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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没》读书笔记实用20篇

这部作品展现了马克·李维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有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带给读者笑中带泪的阅读感受,是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这里小编给你们推荐了一些关于《熊出没》读书笔记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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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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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所描绘的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人生追求功名利禄,古来有之。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留下诗词,告诫世人要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然而人们始终无法走出功名富贵的怪圈。吴敬梓却与众不同,他将当时社会的角落投射得一清二楚。

吴敬梓是康、乾年间的名人,《儒林外史》所表现的正是吴敬梓亲身所历所闻,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得很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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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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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看了张秋生写的《小巴掌童话》,看了很多遍还想看,真是百看不厌。《小巴掌童话》顾名思义,就是像巴掌一样大小的童话,每篇都是简短的几句话。可虽然是简短的几句话却蕴含着大道理!

《快乐的青蛙和阴郁的老鼠》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一只青蛙和一只老鼠相遇了,青蛙很乐观,老鼠却总是很阴郁。因为命运相反,所以一只很快乐,一只很阴郁。但凡事都要乐观一点。不要老低着头,抬起头,就能看见阳光。

还有《河马先生的魔术帽》也不错。河马先生表演魔术,狐狸见兔子摸出一只鸽子,就流着口水让河马先生给他摸。结果摸出一只刺猬,还把他的手扎了,扎肿了。不要贪心,否则等着你的不是奖励,而是惩罚。所以,做人要学会知足。

希望张秋生的《小巴掌童话》能带给你们许多快乐,并让你们学会许多道理,给你们更多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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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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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其中讲述的是老渔夫桑提亚特独自乘着小船,打鱼了整整84天还未捕到过一条鱼后,在第85天时,他钓着了一条比他的船还要大的马林鱼。接着,老渔夫就与马林鱼开始了拉锯战,从白天到夜晚,又从黑夜到黎明,搏斗了两天。期间,老人还左手抽筋、全身冰凉、头昏眼花过,但他努力克服了这些困难,最后终于钓上了马林鱼。而后来,鲨鱼嗅到了马林鱼的味道,赶过来争抢马林鱼,老渔夫用刀用短棍,甚至用船舵赶跑了鲨鱼,但鲨鱼还是吃掉了马林鱼——他两天的辛劳。但我觉得,老渔夫不仅战胜了马林鱼,战胜了鲨鱼,更战胜了自己。

正如文中的老人所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一个人要去实现他的梦想,必将遇到许多困难,贝多芬就是一个例子。他在26岁时就患上了中耳炎,对他说是多大的打击呀。而他谱写的那么多的曲子,仅仅只有3首是他在患病之前谱写的。还有华罗庚,75岁高龄还不休息,还在东京国际学术会议上用流利的英语作报告,工作到了最后一天。

如果你失去金钱,你只失去一点;如果你失去荣誉,你就失去很多;如果你失去战胜困难、胜利的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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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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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向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感情杯具。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与分歧构成了这个宏大又哀伤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老人带着年幼的韩子奇引出,墓地里楚雁潮缓缓的琴声与天上的新月相交辉映着让这命运的舞台缓缓落幕,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在场终结了,而当我静静回首书中的一幕幕,‘玉王’韩子奇艰辛的创业,对玉的执着,对感情的无奈,直至死前含泪而终;有着不同观念的姐妹,迂腐梁君璧为信仰毁掉了儿女的婚姻和感情,带着新观念大胆追求自由和感情的梁冰玉是新一代青年的象征,却漂泊他乡;向往完美幸福生活的老姑妈终究守候着一家人直至病死;韩天星和陈淑彦这对被命运硬拼成的夫妻带着悲伤活着;而那个十九岁的花季聪颖美丽的少女韩新月却因先天性心脏病早早凋谢了生命之花,那一轮新月之下,楚雁潮缓缓的拉着提亲……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心底对伊斯兰教升起一股难言的厌恶感,说到底那是对这场杯具的主人公的怜惜与那个时代封建守旧思想的鄙夷和无奈,之后了解到伊斯兰教从未禁止过民族间的通婚,而造成一切杯具,影响伊斯兰声誉的民族主义、神秘主义和宗派主义并非伊斯兰思想,也就对故事有了一种释然。穆斯林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自豪,让读者对它肃然起敬。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齐,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期望,期盼着幸福与完美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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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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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写了一大群青春年少的女子,作品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史湘云作为众芳中的一员,

