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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启事题目【精品20篇】

灾难的照片不仅能证明灾难的真实,还能惊醒更多忽视灾难的人!小编收集了用真相教育最有力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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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竞答活动启事

全文共 4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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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之际,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新常态下,弘扬新税风,我局决定开展“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一、“我与税收”有奖征文

围绕“我与税收”主题,标题自拟,文体限散文、随笔、评论、小说、通讯,字数2000字以内。来稿须属原创,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6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对来稿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

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

在报纸试卷上答题,并将报纸剪下,注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4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将从中评选出15名优胜奖,奖励200元。

三、联系电话:上饶市国税局办公室0793—*******

地址:上饶市中山西路20号邮编:334000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试卷

1、自2008年1月1日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______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25%b、20%c、15%d、5%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______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______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______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6,50%,20%b、10,30%,25%

c、10,50%,20%d、20,50%,2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30;30b、20;30c、30;20d、20;20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_____所得税时,都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a、季度预缴b、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

c、年度汇算清缴d、月度预缴

5、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_____方式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查账征收b、定额征收

c、定率征收d、以上全部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一)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_____人;(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人。

a、80;100b、100;80c、120;100d、100;120

7、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1000;1000b、3000;3000

c、3000;1000d、1000;3000

8、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物理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_____审核批准。

a、须要主管税务机关b、须要所在地税务机关

c、须要县级税务机关d、无须税务机关

9、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_____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准们备案。

a、“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b、“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

c、“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

d、“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10、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超过_____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a、10;10b、20;20c、10;30d、20;30

11、采用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_____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a、主管税务机关b、所在地税务机关

c、上级税务机关d、县级税务机关

12、增值税起征点的使用范围限于_____。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企业;5000-20000b、企业;5000-30000

c、个人;5000-20000d、个人;5000-30000

13、自_____,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a、2013年8月1日起;2b、2013年8月1日起;3

c、2013年10月1日起;2d、2013年10月1日起;3

14、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_____万元(含本数,下同)至_____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2b、1;3c、2;3d、2;4

15、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含,下同)或按季申报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a、2;6b、2;9c、3;6d、3;9

16、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5000-10000b、5000-20000

c、5000-30000d、1000-30000

17、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开具的应税普通发票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的销售额直接填写在《申报表》_____。

a、第6栏“免税销售额”

b、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c、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d、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1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对_____,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_____,_____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下列哪个行业不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a、生物药品制造业

b、循环经济产业

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d、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1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六大行业自2014年1月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规定折旧年限的_____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a、30%b、40%c、50%d、60%

20、上题中所称的六大行业是指以上述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_____(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市值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a、40%b、50%c、60%d、70%

2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50b、100c、150d、200

2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a、2000b、3000c、5000d、10000

23、下面所得项目中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可以减免税的所得有()。

a、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所得

c、从事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项目的所得;

d、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年。

a、3b、5c、8d、10

25、在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公布前设立的依法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可以在()年内逐步过渡到新法规定的税率。

a、1b、3c、5d、10

26、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的期限是()。

a、3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

27、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自代扣之日起缴入国库的期限是()。

a、5天b、7天c、10天d、15天

2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29、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b、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c、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d、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

30、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30b、40c、60d、10

3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是()。

a、3年b、4年c、5年d、10年

3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

a、15b、20c、40d、60

33、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a、2年b、3年c、4年d、5年

34、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b、15c、7d、5

35、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国有企业b、私营企业

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

3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0%b、12%c、15%d、20%

3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10%b、12%c、15%d、20%

38、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三b、四c、五d、六

39、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居民个人

40、下面哪项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五年b、三年c、十年d、不能弥补

42、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哪个是应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3、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进行分摊。

a、公平交易原则b、独立交易原则

c、方便管理原则d、节约成本原则

44、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a、分别b、汇总c、独立d、就地预缴

45、某企业于2008年5月5日开业,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4日

c、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46、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全额b、加计c、减半d、加倍

