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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没》读书笔记(汇总20篇)

这部作品展现了马克·李维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有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带给读者笑中带泪的阅读感受,是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这里小编给你们推荐了一些关于《熊出没》读书笔记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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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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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格林童话》我被里面的灰姑娘而打动,开始我很同情灰姑娘,后来我为灰姑娘能和王子在一起而高兴。虽然继母讨厌她,继母的亲生女儿欺负她,但她还是努力的为她们“服务”。灰姑娘想参加王子的选妻聚会,但因为自己没有漂亮衣服而放弃,灰姑娘的好朋友小鸟、老鼠虽然帮助了她,帮他做了漂亮的衣服,但继母的亲生女儿把她撕坏了。但是一位好心的巫婆帮她变了一套美丽的衣服,漂亮的头发,水晶做的玻璃鞋,把老鼠变成小马,把南瓜变成了南瓜车,不过巫婆告诉灰姑娘一定一定要在十二点前回来,不然他就会变回原样。

就这样她们来到了城堡,王子看见了灰姑娘马上邀请了她,灰姑娘的继母和亲生女儿都不知道她是灰姑娘,因为她们认为灰姑娘没有这些漂亮的套装,但她们很嫉妒与王子跳舞的她。个个都羡慕灰姑娘的漂亮和美丽。十二点还差一分钟就到了,灰姑娘看着那大大的闹钟想起了巫婆对她说的话,想马上的跑下去,但被王子抓住了,灰姑娘挣扎着,终于跑了下去,但鞋子掉了一个,灰姑娘顾不了那么多,坐上了南瓜车,王子和兵人坐上了自己的白马去追灰姑娘,因为灰姑娘还没告诉王子她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南瓜车跑的很快,马上跑到了森林但已经到了十二点她们变回了原样,她们躲到了草丛,王子和兵人刚好路过但没看见灰姑娘,王子就这样失望的回到了城堡,灰姑娘也会了家。

灰姑娘的继母觉得和王子跳舞的人像灰姑娘,心想:要是王子找到了她,她就变成了王子的妻子,那该怎么办!我一定不允许她变成王子的妻子。然后把灰姑娘锁在了一间屋子了不让灰姑娘出来。第二天王子把灰姑娘不小心掉的鞋子递给下人,下了命令:谁要是能把这双鞋子穿下去谁就能成为王子的妻子。命令下去了以后人们总想把这双鞋子穿下去但都不行,到了灰姑娘家,继母的亲生女儿用尽全力的挤,但都不能穿下去,下人只好失望的走出去,灰姑娘大声的对他们说:“等等”,原来是小老鼠把门锁的钥匙给偷走了,因为钥匙在继母的口袋里,老鼠趁继母没注意就拿走了,下人们回头,把鞋给了灰姑娘,继母说;“她只是个仆人没资格穿”,然后把鞋子拿给了下人,下人说:“王子说过只要是我们国家的女孩都能穿!”继母很着急就故意把鞋子拿到自己的手上把手一放掉下去了,摔坏了,下人不禁大哭,因为他怕王子要了他的命,灰姑娘拿起和那双鞋子一模一样的鞋子说:“我还有一只”,然后穿了下去,继母大吃一惊:真的是她!下人一边跳,一边请灰姑娘做上马车,就这样王子和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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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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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弱点》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卡内基1936年出版的著作,8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可从中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提升自我,做一个善于经营生活的成功者。

卡内基曾说,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依赖人际关系、处世技巧。中国人向来都重视技艺,老一辈总叮嘱年轻人要有一技之长,不能坐吃山空,我一直深以为然。但随着自己工作经历的日益丰富,我越来越感觉到协调沟通能力的重要性。年轻人不仅要重视技术(业务)的精进,更要增强沟通协调的能力,齐头并进方能成就一番事业。

我刚参加工作时,一位老师傅曾教我,工作上的事不必太担心,只要用心,再难的业务花个一年半载的时间也都吃透摸熟了,但是人际关系上没处理好,一不注意留下坏印象就很难挽回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事情易做,关系难处。他的这些话和《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道理是相通的。

与人相处是一门艺术,没有正确答案,允许无限可能,但充分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或许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尤其是在时间和精力不允许你反复尝试的时候。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卡内基用丰富的实例,总结了以下几点被广泛认同的相处之道。