被喻为海棠的象征,她有着林黛玉的聪颖和真挚,却没有她的忧郁和褊狭;她有着薛宝钗的才思和醇厚,却不像她那样冷漠和矫情;她有王熙凤的泼辣和爽利,却没有她的残忍和贪婪,她是一个内外兼修的美女。

一、貌美

湘云因其姿容潇洒、高雅脱俗深得众人喜爱。《红楼梦》中并无对史湘云相貌的正面描摹,但是却从侧面写她和宝玉面貌仿佛。三十一回中宝钗提到:“他在这里住着,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猛一瞧倒像是宝兄弟,就是多两个坠子。他站在那椅子后边,哄的老太太只是叫‘宝玉,你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宝玉的面貌书中是描写过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曹雪芹描写的宝玉的外貌,真可谓美极,湘云和他相像,女儿的俊秀之外,也兼有男儿的俊朗。

二、才情美

湘云才思敏捷,是个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她热衷于创办诗社,在诗歌评论中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群芳宴史湘云掣得海棠花签,签上的诗句是“只恐夜深花睡去”,这是苏轼咏海棠的名句。吟咏白海棠,史湘云来迟了,在别人几乎已将意思说尽的情况下,她竟一连弄了两首,且新颖别致,另有意趣,赢得了众人的赞叹和激赏,被评为压卷之作。大观园的最后一次诗会,她的柳絮词,写得妩媚清鲜,黛玉看后笑道:“好得很,又新鲜,又有趣儿。”湘云诗兴到来时,热情洋溢,忘乎所以,被谑称为“诗疯子”。芦雪庵联诗,她一边是忙忙的吃菜,句如连珠,诗如泉涌,力战黛玉、宝钗、宝琴三杰。林黛玉是大观园中公认的最有诗人气度和才赋的少女了,作者写她多次赞赏湘云的诗,可见湘云的诗才的确是出众的。此外,第三十一回,湘云与丫环翠缕拾金麒麟论阴阳,与翠缕的一问一答中,可能看出:湘云较之宝钗,黛玉才华出众,学识渊博,懂得周易之理,阴阳学说,诸子百家无所不知。兼有宝钗的才思,又有着黛玉的聪慧、少女的活力。

三、率真美

第一、她的笑。读过《红楼梦》的人,恐怕都不会忘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的出场,无独有偶,湘云的出场也是先声夺人的,她是和着笑声出场的。湘云是大观园女儿国里笑得最多一个少女,她常是“大说大笑”,“拍手笑”,“拿手帕子捂着嘴呵呵的笑”,有时笑得“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甚至笑得“连人带椅子歪倒了”。……,她走到哪里,哪里的空气就活跃起来,就有了欢声笑语。

第二、她的说。这不是赞她说的妙,而是讲她说的直,快人快语。而最能说明她心直口快的事,发生在薛宝钗生日看完戏后,当大家猜出戏中小旦活像黛玉,都不敢说时,湘云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脂砚斋评湘云“事无不可对人言”,可见口快口直是湘云豪爽性格的另一突出表现。史湘云的真率爽直,不只是说笑,在实际行动中也有不少表现。《红楼梦》前80回,写了史湘云两次酣眠,一次酣眠芍药茵,醉后睡姿优美动人;一次酣眠桃花被,睡得痴酣而无所顾忌。这些日常生活场景,看似平淡无奇,却把湘云豪放爽直的独特之美,通过生机盎然的意境,色彩协调的画面,动人心魄的人物仪态,表现得令人陶醉、神往。

第三、为人、为事。她很少或者说根本不会为自己打算什么,争取什么。即使后来劝说宝玉读书,遭到宝玉的责备之后,她以后再也没说过类似的话。并且对宝玉一如既往,毫无芥蒂。她就是这样一个胸无心机,不用心机的姑娘。湘云没有林黛玉的尖酸小性儿,也没有薛宝钗的世故精明。她是个直来直去,有话明讲,从不因口舌龃龉而耿耿于怀的爽快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史湘云与奴婢之间特别亲密的关系,无论对平儿、袭人或者香菱、翠缕,她都一视同仁,从来不“拿小姐的款”。湘云思想性格不与封建传统一致的一面,是她人品美的体现,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史湘云的身世是凄凄切切的,

