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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昆虫记读书笔记(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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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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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个叫盖比都老头,创造了一个活木偶,而且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非常不听话,他的一些缺点和我可不一样。

小木偶很爱撒谎,有一次仙女问小木偶四块金洋在哪里?小木偶说‘掉在森林了’仙女说‘那?我们去森林里找金洋吧’然后小木偶又说‘哦,我突然想起在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把四块金洋吞下去了。’话题刚落,突然小木偶的鼻子变长了,仙女说‘你一定在撒谎’小木偶承认了自己在撒谎,还有小木偶也不听别人的劝告,有一次青发仙女遇到它觉得他很可爱,就把他带回家了,小木偶很高兴又见到青发仙女。小木偶就向仙女承诺,以后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仙女把他送到学校,他从一年级到二年级,考试每次都考第一,他还有很多小伙伴,小伙伴里面有几个学习很差的小伙伴骗他去海边玩,他高高兴兴地答应了,到了哪里,小伙伴们说‘我们玩捉迷藏吧’小木偶说‘行’小木偶去抓那些小伙伴可是玩着玩着,大家却出现了矛盾,还打了起来,可有个人不小心用书砸住了小木偶的好伙伴,小木偶发现小伙伴被砸晕了,非常着急。这时警察来了,其他的人都纷纷离开了,警察就认为是小木偶干的事,准备逮捕他,小木偶只好跳进海里匆匆而逃。

这些慌慌张张的毛病我也有,我以后要把这些毛病改掉,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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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模板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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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优秀的课外读物。其中《昆虫记》最为吸引我,因为平时我就非常喜欢观察这些小虫子。

一天,我回到家,就看见书桌上有个大大的包裹。我拆开一看,《昆虫记》三个醒目的大字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心里一阵狂喜,迫不及待的拿起一本,狼吞虎咽的看起来。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就连做作业的时候都“见缝插针”的偷看,有时候甚至看到半夜,越看越有味,越看越舍不得放下,嘿嘿……一下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这套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全套共十册。法布尔一生致力于昆虫研究,还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他在书中描述的一只只昆虫清晰的在我们眼前活着,那充满活力的自然和生命之美几乎触手可及。那里有麻醉师泥蜂、挖路工天牛、田园歌手蟋蟀、剑客胡蜂等等。书中详细地介绍了各种昆虫产卵孵化的过程,身体特征,生活习性和特殊才能以及居住环境。其中令我最为惊叹的是挖路工天牛,一提到挖路工这种繁重的工作,大家自然就想到了这肯定是成年天牛干的活。因为从我们人类的角度看,只有成年人才能干这种重活,而孩子则在父母的保护下享受天堂般的生活。但天牛却恰恰相反,幼虫反而是母亲的保护人,母亲才是那个享受的人。根据法布尔的观察,天牛幼虫不仅智商高,而且有很强的预知能力。他们幼虫时代拥有强壮的身体和不错的挖掘工具,幼虫时代就开始用牙艰辛的挖掘通道,就是为了日后成虫能顺利的走出去。这是因为成虫外壳看似坚硬,却缺少耐力,并且不懂得技艺,只懂享受,如果没有幼虫挖掘的通道,成虫最终只会死亡在洞里,所以幼虫终身都在为成虫服务。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状态,我们一直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下,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也没有觉得有多幸福。甚至抱怨父母报的补习班太多,父母的要求太高,学习压力大。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是自己的事,也是父母为了我们日后能有更好的生活所做的努力。如果我们现在不向天牛幼虫一样努力,不珍惜生活,不好好学习,恐怕以后也会向天牛的成虫一样,终身依赖他人,没有生活能力。

