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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实用20篇

修养是一个人的内在品性,是他在待人接物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优秀品质,是一个人最大的魅力所在。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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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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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一次将《草房子》这本书重新拿起,它震撼人心,使我一次又一次的翻阅。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

故事讲述了男孩桑桑跟随父亲来到油麻地接管油麻地小学期间,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亲眼目睹甚至是亲生经历了一连串感人肺腑、撼动人心的故事:他和纸月之间毫无瑕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作斗争的悲凉与勇敢;残疾男孩细马的善良内心和他对尊严的执着坚持;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在死亡的体验中,桑桑对生命深切而唯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秦大奶奶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桑校长认为她是学校的缺陷,硬要把她赶出去。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自从她救了同学乔乔,油麻地小学容纳了她。从此学生们最喜欢到她自己搭的小篷屋里去玩。从此,她真的彻底融入了油麻地小学。不久,她仅仅是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落水了,再也醒不来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

我与文中的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重病时,我哭了,我怕桑桑会死去,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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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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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着》最值得我思考的问题便是: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支撑福贵活下去的究竟是什么?没有了家人、生活拮据的福贵可以豁达生活的理由又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思考了良久,我所得出的结论是:支撑福贵活下去的便是曾经与家人的所有美好回忆,以及对于自己年少时所犯下的错误的赎罪。

年少时的福贵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好赌、风流、好色,满足了所有富家子弟的恶习,但是在破产之后,福贵真切的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就如福贵自己所说的: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道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明白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的千难万难。这么一想,我都走不动路了,在道旁蹲下来哭得腰里直抽搐。

家产积累的不易,福贵深刻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苦,没有了雄厚的家产做支撑,福贵不再是当初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主家的大少爷,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了,他也要学会耕地劳作,不再穿绸子做的衣服而是穿棉麻所做的衣服。

福贵家中刚破产时正处于战争年代,被拉去当兵充数的福贵再一次体验了生与死,子弹从自己耳边飞过时会有劫后余生的庆幸,会感慨生命的无常,就如老全那样,前一秒还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这死去的人里面有四个是他认识的,下一秒的老全也变成了那些人中的其中一个。甚至这样说:如果有人死了,这没什么,如果你还活着那才是稀奇,你应该感谢老天爷还让你活着。

在我看充兵是福贵的转折点,那段时间教会福贵的应该不止惜命,还有对于生命的敬畏。回到家后的福贵看到的依旧是那个贫穷的家,可是福贵却觉得很安心,甚至每晚睡觉是都要确定一下自己的身边是否还有家珍。那是一种真切的描写,一种让我看了会为之心疼的描写,福贵的改变是迫于生活对于他的改变,是深刻很无奈的改变。

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活着?文章的后半部分福贵的家人接二连三的离去,有庆因为给县长的妻子献血过多而死、家珍因病去世,原本出嫁后应该过上幸福生活的凤霞最终因难产而死,最后的福贵一无所有,有的只剩下女婿二喜和孙子,可是福贵的所有运气好似在充兵时全部耗尽了一般,二喜因工离世,就连苦根也吃豆子被噎死了。福贵的活着让我看到的是一个人在绝望后对于生命的最终和对于可以活着的庆幸。

作者以第三视角叙述,福贵在失去所有后还是可以那么的坦然,就好似在回忆着美好的事物,就好似并没有失去什么一样,可以那样精彩的叙述着自己的故事,福贵是懦弱的但也是勇敢的。在我看来,福贵的活着不再是我们所说的对于生活有许多期盼的活着,福贵只是为了生命最基本的要求而活着,只要吃得饱、穿得暖、有一头牛陪着也是好的,也是可以活着的,不论他人如何的嘲笑、如何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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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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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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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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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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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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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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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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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书,才看了几页,我就被它精彩的内容深深吸引了。

成语是中华人民特有的语言表达方式,成语故事以通俗易懂的小故事说明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体现了古人的聪明才智。

《成语故事》这本书主要分为历史成语故事、神话成语故事和寓言成语故事三类。如:《破釜沉舟》、《画龙点睛》、《守株待兔》。其中我非常喜欢《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它讲的是古时候,有个农民因为天气太热,干完了农活在大树下休息。突然一只兔子从远处奔过来,一头撞死在树干上。农夫见到,高兴地把兔子拎回家,美美吃了一顿。从此,他再也不干农活,天天坐在树下等兔子,结果不但没等到兔子,庄稼却死光了。

从这个成语故事中,我懂得了学习和做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能总守着以前的一点点经验,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通不断的努力才能有所收获。

