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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读后感高中生(推荐20篇)

秋天,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都是美的;可是,家乡的秋天总有一种它乡不能超越的美丽。小编收集了家乡的秋天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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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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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作为雨果的经典著作,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尤其在欧洲国家,几乎是家喻户晓。巴黎圣母院用简洁朴实的笔调描写出了巴黎圣母院所发生的一系列的人和事,向人们徐徐的道出了什么事?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社会的美,什么是社会中的丑恶!

文中的人物卡西莫多,就是这样一位。他虽然年年“丑人王”都能夺取桂冠,但是它在人们的嘲笑中却毫不自卑,在坚强的毅力和信念支撑下,自信地走过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他作为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没有感到孤独和寂寞,在阳光下,在风雨中仍然接受着那一份平常人都不敢想象的孤独无聊的职业,用自己敲打的钟声为人们唤醒了黎明的希望。所以,他虽然长相丑陋,但是他的内心却很美,如同一块闪闪发光的金子,在微妙之中照亮了巴黎圣母院这块圣人的天堂!

但是文中的罗浮斯这个人却是非常的丑恶,他不仅用高价金钱来贿赂高官以获得职位,而且还欺压百姓,甚至把巴黎圣母院一些附近的居民也欺负得痛恨不已。另外他的生活腐化,作风糜烂,就如同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所以这种人在巴黎圣母院的光辉下只能显现出自己的丑恶。

其实巴黎圣母院作为圣人的天堂,就像一块镜子。他用圣洁又美丽,用真诚用淳朴照耀着每一个人,让他们感到镜中的自己是多么的优秀或是多么的不可直视,从而洗头革面,改新自我——而文中的艾斯美拉达却是一个非常真诚的人,卡西莫多是个丑陋的人,但是他却毫不嫌弃,甚至在监狱中受苦的时候也在热情地帮助他。所以他的真诚和善良最终也感化了卡西莫多,是他从原来的自卑变为了自信自立自强,从而继续坚守这份职业,获得辉煌!

《巴黎圣母院》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他虽然有些繁琐有些复杂,但是平凡的笔调中却透露着不平凡。它更是一本奇书,讲述了巴黎圣母院那些是人那些事,却暗暗隐含着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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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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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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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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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很多时候是属于每个人的,是一种个性化的感觉和理解。属于我们的幸福是什么呢?

属于我的幸福是什么呢?

每天早上,需要5点多就起床,为孩子准备好早餐,匆匆准备,匆匆吃饭,匆匆收拾,再匆匆去上班,每天早晨的日子都在匆匆中度过,有时会觉得自己是最辛苦的人!有一天,儿子说想去早餐店吃,我便随着他早早的下楼,朦朦胧胧的晨光中有那么多家里的窗户透着光亮,我猛然感到一种静谧中的萌动。生活就是这样,匆匆中充满活力,匆匆中充满生活的味道!后来的日子里,每天听着楼上的脚步声起床,一天的生活便在厨房间锅碗瓢盆曲的交响中开始,快乐的音符便在饭菜的香味中飘荡,在匆匆中奏响美好一天的序曲!

每天都是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组织活动、处理学生之间的大小事情,忙忙碌碌中好像找不出坐下来静静休息的时间。周而复始的工作最能让人产生惰性,枯燥的生活最能让人失去活力。于是,我开始调整时间的安排,每天为自己留出一段时间看书、回味、写作,当我开始能在办公室安静阅读的时候,当我能在热闹课间安心写作的时候,当我开始一遍一遍回味自己的课堂,回味和学生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的时候,心情也变得不一样起来,少了一些浮躁,多了一份宁静,少了一份紧迫感,多了一份慢节奏,享受在心灵的宁静之中,悠然于慢节奏的生活之间,每天周而复始间有了新的灵动,枯燥重复中多了新的乐趣。

每天晚上,是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晚饭后悠闲的散步,看华灯初上、霓虹阑珊,夜的静谧让紧张的心也慢慢的舒缓下来。坐在窗前,看夜空中的星星,看月亮盈亏之间的美,这一刻,周围只尚有悉悉索索的响动,心中却如一池湖水,没有一丝涟漪,在这静寂的夜间,沐浴夜色的朦胧与宁静,享受心中的恬静与安详,生活便在月色中变得光洁而富有诗意!

