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20篇)

修养是一个人的内在品性,是他在待人接物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优秀品质,是一个人最大的魅力所在。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一起来看一下吧。

浏览

711

作文

1000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个人的夜晚高中

全文共 499 字

+ 加入清单

个人夜晚,一个人疲惫。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流泪。不知不觉地,已不是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追逐打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即便十分怀念以往的日子,可也再回不去了。

随着时间的变化,心智也跟着变化。儿时天真无邪的烂漫离我慢慢远去,如今绞尽脑汁的烦恼却向我极速奔来。

不希望遭受折磨,但也免不了忧愁的伤害。不愿意经历悲伤,但也逃不过困难的依赖。很想美满地度过平淡的一生,但不知为何,坎坷却时时跟来。

从出生,到小孩,从小孩,到青年。我一直是一步步一步步地努力拼搏着。可是这愚蠢的拼搏,又给我带来了什么?本以为勤劳些,多付出些,就可以得到理想的幸福。但看见的,却是一幕幕令人失望,令人想要流泪的结局。

一个人孤独惯了,领悟的事情也就多了。领悟的事情多了,心也就难受了。很想蒙上双眼,不去看这世上所有令人悲痛的事情。但即便脱离光明,内心的忧伤,也无法得以解脱。

望着湛蓝的天,想着心爱的你。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加使人沉溺,没有什么能比这更令人陶醉的了。

冷酷的外表,孤独的内心。就算是自己,也未必会觉得舒适。唯一能使心情好转的,无外乎只有和心爱的人一起说话,交谈。

因为只有那个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230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书上说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丑陋的外表,人们和它的伙伴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我觉得,丑小鸭变成了天鹅,靠得正是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小,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要给自己打气加油,一定要有自信心!我也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935 字

+ 加入清单

平凡的世界奋斗的人生 】

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路遥如是说。

奋斗的路上鲜少有人能迎难而上,坚持到底。孙少平和孙少安这两个黄土高原的后生却做到了。

原本两兄弟家境就不好,之后又是越来越穷,他们的父亲孙玉厚一辈子在黄土地脸朝黄土背朝天地劳作,家底却不见好转,乃至于少安也要读完小学就去生产队劳动,供少平和兰香读书。尽管条件艰苦,每顿吃两个高粱馒头,回家吃高粱稀饭,学校组织劳动时饿得头发昏,衣物粗糙又不合身。可他仍努力学习,成绩优异,热爱阅读,有胆有识,高中毕业后教了几年书又独自去城市闯荡,而后去矿山,不怕苦累,老实憨厚,任谁也不会不喜欢。少安思想先进,在村里办了烧砖厂,收入颇丰,生活美满。兰香则通过知识改变了命运,成功考取大学。

并非是他们幸运,而是奋斗让一切都好起来了。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如若少安只安于现状,埋怨生活的痛苦,埋怨父亲的无能,又想着去润叶相好,不懂得取舍,他最终碌碌无为,爱情也只是开了花结不了果。如若少安不拿出年轻人的意志去城市打拼,也不会遇见人生的贵人田晓霞,只是在双水村做体力活。一切在冥冥之中注定了,有远见并且肯为之奋斗的人才能成功。

吃苦耐劳,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不信命运。少平和少安身上凝结着中国男子汉的铮铮铁骨和民族精神,而作者路遥先生也是这般的人,在最贫瘠的土地上长出的最苍劲的松柏!可惜他英年早逝,无数人悲痛不已。但是他艰苦奋斗,为文学而献身的伟大精神在中国土地上继续发扬光大,后世中华儿女秉承他的精神,自强不息并发展壮大。如今我们青少年在敬佩少安少平两兄弟,哀悼路遥先生的同时,更要化情绪为力量,即使生活在最平凡的世界,也要为所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啊!在学习上攻坚克难,在生活中勤劳朴素,在精神上追求充实。无论身处在什么环境下都要艰苦奋斗,这是我们一生所要追求的。

