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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 作文怎么写(最新20篇)

书籍除了带给我们知识之外,还会带给我们快乐。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五年级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 作文怎么写,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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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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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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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年级下册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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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秀才,个性傲慢,目中无人,只要听说有人有特殊才能,就会去找那个人一较高下。有一天,他听说有位叫阿牛的人,胆量非常大,决定去找阿牛比赛,看看谁的胆子比较大。

阿牛听到秀才要和他比胆量,一头雾水的问:“胆量要怎么比呢?”秀才想了想,说:“我们就来比谁敢在三更半夜,一个人到城隍庙中,把包子放在塑像的嘴里好了!”原来乡野间绘声绘影的流传,每到半夜时分,城隍庙中的牛头马面、判官小鬼、泥塑人偶都会现出原形,开始审判初死者的魂魄。阴森森的气氛,往往壤人不寒而栗,所以大家一到晚上都不敢靠近城隍庙。

大牛听了,对秀才说:“不如这样吧!你今天晚上去城隍庙塞包子,明天早上我去检查,如果十个包子都在,我就甘拜下风,承认你的胆子比我大。”秀才一口答应。

到了半夜,秀才一手拿着包子,一手拿着蜡烛来到了城隍庙。一阵寒风吹来,让他毛骨悚然,不由自主的跪在地上,胆颤心惊的说:“诸位神明,不要吓坏小人,我是真心诚意来献上供品的。”

没想到秀才走到第一个塑像前,正要放包子时,那个塑像突然“呼!”一声,吹熄了他的蜡烛,还一口把包子咬走了!秀才惊慌失措的拔腿就跑,完全忘了要比赛胆量这回事了。

秀才回家后就病倒了,几天之后,阿牛去探望他,秀才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气若游丝的对阿牛说:“我不该邀你比胆量,我实在太胆大妄为,结果冒犯神明,快要一命归西了!”

阿牛听完,说:“你别在胡思乱想了,那天吹熄蜡烛的是我,我早你一步到城隍庙中,假扮成塑像在等你呢!”

秀才一听,解开心结,病也不药而愈了。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到处找人挑战了!

读后感想:

我觉得像秀才这种人真是要不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为什么要互相比较呢?所以每个人千万不要太高傲,否则就会有秀才这样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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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皮皮鲁传》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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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皮皮鲁传》这本书,它是我们国家有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爷爷写的,我被书中的小主人公皮皮鲁深深吸引住了。

皮皮鲁是一个调皮捣乱的孩子,他的身上不仅有着男孩子的勇敢和大胆,同时他还喜欢自己去发明创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皮皮鲁有一次上化学课,好奇地把袜子放进化学试剂里,结果穿上袜子后,他长高了不少;他还喜欢玩鞭炮,还被鞭炮弹上了天,并且发现了神秘的地球之钟,可是谁知他拨动了地球之钟,改变了地球人正常生活。皮皮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下定决心要改正,经过了无数次的付出和努力,他最终飞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恢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爱探险、爱思考,还有知错就改的皮皮鲁,他让我明白,想要有创新的思想,就要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勇于探索生活中的奥秘。就像鲁班因为在生活中好奇地发现了一种草会割破手,从而发明了锯子,牛顿好奇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而发现了“地球引力“,我想我们都要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和探索知识的精神。

皮皮鲁虽然犯了错误,但他为了恢复原来的世界又一次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他的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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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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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书中有很多知识都是我不知道的。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很多人体和大自然的奥秘。使我知道了眼睛是人体最不怕冷的英雄,而鼻尖、耳廓和指尖是最怕冷的。还知道发烧是人体对病菌入侵的一种生理防卫反应,对机体有保护作用。还知道了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铅笔芯并不是铅做的,它的学名叫“石墨”,是没有毒的。还有纯粹的“煤气”是无色无味的,一旦从管道泄漏出来,人们很难察觉,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中毒和形成火灾。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便在煤气中加入了微量的臭剂硫和苯,它们是有味道的,一旦煤气泄漏出来,人们马上就可以觉察,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学到了这么多知识多亏了这本书,书里还有好多好多的知识在等着我去发掘,以后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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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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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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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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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细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

