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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觉醒书(精彩20篇)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食用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现象受到广泛关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觉醒书,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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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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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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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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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首歌,这首歌美妙动听,童年就像一首诗,这首诗笔迹清晰,童年就像一个色香味俱全的调味瓶,但是它随着时光的脚步流逝。

当年,我养了一只米黄的宠物兔。我捧着这只小兔,怀着欢乐的心情回到了家,平时的我总是东玩玩,西弄弄,佷无聊,但是现在我的所有精力和目光全放在它:这个快乐“小丑”身上了,当时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公主了。

我把它放在一个小垫子上,让它在阳光妈妈的呵护下自由的奔跑,享受着自由畅快的呼吸,那时我跟这个小丑一起玩耍、歌唱,把彼此当成了最贴心的伙伴。爸爸告诉我那些柔软、漂亮的像小球一样的东西叫毛,但我的脑袋中充满的是与大人不同天真、幼稚的想法,于是,我猛眨了眨眼睛,像个小袋鼠一样蹦蹦跳跳地摇着爸爸的手臂激动的说:“不,爸爸,这是兔子的大花衣,小燕子都可以穿花衣,小兔子要更漂亮,呵呵。”小兔子跳了跳、动了动耳朵,仿佛很赞同。

我感到兔子的身体很热就想帮它洗个澡,让它凉快凉快。于是我拿来一个很深的水桶,挽起了袖子,拧开水龙头,放下桶,水装满了整个桶后,我提起水桶,抱起小兔,猛的一丢进去,小兔快速挣扎,不停的溅出水花,我却以为它在玩,还若无其事的唱起了歌,满意极了,最后随着啊的尖叫声,溺水的小兔被救了出来。它仿佛在说:“小主人,下次别这样对我了。”

童年的故事,丰富多彩,一个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仁在放映,让我们搭上幸福的列车,一起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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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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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作者是罗尔德·达尔。这本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乔治,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姥姥,因为大多数姥姥都是很慈祥、很好的,可是,他的姥姥只知道虐待乔治,因为这个姥姥觉得乔治好欺负,所以,就在爸爸妈妈出门的时候,她就故意吓唬乔治,说毛毛虫和鼻涕虫能给他脑子,乔治被吓得云消雾散,他已经忍无可忍了,决定给姥姥爆炸性的打击,可是,怎么办呢,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决定自己配一瓶魔药,他那里洗发水,喷雾剂,牙膏,清洁剂,防冻剂,汽油,治猪病的药,治鸡病的药,治牛病的药,还有治狗病的药,把他们放进了锅,乔治又想了想:“姥姥的药是棕色的,如果这药不是棕色的,姥姥会起疑心。”想完了,乔治就跑到放油漆的地方,把一罐棕色油漆倒进了那锅杂烩,然后,把他们又炖了一会,给姥姥喝下去之后,不断地长高,最后穿破屋顶,成了一个老巨人,然后,爸爸看到了,立刻又研制出了灵药二、三、四号,看到了灵药的魔力,有的让脖子变长……

好了,我就讲到这里,希望你们能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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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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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生活在农村,没有很富裕,买东西的钱都要省下来才有那么多,那时我特别想要一本《红楼梦》,因为那个时候总会在学校里面听见同学们在那里讨论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说的津津有味,而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在旁边不懂装懂,他们说什么我都点点头。

后来我去书店看了那本书的价格,好贵,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买不了,怎么办。在那之后,我把零花钱都省了下来,终于东拼西凑凑够了买书的钱,我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书店,把那本书买了下来,回到家以后,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已经被那本书所吸引住了,时刻都不想放手。但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的,那天回家,我在书包里面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里也都翻遍了也没有,我心想:怎么办,我都还没看完怎么就不见了,那可是我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才买来的。第二天,我去学校也找了很久,还问了班里的同学有没有看见,结果还是一样,书真的找不到了。

