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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小说结局【汇编20篇】

《爱的教育》光在意大利就印行一百多版,销量达一千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作品还被多次改编成动画片和故事片,绘成精美的画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择天记小说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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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文中小说的理解技巧

全文共 2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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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中考“课内现代文”重点考查的内容之一。解答小说阅读题,首先要了解小说的文体知识,它被称为“生活的教科书”,是一种叙事性的文学体裁,它的特点是以刻画典型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的环境描写来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课内现代文”中的小说考查,相对于“课外阅读”而言,对同学们最有利的因素就是课文内容相对熟悉,很少会出现读不懂而形成答题障碍的情况,因此复习时就更需要在“答题思路”的准确性方面下工夫。

在这里,我们重点结合同学们刚刚学习的《故乡》《我的叔叔于勒》两篇“课内现代文”透视中考“课内小说文体”考点,主要有以下几种题型:

(一)准确把握线索

线索是贯穿小说始终的脉络,也可以说是文章的纲,常见的线索主要有:人物线、事件线、情感线。例如: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有一条非常典型的事件发展线,即:随着于勒贫富的变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变化。

(二)准确把握情节内容

课内现代文中“小说”文体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文字篇幅较长”,中考又是以“语段节选”的方式进行考查,所以同学们在具体解题时既要把这段文字看成相对独立的语段,又要结合原文整体做全盘分析。例如:《故乡》中,有儿时的“故乡”,也有现实的“故乡”,所以,同学们在做题时,首先要分清楚这是哪一个阶段的“故乡”,从而才能理解:其实以前的“故乡”和现实的“故乡”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那时“我”是以纯真少年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所以世界显得那样单纯、美好,甚至有一丝神奇。

例1.结合全文内容,对情节内容把握不准确的一项是()

A.从逻辑的角度看,于勒挥霍家产,被送到海外。菲利普一家因于勒的挥霍陷入困境。菲利普一家等待在海外发财的于勒归来解困。于勒破产成了穷光蛋,菲利普夫妇弃他而去。

B.从心理的角度看,于勒发财,于勒盼望归来为菲利普一家解困,于勒成了穷光蛋,于勒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累赘。

C.从情节发展的角度看,菲利普一家因于勒的挥霍陷入困境。菲利普一家等待在海外发财的于勒归来解困。船上发现于勒破产成了穷光蛋,菲利普夫妇弃他而去。

D.从写作技巧的角度看,菲利普一家等待于勒归来,为什么?于勒在海外发财了。不料于勒成了穷光蛋,菲利普夫妇失望怨恨而归。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从心理的角度看”主要是指从菲利普夫妇心理的角度看,所以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于勒发财,菲利普一家盼望于勒归来解困,于勒成了穷光蛋,希望破灭了。

(三)准确分析人物性格

小说的中心任务是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性格必须把握整个故事情节和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中考在这方面的主要考点有:概括人物的性格特点;分析塑造人物的方法;评价鉴赏小说中的人物形象。

例2.结合全文,说一说对杨二嫂性格特点概括不准确的一项是()

A.二十年前人称“豆腐西施”,“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二十年后,她变得泼悍、放肆。

B.杨二嫂为了从“我”家捞点东西,交替着对“我”虚伪的吹捧、尖刻的嘲讽,还中伤闰土偷碗碟,就其对别人的态度而言她是可气又可恨的,就她本人命运的悲惨,她是可怜的。

C.二十年后的杨二嫂变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得喜欢和“我”开玩笑,虽然特别爱唠叨,但是很热心,把很多东西都给了生活困难的闰土。

D.杨二嫂把虚情假意当做情感表现,把小偷小摸当做自己的聪明才智,她是属于世俗社会所谓的“能说会道”“手脚麻利”“干净利索”“不笨不傻”的女人,所以说杨二嫂是庸俗的小市民的典型形象。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从课文中可以理解,二十年后的杨二嫂,由于狭隘自私使她变得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所以在文章当中,我们可以体会出对于这样一个人,人们无法尊重她、爱戴她。所以结合文章内容来说,同学们不能对她进行褒扬性评价。

例3.《我的叔叔于勒》写道——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请结合这句话和全文的情节,说一说对“我”这一形象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我”知道于勒叔叔就在船上时,和菲利普做出了相同的反应,“突然好像不安起来”,这说明“我”的心里骤然紧张起来。

B.“我”知道于勒叔叔就在船上时,和菲利普夫人的心理是一样的,都非常害怕,害怕他再次扰乱我们的生活。

C.“我”和菲利普夫妇一样,但看到于勒变穷困时,知道希望成了泡影,心中就对于勒充满了怨恨。

D.在“叔叔”前面加上一个“亲”字,反映了我对处于贫困的于勒叔叔的同情和对父母六亲不认的困惑、苦闷及不满。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结合文章内容来看,作者写“我”,综合运用了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方法,细腻地再现了一个富有正义感和怜悯心、纯真善良的形象,所以只有D项的分析是准确的。

(四)准确理解小说主旨

理解小说主旨要在整体感知小说内容的基础上再做细致的分析,应当立足全文,不能“以点概全”。也可以通过理解重点词语或句子含义,并结合作者的写作意图,来提高对主旨理解的准确性。

例4.结合全文,对《故乡》一文主旨的深刻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我”漂泊在外,对故乡一直怀着美好的回忆,看到故乡衰败、冷漠的现实,深感悲哀、失望,内心深处充满绝望。“我”对闰土怀有深厚的感情,但后来产生了很多隔阂,表现了“我”对劳苦人民有同情与爱,但也有很多不理解。所以,“我”是心中充满困惑,深感希望渺茫的知识分子的形象。

B.表现中国社会愚昧、落后、贫穷的轮回。从闰土父子和杨二嫂身上,都可以看出这样轮回的影子。

C.渴望纯真的人与人的关系。再回故乡,“我”和闰土、杨二嫂等人已经有了深深的精神上的隔阂。“我”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D.“故乡”是当时中国人精神的反映。从孩子的纯真、有生气到成年人的麻木、愚钝,表现了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生命和活力怎样被扼杀。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是A项,对于文章主旨的理解,同学们一定要有“多元化”意识,也就是说作者的创作意图不是单一,而是多角度。《故乡》一文中的主旨从当时中国社会面貌、人际关系、当时人的精神面貌等角度来分析,B、C、D三项漂泊在外,对故乡一直怀着美好的回忆,看到故乡衰败、冷漠的现实,深感悲哀、失望,但内心深处还有着对故乡美好未来的憧憬。所以说,“我”对闰土怀有深厚的感情,表现了“我”对劳苦人民的同情与爱,对等级观念的否定。“我”是追求新生活,心怀希望的知识分子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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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亮剑》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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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这部小说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大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ammo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返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go-vern-ment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民 party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鄙人年幼时,深受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史军史颇有兴趣,时刻关注着党国军事事业的发展,军事报刊武器图鉴,简直汗牛充栋。对开国元勋,从龙宿将崇拜的五体投地,只恨晚生了几十年,不能跟着毛委员打天下闹革命。我的这股狂热劲是在某年春夏之交遭到沉重打击的。从此,对党国军事大业不再有兴趣,后来,极少看革命题材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即使看,也不像当年,而是批判多于激情,反思多于狂热。前一段时间,电视连续剧《亮剑》推出后,好评如潮。什么塑造了我党我军优秀军事指挥员的形象啊什么体现了我国军队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啊,等等等等。更有好事者,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论证谁谁的原型是某某将军,谁谁的原型某某元帅,闹的不亦乐乎。电视台也是翻来覆去的播放,不想看也不行。谁知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干脆租回碟子一口气看完,结果被深深打动。差点就要上网歌颂一番。但还没来得及等熬夜的黑眼圈复原,我很偶然得看到了原著,顿时大呼上当!同时暗自佩服党国宣传机构把丧事当喜事办的本领举世无双!0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yan割了原著真正的亮剑精神。简单地说吧,看过电视剧《亮剑》的朋友可能都会把它当作一部军事题材的作品,因为从始至终李云龙们不是和鬼子干就是和国军干,不是血肉模糊的战场就是厚重少文的将领,然后来点婉转缠绵的爱情小插曲。弘扬了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的宏大气魄。看完电视,可能大多数观众都会为我们有如此优秀的军人,有如此强大的军队,有如此强悍的军魂而骄傲。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告诉你,编导的目的达到了,意识形态主管机构的相关领导终于长出一口气,“又忽悠成功了,老子都可以向赵本山推销拐棍了!”可悲、可叹、可恨、可恶,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CCAV强行纳妾!呜呼!

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十六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苦苦思索、在苦苦思索中终于认识到革命本身并不是崇高的,用赵刚的话来说就是“它可以引导人民走向光明,也可以以革命的名义制造灾难。如果对个体生命漠视或无动于衷,甚至无端制造流血与死亡,这样的革命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帜,其性质都是可疑的!”)