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执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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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我喜欢读书五年级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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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于书界,尘间的风微微拂起荡漾的思绪,我手持书卷,翻开细细品味,便沉醉于这弥漫着墨香的书海…… Walk in the book industry.ocean……

太阳遮蔽于阴霾之下,硕大的雨点冲击着玻璃窗,发出“拍拍”的声响。我从书架里拿出《海燕》,霎时间我便立身于那辽阔的海岸线,瞳中浮现的是如黑色闪电般的海燕,搏击云天。透过玻璃窗,一道闪电划破黑压压的天空,紧接着一声巨雷,我合上书,站起身来,高声呼叫: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凛冽的风凄厉的呼啸着,我坐在房间里,光照的明亮,我手捧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温饱,幸福,衣着单薄的小女孩渴望着,期盼着,在严冬中不顾寒冷,留下如冰的泪,醉心于无法实现的梦,永远不会醒来。转头凝望着窗外,我感到一丝寒意,心中有几许疑惑:如这样的故事会不会在真实生活中上演呢?

我披着外套,在静谧的夜晚,伴着灯光,并与天窗射入的清冷月光辉映,平静而安宁的氛围中,我却心潮澎湃。《呼啸山庄》的字字句句都强烈地撩动着我的心弦,刻骨铭心。凯瑟琳为了爱颠覆了自身。复仇与悔恨充斥着我的心灵。这平静的夜晚,我却无法平静。

我置身于闹市之中,汽车的鸣笛与人语的喧哗交织,我却如入无人之境,因为那飞入大观园中的心,手持花锄的葬花女轻吟。凋零的桃花纷飞,潇湘子泪也滑落,梳理着如丝秀发,“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这繁忙之间从何寻觅这般境界?但有书相伴,我沉醉其中。

穿梭于书界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有书香相伴,我无论何地,亦怀着一颗书心!

书中有着无尽的乐趣,书成就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有书香伴我,我永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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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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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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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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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单而又另人费解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生背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大名兼美,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符合贾家这

样一个重血统讲权位的家族娶媳妇的规范的,况且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仅凭美貌绝伦,“形容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可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而她却是“上能尊敬长辈,下能亲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庞大的场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棺木,表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繁华,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担。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曹翁用极力夸张的描写展现可卿的尊贵、奢华,种种诸如此类的刻画,可以肯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乾坤”,刘心武老师认为,这句话暗合当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情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很多人唾弃秦可卿,最不齿的便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提供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窃以为,根本无需理由,像秦可卿这样一位奇女子,婀娜多姿的形态下一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彷徨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怜。她多情的外表下暗藏这无助的彷徨,更令人心碎,被绚丽包裹的情伤,比暗淡之伤,更令人感动。

她得聪慧才智,她的温柔平和,她得怜贫惜贱,十二金钗中独她一人,大观园里也独她一个!女人命苦在于天妒红颜,一个痛苦的人的背后,一定经历过阳光的背面所折射下得阴影,可以想象到命运在这个多情的可人儿身上留下的一道道印记。今天人群里又有几个人能与秦可卿匹敌?红脂银粉的背后是一颗空荡荡的`心,宝马别墅的背后仍然是一颗孤寂高傲冷漠的内心。

乱花渐欲迷人眼,纷乱的世间里越来越多的女人迷失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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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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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很多书,很多名著,可是只有《活着》让我有很大的感触。它讲述的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人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才知道后悔,可能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里面的主人公徐福贵因为好赌,从有钱人变成了穷人,从此他的生活就这样的不好。要是他不好赌就不会变成穷人,就不会每个亲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这个世上了。要是他珍惜他有钱人的生活,好好的利用他的钱,就不会落到这种地步。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好好的利用我们现在身边的东西,不要让自己后悔。我们读书就是这样,要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的利用时间,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未来的自己过得幸福;不让未来的自己恨现在的自己;不让未来的自己后悔。

主人公变成穷人后,他后悔了,他努力的工作,想让生活过得好一点,可是命运却没有让他的生活变好,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反而让他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人。现在我们不好好学习,等老了才知道后悔,可那时候时间已经不可以倒回来,不可能让我们再读一遍书了。所以现在我们要努力学习,这不仅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也为了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不能辜负父母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让他们伤心。好好的利用现在所拥有的,不要浪费了,不要自己后悔难怪。