《昆虫记》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的昆虫知识,而且也让我懂得了很多生活的道理。里面也有很多有趣的观察,大家想不想跟随法布尔的脚步一起去昆虫世界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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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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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一口气读了论语这本书,我觉得它里面所包含的道理实在太深厚了,而且不是一读就懂,要你细细得去品味,去理解,去阅读才能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比如:有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我的的老师,选择他的优点向他学习。他的不好的方面,努力克制自己。”“子日:‘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孔子说:“仲由我教导你的知识知道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种态度就是明智的。”“子日:‘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意思是:孔子说:“我不是生下来就有知识的人,而是爱好古代文献,迅速而灵敏的学习。”子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才能更好的领会和理解新的知识,就可以当老师了。”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着,鲜矣;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孔子说"他(她)做人孝顺父母,尊重兄弟,而喜欢冒犯长辈的人是少见的;不喜欢冒犯长辈,而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定做人的道理。孝顺父母,尊重兄弟,它是仁的根本。而我却没有做到。我经常在饭后就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来没有考虑过父母要洗碗,要工作;我经常在父母叫我去买东西的时候,推推拉拉,不肯去买,从来没想过父母会伤心;我经常在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从来没考虑过父母挣钱很辛苦……。

自从读了论语后,我开始理解父母为了我们,去打工挣钱供我们上学,我们是否应该去好好学习,以此来报答我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呢?我们现在还小,爸爸妈妈不是要我们去养他们,只要我们听话,爸爸妈妈就会觉得很安慰的了。

父母的用意,父母的伟大!虽然父母时候让我干的活比较重,但是他们是为了让我体会到劳动的收获!虽然我犯错时被他们批评了,但是我不怨恨他们,因为我知道:他们表面是在批评,但暗中却是在教育着我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爱,这种爱是别人感受不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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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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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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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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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笑日记之会唱歌的猫》,主要讲的是笑猫的孩子二丫遇见了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那个老人总是起早贪黑地卖报,这种精神深深打动了二丫,二丫决定用自己的声音替聋哑老人卖报。

于是,二丫找到了八哥,八哥是一个会说话的鸟。二丫向八哥学习说话技巧,终于有一天,她会说话了。她马上来到聋哑老人身旁,默默地喊道:“卖报了!早报、晚报,品种齐全啊!”大家都很奇怪,这个老人没开口,怎么能发出声音呢?这时,老人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一抬头,看到一只猫正在树杈上说话。老人很奇怪,虽然他听不到声音,但他好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看到这么多人,二丫在树上瑟瑟发抖。笑猫看见了,赶紧爬到树上,把二丫放到自己背上,冲着大家微笑。大家的目光转向了笑猫,二丫好像听见“快看哪,快看哪,那只猫竟然会笑!”笑猫飞快地带着二丫从树上跑下来,回到家里。

过了几天,二丫在外边散步,看见有一个医院,二丫有些奇怪,因为她听到《雪绒花》的歌声在医院飘荡,于是叫来了爸爸笑猫。笑猫来到医院,找到了歌声的源头,他们来到一个病房里,病房旁边刚好有一个柜子,他们藏到柜子里,发现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躺在病床上,身旁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依依。这时他们发现,那个女人是个植物人,依依是植物人的女儿。二丫决定学依依唱歌,每天都来这里,给她妈妈唱歌。终于有一天,依依在唱歌时,发现妈妈眼角上出现了泪花,依依赶紧唱歌,希望妈妈能从睡梦中苏醒。妈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依依非常高兴,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一只猫在默默地帮助自己,不听地唱歌给妈妈听,帮助妈妈醒来……

二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帮助了两个人,却不让别人发现,做好事不留名。她就像一个天使,把温暖洒向人间。以后,我一定要向二丫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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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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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听妈妈讲过《灰姑娘》的故事,只记得是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之间的故事。

这次寒假,我自己读了《灰姑娘》这个故事,我很喜欢善良、勤劳、乐观的灰姑娘,很讨厌狠毒的后妈和两个懒惰的姐姐。

阿姨问我:灰姑娘为什么最终能得到幸福?我说因为她很善良,好人有好报呗!