4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b、五c、二d、十

4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49、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a、1%b、1.5%c、2%d、2.5%

50、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地点是()。

a、核算经营地b、生产经营地

c、货物销售地d、登记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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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遇见书——与书相关的事”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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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能改变人的一生,爱读书的习惯,让生活更精彩。

银川市阅读节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多读书、读好书”的行列,养成良好的读书学习风尚。

本次征文将在《银川日报》副刊版、《银川晚报》副刊版,及《银川晚报》开卷微信平台开设专栏,投稿作品将择优在三个平台同时刊发。

征文活动结束后,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征文要求:

征文面向宁夏本土读者;体裁除论文外,不作限制;内容须原创,围绕“遇见书——与书相关的事”主题,写出你与书、与阅读之间的心动、启发、思考、经历、成长……字数800~1200字。

投稿方式:

作品请发送至rain666@163.com,并在标题前注明“遇见书征文”字样(文后务必附上作者姓名、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951—*******

征文时间:2015年3月14日~8月7日

奖项设置:

一等奖:8名奖金1000元(同等价值购书券);

二等奖:15名奖金800元(同等价值购书券);

三等奖:30名奖金500元(同等价值购书券);

优秀奖:50名奖金300元(同等价值购书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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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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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也是中共中央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一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95周年华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全体军休干部及职工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励和动员广大军休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念、提振精神,退休不褪色。徐汇军休中心将从2016年简报第6期开始开设“两学一做”专栏。请广大军休干部积极投稿,稿件要求如下:

一、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通过学习、活动等形式,深入思考,领会精髓,并结合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展现广大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方面的思想认识、实践感悟和典型事迹。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二、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一般控制在500-800字左右。

三、投稿方式:稿件请注明“两学一做”主题征文字样,并写清楚作者姓名及所属支部。将征文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投稿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徐汇军休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5424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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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美丽合川”有奖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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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wenmi小编今天我您带来的是“美丽合川”有奖征文大赛征稿启事,欢迎阅读!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合川区委宣传部、重庆晚报即日起联合主办“美丽合川”有奖征文大赛活动。

合川地处重庆西北部,已有2300多年历史,是长江上游原始文化、土著文化、巴濮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嘉陵江、涪江、渠江在城区交汇,城在江中,江在城中,风景旖旎,美不胜收,是全国卫生区和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境内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钓鱼城,在700多年前以弹丸山城抗击横扫欧亚的蒙古铁骑36年、击毙蒙军统帅蒙哥大汗、延续宋祚、改写欧亚历史而彪炳史册,还有中国首批“十大历史文化名镇”涞滩古镇、全国最大的禅宗石刻摩崖造像群二佛寺等让人流连忘返,遍布全区的乡村旅游点花卉争奇斗艳,蔬果满园,湖光山色,恍若一曲曲田园牧歌。

本次大赛以“美丽合川”为主题,标题自拟,体裁包括散文、特写、随笔、诗词、摄影及有关书法、美术作品等,文字稿件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内为宜。合川境内的青山绿水之美、风土人情之美、历史地理之美、人文环境之美、社会和谐之美、时代风尚之美……皆是创作素材。亦可对合川经济社会发展提建议,献计策。

本次大赛预计刊登40篇。欢迎市内外作家、诗人、文艺爱好者们踊跃参加。

征文结束后,由主办方共同组成评委会,评出优秀作品若干,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及证书。

截稿日期:2016年5月30日

投稿邮箱:418901430@@qq.com

联系电话:(023)63907431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晚报

2016年3月14日

美丽重庆 系列文艺宣传行动 合川篇 “美丽合川”有奖征文大赛

联合主办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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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征文启事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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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亲园是县教体局承建的城区50个游园之一,位于紫气大道东段,处十里文化长廊轴线上,总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按照县委工作进度要求,目前正在连天加夜、紧张施工中。根亲园建成后将成为鹿邑独具特色的李氏姓氏文化、道教祖庭文化、老子思想文化集中展示地之一。为充分展示根亲园优美的游园景观、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反映游园建设历程和成果,赋予游园丰富的文化内涵。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举办根亲园建设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二、征文内容

