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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小说结局合集20篇

《爱的教育》光在意大利就印行一百多版,销量达一千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作品还被多次改编成动画片和故事片,绘成精美的画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择天记小说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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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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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作家,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曾写过《海底两万里》,《地心游记》,《环游世界八十天》,《气球上的五星期》等书籍。《海底两万里》是他的幻想小说三部曲之一,也是他的名篇佳作之首。

《海底两万里》把读者从1866年故事开始的是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落到怪兽的脊柱上。原来是一艘巨型潜艇,之后又被尼摩船长收留,开始他们的海底旅行。

作者和读者一起登上“海怪的腹中”。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饱揽海洋的奇异景观和各类海底生物与海洋大蜘蛛,大白鲨,鲸鱼群,章鱼搏斗等。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得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一百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一百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两万里》中的“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潜艇厚达十几米的巨型浮冰下的海底,从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直到以人力打开生命之门,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比什么都好!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啊!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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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秦时明月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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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时期,绝顶剑客荆轲和妻子丽姬有一子名为荆天明,荆天明因为身世之谜被秦始皇追杀,荆天明遇到秦国第一剑客盖聂,盖聂念起为古人之子,于是就带着天明躲避追杀,踏上了闯荡江湖之旅。在逃亡的过程中,天明陆续结识了众多江湖高人。

天明相继与年纪相仿的少羽、高月、石兰成为好友,见证了世间最后一片净土墨家机关城的毁灭。机缘巧合之下他成为墨家巨子。磨砺中天明渐渐成长,危难时刻,他甚至挺身而出,凭借自己弱小的肩膀保护着朋友们的性命。而这一切事件的背后似乎都有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江湖神秘势力阴阳家的存在渐渐浮出水面。处于阴谋核心的天明,由此层层剥开了自己身世以及所有阴谋背后的惊天秘密关于“苍龙七宿”的神秘传说。

对于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相信观众们都很好奇了,而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他们最后会死吗,随着电视剧《秦时明月》的开播,剧中的高渐离一出场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怎么电视剧版中的高渐离是瘸子呢,在原版动漫中,高渐离是燕国的琴师,气质忧郁高雅,在燕国等地比较有名气,之后成为了墨家统领,他这当中他的武功可以说是仅次于墨家巨子燕丹的,并且高渐离和荆轲两人还曾是好友,跟雪女也是感情深厚。

那么在电视剧中的高渐离怎么成了瘸子了呢,原来在剧中高渐离还有一个神秘的身份,那就是七杀门最年轻的长老,并且和少掌门盖聂很早就相识,然而在七杀门覆灭之际,受到重伤,才留下了伤害,而雪女原本是七杀门死门中的一名刺客,一直爱慕着高渐离,在七杀门灭亡之后,收留了高渐离到妃雪阁当中,两人在最后刺秦中双双死亡了。

相信不少观众对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已经有所了解了,对于雪女和高渐离和原版中的不容, 在电视剧最后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观众们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猜测,那么结果纠结是如何,一起等待剧情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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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亮剑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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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自从2005年开播,至今已经走过了12年岁月,经久不衰。由李幼斌扮演的李云龙和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等角色共同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受欢迎的三十个银幕形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亮剑小说最后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电视机《亮剑》只有三十集,并没有把小说真正拍完,而小说中的人物都在文革中受到迫害,未得善终。

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  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武器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文革时期,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解放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在红四方面军的一批善战猛将中,王近山是一位有名的喜欢“撒疯”的“疯子”。在抗战期间,他又归于刘伯承129师旗下,任386旅772团副团长,谁知他“撒疯”3次巧写驰名中外的三部战曲,震惊四方,不仅受到了刘伯承的赞赏,也受到了毛泽东的赏识和两度接见。

