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喜爱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汇总20篇

今天,开学吧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节约用水的建议,欢迎阅读借鉴!节约水资源的环保标语不是在嘴巴上说一说而已,而是要靠行动。

浏览

5731

作文

102

一本你喜爱的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

一本你喜爱,就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当你孤独寂寞时,它会抚平你心灵的创伤。

一本你喜爱的书,也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当你深陷迷境,它会给你指引前进的方向。

一本你喜爱的书,还是一艘带你遨游知识海洋的游轮,它会陪伴你探索知识世界的奥秘。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个打开心灵窗户的开关,当你的心灵受到伤害时,它会开导你打开结锁的心窗。

一本你喜爱的书,也是滋养灵魂的营养品,有了它,你的思想会更加丰盈,你的灵魂会更加纯美。

一本你喜爱的书,还是攀登知识高峰的阶梯,它会引着你步步前行,解开真理的面纱。

书,你就是我们最好的伙伴。带上一本你喜爱的书去看世界,让你的灵魂和身体一同前行。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 加入清单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19 字

+ 加入清单

我读过很多本,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弗朗西斯。霍奇林。伯内特写的《小公主》。

《小公主》里的主人公沙拉,在她刚生下来时母亲便去世了,是父亲一人把她拉扯大。父亲在印度经营矿产,十分富有。他一心想把莎拉培养成名门闺秀,让她成为一名小公主。在莎拉七岁的时候,便把她寄送到了一所贵族学校。分别前,父亲给莎拉买了一个她喜欢的洋娃娃陪伴着她。校长知道莎拉的父亲是个有钱人,便给莎拉公主般的待遇:华丽的衣服,特殊的房间、随身的女佣。而莎拉并没有为此感到高傲,她喜欢讲故事,还喜欢想象和看书,对人非常友好善良、宽容大量。所有女佣都喜欢她,称她为“小公主”。

直到有一天,学校接到了通知,莎拉的父亲在开产矿石时劳累过度,因病而死,身无分文。校长一气之下改变了对莎拉的看法,并让她从漂亮的房间搬到了又冷又破的阁楼里,莎拉现生活和以前大不相同,莎拉不仅没有了女佣,还要去做最苦最累的脏活,但莎拉“小公主”的梦想并没有毁灭,她依然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心态,永不服输,更不想失去自己的尊严。后来,她父亲的同事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她,并让她过上了真正的幸福生活,让莎拉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公主”,原来她父亲死后给莎拉留下了一大笔遗产,足以让莎拉实现她的“公主梦想”。

莎拉无论什么处境里,她都保持着公主的尊严,心里有梦想,并朝着梦想不懈努力,最终梦想成真。而我们呢,我们在家也是“小公主”“小皇帝”呀,不过我们只是温室里的花朵,从没干过苦活,在梦想的道路上没有经受过苦难,只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们应该自己独立生活,只有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怎么样,听了我《小公主》这本书的介绍,你一定对这本书着了迷吧,并想要迫不及待地看到它,相信你也会从中获得许多道理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4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的家里有不少:漫画类、少儿读物、小说类,还有关于名人故事的书我都有。它们都统一摆放在我的书柜里。虽然我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小英雄与芭蕾公主》。

《小英雄与芭蕾公主》的作者是杨红樱,这位女作者写过不少书。《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都是她的杰作。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截肢的小女孩坐在轮椅上被大家照顾着,还有一个手臂受了伤的小男孩。透过题目和封面,我知道了受了伤的小男孩是小英雄,而截肢的小女孩应该就是芭蕾公主了。他们都是一副急忙要走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它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串串问题要问:受了伤的小男孩要去哪?他为什么受了伤?为什么大家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为什么小女孩要坐在轮椅上?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原来,马小跳奶奶家所在的望龙山发生了大地震 。马小跳在那里的小伙伴”小非洲“在学校崩塌的时候,舍己救人。小英雄就是他了,他还上了电视、登了报纸呢!