回到家以后,我心事重重地坐在饭桌旁边,看着这些菜,我什么食欲也没有,感觉没有了那本书,我的生活都变得无色无彩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问道:“宝贝,你怎么了。”我伤心的说:“我……我的书不见了,那是我辛苦攒钱买的,好不容易才有的。”妈妈听了说:“没关系,我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很快到了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店,妈妈看到价格以后惊呆了,我说:“妈妈要不不买了吧,我看同学的也可以的。”妈妈说:“没事,买。”妈妈拿起了书就去付钱,我拿到书之后,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妈妈,发现她消瘦了许多,脸上多了些许皱纹,头发也白了,我看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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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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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春风,洗濯内心的尘埃与苦楚;书,是阳光,驱除内心的阴霾与黑暗;书,是琼浆,滋润我的筋骨与意志。打开书扉,轻嗅书香,仿佛与老友相遇重逢,不管是童话名著,科普漫画,只要遇见了,便会上演一场精神上的“美食”之旅。

我在家里,为我的“小伙伴”——书籍,做了精致的“家”一架白色的小书架。每当指尖轻触书棱,都会有许许多多与书有关的故事从我脑中涌现: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懂得了珍惜现在有幸福生活;读《秘密花园》,我领略了大自然的奇珍异草;读《木偶奇遇记》,我感恩着儿时的童真与美好。

我是一个“小书虫”,因为读书,也闹出不少笑话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家的沙发旁总铺着一块厚厚软软的地毯,因为读书入迷的我,经常从沙发上掉下来;妈妈总是喜欢在我读书时大着嗓子喊我,因为进入书海的我经常听不到别人说话,记得有那么一天,我正在书桌前读着《木偶奇遇记》。厨房里正在做饭的妈妈发现没盐了,便叫我去买盐,我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便下楼去超市,一路上,我脑海中想的都是《木偶奇遇记》里用木头雕刻出来的男孩,那个自私,懒惰,厌恶学习的男孩最后会怎么样呢?到了超市,心想:我怎么来超市呢?来超市买什么呢?一看手中的钱,我匆忙买了袋糖往家赶,一到家妈妈看着我,气得哭笑不得的对我说:“我让你买盐你怎么买糖回来了!”唉!她拿她这个“小书虫”儿子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读书更成为我每天的“头等大事”。

我爱读书,像春风爱柳条。我爱读书,像阳光爱椰林。我爱书,我为书痴,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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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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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一天不看书,就像是一天没有吃饭一样难受,而书就像是一个个面包,填满我知识的粮仓。

三四年级那时,我和父母在小区附近漫不经心地散步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家小书店,我进去转了一圈,发现那实际上是一家咖啡馆,那些书是供喝咖啡的人借阅的。我拿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书时,我好似来到了寂静无人的山谷,来到了绿树成荫的山林,享受极了。

从此以后,每周五放学后做完大部分家庭作业,妈妈就同意我去看书。因为离家比较近,我又读书心切,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我冲进店门,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柜前,抽出上次没有读完的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中,我好像就是书中主人公的影子,他发生的事情,像是在我心中也发生过似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带我上了他的船,去大海捕鱼;《格列佛游记》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我和他一起环游世界,看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我跟随着他和藏族猎户巴强,观察着西双版纳动物们生活的习性,和动物做亲密接触。

我每次都是晚上十点多才回家,因为我痴迷于书中的情节,直到店里的服务员提醒我要关门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了书店。在那段时间里,书店仿佛就是我心灵的第二个归宿。

大概过了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一过年,咖啡馆就关门了,在那段时间里,我仿佛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店门口玻璃窗上贴的告示显示,这家店二月八日才开门。我万分着急,恨不得闯进“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借一个“时间沙漏”过来,立刻把时间调到八号。我度日如年,等了好几天,终于开门了,我像一匹小马一样跑进咖啡馆,情不自禁地大喊出声:“太好了!终于开门了!”我好像一匹饿狼看见了小肥羊,捧起书贪婪地读着。我看着书中的文字,好似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故地,见到了一位知心老朋友似的;又像是吃到了丰盛的美宴全席。这时我才发现:书不仅能带给我们知识,还能缓解身体上的疲惫,释放学习中的压力。

有的时候,我和妈妈在星期六上完课就到钟楼书店看书,虽然那里不是很安静,但我总能把全部注意力都投入到书本中去。

书里的知识,常常使我受益匪浅。在做阅读题时,我总能把文章读地通顺,理解地透彻。在写作方面,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而我正是这样,那些好词好句,都被我从书中汲取出来,再写在纸上。作文对我而言,已经不再是问题。

在家里,书就像是我的一位朋友,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日子。在学校,书就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传授着我重要的知识。书,真是我们全人类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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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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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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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同桌是“书虫”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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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怡贝

如果要提到“虫”,那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同桌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每当同学们在课间玩耍的时候,总会有一个身影出现在图书角,那个身影,当然就是我的同桌西西啦!

