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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小说结局(经典20篇)

《爱的教育》光在意大利就印行一百多版,销量达一千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作品还被多次改编成动画片和故事片,绘成精美的画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择天记小说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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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送别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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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落梅曾说,“人生一世,来去匆匆,每天都在演绎聚散离合。再华美的花事,繁盛的宴席,都有散场的那一天。”其实,人的这一生,惧怕的就是离别。聚时往往短暂,而后则是漫长的等待。

相见时难别亦难。光阴如流水,它冲淡了过往痕迹,却始终冲不散维系一生的亲情的牵挂。别离的泪水,为记忆的长河增添了新的浪花;别离的祝福,为再一次相聚拉开了序幕。

去年的国庆节前夕,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把姨娘一家送上了从常州返回包头的列车。伴随着列车驱动时的一声汽笛长鸣,目睹姨娘病弱的身躯和日益苍老的容颜,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思绪万千,一件件往事浮上心头。

依稀记得,十几年前姨娘回来时腰板还很硬朗。这次见到姨娘,感觉她特别苍老了许多,她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沧桑,腰板也一下子变得佝偻得厉害,可见姨娘这么多年吃尽了人世间的千辛万苦。

2004年,退休后的姨娘经检查患了淋巴癌,在天津动了淋巴切除手术,因为手术切除范围大,导致声带变了音,加之原先就有哮喘病、心脏病等,以至于她说话呼吸都比正常人困难得多。我很想经常给她打电话嘘寒问暖,但又担心她的嗓子说话久了会吃不消,所以心里就一直很纠结,唯有把对姨娘的思念默默地藏在了心里。

据说在解放前日本鬼子占领包头时,曾在包头第二十中学驻地下面埋藏了大量有毒的化学武器。在他们学校现有的教师队伍中,目前有近8人患上了癌症,其中七人已相继去世,唯独姨娘患了癌症后还能活到现在,也许是她的菩萨心肠感动了上帝,保佑她平安无事吧。

尽管姨娘患上了癌症,但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癌症病人。她在姨夫一步不离的陪同下,除了每天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步行五公里外,还经常去学校干点力所能及的义务活,令学校员工深受感动。

2005年暑假,我特地带着儿子去内蒙包头看望过她。那年儿子刚刚小学毕业,姨娘鼓励儿子,叫他要向我看齐,好好学习,将来找个理想的工作。望着姨娘术后日渐憔悴的面容,我不免心里一阵阵酸痛。

想起我小的时候,就知道有个五姨娘在遥远的内蒙古包头市工作。姨娘一直以来是我的骄傲,她慈眉善目,聪明贤惠,知书达理,在我们老家一度被人们传为佳话,她的名字在老一辈中也是无人不晓。听母亲说,外公过去出身不好,曾经做过私塾教员,因患肺病过世得早。姊妹6人(五女一男)全由外婆一人不辞劳苦拉扯大。动荡年代,地主富农皆遭批斗,每日心惊胆战,日子过得非常艰苦。姊妹6人中,姨娘排行老五,目前健在的还有排行老四的我的母亲和排行最小的舅舅。

五姨夫早年是作为优秀大学生去内蒙支边的,他曾是包头市第二十中学的特级教师,今年已有八十一岁高龄。原本五姨夫跟二姨娘是原配,我也一直没见过二姨娘,听说她是在哈尔滨难产失血过多逝去的。那时候的婚姻几乎都是奉父母之命。姊妹六人中,唯独五姨娘和舅舅有文化,自然她就成了五姨夫的填房,义无反顾地搭上了去大西北的列车。

姨娘一路风雨兼程,到了包头后,被安排在包头市第二十中学后勤处上班,她待人诚恳,和蔼可亲,心灵手巧,乐于助人,几十年如一日,义务为学校员工理发,赢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内蒙属于沙漠缺水地带,姨娘刚去包头近十多年里,几乎都是人工从方圆几公里的地方担水回来饮用,姨娘为此吃尽了苦头,她原本挺直的腰板也就是从那时开始逐步变弯的。

几十年来,她把那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目前已是儿孙满堂,人丁兴旺。姨娘一生勤俭节约,尽管自己家里过得不是太富裕,但她每年都不忘给外婆家里寄钱回来,特别是闹饥荒年代,姨娘几乎每月都会往老家汇款一次,帮助外婆一家孤儿寡母度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

姨娘深深懂得终生不易,世间疾苦。她在我的心里,是暗夜里的一盏明灯,寒冬里的一盆炭火。以往每次她跟我通电话时,都少不了提起过去生活艰苦的那些辛酸史,她教导我要学会感恩,好好珍惜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依然记得,我小时候用的纸和笔等学习用品,都是姨娘从外地邮寄回来的。姨娘每次来信到舅舅那里,都会少不了要提及我,鼓励我好好学习,将来能够有所出息,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姨娘曾说,人的一生阴晴不定,虽处盛世,但要甘于吃苦,懂得珍惜。曾记得我还在读初中时,穿的咔叽裤子,左右膝盖处分别缝有两个对称的补丁,看起来显得很寒酸,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羞愧,反而感到十分自豪,因为那是姨娘从几千公里外寄回来,带给我的一份温暖。这次姨娘回来,跟我说起困难时候的生活依然是那样激动万分。姨娘比舅舅仅大一岁,他们是老三届高中同学,那时姨娘宁可自己中午不吃饭,也要省下伙食费来保证舅舅不挨一顿饿。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不坠的是挂在岁月脖子上那串闪闪烁烁的记忆。记忆中姨娘共回来三次。最早的一次,那时我还年幼,只记得当时对姨娘买回来的香蕉感到特别稀奇。平生第一次看到香蕉,且相当好吃,自然记忆也就特别深刻。除此而外,我再也记不起其他什么了,更不知道那时送别究竟是个啥滋味。