平凡的磨砺在创造后的泥泞中蜕变出亮色的生活,但也注定留下蹉跎的疮疤,望见永跨不过的鸿沟。也许,我们最终是不必跨出各自的双水村的,远方绚烂的背景下,我们仍有平凡、壮丽而骄傲的生活。只愿我们在各自平凡的世界里各自安好,志存高远,努力奋斗,来日成就庞大到无法控制的平凡。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鲁滨逊漂流记》个人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21 字

+ 加入清单

阅读能让我成为一个有爱的人,一个有智慧、不平凡的人。我爱阅读。

鲁滨逊漂流记》中,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的坚忍和勇气。因此,我爱上了它,百读不厌。

书中,鲁滨逊第一次远航就遭遇飓风,遇上海盗,但他凭着智慧获得了自由。

有着探险精神的鲁滨逊再次远航来到巴西,有了一个小有规模的种植园,成了园主,有了安稳的生活,可遨游世界的狂想“毁坏”了这些。当他再次远航时,他遇到了灾难——他乘坐的船像一片轻飘飘的树叶,无力的在大海上随波逐流,鲁滨逊成了唯一的幸存者。

他用船上的东西做了一只小船来到了一座荒岛。接下来的28年里,他不但没有死,还凭着毅力和勇气回到了英国。这中间他历经了磨难:

鲁滨逊流落荒岛,没有绝望,他从船上找到了酒、面包、手枪、火药等东西,用小船运回岸上。在荒岛上,他找了一块安全的平地,开始建设家园。

一场疾病来了,可是他用毅力与死神擦肩而过。

他发现了神秘的脚印,恐怖的白骨。

他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用他获救的日子取名——星期五。鲁滨逊教会了忠心、用功、聪明的星期五英文,并和他聊天。

经历了无数次的危险、疾病和漫长的28年的孤独,鲁滨逊遇见了船长,回到了家乡。

他,鲁滨逊凭着对生的希望,对生命的尊重,在了无人烟的荒岛上生活了28年。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他有爱的心灵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在我学小提琴的道路上,也会有些小挫折。遇到难的曲子,每次拉都会卡壳,就有点气馁,可鲁滨逊告诉我:没有恒心就做不成事,只有坚持不懈才能看见胜利的曙光。我又拾起信心,继续努力起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西游记四大名著个人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97 字

+ 加入清单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齐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爱的就是孙悟空了。

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就,救出来。其次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最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爱,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就应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务必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发奋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能够克服的。因此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齐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因此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1281 字

+ 加入清单

草房子》是一本让我魂牵梦绕的书,在经历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思念后,这个暑假我终于“圆梦成功”——得到了那照亮我心房的《草房子》!

一捧起书,便如同一个饿了三四天的人拿着一只鸡腿,不等尝出味道,便直接塞进了肚里。我翻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如饥似渴、狼吞虎咽地将书快速的浏览了一遍,这种只求快,不求精的扫视读法,当然只让我略懂了些皮毛。一时只被曹文轩老师笔尖下所流露出的乡野童趣所吸引。瞧,封面上那坐在金色草垛上的一排孩子,那一闪一闪的小光头肯定就是秃鹤(陆鹤);那个手中挥舞着草帽的调皮男孩,没错!肯定是桑桑……金灿灿的草垛,明晃晃的红门,随风飘荡的艾叶,妙趣横生的油麻地小学……组成了那淳朴的油麻地。