阿姨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说对了一半。灰姑娘之所以能得到幸福,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她能守时。如果她未能在凌晨12:00前离开皇宫,你说她会怎么样?”

我脱口而出:“那可就惨了,一定会变回原来的脏脏的样子。”

“是啊,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不然就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今天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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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昆虫记的读书笔记通用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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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老师让我们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他一生在荒石园观察昆虫写下的著作,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昆虫,比如:充满活力的音乐家蟋蟀,草丛里的星星荧火虫,勤劳的清洁工蜣螂,能干的泥水匠舍腰蜂,坚持不懈的掠夺者红蚂蚁……每种昆虫都被作者写得活灵活现,让人看了这本书就知道了这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是螳螂,螳螂外形苗条,别看它外表温柔,可是它的性格是凶狠残忍的,它不但吃黄蜂、蝗虫,而且自己的丈夫和兄弟姐妹都吃,当然它是为了补充营养,攒足体力养育它的孩子,可是它产完卵就不管了。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爬行昆虫,它的视觉很好,不管要去什么地方找食物都能原路返回找到自己的家园。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残杀,构成了生存永生的生物链。我更加佩服作者法布尔坚持不懈的精神。对这些昆虫充满了爱,所以今后我也要敬爱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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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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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了整个小说,给我只是三点让我感触最深。看到的第一封信,里面有一句话“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看到了这个,禁不住有一点感叹。现在的父母能够向自己的孩子道歉,主动承认自己的错,实在是很难得。

第二点我很有感触的是他可以跟自己的孩子交流在文学、音乐等上面的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能够及时的和自己的孩子分享彼此的得失,委实是很难得的!第三点就是能够坚持一直跟孩子通过书信的形式保持联系。

然后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就查查这本书的背景,最关键的是他所处的环境,还能够给孩子如此的鼓励。作为父母,傅雷夫妇不只重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传统文化修养方面的教育,同样时刻关注着他们的起居、饮食、冷暖、开支等日常生活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家书中大量理性文字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看了有一点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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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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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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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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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父与子》(全集、彩图版),它是德国的埃·奥· 卜劳恩的漫画作品,它又搞笑又好看。主人公就是父亲和儿子,讲述的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其实很多故事都来自于卜劳恩和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 照,所以我读起来觉得它很真切。比如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航空信带来的惩罚”。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父亲在看报纸,儿子不知在写什么,手里还拿了三个 汽球,儿子写完后,把三个汽球绑在信上,让汽球带着信飞走了,这时父亲还不知道。过了一会儿,父亲带儿子去野外郊游,他们坐在一节木头上休息的时候,父亲 突然看见天上有三个汽球带着一张纸在飞,父亲很奇怪,拿下来一看,上面写着:“谁看信,谁就是疯子。”

下面署名是儿子。爸爸看信时,儿子很紧张地站在一旁 看着他父亲,这回父亲火冒三丈,一把拉过儿子,就开始狠狠地打他的屁股。父亲手里拿的烟斗和儿子背的那个小老鼠形状的口袋都掉在了地上,那个袋子立着,就 像小老鼠正在观看父亲打儿子一样。这本书中还有其它很多这样有趣、好玩、搞笑的故事呢,我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和儿子,因为父亲很幽默,儿子很淘气,但是他们 互相又爱对方,所以才发生了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的父子是一对快乐的父子,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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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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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子里的玫瑰花或丁香花的叶子上,经常会有一些圆形或椭圆形的小洞,就好像是哪个能工巧匠精心剪裁过的一样。有的叶子上这样的小洞太多了,以致只剩下一条条的叶脉了。

