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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没》读书笔记汇总20篇

这部作品展现了马克·李维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有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带给读者笑中带泪的阅读感受,是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这里小编给你们推荐了一些关于《熊出没》读书笔记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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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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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

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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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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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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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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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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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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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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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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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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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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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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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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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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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成杰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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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叫《父与子》的漫画书,漫画非常有趣,处处蕴藏着父与子之间深深的爱。但是我印象最深的是《心爱的圣诞礼物》这个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儿子用自己的零花钱给父亲买了烟斗、领带和手杖送给父亲,而父亲给儿子买了玩具枪、自行车送给儿子,他们俩都为对方收到礼物紧紧相拥,泪流满面,都为对方对自己的爱感到幸福。这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故事,可体现父子对儿子的爱。日常生活中,爱不是要做一件很大的一件事,才是爱,只要我们仔细地观察,我们就能感受得到。

有一次,我看书睡着了,没盖被子,妈妈下班回来见我没盖被子,马上轻轻地给我盖上。这虽然是一件小小的事,但也是一种母爱。所以说生活中的爱很多很多,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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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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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我买了整套,一套里有很多本书;有关于鸟的、鱼的、昆虫的;有气象万花筒,神秘的宇宙,人类世界……我最喜欢看《昆虫世界》这本书。

从《昆虫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关于蚂蟥的,原来蚂蟥会吸人的血,为什么呢?因为蚂蟥身上有一套吸血结构,包括颚、嗉囊和噬液腺。蚂蟥的嘴上生有三个颚,成品字形排列着,每个颚上长着很多锐利的小齿。蚂蟥用吸盘吸在人或牲畜的皮肤上,然后用颚咬破皮肤,把血吸进去。同时蚂蟥分泌出能抗血凝的噬液,使血液顺利流进它的嘴里。哇!蚂蟥好可怕呀!我以后见到它就立即走了。

虽然蚂蟥这么可怕,但是却可以治病呢!人们利用蚂蟥吸血的特性可以治疗一些病,用以排除局部淤血,毒血等。这样我又学习了一样本领。

书本有许多本领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应该像海绵吸水一样吸取更多的知识,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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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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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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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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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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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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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似水、泪眼朦胧、红颜命薄,乃林黛玉也。《红楼梦》这一本书中一共写了九百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便是林黛玉。

她是一个身世坎坷、寄人篱下的女子。她六岁丧母,后又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她是一个多心小心、多愁善感的人。说她多心小心,那是因为她想的事儿要比别人多,哪怕只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细细地咬文嚼字一番。因此,宝玉便说她:“……那是你多心,才染出一身病来。”

但是,她又是那么倾国倾城,那么才华横溢呀!美,美在两弯似蹙非蹙笼眼眉,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才,就拿“元妃省亲”来说,她作的诗与众不同,当宝玉冥思苦想也想不出最后一首诗时,她快速地写了一首律诗,帮宝玉解围。和宝玉相互赠帕时,一口气写了三首诗。

我有时恨过曹雪芹:为什么把黛玉的生活写得那么悲凉,又为什么硬把宝、黛的爱情拆散?现在想想,才知道作者的用意。作者这样写既符合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更让我们看到了古代的人们,特别是女孩子追求自己的生活和幸福是多么的困难,让我们更真实地了解了古代的社会生活。

像黛玉这等才女,如果在今天,也许她会成为一位名扬天下的文学青年,比如会成为诗人或作家,也许她还能享受荣誉所带来的富贵、地位。但是,在旧时封建社会中,总是重男轻女,封锁了多少才女的才华!像林黛玉一样,一生只能呆在那极为渺小的大观园里,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机会。最后,随着家族的衰落而走向悲剧、走向灭亡,像一朵婀娜多姿的花,无声地开,悄悄地走……

月夜是那样的宁静,一轮新月挂在空中,没有一点儿喧闹声。而此刻的我,却心潮澎湃,我为旧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愤怒,为旧时封建大家庭由兴到衰而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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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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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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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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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楼梦》的思想,我觉得《红楼梦》的思想有几个重要方面,一个贾宝玉所代表的是什么样的思想,从小说故事来讲,贾宝玉年龄也不大,说的话疯疯癫癫,有时是你听得明白的,有时弄不明白,究竟什么意思呢?譬如说他自己一辈子什么也不想干,就想跟姐姐妹妹在一起,混这一辈子,自由自在,死了以后化做一阵青烟散了就完了,看起来好像弄不清楚什么意思,但是其中有一条不肯读书,反对仕途经济。他本来跟薛宝钗还不错,有一次薛宝钗跟他讲话,就提到你也该读读书了,年龄也不小了,要准备考试了,要走仕途经济的路了,结果他就马上把脸翻了,你给我出去吧,我这个地方没有你的地方,我这个不懂仕途经济的,你们赶快出去。一点不含糊,弄得薛宝钗下不了台。

