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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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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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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鬼吹灯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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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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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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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平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阳光绚烂照射着的回忆。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平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平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

[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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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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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和田雨都是哪种有些傲气的人,李云龙的傲气在于,老子能打仗,老子敢亮剑,老子看到不公平的东西就是忍不了,就是敢教训你孙子。田雨的傲气在于,她出身的家庭,她受过的教育,她的心性。

这种傲气,加上他们的刚硬的性格,使得他们不懂妥协,更不懂低调和隐忍。而田雨比李云龙还要命,她的那种艺术细胞和知识分子的傲气,使得她在那个时代注定要被孤立、被打倒。

张白鹿不一样,这是一个有政治智慧的女人,更是一个高情商的女人:几句话就能和晋西北铁三角打成一片;有艺术细胞,受过良好教育,但是不嫌弃工农干部,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融入在一起。

当然,她的苏联血统,会让她在69年之前很受益,但是在69年中苏关系破裂之后遭到排斥。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党的高级干部,如刘少奇、彭真这些,都是在66—69年文革刚开始这段时间被整死的,挺过69年之后,被整死的概率会大大降低,所以张白鹿的苏联血统会让他们在69年之后遭罪,但不会致命。

所以综合来讲,张白鹿比田雨情商高、有政治智慧、且更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打成一片,她能够帮助李云龙躲过后来不少政治斗争的枪林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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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终结的炽天使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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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是由镜贵也原作、山本大和作画、降矢大辅分镜构成 ,新连载在2012年9月4日发行的集英社旗下杂志月刊《JUMP SQUARE》2012年10月号上的奇幻类少年漫画 。

该作由集英社《JUMP SQ》杂志与讲谈社Ranobe文库两大编辑部合作企划 ,亦有同名广播剧及TV动画、 前传轻小说、改编游戏与音乐舞台剧等作品。

至2015年12月01日,漫画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500万部。

创作背景

2011年4月左右,山本大和作画的漫画《红kure-nai》完结之际,开始为下部漫画寻找原作。讲谈社ラノベ文库的编辑栗田晃宏知道消息后,便对镜贵也提出了讲谈社和集英社一同企划小说与漫画的想法。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集英社《JUMP SQ》的编辑小菅隼太郎,对方表示很有趣,二人见面后便将这件事谈妥。[4]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镜贵也开始了作品的构思,创作了15稿的漫画脚本。这期间的设定与连载时有很大不同,如“妖怪”和“山中的祠堂”。由于最初的目标就是海外市场,担心作品在海外卖不出去,所以变成了“吸血鬼”。[4] (最初设定是一个登山时祠堂倒塌,被放出来的妖怪诅咒的故事。[7] )

当漫画第1话实现连载并获得排名第1位时,镜贵也无比喜悦而坚定了创作信心。因为降矢大辅在山本大和连载《红kure-nai》时就为其绘制分镜,[4] 由此,漫画《终结的炽天使》的三位作者的共同创作便正式开始了。

剧情简介

在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被突如其来的未知病毒攻袭,几乎彻底毁灭。

但是只有13岁以下的孩子不被病毒所感染,侥幸活了下来。

可是这些孩子们却被从地底出现的吸血鬼所统治,并作为提供血液的家畜饲养。

故事的主人公——百夜优一郎和百夜米迦尔就是被抓住的孤儿们之一,而面对不堪的命运,他们没有屈服,开始计划逃亡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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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大汉情缘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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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公元80年),年少的汉昭帝刘弗陵在荒漠迷途,得女孩云歌带其走出荒漠,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10年后,云歌依约到长安,误认刘病已为弗陵,以为他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身边还多了个美丽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大漠,却遇上公子孟珏。萍水相逢的孟珏为云歌排忧解难,看似淡漠,却以独特的方式默默守候云歌。原来,当年八岁的云歌无意中送出两只珍珠绣鞋,一是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另一就是当年的小乞丐孟珏。云歌费尽心思找寻刘弗陵,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爱,却发现自己只是被利用。当她心灰意冷准备回家时,被刘弗陵所救。她以为得到幸福时,陵却意外猝死......珍珠绣鞋牵引出两段情缘,看似造化弄人,却是上天给云歌最好的礼物。

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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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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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多数中国式家长一样,海清此次饰演的童文洁很“拜分”,对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在紧张备考期间,对孩子的饮食起居管理的事无巨细。从早晨的叫早背单词,到锻炼身体,再到检查试卷,监督学习样样都特别接地气。其唠叨、严厉的形象让很多人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父母,回忆起那段想“逃离魔爪”的岁月。

据悉,随着以后剧情的发展,方圆和童文洁将会因为教育问题而吵到一发不可收拾,家庭也不再幸福和睦,俩人的感情也受到了威胁。方圆和美女徒弟周家成之间的关系在童文洁的眼里也成了问题。方圆和童文洁本来就是成年人,前的感情也一直很好,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情感波折后,也朵朵的一直撮合,没有到离婚的地步,最后也和好如初了。

在后续剧情中,方圆和童文洁为了孩子出国一事吵得不可开交,懂事的朵朵哭着求爸爸,保证自己今后一定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方圆为了孩子,亲自下厨做了一顿饭,知道自己的妻子不可以喝酒,还用酒和冰红茶整了一个混饮,两人放下心里的包袱,敞开心扉,最终重归于好。同时朵儿也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最终放弃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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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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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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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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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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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心理罪小说结局——尾声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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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市看守所里,方木踏踏实实地睡了几天好觉。闲暇的时候,方木就坐在铁床上,透过墙上的小窗,静静地看着白云流转,日月更替。偶尔会想起那些人,那些事。心情平静了许多。

几天后,公安机关在孙普的家里发现了大量物证,证实孙普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孟凡哲的冤情得以洗清。同时认定方木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撤销。邓伟的证词起了关键作用。

方木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参加乔老师的追悼会。

邓伟来接方木出看守所。那是一个大晴天。方木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太阳刚好照在头顶。沐浴在正午的阳光下,方木忍不住像其他人那样美美地伸了个懒腰。

