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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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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读作文【热门20篇】

检讨书是一种常用的日常应用文,是犯了错误的个人或领导向当事人或组织写出的检讨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的书信。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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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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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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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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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中,看尽千种风景,令人沉醉亦令人留恋。在一篇篇饱含墨香的文章里,我的生命逐渐充实。假期因书香做伴而丰富多彩。

题记

时光如梭,流年如水,节日的喧嚣渐渐散去,假期的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终已结束。这个寒假,有书香做伴,我不寂寞。

漫漫冬日,捧一杯香茶,品一本好书,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假期里读了好多名着。翻开《雨季不再来》,与三毛共同踏上迷茫伤感的成长之路;细读《哭泣的骆驼》、《撒哈拉的故事》,和三毛一起在茫茫沙漠中追寻生命的真谛。

我慢慢的走进了三毛笔下的生活,一望无垠的黄沙,连到天的尽头,让人心惊让人畏惧,然而三毛选择了这片广阔的、赤裸的沙漠。她说,“撒哈拉之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名字。”后来,我又读了余秋雨的书,在篇篇经典《文化之旅》中,我体味到了生命的意义,随余秋雨的脚步,我看到了中华几千年文化的精髓所在;品读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我感受到了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再次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一次被海伦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所深深折服;郭敬明的《临界.爵迹》给人以心灵上的极大震撼,单纯质朴的麒零,孤傲脱群的银尘,神秘莫测的漆拉,英雄主义的吉尔伽美什虽然角色繁多复杂,但是这些人的形象已铭记于心。一页页翻过故事,王爵与使徒从书页中走出,栩栩如生。

我常常是拿起书就不愿意放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快乐一起忧愁,把一切世俗与烦恼抛之九霄云外。这时的我,像最单纯的风最开心的云。读书的感觉,奇妙而美好。

蓦然惊觉,我所珍爱的书,我读懂你的同时你也在深深的读我。互读中你我竟然那么意相似,心相通,情相连。我也在读你中,悄然撕开了自己心空的阴霾而彩霞满天!展读心空的白云,我将心语诉给灿星,心际尤加亮堂、明净,心绪一片悠然。寒风刺骨的冬季,有书香做伴,心田已盈满盎然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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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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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久居山野,工作于僻壤之地,无琴瑟之乐,又无“得之于心而寓酒”的雅趣,更因客观原因,对“偷菜”之事敬而生畏对“四方城”爱而远僻,读书便成了唯一的嗜好。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为金钱奔走呼号、挖空心思拜金者比比皆是。三尺讲台这个清贫的岗位让我笑傲坚守至今,这得益于,得益于我读书。

读书好。

是书帮我洗尽铅华,还我一派朴实,让我的人生少了太多的伪饰和矫情。

是书让我少了私欲的羁绊。

是书让我剥落、摆脱。

是书让我少了太多的烦扰、物欲。

是书让我多了一份洒脱、乐观。

当今社会发展神速,知识爆炸,学生自身变化日异,对教师要求越来越高,教师必须要有“长流水”“自来水”,教师必须多读书。

读书好啊!

是书拓宽了我的视野,加深了我的知识厚度,让我在课堂上能旁征博引,妙语连珠,精彩纷呈,让我的学生学得津津有味。

是书教给我许多工作方法,让我的学生在遭受挫折与失败时,哪怕心在滴血脸上都挂满了灿烂的笑容。

是书指给我走进学生心田的路径。

是书告诉我如何面对青春期叛逆的他们。

今天,学校的读书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这更让我和我的学生们获益匪浅。

读书让我的思想火花变成书本上的铅字。

读书让我的学生习作中的亮点如满天繁星。

读书让我的学生们远离暴力血腥,让我的学生们思想清纯。

读书让我的班集体成为一方净土。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结晶,书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生活的盛宴,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捷径。让我们多读书吧。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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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幸福的买书会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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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图义卖会来了!我非常激动,因为已经连续拖了三天了,我终于可以去挑我喜爱的书了。

我对图书义卖会又爱又恨。我爱在一可以买到自己喜爱的书,二自己又可以为山区的孩子们做贡献付出一片爱心了;恨在每次图书会开始前,都要听开幕式的演讲词,而且全程都要站着,这可让我的腿又酸又痛,二恨在我的零花钱又要少很多了。不过对于图书节我还是很开心的。

随着校长宣布“开始”,我便奋力的冲了出去。先在一个班级一个班级里乱看看,听郁老师讲六年级的书最好,我便直奔六年级的书区了,可是到了后我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六年的书不如说是个一二年的小学生看的呢,我只能扫兴的离开了。唉!六年级的学生可是怎么选书的啊!