在电视剧中我们能看到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吗?不能!我们只能看到主角们对党对事业的无条件的忠诚。而事实上,在小说中,赵刚在批判他的大会上公开宣布“如果我以毕生精力投身的这场革命不符合我的初衷,既然这个党这个军队如此忠奸不分,党籍军籍不要也罢”。多么巧妙的偷梁换柱啊!这是某些人的长项,用激情调换思考、用豪壮替换怀疑。

电视里的李云龙,被描绘成周勃式的厚重少文将领,在观众们看来,他是天生打仗机器。殊不知,他在小说里,也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他也在党国制造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中反思党的执政,他也会在文革中反思领袖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他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伟大领袖的强烈不满,“几十年的流血拼命,就他娘的落的这个下场,这叫什么文化大革命!这是作孽,这是伤天害理!”,田雨也感到“他心中那座精神殿堂在崩溃”。

最可笑的是电视剧居然也好意思叫亮剑,小说的才是真正的亮剑!亮剑的对象不仅是外敌,更是民族内的蛀虫,用李云龙的话说“这只队伍从红军起就有这么一批混蛋,他娘的仗不会打,就会整自己人,苏区时杀AB团、杀托派、再到延安整风,对自己人比对敌人还狠,党内缺乏民主空气不是一天两天了!”,亮剑首先是安内,然后才是攘外,否则,本族人当奴隶主,和外族人当奴隶主是一回事,奴隶终究还是奴隶!

但电视剧里有这样真正的亮剑吗?没有,有的只是煽情,如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论文演讲,其实这段话在小说里是在后半部,文ge武斗时出现的,你不得不佩服编导大人的良苦用心和精妙手笔,移花接木的水平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小说里,不仅将领们在抗争在亮剑,柔弱的田雨也不是只会谈情说爱的小资,出身书香门第的她,父母又深受西方民主宪政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方面觉悟得比李云龙、丁伟他们更早,对反右运动的批判,对文革的厌恶,使她也对党内的腐败、领袖的罪恶亮出了宝剑!她痛斥马天生,“你可以也把我称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你听好,我反对我厌恶你们那个文化大革命,这绝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这是纯粹的法西斯专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人性、传统美德全部毁于一旦,它造成的破坏力和恶劣影响不是几十年能够恢复的,它是幽灵、是瘟疫、是噩梦,历史会永远诅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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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短小说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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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掏出一块干净的软布,沾了清水,托着颜浅的脸仔细地擦了一遍,说:“去去脸上的灰尘,才好上油彩。”

沾了油彩的笔瞬间变得饱满,笔尖上挂了一粒似垂未垂的墨珠,他捏着她的下巴,沿着她的眉眼细细地描绘,笔尖滑过柔软的皮肤,又湿又冷。

仿佛是已经练习了无数遍,很快他就在颜浅脸上勾勒出一张青衣的脸谱。

粉白的脸,绯红的腮,艳丽的唇,还有随着粗黑眼线高高吊起的眼梢,颜浅抬了抬眼,只一眼便流转出风情万千。

她看着铜镜里陌生的脸,无端地觉得恐惧。

他搂着她的腰,痴迷地看着画了脸谱的她,他温热的呼吸挨在她耳边,嘴里呢喃着昆曲的唱词:“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一路上颜浅都缩在车的角落里,尽量与他保持最远的距离,以青反而觉得她的行为有趣又可爱,硬是拉了她的手放在自己膝头。

颜浅敢怒不敢言,垂着脑袋不再说话,好不容易到了自家府邸,临下车前他的一句“明日再来拜访”吓得她几乎魂飞魄散。

回了房之后默默流了一阵眼泪,满心的委屈不知该向谁倾诉,这种难以启齿的事不好跟爹娘说,更不好让外人知道。思来想去,她拿出了写给君引的信,提了笔又放下,心绪难平。眼泪又流了下来,把先前写的几句也给糊掉了。

在她过往的年月里,几时被人这样折辱过。今天躲过去了,那明天,后天呢。

扔了笔伏在床头,在心里布了数十个计划,无非是逃家、找个地方躲起来之类的,都是会连累陈家的计划,不宜实施,于是又一一被自己否定掉。

胡思乱想了半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衣服都没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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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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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妈,亲一下》,我的视线就深深的被吸引住了,这是一本纪录陪伴母亲化疗、治病的过程。

作者得知母亲因“积劳成疾”而罹患血癌后,有很深的感触,因而让作者回忆起幼年时期母亲细心的呵护与照顾,及对家人的温柔与体贴。也因为母亲是家里唯一的 精神支柱,所以三兄弟相互轮替的照顾着他们挚爱的母亲,即使遇到种种挫折,也要克服,陪着母亲一起走向未来的每一个明天。

有人说,上帝因为不能一次照顾我们这么多人,所以,他创造了叫“母亲”的天使给我们。平常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及照顾,都对此视为理所当然,很难体会到母亲的 辛劳,等到母亲老了、病了,再也没有办法为我们做饭洗衣烧菜,我们却也才会突然惊醒,原来母亲多么重要,为了爱、为了我们,对待家人的付出是如此的多,给 了我们有了家的温暖。

时光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任何理由而停留,即使再重要、在敬爱的人,终将会变老,身体不再想以前一样强壮、一样硬朗,就像机器用久了,还是会生锈,最后被淘 汰。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路程,谁也逃不了,更何况是我们的父母长辈们?父母努力辛苦赚钱,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为的都是我们,想给我们更好的生活 品质,身为晚辈的我们,应该更加倍的回报、感激及孝顺,若是非要等到失去后,才慢慢得去了解,那就太迟了!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这句话,我们虽然并非能决定任何人生命的长短,但至少我们可以趁现在还有机会时好好地孝顺他们,即时行孝,就算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轻轻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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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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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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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心无栖息地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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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学去鸭霸王喝粥。等粥的空隙闲聊。

同学:“最近灵感泛滥哈,新作不断,越写越好了么,我每篇都看,忠实粉丝哩”。

“是么”?我答。内心小雀喜,此言是否肺腑也懒得计较。

“写得好不好无所谓,权当日记写呗,以后老了,编进自己的回忆录里,告诉我的孙子们,奶奶这一生曾经有段时间才情喷涌过”。我这样对同学说。

“你把我笑死,又不是名人,还回忆录”?同学说。

“好笑吗”?我不觉得,我在说若干年后一件很严肃的事。

“你的回忆录里会有我么”?同学问。

当然。“你是我的发小,不论我们人生的轨迹是否相同,至少我们的情感从懵懂开始,经历情窦初开,到为人妻为人母。未来,我们还在一起,从青丝到白发。我会在回忆录里隆重的介绍你:燕子,我亲爱的朋友”。

“我们老了会是什么样子呢?我肯定是疾病缠身”。同学说。

“不会的,只要你现在不透支你的身体,身体便不会糟蹋你”,我说。

“你的文字要能写出钱来多好啊,就像我唱歌一样,有出场费的”,同学说。同学从事文艺工作。

“如果哪天我的文字变成钱了,我带你去旅行,我们去天的尽头,去西藏,去青海,去最美的山头看夕阳西下”

,我说。

内心却想着她说的“要是能写出钱来”的话。

把同学说的这句话发给远方的一朋友,朋友回来一句:与钱有关么?生活忙碌,心灵断不能荒芜。

大爱!发表在空间。

“生活残酷,以此慰藉心灵”。我对远方的朋友说。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太累了”,同学说。

“你理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

“就想安安稳稳的,不颠沛流离,有稳定的收入,有个有责任心的老公,有个孝顺听话的孩子”。同学说。

接着又问我:你呢?

“我没有想那么多,身在哪儿无所谓,心有栖息地就行”。

沉默。在大厅的嘈杂声中。

我回头望向我的发小,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想起自己曾经在空间发表过的一句话:心若没有栖息地,身在哪儿都是在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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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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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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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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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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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琅琊榜小说结局

全文共 6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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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一书中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琅琊榜小说结局,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琅琊榜小说结局

赤焰一案终得告结,苏宅内,蔺晨兴致勃勃,准备携梅长苏出游散心,梅长苏也觉心事已了。太子下令恢复林氏宗祠与牌位,梅长苏终得以祭拜已故亲人。

前方战事烽烟乍起,急报频频传至金陵,景琰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有大臣以兵力不足为由提议讲和,景琰则质问诸军侯有无人敢称将带兵御敌,众人纷纷推诿,景琰有意亲自带兵赶往前线。朝廷募兵,萧景睿与言豫津纷纷前去报名。

梅长苏找到景琰,规劝他不得在京都不稳之时离开金陵,自己则请命前往最纷乱的北境对阵大渝,即刻遭到景琰与霓凰的反对,景琰告诉梅长苏,只要他身边的大夫肯定他身体无恙便答应他的请求。蔺晨言辞激烈反对梅长苏的计划,梅长苏则直言自己是林殊,应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蔺晨深受感染,表示将梅长苏一同赶赴沙场。

景琰痛心刚刚经历13年的分离,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梅长苏答应景琰,自己会回来。临赴战场,梅长苏告诉霓凰,若有来世,愿两人生在平常人家,自己定会与霓凰携手终老,霓凰含泪应允。景琰站在城墙上,目送身披战袍的梅长苏远去。梅长苏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金陵。数年过后,景琰已为天子,大梁国泰民安。琅琊阁上,飞流为蔺晨泡茶,蔺晨会心一笑,将一只茶杯递向身后的屏风里的人……

《琅琊榜》让原著小说粉哭晕的六大删改

第一名

景琰抄阵亡将士之恸

大结局,发现景琰在小殊死后出现只是题了三、个、字!