真的希望《亮剑》后半段能够拍出来,小说虽然虚构,但是很接近当时的现状,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多少功勋将帅没有战死沙场,却被国人无端迫害。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能真正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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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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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赵丽颖、林更新和窦骁等人主演的电视剧《楚乔传,该剧改编自小说《11处特工皇妃》,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楚乔传目前正在热播当中,楚乔传讲述的是西魏年间乱世混战,大批平民在战乱中沦为奴隶,命如草芥。奴籍少女楚乔(赵丽颖饰)被送入人猎场供贵族娱乐射杀,幸得西凉世子燕洵暗中相救,随后她被带进权倾朝野的门阀宇文家。在楚乔传当中,楚乔为了救自己的姐姐,甘愿为大姐受罚,姐妹之情非常的令人感动,那么楚乔传大结局是什么呢?楚乔传大结局中楚乔和谁在一起了呢?

楚乔传小说大结局:宇文玥与楚乔生下二子一女(老大:诸葛云舟、老二:珍珠、老三:诸葛云晔),最终青海独立,宇文玥为白元帝,他登位后,废除后宫妃嫔制度,摒弃后位,独设一妻,秀丽王楚乔为青海国母,参与国政,一生辅佐青海王。

《楚乔传》楚乔结局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楚乔亲眼看到自己的哥哥和姐姐死于非命,决心要救下自己的妹妹。也正因为如此而得到了由林更新饰演的贵族宇文玥赏识,接受训练成为了一名女特工,同时也和燕洵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最后由于燕洵开始痴迷于权利并且变得残酷冷血,楚乔楚乔在绝望中与燕洵分道扬镳,最后与宇文玥一起,为了解放奴隶和天下的和平两人并肩作战瓦解了燕洵的计划。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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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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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叫小艺。她不但歌唱得好听而且字也写的很好看。她为人热情大方,还爱打抱不平呢。

记得有一次我借了一位同学的书,看完后就放回图书角去了。然后,一个同学没有和书的主人说就把这本书借走了。书的主人以为是我把她的书藏起来了,就老是追着我要书。唉,怎么麻烦总是跟着我

?这次它终于把我给抓住了。

开始时书的主人说:“快把书还给我,要不我就告班主任。”最后她居然要我赔给她两本一模一样的书,一本放在图书角,一本给她。这不是欺负人嘛。可是有几个同学听她说完,竟然不辨真假地也要

我赔给她。其中一个还说:“你是最后一个看书的人,而又是在你这里丢的,不是你赔难道还是我赔啊?!”这个同学说完,边上的其他几个同学就附和道:“对啊!对啊!”我努力地澄清,可他们都

不相信。我觉得很委屈。就在这时,小艺出现了。我以为她也是来趁火打劫呢,因为大多数同学都不相信我。可是我错了。她听我们说了一遍情况,就说:“你们凭什么说是逗逗偷了她的书?”我惊呆

了,没想到她会站出来帮我。顿时,我对小艺有了感激之情。她帮我同他们争论时,我却在想:那些同学并没有见到我偷书,为什么要在旁边煽风点火呢?为什么要添油加醋地说看见我拿书了呢?这时

就听见小艺说:“你们为什么只怀疑她而不怀疑你们自己呢?”小艺的这句话让她们无言以对。

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平时常调皮捣蛋的男生拿着那本书正在走向图书角。我就指着那边喊:“快看!”她们看到后都朝那个男生一窝蜂地跑了过去。真相大白了,我想:终于还我一个清白了!都是这

个罪魁祸首,哼!

虽然我被冤枉了,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和小艺之间有了真诚而深厚的友谊。

这就是我现在的同桌——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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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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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澳大利亚女作家科林。麦卡洛所著《荆棘鸟》一书的引子。