忽然,我看到了四年级兴趣课一起上课的同学。他热情的对我书:“来我们班买书吧,价格便宜书还好”,我过去看了一下,又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卖的书才能算是六年级该卖的书。于是我挑了《教你识别人体骨头》,虽然花了钱,但我很快乐,我买到了自己喜爱的书。

走着走着,我一共买了三本书,我觉得没什么书可买了,便往教室走去了,不过一回头一看,发现李东修居……居然买了十多本书!这可让我吓了一跳,他买这么多书真的可以看完吗?算了,不多想了,我便自顾自回教室了……卖书会结束了,我们班卖完了所有的书,而且还是第一个班级先卖完的,我为此真高兴!也为买到自己喜爱的书开心!

我觉得每一次图书会我都可以买到喜爱的书,而且还可以帮助到山区的孩子们,我很快乐!我希望下次图书会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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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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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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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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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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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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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把钥匙,为你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一位导师,带领你走向成功;书还是一位朋友,与你热情地交谈。我与书也正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张秋生老爷爷的小巴掌童话,是张秋生老爷爷把我带进了书的世界。《会跳舞的长袜子》让我哈哈大笑,何时我的袜子也开始跳舞?《尖顶屋子里的艾艾猫和平顶屋子里的比比狗》让浮想联篇,如果明天比比狗喜欢上牵牛花,艾艾猫喜欢上蒲公英会怎么样?《幸运兔和黑嘴乌鸦》让我明白了诚实的真谛……这些宝贵的记忆我至今还留着。

四年级的时候,我又开始看中外名著。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由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写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讲的是一个叫爱德华·图雷思的瓷兔子被一个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阿比林很爱爱德华,有一天爱德华被丢失了!从海洋深处到渔夫家里,从垃圾堆到流浪汉的营地,从一个生病孩子的床前一直到阿比林女儿的手中。这个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即使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书长进了我的知识,使我的作文步步提升,三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一张便条》发表了,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钓多肉》又在报纸上发表了,当时我攥着由我自己赚来的钱,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兴奋。

如今我快六年级了,我开始看中国古代历史,和中国古代的作品。《聊斋志异》里的神魔鬼怪让我胆战心惊,《上下五千年》里爱国的屈原、失败的英雄项羽,壮怀激烈的抗金名将岳飞我都读得津津有味。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和书的故事还会一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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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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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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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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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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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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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催人泪下,道理深刻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而它的丈夫黑桑,本是一匹有能力当上狼王的公狼,却因在捕杀老狼王的途中被野猪咬死。事后,紫岚产下五匹黑柔的后代: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一只刚产下不久,就因高烧而夭折了。为了实现黑桑当上狼王的愿望,紫岚将这愿望强硬地施压在三匹小公狼身上。最终,那三匹小公狼都成了狼王的牺牲品。但幸运的是,它的女儿媚媚怀上了狼群中最矫健的公狼的孩子,可在这时,紫岚发现一只金雕正想把媚媚作盘中餐,便一顾一切上前抵挡,最终与金雕同归尽。

这本书语言优美、生动,特别是在小公狼们死时和最后与金雕战斗时描写相当生动,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和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还有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情节离奇波折,一开始以为狼王梦能实现,可最后残酷事实的同归于尽,让我一禁眼泪夺眶而出。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可总被现实一棒子打醒,化成若影若现的泡沫。

此外,它插图也很精美,略有一些散文的味道,十分适合供大家欣赏。如果大家也想一饱眼福,就来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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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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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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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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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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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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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中,我已经出版了一本,它便是我的日记。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便开始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及生命的此起彼伏。我用所识的几个简单的字词拼捧起人生的酸甜苦辣,放入记忆的匣子。

如今,我的日记已积累为厚厚的一本,它颇似“小学生起步作文”,从句到段再到篇地记录了我从小到大,从简单的心灵体会到复杂的灵魂感悟的发展过程。

从初中起,忙于学业的我已不再写日记,偶尔心波涌动,总是吟出几句朦胧的诗,连自己都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迷茫。所以,回到家,总是打开日记本,望着跳跃的字迹心动,随着记忆的鼓点扭动。

此时此刻,面对那串童真的字迹,面对一颗纯真的心,一切都显得清楚明白。此情此景,促使我不由感慨万分;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长大就是一种失去?