幸福,就在这不经意的点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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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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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令人尊敬的雨果老先生去世了,这位一生为文学呕心沥血,才华洋溢的文学巨匠本可以要求隆重下葬,独自葬在山水秀丽的地方,可这位一生都在为人道主义奋斗的伟大作家却特意留下遗言:要用穷人的马车把他藏到公墓里去。这是为什么呢?怎么会有人放着好事不去享受呢,我十分不解,总有个疑问在脑中回荡。

偶然间,翻开了雨果老先生的著作《悲惨世界》,曲折的剧情把我的眼球吸引住了……

贫苦的冉阿让抚养着姐姐与她的孩子,生活所迫,冉阿让去面包店偷了一个面包,却被抓住了,判了整整五年刑,他惦记着自己的家人,不停越狱,得来的`结果确是加判十四年。社会的无情与监狱的冷酷使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出狱后,他在莫里哀主教的尽力感化下,冉阿让发誓要成为善人。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大好人“马德兰市长”,为穷人出了很大的力,可世事难料,他被昔日的囚友认了出来。他被剥夺市长的权利,又被关进了监狱。他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抚养那位饱经风霜妇女的孩子珂赛特,居然从监狱逃了出来,与珂赛特过着平静的生活。可平静没多久,离家出走的贵族马吕斯爱上了美丽的珂赛特,而珂赛特也爱上了马吕斯。在国民自卫军的反抗中,马吕斯受了重伤,所幸被冉阿让救下。可不明是非的马吕斯知道了冉阿让的身份——苦刑犯后,居然将他拒之门外。在知道冉阿让便是他的救命恩人时,马吕斯与珂赛特赶忙来到冉阿让身边,可冉阿让却永远闭上了双眼……

粗略一看,冉阿让的一生备受挫折,他的经历又是如此悲怆,让人不禁感叹当时封建社会的无情。可一细看,他的一生确实是为“成为好人”而努力着,他做过好人,他的死便是有意义的。不仅是他,警长沙威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良心;妇女芳汀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希望;爱着马吕斯的爱波那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爱情。能有意义地离开这个世界,便是无憾了。

正当我在为故事中一个个人的死去而悲叹时,却看到了这样一行字眼:本小说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成。我震惊了,这居然是雨果那个时代真实发生的!转念一想,又仿佛明白了雨果老先生的遗言,他是在用身体,来让人道主义更发扬光大!

然而,在所谓已实现人道主义的今天,一些举手之劳在如今社会各种不公平待遇下似乎不值一提,可正是这些举手之劳,如黑暗中的点点星光,给了所有人希望——世界能变得更好的希望。

只要你相信,悲惨世界并不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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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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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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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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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是路遥,他是一名当代作家。在这本书中,他用一种现代主义的笔法,勾勒出一幅宏伟的历史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的辅助教材。

平凡世界》描述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的巨大的变化与变迁,通过社会各层复杂的关系和矛盾纠纷,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等这些默默承受着巨大苦难的人们。最让人感动的,是孙氏兄弟不甘被命运所摆布,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身的价值。

孙少安,他从孩子的时候就成了大人。他今年才二十三岁,但他感觉到他已经度过了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没吃过几顿好饭,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度过一天快活的日子,但是他还是那么顽强地与命运斗争。

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地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地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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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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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路遥的一部作品,荣获茅盾文学奖,是一部非常出色的长篇小说,深受我的喜爱。这本书讲的主要是孙少平一家以及同村人的奋斗历程和他们在奋斗过程中所遭受的挫折。书中的主人公是孙少平,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身上有很多性格特点。我认为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孙少平认为只有劳动才能获得价值。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非常贫困,上高中时只能吃丙菜和黑面馍,他学习刻苦,在班级里成绩非常优异。但是高中毕业后他未能考上大学,准备离开双水村去黄原闯荡。因为他觉得到更广阔的天地里可以有更多的劳动机会,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换取哪怕一瞬间的快乐。他蹲在黄原的东关大桥头上等着包工头来找他。因为高中毕业之后他在家干了几个月的活,有了一些干活经验,所以很快就被包工头选中了。等活干完了,他再继续揽工,干完了,再揽。我认为这就是他追求的理想,通过劳动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走向更好的生活。

可难道孙少平真的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劳动者吗?当然不仅如此。记得他在胡永州那里做工的时候,有一天夜里他发现胡永州每天夜里都欺负为揽工汉们烧饭的小翠,而且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孙少平咬牙切齿,第二天就恶狠狠地瞪着胡永州,让他把自己和小翠的工钱都结了。胡永州知道孙少平很壮实,就照实办了。孙少平把小翠的50块连同自己的100来块钱都给了小翠,并把她送上了回家的巴士。,也丢掉了自己的劳动机会我认为少平心中有一个理想的世界,他眼里容不下残忍和丑陋,所以他只要看见黑暗的事情,就会挺身而出。