《荆棘鸟》是一部传奇式的家世小说,描写了三代人的生活经历,反映出澳大利亚社会的发展,包括畜牧业的进步、牧场主的“苦心经营”及其对雇工的残酷剥削。全书分七部,每部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前后呼应。贯串全书的线索是女主人公麦琪与神父拉尔夫之间的爱情纠葛。拉尔夫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最高权力,不惜用尽心机钻进天主教会的核心,施展其纵横捭阖的手腕,以达到目的;可是作为一个有血肉之躯的盛年男子,他又禁不住感情的诱惑,从而酿成了他深刻的内心矛盾以及有意无意加于麦琪身上的无法摆脱的痛苦。因为麦琪的姑妈玛丽的去世,这个矛盾被锋利地凸显出来。她留下来的遗产足以使拉尔夫得到他梦想的“红衣主教”职位,但是如果拉尔夫这么做了又是在暗中夺取了本应属于麦琪家的财产。最终他的权利欲望获得胜利,也从此把他和麦琪分割开来。女主人公麦琪生于一个自律严谨的宗教家庭,她的母亲出生名门贵族,但是被恋人抛弃。因此她带着极端的悲酸下嫁给麦琪的父亲,无怨无悔地过着穷苦日子,守着她和前恋人的私生子。因为自己的经历,她一直忽视麦琪的存在,认为女人生下来就是被命运玩弄的。也是因为这样的家庭,拉尔夫的靠近和帮助使得年幼的麦琪对神父拉尔夫有种特别的亲近感。长大后的麦琪为了和上帝争夺自己倾心相爱的拉尔夫,辛苦奋斗了一生,最后却还是以失败告终,就如同荆棘鸟毕生只唱一次,这个可怜的女人用一生去爱了一个有意无缘的男人。

荆棘鸟象征着执着、无畏而又悲怆的追求,为了最美好的理想而毕生追求,而最终牺牲了了生命。

也象征着生命最终的绝唱,如流星划落,一生一次的美好是超越了人世的普通美丽。

一切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必须付出最高的代价才能得到的————这是这本书所要阐述的道理。虽然两位主人公结局是悲切的,但生命中能够拥有真爱是幸福的。所以,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女主人公也去争取。然而这种代价是惨重的最终,女主人公的命运由自己女儿朱丝婷来得以转折,一切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很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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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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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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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750字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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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硕大的玻璃窗,轻轻柔柔的撒在宽阔的练习室里。女孩们随意的坐在地板上。“呼,累死了。”亦雪边喘气边对身旁的女孩们说道。但,身旁的女孩们没有一个是理她的。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喝水的喝水……“喂!你们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亦雪生气的吼道。千寻很“好心”的回了亦雪一句“嗯

。”随即立马低下头开始打游戏。“哎哎,你们理理我们嘛!”“不要!”沐兮颜冷冷的说道。蓝亦雪顿时觉得有一大堆冷冷的冰雨在她脸上胡乱的拍…….

“哎!要吃蛋糕吗?”含昔起身说道。“要要要!”嗯,这是蓝亦雪的声音!听到这一声音的众人,立马抬起头来,齐声说道:“蓝亦雪!给朕上水!”亦雪脸上立马黑了,刚想出声反驳,却被众人的可怕的眼光活生生的给吞回去了。“唉,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亦雪悲哀说道。

当亦雪从房间拿水回来时,墨落她们还是她刚才离开时的姿势,躺的躺,坐的坐,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女皇们辛苦了,小的给你们献水来了。”亦雪微鞠身子,把水递给兮颜她们。“啊,孺子可教也啊!”墨艺宁感慨说道。“嗯,乖。赏你个巧克力。”说着,兮颜就从手里变出了一块巧克力,“哇!德芙!给我给我!”亦雪高兴的喊道。伸手就去拿兮颜手里的巧克力,兮颜却故恶作剧的把拿有巧克力的手往上抬,让蓝亦雪抓了空。“啊!兮颜你耍我!”蓝亦雪不高兴的说道。“对啊!”沐兮颜的直白回答不禁让旁边的含昔她们偷笑起来。

“兮颜,你真的耍我。呜呜呜……”蓝亦雪夸张的把手抚在胸口,做出心碎的样子说道。还时不时发出假哭的声音。“兮颜,为了世界和平,把巧克力给她吧。”空千寻满头黑线的说。沐兮颜看了看空千寻,然后无奈的把巧克力放到蓝亦雪手中,点了点蓝亦雪的额头说道:“就你最闹腾。”

