这是为何?因为封建的社会制度导致贾府被封,使得贾府的人心乱窜。走的走,留的留,经历种.种波折,最终化险为夷。

再谈谈泼辣的王熙凤吧,我实在无话可说,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句,她也实在能干。那么妖媚机灵的女子,给贾府带来欢乐与喜庆,让每个人每天都能开怀大笑,然而她身在贾府,责任重大,最终只落得病死的下场,真是可怜,

读了《红楼梦》,看着这贾府发生喜怒哀乐的事,我只能归咎于万恶的封建社会制度,从而导致宝黛的爱情悲剧,让我为之心碎,为之痛恨,为之惋惜。

从此,那个于潇湘馆内独自吟唱《葬花词》的佳人,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一直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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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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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今年暑假,也播出了《新水浒传》,暑假里,我也看了《水浒传》。《水浒传》主要讲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梁山结义,等待朝廷招安,后又为朝廷效力的整个过程。虽然好多故事我还无法理解,可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让我喜欢上了。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像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一类的人,他们力大无穷,武功高强。我最喜欢的章节是108人结义的那一章,那一张108人来了个大集合真是够爽的。我觉得这水浒传里一首一首的诗写得很生动,把人物外貌、场景都描写的很透彻了。只要一看这短诗,就似乎看到了当时的场景。

读了水浒传让我觉得贪官、腐败把宋朝给毁灭了,像蔡太师还有昏庸无能宋徽宗,他们就是贪官。我觉得像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军才是正确的,抗击腐败打击贪官。水浒传一书讲的就是两个字,一个“忠”,一个“义”,梁山泊上的好汉都效忠于宋江,都愿意为宋江两肋插刀的。

读了水浒传,让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社会,现在也有许多贪官,接受贿赂。这种可耻的行为是人人都不喜欢的,这不就像高俅、蔡太师他们这一类人吗?水浒传里也有一些陷害的案子,像林冲本来是去和高太尉比刀法的,但却被陷害要谋杀太尉,被发配到了别的地方;水浒传里的人物都是热情豪迈的,对人对事都很慷慨激昂,而我们现在的社会都冷漠化了。虽然做好事会被人误会,可是如果碰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想我一定会帮助别人,做好事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做的。

看了水浒传,给我了很多启发,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好书就像好老师,带领我成长,我喜欢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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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一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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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题记

遍读红楼,我一直认为那如水的黛玉本不该入京都,进贾府,冰清如她,高傲如她,那金丝笼般的大观园本不适她脾性,性情不顺,又何来欢乐之言?

她不是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他只是个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娇弱女子。所谓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聪敏如她,又怎能不知众人对她的宠护尊崇大都是看了贾母颜面,又怎能不知自己吃穿用度虽与贾府众位小姐并无差处,甚至高出甚多,但自己终究是客,寄人篱下,又怎能不知贾府终不是林宅,大方之家繁文缛节多之又多,稍有出入,便落人以口舌,授人以柄实。贾府中的人情冷暖凉了黛玉的心,淡了她的性,如一块美玉独卧冰雪,岂能不一触即碎?

黛玉的悲哀在于她是一个有文化、有诗情、有个性,有追求却生活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的一位贵族小姐,封建统治对女子的束缚本就令人咂舌,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太多的太多禁锢了那个时代女子的发展,而贵族更是如此,他们居于社会上层,有着较高的地位,对礼仪规矩也有着更多的要求与讲究,站立坐卧,一颦一笑皆有其规,她不似宝钗,珠圆玉润,人情练达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她亦不会如宝钗般因顾忌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而雪藏自己的才华,反之,她还要将她那堪比潘江,恣肆的才情展现得淋漓尽致,《葬花吟》,《桃花行》……佳作名篇比比皆是。