为什么孙少平那么在意自己的劳动,但又为了工友而不惜牺牲了自己的一份宝贵的工作呢?那是因为他有更高的精神追求,他追求内在的满足而不只是物质上的需求。孙少平在干活的同时,还一直从田晓霞那里借书看,保持着对阅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思考。他虽然干着非常辛苦的活,但是他认为读书可以获得精神上的收获,不管是书中人物成功也好,失败也罢,都能够激起孙少平内心的波涛汹涌,得到某种心灵的慰籍,这也反映出他对理想生活的渴望。

看完《平凡的世界》之后我感触很深。我很佩服,孙少平对理想生活的向往,并持之以恒地奋斗,希望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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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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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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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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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家》从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真实的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腐败、溃烂的历史。

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完全不同的四个人身上,但却都揭示了封建统治的罪恶。

一是发生在鸣凤身上。年高六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中的丫头里选一个,当他的小老婆。而这灾难恰巧临于年仅十六的鸣凤身上。鸣凤与觉慧本有一段爱情,但却因身份悬殊,导致其成为悲剧。悲愤而又不屈的鸣凤在她新婚的前夜投湖自尽。

二是梅。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两人的婚姻本已被认同,却因不合而曲终人散。最后觉新娶了瑞珏,梅却丧夫,成了寡妇,回到了娘家。可不幸的是,梅却患上了肺病。梅的父亲却是个封建守旧的人,不愿让其去看西方大夫。梅的病情越来越恶劣,最后她也在忍辱中去世。

三是高老太爷。高老太爷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可就在此时,家中以陈姨太为代表的一群人,信起了封建迷信。大万内道士念法咒,陈姨太拜菩萨…着实把老太爷自己吓了一跳。陈姨太等人在觉慧的责骂下也羞愧而散了。高老太爷在临去世前,也顿悟了封建的毒害,可是没有对现有的家庭制度造成任何改观。也是迟了。

四是瑞珏。高老太爷去世时,瑞珏也临产了。可是家里的太太却说,灵枢停在家中,产妇生产会有“血光之灾”。瑞珏不得不搬到城郊去居住,甚至不能见觉新一面。到最后,瑞珏难产,生下男婴后含着愤恨与泪水离开人世。

梅和瑞珏一样,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者与牺牲者。同觉新一样,她们太过于软弱,只会服从,却从未说起身反抗。高老太爷在临死前顿悟,算是一种幸事,却为时已晚,未给被封建思想根祸已久的家庭带来丝毫改变。这三位女性的死,我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人们对封建的思考。

《家》反映的封建大家庭的包办婚姻的不幸,在当时有进步意义。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但人们对封建的思想依旧尚存。封建社会带给人们的痛苦远不止这些。所以人们才要推翻封建,看到新社会,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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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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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高尔基就这样失去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木匠“好事情”,成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母亲也死,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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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巴黎圣母院》读后感35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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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听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认为这本书肯定特别没意思。

但是我还是去读这本书,读完才知道,原来这本书讲的不是巴黎圣母院的景色,而讲的是一个又恐怖又悲伤的故事。

这本书用词用句很精美,但看时却把我吓了一跳。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少女的悲惨故事,和几个不讲道理、想得到那个少女——艾丝美拉达的男人,还讲了一个坐关婆子在耗子洞生活了15年,并且以前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孩子,但外出时孩子安妮丝却被埃圾人给偷走了……

我看引子时,看到了几个大写希腊字母,意为:“命运”。

这本书是[法国]维克多·雨果写的。我是从《爸爸的故事》里面看到了这本书的书名,于是,我这个“小书迷”就央求着爸爸给我买。

这本书还有一点我觉好,那就是:这本书一篇文章里还可能会出现一首诗歌,可能还会有更多首。

读完我觉得很有意思、文学价值,很值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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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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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儒家的代表作,论语,在中国文化中占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的理念是中国人处事的指导是中国人做人的标准,它是滋养中国文化的精神土壤,古时候便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论语提倡积极入世,以克己复礼的思想给众人约束自我智慧于他人的治理理念,让人们能够更好的创造一个有人心的社会,在于天下他汇集了天下,人在于个人,他指导人们实现自我价值,这份传承至今的思想影响了一个又一个中国人,甚至给海外也带来了思想的碰撞。