其实蓝亦雪她很清楚,她也很累。周围的气氛又太过安静,她,不喜欢沉闷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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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锦绣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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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以到处找不到。后来总算听见有人说,这间茶馆有人会吹这一首,所以我从上海千里迢迢赶了来,请你为我吹一遍。”

锦绣终于举起了手里那管箫。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还是那支曲子,婉转悠扬,千折百转,仿佛还带着那丛丁香花的暗香,低低地徘徊。

锦绣吹着吹着,辛酸慢慢袭上鼻梁,眼睛慢慢模糊了。终于箫声有点变了调,再也吹不下去,她放下了箫管。

左震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那天晚上,听见的就是这一首?”

锦绣答:“因为,我在狮子林,只有那一个晚上吹过箫,吹的就只有这一首。”她含着泪微笑,“说来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的事会有那么巧。在上海,我就只吹过一次箫,偏偏就让你听见。我就只跟人打过一次架,偏偏也让你碰见。”

“我也只教一个女人跳过舞,是在百乐门,她叫荣锦绣。”左震也微笑,“她说过,多希望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只为我欢喜,只为我跳舞,只为我流泪。”

锦绣的泪水扑簌而下,走到他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接着左震的话,她说了下去:“她还说过,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好好地听懂你说话,从来没有好好地分担你心事,也从来没有好好地抱紧你……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一切都能再重来一遍……”

没等她说完,左震蓦然把她拥进了怀里。

紧紧地抱她在胸怀,那深深的颤栗,闪电般将他贯穿!这么多天来,找得天翻地覆,几乎翻遍了整个长江南北,风尘仆仆万里奔波,所有寻觅她的辛酸,都化作了一阵热辣,骤然袭上他的眼眶。

锦绣抱紧他的腰,泪水迅速渗透了他的外套,仿佛是压抑了许久的心酸,终于痛快地一泄而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重回到这个日日夜夜思念的,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曾经的深情,清晰如昨日,历历上心头。

从殷宅门口的初遇,望海楼前的躲雨,到百乐门的第一场舞,从狮子林外的听箫,到宁园的酒醉,从七重天上的相望,到烟花下的相许,从芦河口边的决裂,到长三码头的告别……点点滴滴,有心动,有心碎,无尽的甜蜜,无尽的辛酸,还有那无边无际的思念,都在这一刻,化成这紧紧的一抱!

远远的窗外,天空里仿佛又开始飘着雪,但是在这缱绻的天地间,仿佛就连漫天的风雪,也分外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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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斗罗大陆后续之再世徘徊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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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身高的关系,小舞坐在教室里一个并不显眼的角落。望着讲台上张牙舞爪的物理老师,却不知道他在讲什么。

双眸向右边移了移,同桌正趴在桌子上画小人。“小三,在画什么啊?”小舞把脑袋凑了过去。她的同桌,唐三,抬起头来,用那种懒得不能再懒的语气说:“画史莱克。”“史莱克?就是那个绿色的东西?”小舞问。“是啊,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画那个怪物。”唐三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

“我看看。”小舞没有经过唐三的允许就把那张画抢了过来。不过唐三也习惯了,小舞霸道、骄傲,还有点自大,却总是那么可爱——

“你这画的——”小舞看了唐三的话,先后说出了四个字。“完了——”唐三说。

“啊哈哈哈哈!你这画的那是史莱克?!哈哈哈!我记得史莱克的脑袋不是个鸡蛋啊!呵呵呵!还有头上那两根香肠是怎么回事~哈哈哈哈——”小舞笑的花枝乱颤。“喂,别笑了。”唐三碰了一下小舞,提醒他。