一次性、一口气的阅读似乎并不满足我那贪婪的读书野心,没过几天,我立刻又捧起了那熟悉的身影——《草房子》!这次我可不像上次一样盲目的去扫视,而是用心去精读,感受隐藏得更深一层的“营养”。曹文轩老师淋漓尽致的刻画出了一个和我们小学生很相似的人物——桑桑。异想天开就是我们儿童最具有代表性的“标致”。小桑桑经常做一些充满童真,而又只图一时欢乐的事。就如将蚊帐做成捕鱼网一事,虽然尝到了自己亲手捉的鱼虾,但却挨受着整整一个夏天被蚊子叮咬的苦头……我们读低年级时不也做出过这种“只图一时欢乐,而不顾一切后果”的事吗?就拿那次风靡一时的“吃草事件”来说吧!一年级的我们对任何不懂的事物都会流露出好奇,在那个看似平常的日子里,我们被三叶草所吸引,还忍不住尝了尝,这一尝可不得了了,我们品味到了人间的“奇味”,立刻呼朋唤友地找来了一群小伙伴一起品尝,这事一传开,大部分一年级的同学们都来了,把花园糟蹋得“横七竖八”,也给老师们造成了一时的麻烦,还让家长们很是担心。现在回想起来,不禁捧腹大笑,笑我们那时的天真幼稚,笑我们那时的不懂事,从而我学会了谨慎而不冒失,三思而后行。曹文轩老师讲述中的每一个人物的特点都放出最大光彩,描写的十分自然,就如同生活一样。这笔尖下的童年,不仅让我也有些羡慕。唱着无字的旋律;刨着细白的柳树须子;放着拥拥挤挤的鸭……组成了这多姿多彩的乡村童年。

《草房子》是一本令我百读不厌的书,第一遍,第二遍似乎都不满足我那颗求知的心。所以没过几天,我又拿起了它。这次我既不像第一次读得那么快,又想比第二次读的更“精”,读出这本书的“精华”。我读出了陆鹤认为大家对他十分轻谩,从而报复他人,这使他失去了曾经的快活,直到他认为自己错了,才与大家融洽的合为一起,在春节文艺汇演时,利用他那引人注目的秃头为学校、集体争得了荣誉;我还读出了秦大奶奶一开始与油麻地小学格格不入,后来被周围的人们感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路散发出了最大光彩……感动的泪、祥和的笑、飞舞的信封、悠扬的笛声……组成了我们这颗慢慢长大的心。 我们已经从一年级时年幼无知的“小芽儿”,长成了一株可以独当一面的“小树苗”。“童年”这一本书也已经廖剩无几了。《草房子》让我回味起了童年的乐趣,也让我读出了不同滋味的童年、不同滋味的感悟,也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真的是没有橡皮擦,有的只是一场场现场直播。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水浒传》的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

水浒传》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也是我国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它所描绘的水浒故事,早已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水浒传》讲述的是在__臣当道,横行的北宋年间,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扯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的故事。几百年来,水浒传的故事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脍炙人口。梁山英雄们个性鲜明的形象,曲折传奇的经历,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宝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百零八位好汉,性格个个迥然不同,李逵的粗心莽撞,鲁达的粗中有细,武松的勇猛利落,林冲的忍让,宋江的谦恭,皆刻画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观止可亲。在《水浒传》一百零八位众多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军事吴用。别看他起的名字叫吴用,但却是一个十分聪明,有才智的一个人

从刚开始跟着晁盖,到后来坐上了山寨的第二把交椅,他还给宋江出谋划策,出了不少的好主意,也充分体现出了他的聪明能干。我还很欣赏吴用的性格,他为人正直,大家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总是可以直接指出,毫不隐瞒。在他的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也十分敬佩他。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白雪公主》读后感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

她的皮肤像冬天里的雪一样白,所以就叫白雪公主。可是白雪公主刚出生不久,王后就去世了。

一年以后,他的国王又娶了一个妻子。新王后虽然长得非常美丽,但是嫉妒心极强,她不能容忍别人比她漂亮。她会一些魔法,还有一个魔镜。

白雪公主渐渐长大了,而且变得越来越美丽。当王后又一次问她的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魔镜告王后,白雪公主比她还要美丽时,她嫉妒得发了疯。于是命令猎人害死白雪公主。

猎人不忍心对公主下手,他放走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逃进了森林,碰到了七个可爱的小矮人,他们收留了可怜的白雪公主。