她亦非妙玉,天生孤僻,她所以遗世独立,只因她有文化,她看到了一些寻常人所看不到的,领会了一些寻常人所不能领会到的社会黑暗,然黛玉生性如兰,高洁傲岸,她最最不屑的便是苟同于世俗,因而她寄情于景“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因而她坚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她也不是惜春,看破红尘,独卧青灯古佛旁,朝夕相处间,不知不觉时便渐而芳心暗许于那个对于她呵护宠爱有加的表兄宝玉,郎情妾意虽未明见于纸面,二人却也心知肚明,皆是纵有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之。

黛玉更不是迎春,隐忍退让,生性懦弱,他与宝玉,一个阆苑仙葩,一个美玉无瑕,本是天作之合,只是到底天意弄人,心事终虚化,众人图着金玉良缘之说棒打鸳鸯,然情比石坚的黛玉却不会委曲求全,于宝玉大婚之日焚稿断痴情,泪尽人亡,含恨而终。一代佳人香消玉损,渐而被众人所淡忘,渐至遗忘,惟有馆外那片湘妃竹林伴风日夜吟哦,妄自嗟叹。可谓是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

性格所致,或许黛玉的结局并非偶然而是必然,但我依旧认为黛玉她不该入京都,进贾府。她该是属于那如水的江南的。她该是衣炔飘飘于超然台上看半壕春水一城花;她该是于西湖水畔乘姑苏夜凉,看陌上春柳,赏溪间飞花,对江枫渔火,听燕语呢喃;该是于画船听雨看春来江水绿如蓝;她所居的,该是那三分入画七分羽化的江南美景;她所饮的,该是那一半凝魄一半散氲的江淮流水,伴她终老的,该是那白衣若雪风流倜傥共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江南才子……

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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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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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学期我们重点研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它被誉为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前八十回由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讲述了四大家族蒋史王薛慢慢因腐败衰落的故事。当然,其中的主线就是脍炙人口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虽然他们的爱情以悲剧而告终,但在封建社会中,这种并不常见的爱情与他们的相处方式仍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为了使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更富有神话和命中注定的色彩,曹雪芹做了去多铺垫:贾宝玉前世是神瑛侍者救了林黛玉的前世绛珠草,而绛珠草愿意用自己的眼泪来报答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而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此后黛玉为何一见到宝玉就动不动流眼泪。其他的角色曹雪芹在小说的一开始也早就交代了他们的结局,例如探春的判词: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中就暗含了探春远嫁的结局。

在红学家的眼中《红楼梦》是一部值得用一生去钻研的传世著作,但其实还没有开始《红楼梦》的时候,我却对红楼梦里面的人物有不少的误解。我认为黛玉是一个奇怪的女子,身体柔弱却动不动爱使小性,对贾宝玉甩脸子,樱桃小嘴里总吐不出好话来。可读了《红楼梦》我才知道黛玉的好:她早慧,初进贾府就牢记母亲生前的嘱咐:"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她总是眼看心想,暗暗审视;然其言行举止,却又那样彬彬有礼。她"心较比干多一窍""因其母名贾敏,"他读书凡‘敏’字他皆念作‘密’字,写字遇着‘敏’字亦减一二笔。"她最与其他女子不同的是,他不受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当袭人宝钗看到宝玉不学无术,不想参加科举做官时,总要训上宝玉两嘴,而黛玉却从不如此教训宝玉,我想这也就是为何黛玉频频与宝玉吵架,而宝玉从不对黛玉发脾气的原因之一——他们拥有相同的价值观。

黛玉进贾府这一章节,也被选进教材中,所以我就就这一章节,写一写我对其中除黛玉外的几位女性人物的看法。王熙凤,无疑是贾府的实权者,他来自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中的王家,自小被当做男孩子来培养,使得他有能力掌握宁荣两府的起居日常。他性格开朗,能说会道,在这一章节中也有体现,忽然后院一声笑语:“我来晚了,不曾迎接远客。”这就是著名的“先闻其声,后见其人”一下子将所有人的注意全都吸引了过去;当王熙凤拉林黛玉的手说:“天下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竞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就拿手帕试眼泪。他先是夸赞了一番黛玉,接着就考虑到此刻应掉几滴眼泪,便哭了起来,贾母一句话就又喜笑颜开起来,可见其察言观色的能力。他也有狠毒的一面,因贾瑞多次骚扰自己,就狠心要杀掉他。但这在我看来并不应让人厌恶王熙凤,这正是他身上所被赋予的,新时代的女性应有的,维护自身的一种能力和意识。