“哈哈,小三你太有才了!哈哈哈!”“班上的人都看着你呢。”唐三说。

“哈哈——”小舞停了下来。

“小舞!”讲台上的物理老师已经怒不可遏了(爆青筋!)“不想听课就给我滚出去!”物理老师的手指向门外。

“我不会滚,走出去可以吗?”小舞不屑的说。“你你你!”物理老师气得都快头顶冒烟了。

“好拉好啦,表计较嘛,那我跑出去好了~!”小舞站起来,一扭一扭地从后门跑出去了。

“哈哈哈哈哈哈。”班上的人爆笑,除了唐三。“唐三!”物理老师喊了一声。

“啊?”唐三慢悠悠地站了起来,一副不屑的样子。“哇~好帅~!”好几个女生泛开了花痴。“唐三!是不是你又逗小舞了?”物理老师指着唐三,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我可没逗她,是她自己要笑。”唐三懒洋洋地说。“嗯?你不逗她,她怎么会笑?”物理老师继续审问。

“我正在画小人,然后她抢了过去,看了以后,就笑了。”唐三说着,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

“神马?敢在我的课上画小人!你也给我滚出去!”物理老师气得肺都快炸了。

“哦。”唐三漫不经心的走了出去。

“都怪你,把我也牵连进来——”唐三靠在门外的墙上,看着小舞说道。

“喂,你把自己说出去的,关我什么事啊?”小舞嘟起了嘴。

“好了,真拿你没办法。”

“嘻嘻!”

“铃”清脆悦耳的下课铃声想起,物理老师拿着课本,一脸阴影,迈出教室的第一步,就将脑袋转向了一旁交谈甚欢的两人。“嗨~老师好啊~”小舞倾斜了身子,对上了物理老师充满怨念的眼镜,笑着和他打了招呼。唐三转过头,也朝物理老师笑了笑。

“你们!你们——”物理老师指着两人气得说不出话来,之后,转身向高二办公室走去。“切,肯定又去给班主任告状了。”小舞撇了撇嘴。

突然有人拍了小舞一下猛地一回头,是个少女,少女身后还跟着一个少年。少女有着粉色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小舞,这个少女,就是小舞的麻吉,宁荣荣。儿少年身后的那个少年,一头银色的碎发,那迷死人不偿命的桃花眼则一直盯着宁荣荣,他是唐三的哥们,奥斯卡。

“荣荣,你叫我?”小舞问。

“是啊~”宁荣荣笑着说。“这是新开的‘星斗森林大乐园’的票,我好不容易淘到了8张,你拿一张,给三哥一张,听说那里很好玩,大家都会去的哦~”

“嗯,我会去的。”小舞从宁荣荣那里接过两张票。

“太好了,那你去问问三哥,我和小奥先走了,还要去给胖子和香香发呢。”

“你去吗?”小舞递给唐三一张票。

“星斗森林大乐园?”唐三接过票。

“荣荣请客,在星期天。”小舞说道。

“——”唐三考虑着。“嗯,荣荣买了8张票,大家都会去的!”小舞补充了一句。

“嗯,那我也去吧,总不能扫了大家的兴。”

“那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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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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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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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在面包树的女人小说改编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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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在热播电视剧《长在面包上的女人》男女主角程韵、林方文由黄宗泽、唐嫣主演,该剧开播以后很多看过小说的网友好奇电视剧的结局会不会和小说一样。该剧现正在热播,剧情人设基本延续了小说,但是在细节方面应该会有一些改编。《面包树上的女人》大结局是什么,程韵和林方文在一起了吗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到底结局如何呢?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改编自张小娴新小说作品,该剧讲述了女主角程韵以及她的两个好朋友宋迪之、沈光蕙在情感路上经历的坎坷和难忘的故事。三个单纯的女孩面对物质的考验,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各自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努力。特别是唐嫣饰演的女主角程韵遇到了男主角林方文以后,开始了人生一系列的转变,最终两人在经历了各种坎坷以后重新走在了一起,但是彼此已经不是当年认识的那个单纯的年轻人了。