人知错能改是好事,可是要早点知错,不然就来不及了。主人公要是在他妻子叫回家时就不赌了,好好的做人就不会以悲剧收场了。我们可以学习主人公的知错能改这样的精神,不过要早点。人主社会要知错就改就是好的开始,就看你是否努力,当时的社会怎么样了。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没有偏心那一个人,都是依靠自己的,看你是怎样选择的了,人有很多条路可以选择,每个选择都决定你一生。

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只剩下福贵伴随着一头牛在阳光下回忆。他的亲人因为天灾人祸先后离他而去,让他孑然一身的活在这个世上。但是他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他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他依然维持着他和命运的友情,他依然坚强的活着。我们就要学习他坚强不屈的精神,不抱怨命运,以友好的心态面对不乐观的生活.不管我们遇到了怎样的困难,都要乐观的面对,都要勇敢的跟困难做斗争。

生命是父母给我们的,不管遇到什么磨难都不能放弃自己的生命。就像《活着》里的主人公一样,亲人都离他而去,他依然坚强的活着,我们父母都还在身边更应该活着,努力的活着,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贡献,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主人公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经历的越多,懂得越多。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让我们通过苦难体会了生存。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福贵带给我们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我们要像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他坚强不屈、知错就改的精神,不要害怕苦难,要勇敢的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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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读书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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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什么?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是一架让人看到生活意义的望远镜;是为人指点人生方向的向导。

读书是每个人生命的需要,阅读一本好书,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启迪我们的智慧,点燃我们实现理想的希望之火。

手捧书籍就是手捧希望,开卷读书就是打开智慧之窗。

我们要爱读书。爱读书的表现不是你在书房中放满书,也不是经常拿书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地读,而是一心一意,地“煮书”煮书,也许你们不会明白。煮书就是认真读,把书读透。这样煮下来,写作不就能得心应手了吗?杜甫,大家总知道吧,他小时候读书,就使用煮书法,这样,他写诗得心应手,所以他作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们也要煮书。我的作文写得不错,这也是读书带来的呢!

比如有一次,我描写故宫,心想:写故宫,写故宫,故宫多么著名啊!顿时,我的脑海中蹦出两个词“举世闻名”“金碧辉煌”。这词怎么会突然出现呢?原来,我是这么想的,故宫是著名的皇宫,说到皇宫,圆明园也是皇宫,《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里也有描写皇宫的吧,著名……举世闻名!著名当然很棒喽,很棒嘛,那非金碧辉煌!0k!故宫作文完成啦!

读书,也不是那么顺利的。

就比如我。我是个极度热爱读书的孩子,这也给我的读书生活带来了无数的烦恼,那时,我总会想:如果我装作一个不爱看书的同学,那该有多好啊!可以让老师、家长催着读书。那样,妈妈一定会给我买许多书吧。我坐在书桌上,一读就是一天。啊!这感觉多么爽哇!但事实不是这样的。

哈哈,妈妈从书店给我买了本书。我坐在沙发上,像一头贪婪的小饿狼,半小时,书读完了。可正因为此事,我的读书生产线断了。

读书不但不顺利,还特别不容易。

妈妈又买了五本书,可那并不是我的,妈妈要送给四个孩子,每人一本。这,也让我开心起来。“妈,你要给四个人,那还多出来一本啊,要不……”“不行!你书已经够多了!”“哎呦,妈妈,您最好了,您看……”……最终,妈妈还是答应我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同学们,读书吧,让我们把读书真正作为一次新的耕耘与播种。读好书不会对你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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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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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一梅:1970年出生于江苏太仓,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作家,江苏省作家协会理事。王一梅从1994年开始童话创作,是中国抒情童话的代表作家。主要作品有长篇童话《鼹鼠的月亮河》、《木偶的森林》等,系列童话《米粒与挂历猫》、《糊涂猪》等,童话集《书本里的蚂蚁》、《大狼托克打电话》等,另有图画书《蔷薇别墅的老鼠》、《兔子的胡萝卜》等。作品获得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中国作家协会第五、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第五届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和陈伯吹儿童文学奖等奖项。