贾母,贾府里最尊贵的人物,可谓是万人之上。马瑞芳老师曾评他为“史上第一外祖母”,说的就是他对宝玉和黛玉的爱护是史无前例的。可贾母也是这贾府里少有的通透人物,他一步步走上了最高的宝座,通晓了人情世故,处事圆滑,似乎从来没有出错的时候。在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各个小姐夫人们都怀有嘲弄刘姥姥的意思,刘姥姥也故意笑料百出,而贾母却并没有存心取笑的意思。我不知道贾母是否担得上“史上第一外祖母”的名号,但我知道贾母并非一般的封建小姐。

王夫人,贾宝玉的母亲,将自己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衔玉而诞的贾宝玉上,所以无时无刻不注意着宝玉身边的一草一木,在一开始,我很羡慕宝玉有这样的母亲,在父亲要打自己的时候,母亲能舍身来护住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想着自己。可王夫人内心并不是想表面一样的可亲,当看到金钏儿和宝玉调笑,便赶走了金钏儿,最后导致了金钏儿跳井自杀;觉得丫头们有勾引宝玉之嫌,一怒之下查抄了大观园,赶走了病重的晴雯。所以这真的算得上一个慈母吗?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所塑造的人物个个鲜明,更是体现了曹雪芹自己对于封建社会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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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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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读两本关于季羡林和鲁迅的书,两位大师在书中谈到读书问题时,都首推中国古典名着《红楼梦》。我除了看过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外,居然没有完整地读过小说,实在脸红,于是赶紧找来《红楼梦》看看。

开始有读《红楼梦》的想法,只是想真实地看看小说写得到底有多优秀,竟赢得众多国学大师们一致的好评和首推。谁知道,第一次翻看小说原着之后,我居然立即对它有了一种难以释手的感觉。曹雪芹笔下的情景、人物跃然于纸上,恍惚间自己仿佛置身于小说所描绘的精彩纷呈的世界里,小说人物的悲欢喜怒紧扣着我的心灵,由不得你不紧紧跟随着小说情节往下读。现在小说已读完三分之一,但其中有个情节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美感的享受,不把这种感触记下来,只怕哪天遗忘了,就实在枉费了这番功夫。

在小说第三十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椿龄画蔷痴及局外”中,贾宝玉因在王夫人房里调戏小丫环金钏儿惹祸后,一溜烟跑进了大观园里。当时正值酷暑正午时分,园内“满耳蝉声,静无人语”,宝玉却在一处蔷薇架下发现一个女孩子正蹲在花下,一边悄悄流泪,一边用手中的发簪在地上画着什么。

宝玉因这个看起来面熟的女孩“眉蹙春山、眼颦秋水……大有黛玉之态”而不忍离去,只管站一旁痴痴地偷看。看了半天,发现这女孩用簪子在地上一遍遍地画着蔷薇花的“蔷”字,足足画了几十个,却不知何意。读到这里,不光宝玉不知这女孩子写“蔷”是为何,我也只以为她正在蔷薇花下练习写字呢……

疑惑收起,继续往下看。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曹雪芹才把之前宝玉的疑惑解开。一天,宝玉无聊想听曲子解闷,于是便来梨香院找到唱曲最好的龄官(贾府为迎接元妃省亲,从姑苏城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养在大观园里,龄官是其中唱得最好的),谁知面对全贾府上下最受宠、最帅的公子哥,这龄官根本不买宝玉的帐,一句“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我们进去,我还没有唱呢”,就让宝玉吃了闭门羹。