当魔镜再一次告诉王后,白雪公主比她美丽时,她知道白雪公主没有死。于是她扮成老婆婆,亲自用毒苹果毒死了白雪公主。小矮人们万分悲痛,他们把白雪公主放进水晶棺材,日夜守护。

一位王子经过森林……

王后死了。白雪公主和王子结了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就是白雪公主的故事。我最喜欢白雪公主,因为她美丽、纯洁、善良、勇敢。还有那七个小矮人,因为他们勤劳、善良、有爱心。我讨厌那个“美丽”的王后,因为她只是外表美丽,她的内心是无比的肮脏、狠毒。

白雪公主的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最终能够战胜邪恶。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活着》读后感30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 加入清单

在读这本《活着》之前,我简单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72 字

+ 加入清单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本身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本身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本身,想本身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本身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本身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本身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本身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

中年去掘藏,

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本身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实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302 字

+ 加入清单

父与子》描写了一个搞笑、可爱、机灵的小男孩和他的一个大肚子好爸爸,他们没有妈妈,所以父对子特别好。还有其他人,他们都是小角色。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吓人的胡子》,这篇可搞笑了!某一天,父正在看报纸,另一位先生过来了,问过父的意见(问父他可不可以坐在同一桌)就坐下了。先生突然注意到了父的胡子,看见父的胡子突然变长了很多,先生凑近看了看。第二次,父的胡子又变短了,先生害怕了!第三次,父的胡子又变长了,先生腿软了,他大喊了一声:“救命!”就逃了。原来,父的腿上坐着个子,子的头发贴着父的胡子才会这样的!

这本书幽默、经典……总之,笑得我肚子都痛了!我建议没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去买《父与子》,哈哈,够你们笑一生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 加入清单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放下书,已是正午,秋天金色又带些收获气息的凉爽的风,混着温暖柔和的阳光落在窗沿,吹起窗帘,一阵阵起伏跌宕。心中涌起一股对生命从未有过的强烈力量,对活着的强烈信念——一切如此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抛下这一切轻言放弃呢?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朝花夕拾》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495 字

+ 加入清单

鲁迅先生在中年时回忆童年的点点滴滴,并写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名字正如内容,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就如一朵美丽的鲜花,自如地在清晨绽放,在夕阳西下时将这朵花摘下,夕阳照耀下地花朵早已没了清晨时的鲜艳颜色和美丽的花瓣,也没有了醉人的花香,只能带给人们一段浓浓地回忆……

个人的童年都好像是一串美丽的珍珠,每颗珠子上都沾满了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但无论是何种滋味,都在心里留下了浓浓的回忆。正如《朝花夕拾》中的十个故事,就是鲁迅先生童年时的一幅绚丽多彩的记忆画面。

细细品读先生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了先生小时候活泼可爱,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样子。他时常进入百草园玩耍,虽然有读书的辛苦,但仍改不了一些学生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自由自在的,让人回味悠长。我的童年也很丰富多彩。小时候住在老家,叫上几个小伙伴到田野里玩,渴了就喝一捧清凉的河水,饿了就摘几颗野果子洗了吃。正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鲁迅先生摘了覆盆子一样,舒适地躺在草地上,边吃果子边休息,直到晚上。当然回家时免不了被骂上几句,但下次照样我行我素。

童年正离我远去,只留下有趣的记忆。倒不如细读几遍《朝花夕拾》,从中回味一下童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1 字

+ 加入清单

相信大家一定学过这样一句名言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度过这本书后,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透彻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展现了海伦凯勒一位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竟毕业于哈弗大学。

文中的一句话使我受益匪浅:“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是生命的尽头,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对,其实生活中随时都发生着这样的事。当你沉醉在网络里时,也许岁月就从你的身边流逝。当你傻呆呆的愣在那时,也许几分钟就过去了……请您记住:时间是固定的,是不能改变的,有时转眼间一天已过去,迎接的是新的一天,新的挑战!时间看起来是无限的,就像浩瀚的波涛连续不断的向前奔涌,但时间又是一去不能会的。

文中的一句话,总使我激动不已,那就是:“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当你饿时,你会想到你饱时的样子,那时才明白吃东西的重要性,可是平日为何不吃呢?当你孤身一人漂泊在外时,你会觉得家是多么温暖。当你寂寞时,你又会觉得交一个知己是多么好!

