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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书笔记咋写【汇编20篇】

《贝多芬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了大学生读书笔记咋写,希望对你有所借鉴作用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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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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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称之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而雄的人而只是一些心灵伟大的人。”这是罗曼罗兰曾说过的一句话,他这样的一句话,充分表明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三位传奇形象,一本《名人传》让我领悟到三位的境界,感受到三位的灵魂。

“竭力为善,爱自由甚于一切,即使为了王位,也不要忘记真理。”在这些英雄行列中,罗曼罗兰把首席的位置给予坚强而纯洁的贝多芬。鲁特维克·范。·贝多芬,他出生在音乐世家,但他命运却不像我们所听到的“音乐世家”那么美好,从小丧母,而精神也一度错乱。不过,他对音乐的喜爱却从未改变,他思念故乡,热爱祖国,当战争爆发之时,他怀爱国情绪创作了《行军曲》和《我们是伟大的德意志民族》,但上天赐于他的命运一次次捉弄着这位伟人,当他开始对生活充满信心之际,他听力却渐渐衰退,但他却从未屈服。怀着耳聋的折磨,他创作了一篇又一篇不朽的乐章,流芳于世。当他在舞台上成功演奏时,尽管他听不见那欢快的掌声,但他的灵魂在舞蹈。贝多芬——一个不幸的人,一个由贫困、残疾和痛苦铸就的伟人。世界没有给他快乐,他却为世界创造了快乐。

然而,米开朗基罗的命运也并非美好,出生在脾气暴烈的法官家中,与贝多芬同样,年幼丧母。起初米开朗基罗热爱美术,但不久便厌恶。一次机会让他接触了古文化,热衷了雕塑,从此他的雕塑生涯就此展开。但是上天一次又一次的捉弄他,社会的黑暗,宗教信仰,家庭的无理索取,敌人的挤压,教皇的一次又一次命令,让这样一位固执,具有天才智慧的人备受折磨,但他依旧朝着自己的信念努力。

托尔斯泰也依然没能逃脱“命运”,但他同样以惊人的毅力,创作了一篇篇不朽的文章。

在这三们人中,我对贝多芬的了解少许多些,但看了书之后,我对他们的精神感到佩服。或许我无法理解他们的思想,但我却被他们的灵魂所震撼。那一小小的伟人用他们精神,用他们的生命,为我们留下历史气息。我不知该怎样来评判你们只能用佩服,或是偶像一词,你们用神圣的心灵辐射出一种生命力和爱,为家人、为社会、为理想、为自由、为灵魂……

《名人传》很快就看完了,感触之深。“人啊,应当自强不息”罗曼·罗兰用心灵的感情为我们讲述三个伟人,从此一种精神环绕在我身上:坚强,坚持,他们是自由与正义的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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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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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读《红楼梦》,不免想起沈从文那一句“美,不免让人心痛。”感伤于红楼痴情儿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而此中的几回笑,也成了记忆中难以抹去的永恒。

最曲意逢迎的笑

“哎呀!我来迟了,未曾远迎!”瞧这口气,好大的架子。这贾府之中,还有何人敢如此放肆?一句“丹唇未启笑先问”,活脱脱一个“凤辣子”的形象跃然纸上。好一个凤姐,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笑得极有“魅力”,这曲意逢迎的笑让老祖宗与黛玉相拥而泣。凤姐又在一旁以笑止泪,这戏演足了。难怪贾府那么多男人都万不及一个凤姐。她与贾府中各层大小人物交往,威喜兼施,以笑办事,手段却又泼辣干练,游刃有余。评之“最曲意逢迎的笑

最豪爽的笑

君不见“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这史湘云揾酒割鹿肉,边吃边笑,甚是豪爽。屋外白雪纷飞,红梅争艳,多美丽鲜艳的景致!这湘云也实为女中豪杰,进屋后,红棉袄一脱,着一身红衫裙,端起酒来一饮而下,一边割着鹿肉,一边笑着与宝玉划拳,黛玉在一旁嗔其没一点淑女样子,湘云却大笑回驳“你懂什么?也难怪,你身子虚,吃不了鹿肉,像我这样大腕喝酒,大块吃肉才尽兴!”好個湘云,行动处事毫无淑女,步步小心之态,而是豪迈大气,如大丈夫般,天真可爱,这笑极具感染力,评之“最豪爽的笑