那么把这些内容跟他的自己无所作为的人生思想结合在一起,实际上他是通过这个情节写贾宝玉反对当时的科举制度,反对走仕途经济道路,你们读书我就不读书,要读书《西厢记》还可以,挺有意思,读读,什么其他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五经,它都是杜撰的,杜撰的话讲得很凶,讲得很厉害的,但实际上你要看指什么杜撰的呢?主要是程朱理学,你们都是胡编的,孔夫子的话是不是值得一试很难说,你们硬说是这样,你们来杜撰的。贾宝玉绝对不走仕途经济的道路,也不去求什么其他的名,我就要跟大家姐姐妹妹在一起,高高兴兴自由自在的过一辈子就行了,实际上他宣传的是一个什么呢?从当时阶级安排的道路来讲,他是对抗统治阶级安排的道路,因为当时知识分子读书就是做官,就是参加科举考试,没有第二条路,他坚决不走这条路,他自己的路,就是跟姐姐妹妹们在一起,过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实际上他是宣扬那种自由人生的道路。因为那个时代毕竟离我们太远了,他找不出另外别的路,他不可能想出更好的道路来,问题是不走你安排好的读书做官的路,我走我自由自在的,我想怎么就怎么,这样一个自由人生的道路,这一个思想那么比过去的所有的不做官的人的思想就不一样了,五十年来,论证的时候有一种看法,认为贾宝玉不肯做官,这个也没什么了不起,嵇康、阮籍都不愿意做官了,陶渊明也不愿意做官的,觉得没有什么稀奇,这个不能这么比,嵇康和阮籍的时代跟曹雪芹的时代完全不是一回事,两种不同的做官的行为,它的内涵完全不一样,《红楼梦》里说的不做官,是跟仕途经济对抗的人来说,否定读书人做官考举的道路,这对清代的许多知识分子是一个另外的诱导,封建王朝要把读书人都诱导到参加科举考试做官,然后呢,帮他来巩固统治政权,《红楼梦》里主导的思想叫他不要走这个路,完全是相反的道路,就是《红楼梦》第一个方面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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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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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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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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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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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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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杯具。箍桶匠葛朗台在他应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一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一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明白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感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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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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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乏一些人充当社会的底层劳动者。这些人们很苦,他们要承担各种各样的脏活累活,还要忍受各种各样的轻蔑与谩骂。

在大文豪老舍的笔下,便出现过这样一个人物。他便是出自于《骆驼祥子》里的主人公――骆驼祥子。

祥子生活在动荡的民国时期,从事的是一份最底层的拉车工作。祥子是一个年轻且充满活力的小伙子,他的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为此它省吃俭用,勤奋刻苦地干了一班又一班的活,终于获得了一辆自己的车。可天意总将人捉弄,它最终所有用心挣来的东西,都被人无情地以各种方法夺走了。他在最后失去了所有,最初那颗炽热善良的心终于扛不住了,碎了个稀烂。在重生后,这颗心已再也不负从前。

祥子的人设其实并不算稀奇。但在老舍的笔下,这个人物形象鲜明,性格饱满,具有极强的代表性。祥子有一点特别令我感兴趣:这样一个一心只想着工作,而不会照顾自己未来的人,竟然也会为情所困。

虎妞是刘四爷的女儿。没有什么特别优秀的地方,她如一个男人般,对祥子极致豪爽。祥子在自己失魄落魂之时,虎妞给了他一份希望和温暖。面对一份突如其来的热情,祥子顿时乱了方寸,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样一位坦诚的女人。正因不如如何回应,祥子变得愈发迷茫,可他自己内心也清楚的知道,以他现在的能力,一定承担不起一个家庭的责任。

祥子也是个俗人,他或许向来不怎么勇敢。虎妞的爱让他焦虑,让他莫名其妙,他打心里愧对虎妞,感觉自己没有做到一个大男人所有应当做到的事。

觉得把话说到了一个段落,虎妞开始向北走。低着头,既像欣赏着自己的那片话,又仿佛给祥子一个机会思索思索。这时,风把灰云吹裂开一块,露出月光。二人已来到街的北头。御河的水久已冻好,静静的,灰亮的,坦平的,坚固的,托着那禁城的城墙。

这是在祥子得知虎妞已有身孕后,老舍的一段描写。这刻的“景”可真是非常应“景”。风一吹,把祥子的心吹裂了;静静地,祥子从来默默无闻;灰亮的,生活在底层的祥子仍然发着亮光;坦平的,祥子坦诚的性格;坚固的,无坚不摧的心脏是祥子想得到的。

禁城,紫禁城。那里倒底存在这什么,有什么魔力呢?