1991年夏天,那时刚好发大水,到处是一片汪洋大海。姨娘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在我姨妹的陪同下回来了一趟,主要目的是看望病重中的90多岁高龄的我的外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姨娘虽然只待了短短的十天,却一直在医院护理着病重的外婆,衣不解带,端屎端尿,极尽孝道。每次在外婆的凝望中,我都看到了那种相依相偎的亲情,在她们彼此的心中静静地流淌着,那是一份母女情深的爱,这份爱,似船,似海,永远不会消逝……

姨娘回来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姨娘看到我已大学毕业,且有了一份理想的工作,感到特别高兴。她一直鼓励我要好好工作,珍惜岗位,珍惜荣誉,力争创造好的业绩。姨娘返回包头时,也是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从常州火车站为她们母女送行的。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年的重大节日,我和姨娘都会通过电话彼此问候,互诉思念……

这一次,听说姨娘一家子要回来了,我连续兴奋了好几天。在我的记忆里,姨娘一直都是非常喜欢我的。记得姨娘曾打趣地说过,我跟我的表兄二人中,谁要是考取了大学,就把我的姨妹子嫁给谁。尽管从近亲婚姻的角度来看这是极不可能的荒唐事,但对我的人生也算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姨娘这次回来,我还有意提及这一话题,当时一家人都笑开了怀,姨娘风趣地说:“你还记得啊?!”

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莫过于亲情。亲情,就像沙漠中的一汪清泉,可以在你困难时给予你帮助;亲情,就像一艘轮船,载着你扬帆远航;亲情是温暖的,它让你即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亲情是湿润的,它让你的岁月,即使蒙上了岁月的风尘,依然清澈澄净;亲情又是伟大的,它激励你学习、奋进、永不停息……

短短几日相聚,还没来不及好好共叙旧话,姨娘他们却又搭上了返回的列车。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愫油然而生。

岁月催人,亲人的老去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姨娘今年已75岁了,她含辛茹苦一辈子,如今病魔缠身,身体每况愈下,此次一别,不知道以后何时才能再次见到她。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离绪千种,期待下一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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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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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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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尔赛岛旅行,不明情况的姐姐和姐夫玩得开心极了,而父母则在不安和失望中度过。直到同家后父母的沮丧不安才略有缓解。

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忽见外面有亮光,我把门打开一个缝,只见父亲把叔叔写来的信都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还咒骂着:“这个该死的流氓!就知道这混蛋不会有出息,但愿他别跑同来吃咱们。”说着狠狠地踩地上的碎片。母亲接着说:“亏咱们还每周去等他,这个混账!”母亲想了想又说:“不行,咱们还得去等他。”父亲大叫道:“我们凭什么去等那个家伙!”母亲赶忙捂住父亲的嘴,冲着姐夫的房间比了个手势,接着说:“我们依旧要衣冠整齐地去等,不然到家的女婿又飞了,你想让女儿被遗弃啊。”

之后,我们依旧去等叔叔,而父亲却不再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母亲的眼神中也没有了期盼。倒是姐姐和姐夫的希望与日俱增。

有一天,姐姐和姐夫在厨房做饭。有人来敲门,母亲去开门。忽然母亲变了声调,大叫道:“出去,你给我滚出去,混账东西!”我闻声而至,母亲砰一声把门关上了。姐夫问是谁,母亲说:“只不过是一个乞丐罢了。”可我分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又老又穷苦,满脸愁容,还有那双枯皱的手,我绝不会认错的,那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于勒。母亲把父亲拽进屋子里,只听父亲说道:“还要回来,又想干什么?借钱,蹭吃蹭喝吗?”后来便听不清说些什么了。我跑上楼去,将我偷偷积攒的私房钱抱在怀中,冲出门去,追上我的叔叔,把钱送给他说:“我只有这些钱,你拿去用吧!”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他说:“哦,谢谢你,我的约瑟夫,愿上帝与你同在。”

第二天,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站在门口,与父母交谈,递给父母一张支票说:“我们主人吩咐我们将约瑟夫少爷带走,我们会给予他最好的待遇,他将会受到最顶尖的教育,这是我家主人给的小费。”父母看到支票上“1”后面的那么多“0”,眼都直了,态度立刻恭敬起来,小心翼翼地问:“你家主人是?”“于勒·达尔芒司,现在美洲最大连锁公司董事长,兼美洲部分金矿的特权开采者。这是主人的名片,请收下。”父母惊呆了,一下子竟然忘记了叫我,管家不耐烦地问:“请问可以把约瑟夫少爷叫出来了吗?我们很快就要启程去美洲了!” 父母懊悔不已,但母亲最先反应过来:“可否将我们一起带上,我们作为他的监护人,应一同前往,况且我们是你家主人的大哥大嫂啊!”“很抱歉,我们主人吩咐只带约瑟夫少爷,而我们向来只照主人吩咐办事。”父母极不情愿地将我叫来。