论语让我直面自己,摒弃坏习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时会会遇到一知半解或者一点也不懂的状况。可是为了让自己显得聪明的,或至少不太愚笨,就假装自己已经很懂了,可事实上这才是真正的愚笨,想知道自己哪里不懂并不耻下问,或恭敬地向老师询问才是智慧的体现呀,所以在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中,要遵循孔夫子的话才能有所提高,做到能够举一而反三。

论语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学习这件事,论语提倡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于学习,喜欢学习更能从学习中获得乐趣,得到益处,把学习当做爱好去做,学习的效率更能提高,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多学学着,专心多问多思考,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学习,更能沉浸在其中。

当然论语最重要的还是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这其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淡薄思想有攻自后而博泽于人的宽容态度,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谦虚精神,也有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进取态度,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昂扬志气,在今天的中国这些品质都被我们的追求,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拥有这样的品质,营造出一个大同的社会,论语无疑是一个权威的指导。

后世的许许多多的思想都源自于论语文人墨客们需要他给予治国的指导,武将们也需要他洗涤内心的力气,而我们更需要将他细细研读,从少年到中年到老年,它会给予我们最积极的建议,让我们在社会中有所一代论语之光将第三10而至,万事生生不息,论语是我国文化历史遗产的一个瑰宝,也是我们每个青少年应该值得品鉴的一本书。论语影响了我,我从以前的,不懂装懂,到不懂就问,我认为我已经明白了这道理,自身的聪明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实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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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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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摇头晃脑地背诵着《论语》。这句话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就是聪明智慧。

《论语》是两千五百年前的经典语录,集中了孔子的人生感悟和思想精华,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一句话看上去十分平常,我却认为它就是一条真理,因为我有着深刻的体会呢!

有一天夜晚,我在家里做奥数班的预习作业,我的人在书桌旁,可心早已飞到电脑桌旁去了;嘴里虽然念着:“5X+3y=34,X+y=10……”脑子里其实是想着等一会儿怎么把游戏打通关。都怪妈妈,游戏玩到一半就不让我玩了,非逼着我预习奥数班的作业。我不停地抖动着手中的笔。书桌摸起来十分不舒服,凉凉的、滑滑的。我的心不在焉地盯着窗户,窗外黑黑的,平时皎洁明亮的月亮在今天也显得特别无趣。

我已经没有心思再做题目了,便与爸爸说:“爸!我做好预习作业了,去玩会儿电脑!OK?”

“都懂了吗?”卧房里传来老爸粗重的声音,“一定要认真预习,有些题目老师可能一带而过,不会仔细讲的。你只有理解了考试才能考好。

“哦,知道了。”我不耐烦地回答道,心里却嘀咕着:怎么那么烦的,真是。

“2x+3y=50,3y+3z=54,那么x、y各是几?”老师枯燥地讲着方程式,我却一点不懂。窗外吹来一阵清风,感觉很凉快。耳边想起一阵嗡嗡嗡的声音,像蜜蜂一样。我迷迷糊糊的上完了课。

“开始考试了,请大家准备好。”这下惨了!!不会考这种枯燥的x、y吧!我还没弄懂呢!试卷发下来了,白纸上黑色的字显得极不协调,我能看懂每一个字,却不懂怎样解。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这可怎么办??我手里捏着笔,黏黏的,全是汗了。绿色的铅笔闪着诡异的光,好像在嘲笑我:“谁叫你不懂装懂,这就是后果,哈哈,知道错了吧!晚了!”可想而之,我这次考试考得很差

爸爸知道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不懂就是不懂,不能因为想做别的事而违心地说:‘我明白了’、‘我知道了’在学习上如此以后在工作上也如此。”“哦。”我似懂非懂地说。爸爸笑着说:“这次考试对你来说,就是这个道理的最好验证。”

随着年龄的增长,《论语》中许多的精髓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当中,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校的校本课程里编辑了《论语》的经典语句,让我们诵读。二零零八奥运会开幕式上出现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也出自《论语》。

《论语》影响着我们这一代人,现在,我时刻提醒着自己做一个人格修养完备的人。让我们共同把这传承了两千多年的思想精华继续发扬光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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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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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让人澄澈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让人放飞思绪。