在车上,邓伟一言不发地帮助方木清理个人物品,包括那支钢笔。方木把钢笔拿在手里反复端详了好久,最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邓伟看着他,忽然问道:“你是故意那么做的对吗?”他指指那支钢笔,“那只是支普通的钢笔。”方木没有回答他,他知道邓伟作证的时候没有提钢笔的事情。邓伟没有再问,沉默着发动了汽车。

开到校门口的时候,邓伟在身上摸索了一阵子:“我把这个给你要回来了。”他把手伸过来,掌心里平躺着那把军刀。方木默默地看了它几秒钟,伸手抓了过来。

“我走了。”他低声说了一句,就跳下汽车。走了几步,邓伟在身后叫住他,问道:“你记不记得我曾经建议你做个警察?”方木看着他,点点头。邓伟注视着他,几秒钟后,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我收回我的话。”

方木看着吉普车消失在远处,笑了笑,转身走进了校门。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考完试的学生已经陆续回家了。方木路过一片空地的时候,他看见杨芹正拉着步履蹒跚的金巧慢慢地走,方木躲在树后看了很久,笑了。

回到304寝室,方木收拾好东西,准备申请搬到别的宿舍楼。行李一收拾好,拉开门,走廊里站着很多人,杜宇也在。

杜宇走过来,默默地看了方木几秒钟,说:“你要离开这里?”方木点点头,不想多说,侧身绕过杜宇。

杜宇在身后大声说:“你答应过找到凶手时第一个告诉我!”方木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就走。

杜宇在后面叫道:“你想就这么一走了之?”方木忍不住想问:“你还想怎么样?”一转过身,却看见杜宇,笑了。

“如果再出现一个孙普,我们怎么办?”杜宇拍拍身边的邹团结,邹团结冲方木做了个鬼脸,招呼身边的几个同学钻进了304寝室。

杜宇微笑着看着方木:“留下来吧。”他慢慢走向方木,身边是忙碌着把方木的行李搬进313寝室的同学们。杜宇忽然一拳砸向方木的肩窝:“还有一个好消息。我上午接到刘建军的电话,他恢复得很好,很快能回来。”

两个月后。

今年的冬天结束得很早。方木回到了母校师大校园里,走在波光粼粼的静湖边。嗅着空气中好闻的花粉味道,方木感觉心情像今天的天气一样。门口的大喇叭正放着一首熟悉的歌:《海阔天空》。

“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方木在湖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军刀,细细地端详着它。墨绿色的刀柄,底端曾被烧化的地方已经被摩挲得光滑锃亮。它静静地躺在方木的手里,似乎已经忘了它在另两个人手里的时候,是多么的凶相毕现。

刀,始终是刀。为什么要让它承载这么多东西呢?方木轻轻地笑了笑,懂得承载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方木站起身,掂掂手里的军刀,忽然一扬手。军刀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湖水中。湖水激起小小的涟漪,可是很快,又平静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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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亮剑》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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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这部小说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大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ammo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返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go-vern-ment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民 party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鄙人年幼时,深受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史军史颇有兴趣,时刻关注着党国军事事业的发展,军事报刊武器图鉴,简直汗牛充栋。对开国元勋,从龙宿将崇拜的五体投地,只恨晚生了几十年,不能跟着毛委员打天下闹革命。我的这股狂热劲是在某年春夏之交遭到沉重打击的。从此,对党国军事大业不再有兴趣,后来,极少看革命题材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即使看,也不像当年,而是批判多于激情,反思多于狂热。前一段时间,电视连续剧《亮剑》推出后,好评如潮。什么塑造了我党我军优秀军事指挥员的形象啊什么体现了我国军队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啊,等等等等。更有好事者,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论证谁谁的原型是某某将军,谁谁的原型某某元帅,闹的不亦乐乎。电视台也是翻来覆去的播放,不想看也不行。谁知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干脆租回碟子一口气看完,结果被深深打动。差点就要上网歌颂一番。但还没来得及等熬夜的黑眼圈复原,我很偶然得看到了原著,顿时大呼上当!同时暗自佩服党国宣传机构把丧事当喜事办的本领举世无双!0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yan割了原著真正的亮剑精神。简单地说吧,看过电视剧《亮剑》的朋友可能都会把它当作一部军事题材的作品,因为从始至终李云龙们不是和鬼子干就是和国军干,不是血肉模糊的战场就是厚重少文的将领,然后来点婉转缠绵的爱情小插曲。弘扬了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的宏大气魄。看完电视,可能大多数观众都会为我们有如此优秀的军人,有如此强大的军队,有如此强悍的军魂而骄傲。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告诉你,编导的目的达到了,意识形态主管机构的相关领导终于长出一口气,“又忽悠成功了,老子都可以向赵本山推销拐棍了!”可悲、可叹、可恨、可恶,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CCAV强行纳妾!呜呼!

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十六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苦苦思索、在苦苦思索中终于认识到革命本身并不是崇高的,用赵刚的话来说就是“它可以引导人民走向光明,也可以以革命的名义制造灾难。如果对个体生命漠视或无动于衷,甚至无端制造流血与死亡,这样的革命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帜,其性质都是可疑的!”)

在电视剧中我们能看到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吗?不能!我们只能看到主角们对党对事业的无条件的忠诚。而事实上,在小说中,赵刚在批判他的大会上公开宣布“如果我以毕生精力投身的这场革命不符合我的初衷,既然这个党这个军队如此忠奸不分,党籍军籍不要也罢”。多么巧妙的偷梁换柱啊!这是某些人的长项,用激情调换思考、用豪壮替换怀疑。

电视里的李云龙,被描绘成周勃式的厚重少文将领,在观众们看来,他是天生打仗机器。殊不知,他在小说里,也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他也在党国制造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中反思党的执政,他也会在文革中反思领袖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他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伟大领袖的强烈不满,“几十年的流血拼命,就他娘的落的这个下场,这叫什么文化大革命!这是作孽,这是伤天害理!”,田雨也感到“他心中那座精神殿堂在崩溃”。

最可笑的是电视剧居然也好意思叫亮剑,小说的才是真正的亮剑!亮剑的对象不仅是外敌,更是民族内的蛀虫,用李云龙的话说“这只队伍从红军起就有这么一批混蛋,他娘的仗不会打,就会整自己人,苏区时杀AB团、杀托派、再到延安整风,对自己人比对敌人还狠,党内缺乏民主空气不是一天两天了!”,亮剑首先是安内,然后才是攘外,否则,本族人当奴隶主,和外族人当奴隶主是一回事,奴隶终究还是奴隶!