第一步是让对方不讨厌你,可以和谐友好的相处。这需要我们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无论别人做什么事,事情的结果是好是坏,是成是败,都渴望被认可,害怕被谴责。即使别人做错事情,批评也是徒劳,并不能改变事实,只会让批评者发泄情绪,让被批评者心生抵触,且不断为自己找理由和借口。我们还要善于发现对方的优点,真诚地赞美对方,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

其次是赢得对方的喜爱。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真诚微笑是释放善意的一种方式,它分文不取,却价值连城,是一个美好的开端。认真记住对方的名字,会使得对方感觉得到重视,对于任何人而言,自己的名字永远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罗斯福竞选总统得以成功,他的秘书吉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吉姆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记住别人的名字,据传吉姆可以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这为罗斯福拉近与选民的距离,最终赢下大选立下了汗马功劳。每个人都渴望得到重视,得到关注,真诚地倾听并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永远不失为一个结交好友的好方法。

然后是令人信服于你。永远不要陷入争论,因为赢得争论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避免争论。或许您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在对方眼中,你的观点一如你争执时的态度一样,不可理喻。不管对方的想法意见是多么的奇特,我们都要学会尊重、学会包容,永远不要说“你错了”,如果说出口,对方会千方百计证明他是对的,即使你一一指出,对方不管嘴上怎么说,心里都不会承认你。改变他人的态度,在提出批评之前先谈自己的错误,聪明地指出他人的错误,留足面子。

当然,以上的`相处原则都是以真诚为基石,仅仅机械地照搬书中的心理策略,而非用真诚地赞赏来让别人觉得受到重视,不仅不会产生任何良好的效果,只会适得其反,让人越来越厌恶,因为没人想要虚伪的奉承。

最后想说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老话,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命运,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不同的情绪和心态,进而对我们的生活、工作状态起着积极或消极的推动力量,这些非智力因素才是决定我们在社会上成功或快乐的决定性力量。

《人性的弱点》绝非是一部宣扬功利主义的书,卡内基也从未在书中宣扬任何成功学的观点,他只是把他及一些伟人如何与人交往的经验展现给大家,这本书是一本关于改善人际关系、教人为人处世的书。我想经典之所以能长久流传,正在于它对不同时代的读者都有启发和指引的意义。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本好书,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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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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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书中的那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似的,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有一次,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一个新的冒险故事就从这里发生。他在孤岛上凭借才智和勇气开拓了新的生活,并且顺利的回到英国。

如果让我跟书中的鲁滨逊比一比,唉,那就甭提了!想起我这个学期,遇到困难和挫折就像它们的低头,任凭妈妈怎样耐心地劝导我,但我心里总是像压着一块沉重的大石头,令我喘不过气来。

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仿佛黑暗中找到了导航灯,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我勇敢地走出阴影,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悲观这个坏毛病,要乐观地面对挫折和困难,不要气馁。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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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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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仁爱待天下人——《论语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可以感受到他兼济天下人的仁爱之心,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地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称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世界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无美不备的《论语》的伦理思想核心是“仁”。“仁”这个词在孔子以前已广泛使用,但作为哲学范畴的提出,是从孔子开始的。仁在孔子思想中是最高、最根本的理想和准则。所以《论语》说孔子很少谈功利、天命,最推崇、最赞许的是仁。

“仁”字在《论语》中出现百次以上,但是,对于仁的确切含义,《论语》中并没有纯定义式的界说,常常是根据提问人的不同情况而随问作答,每次讲解并不完全一致。如颜渊问什么是仁,孔子说:“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合于礼人。”这就是仁。一旦克制自己而使言行都合于礼,天下的人就会称许你,是仁。具体做法是不合于礼的东西不看,不合于礼的话不听,不合于礼的话不说,不合于礼的事不做。樊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子贡问:“如果有人能广泛地把好处给人民而且能够周济大众,这个人怎么样?可能算是仁人吗?”孔子说:“何止是仁人!一定是圣人了!尧舜大概还做不到哩!仁人要做到:自己想树立的也帮助别人树立,自己想达到的也帮助别人达到。凡事能够推己及人,可以说是实行仁的方法了。”这表明,孔子所讲的仁,有对己、对人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对己就是“克己复礼”,即克制自己,使视听言动都合乎礼,一旦做到了这点,天下人都会称许你是个仁者。“克己”不仅是消极意义的自我克制,还包含积极意义的自觉实践。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以及对天下人的仁爱之心。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重要在于那一个“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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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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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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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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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皇帝的新装》。看完以后,我真是又可笑,又可气。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国王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话,他们说能给国王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但是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得见。其实,他们根本就没织什么衣服,更不要提谁能看得见了,但是每个人都想说自己是聪明的,于