这场大地震不仅让小英雄失去了右手,还让他失去了以前上学的学校。在马小跳的强烈要求下,”小非洲“住进了马小跳的家,还跟马小跳做了同班同学,并且成了同桌。

他们和一个叫夏林果的中队长帮助了一个热爱跳芭蕾舞,但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的女孩走出了抑郁阴影,在舞台上实现了芭蕾梦,得到了”芭蕾公主“的称号。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封面,喜欢它感人的故事,喜欢它的优美词句。如果你感兴趣,也去读一读,你会有新的发现。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7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最喜爱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22 字

+ 加入清单

一本好,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的思想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从小学三年级起,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许多同学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因此,我也想让妈妈给我买一本《成长故事》。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我便有了一本精美的图书。当时我幸福的像个天使,每天我都会拿出来看一个故事。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像巧克力味的成长故事里。《让天上的父亲看到》,《伴奏》,《天使的吻痕》,《最好的父母》,《最美的心》《哑哥哥的担当》这几个故事让我泪如雨下;《匾还没送来》,《你的妈妈在我手中》,《画饼》这几个故事让我开怀大笑;《墙壁上的手印》《雨天里的帐篷案》这两个故事让我敬佩这个侦探……

《迈出第一步》让我懂得:大胆的迈出第一步,会发现,许多麻烦与困难其实都是自己想出来的。而这些经验,会让你在迈出第二步时自信。《走自己的路》中小和尚经过师父的说笑和对话懂了:走自己的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我最难忘的是《最美的心》。他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很自卑,她父亲是个跛子,不但跛还瞎,她的母亲则是一个疯子。别的父母带孩子上学,但他只能自己上学。但他的爱一点都不少,父亲摸索着编蝈蝈笼子,母亲则可以做她喜欢吃的糖团子。她想快点长大,从这个家中逃出去。直到有一天,她听到父母的对话呆了,自己的心思父母竟然全知道,她哭了。

从此,她是最发奋的一个学生,也是最孝顺的一个学生。她上了大学,打三份工,把钱寄回家,她是唯一一个养着自己和家的学生。当她到家时,她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父母在她离家后六个月自杀身亡,给她留下的话是:好好学习,做有用的人。她寄去的钱,他们一分也没有花。

这个故事说明:父母是我们眼中的一滴泪,纯洁朴实让你有点心酸,有点心痛,在那晶莹剔透之间闪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光芒。子女的幸福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为了子女的幸福,父母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我珍惜我最喜爱的书,我更想读到更好的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6 字

+ 加入清单

我有一本《寓言童话》,封面画的是一只红色的大鸟在天空中飞翔,两旁有许多大树。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每看完一篇文章的时候,后面就会讲解这篇文章的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有一次,学校组织了一次活动,是给贫困山区的孩子捐物品,我回到家想了很久才决定捐什么,我捐的是我喜欢的《寓言童话》,因为贫困山区的孩子没有那么多的钱买课外书。所以,我就把这本《寓言童话》捐给他们,希望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是我还是很快乐,把自己的快乐给别人分享是一种快乐的事情,有这样一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8 字

+ 加入清单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

中我们可以穿越时空,感受主人公那个年代的生活。红色的革命小说无疑是最吸引我的,因为我可以了解到革命先辈们的英雄事迹。《红岩》就是其中的一部佳作。

《红岩》的作者是革命中的幸存者罗广斌和杨益言,这本书带我们走进了一个腥风血雨的年代。1948年,也就是新中国成立的前一年,那时人民们还处在国民党的黑暗统治下,重庆的地下党组织正积极与敌人作斗争,江姐、许云峰、成岗等先烈用自己的坚强意志守住了我党的机密,他们即使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也绝不松口。革命总会死人,有许多人不幸被敌人残忍杀害,但他们没有白白牺牲,我们最终迎来了胜利。

看了这本书,我十分敬佩这些人民英雄,他们的心中装满了祖国,装满了人民,有了这些愿意为革命牺牲一切的英雄,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其中的小萝卜头是一位战争中的孩子,因为父母的关系被关进了白公馆,后来也被残忍地杀害。他在囚牢里帮助大家传递了许多信息,帮助大家建立起联系,为革命胜利贡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多么可怜而又伟大啊!