这到底是谁干的呢?它们这样做,是出于好玩还是由于那叶子很合自己的胃口呢?其实在这些叶子上裁剪小洞的正是樵叶蜂,它们有个像剪刀一样的嘴巴,只要樵叶蜂在叶子上转动一下身体,就可以剪下一块小叶片。至于它们为什么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好玩,也不是因为这叶子好吃,它们要用这种小叶片做些很重要的事情。樵叶蜂们把这些小叶片拼凑成一个个针箍形的小袋,用这小袋来储藏蜂蜜和卵。每只樵叶蜂都会准备十多个这样的小袋,把这些小袋一个个地叠放在一起。

我们平常见到的樵叶蜂是白色的,身上还有条纹。它们常常寄居在蚯蚓的地道里,如果你走到泥滩边,蹲下身子细细搜索,不难发现这样的地道。樵叶蜂并不利用地道的全部做自己的居所,因为地道的深处既阴暗又潮湿,而且不适合排泄废物,有时还会遭到昆虫的暗袭。所以,它用靠近地面七八寸长的那段作为自己的住处。

樵叶蜂一生中会碰到许多天敌,那地道毕竟不是一个安全坚固的防御工事,它们用什么办法来加强对自己家园的护卫呢?你瞧,那些剪下来的碎叶就派上大用场了。它用剪下的许多零零碎碎的小叶片,把深处给堵塞。

为了适应巢的各部分的要求,它往往用这把剪刀剪出大小不同的小叶片。因为没有一张较大的叶片可以正好堵住地道的界面,所以,就需要用几块较小的叶片拼合而成,还要求拼合得没有一丝缝隙。那个做巢盖的圆形叶片,就好像是用圆规精确地规划过的一样,竟可以和巢的口恰好吻合。

有人曾推测,樵叶蜂把自己的身体当作圆规,它把尾部固定在叶片上的一个点上,然后转动头部,这样那个剪刀似的嘴巴就可以裁出一个刚刚好大小的圆形叶片。樵叶蜂还必须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毫不犹豫地裁下一片圆形的叶子来作为巢盖,可是此前它根本就不曾用绳子之类的东西测过巢的大小,它也没有一个图样或者模子作为参考。这对于人类来说,无疑是一个难题,然而樵叶蜂却有着深厚的几何学基础,它们在实用几何学上的才能,不得不让我们佩服。

昆虫界是一个神奇的国度,需要我们去发现,去观察,樵叶蜂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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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布尔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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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布尔先生的《昆虫记》,我总想到一个词——好玩。是的,这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可以在瞬间把你带进昆虫的世界,与昆虫窃窃私语,相伴而行,完全忘却世间烦忧。难怪法布尔浸淫昆虫世界几十年而乐此不疲,物质生活虽然贫乏,精神生活却丰富多彩。

这真是一个多彩的昆虫世界。你可以跟着蝉的蛴螬一起呆在地下几年,然后爬上树干欣赏它金蝉脱壳的神奇过程,再聆听它在日光中长久不歇的歌唱,感受它对生命的无比欢欣;你可以随着萤一起在草丛间飞行,提着它那盏不灭的灯,忽上忽下,戏耍飞舞。饿的时候用长长的针给蜗牛打上一针,等它麻醉后再享受那化为流质的“肉粥”;你可以躲在蜣螂的旁边,看它是如何巧妙地制造圆球并不辞辛苦地把它搬运回家的,随着它一次又一次跌倒却一次又一次从头来过,你会发觉小小昆虫的坚强意志让你敬佩不已,甚至会觉得自己随便放弃某个目标是多么地懦弱;你还可以欣赏到舍腰蜂、矿蜂那精湛的建筑技艺,狼蛛那凶猛的捕食方式,园蛛那无与伦比的织网水平……