《面包树上的女人》电视剧结局应该会延续小说结局,那么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还有葛米尔生病去世了,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是一个充满思考的小说,爱情在物质、家庭面前往往显得很脆弱,而女主角程韵作为一位对爱情充满幻想的浪漫女孩,她最想得到的爱情是单纯的没有任何杂质的。但是遇到了林方文以后,注定了她的爱情路上不会平坦。《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男主角林方文是一个内敛忧郁的作词人,他虽然喜欢程韵但是两人之间的各种误会让他逐渐失去了安全感,程韵可以给他温暖和快乐,但是却给不了她要的安全感,从小失去家庭温暖的林方文最需要的就是一份稳固、坚定的安全感,而浪漫的程韵扎起很多时候不会让他有这种感觉。所以两个人注定会分开。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真实曲折,男女主角感情复杂虐心,但是又摆脱了一般烂俗的偶像剧的结局设定,灰姑娘、白马王子的常见情节在这里没有,取而代之的是对于爱情与现实的一种思考,它非常的贴近现实,也很容易让观众产生共鸣。淡雅、疼痛、流离是张小娴小说的一大特点,这部剧也不例外。虽然最后男女主角程韵和林方文没有幸福的走在一起,但是它留给大家的思考远远比大圆满结局要深刻的多。

电视剧《面包树上的女人》的大结局预测应该会延续小说结局,算是一个悲伤的结局,是一个彼此错过的故事。那么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虽然说爱是成全,但是最终还是错过了彼此,是一个忧伤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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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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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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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奇幻小侠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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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童:四年级学生。聪明伶俐,古灵精怪,正义感强,喜欢阅读历史方面的书籍,同学们眼中的异类。在一次夏令营活动中,无意碰触了时空之门,置身北宋初年的历史朝代中,意外结实李少年的杨六郎、杨排风等伙伴。兵器:弹弓、踏火轮。

穆童妈妈:略。

穆童爸爸:略。

杨枫:穆童的同桌。天性柔弱胆子小,学习成绩不错,事事与穆童作对,而且喜欢给老师打小报告,后来因为穆童智斗歹徒的英勇表现,对其渐生崇拜。

宠物卡卡:穆童梦境里出现的神兽白虎,穿越到大宋后变成了活灵活现的宠物兽,侍奉穆童为主人。

小虎:穆童的铁杆小伙伴。模样憨厚,胆小怕事,但又到处争强好胜,外号“包子”。

杨六郎:聪明睿智、胸怀抱负。喜欢研究奇门遁甲之术,在行军布阵方面有独特天赋,深得杨业喜爱,与穆童是并肩作战的小伙伴。12岁。兵器:杨家枪。

杨七郎:生性鲁莽、暴躁、勇敢、直率。多次危险之中对穆童施以援手,具有自我牺牲精神。11岁,兵器:双截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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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说写作的基础知识介绍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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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什么?理论上的定义是: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 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 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 裁。而作家们对小说有着自己的认识,如贾平凹说:"小说是什 么?小说是一种说话,说一段故事,我们作过许许多多的努力--世上已经有那么多的作家 和作品,怎样从他们身边走过,依然再走--其实都是在企图着新的说法。"(《白夜·后记》) 这种"小说是一种说话"的经验之谈,值得我们初学小说者认真思索。

小说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反映或表现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 有较完整、生动的情节;第三,有具体的、典型的环境描写。因此,人物、情节和环境被称 为"小说的三要素"。

小说的类别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这四类小 说各有不同的要求。如短篇小说,它的篇幅和容量比较短小,一般二万字以下,两千字以上。 人物集中,故事单纯,结构紧凑。往往截取生活中富有典型性的某一侧面或片断加以集中描 绘,以提示社会生活的意义,"它往往只有一个主人公,一条线索;往往只写几个小时或几 天之内集中发生的事,但却使读者盾了以后可以联想到更远更多的事。"(茅盾)由于它借一 斑而窥全貌,以一目尽传精神,鲁迅把它譬之为"大伽蓝"中的"一雕栏一画础"。