其实啊,我们之间还发生过一件小趣事呢!有一次,我找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想到我的同桌这么爱看书,心想这本书她也一定会喜欢的吧!于是,我捧着书满怀期待地想像着她高兴的样子,朝她走了过去。当我走到她身旁的时候,我发现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伊索寓言》呢!我不忍打扰她,就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着她入迷的样子,她的表情随书里的故事情节不断发生着变化,时而微笑,时而皱眉,不知不觉时间就过了好久。我想起正事,就叫了她的名字,她似乎没有听见,我只好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依然纹丝不动。我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还真是个“书虫”啊!这时,我心生一计,使出了“杀手锏”,故意对着她大声说:“这本书真好看!”她听到“书”字,果然眼睛发亮,猛地回头,连忙问:“书,什么书?”我拿起手中的书朝她晃了晃,我们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笑了。

你们说,我的同桌是不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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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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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谷子遇见豆子》。这本书是由汤汤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谷子的小男孩儿的故事。他很怕黑,总觉得黑暗像一张大嘴巴,会吞了他。有一天晚上,谷子要睡着的时候,玻璃窗上轻微的叩击声惊着了他。因为房间里面有灯,谷子可以看见窗户外面,有两只棕色的小手,正在卖力地推着窗子。他从窗子上掉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谷子救了他,他们成了好朋友。

谷子交的这个朋友名叫豆子。他有一对翅膀,在飞行中一不小心摔断了翅膀。豆子非常喜欢吃包子,每天谷子拿着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包子,渐渐地,他的钱花光了,他就去捡塑料瓶子,用捡的塑料瓶去换钱。

过了一段时间。谷子在家里吃早餐,他拿了一个燕麦饼干跑回房间给躲在床底下的豆子吃。豆子手里的燕麦饼干只剩一口时谷子的妹妹可可从外面进来了,豆子没有及时躲到床底下被可可发现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大家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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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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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家里除了我的爸爸是“虫”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我。

我特别喜欢书。虽然我家没有书架,但是我的书依然很多。例如:衣柜的柜顶上我可以放书;水果箱里我可以放书;货架上我可以放书;衣柜旁边有一个木箱顶上我可以放书。总之,我们家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放书。

我喜欢看童话书,《意林》,写动物的作文书,就是不喜欢写景的作文书。

昨天,我还买了两本书呢,一本是《意林小小姐》,另一本是《意林成长》。内容非常丰富,配图也很好看。

我喜欢书,爸爸喜欢书,可是妈妈不喜欢书。每次我要买书的时候,妈妈都说:“哪天上街的时候再买。”可是我们上街都已经N+1次了,妈妈只领我去了两次书店。妈妈总是这个样子,明明说好了,可就是说话不算数。

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我一样喜欢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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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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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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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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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之间的趣事那是堆积如山,差不多生活中的每件事都会让我联想到书。

我与书发生供一次争吵。我有一次单元考试没有达到妈妈规定的范围内,妈妈就怒气冲冲对我大吼大叫:都是闲书惹得祸,你天天看这些闲书能有什么用!我跑回屋里,我好似看到丑陋的恶魔一样,望着乱七八糟的堆积在那里,我沉默了一会儿,决定把这些书封闭了,又过了几天,我们迎来了第二次考试,我平时积累的那些词句好像被某人抽走了,我又想到了我封闭的那些书,我把那里的词句都牢牢的记住的,后来我的作文只扣了几分。我回到家里像对大人撒娇似的向那些书本说了声对不起

记得有一次妈妈接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凶猛的大狗,看着它那模样好似一口就要把我吞掉,想到这里我的腿就开始发软了,我想起了有一本书说: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前进不能退缩,我就鼓起勇气对妈妈说:咱们继续走吧,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感激书帮我克服了心里的恐惧。