我离开之后,父母还在那里捶胸顿足地后悔着。但他们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攥着手中的支票狂呼起来,似乎在为“卖掉”我这个儿子换来那么多钱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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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高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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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创作过程: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融合了多种混乱的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像他所说的:"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就是在这片充满梦幻与神奇,浪漫与纯真,充满生命力的土地上,展现出壮美的画面:站立着无边无际凄婉可人的、激荡着爱情波浪的红高粱;款款流动着的墨水河;伴随着螃蟹散发出的腥甜。高密东北乡的壮美画面对应着作者开阔、宏大、丰满、艳丽、血腥的语言。莫言用这种语言追述了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叙述者以及他的爷爷、奶奶、父亲时候的那场华丽的战役,表现出细腻独特的生命体验。

小说结局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熊熊的大火在高梁地上燃烧着,仿佛在诉说这片土地上充满着生命力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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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罪小说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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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罪小说的结局,一起来看一下吧。

余罪:代理刑侦总队队长职务,有史以来最年轻,此为权;坐拥几百万存款,此为钱;跟大胸姐结婚,有个女老总,还跟一海龟女警搞暧昧,此为妞;身世谜底大揭开,父母均为富商,此为出身(当然余处长根本不甩);粮油兄弟必要时可以化身地下势力,是余处长手中的私人部队,此为势;隐形富豪跟余处长谈笑风生,一帮同学唯其马首是瞻,特勤部队视其为生死弟兄,伤残警察得到余处长关心,此为圈儿…总之,本文就是披着警皮的yy文,余处长妥妥人生大淫家。不过我要说,像这样的yy文,再给我来一打!

鼠标:分局政委,猥琐界一哥,跟细妹子结婚,在家中基本没任何地位,yy达人,装逼巨星。其实到了后半段余罪开始无趣,标哥才是亮点。

解冰、安嘉璐:高富帅二队队长,查案中被车祸失去右腿,对安嘉璐一往情深;校花女中装逼一号选手,跟余罪暧昧过一段,高富帅车祸后醒悟,两人结婚去警校教书。母亲被抓,比较惨。

周文娟:女政委(感谢评论提醒,应该是女指导员),抓捕过程中追着疑犯跑出两公里,中枪情况下手持板儿砖硬把悍匪拍到怀疑人生。

汉奸:别人当特勤出生入死,汉奸哥当特勤灯红酒绿,后离开警察队伍,跟俏姐结婚。

牲口:健身达人,硬派愣头青代言人,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后期口头禅是:别墨迹,赶紧平事儿,钱我出!

狗熊:片区刑警队长,以当警界打手为人生终极目标,破案方式就一个字:干!由于总是跟着余处长干老破大案,又由于余处长等人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事儿太多,所以狗熊哥成为真·性价比之王。

许平秋:本书第一腹黑天王,余处长大部分时间其实不过是其打手,扳倒老同学,干到副厅长兼省会局长,江湖一片乱麻麻之际功成身退。

马鹏:马哥千古!纯爷们,特勤形象代言人,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光荣地死,最后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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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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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子夜》中的人物就是活动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而且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它以上海为中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全貌;写的是一九三年两个月(五月至七月)中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里又隐伏着中国社会过去和未来的脉络。将纷纭复杂而具有重大历史社会好处的生活现象透过谨严宏大的艺术结构表现出来,这是茅盾作为我国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最值得重视和学习的地方。

《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人物的语言和叙述者的语言,都能随故事和人物的性格发展变化而具有不一样特色,使读者能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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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温情疗愈小说偷影子的人相关介绍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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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马克·李维的畅销代表作,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作品以清新浪漫的文笔描写了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温柔感人,温暖动人,令人不禁泪流满面。《偷影子的人》问世后立即畅销全球,“销售得比影子消失的速度还快”,成为法国年度畅销图书冠军,享誉世界。

《偷影子的人》的作者是连续12年蝉联“法国年度最畅销小说家”称号的著名作家马克·李维。他于1961年出生于法国,22岁时就创立了一家电脑影像合成公司,事业有成。37岁时,马克·李维开始文学创作,处女作《假如这是真的》问世,没想到一炮而红,成为法国当年年度销售冠军,被译为三十多种语言畅销世界。马克·李维的处女作获得巨大成功后,他开始全心全意投入小说创作,至今已发表十几部小说,且每本著作都获得世界人们的一致好评,畅销不衰。《偷影子的人》是马克·李维的第十部小说,也是2010年法国最畅销的小说。