如他的 《狂人日记》、 《风波》、《祝福》等。再如微型小说,它的篇幅更短,几十个字、几百个字至 一千多字。情节单一,人物很少。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寓有褒贬或哲理。如日 本现代作家星新一的《宝子姑娘》和我国当代一些作家的微型小说作品。小说家沙汀说:"我 以为小说之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主要的差异并不在于字数,而在于表现方法。"这个说 法对初学写作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要从事不同类别的小说写作,不能不仔细研究并熟练 地掌握它们不同的表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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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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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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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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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社会中很普通的一个人,所以由他身上反映出的感悟是最真实贴切的。老舍先生选用的角色不得不说堪称一绝,总是能将整个事物的精妙在细微之处体现出来,祥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让我很是敬佩。看完整本书后,细细的回想与品位之中好的情节与句子,一些感想也浮现在脑海:封建社会给人带来的是无尽的危害,它妨碍了人们的思想与行动,所以导致了社会的落后,加大了贫与富的差距,更使人们丧失了原有的本性。所以,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所尊敬的,但由于社会风气和其他外界原因,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堕落。祥子曾是封建社会中的”叛逆分子“,而他最初就像在,而”叛逆“失败的原因除了外界原因,还有自身原因。祥子有毅力这无需置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来追求他的目标,曾经坚定地信念也在一件又一件事物中所摇动。到最后,祥子已经没有了动力,没有了目标,没有了信念。我不禁为祥子感到可惜,不过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经历,从最初的坚定不移再到摇摆不定,最后是完全放弃。现在想一想,如果祥子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力,结局很大可能就不一样了。

祥子的形象在脑海里留下很深的印记,或许若干年后,再次回味时又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有时,坚持到底会让事情的结果变得不一样。不得不说,《骆驼祥子》给我的启发会让我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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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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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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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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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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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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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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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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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而《围城》大概就是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真实与沧桑,记载着只属于他们的世事沉浮,但最终只独留下语言幻化成的空花泡影罢了。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小说以平实的语言,细腻的描写,独到的风格,展现了知识分子在婚姻、家庭、事业等诸多方面的围城心态,给人以深刻的哲学性思考,让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它是一部感时局之艰危,伤人生之困厄,叹人性之缺陷的忧世伤生之作。

初识《围城》,是听别人在介绍这本书。有了印象,便去借了这本书来看。我是抱着一种平常心态去读它的,读完后只觉得好似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松了一口气。站在“围城”的城外,转了一圈,如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但终究还是逃不开它的枷锁,被其触动了心灵。“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就是这样的吧!读它的故事,读它的语言,缓缓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深深沉溺其中,想要发现什么,抑或是想找到些什么。我与《围城》的缘分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心中的“哈姆雷特”,我的“围城”。

“围城”是什么?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艰难曲折和每次努力过后的失败,最终只能一步步向绝望的深渊走去,向一个个围城里走去。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一无去处的现实困境。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了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有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一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儿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样的一种悲哀,一出悲剧。我是不大喜欢他的,觉得他太过矛盾。他既善良又迂执,痛恨奸恶之事却又迂腐得不行;他既正直又软弱,明辨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他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不会耍阴谋诡计却时刻谨慎。他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他的遭遇,也正是一部分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的困厄和遭遇。他就是那个时代的部分知识分子的缩影,一个时代的悲剧。方鸿渐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来自本性的怯弱。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没有能力去反抗父亲、去争取婚姻的自由;他只有在不得已回国前为了虚荣和交差而去买假学位来欺骗家人;他不会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去追逐缥缈的幸福。他的顾虑太多,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的失意,事业的危机,他选择了方鸿渐式的方法——怯弱地躲避、逃离。他也曾经想摆脱一切束缚,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在现实的大山面前,他依旧忍不住后退,内心极度的挣扎下,他无可避免地一步步走进家庭、婚姻和事业的围城,从一个围城到另一个围城中,不可自拔。在家庭的围城中,他始终逃不开父亲的掌控,依父之言许诺娶从小定亲的女子;在事业的围城中,他几度就职,兜兜转转依旧一事无成;在婚姻的围城中,让自己陷入孙柔嘉伪装的柔情中不可自拔。无疑,他是一个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我无法容忍他身上的一切人性弱点却又真实地认识到他是一个真实活着的人。他只是在通往光明前黑暗的牺牲品。这样一个真切且生动的人物,如此矛盾却更让人将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小人物深深记住。