原本躺在床上养病的龄官因见宝玉也在她的床沿坐下,便起身躲避,宝玉这才看清,原来这龄官正是之前在蔷薇架下画“蔷”字,有黛玉之态的那个女孩。生平头一次受到这样的冷遇,宝玉只得红着脸,讪讪地出来,院中药官等其他几个人问明原因,便告诉宝玉,等“蔷二爷”回来让她唱,她必定会唱的。宝玉问贾蔷去哪里了,众人说,一定是龄官想要什么,“蔷二爷”想法子给她找去了……

正说着,贾蔷拎着个鸟笼从外面回来。原来,他花了一两八钱银子(古时算是一大笔了),买了一只会“衔旗串珠”的金丝雀儿来,想给在大观园里天天发闷的龄官开开心。“蔷二爷”带金丝雀去屋里给龄官表演杂耍,逗得其他一帮女孩子都非常高兴,独独龄官并不开心,仍赌气躺下假装睡着。

贾蔷只得上来陪笑问她“好不好”,龄官便骂他:“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干这个浪事。你分明弄了来打趣形容我们……”贾蔷一听这话连忙站起来,又是赌神起誓,又是道歉,最后把那花了近二两银子才买来的金丝雀儿放生,连鸟笼子都一并拆了。

可龄官还是不依不饶,抱怨自己生病咳血,贾蔷不找医生来看却来取笑她,贾蔷一听,又连忙一边解释“昨儿晚上我问了大夫……”,一边就急着要出去请大夫。龄官却又叫他:“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底下,你赌气请了来,我也不瞧。”贾蔷只得又站住……

宝玉看到此处,猛然才领会那日龄官画“蔷”字的深意。不光宝玉,每一位读者读到这里,内心肯定都与宝玉一样被深深打动,更会为贾蔷、龄官二人心中那份单纯、朦胧的爱情而感动。

曹雪芹以贾宝玉的视角下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绘了看似平淡的两个场景,情节简单却细致真切,仿佛就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平常事一般,通篇没有一个表示爱慕或喜欢的字眼,更无任何暧昧意味。

但蔷、龄二人之间相互爱慕、一心牵挂对方的那份纯真、无暇的感情,尤其是龄官在地上反复写贾蔷的名“蔷”字时的那种少女情窦初开、心灵暗许对方的美丽情感和贾蔷被自己心爱的女孩嗔怒时略显笨拙的猴急态,却跃跃然于纸上,让人回味无穷。

蔷、龄二人之间这种含而不露、于点滴间现真情的爱情表达方式,正是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民族性格与美学价值观的典型体现:以含蓄、温文而雅为美学欣赏的最高境界。这种民族性格特点与美学价值观伴随着几千年中华文明的发展,一代代传承和积淀,已成为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核心之一。

当然,人们对于情感的表露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但不论如何发展、如何变化,民族文化的核心内容还是不大容易改变的。比如前两年在网络上有一首爱情歌曲,其中一句歌词是: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示爱方式与蔷、龄二人的爱情故事相比,何其浅薄、粗陋。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前段时间,电视台上播放的一个广告,内容是鼓励我们,应该鼓足勇气,对辛苦养育自己的父母大声说出“我爱你!”类似的内容也常在各种媒介、刊物上出现。诚然,做儿女的以何种方式表露自已对父母的感情,完全是个私人问题,但在各种大众媒体上反复向人们传递应该张开嘴巴大声说出“爱”的讯息,也许会在潜意默化中影响和改变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见面拥抱、亲吻,张口闭口必“Love”,这是西方社会人际交往的习惯,但东方人却没有这样的习惯。每个民族的人际交往习惯和情感表达方式,是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土壤的,是本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特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自然镜像。正因为东西方历史文化不同、民族性格迥异,自然使得东西方民族的人际交往及情感表达方式差异很大,而这种差异也正显示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习惯与情感表达方式,说到底毕竟只是一种方式、一种手段而已,它并不代表内在的本质。西方世界不论家人、朋友还是邻居、同事之间,拥抱、亲吻、张口闭口“Love”个不停,但西方世界并没有因这看似友善亲密的感情而成为王道乐土,历史上西方国家之间相互征战讨伐不断,还有黑暗残酷的中世纪、血腥的黑奴贸易、灭绝人性的殖民扩张、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等等,哪一件西方世界能脱掉干系?