《成语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增加了不少历史知识,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从中得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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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人与海》个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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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带我们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书带我们领略多彩的世界。”多读书,读好书将给我们不一样的人生。最近,我正在读美国作家海明威编写的《老人与海》,这个故事特别精彩,也给了我很多感悟。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老渔夫桑提亚哥在海上与大马林鱼及鲨鱼搏斗的故事。在捕杀大马林鱼时,他多次受到大马林鱼的袭击且全身伤痕累累,桑提亚哥原本可以放弃捕杀,回到安全的捕鱼区域捕捉其他海鱼,但他偏不,他克服重重困难,经过三天三夜的顽强拼搏,最终捕到了大马林鱼。回程途中,又五次遭遇鲨鱼的侵袭,他用鱼叉,船桨和刀子勇敢反击。即使最终桑提亚哥只拿回了一条大马林鱼的白骨,但他不屈不挠勇敢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生活中,做任何事情都不会一直顺风顺水,但有些同学遇到阻碍总是知难而退,中途放弃,还有一些同学本打算做某些事,但道听途说一些困难,连尝试都不进行,直接放弃。我们应该向桑提亚哥学习,勇敢面对困难,砥砺前行。

之前,我每次碰到题干很长且又难的数学题时,想都懒得想,题甚至都没读完,就放弃并告诉妈妈自己不会做。妈妈给我讲题时,十分生气。生气不是因为我水平不够,而是因为我没动筋,连思考都没进行。其实题干掌握清楚后,难题也就没有那么难了。从那以后,我每一次碰到不会题都会静下心来想一想,把我能想到的都写下来,从这些条件中找到关联及线索,答案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一种精神,一种永不言弃,不屈不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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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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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失格》全书都弥漫着一股颓丧、自暴自弃的气息,甚至是厌世的,读至一半,我开始疑惑它的悲观基调为何会在书榜中常年居于高位。

以第一人称描写的主人公,有孤僻性格。从童年开始,“我”的内心思考问题就十分消极而深刻,深刻是往消极中不断延伸,已至于“我”害怕和惶恐去跟别人交流什么,但是找到了另一种表达方式——搞笑。用极尽搞笑的方式去面对任何事情,伪装自己的悲观内心。一旦出现看穿他的人,又会陷入十分的惶恐。

主人公的性格并非社恐,生于富裕有威望的家庭,是家中比较小的儿子,父亲在家庭中是颇具威严和地位(在外当官),对父亲有一定的害怕,但父亲对他并没有很严厉。抱着主人公的性格何为从小开始就如此悲观消极的疑问一直读完。之后的人生,也是一步步越走越坏,在高中时代就参加地下运动,结识狐朋狗友,吃喝嫖赌,然后以一次和有夫之妇的跳海殉情被救为界限,正式被家中断绝关系,从此更是自暴自弃,穷困、欺骗、睡女人、酗酒,到后来毒瘾成性,被关进精神病院最后被家中大哥接回乡下养病。

主人公认为他人生的错误在于父亲和比目鱼。父亲并没有露面处理,担保人是讨好父亲的门客比目鱼。他无处可去,学业已荒废,暂时住在比目鱼家中。为何要将大部分原因怪罪在比目鱼身上,是因为怪比目鱼没有很明确的传达主人公家中的意思:如果还想继续学业,那么家中会帮助他、赞助他学费回到学校。比目鱼出于心机的“好心”,告诉主人公自己考虑接下来要怎么办,他会给予帮助。自此传达的错误信号,让主人公不想给他添麻烦,或者供养他从而厌烦他,从此人生道路偏离。

这是书中“我”的观点,可以看出,“我”没有一点积极心态,把人生偏差过错轻易归咎他人,(假使“我”得知真相,但参考“我”的习性、性格,人生也不一定会回到正途)并且“理所应当”地越过越混,一直似乎都是在寻欢作乐又穷困潦倒的边缘亦梦亦醒,又异常孤独。

书的最后附着上了作者太宰治的生平轨迹,太宰治本身命运曲折,书中很多主人公的经历和都与他类似,最明显的是主人公和作者都多次尝试自杀,自杀的方式几乎相同,可以说本书也是他自身的一些自述。

对于作者的自杀原因,我们无从而知,从译者的推测中可以窥中一二,他是这样一个内心拥有至高无上的温柔的人,对待女人即使如此,因而无法拒绝情人的自杀提议。折射至《人间失格》中出场的女性也颇多,占据大幅,各自抚慰、陪伴过主人公一段时间。