但电视剧里有这样真正的亮剑吗?没有,有的只是煽情,如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论文演讲,其实这段话在小说里是在后半部,文ge武斗时出现的,你不得不佩服编导大人的良苦用心和精妙手笔,移花接木的水平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小说里,不仅将领们在抗争在亮剑,柔弱的田雨也不是只会谈情说爱的小资,出身书香门第的她,父母又深受西方民主宪政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方面觉悟得比李云龙、丁伟他们更早,对反右运动的批判,对文革的厌恶,使她也对党内的腐败、领袖的罪恶亮出了宝剑!她痛斥马天生,“你可以也把我称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你听好,我反对我厌恶你们那个文化大革命,这绝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这是纯粹的法西斯专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人性、传统美德全部毁于一旦,它造成的破坏力和恶劣影响不是几十年能够恢复的,它是幽灵、是瘟疫、是噩梦,历史会永远诅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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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三种爱情小说结局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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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网络畅销小说《第三种爱情》的同名电视剧在宁波举行开机仪式。张歆艺、李光洁、大左、杨舒婷等主创共同出席发布会,而大左更是友情客串主持,令现场气氛不断升温。主持人跨界演戏 大左电影电视全面开花曾因《音乐风云榜》、《激情唱响》等节目而备受关注的知名主持人大左近年来可谓频频试水影视圈。年初一连接下《化妆师》、《伤心童话》两部电影,而后又进驻《第三种爱情》剧组,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影视道路。而对于未来的发展,大左则坦言对于主持,自己有割舍不下的感情,而对于影视,自己也是向往已久,为此,大左希望自己将来可以成为主持影视兼顾的多栖艺人。

《三爱》搭档张歆艺 默契十足现场偷师曾在节目中有过深度谈话的大左和张歆艺私底下就是好朋友,这次能够在《第三种爱情》中合作,大左也表示自己心里踏实了许多。虽然在戏中,大左所饰演的“高富帅”和张歆艺所饰演的“白富美”是没有任何感情纠葛,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大左现场向“前辈”取经。大左开玩笑得表示“我所饰演的林启正,喜欢的是张歆艺的妹妹,在片场肯定得巴结点未来姐姐啊。”对于大左在剧中的表现,张歆艺也给足面子,一再肯定大左的演技。

喜获导演加角色 高富帅成“痴心情长剑” 据悉,大左在剧中所饰演的角色是李光洁的弟弟“林启聪”,对张歆艺在剧中的妹妹“邹月”一往情深,明知道对方心有所属却还是默默守护,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而这个角色也是原著中没有的角色,导演钦点大左来出演“林启聪”,则是看中了其身上有高富帅的潜质。对此,大左也表示自己最近真的和“痴情守护”有缘。据悉,在即将于8月17日火热上档的电影《伤心童话》中,大左也是对刘诗诗情深一片,只是最终痴心能否成就爱恋,大左也不忘卖个关子,“那就是个暗恋的故事,我要的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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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_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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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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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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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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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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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余罪》把张一山带火了,也火了一把原著小说,那么,《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两个月后………

国庆前夕,二队的集体宿舍多了几位不速之客,先是在晋南当派出所片警的郑忠亮匆匆来了,之后又有王林、熊剑飞,甚至已经成家的张猛、鼠标、余罪都住到了集体宿舍凑热闹,无他,李逸风和欧燕子;骆家龙和楚嫣然,两对新人要集体典礼了。

盛事啊,曾经班里同学来了一大半,二队成了接待处了,这天一大早,鼠标和余罪就出去了,作为东道主加伴郎,总务事情一概由两人负责,搬酒、定餐、布置婚庆现场,都落在两人肩上了。

房间里,昨夜的杯盘狼籍尚未收拾,一干人打着哈欠醒来,在这个仍然要出早操,排队列,早训的气氛里,郑忠亮已经完全不适应了,洗脸时候看到了,那拔了警校兄弟还像很多年前一样,让他好怀念……对了,也不一样,那位晕枪的周文涓,现在已经成指导员了,他怎么也不相信,晕枪的,居然使板砖敲倒一个持枪的歹徒。

环境使然,看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这里刑警走路个个标挺,而且大部分腋下藏枪,像随时要准备抓捕一样,看人都审视的眼光,不熟的人他都不敢打招呼,这和地方派出所相差太大,比如他……肚子已经鼓了,那是吃的;腮帮子已经垂了,那是胖的,思想已经严重褪化了,就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嘛。

早操完毕,那拔人围着周文涓,估计今天都要抽身去贺喜了,还有同学未动,李二冬、孙羿几人先回了宿舍,然后看到了郑忠亮傻的瞅训练场,李二冬笑道问着:“大仙,没见过这架势吧?到这儿才知道什么是警察。”

“瞧瞧,都胖成这样了。”熊剑飞摸摸他。

“大仙,卜一课呗,这本事没放下吧?”孙羿逗着他。

“不掐算也知道你们几个还是光棍着呢,好意思笑话我?”郑忠亮笑道,他一捋袖子指指:“来来,多年不见,再给你卜一课,问婚姻、还是卜前程?”

“给我卜卜前程咋样?看能提拔个小队长不?”李二冬凑上来了。

郑忠亮作势一掐算,然后摸摸李二冬的瘦脸、万分不中意地道:“高颧尖腭、黑不拉叽成这样,明显苦逼之相,提个屁啊。”

李二冬笑了,一笑指着郑忠亮对众人道着:“这充分证明,郑大仙还像以前一样坑蒙拐骗,根本不会卜卦。”

众人一笑,把郑忠亮笑懵了,他追问着才知道,李二冬的组织谈话已经过了,就要到刑警队任职,正是队长,气得他直拍大腿喊着,不能这样好不好,多年不联系,捉弄人是不是?信不信我再卜一课,把你全卜成光棍。