说这本书好玩,其实是昆虫的世界好玩。谁会想到,小小的蜣螂居然能那么狡猾,为了抢到其他蜣螂的食物竟然花招百出。

你看这一段“它假装帮助主人搬动食物,经过生满百里香的沙地,经过有深车轮印和险峻的地方。但实际上它用的力却很少,它做的大多只是坐在球顶上观光,到了适宜于收藏的地点,主人就开始用它边缘锐利的头,有齿的腿向下挖掘,把沙土抛向后方。而这贼却抱住那球假装死了。土穴越掘越深,工作的甲虫看不见地面的情形了。即使有时它到地面上来看一看,看到球旁睡着的甲虫一动不动,也会觉得很安心。但是主人离开的时间久了,那贼就乘这个机会,以最快的速度将球推走,就像小偷怕被人捉住尽快溜之大吉一样。假使主人追上了它——这种偷盗行为被发现了——它就赶快变更位置,看起来好像它是无辜的,因为球向斜坡滚下去了,它仅是想止住它啊!于是两个‘伙伴’又将球搬回,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假使那贼安然逃走了,主人艰苦做起来的东西不翼而飞,只有自认倒霉。它揩揩颊部,吸点空气,飞走,重新另起炉灶。”

看到这一段,我乐极了,可爱的小家伙,诡计多端啊!矿蜂是一种群居昆虫,家族里的每一个成员都辛勤而有礼,它们各有一个小房间却共用一个通道,每当它们在门口相遇时,从不拥挤抢道,而是彬彬有礼,相互礼让,使得它们的生活忙碌而有序,多像一群小绅士呀,这样的绅士行为直让人类汗颜羞愧。松毛虫是一群笨家伙,它们咬着前一条毛虫的尾巴,坚定地跟着前面毛虫的领导,以至于法布尔把它们放到花盆的边缘,让它们傻傻地走了五六天,最后终于下了花盆回到自己的家。

想像一下,它们就在那边爬呀,爬呀,觉得累了就慢一些,有时还停下来“思考”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家园好像靠得很近,却总是到不了呢?可是毫无结果,那么,还是继续爬吧,相信领头大哥,哈哈!蜘蛛离乡的场面真是壮观,几百只小蜘蛛利用一根小小的蛛丝作为降落伞,随风飘荡,远离家乡,寻找属于自己的家园。据说,最高的可以飘到几万米高,甚至有人在飞机上见过这些小小的旅行家。蜘蛛织网更是一项精致的活儿,需要对称,需要结实,需要粘性,更需要耐心,因为织得不好捕捉不到虫子可是要饿肚子的。蟋蟀的乐器真是精致极了,可以发出抑扬顿挫的声音,它们利用翼鞘被弓压迫程度的不同发出时高时低,时长时短的声音,以满足自己的歌唱欲望,体现自己对生活的热爱。

……

读到这儿,谁还会认为这是一群没有感觉,没有智慧的小小昆虫呢?这是一群建筑师、歌唱家、医学家、裁缝、纺织能手、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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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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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里的皮诺曹,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不懂事、任性、撒谎、不爱学习、禁不起诱惑的坏孩子。为了买一张看戏的门票,卖掉了爸爸用棉外套换来的识字课本。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入了强盗的手里,经不住诱惑,逃学、结交坏朋友,被狐狸和猫欺骗,因为撒谎鼻子变长。经过许多磨练后,皮诺曹开始懂事、不撒谎、爱学习,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一个真正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只想着玩、不爱学习,做人还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被别人诱惑,还要勇敢,遇到事情不慌张,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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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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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简爱这本书。说着的我不舍得放手,我太崇拜里面的主人公了。我深深被简爱所吸引,我发现我的心中充满了悸动。我不知道世界的另一端生活着我是这莫喜欢的一个人。

她的倔强,善良,纯洁,包括她的胆小,她的坏脾气,我都一并是那末喜欢。简爱,从小就生活着一个寄宿家庭里,她的舅妈并不喜欢她,孩子们都拿她当下等人看待。她终于反抗啦,她毫不客气的维护了一个人本有的自尊,她不担心这样做的后果。

后来她被送到了寄宿学校,他是那麽优秀,在一个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况里,成长为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本事的女强人。后来她自力更生,给别人当家庭教师,所有人都很好,她得到了主人的喜爱。

