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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作文【优秀20篇】

关于小猫钓鱼的作文可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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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游泳了小学六年级写事作文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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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在夏天游泳,因为它不仅可以让我炎热的高温下降降温,也可以锻炼我的身体,其实我之所以喜欢游泳,这还得从我刚学游泳开始,我最喜欢游泳。

有一年夏天,我和爸爸在家睡午觉。因为天气闷热,所以我开着家里所有的电风扇。其中有型号48的大吊扇,两台叶长25厘米的微型吊扇和一台高1米5的落地扇。让它们全都对着我猛吹,那时我才不管浪费多少电呢。另外我的手里还拿着一把鸡毛扇不停地摇着。虽然这样有一些降温效果,但就是不能去掉那股难受的闷热。

突然,爸爸把我从床上拉了下来,说要教我游泳,看来爸爸也热得受不了了。可是,我一听到游泳就想起了电视里放的那些被淹死的人,不禁心惊胆跳;同时,我看到池塘便想起了鲨鱼、鳄鱼……等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动物,可是爸爸还是要教我,我先是不肯,但是爸爸一下子把我抱进了水里,这下还想游也得游了。爸爸又把我抱到了塘中央,吓得我一动也不敢动。这时爸爸对我说:“孩子,如果示会游泳,万一哪一次你不幸落水了,你怎么办呢?孩子你放心,老爸不会害你的。现在只要爸爸一松手,你就拼命地往岸上游,如果你在中途游不动了,只要一下沉,老爸就立刻来救你。”

听后,我将信将疑。不过,我还是顺从了老爸的安排。老爸的手还没丢,我就早早的做好了划出去的准备。他一丢手我就拼命往前划,目标是对岸。我使劲划动双手,两只脚没命地朝后蹬水。可能是太紧张,我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前进,或是前进了多少?只知道没一会儿,我的手脚都没了力气,开始往下沉。我怕极了,想等爸爸来救我。可我还在下沉,手都摸到土了,我大叫起来!心里愤怒地怪着爸爸不及时救我,让我遇到了这样的危险!救生的本能让我抡起双臂,疯狂地向前抓着……可是奇迹发生了,在我失去信心停下脚的时候,我居然踩到了泥土。我睁开眼睛一看,我上岸了!我终于会游泳了!爸爸看到我这么高兴,也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从此,我觉得游泳并不像我想像中的那样可怕,我越来越爱游泳了。后来我还学会了睡着游,像青蛙一样跳水……而且我又从思品书上学来毛主席也特别爱游泳,尤其是冬天他也敢游,所以他的身体也越来越棒。有了毛主席的榜样,我开始更爱游泳,但还是没有胆量在冬天游泳!

[我最喜欢游泳了小学六年级写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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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暑假作文200字:我喜欢大熊猫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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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暑假的时候,我和家人到北京动物园参观。 哇,里面的动物真多呀!有大猩猩、老虎、大象…..可是我最喜欢的是大熊猫

它们的身体圆滚滚的,像一个大皮球,黑白相间的皮毛亮闪闪的,小眼睛圆溜溜的,再加上黑眼圈,憨憨的,可爱极了。熊猫馆里面住着6只大熊猫,它们有的在地上滚来滚去的玩耍,有的在津津有味的吃竹子,还有的在翻来覆去的挠痒痒……大熊猫实在是太胖了,在运动的时候,肥肉都会一颤一颤的。吃竹子的时候,它们的嘴巴忙个不停,而且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大熊猫很活泼,很可爱,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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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小麻雀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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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有一只麻雀叫阿灰,它长得很漂亮,不久前它死了,可是它的叫声常在我脑海里浮现。

她为舍么叫阿灰呢?因为它长着嫩黄可爱的小嘴,粉红色的小抓,灰褐色的身体尾巴向上翘起,像一把还没完全打开 的折扇,于是我叫它阿灰。

这麻雀小的还不会叫,胆子也小的可怜 。我把它的“家”挂在冰箱旁边,我们一拿东西,它就以为我们有恶意跑动跑西,好像要把笼子跳坏似的,我们只好轻声慢步,把东西轻拿轻放,很不自然。