最难释怀的笑此书中最让我难以忘却的,不是黛玉的哭,而是她凄美的笑,她在临死前焚稿断痴情的最无奈,最心疼的笑,笑中带泪,那是最后的挣扎吗?是回光返照?黛玉如痴傻般呓语“宝玉你好······”说罢,口吐鲜血,呆呆笑着,泪尽而亡,这笑中隐含了多少的痛!黛玉的笑,让我为之泣泪,也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说的“悲剧是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红楼梦》从开篇至结尾,字字血泪,胜过杜鹃啼血,鲛人泣珠,实乃彻头彻尾大悲之剧!多少烟花坠落无痕!红楼儿女正如这灿烂烟火,了无痕迹。从这永恒不朽的笑中悟出人生之悲,感谢《红楼梦》,让我悟出悲痛而更加珍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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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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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知道一个人不能把钱看得那么重要。

葛朗台把金钱看作上帝,临终时也没有忘记让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为了钱他不择手段,经常诱使别人上当而自己稳操胜券。他家财万贯,但却永远不满足。他视金钱如命,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不说,还让女儿天天喝清水吃面包。自己的弟弟破产,他却在担心自己的钱财。天啊!他是我看见过的最吝啬的人!为了钱他可以不择手段,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他这样爱钱,钱又给他带来了什么?大家不要学他,我们要做一个不贪婪,不吝啬的人。不要为了钱六亲不认,不择手段,这样是不好的。

俗话说“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不可以爱钱如命。钱,该用的时候就要用,这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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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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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茶花女》,出版得特别。它没有扉页,整部书没有半页是空白的。翻开书的封面,第一页就是正文,封面的背面(封里或封二)就当扉页,封底的反面(封底里或封三)写着出版情况,封底写着作品和作者的大概情况,算是序了。这样的出版特点似乎还第一次看到。

前日观《茶花女》电影,以前也看了这本小说,感受颇多。其中男主角对于爱的理解,是一种崇高而伟大的爱,从而自己成为了很渺小的一种动物,诚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于世间女子的态度。

这种崇高而伟大的爱,是不能参杂一点一点沙子的,因而两人总是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这种纯洁毫无杂质的,在欧美的爱情小说里面几乎都有。令人奇怪的是,那时候的欧美对于有夫之妇的追求,不会遭到当时舆论的指责。

不像有些书那样,光是序、跋或译者序、作者序等等就用了十几张甚至二三十张的篇幅,感觉累赘而烦闷。有些介绍或评价未尝不可,但那冗长的卖弄简直就是让人受罪。就像参加那种拖泥带水、枯燥乏味的马拉松会议一样的感觉。读者是想看作品而不是去看作品研究分析或对作品褒贬评说的,更不是去领受什么教导或寻求指点迷津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观点,一种人有一种人的路,很不必引导和硬拉本属于这条路上的人到你处于某种目的而希望公众都该走的那条路上去,这往往是徒劳的,也是不现实的。何况,你自己可能已不想或根本就没在那条路上。每个人所走的都是他该走的路,不论那是一条什么样的路,都是他的主观与客观元素经久协商后一致决定的,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可以去指定而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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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学生城南旧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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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城南旧事》这本书,不知为何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书中讲了林海音童年时代的生活。

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

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总是任由别人进进出出。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里面的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其实这本书就是作者童年的自传。整部小说充满了朴素、温馨的思想感情,像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那样清新隽永,让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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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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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的书,会让人终身受益。《爱丽丝梦游仙境记》描述了一个勇敢善良、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也告诉了我们女孩子就不一定胆小脆弱。

故事的主人公是名叫爱丽丝的女孩,故事描写了爱丽丝在她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神奇的世界。世界里,喝口水能缩老鼠般大小,吃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她而遇到了许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比如:渡渡鸟、鹰头狮、睡鼠、风帽匠,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等。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中,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一切斗智斗勇。

爱丽丝的确很善良,也十分勇敢。在王后的槌求场中,当王后要砍园丁的脑袋时,爱丽丝毫不犹豫地保护了他们,这时我对她的勇气敬佩不已。

在经历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后,和王后发生了冲突,危难之中她被惊醒了,却发现自己依旧躺在姐姐的怀里。