这恶毒的,有人踢、有人踹、有人提着裤带,直接把他扔床上了,多年没见,兄弟们真和他亲热亲热。嘻笑打闹着,说不完的话,什么鼠标同志,有可能到鼓楼分局任政委;什么余罪同志,要接任总队特勤处。还有很多很多同志,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不过不经意说到解冰时,气氛一下子凝固了,郑忠亮直扇自己嘴巴,对兄弟们说着:“对不起啊……骚蕊,骚蕊,尽管当年我很羡慕嫉妒恨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很优秀,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那当然。”李二冬道。

“人咋样了?”郑忠亮问。

“你算算呗。”李二冬翻着白眼道。

他再问,没人搭理他,气得他竖了一圈中指。

打闹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在楼下喊着:“二冬、孙羿,都下来……看谁来了。”

是周文涓的声音,少见这么兴奋,众人窗户上一排脑袋,哦哟妈哟,来了个抱着娃的,那不是当年的刀子嘴,老和兄弟吵架的易敏么。旁边那位高挑个的,肯定是叶巧玲了。

“哇塞,这个我可没掐算到啊。”郑忠亮惊讶得,众人嘻哈奔下来,不管当年怎么唇枪舌战,此时相见却是如此地亲切,特别对易敏怀里,吮着手指的小娃娃兴趣大增。

“哟,带把的,行啊易敏,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孙羿道。

“看出来也没你的事。”熊剑飞道,惹得众人一阵好笑。

“我那时候和易敏前后座,你看小孩多像我。”李二冬逗着孩子。

“少来了,像我………”

“呸,像我……”

“来来,让我摸摸骨,算算前程……”

一群大老爷们,愣是把孩子吓哭了,易敏斥着同学们,哄着孩子,众人又逗上叶巧铃了,关键一句是:铃,成家没?兄弟们都还光棍着呢啊,你要不凑合挑个得了。

还是易敏脸皮厚,孩子哄不住,一捋上衣,那娃吧唧吧唧吮着,一下子止住哭,这豪放的,把众刑警惊住了,齐齐地看着易敏犯愣,易敏笑着刺激嚷着:哟,要不你们也来一口?

哦哟,众人绝倒,李二冬感慨着,这人都肿么啦,当年那清纯妹子涅?怎么都成这样啦!?

不过还好,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情谊尚在,不一会儿大巴来接人来了,林林总总,连同学带单位的,倒差不多拉了一车警察………

………………………………

………………………………

这一天是注定相见,似乎也是注定离别的日子。

马秋林踱步进了航站楼,身侧默默地跟着楚慧婕,像他女儿,恬静间带着几分涩意,似乎有点不高兴,饶有马老一辈子揣摩嫌疑人的心思,也摸不透小儿女的想法啊。这姑娘自从黄三去世,像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或者这个样子才是本性使然!?

“高兴点,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啊。”马秋林轻声道。

“嗯。”楚慧婕默默应了声。

“特种教育在咱们省算是空白领域,你有先天优势,相信将来在这个上面会有建树的。”马秋林又道,聋哑学校公派教师赴京学习,两年培训时间,别人趋之若骛的机会,好像并没有让楚慧婕高兴起来,她不时地朝后看,当看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回头满脸失望。

马秋林知道她在等谁,可那位偏偏来不了,对两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老马实在理解不了,他笑了笑道着:“余罪今天真来不了,两位同事结婚。”

“我知道了。”楚慧婕黯黯地道。

“呵呵,在首都要遇到合适的,就谈上一个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事马叔真帮不上你啊。”马秋林笑着道,停下脚步了,楚慧婕笑了笑,没吱声,告别时,老马这慢性子才掏出一个小方盒子来递给她,楚慧婕不解时,马老笑着道:“他托我送给你的。”

楚慧婕讶然间开始拆了,两人很熟稔得,好像不至于还托人送礼物,拆开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球,里面镶钳着一事玩耍的场景,六个人,一老五少,老人的肩上骑了一个,背后跟了五个,楚慧婕莫名地笑了,好幸福而恬静地笑。

“这里面有密码?”马秋林疑惑地问:“我怎么没看懂啊。”

“这是我爸领着我的四个孩子,多了一个。他告诉我,又多了一位哥哥。”楚慧婕笑着,小心翼翼地把礼物装好,郑重地抱在怀里,告辞着,走向安检,那是一个好欣慰的礼物。

马秋林明白了,这是余罪给予这段遗憾最好的注释,他和楚慧婕挥手再见着,心里在想着,遗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心情颇好的离开航站楼,出了自动门厅时,一辆普通的民用轿车已经刹停在他身边,驾车的,居然是许平秋,马秋林上车坐定,老许好奇地问着:“师傅,这就是黄三那闺女?”

“对,现在已经是特种教师了,去首都学习。”马秋林得意地道。车启动时,马秋林奇怪地问着:“我说,许局长,您这纾尊降贵的亲自驾车,这是……”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我敢开公车出来招摇么?再说我已经打了离退报告了,就等着光荣退休呢。”许平秋笑着道。

“你今年……你不和少峰同届么?”马秋林脱口而出。

两人都喀噔了一下,许平秋道着:“他比我小多了,我是知青下乡劳动了几年才上的工农兵大学,比邵兵山、少峰都大……哎,我们那一届,没留下几个啊……”

“年龄到了?”马秋林问,许平秋的黑脸,显恶,不显老。

“年底就够一届了……老伴这次逼着我去体检,哮喘、脂肪肝、高血压、心机还有点紊乱、您上回就说我脑袋锈了,我真不是脑袋锈了,是整个人都快锈了。”许平秋笑道。

马秋林看看这位比他入行晚的弟子,指摘道:“你这是激流勇退,知道自己再无法站到比现在更高的峰顶了,所以以退为进。”

“进?可能么?”许平秋笑了,他笑着自嘲道着:“这么大个窝案,怎么可能还提拔窝案发生地的公安领导?那怕是清者自清。能全身而退,没有被捎带进去,我已经很知足喽。”

听到此处,马秋林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赞道:没锈钝,还明白着呢。少峰是真糊涂。

说起这茬,许平秋却是揣摩到了马秋林的胸襟,即便被打压过,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恨意,多得只是浓浓的同情,不独是他,老校长王岚因为这事已经中风不起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莫过于追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是亲人的背叛。