中国人感情内敛,不善言辞,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之间绝少说“爱”,但这并没影响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更没有阻挡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化传承从未中断的文明之邦的脚步。因此,对于不同民族各自不同的情感表达和人际交往方式,大可不必厚此薄彼,甚至想用单一某种方式统领全世界。

中国人常说,判断一个人怎么样,要“听其言、观其行”,不仅要听他说了些什么,怎么说的,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了些什么,怎么做的。做子女的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对父母尽孝心,说些暖心的话诚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父母表达爱与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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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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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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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名著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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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红楼梦读书笔记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篇二:《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打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影响过千千万万的人。《红楼梦》在中国可谓地道的名著。它以凄婉的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亡史。其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其实也是他们(她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更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林黛玉,一个正日哭哭啼啼的,不怎么健康的女人。贾宝玉是怎么搞的,放着那么多的红润佳丽不要,怎么会偏看上一个终日病病歪歪的老病号呢?在重看《红楼梦》的时候,发现一个个佳丽都有些俗气,在对贾宝玉的爱上,无人可比林黛玉的独特和刻骨铭心。林在临死前曾说过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说的一点都不错,在咽气前她也只是喊着“宝玉你好”——这种对爱情的专注精神是每一个男人都不愿舍弃的,更不要说生来就是情种的贾宝玉了。

篇三:《红楼梦》读书笔记

当我读完《红楼梦》时,几乎发了半天呆。书中红楼女儿的悲惨下场,令我悲痛万分,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屋”的惊天巨变使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真好似“呼啦拉大厦倾,灯惨惨黄昏近。”

想当初,宁荣二府车水马龙,繁华一时,极为奢华,到头来却陋室空屋、衰草枯肠。宁荣二府中的人物都曾拥有过金银珠宝,住着华丽堂,谁曾想沦为贱民,他人皆谤?宁荣二府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让我沉思良久。是人无止尽的贪婪和欲望,因为嫌弃乌纱帽太小,可却怎么料到枷锁扛身上,一些人妄想不劳而获,可是最终却被送进了铁窗下。权力的争斗,社会的黑暗,导致了红楼大厦的倾覆。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赋会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偏只念木石前盟,可叹端娴处子,到底误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可叹却遇中山狼,一味横行霸道,叹芳魂艳质,一载去悠悠……才情万种的红楼儿女们散的散,去的去,曾经的繁华人生如一场梦!

《红楼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心酸,合上书本,我觉得我离红楼儿女的故事是多么的遥远。我沐浴在党的春风中,生活在新中国,我是多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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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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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时候起,我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无论什么书,我都喜欢看。但是,在所有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