爱丽丝的勇敢与机智深深感人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爱丽丝那样,遇到困难不逃避,勇于面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成为一个乐观向上、自信坚强的人。

故事虽然只是一个梦,并不真实,但爱丽丝的心却是真实的。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永葆心中的真善美,愿我们的世界温暖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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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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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暑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好几本阅读书目,其中一本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由张秋生爷爷写的,由于其中的童话情节非常引人,所以我对张爷爷也特别感兴趣。于是我查阅了他的相关资料,知道了张爷爷是上海人,如果他活着的话,现在应该快80岁了。他曾担任了许多与写作有关的职务,写了很多书,获了很多文学奖。

在《小巴掌童话》里,有令我们想象不到的许多有趣的故事。读完每一个故事,我总能从中领悟到一些道理,如读完《建筑糊涂蛋》的故事,我感受到了做任何事都不要粗心大意才可能做好的道理;读完《小精灵念错了咒语》的故事,我知道了一个人要幸福和快乐,不是看拥有多少财富,而是要努力帮助别人的道理;读完《躲在树上的雨》的故事,我明白了别人不开心的时候,我们要主动给予帮助。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会咬人的被子》。它讲的是一只小熊早上起来从不折被子,床上常常显得乱七八糟的样子。有一天中午,他上床去睡觉,刚把脚伸进被窝里,却被藏在其中的一只小老鼠狠狠地咬了一口,就在小熊痛得哇哇大叫的时候,小老鼠趁机溜之大吉了。从此小老鼠改掉了起床不折被子的坏习惯,由此看来,我们一些好习惯的养成还得靠强迫才行啊!

同学们,如果你要读课外书,就先从读《小巴掌童话》开始吧,因为它会让你爱上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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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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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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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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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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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孙钰驰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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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名叫格列佛的医生航海旅游冒险的故事,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各有各的奇妙景象。

其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小人国的故事:小人国的一切是那么的细小,小人国的人的身高,一般不到6英寸,他们最高大的马和牛只有4 —— 5英寸,他们的鹅就像云雀那么大。可是,小人国的人却非常的聪明,能干。他们可以量出格列佛这个“大人山”的尺寸,给格列佛做衣服。虽然格列佛的饭量是小人的1728倍,可是小人们一点儿也没让格列佛饿着。

我还非常佩服格列佛医生的勇敢精神,在大人国里,哪怕面对身高60英尺的巨人,格列佛也没有灰心,害怕。虽然,他差点被奶油淹死,被老鼠咬死,还被猴子抓走过,可是,他勇敢地进行搏斗,努力地克服困难,生存了下来,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格列佛的勇敢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面对困难,应该勇敢地解决它,而不是逃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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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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抿一口茶,情绪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礼貌。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简单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厌恶,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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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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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我看到文中的老人85天没捕到一条鱼,大家都嘲笑他,而他却一点儿也不气馁,还是每天继续捕鱼。

他终于在86天捕到一条巨大无比的大马林鱼,大约有1500磅重,突然他碰到了一群鲨鱼,老人与鲨鱼展开搏斗,他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不服输的精神,把它们一一打败。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应该学习他不气馁、不服输的精神,顽强的意志,我可以把这些优点一一中在我的学习上,这样我的学习成绩才会提升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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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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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送给我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书中的那个小三毛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没有父母的苦孩子。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连这些动物还不如,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不管春夏秋冬,三毛身上都只有一件破背心,寒风凛冽的冬天,他裹着床破席子,蜷缩在墙角下,冻得打哆嗦,而富人家的太太牵着的小狗身上却穿着华丽的衣裳。那时,穷人还不如一条狗呢!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爱憎分明。他常常遭到伪警察的毒打,受到富人们的唾骂……他对那些富人们充满了仇恨,而对穷人们,却只怀着一颗善良的同情心。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寒冷正在折磨着小三毛,他多么需要钱啊!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挣点钱不容易,丢了这些钱,也许他全家人都得挨饥受冻的。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生活在旧社会的小三毛的遭遇是悲惨的,可他的心却是多么美好!虽然他自己总是帮助比他更不幸的人们。

三毛非常渴望学习。又一次,他谁在冰冷的地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一个梦,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旧社会,三毛历尽了人间苦难,哪有上学的权利呀!