围绕根亲园建设的艰辛历程和落成,力求写出立意深刻、构思新颖、思想健康、文字隽永,精准体现根亲园建设的重大意义,颂扬老子故里深厚的姓氏和道教文化,讴歌鹿邑顺应民意,提升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优美华章。

三、征文体裁

征文为仿古体散文为主,诗、词、歌、赋等均可,题目自拟,作品内容要紧扣征文内容,字数限制1200字以内。

四、征文时间

2016年11月25日-12月25日

五、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经发表的新近创作作品,不得抄袭他人或网上下载,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征文结束后将选择一篇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待游园建成后刻碑铭记。比赛另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择优推荐在《新鹿邑报》、鹿邑教育等媒体刊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征文以校为单位直接报送县教体局办公室,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luyijiaoyu@163.com,来稿注明单位和学校、班级、姓名、辅导教师等。联系人:张国磊联系电话:722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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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世界读书日暨全民阅读月”读书征文启事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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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是第二十个“世界读书日”。为进一步倡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多读书、读好书”,享受“我读书、我快乐”之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全民阅读社会氛围,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黔西南州教育局、黔西南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2015年“世界读书日暨全民阅读月”征文活动。

征文主题:全民参与阅读、共建书香金州。

征文对象:黔西南州辖区范围内的广大读书爱好者。

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主题明确,感染力强;体裁不限;围绕征文主题,自拟题目,文章字数不低于1000字(诗歌无字数限制)。

2、格式要求:标题黑体小二加粗,正文宋体四号字。

3、投稿文章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研究成果或实践总结,如发现抄袭者,取消参选资格。

4、投稿电子版稿件,要求Word文档,文件名以“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命名;打印版稿件要求使用A4纸竖向排版打印。每篇稿件末尾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E-mail/QQ号、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

投稿方式:

1、打印稿及手写稿请投放至黔西南州图书馆二楼或兴义市图书馆一楼设立的“读书征文”的指定信箱内。

2、电子稿请发送至:xystsg2012@163.com;508418718@qq.com。

投稿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5月20日。

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荣誉证书 +奖品【价值300元的经典图书】。

二等奖20名:荣誉证书 +奖品【价值200元的经典图书】。

三等奖30名:荣誉证书 +奖品【价值100元的经典图书】。

优秀奖100名:荣誉证书 +奖品【价值50元的经典图书】。

征文评选:

1、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成本次读书征文评审委员会。

2、所有获奖读者均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并邀请参加本次活动总结大会颁奖典礼。

3、5月20日征文截稿后,在州市县级新闻媒体上公布评审结果,部分获奖优秀作品将在州市县级相关媒体刊登交流。

4、咨询联系:黔西南州图书馆办公室:吴老师3222415 3234612。

兴义市图书馆办公室:梁老师 3230005 、3225916(传真)。

网上咨询登陆兴义市图书馆网站:***********。

5、本次活动由黔西南州图书馆、兴义市图书馆承办,最终解释权由黔西南州图书馆、兴义市图书馆具体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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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百年二中百年树人”杯征文启事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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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创办的浙江省武义第二中学已经走过百年,今年母校在县政府、教育局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将举办百年校庆。一百年英才辈出,一百年岁月留痕,一百年薪火相传,一百年故事纷呈,一百年沧海桑田,一百年世纪经典。母校决定即日起向海内外历届校友和关心支持武义二中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百年二中百年树人”杯征文,欢迎有心人热心参与。

征文内容:亲历者和知情者回顾校史变迁,追忆峥嵘岁月;抒写名师范,师生情,同窗谊,感恩篇;双桂树下成长花开,师生奋发丰富多彩,那年那人那事动人心弦一幕一幕;复原不同人和事,还母校一个真实精彩百年。