慢慢的我们彼此熟悉起来,有时还“说说笑笑”。阿灰的生日快到了,我买了一些小米作为它的“生日礼物”。就在这一天我在 它脚上缠了一根线,把它放在窗台上,它又唱又跳,好像是同类中最快乐的一个。

很快就到了中午,我把阿灰重新放回笼子,它对外面的景色仿佛有些依依不舍,但还是喝了一会儿水,吃了一点鸟食。没过几天,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又把它放在外面,我发现它总是朝一边的一群麻雀看,仿佛不愿意在这里生活,不一会儿麻雀群飞走了,只剩下最漂亮的那一只在草地上唱歌,好像在阿灰上音乐 课,阿灰也张开了嘴,发出了它的第一次 叫声,它唱啊跳啊……,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一大群学生把阿灰的朋友吓跑了,从此阿灰郁郁寡欢、闷闷不乐,不过几天它就死了。

我知道了一个道理,爱并不等于拥有,属于你的东西,想不要也不行,不属于你的东西,你再强求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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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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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在我看的书里,有《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但是我最喜欢的的还是《爱的教育》这本书。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它是一部风靡全国,感人肺腑的作品。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一百多个动人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刚上四年级的小男孩,名叫安利柯;品学兼优,担任班长的是德罗西;柴店主人的儿子,学习刻苦,就连干活也在默记功课的是柯莱蒂......他们都具有高尚的质量。书中写出了他们对祖国和人民,父母和兄弟,老师和同学之间深厚而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处处有爱。这本书把爱比喻成了很多的东西,但我想“爱是什么”是永远不会有明确的答案的,因为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朋友之间友好的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大到捐献人体器官,献血,帮助希望工程......一个人要从小学会关爱他人。看到小同学摔倒了,要连忙去把他扶起来;看到有人遇到困难,要及时给予他们帮助;看到老人上公共汽车,要主动让座;在家里看到父母和长辈,在学校看到校长和老师,都要主动问好。爱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充满欢乐,使我们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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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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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品。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的最大爱好就是看书了。因为书中有许多知识和新鲜奇丽的事儿。

我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我喜欢看一些童话书、漫画、作文书、还有军事、科幻之类的书。因为这些书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有许多好文章、好词语和好句子,可以供我们学习、参考和积累。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或军事书。在童话故事书里,有的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比如说在“格林童话”里,有一篇叫做“圣母玛丽亚的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圣母不许珍丽打开那第十三道门,可她不听话,不但打开了第十三道门,而且还欺骗圣母说没有打开。因此圣母把她从天上打到了地上。但她做了王后,还生了三个小孩,还骗圣母没有打开,因而没有了孩子。最后因为她说出了实话,所以圣母不但把三个孩子还给了她,而且还祝福她永远幸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诚实,不要撒谎。

在军事书中,你可以了解到许多新式武器,如水陆两用坦克、世界上最大的军舰------航空母舰、水中蛟龙------潜水艇、空中堡垒------轰炸机……同时还可以知道许多战争历史,可有趣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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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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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习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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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生优秀写物作文:我喜欢的水果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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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喜欢什么水果吗?我最喜欢吃的水果,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非常惹人喜爱。

它是椭圆形的,像个橄榄球一样。它穿着一件淡黄色的外衣,上面有许多又大又小的黑点,装饰起来漂亮极了。看着看着,我的口水就流下来了。便用刀削去它的外皮,便露出了白嫩的、晶莹剔透的果肉。闻了一下,一股清香扑鼻而来,真是沁人心脾啊!咬了一口,脆脆的、甜甜的,还有一丝清凉的感觉,实在吃得太爽了。

听妈妈说,它还有治病的作用呢!妈妈说:“它可以治感冒、治咳嗽。”

有一次我咳嗽了,妈妈便把它中间的核挖空,把川贝和冰糖放进去,一起在锅里蒸,蒸好以后,放点冰糖或其它的糖(最好放冰糖),然后,端出让我把这些吃掉,不出一个星期,我的感冒就好了。

它含有许多营养成分,对人体的健康有很大的益处。现在你知道我最爱吃的水果是什么了吗?它就是梨。

[小学生优秀写物作文:我喜欢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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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水仙花小学作文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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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爸爸从花店里买来几头“大蒜”,我暗自寻思:买这几头大蒜干什么?看我一脸疑惑的样子,爸爸笑着告诉我那“大蒜”就是水仙。我这才知道水仙原来就是这种样子。