但她没有黛玉的自卑心理,也不像黛玉那样自怨自艾,悲天悯人,用眼泪和叹息来折磨自己,她总是以乐观、旷达、宽宏量忘却自己的不幸和不快,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她那豪情率真的可爱性格,更没有扼杀她生活的热情和活力。爱说爱笑,敢作敢为,率真和豪爽,这是史湘云性格难能可贵的一点。

总之,人品美、才情美、性格美表现在独具特色的湘云身上,正是二百年来绝大多数读者深深喜爱、热烈赞叹这一艺术形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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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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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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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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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能印刷出来出版,不用说都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家书。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书的点点滴滴很容易就联想到生活中的自己。虽然我没有傅聪的成就,也没有一个像傅雷一样的爸爸,可是我依然感觉到生活中,总有一些东西与傅雷家书中发生碰撞。如在傅聪出国的第三天,傅雷给傅聪写的信中提到,傅雷重温了傅聪的童年,“跟着你痛苦的童年一齐过去的,是我不懂做爸爸的艺术的壮年。幸亏你得天独厚,任凭如何打击都摧毁不了你,因而减少了我一部分罪过”。

书中这一句话让我想起我与我爸爸,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爸爸对我脾气很好,可是他从不会赞美我,还经常打击我,还记得在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考试居然考到99分,回到家里很开心跟家里的人宣扬了一下,可是我爸却只说了一句话,怎么那么差,差那么一分都拿不到。

我们家本来就没有什么奖惩制度,没想到考得这么好,连一句赞美的话也不给我说一下。当然,我有着乐天的性格,这么一点点是不会打击到我的,所以我依然开心的活着,还经常与我爸倜傥。还阅读了《傅雷家书》,在想自己是否也是“得天独厚”呢?在想我的父亲是否有觉得“罪过”呢?如果是的话,那我想我应该努力活的更精彩,来减少父亲的愧疚。

《傅雷家书》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书,而且不同时期会有着不同的感受。如果在小学中学时期看,你会羡慕傅聪,如果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爱自己的父亲就好了。现在上大学,看着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你会想起自己的童年,你会用不一样的角度去看问题,你会从书中学习怎样去阅读着父爱。你会发现,母爱如海父爱如山,不仅仅母亲的爱是如此的直白,父亲其实也一样,只是他们的方式不一样,我们不懂得如何去阅读父爱的伟大。

父母对待子女不必太苛刻,偶尔让他们暂停一下,这样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勇往直前;子女不必对父母太挑剔,如书中所说的完美永远是追求不到的,唯有学会感恩。阅读着《傅雷家书》,阅读着伟大的父爱,学会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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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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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皮皮鲁传》这本书,它是我们国家有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爷爷写的,我被书中的小主人公皮皮鲁深深吸引住了。

皮皮鲁是一个调皮捣乱的孩子,他的身上不仅有着男孩子的勇敢和大胆,同时他还喜欢自己去发明创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皮皮鲁有一次上化学课,好奇地把袜子放进化学试剂里,结果穿上袜子后,他长高了不少;他还喜欢玩鞭炮,还被鞭炮弹上了天,并且发现了神秘的地球之钟,可是谁知他拨动了地球之钟,改变了地球人正常生活。皮皮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下定决心要改正,经过了无数次的付出和努力,他最终飞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恢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爱探险、爱思考,还有知错就改的皮皮鲁,他让我明白,想要有创新的思想,就要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勇于探索生活中的奥秘。就像鲁班因为在生活中好奇地发现了一种草会割破手,从而发明了锯子,牛顿好奇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而发现了“地球引力“,我想我们都要有一双好奇的眼睛和探索知识的精神。

皮皮鲁虽然犯了错误,但他为了恢复原来的世界又一次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他的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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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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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达到的最佳状态就是忘我,从心理学的角度就是小我的退让和大我的抬头。而大我的坚持源于人生的信念。人生需要信念,只有信念才能使快乐真实,让生活充满色彩。阿甘从小就是个智障儿,但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无论前面是什么,他就只是专注的跑,最终他获得了荣誉与成功。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是不可战胜的。

人生的状态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大多数的失败者却大致相同。每天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总是容易地原谅自己的不坚定。生活中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没有坚定信念的自己。智商只有75的阿甘取得了让人羡慕的成功,却并非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仅仅是尽力而为而是竭尽全力。