是都说能看见漂亮的衣服,最后还是在国王带领属下游行的时候,一个小朋友说出了实话:国王根本就没穿衣服。

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这个国王太爱慕虚荣,太愚蠢了。大臣们也很虚伪。我不可以做这样的人,我必须做个真正聪明的人,还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绝不做一个像国王及大臣们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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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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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罗斯的文学中,我从来没有读过比您的《童年》更美的作品,您还从来没有如此成功地显示过您的写作才能”,这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读完名著《童年》后所做的辑评。这段文字中的“您”,那个“成功显示写作才能”的“您”,正是《童年》的作者高尔基,苏联伟大的文学家。在假期里,我也阅读了这“更美的作品”——《童年》。

《童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孩子,在他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当时,外祖父家业开始衰落,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产而不断争吵斗殴,外祖父也是专横暴躁。

在这个家里,阿廖沙感受不到幸福,他只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弥漫着的仇恨之雾。正是因为生活在这样一个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环境里,反而使阿廖沙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乐观、自信的人。也是在这个浑浊的环境里,还有另一种人,另一种生活。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还常常讲故事给阿廖沙听,给予他无私的爱。此外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等一系列正义的化身。最终,阿廖沙的母亲不堪忍受生活重负而逝世了,阿廖沙埋葬母亲后,便到“人间”谋生。

可怜的阿廖沙!相比起我的童年来,阿廖沙的童年显得多么悲惨凄凉、显得多么孤独寂寞,缺失学习的机会。在阿廖沙的童年里,没有欢声笑语,更没有小伙伴愿意陪他玩,有的只是孤独和寂寞,外祖父和两个舅舅因家产而整日争吵斗殴,只有外祖母还一如既往地爱着他,愿意讲故事给他听,她用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在我的童年里,衣食无忧,父母将我视为“掌上明珠”,每天还可跟小伙伴们一块儿玩。就算是天塌下来了,父母也会帮我顶着,自己的生活真可谓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啊!

阿廖沙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孩子,他具有很强的求知欲,喜爱书籍。可因为外祖父家的完全破产,他便只有靠捡破烂卖来糊口了。就在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三年级的时候,也永远离开了学校的课堂。

而我呢?玩心很大,根本不懂享有学习的权力和机会是多么幸福。穷苦的孩子也和阿廖沙一样,他们渴望学习,渴望坐在宽敞明亮的大教室里、注视着周围崭新的一切,和大家一起学习。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就凭这句诗,我也定会改掉自己的坏毛病,发愤图强、勤学苦练的,同时也劝诫天下所有的学子们,你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不要人到晚年才悔恨自己当初读书少,只有学习努力认真,将来才会出人头地。总之,《童年》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树一帜的艺术特色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全书反映了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和空虚无聊,揭露了沙俄专制的黑暗与罪恶,具有不可比拟的艺术魅力。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与众不同的,但不变的是自己的学习生涯。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抓住眼前的每分每秒,努力学习,“十年寒窗苦读终会修得正果”,千万不要愧对于父母。面对生活中遭遇的不幸和困难,我们应该冷静判断、镇静应对,靠自己的智慧与力量战胜不幸和困难。这些,都是《童年》教会我的,它令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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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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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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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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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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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植浩钧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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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的俩位主人公经常搞一些搞笑的动作,或者弄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记得看到有一页是这样记述的。有一次,父与子两人准备出海游玩,他们的男保姆把他们的行李搬上船,然后他们也跟了上船,船开了,船很快就开到了海中央,父与子两人到船尾看一看后面的风景。突然,父与子两人看见有一只手在海里,他们以为是一个人,就立刻跳下海里救人,可是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块木块,手背上写着“向前”这两个字,他们两个坐上了那根木条,就眼睁睁看着船远去,慢慢的就飘到了一个荒岛上。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突发事情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状况,以及周围的环境,如果不想清楚,就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会像父与子一样。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好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理清头绪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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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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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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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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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觉得《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章节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白骨精的诡计。即便是白骨精再狡猾,也一一被他识破。而唐僧却是个人妖不分的老好人,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性命,还把他赶回花果山。不过大家别看孙悟空平日里上跳下窜、大大咧咧,但他对师傅却是忠心耿耿,知恩图报。知道师傅遇险,不计前嫌,出手相救,这怎能不让我喜欢呢?