就这样,她见到了罗彻斯特先生,一个可以作她父亲的男人,两人相爱,当由于很曲折的原因,简爱牺牲了自己,离开了她爱的人。来到了圣约翰家。简爱发现他是一个令末的人,因此和他保持着隔阂,但她不知道实际上圣约翰先生已经爱上了她。

但见忘不了罗彻斯特,毅然放弃了很美好的一段姻缘。

当时过境迁,她再回到罗彻斯特先生身边的时候,罗彻斯特已是个废人了,此刻两人已在不能分开,拥抱着。 简爱和罗彻斯特结婚了,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大家看看吧,真的是太美好了。我爱你,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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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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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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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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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很多书,很多名著,可是只有《活着》让我有很大的感触。它讲述的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人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才知道后悔,可能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里面的主人公徐福贵因为好赌,从有钱人变成了穷人,从此他的生活就这样的不好。要是他不好赌就不会变成穷人,就不会每个亲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这个世上了。要是他珍惜他有钱人的生活,好好的利用他的钱,就不会落到这种地步。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好好的利用我们现在身边的东西,不要让自己后悔。我们读书就是这样,要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的利用时间,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未来的自己过得幸福;不让未来的自己恨现在的自己;不让未来的自己后悔。

主人公变成穷人后,他后悔了,他努力的工作,想让生活过得好一点,可是命运却没有让他的生活变好,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反而让他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人。现在我们不好好学习,等老了才知道后悔,可那时候时间已经不可以倒回来,不可能让我们再读一遍书了。所以现在我们要努力学习,这不仅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也为了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不能辜负父母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让他们伤心。好好的利用现在所拥有的,不要浪费了,不要自己后悔难怪。

人知错能改是好事,可是要早点知错,不然就来不及了。主人公要是在他妻子叫回家时就不赌了,好好的做人就不会以悲剧收场了。我们可以学习主人公的知错能改这样的精神,不过要早点。人主社会要知错就改就是好的开始,就看你是否努力,当时的社会怎么样了。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没有偏心那一个人,都是依靠自己的,看你是怎样选择的了,人有很多条路可以选择,每个选择都决定你一生。

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只剩下福贵伴随着一头牛在阳光下回忆。他的亲人因为天灾人祸先后离他而去,让他孑然一身的活在这个世上。但是他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他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他依然维持着他和命运的友情,他依然坚强的活着。我们就要学习他坚强不屈的精神,不抱怨命运,以友好的心态面对不乐观的生活.不管我们遇到了怎样的困难,都要乐观的面对,都要勇敢的跟困难做斗争。

生命是父母给我们的,不管遇到什么磨难都不能放弃自己的生命。就像《活着》里的主人公一样,亲人都离他而去,他依然坚强的活着,我们父母都还在身边更应该活着,努力的活着,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贡献,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主人公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经历的越多,懂得越多。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让我们通过苦难体会了生存。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福贵带给我们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我们要像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他坚强不屈、知错就改的精神,不要害怕苦难,要勇敢的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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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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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只带茶花。一个月中,有二十五天她带白色茶花,另外五天带红色茶花。没有人知道这颜色变幻的原因。在巴尔荣夫人的花店中,她被人称作茶花女。这名字就叫开了。”这就是茶花女。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再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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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生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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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时,依旧被里面对昆虫的细腻描写所吸引。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了50多种文字,知道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昆虫记》问世之后被看做动物心理学的诞生,还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据我所知,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昆虫学家,出生于法国南部圣雷翁村一户农家,童年在乡间与花草虫鸟一起度过。他的家境贫穷,导致他连中学也无法正常读完,但他坚持自学,一生中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的这种精神是我所敬佩的,也是我所应该学习的。回头想想,自己的学习环境远远比法布尔的学习环境好,但是自己却没能好好的珍惜,甚至不知足。经过法布尔过年的奋斗,《昆虫记》的第一卷终于在1879年问世。1880年,他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实验室一块荒芜不毛但却是矢车菊和膜翅目昆虫钟爱的土地。这“荒石园”就是法布尔观察昆虫和做实验的地方,一呆就是35年。我只能说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的这种执着与坚持。他为了昆虫竟蛰居“荒石园”长达30余年之久,也是在这里,《昆虫记》的后九卷问世。