空气中没有现成的露珠,露珠都是由潮湿的空气一点一点凝结成的。在人生的天空里也没有现成的果实,那成功的果实也都是由辛苦的汗水一点一点凝结而成的。而让人羡慕的男主人公阿甘,也是因为他的坚持,他的执着,所以他收获了让人嫉妒的成绩。我们总是在抱怨自己没有他人成功,也总在他人身上找原因,但是阿甘,他从不浪费生命去抱怨那些生活的不公,他只是每天重复的做一件简单的事,为自己的生活不断增加成功的筹码。

他亦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爱情。爱,从来都不用说对不起。因为那是两个相爱的人,所以不会在意谁对谁错,只是简单地想为对方付出一切。爱也是最有风险的投资,因为我们无法预知在爱的过程中我们会扮演什么角色,也不知道会收获什么,一旦爱上了,就只好默默付出。阿甘对珍妮的爱就是这样的,从小到大,只要珍妮需要他,他就会出现。他对珍妮的爱不会因为他的社会地位而改变。他对爱有着超凡的追求力与给予力,在他的感情观里没有过度地衡量过付出与得到,没有感情备胎,甚至没有退路,就这样深深地爱了珍妮一辈子。

如果残疾意味着不完美、困难和障碍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是残疾人。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像阿甘这样精彩、淡然的活着。人生本来就是个永远拼不成的图,让我们不断寻找,不断说对,不断说错,不断笑,不断哭,不断收获,不断失去。但路是脚踏出来的,没有信念的人就好比没有翅膀的鸟。人生需要信念,像阿甘一样,即使很平凡,却依然精彩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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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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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经久不衰的世界名著,也是我们儿童喜爱的一部科普著作。它语言优美,是散文、是诗歌,更是虫子们生命的歌唱。它记录着虫子们一段段奇异的探险。

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昆虫打交道。他热爱这些神奇的小生命。法布尔对这些小昆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对每一种小昆虫都毫无吝惜溢美之词。下面就让我们聆听这些虫子的生命赞歌吧!

这本书介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有在地底下同黑暗斗争四年,才爬出地面,用生命歌唱一个月就会死去的蝉,它无怨无悔;有看起来呆头呆脑,却百折不挠搓粪球的蜣螂,它有一个很神圣的名字叫圣甲虫,它也有一个有点俗的名字叫屎壳郎;有外表温柔、优雅,内心却无比残暴的螳螂,它们不但自相残杀,甚至会咬断自己丈夫的头,一口吞进肚子里,其实你误会了,她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更多营养,为了小宝宝更健康,螳螂爸爸甘愿作出的牺牲;有卑鄙的、霸道的、不劳而获的、掠夺黑蚂蚁作为自己奴隶的红蚂蚁;有尾巴挂着小灯笼、晶莹可爱却凶猛残忍的萤火虫,它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昆虫啊;有能预报天气、能建造防水又保暖帐篷的松毛虫;有聪明的节腹泥蜂;有防不胜防眨眼间就能用毒牙杀死猎物的狼蛛……

各位同学,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领略各种昆虫的奇特本领?这本书里昆虫的奥秘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赶紧翻开这本“昆虫语言学”,遨游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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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翌州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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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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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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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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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读书笔记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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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著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助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但是最后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却拿自己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听从自己好朋友的话,最后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却伤害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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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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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写于明末清初的施耐庵,被称为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还有一个名字《忠义水浒传》,《水浒传》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英雄的形象。

《水浒传》中一宋江的义气最为显着。对朝廷,他忠,‘宁可朝廷我负我,不可我负朝廷’,这足以表明他的忠。对父母,他孝,不然他怎会有‘孝义黑三郎’的外号,这足以表明他的孝。对朋友,他义,江湖人送外号‘及时雨’,这足以表明他的义。李逵,外号‘黑旋风’,他对宋江忠心耿耿,直到被逼喝毒酒还喊着要和宋江在一起。这不是李逵傻,而是他义:为啦兄弟,宁可死也要在一起。

总而言之,《水浒传》是描写兄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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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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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但是她的个性是倔强的,不屈于外界的淫威,在暴力面前敢于抗争,苦难并没有把它击倒,反而孕育了她平等和自尊的意识。

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入洛伍德寄宿学校,这是一所半慈善性质的义校,这所学校里的姑娘不是失去爸或妈,就是父母双亡,所以这儿叫义校,是养育孤儿的,亲属们只付很少一些钱,不足的钱要靠捐款来补足。