霓凰郡主都显得比他哀伤吧!烘托了五十集的兄弟情都去哪里了!!

其实原著里对小殊死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只有寥寥数笔的,但是层次的不同请大家体会一下: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

最后一个名字是谁……此处无声胜有声。短短一段,既展现了景琰与梁帝对护国之军不同的态度,又将大悲之情推到了全书的最高点。

还记得梅长苏送别景睿时说的话吗?

“天下多少好朋友,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奈何旦夕惊变,只能眼看着天涯路远。”

天涯路远,终可再见,总好过——阴阳两隔。

为君,景琰可以说一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为友,除了能让自己不要忘记,又有何解?

剧本删除这个细节,是本子万万没想到的。平心而论,这场戏没有特效要加,没有豪华道具要用,一个蒙太奇,已经足够我们默然凭吊。想当年,多少看了整本书都只是含着泪的读者们,只在此处哭出了声。剧组,来,我们上天台谈谈人生……

第二名

榛子酥相认

剧中耿直的靖王五十集都没有认出小殊,而认出之后两人并没有什么情感过招,只是在母妃那里哭了一场,再见面就在太子府顺理成章地直呼旧名,直接给人一种“林殊根本没有用过梅长苏这个马甲,靖王一早知道只是没有拆穿”的错觉……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这层窗户纸是全剧最难捅破的,而且当时对于林殊这个身份,梅长苏的心理已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可我觉得你知道”,靖王殿下的心理也已升级到“我虽然知道可必须让你觉得我不知道”。

而在原书中巧妙打破这种僵持局面的,是一枚小小的榛子酥:

梅长苏并没有注意室内其他三人在谈什么,他似乎真的被案卷内容吸引住了,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着,神色很专注,只是偶尔端起茶来喝上一口。萧景琰的视线再次转过来的时候,他刚好正把茶碗朝手边的小桌上放,手指无意中碰到桌上摆着的一盘点心,便随手拈了一块起来,看也不看就朝嘴里放。

沈追和蔡荃突然觉得眼前一花。闪神之间萧景琰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梅长苏地手,快速地将那块点心从他的嘴边夺了下来。远远丢开。

这离奇的一幕使得所有人都僵住了,就连萧景琰自己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也立即意识到不妥,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目光游动地道:“这点心……不新鲜了……”

太子东宫端出来待客地点心会不新鲜,这种说法实在是太新鲜了,新鲜到他解释了这一句之后。效果还不如他不解释的好。

梅长苏地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旁边小桌上,那里摆放的是一份细点拼盘,有芙蓉糕、黄金丝、核桃脆,还有……榛子酥……

从表情上看,梅长苏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震动,只是慢慢垂下了眼帘,面色渐转苍白,根本看不出他此刻心中剧烈的翻滚与绞动。原本仅仅是有意试探。然而真正试探出结果之后,他却觉得说不出的难受,胸口一片紧窒一片冰凉。

萧景琰依然抓着梅长苏地手腕。曾经健壮有力的手腕,如今虚软地轻轻颤抖着。令他胸口如压磐石。不由自主越握越紧,紧到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转输过去。不过除此以外。萧景琰没有敢做出任何其他的举动,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一块自己最爱吃,而挚友却不能吃的榛子酥,将梅长苏假装无意的试探和靖王下意识的关心则乱彰显的淋漓尽致。

外人如沈追蔡荃当然不明白,多年故友,只需一块小小的点心,就能洗去所有的算计与将计就计,只留下温暖无言的手足之情。

数天下怅惘,莫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南海的珍珠再大再名贵,终比不上原著里那块最小最家常的榛子酥。

第三名

解密梅石楠

梅长苏与静妃不约而同地答出梅石楠,让靖王宝宝好不容易上线的智商再度跪安……

后来靖王哭诉的时候,直接就反应过来这个化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瞬间充值的机智是从哪里买来的?本子也想批发两块钱的!

而原书中让靖王灵光一闪的是什么呢?还记得老皇帝提了一句让景琰处理宗室减俸的事,然后静妃娘娘就说他找了言侯和纪王商量吗?

结果……只是提了一句而已!!当时原著党的心情应该是这样的:

原著里正事谈完之后的闲聊多自然,何况纪王从来都是话匣子:

“你姓言,就取名一言,这也太随便了吧。”纪王忍不住笑了起来。

“反正只是化名,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指着一棵树就当了名字呢。”

萧景琰正举杯喝茶,听到此时突然僵住,直直地看向言阙,张了张嘴,却是喉间干哑,没有发出声音。

言阙有些诧异地问道:“殿下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你刚才说……谁指着一棵树当了名字?”萧景琰握紧茶杯,努力吞了口唾沫,力图镇定。

言阙察觉有异,却又想不出起因为何,犹豫了一下,低声答道:“林……”

“林帅,指了何树为名?”

“当时院中,长着石楠,所以……”

他地话还没有说完,萧景琰手中地茶杯已从他指间滑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摔出清脆地一响,砸得粉碎。

在场三人齐齐一惊,忙都站了起来,纷纷问道:“殿下怎么了?”“石楠……”萧景琰扶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身体晃了晃,被蒙挚一把扶住。他此刻只觉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许多曾被忽视的画面逐一回闪,仿若利刃般一下下砍在他的心头。

那个人说:“你是我择定的主君……”

那个人说:“庭生,我会救你出去……”

那个人捻动着被角沉思,那个人随手拔出他的腰刀……

那个人筑了一条密道每日为他煎熬心血,那个人在病中模模糊糊地念着:“景琰,别怕……”

深宫中的母亲那么情真意切地叮嘱自己“永远也不要亏待苏先生”,说了一次又一次,却没有引起应有的警醒;当自己觉得长兄好友都在天上看着时,他其实却在身边,努力铺设着每一步的路……萧景琰面色惨白的站立着,等待涌向心脏的血液回流。在僵硬颤抖的四肢重新恢复知觉的那一刻,他一言不发地猛冲了出去,直奔马厩,解开视线所及第一匹未解鞍鞯的马,翻身而上,用力一夹马腹,便朝宫外狂奔。

于是我们懂了:为什么林帅闲得无聊要起化名?因为年轻不懂事,出去走江湖需要马甲;为什么是石楠?反正就是个马甲,看见什么叫什么!

让旧人解旧事,以旧事解今朝,难道不更顺理成章一点吗?

而景琰此时的恨,也力透纸背。恨自己轻易放弃了如此显眼的线索,恨母妃早就知道却恍若不知,恨那个人唯独瞒着自己,恨自己明明发现了那么多细节却就是不能说服自己相信梅长苏就是昔日挚友……

人生至苦,纵使相逢应不识。

合情,合理,举重若轻,这也是原著党哭求石楠梗的原因吧~~

第四名

佛牙的生死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朋友们不知道,耿直如靖王除了小殊以外,还有一个忠实不二的朋友。

它就是佛牙,景琰的战狼。

老实说,这种非人类演员剧组都是能躲则躲的。特效制作既费钱又很难完美,找个汪星人代替又实在不是处女座导演组可以接受的底线……

所以最终,这个欢脱的群演就与一夜走红失之交臂。而佛牙对于梅长苏的情感烘托,也只能靠原著党的脑补了:

春猎时与佛牙的重逢是这样的:

梅长苏的脸色略有些发白,忙举杯遮掩,心思急转。片刻后列战英重新回到座位上。他便用随意的口气问道:“外面是什么在叫?”

“是佛牙,我们殿下养的一只狼。”

“殿下养狼?”