在品读《西游记》的日子里,我不但享受到了快乐,而且还悟了许多道理:只要齐心协力,再难的事也一定能做好。就像这次我们女子管乐队的同学们参加区里的艺术节比赛,为了取得好成绩,我们个个认真训练,萨克斯、黑管、长笛、号子、还有打击乐器,虽然是不同的乐器,但每位同学都能听从指挥,劲儿往一处使,合奏出了美妙的音章。我还明白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要轻言放弃,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就像我弹钢琴一样,今年暑假我就要考8级了,乐曲的难度加大了,练习的时间延长了。每当我坐在钢琴凳上感觉疲惫、枯燥时,我就暗暗对自己说:不要怕,咬咬牙,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我相信有了我的执着和坚持,一定会顺利通过8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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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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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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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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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了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一本漫画小说。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一个生活在旧社会的孤儿,过着流浪、无助、饥饿、受欺负的悲惨生活。

虽然三毛的生活很悲惨,但在他身上显示出的许多可贵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三毛是一个极有同情心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老人饿了,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烧饼分一半给老人,那个烧饼他一直收着舍不得吃。当他看到老人没有吃饱还是很饿,三毛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老人,而他自己饿得肚子一直叫。

三毛是一个正直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孩任意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他不顾他的个头比对方要矮得多,勇敢地冲过去帮助小男孩,并击退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

有一次,小朋友摘了附近的野花,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三毛恰巧路过,于是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

三毛独自一人,吃过浆糊,睡过垃圾车,忍受着各种各样的磨难,但他从未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一直顽强地活着,奋斗着。

与三毛的黑暗生活相比,我们作为新中国的“祖国花朵”快乐成长着,现在的生活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技能,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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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妮日记读书笔记高4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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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安妮日记》让我深受感触。安妮身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她原本可以过着安宁的生活,可是在那个年代里就因为她是犹太人,所以她和她的家人不得不到处躲避纳粹党的杀害,由此开始了一直隐居在公司大楼后面的一些隐蔽的房屋里面。

在安妮生活的时代里,她每天白天都要提心吊胆的过着,而我们却不用,我们什么事情都可以不管不顾,只需要舒舒服服没心没肺的生活着。不论做什么安妮永远都是轻手轻脚,更别谈大声喧哗了,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想想我们,与她比我们过的是多么的令人羡慕,自由,安逸我们都拥有。

从安妮的日记中,我看出了她的害怕,她将居住的房屋称作“密室”,就这个词我们就马上会联想到的就是黑暗,“密室”是四处都不透风没有一点阳光的,住在这种地方她该有多么难过。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我们经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她的那种害怕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她天天必须闷在家里不可以出门,随着夜晚的降临,偷偷瞄一眼月光也是胆战心惊的事,可我们做事完全随心所欲,出家门是最基本的,我们还有散步逛街等等活动,相比较我们便会对自己的生活感觉很满足了。

安妮不敢的我们统统都敢,她要是活在我们这个时候,她该会多么开心,我想她肯定会好好珍惜所有的一切,她会做很多很多自己感觉想做又有意义的事情,绝不会糟蹋这些时光——不过这些想象仅仅只是我们强加给她的,她不可能会享有这些假如,她永远都只是生活在战争时代的女孩。她不能拥有这些假如,可是我们却可以,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过安逸,我们身边有那么多虚度光阴的人。

读完安妮的故事我开始反省,我们不该这样的,我们应该好好的把握现在自己所享有的一切,多做有意义的事情,我们不该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就和同学朋友发生矛盾,做事也不该永远拖拖拉拉的浪费时间。《安妮日记》,这本书真的让我收获了很多,珍惜现在的一切,享受所有的美好时光,带着快乐感恩的心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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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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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是20世纪30年代初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E·O·Plaune)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活泼可爱。我们买的是英汉对照版本。从这本书里,我们不仅能感受得到那总温馨快乐的感觉,还可以学到简单的英文句子。

我会读的英文句子是:I am so lucky!(我太幸福了!) Wow ! Its so funny(哇!看起来很好玩呀!)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父与子在生活中的那种融洽的情感,文中的父亲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健壮的身躯;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他却有善良、幽默的内心,使人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从他的每个举动中,我们都能感受出他很爱自己的儿子。文中的儿子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乖巧的性格;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他却有调皮、淘气的性格。他还有一点儿小聪明,却常常坏事。他和我们一样有纯真的童年,无暇的幻想。唯独不同的就是,他有巨大的范围让他玩耍,而我们却只有一小块地方玩耍。