在爸爸的指导下,我找来一个漂亮的小瓷盆,在里面铺上一层层洁白的小石子,再倒一些清水,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水仙放了进去。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没过几天,水仙花便抽出一片嫩绿的扁扁的小叶子,接着抽出了两片、三片叶子……它很快茁壮成长起来,那颜色真是绿得可爱。我看见眼里,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一天吃过晚饭,我惊奇地发现:水仙花的花梗上托出三个黄豆粒大小的花骨朵儿,它们紧紧合拢着,像没睡醒似的。它们藏在叶片最多最密的地方,似乎是不愿让人发现。我的心里一阵窃喜。

花骨朵儿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绿,胖的像要裂开似的……

我爱水仙花,爱它的外表,更爱它无私奉献,清新高洁的品格。

[喜欢水仙花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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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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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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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生好书推荐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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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推荐一本好,它的名字叫《环游世界八十天》。

《环游世界八十天》讲的是福克先生和他的五位牌友之间的一场争论引起的一场赌局,——八十天环游地球。这场争论对现代人根本是轻而易举的,凭借高度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一天就可以环游地球了。然而,在一百多年前要想环游地球也是一场非常冒险的事,更何况还要在八十天完成。但是福克先生通过自己的>勇气。智慧和毅力完成了他的冒险并赢得了胜利。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很佩服福克先生。他是一位善良勇敢的绅士。在这八十天中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其中有一次他在印度的密林里碰到了婆罗门僧侣正拖着一位年轻的寡妇去殉葬,当福克先生了解到真相后不顾危险和路路通一起救了这位名叫艾娥达的夫人。为此他耽误了宝贵的时间,误了班客船。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对时间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福克在时间紧迫情况下还用挤出来的时间救人,而我却用把宝贵的时间用来玩。和福克一比真让我感到惭愧。以后我一定抓紧时间多读书多学习,不让时间从身边溜走。福克先生的仆人路路通在日本流落街头的时候却能通过自己的本事赚钱养活自己。而我那,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假如有一天我也流落街头可能会冻饿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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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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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中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快乐王子》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很感人。它讲了在一座城市中央,有一座雕像,这座雕像叫快乐王子。他浑身上下披着薄薄的金片,全身金光闪闪.一天,一只路过的小鸟来到雕像上休息,发现快乐王子在哭,小鸟就问他为什么哭,快乐王子说“这个城市中有很多穷人都生病了,还没钱买药吃,结果都病死了。”快乐王子让小鸟把他身上的金片摘下来一一送给穷人,最后快乐王子身上暗淡无色,那只小鸟非常感动,它说“我不走了,我要永远陪着你。”

我被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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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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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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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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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喜欢读书,喜欢读一些包含文化内涵的书。《水浒传》就是这样一本书。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白话长篇小说,也是我国最早一部描写农民起义和战争的章回小说。它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杰作,为中国人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

《水浒传》以磅礴的气势,描写了中国历史上一次农民起义,塑造了一大批起义军的英雄人物,它的成就就是前所未有的。

《水浒传》写了108位梁山好汉,其中的主要人物更是呼之欲出。如:宋江――既是仗义疏财,济困扶危的江湖义士,又是满口忠孝的腐吏。鲁智深——酷爱自由,嫉恶如仇,心地朴质。

《水浒传》描写了一支农民起义队伍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分散而汇合,由盲目行动而变为有明确的行动纲领,以及最后受招安,彻底失败的全过程。

《水浒传》中我最敬佩的一位好汉——智多星吴用。他沉着、冷静、足智多谋。有一首诗曾这样描绘过他“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水浒传》这本书告诉我对朋友要有“情”,对君主要有“忠”。

让我们一起感受《水浒传》中的金戈铁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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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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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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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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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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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荷花小学优秀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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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的花,这些花各自有自己的特色,国色天香的牡丹,妖娆妩媚的玫瑰,清新飘逸的兰花,不知名的野花也甚是可爱。

而我最喜欢的花便是荷花了。荷花,也称为莲花。周敦颐的《爱莲说》当中有句话:莲之爱,同予者何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像作者一样爱荷花的人还有谁呢?而我便是其中之一了。