作为祖国花朵的我们,生活在这幸福的和平年代,更应该向先辈们学习。我们要建造更高科技的武器,让侵略者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其实今天的中国并不和平,有许多国家挑衅我们,我还记得去年的南海事件和近些天的“萨德”反导系统,这都是其他国家对我们的阴谋。

瞻仰这五星红旗,上面撒满了先辈们的鲜血。阅读着这本《红岩》,我的心中掀起了阵阵波澜……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最喜爱的书

全文共 642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爱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读完这本书,我还惊喜地发现自己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提高了,越来越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学了。

《三国演义》不愧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将伴随着我度过金色的童年,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脑海中,最好玩,又能给我带来许多乐趣的,莫过于这本《爱克斯探长》了。

爱克斯探长装着一大堆知识,一有难题就像哆啦A梦拿法宝一样轻松快速的说出一个个来。他不仅机智,而且胆量过人。当他勇闯山谷时,我不禁为他捏了把汗:“天呀,这是要去送死吗?”当看到他成功完成任务时,不由暗暗佩服。此书语言幽默风趣,还述说着一个个道理与知识,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看完这本书,这里面的情节是我念念不忘。我跟着探长识破伪装和他一起学习道理,随他一起紧张的破案,与他一起分享成功的快乐。时而我手心握出了汗,时而脸上带着微笑,时而连连叹气,时而将脚跺的很响。他的沉着冷静、临危不惧、宽容大度的品质也使我赞叹。真的,没有一本书能让我在欢乐中学习,让我如此彻底,认真地学到这么多知识。《爱克斯探长》除外。

朋友,难道你不想不困难,快乐的学习么?那就快来看这本这本有趣、深奥、独特的书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4 字

+ 加入清单

我想大家介绍一本名叫《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卜劳恩和他儿子的故事,它分为四个篇章,第一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俩在家的故事;第二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是二百万马克和宫殿继承人的故事;第三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迷失地方到了一个荒岛发生的故事;第四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回到宫殿的故事。

我最喜欢第一个篇章其中的一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很搞笑,名叫神奇的魔术书,这个故事讲的是父亲和儿子去马戏团看演出,父亲把手套放在帽子上,带的帽子的都没看见手套在帽子上让儿子帮他找手套,都没找见他的手套,他在外面买了一本魔术书,看那个魔术能让手套回来,他刚打开书低头正准备看,手套就从帽子上掉下来了,父亲说:“这本书真神奇呀。”

这本书讲了,爸爸很爱儿子,儿子也很爱爸爸,他们生活的很幸福。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道理,我们要听父母的听,要孝顺父母。爸爸妈妈很爱我们,我们要懂得感恩他们。这本书即幽默又搞笑,我见意大家买那种没有字的版本,可以让大家想想父亲和儿子的对话,会更有意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最喜爱的绘本书

全文共 1208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的是小说《藏地密码》。它是一个系列,共分十本,即《藏地密码》1-10。它是一部奇书,上市以来,每本销量已突破300万册。作者何马以几百万字的宏伟构架,运用令人惊叹的想象力,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千年以前西藏佛教不为人知的故事。西藏,到底对我们隐瞒了什么?

《藏地密码》讲的是一个人找狗的故事,一个藏族汉子找藏獒的故事,一个含有满腔热血的藏族健壮汉字寻找传说中的紫麒麟战獒的故事,一个卓木强巴等人到各处冒险之后来到传说中的圣地香巴拉寻找埋藏千年的宝藏及自麒麟神獒的故事。

《藏地密码》故事情节曲折迷离,吸引着读者的眼球。其内容不时出现跌宕起伏,如敌方出现,线索被发现,我方队员伤亡等。作者何马对伏笔的把握可谓炉火纯青。整个故事从一张照片说起,最后以一张照片结束,画了一个圆。而其中对于决策者、亚拉法师、莫金、唐敏、童方正等人的身世埋下了巨大的伏笔,从第一节起一直到最后的结局。正是这些迷使读者迫不及待地读下去,津津有味,流连忘返。

全书内容新颖有趣,卓木强巴一行人先后冒险了:西藏可可西里无人秘境、南美洲亚马逊热带丛林、丛林深处的玛雅金字塔、西藏墨脱秘境的之门、死亡之门及倒悬空寺、伫立在“死亡西风带”中的雪山、俄罗斯林立的楼道间以及传说中的净土香巴拉。不得不佩服作者渊博的知识及丰富的想象力。在寻獒路上千难万险,卓木强巴等人在这条充满未知的死亡之路上,凭着勇气和智慧,慢慢揭开了西藏最神秘的教派——密宗的神秘面纱。

