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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史读书笔记(汇集20篇)

读书,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小编收集整理的创业史读书笔记,欢迎前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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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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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的是海底的深处住着海王和老祖母还有六个小人鱼,六位人鱼公主一直想去人类世界,所以老祖母说;每个人鱼满15岁就可以去人类世界了,这六位一个比一个大一岁第一次大姐去慢慢的小人鱼就到了15岁老祖母把她打扮的很漂亮让她来到人类世界,她看见海上的船上有一位英俊的王子在过16岁生日。

没一会儿天渐渐暗了起来浪越来越大一会儿那个船反了人鱼就去救他渐渐地她爱上了王子,这时走来了以为公主,公主把王子抬到了宫里,人鱼就去找巫婆让她有一双腿但是巫婆有要求让她的声音个巫婆还说如果王子跟别人结婚就会死过了几天王子马上就举行婚礼了,5个姐姐拿来了一把刀要杀死王子小人鱼就活过来了小人鱼不忍心,就跳进海里到早上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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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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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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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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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觉得在书海里遨游是最幸福的,读书可以带来许多许多的知识、可以增加课外知识、可以使我们的心智更加开豁,因此我也非常非常的爱书,我读过许多名着:《悲惨世界》告诉我们“只要这土地上有着无知和悲惨,像2本书一样的性质就不无禆益。”《巴黎圣母院》告诉我们:“人的嫉妒心是不可以太强的……”《三国演义》告诉我们:“不要硬和别人比高下……”许多的书给了我许多道理,不过我最爱看的书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他从小就渴望着能独自一人去海上冒险,可是这个愿望只会被严格的父亲扼杀,有一次,鲁滨逊终于有机会去海上冒险,可是却遭到了极大地意外,因此船上的人无一幸免,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被意外冲上了一个荒岛,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人在这里根本难以存活,如果不幸的话,还有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野蛮人活生生地吃掉。

可是,鲁滨逊却靠着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才得以活下来,他在一次对付野蛮人的时候,意外救下一个俘虏,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俘虏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办事能力强,成为了鲁滨逊得力的助手和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鲁滨逊从那只遇险的船上找到了许多对现在自己的情况有利益的东西,食物、制作帆蓬的布、枪支、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些物品,鲁滨逊利用空余时间做了一个屋子,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处,并靠船上剩下的食物来维持生,鲁滨逊深陷困境却还是坚持每天读书,这不正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吗?

后来,鲁滨逊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小麦的种子,便想要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可是,每当即将丰收的季节,乌鸦就回来啄食,使大麦和水稻的收获率大大减少,鲁滨逊想了许多办法终于逼退了那些丑陋的乌鸦,他还制造了许多工具,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还捕捉了一些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还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鲁滨逊还自己圈养了许多牲畜、还利用工具做了许多家具,一开始做的并不好,但到最后鲁滨逊的技术越来越精湛了,他吧把自制的家具摆在了自己的屋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伦船,终于和星期五离开了这个荒岛。算一算,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共生活了28年。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有一次深深地感触,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事实的确如此,一个面对一些挫折而就退缩不去面对的人有什么资格成为一个成功者,他注定会事一个失败者,社会的一个败类。面对危险,我们应当勇敢去面对,勇敢去克服,勇敢去解决,而不是像缩头乌龟一样而直接放弃,“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竭尽全力就一定会成功,无论再多困难的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也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觉得做人的确一定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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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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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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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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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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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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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看《活着》之前,我也听过同学说过这本小说,同学说看这本书时很压抑。

后来我拿到了这本书,黑色的封面,薄薄的一本,却为余华带来了巨大的声誉。美国华盛顿邮报这样评论道:“《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和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

《活着》所讲述的是一个带有浓厚悲剧色彩的故事,初读时会让人觉得十分戏剧化,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活着》里很少有煽情的情节,更多的是用平淡的笔触来如实的向我们转达那一个又一个悲剧。

故事是围绕着福贵的一生而展开的,一开始的他家财万贯,过着无忧无虑,人人都羡慕的生活。可是一开始的福贵不懂珍惜,去赌去嫖,终于败完了所有家产,而《活着》也正式开始了。先是父亲的去世,母亲的去世,然后是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最后是外孙苦根。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没了,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他。

而我却敬佩着福贵,当一个人经历活着的种.种磨难之后,他还能乐观的活下去,那么他就是一名不平凡的英雄,这使得他可以背负起接踵而至的打击,拥有着对抗挫折的勇气。当苦难终于过去,福贵依然乐观的活着。