我与书的缘分是旁人不可估计的,我爱我的书伙伴们,书就是我的生命,书就是我生活,书就是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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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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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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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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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很容易和小朋友起冲突。我会不时地和同学为了一点小事争个面红耳赤,会经常和兄弟姐妹为了一件玩具或者为了干什么事谁先谁后而闹得不可开交。老师和父母为此经常批评教育我一定要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别人。我当时也能接受,但有时往往事到临头,就控制不住自己。

那天,我正在读《儿童文学最佳读本》里的《争吵》这篇文章。读着读着,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正当安利柯举起戒尺向克莱谛扑来)“不,安利柯!”克莱谛微笑着用手拨开戒尺,温和地说:“让我像以前一样做好朋友吧!”读完这则充满真情和哲理的故事,我明白克莱谛在安利柯向他举起戒尺时主动提出和好,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表现,要学会去宽容他人,而不要去计较对方的过错。这篇文章使我更加看清了自己的不足,增添了我克服缺点的力量。

有一天,因为我不小心弄坏了同学顾哲畅最心爱的自动铅笔。顾哲畅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一步步地向我走近,而且用力地打了我一拳。正当我要还手时,突然想起《争吵》里克莱谛的微笑,想起了他温和的话语。于是,我的手始终没有举起来,而是和颜悦色地说:“别打了,让我们和好吧!”顾哲畅愣住了,他呆呆地看了我几分钟,然后低下了头。这似乎是在做一次友情试验。也许正是有了这一次冲突,我和顾哲畅成了最好的朋友。

老师”教会了我宽容,也让我拥有了更多的好朋友。我很感谢书这位老师——她告诉了我许多课内学不到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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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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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述了美国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就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丧失了视觉与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讲,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很难经受的痛苦和打击。但是在老师的精心教育帮助以及她自己的努力拼搏下,海伦在二十四岁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她还学会了用手指“讲话”。此后,她将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聋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去,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及高等院校的赞赏和嘉奖。

一个盲人,竟然能战胜病残,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叹。假如海伦当初屈服了那个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可她并未向命运低头,没有自暴自弃,却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意志走完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更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令人敬佩的人。

我看完书后,深刻地体会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在于一个人生长条件的好坏,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平时,我们总是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困难都是那么微不足道!一个人只要心存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目标,再加上努力奋斗,让自己能够掌握命运。这样,你才能弹奏出人生辉煌的乐章!

怎么样,看完我的介绍之后,是不是心动了?快,心动不如行动,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之后,一定会使你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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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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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我喜欢的,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出版于人民文学社九八年版,是一部英雄抗争史。它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位好汉起义的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九纹龙”史进、“小旋风”柴进、“花和尚”鲁智深等人物。

一说到“及时雨”宋江,他是英雄们的榜样,他散尽家财、接济他人,因不小心杀了阎婆惜吃了人命官司,逃上了梁山,晁盖死后当上了头领。

还有林冲,他乃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他能忍,忍辱负重、忍气吞声、不敢反抗,对朝廷忠心耿耿,一直安分守己,循规蹈矩,后来是走投无路上才上了梁山,这不是古代上层被逼造反的典型吗?

说起鲁智深,他身材魁梧,力大无比,武艺高强。在他刚到大相国寺的时候,几个无赖想戏弄他,没想到却被踢进粪池,恶臭不堪。后来又赤手倒拔垂杨柳,让众无赖心服口服。真厉害!

史进家乡在离延安不远的陕西地区的史家庄,人称“九纹龙”,有一身的好本领,师父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他因被农民上报官府与贼寇私通被抓,被迫也逃上了梁山。

读了《水浒传》,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忠”和“义”,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觉得“忠”和“义”这种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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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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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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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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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上,两个身影靠在一起,在太阳公公柔和的晨光中读哩!哎,是谁呢?偷偷告诉你,原来是我和轩轩!