不知为何,我就是喜欢它;说不出任何理由,我就是被书中所有的人物、对白所深深地吸引;曾几何时,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而在情绪上有喜悦、悲伤的感触。记得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的;在此之前,我对那些如红楼梦、西厢记等言情小说,总是不屑一顾,即使有机会去接触它们,总是推托自己没有时间,所以,任凭机会一次又一次从手中溜走,我总是不肯静下心来去阅读它们;可是,自从从电视节目中真正的看过了一次“红楼梦”之后,印象便为之改观了。我从不知“红楼梦”中拥有那么感人肺腑的内容,是如此地令人心动,看过之后,更是令人念念不忘;直到这时,我才了解,以前实在是浪费了太多的光阴了,其实早就可以源源本本,完完本本地读完“红楼梦”,不必到现在才来懊恼了。之后,每当我去书局之际,总是习惯性地在摆设有“中国古典文学”的专柜蹓跶蹓跶,看看上面所有有关“红楼梦”的书籍;然后,也会或多或少的买几本。我总想竭尽所能地去买下我所看到有关“红楼梦”的书,也不管我自己是否有能力去读完它。在大致读过了“红楼梦”后,我益发对它产生越来越多兴趣了。在书里,我看过而比较喜欢的章节,有紫绢对宝玉的试情、宝玉和宝钗的联亲,及黛玉含恨而死,晴雯撕扇等:而在所有的对话中,我最喜欢宝玉和黛玉的对话。他们是一个风流成性,一个好使小性儿,所以,当两人聚在一起时,也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执,就连宝玉的祖母-贾母,也曾说他们两人“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因如此,这也是何以令我喜欢的原因,因为每次在他们的争吵之后,双方的感情反而更进一步了,而引导出后面更多引人的故事情节。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最爱宝玉、黛玉、宝钗和晴雯四人了。我最爱宝玉的痴情任性、黛玉的气质灵秀飘逸、宝钗的雍容大派有礼、晴雯的俏皮、高傲;而其中尤以黛玉、晴雯更能深得我心。林黛玉的孤骄傲世、多愁善感,均是我喜爱她的原因,面对她不幸的际遇,我也深表同情;而在读到黛玉病死之际,我更有一种莫名的伤痛,好像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一样。而对于晴雯,则是悲伤同情多过于欣赏了。晴雯无论在外貌或是才干方面,在所有的奴婢中均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但这些却未替她带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却有“晴雯撕扇”及“晴雯病补孔雀裘”两段精采的故事。虽然,她的命运悲惨;但她在我心中所塑造出高傲不屈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抹灭。

红楼梦是我读过最有深度、最有感触的一本书了。我有时会为了读它,而宁愿牺牲读正课的时间,只为了能多看一页是一页,去领略其中无法言喻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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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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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千古绝唱的爱情悲歌,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沉浮,让人一生回味。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这段爱情,让人觉得可惜,从小就是青梅竹马,却逃不出命运的安排。

林黛玉从出生起就体弱多病,早年丧母,又失去父亲,和外祖母一起住。虽和兄弟姐妹在一起,却还是时常想起自己无依无靠,看着别人躺在母亲怀里撒娇,自己只能躲在旁边偷偷地哭。最后,当黛玉去世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平时姐妹们在一起多么热闹,离别人间时冷冷清清,人人在忙着宝玉和宝钗的婚礼,还有谁会惦记着她呢?她走时只有紫鹃陪在身边。

《红楼梦》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毕生难忘,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使人抚怀感叹。透过他们的人生和遭遇,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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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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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我买了整套,一套里有很多本书;有关于鸟的、鱼的、昆虫的;有气象万花筒,神秘的宇宙,人类世界……我最喜欢看《昆虫世界》这本书。

从《昆虫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关于蚂蟥的,原来蚂蟥会吸人的血,为什么呢?因为蚂蟥身上有一套吸血结构,包括颚、嗉囊和噬液腺。蚂蟥的嘴上生有三个颚,成品字形排列着,每个颚上长着很多锐利的小齿。蚂蟥用吸盘吸在人或牲畜的皮肤上,然后用颚咬破皮肤,把血吸进去。同时蚂蟥分泌出能抗血凝的噬液,使血液顺利流进它的嘴里。哇!蚂蟥好可怕呀!我以后见到它就立即走了。

虽然蚂蟥这么可怕,但是却可以治病呢!人们利用蚂蟥吸血的特性可以治疗一些病,用以排除局部淤血,毒血等。这样我又学习了一样本领。

书本有许多本领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应该像海绵吸水一样吸取更多的知识,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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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想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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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会让人回味良久,所以有时对某些人说看《红楼梦》就困倦的人嗤之以鼻,他们多半不是传统文化的粉,对旧生活元素并不感冒。这只是一点题外话,偶尔想起八卦一下。手上的这本《红楼梦考证》一书是由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大家小书系列精装图书,这一系列我都非常喜欢,多收录上个世纪的文人、艺术家、历史学等各行各业做出卓著成绩的学者们的.著作。这如同岁月拾遗的方式,将那些早已绝版,早已淡出人们视线的大家好书们重归我们的视野,光是这一不功利的壮举,便让人赞叹不止。