“先生不常到我们府里来,所以不知道。佛牙一般也不到前头来。它是我们殿下从吃奶时就捡回来的小狼崽,不过现在也有十五岁了。谁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佛牙很高傲地,除了殿下,谁它都不亲近,在我们王府,殿下是老大。它就是老二!”列战英因为说得夸张,所以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

……

梅长苏转动了一下眼珠,笑道:“我倒不是怕它咬我。是怕他咬别人。跟你说吧,我有一项异能。无论再狂暴地动物。都乐意跟我亲近,绝不会咬我的。

“世上还有这种异能?”列战英大奇。“我从没听说过呢。”

……

佛牙将头转了过来,深褐色的眼珠仿佛有灵气似的,晶亮莹润。它在厅口只停留了片刻,突然仰首一声长嚎,后背一弓,疾如离弦之箭般直扑梅长苏而来,那气势仿佛是准备将他整个儿吞下去。

列战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当他刚刚跃起想要抓住佛牙时,灰狼已掠过他的身边,一头扑进了梅长苏的怀里,几乎没把他连人带座椅一起撞倒。

“呃……”接下来地一幕让列战英半张着嘴,很失风度地呆呆站着,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见佛牙的两只前爪搭在梅长苏肩上,湿湿地尖鼻子亲密地在他脖颈间嗅着,时不时还蹭上一下,那撒娇地样子跟它巴在靖王身上时一模一样。

“怎么样,列将军,”梅长苏好不容易躲开佛牙的口水,笑道,“我这个异能没骗你吧?”

狼哪里会骗人呢?只有人会骗人。

而佛牙将死的那一幕,长苏又道出了谁的心声?落下的又是谁的眼泪?

飞流突然从侧门向他跑了过来,步子比平常沉重许多,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灰色的大狼。

“不醒!”少年将佛牙递到苏哥哥面前,满眼惶惶不安与迷惑,“都不醒!”梅长苏用苍白得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灰狼黯淡的皮毛,指尖下接触到的是一片冰冷与僵硬,心脏顿时一阵绞痛。佛牙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很安详,飞流几次努力想要把它的头托起来,可是一松手,就又垂落了下去。

……

佛牙已经快十七岁了,就一只狼而言,它算是极其高寿,它的离去固然令人伤感,但对于理智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算一桩难以接受的事情。

可是飞流不能理解这些。他刚才看到佛牙被装进一只木柩中,跑去看,列战英哄他说:“佛牙睡了。”在少年的认知中。睡了,是一定会醒的,就好象苏哥哥经常睡着。可无论睡多么久,后来全都醒了过来。

于是他问佛牙什么时候醒。列战英地眸中露出难过的神情,说它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飞流第一次知道睡了竟然可能再也不醒,这令他十分地惊恐,本能般地抱起佛牙,直奔苏哥哥而来。梅长苏揉着少年的额发。他看得出来飞流此刻地迷茫与慌张,但却已无心力去安慰和解释。死神的黑袍常年覆在他地身上,那般阴冷,那般真切,真切到他根本无法向少年描述,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飞流,你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会!”

“作为朋友,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良心剧组尽力了,但还是没能让佛牙出镜,正如佛牙和梅长苏,都有既定的结局,再多的爱也无力改变。

可是原著粉,你们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我想你们会的。

——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第五名

谢府生日宴

二十二集扳倒宁国侯谢玉的戏,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剧中保留了梅长苏大部分的筹谋:让身为南楚国师的蔺晨以吉日之名送南楚使团入京,让遗孤宫羽受邀入府揭穿一切,让没人关注的飞流割断所有弓弦……

唯独在谢玉让言侯与誉王进府这一点上,剧中是用长公主自尽相逼来解释的,以便赋予谢玉这个角色更多的人情分。

虽然这样也勉强可以说通,原著的理由显然更能突显梅宗主对局势的判断和分析,在众人退去湖中亭阁之后:

“难道谢玉还打算放火烧霖铃阁……”

“什么?”言豫津吃了一惊。

“此阁后面临湖,他封了前门放火,我们只有跳水,如果湖岸上布了长矛手,从水里上岸就会很难,虽然你我没什么问题,可有些人就难说了。”

……

夏冬百忙中扭头看了梅长苏一眼,见自己说了这么多他却毫无反应,忍不住嗔道:“苏先生,大家都这么忙就你一个人闲着你还不动动脑筋,你在入定吗?”

“没有。”梅长苏闭着眼睛道,“我在听你们冤枉人家谢侯爷。”

“啊?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可是在水阁里,一时半会又烧不干净,所以谢玉是不会放火的。他以灭巫为由在府内杀人,是捂着盖着干的,外头的巡防营虽听从他的命令在维护治安,不放人进来,但其实并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一旦大火烧起来,就很明显这里头出事了,届时不仅誉王有借口进来察看,夏春大人,还有言老侯爷,只怕都会心中焦急牵挂,谁也拦他们不住。谢玉怎么会出此昏招,自己放火把他们招进来?”

……

“啊,烧起来了……”一旁的宇文念突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已经看见被渐起的火势映亮的窗棂,闻到了风中的烟尘味道。

“谢玉不会放火,那这火是谁放的?”言豫津喃喃地道,“难道是……可蒙大统领从哪里找到的灯油啊?”

飞流无声无息地一咧嘴,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谢玉是一品军侯,同时又是驸马。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什么,只要能自圆其说,皇上都没所谓。所以解围的关键,就是怎么闯进这道门。

一把火,对当时的众人来说,虽然让大家的处境更像绝境,却能提供一个最佳的破门理由。就像地震达到8.0级各国就可以不跟震源国打招呼直接入境营救一样,这把火,必须放。

机敏如谢玉当然知道,所以他不会放;可梅长苏放了,他也只能乖乖让誉王和言侯入府。没了这把火的谢府寿宴,虽然一样精彩连连,总是少了点危急的味道。

毕竟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要两粒一起吃才最好嘛~~

第六名

金殿大结局

我承认从片花来看,电视剧版的金殿鸣冤已经达到了震撼级的催泪效果。莅阳公主颤抖的声线、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臣附议”、梁帝日薄西山的老态、太子今非昔比的气势……无不让人动容。

但是本子个人觉得,原著里梅长苏当时的反应,也是别有滋味:

面对此伏彼起的举荐声,梁帝用力闭了一下发涩的眼睛。其实谁来做主审官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萧景琰还在,赤焰一案将来地结果便清晰可见,即使是身为九五之尊的自己,现在恐怕也无力阻止。..最后,纪王、言侯和大理寺正卿叶士祯成为了支持率最高的主审官候选,梁帝在心头突然涌起的疲倦感中让了步,全部照准。当承担重任的三人跪拜领旨时,一直把持得很稳的萧景琰突然觉得喉间有些发烫,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投向了梅长苏。

梅长苏依然保持着沉默,在象一锅沸水般翻腾着的朝堂上,他安静得就跟不存在一样。可是只要认真一点观察,就可以发现他那双黑嗔嗔深不见底的眼睛,一直灼灼地盯着御阶之上佝偻着身体的苍老帝皇,仿佛想要穿透那衰败虚弱地外壳,刺入他强悍狠毒、唯我独尊的过去……

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反而越平静。正如他所说,最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多米诺骨牌,推下第一块的时候才最紧张,倒下最后一块的时候早就淡然了。

因为那是必然,且唯一的结果。邪不压正,得道多助,都是日升月落一般无可辩驳的公理。

况且那个时候,他的身子,也容不得他激昂陈词了吧……

冷眼旁观的梅长苏让人心疼,剧中愤而起身的梅长苏激得人热血沸腾。到底哪个版本更胜一筹,只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过梅长苏最后跟梁帝单独见面的场景,也是感念剧组一片苦心了。

梁帝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这个主旨,剧版和原著都表达得很好,也算是殊途同归,万幸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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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明代小说繁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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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明代涌现了大量的小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局面呢?明代小说繁荣表现在哪些方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代小说繁荣的表现,希望对你有帮助。

宋元话本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崭新阶段。话本就是“说话艺人”的底本。“说话”是宋代民间娱乐场所中的一种伎艺,有着广大的听众群。“说话”的脚本和记录稿,成为最早的“话本”。话本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的以当时口头语言——白话为表述语言的小说体裁的形成。 D、 明清阶段

明代与清代是中国古代小说繁荣昌盛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以宏大的场面和细致的描写,反映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章回体长篇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红楼梦》、《儒林外史》等长篇巨著,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瑰宝。短篇话本、拟话本小说大量刊行,“三言”“二拍”是其中的优秀代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把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创作,推向了顶峰。

明代小说繁荣的表现为作品数量多,规模大,众体齐备,反映社会生活面广。

第一、长篇章回小说的诞生、发展和繁荣。

出现了一大批长篇小说,仅流传下来和有名可靠的就有近百部。被称为“四大奇书”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都出现在明代,它们成了历史演义、英雄传奇、神魔小说和世情小说的典范性作品,对明中叶以后同类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所谓历史演义,就是用通俗的语言,将征战兴废、朝代更替等为基干的历史题材组织、敷演成完整的故事,并以此表明了一定的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和美学理想。