《偷影子的人》一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在班上经常被被人欺负。但是,他拥有一种特殊能力——和影子对话,从而可以看出他人埋藏在心底的事,听见他人心中的秘密,成为了一个“偷影子的人”。小男孩因此变得强大起来。在一个灿烂的夏天,小男孩在海边偶遇一位聋哑女孩。他在想,该如何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她呢?于是,温馨感人的故事就此展开……

马克·李维在《偷影子的人》用一贯简单、明确又有效的笔法叙说了一则感人的故事,温柔又风趣,轻盈且优雅。这个温柔浪漫的故事与童年追忆有关,与心底梦想有关,与缠绵爱恋有关,与母子亲情有关……它是一个睿智美丽的故事,它是一部温馨动人的著作。细腻的描述,感人的对白,怎能不令人砰然心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那个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谁都不会忘记……清新纯真的《偷影子的人》,带着神奇的魔力,让我们读到尾声后仍然不舍得走出这个温情的故事……

《费加洛报》评价说:“《偷影子的人》,一首对童年、梦想以及想象力的颂歌。作者写作技法栩栩如生,极富电影般的临场感。” 请抓住这个《偷影子的人》,相信他不会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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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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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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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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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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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小说《一夜的工作》有感作文3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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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一夜的工作》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叙述了作者和周总理一起审阅稿件时的情形。歌颂了周总理不辞劳苦的工作精神和简朴的生活作风。

文中写到“周总理一晚上要审阅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并且,他是一字一句的审阅,看完一句就用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一个小圆圈。”可见周总理不仅工作量很大,而且工作认真、一丝不苟。我颇受感动,想到自己,我真惭愧。我写作业时只想着快点把它写完,好早点下去玩,因此作业的准确率和整洁度都不高,从而影响了学习成绩。

周总理办公室陈设极其简单。而我房间的书桌上摆着笔筒、台灯、书本、电脑、抽纸、玩具……真是琳琅满目,可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我却不知道珍惜。

再看看总理的夜餐,只是一杯绿茶和一小碟可以数得清颗数的花生米。周总理工作这么长时间,才吃这点东西,而我每天有好的饭菜吃还挑三拣四的;写完作业后还有牛奶喝,还有面包吃,和周总理相比,我感到很惭愧。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将来做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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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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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再读匆匆,写下一片匆匆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生命,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天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天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天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

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碰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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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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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的引人入胜没有读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从前我对宇宙的认识,除了星空还是星空,无非就是恒星、行星和星云组成的大大小小的星系。人类是这浩瀚宇宙中的唯一,我不相信外星生命的存在,更没有想过有一天外星生命会“光临”地球。这一切在《三体》中都出现了,《三体》将我带入一个全新的宇宙,还让我见识了一个不同的人类社会。

“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像发光的沙漠,我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这是其中的主要人物叶文洁所说的一句话。从科学的角度说,以地球如今的文明程度,或许真的不具备探索遥远宇宙的能力。我们目前对宇宙的认识只是极其浅薄的。如果真的有高级外星生物的入侵,或许人类连组织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是使得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渺小,必须认识到宇宙的残酷和无垠。因为我们的微不足道,我们才有更加奋发图强的必要,危机意识是个人包括集体以及国家长盛不衰的必要因素。放到宇宙这个大世界里,危机意识也是一个星球文明长盛不衰的必备条件。

从这本书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人性;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之一,有关人性的讨论和思考在人类社会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之久。是非对错,黑白善恶具有相对性,这让人性显得更为复杂。《三体》中所描写的全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取舍:罗辑的个人享乐被舍弃合乎情理,而程心与云天明的爱情被摧残的触目惊心就很难让人接受,大多数人所谓的“为地球文明的延续”更让人心寒。

《三体》引发的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觉得生命珍贵无比,重如泰山;有时候又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

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我们应该在岁月长河里那有限的时间内去创造无限的价值,生命和命运都可以由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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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体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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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生,就是在攀登一道责任的阶梯。

小时候,我的责任是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爸爸妈妈失望。

以后在中学和大学,我的责任仍然是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优秀的人,不要让社会失望。

从读博士开始,我的责任变得具体了。我要为运载火箭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制造出推力更大、更可靠的火箭,把很少的人和物资送到地球执道上。

后来进入PIA,我的责任变成把一个探测器送到一光年以外的太空中,与入便的三体舰队相会。这个距离,是我以前参与研制的运载火箭飞行距离的百亿倍。

然后,我得到了一颗星星,在新纪元,它给我带来了以前难以想象的责任,我成为黑暗森林威慑的执剑人。现在看来,说那时自己掌握着人类的命运有些言过其实,但我确实掌握着两个文明历史的走向。

后来,责任变得复杂起来,我想让人类插上光速飞行的翅膀,却又不得不做相反的事:制止由此引发的战争。

我不知道那些灾难和太阳系最后的毁灭与我有多大关系,这是永远无法证实的,但肯定与我有关系,与我的责任有关系。

现在,我将登上责任的顶峰,要为宇宙的命运负责了。当然,要为此负责的不止我们两个人,但这责任有我们的一份,这样的责任,在以前是绝对无法想象的。

我要对相信上帝存在的人们说,我不是它选定的;我也要对唯物主义者们说,我不是创造历史的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幸的是没有能够走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道路,我的经历其实是一个文明的历程。