许平秋有点唏嘘地讲着案情,王少峰因为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已经被省常委批准双一规,正式逮捕,而据他的交待,仅仅是因为想抱上那位大老虎的粗腿,而给戈战旗行了多次方便,却不料自己也随着星海这艘大船淹没了,因为非法集资以及牵扯出来的旧案影响,五原的官场自上而下来了一次大动荡,网媒曾经用一个“省委常委还剩几位?”做标题,真实的情况是,还剩下一个。此事的直接后果是,破天荒地出现从部里空降厅局级干部的事。

“激流勇退,独善其身未必不是个很好的选择。”马秋林笑着安慰问。

“也是,此役过后,五原盘踞的官商黑恶去了个七七八八,王少峰被抓、市委领导正副职齐齐双一规,五原市各街道都有放鞭炮的,还有人大喊解放了……呵呵……这官不聊生的时代快到了,再不退下来,像我这号路子野、文化低的干部,没准那天也要落马。”许平秋自嘲地道着,如是坦然,反而心胸跟着宽广了许多。

“小余呢?”马秋林突然问。

“他没事,他的野心不大,而且,不管那一任局长,谁舍得把这些办事的给砍喽。他可是在部里挂上号的。”许平秋道。

“也好,你要真想退啊,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我正在筹备一个互助基金,将来咱们伤残警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警察家属,可以从基金里得到一部分补贴……警察这个队伍强大,可个体的警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啊。”马秋林道。

“好事啊,这个事应该办办……不过师傅啊,基金来源呢?难道让在职警员,从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点来,那不行啊,单位强制捐个款,一片骂声,现在的经费管理,招待费早全部砍了。”许平秋道,先想到难题了。

“呵呵……我已经蓦捐到二百万了。”马秋林笑道。

这消息吓得许平秋油门趔趄了一下,他嘎声刹车停到路边,疑惑地看着马秋林,不像开玩笑,然后他狐疑地想着道:“我怎么觉得这钱有问题啊,谁脑袋就驴踢了,也不会做这种慈善啊!?”

“还真有脑袋被骗踢了,一直在做,已经解决了不少警员家属的就业问题。”马秋林道。

“我好像明白了……又是余罪搞的?”许平秋道,他知道,余罪骨子里还是奸商,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他从乡警出身后,一直就有粮油的生意。

“没错,你知道是他搞的,但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因为他的层次已经超越你我了,别瞪眼,别看你个厅局级干部,还真赶不上他。”马秋林道,好赞的口吻。

“呵呵,本来就是他成就了我,而不是我成就了他,好事,看来退休后有地方混了。”

许平秋讪讪一句,重新启动,他一时间还真想不通,这事情是怎么办的,不过他知道,余罪肯定已经办出个样子了………

……………………………………

……………………………………

贤德的余处此时在干嘛呢?

他居中指挥着,乐队刚到,鼠标忙着招待、气拱门还在充气,豆晓波正忙着扯彩带,欢迎的鞭炮是不能放滴,准备用大喇叭冒充,杜雷开着厢货正发电机线,各队组织的井井有条。

时间差不多了,按五原当地的习俗,迎亲的队伍会在午时以前出发,接到这儿典礼,差不多就到出发时候了,几辆车鱼贯而来的时候,李逸风,骆家龙从车里跳出来,兴奋地大喊着:“嗨……接媳妇喽!”

我去,我去……

我上这辆,你上那辆……

豆晓波扔下手头的活,钻进车里了,至于和李逸风也熟悉的鼠标,就成香饽饽了,两人都拽标哥,还是李逸风抢走了,婚车是清一水奥迪,这次蔺晨新可是帮到忙了,两个车队十辆,他自己不知道那儿请了辆开天窗的路虎,驾着摄像机得瑟呢。

车队方走,终于能歇口气了,余罪刚坐下,电话就来了,一看是蔺晨新,一接居然说接到了点礼物,放在1120房间了,是给两位新人的,余罪一想就知道,应该是汪慎修的礼物,他可能不好意思来了。

收起手机匆匆上楼,两家典礼的今天包了酒店几乎一半的房间,匆匆赶到1120时,才省得自己没房卡,尝试地敲了敲门,片刻门开,惊得余罪啊声差点惊呼出来,差点掉头就跑,然后被屋里的女人,一把揪进房间了。

是栗雅芳,她似笑而笑地看着余罪,媚眼如丝、笑厣如花,像捉到贼一样,得意地看着他。

“妈的,蔺晨新这货,居然串通了骗我。”余罪暗骂了句,一直以来他总是有意识地躲着这位旧情人,推了好几次邀约,而栗雅芳从来没有要挟过什么,越是这样,越让他有一种难堪的感觉,像欠下了莫大的债一般。

“我又没死乞白咧嫁给你,你躲我干什么?”栗雅芳笑着问。

“这个……”余罪显得难为了,不好意思地道:“这个……非要回答啊?”

“怕老婆。呵呵。”栗雅芳笑了,附耳轻声道:“你就没向你老婆坦白,结婚后还和我,那个那个了很多次。”

余罪心一抽,难堪地看着栗雅芳,栗雅芳谑笑着瞅着他,抬腿一踢门,锁上了,她轻轻伸着舌头,舔了舔润泽的红唇,轻轻地解开了胸前的两个扣子,隐约可见的深v,余罪贪婪地一眼,猛地收敛形色时,栗雅芳噗声笑了,小声告诉他:“婚车就快回来了,时间不多哦,不过冲个澡好像够了。”

她笑吟吟地褪下了外衣,肤白赛雪、胸傲如峰、慢慢的转身,眼神暧昧地进了卫生间,回头嫣然一笑,脆声提醒着余罪:“不许胡来哦,你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眼光留恋,语气幽怨、莲步轻移、轻瞬不见,余罪徒然间,被撩得邪火顿起。

还真是冲澡嗳,哗哗水声响起,玻璃隔间里,能隐约看到雪白的人影,余罪在门缝里偷窥着,使劲咬着食指,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贱,还是别犯贱…………

…………………………………

…………………………………

结果不得而知,不过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得余罪悠悠然地从房间里出来,神情萎靡却窃喜,步履从容却虚浮,他进电梯的时候,栗雅芳已经追出来了,追到同乘电梯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非要看到我脸上的惭愧表情啊?”余罪羞赧地道。

“你确实应该惭愧啊,比原来差多了。”栗雅芳笑着调戏了一句,这一点却是有点伤到自尊了,余罪瞥瞥眼,噎住了。

栗雅芳却是身子又呶呶余罪,婉转道:“不过还是挺有激情的哦,我发现还是喜欢你多一点。”

“咱…咱们以后不能这样了啊。”余罪又一次赌咒发誓,还是别再见面,相见肯定犯贱。

“我都提醒你,你是有老婆的人了,赖我啊。”栗雅芳嗤鼻不屑道,叮声电梯到时,她出了电梯,等在梯口,要挽余罪的胳膊,吓得余罪缩头缩脚,赶紧溜了,逗得栗雅芳又是一阵好笑。

这个一直做贼心虚,心虚却一直作贼的小男人,为什么看着就这么可爱呢?