所谓英雄传奇,就是凭借一些历史影子,主要通过想象虚构塑造传奇式的英雄人物。

所谓神魔小说,就是以神魔鬼怪为题材,通过想象夸张虚构塑造人物。 所谓世情小说,就是以婚姻、家庭生活为题材,描写现实生活中的人情世态。

第二、白话小说成熟,并达到了高峰。

宋元话本的出现,使白话短篇小说成为中国小说史上一种新形式。在明代,文人的创作活动大致有两个方面的成绩:

1、对前代话本进行收集整理,使之成为案头文学,如嘉靖年间洪洪楩编辑的《清平山堂话本》(又称《六十家小说》),就是明人最早整理的宋元话本集。

2、模拟话本进行创作,出现了冯梦龙的“三言”、凌濛初的“二拍”和陆人龙的《型世言》等选集,标志着白话短篇小说以完全成熟。“三言”、“二拍”代表了我国白话短篇小说的最高成就。 第三,文言小说出现了复兴。

文言小说到唐传奇达到了一个高峰,但在宋元时期相对衰落。到明初,瞿佑的《剪灯新话》、李祯的《剪灯余话》、赵弼的《效颦集》等,挽回了文言小说的颓势;明代中后期文言小说呈现出繁荣局面,为清初《聊斋志异》的出现作了必要的准备。

其次,明代小说的繁荣还表现在一是质量上的提高,最突出地表现在创作主体、人物塑造和艺术结构的变化上。

从创作主体来看,由积累型变为独创型。

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基本完成了从类型化典型到个性化典型的转变。在艺术结构上,《水浒传》、《西游记》等世代积累型小说,情节结构往往由一对矛盾冲突构成,表现为线性的链条式结构。而以《金瓶梅》为代表的世情小说,情节结构往往由两对以上的矛盾冲突构成,小说情节的横断面呈现出网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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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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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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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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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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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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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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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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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老师要求我们认真阅读《三国演义》这本书,并进行批注。妈妈将《三国演义》买回来后,我在家专心致志地看,并按要求做读书卡。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诸葛亮三气周瑜”、“勇关羽刮骨疗毒”。“诸葛亮三气周瑜”主要内容是:周瑜被毒箭射伤手臂,好不容易伤口才恢复。他又英勇上战场战斗,可被诸葛亮的几句话,一气,伤口崩裂,晕了过去;第二次……第三次周瑜终于被气得受不了,大叫一声便去世了。这个故事中诸葛亮不用刀枪,就用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就把周瑜给气死了,体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而“勇关羽刮骨疗毒”讲的是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关羽到樊城北门,叫曹仁投降。曹仁不仅不降反而指挥五百个弓箭手放箭。关羽躲闪不及,中箭落马。关羽的义子关平把他救了回去。回到营寨,关羽找人帮忙解毒。华佗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到了关羽的营寨给他疗伤。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时,他心里虽然也很紧张,因为没用麻药担心关羽坚持不住,但又不慌不忙的做手术,体现了其医术非常高明。而关羽在治疗过程中却和马良在下棋,竟然没有喊过一声痛,真是太勇敢、太坚强了。

我自己新编了一个故事《虎牢三英结吕布》:话说吕布叫阵:“谁来和我大战三百回合?”刘备三人应声答到:“我们来也!”“吕布,你乃一英雄壮士,何不加入我们,咱们四人义结金兰,一起打天下呢?”吕布心想:是啊,曹操整天指使我,又不讲义气,我为什么要听他的呢?刘备既胸怀大志又讲义气,跟他肯定没坏处。想到这,吕布答到:“那好吧!”“来,我们四人桃园再结义,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于是四人一起走南闯北打天下去了。

就这样,我和《三国演义》的奇妙之旅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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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欢乐颂邱莹莹和应勤小说结局是什么邱莹莹应勤小说在一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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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播出的《欢乐颂2》中应勤邱莹莹分手了,只因为邱莹莹不是处女之身。观众们对于邱莹莹和应勤两人最后的结局十分关注,那么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瞧瞧小说中两人最后有没有在一起吧!

关于应勤的处女情结,在一些人意识里是根深蒂固的思想,但根深蒂固的东西并不代表一定是对的,《欢乐颂2》里的邱莹莹是个个性直爽的姑娘,就好像每个一路走来即便跌跌撞撞的人,却依然对生活保持乐观开朗的态度。她做好自己就行,也无需为这种事情买单。

因为应勤的“处女情结”“直男癌”等议论很大,应勤自己坚持处男之身,洁身自好,所以他坚持处女情结这个本身没有毛病。

他错在:

一、首先,当他知道邱莹莹不是处女,不分时间场所,不跟大家打招呼就愤然离席。

二、他把“不是处女”和“生活不检点、不自重、不自爱”画等号。

应勤本身跟邱莹莹是有感情的,就因为这个觉得小邱心思不纯,刻意隐瞒,不自爱...这种思想是大错特错的。你可以对不符合自己标准的人提出分手;但是你不能对她提出恶意的推测。

三、樊姐是作为这件事情的中间人来找应勤谈话的,可是他因为樊姐在他面前谈到婚前性行为的事而说樊姐不害臊。

应勤跟邱莹莹最大问题是,他俩就没有讨论过某一些可能会产生价值观差异的问题。真正的爱是用心接纳,你不能容忍她过去因为深爱另一个人而付出自己的一切最后被分手的难过,那你又为什么说爱她?小说中不是这么写的,比电视剧更精彩。那么小说中邱莹莹和应勤小说结局是什么呢?那他们又会怎样呢?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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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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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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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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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原来你还在这里》的结局

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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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有人都有爱的权利。就算是平凡如莫郁华,还是会爱上高高在上的周子翼——“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除了好看外,这个男人还有一个“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她自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从此以后痴心不渝;

毕业那天,鼓足所有勇气的告白,“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其实,这个社会里的饮食男女,更多苦恼的是:他/她不爱我,或者他/她其实没那么喜欢你。

我们真的要佩服这个女孩子,就算她再怎样的绝望,就算她明明知道这是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可是他还是成了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她的爱是隐蔽而无望的,她无法去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

平凡人的爱情,不一定都可以变成童话,但平凡人不平凡的心灵,却可以成为永远的童话。当他不爱你,请学会坦然放弃,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开。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他最开心的时刻里,他却会缄默,没头没脑地问一句:“都柏林有没有下雪?”

而她,早已成全了自己,不再有任何遗憾!

都柏林的风景,很美……

——-beijingxieying

“两个人的巧合

总有个人坚持

回到原来的路

住同一个城市”

有人说《原来》太童话,讲诉的不是成年人的故事。我只想说,但愿成年人的现实故事里一直一直都有童话。但愿我们能为爱坚持,我们。

——陪我看声音开花

一个并不浪漫的故事,一个并不天真的女孩,一个并不温馨的童话……

可是真实地爱上了这个故事

因为我们是人,所以自私。于是当时过境迁,再次相逢。不能化作天使保护你,于是成为魔鬼折磨你。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着。看着你的不幸福,才能让自己的伤痛缓和,得到些许安慰。如果我曾用尽全力去争取,那此刻的绝望亦是刻骨铭心,离开也许不是放弃,只是太累了需要休息。或者,在等一个奇迹。你在等我……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也许曾无数次出现在梦里,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多年前温暖的笑靥。

我们一起走着,仿佛回到了过去。

终于相信这并不是梦呓,而是真实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

——左手幸福

喜欢程铮这样的男子,孩子气,但是认定既不放的对爱的执着,却是难得的忠诚。喜欢他们两个一冷一热的交锋,爱的不同表示,既是误解也觉得可爱。喜欢作者的手法,清淡的一点点地描述着爱的过程。

在爱里,有时候,我们要放下自以为的莫明其妙的自尊,因为敏感的人很容易把自己对自己的放弃归结到别人身上,苏韵锦就是这样,一再地把自己困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才会有不断的错过。要想别人读懂你的心,就先要把自己的心放开。放下那些无谓的矜持,自然的生活才是最美妙的。

原文的结局是这样的---

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结局应该算好吧,起码韵锦和程铮在一起了,只是韵锦不能再怀孕成了最大的遗憾。其实还有一个番外的,是讲莫郁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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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与历史

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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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历史一般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过去发生的事件,这些过去的事件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影响到人类的行为和思想;另一种是作为书写的历史,是历史学们家将今天可以收集到的关于过去的材料组织起来,用自己的理解来诠释历史。文学与历史同属于人文科学,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不仅可以成为文学的创作背景和书写主题,而且一个作家和他的历史观往往影响他的创作风格。

昆德拉在对待历史的问题上,不仅仅是追忆,而且带着反思,他希望在历史的反思中寻求人类得以传承的精神和力量。历史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昆德拉的小说,对历史的遗忘成了人类今天存在的一个必然的现实。昆德拉认为,遗忘是对自己的一种否定,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民族,不能正视历史就不能正视现在。对历史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个人或民族对于当下的态度。昆德拉对捷克的历史遭受到的动荡和遗忘命运深感忧虑。移民的经历,捷克民族的多难历史让昆德拉将目光聚集到遗忘和记忆的斗争、回归和认同的渴望之中。他后期的小说《笑忘录》《无知》《不朽》《慢》《身份》等作品,都是在围绕遗忘与记忆这条线索展开叙述并进行思索的。