我郁闷,面对日记本上敞开心扉的诉说,除了心痛,还心酸。记忆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它鞭策我去寻觅人生的真谛以及生命的价值。

当别人拿著名人名著细心品读时,我却沉浸在过去那美好年华的辛酸苦辣之中窗外纷飞的细雨洗不掉我向往童真的浮尘,天边炙热的骄阳烤不完我憧憬纯洁的甘露。记忆不会被永远封印。

我的第一本书,虽不能被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所认可,但它却已在我灵魂深处被出版,发行……第一本书告诉我:纵使眼前已是乌云密布,心也必须是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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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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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常常使我陶醉,让我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扼腕叹息,时而悲伤,时而雀跃。我随着故事中的人物笑,随着故事中的人物哭。

我看书看得常常忘了吃饭,忘了回家。有一天早晨,我和表姐一同去书城看书,不知看了多久,表姐肚子饿了,她看我看书看得入迷,就提出要先回家。当时我正沉浸在书香中呐,没理睬她。表姐就当我默认了,自顾自地回家了,这是表姐后来告诉我的。又不知过了多久,我看得有些累了,刚想揉揉酸疼的脖颈,便看见表姐和姨妈慌慌张张地在书架中穿梭,她们发现了坐在书堆中的我,便急忙跑过来,拉着我说:“快回家吃饭吧,都一点半了!”

后来,姨妈和表姐把这事告诉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听了,哭笑不得地说:“爱看书固然好,可也不能忘了吃饭呀!”妈妈也笑着附和道:“是呀,你在家也是这样,到哪儿都书不离手,真像一只爱啃书的小书虫!”她说完,我们都笑起来。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啊,人类离开了书,生活就会失去光彩。所以,我要做一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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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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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族,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The author of this book is Gao Longshun.Born in Hubei in 1985, the Tujia, a writer of the new childrens literature, dedicated to the creation of original childrens literature.While traveling, many childrens literature works are scattered in newspapers."Hey, Caring" is his first novel work.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死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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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次借书的经历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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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纯阳

一天上午,和煦的阳光照着大地,蓝蓝的天上飘着白云,轻柔的微风、欢快的鸟在晨风中练嗓子了,我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图馆。

图书馆是书的海洋,多种多样的书琳琅满目,看得我烟花缭乱。那一排排整齐的书,我三步并两步走过去找我喜欢看的书,那么多的书我怎么找呢?那里醒目大字的指示牌上写《漫画类》、《儿童类》、《科普类》、《文学类》……我在《儿童类》第三排第五行找到了《木偶奇遇记》,我津津有味地读,可是这么厚的书怎么看得完呢?我心想,对了,我不是要来借书的吗?于是我来到笑容满面的阿姨面前问道:“阿姨,我要借这一本书,借一周可以吗?”阿姨说:“可以,不过你要按时还,不要损坏,要爱惜书,我连忙点头,欢呼雀跃地拿回家看了,这本书里面的小木偶最后变成了一个既善良又聪明的小孩子。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开阔视野,书把我带进知识丰富的世界,让我轻松愉快,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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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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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虽然这本书不是我这个年龄段该看的书,但又没有说不能看,不是这个阶段的书。

这本书真的超好看。翻开首先看到的是目录,一共三页,分几章几篇。正文一共三百五十六页,作者是尹建莉,这本书也是作者十六年的教子笔记。作者这本书准备了至少有十几年,家长大可放心的去看,而且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先生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旭东先生也推荐过这本书,作者当然是一位好妈妈,也是一位好老师。

这本书的每一篇都是关于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的。从中我体会到家长的一句话或一个习惯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如果你觉得不好或无法帮助你,也希望你可以推荐给朋友或亲戚,可能对他们有用。

如果你的孩子看到了,并且很喜欢,那我想你要反思一下您的孩子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如果孩子喜欢的话,我想他一定喜欢这一系列的书——《淘气包马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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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朱元思书写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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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微风渐渐停住了向前的步伐。空中的雾气也慢慢的散去。高大巍峨的山脉悄无声喜的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广袤无垠的天空如同海洋一般,碧绿澄澈。空中飘动的白云,洋洋洒洒的点缀着空中的蓝缎绸而山与天空是一样的颜色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还没来得及散尽的雾气如同淡雅的丝绸一缕一缕缠在腰间。

我独自一人坐在小船上,随着湍急的流水,任意飘荡,居无定所,只是沉醉于山水之间,无法自拔。从富阳到桐庐100多里航程,一路上神奇秀美的山峰与奇异的水都是天下最绝妙的。