作者的文笔功底极深,全书描写生动形象,引人入胜。那一段段令人惊叹的文字,向我们勾勒出了整个故事的面貌。在作者笔下,一座座堪称人类奇迹的建筑浮现在我们眼前,一件件匪夷所思的事件使我们的思绪渐渐拉拢…千丝万缕的线索,最终都将汇集成一个令我们满意的结局。

《藏地密码》一书线索可谓数不胜数。其中涉及了西藏许多方面:文化、宗教、武器、军事、人文、民俗、地理、天文等,不愧被称为“一部关于西藏的百科全书式小说”。玛雅,这个曾经极端辉煌的文明,却在千年之前突然消失,给我们留下了许许多多待解的谜团。密修,这个神秘的词语,在本书中露出了它的冰山一角。香巴拉,这个只在传说中才有的极乐净土,正在那终年都见不到,却终年沐浴在阳光下的地方,等待着勇士的来临。光军,这神一样的象雄王朝王牌军队,创造出了永不战败的奇迹。战獒,这只在梦中才曾出现的远古神兽,它们后来的路究竟是怎样的?蛊毒,这古戈巴族强大文明的证明者,是什么使你如此神秘,如此不可捉摸?…无限的谜团藏在《藏地密码》中,一系列闻所未闻的词语,默默诉说着那一段难以置信的历史:佛灭、水晶宫、十三圆桌骑士、光照下的城堡、森蚺、九宫格、操兽师、千日行、大天轮经、色拉寺、叹息丛林…

《藏地密码》是我最喜爱的书,它教会了我许多宝贵的哲理,人活着是为什么?宇宙的极点究竟在哪里?它带给了我无尽的精神盛宴,在这里,我向您介绍它,您能在品茶赏花之际,轻轻翻开书页,揭开那千年前尘封的往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590 字

+ 加入清单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架上有许多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翻开这本书,一个个生动逼真的历史故事呈现在眼前,数不清的英雄豪杰、爱国志士浮现在脑海!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他铮铮铁骨、宁死不屈,最后被秦桧等奸臣诬陷并被杀害了。至今,人们都用“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来赞扬岳飞、痛斥秦桧。戚继光是明朝抗击倭寇的将领,他率领的“戚家军”纪律严明、作战勇猛,清除了骚扰中国东南沿海十多年的倭寇,维护了祖国边疆的和平。

明朝末年,荷兰侵占我国宝岛台湾,郑成功率领一只庞大的舰队,打败了荷兰入侵者,为收复台湾、建设台湾做出了伟大的贡献。清朝道光皇帝时,英国侵略者利用鸦片打开了中华大门,残害中华儿女。爱国爱民的林则徐挺身而出,向道光皇帝请求前往广州禁烟。他不畏权势、正义凛然,查封了大量鸦片,在虎门集中销毁。这一行为,极大地打击了侵略者。

这些民族英雄的故事使我震撼、令我感动!《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决心要做新时期爱国、正义的好少年,为祖国早日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 加入清单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大量的,其中令我最有感触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人物。熟悉的是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关于他的故事,陌生的是虽然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却没有人真正地了解过他。区性

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私家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侦查案情,将整个案子差个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红发会》、《身份案》、《五个橘核》、《最后一案》等一些刺激而又惊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就料到这是一个骗局,可他依然让自己的朋友走开,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自己则与莫里亚蒂教授激烈地扭打着掉入悬崖,同归于尽。这则故事让我深刻感受到:福尔摩斯是个拥有大无畏精神、敢于牺牲,对朋友可以做到奋不顾身、舍生忘死。他的这种职业精神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此外,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之所以做侦探,不仅仅因为他有超越常人的侦探能力,最重要的是,福尔摩斯因为痛恨坏人,痛恨那些破坏社会文明的家伙,所以他曾立志要捉住世界上所有的大坏蛋。还有,看了这本书能让我的思维活跃起来,让我明白了破案后成功的喜悦。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也成了我的偶像,我立志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1 字

+ 加入清单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6 字

+ 加入清单

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

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

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

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

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

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

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我最喜欢《简·爱》作者夏洛蒂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这句话如同一段华彩的乐章,给整部曲添上了闪烁光辉的心灵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出身卑微而迷失自己,也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突出而对别人冷嘲热讽。只有人人平等才能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 加入清单

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