人物性格特点:

米加:志向远大,勤于思考

尼里:关心别人,体谅他人

尼比:活泼可爱

刺猬先生:待人和蔼,待物认真

读后感

我读了鼹鼠的月亮河,我很喜欢换米加,因为他很可爱,他是鼹鼠家里最小的一个,是老九。他很贪睡,一点也不像八位哥哥一样淘气。

有一天,米加在月亮河旁边看见了鼹鼠尼里,尼里也是他们家最小的一个,所以所有衣服都是尼里洗的。米加觉得尼里很辛苦,于是就准备给尼里做一台洗衣机,以前,他听说只有城里有零件,应为装洗衣机需要零件,所以他准备去城里买零件,临行前,尼里送给米加了一个鹅卵石。米加的行李也就是鹅卵石。

到了城里以后,米加与见了一位魔术师,名字叫咕哩咕,米加觉得咕哩咕很厉害,觉定拜咕哩咕为师,咕哩咕是黑熊剧院的演员,于是米加也来到了黑熊剧院,有一天,米加的妈妈爸爸在电视上看见了米加,很兴奋。又有一天,米加挣了很多的钱,想退出剧院,去做洗衣机,洗衣机做好了,咕哩咕把米加变成了一只乌鸦,最后米加有变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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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四年级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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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名著,其中《红楼梦》最吸引我,让我百看不厌。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艺术的顶峰。作者曹雪芹积十年心血精心撰著,前后增删五次,还没完成全书,现仅存八十回,后四十回由后人续写。

《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为一条主线,中间穿插着贾府兴衰这第二条重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府内的日常生活,又叙述了一系列重要事件,情节波澜起伏;其间又糅合了朝廷、官场、市井乃至乡间的人情世故和风俗习惯,称得上是一本百科全书。

尤其是全书塑造了大批的人物形象,诸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母、贾政、刘姥姥等一个个跃然纸上。说来奇怪,在这些人物中,我竟然最喜欢王熙凤。看看黛玉初进贾府的那段,众人都“低声屏气,恭敬小心”,唯独王熙凤人未出面,笑声先至,她泼辣、开朗、外向的性格一下子就凸现在读者眼前。随着故事的进行,王熙凤在贾府中的地位愈发突出,个性也愈来愈张扬,从秦可卿亡故开始揽大权,“凤姐忙得茶饭无心,只是因为平时好强,怕别人褒贬,所以费劲精神,筹划得十分整齐。”别人都说王熙凤逞能,而我觉得她作为古代的女子,敢于在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又能把事情办得非常漂亮,真是难能可贵!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王熙凤也不例外。她那种善于玩弄权术,谋害他人的坏心肠我们应该抛弃,要不然就会“机关算尽,反害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第十四回“共读《西厢》”和第十七回“刘姥姥进大观园”。共读《西厢》写了宝玉和黛玉住进大观园后,小厮茗烟给宝玉买了本《西厢记》,宝玉拿书到了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坐在石头上从头细看,忽然春分吹来,桃花纷飞而下,如下一场桃花雨。真是如诗如画一般的意境,让我恨不得变成书中人物,和宝玉一起去享受那种人间仙境。

接下来就是宝玉和黛玉并肩促膝,共读西厢了。共同的爱好,相同的兴趣,让她们深深地被西厢记吸引,读得恍如入无人之地,真是一对情投意合的痴人,一幅神仙美眷的画面……

刘姥姥进大观园则利用刘姥姥的眼光,描写了贾府极其奢侈繁华的盛世场面,然而好景不长,这样的人家也会在顷刻间大厦就塌了,众兄弟姊妹则有的死了,有的远嫁,有的出家,好一个悲凉凄楚的故事。

假期里正好电视里又在播放最新的《红楼梦》电视剧,看了电视剧,又勾起我再看《红楼梦》书的兴趣。可是再读它,依然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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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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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红楼梦》,我并不喜欢林黛玉这个人物。她给我的最初印象是小心眼、心胸狭窄,尖酸刻薄,爱使小性儿,总是哭哭啼啼,不够坚强。可是后来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并且对她充满同情。