最近我看了十九世纪法国最著名科幻作家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底旅行的故事。

1866年前,当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的独角鲸的怪物,阿龙纳斯及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之王——尼德?兰也参与其中。不幸阿龙纳斯与他的仆人和鱼叉手一起掉入水中,却没想到竟到了怪物的背上。原来这只所谓的怪物其实是一艘神秘的潜水艇。这潜水艇是一位尼摩船长在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它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中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过许多罕见的海洋生物。最后,阿龙纳斯等人还是从鹦鹉螺号中出来了,而鹦鹉螺号却神秘失踪,尼摩船长也神秘消失。

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很孤独的人,可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一干人等,并与他们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慑人心魄,刺激新奇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否能漫游;可以知道在海底是怎么打猎的;还可以知道许许多多新鲜有趣的事情。

这真是一本令人爱不释手的好书。我似乎跟着尼摩船长到了蓝色的大海旅游了一趟;我见识了海上奇妙无比的景象,让人神清气爽,让人心驰神往。我要努力学习,将来有机会到海上探险,挖掘海底丰富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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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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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作为儒家经典,宣扬“仁”。在《论语》中,孝道有着不可动摇的低位。中国人自古认为百善孝为先,把孝道作为道德之根本。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年轻学德的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现在的你来说,你一定认为孝只要做到能养父母孩子吃饭就行了,但狗了、马了之类的动物都会喂饱幼崽儿,如果人不能做到持之一恒的照顾老人小孩,那人还跟动物有区别吗?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可以探知他人的心理,对父母尽孝不只是物质上的供养,还有精神、心理的关爱。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孩子孝敬父母,不能使父母为自己忧愁。只有自己有疾病时,父母才为自己担忧,其余一切都不能使父母担心。“事父母能竭其力。”一个人通过努力可以做好很多事,让父母欣慰。只有生老病死,这种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事,让父母担忧也是没办法。除了这些人力不可控的事,其余的都做好,不让父母担心,这样就是孝。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句话告诉我们:侍奉父母,他们若有过失,要婉言劝告。话说清楚了,却没有被接纳,仍然尊敬他们,不要违逆对抗,继续操劳而不怨恨。这句话明确了侍奉父母不能唯命是从,孔子反对愚孝的绝对无违,应该以道义为标准,客观对待父母的对错;如果父母做错了,却不听从自己的劝告,也要履行孝道,绝不能对父母产生怨怼之意。

《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是一座思想的宝库。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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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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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的问题上,孔子曾有这样一些议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割不正不食”——时隔两千多年,我们再来品味这些话,会感到它谈论的不仅是一种饮食习惯,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阅读品味,一种审美倾向,一种人生追求。——写在前面的话

初读《论语》是在九岁,那时是在父母的要求下无奈地阅读,但是在睡前的半小时仔细品读中,发觉《论语》既朴实无华有秀色可餐,白纸黑字,片言只语就勾画出美好图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道出治国真谛;“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酝酿壮志凌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描摹坚贞意志;“仁者爱人,亲亲爱人”,呼唤人间温情。这些朴素而又睿智的言语使我的心灵干净明澈,引我走进了一个充满智慧的世界。

在时光与岁月的见证中,我慢慢咀嚼《论语》,规范我的言行与学习方法。其中,改变了我的方法与选择的要数那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记得刚步入初三时,我急于求成,却忽略了对概念定理的理解,这使我学得并不扎实,各种教辅书上的方法使我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成绩是忽高忽低,不能稳定。无意中,我读到了“温故而知新”,如同在黑暗中找到了指路的明灯。从此,我开始勤于思考、努力学习、阶段复习,终于我考上了实验班、实现了长久以来的梦想。而反复品读《论语》,如在品读香茗中嚼出丝丝甜意:做事不能违背原则,否则必然失败。我豁然开朗。

读《论语》至今六年,回味起来,最沁人心脾的是《论语》所蕴含的思想馨香,印象最深的是那一篇《待坐》:孔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思想有悖与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但这种平凡的理想源于生活、源于心灵的根本,让我们的心灵和谐饱满,让我们对生活有热爱、有向往,这种理想也是我们所追求的。

《论语》伴随我走过了六个春秋,无论我面临困难还是身处险境,无论我哭泣悲伤还是吟咏感叹。它就像一位忠实的朋友,为我指引迷途,帮我改变人生轨迹:它就像是一叶轻舟,带我飘过知识的海洋、智慧的溪流,驶向诱人的港湾、神秘的小岛、未知的地方。蓦然回首,我与《论语》相识、相知、相悟,仿若“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的今世的相遇,我与它应该是两千年前注定的缘分吧!