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对于有庆的死,因为权贵的势力,有庆失血过多“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慌了的那人第一时间叫来了医生,医生同样轻描淡写的回应道“心跳都没了”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实施任何针对有庆的抢救措施,有庆年少的生命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断送了。医务人员此时所有的关注力都只集中在产房里面难产的县长的女人身上,没有人对普通孩子有庆拨出丝毫的关心。

福贵不敢告诉妻子有庆已经死了,就自己一个人把他埋在土里,直到后来妻子发觉了。

《活着》里面每个人的死都让人感到无力,明明这么做他/她就可以活下去,为什么啊!可惜后来谁也没有活下来,活下来的只有幸运又倒霉的福贵。

小说的结尾老人的故事讲完了,他和牛渐渐远去,炊烟在田野的乡村里袅袅升起,黄昏转瞬即逝,象征着福贵老人短暂而又曲折的一生即将走到尽头,可我们不必感到悲伤,每个人短暂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苦难,但这些苦难终会过去,珍惜当下,好好地活着就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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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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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在幼儿园上学时,妈妈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全集,记得当时我最大的感觉是三毛好滑稽。今天当我翻开它再一次阅读时,突然就有了一些感悟,我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三毛的善良和勇敢感动了,也为三毛悲惨的生活流下了眼泪。

这本书的作者名叫张乐平爷爷,在书中他写的主要人物是头上只有三根头发的三毛,一个四处流浪的孤儿,看着他的模样就会觉得他可怜极了!

每当寒冬来临时,他总是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三毛去卖报、擦鞋、拉车,但还是吃不饱,饿得皮包骨头。可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一次他还把唯一的一块又大又香的烧饼给了一位饥饿的老爷爷,三毛是多么的善良!当他看见大孩子欺负小孩子时,他还会挺身而出,他又是多么勇敢!旧社会的三毛受尽了折磨,还是那样的坚强和乐观。

而我呢?当寒冷的冬天来临时,我却可以待在暖乎乎的空调房里,我有爱我的父母,我有高大豪华的房子,我有吃不完的零食,我还有许多喜爱的玩具,在假期里,我还能跟爸爸妈妈一起去旅游-------。

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原来我的生活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无忧无虑!我丰衣足食,吃穿不愁,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漂亮舒服的新衣服,有时还能在宠爱我的父母面前耍耍小脾气。同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平时妈妈要我节约粮食,跟我说同学之间不能攀比,妈妈还带我参加义工,让我捐压岁钱去帮助身边那些需要的人。

我真心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有像我一样幸福的童年,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刻苦学习,做一个善良、勇敢、乐观的人!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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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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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成功地读完了《三国演义》这一篇名着,因为自从买上了《三国演义》这一本书后,一直还没有来得及读,幸好有了这个很长的暑假,才让我读到了这麽好的书。

本篇小说主要从黄巾起义,终于到了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统治军事斗争。

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魏,蜀,吴赤壁之战。每次战役各有特色。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生动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

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兼虚谨慎、济汇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向刘备提出了“联吴抗曹,据有荆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对策。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呕心沥血,积劳成疾”,最后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义原。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要学习他的“忠”字,他是认定了刘备,就再也没有投靠别人,这让我很敬佩,想起当日本人向我们的国家进攻时,我们中国人可是出了不少汉奸,诸葛亮就像是当时跟着共产党的将军,不是小人,不会为了那个人的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放弃了自己的朋友或战友,在那么险恶的时期里,他能那样的忠义,真是不简单!

说点儿难听的,如果说咱们世界又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真的,那时还会有几个站在自己国家的,不跑向科技发达的国家的(尤其是那些小的国家),恐怕那时就屈指可数了吧!

所以我要做一个不背信弃义、不为了那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战友和朋友的人。

从这本名着的时候我还收集了许多歇后语: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关公赴会--单刀直入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曹操下江南——来得凶,败得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马懿破八卦阵——不懂装懂董卓进京——来者不善许褚斗马超--赤膊上阵阿斗的江山--白送”。

最后,我要说,《三国演义》不仅让我开了眼界,还告诉了我许多小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真是一举三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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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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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杯具。箍桶匠葛朗台在他应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一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一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明白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感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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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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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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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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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很奇幻很好看,我还专门看了这个电影呢!我很喜欢里面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爱丽丝为了追赶一只穿着衣服,怀里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爱丽丝在这个奇幻、奇怪的世界里,遇到了许许多多与众不同的人和动物,有: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睡鼠、素甲鱼、鹰头狮,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然后发生了很多奇幻、惊险、感人的故事。最后,爱丽丝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善良、真诚帮助了奇幻世界里善良的人们和动物,战胜了邪恶的红桃王后。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爱丽丝真是一个坚强、乐观、善良、勇于追求自我,很有主见的女孩,我要向她学习!我也好想进入一个像这样的奇幻世界里探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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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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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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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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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有一天,我读到了《苏菲世界》这本书,它使我重新认识了世界并收获了许多哲学方面的知识。哲学本是枯燥无味的,但《苏菲的世界》几乎让我成为了一个哲学迷,使我去追寻着“我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