我喜欢荷花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荷花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我们要学习它的这种不被周围环境所影响的精神。第二个是下雨时雨水打在荷花身上,它依然坚持不懈的挺直了身体,我们大家遇到困难时也要这样不被困难击倒。第三是因为荷花是在夏季的七月盛开的,而我的生日也在七月,所以我非常喜欢荷花。

荷花的颜色有五色:白、青、红、紫、黄,称为“五种天华”。最常见的就是粉色的荷花了,花瓣最先是一个花骨朵儿,最底层是白色的,然后开始有一点淡淡的粉色,接着粉色就越来越深了,随着时间的变化,慢慢地长大,张开,由小小的花骨朵盛开成美丽的花朵,看起来漂亮极了!

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去公园玩耍,一进公园大门就看见了许多小盆子,上面有很多绿色的小叶子,最下面隐隐约约还能看到藕。看起来并不起眼,没有多做停留我们就去游赏公园的别处景色了。生日那天,我们全家又去了人民公园,眼前的景象真是让人惊叹啊!原先的莲藕长成了一朵朵粉红色的荷花,在大片绿色的莲叶中间,亭亭玉立,被衬托的那么美丽动人,却又一点都不显得妖艳。而这仿若破茧成蝶般华丽的蜕变,深深的震撼了我。从那以后,我便由衷的喜欢上了荷花。

听我介绍完荷花你有没有爱上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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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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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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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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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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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作文:我的第一本书

全文共 2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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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第一本,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小编整理我的第一本书的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我的第一本书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第二篇: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第三篇: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 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 福尔摩斯 。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第四篇: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第五篇:我的第一本书

有一次,我在开心书店看中了一本书。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千零一夜》,我特别喜欢可是却得用十六元五角才能买到。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倒好,把我训斥了一顿:“你在家有课本,在学校有老师,要什么课外书,还要花那么多钱。”听了爸爸的话,我难过极了,我大声的哭了起来。“爸爸呀!你根本不懂女儿的心,我并不是在乱花钱,我实在学习呀!”

从那以后,我就想:我要用自己的钱买书。我开始了自己漫长的 存钱之路。我把爸爸每周给的两元钱存起来、妈妈让我卖盐的钱我存起来、爸爸让我买烟的钱我存起来。

有一次,我为了能够存下2元钱,中午,我饿着肚子。当我看到其他孩子热乎乎、香喷喷地吃着可口的饭菜时,我悄悄地来到了操场上。我就这样饥肠辘辘的在教室呆了一个下午。这件事我没有对妈妈说起过,我要用自己的努力,买下我心爱的书。过了一段时间,我居然存够了十六元五角钱。我要买回自己的书……

周日,我来到书店,郑重地递上那十六元五角钱,买下了那本自己生命中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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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小学作文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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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我也有,就是电视剧

而我最喜欢看搞笑、励志、和军事类的电视剧,但是我比较喜欢看军事类的电视剧。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部叫做《我是特种兵》的电视剧了,这部电视剧主要讲主人公庄焱艰苦当兵的故事,后来苗连想让小庄去参加一年一度的特种兵选拔,但是小庄不想离开他服役已久的“夜老虎侦察连”,苗连很生气,小庄见到后很惭愧,就同意去参加选拔。在选拔的过程中陈排受伤被迫离开,之后小庄又认识了鸵鸟、卫生员、强子和老炮……

在一次救援行动中,小庄救了一个小女孩名叫丫头,之后小庄和他的战友们又救了许许多多的人,但是在一次营救中小庄的女友被绑架,小庄开枪不小心,误伤了人质,后来被开除军籍。

小庄感到很伤心,有一天,小庄把他在军旅中的生活写在小说里,被丫头上网时看见了,然后约小庄见面,小庄看见丫头和他的前女友很像,就开始追丫头。

一天,首长来找小庄,小庄问他有什么事情,首长说:“我们的人被境外贩毒分子绑架了,需要你的支援”。

这时,丫头出来了,小庄的那些战友们看了都吓了一跳,小庄和他的战友全副武装,赶往边境,最后小庄和他的战友们成功救出了人质。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梦想着能像小庄那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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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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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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