征文要求:散文随笔、纪实特写、新诗、古体诗词、适量对联等,体裁不限,提倡精短精练,散文随笔和纪实特写等篇幅限2000字内。素材角度围绕母校“双桂树下”展开,社会各界人士撰文紧扣百年二中成长发展入笔。

征文用途:择优结集《双桂树下》出书,择优在武义和各级主流报刊刊发。

评选奖励:对所有征文评出“优秀奖”和“优胜奖”作品,均赠送纪念品纪念。

征文时间:即日到2015年9月15日。

投稿方式:纸质作品邮寄浙江武义二中校庆办(邮编321203),电子文稿发送至zjwybnez@126.com或wyez100@qq.com或yanzihe2008811@163.com邮箱。

投稿提示:来稿务必注明作者身份证姓名、通联地址电话、母校毕业时间;社会人士也应注明前两项,以便沟通联系。

母校校友和社会人士心声,都是武义百年二中传承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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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缅怀抗日英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启事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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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为建设“文明、幸福、魅力”新东港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以“缅怀抗日英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主题征文活动,铭记英勇不屈的抗战历史,缅怀勇于献身的革命先烈,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为开创美好未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工作。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

三、作品形式

体裁不限,作品要求为原创、真实,情感流露自然真挚,语言运用朴实生动,字数在2000字以内。

四、征集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五、征集要求

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dgswxcb@163.com,注明“缅怀抗日英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字样,同时写明作者姓名、常用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7145765

六、评选方式

征集结束后,将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将在《东港通讯》刊发。

七、相关要求

本次征文活动是东港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各乡镇、街道、农场党委(总支),市直各党委要高度重视,早做安排,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广大文学爱好者的爱国热情以征文的形式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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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检察长谈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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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报道各地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的举措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检察公信力,检察日报社理论部与最高检《人民监督》专刊、光明网法治频道共同举办“检察长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有奖征文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各2名、5名、10名),欢迎全国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畅谈如何深化检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稿件内容以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为主题,可以是代表委员联络、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工作实践等。来稿将择优在检察日报实务版、最高检《人民监督》专刊、光明网法治频道同时刊发。

稿件字数:1200字至1500字

投稿邮箱:jcztjd@@163.com

联系人:《人民监督》专刊主编助理 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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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征文启事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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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大勇,1975生于江苏省徐州市,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主任。2015年4月1日,许大勇和结发妻子龚丽出车祸,伤重去世。四川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给予许大勇的评价是: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他干事踏实认真,能够对厅局级干部处理意见提出建议,彰显了深厚的业务功底和能力素质。

许大勇同志生前是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被追授四川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广元市优秀共产党员。他是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优秀共产党员,是廉洁办案、公正为民爱民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是用生命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优秀代表。为深入宣传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许大勇同志优秀品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特面向全国举办“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文学有奖征文

一、征文内容

以“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为主题,深入挖掘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提升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内涵。以散文、诗歌(含旧体诗词)、纪实文学等文学作品,宣传党的优良传统,讴歌党员干部中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生动表现广大党员干部以许大勇为榜样,坚定信念、忠诚担当,爱岗敬业、拼搏进取,情系群众、亲民为民,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弘扬正能量。也可以是对学习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深入思考,或结合自身工作,反映“做许大勇式的好干部”的生动实践。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剽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活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发表(出版)和改编使用权,不再计酬。征文结束后将对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征文结集出版,入选的未获奖作品将付给稿酬,所有入选作者均赠送样书。

四、其他事项

1、来稿请寄: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市委大院市作协征文办收 邮编:628017 电子邮箱:1499325073@qq.com 电话:0839-2801677

2、纪实类作品需加盖所涉单位(个人)上级部门或当地党委主管部门公章,纸质来稿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广元市作家协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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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讴歌家乡美、抒写新河山——美丽河北”征文启事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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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河北美誉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聚正能量,河北省作家协会精心策划了“讴歌家乡美、抒写河山——美丽河北”征文活动,征集反应基层感人故事,描绘家乡美丽风光,抒发对祖国壮美山河热爱之情的优秀小说、散文、诗歌作品,展示河北的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