《苏菲的世界》主要讲了苏菲有一天放学回家,收到了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从这天起,哲学家艾伯特、席德、苏菲亚、席德佳艾勃特少校等神秘人物一个个出现,苏菲也在运用少女的悟性和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谜团。然而,事实比他想象的要更加怪异……

“苏菲”这个字,有智慧的意思,《苏菲的世界》,也是智慧的世界,我就在里面探索从古至今的哲学知识,从自然派哲学家开始,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马克斯、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在每一个时空里的哲学思想都在这本书里展示出来。其实,我在看书的过程中也在试着思考那些哲学问题,我好像不再是一个深居在兔子皮毛底处的人了,《苏菲的世界》把我拉了上来,使我用新生儿的眼光重新审视着这个世界,想要一睹那个魔术师的真容。

《苏菲的世界》,不但帮我学习了哲学知识,拉了我一把,而且使我悟懂了一个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我还清楚的记得在534页里,艾伯特说的话:“一个真正的哲学家永远不能放弃。”是啊,我们在校园里学习就像哲学家探索真理的过程一样,只有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才能成功。例如苏格拉底,他批评各种形式的不公不义和腐败现象,向地方势力挑战,最后因此。苏格拉底原本可以求饶,但他却觉得如果不成仁取义,就无法完成他的使命,而由于他如此从容就义,所以吸引了许多徒众追随。苏格拉底坚持不懈,宁死不屈,最后赢得了许多人的尊重。这正好说明了这个道理:只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能成功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飞速流逝,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我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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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雷智涵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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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第一篇:“羚羊号”。

这篇故事是关于:格列佛在“羚羊号”上当医生。不信的是“羚羊号”被暴风雨吹到了一座小岛上,等格列佛醒来时,许许多多的小人围在它的旁边,那些小人才有一扎那么高,前方还打起了一座舞台,这个国家的国王站在舞台上,对格列佛说着他们国家的语言,格列佛有一点饿了,但是他又不会说这个国家的语言,他只好做动作。

他把手放到嘴巴边,长大了嘴巴,可是国王不懂他在做什么,过了一会儿,国王才明白格列佛饿了,就命令武士们给格列佛为东西吃。武士们把两大瓶葡萄酒关进了格列佛的嘴里,格列佛喝完觉得有些困就躺在沙滩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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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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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以农民斗争宋江起义为线索,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古代官逼民反的悲壮画卷,揭露了封建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向我们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民情风物等社会景观,并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鲁智深、李逵、武松等一大批鲜明的梁山好汉形象,是一部气吞山河的英雄传奇,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了《水浒传》,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从点滴做起,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点评:这是一篇《水浒传》读书笔记,作者概括故事内容简洁清晰,能在引述的基础上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全文语言流畅自然,较为生动,是一篇不错的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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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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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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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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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阅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思?卡罗尔写的,里面讲述了爱丽丝无意中做了一场梦。她在梦境里看到一只穿背心、身带怀表,会说话的小兔子,于是她就追上去并跟着掉进了兔子洞。原来兔子洞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吃一样东西就会长高,变矮,或者变成其它东西。爱丽丝遇到了渡渡鸟、毛毛虫、小老鼠、三月兔、帽匠、睡鼠、鹰头狮、素甲鱼、红心王后,红心国王等等,并发生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有趣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爱丽丝跟着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在陌生的环境里,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小孩一样害怕,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还打开了一扇小门进入花园,开始她的奇幻之旅。面对爱砍人头的王后,我以为她会害怕,然而她很勇敢而且富有正义,在王后准备砍掉三个园丁的头时,爱丽丝把园丁藏在身边的一个花盆里,让士兵找不到他们而救下了园丁......

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位善良、勇敢、乐观,勇于尝试的小女孩。她的品质感染了我,我要向她学习,做个善良、勇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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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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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是谁?是谁在黑暗中不屈不挠,最后战胜了困难?是谁在人生道路中勇敢无畏的前进,不怕艰苦?是谁用顽强的意志与乐观的精神和心态,与命运抗争,最终取得了辉煌与成就?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生命!