这本书的价值,可能要研究过日本历史和文学发展史,才能更深刻体会。了解生平后发现太宰治是日本一个重要而多产的作家,主导着当时二战后“无赖派”文学。本书是我读过他的第一部作品。有机会去研读日本史后,在读作者一些其他作品应该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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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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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看了两个成语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正在田里翻土。突然,他看见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里慌慌张张地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墩子上,便倒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农民走过去一看:兔子死了。因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了。农民高兴极了,他一点力气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捡到野兔,日子就好过了。从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墩子跟前,等待着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这树墩子上来。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啊。农民当然没有再捡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却荒芜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这样。不能白日做梦,等着天上掉馅儿饼,不能抱不经心而想得到成功的侥幸心理。

而《愚公移山》讲的是太行、王屋两座大山,面积约七百里,高达七八千丈。它们原来位于冀州的南部、黄河北岸的北边。北山脚下有个叫愚公的人,年纪将近九十岁了,面对着山居住。愚公苦于山北面道路阻塞,进进出出曲折绕远。于是愚公召集全家人来商量说:“我和你们用尽全力铲平险峻的大山,使它一直通到豫州南部,到达汉水南岸,好吗?”大家纷纷表示赞同他的意见。愚公的妻子提出疑问说:“凭你的力

力量,连魁父这座小山都削减不了,又能把太行、王屋这两座山怎么样呢?况且把土石放到哪里去呢?”大家纷纷说:“把土石扔到渤海的边上,隐土的北面。”愚公于是带领三个能挑担子的子孙,凿石头,挖泥土,用土筐运送到渤海的边上。邻居姓京城的寡妇有个孤儿,刚满七八岁,蹦蹦跳跳地去帮助愚公。冬夏换季,才往返一次呢。河曲有一个姓智的老头笑着阻止愚公说:“你太不聪明了。凭你这么大的岁数和剩下的力气,连山上的一根草都不能拔掉,又能把泥土和石头怎么样?”北山愚公长叹一声说:“你思想顽固,顽固到不能改变的地步,竟然比不上寡妇和小孩子。即使我死了,还有儿子在呀;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生儿子;儿子又有儿子,儿子又有孙子;子子孙孙没有穷尽的,可是山不会增高加大,为什么愁挖不平呢?”河曲的智叟没有话来回答。 山神听说了这件事,怕他不停地挖下去,向天帝报告了这件事。天帝被他的诚心感动,命令力气很大的神的两个儿子背走了两座山。一座放在朔方的东部,一座放在雍州的南面。从此,冀州的南部,汉水的南面,没有山岗高地阻隔了。

这个成语教育我们:干什么事都要有顽强的毅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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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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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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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后感个人心得感悟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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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是我觉得自己比较了解的昆虫,它好像总是在鸣叫,但是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以后,我才发现,我对蟋蟀的了解还不够。

蟋蟀是一个演奏家,它总是在夏天的夜晚奏出美妙的音乐,那么动听,在这寂静的夜晚,让旷野的草地沉静在一片音乐之中,我觉得音乐是无处不在的,一个小小的蟋蟀它的乐器不过是一只弓,弓上有一只钩子以及一种振动膜,可它演奏出来音调饱满,非常响亮,明朗而精美,余韵悠长,仿佛永无休止一样。尽管蟋蟀非常的小,但是这么微小的生命却能够通过它的乐曲给这个世界带来快乐和美妙。

我能想象出蟋蟀在草地上拉小提琴的样子,它好像在开音乐会。我也在学钢琴,我希望不久的将来我也能像蟋蟀一样用音乐给人们带来欢乐和享受,希望我能和蟋蟀合作一曲《昆虫曲》。蟋蟀也是一个技术非凡的建筑师。蟋蟀喜欢在草地里过隐居的生活,它们很爱家,经常守在家门口。

在各种各样的昆虫之中,只有蟋蟀长大以后拥有自己固定的家。蟋蟀的家可不是为了一时的避难,而是为了安全和温馨的生活而建造的。看来蟋蟀还挺会享受生活的。它会非常慎重的为自己选择一个最佳的位置,还必须要亲手挖掘而成,挖好之后它还会对自己的窝进行装修,蟋蟀还会把它的家门口用树叶遮挡住,不让别人轻易找到它。蟋蟀在建造家园的能力上,算是超群的。没想到小小的蟋蟀这样自力更生,对家的感觉是如此强烈,我开始佩服它了,凡事亲力亲为,让我们为它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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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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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在《活着》中写到。

书中主人公福贵,年少时吃喝嫖赌,输光所有家产,那一刻他醒悟了,但父亲依然去了,他们一家住到了茅草屋里。福贵为了给母亲母亲治病,进城去找医生,不料被兵捉去,几年后终于回来,家里却大变模样。