现在我们知道,每个文明的历程都是这样:从一个狭小的摇篮世界中觉醒,瞒珊地走出去,飞起来,越飞越快,越飞越远,最后与宇宙的命运融为一体。

对于智慧文明来说,它们最后总变得和自己的思想一样大。

智子通过647号宇宙的控制系统,操纵小宇宙处于大宇宙中的门,门在大宇宙中快速移动,寻找着适合生存的世界。门与小宇宙的通信能够传递的信息十分有限,不能传输图像,只能发回对环境的评估结果,这是在负十到十之间的一个数字,表示环境的生存级别,只有级别大于零的环境,人类才能在其中生存。

门在大宇宙中进行了上万次跳跃移动,这过程耗费了三个月,只有一次检测到一个三级环境,智子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三级环境是很恶劣很危险的!”智子对程心和关一帆说。

“我们不怕,我们就去那里吧。”程心坚定地说,关一帆对他点点头。

门在647号宇宙中出现了,同程心和关一帆在蓝星上看到的一样,它也是一个由发光的直线画出的,长方形,但比蓝星上那个要大许多,这可能是为了物质转移的方便。门最初出现时并没有与大宇宙连通,任何物质都能穿过它来到另一侧。当智子重新设定门的参数后,穿过门的物质消失了,它们将在大宇宙中出现。

接着,647号宇宙开始向大宇宙归还物质。

据智子介绍,小宇宙本身是没有质量的,它的质量都来自于从大宇宙中带来的物质。在三体世界曾经制造过的几百个小宇宙中,647号属于最小的一类,它总共从大宇宙中带走了约五十万吨物质,相当于公元世纪一艘大型油轮的运载量,从宇宙尺度上讲确实微不足道。

物质搬运首先从土壤开始。自从第二次收割后,田地就没有再播种,机器人们用干农活的小推车装运潮湿的土壤,到达门前时,两个机器人抬起小车把土倾倒到门里——在经过长方形平面后,土消失了。土壤的搬运进行得很快,三天后,小宇宙中已经没有一粒土了,房子周围的那几棵树也送进了门中。

土壤消失后,小宇宙出现了一片金属的地面。这地面由一片片光洁的金属板拼接而成,像镜子一样倒映着太阳。机器人从地面的一侧把金属板拆下来,把它们一块块推进门。

在小世界一侧被掀开的地面下,露出了一艘小型飞船。这艘飞船只有十几米长,却浓缩了三体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它是按地球人类的人体工程学设计,可乘坐三名乘员,装备了核聚变和曲率驱动两套动力系统,有适合人类的迷你型生态循环系统和冬眠装置,像“星环”号一样可以直接在行星上降落和起飞。也许是为了方便通过小宇宙的门,它的外形呈细长的流线型。这艘飞船原本设想是由647号宇宙中的人进入新宇宙时使用,在新宇宙中找到合适的生存环境前,它可以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在,他们将乘坐它返回大宇宙。

金属地面被继续掀开,露出了下面的机器设备,这就是程心和关一帆在小宇宙中第一次看到具有三体特征的事物。就像程心曾见过的那样,这些东西的设计理念与人类完全不同,初看根本看不出它们是机器,像是一堆怪诞的雕塑或某种自然形成的地质构造。机器人开始拆卸这些机器,把它们的部件一块块地送进门。

程心和智子在一间房子里忙碌着什么,她们不让关一帆过去看,说是在做一件女人的事情,最后会给他一个惊喜。

当地面下的某部机器被关停后,小宇宙中的重力消失了,那几幢白色的房子悬浮在空中。

机器人在失重中拆除天空,那是一大片能够显示蓝天和白云的薄膜。

这时,最后的地面也拆除了。

由于水体失去约束大量蒸发,小宇宙中云雾迷漫,太阳在云后朦胧地照耀着,出现了一道横跨宇宙的绚丽彩虹。小世界中的水都在失重中形成大大小小的液球,晶莹地折射和反射着阳光,在彩虹周围飘浮着。

随着机器的拆除,生态维持系统关闭了,程心和关一帆穿上了太空服。

智子再次修改了门的通行参数,第一次允许气体通过。小宇宙中响起一阵低沉的轰鸣声,这是空气涌进门时发出的。在彩虹下面,雪白的云雾在门的附近形成一个大旋涡,像从太空中看到的地球上的台风。然后,旋涡变成一股龙卷风,发出的声音也变成尖啸,飘浮的水球被纷纷吸进湍急的龙卷风,撕碎后消失在门里。空中飘浮的无数小物体也都被龙卷风吞噬。太阳、房子和飞船等大物体,都向门的方向飘去,但它们很快被带有推进器的机器人固定在空中。

随着空气渐渐稀薄,彩虹消失了,云雾页越来越淡,空间变得越来越透明,小宇宙的太空显现出来,它与大宇宙的太空一样,漆黑深邃,但没有星星。只剩下三件大的物体飘浮在太空中:太阳、一间房子和飞船,还有在失重中的十几个机器人。在程心眼中,这个简单的世界很像她小时候画过的一幅稚拙的画。程心和关一帆在失重中开动太空服上的推进器向太空深处飞去,最远飞一千米就到达宇宙的边缘,瞬间回到宇宙的另一侧。可以在太空中看到那些物体的映像,每个方向的映像都有无穷多个,像相对摆放的两面镜子中的场景一样,成长长的一排延伸到无穷远处。