请大家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因为时间是一去不返的。末尾我想问一个问题,假如给你三天时间你会干什么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父与子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320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深受喜爱,他们将里面父与子的生活与一切亲子温情适读它的人深深的记住了它。

比如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分一秒都是与父母在一起,单父与子是讲究父子之间的情感的比如其中一篇叫做《哄儿子睡觉》他首先将了儿子在晚上睡不着而且还个儿子表演节目,但是最终还是没成功,就只能陪她一起睡,这次表达了父爱如山的情景。

还比如《怪异的发型》在儿子剪头发时,儿子因为怕剪头发,她就哭了,而他爸爸却为了令他笑,他就为儿子做表演,虽然头型十分怪异,但是让儿子很开心。

还有一篇是《踢错球》那个是儿子不小心把球踢进了井里,爸爸夏景帮儿子捡球结果儿子把爸爸的头当做了球,踢到了爸爸的头。儿子怕爸爸哭了,而爸爸不顾痛苦原谅了儿子。

像《父与子》令读者感悟到了许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名著《童年》个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74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名著——童年。我明白了人世间的悲剧与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故事是这样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与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却经常挨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与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他还是会尽力去保护阿廖沙。不久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从此他便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个悲剧:外祖父与舅舅的吝啬、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慢慢地教他做一个正直、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很多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自从我读过《童年》之后,真后悔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不应该再浪费,我应该学会珍惜。

就从现在做起,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正直、坚强、善良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优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

三国演义》共塑造了近两百个人物,其中塑造最成功的有刘备、曹操、周瑜……下面大家就听我介绍介绍他们吧。

要说三国里的头号奸臣,非曹操莫属了。曹操虽然雄才大略,很会用兵,但有谋权篡位之心,即使这样心术不正的人才能再高,也不喜欢。要说三国里心胸最狭窄的人,那就是周瑜。周瑜眼里容不下诸葛亮,他让诸葛亮三天里造出十万枝箭,一心想除掉他。他认为除掉了诸葛亮自己的才智就天下无敌了。诸葛亮才智过人,一心辅佐刘备和刘禅,并且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没有诸葛亮,就没有兵力强盛的西蜀。诸葛亮为蜀国作出的贡献是无人能及的。最令我敬佩的是刘备。他为人忠厚善良,清廉正直,并且非常重义气。关、张死后,他不顾众人反对,率领大军浩浩荡荡杀奔东吴。最终被陆逊用火攻打败,病死于白帝城,享年六十三。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做人做事应像诸葛亮和刘备,而不能像曹操和周瑜,否则,即使有再出众的才华,也会遭人唾弃,留下骂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07 字

+ 加入清单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将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善良的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海底两万里》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573 字

+ 加入清单

在读《海底两万里》期间,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始终萦绕在我的脑际,他还运用了更加生动的第一人称,以阿罗纳克斯博士的语气讲述这场传奇的旅行,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常令我身临其境、沉醉其中。他塑造了一艘神奇而先进的潜艇——鹦鹉螺号;四个传奇的人物——著名、文雅的法国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博士,阿罗纳克斯博士忠实的法国仆人龚赛伊,优秀的加拿大捕鲸手尼德和智慧、富有又享有绝对权威的鹦鹉螺号指挥官尼摩艇长。