在《笑忘录》这部小说中,一开始就点明了作家的创作主题,米雷克说:人与政治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米雷克向以前的情人要回年轻时写下的情书,把他们扔到垃圾箱去,是为改写自己青春期的冲动和愚蠢,企图让他的过去和现在稳重成熟的形象相一致,“米雷克重写历史,就像所有政党一样,像所有的民族一样,像整个人类一样,大家都重写历史。人们高喊着要创造美好的未来,这不是真情所在。未来只是一个谁都不感兴趣的无关紧要的虚空。过去才是生机盎然的,它的面孔让人愤怒、惹人恼火、给人伤害,以致我们要毁掉它或重新描绘它。人们只是为了能够改变过去,才要成为未来的主人。人们之所以明争暗斗,是为了能进入照相冲洗室,到那里去整修照片,去修改传记和历史。”米雷克努力遗忘,而塔米娜却努力找回记忆,拒绝,拒绝遗忘。塔米娜跟着丈夫逃离了捷克,来到法国后丈夫去世,她一个人在法国过着孤单的流亡生活。她要找回记录她和丈夫以前生活的记事本,“她之所以要她的记事本,是因为它在笔记本中已经构建了一个由主要事件组成的脆弱架构,她想为这架构砌上边墙,让它成为她可以住进去的房子。倘若摇摇晃晃的建筑像搭建不稳的帐篷一样倒塌,塔米娜就只剩下了现在,这个无形的点,这一缓慢地向死亡进发的虚无。”对塔米娜而言,只要抓住与过去的联系,她才能拥有对未来的肯定;否则,未来和过去一样,将成为不确定的虚无。昆德拉通过米雷克和塔米娜的行为指出,人类遗忘的本性,由于遗忘带来了时间意义的丧失,世界变成虚无的存在。

政治的遗忘是有目的的集体性强制性遗忘。在《笑忘录》中,昆德拉指出:“阿连德被暗杀很快掩盖了俄国人对波西米亚的入侵,孟加拉国的血腥屠杀又让人忘记了阿连德,西奈沙漠战争的喧嚣又掩盖了孟加拉的呻吟,柬埔寨的生灵涂炭又让人忘记了西奈,就这样继续,就这样反复,继续反复,反复继续,直到一切都被所有人完全遗忘。”遗忘是一个普遍的存在,个人的历史,民族的历史,社会的历史,都经受着遗忘。昆德拉因为政治上的原因,漂泊在外,渴望回归,却深感回归的不可能。《无知》中的伊莱娜寄居法国二十年后,最终踏上了故土布拉格,当她面对故乡的人时,她却找不到回家的感觉,她的精神还在流亡者。法国不是她的故乡,而布拉格也已经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她的存在只是在漂泊的过程中才最真实。

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提出小说的历史性问题,他将具有历史性的小说分为两类:“审视人类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小说”和“小说化历史编纂的小说”。昆德拉认为后者是“用小说语言传译一种非小说认识的庸俗化小说。”他褒扬的是前者的小说史观。在昆德拉的小说中,历史既是作为人物存在境遇的背景,同时历史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他努力从被历史遗忘的事件中找寻历史的存在。如何将历史融入小说,昆德拉说了四个原则:“首先:所有的历史背景都是以最大限度的简约来处理。我对待历史的态度,就像是一位美工用几件清洁上必不可少的物件来布置一个抽象的舞台。第二个原则:在历史背景中,我只采用那些为我的人物营造出一个能够显示出他们的存在处境的背景;第三个原则:历史记录写的是社会的历史,而非人的历史。所以我的小说讲的那些历史事件经常是被历史记录所遗忘了的;但最深入的是第四个原则:不光历史背景必须为一个小说人物创造出新的存在处境,而且历史本身必须作为存在处境来理解,来分析。”昆德拉认为小说书写的历史不是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而是作为一种文化人类学的经验。小说家抓住被历史学家忽略的历史事件,从中发现人类所处的某种存在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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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青丘狐传说》小说花月结局

全文共 5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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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丘狐传说》(又名《仙狐传奇》)是取自于《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阿绣》、《婴宁》、《胡四相公》、《长亭》、《恒娘》六个故事进行改编的古装单元电视剧。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期,人气电视剧《青丘狐传说》在卫视和网络热播,引起不少关注关注,剧中有陈瑶扮演的灵狐月敢爱敢恨的性格引起网友大赞,而花月最终归宿也成迷。

众所周知,陈瑶与张若昀曾在网络电视剧《无心法师》中组成“嫌弃夫妇cp”,而此次两人再度联手,陈瑶在微博中喊话:“刘子固,这一世,我不牙疼了!”并圈了张若昀。

而张若昀也在微博中写道:“这一生,不管你是人是狐,我都想与你再次相遇。”同样圈了陈瑶。

不得不令观众猜想《青丘狐传说阿绣》的结局花月最终会和刘子固在一起。

然而,剧情开始的走向可并非这样,画风明显是刘子固与阿绣互相爱慕,卓云与花月相爱相杀。

那么花月和谁在一起了呢?

据了解,电视剧《青丘狐传说》是根据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而改编,在原著《阿绣》中,作为灵狐的花月帮助刘子固与阿绣修成正果。而阿绣与花月前世是亲生姐妹,后来阿绣转世,花月修炼称灵狐。

《青丘狐传说》与《聊斋志异》是有一定差异的,所以目前花月和谁在一起结局会怎样也只能凭借多年的观剧经验猜测猜测了。

在电视剧简介中,写到:花月冒充人间女子阿绣,与刘子固纠葛,她从贪婪人间爱情滋味,到明白人间真爱,最后牺牲自己,成全了真正的阿绣与刘子固。

由此可见,花月结局可能最终和卓云在一起了,也有可能独自回到了青丘。

附注:

第1集 花月游历人间遇害 女子阿绣善良相救

盘古开天辟地时,阳清为天,阴浊为地,造就日月山河,女娲赐大地生机,万物灵性,让人间成为乐土,女娲让灵狐成为身边四大神兽之一,分别与麒麟、凤凰、青龙并列,灵狐机智通人性,甚得女娲的喜爱,其后女娲为平复西周战乱,将灵狐派入人间迷惑纣王,却带来了人间的劫难,女娲震怒,将灵狐踢出四大神兽之列,剥去神兽仙力,谴至青丘,罚其栽育魅树,上奉天帝,魅树五百年一结的魅果能够让食用者获得无上的魅惑仙力。

灵狐一族都在为迎接魅果的盛典做准备,婴宁独自一人坐在小桥上等待沐浴后的花月前来一同去参加盛典,这时有东西侵入了她的头里。婴宁慌慌张张的找到花月,告诉她狼族来犯,要她赶紧去通知狐族姥姥,花月离开后,侵入婴宁头里的东西也飘走了,婴宁在草地上昏迷过去。

飞月虽然对人间情爱不感兴趣,但她十分好奇五百年一结果的魅果到底长什么样子,便一个人来到了魅树下寻找成熟的魅果,此时有一黑衣人也来到了魅树中,飞月察觉到她是想要偷成熟的魅果,出手阻拦,两人从青丘打到了人间的京城,飞月终因法力不够败下阵来。在打斗中飞月从黑衣人身上扯下了一块布料,狐族姥姥通过水镜发现黑衣人就在京城孟家。

狐族长老建议狐族姥姥把魅果被盗一事禀告女娲娘娘,先向女娲娘娘请罪,之后再想办法,但姥姥认为已经到了这一步,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只要女娲娘娘还没有发现,他们就有找到魅果的机会,长老提出找柳长言来查魅果被盗一事。

作为灵狐族长的柳长言聪颖过人,成功学到袖里藏宝之术后回到青丘,姥姥要他尽快找出魅果的下落。柳长言问花月是从哪里得知狼族来袭的消息,花月表示是婴宁告诉自己的。正巧婴宁此时经过此处,可婴宁表示自己在大树下睡着了,根本没有通知过花月狼族来袭的事情。花月认为柳长言他们是想找个替罪羊去女娲娘娘那里请罪,柳长言好言安抚,花月表示自己要去人间追逐情爱,要他们有事儿去人间找自己。

花月让两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到很高的山崖上给自己摘花,两个男人为了能够摘得鲜花,一边攀山一边撕扯另一个人,两人在纠缠中纷纷从山崖跌落,捉妖道士卓云及时出现,救下了俩人。花月见他英俊潇洒,不由对他心生爱慕。可卓云是特意来收服花月的,花月表示自己从来没害过人,指出他应该去收那些害人的妖,但卓云认为她利用美色诱惑世间男人,就是在祸害世人,花月告诉卓云自己从没使用过狐媚之术,那些男人追求自己导致家破人亡是因他们原本就好色,卓云无法苟同她的说法,认定她就是那害人的妖,要收服她。