在这所学校里,伙食低劣,生活条件恶劣。勃洛克赫斯特是这所学校的所有人,他伪善、苛刻。谭波儿小姐是这所学校的学监,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对于简爱的成长倾注了许多关爱,付出了不少心血。

次年春天,斑疹伤寒肆虐了这所学校。由于终日半饥半饱,学生体质普遍虚弱,斑疹伤寒造成大量学生死亡。这事受到社会公众对这所学校的关注,对这场天灾的起因作了调查,种.种事实逐渐暴露,从而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有害的健康环境,孩子们伙食的质与量,做饭菜用的是咸味的臭水,学生粗劣的衣着和生活设施,全都一一被发现了。这些发现产生了一个积极的结果,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大失脸面,却使学校获益匪浅。由于郡里几位富有而爱好行善的人物捐出了大笔款项,学校经过重建革新,终于真正成了一个有益的高尚机构。简爱在这所学校里生活了八年,六年当学生,两年当教师。在学生期间简爱始终成绩优良,教育确实改变了一个人,谭波儿小姐培养了简爱的各种兴趣,更培养了简爱的高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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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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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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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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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是一只聪明的狐狸,因为它躺在地上装死,混进了鱼贩子的车厢里,偷车箱里的鳗鱼带回家和妻子、孩子一起吃。还有一次它饿了,看见树上有两只乌鸦,于是,列那躺在树下伸出舌头装死,一只乌鸦把列那装死当真了,它就飞到了列那的嘴旁,它刚说没事,就被列那咬死了。它也骗了大灰狼,让大灰狼用尾巴钩鱼,害大灰狼尾巴冻住了,猎人过来了,大灰狼逃走了,但它尾巴没了。

还有一次,它捉弄公鸡,说它手里拿的,是狮王亲手写的,所以公鸡们都出了围栏,可是列那吃掉了一些幼儿,吃掉了母鸡,公鸡它们怎么也是少公鸡和小鸡。记的还有一次,它骗了狗熊,说自己吃蜂蜜吃坏肚子了,狗熊两眼放亮,问哪里有蜂蜜?列那说树桩里有蜂蜜,狗熊一下子扑进去了,猎人发现了狗熊,狗熊就拼命地逃了出去,只是,它的耳朵有一只掉了,也掉了一块头皮,它只好这样回去了。

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因为它用一天时间准备了草药,还需要大灰狼的皮、猫伯伯的皮、鹿的角和猪的一颗獠牙。把鹿角烧一下,然后把烧过的鹿角和獠牙剁开在和草药一起搅拌,给狮王吸了吸,狮王吸后大打喷嚏,列那给贴上膏药,狮王就好多了。

列那对狮王说:“明天再治一次,您就康复了。"第二天,列那又给狮王治了一次,狮王就和狮皇谢谢列那治好狮王,所以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位热心的学生,可是,有一次我发现又一个人东西掉了,我好心给它捡起来,他却说我偷他东西,真是想做好人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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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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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小明放学回家,就趴在自我的屋子里看着自我心爱的书,妈妈做好饭,爸爸说:“小明呢?”妈妈说:“在自我的屋里看书。”爸爸走进他的屋子里,对小明说:“吃饭了。”小明慢悠悠的走了出去,爸爸一看小明的这本书,就得很有意思,然后,爸爸就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地上悠然着看了起来,小明刚做到凳子上,看见爸爸没有走过来,妈妈生气的说:“把你爸爸叫过来。”小明生气的走进自我的房间,见爸爸在悠然的看着他心爱的书,小明把爸爸叫到餐桌。

这就是一对又幽默、了不起的父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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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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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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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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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其中有《皮皮鲁传》。

妈妈开完家长会后立刻給我买了一本《皮皮鲁传》回到家后,我专心致志地看起来,里面有好多东西,皮皮鲁开着幻影号车,干了许多好事,皮皮鲁用闪电打坏人,被称为花炮英雄——。

读了《皮皮鲁传》后,懂得了要公正做人,做有道德的人,不能乱买假东西,不能用假彩电去换真的东西,还把假的东西故意在富豪面前说成真的。那样害人又害己。

还有如果另外两个国家有了矛盾,中国人一定去帮忙劝和不能看着他们矛盾升级,打起仗来就有受伤、死亡。亲人就会非常痛苦。

读完《皮皮鲁传》,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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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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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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