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母亲已因病去世。安定的生活没过多久,儿子有庆在献血时,血被抽干离去了。妻子家珍又得了软骨病。福贵一下病倒,头发全白。不久,凤霞出嫁,女婿二喜是城里人,福贵家终于享了一会儿福,可没多久,凤霞因难产而死,家珍病死,就连二喜也在工作中意外身亡,福贵只剩下他的孙子苦根,没想到最后,苦根也因一次难得的饱饭给撑死了。福贵后来攒钱买了一头牛,彼此相依为命。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看完《活着》的第一感受,不是难过,不是同情,而是庆幸。活着真好,“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这是福贵对被误会为走资派想自杀的春生说的一句话。活人可以笑,可以哭,可以玩耍,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可以在大热天洗冷水澡,可以在冬天吃雪糕,可是死人不行,死人只能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躺在地底下,不能说话,不能玩耍,不能想。

就算生活再艰难,幸好我们还活着,幸好我们还有去改变的机会,幸好我们还能看见天空,尽管没有那么湛蓝。我们还肩负着责任,我们还有朋友,还有家人。人们想去死是因为什么?大部分都是因为压力,因为不想承担一个承担不下去的责任,因为好像没有人能理解自己,因为好像没有快乐,因为痛苦。因为不想承受痛苦,才会想去死。可是如果去死了,就没有可能会拥有快乐,一切就都结束了。

活在当下,“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看天,看地,看花,看草,看太阳,看月亮,像福贵一样,找到自己的牛,然后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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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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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玩的电脑时间一长,便觉得没意思。所以就满怀期待的把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里面的第一章节“黛玉进贾府”读了。内容也真有意思!

第一章大概讲的是这样的:贾府出生了一名男婴,应为出生嘴里就掉,所以命名为贾宝玉。贾宝玉家里面有好多人,又有钱。林海如就不一样了,林黛玉的父亲让黛玉到贾府,虽说不肯,但最终还是来到了贾府。

读了这一章节,我很奇怪。为什么贾宝玉出生时会叼着一块一块五彩缤纷的稀玉?我在书中寻找,没有答案。我想应该是他们前世有缘吧!因为我之前看过《红楼梦》的视频,说是前世黛玉救过宝玉,之后来世感谢。

《红楼梦》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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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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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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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感悟收获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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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春耕秋收。这里来是一个自然规律。

今天,刚好是星期六,。妈妈说要去割玉米,并且是全家总动员,虽然妹妹小,但是也不例外啊。我一想她这么小能干什么啊!后来我才明白是我低估她了。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从六点起床的我,一歇也没歇:打扫卫生、做饭、洗碗、然后去上坡,这就是我一天的行程啊!之后,到达目的地,我放下自行车。望着田里一亩亩硕果累累的果实(玉米)。我情不自禁的往田里走去。我仿佛进了一片仙境,这里没有杂音、没有战争,只有一排排整齐的玉米杆在那站立着。一个个好像都在站军姿。爸爸随后开着我家的小铁牛(拖拉机)去了,他可是主力部队,没有他怎么能把一年的财富运回家啊!

妈妈从车上拿下装玉米的袋子和篮子准备动工了,“哎呦,我的手。”我一叫,妈妈就赶紧跑过来,紧张地问:“怎么了?”我说:“被玉米杆扫了一下手。”妈妈又开始给我上政治课了:“看吧,现在的孩子一个个娇生惯养的,当初我们像你们这样大的时候都不只干过到少活了。如果不好好念书,以后就回家修理地球啊······”虽然妈妈说的这话有点像开玩笑,但是我明白妈妈的意思。接着,看妈机灵的身手,把一篮又一篮的玉米装上车,我心里非常的着急。学着妈妈的样子,赶紧往篮子里装玉米,可是它们一个个好像都不听我使唤似的,我往篮子里装十个,就得掉出六个来。它们一点也不配合我。随后,在边干活边交流的过程中,我发现,原来干农活也是有技巧的。正所谓,干什么都得下苦功夫。

妈妈说:“谁家的玉米长的好,收成多。那肯定是人家主人下苦功夫了,不然不会有好收成的。”此时此刻,我在想:是不是干什么都要学习,然后努力,然后收获。都是这个过程。回到了家,我在想:如今的学习压力很大,正因为有压力才会有动力,对于学习,我会更加努力的!