她和女宾到了一起,看到了余罪躲着她溜到门厅之外,她心里如是想到。

………………………………

………………………………

婚车一到,热闹再起,特别是数年未见的同学,玩起来不像样子了,这场合闹得**那是一个接一个来。

李逸风小嘴甜,哥哥叫个不停亲切也不行啊,结婚这天不治你怎么对得起兄弟你呀。李二冬出馊招了,附耳给大伙一讲,来,上生理课。啥生理课呢,有人拿根火腿肠别在李逸风腰上,有人拽着欧燕子讲规则,只许嘬啊,敢咬断了给你整根更粗的。

这众目睽睽的,李逸风也不好意思了,众人恐吓着:不同意啊,想嘬你身上那根?

围观哄笑一片,羞答答的欧燕子含上时,嗷声四起,卡卡嚓嚓都是手机拍照的声音。

骆家龙这边,鼠标维持的现场相当好,大腹便便给大伙讲着,咱们都是文化人啊,得用点文明方式啊,简单来个吃喜糖啊。有人给他拿喜糖,他一剥给骆家龙塞嘴里,规则就是嘴传嘴,传到新娘嘴里,新娘娇羞不胜的含走。

看看,这多文明,第二粒给他绑在线上,孙羿骑在标哥膀上,逗了好大一位,才让骆家龙咬住了,第三粒众人开始使坏了,叶巧铃挤到新娘身边,冷不丁这粒塞进新娘的胸前,新娘被规则约束,想找出来,早被女宾拽住双手了,这边的起哄着,把骆家龙推上来,在娘子胸前,拱啊…拱啊…拱得新娘脸红耳赤地说着:“笨死你啊,下面点。”

鼠标在背后踹着催着:“听见没,嫌你笨呢……不行我们上啊。”

哄笑又起,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一句都能成为笑话的起源,双方老人却是笑吟吟地看着,偶而会急步迎接儿女单位来的便装领导。

闹了一个小时,终于精疲力尽进门,散喜糖、拍照、开宴、又来一个婚庆正宴,请到的主婚居然是许平秋,老许在会场又来领导讲话了,竖着三根指头,我今天强调三点啊,三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这三点就是,婚后给老婆上交工资奖金,一分不少;老婆要发牢骚训话,一字不漏;老婆交待要完成的家务,等同于工作任务,一丝不苟,能办到吗?

气氛颇是轻松,难得地见到许平秋这么和霭的表情,余罪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不过容不得他细想,敬酒、点烟,两对新人挨着桌来了,亲戚还好说,一到同学同事桌边,又是起哄逗闹,行程相当慢,一个小时都没走完大厅。

热闹中,肖梦琪和女宾们饭桌上,不时的注视着余罪的方向,可能有所不同的是,余罪比前几次收敛多了,也稳重多了,席间她看到余罪接了个电话,悄悄离席时,她鬼使神差的放下筷勺,追着出去了。

出了走廊,出了门厅,余罪喝得估计有点高了,在四下找车,肖梦琪背后一拍,一指自己驾的车,余罪道着:“走,帮我办点事,火车站。”

“接人?”肖梦琪边走边随口问。

“不,送人。”余罪道。

应该是私事,肖梦琪倒不问了,上了车,出了酒店,余罪半躺在椅子上小眯,肖梦琪边开车边道着:“我你说件事……”

“我知道。”余罪道。

“你知道?”肖梦琪道。

“不还是那案情的事,我说有些事,别揪着问那么清好不好?糊里糊涂过去不就得了。”余罪道。

似乎想岔了,这也是肖梦琪数次询问过余罪的事,集资诈骗案已经水落石出,但诸多疑点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当然,不是嫌疑人,也不是案情。而是余罪。

比如,怎么在第一时间盯上戈战旗,这个时间很早,案发前一个月特勤就建立监视,特勤的监视,要比普通刑警更隐敝,这种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老任那一关就过不了。比如,马钢炉出逃,追捕小组直接得到了确切的定位信息,这个信息,肖梦琪知道,就在余罪身上,但在案卷的叙述时,全部省略了。

“那事我可能知道了。”肖梦琪道。

“你知道什么了?”余罪问。

“在嫌疑人中消失的名字,就是秘密。所以,这个秘密是:卞双林。”肖梦琪道。

“呵呵……没错。”余罪道。

“你是怎么收买他的?这种事稍有差池,可是要命的事啊。”肖梦琪道,最终险险逃生,卞双林就杳无音信了,所有的案卷在整理完毕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名字,她知道应该是早有安排了。

“说出来就不值钱了,其实很简单,在我们找他帮忙的时候,那时候局就已经去过人了,多方想办法要给他减刑,最可恶的是,在王少峰的授意下,孙迎庆还扮成局人员和他见过面……他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危险,所以他要找一条退路,最终,退路选在我这儿。”余罪道。

“他怎么可能相信你?”肖梦琪不解地问。

余罪笑了笑,视线中回忆着这样一个场景,老卞眼泪汪汪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而女儿,却狠狠地把他的礼物扔了好远,很庆幸,他帮着老卞检回来了。