他们是一对快乐的父子,一对幽默的父子,一对淘气的父子。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一对好朋友。其实,不仅在漫画中有这样的父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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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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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以农民斗争宋江起义为线索,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古代官逼民反的悲壮画卷,揭露了封建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向我们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民情风物等社会景观,并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鲁智深、李逵、武松等一大批鲜明的梁山好汉形象,是一部气吞山河的英雄传奇,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了《水浒传》,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从点滴做起,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点评:这是一篇《水浒传》读书笔记,作者概括故事内容简洁清晰,能在引述的基础上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全文语言流畅自然,较为生动,是一篇不错的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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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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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弟子规》的书,《弟子规》被称为我国的国学,是我国清代非常流行的一种启蒙课本,用三字一句的方式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其中有几句是这样写的: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叫你,应该及时答应,不要拖延;父母要求你做的事,要认真去做,不要拖拉偷懒”。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同龄孩子非常贪玩,不听父母的话,做事拖拉,学习不肯用功。

“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自己穿着和饮食不如人,你也用不着心里难过悲伤。”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孩子们有了攀比心理,我觉得父母赚钱不容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要做到知足常乐。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互相关心爱护,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我们小学生不管成绩好坏、家庭条件如何,从小就要养成谦虚谨慎、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优秀品格,团结一致,长大了才能为国家做贡献。”

《弟子规》这本书上的好句很多,意义也非常深刻,值得我学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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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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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经常在中午休息的时候看。《三毛流浪记》故事情节十分曲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三毛是个孤独的男孩,他被收养过好几次。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他被一个渔夫收养,渔夫教他钓鱼的方法,生活虽然辛苦但还算幸福。之后由于渔夫的去世,三毛又成了孤儿。之后,因为三毛救了有钱人家的儿子,所以那户人家为了感激三毛,就把三毛收养了。三毛在这户人家的生活很舒服,每一天都吃大鱼大肉,可是这样的生活三毛需要付出自我的劳动换来。之后由于这户人家家里失火,无法再抚养三毛,三毛又开始流浪了。很幸运的,在流浪的时候三毛帮忙了一个小男孩,又一次机会被小男孩的父母收养。三毛每一天要去火车站挖煤度日,他只能在三轮车上过夜,生活相当的落魄和艰辛。

三毛的生活虽然没有保障,并且十分的困苦,无依无靠,可是他有一颗乐观的心态,聪明的脑袋和助人为乐的心灵。这些都是三毛身上的闪光点,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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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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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无时无刻不和各种各样的人接触和交流,我们是一个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但是又与不同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交集,似乎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

我们总是把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放在学习的首位,总是认为只要有着足够的专业知识,就一定能够受到别人的追捧。但现实往往不是如此,有的人虽然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却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领导者。有因必有果,在成功的背后,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不难发现,有的人就能够轻松处理好人际关系,但是有的人却为糟糕的人际关系大伤脑筋。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来说,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顺其自然,我们不会对这个方面有更多的思考,大部分人都是以平时的习惯来应对这一切,这样,往往一个人平时身处的环境会对一个人的性格产生深远的影响,决定了他待人处事的态度,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但是同时,我也听到过另一种说法,所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荷花能够从淤泥中生长而不受到污泥的影响。虽然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有的人虽然身处闹市,身边噪杂无比,却能够有一颗比普通人更宁静的心灵,古代的文人墨客,很多如此。

为什么同样是身处不同的环境中,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出现呢?我感觉应该从潜移默化这个词语来理解。所谓潜移默化,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不自觉地随大流,在某些时候自然而然地模仿着我们所看到别人的一言一行,我认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往往并没有去思索其是否正确,往往当我们对这件事情有所察觉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形成了一种习惯。

但是,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受到周边环境的这种不太好的影响可以说有一半的责任在我们自己身上,在面对一种新的事物的时候,在这件事情中就是别人,或者说大众的一些习惯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对其进行一定的了解,没有经过深刻的思索就贸然将其完全模仿并付诸实践,这实际上是我们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做到特立独行,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超能力,而是在做每件事情之前,他们能够经过一番深思熟虑。

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际上是有规律可循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交往之间的艺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对人性有着更多的认识,我也能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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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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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阿甘有很多自己的理论,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a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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