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文范围

面向河北作协广大会员

二、征文要求

1.美丽河北是环境之美、时代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百姓之美、山河之美、人文之美的总和,作家创作中应准确把握而非图解,一切美文均在征文之列。

2.体裁为精短小说(字数不超过10000字)、散文、诗歌(其他体裁暂不接收)。

3.参赛作品要求必须是纯文学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可读性。

4.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出版。如发现有剽窃、抄袭以及非首发等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5.每位会员不同体裁限投一篇。

6.来稿请注明“讴歌家乡美、抒写新河山——美丽河北征文”字样,并写清投稿人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评奖及奖项设置

征文截止后,将邀请作家、评论家、编辑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相应奖项。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颁发奖金及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获奖作品视情况结集出版。

四、征文时间

征文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五、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河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

邮编:050021

投稿电子信箱:mlhbzw@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红英 0311-85808005

卢会发 0311-58500063

河北省作家协会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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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关于举办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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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民普法工作30周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讲述普法精彩故事,记录普法发展历程,展示普法30年来工作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法治北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区开展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征文主题

(一)“普法那些事”。

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或普法工作对个人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或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或普法工作者的感人事迹等等,从某个侧面反映我区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

(二)“我为普法献一策”。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新时期如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一条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三、文稿要求

(一)征文活动面向全区广大法治工作者和社会公众。

(二)文章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尤其欢迎以小见大、文字简练、短小精悍的作品,切忌面面俱到,内容空泛。“普法那些事”题材的作品要有真情实感,生动活泼,夹叙夹议;“我为普法献一策”题材的作品要有理性思考,观点鲜明,论述充分。

(三)征文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每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报送要求

(一)一般情况下,征文以电子邮件报送,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至电子邮箱:zhiquban@163.com。

(二)根据征文主题,分别在文章左上角用三号黑体注明“普法那些事”或“我为普法献一策”。

(三)征文须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投稿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12点。

优秀作品将予以物质奖励,并选报参加司法部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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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征文启事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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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征文启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论文征集活动,面向全区宣传文化部门、高校、科研单位及党史、党建领域的研究人员和广大理论工作者公开征文。征文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文主题

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史、理论探索史、自身建设史,重点反映95年来广西党组织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自身建设过程中的成就与贡献、经验与规律。

二、征文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场鲜明,观点正确。

2. 注重史论结合,史料翔实,论述精当,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朴实。

3. 体现原创性,符合学术规范,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

4. 论文应未公开发表,篇幅不超过7000字(含注释),并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和10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引文和史料要注明出处,符合正规出版要求。文后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

三、征文评选及使用

1. 征文采取广泛征集、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办法。

2. 入选论文将择优结集出版。

四、投稿须知

(一)截稿时间:2016年6月3日

(二)参选论文统一用A4打印(一式六份)报送自治区党校科研处,并提交电子版。地址:广西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联系人:赵娟娟;联系电话:(0771)5574489;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dxlw95@163.com。

(三)邮编标题请注明“95周年征文投稿”,文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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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民族团结一家亲爱我鄂尔多斯”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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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 爱我鄂尔多斯”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此次征文活动以“民族团结一家亲 爱我鄂尔多斯”为主题,全面展示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和影响,讲述发生在全市各地各族干部群众身边的互帮互助的感人事迹,展现新时期、新常态背景下我市各族党员干部群众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征文时间

2016年8月19日—2016年9月25日

三、征文要求

1.文章内容要求紧扣主题,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表达真情实感。

2.征文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以单位、集体的名义参加。征文体裁不限,字数在3000字之内。征文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3.本次征文可投电子稿件或纸质稿件。电子稿件请发至电子邮箱:ordosmwfzk@sina.cn。纸质稿件可邮寄至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C座1004室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科,所有来稿均需在征文标题下方写明单位、作者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征文结束后,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对优秀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并择优在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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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治与税收”主题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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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足迹一路走来,是国之血脉,是公共需要。为引导全社会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增强广大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推动国税法治同行文化建设,市国税局特面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举办“法治与税收”主题征文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 征文要围绕“法治与税收”主题,题目自拟,内容积极向上,既可讲述令人难忘的征税故事,也可追忆印象深刻的办税经历;既可畅谈法治税收对生活的影响,也可写税收对社会的贡献;既可以情节打动人,也可以思辨启迪人。