“不是可能,是他一直就相信,我是一位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余罪得瑟道。

“把你拽的……不过也有资本拽啊,所以你一直就知道,戈战旗在密谋诈骗,一直知道是马钢炉背后支持,而且甚至在他们逃到南方,老卞也想办法给了你准确的定位?”肖梦琪道。

“差不多,毕福生告诉我,这事是马钢炉操作的,陈瑞详也是个无赖,他欠了马钢炉四百多万的高利……卞双林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他们借用了老卞的名声,以及他和星海的旧怨,甚至于他出狱遭到袭击,都有可能成为把火烧向宋军的理由,但意外的是,老卞居然脱身了,不过脱身让对方更警惕,他一直被软禁着,还被逼着在适当的时候和宋星月联系,挠乱她的思路………可能唯一的意外是,咱们省任职的那位大老虎在部里落马,让他们选择立即结束,仓促出逃,如果事情再推后一点,他们可能拿走的资金要更多。”余罪道。

“这人也不简单啊,居然在何占山手下死里逃生了。”肖梦琪赞道。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了,一直示敌以弱,都以为他就靠嘴吃饭,其实在监狱里呆十年,就是只兔子都会咬人了。”余罪道。

“那戈战旗还是过于自负,他估计和我一样,一直把卞双林当做过气的骗子,认为他根本不会懂现在的金融以及资金操作。”肖梦琪道。

“呵呵,他看错的可不止一点。”余罪道。

一笑间,肖梦琪知道余罪又在自得了,她笑着问着:“所以,你们俩联袂,一内一外,毫不声张,准备到最后一刻,给他致命一击?我说你怎么这么高明,处处料事先人一步了。”

“虚心使人进步啊,那些犯罪分子里头能人真不少。”余罪道。

“有条件的吧?他没有出现在任何案卷里,我有点奇怪,什么促使他这样做?”肖梦琪。

“本能嘛,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不介意看着宋家倒台,但也不愿意赔上自己,只能找外援了。他摸准了我的心态,肯定会追着不放。”余罪道,欠欠身,笑着说着:“至于为什么吗?你很快就知道了。”

“哦……”肖梦琪一愣,瞥了余罪一眼,余罪又合上眼睛了。

很快证实这个想法了,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肖梦琪看到了卞双林,发染了,穿了一声休闲装,显得年轻多了,而且她发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

在他的身边,坐着一对母女,都是见过的,那位等了十年的老婆,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下子,肖梦琪愣在当地了,这可能比案情还让她觉得不可思异。

余罪匆匆奔上去,和卞双林握了握手,和小米笑了笑,那姑娘偎依到母亲肩膀上了,两人借一步说话,余罪看看老卞,拱手抱拳:“谢谢……都没来得及谢你一句,真够险的。”

“一点都不,我从来没有信过谁,除了我老婆,你是第一个。”卞双林笑道。

“那我太荣幸了,我也很少相信嫌疑人,但你绝对算一个。”余罪道。

“能告诉我原因吗?”卞双林问。

“因为……”余罪笑了笑,看了看小米,卞双林的女儿,告诉他,原因在那儿,卞双林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假的,我毕竟是个骗子。”

“亲情是最不值钱的,如果在乎这个,其他的就可以忽略了。”余罪道。

两人像惺惺相惜一样,余罪坦然,老卞显得有点难堪,他默默地掏着胸前藏着的东西,慢慢地递给余罪手上道着:“最后一件事了,帮我完成它。”

余罪看了眼,是宋星月的档案,他笑着问:“真的要走?”

“是啊,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我在狱中呆了十年,发奋学习,其实动机是等着有朝一日出来,重新站在财富的顶峰,把所有坑过我的人踩在脚下……呵呵,学了一半我突然明悟了,活着意义有很多,财富、名利、权力这些东西,就像人身上的衣服,总有一天会脱到赤条条的时候,那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你说得对,亲情不值钱,但却是最珍贵的,我最成功的地方不是做了多大的骗局,而是娶了一个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卞双林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回头看了眼那对母女。

“那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余罪道,这就是卞双林的唯一要求,他想回到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中。

“你也是,该说再见了,或者,以后别见了,我可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卞双林握着余罪的手,肖梦琪也伸手上来,和老卞握握,老卞甚至在转身走的时候,又回头提醒肖梦琪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人还没有任何进展啊,提醒您一句,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他才是最高明的骗子,连我都被他骗上路了。”

似乎在开余罪的玩笑,他说了句,转身,一手揽着老妻,一手提着行李,向检票处走去,不时地回头,向二位笑笑,谁可能想到,一例轰动全国的诈骗案,最关键的一个知情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消失了。

“他判断错了。”余罪道。

“什么?”肖梦琪没明白。

“他说咱们没进展……其实有,亲过了。”余罪贱笑着,小声道。

“滚。”肖梦琪斥了句,不理他了。

两人出了车站,肖梦琪翻阅了几页档案,这个引起宋星月恐慌的东西,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走着走着,余罪一把夺走了,走到垃圾桶跟前,掏着火机,直接点燃了,烧了一半,扔进垃圾里。

“你干什么?这得上交的。”肖梦琪要拦。

“交回去,又要有人被扒官衣了……都这么多年了,让它沉了吧。”余罪继续点着,肖梦琪怔了怔,再没有拦,眼看着一张一张笔录、案卷,在凫凫的清烟中,化为灰烬。

烧完了,余罪拍拍手,酒意盈然地道着:“这才是最后圆满了,哎对了,我今天发现老许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肖梦琪道。

“好像很和霭,像真要退了,我一直以为,这事他还会提一提呢。”余罪道。

“你蠢啊,发生窝案的地方,怎么还可能再提拔身处其中的公安领导干部?能全身而退,没有被问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当然,你肯定会被提拔的,张勤、寥汉秋几位领导,齐齐给你申请个人一等功了。”肖梦琪道。

“本末倒置了啊,我已经习惯把功劳让给领导了。”余罪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肖梦琪哭笑不得了,直斥着:“倒了这么多领导干部,这功劳谁敢拿呀?谁想当这个官场的公敌?”