一句句警示哲理,一次次仔细咀嚼,汇成了浩瀚无垠的书海,畅游其间,采撷下多少?不多,但很有益,就像风尘仆仆的归人接受了家的洗礼,焕然一新。而我还会品味生活,研读《论语》,一点一滴,通透其灵魂,使我的心灵芳香馥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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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感恩》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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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一个让人感动的词,读了题目《感恩》你们肯定会问:向谁感恩呢?为什么要感恩呢?哈哈,那就从我的文章里找答案吧!

这篇文章主要写一位大姐姐在学校进行毕业典礼,这所学校在她的心目中,有数不尽的眷恋,想起家长将自己送到学校,当时爱哭、爱闹、爱撒娇,可现在确实响铛铛的大队长,在这所学校里不知道有多少美好的记忆。现在,她毕业了学会了心存感恩,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她的学校、学校里的老师,甚至学校里的一草一木!

每当分别的时候,心中总会有无限的眷恋,回忆以前的时光:老师手把手地叫我们写字到温州市书法比赛二等奖,从一加一等于二到四年级段24比赛二等奖,从“春天在哪里啊,春天在哪里……”到四年级段唱国歌比赛第一名。我在我的学校里也有许多美好岁月。回顾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是非常熟悉的,学校里的每一个人在校外碰到,都感到非常亲切。如果遇到的是同班同学,我们更是会跑上去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个不停。那感觉真好!

学校是知识的天堂,是书的海洋,是学习的摇篮,让我们在这个地方自由自在地遨游,自由地畅想,在这所百年老校里读书,是我的光荣,是我的骄傲,我们一定要发奋学习,积极向上。不浪费时间,珍惜生命,为爸爸妈妈争光,为学校争光,为祖国争光。

[《感恩》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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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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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法国,看到过巴黎圣母院,但是没有进去。我学习法语,很早就听说过巴黎圣母院的大名,也知道这么一部著名的小说,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看完这本小说。还是断断续续的,今天一章,明天一节的拼凑着看完的。

我在看书之前就知道小说的结局,知道丑陋的卡西莫多最后会把“邪恶”的副主教推下钟楼。这也许会让我失去了一些看这本小说的乐趣。看的时候我的心里已经知道会有这样一个结局,也多少有一些期待这样的结局早点到来。但是这本小说仍然很吸引我。

小说从格兰古瓦这个在我看来有些荒诞的人的“圣迹剧”开篇。格兰古瓦是一个爱空想的哲学家,有一点点才华,创作了“圣迹剧”的剧本,尽管没人对他的“圣迹剧”真正的感兴趣,但是他仍然为之感到骄傲,也许是因为所有的作家都觉得自己的作品是最好的。他又是一个穷酸的书生,因为没钱而不知道该怎么度过寒冷的夜晚,被自己的贪念诱导跟踪美丽的艾丝美拉达,最后落入聚集的流浪汉手中,差点被流浪汉们处死,幸而鬼使神差,被艾丝美拉达救下,还得以和美丽的艾丝美拉达成亲。格兰古瓦跟所有的男人一样有着好色之心,想要以丈夫的身份占有艾丝美拉达,但被艾丝美拉达以匕首相威胁之后就放弃了非分之想。为了生计,和艾丝美拉达一起卖艺,用牙齿顶椅子。最后在副主教的唆使之下煽动流浪汉氓打巴黎圣母院,最终导致艾丝美拉达被绞死在绞刑架上。他的结局在小说的主要人物中算是比较好的,靠创作悲剧为生。他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恶人”,但他是一个没有任何立场,没有原则,有些懦弱和迂腐的人。他有哲学家的空想,又很现实,为了活命什么都能接受,什么原则都能放弃。他不会直接伤害别人,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能给别人带来伤害。我对他的感觉就是,这是一个“荒诞”的人,不会有人喜欢他,但是也不能说出为什么要恨他,他的所作所为,也是出于一个人保命的本能。