如果说《红楼梦》是一部悲剧,那么林黛玉正是其中悲剧人物的代表。几百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为她的悲剧命运洒下同情之泪,为她的艺术魅力心醉神迷。我看了她悲剧的一生,觉得她的所有缺点都是情有可原的。

林黛玉从一出生就决定了命运的凄苦。她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而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只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黑暗龌龊的贾府。

林黛玉谨记其母的遗训:“外祖母与别家不同”,因而在贾府中是“步步小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正因为寄居在这种黑暗的环境当中,林黛玉不得不小心提防自己的作为以及特别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与做法了,因此,她的那些似乎有点失之偏颇的小心眼儿也就变得情有可原了。比如周瑞家的送宫花,最后送到她那里,她便疑心是别人挑剩下的才给她;一天夜晚,她叫怡红院的门,晴雯偏偏没听出是她的声音,拒不开门,并说“二爷吩咐的,一概不许放人进来呢!”把个黛玉气得怔在门外,欲要发作,又想:“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若是认真怄气,也觉没趣”。我们想到她的身世处境,想到她的极强的自尊心,不是觉得这是非常自然的吗?

再说她的尖酸刻薄,现在在我看来恰恰是她直率,机敏的表现。她不像薛宝钗那样世故,那样城府甚深,取悦于人。她对人坦率纯真,见之以诚,总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她经常取笑湘云,可决不是刻意的挖苦,而是善意的玩笑。一次宝玉去看宝钗,正在一个“识金锁”,一个“认通灵”,不期黛玉已摇摇摆摆的进来,一见宝玉,便笑道:“哎哟!我来的不巧了!”宝钗笑问“这是怎么说?”黛玉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宝钗又问“这是什么意思?”黛玉道:“什么意思呢,来呢一齐来,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明儿我来,间错开了来,岂不天天有人来呢?也不至太冷落,也不至太热闹。”当宝玉听宝钗说吃冷酒对身体有害而放下酒杯时,正巧雪雁送手炉来,黛玉又一语双关地说:“谁叫你送来的?难为他费心。——那里就冷死我了呢!”雪雁说是紫鹃叫送来的,她马上又说:“也亏了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呢!”这些一语双关的话语,只能够显示出她的聪慧。

林黛玉也并非一味“孤标傲世,目无下尘”。其实她也很谦和。她对“下人”从来没有耍过威风,没有说过一句恶言恶语。宝玉说,她对晴雯是极好的;佳葱说,她去潇湘馆送茶叶,黛玉正给丫头们分钱,就抓了两把给了她。每次赛诗,她总是推崇别人写的好,从不计较高低;与湘云凹晶馆联句,每当湘云说出佳句,她总是“起身叫妙”,甚至说:“我竟要搁笔了!”

在书中我们看见黛玉哭是家常便饭,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她哭大多数是为了宝玉。宝玉几天没来看她了,她只是哭;她看见宝钗和宝玉在一块说话,也回去坐着哭。“不是闷坐,就是长叹,好端端的不知为什么,常是自泪不干的。”我经常想:这个泪人儿,她有多少眼泪啊?可不可以快点流干就不要哭了?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她是生活在一个封建大家庭里。她对贾宝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而宝玉虽然也爱她,但没她表现得那么热切。而且,他们的爱情又是在不许爱的环境中发生、发展和生存的,这就难免有痛苦,甚至要为爱情付出生命的代价。再加上她诗人的气质和悲剧的性格,这种被压抑的燃烧着的爱情,只能用诗和哭来抒发。林黛玉的哭,分明饱含着现实人生的血肉。哭是她悲剧性格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哭,是她对生活折磨的强烈反映;哭,是她发泄痛苦的方式;哭,是她诗人气质的种种感受的抒发。她是为自己的爱情而哭,为自己的命运而哭。

后来,林黛玉终于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这对她不失为一个解脱,想想除此之外,她还能过上好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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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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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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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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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一套四大名著,我迫不及待地拿着《西游记》看了起来。我日也看,夜也看,吃饭睡觉都拿着书,妈妈笑着说:“你还真是废寝忘食呢!”