2. 文体以散文、记实、随笔为主、字数2000字左右。

3. 要求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过,不得抄袭,套改,文责自负。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

三、报送渠道

征文邮箱:jiandesgs@163.com;

来稿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法治与税收”征文字样,稿件文末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所在单位。

四、奖项设置

税收法治征文大赛组委会将在截稿后将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和资深作家,对全部有效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结果将在今日建德、“建德国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4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本次征文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建德市国税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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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征文启事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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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热情讴歌党的民族政策给我州带来的巨大变化,生动展现我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推动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州民宗委、州人大民侨外委、州政协民族宗教法制群团委、州直工委与团结报社即日起联合主办“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活动,欢迎同志们踊跃投稿。

一、征文体裁:以消息、通讯、报告文学为主,原则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内容要求:征文稿件必须真实、生动、感人,重点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通过具体的人物、群体、事件、细节讲述我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中所取得的显著成就,特别是要生动反映面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危急关头各族群众患难与共、互帮互助、手足情深的先进典型,反映各级各部门为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鼎力支持、真诚服务、排忧解难的动人事迹,反映我州近年来加强区域合作,构建和谐边区,共同促进发展的感人事例。

三、征文时间:从即日起到今年10月底结束。

四、奖励办法:本次征文活动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公平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向获奖单位和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投稿方式:征文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及“民族团结进步”征文字样,用电子版发至团结报社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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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金鸡报晓”杯全国春节征文启事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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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中国最隆重的节日。中华上下五千年,年岁不断更新,不变的是人们对节日的期盼,对春天的祝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春节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它已作为一种文化,牵动着每一个炎黄儿女的乡土情结。

春节渐近,年味儿越来越浓。看着成千上万的游子不远千里万里,奔赴家乡与亲人团聚,你的心弦是否被触动?看着一家人忙里忙外,你对春节的民间习俗有怎样的理解?一家人围坐在桌旁,品尝着热气腾腾的团圆饭,畅谈着新一年的梦想,那又是怎样的氛围?请拿起你的笔,把浓浓的乡情、亲情倾泻在你的笔下;把美好的祝愿和向往聚焦在2017年的春天。

征文体裁:散文、诗歌、小小说均可。散文、小说限2000字以内,诗歌40行以内。

评选方式:参赛作品经筛选后在微甜元素公众平台发布。比赛采用评委评选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奖项设置:微甜精品奖6名,每人奖励精品书画一幅,奖杯一座。

微甜佳作奖10名。每人奖励奖杯一座。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月20日止,2月21日-25日在“微甜元素”公众平台投票,3月1日公布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品及奖杯。

作品须原创,拒绝抄袭。

投稿邮箱:weitianyuansu@163.com,邮件题目注明“春节征文”。

微甜元素公众平台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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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乐税杯”主题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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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年以来,社会各界都感受到八项规定给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带来的深刻变化。为了从不同视角挖掘群众身边的正能量,进一步关注税情民意,在新常态下营造更加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明溪县地税局、明溪县文联、明溪县文学协会联合举办“乐税杯”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

二、征文要求

1、以“八项规定改变我们的生活”为主题,富有时代意义,内容清新,文风朴实,语言流畅,文字生动,注重细节。

2.文章体裁以小小说、散文、随笔、报告文学、杂文为主,字数3000字以内。

三、征文对象

全体纳税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师、学生、文学爱好者等。

四、投稿须知

1、来稿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540065508@qq.com,并注明“征文”二字。