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性格很复杂。从小说一开始的描写来看,这是一个虔诚的、好学的教士,也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他十分疼爱他的弟弟约翰弗罗洛,为了他的弟弟而收养了卡西莫多。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刻苦钻研神学,也正因为求知欲太强而沉迷于炼金术,乃至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然而他却对艾丝美拉达产生了疯狂的欲念和占有欲,这跟他的教士身份产生了冲突,并最终毁灭了他。他为了得到艾丝美拉达不惜伤害他人的生命,使用卑劣的手段,陷害艾丝美拉达,使她被判处死刑。又在卡西莫多救了她并将她安置在钟楼的小屋里时想要强行占有她。在小说的末尾,他趁流浪汉攻击巴黎圣母院的混乱之际,将艾丝美拉达骗出钟楼,以向搜捕她的国王的告发相威胁,遭到拒绝。国王的最后抓住了艾丝美拉达并对她实施了绞刑。他最终毁灭了自己疯狂想占有的人。用作者的话来说,他得不到艾丝美拉达,就要毁灭她。而他本人,最后也被卡西莫多从栏杆推下而摔死。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是认为他是“恶”的化身。他作了恶,既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他的恶源自他疯狂的欲望。但是他的欲望是每个男人都会有的欲望,只不过他的欲望跟他作为教士应该拥有的虔诚的信仰产生了强烈的冲突,这种欲望和冲突折磨着他,他承受不了这种痛苦,在这种痛苦的驱使之下,他不顾一切地毁掉了艾丝美拉达、他的弟弟约翰弗罗洛、卡西莫多,也毁了他自己。有人说他虚伪,我觉得这并不确切,他并不是刻意想要追求崇高的地位和声望、追求别人对他的尊重,他的虚伪很大程度上源于他教士的身份和他的疯狂欲望的冲突。

艾丝美拉达在小说中被塑造成一个美丽、天真、善良的少女。靠卖艺为生。因为被费比斯从卡西莫多手下救出而对费比斯产生了疯狂的爱恋。从流浪汉手中救下了格兰古瓦。又在卡西莫多遭受鞭刑时勇敢的给口渴的卡西莫多喂水。只可惜因为爱错了人,爱上的是一个虚有其表的好色之徒费比斯,而使自己被绞死在绞刑架上。当她在被自己的母亲认出并差点得意逃脱国王的的搜捕的时候,却因为对费比斯的爱恋而暴露,那一刻我真是觉得她太不理智,完全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了,最后也连累了她自己的母亲。这一点让我对她始终不能有什么好感。仅靠外表就对费比斯产生热切的爱恋,而她也最终因为这种爱恋付出了代价。有人说她是“真善美”的化身,并且十分喜欢这个角色,但是我觉得,即使是“真善美”的化身,因为自己的狂热的感情,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并且连累了自己的母亲,这种角色实在不能让我有“喜欢”的感觉。

我在小说中最喜欢的角色,跟大多数人一样,是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卡西莫多。卡西莫多被副主教收养,对副主教无比忠诚,充满了感恩、尊重、敬爱。他是一个可怜的人,有着各种身体上的缺陷,驼背,跛脚,独眼,耳聋,外表丑陋到令人畏惧。从小被副主教收养,在巴黎圣母院里长大,负责敲钟楼里的铜钟。因为外表丑陋而被人歧视,导致性格孤僻怪异。但是在他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情的心。这种温情既包括对副主教的感恩之情,更体现在他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慕之情中。他虽然丑陋,但他也有爱美之心。他对艾丝美拉达不仅仅有爱美之心,还有对于她在自己受到鞭刑口渴难耐时勇敢地站出来给自己水喝的感激之情。他对艾丝美拉达的感情让他在艾丝美拉达遭受绞刑时勇敢地救下艾丝美拉达并将她带到教堂里避难,并让艾丝美拉达住在钟楼的小屋里,给她食物,在一旁保护她而没有想过占有她,并阻止了副主教强行占有艾丝美拉达。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感到配不上艾丝美拉达。在流浪汉氓打巴黎圣母院时机智勇敢地进行抵抗;亲手将副主教推下栏杆。最后在鹰山的尸骨堆中和艾丝美拉达的尸骨相拥死去。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当人们将它和它抱着的骨骼分开时,它瞬间变成了一堆骨灰。”这种夸张的写法,却能给人以触动。卡西莫多为艾丝美拉达付出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艾丝美拉达、卡西莫多、副主教最后都死了,悲剧往往都是这样的结局。或许,这样的结局最能给人以震撼。好的,坏的,善的,恶的,最后统统都变成了虚无。这是他们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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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亲上法庭》读后感优秀高中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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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包写封信给你这本书里,有许多好听的故事,我今天就讲一个故事,谈谈感受吧。