我喜欢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不懈,喜欢猪八戒的能说会道,也喜欢沙和尚的吃苦耐劳。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孙悟空,他不仅有火眼金睛,可以看破一切妖怪的伪装,还有筋斗云,可以让他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最厉害的是他会七十二变,可以随意变幻,他还有一根金箍棒,打败了所有妖魔鬼怪。

他们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得到许多神仙的帮助,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团结一心不放弃,遇到困难不退缩,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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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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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呢?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再追溯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中国人都扮演着被侵略的角色,“东亚病夫”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沉痛的烙印。但中国人不甘落后。于是,便有了“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世界旧思想宣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指引了光明的道路。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一条巨龙终于在世界的东方开始了腾飞。

这六十多年来,中国恢复了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改革开放,第一艘载人飞船上天,成功举办奥运会。经济飞速发展,正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鲁迅先生的一个“早”字提示我们:只有事事早,时时早,不断进取发展,我们伟大民族才能繁荣富强。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当刻苦学习,提升素养,让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这才是我们给祖国母亲的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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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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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的追求,并不必须要什么头衔和称号来满足,你爱上了一种东西,愿意用全部心血去研究它,掌握它,从中得到了乐趣,并且永远也舍不得丢弃它,这就是事业心,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2.从来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透彻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命运,只但是从各不相同的方式和不可知的命运较量而已,或逆来顺受,或奋起拼搏,拼搏的动力不仅仅来自“自知”,而且来自幻想——完美的幻想往往既是辉煌的人生的起点也是终极目标。人生需要幻想,幻想使人生变得完美是有限的生命变的被无限!

3."真正有血性的人,决不曲意求得别人的重视,也不怕别人忽视."别人的误解,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信,如果你是自信的,就什么话都不用说了.真理从来都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除了它本身之外,并不需要额外地加以解释,正如一个真正美丽的人,任何附加的首饰都是剩余的!

4.不管严冬以前是怎样寒冷,春天总是要到来,冰雪中孕育着的生命,顽强地要生长,要发芽,要吐露新枝,绽开新花。

5.它在树桩里孕育了那么久,准备了那么久,已经积蓄了必备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就能冲破一切,倔强地伸出枝条,长出绿叶,展现着自己的个性。

6.如果看不到明天,这天也就毫不好处;牢牢地抓住这天,明天才能属于你!

7.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能够忘却,人生能够忘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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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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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读了《父与子》。刚看时是捧腹大笑,到最后还是捧腹大笑!这一对父子真的就是一对活宝。

《父与子》的故事内容多取材于家庭生活,一小部分内容取材于一些特殊的社会现象。在整部作品中,虽然生活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父亲和儿子那善良、乐观的 本性却一直没有改变。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美好的品质,所以才能遭遇困难不绝望,获得意外财富不忘本,一直过着许多人向往的生活:平常而快乐,温馨又奇妙。全 书就是以幽默的形式呈现。

第一章是糟透了的家庭作业:内容大概是这样: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所以父亲帮着儿子写。到了第二天老师检查后发现儿子的作业全部错误,所以老师就来家访, 结果发现作业是父亲帮着儿子写的,老师居然把父亲揍了一顿。我的是漫画《父与子》,所以看起来更有趣。还有一章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内容是:妈妈做好 了饭要父亲去叫儿子吃饭,儿子正在看一本书,父亲叫走了儿子自己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妈妈又要儿子去叫父亲。

父亲看起来的却是一个老顽童,用妈妈的话来讲是“童心未泯”。父亲和儿子快乐的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真的觉得快乐随处存在,只要我们的内心乐观。平常的生活一样可以创造奇迹!推荐大家快去看看读读,其乐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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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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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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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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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讲述老人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获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但小木偶调皮、捣蛋、贪玩。从而引出了一系列的冒险故事,讲述了一个木偶人由坏变好的传奇经历。

看完这本小说,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皮诺曹的坏毛病我也有一点:我也贪玩,上课有时会开小差,还对爸妈撒过谎,有时还有点自私、任性。从皮诺曹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知错能改是多么的重要。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我也要学它,做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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