虎妞难产而死,对此,祥子痛不欲生,那个时期的爱情,可真真是处处不顺啊。

“这世间真话本就不多,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

小福子对祥子说的这句话,令我沉默了。

祥子令我心痛,惋惜,他失去了所有,金钱,爱情,理想,更可悲的是他失去了未来,前进下去的动力,一颗热血的心和一份高尚的灵魂。祥子无情地控诉了社会上的不平等的迹象:在世界上,存在无数个祥子。他们或许像祥子,又或许不完全像,像祥子是因为他们都承受着凡人无法承受的压力,领取双倍的痛苦;不像祥子是因为他们或许还有一份澄澈的心灵,拥有双倍的喜悦。

最后,我衷心的希望,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对所有有趣的心灵关爱有加,可以让他们永保青春。

祝你被世界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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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童年》读书笔记五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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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小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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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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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读书,也可以给我带来快乐。

“乱蝉嘶夏木”的长长暑假,正是阅读经典好书的美好时光。丹尼尔笛的《鲁滨逊漂流记》是这个假期看过的书中非常喜欢的一本。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用他父亲的话说,这样的阶级最适合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但他却不听父母的忠告选择去航海。果然,父亲的话灵验了。在其中的一次航行中,他们的船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存了下来,被流落在荒岛上。但他并不放弃,而是乐观开朗,用他的智慧才智刻服了困难,并用自己的双手,把荒岛绘成了世外桃源。在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之久。最终他在星期五和船长的帮助下重返故乡。

故事中鲁滨逊做瓦锅和烤面包的经历最是让我心悦诚服。

当时鲁宾逊上小岛上已经两周年了,他一直在用“我决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鼓励自己向前进。在这期间里,鲁滨逊不仅收获了自己种的麦子,还赶走了偷麦小偷们,获得了大丰收。现在,他打算开始制作与他久别两年的面包了。可是做面包在他那样的窘况下又谈何容易。于是,他打算从做烤面包用瓦锅开始做起。在这过程中,他首先用陶土来做瓦锅,然后尝试用阳光把来晒硬它们,但没想到的是,强烈的阳光把它们晒裂了,这让鲁滨逊万分沮丧。后来,鲁宾逊为了防止再次晒裂,把它们放在大柳条筐里,虽然这次没有裂,但还不是鲁宾逊想要的。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火堆里有烧过的陶器碎片,像石头一样坚硬,比阳光晒得要好上一千倍,他喜出望外。于是,他用火把瓦锅烧的无比坚硬。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做了烤面包需要的炉子和筛子,最终,终于做出了在他看来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面包。之所以最美味,一是他太久没有吃面包了,二是因为这是他亲手制作的。此外,他还经常用大米做糕点和布丁呢。有了这些,毫无疑问,鲁滨逊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

在我看来,他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他凭着坚定的意志努力所换的。不管是做面包、耕田还是打造独木舟,在这样工具匮乏的孤岛上实施起来都是困难重重,但他在面对这些困难的同时,拥有一颗乐观坚持不懈的心,这也使得他能在岛上生活28年,并最终获救。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是如此吗?当一件事情对你而言十分不幸时,其实你已经很幸运了,因为别人有可能比你的处境更糟。遇到困难要积极乐观,最终将摆脱困境。

读完这本书已经许久啦,可书中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生活中,鲁滨逊的精神常常激励着我。面对困难时,要开朗乐观、要努力前进、要不言放弃。正如郭沫若所说:“环境越是困难,精神就越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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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传读书笔记大学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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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读过很多关于名人大家的书籍,这些书大都写的是人物的光辉事迹,而那些黑暗辛酸的历史却很少提及,往往是一笔带过。而《名人传》则用这些悲剧的故事铸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

他们的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不过,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书中的这三个人物是伟大的同时也是孤独的,他们的行为都得不到人们的肯定,反而时常受到打压和嘲讽,但他们都默默的忍受着,心中坚信在暴雨的背后一定会有彩虹,最终他们成功了,而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刚开始对于这本书在我的脑海中并没有什么印象但是总觉得好像在哪听过……看到目录,是分为三块……第一块是《贝多芬传》,第二块是《米开朗基罗传》,而第三块为《托尔斯泰传》然后我便乖乖地开始看了起来……看了4天也算是看完了……

第一篇是讲贝多芬的,这个人我也是比较清楚的,德国人,作曲家,钢琴家和指挥家……他一生创作了非常非常多的作品,这些作品对后人还有音乐史都是有着非同凡响的影响的……因此他被世人尊称为乐圣……他生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性格粗鲁,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然而其童年生活过得也并不快乐……他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当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他独自一人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的责任。后来耳朵开始越来越差后来他还爱上了2个姑娘但是后来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他可以说是一个极为悲催的人物……

第二篇讲得是米开朗基罗,我是因为这本书才认识他的,原本我是根本就没听过有这么一个人,雕塑家,建筑师,画家和诗人,他本人的脾气本生就不好所以导致他天生的不合群但是他的一生追求艺术的完美,坚持自己的艺术思路……所以他和达芬奇和拉斐尔并称“文艺复兴三杰”……也算是个大人物

第三篇讲得是托尔斯泰,对于此人我也是并不了解,全是靠书中了解到的……俄国的作家和思想家……写了很多的书,对后人很有影响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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