让人赞叹的还有经典的胡适与红楼梦的故事。胡适爱红楼,张爱玲也爱红楼,看起来都是索隐考据,寻章摘句,但与张爱玲爱红楼爱索隐又有不同,张的索隐太过曲折,以至于后来不和就是因为在张的眼里,胡适的考证不严谨,虽是新解读,但过于“新”,索不够。张爱玲爱红楼是一痴,自述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嬴得红楼梦魇名’”。而张爱玲的痴迷,也取得了许多成果。比如张爱玲一语道破后四十回的伪续“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又说,“百般无味”。

这就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定了调,解了这桩疑案。当然我也不是说张爱玲是红楼第一人,因为索隐派里,张爱玲之前还有王梦阮,沈瓶庵,甚至蔡元培等等诸多大家。有点爱乌及屋,张爱玲的述评言之有理有据,言语犀利,句句中的。所以,比起其他大流的红楼梦评述,多读读张爱玲的评,也许更乐意,虽然有时引经据典,有时会比较枯燥。

比起张爱玲,胡适的红楼梦评述要中正一些,也许与其个性温润,谦谦公子有关。胡适在红楼梦的研究方面指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作者,一个是版本,这也是后来考证派重点研究方向,甚至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红学基本都围绕这两个命题打转。版本问题上,后人对胡适与红楼梦的关系也做过仔细的研究,认为胡适因为自己手上只有积本和戚本,所以,只依自己喜好定戚本晚于程本等观点就流于个人喜好了。不过,这些都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的事。胡适在指正红楼梦考证研究方向上,还是非常难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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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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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讲的是一个皇帝的故事,他很爱穿新衣服,有两个骗子来到他的国家,故意说他们可以织世界上最美丽的布,但是不称职的或者愚蠢的人就看不见布。皇帝就叫这两个骗子帮他织布,他和他的大臣根本没有看到骗子织的布,但是他们害怕别人说他们不称职或者愚蠢,就都假装看见了布,还说布很美丽。最后被一个说真话的小孩把这个谎言识破了。

读了这篇童话,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我们要讲根据实际条件来讲真话,不要因为害怕别人嘲笑来瞎编假话,不然会像皇帝那么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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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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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每当翻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就觉得大自然真的非常奇妙。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它让我知道了宇宙奥秘无穷、月海不是月亮上的海、牛有三个胃、黑洞什么也“吃”……同学们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会有流星吗?宇宙中有一些个头儿特别小的物质——行星际物质。它们闯进地球大气层后,运动速度非常快,会与空气产生剧烈摩擦并燃烧。燃烧发出的光在天空中形成美丽的弧光,即流星。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建议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它即能让你们知道更多知识又能让你对学习更感兴趣。快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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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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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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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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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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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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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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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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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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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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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我们家里读了妈妈一个月前给我买的《小巴掌童话》,里面的故事可有意思了,我来给你讲一讲吧!

这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从栅栏上面跳进来的客人》,这个故事里面讲的是河马先生是一位好客的老爷爷,无论谁来它家里做客,它都会给客人送上甜甜的橙汁、好吃的水果、陪客人聊天。可是今天有一点不同寻常,小兔子和小罐来到河马爷爷家里的时候,河马爷爷就当没看见似的。小兔子说:河马爷爷,您好!小罐说:河马爷爷,您快乐吗?河马爷爷并没有理睬。站在树上的蓝尾巴小鸟说:“河马爷爷,您没瞧见两位小客人吗?”没有哇!我一直在窗口看着,没有客人从大门口进来呀。这时,小兔子和小罐脸都红了。它们又从大门进来,这次,河马先生给它们倒上了甜甜的橙汁,趁河马爷爷转身拿水果的时候,小罐和小兔咬着耳朵说:“从栅栏外面跳进来的客人,是不受欢迎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是谁都要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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