海伦·凯勒,这个自幼便深陷无声、无光世界的可怜女孩,在生活中受尽了折磨,但她并没有放弃自我,而是比别人加倍的努力学习,也正因为这份努力,使她成就了传奇人生。海伦·凯勒曾经说过:“如果让一个人在他的青少年时期都瞎上几天、聋上几天,那该是一件多有意义的事情啊!黑暗将使他更加珍惜光明,寂静将使他真正领略喧哗的快乐。”

我也曾经去尝试过失去光明的滋味。我先用手捂住耳朵,再闭上眼睛,然后在房间里漫步。

这一切显得十分突然,恐怖了。我再也听不见楼下小狗的欢叫声,听不见树上小鸟的啾啁声,也看不见我熟识的那些事物了。甚至我在哪,前面有什么东西都不知道,这是对我的一种极大的煎熬。可我转念一想,海伦·凯勒可这样度过了87年的光阴,在这87年里,她整日都生活在这样永无天日的黑暗和死一般的寂静中,这该是多么可怕啊!也正是这寸步难行的成长之路,才让她在黑暗的世界中找到了一丝“光明”。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坚强、勇敢、乐观的去面对生活,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退缩,要努力的冲上去克服它。要珍惜时间,珍惜生命,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并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在浩大的世界中,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同学们,燕子飞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今天的时光逝去了,明天就不会再来了!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每一寸光阴来认真、努力的学习。像海伦·凯勒一样,不怕困难,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来唱响属于我们自己人生的成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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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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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草地,繁星点点,群群牛羊,真真嗥,还有勤劳的蒙古女人,英勇的蒙古男人,构成美丽的额仑草原,也构成了《狼图腾》这本书的主旨背景。

蒙古游牧民族终日与狼作战,却把“狼”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这个问题让北京知青陈阵百思不得其解。在他的毕利格阿爸的讲述下,他对狼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老人曾带他观看过“狼群打围战,”他亲眼看到了狼群的团结精神和令人难以置信的战术;他还在“军马场事故”中见识到了狼巨大的杀伤力;狼群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这一切,都使好奇心旺盛的陈阵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养一匹小狼。一天,他幸运地掏到了一窝小狼崽,得到了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小狼。陈阵在饲养小狼的日子里,学到了许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关于狼的知识,但是小狼长大后,因为受不住“囚徒”般的待遇,终于充满“狼性”的死去。额仑草原也被农区来的“盲流”和干部整成了沙地。

本书从美丽的额仑草原讲起。讲述它一步步败落,最终以悲剧收场:陈阵的小狼死了,毕利格老人去世了,狼群被赶跑了,额仑草原也沦为沙地。《狼图腾》告诉了我们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更讽刺了那些因愚昧无知把草原整成沙地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身边的每一丝绿色。

本书还对人性进行了深掘。为什么蒙古骑兵仅用汉人不到一半的人数就打垮了宋朝的大队人马,统治中国近一个世纪?这是因为蒙古人有在几百、几千年来与狼的长期对抗与斗争中训练出来的能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狼性。”而汉人早已是农耕民族,习惯了安逸的生活,没有了战斗力,有一种“羊性。”汉人讲究以和为贵,不主张战争,但是,如果一个民族失去了战斗能力,甚至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那将是十分危险的,甚至会被毁灭。此外,狼具有非常团结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还有一点,狼崇尚自由。即使自己为争取自由而死,它们也感觉毫不足惜。故事中陈阵饲养的小狼就是这样。这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是狼身上特有的,它们从不会向任何人、任何困难低头。

只可惜,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成为人们永远的回忆。虽然额仑草原变为沙地,狼图腾在每一个蒙古人心里已经成为永恒。静默里,只见那蓝蓝的腾格里,碧绿的草原,勤劳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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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陆嘉瑞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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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可以说没有书人类将会落后,回到原始社会,我是一个六年级五班的小学,也是一个图书爱好者,在我记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父与子》这篇文章。

今天,我正在家看电视,突然门开了,原来是妈妈,妈妈手中拿着一本书,我就走过去把书拿过来看了,翻开书第一页就有一篇文章名字叫《父与子》,这本书讲了一对父子本来很富有,但一场天灾夺去了这一切,后来这对父子在码头建起了一间房子,但是后一场灾难又将父子的美好生活打破了,后来儿子又出租码头去当工人为父亲办了一场葬礼,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的生活也有不尽人意时候,但我们也要坚强勇敢地生活下云,我们宁愿挨饿也不要欠人情云賖购东西。

这就是我读《父与子》这篇文章的感受,在今后的学习生不知中,我一定会学习他们的优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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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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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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