2、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800元/人),二等奖6名(500元/人),三等奖10名(200元/人);优秀奖若干名(100元/人)。

六、其他

1、本次征文由明溪县地方税务局主办、明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办、明溪县文学协会承办。

2、对获得奖项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在“中国明溪在线”上公布,并将优秀作品编印成册。

3、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编辑、复制、宣传的权益,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明溪县地方税务局

明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明溪县文学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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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保护野生动物共建蓝色湛江”征文启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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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相关部门举行的湛江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系列活动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湛江市林业局和湛江日报编辑部联合举办“保护野生动物共建蓝色湛江”征文活动。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文内容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关爱野生动物,就是善待我们自己,就是爱护我们的家园,就是珍惜我们的生命。征文作品要求围绕“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蓝色湛江”的主题,抒发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和感受等。

二、征文要求

1. 征文作品以散文、随笔为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感情真挚,文字精练。字数宜在1200字以内。

2. 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文责自负。

3. 作品均使用Word文档排版。并在标题前注明“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蓝色湛江”征文字样。

4.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止。

5. 投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并择优刊登在《湛江日报》上。

四、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17534462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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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的故事》系列征文启事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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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爱,家是温暖,家是遮风挡雨的港湾,家是灵魂永远的摇篮……

值此月满中秋,合家团圆之际,三晋都市报社、山西春秋音像出版社、《家在文水》公众平台共同举办《家的故事系列征文活动。

1.活动宗旨:珍藏家园,记住家史,回味幸福,传承家德,塑造家风。

2.表达形式:小说、散文、诗歌各种文体不限,并欢迎以摄影、书法、绘画、音像等多种艺术表达方式,抒发自己对家的眷恋和热爱。

3.发表形式:

A.入选作品均可在本平台及友好链接平台发表;部分优秀作品选登《三晋都市报》

AA.根据阅读量和有关专家评审,参加《家的故事》大奖赛(欢迎企业冠名)

AAA.依据阅读量、专家评审以及参赛结果出版《家的故事》系列丛书;

AAAA.对部分优秀作品,依照作者本人需求制作音像制品(含公开发行)。

4.征文时间:从2016年9月19日起

5.稿件可发至邮箱:741324939@qq.com或微信15935628388

主办单位:

三晋都市报社

山西春秋电子音像出版社

寻找山西特色农产品系列活动组委会

承办单位:

《家在文水》公众平台

协办单位:

鑫明泰化工有限公司

山西社区文化促进会自媒体联盟

磊明语言艺术工作室

《非凡之声》声音艺术群

刘一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大益集团(大益茶)授权渠道服务商——山西金源汇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省世泰湖湿地公园

太原市天际通文化有限公司

山西天晴影音时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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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炎陵故事"征文启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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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讴歌时代典型,讲述好炎陵故事,传递好炎陵声音,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向上、向善,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率先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凝聚和传播正能量,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决定主办"炎陵故事"征文活动,并由县政协学习文史委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承办。

一、内容及要求:面向县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与炎陵有关的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既可追忆追述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收集整理民间传说,也可讲述当代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事件。作品体裁以散文、随笔、纪实性报告文学为主,字数4000字以内。除民间传说外,作品要求内容真实,不得虚构。作品需为原创,已在2012年版《炎陵故事》和《炎陵文史》刊登的作品和在其它公开发行的报刊、媒体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与此次征文。本次征文设一等奖2名,各奖2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1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200元,获奖作品将编辑成《炎陵故事》专辑。

二、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三、联系方式:纸质来稿请寄送炎陵县霞阳镇县府路2号县政协学习文史委(联系人:陈明兴、刘淑琼,联系电话:0731-26220132)或炎陵县霞阳镇县府路3号县文联(联系人:何美琪、刘青松),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炎陵故事征文",邮编:412500。

电子来稿请寄以下邮箱之一:338372481@qq.com,6396906@qq.com,368685251@qq.com(请勿重复寄送),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炎陵故事征文"。

炎陵县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炎陵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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