湖水都是青白色的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绿树红花。游动在细石之间的小鱼也扭动起自己的身子随着急流舞蹈。一层层水花随着急流,拍打着两岸与船身,伴着跳跃的阳光,也伴着我的心。风早已平静,但水流却比箭飞的还快,翻滚的巨浪就如同飞奔的马。

富春江两岸的高山奇峰突兀高,高入云端,雄伟古朴,高大巍峨,山上各种树木高大挺拔,绿树成荫,又有花儿映衬把山峰打扮的分外妖娆。山峦凭借着高峻的地势奋力向上长,就像在比赛似的,都争先恐后的向更高的更远的地方伸展,直插云天,形成了无数高大的山峰。

清澈见底的泉水,淙淙地流淌着,在明丽的阳光下,就如同一条银龙在翻滚,越过巨石发出清脆的声音。美丽的小鸟飞上枝头,围成一圈,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就如同一首小曲,朗朗上口,和谐动听。船边的树丛里几只蝉长久不觉的叫着,高山上的猿也叫个不停。

这样美丽的景色,恐怕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看到了就会平息自己的虚荣心;治理政务的人看到了就会流连忘返吧!横斜的树枝遮挡着天空,在白天也犹如在晚上,稀疏的枝条相互掩映,有的时候才能见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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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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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田韩

有一天,妈妈做好饭,爸爸来了,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饭,被妈妈拦了下来,说:“儿子呢?”妈妈让爸爸去喊儿子。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腿一上一下的,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没听见,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跳说:“是谁?”爸爸说:“是我。”爸爸又说:“吃饭去。”儿子说:“可以再让我看几页吗?”“不可以。”爸爸说。儿子低着头走出房间,儿子走到餐桌那,妈妈问:“爸爸呢?”妈妈就让儿子去叫爸爸。

儿子去叫爸爸,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了。”爸爸没有听见,爸爸笑着说:“好看,好看。”儿子趴在爸爸身上,爸爸说:“是谁?”儿子说:“是我。爸爸,该吃饭了。”爸爸说:“一会再去,不如咱俩一起看。”他们俩看了起来,爸爸和儿子都把吃饭的事忘了。

妈妈想:饭菜都凉了,快半个小时了,儿子和爸爸怎么还没来?妈妈便自己去儿子屋子,一看儿子和爸爸手对手,头对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妈妈说:“饭菜都凉了。”儿子和爸爸没听见,妈妈踢了他们一脚,爸爸说:“是谁?”妈妈说:“是我。快去吃饭!”爸爸和儿子终于走出房间准备吃饭了!

这真是有趣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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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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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同学们推荐一本,这本书的名字是《傅雷家书》。

首先,这本书的作者是傅雷,他是一个翻译家,也是一个文艺评论家。在20世纪60年代初,他在翻译巴尔扎克的作品方面有着卓越的贡献,被巴尔扎克研究会评为会员。另外,他对古诗词和音乐方面也是获得不小的成功,这一点在培养儿子傅聪时有很大的作用。而这本书,写的就是傅雷用写信的方式对在海外留学的傅聪进行生活和艺术的悉心指导。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你读完全书,自己会对人生的观念、行动和想法有新的认识。家长读了,会懂得如何更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同学们读了,并且是认真的读了、深入透彻的理解了,会深一层地理解父母的苦心,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时,感到是另一种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爱,却又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那一封封书信,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我和书的距离,似乎我就是傅雷的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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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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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眼,可以让我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所以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有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英国的鲁滨逊喜欢出海远行。在一次出海远行途中突遇风暴,一个人幸运地活下来,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但他在荒岛上用智慧和汗水改变了生活,奇迹般地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年,直到一艘英国轮船途经该岛时,才得以回家。面临绝境,鲁滨逊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与困难作斗争。

现实的我简直就是反面教材,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在学习上更是依赖爸妈,把学习当成了一种非完成不可的任务。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一开始以为只会考一些和平常相似的题目,肯定是小菜一碟,可没想到后面的问答题却都是平时没做过的。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汗流浃背。怎么办?怎么办?这次再考不好,回去又要挨骂。突然,我想到了鲁滨逊,想到了遇到困难应先冷静。于是,我渐渐地将情绪平静下来,认真地将题目多读几遍,先在大脑里构思,再在草稿纸上计算,一题、两题终于,我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出来,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读书诱发人的思绪,使想象超越时空;读书丰富人的思想,如接触智慧的老人;读书开拓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美丽。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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