是啊,这要被推前台,那果真公敌的节奏,余罪愣了愣,然后哈哈笑了,笑着道着:“他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根本就是社会公害,我还真不介意当他们的公敌,吓死他们。”

“以后得注意言行了,千万别让人抓住你的把柄,有很多人会不介意致你于死地的。”肖梦琪上车前,如是提醒道。

“够胆他就来,我身后几千警察兄弟,怕个鸟。”余罪得意地坐在车上,根本不惧。

或许根本不需要畏惧,警察本身就是所有违法犯罪的公敌,肖梦琪似乎被他这股子豪气折服了,笑笑,竖竖大拇指,发动着车,却没有走,嗫喃地说了句:“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我知道了,不就是去国际刑警联络处吗?寥处长找我谈过话,我没去。”余罪道。

这个机会,似乎是排在末位的拣着便宜了,肖梦琪笑着道着:“为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得到之后,却没值得高兴的感觉呢?我不止一次想往上走,到这个时候了,却发现很留恋这里。”

“精彩的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像我们俩,守望和暧昧才有感觉,真滚了床单,肯定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余罪贱笑道。

“呸,你真恶心。”肖梦琪笑了,发动着车,顺便问着:“那我去了首都,你会去看我吗?”

“一定会抱着不纯的动机去。”余罪强调道。

“哈哈……我倒不怕你,就是有点怕你老婆啊,怎么办?”肖梦琪开着玩笑。

“不要提老婆好不好,一提老婆人家心虚。”

“哈哈……”

车且行且走,轻快地飞驰在通向城市的马路上,视线无比开阔,在前方的路延伸的尽头,城市的天空难得一个晴空朗朗,雾霾尽去。

一个月后,肖梦琪赴京任职,得偿夙愿。

年底,很不意外的是,许平秋光荣退休,这位铁腕治警、雷厉风行的公安领导在职时毁誉掺半,争议颇多,在他选择光荣退休后,自上而下,赞声一片。

退休后他很少露面,唯一的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解冰和安嘉璐的婚礼上,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那位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余罪仍然在继续着他的争议,这个人似乎和那个职位也格格不入,放那儿都不合适,当个大队长重案队长,似乎有点大材小用。当个总队长似乎资历又显不足,当个分局长、副局长吧,以他的履历,领导又不敢用,可真要遇到棘手的案子,这个人又不得不用。

领导也有领导的解决方式,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考察,又经过数次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级别不对称,加个括弧说明:副处级。职衔不匹配,再加个括弧说明:代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最终破格提拔了有史以来一位最年轻的总队长:

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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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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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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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奇怪的苏夕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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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苏氏财团遭遇破产。

为了还清家里留下的债务,无奈之下苏夕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员。

路上的时候被以前的求爱者夺走了爷爷遗留下来的玉佩,为了寻找玉佩,她独自来到了传说中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却从窗边直坠而下。

明明应该死去的她却死而复生的拥有了两个灵魂,正式的故事就此开启!

曾经的天之骄女,如今的破产女孩....

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坠楼少女死而复生的秘密,

只在——

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内,那个放着棺椁的诡异房间里出现的——他(幽灵先生)。

剧情讲述了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遭遇破产,自己在某天踏入了164号鬼楼之后从高楼坠下死而复生拥有了第二个灵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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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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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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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锦绣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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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以到处找不到。后来总算听见有人说,这间茶馆有人会吹这一首,所以我从上海千里迢迢赶了来,请你为我吹一遍。”

锦绣终于举起了手里那管箫。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还是那支曲子,婉转悠扬,千折百转,仿佛还带着那丛丁香花的暗香,低低地徘徊。

锦绣吹着吹着,辛酸慢慢袭上鼻梁,眼睛慢慢模糊了。终于箫声有点变了调,再也吹不下去,她放下了箫管。

左震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那天晚上,听见的就是这一首?”

锦绣答:“因为,我在狮子林,只有那一个晚上吹过箫,吹的就只有这一首。”她含着泪微笑,“说来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的事会有那么巧。在上海,我就只吹过一次箫,偏偏就让你听见。我就只跟人打过一次架,偏偏也让你碰见。”

“我也只教一个女人跳过舞,是在百乐门,她叫荣锦绣。”左震也微笑,“她说过,多希望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只为我欢喜,只为我跳舞,只为我流泪。”

锦绣的泪水扑簌而下,走到他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接着左震的话,她说了下去:“她还说过,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好好地听懂你说话,从来没有好好地分担你心事,也从来没有好好地抱紧你……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一切都能再重来一遍……”

没等她说完,左震蓦然把她拥进了怀里。

紧紧地抱她在胸怀,那深深的颤栗,闪电般将他贯穿!这么多天来,找得天翻地覆,几乎翻遍了整个长江南北,风尘仆仆万里奔波,所有寻觅她的辛酸,都化作了一阵热辣,骤然袭上他的眼眶。

锦绣抱紧他的腰,泪水迅速渗透了他的外套,仿佛是压抑了许久的心酸,终于痛快地一泄而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重回到这个日日夜夜思念的,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曾经的深情,清晰如昨日,历历上心头。

从殷宅门口的初遇,望海楼前的躲雨,到百乐门的第一场舞,从狮子林外的听箫,到宁园的酒醉,从七重天上的相望,到烟花下的相许,从芦河口边的决裂,到长三码头的告别……点点滴滴,有心动,有心碎,无尽的甜蜜,无尽的辛酸,还有那无边无际的思念,都在这一刻,化成这紧紧的一抱!

远远的窗外,天空里仿佛又开始飘着雪,但是在这缱绻的天地间,仿佛就连漫天的风雪,也分外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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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好时光小说结局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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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中小春的闺蜜夏冰冰出场了,她一出场就让袁浩给撞了,在住院期间,对袁浩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且打探清了袁浩的底细,对袁浩展开欲擒故纵的求爱。

夏冰冰在袁浩家的保姆徐阿姨第一天来照顾她的时候,就跟徐阿姨打听清楚了,谈话的内容可以看出夏冰冰绝对是一个野心勃勃并且不是什么特别纯良的女孩。

接着夏冰冰又用各种女生的小伎俩把袁浩骗到手。对于一个只身在上海漂泊的女孩子来说,想要找个依靠其实也无可厚非,谁叫袁浩也好这口呢?

但是夏冰冰想要的不仅仅是个依靠,她并没有珍视她和袁浩的感情,而是自甘堕落继续当老董的情人,夏冰冰在找到自己可以依靠的归宿之后,仍旧觊觎老董的钱财,最终东窗事发。

袁浩看清了夏冰冰的真面目之后选择结束这段感情,并且最终和小春步入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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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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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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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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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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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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