合上书,我也做了个梦,梦见三毛穿上了漂亮的衣裳,来到我们校园,和我们一起吃饭,和我们一起上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三毛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三毛真令我同情!真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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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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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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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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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就叫《窃读记》,它是林海音作家写的。

林海音小的时候那个年代,吃的,穿的,用的都不如现在。可偏偏林海音喜欢看书,而她又买不起书,于是就只能去书店窃读书啦。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就是:“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那时候她们的条件不如现在的我们,但是她们那颗好学和渴望知识的心,却远胜于我们。

林海音非常聪明,为了可以更好的窃读,想到了很多办法。她会经常到顾客多的书店,那样她便不会被人注意:她会很好的把自己隐藏起来,她还会贴在大人的身边,让别人误以为是他的妹妹或者女儿。作者为了多读书,总能想出好点子来,真叫人佩服!

平时我们不管怎样都讨厌下雨,因为下雨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而林海音不同,那段林海音因为喜欢读书,就喜欢下雨的片段:“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说明了林海音为了可以多看书而可以喜欢上令人讨厌的下雨天。

有时候,林海音看书都忘记了时间,不去吃饭,直到饭店飘来菜香时,她也会饥肠辘辘的做白日梦。她会很累,不得不用两条腿交替支撑着。这段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看书或者做事看到了忘我的陶醉的境界,那么他便会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整个人沉醉在书海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林海音手中的书也看完了,她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她没有感觉到累,她脑海里想的是国文老师的一句话:“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像林海音那样炽热的求学的心,那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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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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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的童话《灰姑娘》,被改编成电影,被改编成戏剧,以多种艺术形式继续感动着人们,而且被感动的对象已经不仅仅仅是孩子们。

灰姑娘有母亲,但不是亲生的。她的继母有两个女儿,她是母亲、有母爱。可她的母爱太自私了,全部用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

两个女儿对可怜的灰姑娘并不珍惜,让她去当奴隶,甚至连狗都不如。狗有温暖的住处,而她却只能在有灰烬的地方睡觉。每一天过着下人般的生活,早起打水,做饭,洗衣服……尽是粗活,脏活,累活。她本该住在自己的房间,穿着漂亮的衣服过着小姐的生活。但是继母来临,自己失去了一切。

灰姑娘坚强,没有放下对完美的追求。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帮忙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并且立即被王子注意……最终成为了王子的新娘,和王子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了一齐。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灰姑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灰姑娘坚强,应对继母和两个姐姐的虐待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选取坚强,勇敢的去应对困难,最终看见了“彩虹”!

风雨过后,便是彩虹。我起初不太相信,但是看了《灰姑娘》之后,我明白了。人生历经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不坚强的应对困难,胜利的大门怎能向你敞开?风雨过去了,彩虹来临了,难道不是吗?

在暴风雨的洗礼下,我将学会了坚强,然而坚强过后,我看见了彩虹。在明净的镜子前,我看到的不是那华丽的外表,而是那质朴纯洁的心……往往有些人的华丽外表后却是一颗丑陋的心,然而那些不受关注、外表朴素的人们。却有一颗质朴纯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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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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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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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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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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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李文韬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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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本书的主人公小木偶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淘气不听话的男孩子,他害的爸爸住进了监狱,害的自己失去了双脚,爸爸为他接好脚后,卖掉自己的外套,为皮诺曹买了识字课本,让小木偶皮诺曹去上学读书,皮诺曹也下定决心要学知识,学本领,赚好多钱,给爸爸买外套,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可是,因为太贪玩,不听别人劝告,遇到了重重困难,先是砸死了会说话的蟋蟀,后落入马戏团手里,差点丢掉性命,又被猫和狐狸骗走了金币,又遇到强盗······

小木偶皮诺曹经过了很多磨难,都是因为不听爸爸的话,不听劝告,不爱读书,最后,小木偶皮诺曹终于懂事了,成长为一个勤劳、孝顺,又爱学习的小木偶。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心,他用他的爱心帮助别人,终于小木偶皮诺曹从淘气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小孩。

我为小木偶皮诺曹的成长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就是皮诺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但我首先要做一个勤劳、孝顺、有爱心、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我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担当起种.种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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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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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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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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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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