最后一间房子被迅速拆除,这就是智子的那间东方格调的会客厅,那些字画、茶案和房子的碎片一起被机器人送进门去、太阳终于熄灭了,它是一个金属球体,发光的一半是透明的。三个机器人把它整个推过了门。以后小宇宙中只能有灯光照明,已经变成真空的太空迅速冷下来,残存的水和空气被冻成片片冰晶,在灯光中闪闪发光。

在智子的指令下,所有的机器人排成一列,鱼贯地进入门中。

现在,小宇宙的太空中,只剩下一艘细长的小飞船和漂浮在船边的三个人。

智子拿着一个金属盒,那是他们要留在小宇宙中的东西,是要送往新宇宙的漂流瓶。它的主体是一台微型电脑,电脑的量子存储器中存储着小宇宙电脑主机的全部信息,这几乎是三体和地球文明的全部记忆了。

当新宇宙诞生时,金属盒会收到门发来的信号,然后用自己的小推进器穿过门,进入新宇宙。它会在新宇宙的高维太空中飘浮,等待着被拾取和解读的那一天。同时,它还会用中微子束把自己存储的信息不断地播放出来,如果新宇宙中也有中微子的话。

程心和关一帆相信,其他的小宇宙,那些响应回归运动呼吁的小宇宙,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如果新宇宙真的诞生,其中会有许多来自旧宇宙的漂流瓶。可以相信,相当一部分漂流瓶中的记忆体里存储的信息可能达到这样的程度:记录了那个文明每一个个体的全部记忆和意识,以及每个个体的全部生物学细节,以至于新宇宙中的文明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复原那个文明。”“还可以再留下五公斤吗?”程心问道。她在飞船的另一侧,身穿太空服,手中举着一个发光的透明球体.球体直径约半米,里面飘浮着几个水球,有的里面游动着几条小鱼,有的里面生长着绿藻;还有两块戮浮的微型陆地,上面长着嫩绿的青草。光亮是从球体顶部发出的,那里安装着一个小小的发光体.是这个小世界的太阳。这是一个全封闭的生态球,是程心和智子十多天的共作成果,只要球休内的小太阳还能够发光,这个小小的生态系统就能生存下去。只要有它留在这里,647号宇宙就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黑暗世界。

“当然可以,大宇宙不会因为这五公斤就不坍缩了。”关一帆说,他还有一个没说出来的想法:也许大宇宙真的会因为相差一个原子的质量而由封闭转为开放。大自然的精巧有时超出想象,比如生命的诞生,就需要各项宇宙参数在几亿亿分之一精度上的精确配合。但程心仍然可以留下她的生态球,因为在那无数文明创造的无数小宇宙中,肯定有相当一部分不响应回归运动的号召,所以,大宇宙最终被夺走的质量至少有几亿吨,甚至可能是几亿亿亿吨。

但愿大宇宙能够忽略这个误差。

程心和关一帆进入了飞船,智子最后也进来了。她早就不再穿那身华丽的和服了,她现在身着迷彩服,再次成为一名轻捷精悍的战士,她的身上佩带着许多武器和生存装备,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把插在背后的武士刀。

“放心,我在,你们就在!”智子对两位人类朋友说。

聚变发动机启动了,推进器发出幽幽的蓝光,飞船缓缓地穿过了宇宙之门。

小宇宙中只剩下漂流瓶和生态球。漂流瓶隐没于黑暗里,在一千米见方的宇宙中,只有生态球里的小太阳发出一点光芒。在这个小小的生命世界中,几只清澈的水球在零重力环境中静静地飘浮着,有一条小鱼从一只水球中蹦出,跃入另一只水球,轻盈地穿游于绿藻之间。在一小块陆地上的草丛中,有一滴露珠从一片草叶上脱离,旋转着飘起,向太空中折射出一缕晶莹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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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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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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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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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明轩

因为我们学了课文《最后的常春藤叶》,我们对欧·亨利有了一些了解。老师就为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欧·亨利短篇小说

欧·亨利,美国作家,和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之王”。代表作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白菜与皇帝》等。

欧·亨利的写作非常有特点。他的结局常常出人意外,但是又特别合情合理。被人们叫做“欧·亨利式结尾”。

这本书里的短篇小说,个个令人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爱的牺牲》和《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

《爱的牺牲》,讲的是一对情侣,一个叫乔,一个叫德丽雅。他们互相瞒着对方打工挣钱,作出牺牲。其实,做出牺牲的原因,都是他们之间的爱。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讲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和他的速记员结婚了。结果证券经纪人因为太忙,把这事儿忘了,结果向速记员再次求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人工作认真。