在《围城》中,不仅写了方鸿渐的家庭、爱情和事业,还写了他与赵辛楣之间深刻的友情。赵辛楣,做为衬托方鸿渐的配角,在我看来是具有其人格魅力的。他是一个有能力有主见的人,相比之下显得方鸿渐越发懦弱。他对方鸿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牵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在方鸿渐的人生中,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与方鸿渐的相识缘于苏文纨,他最初是将方鸿渐当做情敌对待的。在苏文纨另嫁他人之后,赵辛楣与方鸿渐在旅途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是极佩服辛楣的,能二十年如一日地爱着苏文纨,在彻底失去她之后,仍能坦然面对而不崩溃。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在事业上,他是无可挑剔的,但在爱情上他却是一败涂地。试问有几个人能20年只守护一个人,等着一个人?谁能忍受自己爱的人只是把自己的爱意用做维护她的虚荣上?赵辛楣大概是书中唯一没有深刻讽刺意味的人物吧!是《围城》中不可或缺的较之纯净的精神。《围城》还描写了各种知识分子的嘴脸:自恃清高,虚伪做作的苏文纨;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孙柔嘉;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外形木讷内心狡诈的假洋博士韩学愈;混迹学校的旧官僚汪处厚;吹牛拍马,浅薄猥琐的小人陆子潇;宵小之徒李梅亭、顾尔谦等人。

有人说:“在一切语言甚至最普通的言语之中,都有着某种歌唱的韵味,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围城》里的语言让人细细斟酌,也颇有意味。钱老先生笔下的语言,让人读过不禁深思,最终只得颔首。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痛。”很哲学式的话语,读罢却觉得很新鲜,既然是忠厚老实人又怎会有恶毒呢?又怎么会带给人伤痛呢?又如“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子外的鸟想飞进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永无了局。”一个婚姻的围城,即使包裹着金漆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个牢笼的事实。“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困住的是谁、逃避的是谁?人生就是在这样一个围城里,周而复始。谁又能真正逃开围城,越过高高的城墙呢?在城里城外徘徊的人啊!到底是迷失了自己还是迷失了他人?寻寻觅觅,或许这恰恰就是人生吧!

人在旅途,经历得多,看得越多,心自然就越透彻。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值得铭记的。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恰到好处的心情,只有恰如其分的旅程。” 《围城》里恰好就有一段旅行,是我最为喜欢的。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就任学校旅途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他们走得十分艰难,几经辗转才到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方、赵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路费用完;李梅亭偶遇俏寡妇;行路的艰苦与风霜;生活的困窘等。读罢这一段,我也不禁为他们艰苦的旅程所打动。其中有一段描写他们几人一同挤车的情节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短短几百字竟将各种各样的人搭乘公车的各种姿态描绘出来,表现出车子上的人拥挤非常: “乘客们都蜷曲波折,弯成几何学上有名的角度”。看到这样的语言,让我不得不佩服钱老的写作功底。这样精妙的语言,耐人寻味的文字,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文字总有能使画面再现的本事,总能让人感到真实的活着的人和物。文中许多形象的描写都让人惊叹不已,明明是很普通的事情,用他的语言说出来就是有不同的韵味,在心底泛起一道道涟漪。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平实朴素真实更能撼动人心。

品读《围城》,正如品读人生。烙下了一个时代的印迹,上演了一个时代光鲜亮丽的悲剧。两年忧世伤生,衍出《围城》;几十年风雨飘摇,它仍生命不老。这就是我眼中、心里的《围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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