这本书记述的故事是从一八六六年发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开始的,一个海怪胡作非为,很多海上航行的船只都受到了这只海怪的攻击,林肯号驱逐舰载着阿罗纳克斯博士和他的仆人龚赛伊以及捕鲸手尼德奉命去追逐海怪。追逐过程中,海怪撞伤了林肯号,阿罗纳克斯博士和尼德不慎落海,龚赛伊也跳到海中去救主人,无意间他们进入了海怪体内,这才发现所谓的海怪原来是一艘巨大的潜艇。刚开始,他们被潜艇上的人囚禁了起来,但是,后来潜艇的指挥官热情地向他们介绍自己是尼摩艇长,并介绍了这艘潜艇名叫鹦鹉螺号,还让阿罗纳克斯博士了解和熟悉鹦鹉螺号。随后,他们一起经历了一场历时七个多月,长达两万里的海底旅行,途经托雷斯海峡、红海、维哥湾、亚特兰蒂斯、南极、墨西哥湾流等地。尼摩艇长带着阿罗纳克斯博士等人见识了最远的极地、潜入最深的海沟,观赏到最大的珍珠……其间也遇到了许多悲伤的事情和极度的危险。但是,有时尼摩艇长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十分粗暴地把他们再次囚禁起来。后来,捕鲸手尼德对尼摩艇长对他们的囚禁生活十分不满,开始思念家乡,想逃跑的欲望愈来愈强烈,龚赛伊和阿罗纳克斯博士渐渐的也被他感染了。一天晚上,他们准备逃跑,偷偷登上了鹦鹉螺号上的小艇,尼德准备松开小艇和鹦鹉螺号连起来的螺栓。可就在这时,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鹦鹉螺号驶进了挪威西海岸的令人恐怖的大漩涡!鹦鹉螺号转着圈,有时回转,有时直立起来,龚赛伊等人也随之躺倒。这时,螺栓松了,小艇脱离了鹦鹉螺号……最后,他们获救了,阿罗纳克斯博士内心担忧着尼摩艇长和鹦鹉螺号的安危,回忆和思考着和尼摩艇长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完这本书,我想谈谈对书中几个主要人物的看法。我觉得龚赛伊十分忠诚于主人,对阿罗纳克斯博士诚心诚意,这点可以从他愿意牺牲自己奋不顾身去救落海的阿罗纳克斯博士这里看出来,而且他很有知识,非常善于给生物分类。尽管龚赛伊总是用讨厌的第三人称和阿罗纳克斯博士对话,但我还是很喜欢这个棒小伙子。阿罗纳克斯博士是个细心而严谨的人,他很热爱研究鱼,当鹦鹉螺号客厅舷窗防护板打开时便会观察并记录鱼类。他也很温和,所以我对他也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捕鲸手尼德名不虚传,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捕鲸高手,虽然有时他有些粗鲁,但总体来说我感觉他很可爱,也很正直。尼摩艇长在《海底两万里》中是一个重要而神秘的人物,尼德等人都不知道他的国籍和姓氏,尽管他有时比较野蛮,而且生气时非常可怕,也不满人类社会,在鹦鹉螺号上隐居生活,在世界上销声匿迹,但总的说来他并没有落到你所想象得无可救药的地步,他甚至还有些善良,他的内心并不坏。但是最后他过于残忍——一艘战舰向鹦鹉螺号开炮,他撞沉了战舰,当时阿罗纳克斯博士十分悲伤。

这本书有一个开放式结尾,在经历了可怕的大漩涡后,没有描绘出鹦鹉螺号和尼摩艇长的命运,所以读者可以自己想象最终的结局。我认为,鹦鹉螺号凭借其坚固的艇身和尼摩艇长的智慧以及全体艇员的坚强意志会最终逃出大漩涡,当尼摩艇长发现阿罗纳克斯博士、龚赛伊以及尼德逃跑后,会思考和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同时回忆和他们在一起航行海底两万里的美妙时光,并且因为与阿罗纳克斯博士等人的交往而缓和了对人类社会的态度,同时继续在海里进行他的奇幻遨游。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优秀的科幻小说,深深地吸引了我,相信你也会喜欢这本好书的,快来读一读,一起参与到这场传奇的海底旅行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