我要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父亲上法庭

父亲上法庭讲的是;有一个穷人家,家里的孩子个个身体很好,他们家里没有钱,笑声是他们唯一的财富。

他们的邻居是个富人,穷人家的孩子们每次到楼下玩,都能听到富人家里在炸东西,都能闻到富人家里美味神奇的气味,每次穷人家的孩子吸了香气,都有很好的一种感觉。

穷人家里的孩子个个强壮,可富人家的孩子就变地面黄肌瘦,脸很苍白,好像是贫血了。

当富人家又一次炸东西的时候,富人看见了穷人家的孩子们,他很生气,把所有的窗户都关的很紧,可不管他把窗户关的多紧,食物的香气还是会飘出来。

有一天早晨,穷人家的父亲受到了一封信,是法官来的信,富人把他们穷人给告了。

穷人家的父亲穿上最好的军装,还向他儿子接了一双好皮鞋穿上,去了法院。

他们穷人家是最早到的,过了一会儿,富人的家人、富人和富人请来的律师也到了。

又过了一会儿,法官到了,就开始讨论了。

富人的律师跳了起来,对穷人说:“你承不承认你曾经偷了原告的才富和精华?”

“我不承认!”父亲说。

“当原告的用人们在炸煎肥羊腿或童子鸡的时候,你和你的家人在窗口走动,并且吸取了食物美好的精华。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

“当原告人的子女面黄肌瘦,你的子女容光焕发。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父亲说

父亲说:“我要跟原告对质。”

父亲把他身上有的铜币放到草帽里,母亲添了一把银币,儿子们也投入他们的小钱。

父亲到了一个隔间,摇动草帽,里面的钱叮当响。

父亲回到原来的位置,问富人:“你听到了吗?”

富人问:“听到了什么?”

“钱的精华。”父亲说。

富人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就昏倒在地了。

我的感受是,骄傲,看不起别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就像富人看不起穷人,结果晕倒在地。

[《父亲上法庭》读后感优秀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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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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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论语》如同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滋养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内心平和,在炎炎夏日中收获一丝清凉。这就是经典的力量,它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我们的性格,让我们能更加平和地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

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公司总部机关人力资源部实习的这段时间让我感触良多。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公司快速紧张的工作节奏。从公司领导到每一个同事,都在为“振兴华北”的共同目标努力奋斗,同事们虽然劳累但是充满了信心,这信心是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是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其次,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学习。局副总经理、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文彬曾在加强总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指出:勤于学习,学无止境。程文彬在强调对标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的同时,强调“系统内、部门内要互相学习,年轻人向老同志学,老同志互相学,学习的氛围一定要建立起来。”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公司众多优秀的同事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对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告诉大家要想办好事情,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公司组织的“书香大讲堂”、经验交流分享会等学习活动,虽然和大家目前的岗位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短期收益”不明显,但日积月累,就会获得“长期收益”。

《论语》中讲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想读好这本书,就必须学会运用这句话。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将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做一个会思考问题的员工,做一个有悟性的员工。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快速成长和进步。

于丹老师讲到:“《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尽管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但只要我们坚持阅读经典,并且在生活中不断践行“忠恕之道”,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最基本的做人做事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为大家提供帮助,提升自我,尊重他人,那么不管外界的变化多么复杂,我们都能收获内心的平静和愉悦。

《论语》最让人感动的是其所蕴含的人文情怀。孔子是一个讲求孝道的人。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果问大家是否知道父母的年纪,相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脱口而出,父母总在不知不觉间老去。“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太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别找借口,也别留遗憾,放下手头的事情,给爸妈发个短信、拨个电话,聊聊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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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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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的生活中,我的爸爸推荐我读《平凡世界》这本好书,听爸爸说,它是郑州大学都推荐阅读的丛书,我看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黄土高原的人家,他们家的人的姓氏是孙,他们家家境贫寒、没有一点儿钱,他们家的人世世代代是农民,他们家的孩子不服——老大十六岁就当上了生产队长,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村都过上好日子,村民却开始都不相信他,但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村民们从不信到相信又到帮助,把砖厂的生意干的红红火火的,家家户户过上了好日子。老二是由老大赚钱供他上学的,在学校,他连最差的黑馍馍和丙菜都买不起,他却好好学习,每次都考得好成绩。经过他的努力,他由学生到挖煤工,由挖煤工又到作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对里面的人的贫穷而感到同情,但我又对文中农民的坚持不懈与永不畏惧而感到赞叹。书中的人虽然贫穷,但他们知道学习,懂得体谅家人,既有责任感,又有做一种做事的决心,能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机会,即为自己造福,又带着其他人一同造福。他们虽然很平凡,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平凡的人,因为他们有着他人没有的良好品质。他们知道,他们对他人帮助、信任他人,他人也会对他们帮助、信任他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想,我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也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也要帮助他人,为己造福。多行好人好事,做一个有良好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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