在这本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不一样。有的善良,有的暴躁……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读更多更好的书,长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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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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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殿的气氛总是这样使来人宁静不语,而它的壮丽却也总让心旷神怡,忘乎所以。平日来天空殿,都是为冥想祈祷而在日正当空的时候来,都是些耗体力的活。而今天却不同,这是个宁静的夜晚,让它反添几分精致之感。我抬头仰望着殿前的雕塑。这华丽的汉白玉石雕是光之神在圣战中威风凛凛的战斗画面。他一手持传说中的圣剑抵挡妖魔的刀刃,另一手施展着一种未知的法术击向太空,仿佛洞开了世界的窗户般,将无数的妖魔吸入其中,不得出路,也许这就是来自神的审判吧!看着看着,我走尽了殿前的长廊,进入了天空殿。我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是解析魑魅的思想。站在天空殿中央祭坛的中间,我开始呼唤圣灵,借助圣灵的力量,我可以解开思想中的内幕。圣焰凤凰在我的上空浮现,展开华丽的双翼,破天而鸣。我开始吟唱解咒术:我的圣灵圣焰凤凰啊,我打开世界的窗口期待你。请将充满魔力的尾羽赐予灵魂,用神圣的气味感化罪恶将黑色的封印化为飞羽飘散,将闪耀的魔之光藏入阴影。陌生而亲切的梦境涌入我的脉搏,编织世界无尽的福音书。天空的祈祷,从泥土中升腾出清晰的味道唤醒沉睡迷惘的思想,以神的意志洞察它的真相。解咒术迅速发挥了作用,将我带进了魑魅的梦中:

火流星从深邃得像最黑暗的海洋的夜空中陨落,包裹着新生的生命。那就是我,一个迷一般的少女。当我第一次睁开双眼,看到的就是他,那样冷酷的笑必然将我的一生紧系在这个男子的身上。他用双手将我从火海中抱起。我是谁,我在哪儿?磁性的嗓音在我的耳边响起: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魑魅,黄昏中飞翔的死神。今生今世你将成为我心中的神。勇敢地向这坚实的大地迈出您的第一步吧!我的女神。女神,我哭笑不得,我的身世还是一个未知之谜,怎么就成为了你的女神呢?没错的,就是这样,你的双眸闪耀着神之黄昏般的黑暗和血红色的味道,没错,你就是宿命中的女神啊!吟唱着天空与毁灭的歌降世。如黄昏中落下的血阳一般凄厉的笑浮现在他冰冷的面容上。

在他悉心地照料下,我忘却追逐已经失落的思想,只想记得我叫做魑魅,我是宿已心中的女神。我明白,从那时开始,我的人生已经属于这个自称宿命已然终结的男子――宿已。我愿为他暗杀所有他不希望活在大地上的人。因为,他已不再单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存在于我的脑际,他已经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歌。我已经不忍心继续看下去,这实在是太残酷了。太多的杂念将我剥离了魑魅的梦境。圣焰凤凰长鸣着消失在天空殿中,只剩下呼唤圣灵时残留的金色念力在空气中无力的荡漾。宿已,真的是宿已,我无法想象,在离开仙都城这么久后,他念念不忘的当年之痛,一心报仇的野心有多么巨大。居然不惜派出杀手来暗杀我这个童年的挚友。

[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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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宝贝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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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宝贝",也是我的一位朋友,更是我开阔眼界和吸收知识的天地。

我离不开书就像花儿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树一样。

从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让我提高想象力,多认识一些字。到了小学,我的书就更是多了,通话类,作文类,科技类……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然后走出超市。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从袋子里拿出书来看。当我看到耐利被人捉弄,卡隆保护他时,我不禁想起自己有时捉弄同学有多么的不好。正想着我忽然抬头一看,妈妈呢,啊,妈妈已经转过街角了,我急忙跑过去赶上了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面粉,我拿了钱准备走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本《海的女儿》,作者是丹麦安徒生,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便拿起书就看,看到那篇《皇帝的新装》时,那皇帝的愚蠢让我捧腹大笑。妈妈却把我一拍,吓了我一跳。“面粉呢?”“啊”我马上跑出去把面粉买回家。

晚上睡觉时我常常靠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叫我睡觉,我就装睡,然后等爸爸走了,我又开灯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外面的响声。可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爸爸推门进来我才发现,我只好乖乖的关灯睡觉。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使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得到了提高。读《海的女儿》让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读《中外民间故事》让我了解了国内国外许多古老的传说。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人生就像在沼泽地,只有书才能帮你走出沼泽地,不然你就会愚蠢的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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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不是结局的结局高一作文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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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旅行,带着行李出发,看着湛蓝的天空,希望在前方,失望也在前方。生活,是苦尽甘来的美,是一个人所要履行的承诺。

以前,我很无知,也很天真,总以为自己身边的人是对自己好,没有其他想法。可是现在看来,是幼稚吧!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所以说我活的很悲哀。