你瞧,我读书呢,是为了好好学习,可是轩轩读书干什么呢?再说了,他看得懂吗?你不要着急。这个吗,说来话长,听我慢慢道来!这个现象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床上看书,不知什么时候儿,轩轩就跑了过来。起初我以为他在想什么新的花招来捣乱,刚准备要把他轰走,可没想到,他竟用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认真的读了起来!嘻,我笑啦,家里又多了一个“书虫”呢!

中午,家里人还没有睡醒,轩轩就早早的起来,找他的新伙伴——书了。我打了个哈欠,轻轻走到他的旁边,坐了下来。他并没有发现我,他读的非常专注。你瞧!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书,眼神专注而认真。他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把书放在桌子上。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平时他总是坐都坐不住,怎么这回变得斯文啦?他或许是听到了声响,一扭头看见了我,他把书拿给我看,还指着字兴奋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哈哈,好像全世界就他一个人懂似的。他叫我坐在他旁边,我静静地听着他给我读,虽然我根本听不懂,可是他的感情可十分到位。瞧他那样儿:小手指着纸上的字,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书,大声朗读着,哈!真逗!

你认识了吗?这就是我家的两小书虫,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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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顶书比赛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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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高老师让我们玩了一个小游戏,叫顶比赛

“快点站好,开始分组”于是我们被分成了两拨。游戏规则:依次接力顶书传递并比赛传递速度,比赛过程中不能用手扶书,如果掉了,就要重头开始。比赛开始了,我被分到了第一组,只见前面的同学慢吞吞的像一只受到了控制的机器人。他紧张地走着,马上就该我了,好紧张!我一边双手抱着胳膊,到我了,我顶着书,闭着眼、咬着眼,心里想着“千万不要掉,千万不要掉……”正想着就该掉头了,于是,我来了个急刹车,又转了个弯,有惊无险。最后我顺利地把书传到了另一位同学的手里。此刻,我高兴的无法形容,像小兔子一样一蹦一跳,还不时地发出带有“魔性”的笑声。

有一轮印象特别深刻,开始时对方有一位同学和我们这边的同学不相上下,你追我赶,可是不一会,对方同学走了一大步,书就掉了,于是他灵机一动,采取了“措施”把帽子戴在头上然后顶书,没想到这样更滑了,几乎是走一步掉一次,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但他还是一步向前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了!他的心情也平复了许多,转哀为乐。

顶书比赛很趣,也将成为我童年记忆里一颗最大,最亮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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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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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知识,还可以冶炼情操,在书的面前,没有贫穷和富贵,没有种族差异,只有欢声笑语,和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书带给你的无数次冲击。我要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少有人走的路》。

这本书含有深厚的哲理。放弃有时才是正确的,很多人都认为坚持才是胜利,但是,其实他们都错了,又放弃才有新生,不愿放弃的人其实是不愿放弃一时的快感,然而,有时若不放弃,将会失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快乐,虽然对于人们来说,放弃会令人感觉到很大的痛苦,但这种痛苦是很短暂的,如果坚持那所受到的痛苦会更大,就像从斜坡上,骑自行车冲下来,不愿放弃那一时的快感,而受到了冲进草丛摔伤的痛苦,那时,你就会后悔了;如果放弃了,或许会心有不甘,但那总比让自己冲进草丛,摔得遍体鳞伤好。所以,有时放弃是更明确的选择。还有“迎接挑战”,那什么又是“迎接挑战”呢?挑战的机会无处不在,而是你放弃了这个机会。此时,如果你的上司说:“敢挑战我,你就等着卷铺盖走人吧!”你或许会求安稳而放弃,但这就是挑战,它可以磨炼你的意志和勇气,这个是不该放弃的,放弃了它,只会让你更加软弱,“有志者,事竟成”,你若想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就不该让自己软弱下去,坦然迎接挑战,磨炼自己,那你的志气会增加,该走的就是上司了,做人要有自信、志气,才能干得更好,一定要坦然的“迎接挑战”。

我的老师曾说过:人生就像在做选择题。每一个路口都要你做出选择,不能一味的选择一个答案,坚持未必就是答案,人要学会变通。选择做一个怎样的人,选择一个目标,选择一本好书,自己未来的路自己选择。这就是我在《少有人走的路》中学的的!它是一本很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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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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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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