经过今天的事情,我似乎长大了许多。以前那个不懂事、不听父母的话的我去哪了?我似乎找到了真正的自我!“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一句歌词在我耳边回荡,我知道了:即使再苦再累,在汗流浃背也是为了自己的以后着想。

我想:快乐与忧愁可以分享。收获与成果只有自己播种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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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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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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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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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读完《三国演义》后,不禁感叹中国文学艺术的渊源及丰富、生动的魅力色彩!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__,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一书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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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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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军事方面的节目了,但是阅读《三国演义》,却让我体会到了另一番军事天地。《三国演义》中有许多侠人义士,作者极力地歌颂了他们的忠肝义胆,他们豪情满怀,为了朋友,为了正义的事,他们可以放弃一切,甚至是生命。

《三国演义》中对于许多战争情况的描写,作者注重战争前期智慧的碰撞和谋略的较量,具有较高智慧的人,运用高超军事谋略,有时不费一兵一卒便能让强大的敌人退却,就像孔明运用空城计吓退司马懿一样,集中体现了智慧和力量。

我们现代化的战争,运用了许多高科技武器,而且在战争中,这些高科技武器占据了主要地位。而人力则好像只占了一个配角的位置。三国时代,智慧的角逐演变到现在,便变成了科技与生产力的角逐,但是在我们现代化的战争中,是不是也可以多多发挥智慧的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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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后感小学生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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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其中父子善良、正直、宽容的艺术形象,处处充满着智慧之光,时时流露着纯真的父子之情。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温馨,流露岀纯真的赤子之情和融融的天伦之乐,感人至深。生活在纳粹统治的恐怖阴影下的人们,在这组作品中看到了一个久违的澄清无比的世界。

在这本书里,没有战争,没有歧视,没有政治,有的只是一个慈父、一个稚子,他们之间不断地发生着各种忍俊不禁的小故事,善良和温情是永远不变的主题。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鱼儿的来信》这一篇,它讲的是:儿子不想钓鱼,于是他把写好的信挂在鱼钩上,然后回到船上对爸爸说:“爸爸,您的鱼竿动了。”爸爸闻声大喜,结果捞上来一看,信上说:我们今天不来了,敬礼!鱼儿。

我还有一篇很喜欢的,是《生日礼物》讲的是:爸爸看着儿子和小猪们的创意表演,爸爸开怀大笑的事情。

相信所有看过《父与子》的人都会被那对天真纯挚、风趣可爱的父子逗得哈哈大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对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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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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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了,老师为了丰富我们的知识,向我们介绍了很多好的书籍。 我就是利用 暑假时间读了一本成语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故事是《滥竽充数》。

故事中,齐宣王喜欢听几百人 吹竽大合奏,有一个叫南郭先生的听说工资高,于是就混进里乐队假装吹竽,一开始他心里发虚,害怕,后来时间一长他发现国王和其他人都不注意他,所以他就装模作样,为此国王还奖赏过他,就这样他不在害怕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王位,齐宣王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但是他喜欢听个人独奏,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就悄悄地溜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勤奋,不要耍小聪明,只有真正的智慧才是你的财富,要脚踏实地,否则很容易被人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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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叶圣陶《稻草人》个人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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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叶圣陶老爷爷的童话集《稻草人》,一时间,我有一种写童话的冲动,写小说的欲望。

阅读这本童话和其他的童话的感觉完全不同,他的童话中有小说的材料,有着记事的模式。他旧日的储积,创造了童话的材料,为中国童话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创作之路,我不得不敬佩叶圣陶老先生!

我最喜欢《火车头的经历》这篇童话。它讲的是一辆火

车,要带一群学生去请愿,他们要为国家效力。可是,在路上,经过多重努力,突破了种种阻拦,才将这些学生送到目的地。

认真阅读一下这篇童话,仔细思考,可以得知,童话的主人公不是火车或火车头,而是那些要为祖国效力的学生。为什么腐败的政府要百般阻挠,不让这些学生到达目的地呢?他们为什么这么惧怕这些学生?再仔细体会,就可以感受到始终洋溢着的爱国主义思想。正如正义一定能打倒邪恶一样,学生们最终还是冲破了百般阻挠。那句名言说得好“历史的车轮是挡不住的,前进的方向是不能改变的。”

茅盾爷爷说过“你要从叶圣陶的作品中寻找惊人的事,不一定有;然而即在初无惊人之处,有他那种净化升华人的品性的力量。”真的,我感受到了爱国主义思想的力量,这似乎在他每一个慷慨澎湃的的童话中都能感受到。可是,在这篇童话里,我感受到了它隐藏在深处的含义!正如文中《开路先锋》所唱:

炸开了山峰,

大路好开工!

挺起了心胸,

团结不要松!

我们,我们是开路的先锋!

我们,我们是开路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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