法布尔在我的眼中,是个值得尊敬与学习的人。他的耐心与毅力是惊人的,可以花上自己一生的时间去研究昆虫并记录。这已经远远的超出只是对昆虫有兴趣并喜爱而已,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一样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绝对是可亲可敬的。虽然法布尔已经逝去,但是他的一生绝对有意义的。让法布尔倾尽生命所换来的《昆虫记》永远留在人们心中,法布尔也将成为大家的榜样。

他将永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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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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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英国的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爱丽丝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爱想办法解决问题,她一开始就跟着一个带着怀表的兔子跳进了一个叫“兔子洞”的一个洞里面,接着,爱丽丝有吃了“吃我”蛋糕和“吃我”魔水,又接着,她又找到了自己眼泪的池塘。

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丽丝了,因为她遇到所有困难,她没有放弃,而是努力的想办法。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第八章:《王后的槌球场》。这一章主要讲了爱丽丝首次见到红心王后之后和王后一起玩槌球,并且帮助一些被王后判死刑却又非常无辜的平民。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爱丽丝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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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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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西游记》《宝葫芦的秘密》……不过我最喜欢看的是《小巴掌童话》。

书的作者是获奖无数的著名作家张秋生,其中他讲了许多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扔上房顶的牙齿》。他讲了小熊一颗摇动的牙齿掉了,然后小熊把牙齿一扔。小熊又想起奶奶说的话:“下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上面扔,如果上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下扔。”平平来了说:“我有一颗牙齿晃了。”平平和小熊一起去找牙齿。小熊先发现了一口井,然后小熊说:“我爬下去找一下吧!”小熊找了老半天还是没有,平平说:“让我爬下去找一找吧!”然后平平又想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办法。他把自己的那颗摇动的牙齿,用它小小的手指把它拔了下来,然后对小熊说:“我找到了你的牙齿。”小熊非常开心,小熊就把这颗牙齿扔在了他们家的屋顶。

我读完觉得很有趣,我想到了我掉牙的时候,有一天,我牙齿摇摇晃晃,我叫妈妈帮我拔牙,妈妈却三下五除二地帮我拔了下来,牙齿就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如果我早点看这本书,我就可以像小熊一样把牙齿扔到房顶上了。

书中的平平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孩子啊!他担心小熊找不到牙齿会难过,居然把自己的牙齿拔下来给小熊,真让人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希望你也去看这本书,相信你会爱上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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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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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读后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母狼紫岚有一个心愿是:想把自己的子孙培育成狼王,可是它的子孙却一个一个死去了,最后让她的一个女儿替她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但是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和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不禁让我感受到紫岚那种无私的母爱,也让我想起生活中母亲对我们的爱。

我们每天早上都要很早起床,妈妈每天都会在凌晨4、5点起床给我们准备丰富而又有营养的早餐,妈妈的那一圈比一圈深的黑眼圈蕴含了妈妈对孩子无私的爱,在我们做作业的时候,妈妈总会帮我们打扫卫生,每一次次的辛苦和疲惫使她的手都长了老茧。每次我们考试考得不好的时候,她会为我们操心,对我们进行深深的教诲,开导和鼓励我们,她满头泊银发,这不正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吗?有的同学听到妈妈在教育他时,他们会嫌自己的妈妈唠叨,要知道这正是妈妈对自己孩子深沉的爱啊!

从今以后,要自己动手,不要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学好知识,长大后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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