家里开杂货铺的阿绣到野外采花,归家途中遇到了正在跟卓云斗法的花月,花月被一块大石头追逐,为了不让阿绣受伤,她及时拉住了阿绣,让阿绣免于被飞石攻击。阿绣帮花月躲过了卓云的追踪,花月因受伤变回了狐狸的原形,阿绣吓得花容失色,跑到了野外。当发现天空上方盘旋着雄鹰时,心地善良的阿绣担心变回原形的花月会被雄鹰吃掉,想到她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决定把她带回家中去救治。

花月一直都在阿绣家养伤,跟阿绣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花灯会当晚,阿绣精心打扮,告诉花月自己要去参加花灯会,晚上不能够陪她一起吃饭了。花月对花灯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阿绣不想让花月知道自己跟心上人刘子固的事情,便谎称自己是去观察别家制作花灯的手艺,告诉花月这是件很无聊的事情,花月猜出阿绣没有如实相告,偷偷摸摸地跟着阿绣来到了花灯会,却因人群太过拥挤跟丢了阿绣。

花月一出现在花灯会上,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花月对灯谜大会很感兴趣,围在她身后的男人都前来跟她搭讪,花月表示只要有人能为自己赢得花灯,自己就跟他同游花灯会,男人们听后各个摩拳擦掌,可惜用尽了浑身解数也想不出谜底,聪明的花月见男人们如此愚笨,只得自己说出谜底。就在花月要回答第二个谜语时,刘子固早她一步说出了谜底,花月见刘子固相貌堂堂,谈吐得体,不同于那些蠢笨的男人,不自觉对刘子固露出了欣赏的目光。

第2集 子固阿绣两情相悦 阿秀父亲棒打鸳鸯

花月和刘子固两个人在猜谜上平分秋色,灯谜大会的主办方临时增加一题,花月正苦思冥想谜底,已经猜到答案的刘子固在一旁对花月使眼色,在他的提醒下花月猜出了谜底,得到了心仪的花灯,刘子固也拿到了阿绣最爱的兰花。花月追上刘子固,表示刚刚多亏他的提醒才得到了花灯,认为自己应该遵守承诺跟刘子固一起逛花灯会,可刘子固表示自己已经有约在身,拒绝了花月。

花月从睡梦中醒来,看到阿绣正在温柔地浇灌着兰花,她猜出阿绣跟刘子固的关系不一般,就变成了刘子固的模样来见阿绣。阿吉看到阿绣带着刘子固到了她的闺房,把这件事告诉了阿绣的父亲,阿绣的父亲带着阿吉来到了阿绣房间,却没有发现刘子固的踪影。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自己绝对不会同意她跟刘子固交往,认为刘子固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可刘子固吸引阿绣的地方正是他的与众不同。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阿绣指责父亲的思想太过迂腐,这让她的父亲大发雷霆。

阿绣的父亲离开后,变成刘子固模样的花月从筐子里钻了出来,阿绣早就发现刘子固是花月变出来的,指责花月太无聊。花月从阿绣那里得知了阿绣跟刘子固的爱情经过,很是感动,决定帮两人一把。花月大方把自己的家提供给阿绣和刘子固,作为他们固定的约会地点。

阿绣的父亲趁着阿绣不在家中,让阿吉把刘子固送来的破扇子全部扔掉,阿吉认为扔掉可惜,不经意说出每次刘子固送来的扇子经过阿绣的雕琢之后,总能够卖得出去的事情,这话提醒了阿绣的父亲,他猜出阿绣跟刘子固是通过扇子暗通情意的。阿绣的父亲在阿绣回家的路上堵着,果然看到了阿绣跟刘子固在一起。

阿绣的父亲为了让阿绣见不到刘子固,把阿绣关到了房间里,阿绣在房间里伤心哭泣。花月认为这是个考验刘子固真心的好时机,阿绣不明白花月的意思,花月表示如果刘子固真的对她有意思,知道她被困在房间里受尽煎熬,一定会想办法来见她,但如果刘子固一直没出现,只能说明她在刘子固心里的位置还不够重要。阿绣听了花月的一番话,表示她相信刘子固对自己的感情。

卓云事先在花月出没的树林里撒下磷粉,不知情的花月踩中磷粉,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卓云把锁妖绳放进了一个盒子里,盒子被送到阿绣的房间,阿绣不经意把盒子打开,花月见到锁妖绳得知卓云已经找到了自己。为了不让阿绣受到意外伤害,花月把卓云带到了一个山洞里跟他斗法,法力尚弱的花月不一会儿就被卓云困在了他设下的结界里。卓云认定花月是一只魅惑世间男人的妖,手上沾满了无数男人的鲜血,表示自己要替天行道,收服她这只小妖。花月让卓云用法力看她的手,表示如果她的手上没有沾人血,卓云就得放了她,卓云根本不相信花月的话,为了让花月心服口服,卓云用法力看了花月的手,结果花月的手上没发现任何鲜血,卓云只得消除结界,放出花月。

阿绣的父亲看到刘子固出现在自家杂货铺里,想要打刘子固,被阿吉和阿绣拦住,阿绣的父亲要阿吉把阿绣强行带回了房间。刘子固告诉阿绣的父亲自己对阿绣是真心的,一定会对她好,可阿绣的父亲表示自己不会相信他的话,把他送来的扇子全都扔了出去,告诉刘子固从今以后杂货店都不会收他的扇子,警告他离阿绣远一点儿。

阿绣以为刘子固不要自己了,十分伤心,花月在一旁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安慰她。这时从墙外飞进来一只燕子形状的风筝,上边写着情诗,并在最后落款处写着“明日申时在树林的小屋里相见”的话,阿绣见此终于破涕为笑。可阿绣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瞒过父亲去跟刘子固见面,花月表示自己一定会帮忙。

第3集 阿绣无奈撒谎 子固一病不起

花月为了让阿绣跟刘子固相会,自己变成了阿绣的模样留在阿绣家中,让真的阿绣去自己家见刘子固。阿绣的父亲这时候来找假阿绣花月,告诉她自己已经为她定下了一门亲事,对象是嘉庆酒楼的少东家高公子,花月听到这个消息,急忙跑回树林的家中把这件事告诉了正在与刘子固见面的阿绣。

刘子固听说阿绣已经被定了亲,想要带着阿绣私奔,可从小被教育要遵从三从四德的阿绣拒绝了刘子固,她觉得婚姻大事必须得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些话让不懂人间礼教的花月十分头疼。阿绣告诉花月,刘子固已经写信给家乡中的寡母,一旦那边有消息传来,刘子固就会上门提亲,到那个时候她再说服她爹接受刘子固。阿绣要花月帮自己想办法拖延跟高公子的婚期,花月对她的行为有些生气,但经不住阿绣一再恳求,最看不惯有情人受苦的花月答应帮忙。

花月打算利用自己的魅力让高公子对自己倾心,就在花月跟高公子说话时,她发现了高公子背后有卓云的法器,有些不高兴。花月找到卓云,质问卓云是不是爱上自己了,否则为什么总跟着自己,卓云有些激动,表示自己会跟着她是因为自己要防止她去害人。卓云认为花月对高公子图谋不轨,花月说自己都是为了帮阿绣,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让卓云无从辩驳。

花月跟卓云等在高公子经过的小巷子里,见到高公子出现,花月要卓云假装调戏自己,可从来没碰过女人的卓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反倒被花月给“调戏”了。花月的喊叫声吸引了高公子的注意,高公子救下花月。高公子因被花月吸引,派人去退了跟阿绣的亲事。

刘子固因乡下母亲病重,不得不暂时回乡去照顾母亲。临走前刘子固提着礼物来到杂货铺,向阿绣的父亲表明了自己对阿绣的真心,他告诉阿绣的父亲,母亲病愈后他一定会带来媒妁之言,希望阿绣的父亲成全,可阿绣的父亲不为所动,当着阿绣的面表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把阿绣嫁给他这样一个无赖,赶他离开。刘子固没有得到阿绣父亲的承诺,不肯离开,阿绣父亲对他大打出手,刘子固强忍疼痛,不吭一声。看不下去的花月使用法力把悬挂在门口的花灯的线给弄断了,刘子固注意到花灯掉下来,扑倒了站在花灯下的阿绣父亲,让他免于受伤。刘子固以德报怨的行为让阿绣父亲有些难以面对刘子固,表示刘子固的这些小把戏不可能感动自己,刘子固含泪为自己辩解,阿绣父亲怏怏然离开。