看着孙悟空大闹天空,想着任何东西都是有肯定或否定的,那孙悟空引发的一系列故事是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果真会有这样的事实吗?真的很不符合实际,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太多不想承认的承诺,总期望童话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又是不可能的。我每天都在幻想,幻想一些与实际不符的童话,却又迟迟不肯去行动,这就是我们人类本性。我没有权利去裁决每一个人,那每一个人是不是也没有权利去裁决人,然而只会在背后议论,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只有等到自己后悔了,知道错了我才悔改,我只有撞到墙上,知道错了,我才会改,这样亲自体验一下也有错吗?看着那些无聊的八卦记者,挖掘明星的丑事,为什么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隐藏自己的另一面也有错吗?为什么就是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那些犯了罪的人,为什么只有打死他们才会让世人明白,觉悟,他们是有罪,可是为什么他们就得死,世态凉炎,后悔了,知道错了,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怎样挽回,真的要一命抵一命?我突然厌烦了尘世间的一切,再善良的人也会有邪念,为什么非要尽头?难道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这么多,给的也只有这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每一个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间你发生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容易忘记了。

每一次的努力不是都会有收获的,但是每一次收获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话题。

一点一滴去争取,一步一步去收获,你会发现,成功原来并不难,只是我还没有看透红尘而已,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是推开还是把握,终究是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我曾想过,一个人如果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亲情、友情、爱情,那么他还有感情吗?想了很久,看了很久,我想他是有感情的吧!即使是忘了声音,忘了笑容,忘了那张脸,但那感觉是永远存在的吧。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地方,不要排斥你的任一点,因为回报需要付出,一个人一生中会有多个选择题,尽了尽头就只剩一个简答题,世界不会因任何一个人而改变什么,唯一改变的是我们,正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心脏却有两个心房,一个住着快乐,一个住着悲伤,不要笑得太大声,否则会引起旁边的悲伤。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选择,社会就像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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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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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题记

“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了我的身上。”一位网友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生活的故事,不是什么世界名著,也没有很多人知道,但却一次又一次的叩击我的灵魂,把我拉向一个无限的远方。

顾飞,一个在小城市里生长的普通高中的高二学生,会吉他,会作曲,会摄影,篮球打的超级好。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他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如一道坎,一道无法跨越的坎。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

蒋丞,一个被养父母退养回十八线小城市的高二学生,学霸,市状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高材生,会打架,会钢琴,会滑板,弹弓百发百中。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他两年后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自己酗酒、脾气差、陌生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蓦然踏入了他的世界。

幸运的是,命运让两个少年相遇了。《撒野》把他们的生活细节刻画得很细,日子似乎过得比较慢,我记得比较牢的场面:火车站,蒋丞认识了顾飞的妹妹顾淼。冰湖,顾飞看到打弹弓的蒋丞。篮球比赛,顾飞蒋丞赢得了比赛。顾飞瞒着蒋丞跟社会混混单挑,蒋丞拼着恐高症,也极力帮顾飞完成极度危险的“跨栏”。蒋丞的生父跳楼自杀,顾飞陪伴在蒋丞身边,安慰着他。蒋丞的亲哥找上门要钱,顾飞出面赶走。假期里,两个少年一起打工,完美合作,摄影赚钱。备战高考,蒋丞全力以赴,顾飞全程贴心照顾,比他晚睡比他早起,最后考完以后,发烧病倒。

蒋丞一模648分,二模656分,三模666分,高考662分,顾飞高考400多分,语文128分。《撒野》让我感觉到了烟火气,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满分的学霸,没有车祸,没有失忆,有的只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努力,备战高考时,蒋丞每天睁眼是背,闭眼还是背,明明擅长理科的他,和养父母赌气选择了文科,事实告诉我们,丞哥做到了。

坦然讲,我更喜欢丞哥,《撒野》里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

“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是读过《撒野》的人都知道的一句话,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有些事不是能只像解一道题那样去理解,一道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无论过程怎样,你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找到通往正确答案的那条路。学霸能找到捷径,学渣绕点儿圈子,但最终都会到达终点,因为答案只有一个,除此之外的都叫做错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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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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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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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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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前进,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过着艰苦的日子,现在,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已经诞生了,那就是――机器人。想象一下,在未来有机器人当我们的朋友那决不是梦想!

机器人的大脑其实就是一台微型电脑,使它具有辨别、分析和规划的功能;机器人的听觉只是通过语音处理及辨识技术可以正确理解一些极简单的语句;机器人可以像人那样交替行走还可以像汽车、坦克那样用车轮或履带“行走”

要说机器人的本领,那可就大着呢!

听说过机器人踢“世界杯”么?没有吧!让我介绍给你听听:今年的科技展中,机器人们就开展了“世界杯”,这些机器人的外形是圆的,前面是个挡板,用来接球,这些机器人不是由人控制的,而是由他们的“大脑”自己来控制的,如果你看了这场激烈的球赛,你会发觉一点也不比世界杯逊色!

你还见过机器人“消防队”么?在科技馆里,就表演了“消防官兵们”救人灭火的事情!一间小房子着火了,这时一群“消防机器人们”立即赶到现场,从消防车上下来,然后一个机器人冲进房子里,其他的机器人便开始灭火,不一会,那个机器人抱着一个洋娃娃出来了,火扑灭后,他又分析着火原因,或许你对他的分析有疑问,但据专家说,正确率达到90%。

除了我介绍的方面外,机器人在军事、农业方面、生活方面等等都会起到重要性,自打机器人诞生的那一天,机器人和我们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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