阿绣送走刘子固回到家中后,父亲要她收拾行李回乡下去,告诉她自己在乡下为她订了一门亲。无力反抗父亲决定的阿绣只得再一次找花月帮忙,表示如果刘子固找到她问自己的下落,就告诉他“斯人已逝,生者如斯”,认为这样刘子固就会断了对自己的念想,另寻他爱,花月觉得阿绣应该为自己的幸福抗争到底,不应该轻易放弃,阿绣表示花月不懂人间的纷繁复杂。阿绣临走之前,把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送给了花月。

刘子固回到城里得知阿绣一家早就搬走了,便来到花月家中找阿绣。花月骗刘子固阿绣已经病逝,让他另觅良缘,刘子固听后十分痛苦,决定跳水轻生。花月从雀妖那里得到这个消息,赶到水边把刘子固救了上来,并用自己的真元为他续命。

卓云发现高公子被山妖所伤,认为这件事必然与花月有关,便来找花月。花月告诉卓云,自己骗刘子固说阿绣死了,这才让他想不开寻了短见,卓云告诉她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可以草率做决定,花月始终不能理解这种痛。卓云告诉花月,高公子因她才被山妖所伤,昏迷期间不断的叫着她的名字,问她有什么感觉,花月对此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卓云斥责她不懂情爱,不该欺骗高公子的感情,花月不耐烦地表示自己以后不去招惹高公子就是了。花月还在为刘子固的事情发愁,问卓云该怎样做才能救回刘子固,卓云表示刘子固的心已经死了,只有让他自发求生,才能有一线生机。

昏迷中的刘子固梦到了阿绣,阿绣告诉他他的阳寿未尽,应该回到阳间,说完就推了他一把,刘子固从昏睡中醒来。让刘子固惊喜的是,阿绣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刘子固得知阿绣是半路逃回来的,她也已经给她的父亲去过信了,表示以后一定带着阿绣去跟她父亲道歉,随后他发现花月并不在家中,问阿绣花月的去向,阿绣说花月外出游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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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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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是米酿写的历史军事的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愣了好久。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李植点了点头,说道:“澳大利亚的东方、南方和东南方向水草丰美,最南地方气候和北京差不多,不过更加温润多雨。那里现在满是森林,还有一些草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藏着一个储量相当惊人的金矿。”

“不说别的,光说那澳大利亚东南地区,装整个大明的人口都没有问题。”

“现在我们的船队已经在秘鲁的西部沿海岛屿开发鸟粪资源。保守估计,这些岛屿上的鸟粪足够我们汉人使用三十年。三十年后,我们日本的化学基地应该就能大规模供给化肥了。所以我们有把握把粮食亩产提高一倍。”

李植越说越有兴致,看着朱由检说道:“现在小麦的亩产很低,算上投入的种子,每亩小麦收益不过**斗。因为每亩麦地都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灌溉水源,所以农业收益很低。如果我们能利用肥料把小麦亩产提高一倍,那么农民的实际收入将提高数倍。”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在澳大利亚雇佣当地土著耕作,每人每月给四斗粮食做报酬,每个土著可以照看十亩地。这样下来一年地主的亩均利润大概就是三斗。而在鸟粪产业的扩大后,甚至有了化肥后,澳大利亚地主的亩均利润可能可以提高到一石。”

“如果是大规模的庄园动辄百亩,只要管理得当利润是十分可观的。当然,大型庄园雇佣的土著超过十人,这就很需要管理能力,要能够让这些土著安心干活,为自己和汉人劳动创造财富。”

朱由检听到李植的话,突然间有些向往起来。

这三年,朱由检的帝王雄心已经被惨淡的现实渐渐磨平了。实际上,朱由检早已经看不到任何复兴大明的希望。天下的民心已经完全站在李植这一边,只有极少数士绅还在偷偷怀念明朝,但他们的影响力也渐渐被识字的中学生取代。

大齐的开拓进取惠及每一个汉人,外族在汉族面前不堪一击,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够帮助朱由检复国。完全不存在任何希望。

朱由检早就接受了大明结束,新朝代牢不可破的事实。

实际上朱由检现在作为一个罪人,除了担心李植毒杀他,就是担心自己的子女。因为除了朱明太子朱慈被封为承恩侯,其他的皇子公主如今都是庶民。而一些地方官甚至因为崇祯的子女是朱明皇室子弟而歧视他们,各种有利的政策都不照顾崇祯的家庭成员。

周围的百姓都越来越富,而朱由检的子女却谋生不易。这么下去的结果就是朱家的儿子失去婚配的资本,最后一个个孤独终老,女儿则草草嫁人,一辈子受夫家嫌弃。

然而李植如今开口,说要让朱由检去澳大利亚做地主。

朱由检嘴巴有些干,舔了舔嘴唇说道:“圣…圣上,庶民已经老了,倒是没什么期许。只是庶民的儿子女儿有不少颇为贫困,圣上若是…若是仁德,庶民恳请圣上允许庶民的子女出海,在海外的殖民地占据百亩土地。”

李植看了看朱由检,点了点头。

他上去扶了扶朱由检的肩膀。在李植有力的双臂中,这个曾经统御十三省的帝王有些单薄,李植甚至觉得朱由检的身子有些发抖。

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植说道:“你说的我很理解。你放心,你所有的子女以后都不会被人歧视,都将被地方官一视同仁。如果有任何人敢区别对待你的子女,子孙,我李植第一个要惩处这样的地方官。”

顿了顿,李植说道:“好,你的几个儿子只要愿意出海的都可以出海垦殖,朱家的儿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看管理一些土著也没有问题。我会提醒移民官员注意,让他们把朱家儿子分配到土著比较多,需要管理才能的地区去!”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王承恩茫然地看着李植,眼睛里越来越恍惚。显然,朱由检已经完全接受李植的恩德了,开始融入大齐的社会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地位。

然而对于身体残疾,除了尊严什么都不剩的王承恩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算不上喜剧。

李植突然看向了王承恩,喝问道:“王承恩,你可有不满?”

王承恩在地上身子一抖,脸上又流下两道泪水,颤声说道:“奴婢不敢。”

李植冷笑了一声,淡淡说道:“朕料你也不敢。你便随你老爷一起出海吧。”

转过头,李植缓缓朝朱由检说道:“那便这样吧,你召集子女筹备筹备,地方官不会刁难你的。你把你儿女的名字报到澳大利亚南部和南美洲的名单上,选个日子便搭船出海吧!”

朱由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的人来说,为了几个农庄这样的小事感激李植实在有些难堪。但同时,对于一个被废了的皇帝来说,能够不被毒杀,能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归宿,这又是十分难得的。

朱由检脸上一红,然后又渐渐白了。他朝李植拱手作揖,恭敬地说道:“庶民谢过圣上,圣上胸怀仁德,实乃天下黎民之幸。庶民衷心恭祝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朱由检的话,李植哈哈大笑起来。

他拍了拍朱由检的肩膀,再次笑了起来。

对于朱由检这样身份的人,李植并不准备折辱他。李植并不希望朱由检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毕竟朱由检也曾是皇帝,也有他最后的骄傲和自尊。朱由检能朝自己作揖,喊一声万岁,李植觉得很足够了。

“你这么说,朕很高兴!很高兴!”

听到朱由检的唱拜,门外的李老四也有些欣慰,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外负责拱卫李植的禁卫军似乎也听到了朱由检的唱拜,竟齐齐大声喊了起来。

“圣上万岁!”

“万岁!万岁!”

“万万岁!”

唱了几句,这些人又齐声喊道:“大齐万岁!”

“大齐万岁!”

“大齐万万岁!”

几百人齐声大喊的声音响彻大地,不知道传出去多远。那一声声欢呼,让三年来都无比寂静的小院子突然间变成了沸腾的舞台,仿佛变成了庞大帝国的绝对中心。

李植点了点头,不再停留在这个特殊而普通的小院子。他一甩前襟,大步走出了屋门。

朱由检拱手长揖,送李植离开。

就连地上的王承恩也不敢再托大,朝李植作出了跪拜的姿势。

“李老四!回去准备!”

李老四笑了笑,问道:“东家!准备什么?”

听到李老四喊自己“东家”,就好像崇祯七年李植起家时候的样子,李植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他。当他看到李老四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依旧有一双少年人才有的明亮眼睛时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多东西要准备了!”

“通知郑晖,准备建设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四条铁路动脉!”

“通知崔昌武来,准备发展负责立法并监督政府的机构!”

“让李兴从新大陆回来!开始征兵!我们再准备二十万兵马,两年后朕要亲征波斯和奥斯曼!西伯利亚!然后是非洲!朕要让这个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汉人。”

“让李欢在全国建二十所大学,建立两百个物理、机械和化学的高等实验室。”

李老四跳上吉普车,大声喊诺。

李植站在吉普车的外面,摸了摸吉普车的车身,大声说道:“朕是汉人的头号工程师,朕要用自己的一生,给汉人建设一个最美的未来。”

坐上吉普车,李植大声喊道:“李老四!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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